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
影片中的“革命”事件是一出闹剧,也将阿q的“精神胜利法”推向了新的高度。阿q狭隘的小农观点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并在显示自己见过杀革命党时冒出“革命党当然该杀”这种观点。
但当他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与未庄人对革命党的害怕慌张时,却对革命有些神往了。最终大喊“我革命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冲出酒店,一路高唱着戏文,好不得意。
其中前一句自语揭示了阿q心中革命的目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反映了他对革命的不理解;而《龙虎斗》戏文的吟唱表现出阿q心中的得意和盲目性,也揭示了他对革命的无知和盲目乐观。在他眼里,只要他想革命了,他就能革命。因为他太苦太穷了,所以他一心向往革命,他所想要的只是改变自己的地位。
从后来他的美好梦境中不难看出,他对革命的本质,性质以及对象根本不了解,对革命对象也极端混淆,而且留有非常浓厚的封建思想。但后来阿q失望了,因为革命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去尼姑庵革命不成,假洋鬼子也不准他革命,他的“革命”只好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看到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是他精神领域的主导,而且这一性格一时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躯体。
甚至是后来被当做替死鬼抓进监狱,游街。他竟也能坦然地想成“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抓进抓出的,要游街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此时却让观众有点心生敬意了。
狱中的阿q认真地画着圈,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将走到尽头,不免让我们心生一丝怜悯。当他真的要枪毙时,他终于恐慌了,颤抖地闭上了双眼,“精神胜利法”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没有奏效了。
不亦乐乎
迈过教室的门槛,我忐忑不安。
我是异乡人,班中虽然有一个韩国一个澳大利亚的,但我,也是无锡人,不会说南京话,不懂南京人的俚语习俗,我害怕,融不进班级中。多少小说中都有,主角从异乡来被班级中排斥,那种感觉,对于冷眼旁观书中人物的我来说没什么,最多叹一声可怜作孽罢了,但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无法想象一向喜欢温馨的我会如何。
我害怕别人说话时我插不上嘴的孤单,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慢慢地,挪到座位边,转头,想看看同桌的脸。那是张怎样的脸!胖乎乎的一个小孩子,可爱的神情,一笑,鼻子嘴巴眼睛全皱到了一起,连眼睛都弯成了一条缝,原本小的眼睛更加看不见了。真的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清高孤傲的形象。我对他不知不觉产生了亲近感。
好像,从外形上来看,很好交往呢。
然后我俩互相介绍,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拗口,严禹,言语。我记得小学时有个同学叫吴言,无言呵,而他呢,叫言语,叫起来顺口,还真好记。果然人如其名,他跟我说得不亦乐乎,他爱说话,可以说到天昏地暗天花乱坠,他博古通今,可以说到天南海北,不管说到什么,都难不倒他。可他也从不影响上课,不论说到什么热门话题,不论争得如何面红耳赤,上课铃一响,他便闭口不谈,眼睛直直地盯着黑板,一时间互不干扰。
认真的男孩子啊!
有一次我们谈到家乡,他是本地人,而我呢,我是无锡人。当我惴惴不安地说出地点,害怕听到他的嗤之以鼻时,他却好奇地哦了一声,问起了无锡的好东西,特别说到水蜜桃时,他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全是蠢蠢欲动的馋虫因子,我的尴尬,多日的忧心忡忡,竟然就这样云淡风轻地解决了。
看到他那小小的眼睛,小眼珠子一直转个不停,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但我却从那眼波微转中读懂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好客如他,我懂了。
心中的那些一直困扰我的东西,霎时烟消云散。
在日后与别人的交往中,我放得开了,也能够与别人无忧无虑地嬉笑打闹,我明白,他为我打开了一扇窗,阳光溜进屋中,满满的温暖啊!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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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5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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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 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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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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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着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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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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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着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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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正传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文章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文章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阿q正传《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著作之一,语言风趣幽默、生动活泼,把主人公阿Q自我安慰、封建迷信和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描写地淋漓尽致。阿Q是一个典型的贫穷流浪者,过着整天被人欺负,又不能还手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过得逍遥自在。作者在第二章《优胜记略》中写道:“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村民,他都不放在眼里。”正是因为这样,阿Q才无论遇到谁来欺负他,他都能自我疗伤,即使被迫说自己是“畜牲”,他也能认为和第一次当秀才一样。刚赚来的大洋丢了,他第二天就能忘。阿q正传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我也终于懂了鲁迅先生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读《阿Q正传》也就是读当时那样一个晃荡不安的年代,一个“吃人”的年代。过去的教训我们要吸取,现在的中国人必须脱胎换骨,我们“知足常乐”的“优良传统”在某些方面是不是也该摒弃呢?阿Q不应该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阿q正传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阿q正传赵太爷因夫人及媳妇想买阿q的漂亮衣服,请他过去并破例点灯,前后态度反差很大。当革命党进城之后,赵太爷十分害怕,看到阿q竟然低声下气起来,而对此,“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阿q当然十分得意。阿q有点可爱。他喜欢自言自语,自我安慰。当他与王胡打架被骂是“天下第一贱人”时,他咕哝道:“天下第一?状元才是天下第一,我阿q就是天下第一!”竟然爬起来开心地走了,引人不由地发笑。而小尼姑骂他是“断子绝孙的阿q”,使他萌生了“应该有个女人”的念头,可因表达太过直接,吓到了吴妈,自己有个女人的想法也泡汤了。于是认为吴妈也没什么好的,脚大,假正经,以此来安慰自己。阿q是个短工,割稻子被夸奖能干了他会更加卖力地干活,傻得可爱。去赵太爷家舂米,吃过饭也急着做工,不会偷偷懒,吴妈说他是“天下第一的蠢货”,实则是在夸奖他吧。这不能不说明他其实是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阿q正传《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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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读后感奔跑,永不停歇《阿甘正传》是由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所著的一篇小说。阿甘,他的智商将近七十,别人甚至他的妈妈都说他是一个白痴。可是,一个智商七十的人却跑出了人生的一道不同寻常的风景线,他先后跑出了橄榄健将、战斗英雄、乒乓好手太空人、摔跤健将、天才棋士、土豪。阿甘凭借自已仅有七十的智商跑出了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在阿甘身上,其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守信,他答应和他的战友布巴一起弄捕虾船,即使布巴死了,阿甘还是回到布巴的家乡,完成他的遗愿,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财富国;他执着,他从土著那儿逃离后,他就想着去找珍妮·柯伦,这一路可谓是费尽周折,但他一直坚持;他忠诚,他在越战中本脱离了危险,可听到战友受了伤,仍处于危险之中时,他又毫不独犹豫地跑回去寻找他的战友。如果是你,你能保证你会义无反顾地冲过去吗?阿甘,他在一直奔跑,从未停止。当他奔跑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在他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使自己尝试自己所不曾看到和用到的东西,丰富自己的阅历。就像阿甘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阿甘并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他在奔跑过程中也失去了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其它人嘲笑,珍妮最后也离开了他……可他却从未停下奔跑的脚步,因为他知道生活还没有结束,幸福还在延长下去,他还有小阿甘,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活变得色彩斑斓,因此他收获了爱的财富和希望,一些常人难以兼得的东西。毕淑敏阿姨说,我们习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布下巧妙逃遁的理由。我们善于发挥悲哀的想象力,制造可资逃避的借口。我们不断把一些后天的弱点归结为遗传的天性,从洗脱自身应负的责任。我们没有勇气针对瑕疵自我解剖,便推诿于种种客观和大自然的不可抗拒之力。是的,我们太习惯逃避责任了。一遇上一些复杂的事,就先挖个地雷,等到恰当时机,再爆炸。可阿甘,他就会去承担责任。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白痴,都会去主动扛责,相比较,我们才是真正的白痴。其实,我们只要做自己的决定,不用过分关注结果,哪怕是跟别人不一样,哪怕最后没成功,也是另一种收获。在阿甘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他对待朋友的忠心耿耿,对待生活的充满希望,对待亲人的执着。这些都是阿甘身上熠熠闪耀的优点。让我们像阿甘一样一直奔跑,永不停歇!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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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老实说,我很赞同一句话。人一简单就快乐,一世故就变老。做个简单的人,享受阳光和温暖,生活就是如此。在我眼里,我完全不觉得阿甘跟我们正常有什么差别?反而我更加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许多的我们正缺少而逐渐迷失的一切。是的,刚开始我不能不用着同情的心去看待他,智商这么低?给欺负也不还手?给当傻子看?后面逐渐的发现我内心一点一滴的给阿甘感动着。我是被感动的,他对巴布与中尉的友情,纯洁的让人伤感。巴布死了,一个时阿甘最好的朋友,也跟阿甘是这么的纯洁单纯。然而阿甘还是做到了对巴布的承诺,买下了船做船长,完成巴布身前的愿望。中尉是个地地道道的大男人,愿意死在战场上也不要苟且偷生的过着残疾的生活。然而阿甘在后面用自己的行动让中尉懂得了活着的意义,也改变了中尉的一生。我是被感动的,他对珍妮的爱情,从头到尾都是始终如一的专一而深沉。我并不认为一个智商低的人就会不懂得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阿甘正好完全的诠释的告诉我们他的爱情,简单与那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深沉。永远站在珍妮的身边支持保护,哪怕珍妮总是抛弃他,他仍然为珍妮的一句话努力做好自己,永远为珍妮而等待不改变,最后让流离的珍妮找到了自己最终想要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我是别感动的,他对他妈妈的亲情,乖巧而懂事,这份爱也是那么纯净的深沉。怎么说呢?内心给阿甘一点一滴的感动着温暖着。反而我真的觉得他是幸福与幸运的。就凭着他那份简单的头脑,让他的生活过的如此的幸福。我为他脱离脚器飞奔,进入美国大学橄榄队,拿到越南英雄章,练就了一手好的兵乓球技,拥有妈妈 巴布 中尉 珍妮还有他的小儿子,拥有好的生活资金与追求者。不仅他在丰富自己的生活意义,也帮助了许多人明白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然而其实在阿甘的身上,有着我们都慢慢失去与迷失的东西。让我们真正的明白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告诉我做人坚强勇敢,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需要理会别人如何的看法,不必介意别人的针对。对。阿甘总在幸运之神中幸运的,然而不是他的巧合,而是他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改变自己。似乎不用说的太明白清楚,我们也该自己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了?阿甘很简单,却做出了许多成功让人感动的事迹。阿甘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不是靠智商而决定。阿甘妈妈让我知道,爱是不分智商?珍妮让我明白再怎么追逐也不要迷失自己。巴布让我知道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中尉让我明白到如何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阿甘是幸福的,拥有好的生活与创造了不同的生活价值。然而又是不幸的。他爱的人都一个个的离开他而去。巴布走了,妈妈走了,珍妮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与他的聪明小孩在夕阳西下湖里静静的钓鱼,温馨的两父子一致的小歪头背影,让人内心莫名的伤感。从阿甘身上感受的实在太多了,然而我却词穷的不只如何去诠释阿甘带给我的震撼与那份感动那份激励。阿甘,我敬佩你!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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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阿甘正传读后感_1000字从来没有一本人物传记能看得我如此激动,那一本,便是《阿甘正传》。或者多数人知道《阿甘正传》,都是因为那部家喻户晓的同名电影。然而我却选择看书,只因从书中,才能真真正正还原出阿甘这个人。医院的检查报告上对他的鉴定是智商轻度低下,学校的档案上认定了他不是正常人,在所有人心目中他是一个傻的,可是在我的眼中甚至所有读者的眼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智若愚的天才。 他智商只有两位数,然而他的一生却充满着传奇。他成为了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员,摔跤选手,象棋高手和商业大亨。他不了解“成人”社会中的明争暗斗,不懂“成人”心中的尔虞我诈,他用自己的思维看待这个世界。他热爱生活,一直向前,他心中存义,排除万难帮助他的朋友,他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为逝去的兄弟完成遗愿。他的真诚折射出外在世界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从阿甘的眼中,反映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社会的缩影。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庸俗,主人翁鄙视一切外在事物,并抵制这些华而不实的黑暗的人性,同是表现社会现实,《麦》书却让我感觉到少了一份阳光和人性可贵的真诚,更愿意读《阿甘正传》,只因阿甘那份执著和向上的精神。故事越往下走,越是觉得阿甘根本不像一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傻瓜,而更像一个学习能力高超的天才。中级光学中的计算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是看了几盘象棋对弈便掌握了方法并打败了冠军级的大师,这些看起来常人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却一下子就能学会并且学得十分优秀。这些都是对于一个被认定为白痴的人是感到匪夷所思的。或许因为阿甘眼中的这个世界是简单的,因此他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了,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常人,却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复杂化,甚至高傲地自以“高智商”地去改变这个世界。有时候想深一点,我们是否有点自欺欺人呢。 阿甘的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他不会阿谀奉承,不会耍计谋,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他所表达的情感都是真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阿甘这种性格,即便他有时候的行为显得如此的笨拙。成人世界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黑暗。阿甘的心境就如小孩子一样,让这个险恶的世界里多一份爱,多了一份真诚,多了阳光,多了温暖。 世界本来不复杂,只是人心将它变得很复杂。世界上又有多少个能像阿甘那样,保持着那个原本的模样,不带着面具,不揣测人心,真诚待人呢?糊涂并不是一种罪,或许糊涂,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这个世界本来的美好。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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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阿甘正传_1200字羽毛随风在空中轻盈飘荡,飘到阿甘的脚下,阿甘拾起羽毛。阿甘穿着一双破旧的鞋子,鞋子是珍妮送给他的,他穿着这双鞋子连续跑了三年多。人生即羽毛,过程如长跑! 阿甘从小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不能正常行走,靠腿部的支架步行,受到社会排挤。妈妈为了让阿甘跟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平等教育不适付出一切代价——母爱的伟大! 在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认识了珍妮,萌发了人生第一次对异性的爱慕。在学校被同学骑自行车追打,在珍妮告诉他逃跑的过程中跑掉了腿上的支架,从此能正常走路——人的一生中没有那么多与生俱来,大部分的潜能都是在极限条件下,不得已,激发出来。 当阿甘长大成人,在酒吧遇到珍妮,对珍妮说“Iloveyou”,而珍妮告诉阿甘,你不懂什么是“爱”。阿甘的爱情是天真而又纯粹的心灵寄托,而珍妮感受更多的是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与自我追求。阿甘与珍妮的人生开始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爱情有“爱”和“性”,性是一种低级的生理需求,一种纯粹的欲望。荷尔蒙刺激中区神经,神经末梢发出信号,让身体的细胞活跃度急剧增加,人体能量释放达到一种极限,让人的大脑感受到兴奋,兴奋的情绪转换成肉体的享受。性的需求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获得,而爱是心灵的寄托,精神层面的高级需求。爱,人类特有,代表人类的高尚与其他低等动物的差异。 阿甘在服役期间认识了最要好的朋友巴布,他们约定退役后去捕虾。但是,巴布在战争中不幸遇难。在服役期间,对母亲的思念和对珍妮的爱一直在支撑着他。在这之前,阿甘专注做了两件事,跑步和打乒乓球。做这两件事让他明白,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专注;平时的积累让自己终身受益。 阿甘退役后,兑现好朋友巴布的承诺,去到他的家乡买了一艘船捕虾。后面所有的船只都以珍妮命名,不管世界怎么变,走多少弯路,阿甘始终保持初心。人生有很多东西无法改变,我们唯有坚持做好自己,方得始终。 阿甘的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以“诚”为动机,所以,都能取得常人无法预期的结果。 母亲重病离开,让阿甘失去了最亲的人。妈妈告诉阿甘“死亡只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人类注定要面对的”。突然,珍妮再一次毫无征兆回到阿甘身边,然后,再离开。让阿甘内心受到前所未有的创伤。于是,他连续跑步三年多来面对自己。 阿甘的一生中,妈妈让他感受到亲情,母爱的伟大;珍妮让他懂得什么是爱情,爱一个人不是长相厮守,索取、占有,而是心灵的寄托;巴布让他认识到友谊,友谊是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 命运是什么:需要自己去弄明白,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扮演一个角色,珍惜上天给予的,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不知道下一块是哪种!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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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阿Q阿Q是个勤奋的好学生。学习成绩也很好。可是有一项却是阿Q的致命点——英语四级!第一次英语四级考试时,阿Q一脸的喜悦,考前不断地与前后左右说笑。然而,当成绩出来时,阿Q的笑容没了。第二次英语四级考试时,阿Q依旧是笑容满面,但相比于上次少了很多。只是静静的坐着,等待着监考老师的到来。结果依然是惨不睹。第三次 第二次英语四级考试时,阿Q不语了,不笑了。只是静静的坐着,等待着监考老师的到来。结果没有丝毫的变化。当看着于自己同考场的面口每一次都是陌生的时候,当听到曾与自己同考场的人都过了的时候。阿Q去向他们请教了。“没啥好技巧,就是带了个耳机,一个接收器与一个发送器。”“我只不过事情我的表哥帮我考而已。”“我是因为我的老爸在教育局工作而已。”“我只不过我妈妈给监考老师与校长送了几盒烟,吃了一顿放罢了。”……阿Q求得这些后,他陷入极大的一个漩涡中。怎么办,是抓住这根救命草还是淹死。那草是无用的的,能救一时不可救一世。能多活一时是一时。难道就任凭这样沉下去?考试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10天,5天,3天,2天。考试最后一天了,阿Q去买了一个接收器与发送器。第二天,他起的好早,他几乎一夜未睡了,他还在想,到底抓不抓。他把昨天买的东西带进考场了。试卷发下来了,可他却像一尊神像一般一动不动……他把接收器放进耳朵里了。“孩子,要诚实呀……”去死吧。他把接收器扔进抽屉了。他拿起笔奋战了……结果:不多不少,刚好过了。原来,虽然前三次每过,但一次比一次好。看着这次的成绩,想着这段时间的事,他轻轻地笑了。6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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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上网最近,未庄里也刮起了一阵电脑风,未庄里上上下下的人都在谈论着高科技。当然阿Q也听说了,阿Q这几天在城里听说了什么网络革命,却不见有人去洗劫赵太爷家。但未庄人第一次真正接触电脑还是在吴妈的女儿买了台电脑回家以后。虽然吴妈一点也不知道女儿在电脑边干什么,但还是在村口的柳树下逢人便说这电脑是多么的神奇。不久前,未庄在村口建起了第一家网吧,虽然只有两张桌子,但这毕竟是未庄进步的表现。阿Q仍然记得小D在城里打麻将的情景,却不知小D已迷上了上网。小D 这次离开未庄去城里时,不忘关照阿Q:“喂,阿Q,有空来网上找我,我的网名叫亚历山大。”阿Q真想一把抓住小D的辫子,狠狠地揍他一顿。阿Q在仔细比较两碗酒和上网费的价钱后,终于在村口网吧中的电脑边伸出了颤抖的双手。一阵子下来,阿Q觉得痛快极了,在酒店里骂娘偶尔遭到一帮人的狠打,在这儿却不同,阿Q几乎把每个MM都摸了一把。这不,一个网名叫“网络之纯情美少女”的与阿Q私聊开了。虽然家具都被当了做了网费,但阿Q仍然乐此不疲,此后他们约定见上一面。到了约定的那天,阿Q戴着借来的新毡帽到了约定的地点。远远望见一个白衣女子走了过来,阿Q心跳已是微微加快。后来,阿Q觉得那微胖的身材有些面熟。“啊,是……是吴妈。”阿Q张大了嘴巴,吴妈却未发觉,“噢,是阿Q啊,到城里去吗?”“噢,是……是。”阿Q勉强答道。还未待吴妈走远,阿Q一把抓下头上的新毡帽,愤愤道:“妈妈的,网络革命就革出这些东西来了。”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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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看完《阿甘正传》,阿甘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电影里的阿甘从小就是低智商,并且还是先天驼背。因此他戴上了限制骨骼生长的固定器,这让他感到十分自卑。这种“坏形象”使他第一天坐校车时竟没有人给他让座。但是,珍妮,一位漂亮的小姑娘毫不犹豫地为他空出座位,他们在车上无所不谈,并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欺负戴上固定器而跑步困难的阿甘,但在珍妮的鼓舞下,阿甘竟然挣脱了“枷锁”并逃离了“包围圈”。从那以后,阿甘考上了大学,加入了橄榄球队,而且当他取得了大学学位后,又加入了军队。在参军期间,他的挚友在越南战争时死在了越南,他的上尉丹也失去了双腿。但阿甘依然向前拼搏,并找到了考上大学后失散的珍妮。然而人有悲欢离合,珍妮在一个早上偷偷离开,阿甘也在那个早上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二个月的环美奔跑。不幸的是在那之后,他的母亲病故。不过缘分让他再一次与珍妮相逢,并和珍妮结为夫妻。最后珍妮也走了,只留下儿子弗朗斯。影片最后以看着弗朗斯坐着校车离开的阿甘的身影结束了。在电影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奔跑的精神。只有双脚和鞋子,有什么好畏惧的!在橄榄球场上,跑!在命令下,扔下枪支,跑!在战役中,背上队友,跑!在母亲病时,放下事情,再远也跑!特别是在阿甘环美奔跑的那三年零两个月之间,孤独一人的他起先不被看好,渐渐地,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团体,正如他所说:“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这真让我敬佩,敬佩与一个坚强、坚持而自强不息的人。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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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啊甘正传》这部我已经看了5次吧,隐约记得初中英语口语考试前班上看了一次,高考前看了一次,大一看了一次,大二上修选看了一次,应该准确的来说应该是4次。对于《啊甘正传》这一电影,我们不难发现“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此一句话穿插了整一部电影。所以我觉得人们在讨论福尔斯特 甘此角色的经历的时候,更应该仔细的想下电影中不时出现的啊甘妈妈对啊甘说过的话。“ 妈妈说,”做傻事的才是傻瓜“。”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没有这些啊甘妈妈说过的话做铺垫,还会有后面啊甘的所作所为吗! 电影中的福尔斯特 甘是个天生智力只有75的人,相比正常智力的人而言,他拥有的机会比平常人少很多,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啊甘付出的母亲,或者他的一生就会埋没于特殊学校,然后就成为社会上一个平凡的特殊人。就不会有后来的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的长跑者。 在我看来,啊甘先是按他母亲所安排的做,为人寡言上正常的学校。到后来按珍妮所说的,跑,快跑。再到后来的跑进了大学,一直到参军中,他都是按别人所说的做,他没有自己的目标,没有自己的想法,有的就像电影中啊甘自己说的,”是的,长官“一样,服从安排。到了退伍重新遇上珍妮,他开始有自己的想法,虽然很模糊很简单,他想成为珍妮的男朋友,他想和珍妮结婚。后来,他开始长跑,在我看来,他就是在长跑中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在最后收到珍妮的信的时候,他很果断的去找珍妮,遇到了他的儿子。 啊甘的一生出现了很多奇迹,但真正让我们喜欢啊甘的不是那些让人妒忌的奇迹,而是啊甘那对于生活的执着, ,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6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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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爱是阿甘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妈妈对他的爱,使他并没有被放弃,以至于拥有了一个如此传奇的人生,他对珍妮的那份爱使他坚持奔跑直至跑遍美国。我承认,对珍妮我是不喜欢的,不管是她是因为怎样的背景造就了她的性格,我对她自暴自弃这点是极不赞同的,我认为一个人有怎样的明天取决于你拥有怎样的今天,所以我对她是怀有一种同情但不怜惜她的心情的。但是,其实看到最后,对珍妮,也是已经释怀的了。她最后还是没有继续放逐自己,没有继续放纵自己,这点还是值得怜悯的。阿甘爱珍妮。珍妮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也许珍妮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珍妮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阿甘爱他的孩子。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珍妮那样的小天使。在阿甘的眼里,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我也懂得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是什么样子的。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