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指间
Part 1
女孩芮言
奶奶说,指尖的触觉,可以让你记住一个人,一辈子。那留在指间的温度,会烙在心里,抹不去。
我在阳光下叉开十指,指尖通红。
我和奶奶住在这个小镇最偏僻的胡同,这里一直很冷清。奶奶总是坐在门口神情安详,而这个胡同,总是很多天遇不到一个人。
而羽轩是不同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搬到我家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看他画画已成了我的习惯。仿佛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安静的胡同里,阳光全都笼罩在他身上。
有一天,羽轩突然对我说:“和我一起去读书吧。”
我茫然地勾着手指,不知所措。
羽轩在一所很好的高中读书,而我小学毕业后便再没有念过书。他很认真地听课,我坐在他旁边,只呆呆地看着他。
我喜欢画下他的样子,他会看着我的画出神,对我说,我的手指充满了灵性。
再后来,羽轩哭了,他看着我的画泪如雨下。我想帮他擦泪,手却穿透了他的脸。
爱我中华情
可记得这一位“母亲”?她飘散的长发是千万条悠悠贯穿的河川;她的背脊,虽老迈仍硬朗,是五岳,是阴山,是祁连,是……那宽大而慈爱的脸膛,是青藏连接云贵吧!她伸展的手臂从东北的谷仓,到长江的沿岸,到珠江的三角洲,那一片无尽的沃土,是她温暖的双手。啊!母亲!您的胸膛隐藏着多少灿烂的血泪史。曾经,你骄傲过,自豪过;也曾经,你黯然伤神过,愤怒过。在宇宙无垠的岁月里,您孕育了长青的江水,也培育出千千万万属于您的孩子。
这一群“母亲”的孩子,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中国人。他们也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崇尚自由,爱好和平,追求真理,注重礼仪。他们含蓄而诚恳,勤俭而乐天,在他们的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绚丽的色彩──金黄、翠绿、朱红、靛蓝。他们向往自然,爱恋自然,对于万物有着浓浓的情谊。李白躺在床上,看见窗外的月光,因而想起自己的故乡,“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将个人的感情与自然融合为一,凝结成一种潇洒而美丽的诗情。李白多情,白居易也多情。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相爱,原来是一种平凡的男女爱恋,但是经过香山先生巧妙的构思,精致的渲染,便成了一段富于色彩的传奇故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多么令人肝肠寸断的诗句!道尽天下有情人共同的期盼。王维独居空山幽谷,却不觉孤寂,浑然有万物皆我友朋的情怀,“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使自己的生活艺术化、情趣化,不也正是古今人人所追求的吗?南国情柔,北国情壮,万里长空下,一片碧绿的草原,风吹草浪,几只巨鹰旋空而鸣,“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其实,月儿本无情,群山之所以予人娴静,草原之所以予人壮丽之感,都是因为多情的人赋予它们生命,使它们鲜活,使它们富丽。
“母亲”的孩子啊!可忆起北平的紫禁城,湖南的岳阳楼,青海的凄寒,西湖的柔美,长江的浩浩,黄河的滔滔?骨肉同胞情,激起了“母亲”每一个孩子的热血、热泪、热情,让正义之血喷涌吧!让自由之泪洒落吧!让真理之情坚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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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叶落了,轻轻地,不去打扰树和大地的宁静。缓缓地,在每一条平行线上观望着树的哀怜。夕阳,从树枝的空隙斜斜注视的目光,轻落在肩头。手掌无法测量的,是黄昏的温度。若可,便做得足够内敛。我不想让体温融化这些飘摇的美丽,那一缕缕的清冷,沿着我的指间,一点一点地占据了全部。那早已憔悴的树干上取下一片金黄色的叶子。似乎早已脱了水分,拿在手上有一种焦脆的感觉。而腐烂的叶子,在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在这忧愁肆意横流的季节,将一切揉碎进光影里,可爱得宛如童话。悄悄的,不经意间,逝去;不经意间,化作天边的远帆;快意一样的,徒留指间,无奈不见……枫叶吹落了满地。秋风中草丛里,一群群枯死的血黑色蜘蛛般,无力地蜷缩着。望之触目惊心。真希望所有的美丽都不再凋零,我们都惯性的相信着,时间会愈合所有事情,所以顺理成章的劝自己给时间一点时间。但其实,时间从不会让人忘了疼痛,而是让人习惯了如何疼痛的过生活。悠悠然,一天又一天,无聊的日子依旧继续着,半杯清茶的思绪如落叶,都纷飞。我很想飞,多远都不会累。我还在追逐着,那个夏天的光景。宿舍窗边的剪影斑驳渐进,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如一场迷离的梦,在这紫色的梦境里弥漫了许多的温柔、几丝烟雨的吹打消瘦了灯下的孤影,怎比黄花一曲悲歌的轻吟沧桑……花开花落,零落成泥。人生的旅途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需要自己走,需要自己扛。不要感觉害怕,不要感觉孤单,这只不过是成长的代价罢了。还是依旧的沉闷,找不到曾经的热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竟这么持久的围绕着自己。每一段记忆都有自己单独而悉的编码,只是在这无边的落日流年里,还有什么值得去真情对待。叶落了,如一场优雅的表演落幕。我静静的看着一幕又一幕奇怪的镜头。与香在吞吐间交替,借以舒缓淤塞在心的痛。脉管里翻滚着尖利的砂砾,不停地研磨着那些珍贵的日子,迫渗出曾经掷地有声的语言,在风中结痂。苍茫风雨,叠嶂关山,遥渺千里外,也只能如此罢了。向北,我依旧没有找到紫色枫叶的季节,漫天飞舞的是那些昏黄的风沙还有冰冷,左手指尖与右手指尖的碰撞也只有丝丝的凉意。默默在窗前,看着矮矮的黄昏,让云卷了。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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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流转在写文之前,我首先要提到一首诗,一首众人皆知的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天净沙,秋思》之所以提到这首诗,正是因为这次的主题:味道。诗都是有味道的,而且各具风韵。先就说这首《天净沙,球思》。作者下笔就列举“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九种事物,此外别无一字,让人一读就暗暗心惊,疑心这样随手玷来的拼凑之语,怎能以美文视之,不仅如此,看作者再追加一句,也不过是“夕阳西下”而已,这岂不是无聊的堆砌吗?然而,正因为简单,最后一句“断肠人在天涯”才把简单变成不简单的思念。这就是马致远的味道文字看似简单,却包涵不简单的情感,凄凉得让人心碎。再来一首《水调歌头》,这是苏轼的词。苏轼是豪放派的代表词人,这首词却写出了他的徘徊、矛盾、难以抉择,这看起来似乎有些优柔寡断。不过,一句“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又写出作者的肆意与张扬,在月光下尽情起舞,瞻顾自己的身影,陶醉其中,忘却了万物,不知身在何处。其实,开始的犹豫在此时早已烟消云散,剩下的,还是世人心中的豪放、干脆、不羁的苏东坡!说诗,当然少不了诗仙李白。李白的诗可谓是数不胜数。他总是把现实看得美好,坚信“千金散尽还复来”。有一首《行路难》,诗人虽多次感慨“行路难”,却不忘写路边的美景,蕴意波澜起伏,跌岩多姿。这大概就是他的浪漫主义情调吧。最后说辛弃疾。他的名词众多,而我偏偏钟爱一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词大概内容如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可怜白发生!)整首词,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壮”。前九句是兴高采烈,雄姿英发的,最后一句写出理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幻灭,是全首词成为悲壮的而不是雄壮的。正如辛弃疾自己,有一身的豪情壮志,却因无用武之地,转为一腔悲愤。我始终相信,一首诗,就是作者内心的抒发,无非是想通过诗所能表现出的独特味道,让更多的人能了解他们。所以,我喜欢读诗,因为我一旦读懂了一首诗,就读懂了一个人的心。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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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沙你们知道指间沙吗?越是紧握,沙子却都从指缝中溜走了。——谨已此文纪念我的爱情和WOW中的三年。一、前缘我曾经是一个很乖的孩子。按时上学,按时归家,认真作业,从来不贪玩,很小的时候,小到我还被母亲抱在手里的时候,街坊邻居看到我总想抱一下甚至是捏捏我咬咬我,大概孩子那时候都是最天真无邪的吧,我想那个时候我也曾经这样觉得,好象现在很多孩子一样,被父母安排好该走的路,平平安安,顺顺利利,读书,考大学,工作,结婚,生孩子。我确定我曾经也这样想过。5岁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我被送到了一个小山村里,取了个小名,母亲是有名望的女人,我这个拖油瓶也许并不合适在她最风光的时候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我的名字里有一个“藏”字。后来母亲经常会谈起当年的抉择,每每我总是会一笑而过,年近半百的她早已没有当年的风采,可是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她总会忍不住悲伤,我其实知道她也是怕我会怨恨她,可是,其实她并不知道,自由丰富的童年生活让我觉得近10年的山村生活并不是什么值得怨恨的事情。在山里的时候,我潜意识的做着一个好学生,兴许孩子真的什么也不懂,因为身高和年龄,我成了一群孩子的王,下河捞鱼,上树掏蛋,样样精通,偶尔调皮一下,那些现在都成了我最宝贵的回忆。15岁的时候,母亲的社会地位渐渐稳定,我被接了回去,象一个土包子一样,我依然记得见面的那一天,我果断而迅速的一声妈,让她泪留满面。也许是因为愧疚,母亲总是会给我买最先进的娱乐工具,当时世面上有的家里全有,可是固执的我却始终觉得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由于山村里教学质量的低下,一开始我无法跟上同学的节奏,更别说有多少时间来玩游戏了。大概努力了小半个学期,我才能在每天晚上11点之前把作业写完,也于是终于有了一点时间来玩游戏。第一个玩的游戏是红白机年代的三国,吞食天地,话说到这里,前段时间我还在电脑上用模拟器重温了一遍这个游戏,有种跨越时空的感觉。当然,这是后话。那会是98年,中国的互联网才刚刚起步。第一台电脑是99年,我高二的时候参加奥赛的奖励,1年多的时间,在母亲的调教下,我早已脱胎换骨,我再一次觉得也许路就会这样一直走下去,高考,大学,工作……我不得不承认,电脑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95仙剑我至今没能打通,是个遗憾,那是我玩得第一个电脑游戏。再然后帝国,红警……高三的时候开始流行CS,由于只有一台电脑,我于是也会跟风的很同学跑去网吧切磋。那会文字MUD开始流行,最简单的网络游戏也开始宣传,我记得是叫万王只王。当时有一同学就说,以后出网游了,我们一起玩吧。我很清楚的记得我的回答是:那么无聊的事情别找我啦,而且一定会上瘾的。没想到,许多年后,我随便的一句话竟然成了真。只是,我猜到了结局,却没能猜准开头。整个高三,我是一个人度过的,父母工作太忙,我也不可能跟着他们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跑,事实上15岁回到城市到高三毕业的时候,家里几乎只有我自己。于是我的家就成了很多同学避难的地方,而那台落后的586也在高三的时候,更新成了P2。同学开始整夜的在我家联网打星际,那也是我第一次对BLZ这个游戏公司有了印象。看着他们玩得火热,我却因为一句兄弟之间的承诺每晚学习到二三点。只因为那句我们要考到一起。可是天不遂人愿,我们三个一个到最北,一个跑到中心,而我却流落到西安。这一流落就是8年。当然,这也是后话。似乎说了半天我还没有进入正题,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不过我相信,WOW就快出现了,快了快了。二、初见。上了大学,渐渐发现原来大学生活并非想象得那样,甚至没有一点考上大学然后如释重负的感觉。在一所似乎不错的一类高校一类专业里,感觉自己几乎要迷失了方向。大一的时候参加学生会,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只想做秘书的我,却阴错阳差的当了主席。现在想想,也许我是那一届最风光也最让学校头疼的主席吧。网络游戏推广会,网吧联宜活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很多成天泡在网吧里的同学。每天看着他们在网吧废寝忘食,我会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象他们一样,游戏人生呢?我上大学之前,很多人告诉我,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大学网吧的生活才是丰富多彩。宿舍的某只是BLZ的铁杆,每天在宿舍里都会听见在耳边念叨着星际,魔兽,大菠萝,那会我就想,成天这样重复一样的事情累不累啊。直到我也开始玩网游。当然,我的第一个网游并不是BLZ的游戏,有点特立独行的我选择了打着民族网游的大话2,网易推出的时机也刚好,大话西游风靡大江南北,我也只是抱着试探的态度开始了我的第一个网游。前世今生,一世又一生。我后来听说某人告诉我,网游最可怕的不是60级80级200级,而是转生。而我就在那个需要转生的游戏里转了1年。也许是因为专业的缘故,文科的空闲时间总是很多,主席又不需要亲自做很多事情,于是我们宿舍里4台电脑全年无休。3台连着打星际,WAR3,我这一台,大话2里缠绵悱恻。原本相安无事,忽然有一天母亲打来电话,问我为什么成绩不理想,事实上我现在看看我当年寄回去的成绩单,门门都当了70分,可惜母亲不懂这些,劈头盖脸一顿骂然后又是在追忆当年,挂上电话居然会对我产生了一点效应,上游戏,告别,删号一气呵成。我的第一个网游就此夭折。忍了几天后,宿舍里的朋友怕我憋出病来,就说,藏啊,来玩星际吧,要不我们教你?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以为我会欣然接受然后沉迷在星际里吧,不然。我居然又开始了我小学中学那一套,开始做一个乖学生好孩子。现在我倒回去想想,这不有病吗?导师到是高兴了,成天告诫我要如何如何努力学习,偶尔拿直升研究生来勾引我一下,居然也相安无事到了大3。期间被朋友拉下水几次,星际,WAR3,大菠萝,浅尝辄止。不是我不想玩,确实是不喜欢这样类型的游戏,BLZ的饭别喷我,萝卜青菜吧。陆续也会有BLZ饭拿来一些WOW的宣传资料,大软订了半年却只送来几期,其中有一期就是整版的介绍,当时就想,这么丑的人物,谁会去玩啊。当然,现在想起来,从没接触过欧美游戏的我,那时候确实不会觉得WOW有多漂亮,更何况那时候WOW还是一个半成品。大三的时候,顺利接到了offer,导师问我,你是直接出国呢,还是跟着我继续?看着他满脸期待的样子,我只好说跟着他吧。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场大病直接把我拉回了家,办了休学。母亲来学校接我的时候,几乎没有抱着我喊,藏藏你不能死啊。其实我不就昏倒了几次吗?还好每次不是在宿舍教室就是在图书馆,要是在网吧估计我也得上次CCXV了。传奇年代嘛,我记得CCXV也报道过几次类似的事件。当然,这是后话。回家之后,做了手术,颇感无聊,那时候是04年的冬天,刚过年,新买的电脑才带着机油的味道,我开始在各大网站混迹,在一些社区写一些莫名其妙的字。然后有一天就有人加我好友,问我有没有兴趣加入X省星际联盟。这下好了,牛吹大了,撑不住了,我只好坦白的告诉他我对BLZ的游戏其实连略知皮毛都算不上。后来那个MM,当然,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她是MM,问我知道不知道WOW,我粗略的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告诉她,然后居然得到了赞许。浑浑噩噩的,我居然也开始关注所谓的欧美网络游戏。跑妖气山的时候,左上角一大版面写着everquest,打电话问某资深玩家这个游戏如何,居然得到了perfect的赞扬。可是一看NG的大小,再看看我珍藏在电脑里的众多电影(不是小电影别想歪了),众多小游戏,似乎在向我无声的抗议,于是,我和这一款经典大作擦身而过。虽然后来在MF玩了段时间EQ2,我也知道那不会是当年最初的感觉了。当时我就想,晚上要是保姆不做那个做了半个月的蒸乳鸽的话,我就去玩EQ。当然,那是不可能的,那晚我依旧一边恶心着一边捏着鼻子吃了那只所谓大补的可怜的鸽子。后话一句,几乎是同一天,凌晨的时候某只给我电话,说WOW要压测了。迷糊着,我回答他,那我的帐号就交给你了。谁知道他的预言居然等了一年。三、另一半出现。就在我闷在家里半年快要长蘑菇而又没有可入眼的网游成天东游西荡在这个社区那个群里闲逛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群的邀请,不假思索的我点了同意。然后看着一群小孩子(其实和我差不多大)在里面拉扯聊天,期间和某人尝试了冒险岛(?澹Q堂(甚至梦幻西游,然后听某人和我说欧美网游的诸多优点,然后鄙视我居然会错过eq,再然后鄙视居然不会打WAR3。于是在我?辶肆礁鲈绿?橙怂到塘肆礁鲈潞螅?揖龆ㄇ鬃匀セ峄帷和母亲申请了1个月的长假,我乘上了去成都的火车,天啊,我居然为了省钱没有买机票,这也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蠢的一件事情。三天两夜之后,成都火车站,凌晨5点半,我给某人打了电话:“喂,你在哪啊?我到啦!”三秒钟之后,我发现我fallenin love。04年12月24日,平安夜,我恋爱了。那会才发现,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无论玩什么都是开心的,那怕是很多人非常不耻的X舞团。说到这里,我记得某人也玩过类似的,好象叫劲乐团,这是后话。缠绵了一周后,元旦的时候,我送某人戒指,也许把我们栓在了一起。我们又跑去了西安,某人说想看看我在的城市,我们在午夜的街头奔跑。于是直到现在,在WOW里我们还是喜欢在一起无目的的跑来跑去。习惯成自然。分别的日子是痛苦的,回到家后,我开始反思和分析我和某人之间到底有没有可能。兄弟们都说努力上吧,日后再说,姐妹们却告诉我还是要以现实为重。几次想找母亲长谈,她却总是很忙。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我决定赌上一把。05年3月12日,我记得那是一个大晴天,下飞机的时候某人早早的在等我,见面那一瞬间,什么狗P现实狗P网络全部抛到脑后,我只知道,我完蛋了。电话给导师,匆忙办了复学,告诉他我要安静的学习最后一学期,答辩的时候一定要给我优啊。然后和某人一起往预定的宾馆赶去。某人小我一岁,大二,优等生。某人上课的时候我就在网吧呆着,要么电影,要么游戏。耐着性子又玩了一个多月月26号那天,我们早早买了一大堆吃的喝的,预定好最好的机器,焦急的等待。某人甚至逃了半天的课,我们从早上等到下午,满怀希望,从下午等到晚上,忧心忡忡,于是从晚上等到凌晨,几乎要放弃。才忽然想起,MF比我们晚12小时……某人从同学那要了两个帐号,因为1区已经关闭帐号激活。终于,凌晨三点的时候,网吧一声巨吼,开了!我和某人从梦中惊醒,匆忙连接登陆,甚至连选区都是匆匆忙忙的,忽然要排队!对排队没有一点概念的我们,连续换了N个服务器,终于找到了一个千位以内的,罗宁。“你练什么”,某人问我。“牧师,保护你啊”,我得意洋洋。直到很多年后,我才发现,WOW里要想保护别人,千万别练治疗……进游戏后,一切都很好奇,跌跌撞撞,偶尔会卡一下,其实现在想起来,那会9C的服务器出奇的好呢,很少掉线卡机回档,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一切其实都满顺利的,直到我们跑到闪金镇,因为显卡的原因,我的机器一看见鱼人就会满屏幕的激光射线,没办法,某人开始带路,在我还不知道跟随的时候,走几步显卡就花了,以至现在我看见鱼人内心依然会有阴影。2天后,17级了,正准备上线打西部荒野的豺狼人,忽然发现密码错误,一问才知道某人的同学把号拿回去了,因为他自己也没号了。可惜我的17级猥琐人类男牧师,夭折了。有人说,第一次总不会是美好的,现在我相信了,真的疼了,是心疼。四、颠沛流离。新手总会成高人,菜鸟也能上天堂。我和某人因为罗宁的受挫,毅然在四川区开放的时候一早注册激活了帐号,也是我们一直用到现在的帐号,万能号啊,3457区都激活了的啊,值钱啊。(PIA飞),进军迦罗娜。我懒,以下引用部分是CTRLV+CTRLC。30级了,PVP开始了。某人和我一起的朋友玩的是贼,因为都是小白,在阿拉希被部落杀了N回后,我们逃到了奥特兰克,安心练了几小时,在面对三个不到30级的部落时,满满自信的我们又被杀了N回。于是开始抱怨彼此都不会配合,不懂技巧等等,结果呢?某人气得把一身的装备全部删掉了,光着身子在铁银行门口跳舞说再见,我好心痛。最后我妥协了,我说,要不我们去PVE吧。那是一场逃。黄金之路,PVE,MC老5后,建立的公会,解散。原因:DKP制度是否要执行。可笑的原因,一群人强烈的反对DKP制度,某人和我一起建立的第一个公会一夜之间,分崩离析。而那会,零界杀黑龙的消息刚刚传来。会散了之后,我和某人相对无言,几分钟后,忽然都笑了,某人说,即使全世界都不理解我,我还有你。充分满足了我的大男子主义。再后来的事情,相信关注过我的朋友都了解了,我们陆续流浪了几个区几个服务器,各中原因,不说也罢。某人毕业的时候和家里说了我们的事情,他父亲却是强烈反对,估计觉得我不够强力吧。也是,我也就是一个毛孩子罢了,他又怎么放心我呢。某人哭了几天之后,毅然放弃了考研决定和我私奔。新中国最伟大的私奔。我们一路往北,成都到西安。某人说,第一次来西安的时候就爱上了这个城市,因为自己爱的人生活在那里。虽然现在某人时常会抱怨西安的种种缺点,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种恨铁不成钢。某人几乎和家里决裂,但是游戏里却一点也没表现出来,在我准备论文的日子里,某人就住在我租来的那个不到5平米的小房子里,上上网,偶尔逛逛街,半年。我想我还是得感谢WOW,虽然最后我也放弃了直升的机会,虽然我最后没有能将乖孩子好学生进行到底,虽然本科最后两年我也沉迷在WOW里不能自拔,虽然我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就好象后来我和母亲说的一样,你也不必后悔当年的决定,很多事情,就是因为太在意了所以才会觉得失望。就好象指间沙一样,抓得越紧,漏得越多。这一句,我奉为真理。某人跟了我四年,我知道我们还将继续走下去,从最初只有5平的房子,到现在20层的单身公寓和年底即将入住的自己的新房子,我在努力做着我该做的一切,因为我知道,我不能只给某人WOW里的我。五、杂七杂八。两天没上游戏了,不是不想,SW还在火热开荒,可惜,服务器不给面子,折腾了一周,某人说累了。身心疲惫。会里人在论坛上抱怨着,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回复。人心浮躁,后TBC年代。上小号,满屏的XX强力,讽刺的是,没有一件副本装的我,打着2000治疗居然也能被组近所谓强力团。跑尸体的时候忽然卡机,传送到月光林地,忘记关了组队。看见有人在求组普通蒸汽。然后有人在下面回复,现在还有会去普通的副本吗?然后那个小号似乎说了一句:返璞归真不行吗?忽然就去开了小号,北郡修道院,猥琐的人类男牧师;安威玛尔,和蔼的矮人男牧师;幽影谷,英俊却依然猥琐的精灵男牧师……一一拍照,看着熟悉却不存在的ID,恍然如梦。我的记忆回到最初的下山村,有一天县城里来了个买玩具的商人,卖了我一个地上一推翅膀就会转身体就会响的鸽子,我玩了一晚上,因为是夏天,过分兴奋,半夜还流鼻血。那种最初的幸福感,WOW曾带给我们,现在却,什么也不在了。WOW三了整,某人也跟了我四年,我也从一个做事冲动雷厉风行的毛头小子渐渐变成熟,昨天吃饭的时候我还和某人说,我倒是希望早点三十,有房有车,有身份有地位,做个呼风唤雨的成功熟男。某人取笑我,就象你在WOW里的小法师一样熟吗?想来,这仅仅是一个笑话吧。——TheEnd——感谢所有耐心读完这篇字的朋友。你们都是好人。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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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温度正值严冬,寒风呼呼地吹着,让人感到无比萧条。教室里的窗户一条缝总是合不拢,冷气就从那儿挤进来,侵蚀着每个人的心。因为没有注意天气,我身上的衣服很单薄,彻骨的冷似乎要渗到我的骨子里。就是这样的天气,我迎来了期中考试。吴老师带着试卷走了进来,我的心仿佛也被冻住了。试卷于我而言不难,但我却觉得写下每一个字都很艰难。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愈发紧张起来。窗外的寒风愈发凛冽,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太冷,我竟然打起了哆嗦。作文刚写到第一段,我实在忍不住了,手被冻得通红,牙齿也打起了寒战。一边是冻得不受控制的身体,一边是重要的期中考试,我心急如焚,却无法可施。吴老师好像看到了,她悄悄地走出去,又轻轻地走进来,俯下身子问我:“天这么冷,你又穿的这么单薄,一定很冷吧?”说着还揉了揉我的头发。我很要强,本想嚅嗫着说不冷,吴老师却一把握住了我的手。吴老师的手因为终日拿着粉笔,很粗糙,也有硬硬的老茧。我却觉着,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哎呀,这么凉啊!”老师心疼地说。“来,用这个吧!”老师说着拿来一个暖手宝,塞到我手中,又试试温度,觉得差不多了,才满意地说:“你用着吧,暖和暖和再考试,离考试结束还有很久呢!”说完,又摸了摸我的脸,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吴老师的手,也是冰凉的。我过意不去,她却抢先一步说:“我刚刚冷水洗了个手,很快就会暖回来了。”老师回到讲台,冲我笑了笑。我的心一下就暖了。这样,我拿着吴老师的暖手宝考完了期中考试。考试时,身上的冷逐渐被温暖驱散,我也觉得,吴老师在讲台上,一直微笑着,注视着我。后来,我才明白,老师从来未用冷水洗过手,身上衣服也很单薄。也许,支撑着老师度过漫漫严冬的,除了暖手宝与厚厚的衣裳,还有对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从此,每个冬天,我都不会忘了查看天气,更不会因为衣衫单薄而受寒受冻。但我更知道:再寒冷的天气,一个吴老师的暖手宝便可以抵抗;再厚实的大衣,也比不过老师指间的温度。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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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忧伤秦楼月面色苍白地斜倚在何必居门边,似笑非笑地望着兢兢业业做着花仆工作的萧瑟,扯出一句闲话:“瑟姑娘不会真要将此花作为楼月的所中之毒的解药吧。”那个清瘦的身影恍若不闻:“楼月请吧,两日后取。”何必居,萧瑟。影杀堂杀手秦楼月常顾药铺,精通医术的年轻女子。秦楼月三天两头悠悠晃荡进来,取药亦不算少,只是这次他是为自己身中的戏花弄之毒而来,习惯了他潇潇洒洒大大咧咧出没于暗杀明斗中依然毫发无损,突然受伤中毒反而让萧瑟略有些心慌意乱。窗外雨声始作,秦楼月带着一身伤和一身湿着直滴水的衣服踉踉跄跄归来,叩开何必居的木门时,她正在研读娘留下的医书。娘曾是闻名一时的名医,然而却没人知道,娘是最爱玩弄各种毒药毒虫的。当她年幼时,娘亲便配制了各种毒药让她服下,她依旧记得彼时又惊又恐的抗拒。在体内翻滚的毒素折腾了她好一番才恨恨作罢,她却也因此有了百毒不侵的体质。忽然冷风又吹来,夹杂着浓烈的血腥,灯内烛火摇了又摇,萧瑟惶恐,却强压住心头的惊惧,冷静地处理起伤口。上药,包扎,切脉,一切都看似井然有序,只是她的手一直是微微颤抖的。忙忙碌碌了大半夜总算安稳下来伤势,雨声淅淅沥沥不待停,然而秦楼月却一直闭着双眼,她掰开他骨节发白的手,五指指尖赫然有五点青紫。戏花弄!她等了十年,终于见到了戏花弄!十年前的那段日子,娘亲一直惴惴不安,整天整天望着她出神,眼眸里弥漫着浅浅的忧伤,她似乎是预见了什么,随即整理起医书和药方,托人将她送往他处。便是那日黄昏,她百般无奈离开了娘,临别前娘只说:“瑟儿,中戏花弄者乃杀吾者也。”她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也听不懂娘说的戏花弄是什么,便被娘催着离开。在马车上,一切颓然死寂,她只听得马蹄声不紧不慢,每离家远些,她就多一丝一缕紧张,小小的人儿却也能感受到什么,感受到她将失去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夜泛墨蓝,风凛冽,渐又寒。本也是天阶夜色凉如水,然,她不会忘却后来的痛。那夜她在城西遥望见林中失火,身子已然凉了半截。远方火势骤大,虽看不见房屋树林皆燃的壮烈,但夜幕一边渲染上的火光,似血,慢慢吞噬着漆黑撕咬开夜空,她仿佛看见娘无力的手兀然倒下,徒劳地伸张着似要捉住什么,最终却带着难舍难分的牵挂与无可奈何的释然一起,逐渐被从容的火焰覆盖。顶梁嘶嘶地倒吸着冷气,最终抗拒不了曲终人散的宿命轰然倒塌。有什么在恶意地揉搓着她的心,她猛然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哀号:“娘——”一夜之间,她没有了家。没有了娘。没有了所谓的爱。那日过后,再无欢欣。山也斜,水也无情,只因人去也!来却匆匆,十年苦读医书,她终于了解剧毒戏花弄的独门配方,解药则是难得一见的君惜别。想来当初是娘结下仇家,一人决然赴死,只是在临终前配制了独一无二的毒药戏花弄,将它转送于他人,并在那日纵火杀人的杀手身上结下毒引,为有朝一日女儿能亲眼看见仇家中毒唯一的解药却是在女儿手中,最终无奈而死,。娘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她的好女儿萧瑟尽管悲痛,却并没有在心中注入仇恨、埋下复仇的种子!因为杀娘的人,是,杀,手。萧瑟缓缓合上眼帘,杀手是最罪恶的人,却也才是最无恶的人。她不是不知道杀手的日子,秦楼月常说与她听,接了何人的单子,奔赴何处设下杀局,如何将机关算尽。一笔一笔的生意,一桩一桩的人命,难道都是这些杀手一心作主、擅自杀人,任鲜血溅满衣襟,剑眉却总皱也不皱一下的么?人生如梦尽繁华,何人长叹夜未央?夜未央,愁亦未央。日日带着仇恨终究难以入睡,总是会夜半惊觉仇未了。她是一个生性安稳的人,不愿在肩上披负过多的仇结,做一个平平常常的人为何不可?她愿将解药给秦楼月,也因为那种同情她必须将解药给秦楼月,只是,这么做,唯一对不起的是,娘。一直深爱着她的娘。步入庭院,月色苍苍茫茫,诉说尽了无尽的哀伤。娘,原谅女儿罢。两日后。翩然的身影掠入,秦楼月看见了萧瑟安然的微笑。淡然如水,宛如抛却人间尘事,不闻不问。其实,这么多年做着风腥浴血的活计,他又何尝不累?也罢,伤了后,就此归隐吧,即便手上的罪宗终是洗却不了的,清少下来总也是让自己欣慰的。目光独停留在案几上精致的雕花木匣上,脸庞上忽漾出了一抹很浅很浅的微笑,却又似隐藏了丝什么:“戏花弄的解药?”“看来影杀堂物力耗了不少,”萧瑟低着头喃喃道,“两日内身中剧毒竟然不但没有恶化,反而有所好转。”“瑟姑娘过奖了罢。”“既然还有这个本钱,”她忽然抬起头,笑容灿烂如花般开放,眸子深处却又如诗般宁静,“讲讲吧,何许人让我们秦楼月秦大公子如此狼狈……”手她上没有停顿,沏茶,饶有兴致地听着,手中把玩着茶盏,木色在微暖的阳光下投出一道浅影,倏而消失不见,略略惆怅了一番。清朗的声音。“我本潜在湖中,单等那人桡船而过,只是左等右等半无舟影,便伏着身子以浮荷遮蔽,正待望出,已然惊觉身渐无力,便已知晓身中暗毒。湖水尽是毒,而此毒剧烈异常,只靠水流贴近皮肤,即渗入血脉。“哪料到不是我杀他,却是他杀我!然,他亦是,刺客。略带些无奈。“其时无刀光剑影,他从不远处掠波而来,我循声而动,缓缓游向他,以游鱼匕首刺去,他却反身投来暗器。夜晚只看得寒光一闪,霎时躲避不及,两败俱伤……。恶斗一场,也因了自个儿的不顾性命终究完成了这笔单子。好在那晚及时雨,毁了一切痕迹。刺客与杀手的对决当时应是惊心动魄,杀机四射,秦楼月似乎尽拣平淡讲,轻描淡写地便越过了诸多打斗。她忽笑;“这说书先生口才却不怎样呵。”“楼月本也不是说书者吧……”“君又逢。”见他没反应,又重复了一遍。“戏花弄的解药,君又逢。”旋开机钮,一朵绛紫之花隐隐闪烁着什么。看似十分平常的花,却如人般,会流泪。当一朵花瓣落下时,花茎出便会渗出泪。与其说是泪,不如说是血泪,因为那一丝将是绯红的。她没有告诉他,君又逢的花语,恍惚如若三千泪,与君又逢红尘中。他高挑的身影顿了顿,谢过,轻轻然往门外离去,却在欲踏过门槛的一刹那吐出一句话:“我知道,十年前我纵火杀死的石湖仙,是你娘。”半晌的寂静。他无奈地苦笑,只是她没有看到,萧瑟本就同石湖仙长得如出一辙,更何况女承母业。他忘不了一个濒死之人如此复杂的神色,那也是他的第一笔生意。只是十年后的这张面孔更清秀些、更纯真些。“那晚你应知晓我在何处,为何不杀我灭口?娘的技术,你应不知道她下了毒引,便没有什么等解药之说。”“医者,无人不医,该死的终将要死:杀手,无人不杀,不该死的总得活着。原则上的异曲同工之妙,不是么?”随着最后一个字眼的消散弥漫,人影恍然不见。她缓缓坐下,身影在椅后延伸。案牍上一瓣君又逢,一抹紫,一缕嫣红。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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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处你的世界不过是一时的分神,当我指尖再次扣住翻飞的书卷时,你缱绻绮丽的纸醉金迷已飞灰烟灭,该怪那无情的秋风吧。在白纸黑字间,可是你不灭的灵魂依旧痴痴地问着“春花秋月何时了”?你儿时也该是明净欢快的吧。在红砖绿瓦,绿柳繁华,莺啼萦耳的皇宫中,锦衣玉冠,与宫人嬉戏打闹,年少不知愁。为了不与野心勃勃的皇兄争夺帝位,为了逃避纷繁的喧嚣与阴谋,你执着地追求词的灵秀。世人都说你“生于深宫之中,长与妇人之手”。的确,你那“妇人之手”只适合晃动湖笔,写着娟秀灵逸的字。你的字,瘦。我莞尔,连你的字都赋有诗情画意,易安不是说过“红肥绿瘦”么?你的手不适合玉玺那样沾满血腥的浊物,所以才会在阴差阳错下登基即位,马上给宋太祖写一封“陈情表”,说自己无意帝位。明明都已自降其皇帝称号,避其锋芒,改称国主,可宋太祖还是不放过你。你眉间由彷?怠⒊羁嗯〕膳で?木笄俊D惆喝话潦铀翁?妫?闫乒赡悴辉赴芄瞧?D阋谰晌拗?⑩耆唬?璐氏?睢O肜茨阕吆螅系幕ū阍倜坏蛐还谀懔鹆У慕?掀?闶且恢植豢扇乃〉淖锬酰?土陌迪阋膊桓仪嵋咨⑷ィ?秩迷对谇Ю锏哪阍鎏硪环莅?恕9式?纤募救绱海?跋沭ビ簟你的一生坎坷荒凉,你由一国之主沦为阶下囚,被封违命侯,被软禁在深墙高院内,哪怕身边还有温言软语的红颜佳人小周后,你依旧将自己困在枯索冷寂中。你只是苦,只剩下苦,苦得你以词作酒,在苦中醉生梦死,苦苦挣扎。一字一字地咬着你苦涩萧索的春花秋月,忽的,有些后悔读你的传记了,毕竟你太苦,我做不到甘之如饴。你一生的时光仿佛皆荒凉地系与我指。我轻轻一翻,便是你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江南;在一翻,便是你被囚汴京的凄凉身姿。我指间,蓦地,被秋风带出丝丝苦意。书最后那留白的一页,唯我指尖一点淡淡的温婉在浅浅地呼吸。不过转瞬的分神,不过一曲春花秋月的距离,你的世界轰然崩塌,就此,覆灭。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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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旋律漫长的夜,席卷了整个大地。忧郁的湖,映漾着月光的熙微。起风了,有点凉了。遥远的天河,浅浅的。你在哪里吗?你为什么不说话?泪可以唤回你吗?我希望可以。你曾经说会带我看流星雨,但是,流星很粲然地划过,你却并没有实现你的诺言。你听得见吗?1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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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的味道一手指的味道是什么?小时候的我回答说:“手指就是手指的味道。”想起小的时候总喜欢把手指含在嘴里,然后用那双貌似拉链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手指咸咸的,口感也不是那么好,含着含着就慢慢失去了味道,可我仍然乐此不彼。有时候大人发现了,就“啪“的一声朝我可爱的小手手打来,霎时变的通红通红的,随后就哇哇大哭起来,大人们一看也不忍心了,又开始安慰。目的,达成了,我,狡猾地笑了。以为世界总是那么简单,哭哭就行了。小孩就是这么多变,不一会儿,又含起手指来,似乎已经完全忘了刚才的疼痛,或许连当时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含手指,现在的我也就更无从知道了。现在只能看着那些咬着手指的小孩。知道自己不能那样了,更不可能那样。手指就是手指的味道,一个人就只有那一面,一句话就只有一个意思。或许多人小时候都是这样。二渐渐地,大人们开始命令禁止我咬手指;渐渐地,他们也不理会我的哭闹。总是说:“咬手指多幼稚啊,你看看人家XXX……,你看你现在还在咬手指,多幼稚,别人会笑的。“是啊,别人会笑的,在我的世界里开始有别人了,不知是别人本来就在我的世界里,还是我到了别人的世界。记得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发现后说:“咬手指就是精神病的开始。”那句话弄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开始学会脸红,别人都说脸红表示有自尊心。所以为了在别人眼里显得我十分有自尊心,我学会了脸红,为了在别人的世界里拿到绿卡,我学会了丢弃,为了在别人的眼里有地位,我学会了虚假。手指是什么味道呢?这要去问问别人,或许别人会说:“我从来没咬过,怎么可能知道。”三手指,一般人张有十根,由指甲,手掌,指节等组成。英文名为finger……现在的我也只知道这些了呵,虽然怀念,但也只能是怀念,已经忘记的味道或许藏在某个味蕾深处,或许已经消失殆尽。但总要时不时地拾起它,虽然带来的总是无奈的微笑。我是个念旧的人,喜欢活在记忆里。我已经长大,周围的人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苍老。有时候想想人在人生的路途中总要丢失些东西。背在背上的背篓里装满了五彩的石块,有时是为了虚荣,有时是不得已放弃一些东西。不然背篓太沉了背不动。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拥有什么,感谢上帝给人类这种能力——回忆。手指是什么味道?加进了回忆,更甜了,更咸了。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变成空气那样,无色无味,抓不到。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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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快乐当我爱上黑白琴键那刻开始,我就决定用灵魂来弹奏,用灵魂来感受。清晨的阳光,很耀眼,也很刺眼。当她钻进我的房间内,悠闲的晃荡时,我是快乐的。因为我觉得,我是被阳光照顾的孩子。我是幸福的。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间,不同的人物。我经过你的窗前,你坐在钢琴前,认真的弹奏着。琴声很优美,带着一丝感伤。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喜欢这种感觉。我静静的站在你的窗前,被你的琴声感动着。不知不觉,我大胆地迈进了你的教室——那是一个普通的钢琴教室。我站的很远,只怕打扰你。我陶醉在你的音乐世界里,忘记了时间的流逝。低头看看手表,时间很晚了。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那间钢琴教室。回到家,我没有向妈妈打招呼,就进了钢琴房。坐在钢琴前,我轻轻的抚摸着眼前的似有生命,似无生命的,名叫钢琴的东西。这一刻,我又一次被打动了。不是这架钢琴,而是这钢琴所能弹出的,最美好的琴声。我打开琴盖,将手轻轻的放在琴键上。缓慢,温柔的弹奏着今天所听到的琴声。感谢自己还记得。我反复的弹奏着,反复的听着,反复的回忆着今天的邂逅。又是同一个时间,我来到同一个地点,可是,物是人非。他不在这里,我很失落。轻声的走进教室,坐在他坐过的地方,独自弹了起来。还是那个调,还是那个声音。那么悦耳,那么动听。感觉他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左边。我们并排坐在一起,一起弹奏着这首叫做《快乐》的乐曲。很久很久,弹着,可是,他并未出现。也许,他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只觉得他只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过客罢了。曲终人散,我明白。当琴声响起,我依旧坐在那里,快乐的享受阳光。塘下镇一中初中管悦琴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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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_300字我,是一粒小小的种子,用细雨的温情,用钻石的坚毅,期待着闪着碎光的泥土的肥沃。几天以来,我很幸福,创网给了我一片这样的土地。我的文字里没有甜蜜的爱情,忧伤的别离,但它有逼真传神的写实手法,汪洋恣肆的史诗长场面,壮观浩瀚的人物画廊,锐利深刻的思想锋芒……我们年少,难免和父母吵架-----决不虚心接受,一定屡教不改。但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是永不重复的孤本,我们的每一滴成功,都在他们的眼里被无限放大。现在,我又看见父亲的手平平仄仄的敲出我的文字,无言的爱刹时融入我的身体,幸福的泪悄然滴在我的掌心。让我们挥起趁沉重的铁锤吧!每一下都砸在稚嫩的部位,当青春逝去,那些部位将生出厚晒太阳的茧,最终成为坚实的石,支撑起我们不再年青但一定美丽的生命。300字 高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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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把对话框点开,又关上。反复如此的动作。我知道有一种特殊的情绪在攀升。确实,那是可以如此令人心跳加速的。因为你的地位从来未曾改变。可是,我不是你的勇者,大抵我没有那么勇敢去再死一次。把那些崩溃瓦解的信任粘贴起来。看看在这一段时间我究竟学到了什么,不清不白,被利益所沾染的思维。我确实期待了很久。确实,那么无可救药。因为我从来不是可以把任何毒瘾戒得一干二净。我想我需要的只是理由,虽然那或许根本不曾存在。好吧,就算我承认这些它也无济于事。羁绊,枷锁。在这段时间这艘船又纠缠了多少水草。大概,那确实是致命的毒药。它闪烁着深浓的黑紫色光芒,让夜空也为它迷离。或许我真的是懦弱了,又或许,真的开始善良。我确实想要。拥有。你知道那是什么,我们的心情不一样。3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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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路今天是个周六,可是为了迎接下一周市里安排的考试,我们全年级都要在周末的时候到学校上课,碰巧的是,今天我们学校是护士执业考试的考点,好多人都来我们学校参加考试了。中午到了吃饭的时间,我刚刚走出教学楼,迎面走来一个背着挎包的姐姐,貌似她在寻找什么东西的感觉。等到她走到我的旁边的时候,她问我:“同学,不好意思,请问你们学校的食堂在哪里啊?”我给她说:“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看到一个小亭子之后再向右转,再一直走,看到一个国旗杆就快到了,食堂就在国旗杆的后边”她认真的听完了之后,很是感激我:“谢谢你啦小妹妹,今天我是来参加考试的,下午还有最后一场,我先去吃饭啦”我笑着跟她摆摆手。给人指路的感觉真好,有了一种当雷锋的感觉,下次遇到需要我帮助的人,我还是会帮忙的!3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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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指养花是我和爸爸的爱好,可妈妈看见爸爸买花却总是皱着眉头说:“你们走了我要通通把它们扔了。”爸爸却说:“扔了的话,我就休了你。”我是被爸爸所传染才喜欢上养花的,我家有仙人掌、仙人球、菊花很多,都是爸爸买的。我最喜欢仙人指,它被我放在另一个地方我想让它独自享受阳光。我第一眼看见它我就突然喜欢上了,我每天都会欣赏一会儿。我想它的样子让你永远忘不了。它不只五个大指头还有19个小指头,其中有一个指头又大又长,这仙人指让我喜欢的就是那一层层保护膜,每个仙人指都把身上所有的刺用来保护自己的内身,而且它的刺是像花一样散开,在阳光的照耀下是多么耀眼多么的美丽,黄色的刺仿佛变成了金色,谁也不可能碰到它的内身。你瞧!这就是我喜爱的仙人指。文登市实验中学初一:于洁3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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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陪你燃烧激情、消磨无眠。当烟雾迷蒙着你的双眼,你,是不是暂别了世界,只身在烟云中流连?\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我忘了何时恋上你的指尖,不管你身在何处,我都愿自己能化解你的烦恼与幽怨。\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纵然融不进你的生命,我也要成为你快乐的源泉。也许恋上我你只是为了消遣,但,为了你我永远无悔、无怨。\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我想用我的柔情抚慰你受伤的心弦,哪怕我的生命只有短暂的时间,我也希望能与你有片刻的缠绵。\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今生甘愿在你的吞吐中沦陷。只要拥有一张爱情的底片,在悲凉的结局里,我也能躲开灰飞烟灭的呜咽。\我愿是你指间的一支烟,当我在你面前渐渐消失不见,请记得我的爱不会走远,那烟火的闪烁就是我绽开的笑颜。\30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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