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遗音,池边留香
早就听人说过泉州森林公园里的桃花美不胜收,当满山都开满桃花时,那“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情景更是胜似人间天堂。而如今,正值秋高气爽的时节,我和家人们怀着好奇心坐上了前往森林公园的客车。
一进森林公园,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门前的一潭池水以及他背后的一座大山,青山映绿水,一幅相当美的山水画。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相机要拍,却从相机中发现有许多前来拍婚纱照的新婚夫妇们。我听到一位新娘对着摄影师抱怨:“这地方有什么好看的?我老家这种风景多了去了!”的确,那位新娘说的没错,这种风景在我老家也是十分常见的,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拍婚纱照呢?难道这山上有什么不同之处?“小姐,这地方可漂亮了,不信拍完你到这山上看一看。”摄影师说。漂亮?漂亮在哪呢?我怀着这种心情登上了森林公园的山。
仰头望去,这山还真高呀!登山的石阶好像一直延绵到了天上。我们便一步一步地拾阶而上。的确没什么稀奇的,不就是一大片树吗?这样的景色我在老家也见惯了。于是我放下了手中的相机,不满地继续向上。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森林公园中着名的桃花山。但是现在不仅看不到那漫山遍野的桃花,还看到了桃花树下一地的落叶。看到这些落叶,我不禁有些伤感,难道我们就是为了这一地落叶而来的吗?不,摄影师说过这儿很漂亮,在上面的山中一定还有美景。我又重新拿起了那个已经被我放下的相机。
再往上走,虽然还是那些一年四季常绿的树,但是我的耳畔隐隐约约传来了十分动听的音乐声。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细细谛听,那音乐声虽然不大,但却回荡在这树林中,引得林中鸟儿的共鸣。终于,我听出来了,这是一种泉州特有的声音:南音。这种戏曲虽然十分舒缓,但是却能让人回味无穷。
这时,听到有游客议论起了南音:“泉州南音可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啊!清朝时还被封为‘御前清曲’。它融合了各地的戏曲特色,又不断创新,成为了风靡全国的戏曲。中国首届民谣民乐民舞博展会总导演陈体江感慨地说:‘没有南音,就没有中国民乐,南音是中国音乐史上的活化石,是民乐的根源所在,中国的音乐就是从南音开始’。”
又有一位游客看到围着这么多人,就凑热闹地说道:“陈导这话说得太对了”。接着,就像说书先生一样给我们大伙介绍起南音:“泉州是南音的故乡。春秋佳节,仲夏黄昏,闽南的瓜棚豆架下,小楼幽院中,弦管南音,轻柔如水,流漫长街深巷……南音,又称南曲、南管、弦管,是流行于闽南语系地区,特别是泉州、厦门、漳州一带的一种历史悠久的古老民间音乐。它保留了汉以来中原古雅乐的许多特点。千百年来,南音这一中原古代遗音,不仅在闽南地区盛行不衰,而且远播台湾、香港、东南亚,甚至世界各地华侨聚居的地方。‘何须佳酿慰羁旅,一曲乡音醉煞人’——多少海外游子,彼岸乡亲,一踏上闽南故土,便被这回肠荡气、勾魂摄魄的南音陶醉了!远道来闽的北国客人,听听这优稚委婉、蕴藉动情的南音,也可以从中领略闽南旖旎秀美、古朴淳厚的风土人情,得到别具一格的美好的古典音乐艺术的享受!”
听完介绍,我再用心闭目聆听,那如怨如慕如丝如缕的声音,犹如南国夏夜的玉兰花香,一阵阵沁入人们如痴如醉的心田;犹如森林之中的小溪流水,一潺潺流入人们如诗如画的心扉;犹如清晨时分的百鸟和鸣,一声声浸入人们如梦如幻的心境……“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感人的音乐就是有这样的效果吧。我们都陶醉在这南音声中了,连其余上山的游客都驻足聆听。渐渐地,一曲终了,我们才继续上山。
山顶上有一座似亭子般的楼阁。我们爬上山顶后,又继续爬上那楼阁,到了楼阁的顶层时,那真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呀!我突然之间有了一种“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冲动。当时正起着雾,在如此高的地方看云雾缭绕的泉州城真是别有一番风趣呀!
最终留恋敌不过逝去的时间,我们还是下山了。在下山时,我看见了那位新娘,看来她也上山游了一遍,此时,她的脸上也挂着会心的笑容。
又到了森林公园门前的那一潭池水。在池边,我看见那位摄影师这在和别人在一起泡茶。我仔细闻了闻,原来是那闻名遐迩的安溪铁观音,那特有的清香萦绕于池水边,这种香味令所有人都沉醉了。我们又停留在了池边。忽然间我想起:刚来到这时,也闻到过这种香味。但似乎是因为看起来快要下雨了,我们并没有特意留恋。看来,品茶还要看心情。真是“心香一瓣,茶香一线!”爸爸听到我的感叹,对我说:“茶如人生,人生如茶!世间的芸芸众生,何尝不是这沉浮的茶叶?一些不经风雨的人,就像用温水沏的茶叶,只在生活的表面漂浮,当然浸泡不出生命的芳香;而那些历经千百次磨炼的人,就如同被沸水冲沏的酽茶,在沧桑岁月里几度沉浮,才会散发出沁人的清香!”听了爸爸的话,闻着这沁人心脾的茶香,我陷入了深思。
太阳真是不领情,如此的美景,如此的美音,如此的美香都不能令它在空中多停留半刻。夕阳西下了,我们又坐上了返家的客车。在车上,我拿起相机,才发现我没有拍一张照片,但这儿的景色我永远会记着,因为这儿的美,是要用心体会的。
我发现了泉州森林公园的美,那美在于林中遗音,池边留香……
林义杰:奔跑是一种“瘾”
111天,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40天,徒步横跨戈壁滩;150天,重走丝绸之路;21天,征服磁北极……
林义杰,一个清瘦的青年人,虽然最初的职业是马拉松运动员,但他不太愿意把跑步说成自己的职业。他永远把跑步当成自己的一个爱好,这个爱好已经成为一种永远无法戒除的“瘾”,而这个“瘾”促使他永无休止地用脚步丈量着世界的新奇与美好。
徘徊在死亡边缘
在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这个被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林义杰与同伴找不到被狂风吹散的路标,身上的补给水也已经耗尽。为了减少身体的消耗,延长等待救援的时间,他和同伴爬到一块大岩石上休息,相互打趣说:“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死在这里比较好。岩石上的白骨比较醒目,比较方便他们找到我们。”
这次濒死的经历,让林义杰每每想起“腿都还在发抖”,而这一次经历仅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一次签下生死书,踏上征服亚马孙的路途。在戈壁里迷了路,脱水情况严重时,他靠着咬破嘴唇舔自己的血渡过难关;在穿越亚马孙时,小腿肚受伤发炎,他咬牙用随身携带的军刀割下腿上腐烂的肉,保全了这条腿;在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他奔跑在极易触雷的雷区,九死一生之后,才得知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遭到劫匪枪杀……这些生死一瞬间的经历,常常在提醒着他:死亡随时都会来临。但奔跑的意义,正是因此而升华:他为自己跑,因为他享受不断超越自我的快感;而世人也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曾有一个18岁的姑娘,在听了他的演讲之后,哭着对他说谢谢。姑娘的家人死于一场大火,作为全家唯一的幸存者,她几次轻生,却从林义杰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状态和更多的意义。
林义杰说:“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有多可贵。”
纠结于内心孤寂
林义杰说,在长时间的跑步过程中,自然条件的险恶、身体出现的状况都是其次,最痛苦的事情,是面对奔跑过程中内心的孤寂。“撒哈拉那么大,大到无法丈量;而我那么小,就像那里的一粒沙。”
在撒哈拉长时间的奔跑过程中,林义杰用回忆的方式排遣内心的寂寞:妈妈什么时候为他买了第一块手表,什么时候交了第一个女朋友,青春期和伙伴做了哪些傻事……这些人生中过往的片段,在大脑里反复地回放,这种重复播放的方式,让他感到仿佛多过了好几辈子。
“当时我说,只要谁在撒哈拉倒下了,另外两个人就要将他的骨灰分装在6个瓶子里,未来,撒在五大洲和北极。”回想起答应伙伴一起踏上撒哈拉征途的那一刻,林义杰记忆犹新。“也许是之前几天的等待,身体没有维持平日的活动量,于是,第一天算是小试身手的36公里路,我已经感受到痛苦,我们三人都露出疲累的模样。”但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前奏,接下来的时间里,呕吐、腹泻、病毒、伤痛伴随着高温接踵而至,“地狱,我真的有这样的感受。”林义杰说。
比病痛更难以忍受的是团队当中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以及语言交流的困难。作为团队中唯一一个东方人,林义杰很难与其他同伴倾诉内心,聊成一片。这一份心中的压抑,成为他整个路途上的另一种煎熬。这种煎熬,使得非洲的这趟路,成为他如今最常回想的一段。“强烈的孤独感,最终还是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所以后来每次出发之前,都要特别去准备好一种面对孤独感的心情,不然在行走的道路上很难继续。”
丈量着人生感动
林义杰对非洲部落的原始文化十分着迷,在所有被他用脚丈量过的路途中,非洲是他最津津乐道的地方。部落人民的热情原始而纯真,一个晚上,偶遇的一个土著汉子忽然向林义杰索要他的头灯,不明所以的林义杰乖乖地把这珍贵的照明工具交给了他。而这位汉子则兴奋地花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打着灯,在旷野里抓了一只肥肥的野老鼠送给林义杰。“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最好的东西了。他们想要拿这些好东西跟你分享。”在原始的部落里,林义杰遇到了很多父母想要把自己的小孩子“送”给他,让他带到文明社会中去抚养,以此让孩子接受更好的环境和教育。虽然哭笑不得,林义杰却也受到莫大的震撼。在艰苦的撒哈拉行程当中,林义杰孤独无援的时刻,被一路寻找而来的中国同胞所感动:“他们长途跋涉,冒着危险在沙漠里寻找我们,还带来了我们最需要的食物、水,甚至家乡特产。我激动得无法自已,只能痛快地大哭。”“就是这些大家带给我的勇气,让我一点一滴地装进心里,告诉自己:林义杰,你一个人,但并不孤独,时时刻刻,故乡有许多人在关心着你,为你加油。”
“一路思乡,伴我在一天里完成了70公里,这时候,想家又成了麻药,麻醉了沿途沙砾刺伤我脚底的痛楚。”
克服了未知恐惧
当问到撒哈拉沙漠、中国大戈壁、智利阿他加马寒漠、南极冰原和磁北极哪种环境跑下来更艰苦时,林义杰说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每个环境都有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装备,有不同的要解决的难处,我只能说,都非常特别,说困难嘛……我真觉得只要用心计划好,都不会太困难。”“所有的装备都会经过严格测试,这些要求不是普通即可,而是要经过实战的考验。跑,也是有方法有策略的。我们跑丝绸之路要运筹两年,撒哈拉也是两年。前期要做很多功课。”林义杰说,人所惧怕的其实是莫可名状的未知,比方说,对怕水的人来讲,一个两米深的泳池,也许比撒哈拉沙漠、磁北极,甚至比原始的亚马孙丛林更加可怕。“人害怕的是未知,我在亚马孙时,四周一片漆黑,不晓得会遇上什么,当时心里怕得不行。事后想想,其实是自己胡思乱想营造出的恐怖气氛。”路过沙漠、戈壁、冰川、丛林……他恍然明白,自己征服的从来不是那些恐怖的穷山恶水,而是内心的每一个恐怖的小念头。“心慌、恐惧、焦躁的情绪考验着内心的坚韧程度,如何在极度的痛苦当中,摆平内心反抗与逃避的力量,是探险过程中最艰难的考验。挨过去,就更坚强一点。”
经历过生死劫难
在挑战四大极地的过程中,林义杰曾经三度濒临死亡:一次是遇到25年来最大的沙漠风暴,两次是因为血糖过低。无垠的沙漠中,他要征服10层楼高的沙丘,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6片趾甲脱落的痛楚,撒哈拉的比赛结束后,他的体重减少了10斤,只剩下不到90斤。每一次比赛,其他选手都有教练或是团队支援,而林义杰始终是一个人孤军奋战。是什么力量支撑着林义杰坚持下去的?他说:“每次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我会跟自己讲:‘如果我今天放弃的话,明天会不会后悔?你为什么要放弃?’如果要放弃的话,你就不要来亚马孙河,也就不要来撒哈拉沙漠了。”
“我不担心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只会全力以赴来面对这个极大的挑战,因为这将会写下人类最伟大的历史。”林义杰说,“挑战极限会让人深深感到生命的韧性,提醒人们要懂得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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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香风,拂过这喧闹城市中称得上寂静无声的一方净土。带过一丝思绪,留给后人倾听。傍晚未至,可斜阳却已带有几分金黄,一抹纯净的色彩留于天际,一束令人温暖的的光照在这片回归自然的“世外竹源”里,映到来到此处的每个人的心上。让人不禁产生一种因人心置于灵动世界,肉体满足于清新世界的感觉。这种感觉,清爽,自在,让人不至于在城市的喧嚣中迷失,湮没…竹间相互紧挨着,阵风拂过,如锐利的剑一般的竹叶混合着阳光正沙沙落地,碰撞四散。静看竹叶和光束,都直直地划过了指间,划走了流年。看来,是选对了地方。谁又曾知,我是第几个涉足于此的呢?一棵树下的一块石,身旁站着数以百计的竹。意蕴自然提升了上去。外面的竹高而密,是为了防止外客袭扰到里面的竹;里面的竹低而矮,是为了谦尊地给外面的竹让出更多的生长空间。这是一种多么和谐的生活模式啊。树,有它的生命,有它生命的延续,树叶枯黄,乃至脱落,希望还是自然些好。人为的撕扯只能让不愿分离的二者天人两隔,看来,是又说对了。一片竹林,经风的吹拂而留下的沙沙声,依旧在空中回荡,置身竹林中,望着竹间的一抹纯净天空,真有一种清新雅致至极的境界之美。今天,算是来对了,那时候竹与竹之间的和谐气氛仍在。只是时间,变了。至于,这次不经意间被竹叶划破的手,当作是上次来时不经意伤害的惩罚罢。5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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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香一缕清香蔓延开来,从指尖流淌,它那清心悦耳,行云流水的声音,每每温润着我美好的心灵。它从古时就有,曾受后宫妃子倾爱,它的名字中有古色古香的古,和筝筝成韵的筝,一个富有古典韵味的弹波乐器—古筝。我不知它为何能这般受欢迎,或许是因为弹奏它时可用优美的肢体表达感情,又或许是它那复杂的指法让人想要挑战,更或许是它那动听的音色……正所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古筝的古典淡雅之香,我想在众多乐器中它是之最,我曾经很喜欢闻古筝琴身的实木的清香味道,因为它会让我想起我陶醉的弹奏它时的样子。我和我的那台古筝已在一起相处了三年了,三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我喜爱它内在散发的古典之香,也喜爱它带给人们优美的曲子,更喜爱它波动心弦的声音。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北京听一场古筝音乐会,当亲临现场去感受那些齐奏、独奏的演奏盛况时,演奏家们信手拨弹,从容典雅的一招一式令人陶醉,在她们的指尖流淌出激情高亢,亦或温婉流畅的曲子,我整个人沉醉其中,仿佛经过了心灵的洗礼,那婉转低沉的声音入耳入心,那似水般明亮的声音,每每入我心田,一曲终了仍余音绕梁。让我想起了哀筝一弄湘江曲、声声写尽湘波绿。曲终人也不忍散去,一步一回眸,古筝的那抹清香久久荡漾心间。古筝它那独一无二的音色特点,奏成了多少中国名曲。我想要留住古筝的那一抹幽香,那一抹古典之香、淡雅之香。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梦想、太多太多的执着与坚定。古筝,你的幽香在指尖流淌,在心间弥漫。6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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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桂遗香已是深秋了。吹面而来的风已不像从前那么凉爽,夹杂着秋天特有的萧瑟,扫过人们的脸庞,使人倍感寒意。树叶变黄了,风一吹,三两片树叶从枝头飘落,那是秋的信使,那是冬的预示。那金色的叶子,飘落的我的脸上。轻轻拂去落叶,往四周仔细嗅了嗅,我不禁叹了口气:看来桂花已基本结束了啊!我是个喜桂的人。《爱莲说》中提到“菊,花之君子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那么桂花呢?吾谓之曰“花之悠然者也”。何以见得?其实桂花本身形状并不引人注意,它的精魂,在其香味。而它的香味又分两种。“香飘十里”的桂林当然引人注意,那浓郁的香味,令所有途经此处的人都驻足流连。那比起这种浓郁到不大自然的桂香,我则更喜欢“悠然飘香”。那香味并不浓郁,淡淡的,弥漫在空气中,像幽灵一般遍布每个角落。乍闻到它,你可能辨别不出是什么味道,只觉得那是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那是一种迷人的,有魔力的香味,闻到它,你便有一种细细品尝的欲望,尽管它是那么清淡。“花之悠然者”由此得名。但现在,无论是“香飘十里”,还是“悠然飘香”,都难寻到,只留下我,四处漫无目的地寻找。校园中有桂树。一星期前,每天上学放学,走到校门口,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令人神清气爽;但现在,香味消失了。走进树丛,只能看到桂树满是深青色的叶,鲜有黄花;树下的土地,早已铺上了一层黄纱。上学途中有一个公园,其中也种着一些桂树。但这里的桂花凋谢得更早,我都记不起最后一次从这里闻到桂香是什么时候。桂花,那幽美的桂花,你在哪儿?也许,他真的不再出现了呢。我又叹了口气。回到家,我并没有伏在哪四四方方的书桌前,去啃那些令人心烦的作业。我拿了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那金色的夕阳浮在云端,享受那金色的光辉覆盖全身。渐渐的,我困了。伏在窗上,只看那行人匆匆走过。我不禁叹了口气。猛然间,我整大了双眼。我闻到了一股悠悠的香味,熟悉而又陌生。没错,这是桂花的香味。但又不敢肯定,因为香味太淡了,行色匆匆的行人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它也不是献给那些匆忙的行人的。只有一个人心静下来,去仔细寻找,才有可能找到这秋桂遗香。我恍然大悟,明白了我为什么久久找不到桂香的原因:我每次都是那么匆匆的,匆匆的,一闻一嗅就下结论,然后又匆匆离开,怎么可能闻得到那种香味呢?也许,我曾经闻到过它,有怀疑过它的存在,但在匆忙之中,我又忽略了它,匆忙离开。这是个多么大的错误啊!也许,桂花也在我不知道但又无限接近的地方叹着气,说我不配闻到它,不配体味它。也许,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它,因此,它望着那些行色匆匆的行人,独自慨叹。行色匆匆?不!且停停。我不再继续往下想。我只想多品味一下这难得的桂香。也许,是今年最后一次。泡一杯奶茶,捧在手心,热腾腾的;闻一阵香味,奶茶香中夹杂着秋桂遗香;闭上眼睛,享受着难得的快乐。一切,似乎离我那么近,我已不是我,只是在乎这一瞬,只是在乎这幽香,只是在乎这一清静时刻。夕阳已完全落山,但余晖仍染红了整片天空。西边的天空中挂着几片巨大的火烧云,它们一动不动,似乎也在享受着悠闲时光。不知从哪儿飘来一片落叶,落在我的脸上。轻轻拾起这片叶子,我笑着叹了口气,轻轻将起放飞于窗外。金色的叶子飘啊飘,在秋天萧瑟的风中飘向远方。目送着这片叶子,我久久站在窗边。行色匆匆的行人又出现在我眼中,我不禁皱了皱眉头;一回头,又看到了那四四方方的书桌,以及桌上的厚厚的作业本。眉头皱得更紧了。突然,我发现桂香不见了,不由得一惊;奶茶泼出了大半。回过神来,再往窗外望去,只见匆匆的行人,那落叶,不知飘向何方。望着手中仅剩的一点奶茶,我的心空空的。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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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遗百合香所有有关你的记忆都像被捧起的水,一滴滴被时光辗吞噬,残留在我记忆里的,只有漫无边际的绿园里,残落的百合芬芳。我把过去锁在身后,止步在今天的黄昏里,左脚踏着清晨的余香,右脚浮着正午的残光,看指尖的百合花瓣一片片落,想要伪装的漠然,终未能成功地抵挡住对你的思念,清泪一片片洒落,像百合花蕊凝着的露,悠悠地散发着清香。狭长的睫毛点滴间清扫着清澈的忧伤,我知道,我是不该哭的,我知道,你告诉过我,我要快乐的,可当你我被岁月的隔阂分开,我便再也无法遵守曾经的诺言。微笑的嘴角总是围不住决堤的泪水,角落里被舔舐的离殇牵引日日夜夜的呼唤。颤动间,我知道,我们都要快乐,因为我们都是花香孕育的孩子。青春是明媚的忧伤,忧伤中带着阳光,苦甜的滋味丝丝缠绕着,奔跑间,我们凋零了那瓣百合的疼痛,汲取了清幽的芬芳。一路,有你相伴,一路,悠悠百合香,一路,我们都要在闪烁的泪光中坚强。在广袤的土地上喊出我们的誓言,祭奠我们的过往,粲然付之一笑。青春的戏幕跃动着青涩的身影,谁在吟唱,那古老蹉跎的岁月?独自吟思,依旧倔强地不改那份天真,张开双臂试图拨开那沉重的阴霾,牵手,不再约定永远,只要你浅浅的一眼,足以抵消离别之间万年的思念。还记得,我们一起踏过清晨的薄暮,一起看皎洁的月光涩涩地爬上山坡,朦胧如纱的境界里恍惚带着百合的芳香。如今,清寒的晚风里,浮动的只有湖中我一个人的身影,但我笑着,答应过你,要好好的,这誓言,我从分别的那一刻一直记到现在。庆幸着自己依旧是个孩子,流萤飞火,霓虹灯流泻着五彩斑斓的浪漫情调,你一袭白衣百褶裙若烟,水晶凉鞋恍若乐音,你肤若凝脂,凝眸若紫烟,粲然笑意若百合绽放,你在前,我在后,你靓丽丝柔的长发飘扬在起伏的音乐里,乐声透明如水,我一身淡黑背带裙,纯白短袖映着青涩的图画,短发跃然舞动。我带着欣喜和激动,坐在庞大的旋木马之上,嘴里大声喊着恐惧,心里却倔强地想要继续。你我虽隔着永恒的距离,但只要看着你悠然的笑意,我的心里也会洒满了快乐。我不管摩天轮间,你的身旁坐着谁,我都会默默数着你的记忆,守着你我一起走过的曾经,一次又一次,沉醉在摩天轮旋着的梦幻里。只是在旋的时刻,我会止不住地扯出思念,看那一幕幕的美好在湛蓝的天空里碎得那样清晰,等到心被伤痕摩擦的茧子布满了心,等到那个痴痴等待的灵魂被尘封藤蔓禁锢了脚步,也不会停止它的肆虐侵袭,时光,会证明一切。每一个细碎的视线,都会让我想起你,我们一起携手漫过的青春,那样的美好。我记得你在门口蒙住我的双眼,让我在黑暗绽放成光明的瞬间见到的第一个满满的许愿瓶。我记得你在倾斜狂躁的飞雨中冲上来遮住我的第一把雨伞,而你,却湿透了肩膀。我记得你在自习中看到纸条后砸过来的第一块橡皮。我记得你用丝绢做的第一朵百合花,花蕊,还带着清墨的芬芳。我记得你在半山腰采下的第一双“翡翠耳环”。我记得你我爬山时一起滑下的陡坡,我记得攀爬时你伸出的血泥交加的手。我记得我第一次敲过的你的门扉。我记得你说话时甜润的声音。我记得那条洁白优雅的百合裙。我记得你我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份忧伤,每一点痛楚,每一次满满的欣慰……我记得,我都记得……你的身影,带着百合的芳香,我循着花香的痕迹,用我的一生去思念失去的曾经,用我的希望去期盼重逢的喜悦,交错零落的情感之间,我总能寻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哪怕你不再属于我,哪怕陌路的月华不在有你陪我欣赏,我也会倔强的等下去,等到思念缱绻,化成云雨,轻轻地洒落在你的额头,便要你记得,有一个人,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在心灵里,还留着你的位置。时光让你我擦肩而过,你遗留下百合的馥郁,牵引了一条记忆的漫漫长路,轻轻离去。我会找到你,我相信。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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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留香书香遍地。无论何时,我们身处的这个校园便是如此。利用此篇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读书和作文的一点想法。读书,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亦可以称作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心。书就像一根刚出土的萝卜,粗略的读就是往萝卜里加点醋,而精心的品读就像为萝卜腌制,味入透了就是水多皮脆。我们常会疑惑怎样才能读好书,怎样才能算读好书,我觉得一个习惯是很有必要养成的,那就是做批注。不管是人物还是情节,它都是立体丰满的。做批注就是对文章的认识,不仅仅是从书中得到的,还有自己更深的理解。我个人比较喜欢捧着纸质书本的那种厚重与宁静。坐在赞化学校的凉亭里,藤萝相伴,贪婪地享受着那树叶空隙间流泻出来的阳光,斑驳地映射在地面,置身书中,那便是一片世外桃源。眼前唯有文字,鼻息间也唯有墨香。“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摘一朵情花,呷一口墨的芬芳。但是我觉得较为可惜的是,电子书逐渐成了阅读的替代品。虽然更为方便,但是书的墨香、感染力却大大减少。甚至,我们在抬手与拥紧之间,肆意丢弃着什么,热衷于所谓“放松”自己的事情,却只是一时的放松,既没有找到一份渴望回归的宁静,也没有觅到那指点迷津的智慧。再谈谈我对作文的一些想法。也许你正对着作文命题绞尽脑汁,搜索空肠却也空空如也;也许你刚因一个素材的出现而兴奋不已,却因没有“妙笔”,笔下也不会“生花”。占据语文半壁江山的作文,你却好似“山重水复疑无路”,又该如何养精蓄锐,争逐于群雄之间呢?立意是作文的精髓,立意新颖的作文通常一眼便被阅卷老师与普通作文隔离开来,“新”就在于审题,是考验独特的思维与表达能力。内容是作文的骨干,撑起全文。有些同学按照套路,开头后竟不知如何叙事,仿佛“一山放过一山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美文佳句,无疑是丰富内容的一大捷径,腹有诗书气自华,扎实基础,长久积累,自然能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可是从“海绵里挤出的水”里,我们难以饱览群书,字字斟酌。也许背作文可以应付几场考试,但我更建议平时观察与琢磨。遇见有新意、应用性强的句子,可以及时圈划、批注,无论是学案上的阅读理解,身边同学的优秀作文或是入耳的优美歌词,都能取其精华用心赏析,模仿化用,再根据考场作文加以灵活的修改。琢磨出真知,多问问自己这些内容的亮点在哪里,特点是什么,给你什么感受,为何令你眼前一亮。从读者的角度入手,再以作者的身份创作。例如“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我焚香感动了谁,邀明月让回忆皎洁”中,“凄美”由形容词摇身一变为动词,“皎洁”一般形容月光却形容“回忆”,给人以凄迷柔美的意境。举一隅则以三隅反,倘若用“眼泪迷离了视线”代替“眼泪流淌”,便又给人以不同的感受。作文的高低也由此大大拉开。主题与情感是作文的灵魂,“灵魂”升华对领悟生活、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也许同样生动的语言,同一件小事,一篇仅限于这件事,另一篇扩大范围至生活而升格成一种哲理。显而易见,后者极有力地巩固了自己的“霸主地位”。作文是一张没有框架束缚的、没有规格的白纸,颜料、图案、画风都由你设计和执行。我也只能在诸多技巧中选取一二。“刀枪剑戟”还要在“战场上磨亮试锋芒”。我们都在墨香中成长,读书与作文是我们陶冶情操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转身回眸凝千年,此处留香。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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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张淡蓝的短笺,携着自古至今千百年来都未染上风尘的隐隐的郁金香芬芳,轻轻舒展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永不能忘却的,是那张不惹风霜的面孔,一直就在这里,在我们生命可以承受的强度里。楚留香!这是古龙笔下第一个接近神话的人,像古龙自己说的那样:优雅、冷静、瞬间的暴发力,类似于詹姆斯·邦德。不,楚留香的意义远不止于此。成长期的楚留香系列包括《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鬼恋侠情》、《蝙蝠传奇》;成熟期有《桃花传奇》;再加上衰退期的《新月传奇》和《午夜兰花》一共八部。读楚留香像看侦探小说,步步迷踪层层抽丝剥茧,让我们充分领略香帅的风采。在这里,古龙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或者本性,而不仅仅是用来厮杀争斗的工具。在这些诡异的故事里,楚留香用脑多于动手,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机智敏捷得让人想不佩服他都不可能。楚留香名动天下,江湖中人人传诵。他是一个游侠,一个浪漫的贵族骑士。他来去如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他行事有自己的原则,即使是偷盗也做得光明磊落,所谓盗亦有道。因此他才会被人们称为盗贼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何时何地他都保持绝佳的风度,不刻意也不做作。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也是一种优雅的暴力。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对待女孩子很有礼貌,颇有绅士风度。他的故事大多与女人脱不了干系。《大沙漠》他与自恋的石观音斗。《画眉鸟》里他为柳无眉所欺与水母阴姬斗。《桃花传奇》里他与张洁洁的纠缠。《新月传奇》里他为焦林寻找女儿即玉剑公主。《午夜兰花》中逼他现身的神秘的兰花先生赫然又是一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楚留香“友也女人,敌也女人”。他的敌人不是女人就是和他地位相当的名人或贵公子,如《血海》里的南宫灵和无花,《蝙蝠》里的原随云,《新月》里的史天王。一位女作家说得很妙: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之间是一种众星拱月的格局,他的朋友基本上都是为了衬托他的光芒而存在的。这个用修辞学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反衬的关系。什么叫反衬?去看星爷的《唐伯虎点秋香》,美女是通过比较才看出来的——杂在恐怖的春、夏、冬香三女之间,谈不上美丽的秋香姐姐也成了美女。不同的是楚留香身边的朋友并不象传说中的春、夏、冬三香那么恐怖,而且楚留香的确是个“美人”。这样的反衬有烘云托月之妙。这一点着落在胡铁花之于楚留香尤其明显。说胡铁花是楚留香的傍友这话毒了点。他们是两个不一样的人,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众人只见楚留香之风光无限又有几个人会去注意胡铁花的成全呢?他为朋友出力却不掠其美,甘当绿叶衬红花。肯为朋友牺牲到如此地步的人并不多,胡铁花是其中最伟大的一个。这种精神和情操别人不知道,楚留香心里应该是最清楚的。他们之间的情谊很深,到了关键时刻,谁也不肯舍下谁——可见于《新月传奇》。胡铁花没有楚留香的优雅,讲究风度。他爱酒成癖,不修边幅还以之为美,可是和他在一起,楚留香有时简直成了一个只懂得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胡铁花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腔热血。“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话由他讲来最有说服力。是胡铁花的成全造就了楚留香的光芒四射。其他如姬冰雁、中原一点红、张三等人着墨不多,比起陆小凤众多各具特色的朋友到底稍逊一筹。姬冰雁的冷漠,小气一遇到楚留香就化开了,中原一点红的命运因楚留香而改变,张三的魅力由楚留香娓娓道出。这些人的存在不约而同地都是围绕着楚留香展开的,只有胡铁花拥有较长的篇幅与楚留香同在。从总体来看,楚留香的朋友不如陆小凤的朋友出色,可与之相抗衡的是他身边的女人。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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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新鲜、危险、刺激的东西总是最感兴趣的。武林中有一个神秘家族,无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他们信奉一种神怪宗教,被选中的女子作为圣女,必须为家族和宗教献身,不能再有凡人生活。这一”代的圣女之母不愿女儿终生寂寞孤独,于是看中了楚留香,用美人计一步步“请君入瓮”。楚留香虽交了桃花运,但也因此而屡遭劫杀。真情、假爱、柔情、罗网,这一,切都使楚留香难以自拔。这是他最像“凡人”而非“英雄”的一部作品。《鬼恋侠情》几乎就是一部侦探片的蓝本。东方的“借尸还魂术”与西方的现代侦破术很奇绝地结合在一起。看似扑朔迷离,波澜起伏,其实只不过是人性自然的渴求。书「一几对男女青年对爱情婚姻的主动争取,很有反封建的气息,楚留香在此,倒像是牵了“月老”红线的“冰人”。《午夜兰花》是《楚留香传奇》的最后一个故事,在这一部作品里,更没有楚留香什么具体事了,因为他一开始已是个“死人”。故事说的是江湖上出现一个非常神秘、非常有力量的人,组织了一个很可怕的组织,以楚留香的朋友作为诱饵,去查证楚留香是否真的已经“死”了。只是到了最后,才让楚留香作告别式的出场,让其他的人物去总结楚留香的一生与传奇。由此看来,楚留香实在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虽然他有时会做出很傻的事,很冲动的行为,但总能很快地发觉,并没有错失良机,最不济的时候也仅止于“大智若愚”。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他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倒他。虽然他有很多朋友,比如说少林寺的方丈大师,才高八斗的才子,满街化缘的穷和尚,冷酷无情的刺客,随便叫他“老臭虫”的却可以过命的人……但其实,他只是在喝酒和干点小事的时候需要他们,这些朋友对他的实际作用是不大大的。他是名副其实的“孤胆英雄”。正如江湖中第一位最有权力的女人金老夫人所言:“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种格调,也就是说,一种气质,一种气势,一种智慧,这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一个高格调的人,就算运气再坏,也要比一个低格调的人运气最好时好得多。”楚留香在古龙的笔下就是那个高格调的人,而且是世界上格调最高的那个人。其他的成名人物,或者武功很高,却不如楚留香侠义;或者富可敌国,却不如楚留香大方;或者风度翩翩,却不如楚留香有魅力;或者权势很大,却没有楚留香的威望;或者智慧过人,却没有楚留香的宽容;或者善解人意,却没有楚留香的温柔;或者屡建奇功,却没有楚留香的运气……总之,他们如果是云,楚留香就是星星,他们是星星,楚留香就是月亮,他们是月亮,楚留香就是太阳。烘云托月,众星捧月是古龙塑造楚留香时最常见的方法,甚至是唯一的方法。这确实让人奇怪。大约是在同一时期吧,中国大陆的所有的文艺作品所用的手法跟古龙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也很熟悉并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习惯了这种创作方法:总有一个。“三突出”高大全的人物,他就像草原上一大群羊的头羊,所有的人都会唯其“羊首而瞻”。正如头羊若是跳过了关着的栅栏,后面的羊群也会一只接着一只地跳过去,即使后来开了栅栏门,羊群仍然不从里面出来。即使到了新时期,我们的文学创作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惯性。当然,在经过了一个夸张的贬斥人情的时代后,新时期文学的一大主领“从英雄到普通人”已逐渐被人们广泛接受。但其实,英雄情结是人类的基本情结之一,也是一种最为宝贵的情感。当它与特殊的人、文化或时代思想结合起来时,会产生内涵上的意想不到的改变:如果与愚味结合起来,它的确是可憎乃至可悲的;然而当它作为人的一种主动精神,或作为一种明确意识到自身追求所在的意志力而存在时,它却是伟大的人性的体现。在这一点上,古龙把握得很准。他不仅知道中华民族是从异常恶劣的环境下艰难走过来的民族,他也知道中国人生活得虽然单调、沉重、平凡而缺少刺激,但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着绮丽的梦想,有着寻求变化的情结。有几个人在年幼的时候没有梦到过自己像鸟和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呢?谁不想轰轰烈烈地活一回,精彩一回呢?所以他塑造了楚留香,不惜用最奇崛的方式,最动听的语言,最浪漫的情感。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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