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与伦比的崇敬——福尔摩斯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无与伦比的美丽
生活中处处可见美的踪影,但是,有些美却在虚拟的世界里,什么才是生活中的最美呢?
今天我带着这个问号去寻找美。
我走进一片树林,不论是树叶、小草还是花儿上都布满晶莹的露珠。我刚伸出手去摸树叶,忽然一滴小水珠滴在我的手掌里,我惊奇地看着它,它也眼睛一眨一眨的望着我,好美啊!我将手合拢,想让这个美丽的小家伙永远都这样望着我,别跑走,可是当我张开手时却发现它不在了,我伤心的泪潸潸起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几声鸟叫,我的心情马上好起来,伴随着这美妙的乐曲,我仿佛走进了音乐世界,不仅是我,花儿也被陶醉在这美妙的歌声中,不禁翩翩起舞起来,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坐下来,慢慢欣赏这首来自大自然的歌曲,为它们打着拍子,它们唱的便越来越起劲了。我走出这片小树林的时候,回头望望,真是依依不舍啊!难道这就是最美吗?
我又来到了小河旁,清澈的河水里有许多自由自在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也好想像鱼儿一样自由,虽然这只是自己的一个愿望,但却值得我回味。
我走在鹅卵石铺的小路上,路两旁绿树成荫,会给人一种特别清爽的感觉。草儿、花儿这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是因为这些花花草草,才使这儿像走进了画境一样,这时已接近中午,大雾已经散了,如果没有散,那么穿梭在这一条小路上,则好似腾云驾雾,我的脑海中一直会出现这样的画面。难道这就是最美?
……
不知不觉,一天过去了。
想到今天的所见所闻,我仿佛找到了最美。哦!对了,原来大自然就是无与伦比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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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转眼间,到了2028年,我成了刑警队大队长,也是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任何坏人都别想逃出我的眼睛。一天,我接到了焦急的珠宝店老板打来的电话:“我的珠宝被盗了,你快来呀!”我马上开车迅速前往,一边走一边说:“竟敢在我眼皮下作案,休想!”到了珠宝店,珠宝店老板对我说:“太奇怪了,我只出去了十分钟,回来一看,珠宝没了,那可是我的心肝呀!没了珠宝我还怎么活呀!”“请相信我!我会尽力的!”我说。于是,我仔细的观察门窗,但是没有发现损坏。我问老板:“在这之前有没有客人来过你这儿?你走之前有没有锁好门?”那老板说:“没有人来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锁好门了。”我想:这是个什么高手呀!技术也太高了!会穿墙术!在这个科学文明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只有可能是机器在作怪!我明天躲在角落里等你来作案!于是,第二天夜里,只有我在角落里环视四周。只见店里的打印机有动静:先打开了一个盖子,里面飞出一个大约长3厘米,宽约5厘米的超小型飞机,仔细一看,上面还背着一个超小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观察周围。当它飞到我旁边时,我赶紧躲到旁边的大箱子里,它好像侦查完了一样,飞回打印机里了。紧接着,打印机又打开一个盖子从里面伸出两只机械手,其中一只手中拿着锤子,又一看,打印机飞快冲出去,直冲到柜台前。拿锤子的手一使劲将玻璃砸碎,另一只手将珠宝拿走,然后两只手同时缩回去。看一看表,整个过程才30秒钟。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打印机是高科技的,是有人控制的,他有两个机械手臂,能在夜里盗窃珠宝,并悄悄地藏起来。我就想:肯定有人趁白天人多偷偷取走。我马上告诉珠宝店老板,老板高兴万分,马上就要砸开打印机,取出珠宝。但我说:“请给我几天时间,我要把坏人绳之以法!”老板当然同意了。于是,我安排了便衣警察在店里密切观察,一有可疑人员来马上告诉我,我就等他来了。第三天便衣警察给我打电话了:“他来了!”正准备把珠宝偷走……我们一拥而上,把他抓回了警队。怎么样,我这个福尔摩斯本事大吧?四十三中初二:魏家奇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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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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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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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斯冒险集初见福尔斯福尔斯·阿尔弗雷德是一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侦探,而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同时也是福尔斯的助手。我自认识他以来我就对他有几分敬佩,但是我有时候对他又有几分无奈。我是在18世纪的加拿大出生的,我的家人是当时的富豪,由于我在10岁时误杀了我的父亲从而和我的哥哥维克多逃离家园。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哥哥在深山老林中生活。我们曾参加了二战、美国的越南战争等。或许,有人会问我:“你是怪物吗?而我会回答:“算是吧,我似乎有一种超能力可以让我青春永驻,在我愤怒时我会从手中长出一双骨爪。”这天,我无精打采的走在纽约的街头。忽然,我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丝丝的腐臭味,我循着味道走去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我愣住了。不久,我恢复神智后,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过了15分钟五六辆警车挤进了狭窄的巷子中,其中一辆警车上的警官来询问我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在于警官的对话中我无意间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人不慌不忙的走近了尸体。在他行走的过程中我看到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象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再看看他的着装,上身穿着一件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穿着一条牛仔裤。这肯定是在逛街时接到案子赶过来的。经过我的百般说服,警官终于肯让我接触那腐烂的尸体了。其实我的目的不是尸体,而是那个人。我走近他说:“你叫什么?”“福尔斯·阿尔弗雷德。”他用狡猾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一个侦探?”我试探的问。“是的。”“我听说你可以不和人接触就可以知道别人的职业?”“是的。”“那你可以看出我是什么职业的吗?”“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对吧!”“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惊奇福尔斯的能力,不过他应该没有看出我的超能力。他接着又说:“从你的言行、说话的口吻都证明了你是一个医生。还有,普通人不会主动要求来看这么面目狰狞的尸体的。即使会,那他也会被吓得半死。你说呢罗根?”我惊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为了弄清楚,我邀请他到附近的星巴克坐坐,福尔斯也爽快答应了。福尔斯很快的解决了案件,与我在星巴克聊了起来。“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你胸前挂着的牌子上清楚地刻着‘罗根’。”“对呀,当时我光顾着你的推理了,没注意到呀!”“你找我,不会就是为了查证我的推理吧?”“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一件事的。”“什么事?”“我想做你的助手,行吗?”“为什么?”“你在办案时,总是你验尸、做推理,何不让我来验尸,你来推理?”“说得也对。好吧,我就先让你做我1个月的助手吧。”“我谢谢你了!”在之后的对话中,我与福尔斯交流了一些推理逻辑的事情。初一:麒麟火儿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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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1000字 高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