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马老师
“我真的很平凡。”你是这样说的。其实,在你平凡的面庞背后,是一片汹涌近来的光芒,你在这片光芒下伤痕累累地迈过别人少有到过的地方。我想说:“马老师,你不一般。”
1
初出茅庐的你立志要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发光发热,你成为了我们的班主任。两年间,尽管我们从未获得过优秀班级,但是你付出了太多,甚至于付出了代价。
一直以来,你常常是早出晚归,早上七点不到便急着出门,下晚自习后才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家。用你的话说,就是“几乎把所有的私人时间都用到了我们的身上”。记得那次,你女友的父母专程来到南宁,想和你见上一面吃顿饭,你很开心。那天,你匆匆的把手头上的工作赶完了,你正要赴约,可是却因为班上突发的事情而留了下来。一连几天,每每打算和老人家见上一面时,另一边又有放不下心的我们,孰轻孰重,你竟然选择了我们而错过了一份爱情。
当你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的时候,你分明伤心的哭了,你的选择,让我们知道了事业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很不一般;而你的付出,同样的,很不一般。
2
在和你相处的两年中,有一件事情,值得我们去学习,敬佩。
你告诉我们,说要成立一个“爱心接力”活动,资助一些因家庭贫困而面临辍学的寒门子弟。为此,你还专程去了一趟新安二中,了解到了几名贫困学生的情况,并决定资助他们直到毕业。于是,你发动大家,为他们捐款,每月汇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用,还组织了爱心接力小组与他们书信来往。你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这件事情一定要做下去。”你也曾说过:“哪怕你们都不愿意,我也会自掏腰包来完成这件事的。”因为你说:“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其实我们知道,你是在回报社会。曾经,你也因家境贫困而愁眉于高昂的学费,有一位大连的好心人伸出了援手帮助了你。而现在,你的举动,在延续着爱,在传递着爱,在诠释着爱,让你的身影顿时变得高大,很不一般。
3
两年的相处,你告诉了我们许多你的故事,也让我们认识了你伤痕累累的路,你的坚强,让我们佩服。
小时候,你父亲早早的离你而去,母亲也随之该嫁他乡,家庭的变故让你过早的经历了太多的苦与难。
那时你为了能够继续读书,不知哀求过多少人。你的梦想是北师大,可是那年高考前夕,你的了重感冒,随之高考失败。可你依旧坚持,在第二年的高考中考取了广西师范学院,尽管距离梦想遥远,但你依然开心,并向着“教师”这一职业迈进,你说,这是“太阳底下最光荣的事业”。
……
你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串在一起,是你伤痕累累的路途,这条路,坎坷艰辛,你坚强地一路走来,很不一般。
4
“我真的很平凡。”你是这样说的。而所有了解你,爱你的人都会发现你的与众不同。作为老师,你爱这个职业;作为公民,你爱这个社会;作为一个人,你热爱一切困难与挫折,你坚强的面对这一切,只是为了对得起“人”这个大字。你,让所有人觉得,你真的很不一般。
徘徊
走在路边,又走回去。彼此不停的往复着。看看路边西沉的太阳叹声气。第2天继续徘徊着…
匆匆走回去,匆匆走回来。在奔跑着体会不到什么意义。我看着东升的抬太阳。努力忙碌着。第2天徘徊着。
徘徊着。有一个上进的青年。在高考失落后感到无助。在一旁暗骂老天无眼。自己付出那么多却怎么得不到回报。伤心过后。回到家。“妈妈,我落榜了。”接着又哭了起来。“不要伤心,失败在努力就会成功。”“可是妈,努力那么多我都没有成功。”“再试试,试试。”“行”
终于成功了。青年抱着自己母亲。母亲说一句话“徘徊在失败中当然会失败。”
走在小路旁看见一个人在不停的走。这个人无事可做。今天又在这里游走。“上帝啊,请给我新的生命吧!”我一开始那么努力可是为什么。他付出那么少,为什么。我该怎么办?我呆着太无聊了,我不想活了。心想既然这扇门关了。便唱了最后一首歌。结果有人赞赏。我可以当歌手。徘徊在不公平世界中,总有一扇大门会再开
匆匆徘徊,不给你一点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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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当我第一次骑上马时,心中油然生出一种感慨,一种激动……马,一个熟悉的字眼,可人类并不十分了解它。马永远和牛一样无私、勤劳、忠于人类,人类使用它来做苦工,马儿却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安化是我的老家。在长假期间我去了安化洞市,洞市有个新开发的旅游景点——茶马古道,这条不足半米宽的崎岖山路,很久以前是供运送茶叶的马队行走的。如今,我们可以骑马走山路来尝试一种“乐趣”。心惊胆战地骑上了马。起先,路比较宽,虽然有些害怕,但看着这匹温顺的马我不由得放松了警惕,心情变得轻松了,开始一边细心地打量这匹马,一边和马的主人聊了起来。这匹马的额头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看来是经过了主人的精心地打扮。它高高的个头,四肢修长,全身呈枣红色,只有鼻梁上有一片纯洁的白,尾巴随着它的步伐一左一右的甩摆着,在驱赶跟随的蚊虫,一对耳朵高高竖起,好像在偷听我们的谈话……马的主人告诉我,这匹马八岁了,是雄性,优良品种,价格也要比其他马贵上2000多元,每天除了喂新鲜的草料以外,还要喂一定的谷物增加营养……说着说着,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不知不觉间我看见大路的尽头了,马上要走上崎岖的山路了。走上山路后,开始是一段下坡,有石块铺就的简易石梯,我本以为马会在石梯上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可是马却走上了旁边的泥巴路。原来它是把石梯让给主人走,我现在才醒悟:原来马甚至要比人更懂感情、更懂珍惜。说实话,我还真怕马儿打滑。在小心翼翼中,马儿驮我到了终点,我开始与小溪嬉戏,踩着几块庞大的石头,轻松地渡过了小溪。坐在小溪的对岸,我抬头一望,山是那么的绿,水是那么的清,鸟儿的鸣叫是那么的悦耳,正好与城市工厂的废气和汽车喇叭声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正疑惑:这时马儿在干什么呢?哦,原来马儿正吮吸着那溪水,咀嚼着那青青的绿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呢!偶尔抬头看看来来往往匆匆赶路的同类,正忍受着主人的鞭子和背上人类的叫喊……马变成了人们赚钱的工具,人类一切不能做到的苦工,马儿就能做到吗?马只能默默地忍受,它愿意为它人做出自己所能做到的一切,但是马的命运也是不同的,有的马在富贵人家宠着,有的马就只能在田地里洒汗,有的马背着“千斤”重的石块在山路上听着同伴们的铃铛声——“叮当——叮当——”或许这对它们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骑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这不仅是简单的骑马,或许马不要你赞美它,它的一生只知道付出,猛然,我惊喜地发现我已回到了起点站。望着马儿又驮上一批有欢笑有惊奇有紧张的游人走上了茶马古道,我心中猛地又产生了一种感慨、一种激动……10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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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100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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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马的作文:放马家在农村,小时候喜欢放马,也乐于放马,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意犹未尽。春夏秋三季都可以放马。放马要在农闲的时候,所谓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春天里放马要有耐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青草芽子一冒尖,三五个伙伴甩起小鞭,胆大的骑着,胆小的牵着,淘的喜欢闹的还会喊两嗓子,就那麽驱赶着各自的坐骑,屁颠屁颠地涌向广漠的大草甸子。风吹草抵现牛羊。马边吃边走,不老实的,小主人就得亦步亦趋的笼着缰绳跟着;听话的你尽可以放手任马自由泽草而食----该玩的玩该闹的闹。看夕阳西下,马也是难得吃饱,因为草刚刚冒头,马吃起来比较碍口,也慢。你必须耐心十足地看着马一啃再啃。其实,此季放马目的不在吃饱而在尝鲜-----趋趋马冬天的火,松松骨肉。夏天里放马要有冒风雨顶冰雹的气魄。六月天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眨眼功夫就会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大雨滂沱。有经验的自会拿出备好的雨具----或是一大块塑料布,或是一件已发黄的雨衣。安然悠然地蹲在那任凭雨打风吹;粗心大意的,东躲西藏,最终还是成了落汤鸡,湿了个透心凉。云收雨住,阳光漫撒,淡天一片琉璃。马打几个响鼻,抖抖身上的雨水,依然吃它的草。伙伴们也露头的露头,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或玩弄一只新擒的青蛙,或比拼谁的蝈蝈叫声洪亮,或言说谁谁家的香瓜熟了。秋天里放马最有意思。尽管免不了蚊虫的叮咬,可每个小家伙儿都乐此不疲---马吃好吃饱在其次,自己得玩好乐好吃好。此季节放马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什么火柴了,刀具了,扑克了,兜子了。能用得着的都得带上。如果走的远,中午不回家,还得备好干粮。一大早,你追我赶的到达目的地,把各自的马匹安顿好以后,就开始分头行动了---你负责偷几穗青苞米,他负责拣凑干柴火;张三去摘瓜,李四去拔刚刚绿熟的几把黄豆。只留一个或两个人看着马匹。天蓝蓝的,云悠悠的,草青青的,马儿欢欢喜喜的。看太阳近中午,一个个的都满载着猎物聚拢开来。谁都不会闲着,一会的功夫就炊烟袅袅----苞米的清香,毛豆的纯馨就弥漫开去。啃的啃吃的吃,再一会每一张小嘴小脸就都变了样,你看着我乐,我瞅着你笑,无不洋溢着天真烂漫。吃完了,又会有人别出心裁地上演一出出闹剧。任谁也不烦、不累。太阳偏西了,马也肚皮鼓鼓的了,一声呼啸,诺大的草甸子才又恢复了她的宁静、深远。回想起来,已有二十来年没有放马了。虽然心一直有所向往,但每每回农村老家,便连马也很少见了,就更不用说放马了---看到的最多的是田垄间奔跑的现代的千里马,它们冒着烟嗷嗷地叫着。时代在不断进步,可我依然怀念放马的日子,留恋放马的岁月,不忍忘却。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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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马时间来到了3000年,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长。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把我的宠物马---奇奇注入鸟的基因。第二天,马背竟然长出了一对又大又长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一进科学院,我的同事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人绑架了!”其余的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一位同事提出“如果注入猴子的基因,它不是会爬树?”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猴子的基因拿来,轻轻在奇奇的耳朵扎了一下。过一天,我起来,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要去工作地时候发现,奇奇正在门前的树下爬来爬去,这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我又有了以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了吗?我马上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一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作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可行性的分析》。可论文刚发表,又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我们有飞船了,而且速度快多了,还可以遨游太空,这个能吗?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氧气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成光速,而且马的羽毛能变成氧气,只要把马的羽毛含在嘴里,不论海洋,太空,都可以随意遨游。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一天,我骑着我的奇奇基因马去火星旅游【这时的八大行星都有人类】,在去的路途上我在奇奇的背上只顾研究怎么让奇奇更快,没控制好方向,撞上了一颗行星,幸好我带了瞬间转移器,回到了地球,不然就惨了。我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改进版基因马,这种基因马不但速度加快,还有自动导航功能,如果撞上行星会立刻出现保护罩来保护你,就不怕行星,这个版本发行后,基因马再次被抢购一空,这时我已经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我把一半的资金捐给了红十字会,这样全世界就没有穷人了。过了几天,我接到了以个紧急通知,一颗超大的星星正在向地球飞来,如果在地球上爆炸的话,人类将不存在,可是以现在的技术还不能把超大行星完全击碎。就叫我研发武器,我接到通知,我用一天研究了一个超级武器,马上骑着奇奇去阻击超大行星,到了太空,看见行星正在飞速向我们地球驶来,我把握时机和奇奇一起发射了两枚超级导弹【我将人类的基因注入了奇奇的体内】终于把超级行星摧毁了正在我们欢呼的时候,一颗小行星向我们飞来……“一安,快醒醒,该上学了”哦!原来是一场梦啊!但是我相信那种基因马一定会发明出来的,一定……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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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马话说3015年,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长。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为我的宠物马——马佳注入了鸟的基因。第二天,马佳竟然长出了两张又长又大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 一进科学院的大门,我的外籍同事mr.li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马绑架了!”其他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mr li提出:如果注入鱼的基因,它不是会游泳吗?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鱼的基因拿来,轻轻地在马佳的耳朵是扎了一下。 过了一天,我起来的时候,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到科学院的时候,马佳正在科学院的池塘里游泳,游了足足一个小时才上来换气。 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们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又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吗?我马上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五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做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的可行性分析》。可论文刚发表,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基因马的速度太慢,万一要去很远的地方,怎么办?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抗冷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为光速,同时可让马啊零下1000度也不怕。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了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为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 人类征服了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成为我们忠诚而高贵的朋友。在未来的世界,我希望人类继续和马保持亲密的关系,并希望未来的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来的马的世界吧。 未来的马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希望未来的马能长出一对翅膀,变成名副其实的飞马。当马跑起来的时候,只要张开翅膀就能飞起来,能飞过江河,飞过高山,甚至飞过大海。我骑着飞马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从贵阳飞到北京。到时候我家里只要养上几匹飞马,我们全家就能骑上飞马飞遍全世界,到世界各地去旅游,去玩耍,去领略美丽的世界风光。 我希望未来的马能变大变小,叫它变大它就变大,叫它变小它就变小。当我骑着马来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就叫它变小,它立即会变得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一样,我把它抱进家里,放在一个温暖的小窝里,让它安心地睡觉。当我出门要骑马时,我就叫它变大,它会立即变得按我的要求那么大,我骑上它可以到我想要到的任何地方,那该是多美呀!10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