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魂我的书_1500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念工程学。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学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但不管怎样,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选了什么课,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更要命的是,教课的这位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兼职。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去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去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很忧伤,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教他那门《中古英文文学》课的教授的夫人。原来这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联系了这家旧书店,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这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竟有这种兴趣?他觉得很好笑。
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他在看这个花园的时候,听到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了决定:我不搬这些书了!于是他回去和老板说:“老板,我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老板问:“你为什么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写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草坪上洒水器刚洒过,叶子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散,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书房里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是完整地在一起,这个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他觉得他应该让这个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要把它们买下来,不要拆散它们!这个老板听了他的话后就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的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河北沧州********初二:**********
《为妈妈》读后感_1200字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从小到大,我就读过许许多多的好书。妈妈为了让我提高写作水平,就把我的房间变成了一头挂满了书的五彩缤纷的“大树”。大树长满了叶子,有红叶子、绿叶子、白叶子……
有一次,我在树下玩耍,突然头顶上飘落下一片红夹白色儿的叶子顿时感到非常的奇怪,怎么会有那么会有这样的叶子呢?我感到不可思议。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片叶子,霎那间,叶子上出现了……“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名叫邵帅,那一天,他妈妈感觉不舒服,就决定到北京市的医院去体检,在邵帅妈妈去北京的第三天,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邵帅收到了从医院寄来的信——白血病情通知书。这信让邵帅和他奶奶心惊肉跳;不仅让邵帅那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当天邵帅奶奶还为此晕倒在床呢?当邵帅奶奶醒来后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到北京去看望邵帅的妈妈,可是又想到邵帅还读着书、又还小,不能让那么小的孩子自己一个人生活。顿时犹豫了”。看到这,我觉得我们现在生活在那么好的环境中,那么温暖的怀抱中应该好好学习才对!感叹后我又接着看了下去。“就这样,奶奶留在了邵帅身边。邵帅会每天给妈妈病房里的电话打上两次,才能放心。
邵帅在一次和医生通完电话后整整一个上午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那里发呆。“难道发生了什么事吗?我已经心急如焚了奶奶”。奶奶问邵帅:“咋地啦,是不是医院那边出什么事啦?”邵帅站起来无精打采告诉奶奶,说他自己要退学,去北京照顾妈妈,妈妈的病情已经恶化了,他不想无动于衷。不管奶奶和妈妈怎样劝告他都没有用,邵帅已经下定决心了。
在第二天早上邵帅和奶奶在着火车就来到了北京,在离医院最近的农村里租了一间小房子住了下来。邵帅每天都要很早起来为妈妈和奶奶做饭吃。”看着邵帅那做饭的样子,心里不禁有一种自愧不如的感觉:自己也和邵帅差不多大呀,都还不会做饭,真丢脸呀!“接着,邵帅要从小房子那转三次公交车才能到达医院,每次到医院后都要等上半个小时才到探视时间。邵帅可是没有停歇过的——早上公鸡还没鸣就起来做饭;辛辛苦苦挤公交车到医院;又要每天给妈妈擦身;就这几件事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是换做我呀,早就溜之大吉了。过了几天妈妈的病情有继续恶化。医生告诉邵帅和他奶奶:“现在病人的情况很不稳定,必须要有和她对应的骨髓,我们才能给她做骨髓移植。现在我们医院的骨髓很缺,所以……”医生花还没有说完邵帅就毅然决然的说:“医生,我愿意把我的骨髓捐出来给我妈妈,行吗?”医生听了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回答惊颤了。便回答他:“行是行,但是,你真的决定了吗?”“嗯!”一个坚决的回答让医生不得不答应。看到这我又停顿了:邵帅还那么小他能沉承受的住吗?真为他感到担心呀。
之后,邵帅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知道后大发雷霆,骂邵帅不知道生命的宝贵和自己有多么的担心。可听了医生的话就改变了主意,医生说骨髓移植对生命没有危险的。这下,邵帅妈妈才答应了。
第二天下午,手术结束了,醒来的妈妈和邵帅都赶紧走向对方的病房,看到双方之后拥抱在一起,嚎啕大哭了起来。就这样树叶合了起来,结束了。顿时我也哭了起来,我为她们之间的那种“爱”,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所感动了。看完之后我感受到邵帅为了自己的妈妈付出了多中的多呀!我们也该为自己的妈妈付出些什么。
广东韶关始兴县始兴县墨江中学初二:陈静
相关推荐
-
灵魂——我的梦_1500字一个人没了灵魂,叫做行尸走肉;而灵魂就是田野中的寻梦人。开篇也许是因为人擅长什么就更爱什么吧。我语言能力强,又爱出风头,更重要的是长得还禁得住看。能和这些关键词联系在一起的也只有表演了。打小就爱出风头的我,在小学的文艺节上总有我的影儿。唱歌虽然不及周杰伦,但也脉脉含情;演戏虽然不如葛优,但也津津有味。总爱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写一些短小的剧本,甚至希望能和周围的人一起出现在银幕上。表演其实我是第二喜欢唱歌,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表演。我能说出一切表演形式,是由谁创造的,风格又如何。譬如说东北的二人转,这个表演形式深受广大观众的喜欢。俗称小秧歌、蹦蹦,主要来源于东北大秧歌和河北的莲花落。是最具有乡村特色的表演形式之一。表演的魅力不单单在于出多大的风头,更在于它所能传递的是一种生活,一种情感。各种的精神品质,善恶美丑都能得到完美的展现,是社会变化的载体。它比任何人类活动都要好看,或许是我年少,见识太少。但是你看一部又一部的表演,演绎了人由堕落到蜕变的全过程,它们就像是从远古奔来的巨人,用语言与肢体的结合,跑向无边的未来,这才是它魅力所在。偶像我最喜欢和羡慕的人是胡歌。他情感丰富,个性鲜明,每一部由他出演的角色都被刻画的出神入化。他的语言与肢体魅力是他成功的关键。胡歌主演过多部广为人知的影视剧,多部电视剧打破电视台收视记录。其人擅长摄影,文采飞扬,志做导演,频唱影视剧歌曲。不怕读者笑话,我常常向上苍虔诚的祈祷,希望来生拥有胡歌一样的才华。我还会想,那时候的人至少也会拥有这样的智慧,所以我要拥有超出这几倍的能力。人是思想型的动物,难免爱白日做梦,常常不贴实际。幸运的是这个白日梦并没有叫我失志,只因为现实中的谈书勤太过于热爱,才想出这个法子让他有所安慰与向往。我对胡歌的热爱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要是上苍能够让我变成他,我愿意拿一切来交换,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半辈子的时间与其等量交换。灵魂“在一望无垠的荒漠,心若重生。”06年7月,正处于事业高峰的胡歌接拍了根据金庸名着改编的《射雕英雄传》。就在06年8月29日,正值射雕拍摄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胡歌前进的步伐突然停顿。胡歌身受重伤,与他同行的女同事张冕经抢救无效死亡。胡歌经过六个半小时的抢救,身体重创,全身麻醉,脖子及右眼缝合100多针,还需要接受右眼角植皮手术。每次看到他《拆线》等文中流露出的情感,不经胆寒,因为这是胡歌第一次车祸。此番车毁人亡的飞来横祸,让正在拍摄的《射雕英雄传》不得不停了下来,在长达一年的治疗过程中,他接受了不下于十次的手术,经历了无数痛苦的起伏。当灾难填充进迷茫的心灵,他依旧沉着地,题下“幸福拾荒”。在众人的支持和鼓励下,经过一年漫长的等待,胡歌终于在2007年6月22日,正式宣布复出。胡歌复出的第一项工作便是重新投入到《射雕英雄传》的拍摄之中。从监视器里看到自己脸上还未完全康复的伤痕,胡歌一次又一次地遭受打击。历经五个月的艰辛,就在08年1月18日,当完成最后一个镜头的时候,他在象山的海边拔腿狂奔,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然,他并没有一蹶不振,相继而来的是他一部又一部的宏伟巨作,一首又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他是好样的,至少他懂得了一个人不管境遇如何,总得好好地,因为还有很多人等着他,他的感情需要付诸于舞台。坚强、勇敢、圣洁的灵魂最重要。虽然他没有了华丽的外表,但是我仍然一往情深的崇拜与尊敬他。梦想这样我的白日梦又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懂得的,仅仅换一个世界上已经有过的人。即使能够拥有超过胡歌的荣耀、巨作,也只是局限,无法跳出这个框框。我希望有一个父母给的躯体,加上浴火重生的灵魂。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赐,而后者必须自己在生活中的千难万苦中获取。我们口口声声地说追求属于自己的未来,自己规划好的梦——我也有梦,而我的梦也是最根本的,也是所有梦想的根基,我想拥有一条像样的灵魂。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如何写成的,本来是一篇“我的梦”的征文,但从头看来却不大贴近主题,不过又不偏离“我的梦”的中心。我从小就羡慕电视上的演员,向往华丽的大舞台,喜欢台下的掌声与鲜花。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所有演艺圈中的公众人物的事迹,才发现这个“明星梦”的实现不大容易,然却不想放弃。从我的偶像胡歌的“车祸涅盘”到“重新起航”的历程中,我知道了演员更应该兼备“好的灵魂”——坚强、执着、乐观。所以我的梦想也逐渐完善,是的——有“好的灵魂”的演员。同时“好的灵魂”也不单单局限于演员,它更应该是所有心怀梦想,追求梦想的人的根基。习近平主席上台后,“中国梦”是全国最热的话题了。我认为,中国梦的实现不难,只需要人人都具有“好的灵魂”,并发扬它,那么中国梦实现的日子也屈指可数。初二:谈书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
我的灵魂我的书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念工程学。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学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但不管怎样,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选了什么课,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更要命的是,教课的这位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兼职。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去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去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很忧伤,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教他那门《中古英文文学》课的教授的夫人。原来这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联系了这家旧书店,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这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竟有这种兴趣?他觉得很好笑。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他在看这个花园的时候,听到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了决定:我不搬这些书了!于是他回去和老板说:“老板,我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老板问:“你为什么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写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草坪上洒水器刚洒过,叶子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散,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书房里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是完整地在一起,这个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他觉得他应该让这个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要把它们买下来,不要拆散它们!这个老板听了他的话后就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的工。这个故事是真的。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河北沧州********初二:**********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我的灵魂我的书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念工程学。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学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但不管怎样,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选了什么课,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更要命的是,教课的这位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兼职。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去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去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很忧伤,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教他那门《中古英文文学》课的教授的夫人。原来这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联系了这家旧书店,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这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竟有这种兴趣?他觉得很好笑。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他在看这个花园的时候,听到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了决定:我不搬这些书了!于是他回去和老板说:“老板,我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老板问:“你为什么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写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草坪上洒水器刚洒过,叶子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散,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书房里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是完整地在一起,这个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他觉得他应该让这个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要把它们买下来,不要拆散它们!这个老板听了他的话后就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的工。这个故事是真的。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1200字 初二 应用文
-
我心中的好书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为中国人,首先该看的就是《论语》,《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我喜欢论语中的一句话博施济众者,可谓仁矣,讲的是要在人有困难时帮助他们。我认为“爱自己的孩子是人,那么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在我们这个社会中虽然现在有许多人在伸出援助之手时会有些顾忌,会犹豫,会猜测,会迷茫,但是”真神”也是有很多的。比如罗雪华,一位下岗工人,33岁的她在自家开的餐馆门前发现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婴。这个女婴就是小陆陆。没过多久,小陆陆患上了铁粒幼细胞贫血的怪病,罗雪华为了小陆陆,到处筹集钱为她治病,为了更好的照顾小陆陆,罗雪华忍痛舍弃腹中的亲骨肉,并为陆陆办了独生子女证。罗雪华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一身外债。为了给陆陆筹集药费,原有的一栋四层楼房只能出租,一家三口挤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罗雪华说:“只要陆陆能好起来,我愿意牺牲一切。”罗雪华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对养女的满腔爱心。她纯朴善良、超越血缘的母亲之爱,关爱生命、执着追求的生命之爱,勇敢坚强、无怨无悔的家庭之爱。罗雪华这种博大的胸怀,无私的爱心,让我懂得,仁者爱人,只有怀着一颗悲悯的心才能善待众生,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活得更充实,过得更有意义。更使我懂的,人活着是为了相识不相识的人活着,这是人类最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最高的行为准则。比如胡忠谢晓君夫妇,在去四川藏区福利学校支教前,胡忠谢晓君夫妇都是成都中学的老师。2000年,胡忠看了一篇关于甘孜州康定县塔公乡一所孤儿学校急需老师的报道,动了支教的念头,得到妻子的支持。3年后,谢晓君带着3岁的女儿也来到这里支教。2006年8月,一所位置更偏远、条件更艰苦的学校创办了,她主动前往当起了藏族娃娃们的老师、家长甚至是保姆。当师德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逐渐成为稀有时,他们用最纯朴的行动告诉世人,教育的本质是让更多的学生得到温暖的爱,通过教育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他们同住在集体宿舍里。这两位老师让我们知道:人最大的富庶在于爱和信念的坚持,他们用生命提携了孤儿的成长,在一个物质繁盛的时代里,他们仍然让世界相信:精神无敌。他们带上年幼的孩子,是为了更多的孩子。他们放下苍老的父母,是为了成为最好的父母。不是绝情,是极致的深情;不是冲动,是不悔的抉择。他们是高原上怒放的并蒂雪莲。比如那个平凡女孩孟佩杰五岁那年,爸爸遭遇车祸身亡,妈妈将孟佩杰送给别人领养,不久也因病去世。在新的家庭,孟佩杰还是没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养母刘芳英在三年后瘫痪在床,养父不堪生活压力,一走了之。绝望中,刘芳英企图自杀,但她放在枕头下的40多粒止痛片被孟佩杰发现。“妈,你别死,妈妈不死就是我的天,你活着就是我的心劲,有妈就有家。”从此,母女二人相依为命,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是刘芳英微薄的病退工资。当别人家的孩子享受宠爱时,八岁的孟佩杰已独自上街买菜,放学回家给养母做饭。个头没有灶台高,她就站在小板凳上炒菜,摔了无数次却从没喊过疼。考上大学后,她带着母亲上大学为了让母亲吃上渴望已久的红烧肉,孟佩杰省吃俭用为母亲买红烧肉。命运对孟佩杰很残忍,她却用微笑回报这个世界。在贫困中,她任劳任怨,乐观开朗,用青春的朝气驱赶种种不幸;在艰难里,她无怨无悔,坚守清贫,让传统的孝道充满每个细节。虽然艰辛填满四千多个日子,可她的笑容依然灿烂如花。罗雪华对养女的满腔爱心,胡忠谢晓君夫妇对学生们的淳淳教导,孟佩杰对养母的浓浓孝心。这些无私的奉献,他们一点也不感到厌烦。他们正应了孔子的“博施济众者,可谓仁矣”这句话呀,这个社会还有许多好人,让我们体会这世界的美好。初二:梁雨曰1200字以上 初二
-
我的灵魂虽然一种奇异的友谊已经结束,但那刻骨铭心的回忆却让人时常想起。——题记“理想是罗盘,给船舶导引方向; 理想是船舶,载着你出海远行。但理想有时候又是海天相吻的弧线, 可望不可即,折磨着你那进取的心。”那是在初一的语文课上,我们一起朗诵了流沙河的诗。“你的声音真好听”丁下课对我说。“你的声音清脆有力,我都快跟不上了”……自打那以后,他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之后的日子,我的生活就起了变化,在孤独与冷漠中注入了那烫手的爱。“荣,这题怎么做?”“啊?不讲不讲……”“讲吧,我真不会。”只见他下嘴唇盖到上嘴唇上面,两只干巴巴小眼睛努力的想挤出几滴泪水……后来我便懂得了友谊的力量,在困难时给予帮助,在失败时互相安慰。就从那时,我也学会了关心他人。我从没把一个人这么放手心里过。他给我注入了爱,他敲醒了我的灵魂。或许是上天注定,在光明之后必定是暗淡,在我那冷酷的心灵注入了爱之后,一切都应该结束了,迎接我们的,必定是——分道扬镳。是谁说过,那些过去的事,都已不在回来,可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一切都会重来,走曾经走过的路,唱曾经唱过的歌,爱曾经爱过的人……我又翻开了笔记本,看着我给他的那句话:“我希望你是我手中的风筝,线断了,你就自由了,我更希望你是我手中的线,风筝飞了,而你却还在我的手中。”这时,我的耳边忽然又有声音想起,那是我们的合声:“理想开花,桃李要结甜果;理想抽芽,榆杨会有浓荫。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一种故事总要有点遗憾,才会有那发自肺腑的感叹;一种结局总要有点空白,才会有那穷意未尽的期待。550字 初二 记叙文
-
书与灵魂“人是一枝有思考的芦苇。”法国思想家帕斯卡说。人是一个有思想的灵魂,所以他的生命是高贵的。当一个人的追求超越了他的生命的时候是高尚的。当一个人珍爱他的灵魂胜于一切的时候,这就达到了做人的最高境界。当我们的生命真的离开我们的身体的时候,当我们的灵魂真的要远离我们而去的时候,也许在那弥留之际的时候,你会说:“我来过,我也没有白活。”没有白活是生命价值的体现,是对生活充满希望的追求,是拒绝平庸向苦难的命运大喊一声“不”的怒吼!在这个人生的舞台上,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上,生活其中的我们变得越来越现实,也越来越追求现实社会中的繁华,我们如何摆正心态,做一个有灵魂高度的人,那就让我们走进书本吧!阅读书籍吧!只有读书,才能让你空虚寂寞的心灵得到少许安慰,让你那不现实的痴狂美梦随风而逝,让你那充满铜臭的思想随水而净。古人曾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吧!多读些好书,你就会发现书中那么多令你神往的东西,多读些好书吧,你会变成一个洗尽物欲铅华与众不同的人;多读些好书吧,举手投足间,你会成为一个令人尊敬,风流典雅的人,多读些好书,你的内心会呈现出五彩斑斓的世界!在这个经济分苏发展的时代,书似乎已远离了我们,而我们却在尽情地享受着知识带给我们的快乐。450字 高二 读后感
-
[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我的偶像是我的母亲。小时她总是轻轻地在摇篮旁一遍又一遍地尝试的扯开嗓子唱着熟悉的童谣,哭闹总能在这几丝歌声得到安慰,唱完我总是开心地笑着,她也露出欣慰的笑颜,后来我逐渐依赖了她的歌声,睡前总是软泡硬磨缠着她,她只是无奈地摇摇头,带着一丝笑意,苦笑道:“这孩子!”我见她同意便笑着,只欢呼,然后光着脚丫在床上直踏步,望着她的笑颜,听着幼稚的歌谣,我带着笑意渐渐进入梦乡。只等我睡着。才伸着懒腰,又轻轻地瞄了我一眼,为我盖好被子,才听见离别的脚步声……一些问题总能在他那寻找到答案。小时我总问他一些幼稚的问题,她总能轻松地解释着,她却不是凭空解释他给我讲解一些类似的例子,当我问她为什么?她笑而不语,示意让我自己寻找答案,所以在我心中从小在我心中,妈妈在我心中树立了莫名的权威,我总是以他为榜样。她在外地工作她工作有些忙,却总时不时的慰问我,我小时候不知道,只是知道她有些忙,当他第一次离开我去工作时。离别前夕,我竟傻傻地让他保证明天必须回来!她看了看我笑了笑,道:“我会的,妈妈走了别哭好吗?”我一想到妈妈要走了,眼角漓这泪,哭着喊着:”我…会…的,我…会……好好听…奶奶…的……话!”“嗯,我向你保证,你也向我保证哟!”“我会的!”我坚定的回答。却不知晓这一别后竟是一年。我不安分地在幼稚园呆了一天,心头却盼望着妈妈,终于放学了!我有些迫不及待,跑会家四处搜寻着,却没有那个熟悉的声音,我有些焦急,妈妈不是向我保证了吗?我跑着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上,只是觉的头上晕乎乎的,“妈妈!”我撕心裂肺地喊着,哭着,奶奶听到哭声,立即跑了过去,记忆有些模糊,“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在奶奶的安抚下我进入梦乡,梦里我还梦见和你玩哩!时间有些匆忙,过去了一年。回到家看见了一位熟悉的人,“妈妈?”我有写吃惊不变的是嘴角扯开的微笑,她抱起我,上打量了我一番,笑道:“你有没有长大?”我抚了抚他的手,吃惊地反复抚着,印象中妈妈的手不是光滑吗?什么时候变得怎么粗糙?“妈妈!”泪水不禁涌出,很难想到一个全年在外幸苦工作的妈妈,心中树立起妈妈在我心中地位,我却哭着笑着,语无伦次,趴在她的肩膀号啕大哭。他轻轻的抚着我的背道:“怎么了?”“没什么?”我强忍泪花,道。她仿佛地抚摸着我,笑着,却默不作声。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我,我的眼圈有些发红了,在她的怀里睡着了。我妈妈是我的偶像!五年级:姚奕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人物传记
-
[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聚光灯下的那个男孩清浅地笑着,好看的嘴角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眼中闪着微光,犹如黑夜中的星辰。“吴亦凡先生,在韩国那几年那样辛苦,你能想象如果要你再重新过一遍,你还能不能过那样的日子?”“如果让我时间倒回去我十八岁的时候,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还会再做。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要当一个职业的篮球运动员。”看着聚光灯下的他,心里泛起浓浓的感动。这个大男孩就是我的偶像。十岁时,这个男孩的父母离异了,他随着母亲去了遥远的枫叶之邦——加拿大,那时候,他叫李嘉恒。在加拿大的日子并不好过,母亲常年在外,只留他独自一人在家。那时,唯一能丰富他心灵的东西就是篮球。他的偶像科比说过:“没有人知道洛杉矶早上四点钟的样子,只有我知道。”热爱篮球的他听后,下定决心:“好,我要让别人不知道温哥华凌晨四点钟的样子。”于是在凌晨四点的温哥华,就有了一个身高一米八七的男孩,独自一人在操场上不断重复着看似简单的几个动作。那一年,他十六岁。也就是那一年,他的人生迎来了重大的变故。他曾经对母亲说:“妈,我们去测骨龄吧,如果我可以长过一米九,你就让我去打篮球,不要阻止我了。”但天意弄人,他只能长到一米八八,他的脚踝也因为长期剧烈的运动骨裂了,医生嘱咐他不能再打篮球了,不然后果很严重。这个心怀篮球梦的少年,就这样结束了与篮球的情缘。直到此时,他依然叫——李嘉恒。十八岁,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离开了加拿大,来到了韩国以“苛刻”闻名的娱乐巨头S.M.娱乐公司当练习生,他坚信:“一个有信仰的人生,不管会不会成功,至少不会迷茫。”练习生四年,他为自己改名——吴亦凡,意思是“不繁亦不凡”;我只知道他说过:“我是龙,我会飞。”其他的无人能知。我不知道每天十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练舞,拧满半桶的汗水中承载着多少信念与执着。我不知道一间窄窄的小房子里夹杂了多少辛酸与无奈。我只知道这个加拿大籍华人在夜深人静之时是多么的想家;我只知道这四年他都不敢主动向家里打一通电话,生怕听到母亲略显苍老的声音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曾经在一个社交网站上说写到:这也许不适合我。母亲曾经对他说:“儿子,不管怎么样,你想回家就回家,任何时候都会有家人在后面等你。”可越是如此,他就反而越不想回去,他会更加坚定,一定要做到最好。他对母亲说;“我不怕吃亏,因为这些事情经历了才会成长。”终于,他出道了,那一年,他二十二岁。出道还算顺利。他染了头发、刺了纹身、穿了耳洞,和他的十一个兄弟组成组合EXO出道。公司任命他为组合中国地区的队长,于是他不得不变得淡淡的,成天板着一张面孔,背着他那个四年都没有换过的包。每当人们提及起那个包时,他也只是淡淡地说声:“念旧吧。”他会对每一个人说:“自己选择了的事情,就不要后悔,一定要努力,一定会有回报的,我相信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他说他最遗憾的事情就是这些年没有在母亲的身边多多孝顺她,希望母亲可以满意现在的他。我常常想,一个患有心肌炎的人可以在韩国坚持如此之久也算是一个奇迹吧。再后来,他二十五岁了,成为了第一个进驻杜莎夫人蜡像馆的九零后,第一个登上芭莎时尚杂志的九零后男艺人。他的生活依然简单,依然背着他那个旧包,依然带着清浅的微笑,永远不变的九十度鞠躬是他最完美的写照,他相信现在鞠的越低,以后站的更高。眩目的聚光灯下,他说:“感谢所有的人,少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今天的我。”着名主持人鲁豫是这样评价吴亦凡的:他对篮球的热爱,曾装满凌晨四点的球场,伤病却让他不得已放弃最初的梦想,十八岁,他为自己选择了一场特殊的成人礼——远赴他乡,他与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一样,无论经历怎样的孤独与迷茫,母亲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成为他们继续前行的力量。对孩子们来说,家的感觉,也许是一个放不下的小手工,也许是一只,睡觉时搂抱的小熊,而对吴亦凡来说,多年漂泊在外,家的感觉,或许只能是妈妈在远方的守候和心里无形的陪伴。谢谢你,吴亦凡,你是会飞的龙。我会怀揣着我的梦想,飞向遥远的蓝天,回眸时,对所有爱我的人说:“我会飞。”六年级:肖心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
[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骄傲的青春共同打造……--题记即使是伤心的时候,有时也会听听这首歌。每次他都给我鼓励,让我失望的心重新燃烧。也因为这首歌,我把我的偶像从周杰伦改为了tfboys。当然,他们是那么的远,却又那么近。既像是遥不可及,又像是触手可及。我认为这就是偶像。都说女生的英语好,可我好像丝毫没感觉到。第一次月考,和那些单词大眼瞪小眼,它认识我,但我不认识它。相反,数学做的还可以。两天后,分数就出来了。难以想象,数学147分,英语……英语才70分。拿到分数是差点就晕了。连及格都没到,那一段时间里,我直接放弃了英语。谁说的女生英语好,为什么我就不是。将纸揉成团,抛物线似得进了垃圾桶。走出了教室,才恍然发现天已经下起了雨。走到学校的小路旁,旁边有小亭子。学校的池塘里依旧清澈,每次在八点的时候它都会开的,在晚上合上,像是睡莲,却又小了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呵呵,自嘲的笑笑。这雨,淋湿了我的衣裳,淋湿了我的发丝,也淋湿了我的心。不要说,这次的成绩,老妈肯定要教育教育我的。不知怎的,心突然好冷,好冷,痛彻心扉的冷。小路旁来来往往的同学,有笑的,有哭的,有无所谓的。我趴在亭子里,想忘了一切,却愈来愈清晰,忘不了抹不去。下课了,广播今天换了首歌,也是我们整个学校最受女生欢迎的歌手,我却戳之以鼻。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骄傲的青春共同打造……耳边响起他们的歌声,反之思考自己,为这丁点小事,而放弃自己,不值。也是,我还有自己的梦想,还有自己的一切,虽然这并不是骄傲的时刻。在此之后,我就经常关注他们的一切。于我而言,找到他们的相关信息以及信息,简直易如反掌,他们是我们学校女生的关注点,问一下就知道了。其实我也挺羡慕他们的,不仅学习好,还可以有课余时间。至此之后就这样开启了我的追寻之路,说来也可笑,就应为这件事。不过我依旧羡慕他们。一直听他们的歌,甚至连熟的程度都达到能倒背如流,也应为他们,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下星期就要期中了,不知道能不能考好。不过,我已经看得开了。努力过,就不用担心。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放弃……虽然不知道下次能不能考好。但是,我一定会尽全力的。大家一定要保佑我千万千万不要在考差哦,--后记初二:李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人物传记
-
[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你的偶像是谁?在你身边肯定有不少的人问过你这个问题吧!可能有人会说是朋友,也可能有人会说是父母,也许有人会说是哪位当红明星,或许还有人会说是画家……说起我的偶像,那便是我的母亲。接下来就让我来说说我的偶像吧!我的母亲,她在我伤心之时,她总会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在我沮丧之时,她总会教会我许多人生道理;她在我骄傲之时,她总会告诉我做人要谦虚。在过去十六年里,她总会不厌其烦地教我洗衣做饭,教会我做所有的家务,曾经的我是一个从来都不做家务的人,她渐渐让我尝试着做家务,到最后爱上做家务。她文化程度并不高,但她每天都会按时的检查我的作业,看着她看不懂的文字。她给予给我的太多了,得到的却太少。刚步入小学校园时,由于还不适应学校生活,我每天不停的哭啊闹啊,搞得老师都不得安宁,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给我的她,她得知情况后,决定每天抽出时间到学校来陪我。那时还小,并不知道什么叫感动,但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挺感动的。曾记得有一天深夜,窗外看到的是砰砰大雨,如黄豆大的雨珠落在玻璃上发出“啪啪啪”的响声。突然感觉头有一点痛,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生病,也就没有把它当回事。细心的她发现我有点不太对劲,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小脑袋瓜儿,滚烫滚烫的,那时可把她给急坏了,抱起我,毫不犹豫的往门口的方向跑,那惊人的速度把我吓得大哭起来,她却不以为然,到达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几秒钟,可能那几秒钟她正在犹豫,见雨如此之大,心里可能也会有一丝担忧,当心我会受到什么伤害,不过,她还是鼓起勇气走进倾盆的大雨当中去,背着我,靠着微弱的月光一路向前狂奔。当时将要接近晚上十点钟,大街上空无一人,马路上也没有车辆,安静得只能听见滴滴答答的雨声。没有好心人的帮助,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之下,她毅然地选择了背着我在雨夜中背着我去诊所,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滴毫不客气的掉落在我们那瘦弱的身躯上,我还好,她用外套裹住我,不过她却一路上走走停停,满脸雨水的她时不时有点睁不开眼,用湿漉漉的手不停的擦拭。在我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说话声,:“我们只要在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快要到了。”简单的言语中包含着母亲满满的爱。到了诊所,大门紧闭着,往窗口望去,全屋黑漆漆的一片,显得有点吓人,和小时候看的恐怖片里的场景没有多大的区别。她急了,我看到了她眼角上的泪水(当时我也没有看清楚,不知道是雨还是泪水)。她使劲地喊着,扯破喉咙的喊着,撕心裂肺的喊着,“有人吗”,一遍又一遍的喊,即使喉咙累了,也要继续喊,喊了大概有十来遍。终于,楼上的窗台上探出一个脑袋,望着我们,话语中带着愤怒的语气说:“喂!现在都已经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大喊大叫,还让不让人睡觉啊!”她又继续不紧不慢的向医生解释着:“你好,我儿子现在生病了,你可以下来一下吗?”几分钟后,大门发出“唧唧”的响声慢慢的打开着,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睡眼朦胧的走了出来,目光如炬,说:“进来吧!”我们并随之走进了诊所,她一进去就开始对医生苦苦求饶,泪水一直在眼睛上打转,由于时间过去太久,我已记不清当时她说了什么,只记得医生答应了她为我看病。量了体温有38度,医生拿出针的那一刻,我被吓到了,哇哇的哭泣,耳边总会出现一个细腻女人的声音在我耳边抚慰着我,不知不觉中,我渐渐的停止了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针头往我那稚嫩的肉上扎的时候,我竟然没有哭。她也终于舒了一口气,在她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离来诊所之前,医生有感而发说了一句话:“你儿子有你这样的母亲,真幸福啊!”是啊,有这样的母亲真幸福啊!这就是我的偶像——我的母亲!高二:吴其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
-
看灵魂_1500字绚丽多姿的世界风情万种,无论是故土的青山绿水,还是异乡的危崖怒涛,不绝的风景牵动着不老的心情。每个或林莽草深鸟语花香的去处,都吸引着如织的游人驻足流连,惊异着眼前泼墨的山水,感叹着远方氤氲的流岚,自然之美,至此尽矣。 可是,风尘苦旅的游人们呀,不要以为美的天域之门惟可由健壮的双腿叩开,要知道柔软的心灵倘若插上了思想的翅膀,便可以载着你穿越时空的浓重雾霭,降临到一个更加奇崛壮丽的大陆。那里的大地上栖息着许多美丽的灵魂。 是的,我爱看灵魂。 我不知道世界上会有哪片大陆能比纪伯伦更为辽阔。在他那里,碧绿的大海,蔚蓝的天空,浪花中的泪水,雨雾中的欢笑,都完整地倒映在艾勒穆斯塔法晶亮的瞳仁里。在他那里,理性的船上鼓满了热情的风帆,深沉的爱便是清凉的海风,推动着小船儿驶向美的彼岸。 我依旧疑惑着天地之间会有哪位神灵比斯宾诺莎更接近永恒。这位泛神论者拒绝信奉上帝,却比任何一位圣徒更加纯洁和高贵。权力,金钱,甚至那些人们所认为的能够带来永恒光荣的事业,在这样一位庄严的神祗面前显得如此的黯淡无光。他终生专注于镜片的打磨,却打磨出了自己人格的完美。 如果说智者们的灵魂发出的光芒犹如皎洁的月华,那么英雄们的灵魂,则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向着正义和自由放射着永恒的能量。 当被盗取的天火安全地被交奉在人类手中的那一刻,普罗米修斯便失去了做神的资格。但是神的高位,当真就那么光芒闪耀么!如果人间的统治者永远是黑暗和寒冷,那么天火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面对宙斯的震怒,面对巨鹰日复一日啄食肝脏的痛楚,普罗米修斯微笑着,英勇而决绝。 但这位背叛了神的英雄终究不必孤独,因为还有一位背叛的人的英雄与他并肩。玻利瓦尔半生戎马倥偬,亲手解放了大半个拉美,却在胜利之后的矛盾中把自己放逐。他背叛的不是正义,更不是自由,相反他是为了正义和自由而背叛了自我,从此游荡在悲伤的精神旷野。 哦,请不要忘记,在这目光所及的智者和英雄们组成的密集群体之外,还有着零零散散的孤独的叛逆者,流浪在无边的荒原中。 那个时而手舞足蹈、时而驻足沉思的男子是尼采么?他面对着阳光,却投下深沉的阴影。他在日神的普照下获得了久违的宁静,旋即又在狄俄尼索斯的注视里沉醉在泛滥的狂热中。他如醉如痴的眼神里布满着鲜血淋漓的幻想,却又使阴沉的忧郁火热地燃烧——在这片精神的领域里,他依然钟情于孤独。 回过头罢,有个幽灵正在身后注视着你,目光冰冷而带着些微的轻蔑,让你有在瞬间石化的感觉。那是美杜莎么?不,那是波德莱尔,黑暗之子波德莱尔。他是个即使站在上帝面前,也有足够的资格微笑的叛逆者。衰老颓废的面容,以及眼睛里放射出的令人窒息的邪恶,让你感觉通体冰冷,完完全全地置身于地狱中的感觉。但是,你看到了么,在那深陷的眼眶里隐约折射的是什么呢?他的心毕竟还是充满着对阳光的渴望!善与恶从来没有界限,天堂和地狱永远相依相偎——你的顿悟不过是另一番轻蔑的对象罢了,波德莱尔依然专注于在天国的领域里,掘出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来。或许,正好相反。 只可惜美景如许,而游人寥寥。 青灯黄卷所承载着的伟大灵魂曾在长达数十个世纪的时间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高原,却在如今这个每年发行数以亿计图书的时代,逐渐淹没在尘世的喧嚣里。但我相信慈悲的他们,终究不会抛弃暂时迷路的我们,毕竟还有着为数不多的群体延续着他们遗留下来的,人类的精神血脉。圣洁的灵魂之光终有一天会重新普照着我们伤痕累累的大地,埋头于俗务的人们也终究会再次昂起曾经高贵的头颅去迎接阳光,去聆听不朽。 迷路的人们,不妨去看看他们。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
深入灵魂的热爱_1500字时光在金色的阳光中缓缓流动,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花开花落,潮涨潮退,亦包括人心。也许数年后又或者一刹那,一切,便也沧海桑田。看着昨日的一切,被掩埋在时光的尘土中,心,不免悲痛。然而,天空,广阔的天空似乎不会变。它依然对你敞开着那无边的怀抱,流光穿过云彩赋予着黑色的大地另一片色彩。清晨,湛蓝的天际像孩子苏醒的那一抹朦胧的微笑,清风带着朝露的清新拂过人们的发梢,小鸟欢叫着,是大地苏醒的乐章。中午,带着滚金边的云彩肆意徜徉在透明的天空。它幻化出的丝丝光线洋洋洒洒铺满大地。大地上传来的滚滚热浪是天空张扬的热情。绿叶在阳光下镀上了一层金光,那明晃晃的翠绿闪亮得让我睁不开眼,我的心口也突然装满了光。夜晚,徐徐的晚风带着青草香扑面而来。我张开双手任风穿过我的身体,努了努鼻子,风里面藏着童年的味道。我满足地绽放了嘴角。在楼下借了一张躺椅,就那样静静地坐在上面。伴着缕缕微风,睁大着眼睛盯着浩瀚的苍穹。它的色泽仿佛是倒映的海水,漆黑得看不穿一切。但是又披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彩,它就像一个温暖的人在静静地注视着你。星星零零散散得落在天际,我盯着天空出神。天空是不老的。它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是那样温柔安详的存在。它的每一个模样都那样深刻地映在我的脑海里,我的灵魂也泛着跟天空一样的色彩——淡淡的蓝,浅浅的白。甚至,我的心也是香甜的。对于天空,我是深入灵魂的热爱。是它,陪伴着我每一个日月。不论开心难过,映入眼帘的总是那一片笼着荧光的天空。它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给予我最大的安慰,无限的温柔。轻轻闭上眼,很多很多的记忆像散了的粉色花瓣飞扬在脑海里,唯美却也带着伤。那些轻微的疼痛都在提醒着你:“一切都会随风而散。”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交到第一个小伙伴。那时的天空干净得像孩子的笑脸。——后来,他走了。我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和小伙伴们顶着狂风暴雨骑行。车轮溅起一圈圈的水花,天空跟我们的内心一样汹涌澎湃着。——后来,再也没有那一天了。我在一个繁星璀璨的乡村里,看着那一条长长的银河横贯南北,两端各有一颗明亮无比的星星。奶奶过来说:“那是牛郎织女。”时间在奶奶手指上留下了泛黄的痕迹。世间的一切都是天空上的孩子吧……——后来,天空也出现了疲倦,星空都黯淡了。我在一个微风习习的夜晚里,和姐妹一起静静地行走在干净的柏油路上听时间滴滴答答走过。——再后来,风把我们的一切伴着烈火焚烧干草后的味道卷走了。抬头,静谧的夜空。伸出手,却抓了一片虚无。是谁唱着“一伸手就能碰到天”?抓到的不过是风残留的冰冷的气息。只是,也正是这一片浩浩汤汤般的苍穹,似乎才能承载着更多的秘密与故事。泰戈尔说:“神在我的黄昏的微光中,带着花到我这里来,这些花都是我过去之时的,在他的花篮中,还保存得很新鲜。”时光不曾在天空的脸上刻下痕迹,只是偶尔略显倦态。而我,也已学会不再依赖。只是在每一次抬头的刹那,还能捕捉到过去那些深刻的影子。我知道,那些恋恋不忘的东西都被时光偷藏在天空的某一个角落里。纵使我没在天空飞过,但我也在天空留下了痕迹。正如泰戈尔所说:“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耀的绿叶而闪耀,我的心灵因了这日光的抚触而歌唱;我的生命因为偕了万物一同浮沉在空间的蔚蓝,时间的墨黑而感到快乐。”我的所有都在蓝天下发酵,散发出无比的香甜。是蓝天的广阔教会我包容,是蓝天的静谧教会我沉思,是蓝天的灿烂教会我积极!生命也因此而厚重,令人无比眷恋。也因此对于天空,是真的深入灵魂的热爱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
灵魂深处的目光_1500字我一人独自站在树林里,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我用心感受着自然。“汪汪”我家的狗摇着尾巴跑过来,打破了这寂静。这是一只瘦瘦的狗,但是它身上的金色的毛总是像刺一样警备着一切,可当我伸手抚摸它时,却似水一般柔顺。我站起来时,刹那间注意到它的目光,是那般清澈,天真,却少了那番灵动。可这目光,使我陷入沉思。一只瘦弱的狗来到一个小男孩的家里,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认为它只是一只流浪狗而已,就给了它一碗饭后关上了门。那天小男孩并不知道家中来了这样一位访客,而且他也不会对任何事感兴趣,因为他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些重复性的奇怪动作。一天过去了,这天小男孩的妈妈打开家门,吓了一跳。那只流浪狗竟然还在台阶上卧着,小男孩的爸爸为了不打扰小男孩今天的重复动作,只好将流浪狗赶走了。当小男孩按着往常的路线走到小树林里,然后重复着往常的奇怪动作时,刚才还不无踪迹的小狗又突然出现在小男孩的面前。“它怎么又回来了?”妻子问道。“我也不知道。”男人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谈话时,却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变化。小男孩惊奇地看着那条狗,它的目光清纯,灵动,一直看着小男孩,它强壮的身躯只金色毛的装饰下,显得分外矫健。那双灵动的目光深深的印刻在小男孩的灵魂中。“狗狗。”小男孩终于对别的事物感兴趣了。就在他注视到小狗的目光时,他就停下来奇怪动作。“孩子,你竟然主动对它说话了!”妈妈欣喜的紧紧搂着小男孩。“爸爸妈妈,狗狗能和我做朋友吗?”小男孩恳求道。他从来没有交过朋友。“当然了,既然对你的病情有所治疗,我们就收留这条狗吧!”爸爸激动地说。小男孩不在乎治不治病,他只留意后面一句话,爸爸妈妈收留了狗狗,就表示他每天都能见到狗狗了。他在狗狗的目光中,不知不觉说出了一句话:“谢谢爸爸妈妈!”“这条狗竟然能主动治疗这种病,孩子以后就可以恢复正常了。”小男孩的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时狗狗慢慢的走开这片森林,小男孩也跟着他走了。妈妈想要叫小男孩回来,却被爸爸阻止了。小男孩和狗慢慢地走到了一片草丛,草正长得旺盛。小男孩从来没有来到过这里,因为他从没离开森林。狗狗默默的走开了,他沉浸在大自然中,浑然不知。广阔的天空,洁白的云,嫩绿的草?……一切都是新奇的。等他清醒时,狗狗已经衔着风筝奔来,他刚要拿起风筝,却被一个小孩子抢了去。“这么精致的风筝,你个白痴会玩吗?”那个男孩说。引来他身旁的两个男孩哈哈大笑。原来这个东西叫风筝!这个名字好好听!他认识那几个男孩,其中抢他风筝的男孩是他邻居。狗狗没理他们,带着小男孩走了。以后的几天,狗狗带着小男孩到不同的地方玩,小男孩很少做奇怪的动作了。那几天,是最快乐的。狗狗带着小男孩玩了各种新奇玩具,看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一天早晨,往常狗狗早已来到小男孩的卧室,可今天小男孩无论怎么也找不到狗狗。小男孩又像狗狗没来之前来到森林里做奇怪动作。可当他来到森林里时,这景象使他愣住了。狗狗躺在木制的笼子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朝他奔来,狗狗躺在里面不动了,他身上有明显的气枪弹孔。小男孩猛地踢开笼子,坐在狗狗身边,看着狗狗的眼晴,小男孩再也不能看见狗狗的目光了。狗狗为什么不醒过来?是睡着了吗?是在骗我玩吗?小男孩轻轻的抚摸狗狗。狗狗为什么不突然站起来吓他呢?这时,邻居家的小孩来了,“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把他困在笼子里才把它害死,我并不知道……”那个小孩哭了起来。小男孩只是笑了笑,他的心在滴血,但还是期盼着狗狗的目光。初一:熊宇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灵魂深处的目光_1500字我一人独自站在森林里,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我用心感受着自然。“汪汪。”我家的狗跑来,打破了这寂静。这是一只瘦瘦的狗,但是它身上的金色的毛总是像刺一样警备着一切,可当我伸手抚摸它时,却似水一般柔顺。我站起来时,刹那间注意到它的目光,是那般清澈,天真,却少了那般灵动。可这目光,使我陷入沉思。一只瘦弱的狗来到一个小男孩的家里,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认为它只是一只流浪狗而已,就给了它一碗饭。那天小男孩并不知道家中来了这样一位访客,而且他也不会对任何事物感兴趣,因为他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些重复性的动作。一天过去了,这天小男孩的妈妈打开家门,吓了一跳。那只流浪狗竟然还在台阶上卧着,小男孩的爸爸为了不打扰小男孩今天的重复动作,只好将流浪狗赶走了。当小男孩按着往常的路线走到小树林里,然后重复着往常的奇怪动作时,刚才还不无踪迹的小狗又突然出现在小男孩的面前。“它怎么回来了?”妻子问道。”我也不知道。“男人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小男孩的爸爸妈妈谈话时,却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的变化。小男孩惊奇地看着那条狗,它的目光清纯,灵动,一直看着小男孩,它强壮的身躯在金色毛的装饰下,显得分外矫健。那双灵动的目光,深深的印刻在小男孩的灵魂中。”狗狗。“小男孩终于对别的事物感兴趣了。就在他注视到小狗的目光时,他就停下了奇怪动作。”孩子,你竟然主动对它说话了!“妈妈欣喜的紧紧搂着小男孩。”既然对你的病情有所治疗,我们就收留这条狗吧!“爸爸激动地说。小男孩不在乎治不治病,他只留一后面一句话,爸爸妈妈收留了狗狗,就表示他每天都能见到狗狗了。他在狗狗的目光中,不知不觉说出了一句话:”谢谢爸爸妈妈。“”这条狗竟然能主动治疗这种病,孩子以后就可以恢复正常了。“小男孩的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时狗狗慢慢的走开这片森林,小男孩也跟着它走了。妈妈想要叫小男孩回来,却被爸爸阻止了。小男孩和狗狗慢慢地走到了一片草丛,草正长得旺盛。小男孩从来没有来到过这里,因为他从没离开森林。狗狗走开了,他沉浸在大自然中,浑然不知。广阔的天空,洁白的云,嫩绿的草……一切都是新奇的。等他清醒时,狗狗衔着风筝奔来,他刚要拿起风筝,却被一个小孩抢了去。“这么精致的风筝,你个白痴会玩吗?”那个男孩说。惹来他身旁的两个男孩哈哈大笑。原来这个东西叫风筝!多么好听的名字!他认识那几个小孩,其中抢他风筝的男孩是他领居。狗狗没理他们,带着小男孩走了。以后的几天,狗狗带着小男孩到不同的地方玩,小男孩很少做奇怪的动作了。那几天,是最快乐的。狗狗带着小男孩玩了各种新奇玩具,看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一天早晨,往常狗狗早已来到小男孩的卧室,可今天小男孩无论怎么也找不到狗狗。小男孩又像狗狗没来之前到森林里做奇怪动作。可当他来到森林里时,这景象使他愣住了。狗狗躺在木制的笼子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朝他奔来,狗狗躺在里面不动了,他身上有着明显的气枪弹孔。小男孩猛地踢开笼子,坐在狗狗身边,看着狗狗的眼晴,小男孩再也不能看见狗狗的目光了。狗狗为什么不醒过来?是睡着了吗?是在骗我玩吗?小男孩轻轻的抚摸狗狗。狗狗为什么不突然站起来吓他呢?这时,邻居家的小孩来了,“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把它困在笼子里才把他害死,我并不知道……”那个小男孩哭了起来。小男孩只是笑了笑,他的心在滴血,但是狗狗的目光并不会因为一声“对不起”就会又出现在他的面前。以后的一周里,他的病情又好似加重了,每天都陪在狗狗旁边。一周后,小男孩的爸爸把狗狗埋在了那片森林里。以后的时光,他的病情才慢慢地减轻至没有。六年了,我又站在这片树林里。我虽然已习惯他不在的时候,却总是忘不了与它一起的时光。因为我的灵魂中深深地印刻了狗狗的目光,那目光永远不会逝去。初一:熊宇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
我和书的故事_1500字“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可真不错。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给予人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髓,传承者各个国家的精神与文化。读书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学会用心去读,专心去悟,便可以在书中认识到另一个世界。那么我宁愿也像毛主席那样一日不吃饭而读一日书了。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爸爸妈妈总是给我买上一两本的连环画的书,我便兴致浓浓地端详着那情景各异的图片,《西游记》、《三国演义》的模片便浮现在我的脑海。直到现在,我仍然保持着这个好习惯,在我的床头柜上,大大小小排满了十几本书,一有空闲时间,我便迫不及待地趴在床上,如饥似渴地看着书。 这不,刚开学没几天,老师就给我送了一份大礼,发了几本《中学生文萃》这样的书。整本书无一处不透露着文艺气息。于是,我便翻看着前几页的目录以及简洁,就被新颖的文体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对此时爱不释手了。就在拿到书的同一天晚上,放学一到家,我便急不可耐地跳到了床上,阅读《中学生文萃》。当我从目录看到正文时,我更是两眼放光,如饥似渴地汲取着书中的经典古韵。 书中经典熏陶着我,看到书里经典文章或典范故事时,我似乎也能感受到当时的情景,是我深深坠入其中;书中见解拓我视野,每每在书中看到好的文章是,我总是看不过瘾。在看一眼文章的独到见解。是简单明了,字字命中文章中心,使我对此也有了不同的看法。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早已从七点到了九点半了。我还赖在床上用心地读着我的书。虽说在床上趴了一个多小时了,但有书的陪伴丝毫不觉得累,倒是“越看越舒服”,“越看越起劲”。这是,客厅中的妈妈开始催我休息了:“孩儿,别再看了,去睡吧。”但我还沉浸在书海之中,只应付了一句;“哦哦,别急,一等。”又过了十五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动静,便一句河东狮吼:“我说什么听不见?几点了?赶快去睡觉?”这一句,直接把我从书中幻想世界拉回到现实生活中来。我一惊,边回答边钻进被窝:“我睡,现在就睡了。”我吓得赶紧钻入被窝,恋恋不舍的合上书睡觉,当妈妈出去关上灯的瞬间,脑袋里萌生了一个计策,笑笑后翻了个身。 于是我待妈妈到客厅后,又静等了一会,以免妈妈疑心,对于看书的渴望,实在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溜到书桌前,打开灯,又开起来。 突然,客厅里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我一惊,急忙关上灯,纵身翻入被窝里,假装入睡。可只是虚惊一场,那是爸爸踱步到卫生间的脚步声罢了。 没事发生,我就又继续看着,诱人的文章吸引着我,然而不知危险正在身边。我极度认真地看着我,迟迟没有发现妈妈已悄然来到我的身后。当我察觉身后有异样时,已经迟了,一脸怒火的妈妈正杀气腾腾的站在我的身后:“你干嘛呢?这么晚了,明天还上课吗?”我赶紧关上灯,恋恋不舍的钻回被窝里去。 可是,我没有死心。于是我换了一个计策。再次等妈妈出去后,这一次我不会再开灯而让妈妈察觉了。嘻嘻,于是我悄悄地溜到床边,又屏住呼吸静听了一会,发现没有什么动静。我就把窗帘拉开了,向着窗外皎洁的月亮看了一会。月光发出一种洁白的光亮,像轻纱,披在万物之上,是我一望可见的都笼罩在一片梦幻之下。我的屋子也被皎月照的幽幽的亮。真是天助我也!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坐在床上而又把书搭到窗台上。坐得很不自然。于是我就借着皎白的月光勉强地读着我的书。这样过了好久好久,直到我看完了这部书才回到床上,这是我的脑海里还沉浸在动人的情节中…… 这就是我与书之间发生的故事,有趣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自从有了书陪伴着我,我懂的更多了,我成长了。书中名人名言激励着我,动人诗篇感染着我。 我爱读书。1200字以上 人物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