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色少年,红色之旅》有感
《金色少年红色之旅》是一本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好书!
这本书主要叙述在二十世纪20年代初二十世纪4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的成长的历程和世界对中国的评价。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毛主席的智谋,红军过草地的艰难,抗日战争的战士们打仗时的勇猛,以及胜利时的喜悦。
许多起义又证明了我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不是懦夫。从1924年7月中国共产党上海“一大”开始到1924年的北伐战争再到1927年8月1日“八一”南昌起义,然后到1927年8月7日的秋收起义,接下来就是红军2万5千里长征。
红军过草地时,是多么困难呀!那时没有粮食,只能吃树根、野草,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系的皮带放到锅里煮了吃。如果换我,我早就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环境,而去放弃。夹金山的时候恶劣多变:时而大雪纷飞,时而暴雨倾盆,一年四季中有6个月以上都是冰雪封山。我真不知道红军是怎样翻越这座山峰的。
南京大屠杀杀死了300000中国人民,那时候日本人把杀人当作玩,把中国人民随便召集到一个地方然后用机枪扫射,再往每个人身上洒一些油,再用火点燃。然后便在一旁哈哈大笑。这是让我们中华儿女最气愤又最感到耻辱的一件事!
无论抗日战争怎么艰难,我们中华儿女还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把日本人赶出了中国的边界。
国内三大战争:1.辽沈战役,共歼敌470000余人,1948年9月11月;2.平津战役共歼敌520000余人,1948年12月1949年1月。3.淮海战役共歼敌550000余人,1948年11月1949年1月。奠定了以毛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推翻了三座“大山”,成立了一个崭新的红色中国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受:中国是十分强大的,中华儿女那种爱国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敬佩,8年的抗战,让全世界的人都不再看低我们,我们向世界宣布:中国人站起来了!
我的中国梦
我是一个中国少年儿童。每个人在少年时代就都有了自己的梦想。我当然也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名冒险家。那只是我自己觉得很天真的一个梦想。不过在我心中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让台湾回归祖国妈妈的怀抱。这是我的中国梦,成为冒险家只是我自己的梦想,而让台湾回归则是每个中华儿女共同努力的方向。
中国,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以前的一段历史中,中国又叫中华民国。由于国民党统治的中华民国,贪污,腐败,苛捐杂税压迫着劳动人民,民不聊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狼狈的逃到了台湾苟且偷生。
现在,中国人民都在自己国土上安居乐业,可是历经几十年台湾还没回到祖国的怀抱,因为有一些图谋不轨的右翼份子,想把台湾建立成一个独立的国家。
台湾,那是一个资源丰富,风景秀丽的宝岛,至古以来它就是中国的神圣土地,可他们又想着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而且台湾还有美国和日本的支持,但中国并不想用战争收复台湾,因为中国是个向往和平的国家,如果使用武力,宝岛台湾的工业,企业,资源等等就会受到战争的创伤,伤及无辜百姓,所以中国人民希望通过和平谈判使台湾回归。
我们要想让台湾投入祖国的怀抱,就要使祖国更加强大,只有祖国强大了,我们才会得到台湾人民的肯定。
祖国要强大,就要提升我们的综合实力加强科技发展,培养出更多的栋梁之才,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因为梁启超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我们少年儿童要刻苦学习,努力奋斗,把祖国建设成为一个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让世界看到一个崭新的东方巨人,为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奉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我的中国梦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实现。
中国梦是我的梦,我们的梦是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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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注1)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他决定在此过夜。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注2)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注3)的眼睛。“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阳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阳,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胡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下;也许已有其他牧羊人抢先一步追求她了,说不定还是位拥有更多羊只的牧羊人,但他不愿去设想这种可能性。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他想道,再次注视太阳的位置,并加快脚程。他忽然想起,台里发有一个老女人会解梦。老女人引着男孩进入屋后侧的一间房里;房内摆着桌子、两张椅子,以及耶稣圣心像,隔着一片彩色珠帘可以看见她的起居室。老女人坐着,并叫男孩也坐下。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安静地祷告。老女人祷告的样子很像吉普赛人。男孩在路上曾遇见过吉普赛人;他们也旅行,只是不带羊群罢了。听说吉普赛人靠着欺骗维生,又有人说吉普赛人专和魔鬼打交道、并拐骗小孩到他们的帐篷里做奴隶。年幼时的他怕死了吉普赛人,如今当这个吉普赛女人握住他手的时候,那份恐惧感又回来了。可是她墙上挂着耶稣圣心像,男孩想着,一面极力稳住心头,不让手颤抖,他可不想让那个吉普赛女人看出他的恐惧。他暗自默诵了一遍天父经。“真有趣,”那女人说,她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男孩的手,说完后陷入长长的沉默。男孩紧张起来,手开始颤抖,那女人也感觉到了。男孩迅速抽开手。“我不是来让你看手相的。”他说,开始后悔自己来这里。他考虑一下,是不是干脆给她钱快快抽身比较好,对于这个占据他太多心思的梦境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了。“你来是希望我能帮你解梦,”那女人说,“梦是上帝的语言。当他用我们的语言说话时,我能够解释,可是当他用心的语言对你说话时,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不过,我还是可以给你建议,并收取润金。”另一个骗人的把戏,男孩想,但他还是决定试试看。牧羊人总不放过任何与狼、干旱搏斗的机会,这样的生活才会更刺激。“我作了两次相同的梦,”他说,“梦见我和我的羊群来到一个草原上,一个小孩出现和我的羊群们玩耍。我一向不喜欢别人这样做,因为羊儿怕生,不过小孩子好像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和动物玩而不惊吓到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动物能分辨人类的年龄。”“多说一点你的梦。”女人说:“我必须回去煮东西,而显然你并没有太多钱,我不能给你太多时间。”“那个小孩继续和我的羊群戏耍了好一阵子,”男孩有点沮丧地继续说,“突然,那个小孩拉着我的双手,带我去到金字塔那里。”他停顿了一会,看看那女人知不知道金字塔在哪里。不过她没说什么。“然后,在金字塔那里……”他慢慢说那三个字,好让那个女人能够听明白,“那个小孩对我说:‘如果你能来这里,就会发现宝藏。’正当他要指出宝藏的位置时,我却醒了过来。两次梦都是这样。”女人沉默许多,然后又握起他的手仔细研究。“我现在先不收你任何费用,”她说,“不过,如果你发现了那宝藏,我要十分之一。”男孩松口气大笑--这样他就不必为了一个藏宝梦而损失他微薄的财产。“好吧,为我解梦。”他说。“首先你要发誓,将来你所得宝藏的十分之一归我,以报答我对你说的话。”牧羊人发誓他一定会这样做。老妇人要他对着耶稣圣心像再发誓一遍。然后她说:“按照世俗的说法,这是一个梦,我能够解释它,可是这个梦非常难解。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必须分给我一部分宝藏。我的解释是:你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我从没听过这些金字塔,但是,如果确实有个小孩带你去看了这些金字塔,它们一定真的存在。在那里你将会发现宝藏,成为富翁。”男孩很惊讶,接着一阵气闷。这种话谁不会说嘛!不过他接着又记起来,他并不需要付钱给老妇人。“我不是浪费时间来听你说这些的。”他说。“我说了,你的梦比较难解。最寻常的事物往往最不平常,只有智者才能洞悉。因为我不是智者,所以我还学了其他的技艺,例如看手相。”“好吧,那我怎么去到埃及呢?”“我只负责解梦。我可不知道怎么实现梦境。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必须依赖我女儿照料三餐。”“如果我不去埃及呢?”“那我就拿不到我的酬劳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然后妇人叫男孩离开,说她已经浪费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了。男孩不免觉得很失望;他决定再也不相信梦了。他想起来还有一大堆事该做呢;去市场吃点东西、换一本比较厚的书。做完这些事以后他在广场的一张板凳上坐下来,试饮新买的酒。这天天气很热,而酒让人精神振奋。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门一位朋友的牛舍里。他在这城里认识不少朋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交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的情形一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他决定等太阳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的女儿见面了。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的书。第一页描述一场葬礼,书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一天他写一本书,一定每次只介绍一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的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的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那些人在做什么?”老人指指广场上的一群人。“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毛的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难的事。他已经想像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的眼神,听他解释羊毛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了,在解释剃羊毛技术的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的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的,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的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的,因为她不识字。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一口男孩的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了。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么书。男孩真想用粗鲁的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一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的父亲一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一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么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了。“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的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男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的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快去换另一本书。“这本书了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的书一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来作结尾。”“什么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在全然的惊讶下,男孩脱口问。“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我就不会这样。”男孩说,“别人希望我当一个神父,我却决定做个牧羊人。”“那好多了!”老人说,“因为你真的很喜欢旅行。”“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男孩忖道。在这同时,老人翻阅著书页,似乎无意把书还给他。男孩注意到老人的衣服很奇怪,有点像阿拉伯人。在这一带地方来说,穿着阿拉伯服装的人并不稀奇。非洲距离台里发很近,只要乘船渡过窄窄的海峡,几个小时就到了非洲。这座城里常可以看见阿拉伯人,或者正在做买卖、或者正在进行一天数次奇怪礼拜。“你打哪儿来的?”男孩问。“从好几个地方来的。”“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还不就是那样。”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大笑。“我是撒冷之王。(注5)”人类就爱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交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因为我想要旅行。”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他曾经想过,”老人说,“不过,面包师傅的地位比牧羊人要来得高。面包师傅有自己的房屋,而牧羊人却只能睡在野外。每个父母都比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嫁给面包师傅,而不是牧羊人。”男孩感觉心咚地跳了一下,想起商人的女儿。在她镇上也一定有个面包师傅。老人继续说道:“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重要。”老人再度翻著书页,并似乎打算要从翻到的那一页读起。过了好半晌后,男孩突然问老人,“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因为你想要完成自己的天命,也因为你正好处在一个想要放弃它的时刻。”“而你总是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吗?”“不一定是像这种方式,但我总是会出现,也许是以这种面貌,也许是另一种。有时我甚至是以解答或者灵感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另外一些重要时刻,我则扮演着促使事情更顺利进行得触媒。我还做过许多其他的事,不过多半热门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我做的。”老人提起在一个星期前,他以一块石头的形貌出现在一个矿工眼前。那矿工放弃一切,就只为了挖掘翡翠。他已经在一条河里挖了五年,检视了成千块矿石,只为了能挖掘出一块翡翠。他几乎要放弃了--而其实他只要再挖掘一块矿石,仅仅再一块就好了,他就会发现他所要找的翡翠。因为那矿工放弃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他的天命,所以老人就决定要促成他的愿望。他把自己变成一块石头,滚到矿工脚边。积压了五年的怒气和摧折感,使得矿工抓起石头往旁边掷去。在用力过猛之下,石头竟击落了另一块矿石。矿石裂开,露出有始以来最美丽的翡翠。“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老人说,语气中带着某种尖刻。“也许这也正是人们会那么快放弃它的缘故。很遗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男孩想起老人曾提到宝藏的事。“宝藏要靠流水的力量冲刷才能露出来,但也正是同一个力量把宝藏埋在底下。”老人说,“如果你想要找到你的宝藏,就必须给我十分之一的羊。”“如果我付给你宝藏的十分之一呢?”老人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你一开始就去承诺你根本还未拥有的东西,你就会失去勇往直前的欲望。”男孩告诉老人,他已经答应要把宝藏的十分之一付给那位解梦的吉普赛女人。“吉普赛人很擅长这个。”老人叹口气,“不过这样也好,你就会学会了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光之武士(注6)试图要告诉人们的。”老人把书递还给男孩。“明天这个时间,你把牲畜中的十分之一交给我,然后我会教你怎么去找你的宝藏。午安!”老人消失在广场的某个角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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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篇有感昔年得以真自在,今朝诡术又权谋。首座悠然品好酒,冷观台下争暗流。5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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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恰同学少年》后有感红色的偶像读《恰同学少年》有感苗圃小学六年二班学生吴柏宇指导老师:何解云《恰同学少年》以毛泽东在湖南省第一师范的读书生活为题材,介绍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陶斯咏、向警予等一群热血青年勤奋求学,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追求真理,追求信念的感人故事。毛泽东小时候学习非常刻苦,把报纸上的空白纸条裁下来订成本子把不懂得问题写在上面,一旦弄懂了答案就立刻记录下来,因此他被同学们称为时事通。虽然时隔这么多年,但是毛泽东这种不懂就问刻苦钻研的学习方法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同样蔡和森对学习也是一丝不苟,每天晚上都要借着微弱的烛光学习。每次放暑假,蔡和森都要借助空闲时间外出擦皮鞋来养家糊口。他们知道国家的兴亡与知识是紧密相连的,国家需要他们这样的知识青年,需要他们用知识来拯救国家。毛泽东这群有胆有识的青年为了唤醒中国人的爱国之心,竟然昌险在“拥戴洪宪皇登基大会”上发放《梁启超等先生论时局的主动》这本书,让更多的人明白复辟之路走不通,只有推翻帝国主义制度才能救中国。正因为这群有知识有文化有抱负的青年成为了一代革命先驱,在他们的带领下,中国人推翻了旧的封建社会,使我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代杰出的伟人,虽然他们的故事已经成为历史了,但是他们那种追求信念、追求真理勤奋求学的精神以及高尚的人格是我们永远追求的。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我们这些新社会的小学生长在红旗下,生在蜜罐里,整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们哪毛泽东那样时时刻刻想着闹革命,想着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与他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相比,用我们实在太渺小了,我们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以他们为偶像,为中国的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更加繁荣昌盛。65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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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之感革新至善学无涯,明德修身传万家。句句哲理圣人训,齐家治国平天下。50字 高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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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有感拓跋氏的旧地依然飘荡汉化的美谈,北魏的辽疆悄然东西各尽觞。皇室的怯懦丧失往日的血勇,贰臣之心宛若酷阳,灼得元氏无处躲藏。东边高氏扯下权臣的遮羞布,换上北齐的大纛随风飘扬。西边的宇文处心积虑一朝叛乱,北周的名号轰然震响。又有那隋之杨,又有那李之唐,又有那朱之梁。自古道,能者居之。100字 一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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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之旅如今的中国共产党已经经历了90个岁月,在这期间,它经历了汗与血的挥散,生命的存亡与牺牲,铸就了现在党的春天,它给予我们的不仅是现在和平的时代。强大的中国,更多的是多年前侵略者侵略中国那段屈辱历史背后所隐藏的中国人民的伟大精神,这种精神的坚强不屈,即使是前面是洋车大炮我们也不惧,即使是面对敌人的残酷刑法,我们也坚韧不拔,顽强到底。多年前那血腥的一幕幕仿佛还在我们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那么多人民的生命就躺在了我们的面前,鲜血的浓稠味道依稀还在我们鼻息间存在。那是残酷的,特别是南京大屠杀的惨案,惨绝舞蹈的两名日本军官最后竟然相约以比赛的方式来杀害,折磨中国人民,那样的历史,孩子的无助,彷徨,与家人的凄厉的生死离别。绝望笼罩在中国之上的天空。然而,也正是在这背后隐藏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与精神。它是外国侵略者抢不去夺不走的。现在如今,强大的中欧依然诞生,过去的一切都已过去,中国如东方屹立不倒的巨龙,终于在关键时刻及时苏醒。从此以后,繁荣昌盛的中国将到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在今年,中国政府就展开了大规模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本次阅兵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为世界展示了现今的中国有能力维护世界,不再似70年前的腐败中国。70年前的战争让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还是一种对现实的抒写,革命先烈们为了祖国,为了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抛头颅洒热血。为了我们现在今天的美好日子 ,和平时代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应当从小就有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远大理想,肩负着爱国爱民的崇高信念;发扬革命的英雄主义精神,这就是爱国的根本。65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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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红色星球——读《火星之旅》有感寒假里我阅读了《穿越时空》系列科普读物中的《火星之旅》,书中主要描述了在未来世界中,四名勇敢的宇航员是怎样在火星上度过的一段有趣旅程。如果你想更加了解这个故事的话,就请跟着他们一起坐着宇宙飞船去火星旅行吧。在公元2018年,来自中国的大伟、俄罗斯的列夫、美国的盖尔和巴基斯坦的阿提亚坐着比长征2F火箭大20多倍的“火星号”飞船,从国际空间站飞往距离地球4.5亿千米的“红色星球”——火星,他们将完成人类踏上另一个行星的使命。当火箭摆脱地球的引力之后,列夫关掉了引擎,因为没有空气的阻力,“火星号”以高达10万千米/小时的速度一直飞到火星大气层。在飞行过程中,宇航员们的肌肉和骨骼会因为失重而萎缩,他们需要经常在跑步机上锻炼身体。经过6个月的漫长飞行,宇航员们安全地着陆在这个神秘的红色星球,列夫成为第一个登上火星的人,并把地球的旗帜插在了火星的土地上。他们坐着“火星漫步者”探险车前往预先建好的基地。他们在基地里进行各种科学试验,还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火星的资料,包括寻找液态水、采集岩石样本等等。更有趣的是他们还在和基地相连的“菜园”里种植谷物、水果和蔬菜,比如水稻、小麦、西红柿、洋葱等等。宇航员们在火星上度过500多天后,经过精心地准备,他们又坐着“盖亚”号飞船飞回我们的家园——地球。“盖亚”在希腊语里是地球的意思。书中的宇航员们都有着相当丰富的科学知识、健康的身体和坚强的意志,并为这次旅行进行了多年的训练,甚至包括在寒冷的南极进行艰苦的磨砺。我非常羡慕他们取得的成就,也被火星的神秘所吸引。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还要加强锻炼身体,长大后当一名优秀的宇航员,像列夫一样,第一个踏上迷人的“红色星球”——火星,为人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三年级:朱星宇6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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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读《红色之旅》有感坐在书房里,静静的回想起这几天看过的《红色之旅》,我受益非浅。跨越时间和空间我来到那火热的革命年代,目睹了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革命故事,了解了党的生日、第一个革命根据地、还有那12个印记着红色的史迹的革命圣地……,特别是百色起义的故事最让我感动,让我受益无穷。77年前,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在广西发动了著名的百色起义,起义的那一天,百色驻军1000多人集结在军部门前广场,举行升旗仪式。全体红军指战员和各界民众前往东门广场,举行集会,庆祝百色起义胜利,庆祝红七军成立,庆祝百色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整个百色山城洋溢着起义胜利的欢乐气氛。在百色起义胜利的鼓舞下,百色周边的十几个县也都纷纷成立了苏维埃政府,红色政权连一片,形成了上百万人口的全国瞩目的革命根据地。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领导的百色起义,谱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斗争史上的光辉篇章!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和右江革命根据地,百色起义打出了一片红色江山,震动了祖国的南疆,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一页。光是这篇故事就足以让人热泪盈眶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真是来之不易啊!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有无数的先烈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想到这里,我感到非常惭愧。我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孩子,有很疼爱我的父母,而且,又有大房子住。正因为生活条件太好了,所以我养成了不节约粮食的坏毛病。每次吃饭都会掉很多的饭粒,爸爸妈妈批评我,我还找很多的理由来狡辩。我真是太不应该了!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节约每一粒粮食,再也不浪费了!这本书时刻提醒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先烈们对我们的期望!6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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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之旅》有感_700字为祖国的明天而奋斗——读《红色之旅》有感实验小学五(5)班胡楚蓥在这一次红色之旅中,我聆听了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的革命故事,认识了宁死不屈、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了解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从而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在革命时代,红军跨越千山万水开始了艰苦的长征之旅,夹金山终年积雪、空气稀薄,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红军们依然没有退缩,但是成百上千的红军战士翻越雪山时倒下去就再也没有起来;过草地,是长征途中最为艰苦的一段路程,杂草丛生的地方荒芜人烟,草地上乌黑的死水潭阻碍了红军战士快速前进,由于粮食不足,战士们挖野菜充饥,野菜没了,就把皮带、皮鞋煮着吃来维持生命,为得就是他们向往的美好的未来。“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毛泽东主席为刘胡兰题的题词。刘胡兰牺牲时虽年仅15岁,却为革命视死如归。刘胡兰姐姐在1947年1月12日因为叛徒的告密而被捕,敌人用铡刀铡死了几个人以此来威胁刘胡兰姐姐投降,可胡兰姐姐却宁死不屈,对敌人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做出了英勇就敌的选择,最后被敌人铡死在铡刀下。虽然胡兰姐姐永远离我们而去了,但是她的事迹和坚强不屈的品格永远留在了我们的心中。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了解了许多关于他们的伟大事迹。让我深深懂得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有坚强不屈的气节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才能使中国成为世界强国。重念历史,我才发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历了多少艰难坎坷,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牺牲,才有了今天。回顾昨天,革命先烈们的付出是我们美好生活的源泉;展望明天,未来的权利握在我们的手中,等待我们去创造。让我们努力学习知识和本领,为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奋斗吧!6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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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周恩来》有感“我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一声铿锵有力的呐喊,让我们认识了从小立大志的一代伟人周恩来。当我读完《少年周恩来》后,我十分敬佩少年时代的周恩来,他让我们明白了:挫折是成功之父。他出生于一个平凡的家庭,生父周贻能长期在外省做小职员而且经常失业,所以全家的生活很艰难;周恩来还有三个母亲:生母万冬儿、养母陈氏、乳母蒋氏,她们用不同的方式教育了周恩来。周恩来出生的第二天,他的父母给他取了个乳名,叫“大鸾”。传说中,“鸾”是一种与凤凰齐名的神鸟。好景不长,19XX年,19XX年,周恩来的生母和养母就相继去世了,年仅10岁的周恩来不得不带着两个弟弟,为这个家庭撑起一片天。读到这里,我开始为周恩来难过起来,我们10岁时正在学校里开心地读书、玩耍,而年少的周恩来竟然已经挑起了家庭重担!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挑起家庭重担谈何容易!周恩来一次次忍痛割爱,卖掉了贵重的物品,得到的钱连塞牙缝都不够。看着家里屈指可数的物品和饿得直哭的弟弟们,他更是心如刀绞,可是急有什么用?他仍然很坚强,不停地想办法:向别人借、自己种粮食……就这样,他硬是用独立好强的信念熬过了这段最艰难的日子。而与此同时,他也练出了沉着稳健的性格,让他勇敢地面对人生,面对挫折丝毫不软弱。不敢想象,在这么艰苦的日子里,周恩来居然能够熬过来!这件事竟然让他变得更坚强了。看看我们,出生在和平时代,还这么地浪费,让父母操心,不好好上学,面对着幼年的周恩来,我们怎么也比不上啊!遇到一点挫折就哭个不停,遇到事情就傻眼了,根本谈不上能挑起家庭重担!周恩来呢?他和我们一点也不一样,对比之下,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的”这句话一点都没说错!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骨朵是不是应该感受一下温室外的风霜雨雪呢?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