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花纷飞》
或许你真得不信,我仍记得前世的情愁。我的前世,是一位郡主,本是众多好男人追求的青春年华……
那一个几多忧愁几多阴雨的日子,阿玛让我和谐国的太子定婚。目地,令我辛酸,父亲的野心不是我刚才知道的,拥有玉印是他朝思暮想的事,可我没有想到他竟会将自己的女儿当作幌子与谐国合作。
我知道,无论我表现得如何失望,父亲也不会改变他的做法。谐国太子?就是前几日听姑姑说在青楼里泡了三天的那位?国虽大,人无志,那决不是我喜欢的类形!可是,我又有何办法?
我去博灵山散步,原因便是消愁。博灵山美不胜收,素有“万物灵山”之称,加上刚下过雨,空气里有一股泥土叶竹的清新芳味,“悦儿,你看!那里有蝴蝶!”那确实是一只很美的蝴蝶,我情不自禁地喊起贴身侍女莹悦来,“郡主,我知道您恨郡王,他虽是您的父亲,却从末对您负责过……”悦儿有些语无伦此,她的话却今我捂着脸依在旁边一株情花树上,情花树是我们宣国的特产树,冬天开花,花瓣粉红粉红的,很美,会随着飘扬的雪花飞舞在山间。此时,我心里怎么也愉快不起来,一滴凉得透心的水砸在我手上,莹悦慌忙劝我别哭,我抹了抹双颊,笑着说,那是露珠……
忽然,眼前窜出一头野猪,我慌了神,急忙拉着莹悦躲到情花树后,“嗖--”一声箭掠过空中的响声,俩个末见杀生的女孩子傻了眼:那头野猪倒下了。随后,树叶丛中冒出一个英俊的小伙,背上背了个箭筒,我脸红了,虽然我见过无数青年的英俊男子,却从末在这种场合下见面,我望着他黑黑的眸子,无数褒义词闪过心扉。我问他,“你是?”“我……我是山上的猎手……你们是?”他对视着我,目光有些躲躲闪闪,我告诉他,自己是郡主,我看见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老大,过了好半天,才从嘴里挤出一句话:“你是说,你是郡主?”“是哇,看什么呀你?”莹悦看他一直盯着我,不满地插了一句,我急忙掩饰:“莹悦,别这样!对不起,我确是宣国的天愉郡主,我叫何香灵,不知您的名子……”“哦!我……我叫涛义。”涛义?男儿有能仗义天下,作涛也罢与义同行。此名甚佳,我笑问:“那,如何能找到你?”“您,你,不,香灵郡主,您去博灵山中的天宇村便能找到我,我若是外出打猎,半多一定会去山上的育灵泉那里。”我说了声感谢,道别后转身的一刹那,他竟喊了我的小名:“灵儿,我,我,现在是秋天,到冬日中旬,我请你同我去看情花!再见!”我口头答应了,心里却深知冬日中旬是我成婚的日子,难道要带上那位花花公子?还是算了吧!缘份或许有时不过是上天用来捉弄人的。
回到郡王府,我有些坐立不安,满脑子都是涛义,我或许快疯了,自己已与他人订婚,心里想着的却是其它男人。不,我按住我的头却无法否认,我已坠入情网,我好似感到眼前一片空白,为了我自己的由自、幸福,只能拼一回……
我前世平身第一次喝了酒,躺在床上,醉了?倒希望是。那样可以忘了一切,包括一面之缘的涛义,想到那个悦耳的名子,我的心悄然一动,无法克制肮脏的念头从我脑海中冒出,我真得从未有过的感觉,像酸甜苦辣亿万种味道搅在一块儿,不知为何,我两行热乎乎的水珠顺着睫毛的跳动滚下脸庞,若得情如此悔愧,数青兰少女何以追求其视乐?
世间情为何物?我往去昆仑山取得忘情丹,送到嘴边,手却微微发颤,猛一转身,挥手本想将其扔出窗外,却发现我的手把它抓的如此紧……
在冬日上旬,父亲终于死了,我笑着拿着散了毒药的茶杯,替父亲写了封嘱托,就那么逃走了。我望着博灵山,那个我朝思暮想之处,涛义,我来了,伴着满山纷纷飞舞的情花,来了……
《故乡》读后感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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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花毒凝霜师姐跟其她师姐们一起出宫,她没说什么时候会回来,只是指着地图跟我说,即使走遍天涯海角,百花宫永远都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那天我很难过,差点连小柔都忘记喂了。一想着不能跟着凝霜姐一起玩,吃不到她做的点心,看不到她最温暖的微笑,很想哭,却没有掉下眼泪。因为她临走时摸着我的头,说:“我不想看到你的眼泪,你要记得一直微笑。百花宫的女人是不能轻易掉泪的。我们的眼泪……”后面的话我听得不真切,努力忍泪的时候,都有些眼花耳鸣了。我叫花惜月,在百花宫长大。凝霜是我的师姐,她很疼我。在众姐妹里,我跟她是最要好的。小柔是我养的一只赤蝎,通体赤红。它现在饿得慌了,在我腰间的小竹筒里爬来爬去,喀嚓喀嚓地吵着。我在宫外的情花丛里拣到它时,它还是一颗晶莹剔透的蝎卵。凝霜师姐的马车已经消失在视野里。我从送别人群中溜走。这个小柔,被我宠坏了。“古大叔!古大叔!”在他平时会在的小池塘边,我轻轻地喊道。他像往常一样,如鬼魅一般悄悄出现在我身后,“蝎粮又吃完啦?”“是啊,古大叔为什么你每次走路都没声音的。好在我已经习惯,不然每次都被你吓一大跳。”我转过头望着他。不知道他天生肤色如此,还是练功练的,一脸暗绿还泛着灰黄,而且又不苟言笑,相信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不免一寒。不由想起我第一次见他,边哭边叫着“鬼啊”,真可笑。不过他面恶心善,对我却一直很好。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大把蝎粮,我用小袋子装好,然后又把竹桶打开,小柔开心地冲了出来,顺势爬到我的左手上。做为交换,我会把小柔产的卵全部送给他。听说这是极好的药材。反正我留着也没用,有一只小柔就够了。跟古大叔在一起的时候,他教我识各种草药,哪些是救人的,哪些是有毒的,哪些是解药,哪些虽然有毒但又可以化解另一些毒药。他还教我一些炼制丹药的方法,但不让我告诉别人,只能偷偷地学偷偷地炼。只从小柔吃了他做的蝎粮之后,以前爱吃的蛐蛐都不吃了,只吃蝎粮。我猜古大叔不仅草药精通,一定还是养蝎专家,但他总是不承认,说不养蝎子。小柔的壳越来越亮,色泽也越来越红,连古大叔都忍不住赞,是极品的赤蝎。我抬头看看时辰,向古大叔告辞,“今天我得早点回去了。”他有些遗憾,“今天这么早。”“嗯,很多师姐今天都出宫了,我怕待会有什么事要忙,也好去帮一下。”“哦,原来是这样。”他若有所思,“那你快点回去吧。”情花毒白屏寨的午后总是很热闹的,除了一天劳动结束而欢快跳舞唱歌之外,大家聚在图腾柱下讲着笑话。而我总喜欢在完成嫣然姐给的任务之后,来这里玩一会,跟大家一起唱一起笑,而且还可以看到想看的人。他是一个和善的白部少年,总喜欢笑,吹笛子很好听。我只是觉得在人群中仿佛他对我特别关注,而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敢大声叫。“惜月,今天宫里不忙吧,看起来你很闲哦。”古佑笑着跟我说,他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样子很好看。我只能低着头,努力不让他看见我的脸好象又红了,“刚刚嫣然姐让我买点南蜡,我,我已经买好,送回去,顺便再来看看,有什么新货,宫里可能会要。”“呵呵,早上的时候我们捉了一只小象,可爱极了,要不要一起去看看?”他伸手过来。“啊,是,是吗?”我心跳加速了,他是要牵我的手吗。“你看,我还准备了一条项链给它!”他伸出的手掌里,挂着一条鳄齿链子。“哦,很,很好看啊。”我在瞎想什么。忽然我看见敏儿匆匆走过,她看到我,对我使使眼色,神情有些不对。我知道,可能出事发生,于是只好跟古佑告别,立刻回宫。果然,右使召集了众姐妹在花厅议事。“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她举起手中墨绿色的一团东西,我瞪大眼睛瞧了瞧,啊,是古大叔平时给我的蝎粮。我摸摸一侧腰间的蝎粮袋子,还是满满的。不是我掉的。“巫蛊。”一师姐平静地回答。“对,是巫蛊,是乌部巫师才会炼制的。今天早上阿玛在宫外发现的。”“啊!乌部巫师已经到我们宫外了!”议论纷纷。“现在我派兰儿带些****跟阿玛一起去搜查,你们一定要小心行事,他们的巫毒不可小看。”右使严肃地吩咐道。我傻傻地站在一边,紧紧攒着那袋蝎粮。不会是他,不会是古大叔!自小听了师姐们讲述白部和乌部的争斗,那些乌部巫师炼毒蛊四处害人的恶行……我却怎么也没有办法将那些形象和古大叔联系在一起……“惜月,别担心,你师姐她们会处理好的。你武功还不济,所以我才不派你去的。”右使温和地扶着我的胳膊,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不住地颤抖。而她却误以为我是在为姐妹们担心,想参加战斗。凝霜姐,如果你在,你一定会告诉我怎么办的吧。一向,我在姐妹间的武功都是最差的,嫣然姐每次分配任务时都忍不住叹气,“真不知道该让你去做点什么,连鳄鱼都怕。”而凝霜姐就是那种可以面不改色剥掉鳄鱼皮,拔掉老象牙的女子。每次她都会在我前面替我挡住危险,并转头向我微笑,“月丫头,不要怕,姐姐在呢。”“禀告右使,我们抓住他的时候,他正在点这个烟火。”不消一会功夫,有姐妹押着人回来了。“狼星烟,哼,果然是奸细!”右使搜走那信号烟火。我偷偷向跪地那人瞄去,啊!真的是古大叔,为什么会这样……他似乎也发现了我,我们目光相撞的时候,他咧嘴轻轻笑了。为什么,为什么大叔会是奸细。我站在人群里看着古大叔被审问,脑中一片空白,不记得右使都问他些什么,但他一直一个字也不说。她们拿走他身上的解药,把他的蛊毒撒在他的身上。我也不记得古大叔他最后是不是有望着我,只记得他的脸色越发地绿了。到最后他依然什么也没说,只是张着嘴,做了几个口型,就慢慢倒下去了。姐妹们都说,白部和乌部之战又将爆发了,我们要做好准备了。为什么身边明明有好多的人,还是会觉得孤独。为什么明明是炎热的夏季,还是会觉得冷。我听不见她们的备战计划,我低着头,没人发现我的眼泪,为一个死掉奸细而掉的眼泪。他的口型,是在说“对不起”……情花毒拿着地图,在马车上研究着,凝霜姐在长安。我的第一站就是长安。记得以前凝霜姐跟我说,百花宫其实很小,这个世界其实很大。我当时瞪大眼睛,但跟着她去了野象谷,又到白屏寨,我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比百花宫要大很多。人们却总是相信眼见为实,但其实很多真相,眼睛都是看不到。当我忐忑跟宫主说了自己出宫的计划,她爽快答应,还真让我有几分意外。“花惜月,出宫的历练比在宫中时会艰苦一百倍,你要做好觉悟,不要丢百花宫的脸。百花宫的女人,不是轻易言败的……”“不要丢人啊……花惜月……”我坐在马车上喃喃道。无意中知道古佑是百花宫唯一的男****,也就是我的竹师兄之后,发现原来他对其她去白屏寨的姐妹都是非常热情的态度。离宫前,我去找他告别,他友好而礼貌地说了很多,我一边听着一边傻傻地笑了,心里却有一种破碎的感觉,但忽然又像瞬间被其它什么填满一样。我知道,这叫成长。至少离开了南疆之后,我不会太想家。喀嚓喀嚓声响起来,我忽然想起,小柔饿了很久了。那些蝎粮却早被我埋在宫外。“忍忍啊,小柔,到时候给你吃新鲜鸡肉。”我抬头看看车厢里其他人不满的脸。可是这家伙一点也不体贴,在竹筒里闹得更凶了。我生气地拿起竹筒,“不听话,你不乖我就不要你了!”用力摇摇竹筒,把它在里面撞了好几下。路上一颠簸,车厢一颤,我失手把竹筒掉了。小柔爬了出来,我听见尖叫。“啊!毒蝎子!”“别踩!”我伸手去护,手背上多了脚印。忍着痛,抓回这调皮鬼,还被它蛰了一下。还好是蛰到我,如果蛰到别人,让我制解药恐怕都来不及。马车在成都就停了,我被车夫赶了下去。因为带着这么一只惹麻烦的宠物。成都的酒楼,我选了不起眼的角落桌子坐下。把小柔从竹筒里倒出来,拿鸡肉喂它。果然是饿极了,它吃得很快。但吃了一半,就不吃了,懒懒趴着装死。“哼!你不吃,饿了可别怪我,我们还要赶好远的路呢。”我不理它,先喂饱自己再说。忽然小柔从桌子上嚓嚓地爬走,直奔对面的一桌客人。啊!我慌了,一边担心它被人踩了一边又担心它蛰到人。虽然它从来不主动攻击人。“有蝎子!”有女子娇呼。客人们纷纷起座闪到一边,碰翻桌凳的,撞倒旁人的,乱成一团。咔!我的小柔被人用剑尖钉死在地上。我扑上前,用手抓住剑刃,不顾痛,将小柔拿出来。看着它在我手心痛苦挣扎几下,然后就死了。再抬头看见那桌上摆着新鲜天蚕茧,我明白了,小柔只是闻到想吃的东西。那行凶剑客,呆了,也许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以瞪杀父仇人的眼光瞪着他。在他发愣的时候,我抓住他挥剑的手,用尽全身力气咬了下去。虽然他忍住了,没有惨叫,但我知道这痛他一辈子也忘不掉了。松口之后,我觉得嘴边有点咸,再低头,小柔确实已经不动了。胸口一阵绞痛,眼前一黑,便没了知觉。情花毒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而床边一个乐呵呵的胖老头正看着我。“你,你是谁?这里,什么地方?”“呵呵,姑娘醒了。有趣有趣,你是哪里人啊,今年多大了啊?”他继续笑咪咪地望着我。“干吗,你这个老爷爷,这么没礼貌的,我先问你的。”“哦,哦,失礼失礼,老夫孙思邈,是个郎中,这里是我的医馆。那你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我叫花惜月,家在南疆百花宫,今年……年龄不能告诉你,这个是女儿家的秘密!”我半坐在床上。“哈哈,好好,我再帮你看看。”孙大夫伸过手,把着我的脉,一手捻着胡子,“还真是奇了。天下之大啊,哈哈。”“怎么了?我得了什么奇难杂症吗?”“如果我没有推断错的话,你这小丫头应该练了毒蛊,你全身充满十七种毒素,却恰到好处地溶到一起,对本身是没有害处,但攻击人的时候却是致命毒伤,被你伤的那人,幸好是遇到我,不然命也难救……”“什么!你说的是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我从床下跳了下来,瞪着他。“一个时辰前有一个剑客送昏迷的你到我这里来诊治,我刚把完你的脉,他就倒下了。你的情况,就是车马劳顿,心情郁结,加之水土不服,一时血气供给不足,没什么大碍,在这床上躺了这么一会儿,看!现在就活蹦乱跳了。他呢,就惨点,右臂被毒牙咬破,毒气入血,据我推测,应该是你咬的吧。幸好我发现你手中攥着一条赤蝎,配上我的草药,直接做了解药才保住了他的命,要不然那……”“什么什么!”我冲上去,几乎要抓着他,“你把我的小柔,给他吃了!!!”天那,这什么世道,被人杀了尸体还被人吃,我会为你报仇的。小柔,你放心!“果然是百花妖女,养毒蝎害人,还自练人蛊,真是可怕啊。呵呵。”孙思邈轻轻笑着,但语气却冷冷。这话却像冰水一样从头浇到脚,百花妖女?毒蝎?人蛊?我的怒火完全熄灭了,原来我已经给百花宫蒙羞……浑身忽然没了力气,瘫软坐倒地上。本来以为这次出宫能有一番作为,不再让凝霜姐担心,也不会再成为姐妹们的拖累,每想到刚出宫,却成为百花的耻辱。我放声大哭起来,哭自己没用,哭小柔死了,哭凝霜姐不在我身边,哭第一次喜欢的人居然是自己会错意,哭这个世界也许本来不应该有我的存在……忘记是孙大夫好言相劝,还是我哭累了,反正最后是自己擦干了眼泪。跟孙大夫一五一十说了在百花宫的事,说了古大叔的事,说了小柔,好象连凝霜姐也说出来了。孙大夫一直笑咪咪地捻着胡子听我讲。“小丫头,看来是我错怪你了,刚才的话失礼了。”他诚恳地说道,“其实送你来那剑客,也是好人,而且我们认识。他是蜀山剑派的****,人品绝对没有问题,所以误杀小柔,也要你多多包涵。我代他,向你赔罪。”“不,不用了。”我揉着眼睛,“如果我早知道中土人士这么怕蝎子,我就不会,不会带它一起来了……”隔壁屋子一阵低低呻吟。“呵呵,那小子怕是醒了。”孙大夫笑了。情花毒这就是我和凌枫认识的故事,他居然说这是一咬定情。也许当时是因为弄伤他内疚而对他倍加照顾,而且还由于孙大夫极力夸赞他人品好而对他逐渐有了好感。虽然我抢着帮他换药,但却总笨手笨脚弄疼他,看着他呲牙咧嘴却还要忍耐的样子,好想笑。为了补偿我,他自告奋勇地要送我去长安,找到凝霜姐。却在临行前收到师兄急招,守信的他坚持带我一起上蜀山。“没关系,我大师兄在蜀山脚下开了茶庄,你在那里玩玩,我很快就带你去长安。”他讲话的语气,我听着像哄小孩。但却莫名地觉得很有说服力,听着他的安排,好象觉得今天睡一晚上,明天就能见到凝霜姐一样。我们从成都出发,一路没有停。他的马叫雪蹄,跑得飞快。他家的大师兄柳逸尘倒是有趣,一见我们,便拍着凌枫的肩,坏笑着,“小子,有长进,终于带女人回来了!不错,这才是好男儿,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哈哈哈……”凌枫笑得有几分尴尬,不时望望我,脸微微红着。那时我们还只是刚刚认识而已。事后再讲起,我总是会笑他青春懵懂少年郎。柳师兄虽然开的是茶庄,那酒倒是不少。我却不觉得这辛辣有何美味,旦在他打算教我品酒时,凌枫就匆匆下山带我走了。柳逸尘举杯相送,笑盈盈地看着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路边走边玩,往长安方向去。凌枫一人便同时上演:车夫、保镖、向导三职,我也安心。偶尔遇到的流寇、强盗,他都可以轻松应付。有一次最惊险,我们被一群刀客围攻。对方是黑风寨的人,凶狠野蛮。因为顾忌到我,凌枫无法全心应敌,只好带我躲进林子里。“这一带林子树木奇杂,相信他们没那么快找来。”他在我们藏身的地方,四处布了简易的陷阱。拴好马之后,决定等天黑再走。“好冷。”黄昏时我就忍不住了,向他凑近,抱着他的胳膊取暖。他看看我,叹了口气,然后抽出胳膊,紧紧环抱着我。我的脸靠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暖了好多。“干吗叹气,很委屈吗,是不是我拖累你了。”“咳,不是,只是在掩饰我的,紧张。”我在他怀里偷笑着,那一刻就无可救药地喜欢了这个人。情花毒在长安几日,一边打听凝霜姐的下落,一边到处逛逛。天子脚下,果然不一般。皇城里的大街,都比一般的道儿宽好几倍。凌枫带我去醉仙楼吃东西,酒楼老板对他十分客气,像是熟客一样招呼到楼上雅座。他笑嘻嘻地告诉我,以前帮过这家老板一个小忙,所以老板对他客气。坐下之后,听见隔壁桌就有人大声议论着“倾国圣手”。我很好奇,便听了两句,据说是一位女神医,医术了得,但脾气却不好。如果是不想治的病人,就算花千金,她也不会救治。“天下神医,还当属孙伯伯第一。”凌枫不以为然。“哪个孙伯伯?”我问道。“孙思邈啊,难道你没听过他的医术药理出神入化,简直华佗再世吗?”凌枫吃惊道。“啊,我只是觉得他懂得还挺多,对人很好,没想到老爷爷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啊。”隔壁桌上忽然有小小骚动,“啊,倾国圣手顾小姐来醉仙楼了,快去看看,听说她可是如花似玉的美人啊!”楼上纷纷有人冲向围栏往楼下看。我也挤了上去,看看热闹。凌枫拉都拉不住,只好跟我一起挤进来。一会,果然是有人拥着一个白衣女子走进酒楼。没仔细瞧见她的模样,不过看她步履轻盈,姿态从容,气质非凡,就算人不漂亮,也算是佳人了。可突然又冲进来一个白影,被人拦下,是个男子。“顾小姐,求你救救她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原来是求医的。那美人儿头都不转地,冷冷笑了,“跟你说了多少次,你还不死心,我是不会救她的。”众人静静围观,看着一出好戏。那男子悲痛万分,声音几乎都哽咽,“医者父母心,行医者本都是慈悲心肠……更何况,负你的人是我,跟凝霜她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听到凝霜二字,像被雷劈中一样呆了,心里顿时翻滚出十二万的猜测,但却只能静静看着楼下。“既然你已经知道,你就更没有资格来求我,要想我救人,先在这里磕一百个响头!”美人儿被激怒了。那男子微微震了下,就扑通跪倒,咚咚地磕起响头来。当场围观者都唏嘘一片。我望了凌枫一眼,他冲我点点头,便飞身跃下楼,几步冲了过去,把那人从地上一把揪了起来。“不要在求她这种冷血人,成都孙思邈孙大夫医术高明,天下第一,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送病人去成都。”“成都?成都太远,我怕……”“你再婆婆妈妈,就真来不及了。我去驿站备车,病人现在在哪里?”凌枫果断地做好决定。“悦来客栈。”“我们走!”凌枫对我招手,我像忽然被点通穴道一样手脚又活过来。跟着那男子去悦来客栈接人,我一路犹豫着要不要问他,可是却一直没勇气问。我忽然很怕,很怕一向强悍的凝霜姐受伤,很怕她满身是血的出现在我面前,这就像是一个噩梦。当我一直犹豫着,跟着那人走到了客栈房间门口。他推门进去了,我的噩梦醒了,却发现真实其实是一个更可怕而又必须接受的噩梦。“凝霜姐……”我呆呆看着脸色苍白的凝霜姐,她气若游丝。“怎么会这样,怎么会……”“你是谁?谁把凝霜姐害成这样……”我对那人又捶又打。楼下凌枫在喊,“车好了!”他一向风行雷厉。我用力推开那人,将凝霜姐抱起来,准备下楼。没有解释,也没有了埋怨,我只要她快点好起来。情花毒一路上,凌枫用内力护住凝霜姐的心脉,不至于让车马颠簸使她更难受。但是我却发现她的脸色越来越差。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握着她冰凉的手,使劲搓着,让她暖和一点。“对不起。”旁边那男子,开口。“啪!”我反手甩给他一巴掌,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下。这是第一次这样冷酷无情地打人,而且没有一丝内疚。我不想听见他说话,更不想听到这三个字。“岳亭,岳亭……”凝霜姐迷糊地唤着人名。“我在这里,凝霜!我在这里。”他半跪半趴在她身边,我松开手,由他去了。忽然我明白,他们之间……凝霜姐啊,即使是最厉害,最强大的凝霜姐也逃不过一个字。想起当日在情花丛中,拣到小柔时,凝霜姐严肃地跟我说,“小心情花,一旦中毒,无药可解。”凝霜姐表情变得痛苦,她猛地喷了一口血之后,就昏死过去。“枫!”我带着哭腔喊凌枫,目前他是唯一理智唯一能想到办法的人。他紧蹙了眉头,对我摇头,“怕是……”身旁那男子紧握着凝霜姐的手,有些激动,“凝霜,过些日子,我带你去寒晶池,带你去看你一直想看的冰天雪地……我还要带你回寒冰门,拜见掌门师尊,让他老人家主持我们的婚礼……你知道在炎夏也不会融化的冰块是什么吗,其实是一块千年水晶,很好看,你看了之后一定喜欢……还有,还有我还没有教会你弹琴,你不是说要在学会之后第一个弹给我听吗……”“节哀顺便,她已经没气了……”凌枫沉重地说道。我的眼泪默默地流着。而那人仍然一直喃喃抱着凝霜说着,“你还要带我回南疆,看美丽的百花宫,你说那永远是你心目中最美的地方,我可一定要见识见识,呵呵……你还要介绍我认识阿那,那个经常跟你调皮,却在受委屈时来跟你哭鼻子的小孩……你还要给我酿百花蜜……你还要跟我白头偕老……你还要跟我一起手牵手,走遍大江南北,浪迹江湖……你还要……”他终于泣不成声。我忽然知道,原来他才是最心痛的人,渐渐对他也没那么恨了。毕竟他是凝霜姐临终前仍挂念的男子。萧岳亭,一个月后他获百花宫宫主恩准,带着凝霜的骨灰离开南疆,回到东北雪山,从此不踏入中原一步。情花毒宫主一直不说到底交给凝霜的任务是什么,而萧岳亭临走时也只说,“如果我不是寒冰门的人,而凝霜不是百花宫的人,也许我们的相遇和结局都会更美好。”他的笑容惨淡,我也无法再问下去。回宫之后,凌枫过了很久才来找我,同时还带来了一封孙大夫的信。当日孙大夫说帮我翻查医术去找清除我体内蛊毒的方法,我当他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竟真的帮我在查。只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却如此热心地帮助,不愧是一代神医。我看完他的信之后,却袭来一阵强烈的悲伤。“体内蛊毒可通过百花宫内典心法化解……白部的武功心法可以化解乌部的蛊毒,同时使修炼者自身增益……”孙大夫辛苦查证的结果,在信末他轻描淡写道,“许是那位古大叔,都知道这样的效果。”医书上记载,情花本身无毒,但情花药力在人体内会有特别效果,只有动情者才会犯病,痛者肝肠寸断,直至七窍出血而亡……江湖本来无孽,只是在江湖的人身不由己而已。我决定离开百花宫的时候,凌枫毅然地决定离开蜀山。我们不再涉足武林,从此退隐江湖。而我喃喃重复着凝霜姐的那句话,“即使走遍天涯海角,百花宫永远都是我心目中最美的地方。”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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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中情今天的天空为什么这么的蓝,为什么空气这么的新鲜,为什么鸟儿的叫声比以前的叫声还要清脆,为什么天气这么的晴朗。路上的行人都还不算多,他们都大步大步的走,可能是在赶自己的工作岗位吧。前面不远处有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小女孩,往欣欣小学的方向走来。她头上扎着黄色的蝴蝶结,衬托着她圆圆的脸蛋,显得十分地可爱。最显眼的是她手里的野菊花,黄色的非常惹眼。她是六(1)班的李小丹。只见她直跑向老师的办公室。推开窗子就可以摸到杨老师桌上的东西,桌上的东西再熟悉不过了,有翻开的数学参考书还没合上,上面还放着杨老师的眼睛,桌子的右上方有一个笔筒、一瓶墨水和一个地球仪,杨老师昨天一定工作到很晚才回家。书的不远处,日历翻到了九月十日。原来今天是教师节呀!李小丹要把这份特殊的礼物送给老师。李小丹看到这束花就想起了昨天,在昨天回家的路上,她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这份特殊的礼物――野菊花,曾经杨老师说过,她尤其喜欢黄颜色的野菊花。李小丹把花插入杨老师的笔筒里,想着老师一会儿看到花之后一定会很高兴,李小丹笑得是那么的甜。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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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纷飞南方的雪,如同南方的“小桥流水人家”一般,温婉可人,满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欲语又停留。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在不负众望下带着一点点娇羞翩翩尔来。窗外,晶莹的雪花在寒风的呼啸中盘旋。风寒衣单,在这纷飞的一刻已全然忘却。看见的唯有一片纯白,撒着万千光华,看得痴,看的醉……/>到楼下,仿佛真的进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情境。树上,屋顶上都披着薄薄的一层雪。因为才刚下一会儿,没能看见那“上下一白”的景象,但足已让我们十分兴奋了。初中作文/>在梦中,曾无数次看见你,尔今一见,令人销魂。凝眸上,映见的唯有你,那舞动的精灵,驱赶着黑暗,带来圣洁的光华,使人心灵得以净化。/>银白的雪光中,隐隐约约看见一个小孩,映着雪光,吃力的看书上的字,不时发出一句惊呼,一个皱眉,一个沉思。看到了他单薄的衣衫上刺眼的补丁;看到了他瑟瑟发抖的身体发青的脸;看到了他眼中闪烁的无法言喻的坚定;看到了破旧的窗外风雪依旧……轻轻一叹,想到不正如雪吗?/>像雪一般一步一步的凝结,只为让人们能看到这如梦如幻的雪景,镜头不停地转换,虽世事沧桑,只怕雪全然知晓吧……雪纷飞/>“啪——啪——”脸上忽然凉丝丝的,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定神一看,一群男孩正在耀武扬威呢!/>望着雪,展颜一笑,加入了嘻戏地队伍。纷飞的雪笑着飘下,望着我们仿佛也留连。5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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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絮纷飞初夏的阳光,照耀大地。沉闷的空气,使人急躁。一阵微风吹过,头发随风飘扬,飞舞的柳絮掠过脸颊。我大口大口的咽着空气,渴望洗去我心中的沉重,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闭上眼睛,一幅幅与同学相处的画面在脑海中掠过:我们有笑,有泪,曾一起开心,一起快乐,一起伤心,一起悲伤。然而,我们即将分别,踏入不同的中学。我睁开眼,满天的柳絮在飞舞。我张开双臂在这茫茫柳絮中回忆,这第六次飞扬的柳絮,将载这我们的回忆,悄悄离去。1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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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纷飞历史,记录着过去,翻开书本的那一页,我看到的不仅是过去那已淡忘的知识,还有。。。。。。那一片枯黄的落叶,上面记载着我纯真的笑容,想到这,我还有想哭的冲动。 我拥有梦,心如同秋风飘落叶般此起彼伏,那在我脚下的枯瘦的落叶诉说着一切,随着秋风摆舞,给蚂蚁当小船,被蚯蚓当食物,默默地奉献着,接着便躺在地上,审视着这个无形的世界。又是一阵秋风,他又一次当上了舞者,曼妙的身姿在空中荡漾,飘飘然滑翔到了湖面上,水平静的流淌着,落叶便和水交流,互相诉说自己的遭遇,鱼时不时的偷听他们的谈话。一片落叶的生活便是咋么平静而快活,相对比战场的硝烟,这无疑单纯多了。夜晚间,在都市听不见的蛙声,一次又一次的鸣了起来,就在那皎洁的月下,我抬头注视着它,不知觉见,那片落叶来到我身边,拾起他,让我有了宁静的喜悦,我便和他一起赏月。 那么,这样的生活真是太美了。3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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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飞——题记一乱乱碎碎的落英,凄凄怯怯的啼鸣。听着秋的呼唤,却迟迟不愿轮回。落英舞剑,英随刃飞。那温柔的一道剑痕暂留空宇,而冷银的锋芒早已被枯黄掩盖。也许,是悴黄,一种病态的韵美。纷飞时落鸿漫天,思绪会随心而乱。找不到任何想要找的东西,就像纷飞。二当初的怨别,今天的秋叶。如果没有飞雪和如月的红衣,也许曾经的纷飞不会如此美丽。如今的叶已经很理智,不会再去追求那一飞冲天时的快感,而准备安安静静的去完成她“化作春泥更护花”的使命。英雄的时代已经结束,就像年年落寞的灰黄。秦地飞雪,夜挂如月,一曲长空,霜冷残剑。自此,天下英雄尽无名。飞雪无言,如月心甘,长空明世,残剑义天。最后呢,雪化了,月沉了,空暗了,剑,更残了。当《英雄》在零点首映时,我在睡觉。三喜欢纷飞时无声的律动,。起风的时候,偶然的一片叶,飞进卧室,落在桌上,安静的,没有什么,正如我。一杯暖茶,一缕香醇的气丝,染到叶上,那表面变的柔软,条条纹理,依稀可见。我顺着叶纹将它撕开,黄黄的,湿湿的。蓦的发现,那叶里已经空了。于是我又将它拼在一起,夹在书中,祭奠它的悲哀。只剩下钢琴陪我弹了一天,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我安静的无话可说。是纷飞的季节了吗?我带着心纷飞,纷飞,飞到不知其遥的地方,一个孤岛,一棵孤树,一个孤独的人。四当初看《纷飞》,有种莫名的感动。现在看《纷飞》,有种已名的遗憾。五纷飞在春天,是榆钱儿纷飞在夏天,是裙边儿纷飞在秋天,是落叶儿纷飞在冬天,是雪花儿穿裙子的季节要过去,总被无奈的秋风吹进尘封的往事里;穿裙子的季节要过去,等待重重的背影留在湾湾的日记里……以前特别喜欢看那种长长的淡雅的淑女裙,转起来的时候,就像花一样。而现在呢,已经入秋了,我连半个淑女裙都见不到了。他们说潮流在变,现在穿淑女裙已经很土了。这是否也意味着我的赏“花”之心就此泯灭呢?我不想让她走!静静的云朵远远的天,清凉的微笑挡住双眼。一扇焦虑的窗刚要打开,已经被风吹远……六友人的笔记本上写道:最后再为你吻一次阳光当鸽子已不在我的世界上飞翔我拨下最后一粒希望然后你找你的阳光我作我的独狼我不知道闯王要表达什么,只觉得有一种绝望之美。美的让我想哭。然而,欲哭无泪。七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才知道,纷飞的原来还有雨水,还有那苍天无力的呻吟。鼓角声声,山河动摇,地催山崩,落石泽沼。苍天又岂会无力,只不过雨水洞穿了天脊坚强的外表下柔弱的心。一直认为纷飞是漫无目的的,是雨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关于纷飞。八无伤,无伤。念殇,念殇。殇秋之逝。一切都是老样子,四季轮回,季季纷飞。思绪还是会随心而乱,心情还是会随乱而殇。只是有所不同的,我的心里多了一些以往不曾有过的东西,就像纷飞。九纷飞时叶弄姿雨零落涨秋池漫天雪思旧知去无心念太迟……十纷飞时,纷飞时……PS :突然发现自己的文字好笨拙所以呢只能转载让大家欣赏了多多包含1200字 初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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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纷飞蔷薇纷飞陕西省长武县昭仁中心小学六(3)班巨子涵如果说,我在这世上唯一值得留恋的,那么,就只有它而已。——题记我徘徊在窗前,望着眼前一盆粉红蔷薇,望着它粉红的花瓣我就会想起她脸上那难以忘却的微笑。对于我一次次对音乐的痴迷,爸妈终于在一个炎热的午后,点下了沉重的头,于是我每天在这个小县城的西南边学小提琴,我丝毫都不悲伤失去了午睡时间,小提琴对我有太大吸引力,我从小喜欢音乐,所以我巴不得一天24小时有更多时间让我学习音乐。于是,我背着小提琴在这个暑假来往于家与老师家之间。当受着炎热并背着个大箱子穿梭于街头时她映入了我的眼帘,她斜着身子似乎随时会倒似的,手里还拿着几本英语复习资料一看就是去复习班的,忽然她跌倒了,却迟迟不见起来,我连忙扶起她,把她扶到最近的一家诊所,一会儿她醒了,并明白了一切,对我微微一笑说:“谢谢你。”就这样简单一句话,连名字也不曾说过。我什么也没说,微微一笑便表达了千言万语。和医生道过别后我匆匆踏上了路,可她却一直跟在我后面,直到我进了老师家门,才看到她往隔壁补习班走了进去。原来她在这儿补习,时间到了,我匆匆收拾了东西回家,今天一连串事件的发生加上疲劳的练琴和炎热的天气,我只剩一口气支撑着回家了。我推开门,她在对面做着同样的动作,她笑了笑说:“我们又见面了。”我叹了口气,做了个无奈的姿势问她:“你怎么在这?”她笑了笑说:“我在这儿补习,来自X市,住在大姑家过暑假。”怪不得我发现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绝不是这个我闭着眼都能走过来的小县城走过来的人。我们一路聊个不停,最后我们停在各自家门口,才发现,我们在一个小区,而相邻的只是一个庭院。我们渐渐熟了起来,无话不谈,我发现我们中间有一种无形的默契,也许我们可以像伯牙子期那样做一对知己,但却始终未敢告诉父母,也许会被他们认为无聊的早恋。在一个下午,她约我出来,我们漫步在喧闹的街头,她和我在这个暑假自由自在,快快乐乐,忽然她一个箭步挡在我前面,沉默许久,她说:“明天我要走了,家里有点事,也许,也许我再不回来了,但,但说不定呢。”“嗯”我嘴上答应着心里掂量着这句话。“好了,不是还有今天吗,别垂头丧气的,不是还有今天吗?”说完拉着我踏上了街头,一个卖花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她心血来潮,要买花,她的目光落在了一朵粉红蔷薇身上,那朵花在风中摇摇欲坠,却又坚强的顶立在风中,它,不,是它们。因为那是两朵靠在一起的花,像一对互相依靠对方的朋友,知己,她细心挑了一个花盆,移植了进去,交给我,露出了微笑说:“送给你,希望我不在时你也能开开心心,为街上每一个人微笑,我接过花,学她在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从那一天起,我试着对街上每一个人微笑。第二天,她走了,我在窗前默默说再见,看她离开我的眼帘,离开这个小县城。但既然伤心又不会有太多遗憾。我站在风中,常常想起她,才发现,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就叫她某某某好了,某某某,我会对着每个人微笑,可是没有你的明媚,几乎没有人回报我相同的微笑,但相信我,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我望着那盆粉红蔷薇,脸上露出一抹微笑。陕西咸阳长武县昭仁中心小学六年级:巨子涵12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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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眼泪,纷飞如花(二)“吃饭了。”路紫围着大围裙在餐桌前,手里拿着碗筷。“姐姐,快点来吃饭啊。路紫姐姐,我把浴室擦干净了。”小哲乖乖的站在餐桌旁。“小哲,擦干净了就好。今天路紫姐姐也有错,不应该那样骂你。来尝一口姐姐做的汤,慢点喝,小心烫啊。”路紫把一大院汤放在小哲面前。小情慢慢的走下楼梯。看着乖巧的小哲,微微笑了笑。三个人坐在餐桌旁。餐桌似乎太大了,小哲夹菜都有一些困难。小情坐在小哲的旁边,不停的往他的碗里夹菜。“小情啊。我今天晚上有事,可能今晚不会回来了。我出去的时候会把门从外面反锁上,你和小哲就乖乖的呆在家里啊。”路紫放下碗,温柔的说。小情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吃饭。就像没听到路紫的话一样。路紫也继续拿起碗吃饭,没注意小情对她的冷淡。天色就这样暗淡下来了。路紫出去了,穿的妖艳极了。血红的口红涂在她的大嘴巴上,散发劣质的味道。就像烂苹果一般,恶臭味。小哲还是在两层楼之间蹦蹦跳跳。小情则坐在楼下客厅里看电视,那些台湾连续剧让她实在是厌恶。她一个台一个台的转,可竟没发现一个她想看的。或许是因为今天的心情糟透了吧,她想。她站起身来,准备上楼去的时候。小哲.“砰”的一声倒在了地板上。“小哲,小哲,你怎么了?小哲!”小情惊惶的抱起软绵绵的小哲,奔向小哲的房间。她把小哲的袖子撩起来,发现小哲的两只手臂都是红色的小点点。“过敏?”小情自言自语道。她知道小哲只有啤酒才会过敏。可她喝了啤酒也会过敏啊。今天的饭菜里也没啤酒啊,不然她也应该过敏了。对了,是那碗路紫给小哲喝的汤。她跑下楼,从干干的洗碗池里拿出小哲的碗。嗅了嗅,很重的啤酒味。她连忙抱起小哲冲到大门边。她想起今天路紫说把门反锁了。她软软的倒在地上,看着不断挠双臂的小哲。她拿起电话,却发现电话停机了,只能打进来,不能打出去。她急忙跑到她的房间,拿出一个很久的医疗箱。里面有很多种药,都是小哲小时候经常生病时要吃的药。她看到有一个药瓶上写了过敏几个字。小情拿起来,仔细查看了日期。发现居然还没有过期。便倒来了开水,喂小哲慢慢喝下。拿来脸盆和毛巾,擦拭小哲的双臂。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她的小哲千万不能有事。所有的波涛汹涌都朝她来吧,她的小哲现在还太单纯,还是个太小的孩子。她就在小哲的床边跪了一夜,十指合拢地放在胸前。她多么希望小哲能快一些醒过来。大声的叫她“姐姐”。“姐姐。”微弱的声音在小情耳边响起。“小哲,小哲。你没事了么?太好了。”小情连忙爬过来,撩起小哲的袖子,查看小哲的手臂。她发现昨晚的红点点都消失了。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迟迟不肯落下来。她轻轻的抱住小哲。泪水溢了出来,泪水就是来的这么容易。听到有钥匙插进大门的声音,小情才赶快把眼泪擦干。微微笑着说。“小哲,下次不要乱吃东西了。你看你把姐姐吓死了。”“恩。小哲保证不乱吃东西了。”小哲学着电视里,把手举到耳边,作“发誓状”。路紫刚打开门时。她的表情泄露了一切。她原以为,她会听到小情的哭声,叫喊声。可她什么也没听到,还看到两人安然无恙的抱在一起。“昨天晚上,没什么事吧。解小情?”路紫换下那双光彩夺目的高跟鞋。“没事。你认为会有什么事呢?小哲,走。我们上学了。”她拉着小哲走上楼去。会有什么事呢。路紫,解小情不会死,解小哲更不会死。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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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眼泪,纷飞如花小情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么多天来,顾薰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她也一直没有吃饭,小哲比较喜欢吃面条。所以这么多天,小情都没有去看米桶,都是从冰箱里拿出面条来煮给小哲吃。爸爸显然生气了。他坐在沙发上,气呼呼地。“伯父,不是说今天给小哲过生日的吗?还没给小哲买蛋糕把?要不我出去买?”“不用了。我已经打电话跟蛋糕店订了,他们等下会送来。”门铃忽然响了,小情跑过去,打开门。顾薰出现在门口,她看见生气地坐在沙发上的爸爸。“翔,今天怎么回来了啊?”顾薰一边换鞋,一边冲爸爸说。爸爸站起身,直接走到顾薰面前。手扬了起来,飞快地向顾薰化了妆的脸上扇去。顾薰狼狈地斜倒在一边,嘴角已渗出血丝。“我叫你帮我好好带孩子,你说你到干什么?自己到外面吃喝玩乐,你看这个家像什么样。”爸爸气愤的说,刚落下的手又扬了起来。“爸。”小情冲了过来,她拉住爸爸扬起的手。倒在一边的顾薰,她的脸高高地肿起,她带着恨意的望向小情。“伯父,不要这样。今天是小哲的生日。”区澈也走了过来。爸爸把扬起的手放了下来。他转过身,向沙发走过去。小情走到顾薰身边,想要把她扶起来。可顾薰把她的手甩开了,厌恶的看着她,就像看一只极其讨厌的小毛毛虫。顾薰走了进来,坐在了爸爸旁边的沙发上。“我只是希望你能帮我带孩子,你连这些都做不好吗?”爸爸有些疲惫的说。顾薰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一边。“顾薰。明天我会把路紫找回来,我希望你和她能一起把这个家打理的像样一点,给孩子们一个像样点的家。”爸爸有些无奈的说。“今天就到家里吃把。蛋糕马上就会来了把。”区澈说。“恩,冰箱里还有一些菜。我去弄把。”小情急忙把拖把放到卫生间去。“我来弄。”顾薰站了起来,她直直的向厨房走去。蛋糕很快就送来了。顾薰炒的菜很快也好了,满满一桌子的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小槐怎么还没回来啊?”爸爸问顾薰。“她,她今天去同学家温习功课了。可能不会回来了。”大家围着桌子吃饭,都吃的很香,不断惊叹顾薰的厨艺真棒。爸爸不停的给大家夹菜。小情不停的拨弄筷子,并没有吃。“小情。快吃啊,菜都凉了。”爸爸又夹了一块鱼放在小情的碗里。小情点点头。用筷子夹起一根青菜,慢慢的放到嘴边。还没触到嘴唇,她就冲到了卫生间,剧烈的呕吐起来,还是呕水,她的脸色微微发紫。区澈也放下了筷子,冲到卫生间。她看见有水的液体不断从小情的嘴里流出来,小情整个人都在不断的颤抖。然后,小情就这样从水池边滑落下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小情。”区澈的声音划破了安详的天空,他抱起晕倒的小情,冲了出去。小槐刚刚想要进门,便看见区澈抱着小情义无返顾地冲到了门口。他根本没有注意被他碰得险些摔倒的小槐。随之冲出来的是爸爸和小哲。他们叫着区澈,让区澈把小情放进了轿车里。四个人就在小槐的眼睛里缓缓消失了,就在区澈钻进车里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注意到小槐。在区澈眼里,小情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吗?小槐愣在原地,她有些想哭了。自从5岁以来,她就没有再哭过。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没有人值得她掉泪。直到,遇见区澈。小槐觉得自己早熟极了。她才12岁,刚读完5年级。大多数孩子,现在都是躺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的年龄。可小槐,她认为自己已经坚强得不需要父母了。不需要任何人理解她,爱她。直到,遇见区澈。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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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眼泪,纷飞如花每天就这样乐此不疲的重复着。小情很快就上了初二。米絮送的那个浅灰日记本,也早用完了。现在,小情买了一个深紫色和黑色纵横交错的日记本。小情不停的在日记本上写自己和别人的故事,她总是喜欢在室友们都睡着了的时候,开始写。然后,撕开,扔掉。有几次,陆丝都醒来了。她看见昏黄的灯光,还有小情沉默的背影。她不想去打扰她。于是,翻个身,缓缓闭上眼睛。陆丝的身世,小情是后来才知道的。陆丝并不是有钱人家的儿女,是从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靠着成绩考来的普通女孩。12岁时,父母双双身亡,后以做服务员、售货员养活自己。那天刚来时,分给大家吃的糖果,就是靠赚来的钱买的。有一个黄昏的下午,已经放学了。小情和陆丝都没有走。坐在小情后面的陆丝,忽然递给小情一个厚本子。是深绿色的日记本。“这是什么?”小情对陆丝说的第一句话,是冷的没有温度的。“我写的几个小故事,你能帮我看看吗?”陆丝有些害羞的说。陆丝坐到小情旁边的位置上。小情接过本子,开始一页一页地看。陆丝也就一直坐在旁边。“写的真好。陆丝,你也喜欢长裙?”小情微微笑着说。“是啊,小情。”小情和陆丝就这样慢慢走近了。她们一直坐在一起,讨论着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小情没想到找到了一个和她一样,爱写作爱长裙的女孩。陆丝也渐渐觉得,小情也不是其他人说的那样冷冰冰。陆丝一直都没有问起,小情在深夜里写的故事。直到,陆丝在一个苍茫的夜里。又看见小情在桌子前写作。她轻轻地离开床,站到小情的身后。她看见小情拿着几张撕下来的纸,重复的看了几遍。然后,闭上眼睛。把几张纸撕成了碎片。睁开眼睛,站起身,把纸片扔在外面的垃圾桶里。她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呆呆站在原地的陆丝。“陆丝。”“小情,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亲手毁掉你自己的文字?”陆丝走过去,握住小情的肩膀。“陆丝。你不会懂的。”小情有些痛苦地别过头。陆丝把小情推搡到床边,把她推上床。“你先睡吧,很晚了。”陆丝帮小情把被子拉拉好。小情就这样进入了梦乡。那晚,她梦见了一大片的夹竹桃还有蔷薇,布满了整个山坡。她和陆丝穿着各自喜欢的长裙,携手奔跑在山坡上。她们的短发被风尽情的蹂躏着。小情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像飞起来一样。小情睡得很沉,很沉。甚至都分不清那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第二天,陆丝特意出了学校。买了一个深紫色的日记本送给了小情。她把小情那个因撕过而有些破旧的日记本,换了下来。她在新买的日记本上,写了一行字。“小情,我相信你写出的故事会比我的更加精彩。希望,你不要再那样的惧怕。每一个文字都像我们自己的孩子,你怎么忍心毁掉它呢。”小情看到那个日记本,是在夜晚的时候。那天,小情被老师叫去做一个黑板报。很晚的时候,她才回到了寝室。回到寝室的时候,室友们都已经安稳地进入了梦乡,有着轻微的鼾声。她坐到自己的床上,便看见了那个日记本。深深的颜色,仿佛是一个有着巨大磁性的磁场,吸引着她。她像第一次写作时,把本子摊在桌子上。一页一页地慢慢翻看。然后找出了一种浅蓝色水笔,在上面又一次地写下了自己的故事。除了厌食症,她从没有感觉,自己和别人有太大的区别。直到,她一遍一遍地读自己的故事。她才发现,自己从小小的年纪起,就承受了太多的悲伤和眼泪。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