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
当我们麻木于周而复始的生活时,不经意间触动了我心灵里最柔弱的那一部分。――题记
晚上出去散步,看到不远处几只狗狗在打闹,时不时也会“汪”“汪”叫上几声,欢喜异常。望着它们这样开心,自己也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突然,从脑子里闪过那天的一群狗狗,心中不免有一些忧伤。
那天傍晚,我只身一人漫步在路上,在身边来去匆匆的路人中,企图寻找一份安静。突然,身边有人说要下雨了,路上的行人闻声都着急地往家的方向跑去。顿时熙熙攘攘的大街已剩下零星几人。抬头望天,无数滴透明的液体从天而降,滴在我的身上,同时也滴在了地上。我意识过来,原来是下雨了。我随即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雨伞,撑起来,继续向前走着。
突然,一直浑身上下淋湿的棕色小狗在我眼前闪过,随即朝马路那边奔去。从对面突然飞奔来一辆汽车,也许汽车的主人正有什么要紧事吧,才会开的那么快。正在我遐想的时候,小狗和汽车也即将来个“亲密接触”。我惊得大叫一声:“不要!”可是司机是隔着玻璃的,听不见我讲话;而狗狗是根本听不懂人类语言的。即使他们听懂了,那又能怎样,时间也已等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汽车猛烈地朝狗狗撞去,听到的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和狗狗被撞飞而又落地的声音;看到的是一只苍白无力的小狗无助地躺在了血泊中,他的眼睛瞪得很圆,显然是死不瞑目。那位导致狗狗丧命的司机下车来看了看,说了声“晦气”,便拍拍屁股走人了。可笑。一只狗的生命在他的眼里竟会如此卑贱。我,无话可说。
我正要过去看看那只可怜的小狗时,突然从我身边蹿出几只和刚才被撞的小狗差不多的狗狗来,都是棕色的,年龄也大多相仿。这几只狗狗朝着被撞的小狗奔去,很是着急。这几只狗狗在被撞的小狗身边蹲下,围成了一个圈。有只狗狗用舌头舔着被撞的小狗发出哀鸣,这是亲人对亲人的离去所发出的追悼。有一只狗狗实在蹲不住了,站了起来,朝着远处狠狠地瞪去,它不甘心,对同伴的死它不甘心。
终于,它们忍不住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和小狗在临死之前被撞时所发出的惨叫一样。但小狗是实实在在的痛,而它们发出的惨叫是心痛,是因为伙伴离它们远去由心灵底处发出的痛。
雨仍在下着,滴在它们的身上,也滴在了那一片鲜血中,血泊也变成了一滩血水。狗狗们身上的皮毛都被淋湿了,但却仍在它们伙伴的身边。时间仿佛停止了,只有滴下的雨水和狗狗们的哀鸣提醒着我时间的流逝。
在雨水的笼罩下,我撑着伞呆呆得看着一群狗狗用尽浑身之力所发出的惨叫和痛苦的表情。它们的叫声回旋在天地间,久久不能散去。
一群狗,在我眼前尽力的诠释着世间最原始的真、善、美。 ――后记
初三:古影
狗一样生存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幻想的狗,而是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第一次遭到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直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不过才开始,他真正的教训是从一个穿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
接受了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却不能不服从。
从此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会了他入门课的话,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立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这变化表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在增强,“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对残酷的生存竞争如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是不错的,但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喜欢偷,但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要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那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和祖先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光发出悠悠的嚎叫。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这蜕化的居然是文明人。
小说还讲述了一连串的狗的故事。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就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总是激烈的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比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撬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显得大度而谦和,把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言。大卫则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直到倒在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小说中最有趣的当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的故事。自从巴克的兽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当巴克忍无可忍之际,便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夺排头狗的职位的那场不说话光表演的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为雪撬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以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思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急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麇鹿的战斗。然后,这位在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荒原里的狼群领袖。
《野性的呼唤》的木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蛮荒的原野,成了狼的伙伴。作者以一只狗的经历表明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但却在影射人类生存的世界,高举着“野性”回归的大旗,读来回味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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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那是一只毛又脏又乱的狗,但尽管如此,但却丝毫掩饰不住他那高贵的血统。它是一只金毛犬,我曾在小区中见过它的身影,却不是如今的落魄。说实话,我有些心酸、心痛。不知道他是走丢的,还是被人抛弃的,相比之下,我倒宁愿他是走丢的,因为起码,人的良心没有丢。星期三,我的心情很糟糕,又要上什么补习班。中午,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心情很是烦躁。正走着,忽然从一旁的草丛中窜出一只长约一米多的大狗,撒着欢往我怀里钻。一开始,我是很抵触,但仔细一瞧,发现这不是**号楼下的导盲犬吗?因为这只狗住在主人的地下室,所以我常从那永不关上的窗户中给他加餐。才几天不见,怎么就落魄到这步田地?我蹲下身子,拍拍它的脑袋,它安静下来,我伸出另一只手,理顺它杂乱的毛。我不禁叹了一口气,这毛虽是原有的金黄色,却早已失去原来富有活力、光泽的感觉。我把它搂在怀中,不顾脏乱,它唔的轻哼一声,仿佛在轻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我站在路旁,四处张望,希望有人走过,但并无一人,我决定把它带回家。望着路的尽头,我心里有些犹豫,虽然我与它不陌生,但要使这样一条超大金毛犬跟我走,,我还是打怵。果不其然,它逃了,是往家的反方向。它为什么逃?是为了自由吗?也许吧!那永不见天日的地下室的确甚无乐趣;是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只看到一个落寞的身影,离去......5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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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家的小狗真可爱,它身穿一件“狗皮大衣”,两颗眼珠滴溜溜地转着,眼圈总是红红的,像得了红眼病,又像两颗红葡萄,叫人见了就想咬上几口!小狗很好吃,它吃饭的碗常常被它舔得一干二净。有人吐了一口痰,它高兴得立刻跑过去“喝”了!咳,真没办法!它还很顽皮。一天到晚这里跑,那里跑,弄得我惊慌失措,忙跟着它,怕它丢了。这小狗可真难养,真难伺候啊!可只要它一跑累了,就会在花园上到处“打秋千”,还会在花丛里“便便”,不过那时,花可就遭殃了,花儿又弯腰又掉“头发”。不过我可不会责打它,它这么可爱,怎么舍得打呢?它高兴时就会温顺地趴在地上晒太阳,不高兴时就会像刚才那样顽皮,有时也会乱发脾气。这就是我喜爱的动物――狗狗,怎么样,很可爱吧!30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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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5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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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不得不承认,我爱狗,很爱很爱。在我看来,猫是一种孤独又高傲的动物,如果和你没有感情,它会对你不屑一顾,就是连叫一声也不肯;不过,与狗是一种温顺又热情的动物,它会在主人高兴的时候陪着主人,在主人难过的时候陪着主人,无论主人对它怎样,他都死心塌地地陪着主人,直到死去。例如我家的“团团”。“团团”来我家已经一年多了。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比巴掌大点的小狗,长着长长的白毛,耳朵大大的,是一只哈巴狗。跟我可好了,在家时它经常和我一起玩。这只小狗的一生很坎坷,有一次,他被一只大狼狗逼得跳下了一条大河,差点就冻死了,幸好爷爷来救了它,不然非得给河水冻死不可;它也曾被狗贩子打过,只是没有成功,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它真的被狗贩子打了,我再也没见过它。爷爷说,它是一只短命狗。是的,爷爷说中了。它真的在今年的10月15日离开了我。我哭了,可是哭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它回来看我没,我知道,我很想它。如果我当时在家就好了,我会保护好它,也许,它现在还在我身边,可是一切都晚了。狗狗,希望你一路走好!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45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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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和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和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狗最拿手的是听和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基本上可以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达到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手。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500字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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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看到别人家都有可爱的小狗,我天天闹着爸妈买只小狗给我,可是爸妈都说小狗脏,不给我买可是,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的毛是黄褐色的,眼睛小小的,身体胖胖的,很可爰。它是男生,我还有给它起名字,大家给我帮个忙,为狗狗选个好听的名字。10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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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家有只狗狗,它有一双大耳朵,跑起步来,耳朵像布一样飞着,眼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那个大鼻子黑黑的,像巧克力豆,身上批着黄衣裳。它很挑食,常常不吃饭,也许是狗的天性,它只吃肉骨头,所以常常饿肚子,可依然很快活。它很好客,见到人不怕,还扑舔人的脚,弄得客人不是笑就是轻轻的把它踢到一边去,狗狗只好可怜巴巴的望着客人,咳,你不安慰它,它就抱着你的腿不放。这就是我家的狗狗,你喜欢它吗?五年级:王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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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家有只小狗,名字叫旺财。它身上是白的,耳朵是咖啡色,眼睛黑黑的,尾巴好像烟花一样,头上面有一道好像雷电的标志,真可爱。有一天,我家在五楼,我正在三楼,它听见声音就马上跑下来,它摇了摇自己漂亮的尾巴,好像它是服务员,我是顾客一样。不过它有个坏脾气,只要你骂它几句,它就一个星期都不会理你。它也有礼貌,就是我们吃饭,它就在凳子底下睡觉,等我们吃完饭了,它才出来吃饭。有时它听见楼梯有声音,它就会跑出去,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它。五年级:蔡秋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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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呵呵,我家要养狗狗了,我可见过她了。一身白白的毛毛十分可爱,胖嘟嘟,懒洋洋,快快乐乐等,都可以用在他身上。它长着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每到晚上看东西的时候,眼睛里面发出红色的光。黑不溜秋的鼻子,乌黑色的嘴唇,漂亮极了。还有那向上的爪子`我管它叫叮当,它的脸看上去就像一只羊,只是没有长“角”,它身上的毛就像棉花一样白,它喜欢舔别人的手,吃饱后,它就钻进窝里睡觉,露出白白的肚皮。只要狗妈妈一躺下,胖胖的叮当就扑上去吃奶,它很贪吃,所有的奶头都吃一遍。狗妈妈一共生了四只小狗,其他三支都送人了,只留下了叮当。我觉得他真是一只可爱的小狗,我喜欢它。我一定要把它喂的白白胖胖!2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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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家楼下有两只雪白雪白的狗狗,不知主人是谁,也许,它们根本没有主人。它们是母女俩,很可爱。每当有陌生人经过我家楼下时,狗狗会凶得像豹子,对着陌生人狂吠不止。但只要是熟人经过,它们就会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和脑袋,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迎接你。那模样,可爱极了,让你忍不住去摸摸它们。所以,我们周围的人都喜欢把家里吃剩的骨头送来给它们吃,它们也从不挑食,来者不拒。一开始,我和邻居都很怕狗。因为,我们都有过被狗追的“恐怖经历”。不过,那都是宠物狗,而我们楼下的这两只狗却是流浪狗。听别人说,流浪狗的脾气很好,因为它们经常受人欺负,懂得珍惜和人的关系。所以,我们并不是那么害怕它们,还觉得它们挺可爱的。看到这么可爱的狗狗没有主人,好心的小卖部老板娘在店门口腾了个地方,附近的邻居弄来了一个大的纸箱,并在纸箱前面开了个洞。从此,两个小家伙就有了自己的家。有一次,妈妈给我煮了我最爱吃的可乐鸡腿,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吃得很急,是因为我想狗狗也应该饿了吧,想赶快给它们送吃的。于是我叫上住在隔壁的邻居兼死党,和我一起去送吃的给狗狗。可到了楼下,我们实在不敢靠近,只好远远地把骨头抛给它们。意想不到的是,它们吃完骨头后,商量好似的径直向我们走来,对我们摇着它们那毛茸茸的尾巴,还用那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们。那样子,可爱极了!终于,它们可爱的模样战胜了我们有点害怕的内心,我们情不自禁地伸过手,摸了摸它们的头。就这样,我和狗狗渐渐彼此熟悉了。有一天,我和邻居依旧把吃东西留下的骨头拿去喂它们,可是我却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我们万分着急,把周围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它们。我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着急死了,心想:最近可是吃火锅的旺季,它俩不会被抓去……想到这儿,我都不敢往下想了,只好扫兴地回到家里。第二天早上,我却惊讶地发现,那母女俩居然安然无恙地睡在它们的“家”里,半闭着眼,好像很劳累似的。但看到我来了,它们又恢复了活蹦乱跳的样子。我本想责骂它们几句的,可是,看着它们无辜的眼神,我最终还是不忍心……狗狗——我的朋友!800字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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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前几天,海洋因为回浙江过年,所以他没有为我送肉,我也不和胡海洋计较,今天,当胡海洋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仍然凑上去和胡海洋玩耍,胡海洋为了训练我的条件反射,一遍遍地对我“催眠”:“阿福啊,如果你想要吃到袋子里的肉,你就坐下来……”因为多日没有见到胡海洋,我对这条“咒语”的印象有点模糊,并不知道胡海洋究竟要让我干什么,我看到原本是属于我的美食,现在胡海洋却不给我,我急了,朝胡海洋狂吠,并跳起来,扒住胡海洋的裤子,想要抢到这个袋子,胡海洋不理我,继续“催眠”。我的叫声引来了杨吟生的爸爸,没想到他竟然和胡海洋“同流合污”,也对我进行“催眠”,我毫不示弱,对着两个人狂吠。杨吟生的爸爸见我这个态度,也生气了,他拿起杨吟生书桌上的一个“秘密武器”,先敲了敲书桌,对我进行恐吓,我看到了“秘密武器”,撒腿就跑,(因为我以前出了大门,杨吟生的爸爸用它揍了我一顿,所以我对那个棍子是采取躲避的策略)我跑到小窝旁,等待胡海洋把肉放进我的饭盆里,事实证明,胡海洋还是疼我的,看到杨吟生爸爸不在他旁边,他就不计较那么多了,直接把肉放进了我的饭盆里。我在吃肉的时候,胡海洋因急着回家玩仙剑奇侠传,就偷偷“溜走”了。我在吃饭时,回想起昨天的“悲惨遭遇”,便失去了食欲了,(尽管肉非常美味)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中午,胡海洋来为我送午餐,这次的午餐是我从未见过的东西,据说它叫年糕,我怀着好奇的心理,先用小爪碰碰那个圆圆的物体,没想到它不像骨头那样硬,也不像肉那么容易撕碎,我用舌头舔一舔,还有鸡蛋的味道,我的大脑开始下达命令:开吃!我咬起一片,并咬了咬它,这才发现它黏糊糊的,竟然缠住了我的尖牙,我发出了一声声惨叫,杨吟生的爸爸跑来,它用手把那个叫年糕的物体从我的牙齿上撕下来,虽然我吃到了苦头,但是年糕上有肉和鸡蛋的味道,我不顾“危险”,继续吃年糕,这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杨吟生的爸爸去工作了,胡海洋又不敢把手伸进我的“血盆大口”,(因为胡海洋手上的肉实在是太多了,每次我都想咬胡海洋的手)于是,我一个人于年糕“搏斗”,但是年幼无知的我还是不敌黏糊糊的年糕,我终于把年糕吐了出来,但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我再次吃年糕,再次与年糕“搏斗”,最后,我把年糕吃完了,但我却把我的小窝旁的环境“污染”了——因为我吐了6次。胡海洋终于下了一个结论,原来小狗狗们是不能吃年糕的!唉,昨天出了那么大的糗,亲爱的小读者们,你们可要替我保密哦,如果传出去了,我的“一世英名”可就被毁了啊!注:此举为“危险行为”,小朋友们可不要让狗狗们吃年糕哦,如果狗狗吐了,后果自负!五年级:0000是我1000字 五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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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菠菜我家的狗狗菠菜,长得又肥又大,长长的毛遮住大半个眼睛,像长在“水帘洞里”似的。那嘴巴老长老长的,这“三好”就是它那嘴巴挣来的。第一“好”:吓人。有一周末,我与妈妈带菠菜去爬长城,长城上风景秀丽,令来往人群顿时心情舒畅。我们前面走来一家人,边聊边欣赏着山顶上的美景,大概也是沉浸在美景之中,没在意往来行人。突然,菠菜毫无征兆地来个百米冲刺般地,边吼边冲向他们家的孩子,吓得他们家的孩子连哭带逃的连喊“妈妈”,他们美好的心情顿时被菠菜打碎了。菠菜还不甘示弱,紧追那孩子不放,急得我们连声对那孩子喊着:“不要动,这样它就不会追你”。可他哪里还听得进去,依旧“我形我素”,幸好菠菜见好就收,放弃目标,像位战斗英雄似的凯旋而回。孩子的父母怒气冲天立刻批评道:“为什么不把这样的狗给拴着?小孩子要被吓半死的……”。我与老妈一个劲的对人家说对不起,一边保证菠菜不会咬人,弄得十分难堪,可菠菜摇着它的大尾巴若无其事地站在一旁,令我们苦笑不得。接下来是第二“好”。菠菜不知为何对我的拖鞋“情有独钟”,只要我一在它面前走过,它就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神情兴奋地死咬住我的拖鞋后跟不放,脑袋左摇右摆的边咬边拉。要不了几下就会被抢走,我只能单脚跳着去追,菠菜正躺着“享用”臭咸鱼味的拖鞋,我把手伸到菠菜嘴巴下准备夺回,可菠菜一见到手的拖鞋就要“飞走”,马上瞪着杏仁似的双眼,“哼”了一声,企图想把我吓跑,我才不怕它呢,抓住拖鞋就用力想拉回,菠菜也不是吃干饭的,它把身子压低,四条腿朝前,故意目露凶光,你一头我一头拔河似的,见我死不放手,菠菜就把头摇得快过拨浪鼓,这回我抓不住了,只好又让菠菜把拖鞋抢了回去,这时只有老妈“英雄救美”才让拖鞋“狗嘴逃生”。它的第三“好”是当闹钟。每天六点整,菠菜准时起床,“亮开歌喉”企图叫醒我妈起床给我们做早餐,可我妈却“两耳不闻窗外事,”照样做着美梦,菠菜见我妈对它的“演唱”听而不闻,就换个招法,把前脚挂上床,使劲的拉被子,好像上辈子跟被子有仇似的,要是菠菜还见我妈一动不动,就干脆把脑袋伸进被窝,对着老妈又是洗脸又是“按摩”,老妈想不起来都难了。只要老妈一起床,它就安稳回自己窝里睡回笼觉。“本学期”的“三好”狗狗——菠菜,它不仅膘肥体壮,英俊潇洒,还有着三大优点,希望大家向它学习,并且希望它再接再厉,哈哈……。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0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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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幼儿园”每天早上,我们一家三口出门的时候,家里的小狗“杰克”,总会冲进我们的房间,扒着窗台,可怜巴巴地“目送”着我们离去。有时,我们一出去,就是好几个小时,最久的时候,是从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七点,整整11个小时。这段时间,杰克能够干什么呢?它能够玩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只能孤独地蜷缩在墙角发呆。图片最主要的是,我们给杰克,下达了“死命令”,那就是不准在家里大小便,不然就要挨打。哎,现在想想,都觉得杰克好可怜。哎,要是有那么一个,专门给狗狗娱乐、教狗狗本领,帮主人照顾狗狗的地方,那可就好咯!顿时,一股念头从我的脑海里萌生:我们小朋友有幼儿园,小狗狗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呢?当然这跟一般的宠物店是不同的。许多小狗狗可以在一起玩耍,在一起生活,这样,就不会再寂寞咯!于是,我希望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够“创办”一所“狗狗幼儿园”。白天,主人们出去上班了,小狗狗们怎么办?送去我的“狗狗幼儿园“呗!在那里,有许多许多的小狗狗,能陪它一起玩耍,一起欢乐。如果主人晚上要加班,甚至回不了家,没有时间照顾狗狗怎么办?没关系,我的”狗狗幼儿园“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狗狗宿舍“,在那里,狗狗们有自己专属的”床“——宽敞而舒适的特大型狗笼,并且,狗狗在那里,不会因为身上的毛多,感到燥热,因为狗狗宿舍,有着为狗狗设计的”专属空调“,这种空调不会对狗狗造成任何影响,不会对狗狗造成任何伤害……另外,我的”狗狗幼儿园“还有专属的“狗狗教室”,在那里,狗狗们会有自己的老师,老师们会让它们掌握一些新的技能,比如老师叫上课时,狗狗要学会起立,老师叫下课时,狗狗要学会跟老师握手等等,让主人拥有一只“全新的狗狗”。下课时,小狗狗们可以在教室后面的“娱乐室”里玩耍,那里有为狗狗专门设计的“滑滑梯”,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摩天轮”,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电动车”,有专门为狗狗设计的“蹦蹦床”最主要的是,“狗狗幼儿园”有一栋专属的“狗狗俱乐部”,在那里,狗狗可以完成各项运动,比如跑步啊,捡飞镖啊,跳远啊,等等等等,还可以举行“狗狗比赛”,比如哪只狗狗跑的最快,并且拿到冠军,还有一份特别的奖励哦!那就是——狗狗专属食品一套!里面含有:狗狗牛肉棒、狗狗最爱的牛肉味骨头,以及磨牙棒一根~哈哈,真希望我的狗狗幼儿园能早一天开办,到时候狗狗们,就不会再感到寂寞与无聊咯!我创办的狗狗幼儿园的广告语我都想好了:“给我一只孤独的狗狗,还你一只可爱的狗狗”!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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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菠菜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家的狗狗菠菜,长得又肥又大,长长的毛遮住大半个眼睛,像长在“水帘洞里”似的。那嘴巴老长老长的,这“三好”就是它那嘴巴挣来的。第一“好”:吓人。有一周末,我与妈妈带菠菜去爬长城,长城上风景秀丽,令来往人群顿时心情舒畅。我们前面走来一家人,边聊边欣赏着山顶上的美景,大概也是沉浸在美景之中,没在意往来行人。突然,菠菜毫无征兆地来个百米冲刺般地,边吼边冲向他们家的孩子,吓得他们家的孩子连哭带逃的连喊“妈妈”,他们美好的心情顿时被菠菜打碎了。菠菜还不甘示弱,紧追那孩子不放,急得我们连声对那孩子喊着:“不要动,这样它就不会追你”。可他哪里还听得进去,依旧“我形我素”,幸好菠菜见好就收,放弃目标,像位战斗英雄似的凯旋而回。孩子的父母怒气冲天立刻批评道:“为什么不把这样的狗给拴着?小孩子要被吓半死的……”。我与老妈一个劲的对人家说对不起,一边保证菠菜不会咬人,弄得十分难堪,可菠菜摇着它的大尾巴若无其事地站在一旁,令我们苦笑不得。接下来是第二“好”。菠菜不知为何对我的拖鞋“情有独钟”,只要我一在它面前走过,它就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神情兴奋地死咬住我的拖鞋后跟不放,脑袋左摇右摆的边咬边拉。要不了几下就会被抢走,我只能单脚跳着去追,菠菜正躺着“享用”臭咸鱼味的拖鞋,我把手伸到菠菜嘴巴下准备夺回,可菠菜一见到手的拖鞋就要“飞走”,马上瞪着杏仁似的双眼,“哼”了一声,企图想把我吓跑,我才不怕它呢,抓住拖鞋就用力想拉回,菠菜也不是吃干饭的,它把身子压低,四条腿朝前,故意目露凶光,你一头我一头拔河似的,见我死不放手,菠菜就把头摇得快过拨浪鼓,这回我抓不住了,只好又让菠菜把拖鞋抢了回去,这时只有老妈“英雄救美”才让拖鞋“狗嘴逃生”。它的第三“好”是当闹钟。每天六点整,菠菜准时起床,“亮开歌喉”企图叫醒我妈起床给我们做早餐,可我妈却“两耳不闻窗外事,”照样做着美梦,菠菜见我妈对它的“演唱”听而不闻,就换个招法,把前脚挂上床,使劲的拉被子,好像上辈子跟被子有仇似的,要是菠菜还见我妈一动不动,就干脆把脑袋伸进被窝,对着老妈又是洗脸又是“按摩”,老妈想不起来都难了。只要老妈一起床,它就安稳回自己窝里睡回笼觉。“本学期”的“三好”狗狗——菠菜,它不仅膘肥体壮,英俊潇洒,还有着三大优点,希望大家向它学习,并且希望它再接再厉,哈哈……。浙江金华永康市前进学校五(1)班五年级:金浩10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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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自述大家好,我叫思琪,是一只普通的土狗,已有八个月大。思琪这一名字,常会让我因性别颠倒而万分难堪。不过,这一女性化的名字也不能全怪小主人,谁叫我长得如花似玉、可爱万分呢!为了正名,我得郑重宣布:我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记得刚到新家时,小主人的朋友闻讯赶来,一进门就抱我,大呼“可爱”。令我惊讶的是,她竟然说,我以后生的小宝宝也一定很可爱。当时我真想直呼“我不是女生”!当她知道我是男生后,霎时羞愧万分,让我好好地腹黑了一次:哼哼,谁叫你说我是娘娘腔呢! 我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狗狗。一身短毛,毛色黑黄相间,有虎斑;头、额、吻中长,吻是黑色的;立耳,两耳外扩成外八形,单耳内直外弧,耳皮薄;杏仁眼,富有秒杀功能;胸深由下腹向上收,是高弓腰;尾细向上半卷,如弯刀。人人都夸我“超萌,超可爱”! 我又是一只可怜又可悲的狗狗,最大的爱好是吃。 从出生到现在,我还没享受多久母爱,就被狠心的人拖到集市上卖掉。跟着现任主人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条塑胶凳,钻进里面,让可怜与可悲躲藏在小凳子下发酵。在那些忧郁的日子里,因思念而痛苦,因孤独而抑郁。在小主人和她的小伙伴的细心照料下,我渐渐感受了爱的温馨,慢慢学会了坚强和独立,逐渐恢复了活泼的本性。 由于我对美食喜爱有佳,因而有了“小胖子”的美誉。其实,在家里我还有另一个称号“狗霸王”,这是因为每次有吃的,我总是如离弦之箭一般跑在第一个,当仁不让地抢得头口食。但是这称号似乎不怎么好听,为了摆脱“恶狗”的名号,我灵机一动,不再强取豪夺,而是采取“掠食计划三步曲”:第一步,主人吃饭我哀嚎,最好怎么悲惨怎么叫,引起主人注意;第二步,主动“进攻”,跳到主人腿上,可爱表情求美食;第三步,眼神攻击,哀求可怜加悲怆,百分百有效。 如果你认为这样就是上上之策,那你就错了。我还有秘密绝招——偷袭,出其不意才是“王道”。在小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爬上桌子,偷吃一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溜下来,假装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当然,不是每次瞒天过海都会成功,失败的后果就是屁股遭受几个巴掌。小主人还在一旁添油加醋:“打重点,它的屁股厚,经得起打。” 痛过之后,“报复”之念顿生:哼,你欺负我,看我明天不给你点好看!当然,吃一堑长一智,我后来干坏事时就更加小心翼翼了。听,第二天一大早,刺耳的尖叫声从小主人房中响起:“啊!我的房间有狗屎!”哼,谁叫你欺负我! 小主人也许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竟然没有惩罚我。更令我惊奇的是,小主人还上网为我觅得良药一方:荤素搭配,身体就棒!于是,除了最喜欢的荤食外,任何水果我都接受了。炎炎夏日,西瓜是我的最爱,不过我也不会贪嘴,毕竟西瓜吃多了会拉肚子。 “狗狗,洗澡去喽!” 哎,小主人就是机灵,不过我俩的故事没完,还在不停地改版升级之中……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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