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约翰克里斯多夫》有感
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有感
今年暑假,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部长篇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
这部长篇小说叙说了小主人公克里斯朵夫出生在德国的一个贫穷的音乐家庭,6岁就在乐坛上崭露头角,11岁担任宫廷乐师,并成为令人瞩目的青年音乐家。他在困苦和艰难中成长,受到了许多磨难。他正直善良、愤世嫉俗、勇于反抗。这使他的音乐生涯充满了坎坷和不幸。在异国他乡,他顽强地与命运抗争,以勇敢和乐观的态度面对逆境和挫折。他的真诚和热情赢得了友谊,同时靠着个人的艰苦奋斗,终于成为伟大的音乐大师。
小说最后一章——《生命之光》中对于克里斯朵夫在生命弥留之际对美好回忆的描写深深打动了我。文中这样写到:钟声复起,天已黎明!美妙的音乐在空中回旋。它们是从远方来的,从那边的村子里……他整个人生像莱茵河般在眼前流着。他所爱的人们仿佛浮现在他的眼前。他的一生就像这条充满生气的莱茵河,静静地流向遥远的天边……这么如诗如画般的意境不禁让人更加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
读了这部长篇小说,也使我深深懂得:在成长的道路上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我要以克里斯朵夫为榜样,以勇敢和乐观的态度面对逆境和挫折,做一个勤奋努力的好学生。
焚天战神之剑圣
上古时期,有一个人他叫魔多,他用上古晶石和冰魂晶石炼制出了焚天战神之剑,威力非常大,也很珍贵,他的剑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直到传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代,九千九百九十九代的传人叫做魔灵,下面,我们和魔灵的故事就开始了。
世界之战到了,魔灵拿着焚天战神之剑打败了黑暗之神王洛冰,他兴奋不已,一不小心把剑扔到了池塘里。我的剑!他跳下池塘,却发现,他的剑早就被王洛冰偷走了,魔灵很伤心,于是召集小伙伴们一起寻找剑。小伙伴们来了。魔天说,你有什么事吗。魔灵告诉了魔天他的剑丢了,魔天气愤极了。这时有人通风报信报出了王洛冰的地点,于是他们就赶往了第一个地点,县城。他们在毁灭的县城发现了王洛冰的痕迹,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晚上。这个晚上他们做了许多怪梦,第二天都被吓的尿裤子了。时辰已到,我们前往下一个地点,岩浆火山吧。魔天说。魔灵和魔天去了岩浆火山,同时,摩多出现了,他说,后面的路很危险,你们还要坚持吗。魔灵说,当然了。话音未落,火山爆发了,他们在逃亡的同时到了下一个地点,青青草原。他们到了青青草原,发现以前的绿毯子都没有了,他们遇到了守卫王洛冰的人,才500血,于是魔灵一招把他挂了。原来这里的守卫都这么不堪一击啊,魔灵说着和魔天一起赶到下一个地点,落叶森林。这里的景色美的要死要死的,于是他们就开始玩耍了。他们在玩中突然清醒。糟糕,我们还要找剑呢。魔天说道,魔灵也想起来了。啊,五角蛇,我最怕它了。魔天大惊失色。魔灵一脸坦然。蛇王开始说话了。你们够了没有,还要不要挑战我。当然挑战了,魔灵说着用尽全力把它打败了。他们向落叶森林更深处进军,意外遇到了王洛冰,王洛冰一招就把魔天给挂了,魔灵悲愤交加,被王洛冰打伤,在最后的关头,王洛冰手上的焚天战神之剑发出了光芒,治好了魔灵的伤,然后落到魔灵手上。拥有此剑者可定天下。这是剑上的符文。一点也没错,魔天拿着剑把王洛冰打残了,于是他狼狈的跑了。剑也拿到了,现在他们得尽快复活魔多,王洛冰还有一口气就肯定会请魔王来毁灭世界的,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们还要努力着。
一年级:李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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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狼约翰凡尼斯电影公司正在拍摄一部名叫《野狼之王》的电影,结尾需要苍老的狼王垂死的镜头,这难免要使狼演员接受麻醉之苦,而且人兽之间很难合作。正在为难之际,得知科特迪瓦国家动物园要淘汰两匹超龄老狼,导演华尔登立即去商量,对方同意提供帮助。饲狼员鲍里斯领着华尔登来到狼园,指着单独关押的两匹老狼作介绍。这两匹老狼已经25岁了,按动物园规矩,狼到25岁必须淘汰。因为狼是一种人见人怕的凶残动物,所以必须处死。处死老狼也有传统的规定——把老狼引进一个特别的铁笼,享受5天美餐,犹如死刑犯枪决前晚上可以美餐一顿真正的“最后的晚餐”。第6天上午,狭窄的铁门吊起一半,待狼头伸出铁门,500公斤重的狭长铁门如铁锤一样,突然重重地砸下,狼头当即粉碎。死亡是不幸的,但使其突然死亡还是人道的。动物园方面表示愿意合作,饲狼员鲍里斯把老公狼约翰和老母狼玛丽引入一只普通铁笼,然后搬运到一块四周有灌木丛环绕的草地中央,按照导演华尔登的要求,立即停食饿狼,以便拍到狼王垂死的真实的精彩镜头。两天后,约翰和玛丽因饥渴难耐而疾走、奔突、撞铁栅、并发出凄厉的号叫,这是真正的狼嚎,令动物园里一些弱小动物瑟瑟发抖。鲍里斯领华尔登来观察老狼的状态,两匹老狼趴在粗大的铁栅上紧盯着鲍里斯,它们期待水,期待食物,但见鲍里斯双手空空,狼眼由渴望而变成怨恨阴毒。华尔登问老狼何时能倒下,鲍里斯说总要三天以后吧。他还说狼比老虎还厉害,看这铁笼的底板足有一寸厚,那可是钢板啊,如果是木板,它会咬穿挖地洞,一夜之间逃掉。在猛兽中,狼的求生欲望是很高的。看,铁笼四周的青草都吃光了,那是狼为了解渴而伸出尖嘴舔嚼的。狼腿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别的猛兽只会痛苦地叫,或者拼命挣扎,但狼竟会咬断自己的腿后逃走,其中有些因流血过多而死,有些则瘸腿而生,想想看,咬断自己的腿,该要多大勇气?华尔登感叹道:“鲍里斯先生,你真是一位狼专家!”第三天,华尔登又来了。三天没有吃喝的两匹老狼已经趴下,耳朵耷拉、眼皮闭上、肌肉松弛、气息奄奄,对四周动静毫无反应。华尔登伸出小木棒,轻轻拨弄老公狼约翰的头,它睁开了右眼,即便是一只眼睛,眼光中射出的却是仇恨。鲍里斯从狼眼中看出了它仍残存着复仇的欲望,华尔登从狼笼中抽出小木棒,放弃了开拍的念头。华尔登一走,虎斑猫奥米加悄悄走近狼笼。它是动物园里的自由者,吃一点动物们的残留食物,对谁都讨好,惟有对狼总是敬而远之。它似乎闻到了老狼垂死的气息,就来幸灾乐祸看稀奇。它很谨慎,先是绕着铁笼子鬼鬼祟祟地走了一圈,见老狼没有动静,就冲着铁笼子“喵呜——”吼了一声,发泄着它平时积累下来的厌恶。两匹老狼只微微地动了一下耳朵,连眼睛也没睁开。奥米加非常高兴,这两个凶残的家伙终于快死了,犹如受害者看着被毙刑场的仇家。它壮起胆子,顺着狼笼向上攀爬,还“喵呜喵呜”地欢叫,好像在说:“坏蛋,你也有这一天哪!”但是,奥米加实在是轻浮了一点,就在它得意地欢叫时,老公狼约翰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到了猫,渐渐地抬起头,终于起身直扑狼笼,一口狠狠地咬住猫尾巴。奥米加惨叫着,四脚拼命抱住狼笼铁栅,不让老狼把它拖到笼子里去。实际上,约翰这一扑几乎用光了它的力气,它无力把猫拖进狼笼,牙齿也在发抖。奥米加吓得屁滚尿流,一泡猫尿喷到约翰的嘴里,这真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其效果,绝不亚于沙漠游人喝到一杯可口可乐。约翰支撑不住极度虚弱的身子,咬断了猫尾巴,坠落下来。奥米加惨叫着逃走了。它用一条尾巴的代价,买到了它一生也不会忘记的教训。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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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妮讲的故事风儿在老柳树间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出它的调子,树儿讲出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它的话,那么请你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知道,因为她是在这个区域里出生的。多少年以前,当这地方还有一条公路的时候,这棵树已经很大、很引人注目了。它现在仍然立在那个老地方——在裁缝那座年久失修的木屋子外面,在那个水池的旁边。那时候池子很大,家畜常常在池子里洗澡;在炎热的夏天,农家的孩子常常光着身子,在池子里拍来拍去。柳树底下有一个里程碑。它现在已经倒了,上面长满了黑莓子。在一个富有的农人的农庄的另一边,现在筑起了一条新公路。那条老公路已经成了一条田埂,那个池子成了一个长满了浮萍的水坑。一个青蛙跳下去,浮萍就散开了,于是人们就可以看到黑色的死水。它的周围生长着一些香蒲、芦苇和金黄的鸢尾花,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多。裁缝的房子又旧又歪;它的屋顶是青苔和石莲花的温床。鸽房塌了,欧椋鸟筑起自己的窠来。山形墙和屋顶下挂着的是一连串燕子案,好像这儿是一块幸运的住所似的。这是某个时候的情形;但是现在它是孤独和沉寂的。“孤独的、无能的、可怜的拉斯木斯”——大家这样叫他——住在这儿。他是在这儿出生的。他在这儿玩耍过,在这儿的田野和篱笆上跳跃过。他小时候在这个池子里拍过水,在这棵老树上爬过。树上曾经长出过美丽的粗枝绿叶,它现在也仍然是这样。不过大风已经把它的躯干吹得有点儿弯了,而时间在它身上刻出了一道裂口。风把泥土吹到裂口里去。现在它里面长出了草和绿色植物。是的,它里面甚至还长出了一棵小山梨。燕子在春天飞来,在树上和屋顶上盘旋,修补它们的旧窠。但是可怜的拉斯木斯却让自己的窠自生自灭;他既不修补它,也不扶持它。“那有什么用呢?”这就是他的格言,也是他父亲的格言。他待在家里。燕子——忠诚的鸟儿——从这儿飞走了,又回到这儿来。欧椋鸟飞走了,但是也飞回来,唱着歌。有个时候,拉斯木斯也会唱,并且跟它比赛。现在他既不会唱,也不会吹。风儿在这棵老柳树上呼啸——它仍然在呼啸,这听起来像一支歌:风儿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听不懂,可以去问住在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她知道,她知道许多过去的事情,她像一本写满了字和回忆的记录。当这是完好的新房子的时候——村里的裁缝依瓦尔·奥尔塞和他的妻子玛伦一起迁进去住过。他们是两个勤俭、诚实的人。年老的约翰妮那时还不过是一个孩子,她是这地区里一个最穷的人——一个木鞋匠的女儿。玛伦从来不短少饭吃;约翰妮从她那里得到过不少黄油面包。玛伦跟地主太太的关系很好,永远是满面笑容,一副高兴的样子。她从来不悲观。她的嘴很能干,手也很能干。她善于使针,正如她善于使嘴一样。她会料理家务,也会料理孩子——她一共有12个孩子,第12个已经不在了。“穷人家老是有一大窠孩子!”地主牢骚地说。“如果他们能把孩子像小猫似的淹死,只留下一两个身体最强壮的,那么他们也就不至于穷困到这种地步了!”“愿上帝保佑我!”裁缝的妻子说。“孩子是上帝送来的;他们是家庭的幸福;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帝送来的礼物!如果生活紧,吃饭的嘴巴多,一个人就更应该努力,更应该想尽办法,老实地活下去。只要我们自己不松劲,上帝一定会帮助我们的!”地主的太太同意她这种看法,和善地对她点点头,摸摸玛伦的脸,这样的事情她做过许多次,甚至还吻过玛伦,不过这是她小时候的事,那时玛伦是她的奶妈。她们那时彼此都喜爱;她们现在仍然是这样。每年圣诞节,总有些冬天的粮食从地主的公馆送到裁缝的家里来:一桶牛奶,一只猪,两只鹅,10多磅黄油,干奶酪和苹果。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伙食情况。依瓦尔·奥尔塞那时感到非常满意,不过他的那套老格言马上又来了:“这有什么用呢?”他屋子里的一切东西,窗帘、荷兰石竹和凤仙花,都是很干净和整齐的。画框里镶着一幅绣着名字的刺绣,它的旁边是一篇有韵的“情诗”。这是玛伦·奥尔塞自己写的。她知道诗应该怎样押韵。她对于自己的名字感到很骄傲,因为在丹麦文里,它和“包尔寒”(香肠)这个字是同韵的。“与众不同一些总是好的!”她说,同时大笑起来。她的心情老是很好,她从来不像她的丈夫那样,说:“有什么用呢?”她的格言是:“依靠自己,依靠上帝!”她照这个信念办事,把家庭维系在一起。孩子们长得很大,很健康,旅行到遥远的地方去,发展也不坏。拉斯木斯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他是那么可爱,城里一个最伟大的艺术家曾经有一次请他去当模特儿。他那时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像他初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一样,这幅画现在挂在国王的宫殿里。地主的太太曾经在那儿看到过,而且还认得出小小的拉斯木斯,虽然他没有穿衣服。可是现在困难的日子到来了。裁缝的两只手生了关节炎,而且长出了很大的瘤。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甚至会“治病”的那位“半仙”斯娣妮也想不出办法来。“不要害怕!”玛伦说。“垂头丧气是没有用的!现在爸爸的一双手既然没有用,那么我就要多使用我的一双手了。小拉斯木斯也可以使针了!”他已经坐在案板旁边工作,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唱着歌。他是一个快乐的孩子。妈妈说他不能老是整天坐着。这对于孩子是一桩罪过。他应该活动和玩耍。他最好的玩伴是木鞋匠的那个小小的约翰妮。她家比拉斯木斯家更穷。她长得并不漂亮;她露着光脚,穿着破烂的衣服。没有谁来替她补,她自己也不会做。她是一个孩子,快乐得像我们上帝的阳光中的一只小鸟。拉斯木斯和约翰妮在那个里程碑和大柳树旁边玩耍。他有伟大的志向。他要做一个能干的裁缝,搬进城里去住——他听到爸爸说过,城里的老板能雇用十来个师傅。他想当一个伙计;将来再当一个老板。约翰妮可以来拜访他。如果她会做饭,她可以为大伙儿烧饭。他将给她一间大房间住。约翰妮不敢相信这类事情。不过拉斯木斯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他们这样坐在那棵老树底下,风在叶子和枝丫之间吹:风儿仿佛是在唱歌,树儿仿佛是在讲话。在秋天,每片叶子都落下来了,雨点从光秃秃的枝子上滴下来。“它会又变绿的!”奥尔塞妈妈说。“有什么用呢?”丈夫说。“新的一年只会带来新的忧愁!”“厨房里装满了食物呀!”妻子说。“为了这,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女主人。我很健康,精力旺盛。我们发牢骚是不对的!”地主一家人住在乡下别墅里过圣诞节。可是在新年过后的那一周里,他们就搬进城里去了。他们在城里过冬,享受着愉快和幸福的生活:他们参加跳舞会,甚至还参加国王在场的宴会。女主人从法国买来了两件华贵的时装。在质量、式样和缝制艺术方面讲,裁缝的妻子玛伦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东西。她请求太太说,能不能把丈夫带到她家里来看看这两件衣服。她说,一个乡下裁缝从来没有机会看到这样的东西。他看到了;在他回家以前,他什么意见也没有表示。他所说的只不过是老一套:“这有什么用呢?”这一次他说对了。主人到了城里。跳舞和欢乐的季节已经开始了;不过在这种快乐的时候,老爷忽然死了。太太不能穿那样美丽的时装。她感到悲痛,她从头到脚都穿上了黑色的丧服;连一条白色的缎带都没有。所有的仆人也都穿上了黑衣。甚至他们的大马车也蒙上了黑色的细纱。这是一个寒冷、冰冻的夜。雪发出晶莹的光,星星在眨眼。沉重的柩车装着尸体从城里开到家庭的教堂里来;尸体就要埋葬在家庭的墓窖里的。管家和教区的小吏骑在马上,拿着火把,在教堂门口守候。教堂的光照得很亮,牧师站在教堂敞开的门口迎接尸体。棺材被抬到唱诗班里去;所有的人都在后面跟着。牧师发表了一篇演说,大家唱了一首圣诗。太太也在教堂里;她是坐在蒙着黑纱的轿车里来的。它的里里外外全是一片黑色;人们在这个教区里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情景。整个冬天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位老爷的葬礼。“这才算得是一位老爷的入葬啊。”“人们可以看出这个人是多么重要!”教区的人说。“他生出来很高贵,埋葬时也很高贵!”“这又有什么用呢?”裁缝说。“他现在既没有了生命,也没有了财产。这两样东西中我们起码还有一样!”“请不要这样讲吧!”玛伦说,“他在天国里永远是有生命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说。“死尸只不过是很好的肥料罢了!不过这人太高贵了。连对泥土也没有什么用,所以只好让他躺在一个教堂的墓窖里!”“不要说这种不信神的话吧!”玛伦说。“我再对你讲一次,他是会永生的!”“谁告诉你这话,玛伦?”裁缝重复说。玛伦把她的围裙包在小拉斯木斯头上,不让他听到这番话。她哭起来,把他抱到柴草房里去。“亲爱的拉斯木斯,你听到的话不是你爸爸讲的。那是一个魔鬼,在屋子里走过,借你爸爸的声音讲的!祷告上帝吧。我们一起来祷告吧!”她把这孩子的手合起来。“现在我放心了!”她说。“要依靠你自己,要依靠我们的上帝!”一年的丧期结束了。寡妇现在只戴着半孝。她的心里很快乐。外面有些谣传,说她已经有了一个求婚者,并且想要结婚。玛伦知道一点线索,而牧师知道的更多。在棕枝主日1那天,做完礼拜以后,寡妇和她的爱人的结婚预告就公布出来了。他是一个雕匠或一个刻匠,他的这行职业的名称还不大有人知道。在那个时候,多瓦尔生和他的艺术还不是每个人所谈论的题材。这个新的主人并不是出自望族,但他是一个非常高贵的人。大家说,他这个人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雕刻出人像来,手艺非常巧;他是一个貌美的年轻人。1棕枝主日(Palme——Sondag)是基督教节日,在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日举行。据《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十二至十五节记载,耶稣在受难前,曾骑驴最后一次来到耶路撒冷,受到群众手执棕枝踊跃欢迎。“这有什么用呢?”裁缝奥尔塞说。在棕枝主日那天,结婚预告在牧师的讲道台上宣布出来了。接着大家就唱圣诗和领圣餐。裁缝和她的妻子和小拉斯木斯都在教堂里;爸爸和妈妈去领圣餐。拉斯木斯坐在座位上——他还没有受过坚信礼。裁缝的家里有一段时间没有衣服穿。他们所有的几件旧衣服已经被翻改过了好几次,补了又补。现在他们三个人都穿着新衣服,不过颜色都是黑的,好像他们要去送葬似的,因为这些衣服是用盖着柩车的那块黑布缝的。丈夫用它做了一件上衣和裤子,玛伦做了一件高领的袍子,拉斯木斯做了一套可以一直穿到受坚信礼时的衣服。柩车的盖布和里布他们全都利用了。谁也不知道,这布过去是做什么用的,不过人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个“半仙”斯娣妮和一些同样聪明、但不靠“道法”吃饭的人,都说这衣服给这一家人带来灾害和疾病。“一个人除非是要走进坟墓,决不能穿蒙柩车的布的。”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听到这话就哭起来。事有凑巧,从那天起,那个裁缝的情况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人们不难看出谁会倒霉。事情摆得很明白的了。在三一主日1后的那个礼拜天,裁缝奥尔塞死了。现在只有玛伦一个人来维持这个家庭了。她坚持要这样做;她依靠自己,依靠我们的上帝。1三一主日是基督教节日,在圣灵降临节后的第一个礼拜日举行,以恭敬上帝的“三位一体”。第二年拉斯木斯受了坚信礼。这时他到城里去,跟一个大裁缝当学徒。这个裁缝的案板上没有12个伙计做活;他只有一个。而小小的拉斯木斯只算半个。他很高兴,很满意,不过小小的约翰妮哭起来了。她爱他的程度超过了她自己的想象。裁缝的未亡人留守在老家,继续做她的工作。这时有一条新的公路开出来了。柳树后边和裁缝的房子旁边的那条公路,现在成了田埂;那个水池变成了一潭死水,长满了浮萍。那个里程碑也倒下来了——它现在什么也不能代表;不过那棵树还是活的,既强壮,又好看。风儿在它的叶子和枝丫中间发出萧萧声。燕子飞走了,欧椋鸟也飞走了;不过它们在春天又飞回来。当它们在第四次飞回来的时候,拉斯木斯也回来了。他的学徒期已结束了。他虽然很瘦削,但是却是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他现在想背上背包,旅行到外国去。这就是他的心情。可是他的母亲留住他不放,家乡究竟是最好的地方呀,别的几个孩子都星散了,他是最年轻的,他应该待在家里。只要他留在这个区域里,他的工作一定会做不完。他可以成为一个流动的裁缝,在这个田庄里做两周,在那个田庄里留半个月就成。这也是旅行呀。拉斯木斯遵从了母亲的劝告。他又在他故乡的屋子里睡觉了,他又坐在那棵老柳树底下,听它呼啸。他是一个外貌很好看的人。他能够像一个鸟儿似的吹口哨,唱出新的和旧的歌。他在所有的大田庄上都受到欢迎,特别是在克劳斯·汉生的田庄上。这人是这个区域里第二个富有的农夫。他的女儿爱尔茜像一朵最可爱的鲜花。她老是笑着。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说,她笑是为了要露出美丽的牙齿。她随时都会笑,而且随时有心情开玩笑。这是她的性格。她爱上了拉斯木斯,他也爱上了她。但是他们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事情就是这样;他心中变得沉重起来。他的性格很像他父亲,而不大像母亲。只有当爱尔茜来的时候,他的心情才活跃起来。他们两人在一起笑,讲风趣话,开玩笑。不过,虽然适当的机会倒是不少,他却从来没有私下吐出一个字眼来表达他的爱情。“这有什么用呢?”他想。“她的父亲为她找有钱的人,而我没有钱。最好的办法是离开此地!”然而他不能从这个田庄离开,仿佛爱尔茜用一根线把他牵住了似的。在她面前他好像是一只受过训练的鸟儿:他为了她的快乐和遵照她的意志而唱歌,吹口哨。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就在这个田庄上当佣人,做一些普通的粗活。她赶着奶车到田野里去,和别的女孩子们一起挤奶。在必需的时候,她还要运粪呢。她从来不走到大厅里去,因此也就不常看到拉斯木斯或爱尔茜,不过她听到别人说过,他们两人的关系几乎说得上是恋人。“拉斯木斯真是运气好,”她说。“我不能嫉妒他!”于是她的眼睛就湿润了,虽然她没有什么理由要哭。这是城里赶集的日子。克劳斯·汉生驾着车子去赶集,拉斯木斯也跟他一道去。他坐在爱尔茜的身旁——去时和回来时都是一样。他深深地爱她,但是却一个字也不吐露出来。“关于这件事,他可以对我表示一点意见呀!”这位姑娘想,而且她想得有道理。“如果他不开口的话,我就得吓他一下!”不久农庄上就流传着一个谣言,说区里有一个最富有的农夫在向爱尔茜求爱。他的确表示过了,但是她对他作什么回答,暂时还没有谁知道。拉斯木斯的思想里起了一阵波动。有一天晚上,爱尔茜的手指上戴上了一个金戒指,同时问拉斯木斯这是什么意思。“订了婚!”他说。“你知道跟谁订了婚吗?”她问。“是不是跟一个有钱的农夫?”他说。“你猜对了!”她说,点了一下头,于是就溜走了。但是他也溜走了。他回到妈妈的家里来,像一个疯子。他打好背包,要向茫茫的世界走去。母亲哭起来,但是也没有办法。他从那棵老柳树上砍下一根手杖;他吹起口哨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他要出去见见世面。“这对于我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母亲说。“不过对于你说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离开。所以我也只得听从你了。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我希望再看到你的时候,你又是那样快乐和高兴!”他沿着新的公路走。他在这儿看见约翰妮赶着一大车粪。她没有注意到他,而他也不愿意被她看见,因此他就坐在一个篱笆的后面,躲藏起来。约翰妮赶着车子走过去了。他向茫茫的世界走去。谁也不知道他走向什么地方。他的母亲以为他在年终以前就会回来的:“他现在有些新的东西要看,新的事情要考虑。但是他会回到旧路上来的,他不会把一切记忆都一笔勾销的。在气质方面,他太像他的父亲。可怜的孩子!我倒很希望他有我的性格呢。但是他会回家来的。他不会抛掉我和这间老屋子的。”母亲等了许多年。爱尔蒲只等了一个月。她偷偷地去拜访那个“半仙”——麦得的女儿斯娣妮。这个女人会“治病”,会用纸牌和咖啡算命,而且还会念《主祷文》和许多其他的东西。她还知道拉斯木斯在什么地方。这是她从咖啡的沉淀中看出来的。他住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但是她研究不出它的名字。这个城市里有兵士和美丽的姑娘。他正在考虑去当兵或者娶一个姑娘。爱尔茜听到这话,难过到极点。她愿意拿出她所有的储蓄,把他救出来,可是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在做这件事情。老斯娣妮说,他一定会回来的。她可以做一套法事——一套对于有关的人说来很危险的法事,不过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她要为他熬一锅东西,使他不得不离开他所在的那个地方。锅在什么地方熬,他就得回到什么地方来——回到他最亲爱的人正在等着他的地方来。可能他要在好几个月以后才能回来,但是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他一定会回来的。他一定是在日夜不停地、翻山涉水地旅行,不管天气是温和还是严寒,不管他是怎样劳累。他应该回家来,他一定要回家来。月亮正是上弦。老斯娣妮说,这正是做法事的时候。这是暴风雨的天气,那棵老柳树裂开了:斯娣妮砍下一根枝条,把它挽成一个结——它可以把拉斯木斯引回到他母亲的家里来。她把屋顶上的青苔和石莲花都采下来,放进火上熬着的锅里去。这时爱尔茜得从《圣诗集》上扯下一页来。她偶然扯下了印着勘误表的最后一页。“这也同样有用!”斯娣妮说,于是便把它放进锅里去了。汤里面必须有种种不同的东西,得不停地熬,一直熬到拉斯木斯回到家里来为止。斯娣妮房间里的那只黑公鸡的冠子也得割下来,放进汤里去。爱尔茜的那个大金戒指也得放进去,而且斯娣妮预先告诉她,放进去以后就永远不能收回。她,斯娣妮,真是聪明。许多我们不知其名的东西也被放进锅里去了。锅一直放在火上、发光的炭上或者滚热的炭上。只有她和爱尔茜知道这件事情。月亮盈了,月亮亏了。爱尔茜常常跑来问:“你看到他回来没有?”“我知道的事情很多!”斯娣妮说,“我看得见的事情很多!不过他走的那条路有多长,我却看不见。他一会儿在走过高山!一会儿在海上遇见恶劣的天气!穿过那个大森林的路是很长的,他的脚上起了泡,他的身体在发热,但是他得继续向前走!”“不成!不成!”爱尔茜说,“这叫我感到难过!”“他现在停不下来了!因为如果我们让他停下来的话,他就会倒在大路上死掉了!”许多年又过去了!月亮又圆又大,风儿在那棵老树里呼啸,天上的月光中有一条长虹出现。“这是一个证实的信号!”斯娣妮说。“拉斯木斯要回来了。”可是他并没有回来。“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斯娣妮说。“现在我等得腻了!”爱尔茜说。她不再常来看斯娣妮,也不再带礼物给她了。她的心略微轻松了一些。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区里的人都知道爱尔茜对那个最有钱的农夫表示了“同意”。她去看了一下农庄和田地,家畜和器具。一切都布置好了。现在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延迟他们的婚礼了。盛大的庆祝一连举行了三天。大家跟着笛子和提琴的节拍跳舞。区里的人都被请来了。奥尔塞妈妈也到来了。这场欢乐结束的时候,客人都道了谢,乐师都离去了,她带了些宴会上剩下来的东西回到家来。她只是用了一根插销把门扣住。插销现在却被拉开了,门也开了,拉斯木斯坐在屋子里面。他回到家里来了,正在这个时候回到家里来了。天哪,请看他的那副样子!他只剩下一层皮包骨,又黄又瘦!“拉斯木斯!”母亲说,“我看到的就是你吗?你的样子多么难看啊!但是我从心眼里感到高兴,你又回到我身边来了!”她把她从那个宴会带回的好食物给他吃——一块牛排,一块结婚的果馅饼。他说,他在最近一个时期里常常想起母亲、家园和那棵老柳树。说来也真奇怪,他还常常在梦中看见这棵树和光着腿的约翰妮。至于爱尔茜,他连名字也没有提一下。他现在病了,非躺在床上不可。但是我们不相信,这是由于那锅汤的缘故,或者这锅汤在他身上产生了什么魔力。只有老斯娣妮和爱尔茜才相信这一套,但是她们对谁也不提起这事情。拉斯木斯躺在床上发热。他的病是带有传染性的,因此除了那个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以外,谁也不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看到拉斯木斯这副可怜的样子时,就哭起来了。医生为他开了一个药方。但是他不愿意吃药。他说:“这有什么用呢?”“有用的,吃了药你就会好的!”母亲说。“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吧!如果我再能看到你身上长起肉来,再能听到你吹口哨和唱歌,叫我舍弃我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拉斯木斯渐渐克服了疾病;但是他的母亲却患病了。我们的上帝没有把他召去,却把她叫去了。这个家是很寂寞的,而且越变越穷。“他已经拖垮了,”区里的人说。“可怜的拉斯木斯!”他在旅行中所过的那种辛苦的生活——不是熬着汤的那口锅——耗尽了他的精力,拖垮了他的身体。他的头发变得稀薄和灰白了;什么事情他也没有心情好好地去做。“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他宁愿到酒店里去,而不愿上教堂。在一个秋天的晚上,他走出酒店,在风吹雨打中,在一条泥泞的路上,摇摇摆摆地向家里走来。他的母亲早已经去世了,躺在坟墓里。那些忠诚的动物——燕子和欧椋鸟——也飞走了。只有木鞋匠的女儿约翰妮还没有走。她在路上赶上了他,陪着他走了一程。“鼓起勇气来呀,拉斯木斯!”“这有什么用呢?”他说。“你说这句老话是没有出息啊!”她说。“请记住你母亲的话吧:‘依靠你自己和我们的上帝!’拉斯木斯,你没有这样办!一个人应该这样办,一个人必须这样办呀。切不要说‘有什么用呢?’这样,你就连做事的心情都没有了。”她陪他走到他屋子的门口才离开。但他没有走进去;他走到那棵老柳树下,在那块倒下的里程碑上坐下来。风儿在树枝间呼号着,像是在唱歌;又像在讲话。拉斯木斯回答它。他高声地讲,但是除了树和呼啸的风儿之外,谁也听不见他。“我感到冷极了!现在该是上床去睡的时候了。睡吧!睡吧!”于是他就去睡了;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走向水池——他在那儿摇晃了一下,倒下了。雨在倾盆地下着,风吹得像冰一样冷,但是他没有去理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乌鸦在水池的芦苇上飞。他醒转来已经是半死了。如果他的头倒到他的脚那边,他将永远不会起来了,浮萍将会成为他的尸衣。这天约翰妮到这个裁缝的家里来。她是他的救星;她把他送到医院去。“我们从小时起就是朋友,”她说,“你的母亲给过我吃的和喝的,我永远也报答不完!你将会恢复健康的,你将会活下去!”我们的上帝要他活下去,但是他的身体和心灵却受到许多波折。燕子和欧椋鸟飞来了,飞去了,又飞回来了。拉斯木斯已经是未老先衰。他孤独地坐在屋子里,而屋子却一天比一天残破了。他很穷,他现在比约翰妮还要穷。“你没有信心,”她说,“如果我们没有了上帝,那么我们还会有什么呢?你应该去领取圣餐!”她说。“你自从受了坚信礼以后,就一直没有去过。”“唔,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如果你要这样讲、而且相信这句话,那么就让它去吧!上帝是不愿意看到不乐意的客人坐在他的桌子旁的。不过请你想,想你的母亲和你小时候的那些日子吧!你那时是一个虔诚的、可爱的孩子。我念一首圣诗给你听好吗?”“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说。“它给我安慰。”她说。“约翰妮,你简直成了一个神圣的人!”他用沉重和困倦的眼睛望着她。于是约翰妮念着圣诗。她不是从书本子上念,因为她没有书,她是在背诵。“这都是漂亮的话!”他说,“但是我不能全部听懂。我的头是那么沉重!”拉斯木斯已经成了一个老人;但是爱尔茜也不年轻了,如果我们要提起她的话——拉斯木斯从来不提。她已经是一个祖母。她的孙女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跟村子里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拉斯木斯拄着手杖走过来,站着不动,看着这些孩子玩耍,对他们微笑——于是过去的岁月就回到他的记忆中来了。爱尔茜的孙女指着他,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别的孩子也学着她的样儿,大声说:“可怜的拉斯木斯!”同时跟在这个老头儿后面尖声叫喊。那是灰色的、阴沉的一天;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样子。不过在灰色的、阴沉的日子后面跟着来的就是充满了阳光的日子。这是一个美丽的圣灵降临节的早晨。教堂里装饰着绿色的赤杨枝,人们可以在里面闻到一种山林气息。阳光在教堂的座位上照着。祭台上的大蜡烛点起来了,大家在领圣餐。约翰妮跪在许多人中间,可是拉斯木斯却不在场。正在这天早晨,我们的上帝来召唤他了。在上帝身边,他可以得到慈悲和怜悯。自此以后,许多年过去了。裁缝的房子仍然在那儿,可是那里面没有任何人住着;只要夜里的暴风雨打来,它就会坍塌。水池上盖满了芦苇和蒲草。风儿在那棵古树里呼啸,听起来好像是在唱一支歌。风儿在唱着它的调子,树儿讲着它的故事。如果你不懂得,那么请你去问济贫院里的约翰妮吧。她住在那儿,唱着圣诗——她曾经为拉斯木斯唱过那首诗。她在想他,她——虔诚的人——在我们的上帝面前为他祈祷。她能够讲出在那棵古树中吟唱着的过去的日子,过去的记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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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之行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的驶车进了一条小山沟,两旁群山环绕,高高的石头矗立在半山腰,好像要掉下来似的,我吓得蒙住了双眼,妈妈不时在安慰我,叫我不要怕。不一会儿,车驶出了小山沟。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碧绿茂密的松林,一棵棵高大而粗壮的松树拔地而起,苍翠欲滴。这壮观的景象令我陶醉神往。过了不久,我们终于到达特克斯。热情的指导员叔叔和班长叔叔接待了我们。哥哥带我们来到了美丽的八卦城。八卦城的中间有一座亭子,向周围延伸出了八条路,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我们玩得可开心了。虽然,我们在特克斯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可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里。美丽的特克斯让我留连忘返。指导教师:张桂萍2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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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人朋友罗斯克一天,赵亮去街上买东西。他一边走,一边东瞧瞧,西看看。忽然,他停住脚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赵亮看到在一条阴暗潮湿的小巷里,有一个深绿色的物体,长着一个又大又扁的脑袋,小石子那么大的眼睛,下面是一条类似于嘴的裂缝。脑袋下面长着细长的身体,手和脚毛茸茸的,各长着三个尖尖的趾头,很像是外星人。那外星人见了他,稍有些尴尬,对赵亮说:“这里人多,我们去郊外说。”一道金光闪过,两人便到了郊外。外星人笑眯眯的说:“我叫罗斯克,来自xp星球。你呢?”赵亮见罗斯克并不凶恶,便对他说:“我叫赵亮,12岁。”俩人又聊了一会儿,很快成了好朋友。罗斯克说:“我该走了,这个通讯器给你,有事用它联系。”说完,他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赵亮,便化作一道金光消失了。罗斯克回到xp星后,在街上转悠。忽然,他听见xp大帝对军事部长说:“再过一小时,摧毁地球!”罗斯克听后连忙回家,查看自己的飞碟。45分钟后,他看到几千架飞碟由一辆xp大帝乘坐的飞船控制着,飞向地球。罗斯克连忙用通讯器告诉赵亮:“xp大帝要摧毁地球,我去阻止他们。”赵亮惊恐万分,罗斯克也坐上自己的飞碟,向飞碟群飞去。他明白,自己与飞碟群作战,那是自不量力;可如果将飞船摧毁,飞碟群就会发生爆炸。罗斯克下定决心,驾驶飞碟向飞船撞去。一声巨响过后,所有的飞碟、飞船都变成了一个个火球,随即又散开来,形成点点火星缓缓飘落下去。罗斯克也在火光中粉身碎骨。赵亮已从通讯器中目睹了一切。他两眼含泪,慢慢走出屋,祈祷着,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在宇宙中重演。5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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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之行那是二00三年的春天,妈妈带我去看望在特克斯当兵的哥哥。一路上,我们游山玩水,真是逍遥自在。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洁白的羊群在吃草,马儿在快乐地奔跑。哈萨克大哥哥骑在马背上放声高歌,美丽的哈萨克姑娘在账房前忙着挤奶。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的驶车进了一条小山沟,两旁群山环绕,高高的石头矗立在半山腰,好像要掉下来似的,我吓得蒙住了双眼,妈妈不时在安慰我,叫我不要怕。不一会儿,车驶出了小山沟。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碧绿茂密的松林,一棵棵高大而粗壮的松树拔地而起,苍翠欲滴。这壮观的景象令我陶醉神往。过了不久,我们终于到达特克斯。热情的指导员叔叔和班长叔叔接待了我们。哥哥带我们来到了美丽的八卦城。八卦城的中间有一座亭子,向周围延伸出了八条路,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我们玩得可开心了。虽然,我们在特克斯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可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里。美丽的特克斯让我留连忘返。指导教师:张桂萍3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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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多夫当今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二氧化碳的浓度增加,于是乎“低碳生活”成了最热门的话题。自从“低碳生活”开始后节能环保成了发明的主要目标,太阳能、电能、水能受到了充分的利用,往高处讲就是太阳能汽车等等,往低处讲还有电动车,正可谓应有尽有层出不穷,人们也开始节能环保:少开车,自己走;淘米水,浇浇花;洗脚水,冲厕所但是一些人似乎不懂得“低碳生活”的意义,硬生生把“低碳生活”变成了“高碳生活”:走两步还要开车去;把灯开着一晚上;砍树像这些人一向使人厌恶,纵然他们对节能环保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也没必要的这样浪费资源啊!要知道这些资源可是生养我们人类的基本,地球上的资源越来越少,我们又有什么资格来浪费呢?希望那些“高碳”人可以早日醒悟,顺应发展潮流,成为“低碳”人。对此我想为“低碳生活”提出一些建议:1:多种树,加强氧气浓度的增强,2: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二氧化碳浓度,3:加强回收,讲一些可以回收的东西加以回收,不浪费资源,4:着重利用资源,还能用的东西尽量不要扔。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做到这些,“低碳生活”将是不久的未来!我坚信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生活”温室效应不过是一个笑话,一个闲谈时的话题。4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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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斯巴达克斯》有感本文以充满激情的文字叙述了一位人类历史上的英雄楷模——古罗马伟大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斯的悲壮史剧。斯巴达克斯是一个十分勇猛的人,他靠着自己的勇毅摆脱了自己的奴隶之身,并投身到反对古罗马统治的武装行动中,由一开始的78人慢慢发展到了浩浩荡荡令古罗马统治者都有所惧怕的几十万人的奴隶大军!他还是一个能抵挡住诱惑的人。他受到许多古罗马高官的“利诱”,受到了他的妻子和女儿的呼唤,但他仍旧坚持战斗,直到他流尽最后一滴血。古罗马的统治者以他的妻子和女儿做要挟,但是斯巴达克斯却没有理会,一心想着自己伟大而光荣的事业和自己的同伴。他的那种不怕被要挟的精神令所有人都钦佩。我想如果我是他的话,我肯定不会这样做的。有一次,我乱花钱被妈妈看见了,她问我:“你乱没乱花钱,要不我就不给你钱了!”我很无奈的回答:“花了!”可想而知,我是一个很容易就被别人要挟的人。斯巴达克斯,这个半人半身的英雄,为他流血奋斗的目标,在以后漫长的历史中实现了,他成功了。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随意就被别人要挟;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刚强,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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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考克斯报告》有感《考克斯报告》是我在《我在美国当农民》一书中了解到的。《考克斯报告》中充满了浓烈的火药味,充满了强烈的排华思想,充满了不可动摇的反华情绪。我在读到《考克斯报告》所在的这一章时,我被考克斯那“中国人都是不可信任”的理论激怒了。中国是一个传统、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国家,中国是一个与时俱进、造福人民、地大物博的国家。中国人是礼仪廉耻、文明守纪、勤奋刻苦、诚实守信等合为一身的人。怎么会不可让人相信呢?我继续往下读,考克斯又提到“钱学森窃取美国火箭技术资料,中国政府非法获取美国科技成果。”看到这里,我心里一惊,著名的钱学森博士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呢?我不想耽误,赶忙起身去查阅资料。据资料显示:在1955年初,钱学森就因言获罪,禁止接触机密文件了,更别提我国政府非法获取了。看完资料,我长出了一口气,资料说明中国人就是有骨气、有气魄、有胆略。《我在美国当农民》这本书,充分的向我们介绍了美国。《考克斯报告》之所以在当时的美国很畅销,是因为大部分美国人都不了解中国。我们只有努力发展,建设祖国的大好江河,把国家建设的更加富强。我们学生也应该学好英语,跟世界接轨,把祖国推向全世界。这样人们才会认识中国,认识大国——verygoodisChina!4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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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坦斯夫转眼间,沙坦斯夫就2岁了。一天,哥哥回家时带回来一只弹弓。妹妹们看见哥哥如此高兴而感到非常好奇,立刻把哥哥围住问到。“怎么拉,哥哥。你高兴的在用脚尖走路!”噶秋娜问到。“看,这是什么?”哥哥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精致,闪着光的弹弓,故意在妹妹们眼前晃了晃,又拿回来,捧在手里仔细玩赏。自豪的表情一直在脸上,从未中断。“这是哪来的?”噶秋娜感到有些意外。她想:“这个弹弓那么漂亮,应该值100戈比!哥哥哪来得钱?”“真好看。这是哪来得呢,哥哥?”莎里一语种的(读DI)。“不知道了吧!这是我跟不鲁可夫打赌的胜利品。”哥哥说道。“你和他打什么赌?”妹妹好奇的追问。“小孩子不用知道。”哥哥眼睛一闭,嘴一撅,头一抬;一副了不起的样子。“你还不是小孩子!告诉我们吧,大我们2岁的哥哥。”妹妹们不服气的说。“看你们很诚恳,又是我的妹妹们,就告诉你们吧。”哥哥自豪的说,“昨天,不鲁可夫对我说:‘嘿,你说,明天一定是霸王第一!’我说:‘霸王跑完了,你的胡子也长出来了!’‘那你说谁赢?’我说:‘当然是英俊的跳鱼!’‘呵,跳鱼跑完你的儿子都结婚了!’我说:‘那好,我们赌一把!我说霸王,你说跳鱼!我赢了你那只弹弓给你,你赢了我帮你做一个月的作业!’结果,跳鱼第一,霸王第四,这只弹弓就归我了。厉害不!”“真厉害,哥哥!被你说中了!”妹妹们一脸崇拜。这时,小沙坦斯夫,爬了出来。4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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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里约大冒险》有感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电影院观看了,3D电影——《里约大冒险》,我从中有了感想。先来介绍一下《里约大冒险》:《里约大冒险》的故事讲述一只生活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小镇上的蓝色金刚鹦鹉,一直是世界上仅存的一只公金刚鹦鹉。直到有一天,一个鸟类研究博士图里奥来到了这里,告知鹦鹉的主人琳达要是再不给它们进行人工繁殖那么蓝色金刚鹦鹉可能就会灭绝,而他们研究所就有一只母蓝色金刚鹦鹉。于是,为了拯救蓝色金刚鹦鹉,他们从美国出发飞往巴西里约热内卢。它们后来被一群抓珍惜动物的人和一只坏鸟抓住了,它们就和那一只坏鸟和人做激烈的斗争,可那只,一开始生活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小镇上的蓝色金刚鹦鹉不会飞,连累了另一只母蓝色金刚鹦鹉,它不会飞是因为,他从小就生活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小镇上,在笼子里,渐渐地忘却了鸟儿所象征的自由翱翔,没有成功飞翔过,它们可是不怕困难,在一番周折之后,总算是打败了那些坏人和那只坏鸟,那只不会飞的蓝色金刚鹦鹉在斗争中,为了同伴在危险中学会了飞翔,之后它们就告别琳达一起回到了大自然,幸福地生活了起来。这个电影告诉了我,要保护大自然,让鸟儿有更大的天空,我们自己每一个人还要为自己的理想努力拼搏,不怕困难,才能成功。450字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