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也有乐趣
暑假里,父母将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炎热、充满臭汗味的地方,以锻炼身体为由,让我学习乒乓球。在他人眼里,这也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休息,但对于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个无尽折磨的开端。
最初的训练就使我对打乒乓球没有好感。我使用的是直拍,新的球拍还没来得及打磨边框,我打起来十分刺手。教练让我先颠球500个,试试手感。看着其他学院轻而易举的颠球,以为十分简单,想快速完成任务就可以回家,可是乒乓球非常的调皮,总是从拍面溜走,而刺手的球拍更使我每颠一个球,手都要磨疼。而且教练一直在一旁与其他的学员;练球,使得我想偷懒都不行。
颠球的任务终于完成,本以为大功告成了,兴高采烈地向教练报告,可没想到教练又让我用乒乓球打墙壁500次。再打墙壁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手臂渐渐发酸,最后变得麻木。就这样,我度过了漫长的2个小时,终于回家了。
回家后,我便再也不想回到乒乓球馆了,那里没有丝毫的乐趣,第二天起床后,我发现只要一举起右臂就会隐隐作痛,但还是被父母无情的带到了乒乓球馆继续训练。第二次训练增加了低能训练,使我再一次起床后,发现我的四肢都在发酸、发痛。我就这样不断地被训练着,渐渐地乒乓球馆成为了我最厌恶的地方。
但在一次比赛后,我改变了我的观点。在那次比赛中,我惊讶的发现我已经超越了许多学习时间比我长很多的球友,教练也对我投来赞许的目光。原本封闭的我开始结交朋友,不断地挖掘着我原本不曾发现的乐趣。我发现我的身体健康了许多,不像原来那样经常生病,我也认识了许多朋友,现在欢笑经常围绕着我。
乒乓球馆,这里也有乐趣啊!
迷雾笼罩的心灵
我有一个表姐,今年应该是18岁了(如果她没死的话)。遗憾的是,她失恋了。对方是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好象自始至终都很喜欢表姐。但是,表姐先提出分手了,那时我不明白,那个人条件很好,并没有配不上表姐啊?直到追悼的悼词在耳边响起,我才知道真正的原因。
表姐生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温柔女孩,死后是一个可爱善良的温柔天使。那次,她偶然得到一个去美国的机会,她兴奋的上窜下跳,像一个得到糖果的三岁孩子。她的男友也为她高兴,两人还去了游乐园庆祝。回来时,表姐还把我抱起来转了三大圈,用我的话说就是“乐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五天后,她坐上了通往美国的飞机。但是回来时身体就一直不好,总是咳嗽。一天下午,表姐请了病假去医院检查,回家的时候表情很僵硬。我问她怎么了,她勉强笑了一下,说:“放心,我没事。”说完就拖着脚步走进她的房间,从口袋里掉出一张纸,上面写着“肺癌晚期”。我突然浑身冰冷,像被泼了一盆冰水,从头凉到脚。我知道表姐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表情了,因为她……
后来,想必大家都清楚了:表姐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那个男孩子告诉我,表姐当时对他说:“我就要去国外留学了,像你这种人完全配不上我。你还是去找别人当你的宝贝儿吧。”她欺骗了他,说他配不上她,其实她是认为自己活不长久了,不如在死前,让他断了对自己的感情。我了解她,她是一个天真的人。她觉得世界上没有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却不知道他在她的背后默默守护她。
夜,来了,黑暗笼罩着这个城市。表姐死前就是被这种迷雾笼罩了心灵。现在,披着白纱,长着洁白翅膀的表姐,是否拨开了这迷雾,在空中守护我和那个人呢?
(谨以此文献给在天堂的天使表姐,以及她那迷雾笼罩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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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数学两张试卷,地理两张试卷,还有生物一张卷子,语文还有……总共八张。”我默默细数着自己的家庭作业,时不时还听到旁边同学低声的咒骂。是啊,又一个“充实”的周末,“哎!……”无奈的一声长叹。自从进入期末考的备考阶段,我的生活再没有“乐趣”二字。背着沉重的书包,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下周的考试进入小区,我从自行车上下来,放慢了走路的节奏,渐渐的,我闻到一阵熟悉香气:“是的!是水栀花的味道!”内心突然一阵激动。下意识地去寻找它的身影。就在小区的一栋栋楼与楼之间的小道旁一片全是水梓花。其它的季节,水梓花是寻常的绿色,和周围其它植物混在一起,并不显眼,但每到六月,洁白的花朵开满枝头,在一片绿色中格外突出。看着眼前的水梓花,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两年前……那是我人生中最愉快地一个暑假,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学业的负担,只有快乐。闲来无事时我站在阳台上,从高处往低处看,S型的白色花带,总会让我忍不住下去欣赏它们。从楼梯口就闻到淡淡的香味,低下身体去嗅一嗅,那感觉别提有多美妙。有时,我还会小心翼翼的剪下几支,用干净的碗装满干净的水,把它们浸在水里,淡淡的香味充满了整个屋子,直到最后花朵变得泛黄,枯萎,才不忍心地将他丢掉。此时,闭上眼睛,水梓花香还在。是童年的乐趣却已不在了。初一:杨彦君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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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人总是把自己的光芒挂在嘴边,光芒也好,耀眼也罢,还不如老人们脸上向阳的微笑,洋溢着最平凡的乐趣……——题记又至周五,总感觉时间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吃完晚餐,一开始还扬言要把作业做完,实际上这海口,夸的有点大。听着广场里面的音乐声,便再没有心绪写作业了,带着散步的借口出了门。每到夜晚,步行街上就非常热闹,摆摊的小商贩排了一路,这情状到有些像学校的跳蚤市场,当然,我对这些个小玩意儿并没有太多兴趣。走着走着,走到了一个卖发夹的摊,一位老爷爷随手拿了一只发夹,微笑着说:“小姑娘长的真好看啊,以后肯定是大明星,买个发夹打扮一下咯!”本想拒绝的,但仔细想了一番,老爷爷天天晚上都来这摆地摊,也不容易,不如买些当作我的一点心意,而且还能装饰自己的头发。于是我买了很多他摊上的发夹,他开心的回家了。走了这么久也累了,一时兴起,想看看老年人是怎么跳广场舞的。他们跳舞的地方随处可见,我选了离家最近的,这样也方便一点。就让我好好享受一下老人们跳舞的乐趣吧。先开始的是单人舞,放的伴奏是今年最红的筷子兄弟的小苹果。“你是我的小啊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一群老奶奶跳舞时好像觉得这好有趣,笑的不知多开心,如果是我的话,肯定把广场舞当成一件很习以为常的事。这些老奶奶们都是50岁的样子,却依然跳的很有活力,也不知我以后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我最期待的还是双人舞了。一个个老爷爷挽着他的老伴随着音乐的节奏慢慢的偏偏起舞,丝毫不亚于我们年轻人穿着晚礼服去参加舞会。而且,在那些豪华的舞会上,人们都是带着目的的与人跳舞,一点趣味都没有,连表情都是做出来的,而那些爷爷奶奶们脸上的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一对老人突然跳了停了下来,走到我这儿来,说:“小姑娘,要是无聊,跟我们一起跳吧。”“不了,已经很晚了,我该回家了,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回到了家,外面滴滴答答下起了雨,只见那群老人们依然在那儿跳舞,一点不受影响,整个广场,都充满了乐趣……一场雨,把大地都洗涤净了,但,这里无雨无风,总洋溢着老人们满足的微笑,以及,那最平凡的乐趣,我也希望在几十年后,甚至是轮回,我也能像这样………——后记初一:华桦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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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那年,我与父亲一同去古镇游赏。习惯于车水马龙的都市生活,我那时是一脸的不情愿。平淡无奇的古镇难道也有乐趣?记得那时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的季节。我与父亲并肩走在古镇的石桥上。漫无心思的我无意间抬头,不禁发现了别有情趣的一番景象。繁花满枝的樱花在小巷里升起乳白色的云影,东风徐徐,带着些许甜味。此时的我调转身姿,只见凋谢的花瓣恰似像蝴蝶荡漾在空中。春风为伴,多了份舒适的感觉。1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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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阳光穿过窗户,零零碎碎地掉在实木书桌上。书桌上那本充满复古气息的相册,接住了这些碎片。我打开它,这些碎片就连同那栀子花香,一齐撞进我的心,往事又跑了出来。那年,我12岁。照片定格的瞬间,时光又回到那时的场面,那个充满乐趣的,瞬间。小学毕业的最后一天。我们相约来到KTV,结束那最后的狂欢,迎接那即将到来的2013——初中。“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带着哭腔的抖音,12岁的我们还那么青涩,脸上却有一丝丝泪珠。“十年之后,我们会变么?”晟儿轻轻的话像把锤子,我的心硌的一下,掉下深渊。音乐没有停“再见我的陌生人,你怎么还舍不得原谅……”“会变,但情不会。”我试图打破这哀愁的气氛。晟儿莞尔一笑:“那我就放心了。哎,怎么不唱了,继续啊!”大家揩了一把泪,笑了。“吃蛋糕咯!”纯白的蛋糕,像我们的友谊,清纯甜美。“啪!”文儿把思绪中的我啪醒了。平时像木炭的我,现在却像拍白粉的鬼。一霎时,无辜的蛋糕都遭了殃。乐趣却乘机偷偷地跑进我们的心里。在最后的日子,还有这样的乐趣可言,难得,真是难得。晟儿在一旁,记录下了我们的狼狈,和这充满乐趣的一刻。我们彼此对视,互相笑对方的“媚态”。一不小心,嘴里又挨了一坨奶油。我站在一旁,看着这充满乐趣的场面,心却有点酸酸的。这么美好的场面,我怎么舍得离开?“来,让我们欢送我们的小学时光,友谊万岁!”我们将手里的饮料,一饮而尽。曲尽人未尽,人在,情还在。此时,怀里只有相册还静静的躺着,碎片跑到树上去了。合上相册,栀子花香还在。我明白,那是友谊的味道。现在,我14岁。在分别时,那首曲子不在了,友情却还在,那份彼此的乐趣还在。原来,这里也有乐趣。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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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暑假,外公和外婆带我去赶集,也就是农村盛会,平时高价的东西蜷缩于地,周围一片新奇,那些物美价廉的东西都被小们显摆了出来,吸引人们的注意。白云镶在蓝天之上,一路上芳香弥漫,小鸟的脆鸣,似乎在迎接我们。到达集市中心,嘈杂喧闹,繁华一片。到处是小贩们吆喝的声音:手镯项链挂坠,十块钱一个。新鲜打捞蛤蜊,美味细嫩黑鱼!我发现,小贩们的吆喝也挺有乐趣的,个个都有自己的风格,style。这集市虽没有北上广那样一线城市的高端大气上档次,但也不失风雅,流露出的是乡下人的纯朴爽朗。我和外公凑到一个卖鱼的小贩那里,外公指着鲫鱼问:这鲫鱼多少钱一斤呀?便宜便宜,十七块五,看你是老熟人,给你降点价,十块给你。那卖鱼人一边招待别人,一边说。赶集,也称赶场,赶山。是一种民间风俗,是劳动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考验小贩们经商能力的时刻。小贩们各个精神抖擞,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显得不可一世。那高亢的嗓门,那有趣的声调,那好口才,都是乐趣。虽苦了点,累了点,但人们在这一刻是兴奋的,是喜悦的,是无法用地位来约束的。外公拉着我的手回忆说:当年你外婆和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像现在这样,挑着自家种的粮食来卖。当年这村还没这么发达,大家都没多少钱,就等着城里人来看粮食,有时卖了一天也就只赚了五十几块钱,加上这赶集一个礼拜才来一次,我们就用这五十块和我赚得微薄的工资来养家糊口,日子过的虽苦,但也有快乐。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外公还是流了两滴。这短短三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日子过得虽苦,但也有乐趣,也快乐着。这句话一直在我脑袋里荡漾着,渐渐布过我的全身。苦,但也有乐趣。外公说的是多么轻脆,就这样一掠而过。我想:在这种艰苦环境下还能叫快乐,说有乐趣,是为什么呢?我沉默了突然间,我明白了农村也有乐趣,是那种对生活抱以乐观态度,积极向上的乐趣。夕阳西下,傍晚来临,集市散了。我们走过桥,这桥饱经沧桑变得破烂不堪,但还是那么硬朗的矗立在河水之上。慢慢回想,细细品尝,回味无穷。8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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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作文【第1篇】我在学海中奋力向前游,无奈被座座大山挡住了去路,化学方程式、数学几何、物理公式,一本本厚重的练习册塞满了书樘,我实在是厌烦透了这无趣的理科,不曾发现,迷雾之后的探索,却是想不到的乐趣。理科的练习册发下来,又是几个红叉叉扰乱着情绪,苦叹一声,只得默默拿出红笔来改错,一个个是多么的讽刺,血红的道子刺痛着眼,本就对它没有兴趣,又哪有好成绩,没有兴趣,在课上只是行尸走肉的听,却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可是,可以放弃吗?我无奈的对自己摇摇头。怅惘罢,拿出化学作业,左手托着脑袋,右手转着笔,绞尽脑汁的回忆着老师所讲的内容,又是一阵失神……目光回到书上,书侧的一个题目吸引了我的目光——“女儿国之谜”,哈?女儿国又和化学有什么关系,我带着好奇心读下去。原来某地质开采队在广东某地开采后,数年出生的都是女孩儿,这可急坏了村寨中的长者,生要地质开采队赔偿,地质开采队又回到村寨进行深入的调查,发现地钻机在开采时,将地下含钹的泉水引了出来,长期饮用这种水会导致生女不生男。多么好玩,原来这枯燥的化学也有如此的乐趣!开头就有好心情,数学是不是也有如此的乐趣呢?做完化学后,我忙把数学练习册拿了出来,圆中夹杂着三角、正方形、平行四边形,唉,还是那么复杂,不过,在我认真的读题后,发现此题可以用“垂直于直径的弦,被直径垂直平分”的定理做出来,瞄了一眼同桌,她还在冥思苦想哩,其实,并不是题难,而是我粗心的态度给题目迷上了一层厚厚的雾,拨开这层雾,便是柳暗花明。而在一节物理课上,老师让我们伸出右手,我疑惑不解,这与电流的磁性有什么关系?接着,老师讲出了原因,根据安培定则,在一定的情况下右手大拇指的方向就是电流的方向,而因此,就可以判断磁感线的方向,我不禁开小差,难道考试做这类题的时候,看到全场的同学都共同举起右手,上下比划,那场面,多壮观!想象归想象,还是很有意义的,我带着极大的兴趣上完了这节课,发现平常最让我头疼脑胀的物理,也能做的如此流畅。枯燥的数字丛间,蕴含着层层的奥秘,隐匿着无穷的乐趣,拨开迷雾,便是想不到的乐趣。【第2篇】外婆家在偏远的乡下,那里每到夏季,天是一如既往的闷热。可这闷热的天丝毫影响不了另人厌恶的蚊虫,一出门保准会被叮的伤痕累累。只有电视才能成为无聊时的消遣,真是没有乐趣可言。“明天带你去外婆家”,“我不要!”我声嘶力竭的反抗道。但自己内心的小宇宙还是不够强大,最终也没能拗过妈妈,我们还是踏上了回乡的路。一到外婆家,我就径直走向房间,抱着遥控器胡乱的调着频道。外婆轻声唤我,我虽有些不耐烦,但是脸上还是洋溢着灿烂的微笑,外婆的眼睛眯缝成一条线。这么好的太阳外婆把我带去了田里,我毫无兴趣的嘟着嘴,为了我不被叮咬,外婆替我带了自制驱蚊神器——大蒲扇,我跟在外婆身后缓缓的迈着步子走在田间,周围都是外婆种的蔬菜。夏天的蔬菜颜色各异非常美丽,还引来了美丽的蝴蝶迎风向我招手……走着走着低头突然看见爬了满地的草莓,一个个红彤彤的,我顿时兴致大起要和外婆一起摘些回家,外婆当然全心配合我的小淘气,一手挽着提篮,一手用大蒲扇为我驱蚊,不时还俯下身捡一个便塞到我的嘴里,“真甜”。拎着自己的胜利果实跟外婆说着笑着来到了乡下的小花园。花园里人甚是不少,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都在清凉的小河边愉快的玩耍,外婆看着蠢蠢欲动的我便说,“想玩就去呗”于是我也加入了他们。我们一起打水仗、摸小鱼,一会儿又上岸捉迷藏,玩得不亦乐乎。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太阳就快下山了,夕阳西下,余晖洒在小河里,那种美难以用言语形容,令我迟迟不想离去。傍晚了我与外婆的笑声依然回荡在田间。乡下虽没有内容奇妙丰富的漫画书,没有游戏机,也没有驱逐炎热的空调,但是有童年的回忆,外婆的味道!我们现在的生活就该这么简简单单的回归大自然,去享受那种亲情,那种自然,那种参与,这就是乐趣,乐趣无处不在!【第3篇】“叮叮叮……”一阵繁杂的钟声响声起。迅速的穿好衣服,冲到厕所开始洗脸。抬起头看到是一张带有黑眼圈的脸。我愕然:自己变了这么多了吗?小时候脸总是红扑扑的,也总喜欢跟在“大部队”后面跑。这家的树跑去踹一脚,“哗”落下好多树叶,之后赶快跑!那家的鸡在外面休闲的散步,砸一块石头过去,“咕咕咕……”鸡被吓地四处逃窜。每次事后都是选择“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就是因为这样,以至于我每次回家,身上的衣服总是这沾一块泥,那破一个洞,根本没有一个地方像样。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偷偷跑去别人菜园摘瓜了。当时正值夏季,一帮不入流的“小偷。”趁着别人正在午休的空档,蹑手蹑脚的钻进菜园里。精挑细选的选着这里最好的瓜。无奈的是,我们还只摘了一个,就被那主人家的一只狗发现了!后来,我们只能抱着仅有的战利品,狼狈的逃出了菜园。事后,这件事被母亲知道了。她狠狠的训斥我:姑娘家就应该有一个姑娘的样子,不要整天到处野!”我不服气,盯了她几句。她抬手正欲打我时,我转身跑出去,只留下母亲一个在身后生气大喊:“等你回来时,看我不揍死你!”我原本慢下来的脚步不禁又加快了。下午两点,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我跑到了河边,风吧大,但也给我一丝凉爽之意。我气愤的朝着河里扔石头,嘴里还嘟嚷着:“什么摘瓜行动,早知道就不去……”我沿着河边慢慢向前进,看见前后似有一处值被非常茂密。好奇心促使我钻了进去。里面可真是别有一番洞天:温度不似外面那样燥热,溪水也是清澈见底。就如陶渊明所描写的桃源一般。我欣喜万分,暗暗将着做为我的“秘密基地”事后,我与母亲说起来我的秘密基地。母亲笑着说:“原来你跑到河边去啦,当时真应该追着你,把你捉回来,狠狠地揍一顿!”幼儿园读完,母亲为了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带着离开了我生活三年的小山村。虽说现在所居住的条件,环境都比当时好,但我依旧怀念儿时的生活,因为——山村带给我的是城市不能给我的那份宁静;和那心底深处的纯真。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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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_700字生活到处充满乐趣,只要你有善于发现的双眼,熟悉的地方,也有与众不同的乐趣。从前,我的家在纵横交错的弄堂里,老房子遍布各处,红砖砌墙,黑石作瓦,墙上还爬满了藏青的大片大片的爬山虎,弯弯绕绕。我的乐趣就在爷爷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爷爷头上一年四季都带着一顶帽子,遮住了他的白发,几道轮廓清晰的皱纹散布在眼睛四周,那辆车的年龄比我还大,锈迹斑驳。每次爷爷都会手拿着车钥匙,对我笑着说;“丫头,爷爷带你去弄堂里转转。”我坐在后头,爷爷嘴里叼着一个大烟斗,车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我东张西望的环顾四周,爷爷会在前头跟我说他们小时候的生活怎样艰苦,从前的房子怎样,说着,嘴里还吐出几缕烟雾,碰到有趣的地方,我们总会快活的大笑起来。这就是我的乐趣。后来,我长大了。还是那条条纵横交错的弄堂,不同的是,爷爷已经骑不动我了。后来,我笑着对爷爷说:“爷爷,我们去弄堂里转转。”爷爷还是手拿着车钥匙,笑着点头。我们还是推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咯吱咯吱”来到了弄堂,我在旁边推着车,爷爷慢慢地走着。烟斗已经不见了踪影,爷爷还是给我讲着从前的故事,他们小时候的生活,他们从前的房子……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个水果摊,爷爷突然惊喜的喊道:“我看见梨子了,从前你最爱吃的。”是的,从前我最爱吃了,每次放学回来,爷爷总会绕到水果摊,买下半斤梨子,让我拎在手里,然后回家。爷爷兴奋地往前走,脚步很慢,背影看起来却是那么坚决。他努力的向前快走,我的鼻子有些酸,很久,爷爷回来了,把梨子往我手里一塞,笑着:“走咯。”我也笑着,慢慢的推着车,爽朗的笑声继续回荡在纵横交错的弄堂里……一样的弄堂,一样的人,,一样的路,只是,乐趣,却不同了。初三:王毓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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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_650字在人生的旅途中,常常会遇到不顺人意的事。挫折使我们变得更加坚韧,勇毅。我们从小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被呵护着长大,容不得一点委屈。父母的嘱咐,老师的叮咛伴随着我们成长。原本我以为,挑东西只要是贵的就是好的。所以尽管父母说那个物品不合适,可当时我却依然固执的向父母索要那个物品。在我的再三“折磨”下,父母还是给我买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当时的我有多傻,仗着父母对自己的溺爱为所欲为。意识到错误的我,企图补救,开始尝试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片段一:那天,妈妈对我说她要出去买点菜和日用品,叫我在家乖乖的。我一听到就马上回答:“我也要去”。她迟疑了一下就同意了。就这样我们踏上了外出旅程。记得那天妈妈买了很多东西,妈妈提不过来,我提出要帮妈妈提,妈妈说没关系,我自己来就好。可我一如既往就向妈妈索要手里的东西,她同意了。我说“我提这些吧”,她说“你可以吗?”我说“当然”。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片段二:有天,父母都不在家,留下了在玩电脑的我,有点渴了的我打算去找点水果吃。看到家里妈妈来不及做完的家务,顿时有了兴趣,脑袋一转,要不给家里来个大改造吧。说干就干,就这样我忙活起来了,不知忙活了多久,爸妈回来了看到满头大汗的我忙来忙去的,他们笑了,那个笑与众不同,充满了对我的肯定,是我见过最美的笑。从一个调皮,捣蛋,任性的我,转变为一个为父母分担,在分担过程中成长的我。在帮助别人的时候,我看到了乐趣。时间的流逝,让我更懂得了珍惜。初三:简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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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_1000字这个题目似乎并不难,乐趣不一定是会令人欢天喜地的大事件,只要是一种常见或不同寻常、令人高兴的事物,足矣。但真正找到这篇文章的题材,竟要等我踏上乡村的林荫小道。走,不过是因为有了行走的愿望。——题记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是泥土亲切的呼唤。踏上蜿蜒的小路,身旁不停有行人经过,看到阳光穿透树叶的间隙在地上凝出的斑驳,我才发现,这便是我寻找的乐趣。道路会讲故事。就连公路、小巷和人行道也会讲故事,但最美的故事却是由田间的小路来讲述的。许多的足迹被深埋于此。它保护自己不被盖上沥青的大衣。它敞开胸怀,像接纳踏上它的行人一样,接纳狂风暴雨。田间小路低声轻语,为了听到它的吟唱,人们必须聚精会神的行走。他阐述了生命的变迁:从费力的上坡到轻松的下坡;从笔直的、一览无余的一段路到被转角遮蔽的路途;从冬天的萧瑟到夏天的丰硕;从春天的苏醒到秋天的沉睡;从不被持续变化的外界环境影响的宁静,到高度纷繁的世界中简单的小幸福。连哲学家都能在田间的小路上获得自己的乐趣。马丁·海德格尔常常徒步走在路上,他对“朴素的不竭动力”唯一的赞扬,是他在田间小路上的行走中发掘的。无论是第一朵吐露了新生命的鲜花,还是夏日清晨高飞的云雀,亦或是雾霭笼罩的山丘——海德格尔总是在不断倾听田间小路对他的轻吟。他们鼓舞了他的信心。如哲学家用他独特的语言所写的,他对一切“充满喜悦”。而这深邃的喜悦对他而言,是一扇通往永恒的大门。然而散步,在现今这个人人疲于奔波的城市中,是一件奢侈甚至于放肆的事。谁在闲逛就说明他有时间自由支配自己的双脚。其实,散步的人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走,只是因为有了行走的愿望。在城市里高楼大厦之间的街道路边,总有络绎不绝的行人,却并非行走的人。而那些为了瘦身每天准时“哼嗞哼嗞”聚集在小区门口的人,也无法真正体验行走中的乐趣。没有预先设定的步伐,方向和速度都可以随时调整。与此同时,绕道而行也被欣然接受,有时这正是人们想要的,笔直的道路未必总是最好的选择。与多数人的曲解相反,缓慢地行走并不是年老、迟暮的象征,而是年轻、澎湃的体现。拥有自由、无惧时间流逝,无所束缚、无所驱赶。不让世界成为流动快速消失的背景。放慢脚步,沉思,遐想。同时,行走也意味着:离别和新的开始。每一步都是离开原地,每一步都是重新开始。当你达到你想要到达的风景,然后再转身,踏上去下一个目标的旅程。体验行走的乐趣。走,只是走。初二:lucky蒋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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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在人生的旅途中,常常会遇到不顺人意的事。挫折使我们变得更加坚韧,勇毅。我们从小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被呵护着长大,容不得一点委屈。父母的嘱咐,老师的叮咛伴随着我们成长。原本我以为,挑东西只要是贵的就是好的。所以尽管父母说那个物品不合适,可当时我却依然固执的向父母索要那个物品。在我的再三“折磨”下,父母还是给我买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当时的我有多傻,仗着父母对自己的溺爱为所欲为。意识到错误的我,企图补救,开始尝试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片段一:那天,妈妈对我说她要出去买点菜和日用品,叫我在家乖乖的。我一听到就马上回答:“我也要去”。她迟疑了一下就同意了。就这样我们踏上了外出旅程。记得那天妈妈买了很多东西,妈妈提不过来,我提出要帮妈妈提,妈妈说没关系,我自己来就好。可我一如既往就向妈妈索要手里的东西,她同意了。我说“我提这些吧”,她说“你可以吗?”我说“当然”。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片段二:有天,父母都不在家,留下了在玩电脑的我,有点渴了的我打算去找点水果吃。看到家里妈妈来不及做完的家务,顿时有了兴趣,脑袋一转,要不给家里来个大改造吧。说干就干,就这样我忙活起来了,不知忙活了多久,爸妈回来了看到满头大汗的我忙来忙去的,他们笑了,那个笑与众不同,充满了对我的肯定,是我见过最美的笑。从一个调皮,捣蛋,任性的我,转变为一个为父母分担,在分担过程中成长的我。在帮助别人的时候,我看到了乐趣。时间的流逝,让我更懂得了珍惜。初三:简爱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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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生活中,只要你善于观察,会发现处处有乐趣。暑假期间,父母有事要出门,决定将我送到老家待一星期,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个大打击。老家是纯粹的农村,去了那里就是与智能信息告别。老家三面环山,面北背南,正前方是一块田野,夹杂着几条小溪。起初两天,我哀声连连。直到第三天,我抱着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去消磨这种生活,我便发现了其中的乐趣。清晨,叫醒我的不再是闹铃,而是一群活泼小鸟的叫声。打开窗户,一阵凉风直扑脸庞。兴起,走出门到田野里散步。周围一圈草木菜蔬绿油油的,映入眼帘赏心悦目。小草小花那么旺盛,满布地面,以至于实在不忍踩在小花草的身上,逛了一圈感到无比舒适惬意。夏日正午,太阳当头,没有空调这种东西,后山就是天然的“空调房”。这个时候,人们总会不约而同地到后山乘凉。老人们坐在椅子上,拿着把蒲扇悠闲地扇着,孩子们就围着水池玩。说来也怪,这片山林的温度的确比外面低好多,是名副其实的“空调房”。可能这就是大自然的魅力吧。下午四时,农夫们才开始耕种。我跟着爷爷一同下田,发现田地周围有许多小虫子,就一个个抓起来叫出它们的种类名称,对爷爷说:“我厉害吧。”爷爷笑笑,抓起一根草:“你猜猜这是什么?”我看了看摇了摇头。“傻小子,这是稻禾啊!”傍晚,拿出躺椅,坐在门口,仰望天空。我感慨着自己在城里没发现这么美的天空,头上漫天繁星,双耳听着蟋蟀与青蛙的交响曲,闭闭眼养养神,在徐徐凉风中不知不觉地睡去。其实,只要你耐心观察体会,本以为无趣的地方也有无限乐趣。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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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当你遨游在书法的知识海洋中,你会发现,这里也有乐趣。 ——题记小学里学习书法,只是为了当时的那一场书法考试,而且只是学习了些皮毛。如何写毛笔字,如何握笔、起笔、行笔、收笔;如何写钢笔字,哪里该轻哪里要重,这些主要知识老师都有讲过,可就是感觉枯燥乏味。那时,我的钢笔字写得还不错,毛笔字也只能是过得去。中学里,书法课的知识虽然越来越多,却越来越有趣。毛笔的种类、中国著名的书法家、写字的技巧使我对书法着迷,让我渐渐喜欢上了书法,让我发现,原来书法也有乐趣。书法课上,老师为我们介绍了毛笔的有关知识,它是中国的文房四宝之一,分硬毫、兼毫、软毫。老师还为我们介绍了中国著名书法家王羲之,世称“书圣”,其代表作为《兰亭序》;王献之,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欧阳询,被称之为唐人楷书第一,其代表作为《九成宫泉铭》等。原来,学习书法,能够了解更多的书法知识,这里也有乐趣的!学习书法,应懂得书写之法。老师给我们讲解每个笔画,每一个字,它们的轻重和起笔、收笔,然后让我们自己练习写。柳公权说:“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所以,我们要以一颗平静的心去学习书法,以一颗平静的心来写每一个字。学习书法后,我的心不再浮躁,反而更平静、更从容了。所谓“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所以闲圣道也”。这,就是书法学习的乐趣。学习书法不久,我的字也慢慢有了进步。正所谓“一手好字,受益一生”。这,也是学习书法带来的乐趣。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瑰宝,练习书法能丰富自己的头脑,提高整体修养,养浩然之气,积渊博之才。学习书法,也有乐趣。学习书法可以修身养性,提升素质,培养耐心,可以陶冶情操,还有益健康。学习书法,这里也有乐趣。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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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所谓乐趣,顾名思义,自然是“快乐且有趣味”。幼年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一页页泛黄的古书会与乐趣联系起来。小时候不喜欢看书。虽然不是书香门第,但父母都是书迷,而我却是个例外。不管父母怎么威逼利诱,我就是不愿看书——看书有什么乐趣?什么时候爱上书的呢?小时候喜欢看动画片,特别是《西游记》。可每天只放几集,把急于知道结局的我急坏了。问父母,他们却卖关子,就是不肯告诉我。一日闲逛,逛进了书房,竟发现桌上有一本《西游记》!我随手翻开,只见里面图文并茂,一幅孙悟空和牛魔王酣战图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一时有了兴致,便翻看起来。还没等动画片放完,我早已知道了结局。于是越看越有兴致,竟沉溺于书中而不能自拨了。这看书的乐趣逐渐显现了出来。又是什么时候看上古书的呢?好像是六年级的时候,刚刚学了些古文的我得意地在父亲面前卖弄。父亲不说话,搬出一只大箱子,里面全是书!他翻出几本递给我:“那就看看吧。”我一看,又是《西游记》!我不屑地撇撇嘴说早就看过了。“那不一样,这可是原著啊。”我不以为然。没想到这原著越看越有意思,不但内容全,而且古色古香,读起来很有韵味。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古书。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如今我泛舟书海,沉迷于黄金屋,却是欲罢不能了,更觉那一字一句读来唇齿留香,那内容更是耐人寻味了。原来书籍,尤其是古书,其中也有乐趣。也正因为这样,每每我向父母头头是道地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局势,向朋友介绍中国各地古迹、名山胜水,给弟弟妹妹讲述一个又一个凄美的传说时,看着他们流露出欣赏、赞同、佩服的眼神,我便更觉出读书给我带来的乐趣了。玩,乐也;游山水,亦乐也;泛舟书海,乐更无穷也。有此乐,又有何求哉?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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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有乐趣有人说,快乐是拥有一辆豪华跑车;快乐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快乐是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我却说,付出,也是一种快乐,付出也有乐趣。那天,放假在家的我,看见桌上有一张纸条:早饭帮你热了,起床后自己吃!我们中午就回来!记住,一定要吃早饭呀!恭敬不如从命,我吃过早饭。心中萌发出这样一个念头:与其天天坐享其成,何不借此良机做一顿午饭来慰劳一下为生活辛劳奔波的家人呢?说干就干,我挑菜、择菜、洗菜……一切弄好了之后,我开始起锅了。我学着奶奶以前烧菜的样子,先倒油,再倒菜,可是太急了,把油溅了出来,溅到了我的手上,好痛!过了一会儿,放盐、放糖,翻炒、翻炒再翻炒,起锅……短短几十分钟内,首次下厨的我已做好了四道菜,看着冒着热气的饭菜,我的心中非常激动!“我们回来啦!”他们叫道,“咦?什么好香啊!”他们凑上来看。他们看见我做的那一桌子的菜边笑边问:“唉,大小姐,这是你做的吗?”我用力点了点头:“尝尝吧!”他们开心地坐了下来,认真地品尝起来。爷爷说:“这菜淡啦!放多了盐!”爸爸妈妈说:“这油太多了!”奶奶说:“哎呀,你们别那么多要求,人家做了就是有孝心,哪来的那么多废话?”他们边吃边点头:“是、是、是……”边吃边露出开心、快乐、满意的笑容。我看着他们吃得那么快乐,我真实地体会到:这就是我要的乐趣,这就是我要的幸福。付出,确有乐趣;付出,带来幸福!付出,是生活中的一盏明灯!付出,是亲人与亲人之间的一种美好的感情交流,是使亲人感受到家庭的温馨!让我们珍惜这份亲情,让付出这盏生活的明灯把我们的心灵照得更加明亮,愿我们的生活永远充满温情和欢乐!我要学会敢于付出,勇于付出,因为这里也有乐趣!600字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