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泪_1200字
早晨的阳光依旧这么温暖,可是对于某一只吸血鬼来说就不一定了“啊啊...又是太阳真是讨厌呢哼哼...”蕾米莉亚迅速拉好窗帘,“太阳还是依然这么丑....”蕾米伸了个懒腰,作为红魔馆馆主的吸血鬼竟然如此悠闲,让人惊奇“呐呐~咲夜,红茶呢?”
“这里。”
一个一头银色的短发,两侧留着鬓角,扎成小麻花辫,末梢扎着绿色的丝带,身穿女仆装少女突然出现在蕾米身旁,微笑用盘子捧着红茶。
“咲夜.....”蕾米端着红茶轻轻抿了一口,“什么事情?”咲夜正在收拾着蕾米的房间但是语气上却没有什么埋怨。[蕾米房间很乱]
“你是不是生病了...?红茶....有点苦呢...”蕾米苦笑了一下,转过身去血红的双眼直视着咲夜,她不想使用血族的基本特效“魅力之眼”她要听陪伴自己多年女仆真实的话语。
“.....没什么啦~就是睡眠不足而已啦~我再去泡一杯...”咲夜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的解释,从腰间拿出一个古式的怀表瞬间消失不见
蕾米沉默放下茶杯,红茶的香味霸占了房间的空气,“咲夜....”
“所以说你想让咲夜成为吸血鬼?”一位一头紫色的长直发,末端以丝带扎成一束,两边的长鬓角也扎着丝带,穿着魔法师衣服的少女坐在椅子上看着书本。蕾米无奈闭上眼睛头仰着天“帕琪,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吧....”
帕秋莉依旧看着书本,至于蕾米叫她帕琪的简称她也不想再吐槽了“所以你来找我想听听我的意见?”
蕾米点点头:“因为,我不想让她离开我.....”蕾米低下头
“.....蕾米,你果然还是不了解人类啊......”帕秋莉突然合上书本抬起头直视着蕾米,“人类的想法和你的不同,不要强行这样她不但不感激你反而对你产生疏远”帕秋莉从身旁的一个小型桌子端起一杯咖啡抿了一口,对于帕秋莉喜欢喝咖啡的习惯蕾米有一点好奇,馆里的人都是喝红茶,可帕秋莉却喜欢喝咖啡,真是古怪的魔法师,从认识她开始就是和咖啡,没见过她喝过一口红茶
“是吗......那帕琪你有什么书本是可以让人类活得长一点的书呢?”蕾米跑进书架里面四处张望“....很抱歉,我没有那样的书本呢,不过你可以去问下那个竹林的公主,她有蓬莱药也许对你有用呢”帕秋莉又拿出另一本书接着看了起来“.....那我...”蕾米刚刚想开口一个声音打断了蕾米的话
“姐姐大人!!”浓密的金色头发扎成侧马尾,头上戴着被称作睡帽、形状像门把手套似的特殊的帽子
眼睛的颜色是深红色,衣服也以深红色为基调,穿着短袖和迷你裙,胸前有黄色的领带装饰,而且背上长着一对挂着彩色结晶的特殊的翅膀的女孩像蕾米跑来
“咲...咲..咲夜她.....倒在地上了!!!”芙兰扯着蕾米的手快速跑向厨房
蕾米的心都快碎了,心中呆呆重复着刚刚的几个字
倒在地上了
倒在地上了...
倒在地上了....!!!!!
咲夜!!红色的血泪从蕾米眼中流出,这是她第一次流泪,而且是为了一个人类而流泪.....
初一:凌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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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记忆_1500字
记忆里,一女子亭亭而立,似荷花般淡雅。一池春水静谧,散发着恬淡的幽香,丝丝缕缕沁人心脾,似月光般澄澈动人地被我吸入肺部。
我看到她的那日,天上的卷积云沉闷地积压着,时不时发出轰轰巨响。女子轻轻莞尔,白衣绿裙,发髻间的发带竟有红枫的色彩。
你,从哪里来呢?
(一)
1937年的时候,我是千叶岛美术学院的学生。爱媛县的天气依然十分晴朗,我留学回国,来到南京,回到我的故乡。
故乡是人间天堂,有极其美丽的法国梧桐和明城墙,清澈透明的秦淮河,古朴的镇子。街头巷尾,小贩叫喝着卖货,好养家糊口,总有人迎向资本输出。南京与其他江南水乡不同,很多王朝都曾经在此定都,有着悠久的历史,风景如画,文化底蕴深厚,古朴内敛。南京是我的家,我最喜爱的地方。我曾经去过伦敦,去过罗马,去过东京,但我还是更喜欢南京。它不仅有江南水韵,更有深沉的文化优雅。
从美术学院毕业以来,我呆在家里画画卖画,用以维持生计。
家边有一个荷塘,雨季来临之时便可“留得残荷听雨声”,此时我总是在家画画,这与便显得颇有诗意。只是一天,我揉揉眼睛外出散步,意外地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子也在荷塘边,我看见她,冲她礼貌地微笑,她则是轻轻莞尔,身上有不可触摸的气息,仿佛连她本人也是虚无的存在。
这算是认识吗?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只是我在回到家里后,拿起笔来,画下了记忆中的这个女子。我深知人的记忆有多脆弱,多年过后我可能会忘记她,与其如此悲哀,不如早些将她的风貌永恒地画在纸上,让这个气质美如兰的女子永远绽放。
过了几日,中学时的一个老师请我到延安考察,我去了。偶尔会在忙碌的时候想起这个女子。
(二)
1937年12月14日。
我在延安继续繁忙的工作,忽闻南京沦陷,顿觉震惊,后来同事告诉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甚至有人说,20万来不及撤退的国民军队在城内都举手投降。
那是在1937年12月13日,日军开始了惨绝人寰的血腥大屠杀。
万人坑,活埋,焚烧……日军丧尽天良,坏事做尽,在九一八事变前我早已看出日本有吞并中国的狼子野心,却不曾想,他们竟如此的猪狗不如,反而把南京军民当猪狗看待,折磨他们,看着他们惨死然后大笑。
南京屠城,血色的城市,我曾经最喜爱最珍视的曾经被人看做人间天堂的城市如今成了人间地狱,尸体遍地,只闻豺狼犬吠声。如此震惊中外的暴行,唯有日军做的出来!他们曾经为了自己的国家富强,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过去的文化,如今,又背信弃义,置人性与不顾,毫无顾忌地进行屠杀!
突然,我想到了那个女子。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南京此刻定是令人头皮发麻,咬牙切齿的场面,租界的国家采取中立的政策,也并不代表他们会对此不闻不问吧,总会有人忍无可忍!
(三)
1980年.
南京屠城,血色的屠城。那个数字曾让我震惊。34万人,遭到惨无人道的屠杀。
我颤颤巍巍地坐在老式的破旧摇椅上,过去一连串血色的流年都过去了。现在的孩童,有着十分天真明媚的笑容,他们生活得十分开心,看着他们的笑容我十分快乐。只是在我讲到过去的事情时他们流露出迷茫的眼神。
的确,过去的血色流年在如今看来是一段传奇。
可是,孩子们,要记得,那段历史虽然已经变成过去,却并不代表它不会重演!绝对不能畏惧他们!
我转过头去问孩子的老师:“南京大屠杀的时间,你知道吗?”
她低头不语。
怎么能忘?怎么可以忘?
我低头长叹一声。是现在的生活太安逸了吗?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我才显得分外苍老。
在偶然翻开年轻时的画卷,看到一淡雅如荷的女子,白衣绿裙,不是春光,胜似春光。
我什么时候画的呢?总之一定时间过这个人。我努力睁大浑浊的眼球去辨认,依然不能在记忆中再找回一丝一毫的人情世故。
“诶。”身旁的好友突然发出惊叹,“这不是那个画家吗?南京屠城时,她画下了许多幅日军屠杀人的画,交给被好心的外国人保护的同乡保管,自己却惨遭蹂躏,遇难的时间,好像是12月27日。”
手微微颤抖起来。
过去了吗?真的都过去了吗?
我看着孩童们清澈的眼神。孩子们,要好好学习,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弱肉强食,自己先强大,才不能沦为阶下囚,侵略者不可能会心慈手软。过去了,并不代表不会重演。
孩子们,千万……要记得……
初一:纷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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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泪( 一)_1200字第一章我要变强(一)眨眼间,木北欢已经平平静静的度过了十年的时光。当然,这也意味着能否飞黄腾达的日子就要到了。木北欢端着一碗药,望着药汤里倒映着的自己的脸。北欢捂住自己的右脸,再看去,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但放开手再一看,又变成了那个丑丑的木北欢。“唉。”木北欢轻叹一声。站在一间小小的房间前,甜甜地说道:“娘,喝药吧。”里面却传出了不止的咳嗽声。北欢急急的推开房门。“咳咳,咳咳咳……··”北欢垂了垂眼眸,心想:唉,娘亲的病越来越重了,如果我的法力够强,是不是就可以救娘亲了呢……北欢的心里第一次产生了对强大的渴望,可随后又捏了捏拳,毕竟她资质平平,十年了还停留在起灵的阶段,去木家基地是不可能的事,也就是说,获得更好修炼资源的机会是没有了。怎么办呢……“清端哥哥,再见!”木清端是定好的苗子,不用比赛就可以先行出发接受特殊培训。也是,他是木羽村村长的长子,也是木羽村天赋最好的弟子,是这一代的表率,性格也温和,长得也俊朗,这一走,也没人意外。就是一些平时和木清端不分伯仲的弟子红了眼。选拔赛过后,就算木北欢觉得自己已经发挥得很好了,但最终,选中的名单里没有她。“果然啊。”北欢气馁的想。顺手捡起了一颗石子,用力抛向远方。随着石子的方向望去,隐隐约约有一个白色的身影。“幻觉吧,”北欢这样想,又低下了头。”哈哈,丫头,想变强吗?“北欢猛的抬头,眼中闪烁着戒备的光芒。只见那个老人白须飘飘,仙风道骨,颇有些清高之气。一身白衣,看来就是刚才北欢认为是幻觉的那个人了。这是北欢给他的第一印象,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令北欢产生了一种”我怎么会这么想“的想法。“丫头,不用那么戒备,我又不怎么着你,哈哈哈,我要是真的着你早动手了,何必到现在是不是,毕竟我的武功比你强多啦,哈哈哈哈哈……··再说了,我是专程来找你的,你不是想变强吗?“木北欢一个趔趄差点栽地上,不过老人的最后一句话勾起了她的好奇心:“我跟你无冤无仇,见都没见过,你找我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想变强?”“丫头,只要你跟我走,我就告诉你。“啥?跟他走?拐卖儿童呢?”想干啥?我没三岁小孩好骗。”老人抽了抽嘴角:“你把我当啥了?我的意思是,你当我徒弟,跟我走,我教你武功!”说罢,老人脸上一片洋洋得意之情。“………你能教我什么?”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传来:“嘿,别小瞧我师父,他会的可多了,武功可高了!”那语气,跟武功高的是他一样。老人挑了挑眉毛,似乎很满意那孩童说的话。北欢被吓了一跳:啥?这还有个小的?从哪蹦出来的?不过……要是真的教我武功,我是不是可以试试?犹豫了很久,北欢小声问道:“那……我娘怎么办?”语气里有了一丝动摇。“你娘好办,先给她几颗药丸压制住病情就没事,安心的跟我学武功吧。”老人自然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动摇,趁热打铁的(怂恿)她…………·几个小时后,木北欢跟着一老一少踏上了去京城的路。初一:吴若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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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的泪楼下是一片菜地,前些年妈妈给管菜园的老奶奶商量,要了两块来种菜。四周是用砖块砌成的围墙,除了一扇进出的门和一口鱼塘以外,唯一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生长在地头的那一簇红玫瑰了。夏季的一个早晨,我独自在池塘边上踏青,忽然闻到一阵香风飘过。我循着逆风的方向看去,情不自禁的惊呼:“啊,原来是红玫瑰开花了!”处于少年时期的我,难免有一颗好奇的心。于是,便跨步迈了过去。它是刚开不久的,除了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呢!我惬意地俯下身来,仔细地欣赏着它那鲜红的花瓣。终于,我按捺不住的手伸了出去,想近距离地抚摸它。但事情的原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就在我刚触摸到它那棕灰色的枝杈时,它却毫不留情地“咬”了我一口,我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它那带刺的枝干刺伤了我的手。其实,这都是我自找的,只顾及它的美丽而不注意它潜在的“武器”,想想,还真是有点憨得可笑!从哪个早晨起,我便开始关注它了。一次,见老人在地里给菜除草,我便走上前去询问她那一簇玫瑰的由来,可答案却令我有点失望!老人说它已经种在这里很久了,在她最初来这儿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于这儿了。老人的答案虽然让我有点失望,但这簇玫瑰生长的期日却让我有点儿惊讶:它居然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了!那时候,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呢。不知道在这孤独而漫长的岁月里,它曾给多少人留下过美的感受。想想,一簇几十年的玫瑰,在这漫长的轮回中,曾经历了多少的风霜雨雪,而这,又有谁知道?即使是看见了,也只是它那风雨洗礼过后的美丽!久而久之,我习惯了早起,也许是因为它的原因吧。我习惯了它的美,习惯了它的芳香,习惯了它给我的另一种感受。起初的我以为这种美会一直延长下去;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午放学,我习以为常地踏着轻快地步伐回到家中。但在踏入那扇门的时候,我愣住了。只见它整簇地躺在那里,奄奄一息;我的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碎了。我迈动沉重的步伐缓缓地走过去,蹲了下来,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但这一切,偏偏又是残酷的现实!我用颤抖的手拾起一朵花骨朵儿,看着它鲜红的外表就像是被鲜血染成的一样,我的心,也仿佛跟它鲜红的外表一样——在滴血!在我疼惜的泪差点落了下来的时侯,它却比我先流出了眼泪。从它那花骨朵里面,滴出了一滴滴水珠。而那又是那么的晶莹,那么的美!尽管它已经逝去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照常在池塘边散步,虽然很不习惯没有它的日子,但是我知道它已经将根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里;在这里生长,成为我心中的一处美景。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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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一)_1200字很久很久以前,黄帝大战蚩尤后,尧、舜、禹、启先后继承了帝位,但就在大战蚩尤前后,女娲的一串手链掉落人间。500年前……“快来看快来买哟!精致好看的镯子手链!”一位大娘扯着嗓子喊道。这时,一个小女孩走过来说:“大娘,这个手链怎么卖?”小女孩拿着一串镶满了红彩石的手链问。大娘看了看,满脸疑惑地说:“我的铺子里好像没有这枚手链,那就当我送给你吧!”大娘笑了笑,小女孩递给了大娘一个元宝说:“此物乃是无价之宝,给!”说完,小女孩就化为一缕白烟飘散而去。女孩名叫千雨韵,是阴阳世家——千雨。是二阶阴阳师,一阶阴阳师是贺茂世家,还有一位是白狐的儿子——安倍晴明。他没有纳入阴阳世家的排名,可他的阴阳法术是所有阴阳师不可小觑的,因为阴阳师们叫他怪物,没有任何人和他做朋友,当然只有千雨韵可以跟他聊天、学习、识字、玩耍。“爹爹!看我拿到了什么……”千雨韵刚进门就看见了这样一幕——贺茂保宪正拿着一把弑神剑刺向千雨韵的父亲,家里早已是破乱不堪。千雨韵使出了汗颜,洛,这个招数是千雨韵自己琢磨出来的。贺茂保宪嘴角向上扬了一下,一挥手:“汗颜,洛。亏你还知道!”千雨韵被反弹了一击,鲜血慢慢的从嘴角划过,把白色雪衣染红了一大截,可千雨韵并不任认输,拔出血弑,向贺茂保宪刺去:“同时阴阳世家,为何要自相杀害!”贺茂保宪一侧身,向地上画了一个封印,千雨韵立马倒下,“啊!”一声苍老的凄叫从千雨韵的耳边划过,一具尸体便从千雨韵的眼前倒下!——乐师!千雨韵哭着:“乐师!乐师!你还不能死!你的任务还没完成呢!你说的!你要一直一直的陪着我的!你不能说话不算数!!”千雨韵吼着,可乐师的眼睛再也睁不开了。鲜血一直淌着,这是千雨韵心中的王瑟破风而出。“我要和你拼了!”千雨韵支撑着,使出了毅,瑟。这个是让自己的另一半灵魂飞出联合使出毅,冰封。事情果如其料,两个不完整的灵魂渐渐冰封,整座房子都冰封了起来,千雨韵对瑟说:“你快走吧!去投胎,不要喝孟婆汤,到你的那个世界去寻找我吧!还有,他。”“可是您……好吧!您多保重!”瑟渐渐暗淡了……现在,瑟已经是十九岁的人了,不过,她不叫瑟,而叫千雪韵。突然,千雪韵看见了一头银发的女人,她跑过去,说:“你是,千雨韵!”女人慢慢抬起头,露出跟千雪韵的面貌一样的女孩,千雪韵一把抱住她说:“千雨韵!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千雨韵也抱住她,留下了泪:“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啊!瑟!已经有七十年了!”千雪韵握住她的手,说:“你现在在哪住啊?我找到他了!可是我不敢确定是不是他。看就是他!”雪韵指着一个男孩说,那个男孩长得眉清目秀,跟安倍晴明长得一模一样,不过,多了一丝霸气。千雨韵刚迈出几步路,就倒了下来,千雪韵很是担心,问:“难道你……你还是……”千雨韵点了点头。初一:茕迷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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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红了》读后感_1200字从我读琦君的作品到现在,相信我跟大家都能感觉的到琦君的母亲在她作品中站的份量。因琦君写的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母亲可以说是琦君最重要的 创作泉源。但这不是琦君文章着力之处,而是她写到她母亲因父亲纳妾,夫妻恩情中断,而遭受到种种的不幸与委屈,这才是琦君写得刻骨铭心,令人难以忘怀的片断。 而橘子红了是一篇一直想以追叙的方式,写出的几篇小说,以纪念逝世的亲人长辈。尽管这个题目是如此的喜气洋洋,但故事里的内容却是非常悽悲。秀捐,是作者期均在这个故事中的立场,虽然琦君认为那不是完全的她。秀芬,她则是好几个就时代苦命女子的揉合。至于文中的情节,多半是真有其事的。且文中秀芬事实上并没有死,而是被带到外地,继续受尽了折磨,在大伯逝世后,被逐出家门。不忍让秀芬的痛苦拖那么久,而宁愿她因流产而死亡,一了百了。 此故事中的这种怪事在中国旧社会时有所闻,在别的国家则是匪夷所思。而大伯的兄弟六叔与秀芬之间,却发生了一段似有似无的爱情,以当时的社会伦理,这一场注定了无力翻转命运、有缘无分的苦涩恋情当然必须以悲剧收场了。 大妈替丈夫纳妾生子,其实是出自于她自私的动机:希望把丈夫从那个二太太交际花的身边夺回来。所以秀芬的死,我想大妈要负责任的。然而在作者的笔下,大妈又是一个那样“豆腐心肠”的大好人。而大伯按传统的标准也没有不对,因三妻四妾是被当时社会所容许的。而最苦了秀芬,因不能跟喜欢的人不能长相厮守,拥有她 的人却如此薄倖。 这篇故事,有着挥不去的哀伤。至少我很庆幸自己是生在婚姻自主的时代,比那些旧社会的女子多了一些对生命的掌控权。虽然 男人好像都是喜欢左拥右抱,巴不得自己可身为大享后宫三千佳丽的古代皇帝,或是当个讨四个老婆的回教徒,但是想到那些失宠冷落时的无尽悲凉,和看那些争风 吃醋的残忍手段,才感觉到妻妾成群真是罪过至极。这颗红橘子可说实在是太苦太涩了,所以吃这么一次就够了。 这,或许就是人性的弱点吧! 人们总是很会计划很会空想?……也许,在心中的那些想法都是对的。又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对与错,但是人们总是还会退缩、会害怕最后,真要执行之时,总还是会选择最保守最安全的一条路走去……以前的人是如此,现在的人是否又有进步几分呢?三个传统女子的悲哀,大妈只为了去稍稍留住丈夫的人,而却好像摧毁了秀芬的一生,二老婆何尝又不哀呢?生不出孩子的她,知道有另一个女子即将以子为贵,夺去她的地位时,她只能风尘僕僕赶来拼命想打压敌手,甚至只能靠肚皮争不争气? 在那新旧时代的交替里,新观念与旧观的冲突是可想而知的。我想最后要恨就得恨秀芬为何是生于那个时代里吧! 毕竟,他们都已经作古也奋斗努力挣扎过,虽然在许多人的眼中还是失败了,但 相信那股生命的韧性依旧可以传承……就等待现在的人开花结果……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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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泪(五)回到家中我仍像牛一样工作着,或许已经习惯了,就不觉着这样的生活很累了。母亲就每天照看着大侄子,在他的生长之中我发现时岁月逝的这么容易。我已24岁了,娶了老婆,仍每日的奔波劳作,渐渐盖起了一幢三层小楼。28岁时,我的儿子已经2岁了,我一时意气用事包下了一个山头做采石生意,起初两年的境况不算好,妻和我一直艰难的维持着生计。我知道妻其实很不容易的,孩子都两岁了,母亲几乎没有照看过他,无论生活多难多苦都是妻一人操持,她心里更苦吧,我知道,但我做不了母亲得主,只能看着身体瘦弱的妻一人奔前忙后的。让我欣慰的是妻从来都没有抱怨过,她大概知道我心中也很苦吧!但好运从开都不属于我,山厂又经营了两年,因砸伤了两个人又砸坏了人家的挖掘机,巨额的赔款让我不得不把山长倒卖出去。瞬间我又一贫如洗了,我心中苦涩极了,但想到了父亲的话我又坚持了下来,再创业。32岁时我成了一个包工头,带着村里的几个人帮人家修路,盖房。当然,这几年中也曾痛败过,但是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鼓励我走过一程又一程。40岁时,我已小有成就了,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和妻儿住进了城,有几次要母亲来住几天,她都拒绝了,说老人在乡野中生活惯了,受不了城里的空气。直到我44岁时,母亲才肯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但住了十天左右,她突然自己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之后,我收到了母亲的一封信。“林子,妈知道对不起你,你们兄弟三人中数你吃苦最多了,大道理我也不懂,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教育孩子。只是,我知道这个家总得有一个人像你爸爸那样撑起这个家。孩子,对不起,我选择了你,让你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罪。记得你爸爸说过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受苦,但总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你爸还说过,谁受的哭最多谁的生活就会越幸福,因为收紧了哭了,什么困难就都不怕了。儿子,妈真心希望你能幸福的生活着,你的妻子很坚强,你要好好爱她,代妈对她说声对不起。天冷了,记得多穿点儿衣服你已经长大了,儿子,以后妈就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好好活着,支撑起这个家,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你已够坚强了。——对不起你的妈妈”读完这封信后我和妻都哽咽不语了,妻俯入我的怀中,她的泪灼伤了我,她确实是个好妻子,我要好好爱她不让她受苦了。儿子已经18岁了我知道该怎样做了,正如母亲说的他该学会自立,学会承担起一个家的重任,总有一天我会随母亲而去的,我能留给儿子的永恒的财产也只有让他变得坚强吧!但是我觉醒的似乎有些晚了,但一切还来得及。我很感激母亲,是她教会我怎样做个合格的父亲,也是她教会我要坚强的面对一切。日夜里读者母亲的那封信,心里总会温暖很多。信上母亲的泪痕清晰可见,在那黑色的夜中盛开的热烈,盛开的妖娆,那是一朵朵盛开在黑夜里的红玫瑰。日夜里母亲留下了多少泪啊,只是母亲的眼泪总是盛开在黑夜中,虽没人能看见,但仍是最迷人最温暖的红。于2009.11.9完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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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泪_1200字“咕噜咕噜”一只镶着栩栩如生的火焰鸟的精致小锅里沸腾着,冒着可爱的小气泡。这只小锅里煮着一锅唯美紫色的果酱。这锅果酱的制作者是一位多年未回家的小姑娘。下个月是妈的60大寿,她本想回家给妈庆贺大寿,但她数尽了所有钱,也凑不够路上的盘缠,无可奈何只好罢休。在做果酱时,她回忆了与妈一起经历的酸甜苦辣,不禁落下动情之泪滴落在果酱里。这滴泪承载了她美好的回忆与痛苦的往事,滴落在果酱,果酱也承载了主人的记忆。它因为主人记忆有欢乐与痛苦,所以变得酸酸甜甜,成为了爱的果酱;因为主人一心想报答母亲,所以成为了感恩的果酱。突然,一只大勺子伸了进来,搅拌了几圈,舀出一部分,装进了一个美观精致的小瓶子,用一块蓝黄方格子布封了口,贴上了一段真情流露的真心话纸条:妈,这么多年过去了,您身体还硬朗吧!原谅女儿不能回去陪您过大寿,实在是抱歉。你是遗憾的,但女儿更是遗憾,这么重要的日子还不能陪着妈!呵呵,也许您都记不得当年那个黄发小毛孩,又瘦又矮,如今,都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再也不是那个傻呵呵在泥地里打滚的小毛孩了,再也不是那个会为一个不懂的问题想上整整一天的小毛孩了……脱掉了稚气,脱掉了天真,成为了一个懂事的大姑娘了。今天,当你收到这果酱时,请尝一尝女儿的手艺。对了,我给这瓶果酱起了一个好名字,叫“感恩泪”。它酸酸甜甜,代表了我们之间的欢乐痛苦……这瓶果酱,通过一番精心的包装之后,就被交给了邮差哥哥,踏上了归家之途。一路上通畅无阻,它见识了大界面,感慨不已。突然间,一个突如其来的颠簸,把它甩了出去,跌在了路旁。“哎哟——”这瓶果酱呻吟了一声,但没人理会它的呻吟。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车子走远。“哎——”它长长地叹了口气。人们从它身边走过,却没人捡起它,有的甚至还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它狼狈地向一边滚去。“我不是一瓶普通的果酱,我身上有主人的信,承载了主人对母亲的感恩,我是有生命的!”它想。“哎——主人一定会责备我没有保护好信的!”黑暗里,它羞红了脸。一阵狂风刮过,将它推向了前方。它一下子有了信心,“我要找主人的妈妈,让她看到这封信!”它的身上赫然写着“雅宁路紫紫村304煎饼大妈”,它坚定地朝那个方向滚去。“你要快点,不然煎饼大妈会等急的!”“主人希望你能将她的感恩之心传递给她的妈妈,你要加油!”它不断地鼓励自己,全力赶向紫紫村。在这期间,那位姑娘想着妈妈收到果酱没有,而煎饼大妈也一直在望村口,看女儿回来没。经过果酱的不懈努力,它终于到达了紫紫村。它用水将自己洗干净,多日的赶路,它显得脏兮兮的。它就那样站在村口,终于,被煎饼大妈发现了。她知道女儿是做果酱的,看到果酱,她就想起女儿。她就站在村口,看着那字迹早已模糊的纸条,看着女儿的肺腑之言。她尝了一口这瓶“感恩泪”,果然酸酸甜甜的,仿佛尝到了女儿的感激,女儿的思念……一行泪从她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滑落……六年级:莫影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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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_1200字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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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滴透明”到“红红闪烁”有人说,露珠,在枫叶上红红的闪烁,在荷花上,却有着泪滴似的苍白的透明。没错,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下有着不同的感受,恰如“泪滴透明”与“红红闪烁”。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美国总统林肯一生经历50多次大的失败,甚至精神崩溃过,而他最终克服困难,不断地提高自身能力,增强自身素质,终于成功地当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如果林肯是一滴露珠,那他坐在美国总统宝座上时的“红红闪烁”不知是用多少“苍白透明”的泪滴换来的。多少次泪滴的苍白透明,多少次哭泣的微弱无助,不懈地坚持与努力,终让他获得成功。当你失意时,你会饱尝辛酸,尝尽泪滴的苦涩。这时,泪水苍白,沉重地从你脸颊滑落。可一旦你咬紧牙关坚持住,你挺过去了,你就会感受到那曾经的苍白无力的泪滴已变作成功之后红红闪烁的热泪,盈满你的眼眶。那时,你会由衷地感谢上苍让你经历的这些苦难,因为有了它们,你才得以历练,使自己更加优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对新科举子的真实写照。恰如世纪老人冰心所说:“那娇艳的花儿,人们只羡慕它盛开时的美丽与娇艳,却无人去想,它当初的芽,浸满了奋斗的泪泉。”你只看到了新科举子春风得意时喜悦,却未曾看到他们挑灯夜读时的勤奋与刻苦;你只看到别人取得成功时的欣喜,却没想过他学习时的艰难,辛苦;你只看到别人处事游刃有余,有张有弛,羡慕人人夸他成熟,思虑周全,却没想过他当初泪水涟涟,一步一步地举步维艰地爬过一路征程。空羡慕别人枝头的苹果无用,自己踏实努力才会使那苍白的泪滴透明变为红红闪烁的热泪盈眶。就像努力向世人证明自己的野百合,如果不是它努力,又何以出现百合谷?就像新东方的创始人“俞敏洪”,如果他不努力,何以有今日蒸蒸日上的新东方,又有谁会在乎“俞敏洪”这个名字?空羡慕别人枝头果,空慕他人暖阳照,如若个人不努力,徒为空想徒增愁。你觉得别人得到的很多,却从不想想他背后付出的努力是你的几倍,你羡慕别人骄人的成绩,老师的宠爱,以及家长会时他们父母眉开眼笑的优越感,却未曾悔悟自己的努力程度不够,无法让父母享受那种优越感;你羡慕别人成为“校花”“校草”“男神”“女神”,众人追捧,却不曾明白他们所受的伤害有多深,他们的蜕变过程有多苦?朋友,别再抱怨生活,切勿埋怨上帝,用自己的实际努力去克服困难,征服一切。或许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正在枫叶上红红地闪烁,而不是只有泪滴似的苍白的透明。不必泪水涟涟,擦干眼泪,大步向前,苍白泪滴终会变为“红红闪烁”,让天地为你震撼,让世人为你骄傲。“泪滴透明”——“红红闪烁”有时就是那么几步。成功地迈出那几步,你便是生活的强者。10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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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泪湿衣襟_1200字曾经原以为一生相守,而今的相识却再也不能在一起!——题记那年冬天,坐在教室的我正在沐浴着阳光,手执一本在紧张的复习着功课。“同学你好,有木有看到**书?”就是那么一眼,该怎么形容呢?最美的烟花也不过如此吧!从前的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但那时的我终于相信了,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呢,明亮中带着生气,充满了色彩!对于转校生的我,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有了你一切都变得那么的不一样,我不再沉默,我可以慢慢的和周围人交流,但所有的所有都围绕着你转,咱俩打,咱俩闹,我用一切来压抑对你的喜欢。你所有不经意的关心,我都暗自高兴半天。中考过去了,漫长的暑假来临,翻出同学录,看似不经意加上你的QQ,每天关注你的动态,每次以朋友的身份问你去哪所学校,得知你不和我上一所高中,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内心的感受。高中开学第一天,在餐厅,你叫住我,跟我打招呼,世界都亮了,谁知平常暴力惯了,一个巴掌拍了过去,那时那刻我真的很开心,因为家离得近,所以我们约定每次一块儿回家,你不知道我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羡慕我身旁有你,如果不是有那么一次,也许结果真得就不是这样了,如果那一天我没有带着她去找你,如果她没有爱上你,如果,如果……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一切都会大不相同,三年,我们每次一起回家,一起回学校,因为我,你每个星期六都要早起,因此被同寝室的男生嘲笑,三年因为我你每次回家都不带东西,因为你要给我拎东西,因为我,你……每次感冒,你都会给我买药,每次饭卡丢,即使你不在学校,也会叫朋友给我送过来,每次搬书,搬东西,总会有你的身影,你和你所有的朋友大声的说:这是我媳妇,你见我爸妈会紧张的不敢说一句话,你宠我爱我,可因为中间有她,我一切都不敢回应,只有沉默!四年,发生太多的事情,现在回想,依旧清晰如昨天,高考,让我们分开,彻底分开,你每天不厌其烦地叮嘱这,叮嘱那,像极了老太婆,可就在我临走前,你突然对我说:找个好人就嫁了吧。那一刻,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大学三年,整整三年,我们只有电话和视频联系,即使再想念也不见面,今年春天,也许是你真正放下了,你来找我,聊了好久,聊你聊我,聊过去聊未来,你说感觉,咱两从未离开,对了,也许是我故意忽略了,我们聊你的那个她,不是多爱,感觉过得去。温柔体贴,不忤逆你,不耍小脾气,很好,当时我真心祝福你,无论咱两何种结果,我都发自内心的替你高兴,有人替我爱你,正大光明,可以宣告天下的爱你,真好!不是吗?今天,就在今天你告诉我,昨天去见了她爸妈,今天要结婚了,从此,你就有了你的爱人,你的孩子,我连悄悄爱你的资格都没有了,不过我很开心,流着泪依然笑得很开心,为我流泪,为你高兴,没能成为情侣我很遗憾,但我知道我们还是朋友,一生都是朋友!致我用整个青春守护的你!高三:迷宫与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三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