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渊之剑阿斗
我见到了阿斗。真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喝酒,对着那轮和他一样黯淡的月亮一杯一杯喝得正欢。我看着他的背影,雍容华贵的锦衣玉袍套在削瘦的身体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萧索寂然。他转过身来,探究的眼光看向我,眼底泛着一抹淡淡的琉璃般的色彩。乌黑的眼睛映出天边的冷月,澄澈的眸中透着无以言喻的冰凉。
——那是一种仿佛看破世间万物的悲哀与淡泊。
我有些讶异:这似乎不是我认识的那个阿斗。在历史书上,在各种课外书籍中,阿斗都被描写为一个极其贪图享乐的人,他放弃了父亲呕心沥血打下的江山,放弃了孔明替他辛苦维持的家业,选择了乐不思蜀。那个阿斗,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的。“你……是刘禅?”我惊疑地问。他依然用那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修长的手指握住手中的金杯,“我是,你……”我微微一笑,放下心来:“独自一人喝酒,借酒消愁更愁啊,不如我陪你聊聊天吧。”他也未深究,只是笑了一下,有些苦涩。便转过头去,继续像尊雕像一样抬头望月。
“喂,那个那个阿斗叔叔啊,你那么深沉干什么?好像不是平常的你啊。”我故作轻松地问,缓解一下压抑的气氛。他转过头来,很突兀的说了一句:“你恨我吗?小姑娘。”我尴尬地一笑,我又不是蜀国人,恨他作甚?“这个嘛,我不恨你啦,只不过你为什么要向魏国臣服呢?”这才是重点,问到了答案,也不枉我千里迢迢穿越时空跑一趟。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了出来,“臣服吗?”他闭上眼睛,“不臣服又能怎么样呢?亚父已死,我的能力我自己再清楚不过。就算我站出来又怎么样,蜀国能敌得过魏国吗?”他长袖一拢,又饮下一杯酒,身影低沉沙哑,似乎在自言自语,喃喃道:“蜀国自夷陵之战后势力削弱,亚父虽力治蜀国,却也无力改变当时状况。而后亚父东征之时死了,蜀国已日益衰败,黄皓当政,我……我能怎么办?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王,我很懦弱,但我就算勇敢地站出来又有何用?无论如何,蜀国必败啊!”我纳闷:“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就这么没信心吗?”这或许只是他的借口吧,如此笃定己国必败的国君还真少见啊。他苦笑,“小姑娘,你知道当时蜀国还有多少可以战斗的军队吗?”我摇头,还真不知道。他似乎漫不经心地道:“不到五万。”
不到五万?!我终于有些明白了。可是……“小姑娘啊,打起战来可是要死人的,”他低低地感叹,“不管怎样,受灾受难的总是百姓啊!如果牺牲我一人的尊严,一人的天下,就可换来那么多人的命,又有何不可?”他黯淡的眼睛忽然亮得逼人,“国土又如何?权力又如何?没有了百姓没有了家这王做来又有何用?!王者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如果为了国土为了疆域为了我那所谓的王族尊严为了我的享乐我的权利我的身家性命就丢下我的百姓……我于心……何忍啊?!”我惊讶地望着他。他,一个在世人眼中为了眼前的安逸放弃了家国,辜负了对他予以重望的父亲为他鞠躬尽瘁的亚父的忘本小人,一个贪图荣华富贵懦弱无能的扶不起的阿斗,为了他的责任,竟如此作为!任人们骂他侮辱他,却依然做出一副沉迷于声犬色马荣华富贵之中的假象,仅仅是为了让他的百姓不要因他而死啊!我不禁动容,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啊!处心积虑的把错往自己身上揽,心中却怀有天下百姓,他……着实是一位令人不得不尊敬的圣人!一朵云飘过遮住了原本就不怎么亮的月亮,没有了光,使我看不清他眼中的神色,但他灼灼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炽热。绝望的炽热。
“小姑娘,谢谢你,把心里话说出来之后,果然心中缓解许多。天色已晚,你从哪儿来,就回到哪儿去吧”他轻轻叹息一声,接着喝他的酒。我也沉重的叹口气,握紧手中的古剑,喃喃地念了几句咒语,心中泛起一阵莫名的悲哀。
阿斗。刘禅。
我在心中默念着。他,是一个好人,却不是一个好的君王。他,遭天下人唾弃与不屑,可我却清楚,他把所有的寂寞和无奈都埋在心底,把所有的哀伤都留给自己。我真的不知他在做此决定之时有何感想?是无奈?是屈辱?是不甘?还是恨自己无能?或许什么都不是,从他淡漠的眼中读不出这些,他在保护爱他为他而死而战而活的人们,让他们不要受伤害,让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
那是一种无需染血的侠性,一种不自觉的善良。
回到家中,翻开桌上的《中国通史》,第132面。上面赫然写着:“刘后主昏庸无能,宦官黄皓当政,专权用事,政治昏庸腐败,蜀国日益衰弱。公元263年,魏伐蜀,蜀降……”
校园风波
【1】
早,天空晴朗,微风习习,学校,人来人往。OH!好挤哦。暑假才过了,我懒洋洋的起来,很困。很烦。尽管没了作业,咦?今天什么日子。。。糟糕!开学啊。我连忙穿起了衣服,把作业胡乱装进书包,拿着啃了半边的面包,喝着牛奶。唉,才刚刚七点啊。我发什么神经。
【2】
慢慢吃了早点,肚子好痛哦,我连忙来到WC,舒畅。透彻全身,快意。哎,怎么搞的啊,7:45啊。我下了楼,呲的一下,开了车锁。?好像少了什么啊。我一阵轻松后,想起来了,书包啊。我晕~~~~我火速从半路赶回家。一拿书包,又想起了还没洗脸漱口,好忙啊~~~~
【3】
不再是悠哉游哉的骑车了,我手把车把,额。没注意到我家前面是一段下坡路,我技术很高明,怕这个?宇。我转过头来,哎,不只有我一人慌张啊。后面有一群和我一样。意气风发的同学。黄。启。杰。琦。真是的,我们埋怨着,干嘛就开学了呢,我们叹了口气。
【4】
沉默了一会儿,好像死了一般,空气冻结了。我写打破了沉寂,也没想好要说什么话,我说:你们暑假都在干嘛啊。我奇怪的看着他们,没一个说话。寂寞,一个同学似乎反应过来了,我在上网。他静静的说,我不明白空中为什么有一种很让人讨厌的火药味。
【5】
大家陌生了吗。一个同学出其不意的哼起了‘东风破’,她说:她在研究音乐,我微笑了一下,轻轻的说:我在看书。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闹开了,黄:我在玩电子游戏。启:我在玩梦幻。杰:我在玩跑跑。琦:我在玩CS(穿越火线)。发现了,全离不开游戏,就连我,也在玩QQT和传奇。
【6】
快到学校了,我忽然喊他们停下,我们排成一条线,如静静的水面上一条细细的水线,不再是夕阳,是太阳。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好像都想哭。泪水,阳光,我喊了一声,顿时,我们在马路上玩起了飙车,哈哈。回忆,到了学校时,还有人没来呢。
【7】
我向一个同学嗨了一下,她微微笑笑:嗯。教室闹开了,我们的来到好像打破了死的沉寂,沸腾的水。。我还是发现,所有的同学眼睛里都是:无奈。快乐。悲伤。叹息。。
——叹息一次,无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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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之剑混沌,很简单。混沌之剑,就是吸收光明与黑暗之灵气、吸收天地之精华、吸收善恶之源的剑,它近朱者赤,相反,它近墨者黑,其威力惊人,它所在之处,是圣山的混沌洞里。但是,这把剑一般人是拔不出来的,虽说它也吸收了恶气,但也有善之气,所以必须善恶同有的人才能拔出那把剑,如果不用手拔出来,必须收集起紫灵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但是这四把剑和为一体,有可以召唤出逍遥剑、混沌剑、忧郁剑,混沌剑只需要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合为一体;则逍遥剑则需要紫灵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的主人的精神集到一个人的身上,再把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加以合体,便成为逍遥剑;犹豫剑则需要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的主人(也可以是其他的被选中的人)把忧伤化为力量,再传输到紫灵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中,用灵力把这四把剑合体,便是忧郁剑。这三把剑,是天下难得的利器,为了这三把剑,江湖没得安宁。就这样,一场血腥的战斗开始了。第一卷第二章:剑主上官青如、西门紫霞、我、东方飞云,分别是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的主人。然而,江湖上有些人为了得到着些剑,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特别是邪教,在中原里,布置了不少眼线,为的就是在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在现身时,想一举得到青如剑、紫霞剑、飞龙剑、飞云剑这四把剑。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武林盟主,也就是我爹,把一把剑放在我家的大厅上,用布裹好了的,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嘛!我爹准备把这把剑传给我家最有出息的人。因此,我和我哥(东方云玉)都在为得到这把剑而努力。剩下的三把剑分别放在武林的三大门派掌门的家里,他们也想把剑传给最有出息的弟子或者儿女。因此,正派也有一场战斗……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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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主正如名字所述,放眼望去,整个死亡峡谷内不存在任何植被或灌木。它的地表几乎全都是墨黑色的玄武岩,冷酷的岩石覆盖在大地之上,占据了全部的视线,令人觉得不寒而栗。再加上狂暴无比的强风,如果一个人只身影孤地在这片厌恶生命的领域中穿行,恐怕就连血液也会冻结吧?然而此时此刻,死一般的寂静却被某种强横的力量撕裂了。整个峡谷内布满了横七竖八的裂口,有些甚至深不见底,玄武岩的碎片四散在地,粉尘随风飞舞——就像是有一头猛兽用利爪在这个峡谷中刨过一般,可是事实上,就连巨龙也绝对无法造成这种触目惊心的破坏。能撕裂死亡峡谷的力量只有一种。“剑斗气……没错,而且是‘断山’级的。”兽人仔细地抚摸皮肉外翻的大地,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从脸上的皱纹来看,他已经有六十来岁了,深褐色的头发中镶入好几缕银丝,并且很长时间没有剪过,宽大的下巴上面也有不少胡子碴,猛一看上去像是从深山里出来的野人。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残破的身体——老兽人左边的袖管是空的,为了保持平衡他不得不披上一件沉重的短斗篷,他的左脚行动起来十分僵硬,尽管穿着靴子,但踏在玄武岩石上却依然发出沉重的声音——这是一条钢做的假肢。死亡峡谷的来访者就这样无言地走着,拖着那条铿钪做响的铁腿,一路查看大地的伤痕。最后,在峡谷的出口处,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近百人正围成一圈肃立,在他们的中央,一名铁塔般高大的兽人战士正失神地望着正前方,一动也不动。他的全身都缠满了绷带,只有几处露出绿色的皮肤。在这片冷酷的黑色土地上,这种搭配格外地刺眼。而在兽人战士的对面,有着火红色眼睛的人类青年正满不在乎地与他对视着。“好了司仪,别在乎那些繁文缛节,让我们快点结束仪式吧。”人类战士催促着一旁的老者。对方只得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大声宣布:“路维丝历四二年,挑战者阿尔萨斯战胜了剑圣领主雷克斯,甚至掌握了剑斗气‘断山’级奥义。按照我剑圣一族的传统,现在我宣布,阿尔萨斯有资格担当新一代的剑圣领主。”“如果在场的见证者中,还有谁有疑问,请立刻提出。”回应这句话的只有沉默,于是司仪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兽人。“雷克斯,请交出领主之戒。”说这句话的时候,司仪看到了烙在失败者眼中的痛苦。对于掌握着剑斗气力量的人们来说,唯一能决定一切的只有力量。尽管品格、声望与决断能力同样非常重要,可是掌握着领主之戒,担当雷霆族首领的人,一定是所有雷霆剑圣中最强的那个。时间会消磨去力量的锋锐,在得到戒指的那一天,持有者就明白总有一天自己会老得无法守住它,但雷克斯从未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人生的颠峰时期败给这样一个对手~!这个叫阿尔萨斯的人类剑圣今年只有二十岁,但和那些缺乏经验的同龄人完全不同,他拥有难以想象的力量——阿尔萨斯甚至掌握了传说中的‘断山’。当决斗开始时,那种排山倒海的攻击令所向披靡的兽人第一次产生了胆怯,之后的形势毫无悬念。自己已经彻底输了,而且也许尽一生的精力都无法追赶上这个眼中燃烧着火焰的对手。“请交出领主之戒。”等了半晌后,司仪加重语气,重复发话。雷克斯这才从懊悔与失神中醒悟过来,他缓慢地褪下手上的戒指,然后递到了青年伸出的手上。接着,高傲的兽人弯下膝盖,跪在了地上。对于失败者来说,这是领主交接仪式中最痛苦的部分。高傲的剑圣必须额头触地,向对手表示臣服,而在这漫长的叩拜中,力量决定一切的信念将会永远地印刻在跪地者和所有人的灵魂之中。每一名身处死亡峡谷中的剑圣都在无言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但突然间,一个沙哑的声音却打断了人们的冥想。“你叫阿尔萨斯?”所有的人都将视线转了过来,其中混合着惊讶,轻蔑与愤怒。剑圣一族在卡那多斯大陆上的势力几乎无人能及,就连王公贵族也不能轻易冒犯,但眼前这个缺胳膊少腿的老兽人却胆敢打断如此重要的雷霆之戒交接仪式?可是冒犯者似乎根本就不在乎。他只是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名青年的身上。“没错,就是我。”对方有些迷惑,“你……有什么事?”“看看你手中的戒指,它的上面雕刻着一道闪电。”老兽人眯起眼睛,“拥有了这枚戒指,就相当于成为了雷霆一族的首领,整个北卡那多斯最强大的剑圣。现在的你,足以与猎潮剑圣和暴风剑圣并驾齐驱。”“你已经站在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颠峰,还有什么样的目标呢?”那声音中带着一种老练的试探,但阿尔萨斯却冷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会很有趣,原来又是这种老套的东西。如果你是说客的话,最好立刻就滚。”阿尔萨斯扬手就是一剑,无形的斗气从老兽人的耳畔擦了过去,带起一道鲜红的血痕。“精准有力,而且对于斗气的引入也恰倒好处,你具有很高的天赋。”老兽人却连眉毛都不皱一下,只是轻轻地拭了一下脸,“如果不喜欢说教的话,这个或许能让你觉得有点意思。”他说着,从怀了掏出一个东西,丢向阿尔萨斯。对方漫不经心地抓住那个闪亮的东西,然后扫了一眼。下一瞬间,阿尔萨斯的瞳孔却顿时收缩,整个人一下就紧绷起来。老兽人丢过来的是一枚戒指,上面所镌刻的图案既不是雷霆,也不是暴风或海浪。那上面刻着的是一朵燃烧的火焰。传说中的火焰之戒,一枚属于剑圣三大分支统领者的戒指。“这是?”阿尔萨斯有些难以置信,傲慢的青年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司仪。而当老人看清之后,忍不住低低地喊出了声。“这是帕西蒙的戒指~!”司仪声音令周围的人们顿时浑身一颤。作为统领整个卡那多斯大陆剑圣的领袖,那位强悍的兽人早在三十年前就突然消失了,连同象征着最强的那枚戒指一起。可是现在,毫无征兆地,火焰之戒却突然再度出现,而且竟然直接落在了自己的掌心中。巧合,还是命运?“你究竟从哪里得到的?”很显然,现在已经没人打算让这名不速之客就这样离开了,气氛在一瞬间剑拔弩张。半跪在地的雷克斯也正以警觉的表情打量着那名老兽人。被质问者干笑了几声,露出一种痛苦而又无奈的表情:“我就是帕西蒙。”人群在一瞬间炸开了锅,“不可能”之类的喧哗声充斥于耳,可是阿尔萨斯却只是问了一句:“看样子你输了。”“嘿嘿,一点都没错。”传说中的剑圣,眼前残缺的老人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盖过了所有的嘈杂,“我这个卡那多斯最强的剑圣被人打得落花流水,靠着施舍才拣回一条命,不过那是整整三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而火焰之戒需要一个继承人。”“年轻的剑圣,雷霆族的首领,你想继承这枚戒指吗?”帕西蒙一字一顿地问道。阿尔萨斯点了点头。但在这时,司仪却愤怒地阻止了他:“不要轻易地订下约定,我们并未确定他的身份,谁知道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不能因为一枚戒指就……”“有戒指便足够了吧?”年轻人不耐烦地打断对方,“如果他不是帕西蒙,那就说明他已经杀了传说中的剑圣并将戒指据为己有,这不是很简单的逻辑?”“可是……”“得了,只要够强,谁都有资格发言,这不是不成文的规定吗?”阿尔萨斯皱起眉头,以冷酷的语调迫使司仪住了口,“他至少曾经强大过,所以让我听听这个人要说些什么。如果是只针对我的要求,那决定也将由我一人做出,你们谁都不许插嘴~!”“很好。”老兽人满意地眯起眼睛,“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一柄利剑。”“告诉我你的条件。”雷霆族的新首领以目光压制住周围所有人的喧哗,然后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替我击败雅加西,人们称为‘皇帝’的那个男人。”帕西蒙舔着嘴唇,“五年一次的大卢尔德竞技大会就要开始了,雅加西一定会参加,我希望你能在这个世界面前击败他。”永远不会老去,永远保持着警觉,大卢尔德竞技场永远的冠军,曾参与过几百年前的某个黎明之战,拥有无双的剑术,一次便斩杀三千名精灵王国的精英战士,据说近几年他甚至战胜了火焰之王美露基狄克——这就是皇帝雅加西。如果说剑斗气对于人们来说是个传说中的存在,那么皇帝对于剑圣们来说,同样是个传说。甚至有人认为皇帝曾窃取了只属于神的力量。“但传说毕竟不会让人感到害怕,只有在与皇帝面对面地战斗过后,你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绝对。”帕西蒙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钢腿,眼神失落地望向前方,“据说,在与皇帝交战过的无数战士中,我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很幸运对吧?可是我从此却明白了自己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程度——并不是因为身体残缺的关系——对于渴望力量的人来说,这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所以自从三十年前,大竞技场的决斗过后,你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并且运用势力封锁了关于那场决斗的一切消息。”“没错,我不希望剑斗气的威名因此受到影响。在那之后,我一直在寻找着能击败皇帝的战士,每时每刻都在寻找。”“为什么会找到我?”“因为皇帝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老兽人低声回答,“而且我也没办法去选出千年一人的最强剑圣。所以只能选择你了,三十年来最强的剑圣。”他的目光中掠过一道狡黠的波澜。目前两人正位于前往大陆南方的旅途中。尽管雷霆族的长老们全都持反对态度,但阿尔萨斯依然决定跟随这个来历不明、持有火焰之戒的老兽人。年轻的剑圣并不在乎听到的信息中会带有谎言,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战斗。“告诉我关于皇帝的事。”“我当然会告诉你,否则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帕西蒙摆了摆手,“可是在学习这些理论之前,更重要的是感觉。你必须先亲眼看过雅加西的战斗方式,才能明白我告诉你的一切。”“已经有人要同他决斗了吗?”阿尔萨斯抬起头。“决斗?那只是一场虐杀而已。”兽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但是依然值得去看……那种难以想象的虐杀。”路维丝历四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两人终于抵达了大卢尔德。这座城市的别名是“千年之城”。它曾经是整个卡那多斯最繁荣的城市,无数崛起帝国的首都,法师研讨的圣地,就连女神们也对其钟爱有加。在历史记载中,有三位神明曾选择这个城市作为神眷之地,至今属于她们的遗迹仍然存在于此。但比起那些来,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大卢尔德竞技场坐落于此。无论在动荡之年还是和平之年,千年之间竞技大会从未有过间断,每过五年,它总是会按时开启厚重无比的蔷薇大门,呼唤战士们的到来。而无数回应呼唤、将热血抛洒在热砂战场上的勇者们,每一次都为古老的竞技场以及以竞技场为中心的大卢尔德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活力。现在,这座足以容纳数十万人的圆形建筑就在阿尔萨斯的面前威严地屹立着,仿佛一座无法跨越的高山,吞噬了年轻剑圣的全部视线。“周围的一切都在改变,可是竞技场却会永远地存在于此,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帕西蒙感慨地叹了口气,苍老的表情在一瞬间舒展开来。“的确很震撼,可是我见过比这更宏伟的场面。”阿尔萨斯却只是耸了耸肩,那种淡漠是游走于刀锋和死亡间的人才会拥有的,“任何一座山脉都比人工建筑要宏伟得多,而且论年龄的话,如果竞技场已经存在了一千年,那山脉与河流起码也存在了一万年吧?”“我没想到你辩论的功夫也这么好。”老兽人轻笑起来,“不过你搞错了,对于我们战士来说,竞技场本身并不是重点。”“只有竞技场中的那片红色土地——热砂战场,才是战士真正的归宿之地。”说这话的时候,帕西蒙的表情异常严肃。他好象已不再是那个被斩去一半身体的失败者,而是回到了三十年前,成为了统领着三大剑圣分支的最强战士,掌握着“断山”的奥秘,燃烧着火焰般的灵魂。那片土地究竟是什么,能让人变得如此不顾一切?阿尔萨斯无言地注视着身旁的老人,下意识地抚摸剑柄。“好了,我们进去吧。”帕西蒙终于回过了神,深吸了口气后如此说道,“跟我来,从侧门进。”“那这里呢?”青年指了指正面高达三十米的蔷薇大门。“这里是供竞技者使用的通道,今天的我们只是观众而已。”老兽人头也不回,“不过很快,你就该通过蔷薇门了。很快。”很显然,尽管帕西蒙失去了左手与左脚,可是他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阿尔萨斯与老兽人所在的位置是整个竞技场中数一数二的,视野非常开阔,场中央广阔的热砂战场尽收眼底。年轻的剑圣就那样站在看台的最前,无言地注视着这片传说中的红土。古老的花岗岩在诉说着悠久的历史,鼎沸的欢呼声在烧灼着战士的神经,锋利的刀剑反射着刺眼的阳光,等待着啜取血液的那一刻。“今天是大卢尔德竞技盛典的第一天,按照传统惯例,挑战组的战士们将在此时此刻与皇帝一决高下~!”宣讲官洪亮的声音经魔法扩大后传到了竞技场的每一处,也打断了年轻剑圣的思考。“请允许我介绍这些年轻而勇敢的竞技者,他们是——来自风暴之城的风暴剑圣瑞安,以赏金任务成名的流浪剑圣斯帕克,以及来自圣城斯坦利的皇家骑士艾伯特~!”伴随着雷鸣般的欢呼声,三名挑战者缓缓步入那片传说的土地。鲜红的玫瑰色花瓣从半空中洒下,很快就与赤色的沙砾混在一起。不过几分钟以后,掺入战场的恐怕不会是浪漫的花朵——而是战士们温热的血液。“风暴一族的首领也来这里了吗,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阿尔萨斯扭头发问。尽管他对于剑圣三大分支之间的来往并不关心,但那名剑术高超的瑞安居然会成为挑战者,的确出乎意料。“他连初级的‘断山’都没掌握。”帕西蒙只是耸了耸肩。“即使如此,他也绝对算得上是一流的战士。而且很显然,那个骑士和另外一名流浪剑圣的实力恐怕也不会在瑞安之下。”青年陷入思考,“你应该明白,剑圣的力量是以几何级数递增的……这是支功守兼备的队伍,皇帝一人真有可能战胜他们吗?”老兽人正准备解释,一阵更加巨大的欢呼声突然朝着他们涌了过来——比刚才那阵要猛烈得多,简直就好象是澎湃的海浪。所有的人都举起了双手,高喊着同一个名字。“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皇帝~!”热砂战场的另一侧,雕刻着蔷薇与荆棘的精金大门正缓缓开启。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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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歌无际深渊,巨龙而卧,七星龙渊。——题记古董店,剑,立在那昏暗的角落中,锈迹斑斑,但那锈蚀中仿佛有一层光,深渊一般的光。它,说出了它的故事。它是一块铁矿石,沉睡在无尽的黑暗中,和同伴们一起等待着,等待那不同的命运。在永恒的暗之中,一阵刺目,眼前光明大放,两个人出现了,“谁想成为剑?”成为剑是它的理想,没有人上前,唯有它挺身而出,“我!”青山绿水,七池环伺,铸剑炉的火焰熊熊燃烧,它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我要成剑。”火光闪现,“咝”,恐怖的高温灼烧着它,漆黑的铁矿变成鲜红,它化为了水,咬牙坚持,身上咝咝冒泡,与炉融为一体,成为了血红的水。但它没有放弃,它要完成自己的理想。它大喊:“剑!”。忽然,炼狱般的感觉消失了,它看见了绿色出现。它被拿在了一只手中。旋即,刺啦一声,它被插入了水中,此时,黝黑的矿石似乎有点光泽了。“啊!”在一声惨叫中,巨锤砸了下来,撕裂的疼痛,铁铁相撞,恐怖的震颤,它战栗着,似乎信念有些动摇了,突然,一个声音出现了,“你是要成为剑的!无往而不利的剑!”,信念被唤醒了,又闪出了亮光,在一声声的敲打中,它渐渐的缩小了。从一块略长的矿石变成了略具雏形的剑。试练结束了。他的兴奋溢于表,黑中的光愈发闪亮。“唰”,痛渐渐淡了,只见眼前出现了一块石,“还不够锋利啊。”它被平放在了石上,“嘶”,刺耳的声音中,它感到自己被狠狠地擦了一下,仿佛褪去了一层死皮,新生的感觉与濒死的幻觉交替,来不及惨叫,便湮灭在了石上一般。它在一只手中被砥砺,被打磨。一次次的褪去没有使它绝望,它早已习惯了痛,“总有一天,我会成剑!”仿佛听见它在呐喊。终于,在一次次的磨砺中,它变得光滑起来了。接着是七个日夜的痛,早已数不清多少次,它只觉自己在隐约之中感觉到了日月更替。“成了!”两个声音响起,“恭喜,你完成了夙愿,也只有你能完成。多汹涌的执念!”,一劈,巨石化为两半。它在狂喜中大笑:“哈哈哈哈哈!”它被拿在了对光的地方,黝黑已蜕变成幽深,仿佛龙盘于其上,“呵呵,就叫七星龙渊!”从那以后,它,不,七星龙渊剑就横行天下,无往不利。可惜,岁月蹉跎,锈迹淹没了它,可是,那信念,却萦绕在天地间,久久不散省略号走出店外,仰望天空,无限的灿烂……浪淘尽,千古名剑。——后记初三:陈泽凯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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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之剑公元750年,世界上除了人类智慧生命体,又出现了一个以杀戮为快乐的生命体——黑乌灵,具有超强的再生能力,战斗力高于人类,现在人类的居住点一个一个被破坏,人类一个个死亡。世界已经只有5个护卫之城:阿洛比斯,布雷克,莫影,洛基,米修斯。幸存者们建起一座座防卫墙,来阻挡黑乌灵。明媚的阳光照在阿洛比斯的草坪上,温和的微风吹动着花草,一个十四岁少年躺在草坪上睡懒觉。“墨轩,该醒来了,爸爸马上要走了,你难道不去送他吗?”。一个十五岁的女孩说着。“知道了,西莉亚,我这就去。”墨轩伸了个懒腰,向家的方向走去。轰!墙外一阵声音传来,原来黑乌灵攻来了,墨轩与西莉亚疯狂向家跑去,当跑回家时,一切都晚了,一个温馨的家就这样消失了,墨轩与西莉亚含着泪水调转方向向避难处跑去。“嗷嗷嗷!”一个黑乌灵挡住了姐弟的去路。黑乌灵伸出黑色的爪子攻向两姐弟,一发千钧之际,防卫军从楼上跳下来,用剑旋转180度,杀死了黑乌灵。墨轩惊呆了,他励志逃命后,要成为防卫军杀死所有黑乌灵,为家人报仇。防卫军将他们带入渡口,将他们送上了船。眼看黑乌灵就要跟过来了,所有的防卫军拼命的最后一搏。此时一个黑影出现,所有人望天上一看,一个巨型黑乌灵出现了,全城开始惊慌,疯狂向渡口跑去。嘟嘟嘟!船开了,船员们松了一口气,墨轩含着眼泪望着自己的故乡,发誓一定要杀死所有黑乌灵。就这样一个城市被攻破了,船队只能前往下一个城——布雷克。初一:刀剑&圣域s5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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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有看不见底的深渊愿飞来一只大鹏鸟承载着我飞向对岸与你相聚天空灰得像我的心情永远也不会有鸟儿飞过在10000米高空一切都是虚无我的梦也将破灭掬起一颗最真诚爱你的心慢慢离开你为何?为何?为何我只能选择离开也不是靠近?1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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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我是一头渴望驰骋的马年幼的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憧憬着在战场我雄峻的身姿我一直认为我的未来充满光明然而我的主人却浇灭了我的热血把我关在大门里无所事事满心的苦闷无处爆发马棚里的我显得那么孤苦伶仃我的雄心被栅栏围住我的理想被现实束缚我的身姿被劳逸融化我前进的路途是那样泥泞在那样刺眼的阳光下我认识了改变我一生的他他会骑着我狂奔在辽阔的草原我的天空开始渐渐地放晴我的狂野他从不会害怕我的激情得到了迸发我享受到了最真的人生认识他我觉得是三生有幸岁月在我脸上刻上了痕迹我的身躯也在一天天衰老他丝毫没有一点不舍夕阳下是我长长的背影又遇到了以前的主人但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而他却一言不发的把我带回家淡定的眼眸水一般的平静“玩累了,就回家。”这样朴实的话语在我耳边响起他没有丝毫的埋怨而曾经的我却是那样的无情……PS:这首诗可以多方面理解。而我表达的是母亲对儿女的爱。3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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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成渊-书信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可以同大家一起讨论“成名需不需要趁早”这个问题,我方观点是:成功无须趁早。张爱玲曾说过:出名要趁早。而在如今快节奏的时代里,生活总有些仓促,有很多人认为成功也需要趁早。趁着花朝月夕一举成功,趁着意气风发坐拥美誉。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机会在灿烂年华肩批荣光。大部分人都缺少得天独厚的条件。这时候万不可急功近利,而是要靠“积土成山,积水成渊”的沉淀,脚踏实地换来一片新天。“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苏子如是说。时光浩荡,风起青萍,恰逢鲜花着锦的芳华,怀揣着一颗进取之心又何尝不可。但在心比天高之际,如果成功受当下的客观规律所制约,过度的求进则显得操之过急,反而容易弄巧成拙。从全脑教育到蒙眼识字,再到如今的量子速读①,贴上科学标签的伪教育屡见不鲜,正因为早日实现梦想的目的在鼓动人心,才让“快餐式学习”的爆红有了可乘之机。这种事情不仅仅发生教育领域,在社会生活中也比比皆是,现实中“网红”风气甚嚣尘上,一些年轻人妄图不倚靠真本事便可爆红成功。于是乎,身处浮躁洪流之中,我们在为成功冲锋陷阵时,应顺应固有的规律,多留一份等待的余地,便可在风雨潇潇中,行至人生渡口。而在惊心动魄的时代,不舍昼夜的岁月中,只会遵循规律终将被磨去棱角,只会默默等待则将与机遇擦肩而过。唯有以聚沙成塔的积累,和脚踏实地的坚守去闯荡天地,方可迎来霞光满天,星河长明。李大钊曾言:“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在如今辽阔壮远的时代中,行走于人生大道上,少不了重霾遮目,荆棘丛生。少不了万象更迭,时光流转。唯有踏着孤注一掷的坚毅步伐,即可历经山重水复,终得以拨云见日。君可见陆子冈日复一日观察和雕磨玉石,终成就玉雕界的一代宗师;君可见李云鹤坚持不懈细绘壁画,终得以“文物界修复泰斗”的美称;君可见“阿里巴巴”张勇不显山露水的潜心做事,终脱颖而出获得马云青睐。②如此这般,都是拒绝趋之若鹜的浮躁,坚守沉心静气的踏实和积淀的典范。诚然,积累并不会立竿见影,踏实并不让你稳操胜券,但却会让你洗净铅华,站稳根基。于是,在天地玄黄之中,须以尘雾之微补益山海,以荧烛末光增辉日月③,成功自会水到渠成地向你奔赴而来。岁月骛过,山陵浸远④,于我们,于万千众生而言,唯有在静默花开之时,积蓄能量,方可绽放自己的灼灼光华。唯有在烟云缭绕之时,脚踏坚定,方可簇拥喷薄的烈火。唯有厚积薄发,方可实至名归。1000字 高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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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题记学习篇随着《红星歌》的秦响,我们开始了一天的学习。这时,班主任便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好,你们把桌子拉开……”她大声说道。显然,这又是一堂考试课。这时我们便乖乖地把桌子拉开。班主任迅速地把卷子分发下来。“仔细审题,开腔的不要。”于是她便又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不知过了多久,OurEnglishTeacher又踱进教室。“让我们一起做个听写……”他的语气略为柔和,脸上显现出久违的笑容。没办法,只有听他的了。匆忙中写完了今天的生词,老师又开始对初一的知识进行回顾……无奈,只好又竖起耳朵听讲。“不要不耐烦,现在是复习阶段,是查遗补漏的关键时期。我在这儿罗嗦,全是为了你们。”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给予我们前行的动力。现在的体育课也是弥足珍贵啊!我们争分夺秒地抓紧练习,毫不懈怠,只为能在中考中胜人一筹。看那操场上,挥汗如雨、不断超越自己的我们充满信心,相信我们的汗水不会白流。生活篇经过一天忙碌的学习,我们终于获得了解放。下课铃一响,同学们便像离弦之箭一般冲出教室,奔向食堂。是该照顾下肚子的时候了。点几个小菜,或与同学拼几样小炒,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回到家,便又一头扎进书海之中。漫步于古诗文的长廊之中,琢磨着无味的三角函数,品读着经典的英语名篇,与牛顿闲聊惯性定律,研究着粗盐提纯的方法……徜徉其中,怡然自得。不知是过了多久,老爸来到我的面前,手中端着一碗香浓的鸡汤:“孩子,你累了,喝口鸡汤再学吧!”品着香浓的鸡汤,尝着爱的滋味,便拥有了前进的动力。是的,我们初三了,该是亮剑的时候了。最终的成败,就在于这最后百天的努力。加油吧!相信纵然前方雄关漫道真如铁,我们定会迈步从头越!——尾记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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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剑第一章“王克平,你又骗我!你再跑我就告诉班主任去。”苏雪追了王克平一路,可怜她是柔弱女生终究追不上身强体壮的王克平!只能停下来威胁他。听到苏雪威胁的话,他无奈地停下脚步,凭对苏雪多年的了解,知道她言出必行,而且是个倔脾气,王克平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必须阻止她。王克平回过头,笑嘻嘻的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低声下气地说:“大姐,你饶了我吧!念到我们这么多年的关系,你就原谅我吧!”然后立刻举手发誓道:“我王克平如有下次,就让苏雪成为我的老婆!”“什么?我一定要告诉老师!”“我错了,刚才纯属口误!”于是,他笑嘻嘻地拉着苏雪的胳膊,说:“班长大人,你原谅我这一次吧!看我们多年的夫妻情分,啊!不是!是朋友情分上,我一定没有下次!”心里却道:真不知道倒了什么霉,下次看来要换个地方了!他本来给苏雪请假说是肚疼到校医务室,却跑到了操上打篮球,苏雪准备到医务室看他,却没想到他居然在打篮球!苏雪看到他这样立刻就慌了,“好了,好了,你快放开我,我不告老师了!”王克平得知苏雪不会再告诉老师了,就松开了她的胳膊。就在此刻却没想到碰到了王克平周伟,周伟也想逃课打篮球,没想到在操场上碰到了他们俩,而且有着“亲密”动作!立刻转过身,说:“我什么也没看见,你们继续!”苏雪立刻脸红了,王克平知道他开玩笑,也没理会苏雪,径直地走在周伟身后,给他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道:“继续你个头,你下来干什么!”周伟无辜地说:“还不是看见你打篮球,我也就想跟你PK一会,哪知会碰到你们在这里,我还以为只有你!”苏雪听到周伟的话,得知他也准备逃课,早就把之前的玩笑抛到脑后了,生气道:“好你个周伟,如果你逃课,那你就等到班主任那里报道吧!”周伟小声嘟囔道:都上高一了,还以为是小孩子啊,动不动就告老师!”“你说什么”周伟看到苏雪的表情就想看到了魔鬼一样,立刻佯装地什么都没干的态度说:“啊?我什么都没说啊!”苏雪也没听道什么,也就没有理会,于是就教训他们道:“你们两个立刻回教室去。”俩个人无精打采地说:“哦。”“以后看来没有好日子过了。”“英雄所见略同。”两人小声嘟囔道。“喂!你们说什么呢?”王克平说:“啊!我们看到今天的月亮真圆!”周伟立刻接道:“是啊!”刚说玩才知道两人都说错了,中午哪来的月亮!结果又是被苏雪教训了一顿。虽说刚上高一但却被苏雪管得死死的,三人本来就常在一起,最苦的就是王克平和周伟了!俩人都乖乖地待了几天!今天又是一节无聊的政治课,王克平听着听着就发困,看着越来越模糊的黑板,终于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他梦到自己来到一个犹如未来世界的地方,漫天的飞船,看不到顶封高楼大厦,他漫无目的地走着,却发现远处发光状的东西向自己逼近,走近一看原来是个人,而且是个美女,他看着看着还不时擦着自己的口水,对着美女傻笑。接下来他却没有想到没女抬手就给他一巴掌。他这时的梦也醒了,睁开眼发现苏雪就在他眼前,那脸上疼痛的感觉就是苏雪给的,周围的同学早笑地一踏糊涂。王克平这时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说道:“干什么?”苏雪得理不让人道:“你上课睡觉还问我干什么。”苏雪指着桌子接着说道:“睡觉时还流着口水不停傻笑!我还以为你脑子烧坏了。”王克平想反驳,但毕竟自己理亏,只能无奈地说:“不和你说了。”苏雪知道他不服气但也有办法整治他。“咱班转来一个美女,你想不想知道?”苏雪诱惑道,但王克平自认为聪明,说:“拜托,你说的是美女,那可能就是恐龙!”苏雪知道他不信就指着旁别周伟说:“不信你问周伟。”周伟连忙接道:“对,据听说刚走进学校,就被人评为新的校花!”王克平看他们说的不像是假话,于是心里就幻想:那个校花就竟长得怎么样?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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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洒成功之剑愚者把成功看作永恒的光辉,却是被傲慢的气息吞噬了心中的意志,堕落了迷茫黑暗的万丈深渊。智者把成功看作短暂辉煌后的动力,挥洒着成功之剑,斩尽征途的荆棘!堂弟弟和我是同一个年级的,那时正值初一散学礼,奶奶好奇问道:”你们两兄弟究竟成绩方面谁有优势呢?”我狂妄地回答:”非我莫属啦!”实在弟弟的成绩比我优异得多,但他谦逊没有反驳。于是奶奶就让我们进行一个游戏,就是在下学期继续进行成绩的对比,一决雌雄。我嚣张地向弟弟发出挑战,并誓言彻底征服他,弟弟却总是以沉默的一面应对我。一股激战的浪潮掀起,究竟鹿死谁手呢?纵然我向弟弟发出了挑战,誓言那么慷慨激昂,扣人心弦,却虚度年华地把全副精神投入到电脑游戏方面,没有付诸于行动。弟弟则不然,只见他一旦有闲情,就聚精会神地饱览群书。我时常以轻视的眼神挑畔他:”你怎么努力,也无法与我抗衡,因为苍天赋予我超群的智力,你能奈我何?”弟弟沉默,没有回答,只是用蔑视的眼神看待我,似乎流露着无限从容。每当奶奶看到我沉迷网络时,总会叹息道:”唉,一切的结果已经知晓了!”我总以充满疑惑的眼神着她,不知道奶奶这句哈蕴含着什么奥妙。岁月流水,时间飞逝,面临月考了,我以坚定的眼神应对,在我的角度里,这次月考就是我施展才干,闪耀璀璨,弘扬雄风的舞台,也是让奶奶见证我征服弟弟的战场。可是,亲临战场的环境比想象中的复杂和恶劣多了,由于没有进行知识巩固,导致多方面缺陷,无法挽救了,好比汹涌澎湃的巨浪向我突袭,我总是狼狈地完成每一张卷。结果,公布成绩的时候,我惨败告终,彻底地挫败了我的锐气,把贪婪的欲望化为灰烬。经历挫败后,心中承受不到巨浪来袭的打击,悲观沮丧地面对各种挑战,每天沉沦于电脑游戏中。弟弟却没有满足于击溃我后的荣誉辉煌,还在不断充实自己,追求完美!每当月考,暗自与他对比,都会承受着惨败失落的苦楚,漫长的征途,在我的眼前一片迷茫,看不到希望的曙光。追忆往事,一幕幕发人深思的情景浮现在眼前,弟弟谦逊的沉默,奶奶无奈的叹息,和我嚣张的神情。经过了一番思考,终于有所感悟,原来,我失败的根源在于太过狂傲,不可一世。这番思考,让我万分开怀,似乎是迷茫前路的曙光,征途的转折点。树立起自信后,再次迎战屡战屡胜的弟弟,这次我把自己的雄心化为一团烈火,把困扰我的荆棘化为灰烬,把精力投入学习中去,无论是美味的盛餐,无论是诱惑人的电脑游戏,无论是丰富多彩的旅行,我都推辞,专心致志投入学习。结果,我在月考中战胜了弟弟,这次胜利,对于我来说,点燃了希望,照耀了迷茫,是久违的,是神圣的。满足于现状的我把捷报告知奶奶,奶奶意味深长叹息道:”或许这些虚幻的光荣会吞噬你的一切呢!”我又觉得很不解,每当看到弟弟,总是傲视着他。弟弟虽然遭遇挫败,却没有泯灭他的本性,他仍然还那么坚贞不屈,每日每夜充实自己。而我却已经缺乏与弟弟抗衡的动力了,每次回忆起辛酸的起早摸黑,总会让我产生不耐烦和胆怯的心态,每当回忆起昔日的辉煌,却让我陶醉,给予了我心灵的慰藉,给予了我逃避辛酸的机会。结果,再度以惨败告终,再度陷入了迷茫的深渊。此时此刻,我终于领悟到奶奶言辞蕴含的奥妙了:”假如满足于现状的话,就会被傲气蔓延到身躯,吞噬昔日的坚毅的意志。”此后,我已经不在乎成绩的胜利与挫败了,到达一个更崇高的思想境界了。无论胜利还是挫败,都有它的意义,对于一个智者来说,挫败是开辟成功道路的曙光,则成功就如提供动力的源泉。反之,对于一个愚者来说,挫败则是扼杀他消沉意志的尖刀,胜利却是蒙蔽他双眼的虚幻光芒。总而言之,领悟”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奥妙,铸造一颗谦逊的心灵,具备抗击万丈风浪来袭的毅力,就能打造一把成功的剑,挥洒着成功之剑,焕发神圣的光芒,把成功永恒地包揽在囊中!1200字以上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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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人之秋何处会成愁,离人心上秋。——题记每一天的每一秒,离别无处不在。或许在阳光下,为了理想我们握手互道珍重。或许,一轮冷月下,转身离开将分手掩埋。更或许,面对现实的无奈,苍白得找不到借口,于是我们离别,只为不想看见彼此严重隐隐的泪痕。关于阳光下我从没想过,有一天小鱼丸会离开,就像一尾深海里的鱼从不会想海水会枯竭这个问题一样。所以,当离别明晃晃地摆在眼前,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眼泪真的是因为疼痛而滑落,我一再地提醒自己,不是因为伤心。小鱼丸,这个清瘦却极安静男孩,像江南的雨一样心思缠绵。因为离别,我们一群人做出了老师眼里大逆不道的行为,逃课,喝酒,夜不归宿。我们坐在海边,酒精令我们双眼蒙胧,我们在自我嘲笑:我们都是乖孩子,我们从来不逃课。眼泪砸在海里,却溅不起一小朵的浪花,面对离散我们都不再坚强。因为所谓的单枪匹马的战争,因为所谓的理想所谓的未来,我们亲爱的小鱼丸不能留在我们身边,苍白无力的嘴唇以最愚蠢的姿势安慰自己:还会相见,还会相见,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别,等到下个六月的战争结束后,等到过了明年那个讨厌的夏天后,我们就会重逢。是谁在哼那熟悉的旋律,又是谁在低吟,你知道我很担心我很难过,那是谁在说,兄弟,一路珍重?阳光下,理想成了离别的原因,夏天还在继续炎热,为什么我们却感到了秋的萧索?关于冷月清辉里有人问:究竟要多少次回眸,才能换到一次擦肩而过?究竟要用多少承诺才能凝结成永恒?缘字决被谁刻在了月老的姻缘簿,又是谁牵好了红线带走了心?站在爱情边上看爱情的人告诉我,爱情只是一场灿烂的火。我仍旧像最初一样面对他的存在,面对他时而温暖时而冰冷的眸,那是一种矛盾的煎熬,太年轻的感情注定夭折,懵懂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发了芽开了花,却没能经得住风吹雨打。从开始到最后,没有人告诉我这中蒙胧是不是所谓的爱情,但却有人不断地在耳边絮叨,这是错,这是错,取不得,取不得。我坐在栏杆上往外眺望,远处的烟火在最灿烂的那刻灰飞烟灭,残忍的美丽没有血液的参与却让人心里隐隐作痛。梦里依旧是同一个画面,似乎亘古未曾改变:安静的夜色,月色正蒙胧,面庞模糊的男孩牵起我冰冷的手,在我耳边喃喃而语,他说:丫头,让我一辈子走在你的前面,替你挡风。午夜梦回,依旧只有清风明月,路灯树影。你我应该都还记得,那次月色之下的离别,我们早已沦为陌路。关于我的青春年华还是青春的容颜,心却已经苍老,害怕被别人窥视到最深处的疼痛的我们像春蚕般用虚伪的丝将自己伪装得坚强。这个夏天似乎比以前更加炎热,突如其来的十八岁让我们措不及防,就像是一个偶然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糖果的小孩的那份兴奋与不知所措。回头看踏过的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融化漏出温暖的绿色,将青春以及所有关于青春的一切装在精心准备的盒子里,我们已经长大。年龄像芝麻开花般节节增长,而快乐却像火车驶过是窗外掠过的风景,渐行渐远然后变得模糊不堪直至消失不见。曾经走过的那条小路突然让自己感到莫名的惧怕,害怕在行走的过程中听见曾经的欢笑,害怕在行走的过程中,看到自己休闲得踩着落叶数着脚步的身影。不知道是清醒还是坠入魔道,一个劲儿地否认过去的生活,却也不知道该怎样定位未来该走的方向。这就是我的青春,一个茫然概括了所有的过程,应该与不应该,能够和不能够。告别了无知与懵懂,我人生的列车驶向另一个未知的路口。我坐在车里往回看,看见的风景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心中的惆怅却忽而膨胀,哪条路才驶向我想到达的尽头。似乎,能拼凑的言语已经不多。从开始到这里,我一直以为自己所踩出来的步伐一定像朵梅花,看了看,隐约可以看见的轮廓不是花朵,却隐约透着葡萄味糖果的形状,有些酸有些甜,正是种种离别的影子,离别人,离别物,甚至离别岁月,亲爱的,我们应该变得勇敢,我们应该相信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请在下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让我看见你微笑着的脸,对我说“嗨,好久不见!”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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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篇一:永远的陶渊明溶溶月,淡淡风,终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无影无踪,可是历史却为我们记载了你,让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曾祖父是大将军,你笑之以对,未因此而骄傲。八岁丧父,十二岁丧母,未改变你乐观的人生态度。当家庭衰落后,你出仕做官,却因看不惯官场的浑浊讨厌人与人之间的假面相对阿谀奉承,更不因为五斗米而折腰,毅然辞官而去。“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你体内最深切的呼声;“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是你内心最向往的生活。面对南山,你选择忘记,忘记所有的不快,这是心灵的选择。“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清宁恬适的生活让人心美;“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你洒脱旷达的心境让人敬佩;“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你积极乐观的态度更让人叹为观止。这就是你,一位不慕名利、只求淡雅的菊花君子。尽管家境贫寒,罢官归乡的你却不改豁达本性。“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人以流憩,时矫首而暇观。”一句句淡雅的文字勾画的出一幅幅令人向往的乡村生活图,字字珠玑之中洋溢着乐观与从容。你的一生是不屈的一生,是让无数仁人志士敬佩的一生。你如莲般高洁,如菊般隐逸,如梅般坚贞,如竹般清正,花中四君子也难以比拟你这生于污浊却清于世的真君子。面对死亡的威胁,你吟唱着“死去何所得,托体山阿”的磅礴词句。你的精神如何能让人不去敬佩不去传颂呢?千古的文章已经流传了千古,你——陶渊明将永远伫立在历史之中。篇二:与陶渊明面对面在世人的眼中,陶渊明你是“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农夫;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雅士;是“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五柳先生。你是高洁旷达的隐士,是淡泊名利,安贫乐道的世外高人。时过境迁,跨越千年,我与你陶渊明面对面,却不由得发出另一番感慨。陶渊明,你“忘怀得失,以此自终”是淡泊名利,自得其乐?你厌恶世俗官场,抛名弃利,是高风亮节?你鄙弃社会黑暗,“心远地自偏”,是是非分明?这些,在我看来,你多了一份孤芳自赏,少了一份应有的谦逊;多了一份逃避,少了一份面对。你的归隐,是一种自私的做法。你“忘怀得失”不过是孤芳自赏,终是为自己写了传记;你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还是到亲友那里“造饮辄尽,期在必醉”。你避世退隐,不过是为你的逃避现实,寻了一个漂亮的借口。厌恶官场的你,若是真的心系百姓,何不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官,为百姓谋福利?但是,你没有。你辞官归隐之时,又是否想过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你怕,怕被官场的浓浓的墨水浸染,为何不勇于做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的莲花,傲然挺立?你担心没有知音,为何不甘愿做一株芬芳优雅的兰花,让幽香远播,弥漫整个社会?个人的力量是小,为何不做一颗最耀眼的星星,用微弱灿烂的光,给暗夜期盼光明的人以信心?无始何来终?你终是没有这份勇气,还是退缩了,选择了山林。包拯生活在污浊的社会,同样为官,面对皇亲国戚,却是刚直不阿公正清廉,为百姓断案无数,成为后人所传诵的“包青天”。而你,得到的只是所谓的“隐士,”却无其他褒奖,因为你从未和百姓站在同一条直线上,你选择的是退缩,求得自身的宁静,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做法?又何来自得其乐?贫是自己选择的,又何来“不戚戚于贫贱?”悠悠然的生活人人都向往,可若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选择做所谓的隐士,又怎么会有现在的国运昌盛?百姓的安居乐业?陶渊明,淡泊名利固然好,却应面对现实;安贫乐道固然好,却应选对道路;独善其身固然好,更要兼济天下。若你换一种眼光看待世界,就会发现你所谓的名不是百姓对你的褒奖。要懂得:为官,追的不是名;做事,谋的不是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百姓的幸福,人民的安居乐业!陶渊明,愿你换一种眼光看待世界,做一位新生的陶渊明。我会为你喝彩的!篇三:南山隐士——陶渊明_600字你本是拥有荣华富贵的一代才子,然而你看到百姓的痛苦、官场的腐朽后,你明白自己已无力改变现实社会的污浊,于是心中的那股想法涌上脑海——做一位行者,不论尘世的喧嚣,做自己。着一身布衣,穿一双芒鞋,飘然而去,与山间幸福相伴,赠给世人一个坚定的背影。陶渊明在南山下隐居了两年左右,日子虽苦,穿着打了补丁的粗布短衣,吃不好也住不好,“但使愿无违,此中有真意”,都是出自这位本应享受富贵,但如今贫苦的人士之口。陶渊明素来淡泊名利,不追求繁华的社会,与世格格不入,甚有隐士风范。自得其乐,爱好读书,又不像世人一样深究,不像世人一样为了名利考官而学习,陶渊明为精神快乐,直率、豪放。爱好喝酒,而且一喝就喝个尽兴,期望不醉不归。陶渊明,性格有时候也比较安静,少说话,凸显出他的守志不阿。吃,爱喝酒,但不能常常喝,因为家中贫困。所以经常到亲戚朋友家喝酒,家里盛饭的盆子,舀水的盆子经常是空的。穿,打了补丁的粗布衣,没有金丝银缕的大衣,在寒冷的冬天无棉抵抗低温的恶袭。住,四周空荡荡的没有任何装饰品,不能遮风蔽日。南山月下的那轮明月,照亮了世人的迷茫,不为权利而读书,不为利益而拼搏,不为官名而生活。正是这轮明月,为世人迎来初升的朝光。陶渊明,隐姓埋名生活在小山间里,就是为了能过上安静、悠闲的生活,抛开官场上的压迫、剥削,不是金钱为命,只为自己而活,一生安贫乐道。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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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附件二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论文题目《桃花源记》的衔接与连贯的探讨课程名称篇章语言学姓名冉崇鑫学号2017100828专业文艺学年级2017级院、所文学院年月日2018年7月6号研究生课程论文评价标准指标评价内容评价等级(分值)得分ABCD选题选题是否新颖;是否有意义;是否与本门课程相关。20-1615-1110-65-0论证思路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严谨;研究方法是否得当;论证是否充分。20-1615-1110-65-0文献文献资料是否翔实;是否具有代表性。20-1615-1110-65-0规范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体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20-1615-1110-65-0能力是否运用了本门课程的有关理论知识;是否体现了科学研究能力。20-1615-1110-65-0评阅教师签名:年月日总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桃花源记》的衔接与连贯的探讨摘要:《桃花源记》是东晋文学家陶渊明的代表作之一,是《桃花源诗》的序言,选自《陶渊明集》。此文借武陵渔人行踪这一线索,把现实和理想境界联系起来,通过对桃花源的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描绘,表现了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和对当时的现实生活不满。本文运用韩礼德和哈桑的衔接与连贯理论,并结合我国当前对篇章语言学的研究理论,对《桃花源记》的衔接与连贯进行解读和揭示。通过对文本进行语篇分析,可以帮助读者理解透彻文本内容,还可以改善教学方法等。关键词:衔接《桃花源记》连贯韩礼德和哈桑认为,衔接是篇章内句子里的某些词或语法特征,是语篇存在的重要条件。衔接是贯穿语篇的语义链条,是构成语篇中话语组织的纽带,是保证篇章连贯性的重要因素。以下是对《桃花源记》中的衔接与连贯及在表达“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这一主题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分析。一、《桃花源记》中的衔接韩礼德和哈桑在所著的《英语的衔接》一书中把衔接分为指称、替代、省略、连接和词汇衔接五类。在《桃花源记》中,以上五类均有所涉及,但由于英汉语言的差异,一些手段的使用远没有在英语中频繁,也不与英语中的完全一致。这是因为,英语是形合语言,篇章中句子的组织十分严密,词和句子的连接要通过明显的衔接纽带实现。而在汉语中,词语和句子的组织就相对松散的多,在某种程度上,汉语甚至可以忽略这种形式上的纽带。(一)《桃花源记》中的指称韩礼德和哈桑将语篇衔接中的指称分为人称指称、指示指称和对比指称。《桃花源记》中几乎没有用到人称指称。文章多次提到渔人和桃花源人的言行,如“(渔人)便舍船,(渔人)从口入”,“(桃花源人)见渔人,乃大惊”等,都略去了主语。这也是因为汉语是突出主题的语言,在很多情况下往往省去不言自明的部分。只有少数“武陵人”“渔人”“村人”等几处称谓出现。关于指示指称,有如下几处:“村中闻有此人”的“此”指武陵渔人;“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中的“此”指桃花源;“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中的“此”指渔人;“此中人语云”中的“此”指的是在桃花源生活的人;“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中的“此”指的是渔人对太守说的桃花源的景象。对比指称如“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中“极狭”与“开朗”相对,一方面说明渔人穿过狭窄的洞口后对突然呈现在眼前的桃花源美景的惊喜之情,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桃花源存在的隐秘性;“处处志之”,“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中“寻向所志”与“寻志未果”也做了对比。(二)《桃花源记》中的省略如前所述,由于汉语重意合,突出主题,为了语言简洁,常常省去一些不言自明的部分。这一点在《桃花源记》中表现的十分突出。例如“山有小口,(小口)仿佛若有光。(渔人)便舍船,(渔人)从口入。(小口)初极狭,才通人。(渔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等几句都省略了主语。“(村人)见渔人,(村人)乃大惊,(村人)问所从来”几句都省略了主语,这是因为这几句都是围绕“村人”见到渔人这个外人时的反应,无需每句都重提一遍,避免冗赘啰嗦。再如“(渔人)既出,(渔人)得其船,(渔人)便扶向路,(渔人)处处志之。(渔人)及郡下,诣太守,(渔人)说如此”等都运用了省略。(三)《桃花源记》中的连接连接是指用连词、副词或词组把两个命题联系起来的手段,可以用来表示两个小句间的逻辑—语义关系。从结构上说,英语连接分为并列连接和从属连接两大类。因为汉语不存在主从句的概念,因此不需要使用关系词和连接词,只要逻辑清楚,意思连贯,句子就是紧密联系的。汉语篇章中具有连接作用的成分通常有五种:连词、部分副词,时间词,连续的处所词,顺序词,还有一些超词成分例如:“再补充一点”“顺便提一下……”等等。目前为止,有关汉语篇章衔接方式的整体研究,尚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关于连接,通常根据连接成分所体现的语义关系分为四大类,即并列、因果、逆转、顺序等。因此《桃花源记》中的连接是把结构上并列的成分用具有逻辑语义的连词连接起来。如“太守及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及“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两句中的“遂”,表示承接。“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中“无论”,表示递进。(四)《桃花源记》中的词汇衔接词汇衔接指的是词汇的选用在语篇中所起的关联作用,即在篇章中,语义上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或几个词语在上下文中接连出现,使得篇章中的各部分在意义上具有连续性。韩礼德和哈桑曾经把英语中的词汇衔接方式归纳为两个大的种类:“复现关系”和“同现关系”。在汉语篇章中常见词汇衔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同一语词的重复、同义/近义词语的同现、反义词语的同现、上/下义词语的同现、整体/局部关系词语的同现、集合关系词语的同现、因果关系词语的同现、专指/泛指词语的同现、联想关系词语的同现等。在《桃花源记》中,词汇衔接比比皆是。在文章开篇部分就有“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等词语来形容桃花林作为铺垫,然后引出桃花源这么一个质朴又自然化的世界。在“……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中,作者重复使用“林”和“山”字,将段落和句子连接起来,此句用了词汇衔接的手段。“自云先世避秦时乱”与“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中的“秦时乱”和“此绝境”对比说明了桃花源环境的优美,没有饥荒,没有战乱,是一个理想的生活之地。再有就是,从一开始“忽逢桃花林”——“渔人甚异之”——“欲穷其林”——“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到进入桃花源看见各色景物至最后“既出”——“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太守即遣人随其往”——“不复得路”——“后遂无问津者”都表现了令人神往的桃花源的神秘和虚无缥缈。因此更突出了作者通过对大同社会的构想,是不满黑暗现实的一种精神寄托,表现了作者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以及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二、《桃花源记》中的语篇连贯《桃花源记》描绘了一个没有压迫和剥削,人人安居乐业,彼此和睦相处的理想社会。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渔人捕鱼时偶然发现桃花林的经过,这是故事的开端。第二部分写渔人进入桃花林,看到桃花源中宁静安乐的生活环境以及桃花源中淳朴的社会风尚,这是故事的发展。第三部分写渔人再寻桃花源未果,这是故事的结局和尾声。三大部分通过语义衔接达到一气呵成、语篇连贯的目的。如从第一部分到第二部分的过渡:“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然后看到“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桃花源中安适愉快生活环境。第二部分到第三部分的过渡,“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既承接上文内容又展开下一部分的叙述“处处志之”——“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作品以虚构的方式,描绘了一幅理想的社会生活图景——桃花源,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社会理想。三、小结作为陶渊明的代表作之一,《桃花源记》有着极高的艺术魅力。从本文对其中衔接与连贯的手段的运用及其艺术效果的分析发现,《桃花源记》之所以能成为千古绝唱的名篇,令人常读常新,与作者在遣词造句、布局谋篇方面的精深造诣有很大关系。《桃花源记》中大量运用其中提到戒除“淫巧荡心”,要求在漆器的制作中避免过于偏重装饰追求华丽,而失去了实用性,纹饰要保持和谐统一,避免过于繁杂而破坏了器物整体的简约实用之美。“巧趣不贯”要求工匠需要注重作品的整体性、连贯性,而“文采不适”则是要求纹饰与色彩的适度。一件漆器若是不注重纹饰与色彩的适度,就会失去整体的和谐感,因此纹饰与色彩要相宜适度,保持其整体性,这正是体现了一种至简朴素的设计风格。“贯”和“适”,正是艺术作品最为重要的形式法则。参考文献韩礼德哈桑2001《英语的衔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胡壮麟1994《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郑贵友2002《汉语篇章语言学》,外文出版社。贺云霞田玲2013《解读白居易〈长恨歌〉的衔接与连贯》,《英语广场(学术研究)》第2期。姚尧2008《功能语法关照下的〈桃花源记〉汉英语篇对比分析》,《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第4期。徐漪平2009《〈桃花源记〉的语言特色》,《文学教育(下)》第9期。1200字以上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