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傻得可以(第十一章)_3000字
想到这里她旋即转身回房,想看看刚才交代青儿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在她转身的那一刻,皇甫云鹤顿住了脚步,缓缓回头,微微一笑,几可倾城。
“我们一定会再见的,苏承欢!”
低沉而却又不失清润的男音,自皇甫云鹤口中说出,越发的好听。只是,苏承欢并没有听到,而皇甫云鹤也没有打算让她听到。
才一进屋,就看到青儿表情别扭,抱着一个小小的包袱似乎犹豫着什么。
“青儿,我让你收拾的东西呢?不会就这么点儿吧?”
随手拿过青儿手中那轻飘飘的包袱,在手里掂了掂,看着青儿僵硬的点了点头,苏承欢顿时凌乱了!
天,好寒碜的王妃!
不过是叫青儿将平日王妃值钱的金银细软收拾些,好打包带走跑路的时候用,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堂堂一个王妃,怎么才这么点儿可怜的家当。
前提是,这也能称之为家当的话。
估计整个金壁王朝也找不出比苏承欢更穷的王妃了吧。
心中有点不太相信,苏承欢将手中的包袱直接扯开,哗啦一声往床上倒去。她原本是想听到哗啦一声的,可是很抱歉,没听到,只听见噔噔噔几声物件掉落的零散声音,然后手中一空,只剩个包袱布了。
苏承欢眼睛睁大了的瞧,那里头的东西实在是太过惊人了,以至于倒出来后只有小小的一锭金子,外加三四疙瘩碎银子,剩下的,就是两根簪子,几个头花!
然后,完了,没有了!
望着这个女人的这点家当,苏承欢真替她觉得丢脸。
切,一个女人,竟然没有一点私房钱,没有私房钱的女人还能叫做女人嘛。虽然她苏承欢没结过婚,但也知道私房钱对于一个女人的重要性几乎不亚于老公了。
瞧瞧天涯上还有sohu论坛上那些女人晒私房钱是两眼放光恍如打了鸡血一般亢奋的样子,曾经让她这个没结婚也不需要存私房钱的人叹为观止啊。
这年头,有晒工资的,又晒护肤品的,有晒孩子,有晒老公的,但所有这些,都比不上那些女人们晒私房钱晒各种奢侈品来的吸引人眼球。
由此可见,女人是一种安全感极差却虚荣感极强的动物,存私房钱能给女人带来莫大的满足与甚至老公都不能给予的踏实。
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有财傍身,心里踏实啊。
可是,咱这位王妃怎么就是个榆木疙瘩脑袋不开窍呢?竟然连是女人都会明白的道理她竟丝毫不得其法,难怪这么多年过的苦哈哈的,她真的怀疑她是外太空来的一朵奇葩,总之不像地球人啊。
“就这点,没了?”
苏承欢还不死心,拉着青儿问道。
青儿小脸一红,或许自个儿也替自个儿的主子脸红吧,小声说道:“小姐你忘了,咱们来王府的时候,其实老爷是给了你不少陪嫁的,当时夫人还为此跟老爷闹了一场。可你自己后来说既然已经是七王爷的人了,那些陪嫁自然也任王爷处置。因此……因此王爷便命香玉将那些陪嫁都入了王府的库房了,加之平日小姐深居简出,又不爱打扮,首饰也少的紧,这几年王爷从未给你添置过什么东西。府里的事情都是香玉在做主,而王爷也吩咐如无必要,小姐不能随便出门,如此一来,自然也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所以,所以……”
青儿一边说,一边望着自家小姐那少的可怜的家当,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
苏承欢越听,眼睛便眯的越紧,一般来说,若她眯起眼睛的时候,要么是在想主意,要么,便是生气了。
而此刻,她是真的生气了,不过却是气自己!
确切的说,是在气这具身体的主人——苏承欢!
看来,这女人还真的是傻得可以,以为自己掏心掏肺的对人家好,就能换的几分温存。结果呢,连娘家的嫁妆都全部赔进去了,换来的却是人家三年后的翻脸无情,将她扫地出门。
这个女人,还真是够**的!所谓**,自然是指**型的意思啦。
她绝对是女人中**型的案例,否则即便在古代,如此任由夫家错待自己的女子,只怕也不多吧,除非她自己有受虐狂。
有些懊恼的在自己头上胡乱挠了挠,苏承欢这下总算深深体会到了古人总结性语言的准确与言简意赅。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这便是她此刻对于那位原来的苏承欢最直观的感觉。
心中烦闷的想要暴走,却看着那可怜的一点家当顿时蔫了下来。就算要走,她可是打算风风光光的带着青儿去游山玩水逍遥自在的。但就那么点细软,只怕还没走出京城两人倒先要想办法去打工赚钱了。
怎么赚?难道重操旧业不成。
她苏承欢一个前王妃腆着脸去找江湖上的某个杀手组织,告诉人家:“嗨,你们好,本人有八年杀人经验,出手稳准狠,绝对不会误杀,错杀或漏杀一人。最重要的是收费合理童叟无欺,还有顺便帮你们带带新人,教教他们佛山无影脚咏春拳啥啥啥的,只要记得给我算工资就成?怎么样,赶紧聘用我吧,这样的职场老鸟可是猎头公司都很难挖到的耶!”
天,只要想想那个场面,苏承欢的脸都快纠结成一团麻花了!
宅斗啊,宅斗啊!
她可是抱定了穿越来这里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宅斗事业的,一点也不想再跟以前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有联系了。
可是,谁来告诉她,木银子,木人脉,木夫君甚至连宅子也马上就木有了,她去哪里斗去呀她?
而且,对于现在这个宅子里的人,她连一点斗的兴趣都木有,换句话说,她根本不觉得自己愿意在这里继续再呆下去。
原来,从事宅斗事业也是需要忍耐和毅力的啊,不是单凭一腔热血就可以的。
看来,还是高估自己了,以为自己会是个全方位多用途的人才呢,结果连斗都没斗就要离开自个儿的宅子了。
苏承欢悲催的想着,把那几粒丑啦吧唧的碎银子拿在手里当弹珠一样的玩了半天,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咋整。
总不能把王府给拆的卖了去吧,瞧着这王府建的倒挺富丽堂皇的,把那一片一片的瓦揭下来应该也能换钱吧,古董呀!还有门啊窗啊,红木的呢。对,黄花梨的椅子似乎更值钱,哼哼,随便扛一把到拍卖行,都能卖个不错的价钱,这几年黄花梨价格一路看涨呢。
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苏承欢随即想起自己所处的年代,眸色又黯淡了下去。切,别说这会这些东西可能根本没有21世纪值钱,即便是能换的不少银子,也得先能搬到典当行去才行。
想她苏小姐一贯干的可是高难度的技术活儿,这种哼哧哼哧扛着一张偌大的太师椅苦力一般跑路的事情,她可是不屑于做的,那也未免太跌份了。
可是,没有钱肿么办呢?总不能真的凉拌吧。
正纠结着,忽然眼睛被桌子上的那座金佛给吸引了去。
那座金佛气度雍容,浑身透着宝气,就那样从容的在桌子上,享受着主人虔诚的供奉。最重要的是,这金佛的个头儿不小,想来一定很沉。
哈哈,这可是个好货色,拿去能换不少钱吧。
顿时心中一阵敞亮,眼睛里也光彩立现,说话间苏承欢已经走到了桌子旁。
“青儿,来帮我个忙!”
佛像前放的贡品有点多,她得先挪开贡品,好好掂量一下这金佛的成色重量,合适的话直接打包带走,哼哼,带着这玩意儿总比抗把椅子好。好歹体积小价值高,最重要的是,易于携带啊。
只是,苏承欢没想到她才伸手要去拿,还为碰到那尊佛像,青儿就吓得惊叫了一声:“啊!小姐,您……这……这可是王爷最在意的东西了,王府里没人敢碰这些金佛的,您不会是想要将它取下来带走吧?这,这可万万不可啊,王爷若是知道,可就不得了了!”
青儿一边说一边拼命的摆手,直接上前搂住苏承欢阻止了她的动作。
原本兴奋的心情被人浇了一头冷水,苏承欢眼看着到手的金佛硬是被青儿给拦下啦,扯了青儿便问道:“怎么就不得了了?不就一个死活物件吗,难道比王爷他娘还亲,真是的。再说了,这东西既然摆在我房里,那我愿意怎么处置是我自己的事情,哪怕我今天将扔在地上当球踢着玩儿,谁又管得着我!”
请恕苏姑娘童言无忌吧,将佛祖扔在地上当皮球踢着玩儿,在金壁王朝敢这么说的人,只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只有苏承欢一人了。她是标准的无神论者,神马佛祖耶稣上帝在她眼里全是浮云,极飘渺虚无的那种。
相比去拜拜他们,她宁可自己个儿多努力!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是毛爷爷说的。
好吧,苏承欢承认,自个儿还是更喜欢毛爷爷这种实干家,枪杆子里出政权,比整日的吃斋念佛有用多了。
但是在金壁王朝,却是人人信佛的,以佛祖为尊的,她这样的说,若是给旁人听见,只怕够格被推到午门问斩了。
青儿也被她惊世骇俗的言论吓得几乎快要魂不附体,顾不得自己的身份,上前便用手捂住了苏承欢的嘴巴,还不停的往窗外望了望,生恐给人家发现。
“小姐,您可千万不能乱说啊,就算您心中对王爷不满,但也不能拿自个儿的性命开玩笑啊。”
“他还能吃了我不成,哼!反正本小姐很快就跟他没关系了,好歹跟着他耗了三年,浪费了最美好的青春,不过问他拿个小金佛,他一个王爷不至于这么小气吧啦的吧!”
初二:段方玉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喜欢二手货只管拿去(第十章)_3000字
这对任何一个金壁王朝的女人来说,都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何况还是堂堂七王爷府的王妃。金佑天他疯了吗?当众休妻这样的事情也做的出来,他这样做让那个女人以后还怎么做人?
如此想着,皇甫云鹤明知道自己此时该识趣的离开,但脚下却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一样,就是挪不开。而那两个对峙的女子,似乎也都忘记了他的存在,或者说,根本不在乎他听见她们之间的谈话。
苏紫瑶如此肆无忌惮,仗着的无非是七王爷对她的喜爱,虽然皇甫云鹤很怀疑这份喜爱里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假意。金佑天果然是个聪明人,踢走一个苏家的女人,是因为早已经找好了另一个苏家的女人来接替她的位子。左右他的王妃都还是姓苏,他一点儿也不吃亏。
只是,那个女人呢?她为何语气中听不出一丝难过呢,还是她实在掩饰的太好?
苏承欢!
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吧,承欢,承袭欢乐,承欢膝下,很好听的名字!想来当初为她起名的人是花了一番心思的。
只是,这名字与她实际的处境,只怕相去甚远。
再听听苏紫瑶的声音,不用看也知道必定是一副趾高气昂咄咄逼人的样子,皇甫云鹤眉头轻皱。
对于这样的所谓将门虎女,又或者说世家小姐,他素来无甚好感,不过被宠坏了罢了。如不是因为怕被她身边的苏承欢识破自己昨日假装眼盲一事,甚至想要直接走过去将苏紫瑶带走,当然他自有他的办法让她随自己走。
只是,还在犹豫之际,苏承欢的声音却悠悠传入耳中,悦耳而动听,带着些微的嘲讽,却偏偏对了皇甫云鹤的心思。
“妹妹喜欢二手货,只管拿去便是,不是每个人都像妹妹一般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呵呵!不过,妹妹或许忘记了,在这王府,只要王爷一日未将休书送到苏府,我便一日还是这王府的女主人。妹妹这样对我说话,会不会太心急了些?又或者说,妹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爬上别人夫君的床了。我瞧着妹妹也是个有身份的人,应该不会做出这种辱没门楣的事情吧!”
苏承欢此话一出,几乎已经能够预料苏紫瑶的反应,她要是就是这个效果。看着对面前一刻还气焰甚为嚣张的苏紫瑶顷刻间脸憋成了猪肝色,苏承欢心中暗爽到不行。
跟姐玩儿这种文字游戏,姐不噎得的你内伤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小样儿!
皇甫云鹤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看来自己竟是白替她担心了呢。二手货,呵呵,一想到她居然如此称呼自己的夫君——堂堂金壁王朝的七王爷金佑天,皇甫云鹤便觉得有趣。
一个女子能如此毫不在乎的对外人提起自己的夫君,要么是她故意想要掩饰自己极度的失落与绝望,要么便是她从来都没有在乎过那个人。
而苏承欢,显然属于后者!
不知为何,皇甫云鹤就是笃定这一点。而这个认知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愉悦,连适才一直紧绷的俊脸也柔和了不少。
可苏紫瑶却是再也狂傲不起来了,先是被苏承欢奚落成捡二手货的,接着又被讽刺没有廉耻,勾引有妇之夫,连“迫不及待想要爬上某某人的床”这样的话都明明白白的被人说出来了。她苏紫瑶自小到大,哪里受过这样的奚落,何况还是被眼前这个自己从小欺负到大的苏家大小姐苏承欢。
当即脸色一变,苏紫瑶也顾不得这是七王爷的府邸了,当下便朝苏承欢喊道:“苏承欢,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敢说七王爷是……是……你真是太放肆了,我倒是没有看出,你表面上看起来一副乖巧的样子,心思却是如此歹毒,当着外人的面对自己的夫君如此的不敬!看来没娘的孩子果然少调失教,白吃了我们苏家这么多年的饭了,哼!”
苏紫瑶终究没有勇气将“二手货”那三个字说出口来,又或者说她没胆说。此刻她毫不客气的专门戳到苏承欢的痛处,就是想让她难受。苏府所有的人都知道苏承欢最在意的便是别人说没娘,每次提起她都要独自哭上老半天,而苏将军也不准大伙在苏承欢面前提起。
可这一次,苏紫瑶偏要说,她就不相信,苏承欢还能一夜之间由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变成了老虎不成。今日若是不将她打压下去,那自己以后还怎么在这王府做下一任的王妃。
想到下一任这几个字不由便想起苏承欢适才闲闲的自口中吐出来的“二手货”那三个字,脸色沉了又沉。
苏承欢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依旧带着淡淡的小,不卑不亢的看着她,轻启朱唇:“妹妹若这样说,有几句话姐姐我要送给你,希望你听清楚了。首先,我很清楚我在说什么。王爷原是我的夫君,他若再娶,不管那个人是谁,王爷确实已经是个二手货,话虽不好听,却就是这个理儿。当然,你要是不愿意要二手货,那自然不必这么生气。其次,我的乖巧如果只能让你们对我为所欲为,任意欺侮的话,那实在不好意思,可能以后要让你失望了,因为那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最后,没娘的孩子像根草,确实可怜,可你别忘了,草的生命力是极顽强的。至于说到家教,我是不是有教养,不需要你来提醒。若论起来,我是你的姐姐,你这样对我说话,又算是什么?还有你当着姐姐的面便叫嚣急着要爬上自己姐夫的床,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姑娘该说的话么,难道说没人告诉你女子要有廉耻之心,或者说你娘也已经早早没了么?”
苏承欢声音不大,却字字敲在苏紫瑶的心上,让她想要反驳都无从说起,她像看着怪物一样望着眼前明明就是自家大姐的苏承欢,心中涌起无数的疑惑。
直到听见她竟然提到了自己的娘,还用了那么讥讽的字眼,苏紫瑶气的脸上颜色尽失,若不是顾及这是七王爷府,她自己还想要在王爷面前留个好印象,她真的忍不住想要一个巴掌甩到苏承欢的脸上了。
“你……你……你真是鬼迷心窍了,你竟然敢这样说我娘,她可是你的三婶!”
愤愤的指着苏承欢,苏紫瑶提醒她别忘记自己的身份。
苏承欢嘴巴一撇,不想再跟她纠缠下去。
“那位公子,你在那边呆了很久,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三妹说呢。瞧你站的怪累的,我们姐妹已经叙完旧了,你有话快说吧。”
对着远处的远处的皇甫云鹤一边说,一边暗自想着不知道这位盲眼公子够不够聪明愿意帮自己这个忙。他听了那么久,也该明白怎么回事了吧。
皇甫云鹤依然未见转身,只是略微顿了一下,便带着笑意道:“七王爷适才好像在找苏三小姐,听说要介绍几位重要人物给苏三小姐认识呢!”
“你说什么?为何不早说?”
苏紫瑶一听有着急了,一边埋怨着皇甫云鹤,一边恨恨的瞪了苏承欢一眼。
“今日先不同你计较,待我见了王爷,定让他早早将你休回苏府,到时候,我看你这个下堂妇还怎么见人。”
说话间她已经一阵风似的离开,朝皇甫云鹤的方向走去。
“快带我去找王爷,你这个人怎地如此不知事礼,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拖到现在才讲。”
皇甫云鹤低头闷闷应了一句:“在下怕打扰了苏三小姐同王妃叙旧的雅兴呢,王爷就在前厅同孙掌门在对弈,苏三小姐直接过去找他便是,在下话已带到,失陪了!”
似乎不想和苏紫瑶碰个照面,说完便慢悠悠的踱着步子,朝另一边走去。他走的很慢,苏承欢想那定是因为他眼盲的缘故吧。
“哎……哎……你这人怎地如此无礼,竟然这样便走了,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王爷怎么会叫你来传话,真是个木头一样的人……”
苏紫瑶又一次被人无视,气的直跳脚,冲着皇甫云鹤的背影喊了好几声。见他丝毫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心里又紧张王爷是不是真的找她有事,索性朝着皇甫云鹤的的背影瞪了一眼才转身朝前厅走去。
无论如何,打发走了苏紫瑶,苏承欢心中还是很感激这位公子的,看着她已经走远,苏承欢低声说了一句:“这人眼虽盲,心却不盲,是个可以交的朋友,可惜本姑娘很快便要离开这里了,也不知日后还能不能再遇见!”
她说完一脸平静,似乎刚才和苏紫瑶的争执根本没有发生过一般。毕竟曾经受过非常专业而残酷的训练,她早已经练就了处变不惊,哪怕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依然能做到风平浪静。
更何况,苏紫瑶那两下子,对她来说,不过小意思而已,她根本没将她放在心上。或许那位盲眼公子为何会成为王府的客人她还更有兴趣些,只是她也不想知道了。
反正,就要离开了!
初二:段方玉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第七章:“手镯?”_3000字第七章:“手镯?”我微微放下手,奇迹出现了,我们竟然没有受一点伤。我睁大眼睛,往手上看了看。瞬间明白了,是这只手镯保护了我们,直到现在还散发着幽蓝的光芒。那龙也惊讶看着我们,微微张开了龙嘴。呢喃道:“第一次有人能接下这一掌、呵、再让我玩会儿吧、”玩?我们是玩具吗?我皱着眉头。突然,怀中的孩子,将手按在我眉心:“姐姐你皱眉头不好看哦。听别人说、还会变老,那样我就不能娶姐姐了啊。所以为了我,不要皱眉头哦。”娶?这孩子在想些什么,我噌的一下脸就红了,慎怪道:“你这孩子,整天想些什么。”突然,那龙张嘴,显然是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凝聚好了力量。那龙江火球投向我们这边,那火球貌似随时都会爆炸。我举起手,将手镯伸到面前,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手镯有些来历。就在瞬间,那火球化为一滩灰,随风飘走。我仔细端详了这手镯,也没什么特别吧,我数了一下,共有九个珠子,从大到小,颜色越来越浅。最深就像墨色一般,最浅竟然都淡到看不清。而最浅的珠里,貌似有些淡淡的轮廓,貌似看出来了,貌似又没有。我甩了甩头。拿龙突然大吼道:“那边的谁,你过来,把东西给我看看!”看它,激动得连“吾”都没讲。东西?指这个手镯吗?我放下孩子,说道:“孩子,姐姐将这手镯拿去给龙看看,就是那个不明物。”我指了指那头龙。孩子眉一皱,嘴一撅,脸一鼓,说道:“姐姐,又要抛弃我了,以后不娶你啦!”说完头往旁边一扭。我抽着嘴角,无奈抱起他,他瞬间变回小绵羊。我一脸黑线。我抱着这体重堪比幼年小象的他,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进着。TM这龙咋不自己过来呢。我来到龙的面前,将颤抖的手伸到龙面前。接着是一阵局促的喘气声。那龙弯着头,看了一会。不一会儿,便面露恐惧之色,接着手足无措的跪在我面前,眼里满是崇敬与愧疚。“君上,赤龙不知您是九颜,冒犯了,请不要计较。”我冒出很多问号?君上?九颜?这些都是些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这龙,问道“九颜是谁?”那龙惊讶的看我一眼,便恢复正常声色。【虽然、龙脸一点看不出惊讶】它闭了闭眼,缓缓说道:“你就是九颜,九颜乃统治九圣兽的统领。”啊咧?九圣兽?统领?我?啊,脑中一阵混乱。那龙突然站起身,挥了挥翅膀,一束红光包围了它。炙热得让人不能靠近,我和孩子退到远处。火光渐渐散去,出现的是一位……初二:杨雪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
?. ??(第三章)——转变_3000字(一)微风拂过一种淡然。肃然。“你叫什么。”战魂淡淡的问道,脸上没有一丝情感,除去冷淡,几乎找不到任何形容词形容他此刻的表情。“逆流。”逆流没有任何的考虑,便随口就说了出来。只是名字嘛,没什么可担心说错的。但是他的话音才刚落,就看见狼王战魂的瞳孔立刻急剧收缩了几下,冷峻的脸上也瞬间泛起一片惊讶与惊恐。他的心也紧跟着急剧收缩着,忐忑不安的窥视着战魂。完全在意料之外。没想到刚要加入群体就说错话了。不过,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使狼王这样吃惊?难道……“What?!”战魂倒吸了一口冷气:逆流!凝枫的孩子?!她…不是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吗?那他是怎样活下来的?而且,听说他的毛色不是水绿色吗?怎么会变成银灰色?或许,我认错狼了?带着这样想法的战魂接着问:“父母?”“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但母亲叫凝枫。不过……”逆流继续忐忑不安的小声说着,还将一段完整过程的话隐了隐。在狼群中,杀死父母的罪孽比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狗行为还严重啊,他可不想往自己身上招惹麻烦。而且看着战魂现在这样吃惊,似乎,他知道他的身世……逆流默默地皱了皱眉。凝枫的名字更让战魂吃了一惊,整个狼群中可就只有一只黑母狼叫这个名字。逆流是她的幼狼没错啊,可是,可是,可是,他是怎么在危险至极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他还只是半岁的幼狼啊,并不具备充足的防范意识,怎么可能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战魂接着想。狼不可貌相,他要是“竴”,能活下来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他真的是“竴”,那可必须请他入群。不是他请求加入,而是他狼王拿着面子去请。战魂看了一眼他的额际,并没有“汐”啊,是不是搞错了?“算了算了。”战魂晃了晃带着飘到九霄云外去的思绪的混沌的脑袋“先让他进入吧,也好趁机了解下他的身世。”逆流此刻心里还在忐忑不安的想着他能否入群呢。以他幼稚的思想,竟以为自己说错话而犯了大错,不太可能被接受。“你起来吧。”战魂俯视着逆流,接着说:“你可以加入了。”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了他狼王应有的高傲与冷峻。“真的?!“逆流不太相信这时真的,自己还特意暗暗的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差点没疼死他(-_-b)。战魂转身走开,带着狼群离开了这片险些让他们葬身的“墓地”。但是,命运是靠自己来改变的吗?太阳的光线穿透云丝。这是一个好的征兆吗?(二)晴朗无云的苍穹将地面都映蓝了,有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逆流刚刚加入狼群就被封为狼王的助手。这时极其罕见的,逆流刚刚到了一岁,按照常理来说,这时的幼狼还要跟随在母亲的身边。貌似除了狼王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幼狼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帮助狼王,所以一般都是狼王来教幼狼,费时费力,因此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这时一个群组的巨大转变。云在天空中飘荡着。“逆流。”立在一颗岩石上的战魂轻轻的唤了一下“我和你说点事。”逆流心里一惊,赶紧跑了过去。战魂接着说:“逆流,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份吗?”“我的身份?”逆流感到很奇怪,狼王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自己不就是普通的狼吗?还有什么身份吗?他歪着头看了看狼王的脸,没有一丝玩笑的概念,刻在脸上的只有严肃与认真。“没错,你的身份。”战魂朝他笑了笑,看见逆流更加迷惑的眼神,说道:“你果然不知道自己是‘竴’啊。不过,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之前用过什么技能吗?”逆流更是迷惑了,抬起一头雾水的脑袋,看着战魂:“我……”逆流还没说出问题,就被战魂打断了:“竴,就是一种称号,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感情,会使用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在自然界中算是无敌了。不过万物都会有自己的克星,就连竴也有。你对任何攻击都免疫,却唯独免疫不了幻汐的技能和七星阵。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竴,就让你来试试。”战魂轻轻的说道:“用意念来控制自己的形态,看看你能否改变自身的形态。其他的,在初的阶段你应该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对其他事物的免疫,你还要自己去琢磨。”逆流懵了,怔怔的望着战魂。又是一句催促的话语。想着自己几天前的变化,这应该就是了。逆流心想,将意念集中在自身的毛色上。果真发生了变化,银色的绒毛间开始荡漾出青蓝色,慢慢的遍布全身。战魂的嘴角微微上挑,歪着头着看着渐渐变成青蓝色的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三)“呵?”战魂的嘴角微微向上挑着,像是欣慰却又像是嘲讽。“现在,你明白了当初为何可以改变自己的毛色了吧,竴?”逆流惊了一下,半响,回过神来,赶快点了点头。最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动不动就愣神。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因为吃惊才愣神的。狼王在他面前笑着说话,这种之可在极少数,兴奋到了极点时才会浮现在他的脸上。除此之外,战魂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样子,很符合他狼王的风范。杂乱的狼毛在空中舞动着。空气仿佛已凝结。残阳挂在天上,霞光万丈。“真美!”逆流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一不留神又开始走神。琥珀色的瞳孔中少了一份认真。血色。“逆……流?”战魂看见逆流失神,轻轻的唤了唤他的名字。一阵失重感传遍逆流全身,眼前霎那间一片漆黑。……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他睁开双眼,侧了测身子,似乎想要站起来,可是四条腿却软的像棉花。“咳……咳……”逆流不由自主的咳嗽了几声,透彻的唾液中夹杂着几丝殷红的血……战魂从不远处的草堆上跳了下来,朝着逆流走来。“这是你的‘王者血噬’的副作用,说明你已经是真正的竴了。抓紧时间练习把,你要先学会‘嗜’才能抵挡外来的攻击。”战魂叹了口气,淡淡的望着他。逆流那微微上挑的嘴角浮现了一丝血迹。他张了张嘴:“少说点吧,真正的狼王不会这样唠叨的,沉默,才是王者的风范。技能我会练习的,你不用催。”带着嗜血的红光在逆流的瞳孔中一闪而过,高傲了些。逆流奋力的撑开四肢,勉强的站了起来,离开。就是这么一道微弱的血光,使得狼王战魂惊讶的立在风中不知所措,有些凌乱。“转变已经开始了忙?这么快?你的目光,我都快不认识你了纳。”战魂自言自语到。“不过,王者的品质,你还不具备,哼哼。”下集预告:你是真正准备要转变了吗?要不要这样高冷啊啊?!(-_-b)(PS:王者血嗜在第一阶段开启,通常是使用二次澊的技能时附加开启,以示于王者思想的觉醒。副作用威力强大,叛离世间都是常见的。)(四)“咳咳……”逆流支撑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勉强走到离金河田和异仅仅是一步之遥的界限,却再也至撑不住,倒在了金河田的,绿茵草场。清脆的草,映入他那极度无神且空虚的,略显发暗的瞳孔。如同春水一般的水绿,逐渐被如雪的银所代替。他放眼望望四周,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草色。“唔……这反噬也有点太厉害了吧……”逆流把头轻轻的抬起来,有气无力的想着。感觉黑暗火速袭来,最后的意识也耐不住,消散。在“异”界的风,吹落了一片略发枯槁的叶片,发出阵阵的响声,但却很细微,蓦然的,散发出,那“沙沙————”的声响。他的踪迹,如水一般,无声,无迹,的,寂静的路过…………“嗯?”逆流被一阵像是萧瑟的秋风刮醒。抬头望望四周,没有一丝秋景的感觉啊,哪儿来的风?“也可能是做梦吧”他这样想着,稍微蓄了蓄力气鲤鱼打挺般的从草地上月骑,身影渐渐消逝在金河田与天的交界处。他在一旁,轻微的笑着,水从四方腾起,他与水,一同消逝,无声。逆流没有发现,自己的尾尖,已经泛起了一撮抹不去的水蓝。像是那海的色彩。(五)黄昏的末尾的橙黄,与晚霞的绯红融在了一起。如果没有云,天空就像晕开的红霞,泛着如殷红般色彩的天。然而,草地却泛着一片如茵耀眼的绿。微风拂面,薄云飘散,草色晕开,却是那样的宁静,都能感觉到风的声音,煞是唯美。残锡站立立在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岩石上,像是在向远处眺望着,然而他是在想事,刚刚发生的事。过了一会,他把口中已经石化的七角星型的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准备离开。他偶尔会离开雷德福,来领略下金河田的风光。银色的七角星在地上迅速扩大,四周还立起黑灰色的结界。残锡愣了一下转着头向四周看着,但什么也看不见。黑暗吞噬了一切……他感觉脸上痒丝丝的,睁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记忆一片空白。他并没有在意,邪的东西见多了,都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的那片开阔地走去。那里,是金河田。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会关于七星阵的技能了。淡淡的符号,浮现在他的脸上。雪色的七星,末端沾染上唯美的银色,这便是冰影的七星。漫步够了,他回到雷德福顶端,体会时光的痛苦。也许,缺氧的不能呼吸的痛,远不及他内心的伤吧?瞳孔中闪过一道冷如冰的光芒。下集预告:残锡是七星中的冰影?!怎么会是传说中的他?经常出没在山顶峰的他,与金河田平原的逆流能否相遇?提防着点吧,逆流。(冰影系七星:主要以暗系为主,冰系体能十分微弱,但还是能会一到二个冰系技能,不过这并不是冰系与暗系的结合,只是暗系技能附带的效果。)——未完待续——敬请期待第四章:偶遇。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 ??(第三章)转变_3000字(一)微风轻抚淡然。依旧肃然。“你叫什么。”战魂淡淡的问道,脸上没有一丝情感,除去冷淡,几乎找不到任何形容词形容他此刻的表情。“逆流。”逆流没有任何的考虑,便随口就说了出来。只是名字嘛,没什么可担心说错的。但是他的话音才刚落,就看见狼王战魂的瞳孔立刻急剧收缩了几下,冷峻的脸上也瞬间泛起一片惊讶与惊恐。他的心也紧跟着急剧收缩着,忐忑不安的窥视着战魂。完全在意料之外。没想到刚要加入群体就说错话了。不过,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使狼王这样吃惊?难道……“What?!”战魂倒吸了一口冷气:逆流!凝枫的孩子?!她…不是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吗?那他是怎样活下来的?而且,听说他的毛色不是水绿色吗?怎么会变成银灰色?或许,我认错狼了?带着这样想法的战魂接着问:“父母?”“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但母亲叫凝枫。不过……”逆流继续忐忑不安的小声说着,还将一段完整过程的话隐了隐。在狼群中,杀死父母的罪孽比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狗行为还严重啊,他可不想往自己身上招惹麻烦。而且看着战魂现在这样吃惊,似乎,他知道他的身世……逆流默默地皱了皱眉。凝枫的名字更让战魂吃了一惊,整个狼群中可就只有一只黑母狼叫这个名字。逆流是她的幼狼没错啊,可是,可是,可是,他是怎么在危险至极的社会中生存下来的?他还只是半岁的幼狼啊,并不具备充足的防范意识,怎么可能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战魂接着想。狼不可貌相,他要是“竴”,能活下来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他真的是“竴”,那可必须请他入群。不是他请求加入,而是他狼王拿着面子去请。战魂看了一眼他的额际,并没有“汐”啊,是不是搞错了?“算了算了。”战魂晃了晃带着飘到九霄云外去的思绪的混沌的脑袋“先让他进入吧,也好趁机了解下他的身世。”逆流此刻心里还在忐忑不安的想着他能否入群呢。以他幼稚的思想,竟以为自己说错话而犯了大错,不太可能被接受。“你起来吧。”战魂俯视着逆流,接着说:“你可以加入了。”脸上又一次浮现出了他狼王应有的高傲与冷峻。“真的?!“逆流不太相信这时真的,自己还特意暗暗的咬了自己舌头一下。痛感浮上心头,他忍不住微微颤栗。战魂转身走开,带着狼群离开了这片险些让他们葬身的“墓地”。但是,命运是靠自己来改变的吗?太阳的光线穿透云丝。这是一个好的征兆吗?(二)晴朗无云的苍穹将地面都映蓝了,有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逆流刚刚加入狼群就被封为狼王的助手。这时极其罕见的,逆流刚刚到了一岁,按照常理来说,这时的幼狼还要跟随在母亲的身边。貌似除了狼王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那是因为幼狼缺乏经验,不懂得如何帮助狼王,所以一般都是狼王来教幼狼,费时费力,因此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这时一个群组的巨大转变。云在天空中飘荡着。“逆流。”立在一颗岩石上的战魂轻轻的唤了一下“我和你说点事。”逆流心里一惊,赶紧跑了过去。战魂接着说:“逆流,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份吗?”“我的身份?”逆流感到很奇怪,狼王怎么会跟他说这个?自己不就是普通的狼吗?还有什么身份吗?他歪着头看了看狼王的脸,没有一丝玩笑的概念,刻在脸上的只有严肃与认真。“没错,你的身份。”战魂朝他笑了笑,看见逆流更加迷惑的眼神,说道:“你果然不知道自己是‘竴’啊。不过,我也不是很确定,你之前用过什么技能吗?”逆流更是迷惑了,抬起一头雾水的脑袋,看着战魂:“我……”逆流还没说出问题,就被战魂打断了:“竴,就是一种称号,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感情,会使用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在自然界中算是无敌了。不过万物都会有自己的克星,就连竴也有。你对任何攻击都免疫,却唯独免疫不了幻汐的技能和七星阵。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竴,就让你来试试。”战魂轻轻的说道:“用意念来控制自己的形态,看看你能否改变自身的形态。其他的,在初的阶段你应该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对其他事物的免疫,你还要自己去琢磨。”逆流懵了,怔怔的望着战魂。又是一句催促的话语。想着自己几天前的变化,这应该就是了。逆流心想,将意念集中在自身的毛色上。果真发生了变化,银色的绒毛间开始荡漾出青蓝色,慢慢的遍布全身。战魂的嘴角微微上挑,歪着头着看着渐渐变成青蓝色的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三)“呵?”战魂的嘴角微微向上挑着,像是欣慰却又像是嘲讽。“现在,你明白了当初为何可以改变自己的毛色了吧,竴?”逆流惊了一下,半响,回过神来,赶快点了点头。最近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是动不动就愣神。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因为吃惊才愣神的。狼王在他面前笑着说话,这种之可在极少数,兴奋到了极点时才会浮现在他的脸上。除此之外,战魂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样子,很符合他狼王的风范。杂乱的狼毛在空中舞动着。空气仿佛已凝结。残阳挂在天上,霞光万丈。“真美!”逆流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一不留神又开始走神。琥珀色的瞳孔中少了一份认真。血色。“逆……流?”战魂看见逆流失神,轻轻的唤了唤他的名字。一阵失重感传遍逆流全身,眼前霎那间一片漆黑。……映入眼中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他睁开双眼,侧了测身子,似乎想要站起来,可是四条腿却软的像棉花。“咳……咳……”逆流不由自主的咳嗽了几声,透彻的唾液中夹杂着几丝殷红的血……战魂从不远处的草堆上跳了下来,朝着逆流走来。“这是你的‘王者血噬’的副作用,说明你已经是真正的竴了。抓紧时间练习把,你要先学会‘嗜’才能抵挡外来的攻击。”战魂叹了口气,淡淡的望着他。逆流那微微上挑的嘴角浮现了一丝血迹。他张了张嘴:“少说点吧,真正的狼王不会这样唠叨的,沉默,才是王者的风范。技能我会练习的,你不用催。”带着嗜血的红光在逆流的瞳孔中一闪而过,高傲了些。逆流奋力的撑开四肢,勉强的站了起来,离开。就是这么一道微弱的血光,使得狼王战魂惊讶的立在风中不知所措,有些凌乱。“转变已经开始了忙?这么快?你的目光,我都快不认识你了纳。”战魂自言自语到。“不过,王者的品质,你还不具备,哼哼。”(PS:王者血嗜在第一阶段开启,通常是使用二次澊的技能时附加开启,以示于王者思想的觉醒。副作用威力强大,叛离世间都是常见的。)(四)“咳咳……”逆流支撑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勉强走到离金河田和异仅仅是一步之遥的界限,却再也至撑不住,倒在了金河田的,绿茵草场。清脆的草,映入他那极度无神且空虚的,略显发暗的瞳孔。如同春水一般的水绿,逐渐被如雪的银所代替。他放眼望望四周,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草色。“唔……这反噬也有点太厉害了吧……”逆流把头轻轻的抬起来,有气无力的想着。感觉黑暗火速袭来,最后的意识也耐不住,消散。在“异”界的风,吹落了一片略发枯槁的叶片,发出阵阵的响声,但却很细微,蓦然的,散发出,那“沙沙————”的声响。他的踪迹,如水一般,无声,无迹,的,寂静的路过……......“嗯?”逆流被一阵像是萧瑟的秋风刮醒。抬头望望四周,没有一丝秋景的感觉啊,哪儿来的风?“也可能是做梦吧”他这样想着,稍微蓄了蓄力气鲤鱼打挺般的从草地上月骑,身影渐渐消逝在金河田与天的交界处。他在一旁,轻微的笑着,水从四方腾起,他与水,一同消逝,无声。逆流没有发现,自己的尾尖,已经泛起了一撮抹不去的水蓝。像是那海的色彩。(五)黄昏的末尾的橙黄,与晚霞的绯红融在了一起。如果没有云,天空就像晕开的红霞,泛着如殷红般色彩的天。然而,草地却泛着一片如茵耀眼的绿。微风拂面,薄云飘散,草色晕开,却是那样的宁静,都能感觉到风的声音,煞是唯美。残锡站立立在一块不规则形状的岩石上,像是在向远处眺望着,然而他是在想事,刚刚发生的事。过了一会,他把口中已经石化的七角星型的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准备离开。他偶尔会离开雷德福,来领略下金河田的风光。银色的七角星在地上迅速扩大,四周还立起黑灰色的结界。残锡愣了一下转着头向四周看着,但什么也看不见。黑暗吞噬了一切......他感觉脸上痒丝丝的,睁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记忆一片空白。他并没有在意,邪的东西见多了,都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的那片开阔地走去。那里,是金河田。而且,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会关于七星阵的技能了。淡淡的符号,浮现在他的脸上。雪色的七星,末端沾染上唯美的银色,这便是冰影的七星。漫步够了,他回到雷德福顶端,体会时光的痛苦。也许,缺氧的不能呼吸的痛,远不及他内心的伤吧?瞳孔中闪过一道冷如冰的光芒。下集预告:残锡是七星中的冰影?!怎么会是传说中的他?经常出没在山顶峰的他,与金河田平原的逆流能否相遇?提防着点吧,逆流。(冰影系七星:主要以暗系为主,冰系体能十分微弱,但还是能会一到二个冰系技能,不过这并不是冰系与暗系的结合,只是暗系技能附带的效果。)——未完待续——敬请期待第四章:偶遇。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免疫(第十一章)在车上,比尔对哈雷说:“下次不要到处乱跑!”“对不起……我刚才看到Mom了。”“没办法,我们先去实验室,然后在想办法。”“需要多久?”“大概需要一小时。”哈雷把背包背起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背起来干嘛。在路上,全是感染者,最怕的就是当被发现时一群的感染者围上来。当经过一个路口转弯时安娜站在马路中间挡住了比尔!哈雷大喊:“Mom!”比尔一时不知道怎么办……突然一发子弹打破了玻璃!哈雷捂着了耳朵!比尔猛地把油门踩到底绕过安娜,接着一群感染者扑在车上!比尔看不见路了。感染者击打着玻璃……比尔喊:“哈雷!把后座的手枪拿来!”接着哈雷从边上的夹层里找到了把手枪,比尔拿过枪瞄准着挡风玻璃上的感染者,一枪枪的解决掉!但挡风玻璃碎了更看不起,于是比尔用枪把挡风玻璃击碎……。接着,后面有四辆车追了上来!撞到了他们,比尔赶紧挂档然后踩下油门!这可终于把后面的车都甩开了。可经过十字路口一辆大巴车撞翻了他们!比尔醒过来时,看见有人抓住了哈雷!哈雷挣扎着……比尔捡起边上的枪名字那个人,爆头!比尔看见那个人倒下了,然后踹开门爬出来……可能是倒过来脑充血太久了,脸已经很红了。哈雷追上比尔,比尔带着哈雷往南面跑去。接着打了个电话:“戈登,派一辆直升机到‘国际’酒店的停机坪!”“好的,二十分钟后抵达。”哈雷他们一直跑,跑进幢酒店。他们立马装的若无其事。紧接着班尼追了进来。比尔小声的说:“哈雷,往电梯那走。”他们小步小步的往电梯那里走,比尔按下了电梯按钮。接着电梯从五楼慢慢的下来……班尼发现了哈雷!哈雷回过头看见班尼冲过来!于是拉拉比尔,比尔拔出手枪。接着,电梯门开了,他们退到电梯里按下最顶层……一个人冲过来时抓住了哈雷!哈雷撞到了门,比尔往那个人头开了一枪!哈雷甩甩头从地上爬起来。班尼带着人从楼梯一直跑向顶楼,比尔在电梯里焦急的等待着……班尼气喘吁吁的跑到顶楼的电梯门口。比尔看着电梯门上的数字,还有三楼就要到顶楼了。班尼叫其他人围成一圈等待着哈雷出来。比尔看着数字没……当电梯到达顶楼时,“叮咚”门开了。可班尼发现里面没人!比尔在接近顶楼时就下了电梯。他们往消防通道走……比尔拿着枪走在前面,紧接着,他们到了屋顶。可直升机并没有来!哈雷:“直升机呢?”比尔摇摇头,接着拨通了电话:“直升机着么还没来!”“我们需要你们发射信号灯。”比尔看了看周围,然后拆下枪上的手电筒在空中一闪一闪。直升机看见信号了!于是往这边飞过来……班尼跑到屋顶,看见哈雷。直升机缓缓降落,班尼拿出枪瞄准比尔!可他有把枪转向哈雷,比尔看见了!“小心!”一把把哈雷拉开!班尼一枪打在哈雷的腿上。“啊!”哈雷一下倒下了。直升机降落在地上,几个士兵冲下飞机向班尼他们开火!哈雷喊:“不要!”接着一发子弹击中了班尼腹部……“不!”比尔把哈雷抱上飞机。士兵撤回飞机接着飞机起飞了……哈雷捂着伤口,看着班尼,直到他看见班尼爬起来时。哈雷才松了口气……比尔拿出了绷带给哈雷包扎上。哈雷:“我们安全了吗?”比尔看着哈雷,犹豫了下:“安全了!”初二:诺亚1200字 初二
-
桃花滚滚来(第十八章)_3000字“老爷,适才我不过开个玩笑,你怎么就当了真了。您这么说我可就太委屈了,这孩子自打三岁那年没了娘,可是我一手带大的。莫说这些年我为她操了多少心,便是连笑欢子欢都要吃这个姐姐的味儿了。她的性子您也知道,一向是个不爱说话的,一句话不合适便偷偷的抹眼泪去了,我对她是重不得,轻不得,又总担心人家说我亏待了这孩子,你道我这个后娘是容易当的吗?”一边说,苏夫人一边还假惺惺的抹了一把眼泪,居然真有湿润的液体自她眼中流出。若不是她后来转身瞪了自己一眼的话,苏承欢几乎要一位自己误会了这位后娘了呢。高,果然是高啊,高家庄的高!女人演戏的功夫难道都是天生的吗,苏承欢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天赋异禀呢,没想到人家苏夫人也是个中高手呢,看来不能轻敌呀。其实苏承欢很想学人家穿越后到了那种痴儿身上,假装傻乎乎的来上一句:娘,您跟爹讲话干嘛瞪我呀?想到这句话一说出可能引起的惊悚后果,苏承欢还是颇有些期待的。但随即她便将这句已经到了口边的话硬是咽了回去。切,姐是什么人,用的着装成傻子来跟这个女人斗吗?那不是直接将自己的智商水平拉低了一大截,不行不行,这种出其不意的战术太辱没智商了,还是省省吧。常规战术,常规战术就好!于是乎,她战战兢兢的被苏夫人牵了手,朝苏将军投去了一个惶恐了又惶恐的目光。苏将军想开口,可惜男人在抢话筒的功夫上,似乎大多不急女人,特别是这个女人急于表现的时候。这一点经常从一些晚会上男主人被女主持人屡屡抢话筒,憋闷的快要发疯还要强颜欢笑面对观众的僵硬表情便可以窥豹一斑了。只见苏夫人这边瞪完苏承欢,又转过头去对着苏将军卖功劳去了,“老爷您这些年在外头征战,大哥和三弟也都在替朝廷做事,家里的事情哪一件不是我在操心。若我真的待承欢不好,她能好好的养到这么大吗?您忘了那一年她得了急症,还是我亲自到香积寺为她求了慧空长老的灵符,才化解了一场恶疾。还有那一年她和笑欢两人打架,都掉进了水中,我让下人第一个救上来的,是她而不是笑欢。另外这些年她的衣食住行,哪一样不是我给她安排好的,她出嫁的时候的嫁妆,不都是我精心准备的……若是我这样做还让老爷觉得我对承欢不好,那老爷您也未免太冤枉我了……”苏夫人一桩一桩的说着自己对苏承欢的好,苏老爷原本僵硬的脸庞渐渐变得柔和起来。苏承欢却只听得不对。特别是苏夫人提到她落水的事情时,苏承欢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很多画面不停在眼前闪过,像过电影一般。一瞬间她忽然意识到,那是苏承欢在金壁王朝的记忆。不知是因为回到了将军府的原因,还是苏夫人的话刺激到了她,总之那些记忆就那样硬生生的撞入了苏承欢此刻的大脑。和笑欢一起落水,好像是有那么回事,但提到打架,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了。当时明明是笑欢抢了她新做的衣裳,非要自己穿上,承欢虽说平时性子柔弱了,但小孩子那个不新鲜新衣服,当下不乐意了,追着笑欢让她把衣服还给自己。笑欢非但不肯,还一路跑到了水池边,趁着她不注意,便用力推了她一把。当时的苏承欢吓坏了,她不懂水性,害怕的要死,在危险面前人的本能反应总是惊人的相似,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便想拉住一个东西不让自己跌落水中,结果被她拉住的那个“东西”恰恰是笑欢……于是,笑欢想要害承欢,自己也一起做了落汤鸡,差点被淹死!当时苏夫人赶来时,一眼看到的便是穿着新衣裳的笑欢,当时苏夫人只以为那是承欢,毫不犹豫的命人先救另外一个。于是,变成了现在她向苏将军邀功的筹码!岂不知当时她看到先救上来的是承欢的时候眼中是何等的怨恨,甚至在夜晚无人的时候跑到承欢的房间狠狠的扇了她两个大巴掌。至于那次大病一场的事情,哼,那不过是苏夫人因为一点小事罚她在门外跪了一夜,当时深秋的天气,一个孩子那经得住这样的折腾,当时就病的不省人事。苏将军恰巧在那天打了胜仗回府,为了不让苏将军起疑心,苏夫人便上演了一出去香积寺替承欢求灵符的苦肉计!当这些记忆都渐渐清晰的浮现在眼前的时候,苏承欢看着眼前这个演技高明的女人,真想推荐她直接去竞争奥斯卡小金人儿算了。黑的被她说成白的,假的被她说成真的,原来横看成岭侧成峰这句诗是这样理解的啊。最要命的是,苏将军信了!看看现在苏将军的表情就知道了,男人就是好哄,特别是行伍的男人,就更好哄!这种男人因为常年离家,心中对妻儿始终比常人多了几分愧疚与歉意,加上苏夫人的眼泪攻势这么一来,苏将军原本心中的怒气早就化解了。看着眼前的两个女人,一个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一个是为了自己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夫人。他低声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决定有些事情终归不要闹的大家都不好看。“怎地今日话分外的多,你为苏家劳心是你作为苏家主母的本分!承欢刚回来,又经历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你多多开解她,不要再说那些个没用的话!”闷声说出这几句话,苏将军算是对刚才的事情不再追究了,视线却始终在女儿的身上,不肯挪开!女儿嫁给七王爷整整三年了,他也三年没有再和女儿见过,这孩子,明明过的不好,为何每次都要捎话回来骗自己呢。若是她早些说出自己在王府所受的委屈,或许可以早些接她回来。七王爷他,终究还是在乎承欢那墨残月的身份么?即便自己这几年暗地里帮了他那么多,皇上上个月差一点就要召他回京城了……也罢,都是他们的命!七王爷的野心太大,而皇上对他的成见更大,这父子二人的事情,自己以后还是少掺和为好。苏将军想着自己的心思,苏夫人此时却是很得意的。苏将军那一句你是苏家的主母算是给她吃了一粒定心丸,她知道不管怎样,自己在这个家的地位还是不可动摇的,老爷心里是有自己的,这让她心情大好之余,对苏承欢的态度也无形中有了一些改变。“好好好,我都听老爷的,以后不在承欢面前说那些个事情便是。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心疼我们承欢吗,老爷您只当就您一个人心里有承欢啊。来,承欢,娘陪你回房,看看给你准备的房间你喜欢吗,若是不有不满意的地方,只管跟娘提,娘马上叫下人们按你的要求重新准备!”笑盈盈的拉着苏承欢的手,也不管苏承欢是否乐意,苏夫人已经迈着小碎步朝里屋走去。苏承欢暗自翻了个白眼,口中却是谦恭的说了一句:“谢谢娘!爹,那我跟娘先去了。”回头又认真的跟苏将军打了招呼,苏将军对她的疼爱是发自内心的,苏承欢也想回报她以女儿的真心,因此眼中虽父亲的依恋表露无遗。苏将军心中微微颤了一下,女儿刚才那一眼,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放在心底许多年从未忘记过的人。他挥挥手,露出一个慈祥而宠溺的笑容,示意承欢跟着苏夫人去吧,自己却依旧站在那里,发了半天的呆。他的承欢,终于回来了!这个认知,让他没有因女儿被夫家休作下堂妇而觉得丢人,反倒有些许的欢喜。承欢那般柔弱,身上又有那样的印记,以后还是留在自己身边吧!或许他不能给承欢一个乘龙快婿,却可保她一世无虞!苏承欢就这样被一路带往自己的住处,走过回廊时,忽然遇上了一个人,那人眼里的错愕让苏承欢一度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大哥,您也在啊!”扬起笑脸,微笑着同他打过招呼,苏承欢决定忽略他刚才一闪而过的几乎让自己误会的表情。苏承乾是苏承欢大伯的长子,亦是苏家孩子们中的老大,如今已经是朝廷武将里颇为被皇上器重的后起之秀。他英武的脸庞上还有着来不及拭去的汗珠,一身劲装也有些汗湿,想来是刚从演武堂练功回来。“哦,二婶好!承欢回来了,怎地都没有听说?你还好吧。”一边同苏夫人打过招呼,一边望着苏承欢问道。苏承欢看着他,心想这倒奇了,苏家的女人们一个个对自己如擦狼虎豹一样,从苏紫瑶到苏夫人,那样子都恨不得把自己拆吃入腹才痛快,可偏偏苏家的男人望着自己的眼神却都是说不出的温和与关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异性相吸?自己到了古代反而异性缘一路看涨啊!初二:段方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校园风云》 第十一章_3000字第十一章【搞基】“大朱,你这句话我可不爱听了,什么叫‘篮球是世界第一大运动’?足球才是世界第一大运动好不好?”正当夏侯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壮汉大朱的问题急得满脸通红的时候,一个穿着巴塞罗那10号队服的男子从宿舍的阳台上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容,温声反驳道。看他双手湿湿的,还有泡沫,想来应该是正在阳台上洗衣服,结果听到壮汉大朱说篮球是世界第一大运动,视梅西为偶像的他怎么允许别人将“世界第一运动”的名头从足球张冠李戴到篮球身上,于是他便放下洗了一半的衣服,进来反驳壮汉大朱的错误言论,没想到正好也帮夏侯勇解了围。夏侯勇不由感激地向那个男子看去。只见这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出头,这身高穿着梅西的衣服刚好合身。男子长相很普通,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那种。如果非要说他身上有什么亮点的话,那应该就要属他脸上时刻挂着的淡淡的微笑了,即使是在反驳壮汉大朱的观点,他的脸上依然是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停止微笑一样。看到夏侯勇向他看来,男子礼貌地向他点点头,微笑道:“你好,我叫吴曙,在火车上我们就见过面了,和你一样也不打篮球,就是足球踢得还行,我的偶像是西甲巴塞罗那队的10号前锋梅西!别听大朱的鬼话,篮球根本不是世界第一运动,足球才是公认的世界第一运动,以后你要是不想打篮球的话,可以和我一起去踢球啊!”夏侯勇赶紧回以阳光的微笑。听到吴曙说“篮球不是世界第一运动”,壮汉大朱的嘴角撇了撇,却没有反驳,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刚才之所以说篮球是世界第一运动,不过是为了夸大篮球的魅力以将夏侯勇诱惑到篮球场上去,现在既然有足球方面的专业人士指出自己的错误,他也不会傻到去反驳他,因为那样纯粹是自取其辱。当然,并不反驳并代表他会同意吴曙将他看上的篮球苗子拐带到足球场上去,为了挽回夏侯勇的心,他故意一脸不屑打压足球道:“哼,真不知道足球有什么好玩的,二十几个人在场上傻乎乎地在足球场上跑来跑去的,一场比赛两队进的球加起来还达不到两位数,甚至有的时候九十分钟下来连个进球的毛也看不着,真是无聊透顶!”接着,他的脸色一变,脸上涌现出难以抑制的兴奋表情,兴奋地说道:“篮球就不一样,场上只有十名队员,每一分钟几乎都有进球,运球、突破、抢断、扣篮、篮板,精彩的场面能从比赛开始一直持续到比赛结束,球员们在场上挥洒汗水,观众们在场边肆意呼喊,多么带劲,多么热血,这才是男人应该应该玩的运动!怎么样?帅哥,心动了吗?”说完,壮汉大朱眼睛挑了挑,暧昧地看着夏侯勇,眼睛里面闪动了火热的光芒。想象一下吧,一个长相粗犷、身高体壮的大汉用一种“挑逗”的眼神看着一个帅气逼人的大帅哥,旁边的人会是什么样一种感觉呢?38宿舍里除了“当事人”壮汉大朱以及“受害者”夏侯勇外的四个人齐齐感到身子一震,汗毛都倒竖起来,这时候他们要是抖一抖的话,相信可以轻松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见到壮汉大朱脸上的“暧昧”表情,一旁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和吴曙“论战”的小苟子苟小儿浑身一震,赶紧将椅子向远离他的方向搬,同时身子转向电脑屏幕,嘴里不断默念着“珍爱生命,远离大朱”,眼睛却是再也不敢看向壮汉大朱了,否则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把早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而即使在壮汉大朱极力狠批着自己最喜欢的足球的时候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笑容的吴曙,脸上的笑容却是第一次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再也顾不上和壮汉大朱辩论“足球到底无不无聊”这个话题,一边嘴里面说着“你们聊,你们聊,我先去把衣服洗完”,一边急匆匆地掉头向阳台上走去,看他离去时的背影,竟是有点狼狈的感觉。旁观者的反应都已经这么激烈了,身为“受害者”的夏侯勇心里面的不舒服用一句小苟子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用屁股想也知道”了。夏侯勇慌乱地向后退了一步,躲开壮汉大朱极具“侵略性”的目光。身体倚靠在门上的夏侯勇,此时俊脸苍白,心里面乱糟糟一片,竟是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恶心的搞基!”这边夏侯勇正在挖心搜胆想要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他这时候的心情,那边原本坐在床上拨弄着一把木吉他的长发帅哥已经帮他给出了答案。听到长发帅哥的言简意赅的点评,夏侯勇下意识地点点头,这确实是说出他此刻的心里话。夏侯勇不由得将好奇的目光投向那边坐在床上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就说出了众人的心声还在一脸平静地拨弄着手中吉他的长发帅哥。其实夏侯勇一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个长发帅哥了,原因有两个,一是他留着男生中并不常见的披肩长发,一般男生留长发给人的感觉是很娘娘腔,但是他给人的感觉确实飘逸且带着一点点艺术家的气息,很吸引人眼球;二是他手中拿着的那个木吉他,木吉他很旧,但是看长发帅哥小心翼翼的样子却能够知道他一定很喜爱这把木吉他。说实话,如果要夏侯勇来评选38宿舍除他之外最帅的一个人的话,他倒比较赞同是长发帅哥,而不是极度自恋的小苟子苟小儿。虽然长发帅哥一直盘坐在床上,头微微低着,前额的头发将他大半张脸遮住,但是从夏侯勇进屋时长发帅哥抬起头看他那一瞬间所展露出来的丰姿来看,长发帅哥应该是一个不差自己太多的帅哥。如果没有自己存在的话,长发帅哥要想荣膺215宿舍第一帅哥基本上悬念不大,当然前提是小苟子苟小儿突然良心发现改掉自恋的毛病。似乎感受到夏侯勇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长发帅哥微微抬头,一双朗目犹如夜空中的皓星一样从头发中露出来,嘴巴微张,轻吐出三个字--“章积极”,声音虽小,却也是如歌般悦耳动听,很有磁性。壮汉大朱本来是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夏侯勇,希望他能够答应自己和自己学篮球,突然听到章积极嘴里面吐出的“恶心的搞基”几个字,他转过头很震惊地看着章积极,没想到平日里一天都说不出十个字的“蟑螂(章郎)”竟然破天荒地开口说话了,难道帅哥的魅力真的已经大到让冰山开口说话吗?随即,壮汉大朱想到章积极的评语是给自己的,再联想到夏侯勇、小苟子以及吴曙怪异的举动,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由脸色一黑,本来就不白的脸顿时黑得像包青天一样。不过人家包青天是听别人喊冤叫屈的,而他确实向别人喊冤叫屈的,这其中的差距不可以以道里记。只听他面色发苦地叫屈道:“你们这群****的人,你们的思想能不能阳光一点?什么搞基?我不喜欢男人,我的性取向很有问题,哎呀,错了,你看你们都把我气糊涂了,我想说的是我的性取向很正常,我喜欢的是女人,而且我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我的女朋友叫萧惠,是水木大学金融专业大一的新生,她的电话号码是137……”壮汉大朱明显也是急了,为了扫清自己身上“搞基”的污名,他竟然准备把自己女朋友的手机号码报出来好让他们去验证他的性取向确实没问题。“好了,大朱,别说了,我们相信你不是‘基友’还不行吗?但是你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这么热心想要让这位新来的帅哥跟你去学打篮球吗?”见壮汉大朱要慌得不像样子,原本躺在上铺床上拿着一本《读者》在津津有味地观看的眼镜男从床上坐起来,开口巧妙地把话题从“搞基”这个并不怎么文雅的话题转移到别的地方去。夏侯勇不由诧异地看着这个突然开口说话的眼镜男。由于眼镜男原本是躺在床上看书的,所以夏侯勇进来的时候,虽然知道那张床上有人,但是那人具体长得怎么样他却没有看清,直到他为开口替壮汉大朱解围而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夏侯勇这才得以见到眼镜男的庐山真面目。眼镜男长得还算清秀,俊挺的鼻梁上架着一个黑框眼镜,眼镜片很厚,眼镜片后面一双眼镜灵动有神,配合着他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乌黑的半长短发,整个人显得很有知识分子的矜持和恬淡,身上洋溢着浓浓的文艺气息。夏侯勇温和地看着他,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他对这个身上文艺范儿十足的眼镜男很有好感。同样对眼镜男很有好感的还有壮汉大朱!见眼镜男一出手就化解了自己的尴尬,壮汉大朱不由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但是对于眼镜男后半句话问他的他极力邀请夏侯勇去打篮球的真正目的,他却有点不好意思说实话,撇撇嘴,眼神飘道:“我能有什么目的,我不就是看他的身高体型很适合从事篮球这项运动嘛,人才难得,所以我才希望他能够和我一起打球,为中国篮球事业的崛起作出自己的贡献,就像我的偶像夏侯勇一样!”听到“夏侯勇”三个字,夏侯勇的心里一咯噔,不会吧,竟然会在这里碰见自己曾经的粉丝,等下他要是认出自己的话,我该怎么办?应该不会吧,这几年我的长相变化很大,他们顶多认为我和那个夏侯勇只是同名同姓吧!夏侯勇的心里不由变得忐忑不安起来。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第十一章《迟到,预赛》_3000字影老师:冷酷的一名老师,虽然教学方法令人讨厌,但教学质量令学生惊叹。擎洛:魔法界第二知名人士,龙族族长,和蔼可亲。——主席台——“今天的比赛地点,大家都知道,在圣兽密林,不过,我猜大家都猜错了,比赛在时空密洞里,里面有超级圣兽,但是不可捕捉,由于是密洞,幽灵系级别的生灵很多,处于疯狂状态,这也是对你们的考验!现在分组:。1组,圣魔轩炎,紫雨雯雪。2组,……”墨婕老师分组,说一个停一下,说出小组的同学衣服上出现一个十二芒星的徽章,上面写着相应的数字。不知道为什么墨婕老师一点儿也不累,组号如流水般从他嘴里流出,直到最后→_→“什么考验啊!规则好像都没说!墨……”轩炎生气,憋得脸像番茄一样红,“啪!”“哎呀!”轩炎刚要继续说,物攻老师影老师鬼一般的闪到轩炎后面,手里的书本卷成筒状打了一下轩炎的头。“谁啊!”轩炎一回头,看见面色像锅底般黑的影老师,自己正好一脚踩到了他擦的油光发亮的皮鞋上。“抱歉!”轩炎吐了一下舌头,躲到雯雪身后“比赛即将开始,请参赛选手做好准备,站到相应的牌子面前!”慈祥的玄元开口说话,苍老的声音令全体学生安静下来,整齐划一,影老师刚想说些什么,但听到玄元的声音,伸手示意两位到自己的位置。安静仅存在一瞬间,又开始骚动起来,比刚才的响声还大。“爷爷!”轩炎在人群外跳起来,看着爷爷被困住,大喊也不管用,谁让自己个子矮呢?玄元毕竟是魔法界强势家族——圣魔家族的元老,出镜率一点也不高,,仰慕他的学生老多鸟~~~“爷爷有那么有名吗?”轩炎站在场外,翻了翻白眼,问向旁边的雯雪,心里凉拔拔的,出名的为啥不是自己?!“嗯!圣魔家族为魔法界之首,元老出镜率那么低,一出场,还不成明星了?”雯雪怪声怪气的说,和轩炎待一会儿,不被传染就不是人了。“帮我要一个签名吧!”雯雪坏坏的笑,“签名?我有啊!”轩炎拿出一张羊皮纸——专属玄元元老的练字纸,上面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圣魔轩炎”,法度严谨,字体俊俏,一代书法宗师的字啊!“醒醒吧~我的后代~圣魔家族的骄傲~”一个阴森的女声传到轩炎耳朵里,轩炎的头剧烈的痛了起来,蹲下,并用双手捂住头,。雯雪看出异情,站在原地干着急,没办法!“轩炎!?”玄元看到蹲在地上的宝贝孙女,手一挥,一道金光射去,缓解了头痛。“静一静!按元老说的去做!”影老师背着手,站在众多学生面前,严肃,在众学生面前像一尊像,不懂不懂,都是怕老师的,冷不防被老师踹一脚很痛的,又不是没被踹过→_→。(ps.此处汗颜。)影老师神情严肃的看着骚动声渐渐变小的学生们。“立正!”洪亮的声音贯穿每一名学生的耳朵。“一,二!”学生们看着影老师,等待下一个命令。“两个人站到小组牌子面前,等待元老打开时空漩涡。”影老师说话虽然不啰嗦,但是声音很大,不光声音大,吐沫星子抱着前排同学的脸。——各就位,站在牌子面前。“十二芒星魔法阵!宇宙极限,时空密洞——开启!”玄元手中凭空出现一把紫檀木魔法权杖,挥舞一下,每组同学面前出现一个时空密洞。“每个同学进入时空密洞,在70分钟内拿着属于自己小组的旗帜出来,没有拿到旗子的,迷路的,表示预赛失败!明白了吗?”“明白!”“比赛开始!”影老师一声枪响,大家争先恐后的进入时空密洞,由于体型不同,导致出现这样的场面:两个胖子卡在时空密洞的入口;一个小瘦子和一个大胖子被硬生生的卡住,不可动弹……令影老师汗颜,帅气的几个连环踢让卡住的同学成功入境,解脱一时的困锁,其中的一对,就是轩炎可爱的包子哥哥——包明朗和破玄。唯一没有入境的,——幽蝶,镇定自若的站在时空密洞入口前,等待她迟到的组员——夜晓初。此时此刻,赛场已经荒芜人际,只有静静坐在安装好的水晶球面前观看参赛同学表现的观众和主席台的老师,几枚落叶像嘲笑似的飞过幽蝶的视线……——十五分钟后——长时间的等待令幽蝶心情急躁,虽然她外表依然镇定自若,没有焦躁不安的样子。主席台的老师窃窃私语:“夜晓初呢?”一名老师等不及了,也没有看水晶球中同学的表现。“还没来吧。迟到了也不用那么久吧,”一名老师看看手上类似于手表的微型电脑。“这个孩子资质不错啊!这么镇定,还等着迟到的队员啊!”擎洛赞扬道。“万一是外寒里热呢?”玄元问起,不愧为爷俩啊!语气都那么逼人!依旧如孙女般的老顽童啊!“哎呀!人家小组肯定都回来了!快点啊!”突然传出轩炎的抱怨声,接着,1组的两名成员从半空中摔落下来,落到软趴趴的草地上,“都怪你!选了空中过道,还硬拉我进去!”轩炎揉揉不怎么痛的屁股,把责任全推给雯雪,真是很干净啊!(ps.做什么事都推得一干二净!)还好草地很厚实!幽蝶看到已经有同学完成任务了,心里很是着急,脚刚要迈进时空密洞的时候,一个踏着飞行器来到比赛场地的紫色身影出现在视线里,腰上闪了一下,出现27号的十二芒星徽章。“元老,族长,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晓初有些腼腆,对着主席台深深地鞠了一躬。“快比赛吧!”玄元微笑道。“嗯!”晓初跑到密洞前面。“幽蝶同学,走吧!”说完便纵身跳了进去。“好!”幽蝶紧随其后……“我们是第一耶!”轩炎拿着上面印着一队蓝黄色的翅膀的旗子,扎到自己的牌子面前。和雯雪来了一个结实的抱抱,刚才埋怨的话说的话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便后,回到观众席,坐在座子上看着面前安装好的水晶球——里面有个组选手的参赛情况。水晶球里现在显示的是幽蝶和晓初的参赛情况“黑咕隆咚的密道,几盏蓝灯上下闪烁着,幽蝶和晓初手拉着手,警惕的走着,留心观察着身边的动静。惶惶然,一个黑色的影子来到了她们面前——是一只初级的地狱犬。“啊呦~~~啊呦~~~”小地狱犬发现入侵者,嚎叫召唤自己的同类,引来了他的伙伴——十几只高级和中级的地狱犬呲着牙,形成一个包围圈,绿色的眼睛映着幽光,仿佛立马就可以将她们这组弱不禁风的女成员撕得粉碎。幽蝶和晓初背靠背,手上各出现不同蓝光,技能——冰·魂魄冰结!!!两人眼睛对视一下,继而点头。幽蝶在空中一个转身,手上射出一道蓝光,将自己这方的地狱犬冻成冰块;晓初闪到那方地狱犬后面,手一挥,一道美丽的蓝光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打倒地狱犬身上,急速冰冻。两人没有说话,向更深处走去……“啪!”轩炎手一拂,幽蝶的现场表演闪过,移到包明朗和破玄的情况。“看看包子哥哥怎么样了,不会把好吃的都给了魔兽们吧!他可是够懦弱的!”原来人不是宣言所关心的,人身上的好吃的才是被关心者。“呵呵。”听到轩炎的话,坐在旁边的雯雪和落痕忍不住笑了起来,水晶球里:包明朗边悠闲自在的走着边吃着包子,腆着大大的啤酒肚;破玄则好奇的左顾右盼,好想他不是来参赛的,而是来冒险的。。。一路顺风,就是走的路程比较多:进入密洞,绕着一个半径约10米的石头走了几圈,由于包明朗的猪肉大葱陷的包子掉了,他们才得以脱身,不然,看这情况要走的天黑也走不完啊!破玄跟在包明朗身后,双手放在脑后,想舒服的伸个懒腰,一抬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洞岩上方倒挂着数百只眨着莹莹绿光的眼睛看来看去,破玄此时有些慌张,抹了把冷汗,紧跟上包明朗的脚步。包明朗嘴巴有规律的咀嚼着,。忽然眼前一亮,看到旗子正端端正正的插在土里——拿到了旗子。继而,左转专有转转,屁股撅撅,绕个圈圈,我们一起找出口!成功回到比赛原点,这次可没有犯晕迷路,包明朗见到回去的路,慢吞吞地跨过去。不料,脚底一滑,又卡在洞口了!半个身子悬在空中,包明朗显然是被吓倒了,不过他那滑稽的样子令观众们捧腹大笑。“臭包子!该减肥了!”破玄在理面用力的一踹包明朗的屁股。突然,包明朗的脸一紫,惊得众人“不司其职”,站起来看个究竟。玄元元老试图用魔法救出包明朗。说那时,这时快。“噗!”听到一个超级响亮的屁声……包明朗的脸色恢复正常。(ps.憋个屁,搞得脸发紫,少见少见!)不费吹灰之力地飞出,同时也解脱了,包明朗那肥胖的身躯像一枚陨石,撞向软绵绵的草地,还好没事,草的生命力很顽强,他们的力量也很大!妥妥的接住包明朗→_→此时,破玄口吐白沫,脸色惨白,吃力地爬出去,那个响屁不但很响,威力也是很牛的啊!“哈哈哈哈!…”轩炎最先矜持不住,捧腹大笑,笑声此起彼伏的在赛场观众席响起…地上出现一个洞,幽蝶和晓初从里面走出,勇者归来!回到牌子面前插好旗子。则在另一边,墨御冷的面,从洞中跨出,将旗子插好。雪茗扶着洞壁,面容苍白,嘴角带着些许鲜血,虚弱的走出,但体力不支,两眼一合,倒下。“雪茗!”幽蝶跑过去扶住她,眼睛死死的盯着墨御,仿佛要杀了她一般。“嗯?小御?”雯雪眉头一皱,踩着桌子,跃向墨御。“她……怎么了?”雯雪轻轻问去。“弱者,只能当做挡箭牌!而且,不需要你知道的,你不必知道!”墨御斩钉截铁,留给了雯雪一个陌生的背影。轩炎不解得看着他们。。。“为什么?为什么你会那样做?……”墨婕老师好像看了什么东西,仿佛万箭穿心,此时此刻已经悲痛欲绝,发出一声不属于她的喊声,倒在评委席上,嘴里还喃喃的说着什么。神族小队的成员纷纷冲破挑战,从洞中走出,回到赛场。(ps.是不是想知道轩炎和雯雪的比赛情况?告诉你听了也很无聊,和包明朗同志差不多。。一路顺风,人品极好的轩炎带路,怎么可能会遇到袭击?嘿嘿,自大了!)“小御…”雯雪看着远去的墨御,有些担心。……比赛渐渐接近尾声……“墨御这孩子……唉……”玄元出于公平起见,让墨御通过预赛,但是她的性格和她的所作所为令玄元很苦恼。“爷爷!我们神族小队的成员都入选了吗?”轩炎突然出现,又用了魔法技能:风·闪现。“当然咯!”玄元慈爱地摸摸轩炎的脑袋。“太好了!我要他们请我吃饭!哈哈!爷爷再见!”轩炎乐的走路一颠一颠的,还不忘说再见。——海鲜馆——“今天!大家都通过了预赛!好开心!我们庆祝一下!”轩炎端着一杯果汁,和大家干杯。“庆祝一下!”破玄同大家干了一杯。“我们神族小队还要加入一些新成员呢!”幽蝶一改以往冷冰冰的表情,整个人变得开朗很多。“呵呵!神组小队我也有一份!”晓初微抿嘴唇。“还有雯雪!”轩炎把雯雪推出来。“额!”包明朗在此时又不客气的打了一个饱嗝,众人往桌上一看——在这短短几十秒的时间里,这名可爱又可敬的包同志,已经将海鲜扫荡一空了!“包子哥哥!!!!”传来轩炎的咆哮声~~~~~(ps.暴力场面,炎炎不打了。打得手抽筋……一个字,累!)“雯雪,你别和墨御在一起了吧,我怕她……”雪茗轻轻的说,不行说出后面的话,“我也想啊,”雯雪听到这话有些淡淡的忧伤。。。“你到我们宿舍来!我们神族小队的宿舍只有一条过道!中间还有一个客厅呢!够我们玩的!”幽蝶微微一笑,“嗯!”雯雪点点头,“喂……”轩炎打了一个电话,通向何处????初一:孙淑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校园风云》 第十章_3000字第十章:【室友】欧阳兰拉着自己的父亲,还对夏侯勇笑了笑,那笑容是那样的美丽,可是却让夏侯勇感觉到有些毛骨悚然的。欧阳兰对着父亲说道:“爸爸,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刚才我叫这小子出去,本来是想教训他一下的,没想到这小子挺能打,连我黑道五段的实力,都还打不过他,可是打不过也就罢了,没想到他,他竟然想对女儿动手,后来女儿实在敌不过,就被他压在了地上,然后开始动手动脚的。”听到这里,她父亲一下吼道:“什么?我要杀了你!”他看着夏侯勇。欧阳兰却是说道:“可是后来,在他亲我的时候,我看准了机会,一脚把他踢开了,就跑回了这里,没想到这色狼还跟着来。”说着就要哭了起来。黄虎看着她的样子,又听她说的话,暗自摇着头,心中已经开始替夏侯勇默哀,惹上这样的女人,除了等死之外,好像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夏侯勇听到他她这么说,更是疑惑,大叫道:“冤枉,姑娘,你怎么能冤枉我呢,明明是你拉着我压着你的,现在怎么说是我要非礼你呢?”她父亲如何肯听他的辩护?手上一样,扫帚对着夏侯勇就要打。夏侯勇一慌,转身就跑。见他要跑,她父亲快速的追了上去,医院的走道上,这一老一少就这么追着,看着他们的样子,欧阳兰却掩嘴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心里去想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她父亲自然不可能追到夏侯勇,可是夏侯勇却又无可奈何的回来,毕竟这人是他打伤的,责任还是得自己来负。奇怪的是欧家并没有叫他来负什么责任,只是警告他以后小心一些。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在欧阳兰的心中,也留下了一个可恶又可爱的男生。夏侯勇和黄明回到学校之后,夏侯勇屏住呼吸,眼睛紧盯着木门,内心感到既紧张又期待,紧张的是不知道新的舍友是不是好相处,期待的是自己期待已久的象牙塔里的生活将从此刻正式拉开序幕。门刚打开三分之一多一点,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声音如同找到一个突破口一般,使劲涌入夏侯勇的耳朵里,随即,一个高大强壮的身影映入夏侯勇的眼帘。这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壮士级男子,年纪约二十出头,却有着奔三的面相,一头短发干净利落,五官刀劈斧砍般粗犷深邃,下巴上布满了细密的胡渣,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因为是在自己宿舍外加天气着实炎热的缘故,壮汉光着上半身,只穿了一条湖人队的紫金色篮球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以及结实有力的块状肌肉暴露在空气中,给人一种极端强悍的感觉。好高!这是夏侯勇看见壮汉时心里面闪过的第一个想法,要知道以夏侯勇一米八五的身高已经足够让他在一般人里面鹤立鸡群了,但是眼前这个粗壮的男子却比夏侯勇还要高出半个头,根据夏侯勇的目测,壮汉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九五,甚至还要更高!夏侯勇推门进来的时候壮汉的右手正拿着一个巨大的哑铃在那边练肌肉,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壮汉举着哑铃的动作不变,眼睛却是向着门口看来。当他看到夏侯勇左右手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站在门口时,男子的表情一愣,随即眉头一皱,不悦道:“我们宿舍不缺东西,你要是想要推销东西的话,请到其他宿舍去吧!”夏侯勇没想到壮汉会把自己当成是推销东西的人,脸上的表情一变,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如果这间宿舍是38宿舍的话,那我想我可能也是住在这间宿舍的!”“哦?”壮汉脸上的表情一滞,随即将手中的大哑铃随手扔到地上。“铛——”巨大的铁质哑铃与地面相撞时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震得夏侯勇耳朵隐隐作痛。但壮汉却丝毫没有受声音的影响一般,快步走向夏侯勇。正当夏侯勇以为壮汉要对自己动手的时候,壮汉脸上的表情一变,搔搔头,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把你当成推销的人了,你来得晚不知道,在你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到咱们宿舍推销东西了,所以我才会那么不耐烦!我就说嘛,你长得这么帅,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搞推销的人啊!”壮汉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到门口,将门彻底打开,然后帮着夏侯勇把他的行李以及刚买的被子、脸盆等东西通通搬到房间里。壮汉说话的声音很大,就像晴天突然降下一个响雷,将房间里其他几个的目光都吸引到这边来。听见声音,一个本来正在书桌前玩电脑的男子歪过头看见站在门口好奇地打量着整个房间的布置格局的夏侯勇,颇为帅气的脸上露出一抹善意的笑容,调侃道:“大朱,你那是什么眼神啊,这样一个帅得惊天动地、帅得惊世骇俗的大帅哥怎么可能是推销东西的人吗?他要是想挣钱的话还用得着那么辛苦到没见宿舍去推销东西?直接在校园里面摆一个摊还怕那些花痴的女生们不去买他的东西吗?我用屁股想都知道答案!”听到男子的调侃,那个叫做“大朱”的壮汉脸色一黑,大嘴一咧,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嘿嘿冷笑道:“小苟子,不错嘛,都知道调侃大朱哥我了,是不是身上的骨头又痒了?要不要大朱哥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免费给你松松骨啊?”说最后一个“啊”字他特意加重了语气,同时为了配合他的话,他的眼睛阴阴地盯着叫做“小苟子”的男子,双手不停地互相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叫做“小苟子”的男子显然被壮汉的眼神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动作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一僵,一脸媚笑道:“朱哥,朱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打住打住,你小子说的不对吧,我记得原版里面应该是‘黄河之水’,你怎么说成是‘长江之水’了呢?”叫做“大朱”的壮汉不解道。“嘿嘿,那个黄河之水不是经常断流嘛,而且里面还含有很多泥沙,怎么能够代表我对你连绵不绝且毫无杂质的敬佩之情呢?你说是吧?”叫做“小苟子”的男子谄笑道。“呵呵,算你小子有眼光,既然你已经看出朱哥我仅有的肚量大这个优点,那朱哥我今天就先饶你一回,不过嘛,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为了赎回你的罪过,今天晚上咱们宿舍第一次聚餐就交给你了,朱哥我要是吃得高兴,说不定就会忘了今天这件事情哦!”叫做“大朱”的壮汉淡淡地说道。“那……那好吧,今天是咱们宿舍第一次全员到齐的日子,今晚的饭我请了,大家都听好了,今晚你们不管是有约会还是有其他什么事情都得给我推了,否则就是不给大朱哥和小苟子我面子啊!”叫做“小苟子”的男子一脸肉疼却故作豪爽道。“好的,既然小苟子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一定去!”“对,没错,我们一定会去的!”“嘿嘿,终于可以吃小苟子的大户了!”听到小苟子的话,包括壮汉大朱在内宿舍里面其余几个人齐齐发出兴奋的叫声,似乎大有一种中午留着肚子然后晚上去吃穷小苟子的打算。听到宿友们的欢呼声,叫做“小苟子”的男子眼角挑了挑,随即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歪过头对一脸惊讶的夏侯勇笑道:“呵呵,帅哥,你不用惊讶,你刚来不知道,等再过几天你和他们关系搞熟了之后,你就知道他们吃货的本质了!”也许是吃人嘴软,壮汉大朱这回倒是没有计较小苟子把他称作“吃货”,而是咧着大嘴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似乎对能敲诈小苟子一顿饭感到很自豪一样。“对了,帅哥,我差点忘了介绍一下我自己了。我叫苟小儿,草句苟,痴迷电脑和美女,你以后要是有电脑和泡妞方面的问题尽管可以来找我啊!不过我想你泡妞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你长得这么帅,喜欢你的女生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啊?唉,说到最后的时候,小苟子的脸上明显露出郁闷的表情,要说在夏侯勇来之前,自认有点小帅的他还能称得上是38宿舍的第一帅哥,但是在夏侯勇来了之后,他这个第一帅哥马上就褪变为第二帅哥了,而且和夏侯勇这个38新任的第一帅哥比起来,即使自负如他者也不得不承认他这个老牌38第一帅哥明显水分不小。“呵呵,其实你长得也很帅啊!”夏侯勇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呵呵,你别理他,他就是这样的人,在你来之前他非要自封为咱们38宿舍的第一帅哥,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没有看出他到底帅在哪里!”壮汉大朱呵呵笑道,一点也不客气地就把小苟子自封为38第一帅哥的糗事给爆料了出来。好不容易止住笑,壮汉大朱这才继续道:“对了,帅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天笑,大家都叫我‘大朱’,至于我的爱好,看我的身高和身上的肌肉,你一定已经猜出来了,没错,我的爱好就是篮球和健身!帅哥,看你这身高应该有一米八以上吧,你应该会打篮球吧?”“呃,我不、不打篮、篮球的!”听到壮汉提起篮球,夏侯勇的心里一暗,声音低沉道。“什么?你不打篮球?你怎么能不打篮球呢?要知道篮球可是世界第一运动,是男人都喜欢打篮球的!虽然你长得很帅,但是我敢肯定你要是打篮球的话,喜欢你的女生会的!怎么样,以后跟我去打篮球吧?”听到夏侯勇说他不打篮球,壮汉大朱感到很不思议,竟然还有男生说不打篮球?而且他这身材、这体型分明就不是那种不适合打篮球的类型,恰恰相反,他这身高、体型是很适合打篮球的!至于他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打篮球,壮汉大朱认为是他专注于泡妞没有时间去打篮球,所以为了把他诱惑到篮球场上,壮汉大朱故意提到很多女生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希望这样子能够让他对篮球提起兴趣。看着壮汉大朱一脸期待表情地看着自己,夏侯勇的心里很混乱,本来他已经决定听妈妈的话不再打篮球了,但是这个理由能告诉大朱吗?大朱他们听了会不会笑自己呢?“这个、这个……”夏侯勇呐呐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不停地重复着“这个”,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对壮汉大朱说什么。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傻女人?我们村子上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何以“不同”?借用同村人的话来讲,就是“傻”。我至今都不晓得她如何会变成众人口中的“傻子”,也从未听到过别人呼唤她的名字。犹记得幼时的我是很怕她的,一见到她便如同碰到瘟神,腿脚不自觉地绕道走开去,生怕她会突然闹出些幺蛾子来。彼时我最顾虑的就是她会否趁人不注意而将我捉了去,关在一个永远不会有人发现的黑屋里。愈臆想愈害怕。但若要追根究底,这“怕”并不略无缘由。那是七八年前一个冬天的夜晚,外婆家里照例来了许多打扑克的人。大门再一次地被推开,伴着一阵凛冽刺骨的寒风,出现的却是她,——那个千夫所指的“傻子”。我的目光从她踏进大门的那一刻起,便忍不住向她瞟去。她一直无声地站在她先生身边,默默地看着他们抛出一张张扑克牌;周围没有一个人上前与她寒暄。记不清过了多久,我看见她找了一条长而宽的凳子,慢慢趴了上去,而后惬意地闭上了双眼,俨然是要酣睡一场的架势。我默了默,低头了没再看她。忽地,“啪”的一声尖锐而突兀地响起。这回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也抬起头朝声源处望去。——果然是她了。只见她皱起的眉头,随着声响的停止而冉冉平缓下来,罢了露出一个稚嫩的笑容,就像哭闹着要糖的孩子终于如愿以偿了一般。视线下移,我又不禁感到些错愕:原本堆放在凳上的扑克牌,被她悉数一举推到了地上,杂乱一片。不消想,这定是硌着了身子不舒服。无奈之下,我只得走去将它们一一捡起来。仗着人多,我曾数次端详她的睡颜,心底亦数次纳罕: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才能在外边倒头就睡,还睡得如此安心?从那之后,我便对她怀有了更大的好奇,既而莫名地产生了恐惧感,且这恐惧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滋长:也许是因为每次见到她,她都会做出些不合时宜的事情来;也许是因为玩伴们常讥讽说:“不要和她在一起玩,不然也会变傻的”;又许是因为她家住在荒芜的草野旁......总之,我怕她了。可扳着指头算一算,这样胆战心惊的日子并未过上多久。后来我去了外省念书,关于她的很多记忆也渐渐从我的脑海中消散了。今年,为了不错过堂姐的大喜之日,一放寒假我便赶了回来。几日前的一个上午,我帮二婶婶去买一件东西,说巧不巧,竟在路上碰见了她。我很欣慰,因为我不再怕她了。她模糊已久的面容再次清晰,身上的那件绿色棉袄让我分外眼熟,该是穿了许多年。左肩上总算没了那又长又燥的麻花辫,而是换了一头参差不齐的短发。阳光下,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很自然地朝她一笑。现在的我知晓了许多事理,自是不会再像幼时那般视她为稀罕物。而意料之外的是,她竟也亲切地朝我一笑,这着实在我心底激荡起了一阵涟漪。“妹妹要去哪里啊?”她开口跟我说话了,音色和她的笑容一样,都很童真。“我去买东西。”我一边笑着回答她,一边平复着内心的震撼。她没接话,只点了点头,下一刻却又咧开嘴对我笑了。她那双颊上各含着一团红晕,其间隐现着小小的酒窝;微微眯起的双眸亮亮的,像是映射了太阳的光。看着这张朴实无奇却又温润如春的脸,我愣愣地想,此时若有风吹来,定是暖烘烘的。与她告别之后,我一直在回味那抹笑容。那该是多么纯净,不掺任何一丝杂质,只想向对方表达内心最直白的善意。宛若三月煦阳,直直蕴入心房。无独有偶,昨夜我又一次碰见了她。那时将近十点,我与妹妹正相依着从二伯家蹦跶回外婆家。为了找点乐子,我就编了个俗套至极的鬼故事来吓唬妹妹。哪知妹妹十分胆小,故事只讲了个开端,便“啊——”地叫了起来。我正想捂住她的嘴,前方却蓦然射来一束极其刺眼的亮光,接着也传来一阵含着笑意的尖叫。我心尖不由得一颤,妹妹亦往我的身后挪了挪。待来人走近,我才发现,原来是她在调皮了。“你去哪儿?”我问她。“我去买可乐。”她一边往前走,一边转过身来嘻嘻笑着。这笑声好似棉花糖,软软地触着我的心。我也笑了笑,说:“可乐?可乐要少喝,喝多了不好。”“不是我喝,是买给xx(她先生)喝的。”说到这的时候,她脸上笑意更浓了,洋溢着盛不住的幸福。我站在原地,望着她一路小跑而去的背影,不禁感慨万千。纵然她在智力上有着极大的缺陷,但她的人格却十分健全。她会用心去爱自己所爱的人,甚至每一个偶然出现在生命中的过路人,比如我,她都会将之看成一种莅临,而后温柔以待。我想,她的世界里,是永远“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因为无论外人如何恶语相向,她都是以着一个简单的头脑和一颗善良的心,带着热忱的笑容去歪歪脖子,说:“你好啊。”在我心中,她并非如别人说的那样“傻”,她只是永远单纯得像个孩子。1200字以上 高三
-
《校园风云》 第十二章_3000字第十二章【海报】眼镜男没有察觉到夏侯勇心里的忐忑不安,但壮汉大朱心里的忐忑不安眼镜男却是知道地清清楚楚。看着壮汉大朱四处乱瞟的眼睛,眼镜男不由莞尔道:“是吗?你真是只是因为觉得他适合打篮球,所以想要带他去篮球场打球?”“是,当、当然是、是了!”壮汉大朱的语气有点虚。“呵呵,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眼镜男笑眯眯地看着壮汉大朱,嘴里面吐出来的话却是让他背部有点发寒的感觉。眼镜男的眼睛一转,笑眯眯地看着夏侯勇,自我介绍道:“呵呵,帅哥,他们都介绍完了,现在就剩下我了,认识一下吧,我叫马文博,和《梁祝》里面的大反派马文才只差了一个字,你可以叫我‘脖子’最大的爱好是看书,杂志、小说等等我都看,你要是喜欢看书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几本好看的哦!”“对了,你知道大朱为什么那么热心要把你拉到篮球场上去吗?”眼镜男的话风一转,看着夏侯勇,眼睛里面闪动着狡黠的光芒,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夏侯勇茫然地摇了摇头。“呵呵,你想啊,你长得这么帅,你要是出现在篮球场上的话,是不是会有很多女生跑到篮球场去看你打球?然后身为你的舍友和球友,大朱是不是会沾你的光,虽然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至于再找一个,但是打球的时候有女生在旁边看,而且累的时候还有女生送水送毛巾啥的,那不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吗?呵呵,所以说大朱可是准备把你当成诱惑女生到篮球场上去的诱饵,居心端得是不良啊!”说道最后,马文博摇摇头,一脸沉重加鄙视地看着被他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面红耳热的壮汉大朱。原来大朱是打的这个主意啊!夏侯勇不由摇头苦笑。壮汉大朱被马文博鄙视的眼神看着浑身冒汗,眼神躲闪,心虚道:“这……这只是附带的,我的真实想法还是不忍心看这样一个打篮球的好苗子给浪费……”说道最后,大朱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话,更不用提说让其他人相信了。“呵呵,对了,帅哥,你还没介绍一下你自己呢!”听到马文博的话,包括尴尬的壮汉大朱在内宿舍里面的四个人都将眼睛望向站在门口的夏侯勇,连正在阳台上洗衣服的吴曙也从宿舍通往阳台的门上探出头,好奇地打量着夏侯勇,显然他们都想知道这个有着惊世骇俗的帅气的帅哥到底是何方妖孽,不对,应该是何方高人。见众人的眼睛都看着自己,夏侯勇有点紧张地挠挠头,开口道:“大家好,我叫夏侯勇”“什么?你说你叫什么?”一旁的壮汉大朱突然虎目圆瞪,语气里面充满了不可思议。夏侯勇的心里一咯噔,难道他认出自己了?“大朱,你干什么,干嘛一惊一乍的,你不知道随意打断别人的自我介绍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坐在床上的马文博眉头一皱,很不悦地说道。“可、可是,难道你们没听他说他叫什么吗?他说他叫‘夏侯勇’……”壮汉大朱涨红了脸,指着夏侯勇,声音因为过度激动而变得有点失真。“嗯,我们都听到了,他说他叫‘夏侯勇’,和你的偶像同名同姓,但是这值得你这样大惊小怪的吗?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名字叫做‘夏侯勇’的人也不在少数,难道只有你的偶像可以叫这个名字,其他人就不行?”马文博觉得壮汉大朱现在的表现有点奇怪,同名同姓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就他知道的,在中国,和他一样也叫“马文博”这个名字的至少有一千多人。壮汉大朱激动得满脸通红,道:“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他一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很面熟,我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他,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见过他。等他说出他叫‘夏侯勇’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长得和我的偶像夏侯勇很像,再加上他正好也叫夏侯勇。“所以你就以为这个夏侯勇就是你的偶像夏侯勇?”小苟子苟小儿说出了壮汉大朱还没有说出的话。“嗯,嗯。”壮汉大朱使劲点头,眼神火热地看着夏侯勇。夏侯勇的表情有点僵硬了,心里面暗暗叫苦,难道今天真的要被识破身份不成?“大朱,我说你该不会是太想你的偶像然后随便见到一个稍微和你偶像长得像一点的人你都会把人家当成是你的偶像吧?”吴曙从门外把头探进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怀疑道。“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认错人?……你们等一下,我拿出证据给你们看!”壮汉大朱见大家都不相信自己,不由着急道,同时他还急步跑到自己的窗前,从床的内侧拿过一个黑色运动包,拉开拉链,从包里面掏出一张叠成四方形的纸张,展开来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张海报。海报已经很旧了,海报背面的纸张甚至有点泛黄。海报上是一群穿着红色篮球服的篮球运动员。在这群高大的篮球运动中间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而在中年男子身边则站着一个同样穿着篮球服、身高却很矮小、长相也非常稚嫩的少年,少年帅气的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怀里面抱着一个橘黄色的篮球。在一群身高普遍超过一米八的大个子中间,身高比他们差上一个头的少年显得很独特。而在海报的最上端,用黑色楷体字写着几个字----中国男篮出征世青赛前全队合影!看着那张海报,夏侯勇的心里再次咯噔了一下,没想到大朱竟然还有这个东西,看来自己今天真是凶多吉少了,难道自己想平静地度过大学四年真的是不可能的吗?夏侯勇心里很郁闷。看到大朱拿出的海报,小苟子苟小儿突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跑过来一把将海报抢到手里面,兴奋道:“我靠,大朱哥,篮球世青赛中国队合影海报,这样有纪念意义的海报你竟然藏到现在才拿出来给我们看,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们当成兄弟啊?”“不是,我以为你们并不喜欢篮球,所以我就没有拿出来给你们看!”壮汉大朱急忙解释道。“虽然我不怎么会打篮球,但是和你一样,我也是新人王‘夏侯勇’的忠实比赛,那一届世青赛中国队的比赛每一场我都有看!新人王的表现真是太牛逼了,几乎是以一人之力将中国队生生带入了最后的决赛啊!”小苟子苟小儿将海报紧紧搂在怀里,就像搂着自己最心爱的宝贝一样,眼睛里面还闪动着小星星,接着道:“不行,这张海报你一定要转让给我,这是唯一一张有新人王出现的海报,当时的发行量极其少,我找了好久也没有买到,没想到你竟然有,真是太好了!”“不行,我也是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一张,我自己还要收藏呢,怎么可以转让给你呢?”壮汉大朱见自己的宝贝要被人抢走了,赶紧一脸凶悍地冲上去掰小苟子苟小儿的手,试图将海报抢回来。“别,别,你就把海报转给我吧,我请你吃饭还不成吗?一顿?……五顿?……要不十顿也成啊?……”小苟子苟小儿就像老母鸡护雏一样紧紧地把海报搂在怀里,嘴里面不停地开口诱惑着,希望壮汉大朱能够看在美食的份上把海报转让给自己。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一向喜欢美食的壮汉大朱却罕见地显示出了一把“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概,直接拒绝道:“不行,吃饭事小,海报事大,其他事情可以商量,想要这张海报,没门!”最终,小苟子的小胳膊还是没能拧过壮汉大朱的大胳膊,海报脱离小苟子的怀抱,回归到壮汉大朱的手中。小苟子一脸哀怨地看着壮汉手中的海报,却是不敢再去与他争抢,感受着手臂上传来的阵阵麻痹与生疼,他知道自己和他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海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嘿嘿!”看着苟小儿脸上怨妇一般的表情,壮汉大朱咧着嘴,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