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走天涯
孤身走天涯(小说)
六年级
王聃杰
一
那一天,我痛恨的那个人终于让我迈出了那一步——我离家出走了。
我叫小娅,今年上九年级,在甜蜜园中学上学。我一直暗恋着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有一天,这件事被我妈知道了,她像一个魔鬼一样打我骂我,我恨不得拿起一把机关枪把她扫成马蜂窝,我不顾妈妈的阻挡,我冲出家门,顶着风雨,仍去找我心中的“白马王子”——张毅。
我到了他家门口敲了敲门。他一开门,我情不自禁地扑到他身上(他还以为我想吃肉呢),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他一把把我推开:“小娅……你……你这是干嘛呀?”
我囧起了脸,说:“我受不住妈妈对我的评价,就跑出来了,你能帮我租处住处吗?或者我就暂时住你家,可以吗?”张毅说:“不能,男女不能同处一室,再说就算我同意,我爸妈不一定会同意啊,你还是不要出来闹,还是回家吧!”
听了这话,我最后的希望也落空了,我垂头丧气地在雨中走着,雨水打在我身上,我却没感觉,也许这便是人在受到挫折时才能感受到的吧。雨水打在落叶上,下在池塘里,天空打着雷,我的记忆全部涌了出来,我想起了爸爸,我对他的记忆很模糊,因为他在我5岁时去世了,我想这里已没有让我留恋的了,我该远离这个地方,去寻找我心中的天堂……。
二
几个星期后,我挣到了属于我自己的钱,我准备好了旅行的东西,远离了这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兴奋与失落、痛恨与留恋的心情交织,我如几个星期前许下的诺言一样,踏上了寻找“天堂”的路。
我乘火车来到了一个宁静又和谐的城市,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高层人士。我想假如我还未找到“天堂”以前花光了所有的钱,那该怎么办呢?我找到了一位刚认识的白领姐姐,她帮我找了一个月薪有2000多元钱的工作。
就在我工作的第一天,我来到了开会办。我的任务便是照顾客户,我刚准备好了茶饮,突然我看到一个非常熟悉但又出说不上来的人的身影。距离在逐渐拉近,我的直觉告诉我:“快逃!”可双脚就像石头一样动不了……到了,快到了,是他?他也看到了我说:“你是?”他不是在我5岁时死了吗?怎么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和爸爸长的一样的人吗?他说:“你是娅娅吗?”我的头不由自主的点了点。
他在我5岁时离开了我,而妈妈却说他死了,我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想法不禁产生了疑问。
三
我于是逃离了这个城市,在其它的城市里一边打工,一边学习,独自游历大江南北,将祖国的河山尽收眼底,还发表了许多文章……就这样,我掌握了许多知识,比同年段的人更加成熟了。
经过几年的游历,我回到了以前居住过十几年的家,我迟疑地站在门口,想着是否进去。后面突然有人叫我:“小娅,小娅。”是妈妈!这个曾经对我恶打恶骂的妈妈,依然有以往那种气势,可现在对我的口气变温柔了。
我扶着妈妈进了家,家没变化,还是以前一样,一尘不染,我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发现所有东西都没动过,但可以看出这些被清理过了好几百次。眼泪从我的眼角徐徐流出,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眶。“妈,对不起……”我们母女俩失声痛哭起来。“妈,我看到爸爸,他在一个城市中当总裁。”
“嗯,我知道。”
“那你干什么骗我说爸爸已经死了。”
“我只是不想让你伤心,所以以前总是要求你要坚强。”
四
“好了,走吧,一起去找你爸吧,让我们一家人赶紧团聚吧。”我从妈妈的眼神中知道妈妈还有事情在瞒着我,不过还是算了吧,让我们一家人团聚也好……。
独自走遍了整个中国使我增长了不少,还让我们家快乐地团聚了……
家有三个桶
家有三个桶
鸿雁外语三年级 李秋达
我们家有三口人,一个是爸爸,被老妈戏称为饭桶——特能吃,一顿饭要吃三五碗。另一个是妈妈——炸药桶,只要一斗嘴,我们父子俩就会满身是伤,自然是老妈的杰作。最后一个就是被父母称作垃圾桶的我——特爱吃小食品。
晚上,我们一家人吃晚饭,妈妈说:“吃完饭,赶快写英语单词、寒假大作业、语文卷子、再描字帖。”我一听头都大了,急忙哀求:“不要嘛,我要看动画……”还没等说完,妈妈就把我领到卧室,关上门,一会儿你就会听到我的哭声:“哇呀呀,妈妈大贵人,求你饶了我草民吧!哇,轻点呀!”“看你还敢犟嘴,打死你!”啪!啪!啪!老爸则借这机会悠哉悠哉吸起了烟,一会儿,妈妈出来了,把爸爸的烟头一扔,掐着爸爸的耳朵。爸爸苦叫道:“饶命啊,高贵的老婆大人!”这时我边摸着屁股,一边哎呦哎呦地叫着走了出来。“看到了吧,跟我斗,没门!”于是我们爷俩赶快各就各位。
垃圾桶在干吗?原来,垃圾桶在一个劲儿地往嘴里送小食品,当然是趁老妈分神的时候啦!我呀,才不管小食品有益有害呢,饱了口福就行。有时,饭桶也来凑热闹,“儿子,给我点吧。”我就分给他一些,否则他瓜分起来就没完没了,别看刚刚还吃了三碗饭呢。
怎么这么安静呀,饭桶在干什么呢?原来爸爸正在大吃特吃自己喜欢的排骨肉,不过只要妈妈大喝一声,爸爸就会乖乖让到一边,看着妈妈吃,自己在一旁站着流口水。可是有妈妈在,谁也没办法,爸爸贪吃,自知理亏。
大家看到这儿明白了吧,我家这三个桶呀,顶数炸药桶厉害,她时刻监督我的学习,看管我的馋嘴巴,还要控制饭桶的大容量,怕他撑坏了。如今依旧打打闹闹的三个桶呀,正快快乐乐地过着幸幸福福的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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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落在天涯沦落到天涯真是事事难料啊,本想考取功名,为国效力,可如今却沦落他乡,四处漂泊…。现在已入深秋,我孤身一人,骑着一匹瘦骨嶙峋的马,在古道上孤单的走着。黄昏时分,我迎着凛冽的寒风,孤单行走在小路上,看着路边的老树毫无生机地立着,在它身上已找不到绿叶,只有荒凉凋谢的草和孤枯败落的藤枝缠绕着它,使我的心情更加沉重。,欲哭无泪。‘呱,呱,呱’,那饱经沧桑的老树上传来了乌鸦声,我抬头一看,既然是一群乌鸦,诶,连乌鸦都有家,而我有家却不可回,想到这些,我倍加的感到伤心,同时心中也充满了怒火,我饱读诗书,却无所用之,到底是为什么啊!无奈,我只得继续在这荒凉的古道上行走,不知是何方的水声传入了我的耳中,往前方一看,原来前面有一条溪流,两岸横跨着一座小桥,我加快了脚步,也许那儿的风景会让我的心情变好。我站在桥上,头一转,忽然看见了不远处的有户人家,烟囱上升起了袅袅炊烟,显得非常安静,和谐。此情此景让我再度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亲人。在外漂泊了这么久,都未回过家,怎能不思念呢。夕阳西下,给大地,给眼前的事物添上了一片金黄。但是等待他的却是漫长的黑夜,因为他无家可归。他的心中充满了悲伤,孤独,肝肠寸断。秋风依然是那样的萧瑟,我还是要继续漂泊,继续流浪,遥望着天边的故乡,颂下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5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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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闯天涯突然觉得自己离一样东西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够触及,它的美丽让我无法抗拒,于是张开手臂我拥有了整个世界。黛儿塔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做《Borntotry》,起初,我把它译成了《天生爱尝试》,而译者却有更好的诠释,《勇闯天涯》,是的,它的名字叫做勇闯天涯。我不怕失败,但我害怕自己已被困难打败,使我不再努力。我承认自己是个有野心的孩子,这种野心使我不再平静。喜欢凯鲁亚克的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冒险和体验,荆棘刺破了我们的皮肤,于是一路徘徊,不知如何是从。一直接受这样的教育,知识有两个作用:首先,可以换成金钱满足个人欲望;其次,可以推动人类世界的发展。于是我们拼命地汲取知识,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可是,我的时候我会想,世上如果没有人这种生物会怎样?无论世界如何变幻频仍,无论天体如何运转,一切都会平和有序地走下去,而维持其自然状态。人类的到来,似乎只带来了剧烈而又无目的的改变。知识越多,改变越多。更可怕的是,没有人知道这中改变的对与错。然而,我们的自然是否能够承受起这种巨变呢?是否终有一天,人类的所有文明,将毁灭在自己日益膨胀的私欲中?如果把知识比做一把匕首,它帮助人类抵御外来的入侵,使他们保持永久的昌盛。可是,它是否又是一把斩断平衡,切断和谐,人类自裁谢罪的匕首?!也许对于人类来说,知识就好比是远远的太阳,即使摸不到它的馅也会感到它温暖的存在。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人类真的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话,那就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宇质空间里,创造了一个让我们的精神得以永存的生命之帆,是知识强有力的脉搏,使我们的信念,我们的思想,我们的精神得以永存。西方的哲人问道:什么船最安全?希腊的七贤之一阿那哈斯回答:远离大海的船。可是有那一艘船愿意离开大海?有哪个人愿意放弃生命的支撑?有哪个民族愿意离舍千年沉积的历史?是的,他们不堪陈旧,不会永远局限在不变的怪圈里。就象在《大逃杀》里所说的那样,也许我们又会继续迷失,但现在我们一定要向前走下去,走到哪里都好,只要全力以赴。他们斩断了路旁林密的荆棘,为了探索生命的永恒和精神的升华不断前进。是……我们的人类天生爱尝试,他们会带着毕生的信念和对知识的向往勇闯天涯……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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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共此时君子淡如水,岁久情愈深。最知心的朋友只能有一个,她会与你共同携手,走过风雨岁月,走过流水青春,走过无憾年华。朋友是使你走向成功的船浆,是在你孤独无助时的加油站,因为有了朋友,我们的人生就会多了一抹诱人而又绚丽的色彩。曾经的我以为,一次小小的挫折便是人生中所有的沧桑,一次无奈的哭泣便是人生中全部的凄凉。在我灰心丧气,没有信心再抬起头面对现实与挑战的时候,是朋友对我说:“一次失败并不代表永远的失败,相信自己,希望总是有的,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永远会站在你这边……”是朋友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曾经的我以为,一次小小的成功便是最大的成功,沾沾自喜的我开始骄傲自大,不愿意再去努力,是朋友告诉我骄兵必败,不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战胜自己才是最大的胜利。朋友让我学会了战胜自己的缺点,获得更大的成功。曾经的我以为,一个人的离开便是所有人的背弃,在孤独寂寞的日子里,是朋友与我共同走过。朋友告诉我:“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园缺,就算全世界都忘却了你,可至少还有我永远支持你。”在无助的日子里,是朋友给了我无限的温暖。曾经的我以为,快乐只能独自分享,当朋友来到我身边时,我把我的快乐也分给了朋友,朋友使我的快乐增加了几倍,是朋友让我笑得更加灿烂,生活得更加精彩。曾经的我以为,痛苦只能独自去承受,可是当朋友微笑着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愿意与我一起分担痛苦的时候,我的心里顿时舒坦了许多,也甜蜜了许多。是朋友让我的痛苦减半,让我不再多愁善感。曾经的我以为,最知心的朋友是最完美的。可当我与朋友产生矛盾时,我才发现事实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可我舍不得那份难遇难求的友谊就这样被自己放弃,我选择了宽容,其实我很不甘心,但一个人如果想找一个没有缺点的朋友,那么他一生也别想交一个朋友。是朋友让我学会了宽容他人,让我明白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友谊,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是理想土壤中的两朵小花,是宏伟乐章上的两个音符。知心的朋友与你一起走过左手青春,右手年华的岁月,无论你们相隔到天涯海角,千里万里,天上人间,朋友一定会与你共同经受潇潇秋雨,走过漫漫长路,面对成败的喜悦与悲伤,无论是风风雨雨,朝朝暮暮都会与你手牵手一起去迎接下一个春天……9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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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天涯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魂灵?有或没有都是一个太过凄美的梦境.在百转千回后路的一头,我已经在默默整理心情.相信了神明,也信仰了爱情.便开始义无返顾地成行.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飞花漫天,音符的跳动...世界上有太多的美好应该去歌颂.有太多的绚烂需要去寻领.....有太多的文字也有太多的感情....那天我决定去神山朝拜,不是一时的冲动.只觉得自己应该去净化心灵,应该去感受更多更多的美丽动人和让人心醉的天空.哪怕是风,在那里的土地上都能吹起不同的美景.哪怕是我,心里满是思念和奢求.到了那里恐怕也能释怀了心境.曾经的面孔,曾经的诺言,已经波澜起伏,就在我收拾背包的时候.如果说,爱情已经飘离开人们的心中.我便愿意去跋山涉水去寻找它的痕迹踪影.如若说诺言已经遗忘在以前的时空.我便还是那般愚蠢地去收拾着曾经.我已心如湖水般平静,因为我不是去探险更不是去充当天地之间的圣明.我只想去寻找我的幸福和乞求她轮回之后的安宁平静.就是这样而已,所以在路上时我是一个朝圣的魂灵,走在世间去问风,去寻雨,去感受飞雪迎面,阳光灿烂白雪皑皑的山岭.在路上我会是一个作家.用自己的步伐去丈量心的里程.其实都是诡辩,都是骗你的谎言.我不能不承认!有一天,我还幻想着我和她在高山的草甸,看远处雪山,看雨季中的杜鹃盛开.也许我会哭着向神乞求!也许不是为了我逝去的爱情.这条人生的路途,因为责任,因为父母,我连死亡的权利都不曾拥有.远处似乎有竹笛的独奏.似乎带点她的温柔.一时之间阳光万里变成了烟雨蒙胧.之前多少年,之后的人生旅程.你瞧我这twentyyears to go. 不知道有信仰算不算愚昧.不明白自己的信仰是不是过于唯美.只是坚持着那半月的皎洁和纯净.默默等待着十五的临近,花随风动,有你才是中秋.那便默默祈祷,默默念颂.要我的路途平坦还有我的爱情.绝对不是渴望金黄银白,也不是奢求加官厚俸,只想一生写我的文章,钱能足够,孝敬父母和我亲爱的这样相伴一生.母亲知道我去转经的原因,父母知道我去转经的决心.虽然父亲不知道缘由,但他知道是为了曾经.这便已经足够.虽然如此,还是免不了泪流.可能是小提大作,但这就是父母的心情.我无言以对.也不能做任何保证.因为,我已经答应了太多太多,需要用一生去追求,用一辈子去证明...只能去祈祷,我能对得起爱我的人,爱我的猫和狗,还是那些已经逝去了的亲人好友.带着诺言和眼泪上路,我便能了解更多,能看见更多的美丽风景.寻找心的方向在世间,必然走到千里之外.寻找你的痕迹在天空,必须走进那没有尘世灯光的夜中.曾经约定若是分开就在那里相见,你也知道我等你等了太久.也许我在路上能听到你的问候,可能我在山间能感觉你抱着我就在我身后.但是不要带我走,我不怕死,只是怕我守候的人会难过.只是我还要写完我的一生.有人告诉我,酸甜苦辣一世间,其实就是圆满.我想告诉自己,敏感得像个小女生,是一个人的成功.毕竟我们活着,就是要去找寻感动.或者根本都是虚幻,没有任何人或物曾经存在.只是我的心在天涯一处,唱那带着眼泪的美好从来从来都不曾更变....12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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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天涯长安西北的古道上,商旅已稀,却有两个人,无语对立。一人一袭白衣,面微髯,背负一口古朴的阔刃巨剑。另一人全身着黛色,五官之间没有一丝表情,身形瘦高,衣甲之内却略有凸起,行走江湖者一看便知——那里面定是满装暗器。白衣人忽然叹了口气,道:“你这又是何苦呢?谁不知苍狼的暗器噬遍剧毒?我既中你一镖,已然输了,你又何必步步紧逼?”苍狼大笑:“狼愈是见到血,愈起杀欲,这浅显之理你天涯剑客会不知?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你的命。”他说这句话时笑了,皮笑肉不笑,使人不禁寒意骤生。二十年后,依旧是如血残阳。芳草古道,还是两个人,一白衣,一黑甲。黑甲人先发话了:“我知道你迟早会找我,所以我自己来了。我叫苍穹。”白衣少年仍旧望着他的剑:“很好的名字,用错了人。”猛得用剑砍他,激起一丈黄沙——那剑赫然是把阔刃巨剑!“天涯剑。我父亲司马天涯,他的剑。二十年前的恩怨,看来今日可以算清了。决斗吧,很公平的决斗,你是暗器世家,可以用暗器,但你只要败了,就必须血债血偿!”不知何处来的一柄细长的软剑,到了苍狼手中,反射着幽幽的光,“呼”地刺了出去。司马天涯也未多看,兀自拔出巨剑。巨剑不可思议地上下翻飞,只一弹指就将软剑诡异的招式镇住了,几个回合后,剑气一转,直冲苍狼颈部!如此火急,苍狼竟依旧面无表情——不,他反而阴阴一笑。瞬息之间,险些取其性命的剑气却忽然慢了下来。苍狼自如地一闪,避开锋芒,软剑又刺了出来。司马天涯早已明白了:毒药开始生效,自己地内力将不住流失,死亡已是迟早而已。天涯巨剑明显慢了一下,破绽已现!软剑毒蛇一般刺出,无孔不入地刺出,直至司马天涯眉心!巨剑来不急回收御敌了。还是那细长黝黑的软件,在苍穹手里。天涯剑在白衣少年手中,再次翻飞而至,丝毫不减当年的王者之气。两个青年人的决斗,为了他们的父辈。苍穹没有掷出一枚暗器,只舞者软剑,迎上去。金属破风声交杂,光影之中,血日已残。似乎没有悬念,天涯剑再次横在苍穹颈上。这次没有毒镖。苍狼笑了,阴阴地笑,随着那一剑的刺出,他确信,司马天涯败了,败在他手下。只是一声巨响,他被震后许远!天涯剑没有回防,它被司马注以所剩的所有内力,砍在了地上。内力将苍狼震开了。接着,天涯剑在空中划过一道最后的弧线,砍在了司马天涯自己的颈上。苍狼的剑没有杀掉他,毒也没有。被震成重伤的苍狼,只能逃走。白衣少年的剑停住了。他忽然笑,很爽朗,很真诚。“你以为我是瞎子吗?你未出全力,只为了让我杀了我杀父仇人的儿子?”苍穹苦笑:“我爹错了,我阻止不了,只能为他对令尊加以补偿。只望我死后,仇恨能消除吧!”白衣少年微笑:“我叫司马忘,我父亲取的。他老人家希望我忘掉仇恨,我又怎能以暴易暴?”突然一剑飞起,却恰好斩开苍穹的黑甲,未伤一寸皮肉。“若真有仇,这倒也算报了吧?”两人会意,而笑。“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喝酒么?”“三百杯陈酿如何?”“太少!”“随便,我奉陪!”后来,有人传说,只要你行了不义之事,就会立即有一黑甲一白衣两位侠客来管;又有人说,两派火并,打得昏天黑地,却见两人从容而来,轻松劝解开两大派,免了一场血灾……清风破晓。晨光穿过枯枝的角度,很耐看。天涯。旭日东升。1200字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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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天涯曾几何时,听说在中国南海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天涯海角;曾几何时,听说过那遥远的国度有壮丽的奇观――海市蜃楼;又曾几何,知道世上的世外桃源――香格里拉……这些美丽的地方,总是透出无穷的诱惑,引起他的向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仍在故乡,不忍离去,只因为他放心不下自己的老母。终于,年迈的母亲看透儿心,让他去圆自己的梦。他欣喜若狂,很快收拾好行囊,等待离开。那天,在村口,他头也不回地踏上了浪迹天涯的征途。不回头,只怕看见老母不舍的泪水;浪迹天涯,只因那是他一生的梦。离开的时候是春天,故乡又恢复了以往的气息与活力。对于这一切,他已悉知,已经没什么可留恋。记得来到他乡,看见的第一个与众不同是一座巍峨的山。虽然登上这座山是很累,但他心里却很美。他自言自语:外面的世界就是不一样,一切都是新鲜的,吸引人的。原来离家真好,早知道如此,我就应该早些出来领略这大好山河。只可惜……别了那座山,他又经过许多地方。这天,他来到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无尽的美景尽收眼底,异土的风情让他流连忘返,异地的那种朦胧是无穷的诱惑。一时,他竟决定永不回。冲动,只是一时的胡想,但现在,他并不后悔。渐渐地,时间流逝,他那浪迹天涯的心开始归于宁静。那么多名川大山,也不过比普通的山河多一点色彩,多一点名气罢。已经有些想平息心中的激动,停下,展望自己的故里,可是她在哪?放眼望去,只不过是茫茫山川与天际,哪有自己熟知的故土?迷茫中寻觅自己的故土,却看不见她的身影。固执的他又开始了自己的游子之行,不停步,只想确定剩余的名胜是否值得饱眼福。其实并没有福,途中,他很辛苦,总在思念自己的故土。秋天迈进自己的脚步,他的旅行并不愉快,因为常挂念故乡,挂念老母。继续,还是停步?想为心中那魂牵梦绕的故乡留步,心中游历河山的梦却让他继续前进。他已经疲惫,到底该怎么做?没人知道,没人回答。一步步远离自己的故土,一点点完成心中的梦――这错了吗?他不敢想,仍是前进。又一天要结束,深秋或许总是这样冷清与寂寞。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都齐了。上苍也许就喜欢这样嘲笑人吧。枯藤和树,它们互相依存。乌鸦归巢,因为那是它温暖的家。轻轻的流水声在耳畔,小流萦绕在这片广阔的土地,它的源头在这儿,怎会舍得就这样离去?炊烟迷漫于流上,依稀可见几户人家。在他们心中,或许一切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一家人快乐地相处在一起,一切都是美好的。眼里的一切,让他觉察到什么,此时心中的滋味,也许只有他最清楚吧。在这人烟寥寥的土地上,一切都这么和谐,这么宁静。他静静地站着,任凭刺骨的寒风划过自己的身体。他要用这异地的风吹醒自己,唤醒自己沉睡的心。这些浪迹天涯的日子,他失去了一颗思乡心;这些漂泊在外的日子,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些孤单独处的日子,他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他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或许在骂自己傻吧,或许在笑自己蠢吧。他有些弄不懂自己,为什么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心中所爱?为什么苦苦地追寻,得到的是愁?他恨自己,恨自己的无知与冲动。很多事已经不能挽回,这在历的一幕,让他的心都碎了。回头,只有一片烟雾。故乡的一切开始浮现,可是现在,他是站在异地欣赏她的美。眼睛模糊了,其实这段身在天涯的日子,心在家乡。他决定回去了吗?还是继续前进?――我想他在天涯的日子已经做出决定。12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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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回首,人已天涯蓦然回首,花开依旧,缱惓流光、容颜易老、走过季节的繁华与荒凉,踏过尘世的沧海桑田,红尘世界,岁月用时间将曾经的爱,装订在岁月的素笺上,打开,便是美好;尘封,便已无悔。落叶飘零,将最美的思绪用真情填满温润,在寒风萧瑟之时,让相思化作漫天雪花,飘零在燃尽风华的季节里。一路走来,写过那些曾经缠绵的风花雪月;听过那些曾经花前月下的誓言,看过繁华世界多少物是人非的风景;走过多少聚散依依的旅程;有多少情是隔水观望的花,有多少人是到达不到的彼岸。我不是你的一帘幽梦,而你,却早已是我的千百回。一曲红尘,为你落英倾城;一梦随风,绚烂你的苍穹。你许我一生繁华,让我用尽一世凋零,在红尘的轮回里,我不肯独自老去,不是因为害怕消了颜色,散了芬芳,只是因为舍不得与你别离。今晚的夜色,依旧带着丝丝落寞,我把那淡淡的相思,寄语了明月,不知那灯火阑珊的深处,你可曾听到那风中我浅浅的吟唱。也不知,我写在素笺上的片片爱语,是否已在你停留的地方飘落?指尖的记忆,刻下了铅华的沧桑,惊鸿一瞥的温柔,停留在耳际的笑语,都藏在了逝去的年华里。风尘里缱绻的情事,落在眉间的相思,又有几人堪破了红尘因果与惆怅,一念缘起,万水千山,一念缘灭,沧海桑田。若水三千,瘦了一生思念,错落浮华,瘦了一生眷恋。书不尽想念,言不尽离愁,留不住过往云烟,挽不住泪水潸然,只是那一帘幽梦该怎样轻描淡写?红尘世界,每分每秒都有许多故事起起落落,也有许多心情浮浮沉沉,当繁华过后或许剩下的皆是云烟。梦醒时,在雪花飘零的场景中独坐,倚靠在流年的时光里,遥望着远处逐渐消散的风景。回顾曾经与你的缘起沉浮,犹如一场绚丽的烟花眼即逝。岁月里,谁又能经受光阴的逝去,留住那似水的流年?心未止,念依旧;曲未尽,人已散,经年的莫失莫忘,早已散落在沧海桑田间。花前月下的童话里谁又对谁许下海誓山盟的诺言,这些都不重要了,时光在搁浅,或许有些感情,遇见,交错,已然是最好的结局。莫道前世,只言今生。距离之远,不过人心;世态之凉,不过人情。昨日的你,我已不想忆起;今日的你,我已不再熟悉。看时光过尽,独为你谱一曲,千年恋歌,甘愿为你舞尽一世芳华,花期如潮,等不到的天荒地老,贪恋了这尘世风花雪月的飘渺,挂满泪珠的眼角,谁会为我轻轻拭去这伤透我心的毒药?繁华三千,不敌一指流沙。寒月冷朱花,尘烟染芳鬓,滚滚红尘,谁是我的开始,谁又是我的结局?一路风尘,一路沧桑,蹒跚的脚步,静静地沉思。有多少曾经说过永不分离的人,已经散落在天涯?有多少意欲长相厮守的人,被阻隔在了岁月的门外?又有多少不该失落的美好,只能珍藏在彼此的记忆里?也许最美的风景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最美的陪伴,不是朝朝暮暮,而是心灵相守;擦肩而过的缘,却留下永恒的瞬间;无需语言,那眼眸里诉说着千般的缠绵;无需回眸,那身影依然是我心中最美丽的风景。一花一四季,一岁一枯榕,谁知流年梦,搁浅亦成空。你已散却在天海一边,任我如何的追溯,始终也无法赶上你远去的步伐。故事落幕,年华不再,叹时光扼杀了青葱的容颜,还是情深缘浅错种了多少离别恨?如果说,我们只是陌路相逢,那就让过往的风,带走这一页时光的记载,编制成一首无声的歌谣,回荡在岁月的夹层里,悠扬着你我、缠绵的旋律。初一:立二拆四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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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走就走不久前,我老爸参加了一个徒步组织,规模不小,每个月都有活动。前几天,老妈和老爸联合组织,帮我报了一个名,可恶的是竟然一点风声都没走漏,他们嘴巴管的极好。直到出发之前,才告诉我。没办法,为了不让那100元的大钞就这样浪费掉,那就去吧。我们的目的地在清远的英西峰林,一个风景十分美的地方。盛产冬天大家都喜欢的冰糖柑。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太远,只好坐大巴车过去。我生来就晕车,何况是长途!2013年1月2日凌晨5点55分,我才艰难的睁开眼,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去洗漱。6点45分,成功登车。车慢悠悠的开出了南头镇,上了高速。当车开入英西峰林时,大家都惊叹起来。这英西峰林简直就是一个q版的桂林,只是水没那么壮观,但依然漂亮。我开始有点庆幸我参加此项活动了。我们的车开入了一个小村子,我们就在这里下车。根据我从车上看风景时看到的东西,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此地盛产沙糖桔,而且还盛产牛。大家简单的分好组后,便开始了这一天的长途跋涉。我们的目的地是黄花镇。并在那里登车回家。中途的我不知道,只能跟着大部队走。那里的风景还真好,鸟语花香、绿树成荫。偶尔还会有一个小瀑布,大老远就可以听到它发出的轰鸣声。我们走出了原来所在的小山村,稍微休息了一下,便继续我们的跋涉。我们走进了两座大山中的一条河旁边,并在那里开始我的人生中第二次野餐。大家都带了不同的食物像摆摊一样摆在那里,然后大家分享,你拿我的,我吃你的,其乐融融。在这里,不管是大河还是小溪,都长有一种水草,随水漂流,乍一看像许多水蛇在水中摇曳,挺吓人。我们要路过一望无际的田野。田野中种满了碧绿的桔树,每一棵都挂满了令人垂涎三尺并触手可及的沙糖桔。随行的队友们借此一饱眼福,同时也一饱口福。我想:既然已经一饱眼福了,那就该满足了,为什么还要一饱口福。不过,对比那些茫茫的大桔园,那些沙糖桔根本就微不足道。走了一半左右时,由于时间还充分,所以决定去别的地方观观光。我们认准了一条路,也不管对不对,就往那边走,反正错了原路返回就是了。结果,我们走到了“黄土高坡”的下面。有人带了个头,一下子就冲上去了,有兴趣的都往前冲,没兴趣的,就在原地休息。依我个人的想象力来说,那“黄土高坡”简直就是一个恐龙化石的聚集地。不知为什么,山上有这数都数不清的大坑,而大坑中又有许多白色的石头。这些石头看起来和化石没什么两样。只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它们都可以成为动物身上的某一部位。下山之后,我们碰上了一头牛。还不是普通的牛。大家都知道,红色能让牛兽性大发。在路上时路边的牛就根本没去看那红旗,让大家的警惕性放松了。然而这头牛看见了红旗之后,一路追着红旗狂奔。当时还真的把大家吓了一条,有穿红色衣服的遇见牛都躲了起来。看来,大家的后遗症还不小。我们看见了许多乡间小孩。他们对我们这些外来人似乎怀着好奇与恐惧。既想接近我们又怕我们。看着许多小孩把一个小孩推到大人面前。但是奖励给他的棒棒糖却被其他的小孩一把抢过,不过,他们每个人都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棒棒糖。夕阳西下,我们终于走到了最终的目的地—黄花镇。我的第一次远行,也就此结束。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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