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1200字

法在我心中

1200字 初二 演讲稿

"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我们拥有中华血脉,继承了祖先们的优良传统,拥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历史的中国因为法而存在于世,因为法而创造文明,因为法而品德高尚。当许多国家还在钻研怎么种地时,我们已经具有高度文明与素质。我们的祖先在我们的心上刻下了法,他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法治社会道路。我们青少年之所以能健康成长就是因为有了法律的控制与保护。"勿以恶小而为之,无以善小而不为"每一个犯法的人都是从小小的坏事开始的,才导致他们一步又一步的走向歧途。法,让我充满力量;法,让世界走向光明;法,让美德弥漫人心。

社会正在一步一步的向上攀爬着,科技也迅速的发展着。在这个处于发展的时代里,法便是王道。每当我们最在青山绿水的公园里时,有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小草呢?也许退一步就能获一片绿色呢,那也是约制,满园的青翠真是因为品德的高尚而留下了芬芳。看着马路上的标志,不准翻跨栏杆,可是有有谁看到了这规则呢,当人们翻过那栏杆时,法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淡漠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自古以来皆为这样。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是因为有规,法如一个鸣钟,当我们违反法规时,它深深的敲击着警示我们。因为有了法才构建起了国,才构建起了文明与礼仪。当法迈向世界的第一步时,社会就逐渐形成,法,没有怜悯,只有执行,它不会因为一个法盲犯罪后的追悔莫及而同情。正是因为有了法律,光明才能战胜黑暗。法维护着人民的尊严与利益,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青少年时期正是出于身体和心理的发展时期,在这个阶段也是犯罪高发期,青少年犯罪案就占全国的百分之十。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数字啊,让我们来看一下青少年犯罪事件吧。某城市抓不了一个盗窃团伙,按理说民警该高兴才对,可当看到时,却显得忧心忡忡,因为犯罪的竟然是四个还未成年的毛头小子,最大的也只有十二岁,最小的仅仅只有八岁,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衣服,一会儿看看桌上照片,根本不知道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在2012年,有个十七岁的少年,因怀疑某个同学在背后说她坏话而一刀捅死了,多么可笑呀,自私最终会把自己拖向牢笼,事后,他悔痛不已,解释说,是因为家长的宠爱和溺爱,让他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所以酿成了今天的大错,因为家长的溺爱,造成了不能弥补的伤害,就在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已葬送了他们美好的青春年华,因为错误已留下,再深的忏悔也挽救不了定成的结局。

随着年龄的增长,法在我的心中渐渐有了重量,发撑起了世界的和平,撑起了人类的幸福,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的专业做起,便是我们应该行走的道路,从我们出生开始,法律便伴随在我们左右,没有法世界将会变得生灵涂炭,荒山野岭。事发建起了一座座的高楼大厦,更新着时代的文明,更在我们的心中建起了一座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天塔。我们从小就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便是法,不能违背的规则。法,无处不在,也许他就在你的脚边生花,你要真正去了解它,遵从它,因为有了法,你的生命才会存在,你的利益才能被维护。法递进着人类的进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世界,法传递着欢乐与和谐,制约着黑暗与不平。有法,人文历史才会一步一步的进步;有法,思想道德才会一层一层的升华。法,存于我心伴我成长;法,刻于我魂赐我翱翔。

初二:尹艺帆

法在我心中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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