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文学梦
以梦为马,以汗为泉。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题记
耳边响着歌手赵磊那有故事的声音:“又一个四季在轮回,而我一无所获地坐在街头,只有理想在支撑着我那麻木的血肉,理想你今年几岁,你总是诱惑着年轻的朋友。”这歌声使我想起了住在我脑海深处的一个老朋友——我的文学梦。
这个老朋友貌似是在我小学时就住进了我的脑海里,那个时候的我称她“我的作家梦”。还记得小学六年级时市里组织了一场关于“我爱阅读”的征文比赛,在老师的鼓励下我参加了比赛,竟然现在都还能记住这篇作文的大部分内容。在这篇作文里我提及了自己的阅读经历及感受,也就是在文章的末尾我写道:长大后我要成为一个作家。从那时开始到初中,我就一直怀着我的作家梦,在阅读和写作中畅想属于自己的殿堂。
放学回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觉得花花草草、昆虫鱼鸟都可以成为我文章里的主人公。春天里树梢上的那一抹新绿让我感受到重生的喜悦,我会将它写进文章里。夏天,池塘里青蛙的叫声在我看来是一场免费的音乐会,我也会将它写进文章里。总之,美好的中学时代,我总会用自己的笔写出我心中的喜乐,写出世间真情,写出自我风采,尽情地写,记下美好瞬间。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写作真的是一种享受。
时间赶着我马不停蹄地向前走,一转眼我又坐在了高中的教室里。整日在数理化的知识海洋里遨游,神经就像一根紧绷的弦,只有在阅读课外书籍时我才可以得到放松。我每天只能在课间休息或就餐时间挤出一点点时间翻翻我喜欢的书,每天晚上就寝后,埋着头在那微弱的台灯下写一些篇幅短小的日记。慢慢地,我脑海里的那位朋友在高考的压力下不再像以前那样活跃在我心里了,我有时甚至察觉不到她的存在,我以为她被时间的长河给无情地冲刷掉了,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才发现她并未离开……
挤过了高考的独木桥,我站在了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喜欢大学生活,因为我喜欢大学给了我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泡图书馆,写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用再像高中那样有背背不完的公式、做不完的题,这是我多么醉心的生活。大一上半学期的我读了十多本书,有小说,人物传记,报告文学,散文等。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读完后的内心感受。我这样坚持了半学期,我也从未想过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乐此不疲地这样做着。直到我看到一个征文的主题“我的青春我的梦”,我才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我脑海中的那个老朋友从未离开,她只是改名为“我的文学梦”,她不再要求我一定要像以前那样立志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她只希望我不放弃阅读,不放弃写作,希望我能在与书中那些高尚的人谈话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的老朋友带领着我贪婪地在书的海洋中寻找宝藏,然后一点一点地筑造属于自己的精神殿堂,那里会有我精神活动的轨迹,会收纳我所有的思想,我也会让这个殿堂越来越金碧辉煌。
我的青春将以梦为马,以汗为泉。机会,靠自己争取;命运,靠自己把握。生命是自己的画板,为什么要依赖别人着色?只要我不辜负时间,时间定会投桃报李。一个人思想的殿堂不是一朝一夕就建成的,所以在驶向我的文学殿堂的路途中,我会不断地阅读和思考,不断地记录分、享我的感受。我相信:坚持我的文学梦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与智慧,更是灵魂的滋养。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他曾经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爱过的人”。
妈妈的脚步
世界上有很多人爱我,但其中最爱我的当然是妈妈啦!
我喜欢听妈妈的脚步声。小时候,妈妈的脚步总是给我带来惊喜……或是面包、或是蛋糕、或是精致的发夹。每当妈妈按门铃时,我都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大门,迎接妈妈。
妈妈的脚步是欢快的。每到周六,妈妈总是会带我出去玩,在公园里开开心心地蹦蹦跳跳,我们的笑声传遍了整个公园。
妈妈的脚步是轻轻的。现在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妈妈的脚步也越来越轻。无论什么时候,我在房间里看书,妈妈为了不打扰我,从我房间经过的时候,我总感不到。原以为妈妈不在家的我,走出房间,却看到她在对面不停地忙碌着。
妈妈的脚步是匆忙的。每当我生病时,妈妈会带着我在医院和家之间不停地往返,她不仅要照顾我,还要上班。急促的脚步声中,带着一份沉重,一份疲倦。但她的脚步从未停歇,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妈妈的脚步伴随着我的成长,它里面包含着妈妈对我的爱。无论妈妈的脚步声如何变化,不变的永远是妈妈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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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梦写作是一种精神寄托,是一种心灵的释放,是一种单纯的快乐。我想用文字创造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了它,我就会有足够的空间飞翔,然后插上心的想像的翅膀,体验成功和进步的快乐,体验生活的种种感动、冲动……感伤、叹息、温暖,却不知何处才是尽头。所以,文字是个好东西,它能承载我太多的情感和梦想。对文学,对写作,我心存敬畏,心怀感激。有文学相伴的日子妙不可言。我有一亩田,散文是田间的庄稼,我的最爱。现实的城市与童年的乡村,一直纠缠不已。文学是有以为的形式,对于散文,我钟爱于一种含蓄精致的表达,一种力度,一种刚劲,一种心灵的触动,一种风骨,像火山喷发后的岩浆凝固为巨石。更确切的说,无拘无束,信手拈来,是散文创作进入了自由王国的一种成熟境界。文学给了我纯净的灵魂和轻盈的翅膀,让我可以在多梦的花季,以一颗最平凡的心,珍惜着世界上每一处细小的美丽。尽管理想随时在变,但我仍愿意独自负起暖暖的生命,带着幸福的初体验,一边书写着青春流浪的神话,一边执着地去寻找心中的桃源。一些同学看了我的习作以后,常会不约而同地问我,你为什么这么爱写文章呢?其实三年前的我还一点也不喜欢写作文呢!那时写作对于我也是件很头疼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使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呢?是生活的逼近。一.从爱书开始,可以说,书是我最好的启蒙老师,它们为我的童年打开了一个幻想的天地,开启了一扇智慧的窗。二.日记的力量。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能行并且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你的作文水平一定会得到提高。你要知道,这种变化常常是潜移默化的。三.多读好书。例如,选择一些适合你年龄的名著,并且一定要读原著,而不要读那些缩写的版本。四.寻找乐趣。许多同学都觉得写作文是件苦差事,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想一想,你可以将你每一天的所见所闻都真实地记录下来,将你的思想和情感都尽情地抒发出来,这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呵。有一天你长大了,你再翻看一下你儿时的习作或者日记,回忆一下童年的趣事,你一定会乐在其中的。我相信,很多奇妙的灵感都是来自于生活。不是谁比谁更聪明的差别,而是你善不善于用你的眼去观察,用你的脑去思考,用你的心去感悟。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只要你肯走进这个文学的世界,你会发现它是那样的广阔和神奇,它一定会给你的心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你在飞翔中体验到成功和进步的快乐。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走着,一个人呆着。呆在空旷的原野上,呆在无际的海洋中,享受大地给予我纯洁的爱,无限的力量。但是,那是一个梦。我喜欢孤独,我喜欢寂寞。也不知道突然哪一天我觉醒了,我想呐喊几声,替农村的孩子,我的同龄人呐喊几声。可是我发现,我的嗓子是沙哑的,我的呐喊有气无声。时常到这个时候,一颗颗热泪滚落进了我的胸膛,焦灼着我的肺腑。我又一次发现我们不应该只是呐喊,我们应该走出去,把我的文字带出去,把我的伙伴的心声带出去……让我的写作参与我们这群农村孩子的生活,让我的文字给这里我的同龄人一种快乐的安慰。我就这样试着去走人生之路,去写人生文章。我就这样试着去给自己和他们一种快乐。我是凭着一种感觉走的,我的感觉很清晰,很自然。那一串串的足迹,印在田间的小路上,这就叫农孩生活,也叫农孩感觉。我的笔下淌着一群长在泥巴里的孩子。初学写作,已不知是何时,尽管当时还不是很会舞弄文墨,但还是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也许是受于是之“心著诸竹帛者皆为文学”的影响。那里,我的脑海里便有过长大要当作家的念头,只是念头而已,但是这个念头是持续不断的,有时像潮水一样,浸湿了我少年的天空。随着自己考入了一所远离家乡的中学,我也就离开了那片寂静的土地,那些孤独的房屋。到了喧嚣的城市,才发现我只是文学原野上的一株自生自长的稚嫩的小草。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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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告文学梦暂告文学梦(二)拿起手中的笔,却又不知从何写起;大脑一片空白,内心却残留着一丝悲哀。或许那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文学梦”吧!因为我对他的了解太过于肤浅,,但是却又发自内心的喜欢,喜欢用文字寄托自己的情感,记录生活的点滴,文字贯穿在我的骨髓中,我喜欢它!因为是他促使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不停的运动!那或许只是一次偶然的事,学校广播站招收编辑员,我就糊里糊涂的感到好奇(为了逃脱无聊的课堂)就报了名,或许只是为了凑热闹吧,那么多的人才,我根本就没抱什么希望了,过程是要“笔试”,一听要“笔试”,我有些想退缩,但又不能当逃兵吧,既然名都报了,那就硬着头皮上吧,管他成功还是失败?我坚定的走进了那个坐满学生的教室,坐了下来,深呼吸,稳定一下情绪。啊?临场作文?拼吧,反正无所谓!题目是《一滴水能折射出整个太阳的光辉》,深思会。还好。有那么一点点灵感,就动手写了起来。成功也好失败也罢,就当做一次挑战吧!半个小时后,我走出了那件闷得让人发慌的教室,嗯!结束了,也没有什么好怕的!次日,成绩出来了,自己竟然入围了!我想我一定是碰上哪颗幸运星了,竟然会有那么大的鸿福降临到我身上!些许兴奋,也有些许烦恼,不会吧,以后就让我干这些工作:审核稿件、写编辑寄语……我有一丝反感,但又不能逃避,面对吧!那些就成了我的苦差事!一段时间后,我不但没有什么好感,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也不负责起来,不去看那些乱七八糟的稿件,也不想写什么编辑寄语了……没有原由的就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我的唯一感觉就是解放啦!唯没有放下的就是在闲暇的时间里,拿起手中的笔记录一下琐碎的生活点滴,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试图去投稿,去一些网站发表……有时候我认为自己一直处于幻想状态,怎么可能自己写的文字能被发表,那似乎不可能吧!自负的我依旧在为梦坚持着。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看到成果了,呵。发表了!依稀记得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那份喜悦,爸爸妈的脸上绽放开灿烂的微笑,还记得第一次把获奖证书拿回家,爸爸妈妈那兴奋的摸样,看到了他们,更激发了我的写作兴趣。不。不只是兴趣,还有更重要的是能让爸爸妈妈从我身上得到些许的安慰,那更是我最快乐的时刻,我坚持了下来……写一些人、一些事……我已习惯,已习惯在两周回家一次时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登录作文网,已习惯身边爸爸传来的话语:你上次写的作文审核过了吗?已习惯在那里无际的敲打着那些灵动的文字……我知道我并不出色,但我更知道只有坚持才会胜利!我习惯了爸爸妈妈的鼓励,渴望得到他们的信任!或许这一切都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吧!但是我还是愿意这样虚伪的下去。。。爸爸妈妈开心就好!这何又不是两全其美呢?既能给自己精神安慰又能让他们开心!我默叹:“真好”!好景不长,一个晴天霹雳在耳边震响……那日,我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妈妈来了,她沉默一会说:“以后不准再写这个了,要多学会习,都高三了。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上了,如果想写,到高考后有的是时间……”我有些目瞪口呆了,即使这样,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接着就顶撞了几句“我不想学,反正学不会,一点都不想学……”,句句刺耳的话从我口中说了出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是在扞卫文字,还是就那样的轻易否认了自己?妈妈说:“你写这些难道就不用脑吗?”我沉默了,我只是感觉文字是我寄托情感的办法,把烦恼写出来,我就会得到心灵的释放,把快乐的事情记下来,闲暇时间翻出看看,可以充实一下自己……那里承载着心灵的自我安慰,从这一刻起我发现我真正喜欢上了她,她已成了我心中的一个梦!可是最终却抵不住眼泪的诱惑,我哭了,一个人偷偷地躲进房间里哭了。是啊,妈妈说的对啊,高三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啊?可是让我从今以后不准再去写,我又是多么的不舍,真的放不下!突然感觉自己变得像个孩童一样,是那般的无助……莫名的机会让我和她相逢,我喜欢上了她——文学!那里承载着我的梦想!……重整思绪,静坐窗前,仰望湛蓝的天空,哇!是晴天!原来我们相隔并不遥远,擦干眼角的泪水,微笑着跟心灵的那片文字海洋说再见……梦,依旧会重现!梦想的种子期待着在远方发芽!待续……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第十八中学高三:张鑫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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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青春夜色降临时,他终于走下飞机,回到了s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这里不仅是他父母的家乡,也是他童年,少年时代生活过的地方。曾留下许许多多难忘的回忆,还包括一段尚未开始就已结束的初恋。走在人来人往华灯初上的街头,辉如同回到了几年前的那个冬天;那会儿的他只有二十岁,还是个不安世事的少年,生活是无忧无虑的。有一天他百无聊赖的翻着书,嘴里还叼着一块棒棒糖,一段感性的文字突然深深的吸引住了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正有无数把锋利的玻璃片在轻轻切割我的血管,我冲向那个声音,眼前呈现出这片美丽的废墟。我简直喘不过气来,感官在这个夜晚受到的这种不可名状的刺激,使我无法抗拒突然降临的欲望。我是多么喜爱夜晚啊。我从背囊里拿出我的黑色兄弟——萨克斯管,我要吹奏的这支曲子叫《我的夜晚比你的白天好》。这时候,一列漫长无尽头的火车正轰轰隆隆地驶过,车轮与铁轨间的摩擦碰撞通过大地的震颤传到我的心里,加深了我的快感。我热泪盈眶,开始吹奏我的忧郁的往事。”---一个月后,辉才知道那个故事是作家刘毅然的一部小说;《我的夜晚比你的白天好》。没有任何理由的,他总是对那段故事念念不忘,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二十岁那年的正月十五,他拿到了去美国的签证,三天后,他背着行囊离开了家,远赴大洋彼岸留学。前面的所有一切都是未知数,但是他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期待未来,尽管要遇到些痛苦和坎坷---凝望着大酒店玻璃窗外的点点星空,辉忽然问自己;“你回来干什么?是想忘记些什么?还是寻找些什么吗?又或者,你只是累了,想在这个你成长过的城市里休息一下吗?”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回来,只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有股强大的力量在牵引着他,把他一步步的,推进这座古都里来。晨雾中,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的辉,凭借着记忆找到了以前住过的那个大杂院儿。在胡同口,他停下了脚步;因为时候还早,院子里的人们还在梦中呢,四周很安静。这许多年过去了,大杂院儿一点儿也没变,还是老样子。不,它也是有变化的;比以前更沧桑落莫,更苍老了,它经历了太多岁月的打磨。恍惚间,辉看见两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从院子里跑了出来;“来呀,来呀。呵呵------看你能不能追到我!”“哼,我一定会追上你的!”那是谁?他们的样子怎么那么熟悉呢?哦,对了,那是小时候的辉和他的小伙伴儿青。辉忽然恍然大悟的想到。“青,你还在啊?”他焦急的回过头,惊奇的呼唤。不,怎么可能呢,青已经在十八岁那年因为患了白血病而去世了啊。还是辉陪他过完那悲伤,且永远无法忘记的最后一个夜晚的呢!这不过是他的幻觉而已。时光已经在指缝间默默流逝去了,可是曾经的点点滴滴还清晰的记忆在他心里……辉回来已经三天了,很想去一些他一直在思念的地方走走,比如;市政府广场,植物园,动物园,还有那家他经常和青一起去的冷饮店。但是他又很怕去那些地方,因为过去的已过去,看到的只是伤痛。所以他这几天始终呆在酒店里,除了在餐厅吃饭,在咖啡厅坐了一阵外,他哪儿也没去。这天,吃过晚餐后,辉一个人来到了街上散步。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总会让他回想起年少往事。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自己忘不了过去,还是说自己已经老了呢?依稀记得十八岁那年的那个秋天的黄昏,他和青在路边的大排档里喝啤酒;“辉,你是幸运的,要好好的活啊!”脸色苍白的青好不羡慕的对朋友说。辉很生气的瞪了他一眼;“你胡说八道什么啊?医生在想办法,一切都会好的。别泄气啊!”青淡淡一笑;“我不是说泄气话,而是我真的这么想。记得钱钟书在小说《围城》里,把婚姻比喻为一座城堡,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得不到什么的时候就拼命去追求,一旦得到了又不懂得珍惜,往往在失去之后才明白它的可贵。”。。。。。。恍惚间,辉突然明白了;他只是想回来看看,然后好好走下面的路。在街角处的一家小酒吧里,辉静静的坐了下来。他要了一杯啤酒,默默的喝着。酒吧的音响里放着不太劲暴的舞曲,在昏暗闪烁不定的灯光下,舞池中总有三五成群的二十出头的男男女女在不知疲倦的摇摆着。望着他们,辉就像看见了曾经的自己,混顿,茫然,且洁傲不驯。不把任何事任何人放在眼里,以为自己是最聪明的。只是这一切的一切早已被父母亲朋看在了眼里,且耐心的等待着“浪子”回头。青春是多么的美好啊,应该好好珍惜才是。现在回想起自己在二字头开始的年龄里所做的一些事,辉心疼不已,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那一去不回的时光,那和水晶一样珍贵的无忧无虑。在酒店里呆的太久,辉心里有些慌慌的,于是他跑到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看了一会儿时事新闻之后,他用“游子”这个名字进入了一个名为“若花”的文学论坛,里面的帖子非常多,人也很多,在它的灌水专区里就像在聊天室一样的热闹,简直是门庭若市。在那儿呆了一会儿,辉进入了诗歌专版里浏缆帖子,无意间他读到了一个名为“悠然”的女孩子写的帖子;回忆之前,我们相识在七岁的天空里。我微笑,你无言。那时的云白,风轻,雁鸿。飘飞的雪花是你我冬日的彩虹,莹火虫是夏夜回家时最明亮的灯。五瓣的丁香花是你和我一直在寻找的,春日里的梦---秋天的麦田,是你展翅高飞的起点。忘记之后,你我分别在六月的雨中。你微笑,我无言。倾刻间一切随天使而去,哪怕是母亲的撕心呼唤,也再难挽留你无奈的脚步。雪溶时,童话一样的梦终于醒来,只留有一滩清澈的水,映射出你十四岁的清涩脸庞。多少年后的今年夏日,你可曾看到这深深的思念,和这比人生道路还长的追忆---如春雨般欢快的季节已不在,唯有一颗孤独的灵魂依然艰难的拔涉着。当秋再来时,我将会永远离开,去寻找那片传说能带给人幸福的五瓣丁香花……文字很优美,纯净,还含着幽幽的感伤。辉面对这样一段文字,默默的猜想着;写文章的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这段文字有个很有意思的名字;叫“回忆之前,忘记之后”。“回忆之前,忘记之后?”辉静静的思索着这八个字的真正含意,幻想着它背后的故事。然后他回复了这样一句话;“生命的这条路上我一直在寻觅,寻觅一个属于我的你。走过了天涯海角,走过了风风雨雨,有什么困苦我都陪着你。”就在这时候,有人轻轻拍了一下辉的肩膀。“是贞辉吗?”是个女子的声音。辉下意识的回头看过去,昏黄的灯光下,站在他身后的是个中年女人,虽然打扮的很时髦,脸上的妆化的非常精致,可还是能看出她的疲惫和寂寞。“你是?”他显然不认识她。她忽然有些凄凉的笑了。“我是刘芳,还记得吗?”“刘芳?”辉在自己记忆的河里搜寻着“刘芳”这个名字;她是谁呢?他努力的回想着。。。忽然,他想起了什么。“你是青的表姐!”他还是不能确定。刘芳点点头。“嗯,是的。”她目光晶莹的望着他。“你的样子变了不少,但我还是认出了你。你回国了?”辉起身回答道;“回来休假的。”他有些奇怪,这么多年来他们家和刘芳没有任何来往啊,可她似乎对他的情况很了解。。。。。。在网吧对面的一家小咖啡屋里,辉和刘芳坐了下来,他们各自要了一杯黑咖啡。在简单的交谈过后,辉才知道那网吧是刘芳开的,她和丈夫离婚了,一个人带着二十一岁的女儿生活。“你爸爸妈妈好吗?”刘芳问。“挺好的,他们都退休了。每年都会去几个国家旅游。”辉握着咖啡杯,目光平和的注视前方的某个地方。他不大喜欢刘芳看自己时的那种暧昧的眼神。从八年前在医院的病房里见过辉一面之后,刘芳就再也没忘记过他,并一往情深的爱上了他。正因为这样,她的生活也大大的改变了。而对于这些,辉一无所知。此刻,辉的脑海里始终回荡着“回忆之前,忘记之后”的字字句句,他非常喜欢其中的;“飘飞的雪花是你我冬日的彩虹,莹火虫是夏夜回家时最明亮的灯。五瓣的丁香花是你和我一直在寻找的,春日里的梦------”这句。“你怎么了?这样的心不在焉。”刘芳望着他的脸问。辉恍若从梦中醒来似的看了她一眼。“哦,没事。叶伯伯和叶伯母好吗?好久没见他们了。自从青去世后,我不敢轻易的到叶家去,怕二老见到我就会想起青来。”他无意间的一抬头,看见了窗外宁静的夜色。如水的夜空,皎洁的月光,缓缓流动的人群。此情此景,让辉想到了一阙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刘芳说;“我舅妈已经去世了,现在舅舅和平哥住在一起,身体也不大好。”她喜欢辉沉静的性格,喜欢他对待一切事物的真诚,更喜欢他那张轮廓分明酷似罗马青年的脸。“是吗?哪天我去看看叶伯伯。”“好啊,我陪你一起去。”说完,刘芳拿出纸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交给辉。“你要去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辉接过纸条。“好,我知道了。”……天色灰沉沉的,雨一直细细密密的下着,迷迷朦朦,像是帘笼,像是青烟,像是晨雾,更像是一个奇幻的梦。撑着一把透明的雨伞,莹在公园儿的一条细长的小路上漫步着,潮湿的风轻拂她的发稍和裙摆,感觉很飘逸。莹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一个人默默的独行,看雨,想心事。朋友们都说她是落入凡间的精灵,极其的安静,又极其的神秘。几乎无人能看透她的内心世界。妈妈一到网吧,莹就跑了出来,用整个身心来呼吸这飘有泥土味道的空气。在她年满二十三岁的生命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一切都是充满了希望的。“你怎么才来啊?等一会儿吃饭时得罚你哦!”莹一进罗家,欢儿就大叫起来。“我哥的同学贞辉都来半天了呢。”面对欢儿,莹只是笑而不语。她已经习惯了好朋友的这种“热情”。“欢儿,你也老大不小了,就不能稳重些啊?”罗妈妈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女儿。“你瞧人家莹莹!莹莹,快进屋吧。”她说。“阿姨好!”莹礼貌的点点头。欢儿嘿嘿一笑说;“妈,我们家已经有一个规规矩矩的哥哥了,够了,我可不做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这时欢儿的哥哥子文从屋里乐呵呵的走了出来。“你呀,纯粹是个疯丫头,将来可咋整啊?”他点了一下妹妹的鼻子。莹说;“好久不见了,子文哥。”“是好久不见了,你总那么忙!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子文和她开起玩笑来。“呵呵---还没有呢,等有了,第一个告诉子文哥!”莹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哥,你还是操心你自己吧,赶快给妈妈找个儿媳妇回来才是!”说完,欢儿拉着莹进了书房。子文在她身后喊;“你找打是不是?”而语气里却充满着疼爱的味道。罗家就是这样的,幽默,祥和,温馨。书房里,辉在画画呢,他画的是一幅人物速写,已经开始收尾了,他很专心,没发现有人进来。深蓝色铅笔描绘出的是一幅这样的画面;在细微的风雨中,矗立着一个纤瘦的男孩子,他的目光宁静而忧郁的望向远方,身后的女孩子泪水飞扬的追赶着他的,神情是那样的不舍和悲凉。画面左上角儿的空白处,是两个你追我赶的孩子欢乐身影。。。辉的笔法很细腻,很深入,简简单单的勾勒就表现出了这幅画所要诉说的含意。最后,辉在画的右下角儿写了几个字;“回忆之前,忘记之后”。“天哪,不会吧!莹,居然是你新写的那首诗的名字耶!”欢儿惊叫了一声,把专心画画的辉吓了一跳。“欢儿,你吓死人不偿命啊?”他回过头说。而此时此刻,莹正用惊奇的眼神看着辉。看到莹,辉也愣住了。她没有花容月貌,但五官长的精致可爱,眼睛不是很大,可是目光纯洁,温柔,鼻子小巧,笔直,嘴唇薄薄的,似玉一样红润。她如同一个美丽的童话般动人。两个人站在那里彼此对望了足足有半分钟。“哎,你们两个人不会是认识的吧?”欢儿的话惊醒了他们。“啊,你说什么?”莹把目光移到了好友的脸上。欢儿很肯定的说;“你们一定认识!”辉饶有兴趣的看着俏皮的欢儿。“你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太了解她了,从小就爱较真儿。“只是一种直觉。不过我的直觉可是很准的哦!”欢儿拍着胸说。“可是这回你错了。”莹打断她说。“我不认识他。再有,你不知道这“回忆之前,忘记之后”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歌吗?”欢儿站在那儿眼珠转了转,说;“认不认识,你们俩心里知道!”说着,她瞄了瞄辉,然后又看了看莹。目光很是耐人寻味。。。。。。其实,辉和莹的心里都明白,对方就是写那首诗和说那句话的人。只是彼此都不约而同的没有当着 欢儿的面儿承认这件事。又或者说;他们不想破坏掉那分美好的感觉。“你好,我叫莹,是欢儿的同学。”莹大方的伸出手说。辉笑着和她握了握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贞辉。”他虽然在国外生活多年,可身上没有那种“洋”味儿,相反,他气质儒雅,飘逸,更像个教书先生。莹来后不久,子文的另俩位同学李季和阿东也到了。尽管李季比欢儿大了五,六岁,可是她和欢儿一样的调皮,爱说话,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的。阿东开玩笑说;她们俩就是一台戏!莹和辉,还有文,则在一边乐弯了腰。雨一停,欢儿就嚷着出去“溜哒溜哒”,子文磨不过她只好答应了。于是六个人说笑着走出家门,来到了户外。雨后的天空是碧蓝的,有洁白的云朵在缓缓游动,风清爽的,愉快的在他们的身旁穿过,空气则是潮湿而带有泥土的芳香味道的,给人的感觉世界是一切如新的。面对这样的一番景致,辉那因为昨天见到青的父亲而勾起的灰暗心情,一下子好了许多。他默默的走在后面,看着欢儿她们三个女孩子在前边又说又笑,又打又闹的。听身边的子文和王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一些琐碎的事。其实生活中,有些欢乐是不必刻意去寻找的,它离你并不远,甚至是触手可及的,只是看你能不能及时发现它,理解其中的深刻含意!看着天边慢慢移动的云,辉的心情是如水般宁静,透亮的.“你怎么不说话?”莹柔软的声音轻轻的响在他耳畔。不知什么时候她来到了他的身边,与他并肩而行。“我很喜欢这会儿的景致和心情,让它保持长久一些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说话。”辉静静的笑,望向远方的眼睛里充满了遐想的光彩。莹了解的点点头,没再说话打搅他。她默默的走在他身旁,不做声的感受着他说的那种好心情,欣赏着这难得的优美景致。。。。。。路过一家音响店时,扩音器里正飘出一首旋律悠扬的歌;总想把你要的全给你你却说只想和我在一起爱到深处谁会知道耗尽了热情丢失了自己不知谁让你我相遇伤痛处含着淡淡的甜蜜当闭上眼睛把你沉到了心底才发现聚聚散散原来是场奇迹你看着平淡故事里总有分分离离断断续续却又欢欢喜喜曾约定生生世世与你面对风雨只因那对对错错相伴在每个朝朝夕夕这首歌是唱给谁的,我不知道,可是我清楚的了解,歌中的字字句句都唱进了辉的心里。尤其是歌的名字,最让辉感动;它叫做“奇迹”。其实,这次辉回来,是为了逃避一段包办的婚姻。父母给他定下的是华盛顿一家银行老板的女儿,是三十年前在那里定居的华侨。那女孩子比他小一岁,他们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校友,一年前在父亲的生日酒会上认识的。安娜热情大方,性格开朗,辉的父母很喜欢她,经常把她叫到家里来,和他们一家人共进晚餐,韦,安俩家人也常常一同过周末。一来二去,安娜喜欢上了文质彬彬的辉,可是他却还浑然不知,仍旧把安娜当做好朋友,和她一起吃饭,一起出游。直到两个月前,父亲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和安娜结婚时,他才如梦初醒的明白;一切原来如此。但同时他也闷心自问;你到底喜欢不喜欢安娜呢?在仔细的思考过后,他清楚的知道了自己不爱安娜。于是,十几天前,他留下一纸书信,离开了华盛顿,回到了故乡。不知不觉中,子文他们六个人来到了大海边。在浩瀚的大海之边,在金色的沙滩之上,辉和阿东,还有子文三个人,一边聊天一边漫步着.“你还打算回去吗?”子文问辉.辉注视着平静的海面.“我不想回去了,那儿不适合我.”他更喜欢家乡的宁静和安祥,喜欢这里的大海.阿东伸出手拍拍老同学的肩膀说;“回来吧,落叶总要归根的.”“尽管国外的生活要比这里舒适的多,可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不安定的,不踏实的.相反,当我一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的时候,心一下子就静了下来.”辉无奈的笑着.子文蹲下身拾起一把细沙在手上,让其从指缝之间慢慢散落.“对了,前几天我看见茉茉了.”他说.“她……好吗?”阿东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把话问出了口.“你既然这么牵挂她,你当时为什么不娶她,而和雅抒结了婚呢?”子文始终不明白那是为什么.阿东禁不住惨淡的一笑;“我把自己心意告诉给茉茉时,她很坚决的拒绝了我,当时我真的灰心及了,一气之下接受了雅抒.可当我在参加婚礼宾客的人群中看到茉茉那含着眼泪的眼神的一刹那,我才明白她是爱我的,可是一切都太迟了.你是在那儿遇见她的啊?”子文回答;“啊,在,在街上,她还挺好的.”“那…”“嘿!你们干嘛呢?”阿东还想问些什么时,欢儿却像一阵风似的跑到了辉他们三个人的面前。“你们怎么和女孩子一样麽叨啊?走,和我们几个人玩儿去!”说完她扯起子文和辉的手,就朝莹她们跑了过去。阿东则心不在焉的跟在后面.于是这群年轻人在大海边尽情的欢笑,追逐,奔跑。阳光下他们踏出了一波又一波的浪花,也唱出了一首首婉转,动人的歌.入夜时分,大伙儿离开了子文家。送走阿东,李季之后,子文说;“辉,你和莹同路,你们一起走吧,莹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这是个好机会哦!”欢儿不失时机的打趣辉和莹。辉缵起拳头挥了挥。“你不怕我揍你啊?”他眼睛瞪的老大。莹则在一旁抿嘴微笑。她真拿自己的这个朋友没有办法。子文捏了捏妹妹的鼻子。“省省吧你,辉已经定婚了。”“不会是真的吧?”欢儿回头问辉。她一脸的不相信。“你真不够意思,我还想给你做大媒呢!”辉诡异的一笑。“我定婚了,可还没结婚呢啊,说不定你这个大媒人还真做成了呢!”说着,他拍了一下莹的肩膀。“我们走了。”然后撒开腿就跑了。莹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喂!你别跑呀你!”欢儿气得翘脚大叫。回应她的则是辉的一阵爽朗的笑声。春天夜晚的街道上是人流蹿动,车流如潮的,路边的霓虹灯疲惫的闪烁着。莹和辉并肩朝前走着,两个人都没说话,只默默的前行,步伐是那么的一致。这代表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无须知道,因为所有的一切早已安排好了。辉看了莹一眼,说;“你很像青。”莹一怔。“你?你不会是我表舅的那个铁哥们儿,我妈妈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吧?”她脸色异常的难看。“对,我就是青的铁哥们儿,但不是你妈妈念念不忘的人。”辉点头承认了。他仍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你怎么可以不承认呢?我妈妈是为了你才和我父亲离的婚啊。”莹非常的失望。辉被震住了。“你说什么?你父母的离异是因为我?这怎么可能呢?”他一脸的惊愕表情。莹疑惑的望着辉;“难道你不知道我妈妈从认识你的那天起就爱上你了吗?她一直在等你回来啊!”辉只觉得晕眩,整个世界都快坍塌了。他无法相信这所有的一切是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是你妈妈念念不忘的人?”他像喝醉了酒的人一样,一个趔趄坐在了马路牙子上。因为他知道世界什么债都可以欠,惟独情债不能欠,那是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偿还的。“你还好吧?”莹有些不安了,她不该说那么急的,当年他才多大啊,根本就还是个孩子呢。“对不起,我不该说的。”她很抱歉的对辉说。辉摆了摆手。“别为这事儿感到不安,不怪你。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早知道比晚知道好,至少现在我心里有了谱儿。只是……”他忽然停住不说了。莹坐在了他的身边。“你要说什么,说吧。”她很专注的看着他。“我是逃了婚回国的,那是一桩父母为我选择的婚姻。”辉双眼茫然的看街上的车来人往。“安娜没什么不好,可我就是没感觉,所以我跑了。呵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你说这些。可能你母亲的事带给我太大的冲击了吧。我是个喜欢简单行事的人,一旦什么事突然变得复杂化了,我就该不知所措了。”“你是那种一本书,一杯茶就能过一天的人。”莹不经意的说,然而她却道出了辉性格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辉愣愣的瞅着眼前这个小女孩儿,心里对她充满了好奇和惊异。她是那样的小,那样的纤细,那样的聪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她迷住了,深深不可自拔。“你文章里写的并不是自己,对吗?”他恍惚的问她。莹停顿了一下,然后微笑着点头。“那文章里的人是我两位朋友,男孩子去世了,女孩子离开了中国。你那句话里的那个“你”是谁啊?”她反问。“不是谁。或者说是我还在寻的人吧!”在这个雨后的夏日夜晚,辉和莹坐在那里聊了很久,聊了很多;从人生到哲学,从曾经的过往到不可预知的未来。人与人之间是有着一种很奇妙的缘分的,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就是彼此性情相投,说得来。天大亮时,辉和莹在网吧门前分手了。莹回家,辉回酒店。他们谁都没再提起刘芳.经过一些时日的考虑,辉决定留在国内生活和工作,并且向在美国的公司递交了辞职信,给父母报了平安,但他没有说自己身在何处。一个星期以前他从酒店里搬了出来,在离莹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单间房,环境还不错,也挺安静的,虽然面积不大,可足够他一个人住的了,他很满意。至于工作方面也已经有了着落;因为在回国前就有国内的几家大的网络公司在邀请他,其中就包括S城的一家公司。现在他接受了这家公司的邀请,做他们宣传部的主管,一切都步入到正常轨道上去了。“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饭吧。”辉握着话筒,目光停在对面电视机的屏幕上。“好啊。那我们去哪里吃呢?”刘芳兴奋的问。“就在你家楼下的那个餐馆儿吃吧。”“嗯,好的。”因为不是吃饭时间,所以餐馆里人很少,很安静。举起刚刚倒满的一杯酒,辉对刘芳说;“刘芳姐,我敬你一杯。”“哦?为什么敬我啊?”刘芳也拿起了酒杯。“谢谢你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牵挂和思念。”辉很直截了当的说道。“我本不想这样做的,可是很遗憾;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吧,我爱上了莹。我不想你们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伤害,或出现任何的隔阂,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这顿饭。”愣了片刻之后,刘芳笑了。“看来我没看错人,你的确很有担当,是个男人!”说完她把杯中的酒一饮而进,脸上默默的淌下两行泪。辉说;“对不起,可我不能骗我自己,还有你或是莹,那是不可以的!”“你不用说什么对不起,你是对的。”刘芳用手帕擦去腮边的泪珠,很平静的告诉他。“说来那不过是我的一个青春梦罢了,时间过去了那么久,也该醒了。贞辉,你放心,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说出那番话之后就结束了。”她说的是真心话。虽然她爱他,可是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事。辉了解的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刘芳姐。”“谢什么啊?记得哦,你要是欺负我女儿的话,我可不饶你啊!”她轻松的笑了。他也笑。“是,我记住了。”吃完饭,辉送刘芳回了家.又是一次大吵大闹之后,阿东发疯一样的逃出了家门;像个游魂似的在街上茫然的走着……他是哪根儿筋不对啊,居然和一个专横跋扈,极其不讲理的人结了婚.难道这是对他的一种报应吗?因为他没有选择性情温柔,待人宽容,可是身体有残疾,一往情深爱着他的茉茉.对,这是一种惩罚,惩罚他对自己人生的不确定和不负责任!苦闷到了极点的阿东,在酒吧里一个人喝了一整瓶的红酒,把五十元钱放在吧台上之后,他就跌跌撞撞的离开了酒吧,来到外面,风一吹,他的醉意更浓了,整个人的思维都是混混顿顿的,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就是他要去见茉茉,告诉她,自己错了,请她原谅.“开门,开门!”阿东靠在墙上,用右手没有规律的敲着茉茉的房门.“茉茉,开门,我是阿东,我有话和你说.”过了一会儿,门开了.面容清瘦的茉茉吃惊的看着酩鼎大醉的阿东.“东哥,你怎么醉成这样子啊?”她忙扶他进屋,然后顺手关上了屋门.“来,你在这儿坐一下,我给你到杯水喝.”她把他架到了沙发里.“茉茉.”阿东一把扯住了要起身去倒水的她筋骨有些僵硬,可是皮肤柔软的小手.“别离开我.对不起,是我错了,你能原谅我吗?”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愧悔.茉茉落泪了.“这不是你的错,把所有过去的一切都忘了吧.”她低声说.他痛苦的摇了摇头.“不会,我不会忘记的.”他起身扳正她的脸,深情的凝视着她潮湿的眼眸.“我知道错过了你,就是错过了一生的幸福.所以我不要忘记过去,因为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他一寸一寸的靠近她,双手不知在什么时候已搂紧了她的腰身.“茉茉,我爱你.”他的声音在她耳畔低回着.“东哥,你别这样.”茉茉很吃力的挣脱了他的臂膀.可是刚要走,就又被他有力的大手给抓住了.“茉茉.”他和她面对面的站着,离的很近很近,可以非常真切的感觉到彼此鼻子里呼出的气息.“你看着我!”他命令她.她把头别向一边,就是不看他,“你喝醉了,我不和你说话,因为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阿东不由分说,扳过她的脸,低头吻住了她.她被吓傻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儿,眼睛里一片茫然的看着他.脑子里也一下子变空空荡荡,完全不会思想了.他如饥似渴的亲吻,吸允她甜软的双唇.这比任何语言都来的直接,来的彻底,分毫不剩瓦解了她.在他充满着激情和温柔的怀中,她哭了.“东哥,对不起.是我让你伤了心.”她的声音在他的唇下破破碎碎的飘出.阿东缓缓抬起脸,万种柔情的看她迎满泪水的眼睛.“我是真的爱你,愿意和你共度一生!”他说.茉茉抽泣着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说;“我知道.”她太小了,才二十一岁,根本就还是个孩子,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何况在她的一生里已经失去的太多太多了;健康的身体,完整的学业,美丽的梦想……还有不久于人世的生命.忽然间,茉茉感觉到他的身子充满了热力,抬头看他时,发现他的眼神是那样的炽热,如同一团烈火在燃烧.就在这时,他再一次俯下头,吻住了她的唇,她还来不及反应时,他已经将她抱到床上,被解去了衣裙,他激动的,无法遏制的吻着她.她的唇,她的浑圆单薄的肩膀,然后,一直吻下去……这时,她想挣脱他的怀抱,可是她的心却不想逃,因为这是她渴望已久的时刻啊.既然他成不了她的丈夫,那么就让她成为他的女人吧!“……东哥.”她喃喃的伸手环抱住了他结实的,裸露着的身体,感受着他带给自己的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幸福,他的嘴唇纠缠着她每一寸光滑纯洁的肌肤,当他最为深入的时候,茉茉猛然翻过身来,伏在他身上,用自己柔软的唇轻轻吻他,他粗糙但轮廓分明的脸,他因为激动而变得起伏不定的胸膛……“茉茉,茉茉.”他在她耳边低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全情投入的享受着此时此刻的欢愉!……当清晨灿烂的阳光射进屋子时,阿东从零乱的被褥间醒来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除了床,房间每个地方都很整洁,可以说是一尘不染.“茉茉.”阿东轻声喊道.昨天虽然是喝醉了,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和茉茉之间发生了什么.等了一会儿,没回应.“出去了吗?”他坐起来,拿过椅子上的衣裤一一穿上,穿好后他下了床,在屋子里找了一大圈儿也没见茉茉的影子.茉茉走了,不知去了哪里,和她的父母一起走了,没有留下一句话,或一个字,她仿佛从这世界上彻底的消失了一样,任凭阿东怎样发疯似的找寻……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个绿色的迷人的春季,和火热的夏季已经悄悄退出了这一岁的年轮,取代它的则是金色的,容易让人回忆往事的秋天,然后是白雪皑皑,童话般美丽的冬日……半年多的时间下来,辉和莹的感情进展的很顺利,也很平稳,两个人计划第二年五一举行婚礼.而莹的母亲在这个深秋,和一个等了她许多年的大学老师结了婚,开始了崭新的生活!周六的傍晚,忙完了一天工作的辉刚想坐在椅子里休息一下,秘书刘齐进来告诉他说;“经理,有人找你.”“让他进来吧.”辉说.秘书出去后,不一会儿莹表情凝重而疲惫的走了进来,手上还抱了一个孩子.“莹?”辉忙起身迎了过去.“你这些天到哪儿去了,我四处找你呢.”他把莹扶到沙发旁坐下,他猜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不然不会去也匆匆回也匆匆.“让我看看这小家伙儿.”他从她的手里抱过那个孩子.当辉轻轻掀开被角儿时,惊奇的发现强?~中是一个小脸儿如钻石般可爱的婴儿.眼睛像星星一样亮晶晶的.一见到辉,婴儿竟然笑了,两只小手在他眼前欢快的挥舞着,仿佛在对他说;“我喜欢你.”“她是阿东和茉茉的女儿.”莹坐在那儿呆呆的说.辉惊呆了.“什么?”在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辉知道了阿东和茉茉的事;两年前在莹家里,阿东和茉茉偶然的相识了,并且一见钟情.但茉茉因为自己患有脑瘫,怕拖累阿东,在他向她表达爱意时一口回绝了他.阿东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和他并不爱,可一直在追求自己的雅抒结了婚,婚后他才知道雅抒是个性格非常偏激,固执,任性的人,他根本无法和她沟通.而这时候茉茉被医生告知自己得了脑瘤,无法手术治愈,因为肿瘤长在她大脑神经最密集的地方.一旦手术失败,她很可能成为一个植物人,如果不做手术她最多还能活一年的时间,她选择了后者,因为这二十多年的人生旅程中她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坎坷,她不能让自己像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活在世界上.在她准备离开这座城市的前一夜,阿东突然喝的酩鼎大醉的去找她,那一晚茉茉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没有拒绝阿东.第二天,茉茉随同父母一起离开了家乡,去了上海治病.可到那后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医生建议她拿掉孩子,好对她进行化疗,可思来想去茉茉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她知道阿东的婚姻已经行如死水,不会再带给他任何的希望与欢笑了,她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生下他们两共同拥有的这个小生命,替她陪伴在他的身边.三个星期之前,孩子出生了,茉茉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莹接到茉茉父母的电话后到达上海的第二天深夜,茉茉就满含着对阿东的思念和遗憾永远的离去了.“王伯伯和陈阿姨本想自己抚养这个孩子的,可失去茉茉对他们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两个人先后都病倒了,现在由陈阿姨的哥哥一家人照顾着他们.我只好经他们同意后,把雪儿带了回来.”莹讲完这所有的经过之后,扑到辉的怀里悲痛的哭了.辉搂着未婚妻一句话也没说,眼睛凝望在床上熟睡着的雪儿,他说不上来心里是个什么感觉的,只觉得胸中像是海水拍打着坚硬的礁石一样,一波又一波的迸发出巨大的声响,这声响在他心中久久激荡不去……不知道过多久,辉轻轻握住莹的手说;“我们俩一起来抚养雪儿吧,莹.”“你说什么?”她没听明白他的意思.“暂时不能让阿东知道茉茉已经不在的事,否则他会发疯的.还有就是雪儿已经很不幸了,刚出世便没了母亲,我们不能再让她在不健康的环境中长大,那是不可以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我们来抚养她.”“辉,你真好!”莹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了.辉淡淡一笑.“没你说的那么好,我只想帮帮阿东,还有茉茉.尤其是茉茉,虽然我没有见过她,可有种感觉告诉我;她对阿东的爱是永远永远也爱不完的,是绵延不绝的,”“是永远永远也爱不完的,是绵延不绝的.”莹仔细的回味着辉的这句话.为了能让雪儿有个名正言顺的身份,辉和莹提前办理了结婚登记,给雪儿上上了户口,并为她取名叫;韦雪儿.他们真心的希望这个可怜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成人.辉用最积极的态度,解释和理解了老同学阿东在青春的路上犯下的错误.春节的时候,在辉的住处,他同莹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婚宴,除了知道实情的刘芳和林弘宇夫妇外,所有的朋友都不明白辉和莹,为什么要如此仓促的结婚,和突然间收养了雪儿.“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趁到外面买啤酒的空当,子文问正往筐里装啤酒的辉.辉没回答他,而是拎着筐走出了小卖店.“你说话啊倒是!”子文有些急了,一步上前挡住了他的去路.辉非常严肃的注视着他.“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得答应我不对任何人说.”子文郑重的点头同意了.“你说吧.”辉站在风雪里,把雪儿的身世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子文.“你明白了吗?”辉问早已经惊讶的目瞪口呆的子文.就在此时,阿东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你们两个人怎么回事啊?出来买啤酒也这么久,大伙儿以为你们怎么了呢!”辉解释说;“我碰见个熟人,就聊了几句.”他悄悄的捅了还楞在那儿的子文.“啊…是啊.”子文如梦初醒的应喝着.阿东感觉他们两人怪怪的.“你们没事儿吧?”“没事.我们快走吧,不然大家该着急了.”辉把话题叉开的说.于是三个人快步往回赶.“辉,雪儿太可爱了,我好喜欢她,赶明儿我收她做我的干女儿吧.”上楼时,阿东笑着对辉说.一句话说的辉不禁一阵心酸,眼泪差点儿掉下来.“好啊,没问题.”他说.阿东啊,你不用收雪儿做干女儿,她原本就是你的女儿啊!也许长眠于地下的茉茉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所以让雪儿用这种方式陪伴着阿东.“阿东,你那么喜欢孩子,为什么不和雅抒生一个呢?”子文本想说些别的,可自己鬼使神差的居然说了这么一句.但话已出口,为时晚矣.“不瞒你们说,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和雅抒同房了,刚结婚那会儿我对她就没什么感觉,而自从我和茉茉有过那么一夜之后,对雅抒我更是提不起一点儿兴趣,甚至她碰我一下,我都会觉得自己像是被她“强暴”了一样.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会这样.”阿东对两位老同学如实相告.“或许是我…太爱茉茉了,总觉得自己应该忠于她.尽管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二零零二年了.”辉和子文都没说话,只是沉默的一阶一阶的迈着楼梯凳儿.他们难以想象有一天阿东知道了所有的一切后,会是个什么样子,他是那么爱茉茉,他能够承受住失去她的这个事实吗?刚一进家门,辉就莹拉回了卧室.“怎么了?”辉问眼睛红红的妻子.莹哽咽着说;“我刚接到茉茉表哥打来的电话,说一星期前王伯伯和陈阿姨在赶往火车站的路上遇到车祸,去世了.现在丧事已经料理完了,希望我们能把他们一家三口的骨取回来安葬.上海那边陈阿姨的哥哥身体不好,回不来,陈大哥得照看两位老人,也拖不开.”“怎么会这样呢?”辉无法相信,一个原本就已经很不幸的三口之家,会在两个月内家毁人亡,只留下了嗷嗷待哺的雪儿.这就是生活,就是人生吗?是的,这就是人生,你无可逃避的人生!宴席是丰盛的,酒是醉人的,每一位亲朋都是满怀着喜悦和祝福的.整个酒席上辉都没说几句话,他常常是望着眼前一张张笑脸发呆,出神.要不就是默默的喝杯中的酒.莹似乎比他好些,因为她有雪儿要照顾,有欢儿和李季要招呼,看着很忙的样子.傍晚时,莹的母亲同继父还有其他的客人都走了,子文他们没离开.像往常一样,他们几个人边喝酒,边闲聊.“子文,我们中最小的辉都成家了,你这大哥怎么还没动静啊?”阿东刚想点只烟抽,可一抬头看见了欢儿怀里的雪儿,他又把烟放进了烟盒儿中.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和雪儿似曾相识.子文一笑,说;“不急.一切随缘吧.”辉又为每个人斟了杯酒.“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啊?我们公司的女职员都是很不错呢!”“别了,我经不起那打击.现在的女孩子很少有像莹,欢儿,和茉茉她们这么单纯善良的了.”提到茉茉,子文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阿东.阿东没注意到子文的眼神,他正从欢儿手中接过雪儿抱在怀中,然后拿个小布熊逗她玩儿呢.小雪儿非常信赖的伏在她父亲的胸前,专注的看阿东手里的布熊“又蹦又跳”的,有时她竟会笑出声儿来.她长的很像阿东,圆圆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儿,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欢儿托着下吧问道;“那你打算找个什么样的啊?”她顺手在盘子里拿了块苹果吃.“不知道,遇见再说吧.其实只要人好就OK的.”子文站起身来到窗前,目光异常深沉的凝视着华灯初上的城市.莹坐在辉的身边,很神秘的一笑.“子文哥,你再不抓紧时间,好女孩儿可就要绝种了哦!”她瞅了一眼在电脑桌旁边发呆的李季.“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没什么的.”子文说.“莹,茉茉走了那么久,怎么一点儿消息也没有啊?”李季突然回过头问莹.提起茉茉,莹不觉一怔,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这个…嘛,我也一直在打听她的下落啊!”李季若有所思的说;“前几天我听一个在报社工作的朋友说,茉茉好像在上海,而且还……”“还有了个孩子是吗?”子文把话茬儿接了过去.“你们别听那些记者胡说八道的,她其实什么事儿也没有,只不过是父母一起定居在上海了.”“你怎么知道呢?”阿东问.“她给我打过一回电话的.”子文硬着头皮说.阿东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是吗?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子文说;“这…哎呀,你也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气,她不让说啊!我要说了,茉茉就不和我保持联系了,那不得不偿失了嘛.”他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充足的理由.“也是,我们最了解茉茉了,一拗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是不是?”欢儿笑着对莹说.莹强装笑容的点点头.“是.”“李季,以后你别信那些谣言,你把阿东的脸都吓绿了,再有两回,恐怕就要出人命了呢!”辉说.一句话逗的阿东不好意思起来.“你少来!”只要茉茉好,他就放心了.继续和怀里的雪儿玩儿了起来.见状,辉,子文,莹三个人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三天后,辉和子文两个人,一起乘坐早班的飞机赶往上海.莹留在家里同母亲一块儿照看雪儿,安排王家一家人下葬的地方.雪花纷纷扬扬飘散着,天空是沉闷而优越的,子文,辉和莹每人身着一袭黑衣,表情肃穆的站在冷冰冰的墓碑前.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是静静站立在那里.这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让他们对生活,对生命都有了新的体会和思考.莹蹲下身,用手轻轻的抚摸着镶嵌在石碑上的茉茉一家三口的合影,相片里的他们笑的是那样的开心,幸福.“王伯伯,陈阿姨,茉茉,你们放心吧,我们会好好照顾雪儿的.还有就是;虽然阿东还不知道雪儿的身世,可他非常喜欢她,这也许就是天性使然吧.相信总有一天,他们父女两会相认的!”她还是忍不住流下了难过的泪水.辉默默的上前扶起了爱人.“茉茉.”子文含泪凝望着墓碑上黑色的“王茉茉”三个字.“早知道这样,我死都不会放开你的.现在你走了,留给我们的就只有忘也忘不了的回忆和思念.这就是你想要的吗?”眼泪终于疯狂的弄湿了他的脸.爱藏在人心里,深深浅浅的留下了怎样的痕迹,怎样的伤痛,怎样的遗憾,只有自己知道.或许这是人们为成长所必须付出的,昂贵的代价吧!季节总是在人不经意的时候,进行着转换.花落花开,时间的刻刀又一次在岁月的树上划下一道划痕时,那个在阿东的怀里看小布熊跳舞的雪儿,已经“伊伊呀呀”的会喊辉爸爸,喊莹妈妈了.她也越长越可爱,越长越漂亮了.而每次见到阿东她都会细声细气的叫他一声:东爸爸,每每这时阿东再阴郁的心情,也会因为雪儿的呼唤而烟消云散.历经一年半的辛苦创作,子文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小说>的首稿,出版社已经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很快就要出版发行了.其实他写的就是他和阿东他们几个人的感情经历,还有一些对人生的理解和向往.快三年了,阿东始终没有得到有关茉茉的任何消息,可是他对她的想念却不曾因此而减少过一分一毫.有时他甚至觉得她没有远走,就在他看不到的某个地方默默的关注着他的一切!多少回,他是从梦中哭醒过来的,多少回,他听见茉茉在身后轻声喊自己,但等回过头去看时,却是空无一人:又有多少回,他在大街上,把别人认成是茉茉,结果是遭到人家无情的谩骂.阿东忘不了和茉茉初相识的那段美好时光,更忘不了自己酒后去找她的那个暮春的夜晚.他早已经和雅抒分居了,独自搬进了公司为那些单身的职员兴建的公寓楼里,过着早出晚归的日子.心情不好时,他就到附近的小酒吧喝几杯,或是去子文那儿坐坐,和他说说话.这天是周日,辉休息,他和莹一起带着雪儿来到了海边,很巧的是;子文和阿东也在.“东爸爸!”一看见阿东,雪儿就清清脆脆的叫了一声.她毛桃似的小脸儿笑的和阳光一样的灿烂.阿东大步跑过来抱起了雪儿,然后在她的小脸儿上重重的亲了一下.小东西被他逗得直乐.“呵呵……呵呵……”辉问子文;“你们两怎么在这儿呢?”子文饶有兴致的看着阿东和雪儿父女俩.“今儿休息,出来散散心.写东西写的人都快傻了.”他看了一眼站在辉身边的莹.“好久不见,莹.”“是,真的好久不见了,子文哥.”莹说.她已经从一个稚气清秀的少女变成了一位沉静温柔女子,或者说是一位善良的母亲.“呵呵……”在阳光明媚的沙滩上,阿东让雪儿用沙子把他的腿给埋了起来,然后那小家伙儿竟然把她自己胖呼呼的小腿儿也埋进了沙里.和他肩并肩的躺在那儿晒太阳.“雪儿真可爱.”子文说.“和她妈妈一样.”他把目光移向了平静的海面.过去了这么久,他仍然无法忘记茉茉.辉轻轻拍拍老同学的肩膀.而莹则独自在沙滩上静静的走着,看周围一如既往的风景.岁月改变了一切,改变了人的年龄,心态,容颜.可它却改变不了人的记忆,改变不了他们对过去的回忆,对故人的怀念……玩儿了一阵儿之后,雪儿说要喝饮料,于是阿东抱着她到离海边不远的一个小超市里买饮料.“我们坐在这儿喝,好吗?”阿东一手抱着雪儿,一手拿着买来的鲜橙汁坐在超市为顾客安排休息的椅子上.小雪儿很乖的点点头.“好.”她安静的坐在父亲的腿上,等待他饮料打开.阿东把饮料瓶盖儿打开,将一根吸管儿入瓶中,然后拿给雪儿喝.“慢慢儿喝,别呛着.”他用自己整洁的手帕为她擦去额头上的汗珠.“东爸爸也喝!”雪儿说着,便很懂事的把饮料瓶送到他面前.阿东笑着摇摇头.“东爸爸不渴,雪儿喝吧.”“请问,你是不是叫沈建东?”有人在阿东的左手边迟疑的问.阿东下意识的侧过脸;他看见一个有三十岁上下的男人坐在那里.“你是……?”那男人说;“你不认识我的,而我也只是在照片上看到过你.”“哦?你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见到的呢?”阿东好奇的看着对方.“我是在一个残疾小女孩儿的相册里.”那男人回忆着说.“我是个脑外科医生,两年多前曾经接触过一个病人,她本身就患有脑瘫,可是她却很开朗,很热情,对于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幻想,然而更不幸的是在她刚满二十一岁时又得了脑瘤,她最多还能活一年.为了治病,她随同父母来到了上海,住进了我所工作的那家医院.入院一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吃惊的发现她怀孕了,她的父母和我都及力劝说她打掉那个孩子,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够接受物理治疗,来延长她的生命.可她不肯,直意要把孩子生下来.最后我们没办法,只好决定让她生下孩子,但这期间她必须住在医院里,以防万一.那女孩儿在苦苦的煎熬了八个半月之后,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小姑娘.孩子出生在雪天里,所以妈妈为她取名叫;雪儿.残疾女孩儿去世的前一天,她和我说起了你的一些事,给我看了你的照片,她说她错了,不该拒绝你,可是也不后悔,因为留在你心里的将是一个最美好的她……”那是个彩霞满天的秋日黄昏,在莹家宽敞的阳台上,阿东第一次见到了茉茉.当时她正静静的站在栏杆前看夕阳,那神情安静,幽雅的样子,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真的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是一株香飘四溢的茉莉花,洁白,幽香,并且只是那么淡淡的一缕.可是阿东却因一时的气愤,把她给弄伤了,以至于让她在孤独寂寞中干枯而死.使他悔不当初的是;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为他留下了她走后让他好好活下去的理由和希望—可他却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一个晴朗的上午,建东拿到了离婚证—那个深绿色的薄薄的本子.他终于正视了自己的错误,可是又能改变些什么呢?爱已回不来了,茉茉已经永远的离开了,留在他身边的只有女儿和那些忘也忘不了的回忆.在今后的日子里也许他还会再爱,但也许不会再爱了,因为他曾经拥有过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和爱人……在渐渐飘逝年年岁岁里,绿色的,纯洁的,如梦幻般的青春已经悄悄淡出……而那一场惊心动魄的人生旅程也无声无息的散去了,即将迎来的是未知的明天和下一段新的路途,但在此走过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后悔,只因为这是真实的青春岁月!!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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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梦细数时光和回忆忧伤的此刻,我的心开始痛起来,我痛恨那个吹着寒风的午后,痛恨那个午后去网络聊天室打发时间的自己,更痛恨那一场不该降临于我身上的意外灾难,否则我不会有心思去那个虚拟的世界里打发无聊的光阴做不真实的自己,痛恨一切一切的偶然与必然。然而……我却痛恨不起和你的情感,尽管它有着那么多世俗无法包容的无奈与岁月无法理解的沧桑,尽管你留给我的时常是功利的背影。或许路一开始已错结局还是错,对你有着恋人的依恋朋友的欣赏及兄长般的依赖,我不知道世间是否真有这么真实而又迷惘的情感,只知道自己情感的天平上从此又多了筹码。可是生活赋予我们的总是太多的内容,不同的责任不同的梦想要一一去背负和实现,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和功夫去欣赏沿途的风景,没有太多的执着去拥有和享受虚幻的真情。我们,都太真实,太自我了。我们都珍惜拥有的不愿失去,我们都一样的渴望成功渴望幸福安逸的生活,我们一样都是被世俗同化了的凡夫俗子……我和你,太真实也太矛盾了!所以,成不了最好!也注定了情感的流离失所,正是在这种流离失所的氛围中我学会了包容,学会了珍惜。哪怕你给予我的时常是功利的背影,我都那么用心的去包容和理解!“因为爱,我便会忍爱成痛,在最安静的夜里用最安静的眼神远远的望着你的安静;因为爱,我便会纠爱成结,便会用最平和的心态去安置你的平和我的起伏。”可是爱与爱的磨擦注定没有宽容的磁场,那么……我们的情感,注定了永远没有归宿。记不清哪个哲人说过了,世间所有的爱要么是一种美好,要么是一种结局,唯有珍藏心底的爱,却是一种永恒!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永恒,我只知道付出的真情永远不愿说可惜,要不是你学不会去珍惜,又怎会是这样的结局?!我们都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梦要去实现,我终于明白了不是所有的爱都有美丽的归宿,不是所有的情都能如愿的守候!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用心去珍惜!你和我,终将只是彼此生命中昙花一现的过客!我珍惜过也失望过,最终除了一声心底的叹息和惋惜,其余的只有怅然了。当然还有感谢,感谢一路走来的艰辛和无奈;感谢让我成熟起来的这段情感;感谢你,让我更加清晰了这个世界上只有利益没有纯真!快乐时想要和你一起分享迷茫时想到你的温暖的那个我,如今已在错失的真情的叹息里找回了自己。世界很大却也很小,心灵的震颤总是若有若无,在你的叮咛和嘱咐中我没有让自己的心灵之堤崩溃,也不会崩溃,因为我和你一样太真实太商业化了,知道什么样的交易该接受什么样的交易该拒绝,更明白什么样的交易不值!只是,我比你更加感性更加珍惜。佛说:“前世的一千次回眸,才换回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而我和你的相识,又那么的戏剧化,我甚至相信是上苍的有意安排,我总是执着的认为人生苦短得一知己太难了!我没有理由让任性去放逐,可是和你的相处却让我有了太多的不眠之夜,有了太多的悲伤和无奈,心,真的很累!我不是个一味要求索取的人,可是那付出的许多似乎总是一厢情愿,那不是真实的我!不成正比没有关系但总不能成反比吧?我开始嘲笑那个不真实的自己,这种伤痛不是你能理解的,所以也是不平等的!无数次当我迷茫无助受伤惶恐时,你给予的除了漠视就是轻蔑。你是我的情谊词典里最自私的字句。这种发现让我震憾!也让我心灰意冷!心痛就这样如涨潮的海水漫天过海向我涌来。不平等的情感它的生命力是不强的,我知道是我该止步的时候了。我从来都是乐观的,没有理由因为你的出现而改变,更没有理由因为这种不平等而让生命留有缺憾!你是个好胜心十足,欲望非常强烈的人,有着敏锐的思维和顽强的斗志,也是个目的明确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择手段的人,所以我说你是“绝版”!只要上苍再垂青一点机遇,你历尽艰辛追求的梦想终会成为现实!我总是这么的坚信不移!也总是这么的祝福着你!不管以后,我们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彼此,祝福你的心不会改变!因为,我真的爱过你,美好的青春……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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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梦我揉一朵轻云挥向远方,脚下的路是我唯一的向往,朋友,你是否愿意为我远航? ——题记青春的岁月有着独特的味道,那样浓郁却又仿佛稍纵即逝。这味道中有一点酸楚。青春的日子已不再相信眼泪,我们再也无法像童年时那样用眼泪换来我们向往的东西,我们放弃了可爱的洋娃娃,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玩耍。身边的人同样地爱着我们,只是变换了方式,他们说,我们长大了,应该学会坚强独立。这味道中有一点苦涩。成长就意味着要经受考验,正如破茧成蝶,需要挣扎。这条青春的道路两旁,尽是同我们一样灿烂耀眼的花花草草,那其中有圣洁美丽的,却也有有刺有毒的,我们要有足够的智慧去分辨,更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取舍,我们不得不小心翼翼。这条路上难免磕磕碰碰,面对坎坷荆棘,只有勇敢闯过去。这味道中还有一点辣,那是我们对未来的渴望,对所有美好事物的狂热,我始终认为,红色最能代表我们,因为我们心里总是藏着一豆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着,直等到燃烧成火焰,照亮我们未来的天。但,这味道中更多的是馨甜,告别了童年,我们变得成熟自信,生活中,我们懂得了感悟,懂得了努力,我们开始了奋斗,这过程中我们收获了太多太多。我们不再喜欢流泪,因为汗水中才能孕育希望,我们不在钟情于哭诉,因为沉默让我们成熟。这是我们的青春,青春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成长就是用来计算这笔财富的,我的朋友们,我愿与你们一起,热爱、珍惜我们的青春,享受成长的过程。青春的味道,属于你我。【我的青春故事:篇二】青春,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期,青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最重要的时期,青春,一去不复返,青春真好。早上,奶奶晨练回来,我赶忙给奶奶问好,可奶奶却好像没听见似的,径直走向厨房忙她的去了,我便去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向奶奶打招呼,奶奶却像没听到似的,不理我啊?”妈妈说:“奶奶年纪大了,听力下降了,有些不太大的声音听得不是很清楚,等到你像奶奶这么大年纪了,你也会这样的。”哦,原来年纪大了,人的听力就会下降啊。啊,青春真好!中午,爷爷拿着一个放大镜看报纸,我从旁边走过,便问爷爷:“爷爷,您为什么要用放大镜看报纸啊?难道不用放大镜就看不到吗?为什么我不需要放大镜呢?”爷爷笑着说道:“老喽,眼睛不好使喽,你还是个孩子,当然不需要用放大镜啦。”哦,原来人老了之后,人的眼睛就会不好使啊。啊,青春真好!晚饭后,我一边嚼着豌豆,一边看着《骆驼祥子》,爸爸从厨房走出来,我说:“爸爸,来点吗?”爸爸说:“不了,你吃吧,我还有事呢。”我疑惑的问:“多好吃啊,为什么不吃点呢?”爸爸回答道:“牙齿不行了,咬不动了,太硬的东西咬起来疼。”哦,原来人到中年,人的牙齿就会不行啊。啊,青春真好!啊,青春真好!可惜青春一去不复返。让我在我的听力还未下降时,多听一些好的话语;让我在我的眼睛还好使时,多看一些有益的内容;让我在我的牙齿还好用时,多吃一些可口的东西。啊,青春真好,让我把握青春的每一天。【我的青春故事:篇三】青春是什么样的呢?我已经开始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和向往,我知道青春会留下很多的故事,就像妈妈的青春故事一样美丽,唤醒逝去的童心。妈妈给我讲了一个她学生时代,青春期的故事:那时,妈妈读高中,她坐在第一排。最后一排有一个男生老是喜欢欺负妈妈。上课时,只要老师一转身,他就拿小纸团砸妈妈。可怎能让他老是得逞?妈妈也不是好惹的,砸一个,就放一个在讲台上,等老师回头,讲台上已有一堆的小纸团。老师生气了:“是谁?!”“是后面砸来的。”“最后一排的人站起来,谁扔的?!”后果可想而知。但复仇计划仍未结束……妈妈跟同桌商量好,在晚自习时搞破坏。(因为,那个男生是走读生,不上晚自习。妈妈是住校生,就有了作案的时间和条件。)晚自习时间,妈妈和同桌跑到最后一排,把那个男生的坐凳腿给下了,又支好,再把书给他一页一页地折起来,成为了一个大三角。第二天早读课,妈妈坐在前面看书,只听见后面男生蜂拥而进。“扑通!”“哎呦,是谁把我的凳子弄坏了?”“我的书怎么成这样了?”当然,妈妈和她的同桌笑扒了。当妈妈讲时,脸上仿佛变得青春了,美丽极了,青春是美丽的,我的青春也快点来吧!【我的青春故事:篇四】我们的青春生活,激情四射,精彩无限。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是我们最期待的事情,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在球场上一展我们的光彩,为班级争光。此节篮球赛名为“校长杯篮球赛”,班主任提出用实力说话,靠技术比赛,凭借我们现在的信心,拿第一是不在话下的。篮球赛是体现我们团队精神的时候。首战,我们遇到了三班——前届篮球赛第一名,虽然说他们是第一名,但我们依旧信心十足。比赛之日就要到来,我们抓紧训练,不浪费一次训练的机会,体育课上,放学之后,周末时间,都看见了我们篮球队员的矫健的身影。比赛就要开始了,队员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正在做最后的准备。微风徐徐,使得大树在左右摇摆,像是在热情的为我们加油助威。随着哨声的响起,比赛开始了,初时球权在我们的手里,我们快速向对方球篮攻去,见旁无人,于是我心生一计,将球传给了曹业梁,曹业梁迅速投篮,球打在了铁上,未进,一计不成再施一计,球又传给了我,倏尔,一大高个儿挡住了我,我又传给了队友,球在我们之间传来传去,使得对方晕头转向,不知所措。许久,我们已进数球,心生自豪感,谁知,在我们骄傲之时,对方依靠一匹黑马,杀进数球。我们又绷紧神经,继续再战。此时已高出对手四分有余。我们维持现状,赢了比赛。决赛,与二班战,二班实力不可小觑,上一场与四班三十七比十一,分差甚大,心中不禁打鼓。同时如此,为何四班实力如此之小?不禁让人心生疑问。一战再战,二班队员个个身怀绝技,此次比赛被定视为友谊赛,无论比分如何,友谊第一。我们这样的拼搏精神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一天天的积累,场上我们矫健的身影也不会出现。我们的青春正需要如此的精神,让我们一起想更好的明天迈进脚步吧!【我的青春故事:篇五】青春是什么呢?是初升的太阳还是绽放的花朵,是抚过的微风还是指间的流沙,不,都不是,我说,青春是一首歌,一首属于我们自己的原创歌曲。为青春谱曲——看着自己短了一截的衣裤和那个墙角落满灰尘的娃娃,忽然间就发现原来自己已经长那么大了!那liuxue86幼稚的行为和疯狂的玩耍也都不再属于我了吧!兀自的伤感,原来成长需要舍弃那么多快乐。可是我有青春,对,青春!和朋友一起手牵手走在明媚阳光下时,我会突然感动,我很感谢能在这个时候让我遇到我的朋友,虽然偶尔也会有失望和失败的泪水,可是我觉得有朋友在身边就足够了,有再多的困难也不怕,因为我们还年轻,因为年轻我们可以肆意喜忧。喜欢和朋友一起站在那个能看见操场的地方放声歌唱,手牵手,声音像飞舞的蝴蝶在空气中翩翩,忽然想起要为我的青春谱一曲,那就这样吧,用几个女孩子的快乐来为青春谱一首曲。为青春作词——我想那些华丽的语言我不需要,那豪迈的誓词也不适合,所以我想写写我们的故事,编编我们的童话。那些曾经的孩子都长大了吧,那些如花的笑脸都还在吧,在这个阳光聚会的季节里,我的朋友,让我们用青春去证明自己! 青春的词语你作完了,很简单,但很舒心。青春就像一首歌,你在听,我在唱,内容有关幸福有关快乐。【我的青春故事:篇六】和煦的阳光柔和的撒在大地上,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上,品味我们这群青春少年演绎的青春故事!“快,快抓牌,一会下课了,再这么慢就下场,打个扑克这么慢。”“快出牌”突然门口望风的同学大喊“老大(班主任)来了”我们急忙用桌布盖上扑克,再随便拿一本放在中间,一群人围在一起看似在讨论问题,实际我们都不知道在干什么!老大来了伸头一看满意的点点头便走了,我们目送着老大离开直到看不到老大就立即那出“作案”工具继续“作案”。青春的我们喜欢跟老师捉迷藏记的初一时在数学老师那里补课,老师说“这次中考的数学题挺难。”我立即接道“有这么英明的数学老师这都不是事。”老师笑骂道“你个混小子,就是嘴甜。”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没办法老师我教就学喽。”数学老师反驳说“你要是听我的你早就满点了,好样不学,哼!”看着老师耍孩子脾气,大家一阵无语。还有一次,数学老师在讲题时特投入说“我的底面半径是10cm,我的高是30cm,那么我…”话还未说完就有同学大喊“是饭桶”老师一脸惊鄂。青春的我们喜欢开玩笑我们曾故意找同学“茬”,在他(她)还未进门之前将门反琐,任他在门外吹胡子瞪眼,不叫哥就是开,我们因曾被“老大”用拳脚棍棒施展十八般武艺,而后以老大的名义讲笑话,我们曾把502胶水倒在同学椅子上任他哭爹喊娘,我们曾趁同学睡觉时将他的鞋带系在凳子上使他哭笑不得。青春的我们喜欢恶作剧别看我们顽皮,我们在学习上也是当仁不让。语文课上我们感受唐风宋雨,数学课上我们大战XY,英语课上我们神游国外。青春的我们一起奋发努力。青春的我们散发着青春的活力,流露着青春的喜悦,用青春年华演绎着青春的故事!【我的青春故事:篇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用“曾经”来描述刚刚发生的事情,仿佛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或许这就叫做苍老。有的时候,我很想知道,如果把人生当成一个方程式,我是不是能够找得到属于自己的答案。而更多的时候,我大概就是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我一直喜欢很迷离的生活,我喜欢的颜色是深蓝,所以很多时候,我的生活便成了深蓝色的迷离。还记得陈昇那首叫做《50米深蓝》的歌,我一直都相信,我总有一天会走到我的50米深蓝,那个时候,左岸是我的文字,右岸是我的音乐。我喜欢把自己经历的事情写下来,然后换上另外一个名字,象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给陌生人听。我以为那样我就可以轻易地把自己的过去忘记,然后一个人可以毫无遗憾的活。很多人问起我写的文字到底真实的、虚构的哪一个居多?我笑。其实故事就是故事,说不上真实还是虚构。我有很多的理想,这些理想伴着我一步步成长,象是一个时期的幻觉牵引着几近迷途的我,所以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理想和现实其实本就是同时存在的。生命中发生过很多的事情,想忘记的,难忘记的,该忘记的……我一直试图用我一生的时间去忘记,等到生命燃烧到尽头,看白色的蜡烛流着红色的泪。有些人,有些事,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喜欢把他们一一写出,然后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慢慢的销毁。【我的青春故事:篇八】青春是什么?青春充满朝气;充满温馨与幸福;充满活力与希望!我们常把青春比作太阳,因为它和太阳一样有逆光。青春是件痛苦的事儿。它不能与异性过度交往;不能与父母产生碰撞;不能与时间产生差异。青春时期,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些叛逆的故事。我的青春故事不像伟人一样有那么大的成就,它很平凡、很渺小,可我却那么难忘。那些年,我有那么一群好姐妹!我们一起嬉笑、一起哭泣、一起承担。记得初二那年,同学们开了个送别派对。我站在教室中间,主持着送别派对的节目,同学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们沉浸在派对上快乐,久久不能自拔。2012年5月19日,我们吵架了,姐姐妹妹们都嘟囔着小嘴,谁也不搭理谁,就那样我们的青春产生了摩擦,出现了一条小小的裂缝。2012年5月20日,我们有撞见了对方,这次没有躲避,没有擦肩而过,而是互相拉着对方的手说了:对不起。我们有成了好姐妹。2012年5月21日,我的生日到了,姐妹们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她们提着蛋糕带着酒来我家给我庆祝生日。我怕好幸福,原来一声姐妹是这么伟大!于是,我们的青春又划上了一条彩虹。2012年5月26日,我们就要分别了。2012年5月29日,我买了车票却不想告诉她们。2012年5月30日,离上车还有几个小时,我放不下我的青春。回到老家了,重新寻找着我人生的另一种青春和另一个青春故事。我的青春故事在不断的发展着,无论我多么想留住它,它总是从我的发丝间溜走。我感受得到,它一直在我的身边,我每天洞察着身边的故事,有一天,我的青春故事更加精彩!【我的青春故事:篇九】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拥有权力,但同时也有义务,这里的义务就是责任。小时候,不知道责任是什么,听人念叨着这是我的责任、是他的责任时,天真的以为责任是件好宝贝,不是什么人都有的。随着成长的步伐加快,责任也走进了我的青春。第一次感受到责任的存在是在小学二年级。那时,孙老师推荐我代表我们班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歌咏比赛。第一次得到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当然一蹦三尺高,一回到家就马上把好消息告诉爸爸妈妈,并立刻让他们帮我买来相关的光盘。于是,每天放学后,我会箭一般冲回家里,反复练习我的参赛曲目,我想我只是想让爸爸妈妈高兴一回,或许还有别的其他原因。终于盼到了比赛的这一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第一次登上舞台,面对上百张面孔,我还是紧张起来。本来我是要面带微笑唱完这首歌的,但莫名的紧张感让我的手脚发抖,咬字不清晰,还跑了调。短短的2分36秒,我却觉得如此漫长。唱完后,尽管还有掌声,但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默默地走下舞台,孙老师还在后台等我,我看到她,居然嚎啕大哭起来:“孙老师,对不起,我唱得不好,没能为咱们班争光,我对不起咱们班同学。”孙老师笑了,帮我擦干眼泪:“不哭,不哭,呵呵,没关系的,老师和同学不会怪你的,我们的小玲玲长大了,不哭啊。”直到后来,我才理解孙老师的那个“长大”,是责任。随着年龄的增长,责任也跟着加大,我愈发觉得承担责任是件苦差事。上了初二,我上了梁启超《最苦与最乐》一课,悟出了负责任最苦,尽责任最乐的道理后才发现我只看到苦而忽略了乐。责任渐渐走进了我的青春,背上责任的行囊,我准备出发!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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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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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与人生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没有多彩的人生,就不会产生美丽的文学,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但是文学又不完全是人生体验。吴密先生在他的《文学与人生》中有这样一段经典的论述:“文学是人生的精髓”—哲学是汽化的人生,诗歌是液化的人生。小说是固体化的人生—均从各种含水的不纯物质中得来的,戏剧是爆炸的人生。“初读这段文学,并不知其意,但得出一点结论:文学泊于人生,但又作用于人生。一、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文学样式有多种,谓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但无论作何种文学,为文者均有其水平之高低,文采之优劣;人生亦有多种,但不论是何种人,均有其人品,所以为文者其人品之高低,谓之曰高尚,低俗,伟大渺小,卑微等等。一部文学作品(或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内涵及思想,通过鉴赏一个人文章的内涵及思想,可以看出为文者的为人。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在C?汉密乐顿的作品《小说之素材与方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美国某君,搜集一人之手迹、支票、帐单、照片等,以作小说,试验卒失败。”意思就是说,一人想用真实的人生为写作对象,来写一部小说,但最终失败了。可见文学不是真实的人生经验。(至少小说表现的不是真实的人生)即吴密先生所说的:人生≠真实的与直接的经验。所以,准克地再现人生的做法在文学的做法在文学创作中是不可取的,也是很难做到的。每一部文学着作都是生活细节为对象,再加之以想象,赋之以深邃的思想才完成。四大名着无一不是在历史事件(或家庭琐事)的基础上改编,提炼其精华,投之以作者的感情才形成的:《红楼梦》中作者将自己的生活经历附加在贾宝玉身上,但又加了一些虚幻境、空空道长等),使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与广度;《西游记》作者以历史事件玄奘西游为小说线索,加之以孙悟空、猪悟能等传奇人物,使小说主题立刻升华;不是单纯表现唐僧师徒四人如何与妖魔斗智斗勇,而是表现了当时人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细细品味吴密先生对几种文学作品巧妙的比喻,终于体会了“文学是人生的精髓”。真实的人生是混有杂质的一盆水。但在文学作品中,人生便是已经除去杂质的清水、纯净水,而其中哲学是“汽化的人生”,最好为纯净,所以哲学是人生中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诗歌是“液化的人生”,较哲学次之,所以诗歌表现了人的思想情感,是理想化的;而小说最劣,它只是在真实人生的基础上稍稍加工而成,所以小说重在记事,辅之心肝肤浅的情感表达……所以,“文学是人生的精髓”。文学源于人生,是人生的表现,同样,文学作品也反映了人的思想。现在中国文学有诸多缺失,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即宣传文学——专门作为宣传达室的工具;闲谈文学——缺乏作文的严肃性;消遣文学——低级趣味的文学。从这些文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们的低级超味,作文的不严谨,为人的不严肃。读过韩寒的《一座城池》的人,再了解一下韩寒这个人就会真正体会到“文如其人”。二、文学于人生之功用我们为什么要作文学?因为文学于人生有非常大的作用。读《史记》,我们可以了解太史公坎坷艰难的人生;读《离骚》,我们懂得了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我们知道了“公正是灵魂的优点,也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它是其他各种德行的基础“。于是我们学会了公正……所以,文学之于人生等一大功用及涵养心性,培养心志,培养道德。文学还可以促进真正文明。文学改变了人的意识,使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从而促进人的进步。所以,一切优秀文学都在宣扬与体现人的规律,最终让人进步,促进真正文明。除此之外,文学还可以让人通晓人情:《红楼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人章“。可以让人了解世事:”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也可以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学作用于人生,功效甚广,但一定是好文学才可以促进人养成好品质。最佳文学作品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部分,而且让读者爱到启迪,得到乐趣,这才是文学与人生的最佳契合点。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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