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读《红岩》有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好几本红色经典的书,其中《红岩》这本书我最爱读。一拿到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块巨大的被鲜血染红的红岩石,旁边生长着一棵挺拔苍劲的青松,巨石前面“红岩”两个金字映入眼帘,催我翻开书。这本书主要写了解放前“四川中美合作所的两座科密集中营——渣滓洞”和白公馆里被捕共产党员的英勇故事。读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三个英雄。
故事中,成岗是一位坚强的革命战士。他直到英勇牺牲,也没有泄露一丝党的机密。他对敌人毫无畏惧,在狱中还坚持工作,对同志十分关心,最懂得阶级的友爱。特别感人的是他被打得遍体鳞伤时,挥笔写下了《我的“自白书”》,这首慷慨激昂的诗篇。他的英雄气概使敌人震惊,使同志们倍受鼓舞。从他身上我清楚地感悟到: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铸成的。
大家还一定记得那位稳重的江姐吧。她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失去了最亲的人,但她吞下了眼泪,毅然挑起了亲人留下的重担,继续奋斗。被捕后,她受尽酷刑,毫不动摇,视死如归,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在《红岩》的英雄群像中,有一位独特的形象,他就是华子良叔叔,他似乎没有成岗叔叔那样威武高大,也没有许云峰叔叔那样凛然正气。表面上看,他只有一关蓬松乱发和一双无神的眼睛,只知道成天的疯跑。实质上,他有一颗忠于党的红心,有一股忍辱负重的顽强毅力。平日里,他爱到许多人的误解,甚至连最亲密的同志也不理解他。但是,他怀着坚定的信念,十多看如一日,直到胜利前夕,才利用自己的身份,完成了党交给的特殊任务。而我呢,平时受不了半点委屈。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和我闹了误会,我认为冤枉了我,就和他争吵起来。读了华子良叔叔的故事,我感到十分惭愧。
《红岩》这本书是一曲用先烈谱写的战歌,是行列气节凝成的史诗。无数革命者经受了各种严峻考验,为我们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红岩》讴歌了革命先烈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精神,高度赞扬了英雄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告诉我们要珍惜今天并去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灿烂的明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这本书。
《红岩》读后感600字二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是非常坚硬的物质;而革命者在狱中也坚持斗争,坚韧不拔。《红岩》,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我敬佩江姐的坚贞不屈;我敬佩许云峰的视死如归,我敬佩成岗的临危不惧,我敬佩所有大义凛然、舍身取义的革命烈士。
江姐,一位巾帼英雄,她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完成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受尽严刑拷打,却从不畏惧丝毫不屈服。当敌人用竹签子钉她的手指时,她强忍疼痛,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当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时,他毅然地说了一句:“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畏惧,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始终不会动摇。
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当他被囚白公馆。他的亲友利用上层社会关系营救,但他却表示“决不背叛革命”,宁愿放弃去美国留学,他说:“我死了有党,等于没有死;我如果背叛组织,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虽然已为革命事业光荣牺牲,但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们的感人事迹、光辉形象永不倒下。
伟大的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曾经有无数革命先辈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赴汤蹈火,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献身。他们的精神就像岩石一样顽强,他们的形象就像五星红旗那样光辉!
让我们永远牢记这些革命烈士的名字:江竹筠、刘国志、许晓轩、成岗……
《红岩》读后感600字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当我读到红岩里可怕的敌人把尖利的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我的心渐渐缩紧了,仿佛看见了江姐苍白的面孔,流血的双手,我真替江姐担心;当我读到江姐临刑前,从容的穿上红色绒线的上衣,像往常一样的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的气质深深地感动了。多么伟大的江姐!为了革命事业,他早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她为共产主义目标光荣地献出了自己光荣的一生!
读到刘思扬进监狱的这一段,我的心情难以平静。我在想为什么那个叫什么高会背叛共产党成为卖国求荣的鼠辈。我把许多入狱后的革命战士同他作比较,才发现,每个人都有两面。许云峰等宁死不屈的人战胜了自己的虚荣心,为党奉献了自己的一切。而他,这是被利欲蒙蔽了眼睛。它舍弃了自己的尊严苟活着,“苟”那我说是“狗”,他像狗一样活着。他让国民党引以为傲,什么狗屁共产党,到头来还不是到他们那儿当了一个连看门狗都不如的“人”!
书终于读完了,江姐那掷地有声的话语还在我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但是我们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面对屠刀到无所畏惧,我更应该勇于拼搏战胜困难,做个像江姐那意志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600字四
绿叶虽然凋零了,然而它却绽放了最后的生命,令我们在冬季到来之前,牢牢的记住了红色——记住了它在繁盛之时所积聚的它真正的灵魂的颜色!——题记
胜利这个明亮的字眼,是用多少生命换来的?是用多少鲜血染织的?我感动于共产党员们的坚韧不屈,热血激昂的斗志;又悲哀于国民党的执迷不悟,残暴无耻的手段。
在渣滓洞和白公馆里的共产党们是乐观的、坚强的。尽管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尽管敌人把皮鞭举得高高,尽管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他们只会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严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这烈火般的话语,叫人怎能不被震撼?不被感动?
在《红岩》中,我最钦佩的莫于江姐了。当她得知自己的丈夫牺牲后,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这般残酷的事实而不堪一击,她丢掉悲痛情绪,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心的投入革命中。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中,她穿着那件蓝色旗袍,始终以整洁干净的面貌面对大家。敌人拷问她时,她绝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对她严刑拷打时,她坚定的说:“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如此刚烈坚强的女性,会有几个人不佩服?不崇敬?正是因为如此热血的她,才会让后人铭记。
敌人在最后的疯狂中,惨无人道地用机枪将集中营里的每一间牢房进行了扫射。并在仓皇逃离时,点燃了汽油,燃起一片火海。即使在这样的时刻,手无寸铁的烈士们依旧让刽子手胆战心惊,那高昂的头颅,那怒目相向的双眼,那伸向枪管的双手,无一不向人们昭示着他们那不屈的灵魂。
这是重庆最为黑暗的时刻,但黑暗中我们看到了黎明的晨曦。烈士们用生命点燃了迎接光明的火炬,这理想的火炬照亮了在黑暗中等待与挣扎的人们。可惜,烈士们与胜利擦肩而过。
烈士的一生是悲壮崇高的一生。他们将生命融入了伟大的党国事业中,他们用生命证明了他们灵魂真正的颜色,用热血染红了岩石。让我们铭记这些伟大的忠魂吧!
《红岩》读后感600字五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出国留学网深深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读后感600字六
我这星期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因重庆的地下党被叛徒出卖后,那些革命志士们被关在那“黑暗”的监狱里,革命志士被敌人严刑拷打,但是他们坚贞不屈,不向敌人透露半点关于地下党的消息,他们在监狱里与敌人斗智斗勇。
这本书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
《红岩》读后感600字七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红岩》读后感600字八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江姐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而后从容走向刑常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这些革命志士多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用鲜血染的红旗帜,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
《红岩》读后感600字九
前些日子,我阅读了一本关于战争时期名为《红岩》的小说。这本小说不仅赞扬了共产党的英雄们,也让我们这些身在和平年代的孩子们对以前的社会有所了解。书中的内容更让我感到深深地一震,那时的共产党英雄不向敌人屈服的精神是多么令我敬佩啊!
《红岩》这本小说主要讲了:在解放临近尾声时,蒋介石还统治着重庆。甫志高领导的书店被作为地下党联络站,可被敌人发现,捕捉了甫志高。江姐强忍失去丈夫的悲痛并到丈夫生前的地方工作。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刘思扬和江姐因甫志高告密被捕。面对敌人的毒刑,江姐没有屈服。敌人看**形势大好,就假意放了一些政治犯。郑克昌想刺探地下党秘密,被余新江等人识破,并除掉了特务。当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时,徐鹏飞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就在当晚,同志们冲出了魔窟,取得了解放。
我为江姐,为许云峰,为共产党的所有英雄们而感到骄傲,我们如今的生活,多亏了他们,才能够如此幸福,才能够有这样的和平年代。我要热情地为这些英雄们而歌颂,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和英雄气概值得我们多少人学习啊!江姐,她受尽了敌人的拷打,敌人把竹签刺入她的十指,可她仍然傲然地说,竹签是竹子做的,可是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没错,这才是我们的英雄,这才是英雄的本色,在敌人面前不低头,为了祖国的明天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们是我们的英雄,他们是我们最值得敬佩的偶像。他们的死是重于泰山的,他们的死是具有价值的。
《红岩》读后感600字十
妈妈常说我们这一代人是甜水里泡大的,对今天的幸福生活不知道珍惜,应该看些描写革命战争的电影受受教育,于是我在妈妈的建议下观看了电影《红岩》。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狱中与敌人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者坚持到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女英雄江姐。她因叛徒的出卖不幸被捕,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有"人间地狱"之称的中美合作所渣滓洞集中营。在狱中特务们不分昼夜,连续一个多月,对江姐进行严刑拷打,但她面对敌人的老虎凳、竹签、吊飞机、辣椒水等酷刑毫不畏惧,反而大声呵斥敌人的卑鄙行径。她以一个共-产-党党员的钢铁般的意志战胜了特务们的威逼和利诱等种种折磨。保守了党的机密。
在这部电影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因为长期缺乏营养,他头大身子小,便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因为平时在监狱里他的天真和无知使得特务不怎么注意他,所以他就担负起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给我们的共-产-党员带来了和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才使我们党走到了今天。一个人没有食物怎么能够生活但在监狱里,那些叔叔阿姨为给小萝卜头争取的学习机会,他们集体绝食,甚至饿到昏厥。这种情景小萝卜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那一刻起,小萝卜头下定了决心,好好学习,决心长大以后要成为叔叔阿姨一样的有志青年。可是,就在反动派溃逃的之前,可恶的特务把小萝卜头杀害了,那个时候他仅仅9岁。
看完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江姐呵斥敌人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的耳边。小萝卜头渴望自由的仰望蓝天的双眼,在潮湿的牢房里他用小石子在冰冷的地上刻苦的学习的情景常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我们呢,在温暖、舒适的环境里坐在沙发上浪费光阴。我们的学习条件极其好,文具、环境样样齐全,还有和蔼可亲的老师教导我们……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所以,我们一定要勤奋学习,珍惜并感恩人们用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用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把美丽的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红岩》读后感600字十一
什么是坚强的毅志?读了《红岩》这本书,让出国留学网深深地感受到只有具备不可磨灭的坚强毅志的人,才能不屈不挠地承受难以想像的焦熬,迎接最后的胜利。
解放前夕,在重庆我们地下党组织进步的群众开展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因叛徒出卖被关在渣滓洞和白公馆,受尽极残酷的严刑拷打,依然不屈不挠地与敌人作斗争,迎接最后的黎明……每次拿起这本书,都仿佛看见了那漆黑的地窖里,冰冷潮湿,层层岩块和岩石堵绝了一切阳光、空气,许云峰用那滴血的手指费力地挖着条石,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战友,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那是怎样的钢铁意志啊?
爆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绽开笑脸,我们在迎接祥和的新年。在先烈们面前,我深深地感到惭愧。平时在学习中,我总是要偷点懒,总觉得学习累人,又要背又要记,还要做那么多的题,可是和他们比那又算的了什么呢?记得有一次英语考的很差,我都傻了眼。还好我静下心来,每天增加了英语的学习时间,常常背那些另人费解的课文,默那些枯燥无趣的单词,练习本一本本地用完,在周未还要做那多多的试卷。可就是因为我坚持下来了,才在期未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而且也不觉得那么无趣和辛苦了。这也使我更加坚信:只有坚强意志,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有坚强的毅力,什么都能办成,胜利一定属于你!
《红岩》读后感600字十二
读了杨益言和罗广斌写的《红岩》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钢铁一样的意志。
这本书,讲述了中国内战时期发生的一些事。讲述了由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逐步解放全中国的事。以前我不知道地下党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伟大。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他们为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些人,甚至献出了生命。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共产党在监狱里和敌人顽强斗争的时候;是共产党员被敌人进行审讯拷打的时候。特别是在江姐受刑时,国民党竟用“十指连心”来逼问江姐,竹签插入江姐指心的时候,我的内心仿佛也感觉到了剧痛。江姐受到的疼痛我们无法体会得到,她把自己的嘴唇给咬破了……
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正义的力量。真正的共产党员,是不会出卖自己的团体的。如此坚定的信念,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强大的意志力。他们为党,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于后人费劲心血来写了这么一本书。虽然用的不是当初地下党的真名,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
读完之后,我静静的坐在窗前,回想起书中的一幕幕,又想起自己的经历,我不禁低下了头。他们如此坚定的意志力,在摧残的时候还是不变。而我,经常还没有坚持下去,就放弃了。就像学习……
有一次我英语没有考好,自己发誓要努力学习,但是因为有游戏的迷惑,我竟然逐渐忘记了复习英语,可想而至,我的英语还是没有考好。为此我也十分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到现在也是。因此,我给自己树立了一个信念,一个坚持的目标,永远不会放弃。
竹签虽然刺进了共产党员的指心,但是共产党的意志是竹签所刺不穿的钢铁所锻造的。为此,我也要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每一件事,都要坚持下去,不管有多苦,也不能放弃。因为,在我生前有这么一批人为了国家付出了太多,我没有理由不努力。
相似题目
-
读《红与黑》有感《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1000字 初一 应用文
-
读《红与黑》有感历史的剧烈颠簸给这一代人带来的阵痛和眩晕,是“世纪病”的精神病根。对历史反复的失望、反感、怨恨,对拿破仑帝国的向往、缅怀和理想化情感,是“世纪儿”们基本的精神状态。于连身处这个时代,有这两方面情感的明显印记,但他不同于那些沉溺于个人情感的泥潭、在生活中找不到依傍、个性单一扁平的“世纪病”患者:他不像塞南古的奥倍曼和夏多布里昂的勒内那样因不满现状而逃避现实,不像贡斯当的阿道尔夫和缪塞的沃达夫那样因百无聊赖而在爱情中寻求排遣,也不像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和吕西安,除了名利之外没有其它信仰……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野心家和虚伪者。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内涵。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 色彩中存在着矛盾/ 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相关推荐
-
《红与黑》读后感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
读《警察与赞美诗》有感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900字 高二 读后感
-
黑与白如风般的岁月飘逝而去,让我抓不住一丝痕迹。如梦般的日子如水般的流逝,让我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我不在惧怕黑暗,甚至还有一丝期待,因为黑暗可以怀念,不在孤寂。我不在向往晨曦,甚至含有一味躲避,因为白天孤单等待,失望忧伤。黑白交替,所带来的感受亦是不同。光明,有人为之雀跃,有人却为之失落;有人为之慨叹上帝的青睐,有人却为之竭呼上帝的不公。形形色色的人,在不同的角落演绎不同的故事,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异样的故事。有人说黑暗下的世界是污秽的,但我确认为它真实;有人说光明中的世界是圣洁的,而我却认为它虚伪。不同的人,有着别样的人生,是与非,黑与白。只在自己意念改变的一瞬间。黑夜是我的影子,陶醉于切换的记忆,追寻自我,只为唤醒沉睡,沉淀一切。白天是我的面具,停驻在喧闹的尘世,放纵自我,只为迷失方向,忘却所有。昼夜轮换,我也不断的伪装着自己,把自己藏的很深很深,不让自己流露一死真情。在自我的世界中观察一切,听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看着一个个熟悉的皮笑肉不笑的面庞,感受着不含真情的慰藉。我发现,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则随时改变,一切的一切都在黑与白之间换。黑与白,是与非,道义不同,观念不同,人生亦然别样!450字 高二 散文
-
读诗有感午休吃饭的时候,赶上央视正在放《百家讲坛》。一位中南大学的男老师正在讲春天的诗词。打开电视的时候,正好碰到他讲到李清照的《武陵春·春晚》。李清照的诗词很有名,于是我便听了会老师的解析。老师从诗词讲到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感情生活,以及暮年写这首诗词时有些惆怅的心情。我对这首诗词不熟,问了万能的度娘,这才得知它的全貌。诗词很美,我还特地默诵下来。“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我很喜欢第一句的风住,尘香,简单二字却道出意境,李清照写这首诗词时心情惆怅,我默诵多遍,不自觉间,心情竟是也莫名低落起来。好诗词真的很有感染力,受这次央视诗词大会影响,我越发觉得自己应该多学点诗词,感受我们文化的魅力,虽然记性不大好,背诵过总会忘记,但是被诗词浸过的心灵,总归不同。多学些古诗词,陶冶下自己的灵魂。350字 高二 日记
-
读诗词有感最近,我迷上了背诵诗词。本着珍惜时光,爱惜时间的想法,闲暇的时候,我就会挑选一些诗词背诵。有些诗词篇幅短小,有些篇幅略长,挑到合适的,感兴趣的,就背诵。前一阵子背诵纳兰的诗词。诵读过一遍,有空的时候就会再默诵一遍温习。那天,踱步等车时,我默念起纳兰的一首词。“谁西风独自凉“,一时间我忘记第二个字是什么字,心里嘀咕着,是“谁道西风独自凉?“还是“谁问西风独自凉?“想了半天不确定,便开起手机来看,原文是“谁念西风独自凉!““念“!我在心里重复着这个词,对词人的文采更加的佩服,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平时诵读没什么感觉,可当自己以为是“道,““问“的时候,人家一个“念“,一下就鹤立鸡群,让人拍手叫绝,用的精准,让人叹服。这让我想到了古人对对子,同样的不句上联,不同的人会对出不同的下联,而工整与否就看个人的文采,功底。中华文字诗词的确是博大精深,这块大宝藏,多么值得我们深挖。350字 高二 日记
-
我读《红与黑》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这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全书最耀眼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红瓦黑瓦》有感本书作者是曹文轩,它是讲一个少年以乡村生活的风情,记录了人生的成长经历,生活突如其来的变化,孤单中的快乐。让我们明白生活中的来之不易。林冰上初中认识了马水清丶乔按丶刘汉丶张亮和谢百三这些人,告诉了我们林冰与他们之间的故事,还有暗恋了一个女孩子陶卉,在初中时明白了马水清生活的经历。每一个人光芒的背后总有撕心裂肺的痛,马水清从小就经历了苦涩的爱,从小就不知道父爱与母爱是什么味!还有张亮,贫穷与苦恼的痛。这本书仿佛是一包经历茶,在茶中有苦味丶甜味。有时候人生的经历真的很苦,但也有一丝丝淡甜。也许生来就是来品味苦涩中的淡甜。六年级:雷茜冰2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尊严值得被善待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800字 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800字 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
《红与黑》暑假有机会看完了小说《红与黑》,最初的兴趣来源于,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剧中的牛主任,因为帅子等人传读《红与黑》而大发雷霆。看完后于连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看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我以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到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却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于连短暂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他虽出身卑微,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够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混下去。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困惑着人类几千年了,也同样困惑着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他以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以能在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以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把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于连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看完这部小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在《北风那个吹》中,牛主任把这本书当着坏书了。1000字 初一 应用文
-
红与黑读后感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一直寄希望于个人拼搏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而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他二十不到,在父亲的作坊里干着苦工,住着简朴的茅草屋。而他五十左右,有着全城最富丽的花园和最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活就仿佛黑色的天空,毫无绚烂的色彩;而他的生活恍若红色的艳阳,饱含激情的交错。这便是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真实缩影。纵容出身卑微,一无所有,但于连才华横溢,志向远大。由于精通拉丁文,有幸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在宁静时,他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不凡的思想可见一斑。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于连得到了市长年轻漂亮妻子的垂青。纵容于连摸索在朝不保夕的道路上,但他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吸引了市长妻子德。瑞那。然而好景不长,事情败露后,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谋了一份私人秘书的差事。但同样的境遇又一次戏剧般的发生了,侯爵女儿的追求无形之中为于连的仕途画上了句号。窥探于连的人生,虽然如蜉蝣般短暂,但却如那划过天空的流星,短暂却绚烂。这个悲剧式的人物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悲剧的爱情,不能不说于连见风使舵,耍弄手段,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内心深处的善与愧疚。倘若他不是社会底层无助的于连,而是有着市长般显赫地位的于连,那他与德。瑞那太太的爱情绝对会让人倾羡。但他不是,矛盾在于连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时而卑怯但又时而勇敢,他时而狡猾但内心深处又散发着诚实人的气质,他时而待人老练却又总是冒出许多新奇天真的想法。虽然于连只是一个19世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认生活中处处都生活着于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渴望幸福却被烦恼困扰。幸福是红与黑至始至终一直在探讨的主题,于连没错,他只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只是想追求自己认定的幸福,想法很简单。但是付诸实践就注定不那么简单了,人被迫背离自己的意愿,染上了所有昔日鄙夷的品性:虚伪、造作、自负、自私林林总总。就像于连一样,用苍天赋予的才华来将其虚伪的手段发挥的淋漓尽致。虽然在一路攀升,但内心深处闪现最频繁的却是不安与担忧。但是当他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地决定面临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纵眼望去,很多人的幸福标准都是以社会和他人为标准,追求他人与社会的承认,这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接纳也许更有必要。什么时候当做着卑微低贱的工作却能抬头挺胸地行走,当面对家中歪瓜裂枣的妻子却能眉开眼笑地呵护,当完成震古烁今的成就却依然能心如止水地工作时,想必幸福也就不远了。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
读《黑美人》有感当我第一次拿起《黑美人》时,还以为这本书是在讲述一位美丽少女的动人故事,看了以后才知道,原来书中所描写的是十九世纪英格兰地区一匹名为“黑美人”的马。“黑美人”天资聪慧,曾多次救主人于危难之中,但,仍然无法逃脱厄运。成年后,几经易主,历经磨难,最终与死神擦肩而过后重获新生,享受了人间的美好。“黑美人”是幸运的,它的幸运是其他马儿都不曾遇到过的。它的主人都很了解马,也很体谅马。他们不像那些无知的人那样,紧紧地拽着勒马僵绳,把马嚼子使劲儿扯住。它的主人懂得用心去感受动物,他们清楚地知道,马儿是有灵魂的。大自然赋予了它们生命,给予了它们与人类平等的感知。马儿也会感觉到疼痛,马儿也会懂得悲伤。但,“黑美人”也曾有一段苦难的岁月。它遇到了一个名叫“尼古拉斯。斯金纳”——一个苛刻的新主人。“黑美人”很讨厌他,它说那人凶巴巴的样子像“牛头狗”一样。由于“牛头狗”平时对车夫十分苛刻,所以车夫对马当然也是非常苛刻的。在那儿,它没有星期天可以休息,而且,当时正值酷暑。它的主人与车夫一样是硬心肠——因为那无情的鞭子会在它身上抽出血来。但它一直记着妈妈的话:“我希望你长大后不会学坏,当一匹彬彬有礼、秉性善良的好马仔。用心工作,跑的时候把脚提高了,千万别咬别人也别踢别人,即使是玩也不行。”所以即使是受到虐待、饱受煎熬,“黑美人”也平静地说:“但我仍然尽我所能,从不犹豫。”这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这是一匹好马。不知道那“牛头狗”听了会感到羞愧,还是仍然觉得为人民服务是马的宿命呢?“我的人生被无情地鞭打着,我真希望自己能像生姜一样工作的时候倒地而死,这样我就不再有痛苦了。”听了这句话,我可真痛心!!这位“善良”的主人居然把自己的马逼到了死路上,这简直没良心、完全丧失了人性!!!“黑美人”终于倒在地上了!可是却没有得到主人的一声安慰,它得到的却只有警察的一声命令和那无情地朝头上泼来的冷水。尽管这一次,让它的气管破了,但却让它意外地得到了改善。它的主人说,没有牧场去养病马,于是决定让“黑美人”休息好,给它吃好的,养起精神来,到时候把“黑美人”给卖了。后来它给一位老人和一个小孩儿买走了。最后,“黑美人”又回到了从前的家,继续了它从前的幸福生活。故事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情节中一些虐待马的情景却发人深省,让我难以忘掉。书中的故事揭露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感到痛心,他为人类对动物的不公而鸣不平。我希望所有的人都善待自然界里的有益动物,让大自然所赋予它们的生命里也留下美丽的色彩吧!也许,放走一条生命,就等于创造了更多的奇迹!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爱上一个英雄-我读《红与黑》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于连吸引。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能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灵魂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艾。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很个性化,尤其是配上那副生动的脸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它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笑的伎俩。这个人物真正显示出他无与伦比的魅力,是他在牢中的思考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亡面前,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心灵从未真正皈依过的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到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安排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爱的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的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物。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风暴卷走。”像多数快要结束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他感到孤独和痛苦了,于是又思考起所有的哲人和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一个肯承认自己伪善的人,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纳雷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他本可以苟且活下去,但他拒绝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象这个故事有个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像做阅读理解般地分析过,我不管它提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10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