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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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总有一个声音留在心灵沉封的深处,不动多年,当心灵有了共鸣,便开始独自起舞,这份痴迷也是我对于书的痴迷。从那刚上幼儿园的无知幼稚开始,只记得那本印刷着许多小故事的《作文大王》。被那可爱有趣的插图所吸引,却不喜欢那黑自扎堆的文字。“晚上爸爸教你读一遍你就把故事再自已读一遍。”父亲对小时的我的命令,重新开始去认真读一个个方块字。可是,那文字渐渐地在心中交织中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竟比那插图还好看。自此,那一份痴迷便如柠檬清甜的欢喜在心灵深处滋长。乘书海一舟,手中的书如傍晚的落霞万物都沉寂, 它却独放异彩,激起心中千层涟漪。变了又变,从幼稚的儿童读物到名家著作,心灵思想也随之往上,可心底里的那一份痴迷是不变的。云淡风轻、夏意肆意。 从喧闹的街道走进图书馆,寂静又肃穆的气氛使我的心沉静下来。男女老少捧着书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靠近书架,那绵远纯净的书香扑面而来,一本本书仿佛跳动的音符在眼 前轻佻。我将手指在书本间游走,目光悬挂在迟子建的《群山之巅》,轻轻将它抽出。我奔波的心在恬静的字句里得到宁静,在喧闹的世界里寻觅到安宁,心灵仿佛有了依靠的港口。当我陷入与试卷整日整夜的斗争,苦闷烦躁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水压抑在心中。《离骚》中"虽九死,身不死”在耳畔间响起,激励我不再与那潭死水做无妄之争,用白己踏踏实实的努 力去与试卷斗争。书林的智慧闪着光,清风拂过,满室书香,那一份痴始经不变又或是在沉浸痛苦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提配自己,大胆往往前走,莫日头。少年读书,如隙中探月,无论是到中年、老年,人世变化,经历沉淀,我只希望对书的痴迷出不变。6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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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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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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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三年过去了。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一曲终了,掌声雷动。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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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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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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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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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6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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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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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人,一花,一世界。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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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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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2)漆黑的夜色中点缀着一星半点的灯,微弱至极,隐隐约约看见灯光下有个男孩捧着一本书,痴迷的望着它。从小我就喜欢读书,非常痴迷于读书,一拿到书就爱不释手,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的融入书的海洋。无时无刻都会想起看书,走路看,吃饭时看,写作业时也看。而且,有一次更荒唐,大半夜里等爸妈睡着之后,打开我的小台灯,从书架上“偷”了一本书——《穆斯林的葬礼》,如饥似渴的读着,我在沉迷它了,太痴迷它了,天亮之后的黎明,我依然还在看,也就快读完了一本。内心感觉——爽!你可能从未发现,阅读是如此有趣。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那么痴迷于书的我也有了一些长进,我会试着流利地在人群面前讲故事,这就使我不太好的口才有了“智”的飞跃,正应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家里的书都被我读遍了,都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它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暑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便是我读书的好时光,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也免了被老妈“臭骂”一顿,我一拿起书,就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午夜,老妈看到我屋一直亮着的小台灯,特地从温暖的被窝爬起来,“教训”我一顿。读书不仅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还能培养一个人对事物的审美理念,让他品味出自然之美,从而产生对读书的痴迷,然后就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没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漆黑的夜中那点微弱的灯光,便是对读书那份永不会变的痴迷最好的见证。7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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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传承每当双手抚过这平滑如镜的表面,心中的敬意又何时停过。当我凝视着这位一代匠人的双眸,心中就涌起了一份情怀,叫作传承。老师傅的店藏在这条山脚下的小巷尽头。生意并不是太好,店内只有几件半成品和一个堆满火灰的工作台。老师傅正坐在一张摇晃的竹椅上,眼中满是担忧。我让老师傅帮我用铁打一块匣子,没想到,他满是担忧的双眸中竟又重新迸溅出了热情。连声应道:“好的!好的!”他熟练地生起了火,火光一下子照亮了潮湿的小屋。老师傅用布擦了擦手,随后举起火钳,将一块生铁小心翼翼地放入火中。时间一下子被放慢了。火光的映照下,他的脸也越发清晰。苍老的脸上因为岁月的无情折磨而留下了一道道皱纹,脸上一块刀疤也将原来成熟稳重的他显得有些狰狞。老师傅微微叹了口气,随后夹出已经通红的铁块,放在了铁砧上。他戴上头巾,顺手握起了锻造锤。一下,两下,三下,连思考与喘息的时间都没有。他十分熟练地敲击着铁块的四周,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响声。两块铁碰撞的每一瞬间,就有火花溅起。即使跳到了老师傅的手背上,他也没有哼一声,专注地像是要扑了上去。一下又一下,整个屋内又重新焕发出生机与热情。霎时间,这位匠人展现了中华的豪放与细致,刚柔并济。血液中,似乎也有什么与之呼应。那铁锤的每一次下落,都在讲述一个生动的故事,还有老师傅的那份传承。在不断敲击下,一块生铁诉说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与文化,成为了展示中国人民的热血的象征。每一次下落都带动了一颗匠人的心。铁块成了匣子状,他小心地将完成品浸入水中又捞起,随后满是自豪地给了我。那份情怀又一次涌上心头,传承下去,才是对它的尊重!我想到了那些被置身幽谷又不断奋斗的事例,而这小小的匣子,关着一代匠人的中华之美,其所不变的,是那份传承。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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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变的是那份热情她站在馄饨摊前,热情地招呼着每一个来吃馄饨的客人。岁月的年轮在她原本白皙的脸上留下了一条条深浅不一,长长短短的“沟壑”。每每有客人到来,她都会以笑脸相迎,似乎在害怕一不小心,就会有客人走掉了一样。只要她微微一笑,脸上的皱纹便更多了,眼角顿时绽放出两朵灿烂的“菊花”。她有着黝黑的皮肤,高高的额头上有一颗比皮肤略突起一点的痣,显得格外耀眼。当客人比较少的时候,她就会站在摊前手脚麻利地包着馄饨。她好似一位神奇的魔法师,一根筷子,一只碗,几片馄饨皮,便能从她那双巧手中变出一大碗冒着腾腾热气的馄饨,香飘十里,即使是刚刚饱饭一顿的人们也要来上一碗。她先右手拿起筷子,把碗里鲜嫩的肉馅刮一下,然后左手操起馄饨皮把沾肉的筷子一抹,肉入皮里,最后把馄饨皮轻轻一拢一捏,一个馄饨就包好了。娴熟的手法令人叹为观止。当有客人来吃馄饨的时候,她总是细心地问清客人是吃两元的馄饨还是两元五的馄饨,绝不多收客人一分钱。捞出香喷喷的馄饨后,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入准备好的碗里,洒上一点油,一点葱,一点胡椒粉,一点紫菜,色香味俱全,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就出炉啦!当有一点空闲的时候,她一边包馄饨,一边和客人拉拉家常,谈笑风生,或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抹抹桌子,清理碗筷,始终让馄饨摊保持干净整洁,只为给客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当有客人来结账的时候,她总是快速地找好零钱。在客人走的时候,也不忘说一声:“慢点儿,欢迎下次再来!”温馨的话语,给每个客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热情的态度,温馨的话语,干净整洁的环境,这就是人人都喜欢到她这儿来吃馄饨的原因吧!许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在那条小巷,在那个拐角,总有一个用竹架支撑,麻布挡风的小小馄饨摊,一切的一切都变了,但不会变的始终是那份热情,那份心意。7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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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变的是那一份心情不会变的是那一份心情推开窗,透过栅栏看着外面的世界,单纯、简单、美好。我喜欢这一份安静,就像我喜欢笑,喜欢与快乐玩耍一样。物是人非。接触这个词有一段时间了,总觉得这个词好美,虽然只是一个伤感词——事物还是原来的,但人却都变了。这世界太大,美好的事情很多,可肮脏的也很多。就牌这样一种美与丑的世界中,难免会物是人非。其实就连现在的我,也变了,我是那么单纯,心无杂念,可现在却有太多的事向我涌来,渐渐地,就没那么单纯了,真是很想念曾经。舍得庆幸的是,人变了,外貌变了,思想变了,唯独那一份心情没变——喜欢欣赏每一份美好,简简单单的快乐。呵。每次难过时,我都会在窗前看看天空,看看那几朵白云,或者听听风和树叶的悄悄话。也有时,会在本子上写下一睦,回头看看,便是一份不错的纪念。其实,有一种简单的快乐是难过时吃果冻,了是一咱柔软的感觉,当果冻滑入心里,就觉得心一下子就亮了。这是一个朋友教我的,真的,让我的那一份美好的心情保留到现在,很感谢呢!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可怕,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让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陷了进去。可我又不得不去面对,于是我学会勇敢,学会坚强,这也是我的那份心情。我想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心情是件不错的事,至少,当周围的一切都变了的时候,你会欣慰地看到,它没变……这份心情,它有时会被我不小心赶走,但倔强的它总会趁我由难过变开心的间隙中偷偷溜回。关上窗,透过自己的心灵看看那份简单的心情,不禁微笑。或许,我会随着它不变而让自己的心灵徘徊回简单,我期待……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700字 五年级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