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语
扬起思念的帆,远航在孤独的海面,寻找渴望的生灵。时间逝去,生灵没有找到,我仍是扬帆远航。
泪眼朦胧,就这样疲惫的休眠。我的意念里,那个生灵出现,我们有共同的回忆,那都是不可重回的昨天,而我却无法用坚强接受着逝去的昨天,往事一幕幕,我不能忘怀。
思念席卷着秋风向我袭来,心口疼痛,没有方法让它平复,只有泪流,迎接秋风的席卷。
好想让秋风带走思念,可是,秋风带不走思念的泪,带不走思念,带不走往日记忆的痕迹,因为那些都是我记忆里最美的丽章,只因我还爱着那个生灵。
思念的匕首直抵咽喉,割断时间的卷轴,如果时间斗士退后,只剩我和他为自己决斗,我一定要抓住他的手,不再放手,因为没有什么理由能比爱更值得我这样为爱决斗。
黑色的夜晚给了我无尽的孤独,我无路可走,只能掉进无底空洞,思念如泉涌,没有尽头。
带着思念走人生路,用过去的美好开启日后绚丽的彩虹!
一本书的启示
在我金色的童年中,书籍一直伴随着我,如:故事书、童话、作文书……但让我回味无穷的书,必然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作者和主人公都是海伦。凯勒。她生于1880年----1968年。 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不幸的,在生命的八十八个春秋中,有八十七年是在没有光明、没有声音的孤独岁月里度过的;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幽闭在黑暗与沉寂世界里的聋盲人,在来自波士顿柏金斯学校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小姐的“陪读”下,完成了在拉德克利夫学院的所有课程,后来又成为了通晓英、晓、德、拉丁和希腊五种语言的作家和教育家。 在她成功之前那一段艰难的历程中,一直用“忘我就是快乐”来鼓励自己。海伦。凯勒仅用这句话以及自己超出常人的决心和毅力是自己成功,这种精神让我敬佩不已。接着,我闭上眼睛,在我最熟悉不过的客厅里来回穿梭,可是,事情比我预想的还要艰难。每走一步都是那么惊心动魄,每走一步都像是掉进了无底深渊,最终,恐惧使我睁开了眼睛。今天,我第一次走进了盲人的内心世界,体会到了海伦。凯勒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这本书会给读者以心灵的净化与启发,并从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那就是“在困境中永不放弃,在顺境中珍惜生命。”
甘肃兰州安宁区兰州安宁区万里小学六年级:褚孟轲
相关推荐
-
杂自习课上跟狗子聊天。我说我想剪头发了,她斜眼看我说你不是吧,说好的要等长发及腰呢。我嘻嘻哈哈说要挥别过去啦。她一脸了然,然后说你一直都这么仪式感的吗。是的啊,就像之前写的你该是一场梦,我总觉得拥有过的东西怎么可以不留下些痕迹,就算我迫不及待地删掉所有的东西,我也希望有那么一点点可以留着。高中的日子一直很累,仗着自己以后要选文从来不好好学生物化学,期中考试之前才发现自己根本啥也不会,觉得这两个月算是虚度了。我妈问我现在化学怎么这么差,初中明明是可以跟别人拉开差距的,我说我想俊哥啦,俊哥真好呀。我也好想他们。好想那个时候的我自己。初三的时候一直数着日子,什么时候可以逃离这个苦逼的日子啊,什么时候才能是个高中生啊。结果上了头一个星期的课,周末就跟我初中同学一起哭诉高中真的好累我想回初三啊啊啊。细想来,初三过得其实那么快,好像是因为很多缘故吧,那年寒假以后,我的每个日子都过得那么快,快乐且充实着。而现在都不复存在。从来不做会使自己后悔的决定,也不可能回头,想之前那句很火的话怎么说来着,敬往事一杯酒…狗子听我逼逼叨叨念了半天,说你这个非主流,你快写你的数学作业才是正经啊。我说是啊是啊以后作业也得自己写了,好好学习啊。我现在已经长大了,不会再因为某个人在或不在就难过的要死要活,不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郁闷的不行心想为什么啊自己哪里不好呀,我其实本来就很好,只是在他的眼睛里没有发光而已。所以现在接受一个现实之后就能继续睡个好觉,高中这么辛苦,根本不给我失眠的余地。而我们都会拥有更好的生活。基友脱单了,脸上洋溢着初恋般的羞涩笑容。狗子跟我说不看好他们,我笑笑,心里想的是,现在开心就很好啦。不再会觉得自己孤独,一个人走回家也可以超级酷。要跟女孩子们玩的很好,尽力去合群,要好好学数学,要维持在班里前五名啊,才能高二跟好朋友一起去文强班,我还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去做,你看,其实我的世界里不止你一个人。所以所以,这是告别吧。那天ZB问我,你以后想去哪。我看着天边蓝的要流眼泪的天空,我说南京或者上海吧。你呢。他看着我笑笑,南京或者上海吧。加油。我和你。800字 高一
-
杂在看风随年华的《自己的童话》时,有很大的感触。 不想一个大男生的心这样干净。我读到了很真挚的倾诉。其实在读的时候,恩,我读了一小段,心里有点虚。因为我根本没有驾驭文字的强大能力,我能和大家看这些文章,这些作者们内心的独白,总有一种当小偷的感觉,自己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局外人,但我在偷窥人家内心的最深处。所以我一直是要看就会认真地去看,并认真地留下自己的意见和感想。呵呵,但好像没什么实际的作用,不过我很乐于做这些事,毕竟大家都是喜欢文字的人。“我愿将一切真情,一切美好,纯净地映射出来。我愿将我真实的生活,不加雕琢的感情,一齐送给文字。”当读到最后时,真的有一种很热血的冲动啊,太干净了。是不是被文字包围洗涤的人都这样纯粹得令人心生嫉妒,哈哈。恩,不禁想起了顾城,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喜欢的时间也不算很久,大概是从去年开始的。一开始,他写的诗我是不懂的,觉得是些什劳子的作品,但看着看着,就翻到了一篇。其中,他这样写,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看到后,念了一遍,就再也没忘。就好像你站在门口,刚刚靠着门槛闭上眼时,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只是因为这句话,我了解了顾城的内心。诗人就是如他这般的吧。他还说,我需要,最狂的风,和最静的海。同是深深震撼我的心灵呢,没办法,他说的太美好了。要说,风随年华的文风和这句话的气场还是很相像的。这种很自然的感动我希望我不会忘,这才是文字带给我的魅力。文字就是最直击人心灵的东西啊。课外很大程度上是文字给予了我力量和思维。学习都是很枯燥的东西,对我来说,其过程真的是在洗脑,学过后,就什么杂念都忘了,基本什么乐趣都成空白了,也或许是我学的太认真,不一定是这种感觉。不过呢,学习也是一种历练和成长。课外基本喜欢看书,这些故事带来的感觉很充盈,就想干涸的河道被凶猛的亚马逊河灌溉,很滋润,很高兴。以前喜欢很澎湃的文字,但久了,就逐渐喜欢更平凡的文章,更干净的文章,一字一句,不是最美的,但一定是最直击人心的。800字 高一 散文
-
杂夜深,才入寐,忽梦有乌姓编辑挟一《高考杂谈》嘱余为序。问之,乃知国考虽休,出题、教学、师生诸家仍有满腹言辞待发。乌编遂应市场之需、集众人所言,成此册。乌编乃我忘年,盛情难却,余遂勉为是文:我以为,这本《高考杂谈》很好,好就好在一个“杂”字。诸子百家中,最能助秦王统一天下的是吕氏杂家;晚清大诗人龚自珍,最让人念念不忘的是《巳亥杂诗》;中国现代文学泰斗鲁迅,最可表现其思想成就的是杂文……“杂”岂不很好?当然,“杂”大多在奋斗与竞争时展现其好处,所以“杂物”总能表现出勃勃的生命力。大自然中,植物方面,杂草的生命力总强于庄稼,庄稼中最有活力的是五谷杂粮,精粮水稻中最有价值的是杂交品种;动转方面,野生动物中最长寿的是杂食动物乌龟,家畜中最得力的是马和驴杂交出来的骡子;社会生活方面,人群中最好看最聪明的是混血儿,国家中最先进最发达的是人种最杂的新大陆上的国家,中国之所以能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存留下来的国家,也是因为一直以来众多民族杂处一起不事纷争同舟共济。原来,“杂”是一种多极,一种包容。正所谓“千帆竞发,一日千里;海聚百川,有容乃大”。只有万类霜天的世界才显得自由,只有厚德载物的气度才耐得长久,生命的活力与耐力,不正是靠“杂”才得以加强和延续的吗?但“杂”在梳理与整治时却又往往是不好的,所以“杂物”是需要收拾与约束的。大自然生生相克,淘汰纷杂落后的物种;各国家制定法律,惩治纷杂败坏的罪行;能源与矿产,要等到提纯之后再来供人使用;著书与立说,要理清规矩条理才能钻研传承……请想一想,在这种时候,我们岂能杂乱无章?所以,《三国演义》中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们是否也可以说“天下万物、杂久必纯,纯久必杂”呢?最后回到这本书上来,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惟其重要,才更要有敢于“杂”的精神――让大家都来参与建设,集思广益,使我们国家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更加成熟更加有效,使我们国家的优秀人才更有机会脱颖而出接受培养服务大众,这有什么不好?当然,“杂谈”一番之后,辽是要把出题判分的事“纯”交给考试院阅卷组去办,因为他们可以“集杂成纯”,不至于“杂乱无比”“趁杂牟利”。800字 高一 记叙文
-
杂想每天都机械地重复着前一天的节拍,偶尔的小插曲总是难以忘怀。既然选择了远方,便意味着风雨兼程,为了那个美丽而羞涩的梦,我总是尝试着使时间过得充实,依然一点点地向那个所谓的远方挪动。留下的只是背影,背影,总是那么孤零,孤零,更让人刻骨铭心。不愿轻易许诺,也不愿轻易相信许诺。诺言就像挂着的松果,谁也不敢保证不会被季节打落。一次次的许诺,一次次的受挫,对不起,我食言,不是我愿意,是无能为力。是我,剥夺了你们基本的权利。不想再许诺,若问我什么时候你们能寻回那点权利那点自信,我会告诉你们是最后一次。枯黄飘落的是只是叶子,不是整个秋。何必总皱着眉头寻找哀愁。曾几何时,记得某人说过,成功者总空守一片宁静,独守一方孤独。或许是孤舟求败,孤独的感觉总是难以忘怀。静静地,在自己的一片天地,孤独就是最好的伴侣。既然目标是地平线,那么留给别人的是背影,自己留下的,只能是孤独。350字 高一 记叙文
-
杂想春天的到来,下雨成了平常事,几乎是整日整日不肯歇停地下着。放眼望去是白茫茫的雾霭,青山被犹如牛奶丝一样的雾气慢慢缠绕进,涂抹得不着痕迹。很难喜欢上这样的天气,阴沉沉的,倨傲凌乱的天气。不可否定,天是明堂的亮,但这样调和着灰的颜色,反而透着暗白。依旧偏执地认为天应该是蓝色的,而不该是这样糅进杂质。宛如四周都蒙着一块庞大的油布,微弱的光线生出畏缩与胆怯,在这样的包裹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的不真实。搬家那年因为自己的房间朝阳,所以特地在窗帘背后多加了一块遮阳布,在晴天用得其所,雨天倒显得太过多缀。甚至在今天的天气下,使原本就阴暗的房间更加漆黑森然。仿佛上帝一不小心倒错了时差,拨着时针调回了夜里,孤寂,黯淡。翻了个身,床单还有某块地方还未被体温占领,一不小心触碰到了,一片无力抵抗的冰冷。我望着天花板,四周很静,一直延伸到房间里,窗外只剩下车辆驶过的划开水洼的窸窣声。醒来的时候觉得头异常地沉重,脑神经急促剧烈地收紧了一下。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从冰箱里拿了个苹果。方正的厨房,窄小的水槽,缓慢的水流,笨拙的手指。我怅然若失的望着窗外,雨还在下,越来越大,毫无章法。好似突然间自己一无所有,所有的一切,都如这大雨一并冲刷,流走。从早上一直在整理旧物,书柜的最上格放着小时候喜欢的读物,小学时候的奖状,未寄出的信和明信片,一叠小时候画的稚嫩的画。我拿着看了好久好久,回忆一涌而至,那些年的快乐悲伤,历历在目。从一个小纸盒找出了去年圣诞节同学送的两只龙猫,放在了窗台上。突然想到,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是自己给的还是,别人馈赠的。就像,走路的姿势,小时候摔倒留下的一处触目惊心的疤痕,习惯的手势,习惯的穿衣方式。喜欢着怎么样的人,为他做过的一切,说爱他时的口吻,拥抱时的姿势。喜欢着哪一个歌手,哪一个艺人,喜欢用什么手段,有着什么逻辑思维,处事方式。什么时候喜欢大笑,什么时候喜欢大哭。伤心时眉头皱的幅度,开心时嘴角扬起的弧度。性格爽朗活泼爱说笑,或者是优柔寡断举棋不定。喜欢吃的东西,喜欢听的音乐,喜欢看的书。这些,都是我们自己或别人多多少少馈赠给自己的。有一些是好习惯,有一些是你自己不喜欢但却潜移默化而拥有的。走走停停,希望一如既往地勿忘初心。我想起一个作家说过的,大概是:“现在执着追求的事,将来未必有一天会变成重要的,你死后,带走的不过是记忆。”所以,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改变身上的坏毛病,少丢三落四,脾气变得好一点。努力变得优秀,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自己喜欢的人。一如既往的执着,不得目的不罢休。人生只有一次,要懂得拼搏,懂得活在当下,享受生活。普通地快乐,普通地悲伤,地球还是会继续它的公转与自转,海水还是会潮起潮落,太阳还是会每天升起。但我仍然固执地认为,心底的自己,就像海边拾着贝壳的孩子,灵魂被海水一层一层地,洗净。愿心底的那个她好。想到这,连脖颈上毛孔血管的起伏,都显得,无比无比地,清晰。1200字 高一
-
杂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因为我爱看些散文小说。我不相信爱情,却特爱看言情小说。因为我觉得抱着那些书时,就像抱着满满的幸福。爆了几句所谓的雅句。洁看了这个后,很不给面子的唾弃我:你TMD那叫雅句吗?整个一H!我就沉默,但我额头上犹如山谷的青筋可以证明我的打击不小。但四说过,他喜欢沉默的人,因为他们善良。所以我就特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因为我的小四,你丫幸运逃过一劫。偶尔写了一次所谓好的作文,就开始有人认为我的文写的好。开始我也是很没骨气的飘飘然,后来却越觉不对劲。其实,我写的不好。我就一浅薄的人,写的文也浅薄的要命。苦恼半天想出来的一句,也就差不多是“我长大后,要嫁给世界上最舒服最大的床”之类。但正因为我的浅薄,我自认为我的身边很单纯。SO,大家自不过从某个程度定义了我,就以那种姿态看了。我很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固执的人,很容易妥协。我经常半途而废,尤其在写文这一方面。为此我给自己找个一个特闪亮的理由——我讨厌文接下来变质了的一些感情。在我的认知里,情感都会在时间的流失里变质。我经常忏悔,但之后我都会选择吃一顿或睡一觉。第二天又继续做我曾忏悔过的事。乐此不疲~我再次忏悔……我对洁说,我不怜悯流泪的人,我怜悯笑着的人。她说,我不怜悯流泪的人,我怜悯笑着流泪的人。当晚我就想了,后面的那个怜悯改成欣赏比较好。不然让会让我觉得自己是整天流着哈喇子笑,不知痛痒,一天到晚幸福得要死的那种人。可我不是。那晚我一闭眼就感觉有人在狠狠掐我脖子,虽然这和前面米关系,但我就唠唠嗑。我看见家就莫名其妙的生气,即使我知道那是我唯一的避伤港和安乐窝。妈总是用绝望的声音对我说,你这样子,和他很像。然后我就特绝望。我听见自己血液凝固的声音,我颤抖地向妈吼了一些至今我不记得了的话就进房,要把我的右手臂弄残废似的甩上门。房内是棉被干净的味道。我一拳挥向墙壁……疼。我告诉自己记住这种疼,死比这更疼,所以活下去。我开始冷静下来,感到自己受到刺激似乎竖立起来的头发柔顺的贴下来,冰冷的血液融化并如娟娟细流在我血管里流淌。我想我到了春天。这时候我很庆幸自己不是猫,不会因为春天来了就叫。一股空荡的悲哀蔓延到我的眼角。我羡慕那些“badkids”。他们的张扬倔强让我觉得像五岁孩子一样温暖。我常幻想自己有一天会像四所写的爱画画又爱摇滚的那些人——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斑斓的画板,沉默的穿过人群。对,与他们擦肩而过,记住他们的味道。我喜欢向瑶讲我幼童时的是,她挺烦了我还是会幸福的念叨。那时的我特像一掉牙的老太婆,一脸天真的讲着自己的往事。我最喜欢讲自己的夏天,尽管发生了一些无论多久都会让我发囧的糗事。但仍会贪恋啃着两毛一根冰棍,瘦瘦的身子骨套着小衬衫小短裤在铺满柔软灰尘的路上奔跑的感觉。其实我小时候一直都瘦得跟猴似的,我对朋友抗议了一遍又一遍。但她们看了我日益上涨的数字,都会抱以怀疑的目光狠狠的刺痛的幼小的心灵。我也喜欢讲那些疯狂的夜晚,弥漫着恐怖和血腥的日子。突然不知侃什么了。THE END1200字 初二 叙事
-
杂叙突然之间有好多思绪环绕在脑海里,一时间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叙述。只好自己傻傻的笑着。原来有些事情并没有那么的稀奇,也许过去的欲望只是对它的不太明白而已,现在只觉得我应该不稀罕它。 有些事情发生的太好笑了,让自己情不自禁地笑出来。觉得自己的要求似乎有点苛刻,使得有些事情变得畸形。是你的终究是你,不是你的就算你在做什么努力都不会有结果。觉得还是满有道理的。有些事情终究是命中注定的。我不是在宣扬迷信,我只是想让你们懂得,在我们明明知道我们不适合有些事情时,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却可以换一个方向去做。不是吗?先给自己的大大的微笑,哈哈!因为我觉得自己最近的状态还是蛮好的,虽然神经有点不正常。。。恩,虽然总是傻笑,但是确实发自内心的开心,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有些事情虽然没有经过任何刻意的解决,但是不知不觉中它似乎自己就消失了。就好像一个打死结的绳子,没有人能够解开它,也并没有用剪刀去把它剪断,而是把它放置不管。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它会突然变得很好解开!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每时每刻心里都在默念着那个未知的数字,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数字,但它却在心里出现过,并且一直都存在的。只是我还没有把它弄清把!犹如梦中美景,见得甚至感觉得到,当然这只会出现在梦里。谁的心里没有那个未知的数字。只是有些人没有发现和不愿意承认罢了。我依然要大声的宣布!即使没有明天,只拥有现在,我也知足了!因为我有梦!600字 初二 叙事
-
杂云现在已是深秋了,十一月份最后一天的夜晚,过了今晚,明天就是十二月份了!寂寞深秋,我的双手挨着冻,在一字一字的写着;心里静静的,掀不起一丝涟漪;就是如此静,心中,不禁想起了杂云。世界之大,有学不完的知识,看不完的书,也许这个故事你从未听过,至于从何流传,我也不知,但,就只是知道。在美丽的碧空上漂浮着美丽的洁白无瑕且柔顺丝滑,纯洁的白云,她们是这里最美丽的小精灵,但凡从此经过的都会夸赞她们的美丽。这些小精灵一向以洁白为耀,这是圣洁的颜色。不知何时,在这块领域,出现了一片颜色不纯正的云彩。“啊!不!这怎么会有如此难看的云。在神的圣地,实属是对神的不敬!”一群花仙子从附近飞过,忍不住抱怨道。“天呀!快看,那有一个怪东西。”一个地位地下的神说道。她便是杂云!这些天来,她受尽了讥讽与嘲笑,她很是伤心,心想我还是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的,尽受欺凌。她正要走时听到一个神说,“啊!多么奇特的一片云彩。”杂云只听了这句话,便顿时喜上眉梢,决定继续留下来;心想,自己多么奇特,全世界只有我是独一无二的。她忘了所有的悲伤与忧愁甚至于说,听听下半句话。“可惜,跟这里简直是不搭。也只有这片云吧!”她独自沾喜,一旁的云毫不客气的说道“竟空幻想!丑陋的东西!”“你以为你多美,哼,其实一文不值。”杂云就这样被强行赶了出去。她独自一人行走,渐渐的,渐渐的她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在那里她看见的是比自己还难看的乌黑的云,他们在一起行走着,一路欢声笑语。看到这,杂云不禁想要落泪;她寻觅着,希望有一个角落属于她自己,可以开心的生活~在世界所有的人都抛弃她时,她自己并没有抛弃自己。依旧开心的在这个世界里飘游……一天,她来到了一个天神的住处,那天神看见她,呀的一声,惊叫起来。他的眼中的杂云是那么的美丽,散发着属于自己的独特光芒,独一无二!似柳絮般轻盈,如碧玉般润滑,恰到好处的大小……啊!完美的物!从此杂云便是天神的心爱之物,捧在手心,怀揣在心。当天神的朋友来拜访时,天神便向朋友展示炫耀一番;当盛大宴会时,天神总会带上她;昔日的那些白云,如今只是羡慕,嫉妒,眼中的杂云真是美的花枝乱颤。这是万物中的又一稀世珍宝!天神的终生之宠!初二:大狮姐800字 初二 叙事
-
杂云蒙蒙的晨雾中,太阳缓缓地升了起来。云雾渐渐散去了,分成一片一片的小块儿,阳光从中穿出,像千万缕金光射了出来。云雾开始消失了,漂浮在天空中的云却出现了。灿烂的阳光照耀在云朵上,顿时天空像着了火一样红,云彩也被染的红彤彤的。火烧云出来了,晨雾没有完全散尽,看起来是桃红的。开始,云像一朵朵棉花糖,真想吃一口;一朵云变成了一只大公鸡,好像告诉人们时间到了该起床了;一朵云变成了小白猪,好像告诉人们早餐有肉食品……火烧云渐渐下去了,云彩渐渐变白了,霎时,天空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景观,我叫它杂云。远看就像过度色一样,从白过度到红,加上阳光的照耀就更美了。一阵风吹过,云彩就漂动起来,有的纯白,有的红色,有的半白半红。太阳升高了,火烧云消失了,杂云也消失了。那景色,似乎还在我眼中浮现,真美啊!300字 五年级 叙事
-
牛杂这几天下雨,天气逐渐变冷,本来想去买菜,而这时突然闻到一阵熟悉的牛肉香味,哦,原来是阿姨再买牛杂啊,我走过去买了一串,吃起来时发现味道不对,那就真的难以再吃下去了。但是,我心里却泛起一丝温暖,我想起那位牛杂阿婆了。我不晓得她姓啥名啥,我只叫她阿婆,我不晓得她何时来到沙湾卖牛杂,但我只知道她的牛杂很好吃。阿婆常常穿着一身破烂的灰衣服,我是她的常客,每当我来到她的店铺前,她灿烂的笑容就会浮在脸上,连忙说:“来来来,坐!”她待每位客人都这么热情。她一边招呼我坐下一边把凳子拉开让我坐,还把凳子拍干净再让我做。“想吃点什么?”阿婆一边微笑着一边和蔼可亲的问我。“不用问,当然是牛杂!”她的牛杂很好吃,每当我来吃的时候总能吃出一身的温暖。她的牛杂还参进了海带和鱼丸的滋味,吃时是一种享受,吃后则是觉得嘴里悠远的牛杂味,让人回味无穷,工作也更有精神了!人家说呀,她的秘方是祖传,独一无二的。可是,为什么他做的牛杂这么好吃呢?这一点我还是不明白。阿婆不会当着大家的面展示手工的和调料的。但是从阿婆剪牛杂可以看出她的刀工熟练,剪时总是卡擦卡擦的,是如此的麻利,手指总是熟练地弹动着,牛杂扑通扑通的掉进香喷又浓郁的肉汤里。这个应该是原因之一吧。但是,牛杂好吃的神秘面纱将被揭开。那是一个暴雨天气,Z型的电光“碰”一声打下来,雨突然间就像黄豆似的滴滴答答的掉到地上,像炸弹轰炸着整个沙湾,这场暴雨弄得大街上满地“硫酸”。我正骑着单车去补习社,奔向硬拼硬的冲去,结果雨太大了,无奈之下只好来到阿婆的店子里坐下。阿婆如往常一样,灿烂笑容依然挂在嘴上,“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啊。不介意就买点牛杂吧!”阿婆说。天越来越冷,雨越来越大。一股阴森森的寒风吹进阿婆的店子。我也不得不裹紧衣服了。我不好意思白做人家的凳子啊!于是我摸摸袋子,只有五毛啊。我本来想打消念头,可是还是说了,“阿婆,我要五毛牛杂。”“好嘞!很快,就来!”她依然这么热情,雨水没有把她心中的火浇灭。她麻利地剪好一串牛杂(一元一串),“要五毛的。”我担心她没听清楚,所以重复了一遍。她似乎没听见,串好牛杂后,撒上汤汁和配料,最后再多加几块海带。“来,我晓,读书辛苦,五毛九五毛呗,读书辛苦啊,是吧……我懂了,好牛杂,美味十足,原汁原味的牛杂,是用心做的……沙湾中心小学六年级:梁昊禹900字 六年级 叙事
-
杂想是紧张?是郁闷?是叹息?到底是怎样一种情绪勒住了我的心?“剪不断,理还乱”或许并不适用于这里,偏偏我又蓦地想到了。当然,这次考试,如果成绩理想,暑假的两个月,尽情地疯、玩,就算飞到天上去~(呵,越说越远了)反之,不想亦知。还是有害怕的!害怕我的失误,害怕炙热的阳光,害怕未知。高考的那几天,老师说:“六年后,你们也会坐在中国选拔人才的考场上,那是一次人生的跨越……”后面的话没听到,也不想听。的确,小学六年一晃而过,仿佛加入先队的那一幕,就发生在昨天。死党艺说:“姓杨滴,再过二十几天偶们就不是死党了。哎~”“那是啥捏?不会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吧?”说完后,我就挨了艺的一记暴栗,“笨!二十几天后,偶们就是考场上的‘敌人’咯!”嘿嘿嘿,哈¥#··¥—……(是一阵我和艺的笑~)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没多思考就脱口而出:“你说六年后,我们会不会在同一个考场,做真正的敌人?”于是,笑声戛然而止。无休止的沉默……真是的,想那么遥远干嘛?糟糕,糟糕……350字 六年级 叙事
-
杂思一次帮朋友收拾行李时,无意邂逅了一个杯子,看起来没那么美妙,甚至令人生厌,可就是那么妙不可言,这种搪瓷早已流逝在岁月中。我将它捧在手里,污涩的彩漆残花枯叶般凋零。朋友忍俊不禁:“是我爷爷的,你喜欢就拿走好了,倒也真有点舍不得呢。”最后故意轻叹一口气,云淡风轻,不见得多么悲哀。它拙劣的表面在我的轻抚下显得那么畏缩不堪,古旧与残破像极了饱经风霜的流浪艺人或是风烛残年的老者,由远及近,响起了跌宕起伏的音节。它们以蹒跚摇摆的步履走过岁月。我听到了杯子苍老的沉吟。“砰!”一声闷响,激得四下寂静。我寻回着,杯子并未支离破碎,至少给了失神的我一个安慰,我不禁为它的顽强感到庆幸。生在黑暗里的花,孕育着短暂而灿烂的片刻,持续了几个世纪。那杯子没有荣光,却又响应着世界,它的存在。当我再次拿起它时,竟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它完整的背后埋藏着看似残缺破碎的某种人生。350字 初一 叙事
-
杂想“是金子总会发亮的”,对于那些怀才不遇的世子,这句话给了他门无比的安慰,同时也为他们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于是,这句话便从人群之中传来传去,以致于动不动就以金子字喻,余闲来视此现象不由愕然,重理黄卷,略有所感。首先应确定金子的本身属性,她确实是光泽堂皇的;其次要明白金子本身的价值与他所应发挥的价值间的关系。非金言金.在大势所趋下许多无才无得者为引起社会注意,纷纷贴金,拥簇沙面.金里包不住铁,早晚当年的风华脱落,却悔恨没买那瓶贵点的胶水.导致那些金块也在黑夜的小胡同中抖动着手中的胶水。金者言金.心中有底,却也不敢在这句话上押下赌注.在上者的影响下,渐渐走出自我。在此奉告众金,发亮不是你的目的,时常看看众人手中的戒指,与万人朝拜的佛像。同时,也告戒往日那些贴金者,你们自身的价值与发展的价值未必底于你的外表。350字 高二 日记
-
杂云清晨,人们还在梦乡中,云没有出来之前,整个城市浸泡在浓雾中。蒙蒙的晨雾中,太阳缓缓地升了起来。云雾渐渐散去了,分成一片一片的小块儿,阳光从中穿出,像千万缕金光射了出来。云雾开始消失了,漂浮在天空中的云却出现了。灿烂的阳光照耀在云朵上,顿时天空像着了火一样红,云彩也被染的红彤彤的。火烧云出来了,晨雾没有完全散尽,看起来是桃红的。开始,云像一朵朵棉花糖,真想吃一口;一朵云变成了一只大公鸡,好像告诉人们时间到了该起床了;一朵云变成了小白猪,好像告诉人们早餐有肉食品……火烧云渐渐下去了,云彩渐渐变白了,霎时,天空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景观,我叫它杂云。远看就像过度色一样,从白过度到红,加上阳光的照耀就更美了。一阵风吹过,云彩就漂动起来,有的纯白,有的红色,有的半白半红。太阳升高了,火烧云消失了,杂云也消失了。那景色,似乎还在我眼中浮现,真美啊!3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杂语录要学会反击,因为不甘心自己再受伤习惯了解释,仅仅是一种习惯,,,而现在,解释也已经变成徒然,,,我想,或许还是一个人好,不会被背叛,也不会被伤害,,,有时候会为了保护自己,而伤害了别人,,,一次次的错过,真的好后悔可是,这个世界,哪里有后悔药卖啊,,,其实早就知道是这样,可是还是不免这样想,,,现在也要珍惜,无论是什么,要不然将来也会后悔现在额..可是,只有做了之后,才会知道错了那,,什么都不做?可能么..只是场梦,,,梦醒之后,现实还是残酷的.或许,在梦中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至少不会被自己欺骗,口是心非..安慰有些痛的心,也是个繁琐的工作安慰些连自己这关都通不过的话...然后再强迫自己相信,,,最后,被自己上的,体无完肤,,,这就是一场“游戏”,,,呵,被自己折磨的游戏..游戏规则:伤害自己的心伤口已经结了疤,可是,却不能避免再次被撕开,,,因为还是不愿相信这个事实,,,因为太傻,,,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忘记,唯一想忘了的,是那个真相,,,可伤口不治而愈只是个遥远的梦疤痕是永远的,就算脱落了,这还是被伤过,,,记忆不会褪..350字 初二 散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