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琐记_3000字
周六,我跟随老师前往无锡博物馆,同行的还有各班学生。
我们先来到科技馆。一进大门,便被闪亮的灯光吸引了,原来是集成电路的展示。我们一边听解说员的讲解,一边环顾四周,我突然发现一个人模型的嘴唇在不停地颤抖,不禁吓了一跳,对后面的人说:“看!那人嘴巴一直在动。”后面的同学瞧去,也叫了一声,这时解说员走来,说这个模型可以说话,就是利用集成电路的原理。我禁不住“哇”了一声,惊叹于科技的发展。之后我们参观了水下飞机模型,各种形状的语音机器人等,但因为仅花一个小时参观五层楼,所以只是囫囵吞枣。
参观完科技馆后,便自由活动。我一头奔进文艺馆。刚踏入大门,便感觉到一种庄严与肃穆,当然还有点冷飕飕的。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泥塑。它们都在玻璃内的红毯上静静地睡着了,再配上并不明亮的柔和的灯光,让人觉得仿佛穿越时间,走过它们的时代。在众多泥塑中,我最感兴趣的当属“苏武牧羊”了,这个故事我在书中读过,现在看到这个泥塑,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在偏远的一个小岛上,有一群公羊,放羊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他拄着一根早已脱毛的汉节,那根代表祖国的汉节。他半跪着,右手抚摸着白白的温顺的公羊,旁边还有两只公羊卧着,仿佛在为他感到难过,而他昂首凝望着那汉节上的几缕红缨,心里思念着祖国家乡亲人,是啊,他何时才能回到祖国呢?
“笛——”,一声刺耳的警报拉回我的思绪,我有些奇怪,但还是继续向前走,发现有各种主题的泥塑,有大闹野猪林的,八仙过海的,天仙配的,还有四大天王的,让我眼花缭乱。转个弯,突然发现一个小孩,还穿着粗布衣,我跑过去,寻思道:怎么有穿这种衣服的人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泥人,可这也太逼真了吧。小孩旁边有一扇门,我朝里瞧,是个老人在做小玩意,我想把头凑近点看看,却“笛——”的一声,原来是发出警报了,我赶紧跑开,接着又看见了一扇门,我忍不住瞧了瞧,里面只有几张椅子,大概是民国时期的。接着,又看到了古人的衣服,鞋子首饰,而最让我意外的是以前的鞋子,完全是布的,又薄又小,看着脚上的鞋,我竟觉得可笑:以前的三寸金莲变成马脚了。然而时间不多,我来不及与古物心灵沟通,就不得不集合离开了。
下午,我们进行了机器人制作,虽说只是把零件装好,,但我们还是费了好大工夫。做好后,那份自豪溢于言表,我们更是玩的不亦乐乎。
虽说只是短短一天时间的活动,但却使我大开眼界,使我意识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开学就会有金钥匙大赛的选拔了,看来我得抓紧时间,在剩下的一个月里多了解科普知识。
初二: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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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的争论
不仅是五官,肢体也会争功,为什么自己听不到呢?因为他们一直在夜深时争论,不信你晚上不要睡觉,仔细听一听,每当夜深人静,他们便会悄悄争论。
深夜。月亮唱起了摇篮曲,星星一闪一闪地伴舞。印着花纹的玻璃透着暗淡的灯光,从外面的窗户看,里边摇曳着一高一矮的身影。一位小男孩在妈妈的催促下上床。
在确定主人熟睡后,头自大地说:“嘿,今天主人的妈妈夸我聪明,考试得了一百分!”“切!”头的话未说完,两只手就听不下去了,他们瞪得滚圆的眼睛显出心中的不满:“每次你只知道下命令,动手实践还得靠我们,还有主人每次摔倒,都是因为你不细心,看不到障碍,害我们为保护主人受伤。”
头听见别人这么说自己,眉头皱得能挤死苍蝇,他不屑地说:“若不是我指挥,你们做事还能这么井然有序。”
正当他们吵吵的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之际,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原来是一直沉默不语的脚,他说:“若不是有我,主人还能跑来跑去吗?”
这下战火席卷了整个身体,每个器官之间都摩擦出火花。
早上,男孩去上学,看见一个坐轮椅的人,不由得感叹:有脚真好,脚听见了美滋滋的,在走的过程中,不小心跌倒了,手又义无反顾地保护了男孩,男孩说:“还好有手,不然就摔得头破血流了”手听了,虽然痛,但也很高兴,到了学校,要考试,头又当上指挥,男孩说:“还好我头脑机灵。”
他们渐渐领悟到,在身体中,每个器官都有长处有短处。比如说,头虽然能思考,但不能实践,而手能实践,却缺乏思考,但他们结合,就能发挥出真正的实力。每个器官都要用自己的长处弥补别的器官的短处,这样才能更好的协助主人。
那天晚上,他们纷纷和别人道歉,从此,他们不再有火花,能更好地协助主人。
蝉叫了,仿佛在为他们和好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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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琐记周六,我跟随老师前往无锡博物馆,同行的还有各班学生。我们先来到科技馆。一进大门,便被闪亮的灯光吸引了,原来是集成电路的展示。我们一边听解说员的讲解,一边环顾四周,我突然发现一个人模型的嘴唇在不停地颤抖,不禁吓了一跳,对后面的人说:“看!那人嘴巴一直在动。”后面的同学瞧去,也叫了一声,这时解说员走来,说这个模型可以说话,就是利用集成电路的原理。我禁不住“哇”了一声,惊叹于科技的发展。之后我们参观了水下飞机模型,各种形状的语音机器人等,但因为仅花一个小时参观五层楼,所以只是囫囵吞枣。参观完科技馆后,便自由活动。我一头奔进文艺馆。刚踏入大门,便感觉到一种庄严与肃穆,当然还有点冷飕飕的。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泥塑。它们都在玻璃内的红毯上静静地睡着了,再配上并不明亮的柔和的灯光,让人觉得仿佛穿越时间,走过它们的时代。在众多泥塑中,我最感兴趣的当属“苏武牧羊”了,这个故事我在书中读过,现在看到这个泥塑,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在偏远的一个小岛上,有一群公羊,放羊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他拄着一根早已脱毛的汉节,那根代表祖国的汉节。他半跪着,右手抚摸着白白的温顺的公羊,旁边还有两只公羊卧着,仿佛在为他感到难过,而他昂首凝望着那汉节上的几缕红缨,心里思念着祖国家乡亲人,是啊,他何时才能回到祖国呢?“笛——”,一声刺耳的警报拉回我的思绪,我有些奇怪,但还是继续向前走,发现有各种主题的泥塑,有大闹野猪林的,八仙过海的,天仙配的,还有四大天王的,让我眼花缭乱。个弯,突然发现一个小孩,还穿着粗布衣,我跑过去,寻思道:怎么有穿这种衣服的人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泥人,可这也太逼真了吧。小孩旁边有一扇门,我朝里瞧,是个老人在做小玩意,我想把头凑近点看看,却“笛——”的一声,原来是发出警报了,我赶紧跑开,接着又看见了一扇门,我忍不住瞧了瞧,里面只有几张椅子,大概是民国时期的。接着,又看到了古人的衣服,鞋子首饰,而最让我意外的是以前的鞋子,完全是布的,又薄又小,看着脚上的鞋,我竟觉得可笑:以前的三寸金莲变成马脚了。然而时间不多,我来不及与古物心灵沟通,就不得不集合离开了。下午,我们进行了机器人制作,虽说只是把零件装好,,但我们还是费了好大工夫。做好后,那份自豪溢于言表,我们更是玩的不亦乐乎。虽说只是短短一天时间的活动,但却使我大开眼界,使我意识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开学就会有金钥匙大赛的选拔了,看来我得抓紧时间,在剩下的一个月里多了解科普知识。初二:武则天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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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琐记_550字周末的清晨,我陪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菜。 平日里,我总嫌妈妈就只会买那几个品种的菜式,都快要吃腻了,所以趁周末,妈妈让我自己来菜市场挑菜。 一进菜市场,琳琅满目的青菜蔬果看的我有些花眼了。 经过一番挑选,我挑了妈妈不常买的韭黄,西红柿,鲜香菇,马铃薯,因着奶奶牙齿不好,所以仍就买了豆腐,还有青菜,青菜叶软一些,可以给奶奶吃。 挑菜的时候,我都想好了,韭黄用来炒鸡蛋,西红柿炒鲜香菇,马铃薯切丝炒,还有青菜炒豆腐。 所以,一会回家的时候,妈妈炒菜我要打下手的哦。 东西挑好了,菜贩阿姨称了斤量,算了钱,妈妈正在掏钱包呢,我却发现一旁一位年轻的叔叔正在掏手机,对准菜贩阿姨身旁的一根小柱子上的二维码。 “哇,二维码付款?”我有些惊讶,没想到菜市场也开始了这么先进的付款方式了。 “嗯,是呀,有的年经人买菜嫌付现金麻烦。”只见菜贩阿姨拿起手机,看了下那位年轻叔叔付的菜钱是否到账了。 “妈,你看,连买菜都可以用手机扫码了哦,你也学学哦。”我眯着眼跟付钱的妈妈说道。 “是哦,现在时代发展的太快了,什么东西都得跟着学,不学就落后喽。”妈妈付好钱,提起菜,和菜贩阿姨相视一笑。 是呀,现在科技发展的太快了,从一台电脑还是奢侈品到现在满大街的人都手持手机,有的还一人两三台。从出门必带现金到现在的一台手机就可以出门。 日新月异的发展,也督促着我们好好学习,否则真的就赶不上时代了。55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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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好久都已没有碰笔,在结束了中考以后,一切生活变得凌乱,以至于我爹说“养我就像养小鸡小鸭,早上放出去,晚上收回来”。人,也因此变得慵懒了,立志写一篇文章,却又迟迟不肯动笔,总是对自己说,好吧,明天再写,明天再写。终于在我娘连踢带踹的情况下拿起了久违的笔。我想写一篇关于夏天炎热天的文章,可刚刚立志,一觉睡过后,大雨就打消了我这想法。我不气馁啊,又想写夏天多变的天气。但我一想,现在是个人都会写“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于是我饱食终日,却挤不出个字。这年头做个文章太难。你首先题要好,否则人家瞅都不瞅你一眼。再来,想了个好名字,内容不咋滴,人家便异口同声的声讨这位创作者,某些好心人看你惨不忍睹,再瞧瞧你以前的文章,便挤出一句“不错,有进步”然后泯灭在批评的语言中,你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才发现新大陆似地盯着这句话,感动万分哪。所以要我说没心没肺的人适合干作家这职业。要么你“两耳不闻臭骂声,一心扑在网游上”。咳,上面说的有些夸张,不过那些某某人多给人些鼓励好么,上次在看到一篇文章-3分,我都不忍心点开看了,这年头“神马”都成了“浮云”,你若实在看不下去,直接鼠标一叉不就了事了,要淡定啊。再接着谈写文章的事,说实话,今天我也气啊。今天天气独好,便约了一二好友出来打打篮球,但我们龙仔不给力,导致我想直接拿起笔写一篇文章骂死他得了。各位看客,且让我慢慢道来。话说我正在打电话:“喂,龙仔出来打篮球啦。”龙仔回答:“好,我马上来,跑步前进。”我一听,激动啊,这么多年,等龙仔你没个10分钟你绝别想看见他本尊。龙仔为了突出自身与众不同的气质,走五步,甩一次头,整理一下那个令人倒胃口的头发,然后四周环顾一圈,欣赏周围美丽的风景,然后五步一小踱,六步一小迈,然后再甩一次头,此后无限性循环。所以你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力,亦或是你可以上个厕所,看会电视再收个菜,否则你真的伤不起。今天他跑步前进了lady 我抱个球喜颠颠的下了楼,5分钟分钟……20分钟…。.我终于看见龙仔,当然他顺便甩了一下头,这一点我们不能全怪他,是中国的某些人把他带坏了,某些人拿着薪俸,却什么都不做,还好我们的龙仔还没有拿薪俸,只是耍了耍假把式而已,我们连那些人都能接受,我怎么就接受不了龙仔呢。想想心里也平衡了,好吧下次我要把在的网名改成阿B,阿Q已经不再,让我来接替他吧。我问龙仔怎么回事,这么慢,问完就后悔了,他说:“安啦,手机游戏怎么讲都要打完吧。”也许为了刺激一下我加了一句“伊甸园,蛮好玩的。”好吧,我B半仙了解你有当官的能力了,只不过中国这样的人才有不少啊,龙仔,你一定要为我们争个面子,进前10啊,加油,努力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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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忆时间如白驹过隙,叶绿了又黄,草青了又枯,花开了又谢,谁人知?同样的景色,同样的人,再回首,却没了以往的那份感情。记忆里,我的家乡,那世外桃源。炊烟袅袅,微微的风拂过,那青瓦的土房,绿油油的小草,散发出金黄色的光芒,阳光照耀,暖而光明,却不刺眼,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花香。到了阴雨天气,半山腰雾蒙蒙的,一阵风吹过,那山腰若隐若现,田埂两旁的树似被洗过了般格外青翠,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芳香,那是大自然的味道,小河里的水叮咚地唱着那一首它永远也唱不完的歌谣。这里,是我和外婆的世外桃源。 天刚刚亮,被惊扰了梦的小鸟便叽叽喳喳地叫着,而我便在这铃声中醒来,嗅一下那泥土的气息,芳香醉人,那身影便印入了我的眼帘。 那不是一个宽厚的背,因为它早已被岁月压弯了,但它却总为我遮风挡雨;那双腿,正蹒跚地走着,仿佛下一刻就会倒下,可就是它,不停地奔波劳累着,从不停歇;两鬓的头发已花白,那银丝杂乱无章,它在风中摇摆,已经过岁月的洗礼,而这熟悉的身影总能使我安心。此刻,外婆正为我做着早饭,阵阵香味扑来,我吸吸鼻子,似是感到我的到来,外婆转过身,对我笑着说:“来,娃儿,吃饭。”那笑容,是那么地温暖。岁月在外婆的脸上添了皱纹,而那皮肤,饱经风霜,也变得黑黄了。可那眼睛和嘴角的微笑,却是永远不变的,一如当初的慈爱,温暖着我。我大口大口地吃饭,而外婆,也一如既往地微笑看着我,并不时抚掉我嘴边的饭粒。外婆的饭,总是带着幸福的味道.吃完饭,我们又散步到了田埂上,早上的空气还带着凉意,四周一片寂静,一阵风拂过,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外婆便体贴地帮我把衣领竖起来。我仰起头,看着外婆的头发在空气中飘动、纠缠。低下头,看着脚下这片土地,就是这片土地,养育了我,它看不到边,就像它对我无限的爱,延伸„„这弯弯曲曲的田埂,这长长地田埂,伴随着我的脚步,盛满了幸福,一个小身影一个大身影,就这样走着,走着„„黄昏时,我和外婆则坐在草地上,背倚着那高高的田埂,看着那夕阳,柔柔地洒在我们身上,外婆周围就会有一层金黄的晕圈,那么安详。小溪的水还在欢快地流淌着,带走了一天天,带走了一年年,却没有带走我的幸福,远山上传来了清灵的歌声,而外婆就给我讲她的童年,她的外婆。黑色渐渐代替了橙色,而我和外婆便在树下,我的身上披着外婆的衣裳,衣裳带着幸福的味道。我窝在外婆的怀里,听外婆唱歌“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安静地睡了。不知那花开了几次,又谢了几次。我来到田埂,那小河、那青草、那布谷的歌声,还有那微风,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地熟悉。隐约看到一个身影正对我温柔地笑,我知道,那是外婆。记忆里,那就是外婆的样子,那温柔的笑。又听到记忆里那首歌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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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忆她走了,在一个起风的黄昏,身披一片夕阳的余晖,背着那装满自信的旅行包,我送她走了,深秋的落叶为她铺成一条金色的地毯。望着她坐的火车远去的背影,我有一丝伤感,一丝自豪和一丝胆怯。因为我有一个勇于追求理想的好朋友,但我怕她一去不再复返。记得三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走进了我的生活。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上体育课,她们在练足球,她的影子火红火红的,很引人注目,球技也不错,教练也为她微笑,我记住了她的影子。偶然一次在走廊上遇到她,我们很自然的相互对视微笑,好象认识已久的老友。她比我小两岁,但她很成熟,从五岁时就与那个黑白相间的足球相处在一起了。和她相处的过程中,使我看到了以前所没见过的,她的喜,她的怒,她的哀,还有她的苦,我都看到了。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女足真的很难,我有些佩服她的精神。她很好强,性格像个男孩子。我常常和她在一片绿荫上散步;常常为她的胜利而喝彩;常常心里会有丝自豪。她的出现为我的生活多添了一片绿色。每天都能看见她踢球的身影。不管是炎炎烈日,还是阴天下雨,对她踢球毫无妨碍。她爱足球,就好象女孩子在穿新衣服那样,简直着了迷,几乎每次电视里转播球赛,她都不放过。看时,还不停的拍手叫好,看完后,从她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战况如何。看她踢球那架势,似乎还想往国家队拼搏呢!平常她常与队友们商讨踢球战术,与人谈起话来,总是三句离不开踢球,好象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于足球似的。在遇到她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一个女孩会如此的喜欢足球。就这样,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丰富多采的春夏秋冬,下一个春天来了,我和她相处的时间也不长了,因为我快毕业了,而她也要为追求自己的梦想去另一个城市。我们有了一个约定:在分开的每一天里,我们都要放一个硬币在自己的存钱罐里。后来我按照我们的约定做了,不知她呢?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打来的,说她不能回我的信,因为每天练球都很紧而且很累。我无言,我想我们的那个约定她也不会有时间去履行。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条件的限制,那次通话后,我们失去了联系。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和她的友谊尽会那么短暂,无论如何,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突然想找回失去的东西,于是我再次回到曾为她喝彩的绿荫,悠闲的一个人散步,不知她过的好吗?是否实现了她的理想?我还去了曾今送过她的火车站,回想起了很多往事。她走了,真的走了,去追求她自己的梦。带着那份对未来的憧憬;带着那份青春的自信。秋风为她歌唱,秋叶为她舞蹈,我也在心中默默的为她祝福。朋友,我相信你一定会实现你的理想的。秋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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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生活琐记——阅读经典“水太蓝,所以想念漫出地平线。风都留在树林里,所以叶子喜欢唱情歌。阳光打磨鹅卵石,所以记忆越来越沉淀。”夜深人静之时,独自享受一本好书,寒冷的天气也变得温暖,无星的天空也变得星光璀璨。读书,是一件能让人感受到温暖的事情。小时候,我喜欢和爷爷一起读书。那时,我还小,树矮叶绿,云淡风轻,爷爷还陪伴在我身边。爷爷的书房窗明几净,靠窗的位置有一把藤椅,墙上挂着一幅毛笔字,写着“清静”两个字。我随手从散发着檀木香气的书架上拿起一本《四书》,小小的年纪,还看不懂书里的内容,爷爷便和我一起坐在藤椅上,拿起书,把书里的内容读给我听:“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虽然我无法完全理解,但我能感受到,爷爷读书时,对我的深深的期望。这本书现在已经很旧很旧了,爷爷也去世很多年了,但与爷爷一同读书的生活,任记忆犹新,爷爷读给我听的那一句句名言警句,也成为了我前进的动力。长大了,我喜欢和她一起读书。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在几乎断了联系,就像一片细雪,荡进无穷无尽的深海。她留着斜刘海,是一个柔弱而文静的女生。我们都爱读诗,舒婷的诗,艾青的诗,林徽因的诗……我们常常靠在窗边,默默念着那些动人的诗句。我们一同去书店买书,坐在书架旁的木质地板上,一边读书,一边分享着那些年少天真疯狂遗憾,蠢和泪,笑和疼,时光就这样静悄悄的从每一页书中流去。可是,我们终究像漂浮在风中的转蓬,渐行渐远了。“断续的曲子,最美或最温柔的夜,带着一天的星。谁不有,两三朵娉婷,披着情绪的花无名的展开,野荷的香馥,每一瓣静处的月明。”再次读着我们曾一起吟诵过的诗,仿佛你还在我的身旁。这些与她一起读书的日子,成为了我孤独时的最好的安慰,深藏在我的心底。现在,我更喜欢独自一人读书。我常常在想,有没有人能拾起我的记忆,将它深藏心底?有没有人默默地将你年华的足迹,刻进他的文字里?有没有人,一页一页地重温你的昨日,终在某一斑驳之处落泪不止?在有雨的午后,独自一人,读着那本给我过一次次感动的《小王子》,终于体会到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除了你自己。作者的每一本书,都是写给自己的信,当文字褪去了精致的修饰与雕琢,便只剩下干干净净的心声了,我与书中人相遇、相知,直到灵魂相互碰触。在文字里回首和前瞻,仿佛又听到了爷爷读书的声音,又看到了那个斜刘海的女孩。“既然你住在天空中其中一颗星球上,既然你会在其中一颗星球上笑,那么,当我夜晚凝望星空的时候,我就好像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笑,这样,我就拥有了这些会笑的星星”,其实,你们,并没有远去。无论什么时候,书卷的香气总是充盈着我的生活,我于书中,追逐着那些离我遥不可及的年代与故事。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活,如同安静的阳光,带给我无边无际的温暖。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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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_3000字早些年因着拆迁而搬去乡下外婆家住过一段时日,现在偶然想却是“别有一般滋味在心头”。乡村的夏日是炎热却又是凉爽的。奔跑在田间,手中拿着从路边刚摘下来的小花和一壶水,在乡下又是耕作的时节这种送水的活都是家里的孩子干,一大壶凉好的白开在他们喝过之后便都是我的。年少时,坐在田埂上,两条小腿一晃一晃的悠闲极了,偶尔不去疯跑而看大人干活的乐趣就是能带上些吃的,例如饼干之类,记忆中的我常能将饼干泡在凉白开中,等饼干吸了水分了在拿出来,不过有时贪心,多泡一会,后果便是饼干一大部分都掉在壶里捞不上来,轻轻一晃便晃得满壶都是,不过公公婆婆他们也都不在意,记忆中他们在干活时头上总绑着一块毛巾,湿湿的,不知道是汗是水。暖暖的夏风吹过,拂过金灿灿的麦子,麦海微微浮动,层层的麦浪顶着小小的麦尖如浪花般拍打着我的小脚,刺刺的,痒痒的;暖暖的夏风吹过,拂过带着细小汗珠的鼻尖和汗湿的脊背,热热的,凉凉的。乡间的夏风虽热热的,暖暖的却宛若海风般拂过,吹走了大半的炎热,给予我浪花与凉爽。乡村夏日的夜晚是我最喜欢的。一家人结束了一天的耕作,在夏日的晚上总会将桌子抬到水泥场上吃饭,一家人围在小桌边吃吃笑笑,公公总会与爸爸斟上两杯,母亲与婆婆总会说些生活里的小琐事,孩子们则比赛谁先吃完,然后各自抱上一杯饮料离桌,不知去哪里疯了。记得再小一些的时候都是在外面洗澡的,几个孩子一起洗,有说有笑,由于太小那时可不知道羞,可以边洗边看见天上明亮的星星,满天都是,记忆中水泥场上的星星耀眼夺目,像一颗颗钻石一般。洗完澡香喷喷的孩子们总是还要疯上一阵子才睡觉,晚间的孩子总是不舍的,我总舍不得上楼睡的妹妹,无奈,最终我和弟弟一起睡楼下,关灯后的孩子总喜欢轻声耳语几句,最后要说上好几次“我睡了”才会睡去。乡村的每一天对于孩子们都是不同的,今天可以捉蚂蚱,明天可以捕蛐蛐,后天可以体验从自家田野穿过又从小树林进入邻家田野的奇遇历险。当然,一家人都上街去,没人在家也是不错的,一旦大人们离开,这一大间屋子都是我们的,喂喂鸡,玩玩水,几个孩子们之间捉捉迷藏,等大人们回来还会吃到好吃的,如肉松饼之类的,母亲总不让吃,说不健康,但虽然母亲禁止,不过她也就朝我使使眼色,不看就好了。说起那段时光犹如涛涛江水奔涌不停,心中一番滋味有怀念,有珍惜,有时光一去不复返的伤感,话已至此,我觉得鲁迅先生写《朝花夕拾》时的滋味与我确有些惟妙的相似之处吧!初三:朱灵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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