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宝贝卡琳娜1200字以上

疯狂宝贝卡琳娜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这是我最后一次回忆那艳丽的容颜。谨此一次,让我的情感充满这满是鲜血的土地;也谨此一次看到那美丽的奇葩凋谢在AK47的枪口之下……

那是场惨烈的战役,也是九死一生的逃脱。在联合部队决定放弃港口之前,那里的驻军几近弹尽。我们的任务是为驻、军的撤离尽量争取时间,当我们将M60自动射击装置固定在港口唯一的高地上时,还能够听见港口不远处生化幽灵们的低吼。因子弹擦伤和爆炸受伤的驻军不断被送上联合部队的直升机,弹药,重型武器以及随军护士的药品被投放到了高地周围。

随军护士是联合部队中的猎狐者组成的。我从先前驻、军那里得知,在这块高地几乎要被生化幽灵血色海洋吞没的时候,是那些护士用这里火力最强劲的巴雷特狙击步枪在百米外以精准的枪法让身处变异边缘的兄弟捡回命来。联合部队的直升机一波一波的往返。我作为由飞虎队组成的增援部队的指挥官,开始考虑应该怎样让我的弟兄们在面对这些该死的“鬼玩意”时保住性命。在这时,我发现一些窈窕的背影依然在战斗部队后方紧张的准备着,她们依然镇守在这里。这便是联合部队中最受人瞩目的军医护士部队,我听说她们会一直坚持在阵地上,与阵地共存亡。卡琳娜,这里的军医官。她告诉我前一场战役的守军部队在生化幽灵成群冲击的间歇在高地周围投放了许多C4炸弹。这些C4炸弹的遥控装置在她的手中。万一阵地不保,她将会引爆高地掩护我们撤退。

“我会在这里做好一切的后续工作,无论胜利还是失败。”这是卡琳娜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如我所料,生化幽灵很快就在高地附近成群的集结。后方狙击手巴特雷狙击步枪绵长有力的枪响开始盘旋在如血般傍晚的天空。可前线上M60的如此密集的轰鸣让我觉得有些不安。在往常阵地集团镇压行动中M60从未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如此愤怒。我抄起把Ak47便奔到前线阵地上。视野中一种从未见过的新生化幽灵泛着绿光正在M60密集的火力网中穿梭。

顺利的撤退让我们可用的火力点变的越来越少。很快,我们就被这种变异后的生化幽灵逼到了最后的撤离点。直升机部队高空的火力掩护在此时也变得力不从心。此时的随军护士们也拿起了武器抵御生化幽灵威胁。我给最后的几挺M60装上了自动射击装置后,下令我的部下们登机撤离。可那些血管中流淌着猎狐者血脉的护士们依然不依不饶的守护者这片仅存的阵地。

“带她们走。告诉她们这是命令。”我跟副官说。这几挺M60的弹夹在如此疯狂的开火状态下支撑不会超过10分钟。而此时,拉琳娜依旧用手中的巴雷特给那些肉体傀儡沉重的打击。不论怎样,将这里的人全部带走是我的使命。虽然我曾听说过猎狐者为荣誉而战死的战斗意志和执着的胜利的信念。但我还是拉起手中AK47的枪栓,指着她的后背:“离开这里,这是命令!”她放下枪,慢慢的转过身,短短几秒钟的对峙,她的眼中燃烧着仇恨和惊讶,而在这之后,她的目光再次变得凶狠,再次面对我抬起手中的巴雷特。在巴雷特狙击步枪的瞄准镜中映出一团血红的人形,我本能的降低重心,将步枪对准那生化幽灵的头部。

“砰!”生化幽灵手中的幽灵之刃与巴雷特的枪声同时响起。卡琳娜倒在地上血流如注,巴雷特顺势掉在地上。而生化幽灵的头部已被巴雷特强大的威力打的血肉模糊。我以最快的速度朝生化幽灵补完枪后跑到卡琳娜身边检查她的状况。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情况,伤口迅速的愈合,卡琳娜的皮肤逐渐变成与生化幽灵一样的血红色。她被感染了!直升机朝我扔下了软梯。我放下她快速奔向软梯,在即将抓住软梯的一霎。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拖住。转身瞄准的枪口被感染初的卡琳娜抓住。我想我从未如此接近死亡,也从未如此接近重生。在我决定放弃生命用手雷同归于尽的时候。从卡琳娜僵硬的手中的掉出了一个按钮,而她抓着枪口的手竟对准着自己的额头……

扣动扳机的那瞬间,我无法让这片土地再次散发生命之光。但象征着真正生命与自由的联合部队会再次回到这个曾经被用生命扞卫过的战场,让生命之光永远照亮失落的黑夜。

城中小学六年级:安迪烙andylaw

疯狂年代

9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最近我一直喜欢的一个作家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第一节的题目便是“疯狂年代”.文章所指的疯狂年代是从67年到69年那段文革初期,知识分子被视作魔鬼,相对论被视作反动学说.那个年代的疯狂是无庸置疑的,漫长的十年文革一直持续到76年毛主席去世,那是充满动荡的十年,但如果到现在,恐怕再也无法掀起像文革那样的大风波了.人们似乎缺少了一种疯狂与激情.

两年前我看了一篇文章,《生命之歌》,当时看完了哭得稀里哗啦的,但最近再拿起来看的时候,竟然没有丝毫的感觉,也许是因为看的是第二次的缘故.但是,另一个因素便是我缺少那种情感了.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份感情是多么的难能可贵.而我却把它遗失了.遗失的干干净净的.

不仅是我,许多人都在随着时代的进步丢掉这些最美的东西.

其实文革时期更透着一种明净的稚气,或许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才真正是一个疯狂年代.

王小波有一篇最著名的小说,《黄金时代》.叙述了主人公王二的知青生涯,多多少少有一些荒诞的成分在里面,可多少经历过下乡的人在那篇小说找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那是全中国多少人的黄金时代.心里怀着要建设祖国的满腔热血,被强迫或者心甘情愿的来到乡下当一名知青.这样的年轻人在现在,还有多少呢王小波自己很喜欢披头士乐队,原因是这个乐队的歌让他想起七十年代的年轻人改造社会的强烈愿望,那种充满热情与干劲的年轻人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动力与热切.

天真与认真,这两个词有太多的相同之处.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点,文革时期仿佛一去不复返,当然那种精神也不知道被时间埋葬到了哪里.那似乎永远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回忆,在历史中重新回归为一个永恒的奇点.而如今的时代,也有自己的特点,只是缺少了一种每个时代都应当具备的激情与希望.

这是多么疯狂的年代.

附后记:有人说现在喜欢王小波的成年人,小时候必定喜欢郑渊洁.这两个人都代表了一个时代特点,然而这两个时代有着同样的激情.只是现在鲁迅早已不在,王小波也是一样.不过父辈的人有最幸运的一点,他们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过程.

我之所以会说看见某些文章就有想删的冲动,是因为我看了胃疼.

我的这篇文章也许多少透着一种自我崇拜的东西在里面,但也不足为道了.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如此疯狂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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