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咒-绣花鞋
妹妹生日那天我和她一起去逛街,妹妹突然在一家鞋店前停了下来。妹妹指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拉拉我的衣角:“哥哥,这个绣花鞋好漂亮,买给我好不好?”我看看橱窗里美丽得有些诡异的红色绣花鞋,捏捏口袋里仅有的几张钞票,迟疑了一下,咬咬牙恶狠狠得对妹妹吼道:“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买不起它!”说完拉起妹妹的手准备离开,妹妹委屈地看着我,又不舍地望望橱窗里漂亮的红色的绣花鞋,这才蹑手蹑脚得跟了上来。
自从上次看到那双红色绣花鞋,妹妹整天心神不定,眼神没有了往日的乐观和纯真,变得苍白无力。夜里,妹妹常常念叨着那个绣花鞋昂贵的价格,身体紧紧绷在一起,还在隐隐发抖。起初我还以为妹妹得了什么病,我们也没什么钱去医院,只好作罢。
“不……不要过来!……”我吓地一下子坐了起来,浑身直冒冷汗。我梦见房间里全是鲜红的血,妹妹阴险地笑着向我走来,手死死的掐着我的脖子,嘴里还念叨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我紧促地呼吸了几下,给妹妹拉被角,却一下扑了个空。我以为妹妹去喝水,大声地叫了几声:“妹妹?妹妹!”四周静悄悄的,连知了的叫声也停止了,房间内只回荡着我的声音。我打了个冷颤,慌忙跳起来打开灯。屋子里空空如也,这时正好12点整。
这时我听到街道上大家嘈杂的声音,还有警察维持秩序的严肃的叫喊声,但听得出来他们也很恐惧。警铃在没完没了的叫着,我冲出门,在微弱的街灯中看到地上满是血,鲜红鲜红的,刺痛了我的眼睛。“哥哥,你在干什么?发生什么事了?”我吓了一跳,缓缓转过头,看到妹妹纤弱的身躯,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到似的。知觉告诉我事情有些蹊跷,刚才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妹妹是从哪冒出来的?但我还是笑了笑没做声,安慰自己刚才是幻觉,妹妹根本就是在睡觉。等我回到家里,客厅的表刚好指向1,我莫名其妙地恐惧起来。
第二天各类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台,都在报道昨天发生的一切。据说某某商店被盗窃了一红色绣花鞋,店主和店员离奇死去,就连街道上的行人也无一幸免。所有死者都是脸色苍白,经医院检查,发现死者体内的血都被抽光了,内脏都被人掏空了,而事发现场根本没有血渍,死者身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痕迹。也就是说,死者体内的血和内脏都是凭空消失的!
听到这我转身看了看妹妹,她正试穿着一双白色布鞋,惨白惨白的,没有任何杂质。我“啊”了一声,妹妹抬头看了看我,笑着说“哥哥,你看这鞋漂亮吗?是我近几天捡易拉罐换钱买来的。”我走过去仔细看了看,却觉得这鞋有点眼熟,甚至妹妹刚才的笑不像往常一样天真,多了一丝神秘和诡异,隐隐约约还带着杀气。
第三天、第四天……每天晚上都发生相同的事,12点我准时被惊醒,梦中的情景和那天晚上的梦一模一样,打开灯,屋子里也找不到妹妹。我冲出门,还是刺眼的血红色!而与此同时,身后妹妹的声音就响起来,还是相同的话:“哥哥,你在干什么?发生什么事了?”我再冲进屋子,客厅的表还是鬼使神差地刚好指向1!
整整一个月,每天晚上都会死很多人,他们体内的血都是被抽光了,内脏全部被掏空,而身上却没有任何痕迹!也就是说,凶手都是一个人!而我已经习惯每天晚上12点被惊醒,还有冲出门去满眼的血红色。我也发现一个疑团:从血案开始发生的那天起,妹妹变得越发奇怪,经常面无表情,脸上没有一丝生气,很少说话,甚至邻居家里养的小猫死了,妹妹都无动于衷。
多功能雨伞
最近在商场上有一种多功能雨伞,我买了一把,刚出门就下雨了,我急急忙忙打开了伞,我发现伞柄上有好几个按钮,我按了最上面的按钮,伞的四周洒下一条条塑料袋,是透明的我又按了第二个一阵悦耳的歌声在我四周回荡,我按了第三个一阵阵暖意向我袭来,我按了最后一个按钮我飞了起来,缓缓的我降落在我家楼前,我打算合上伞,在伞的表面找到了一个按钮我按下按钮,伞立刻变成了一个胸针我带在身上。
我听见了收悉的声音,我醒来了,我发现我是在做梦,我一定要把这个梦便成现实。
山东莱芜新兴路学校五年级:陆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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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咒这故事发生在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由于刚从学校出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自己也格外珍惜,不仅工作的比较卖力,同时也认识了不少新的同事,其中的一个便是成。我也记不起来如何和成熟悉起来的了,他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话不多,整个人十分的多愁善感,可能是觉得他有些地方和S有些类似吧!再加上成也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校友,对于我这个刚进入社会的新丁来说,一个学校出来的,自然比较容易沟通。成虽然也是几个月前才来到这个公司的,可他毕竟比我多了一年的社会经历,他经常会跟我说,还是羡慕大学时候的生活整天只需要好好学习就行了,无拘无束,也很自由。我当时并不太清楚工作以后和上大学时到底有什么区别,加上自己对目前的工作还比较满意,便对他说道:“在学校是比较空闲,可是学校的生活也往往会让人感到很空虚,想找点事做,却总不知道自己能够去做什么,我觉得还是有了份稳定的工作后比较好,起码每天自己过的很充实。”听完我的话,成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我一直没有弄懂他说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要是能如意,自然会很好,可偏偏成就一直没有如意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人为的失误,还是冥冥中的注定,成的工作总是不尽人意,不是辛苦整理了半个月的报告突然不见了,就是电脑莫名其妙的中毒了。于是,公司里的事一面很同情成的遭遇,一面又把他当成了扫把星,唯恐自己会沾染上成的霉运。我自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并且努力安慰成,希望他能够及早振作起来。可是,成依然同平常一样的郁郁寡欢,我的安慰似乎毫无作用,周围的同事也开始对成避之不及了。有一次下班后,我约成去吃饭,想通过出去散散心的方式来缓解他心中的郁闷。“成,还是不要太在意这些事情了,我相信,就算是走霉运,也总会有结束的那一天的,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能把你击倒,能够把你击倒的,只能是你自己啊!你可千万要支撑住,挺过这个难关就好了!”听到我再次说起同样的话,成还是和往常一样,并没有表达任何的意思,我也知道他的心里很难受,可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啊!彼此沉默了一阵后,成开了口:“谢谢你,Y,我心底一直很感谢你的安慰和鼓励,自从两年前,我成为了孤儿后,所有的这一切就只能靠自己来支撑了。可是,自从几个月前,当我辞职来到这家公司时,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所有的工作,我都无法顺利的进行,每次都会出差错,无论我怎么努力,还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类似电脑中毒而导致资料丢失的麻烦,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越是想避免,越是害怕它发生,可它却越是频繁的发生。这半年来,我整天都生活在上司的责备以及同事的鄙夷中,我是真的觉得累了。”“成,不好意思,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伯父伯母都不在了。”“不用介意,已经过去两年了,也许这样也好,如果父母还在世,看到我现在的情况,必定会担心的不得了。”“会不会是这家公司不适合你呢?成,如果在这里做的不顺利的话,还是换家公司试试吧!兴许换个环境后,情况也会有所改善的。”“没用的,这半年来,我已经换了不下五家公司了,如今的大学生也多的如同鹅毛一般,随手一抓,就是一堆。像我们这样从学校毕业出来不久的,一没显赫的家庭背景,二没足够的工作经验,想找到一家能够崭露头角的公司也是十分困难的。这半年来,我频繁的更换工作,可无论在哪一家公司,情况都是一样,而且,现在的工作已经越来越难找了,我也很担心,一旦辞去现在的这份工作,又能到哪里去寻找适合自己的舞台?”“对了,成,听你说,这半年来,你一直在更换工作,冒昧的问一句,之前那半年,你有工作吗?该不会是自从你工作的第一天起,身边的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了吧?”“哦,那倒没有,之前,我一直在‘金色大地’工作。”“你是说‘金色地’房地产公司吗?”“恩,是的,我在那里工作的半年。”“那半年是不是和你现在的情况一样?”“这倒没有,虽然每天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可是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成,这我可真是搞不懂你了,要知道‘金色大地’可是我们K市数一数二的知名企业,你之前就能在那里工作,又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如意,那你干嘛要跳槽?”“Y,正如你所说,我也知道‘金色大地’是家大公司,起初能在一毕业就进入这样的公司工作,我也觉得十分自豪,就连身边的同学也都对我羡慕不已。可是,在我工作的这半年中,我慢慢的发现,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十分压抑,所有的公司员工,只需要竖起耳朵听清楚上司是如何发号施令的就足够了,每个员工都惟命是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公司的所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可我却觉得这是非常反常的!因为,我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创新和讨论!所有的员工都只是像机器人一样的工作,上司给你编好了工作的程序后,你就一直埋头把工作干完。我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因为我不想让自己丧失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才选择了辞职。”我能理解的成的意思,如果换作是我,想必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吧!也许是天降大任吧,希望成能熬过这段黑暗的时期,之后,我便劝成不要再多想了,权且当作一次磨砺,也许并不是坏事。可是,事情远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在第二天,成负责的工作又出现了严重的差错,事后,经理找成进办公室谈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成从办公室里出来,我急忙问他出了什么事,可他什么话也没说,一个人独自走了出去。事后,我听有人说经理十分恼火,说自从成进入公司以来,就没办成过一件事,训斥了半天后,经理便直接劝成另谋高就了。没想到这次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差错,想想现在的工作又非常难找,以成现在的状态,如何是好?下班后,我赶紧拨通了成的手机,可是不管怎么拨,就是无人应答,我又不知道他家的住址,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晚上刚回到家,突然接到了S打来的电话,“Y,出事了,刚才我看新闻说,有名男子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一栋18层住宅楼上跳楼自杀,死者已经血肉模糊,无法辨认,警方在他的口袋里找了相关证,好像是跟你同一个公司的,你们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说的可当真?等我下,我赶紧看下新闻!”我慌慌张张的打开了电脑,看到那则新闻后,才知道自己之前不经意的担忧竟然变成了现实!成跳楼自杀了!也许是迫于当今社会的压力,也许是出于对自己的无奈,总之,这半年来的遭遇已经完全击溃了他的自信心,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最终让成选择了放弃。“Y,怎么了?找到那则新闻没?”“啊,哦,不好意思,我看到了,他是我的同事,下午刚被辞退。”“唉,真是可惜了,既然是你认识的人,我想我们还是去现场看看吧。”“恩,好,等下我就去你家找你。”不久,和S碰头后,他还是不由的叹息道:“看新闻上说,他和我们岁数也差不多,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就这样选择了轻生,的确太可惜了!想想他的父母,又有多么心痛啊!”“不,S,成跟我说过,两年前,他的双亲便去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了无牵挂也促使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吧。”“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两年了,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自然是不小。可这两年里,他都一直挺了过来,怎么现在因为被公司辞退了,就突然想不开了呢?”“也不光是单纯被辞退了吧,他一直过的很压抑。”随后,我便把成在公司里的情况告诉了S。听完我的介绍后,S便一直皱着眉头,我知道他又发现了奇怪的地方了,便不由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也觉得一个人能在半年内持续倒霉很奇怪?”“恩,按道理来说,每个人都会有倒霉的时候,可是像成这样半年来一直背运的,还的确是少见。我还是觉得,这里面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一时又想不起来。”“照你这么说起来的话,我好像也有感。唉,算了,我们还是赶紧去现场看看吧!”我们很快便赶到了世纪花园小区,这里的住户大多是因为没有买房,而选择长期租住的,其中更是以像我和成这样刚工作不久的学校毕业生居多。我们到达时,警方已经撤走了,现场也刚刚撤销了封锁,成的尸体也已经被运走了,周围围观的居民也渐渐散开了。看到地上用粉笔画着一个人形的轮廓,附近还有许多血迹,我知道这里就是成从楼顶摔下来的位置了。S见状,小心翼翼的趴在地上,十分仔细的观察着这个人形的轮廓,并不时的在地上摸了摸。我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他准备找什么,便忍不住向他问道:“S,你在找什么呢?”可他并没有回答我的话,依然沿着地上的轮廓慢慢的观察着。我知道这是S开始高度认真的时候,也许真如他所说的样,成的那些倒霉事中间隐藏着某些东西也说不定,我不愿再打搅S了,便跟在他旁边,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过了一会,S似乎找到了什么,因为,我看见他的嘴角微微向上弯了一下。“Y,我总算发现,之前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原因了,看来,还真跟我想的一样,这里面果然有蹊跷!”“那这么说,成的死是另有原因了?”“不,成的自杀,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那你说是什么地方有问题?”“来,Y,你仔细的看这里!”说完,S便用手指向了地上那个人形轮廓的颈部,我顺着看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S,你是说在脖子这里吗?好像没有什么啊!”“恩,现在天色暗了,不容易看清楚,你用手摸摸看,就在这里!”我朝着S指的地方伸手一摸,发现在颈部的位置似乎有一个很小的坑,难道S说的就是这个?“好像是有个小坑,可是这里本来地面就不好,出现这样的坑坑洼洼也不足为奇啊!”“你说的没错,可是这个小坑出现在了颈部的位置那就对了,你也可以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的小坑,都摸摸,看有什么区别。”我赶紧在周围找了找,很快便发现了几个其他的小坑,用手摸了摸,才发现,这些其他的小坑都比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略微浅一点点,并且也没有这个小坑摸起来光滑。“S,摸起来是有区别,颈部的这个小坑要稍微深一些,也要光滑一些。”“正是这样,我们已经找到想要找的东西了。”“好了,S,我求你别再卖关子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这是有人动的手脚,有人对成下了咒!这种咒比较少见,我也是以前听一个朋友讲起过,这种咒叫做‘钉咒’,施咒者必须要同希望下咒的对象接触时间达到一小时以上,才能达到施咒的条件,之后施咒者通过对类似人偶之类的载体进行下咒,导致中咒者的后颈部长出一颗螺丝钉,中咒者此后大部分时间内便会如同机器人一样,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日常的生活。”“这不对啊!我跟成在一起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他的后颈部什么都没有啊!如果真的是后颈部长出了螺丝钉的话,那很多人都会注意到吧?”“这正是‘钉咒’厉害的地方!只要下咒成功后,后颈部的螺丝钉很快便会融入中咒者的体内,不光其他人看不出来,就连中咒者本人也不会有任何异常的感觉。但是,‘钉咒’的控制能力并不是很强,它只能够部分抑制中咒者的立思维能力,一旦遇上极其有主见的人,‘钉咒’的控制能力便会失效。而当中咒者背离施咒者的意愿时,‘钉咒’便会随之产生强烈的诅咒,不光导致中咒者诸事不顺,还可能使其心里觉得异常的压抑,除非中咒者重新按照施咒者的意愿来进行活动,否则‘钉咒’所带来的诅咒效果是不会消散的。很多中咒者都会承受不了这样遥遥无期的苦闷,最后选择了自杀,而只要中咒者死亡,后颈部的螺丝钉便会从其体内脱离出来,最后被地面吸收掉,只留下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钉咒’的效果也会随着中咒者的死亡而自动消除。如此的手段,几乎天衣无缝,我想,成肯定就是中了‘钉咒’才不得不选择自杀的!“没想到居然有人对成了如此狠毒的咒!原本以为成只是这段时间比较倒霉,可万万没想到是‘钉咒’的缘故!”“现在看来,施咒者肯定是想控制住成,好让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做事,可是他没想到成的独立观念很强,‘钉咒’并不能完全控制住他,于是,这半年来,成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到处碰钉子。”“对了,我想起来了,成说自从他离开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后,这半年来一直过的很不顺利,看来,成肯定是在‘金土地’上班的时候,被人施了‘钉咒’的!”“恩,如此一来,所有的倒霉事也就合情合理了,我想,施咒者应该就是成在‘金色大地’的上司。”“我想也是这样,既然锁定了目标,接下来,我们要想办法把这个施咒者给找出来。因为我之前听成说,‘金色大地’里面其他的员工都是在埋头干上司交待下来的工作,照这么来看的话,很可能那些员工也都被施了‘钉咒’了!”“如果真的如成所说,那应该是不会错了,可惜的是,目前还没有办法能够破除‘钉咒’的效果。”“那这么说的话,一旦中了‘钉咒’要么成为机器人,要么就只能永远活在诅咒中了?只有像成这样选择了自杀,才能破除‘钉咒’的效果吗?”“Y,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可是目前的情况的确就是这样。不过,我想试试,因为大部分诅咒都是和施咒者有着密切联系的,施咒者也许会知道破解的方法,我们想办法从这里入手。”虽然我觉得S的做法无异于与虎谋皮,可是眼下也找不到其他的办法,看着成就这样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要让我就此沉默下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哪怕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和S也都要去试试!我本想第二天就去‘金色大地’的,可是S执意要推迟两天再去,我看到他那么坚持,知道这是有原因的,便答应了S。到了约定好的那天,我同S见面后,便来到了‘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走近一看,整座‘金色大地’的大厦显得气派非凡,果然是全市闻名的大企业!可是,我和S全然顾不得欣赏‘金色大地’的装修格调,直接来到了接待处。当我们到达接待处时,一位身着旗袍的迎宾小姐对我们微笑道:“两位先生可是为了昨天发生在世纪花园小区的事情而来?”我和S顿时一愣,没想到我们今天的来访竟然都已经被这个幕后的施咒者提前知道了!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了,姑且看看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两位贵客请跟我来,我们经理正在恭候二位的大驾。”到我们点头示意后,迎宾小姐便把我们带到了一间会议室,推开门进去后,发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了,他的身边站着两个保镖模样的壮汉,想必这个胖子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了。“哈哈,二位请坐,不要客气,来来,晓红,赶紧给他们沏茶。”领我们进来的那位旗袍小姐听到胖子的话,很快就退了出去,不一会功夫便端上来两杯冒着热气的茶。我和S还是搞不懂这个胖子到底想干嘛,自然也不会蠢到喝他送上来的茶。“两位不用拘束了,放心吧!茶水里是没有毒的,我们现在可是在法制社会里,毒死人可是要被枪毙的,所以你们尽管放心的喝吧!哈哈!”看到眼前这个胖子得意的神情,真是让人怒火中烧,可是眼下这种情况,还是要冷静的观察周围的情况才行。S端起了茶杯,了一口,然后向这个胖子问道:“想必您应该就是成以前在‘金色大地’的上司了?”“恩,没错,年轻人果然好眼力,不愧是能看穿‘钉咒’的人啊!哈哈!你们就叫我庄总吧!”想不到这家伙完全不加掩饰,一下就挑明了‘钉咒’,看来,我们也只好开门见山了。“庄总,你应该知道我们今天来的用意,成昨天已经因为‘钉咒’的原因而跳楼自杀了,我们不想让更多人受到这种恶毒的诅咒,请您还是赶紧把所施的‘钉咒’给解除掉吧!”“哈哈哈哈!年轻人果然血气方刚,好!我就喜欢这种直爽!不过,我想问问你们,为什么要解除‘钉咒’呢?”“这当然是为了这里的员工能够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生活啊!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没有大脑的机器人,他们是需要独立思考的!”“恩,好好,说的好!小伙子,你先不要急,这样,你们先跟着我去看看这里的工作情况吧!”说完,胖子便起身朝门外走去,他身旁的两个保镖也走到我们跟前,作了个手势,说了声“请”。看样子,现在是由不得我们了,我和S只好跟在胖子身后,一起走出了会议室。我们一边来回走着,一边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公司里的员工看见领导来访,也都纷纷对我们点头表示敬意。“你们看看,整个公司的工作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井井有条啊?”我们转了一圈,发现也的确如同胖子所说,整个‘金色大地’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每个员工都在紧张的处理着自己手上的工作,这样看起来,的确比我现在的公司有秩序的多,开小差混点的现象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庄总,这里的员工都被您施了‘钉咒’的吗?”“没错,我相信你们都已经看到这里的工作情况了,整个公司现在就像一部机器一样,每个环节都在正常的运行着。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他们施‘钉咒’吗?想必你们一定听过一句话,那就是说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是一颗螺丝钉,我只要所有的员工全部成为螺丝钉,完全按照我的计划来开展工作,那就能把每个员工的能量发挥到最大!在这里,我只需要他们是机器人,所有的计划都由我来制订,这样会少走很多弯路,也不会再有争论和分歧!这几年来,公司的业绩已经越做越好,这些难道不都是螺丝钉的功劳吗?”“庄总!虽然我承认你的公司做的很有起色,在K市也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可是,我无法赞成你这样强行控制员工的做法!他们也是需要独立思考的!现在的‘金色大地’虽然工作的井井有条,是这样下去,整个公司将会失去创新思维的能力!”“不,不,只需要我有创新思维的能力就足够了,每个员工就只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我会把每颗螺丝钉放到最适合的地方就可以了。年轻人,我十分欣赏你们,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查出‘钉咒’的存在的,而你们却能一直追查到我这里,现在懂得这方面的人已经不多了,我看你们是可塑之才,才希望把‘钉咒’传给你们,好让你们继承下去。这样,用不了几年以后,你们也将会拥有一家像‘金色大地’一样成功的公司,你们也将成为这个社会的人上人!”没想到这个胖子居然还想策反我和S,此时,我不由想起了刚才我看到那些和机器人一样在工作的员工,想起了成在地上留下的斑斑血迹,我断然拒绝了他:“谢谢庄总的好意,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打算,因为这样的公司就算再成功,那也不是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所取得的,所有人的独立意识全部被你扼杀了,而当你控制不了他们时,你就会像害死成一样害死他们!”“哎呀,哎呀,不要激动啊,我想这里还是有些误会的,我一直都希望成在离开‘金色大地’后,遭遇种种的不如意后还是能够重新回到我的公司,继续为我所用,可是,没想到,他承受不了那样的压力,居然选择了自杀,唉!实在是太可惜了啊!”“住口!成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你对施了‘钉咒’的缘故!你永远都体会不到,当一个人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成为被人操控的机器人的感受!成正是因为害怕变成这样,才毅然离开了‘金色大地’!”“,你们这两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亏我还一直想抬举你们,看来之前所说的全是废话了,你们难道就不怕变成我的机器人吗?”糟了!一时激动,居然忘了这一点,没想到这一下把胖子给激怒了,要是他对我和S施‘钉咒’的话,那可如何是好?可是S似乎没有一点担心的样子,他依然保持着平静的语气,对胖子说道:“庄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一次‘钉咒’的效果被破除后的第三天可是施咒者最虚弱的时候,如果想在这天施咒的话,施咒者自己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想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另外,我们也不是你公司的员工,想在其他的日子施咒,你也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其他的时候,我们根本不可能再同你有一小时以上的接触时间。”我一想,今天正好是成自杀后,即是成身上的‘钉咒’自动破除后的第三天,原来S特意挑在今天来‘金色大地’的原因正在于此!“唔,没想到连这些都被你知道了,不过,虽然我治不了你们,可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啊!难道你们能去法院告我吗?哈哈哈哈!你们就等着看吧,整个‘金色大地’在我的操控下将会发展的越来越好,现在是全国50强,以后将会是全球前5强!到了那一天,我也不会再是区区的公司总经理了,董事长的位置也迟早是我的!其实,现在整个公司也都已经是由我在负责的了,董事长不过是名义上的挂牌罢了!不过,我是不会只满足于做多尔衮的,总有一天,全球前5强之一的‘金色大地’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将会是我庄某人!保镖!送客!”话音刚落,他身旁的两个壮汉立马朝我们走来,容不得我们分说,便强行把我和S拖出了公司。就这样被赶了出来,我十分不甘心,S看到我仍然十分激动,便对我劝道:“Y,没有办法,我们以后也不可能再来‘金色大地’了,因为只有在今天,他才无法对我们施‘钉咒’。我知道你的心里难受,可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法律也无法制裁他。还是想开点吧,至少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此时此刻,只能深深的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无助。我抬起头,看了看天,很希望能在天上寻找到一双眼睛,可遗憾的是,我找不到。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很消沉,每天故意工作到很晚,希望用疲惫来麻痹自己。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了S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要我赶紧去他家。我不知道是不是又出什么事了,急忙赶到了S家。“S,你搞什么啊?慌慌张张的就叫我过来,也不说清楚是什么事!”“我知道这几天一直很难受,整天跟行尸走肉一样,要是让你自己看,估计你也会忘记,所以就只能叫你过来看了。”“到底是什么啊?我还要回去睡觉呢!”“就是这个,你来看,是今天网上的新闻。”我走了过去,低下头一看,网页上方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金色大地’公司总经理跳楼自杀”!不会吧?难道是那个姓庄的胖子?我赶紧仔细阅读起下面的正文部分。看完后,才知道果然是那个胖子,这我还真是搞不明白了,“S,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施‘钉咒’的胖子也会自杀?”“别急,你再看看这个。”说完,S点开了一张图片,我一看,是尸体的现场图片。随后,S用绘图工具把尸体颈部放大,我再一看,突然发现由于尸体的头部是朝右边侧歪着的,后颈部附近的地面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螺丝钉大小的小坑!“不会吧?这里怎么会有和成当时一样的小坑呢”“恩,这的确是‘钉咒’留下的痕迹,我刚开始看到这张图片,也是觉得似乎地面上有坑坑洼洼的,当时我也没多想,可当我把图片放大后,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小坑和当时成留在地面上的一模一样。”“这么说,原来那个胖子也是被人施了‘钉咒’了?”“现在看来,应该没错,没想到他原来也是一直被人所操纵了,真是可悲啊!本来自己做为一个被别人所操纵的机器人时,他很好的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可是,当‘金色大地’的名气越来越响时,他内心的对权利的欲望之火也被点燃了,他甚至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将董事长取而代之,这可就超出了施咒者的控制范围了。于是,施在他身上的‘钉咒’就开始产生了诅咒,像他这样的人,之前应该是一直顺风顺水的,一旦周围的情况开始变得不利,他便根本无法在这样的逆境中生存,所以他选择自杀就要比成快多了。”“唉,这也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啊,本来一心想控制公司员工的,却不知道其实自己已经被人给控制了,之前他一直把‘金色大地’打理的很好,可他完全不知道,这只不过是按照别人给他写好的剧本来演罢了。”“对了,Y,另外我还听说,原来‘金色大地’的大部分股份都是掌握在国外一家公司的手里的。”没想到,‘金色大地’原来是被国外的一家公司所把控的。可这样一来,给成施‘钉咒’的是那个胖子,但是,给胖子施‘钉咒’的又会是谁呢?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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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咒花影落,花倚梦,花语轻声与谁问,心绪牵绊,缘字怎生论,一曲花咒探情深。畅夕暮醉清风天边月如弓,湖心谁泛舟轻弄,隔窗棂看灯影烛火摇曳跳动,看不清你的笑容,幽夜风鸣,闪烁流萤,暮色凝,奏晚钟,隔岸望你清浊饮梦,於此心愿,莫能扑空,我下花咒织梦三千,只为换你的情动,点点落英缤纷看遍梦几重,烛影摇红清月如旧,心弦颤动与谁同,看你把酒对月邀歌,我敬一盅,烟雨季远山悠然独醉朦胧,层林尽染你墨中,遥望你飞白架桥似雨后的虹,松墨淡晕盘青龙,风雨浩然飘落纸中,弄蒹葭,心意重,去年食寒,纵蓉花一梦,心相待,孰能相逢,我下花咒降雨连绵,只为换你的凝眸,浅浅薄雨收寒探兰心懵懂,雨打入梦溅起涟漪,心潮藏千重万种,看你挥墨幻雨成画,我袖舞长虹。我下花咒降雨连绵,只为换你的凝眸,浅浅薄雨收寒探兰心懵懂,雨打入梦溅起涟漪,心潮藏千重万种,看你挥墨幻雨成画,我袖舞长虹。我下花咒风系相思,只为换与你相守,飒飒风声千里烟波越苍穹,长空响奏一曲歌罢,心意萌动谁猜中,看你风中浅笑,我愿与你相拥,我下花咒风系相思,只为换与你相守,飒飒风声千里烟波越苍穹,长空响奏一曲歌罢,心意萌动谁猜中,看你风中浅笑,我愿与你相拥。六年级:黎明4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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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魔咒暑假终于来了,又可以像一只欢脱的野马一样玩耍了,心中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激动。可是“每逢佳节胖三斤”魔咒肯定又要缠上我了。不行,我要运动!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5:45起床。大清早,我的闹铃准时叫了起来,我本能地抬手把它关掉,继续倒头大睡。十分钟后,它又响起干巴巴的调子,平常悠扬动听的乐曲,现在仿佛能刺穿耳膜。可我又不想和那个可恶的魔咒纠缠。终于,它把我从床的怀抱中拽了出来。闭着眼,拖着步子挪到洗手间,洗脸、刷牙。这时我才慢慢地清醒起来。抬头一看,老天,都六点一刻啦。赶忙抱起足球,撒腿跑下楼,蹬上上车子,往体育公园赶。在路上,微风徐徐吹来,一清早的睡意一吹即散,一身轻松。原来,早上起来运动也是无比惬意的一件事。远远望去,球场上已经有了几个跑动的身影。停下车,奔向球场。叫上几个不相识的人来场球赛,配合却十分默契。传球、停球、带球过人、打门动作一气呵成,守门员的扑救也让我们鼓掌叫好。对面也不甘示弱,守门员开大脚,传给前锋,我回头一看,我方因为踢的太兴奋了,都跑到对方的半场了,让对方钻了空子,我急忙回防,可我逼毕竟跑不过一个大人,眼看着球要进了,我方守门员也睁大了眼,紧盯着来势汹汹的对方前锋,我惊叫一声,感觉肯定要进了,就在我以为要丢一球时,对方前锋竟因为没停好球,足球自己滚出了底线。看着他失落的表情,我心中自是紧张又欣喜。原来,在清早运动运动是多畅快的一件事。回到家中,冲个澡,一身轻松,让整个一天都充满着活力。我也不会再被那个魔咒缠身了吧。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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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恶咒“你好啊,迈克!”,骑士发话了,“欢迎来到幻影魔幻世界!”迈克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时,骑士转过身来,迈克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神情是那么的从容,可以看出他拥有着非凡的勇气和惊人的力量。迈克被他的气势震撼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你是说我来到了你所说的幻影魔幻世界?”迈克问。“是的,这里就是幻影魔幻世界,与你们的世界是完全的两个世界,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会使用魔法,你们世界里所有的事,我们都可以用魔法作到。”“那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因为尼古拉斯伯爵就要卷土重来了!”“尼古拉斯伯爵是谁?”“两千年前幻影魔幻世界最邪恶的巫师,他懂得所有恶咒和黑魔法,他曾经企图统治幻影魔幻世界和你们的世界。“但是他由于作恶多端,遭到了诅咒,被封印在一个紫黑色水晶球内。咒语的内容是这样的:每过一千年,尼古拉斯伯爵就将突破诅咒,卷土重来。那时,紫黑色水晶球被一个人打破,而那个打破水晶球的人就是拯救幻影魔幻世界的圣光骑士,将由他来击败尼古拉斯伯爵。”“难道我就是圣光骑士?”“不错,而且我一千年前也是一个圣光骑士,那时我击败了尼古拉斯伯爵。但是尼古拉斯伯爵已经今非夕比,他不再孤军奋战,他多了他的追随者——屠斯黑武士。”迈克说:“可是我不想当英雄,也不想去面对什么屠斯黑武士和尼古拉斯伯爵,我只想回到我的世界去!”不料那骑士拿长矛对准了迈克,吼道:“如果你不能战胜尼古拉斯伯爵,你的世界也会完蛋,你也在为全人类而战!你的亲人,你的朋友都在等待你去拯救!!!你听懂了吗!!!”迈克吓得大气也不敢出,骑士放下长矛。迈克说:“好吧,我答应你。可是我如何去战胜尼古拉斯伯爵呢?”“你跟我来。”迈克跟着骑士来到了大殿里的一口井旁,突然,骑士把迈克猛地把迈克推下井去。迈克大叫大喊,就这样,迈克“扑嗵”一声掉进了刺骨的水中,一直下沉,下沉……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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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瑰丽的颜色,绚烂带着楚歌,望眼万年沧桑,看尽繁星闪烁,海枯石烂,一览江山,目睹了万里江河,寂静的夜,孤独的你,兀自吟唱什么?冷血的心是否倾唱着祷歌,默默燃烧的烽火,开启杀杀缪的时刻,热血溅如你的心窝,浑浑的灼热,点燃了你眸中熊熊烈火,嘶吼的吟泣,你坚如馨石的心,是否摇动过?被泪侵湿的血裳,勾勒你跳动的脉搏,生死离歌,牵肠挂肚,你可曾懂过?血火,残忍的你,究竟撰写了什么?孤寂的世界又带给了你什么?没有悲伤的你,可否在乎过?血火,你是否悔过?六年级:张雨晴2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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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咒这个国家有一个特别爱花的皇后,皇宫的花园里到处郁郁葱葱,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儿。有郁金香、夜来香、迷迭香、百合花、菊花、蔷薇………宫庭里光是负责栽花、爱管、浇水的花仆就有十来个。国王和皇后膝有一个膝下有一个样貌英俊,气度潇洒的王子名叫非尔德,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王子,所以国王和皇后格外地疼爱他。这天皇后坐在花园的凉亭中欣赏花,陶醉于它们带来的芬芳。这时非尔德王子殿下也来到了花园,见到了凉亭中的皇后“母亲,您又在此赏花了。”“是啊,非尔德,你看这园中的花儿美不美?我想全国所有美丽的品种我这花园中都有,而且还是最美的,是不是?”“对,皇宫里的花儿是最美丽的。特别是这几株刚才从外地呈贡的品种更是美艳无比。皇后听了非常高兴“你可真会逗母后开心呀”。这时皇后才注意到儿子一身外出的装扮,一身白色镶嵌着宝石的衣裤,肩上系着一件红色的披风一直拖到腰间“你这是要去打猎吗?孩子”“是的,母后,我特地来给您道别的。”“记得早些回来,多带几个侍丛”“知道了,母后,我的箭法可是一流的,我走了!”说完带着几名侍丛离开了皇宫。非尔德王子殿下带着弓箭、捕兽器和六名侍丛骑着马出发了。他们走过了一个个村庄越过一条条小河来到了一片森林,这片森林他是第一次来。这时,非尔德突然发现了猎物便策鞭追去,受惊吓的动物四处逃窜。非尔德很久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猎物了,它们显得十分灵敏,他兴奋地回过头对其中一名紧跟在旁的侍卫说“我从这边追,诺姆你带几个人绕到林子的那边堵截,今天我一定要满载而归!”“可是殿下,您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跟您一起?”“别髁耍∫换嵩诹肿幽峭放雒妗!彼底潘布湎?г诹掷铩非尔德一路追赶,终于用箭射中了那只猎物,他下马拾起“看你还跑,这回可被捉住了吧”他高兴地将猎物放进马背后的口袋中。一阵微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幽幽的清香“咦?那儿来的花香,好像从来没有闻过!”他闭上双眼再次深深地呼吸着空气里的香味“我敢肯定,这种花香就连皇宫里也没有!”非尔德王子殿下深深地被这缕花香吸引着,想要去探一探究竟是什么花有着这样浸人心脾的幽香!他将坐骑拴在一根树上,顺着香气飘散的方向一路找去。渐渐地这种花香越来越清晰,让人闻了觉得心情舒畅,有种莫名的渴望,这时非尔德发现了前面不远处的小石屋。石屋周围种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每一朵都含苞待放,每一片花瓣都好似一个个美丽舞者的衣裙上的花边,不!比那还美。红的、黄的、白的、粉红的。那红的好似燃烧的火焰、黄的好似纯净的黄金、白的好似冬天刚落下的雪花,粉红的侧像天边醉人的晚霞。每一朵都让人心动,每一刻都散发出阵阵迷人的花香。“太美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儿,比皇宫中的任何花都美!而且满园都是,这是谁种的呢?”非尔德对着石屋大声问“有人吗?这间房子的主人在吗?”可是他问了好几声也没人出来回应。此时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他心想“不如明天再来拜访吧,说不定屋子的主人还有可能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呢?”可是看着这些美丽的花儿,他真的有些舍不得离去“你们到底是什么花呢?让我都不甘心这样离去!对了!母亲那么爱花,不如我摘下一朵带给母亲瞧瞧,她定会像我这般喜爱它的。”心想着,非尔德伸手去触摸花朵,却不曾想被花茎上的尖刺刺到。他疼得急忙缩回手来,生气地说“没想到这花会有刺!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毒?”这时王子殿下的几位随从也赶来了“殿下,你在这儿呀,我们找了您很久了。”诺姆看到王子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可恶的东西!”他愤愤地用口试图将扎入的刺吸也来。“您怎么了殿下?您的手受伤了吗?”“我被这花上的刺扎到了,怎么也吸不出来。不过,你来看看这些花是不是很美?我刚才正打算摘几朵回去给母后瞧瞧。可恶…….”他生气地跺了下脚。“没关系,我用剑给砍下来不就成了吗?”诺姆说着正要拔出腰间的配剑。“请住手!”远处传来一声急促的请求声。这声音清脆悦耳,好像银铃一般。他们一行人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远处跑来一位披着长发,手提水壶的年青姑娘。她的装扮很朴素,奇怪的是脸上还戴着一层薄纱,只露出一双黑色清澈的双眼。姑娘越跑越近,最后来到非尔德跟前“先生,请您别让您的手下这样做,我会万分感激您的。”王子见姑娘如此着急便命令诺姆停下手中的剑。姑娘向王子行了个礼“谢谢您先生,我代表这些花儿感谢您的仁慈。请您进来坐坐吧,我是这间石屋和花园的主人,为了感谢您的恩情,请进来喝杯水吧。”姑娘望着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诚心地发出邀请。姑娘的房子很整洁,摆设简单,虽没有什么昂贵的装饰但却很清新、古朴。非尔德和诺姆在房里坐了下来,其实随从则守护在屋外。姑娘从里屋端出茶和水果并来到非尔德的跟前“先生,你的手被刺扎到了吗?刚才那样用嘴吸不出来的,必须用缝衣针才能把刺挑出来。“谢谢你”他感激地回答。姑娘握起他的手轻轻地用针尖慢慢地挑拨着。非尔德看了看窗外那美丽的花忍不住问道“姑娘,你种的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啊?真是太美丽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花,而且居然还长着刺。”“先生,这种花叫玫瑰。是我父亲生前从很远的一个国家带来品种。它的颜色很多,香气清新不俗,花朵艳而不娇,带刺就更让它美中更有一股坚强气质。就像一个美丽而性格坚强不屈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才长了刺,它是那样高傲然,那样的美丽。”非尔德听了她的这些话后好像了解了许多,也不再为被刺扎到而生气。“还有,它的花瓣和果实还可以用来入药和泡茶和食用,桌上的这些茶就是用它的花瓣来冲泡的,有降曙清肺和美容的功效。”“真的吗?”王子和他的随从都绕有兴趣地品尝起杯中的甘甜“真是好喝啊!”众人发出由衷的赞叹。“好了,刺已经拔出来了。”“谢谢!姑娘你的父亲呢?”“他…….他在一场意外中去世了。”说到这儿姑娘有些伤心,下意识地扶摸了一下面纱下的脸庞,眼中隐隐闪着泪花。“真是遗憾,对不起提起姑娘的伤心事了。”“没关系,我想父亲在天堂过得很快乐。”非尔德换了个话题“我们谈了这么久,还没请教姑娘芳名?”“我,我叫凯思琳”“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非尔德看着她清澈美丽的双眼,听着她银铃般的声音,再看看她脸上遮挂着的白纱,好奇心驱使他想要探知她的秘密。非尔德来到她面前“这儿山青水秀,姑娘一个人不会觉得孤独吗?”“我一个习惯了”她低着头,不敢看他那张英俊的脸。“姑娘为什么带着面纱呢?害怕被人看见自己迷人的面容吗?”她努力地摇摇头“不,不是的,我是因为……..”“我想你一定跟这美丽的玫瑰一样娇艳动人吧。”凯思琳低着头不说话,好像很难过,她抬起头刚想解释什么时,这时非尔德好奇地不能自制,一下子揭去了她的面纱“我想这一定是一张倾国倾城的容貌。——啊!太可怕了!”他的随从诺姆也发出了同样的惊呼。非尔德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双迷人眼睛下居然有着这样可怕的脸庞。她的右脸被火烧过留下了可怕的疤痕,深红色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下巴。面部的肌肉因为这些疤痕而纠结在一起形成了这张可怕的脸孔。虽然她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但这第一眼的惊吓却让他无法接受。“天哪,太可怕了!真倒人胃口!”她神色惊慌地将面纱重新戴了回去,连声说道“对不起,先生,我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脸部受了伤,才变成这样的。我知道自己很丑,所以才远离城镇,戴着面纱住在这森林之中,陪伴我的只有这些玫瑰花………”“够了!够了!多待一秒我都无法忍受,对着这张脸史会让我做恶梦!你根本不配拥有这些美丽高贵的花,它们应该生长在更美丽的地方!”“诺姆!给我把这些玫瑰全部拔起,我要带走!”“是!”随从遵命回答。“等等!你有什么权利带走我的花?”凯思琳大声问道。非尔德抬高他那傲慢的头大声地说“诺姆,告诉她我有没有这个权利!”“他是——非尔德王子殿下,这个国家的主人!这个国家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的!你必须遵从。”诺姆站到凯思琳的面前,大声地说。“你是…王子殿下?”她不敢相信地摇着头“求求你,不要这么做!”他咆哮着“你们动作快点!把它们通通带走!我可不想再待在这里。”命令一下,屋外的随从开始拔掉花园里那些美丽的玫瑰。“不要,求求你们仁慈一点,不要碰这些可怜的花。”凯思琳哭喊着乞求他们停止这场残酷的掠夺。可是他们并不理会她的乞求,粗鲁地用匕首挑动土壤,用身上的衣袍包裹着根茎一株株地将花儿拔起。许多花瓣因为他们用力太猛而散落下来,园子里到处都留下他们践踏的痕迹。她再次跑进屋里跪在他的脚下“求求你殿下,请你叫他们停止吧,这些花离开我会死掉的,我发誓!”他用脚推开她“胡说!让它们待在你这个丑女人身边,那才是浪费!我要把它们全部移植到皇宫里去!它们会长得更好更美。你们动作快一点!”“天啊,难道因为我丑,就不配拥有它们吗?我只有它们了,求您发发慈悲吧,殿下!”。看着窗外那些被摧残的花儿,她痛哭流泪。可惜她无力阻止这场残酷的浩劫。“殿下,我们已经全部收集好了,可以回去了!”“好的,我们马上回皇宫!但愿我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你。”说完他们一行人跨上马准备离开石屋。凯思琳站了起来拭干眼泪朝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大声地喊道“我诅咒你非尔德王子殿下:哪怕你拥有高贵的身份和至高无尚的权力!我以这些倔强美丽的玫瑰发誓,我要诅咒你!你会每夜梦见我的哭泣,不得安宁!我要你跪在我面前,为今天的所做所为向我忏悔!”非尔德轻视地回头瞟了她一眼“是吗?那我等着。不过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再遇见你,不会到这该死的树林来。”说完挥动马鞭带着随从消失在林里,只留下扬起的尘土和身后哭泣的柔弱身影。“母后,母后!您瞧我给您带回来什么。”“亲爱的非尔德,你带回来什么呀”他接着母亲来到皇宫的花园“您来看看就知道了。”这时,花仆们正忙着将一株株的玫瑰移种在花圃里。“孩子,这是什么花啊,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真是太美了”皇后拿着一株火红色的玫瑰爱不释手“真香真美,它有名字吗?”“它叫玫瑰,是我去打猎的途中找到的,一个容貌丑陋的女子的屋外种满了这些玫瑰。”他大声地说道,像是在宣示自己不会对刚才所做的事情愧疚半分。“丑陋的女人?这些花是她送给你的?”“不,当然不是,是我叫诺姆他们拔掉移植到皇宫来的。这样美丽的花儿应该长在豪华的宫殿里得让人们的赞美、欣赏,而不是待在那偏僻的树林深处,和那个看了让人心生厌恶的丑女人在一起。”“孩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快把这花送回去。”“母后,我不可再去那个树林了,也不用怜悯她,她应该感激我们将这些玫瑰带给更多的世人欣赏。”他的语意很坚决。“唉,将来有一天会后悔的。”“母亲,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反正也弄来了,高兴一点嘛。”再说那个伤心的凯思琳吧。她望着那些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不停地掉着眼泪,并小心地四处寻找可能幸存的几株玫瑰。令她欣慰的是,后园的几株玫瑰逃过了那场浩劫。她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收拢起来重新种好。这天夜里她久久不能入睡,她想起了非尔德王子殿下,她忘不了他,可更恨他独断霸道的行为,忍不住再次哭泣起来。这时她仿佛听见屋外传来一声声动听温柔的呼唤声,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赶紧戴上面纱披着衣裳来到花园,只见眼前站着一位仙子,她浑身散发着玫瑰般的香味,连衣裙边缀着美丽的玫瑰花,连迷人的发髻上也有玫瑰花朵,看上去很美很美。迷人的仙子温柔地对她笑笑“凯思琳,你摘下你的面纱吧。”“啊!你是…..”“我是玫瑰仙子,很感激你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料,摘下你的面纱吧。”“可是,我的样子很丑陋。”“那场大火虽然让你变得丑陋,但你的心却仍然是美丽动人的,甚过任何美貌的女子。”玫瑰仙子温柔地鼓励她“相信我,别害怕!”凯思琳勇敢地揭开了遮盖在眼睛下的面纱“对不起,玫瑰仙子,因为我的丑陋使我没能保护好你们,花儿都被别人抢夺去了。”“别说了,我都知道,可以让我吻一下你吗?我真的很感激你凯思琳,可以吗?”仙子走近凯思琳亲切地问道。“真的吗?你愿意亲吻我?”“当然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天使。”说完在凯思琳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顿时,一道金色的光芒掠过凯思琳的脸庞,原先被火毁坏而遗留下来的疤痕宛然全都不见了,变回了凯思琳原来的容貌。这张脸就象粉红色的玫瑰那样美丽动人,又大又清澈的双眸看上去更有生机,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密密地影子;她乌黑飘逸的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整个人变得迷人极了。玫瑰仙子温柔地笑着说“凯思琳你变了,因为你温柔善良的心灵而变得美丽。你不再是以前那丑陋的脸孔,你有和你纯洁心灵一样美丽的面容。快去看看吧。”凯思琳惊喜地用双手抚摸着自己光滑细腻的皮肤,跑回屋里在镜里子看到了全新的自己“这镜中美丽动人的女子真的是我吗?真不敢相信!”“对,是你凯思琳,镜子里的真的就是你自己。”“谢谢你,仙子,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在你身上下了一个咒语,就像你白天对非尔德的诅咒一样。你美丽的容貌只有别人和你自己才能看见,非尔德则看不见,你要去向他证明,他错了。只有他真心地爱上你美丽的心灵不再介意你丑陋的容貌时,你才会看得见现在的容貌,才能释放心中的愧疚,得到心灵的安宁。”说着,玫瑰仙子拿出一朵金色的玫瑰花蕾,还有一件镶有玫瑰花瓣的衣裙、一条玫瑰做的项链、手链和头饰,然后对凯思琳说“这些是给你的,这朵金色玫瑰花蕾只有配戴在你身上才会开放,它会带给你神奇的力量!当王子殿下真心爱上你时,这个咒语才会消失,你才能永远拥有这副美丽的容貌。祝你好运!凯思琳。”说完这些话,玫瑰仙子便消失了。第二天凯思琳便带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礼物,戴上面纱只身来到首都。再说那个非尔德殿下,他正如凯思琳所预言的那样,每晚都会在梦中见到伤心欲绝的她,心灵受着道德的折磨。这天非尔德在皇宫举办的舞会里认识了邻国的公主爱米莉,她的容貌也算出众,只是非尔德对她没有一点爱慕之意。爱米莉很早以前就想认识非尔德,为了能嫁给英俊的王子当上王妃,将两国紧密地联合起来,国王和王后特地为爱米莉做了许多华丽的衣裳,好在宫廷上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舞会结束后,国王安排非尔德带公主到各处去走走。爱米莉就缠着非尔德带她去观赏花园中新添的玫瑰花。他们来到花圃,却发现这些玫瑰都只是毫无生气地低着头,没有一朵展开花蕾。非尔德生气地质问仆人“怎么会这样?”“殿下,我们尽力了,无论我们怎么照料施肥,这些玫瑰就是不开花。而且我们也不懂它的习性,无法找到正确的栽培方法。”仆人恭敬地回答。“”爱米莉怀疑地问道“殿下,会不会是这些花太丑陋了,不敢在这百花争艳的皇宫中开放呢?”“胡说!你根本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玫瑰花,我敢打赌,这花是世界上最美的。莫非真如她所预言?这些玫瑰不能离开她?”“她是谁呀,王子殿下,你口里说的那个她是谁?她很美?”“不,她一点也不美,相反她很丑陋,甚至让我看了有些厌恶。不过她的花园里种满了各色各样的玫瑰,真的美极了。”他看了看眼前这些逼近凋零的玫瑰,不由想起她在他离去时说的那些话。“为什么,这些花都不开放呢?非尔德殿下!能告诉我原因吗?”非尔德唉了口气将发生的一切告诉了爱米莉。“原来如此!”“你说我是不是太过份了一点?”“殿下,这也不能怪你,谁叫她太丑陋了呢?”她边说边暗自欢喜,自己的容貌可是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没有人能更她相比“不如,在全国招募一个懂得栽培玫瑰的花将如何?我想信总有人会知道一些这种花的习性喜好什么的。”爱米莉觉得自己不仅美丽而且聪明,她相信没有能比她更适合做非尔德的王妃的人选了。次日,宫廷颁布了一条全国告示,凡是有能者让皇宫里的玫瑰重新开放的人,将会获得无尽的财富。另外,凯思琳来到首都,她穿戴上玫瑰仙子送给她的衣裙和首饰频频地参加了贵族们举办的舞会。人们完全被凯思琳惊世的容貌吸引着,她抢走了舞会上的所有风采,许多贵族们的年青公子被争先与她共舞,赞美她的容貌。那胸前闪闪发光的金色玫瑰不知羡慕和嫉妒死多少夫人和小姐。一位全城有名的画者也恰好参加了这个舞会,他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子,于是找来纸笔即刻画下了这位绝代佳人。凯思琳离开舞会后又换回原来的装扮,戴上面纱没有人能认得出她。画师被邀请到皇宫替国王一家人作画,非尔德一眼就看到了画师画板里收藏这一张画像。画像上的女子如此的美丽脱俗,看上一眼就无法忘记。他随即将这位画者打听有关这位神秘女子的消息,非常遗憾没能亲眼见到她本人。但他细心地观察到,这位女子的所穿所戴都跟玫瑰有着密切的联系。画师见王子殿下非常喜爱这幅画像就恭敬地双手奉上,而他自己也换来了许多的财宝。非尔德将画像挂在自己的寝宫,每日每夜地望着她。那晚他再次梦见了凯思琳,他发现他越对画中的佳人着迷,越不能抹去凯思琳印在他脑海的身影。他决心一定要让花圃里的玫瑰重新绽放,于是又一次地发出全国告示,表明全国上下不论男女老幼,只要有人能有办法让玫瑰开花,他会答应这个人所有的条件!城里许多人为了得到这次难得的机会,都纷纷前往宫殿,可是没有一个能成功。“孩子,你有没有想过,去找一找那个女子?”皇后建议道,她也非常心痛这些美丽的花儿就这样日渐枯萎下去。“您说那位凯思琳,我有想过,可是我……”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去见见那个曾经被他痛斥的凯思琳时,她却被一名护卫领进了皇宫。她揭下了皇宫的告示,表明她能让玫瑰重新绽放。凯思琳戴着面纱万千感慨地望着非尔德,心里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太好了!凯思琳你来了,我正犹豫要不要派人去树林找你。这下我可以放心了……”他的心中忽然掠过一丝愧疚,不敢相信她会这样不记前嫌地前来。“你能在下个月皇宫举办王子殿下二十三岁生辰宴会之前,让它们开花吗?”“放心吧,尊敬的皇后、王子殿下,我会尽力地照料玫瑰花的,毕竟我跟它们生活了这么多年,我非常了解它们的喜好。”她恭敬有礼地回答着,看不出一丝埋怨和憎恨。她内行的打理着花圃里的一株株玫瑰,为它们浇水、修枝、施肥。调整它们被阳光照射的位置。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花圃里的许多玫瑰经她这般细心的照料后似乎慢慢变得有朝气起来。这天非尔德也来到花圃,查看她的进度。“凯思琳,离下个月举办我庆生宴会的日子很近了,你有把握让它们开出美丽的花吗?”凯思琳低着头继续料理着花枝,毫不在意地回答他的话“殿下请放心,我既然能来,就有十足的把握,可是能不能请您不要打扰我的工作。”原来他该非常生气她这样无礼的言语,可是他却没有发怒,反倒安静下来,静静在一旁看着她持弄着这些花草。“嗯,你还没走吗?”她转身意外地发现了他。“你不用管我,我只想在这里看看你是如何打理它们的。”他思考了很久从嘴里挤出一句话“凯思琳,谢谢你肯来,我对我过去对你做的一切我表示遗憾,现在发生的事虽然如你的预言,不过只说对了一半,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好像也跟玫瑰很有缘似的。”凯思琳惊奇地看着他。“哦,我没说清楚,其实我也没有见过她本人,我只见过她的画像。”凯思琳微笑着说“想不到殿下居然会喜欢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她这句话,让他难堪万分“对不起殿下,请恕我的无理!我只是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非尔德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好了,我不妨碍你工作。过几天我会再来看看。”他的语气十分温和,不像从前那般厌恶凯思琳,还和她交谈了好一会儿,居然还告诉她他的心事。他回过头看了眼面戴白纱的凯思琳,那双清澈迷人的眼睛和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差一点就让他以为她是画中的女子。可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看过她这张有着可怕疤痕的脸。隔日,非尔德王子殿下再次来到花圃查看玫瑰花的修理情况。“您好,殿下!”凯思琳恭敬地行了个礼,继续手中的工作。“它们今天看上去比昨天更有活力对吗?”“是的,殿下。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在你的生辰来临时,它们一定会开出美丽的花朵。”“是真的吗?这都是你的功劳凯思琳。是你用你的勤奋和善良浇灌着它们,它们才能重新复活。”她低着头,用面纱尽量遮住他投来的目光“谢谢,殿下!我只是尽我的职责罢了。”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再讨厌跟她说话,甚至期待每天跟她谈心。在他眼中,她是平凡的、甚至是丑陋的。但她却是最真实的,没有丝毫的掩饰和惺惺作态。他认识的所有年青女子当中,许多都是抱着讨好他、一直想做王妃的心态,她们说的尽是动听的话。不能像凯思琳这样平实真切。“能告诉我,你脸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吗?”“在我十六岁那年,一次意外的大火。父亲将正在熟睡中的我抱出来后,准备再去求母亲时。房屋的顶梁掉了下来,他们…….”原来是这样,如果没有被大火留下这难以抹平的疤痕,或许她也会是一个美丽动人的模样。“真遗憾……..”“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我一个人过得很快乐,因为有父亲留下的那些玫瑰一直陪伴着我。可是……….”他此时才觉得自己是多么地自私和霸道,心里充满了愧疚“请原谅我,凯思琳!我不该夺走你父亲留下来的玫瑰。”“算了,现在我不也天天看到它们吗?或许,我真的不应该将这些美丽的花隐藏在森林之中,而应该让更多的人欣赏到它!”每当非尔德对着画像中的女子时,令他想到的却是凯思琳那双清澈的眼睛和善良的心灵。他甚至不再觉得她是丑陋的,反而觉得她是高尚坚强而纯洁。他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了。“凯思琳!凯思琳!你在哪儿?”“我在这儿,殿下,玫瑰园这边。”她放下手中的水罐,回头应答。他跑到凯思琳身前,惊喜地发现花圃的玫瑰都打起了花骨朵,很快就会开放。“殿下,您看这园里的玫瑰很快就会开放了,我相信它们绝对会美过这里所有的花儿。”“是啊,和你从前那个石屋前种的一样美丽,凯思琳是你,是你用你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去浇灌这些枯萎的玫瑰,是你让它们又重新拥有了新生!谢谢你凯思琳”“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忘记了我来这里的职责吗?”“后天就是我二十三岁的生日了,父王和母后将为我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到时你也来参加了吗?”“我!”凯思琳惊奇地望着非尔德眼睛,不敢相信他为何会邀请她“可是,我只是一个下人啊!?”“这有什么关系,我会替你准备一些漂亮的衣裳。”“可是我的脸,恐怕会吓倒宾客。”“这有什么,我允许你戴着面纱出席!没有人会看到你的容貌。”“可是殿下……..就这么说定了!我走了!”非尔德二十三岁生日当天,皇宫的花圃里所有的玫瑰都盛开了,芳香四溢。邻国的王室贵族及这个国家所有有名望的人物都应邀来参加这个生日宴会。他们在经过皇宫花园时,被这些美丽迷人的玫瑰所征服,纷纷称赞着这从未见过的花。“真是太美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迷人芳香的花儿,它的色彩如此的丰富、香气如此的幽雅,真是太令人着迷了。”皇后非常地自豪“是啊,我也非常喜欢它,打算在全国广泛传播玫瑰品种,让更多的人都能种植它。”凯思琳一早就剪了一篮子的新鲜红玫瑰放在非尔德寝宫门外。打算默默离去。不料却在走廊外碰见了他。“凯思琳,你这是要走去哪里?”他发现了凯思琳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殿下,祝您二十三岁生日快乐!这些红玫瑰是送给你做礼物的。我的职责已完成,我想我该离开皇宫回到我自己的天地里去了。”“为什么?!你完成了让玫瑰重新绽放的职责,我可以让父王赏赐你无尽的财富并满足你所有的愿望。这一切还没有开始,你为会么要走呢?”“殿下,我来这里并不是要得到什么,我只是要想让那些玫瑰绽放出娇艳的花朵,让它们获得新生。财富和愿望我不想要,我也用不着。”“可是你答应要参加今晚我的生日宴会。”“我想我这副让人看了害怕和厌恶的面容是不适合参加那么隆重的舞会的。我………”她低下了头,将自己更好地隐藏在白纱下面。“谁说的!”他一下子走到她面前,用手反起她的下鄂“你虽然没有完美的容貌,但我知道你善良纯洁的心已胜过你的外表,它就像钻石那样的闪闪发光。”“非尔德殿下,你…….”王子殿下居然对她说出这些不可思异的话。难道他一点也不介意自己丑陋的脸了吗?”非尔德坚决地说“没有人会厌恶你,我也不允许任何人嫌弃你。凯思琳,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这是我的命令!一会儿我会叫人把参加宴会的礼服送到你的房间,你可不要妄想逃跑。”当晚,随着皇宫大厅灯光通明和欢快音乐的奏响,非尔德王子殿下的二十三岁生日宴会正式开始了。各国的皇室和贵族都带上了自己美丽的女儿一道出席宴会,除了炫耀自己的富有和美丽外,还希望能将自家的女儿嫁给英俊的非尔德做上王妃。那些年青美貌的女子都将自己好好地打扮发一番,希望能更多的吸引住非尔德的目光,这当中也包括了上次来访的爱米莉公主。今晚非尔德一身黑色的礼服让他更显英俊潇洒,风度偏偏的他果然不愧为众多女性心目中最理想的伴侣。“让我们为年青的非尔德二十三岁的生辰共同举杯!祝他万事如意,生日快乐!”“好………”殿内一片欢呼。“奏起最欢快的音乐吧!”伺仪大声地说着。非尔德一直不能开心起来,因为他邀请的凯思琳还没有到来,为他恭贺生日。“孩子,你不高兴么?为什么不去找一位年青漂亮的女子做你的舞伴?”“母亲,我还在等人,等我邀请的一位嘉宾。”非尔德说不出心里的焦急,他害怕凯思琳不来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不知何故,他已经对凯思琳念念不忘了。“嘉宾?是一位女子吗?”皇后好奇地问道,她从来没见过儿子这般在意一个人。或许这位嘉宾是他的意中人吧,她也好奇地好想快一点看到此人。殿堂下面,许多贵族女子都在切切私语,议论着非尔德会邀请她们当中的谁跳舞。因为旦他去邀请了谁,那就表明这个人会是他的意中人,也将会是花国将来的王妃。每一个女子都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期望自己是这位幸运的女人。爱米莉满心期待地等待着非尔德的邀请,毕竟他们已经很熟悉了,上次他还陪同她到花园一起观赏过园中的玫瑰。可是今晚的非尔德王子殿下似乎没有打算要邀请什么人。难道这么多的美女当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所爱?正在大家议纷时,大门外出现了一个身着红色衣裙面戴白纱的妙龄女子。她的面容被白纱摭住了,但那双清澈动人的双眸却如此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她的身姿曼妙,乌黑的秀发被盘暨起来,配搭红色的拖地长裙简直是迷人极了、胸前还别着一朵含苞待放的金色玫瑰。看上去神秘极了、动人极了。只见她缓缓走入殿堂,来到非尔德王子殿下跟前轻轻地行了礼“非尔德王子殿下,祝您生日快乐!”她双手递上了一支火红的玫瑰。“她是谁啊,怎么从来都没见过?居然还带着面纱,会不会是样子丑得见不得人?”“不会吧,就用这个当作生日礼物!”“你懂什么?这才叫做出人意料,出奇制胜啊!”非尔德急忙上着扶起眼前的女子,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来了,这个人就是凯思琳!“谢谢你能参加我的生日宴会,我还有点担心你不来了呢。”“答应过你,我一定会来。”“这位是?怎么好面熟?”皇后也觉得这个年青女子好熟悉,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母亲,您也认识的,她是凯思琳,这园中的玫瑰就是她一手培植出来的。”“啊!天哪!”非尔德的这个回答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堂堂一国的王子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女佣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还这么隆重地向自己的母亲介绍。“非尔德,你是怎么了?她不过是我们园中的一个默默无名的花仆。”“不,母亲,请不要这么说她,她不是什么仆人,她只是接旨来帮助我们的种植玫瑰的善良女子。”非尔德第一次这么无礼地顶撞自己的母亲。“你们在说些什么?她是谁?”国王也摸不清头脑,不知道眼前上演的是那一出戏。“亲爱的国王和皇后,我只是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名望的平民女子,喜得王子殿下的诚意邀请,才特来庆祝殿下生日的。”“是的,母亲,我非常真切地想要邀请凯思琳和我跳这第一支舞!”堂下的许多人都意外地发出议论着“殿下居然邀请一个平民女子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这可是一大新闻啊?!”“他居然还要邀请她跳舞!还是第一支舞!”“是啊,她有什么好的,长什么模样都看不到,居然受到非尔德如此的礼遇!?”愤愤不平的众女子发出怨气。这下,人们更为她隐藏在白纱后面的真面容感到无比的好奇了。“能揭下你的面纱吗?凯思琳!”皇后直截了当地说道。她真的想看看到底这位平民女子有什么值得自己儿子喜爱的。凯思琳受惊地用手捂住面纱,她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显露出她难看的面容。她知道,虽然玫瑰仙子将她变回了她被大火烧伤前的面容,一张美丽的面容。可是,玫瑰仙子也对她落下了咒语,只要非尔德在场,人们看到的就还是那张令人厌恶的可怕面容,只有当非尔德真心诚决地爱上她,她才有可能永远拥有那张美丽的容貌。她害怕地向后连连退了好几步“这个,我不能……..”非尔德看出了她的惊慌,立即站到她面前“母亲,请允许她戴着面纱吧,我答应过要尊重她的。”“看吧,我猜得没错吧,她一定是丑陋极了才想到要找一片白纱来遮丑的。她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就是最好的证据!”国王似乎听出了些端倪“她为什么不能揭下自己的面俱!她要你尊重她,可她为什么不能尊重尊重我们?难道戴着面纱示人也是对我们的尊重吗?”“这个……..”非尔德无话可说,他遗憾地看着凯思琳,想要征求她的同意。凯思琳害怕得连连摇着头,眼里装满了恐惧和惊慌。她不应该出席这个生日宴会的。她丑陋的模样会吓坏在场的宾客,会让非尔德难堪。会让他对她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消失怠尽。她不能揭开这个面纱!不能!“凯思琳!你愿意吗?”他眼里充满了温柔和关爱,还有一丝丝的心疼。早知道父王和母后还有在场的这么多宾客会给凯思琳带来如此的恐惧,他早就会执意要她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了。现在,她一定害怕极了,不过他可以为她向在座的人解释,她的脸是因为一场意外而毁容的,并不是天生的丑陋。她的心灵是纯洁、善良、美丽的。不!我不要!求求您非尔德王子殿下!请您仁慈一点,我不能揭开我的面纱!”“好好好,我不勉强你!我们走!?”堂下一片哗然,非尔德王子居然违抗自己父亲的命令,要带着这位神秘的女子离开这个为自己举办的庆生宴会!“非尔德!非尔德!你怎么了!你给我站住!”皇后试图阻止儿子这个冲动又愚蠢的举动。他牵着凯思琳的手,正欲走步离开大殿时,站在一旁嫉妒得快发狂的爱米莉在他们转身的瞬间,一把扯下了凯思琳的白色面纱!“天啊!”“天哪!太可怕了!”许多在场的人发出了惊天的尖叫,甚至有女人假装地晕倒!凯思琳丑陋的面容一下子清晰地展露在众人的面前。引来一阵哗然!非尔德是怎么了,居然会喜欢这们一个丑陋得令人做恶梦的女人?那张被火毁坏了的脸,让人不敢也不想多看一眼。当然,这张脸也吓坏了皇后跟国王“非尔德!她真的是你邀请来的吗?你居然让这样一个女子参加你的生日宴会?”皇后把脸撇开一边,不想多看一眼那张可怕的脸。凯思琳惊慌地用手蒙住自己受伤的脸,众人的可怕又厌恶的目光仿佛将她剌伤一般“对不起,对不起,!”她急急地弯下身想要去拾掉在地上的面纱。“不!凯思琳,你不必那样,既然他们要看就让他们看个够吧!”“请原谅我,非尔德。我无意让你难堪的,真对不起!”凯思琳伤心的落下泪来。非尔德一把抱住了凯思琳,用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目光全神贯住地落在她的脸上,没有害怕和厌恶,有的只是疼惜和温柔。“凯思琳不要哭泣!不要害怕。”他用手指轻扶摸着她受伤的脸颊“你的脸还是原来那张脸,可是在我心中,它永远是最美丽的!”他要向在场所有人证明,他对凯思琳这张容颜受损的脸并不感到害怕和厌恶,因为他早又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她。他用情地吻住了她的双唇,那样的投入和陶醉!天哪!非尔德居然亲吻那个丑陋的女人!众人再次哗然!三两个女子再次晕倒。“非尔德!你……”凯思琳万万没想到他会亲吻她,难道他一点也不厌恶害怕她这张可怕难看的脸吗?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曾有的强烈反应!为什么呢?她无力地被他拥抱着、亲吻着,无法思考。长长的拥吻过后,非尔德抬起她的脸,温柔地说道“虽然你的容貌比不上在场的人,但是你的心灵、你的品德却是这里最高贵的。因为有你,园里的玫瑰花才开得如此动人,因为有你,才让我懂得了善良和谦虚才是最值得追求和赞赏的。你的勤劳、勇敢、善良还有宽爱的心,让我明白了世间什么是最珍贵的。”他眼里充满的悔意“请宽恕我从前对你犯下的错误,我诚心诚意地向你忏悔,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希望你能原谅我,原谅我用俗世的眼光看待心灵如此纯洁、善良的你。你能原谅我并嫁给我吗?”凯思琳没有想到非尔德居然会爱上这样丑陋的自己“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还能说什么呢?从爱你,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爱上了你。只是我觉得自己如此的丑陋配不上你………”“什么都别说了!”他动情地亲吻着她受伤的脸颊,为凯思琳落下了珍爱的泪水。就在此时,凯思琳胸上配戴的金色玫瑰竟然开放了,散发出闪闪的金光和迷人的芳香。众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她的身上。突然间,凯思琳脸上的疤痕全都消失不见了,焕然一新的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美丽容颜。“哇!太不可思异了!这个丑八怪居然变成得如此美丽!这是我从未眼见过的奇事!”非尔德也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一切,眼前的凯思琳脸上没有了那团被火毁坏的疤痕,变换的是雪白一样的肌肤、动人的眼眸、柔亮的秀发、洁白的贝齿。她胸前的金色玫瑰刚才还是含苞待放,现在却盛开得如此娇艳。眼前的她居然和那幅画像中的神秘女子一模一样。“你是?”他不确定地问道。“我是凯思琳啊,殿下。”凯思琳心喜地抚摸着自己的脸。她知道玫瑰仙子对他施下的这个咒语已经被非尔德动情的吻和真诚的爱所解除了。“这是怎么回事?凯思琳”“魔咒!玫瑰仙子在我身上落下的咒语,只有当你真正爱上我时,这个咒语才会被解除。而我也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凯思琳见他们一脸的迷惑,就将事情的原由详细地说了一遍。国王和皇后也感动不已,甚至还有些惭愧。非尔德激动地说“亲爱的凯思琳,我不得不承认是你的心赢得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爱你”凯思琳同样激动地回答“亲爱的非尔德,是你的心和你的真挚的亲吻解除了这个玫瑰咒。我也爱你!”殿堂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听完他们之间的故事后,众人都报以祝福的掌声。他们同样被凯思琳纯洁、善良的心所感动、征服。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即将结束了,男女主人翁就像通常的童话故事那样从此以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故事中的玫瑰随着这个故事的流传来到了许多国家和城镇。它使我们懂得这样一个道理,拥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比拥有一张美丽的容貌来得珍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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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之咒传说之中,天地初开之时,人魔共界,世间一片混乱,魔物们在其首领“水炎幻魔”的带领下,大肆猎杀人类。盘古神已化为天地无法除去妖道,于是,他把自己的灵魂化为一团烈火与沧山之上,这团火吸取天地万物之精华,从儿孕育出一个神奇的种族:“火之族”,这一族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身上有一火之标志,那是他们力量的源泉,他们驯服了沧山之灵火麒麟,以其做为坐骑,除魔于天地之间,称之为火灵圣士。月色袭来,太阳渐渐暗淡了,沧葱的树木随风摇摆,一切都显得那样静谧。龙云独自一人做在河边,一阵凉风拂面而来,他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也是火之族的圣士,长得也是英俊潇洒,并且是最为强大的圣士之一,今天他消灭了四大魔兽之一的摄魂怪,全族的人都在为他庆祝,可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来到河边,总觉得是乎自己心中有什么事,他闭上眼睛,想起了一女子,他觉得那是在不久刚见过,他使劲的想,突然他想到了:在他于摄魂怪战斗的时候,他曾有一段时间被摄魂怪所带入虚幻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魔,他打那些魔物,可却打不到。他记得当他走到一河边时,水中飘出一女子,一身雪白的衣服,长长的黑头发,宛如水一般的眸子,标志的脸,真是迷人。多年的战斗,使龙云我暂时写到这,没灵感了,谢谢了!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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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咒离别,是苦苦寻觅,人生的聚散席。精目纵饮一杯,放浪形骸,却终是,难敌血泪滴滴,痛的眼神迷离。惶惶忽忽凄凄惨惨,魂难逝,梦已息,渐渐无意,才知你,终是舞台戏子!不离不弃,亦是难解的虚妄与无奈,恰如杜鹃滴血,明珠玉坠,滴出哀怨红绸丝,碎开朵朵艳魅血斑泪。阴阳相隔地,洒入离别愁丝,点点伤悲,化作座座白碑,引得哀伤四溢,魂离坟冢,对坐尸骸,亦非,决断人世。故挂念魂绪,复言悔意,片刻弥留际,愧对父母子弟,难还儿女妻子,一魂独自归西却舍下亲情,爱情,精目涣散,依然留驻着血似凝斑,不愿离去,宁肯苦一辈,不要舍弃——这世的爱。“无有伤悲,无有轮回,无有毁灭,无有魂媒。远离颠倒是非,净悟我等无依!佛偈招魂言:“归去吧,离别吧,生死有命,无有恐怖,勿有伤悲。”魂听即散,遁入六道,要舍尽无法可舍。难忘记,血骨涕泪;难回忆,头痛淤积。悠悠奈何桥,不要继续,要回去!冤魂反凝聚,四月清明雨雪飞,片片雪似冤魂语,深埋数尺要清白,皑皑无际魂冤意。伤悲,眼见得白发哭送黑发去,妹弟悲愤长叹息。不是真罢,不是真罢!无有真假,勿忘善恶;无有伤痛,勿忘质性。明悟了,空灵境地;空叹了,孤魂枯寂。佛偈复言:“忘却罢,勿有意恶,归入汝必归地。”魂寂些许,言:“吾有慈母恩父、善弟好妹,难离去,难稳归!吾有难诉冤情,归去,难安息!吾有恩妻好儿女,待吾去,其怎存!”佛偈神含慈悲,双手合什,言:“汝等痴儿,吾知你,大千因果。然天道无常,非执念所能定你乾坤。因果轮回,善恶自有定数,肉眼凡胎,苦海知你难渡,将吾等神通化而为舟,渡化于你。爱、恨、情、愁,安、乐、生、死,妄、舍、得、失,幻、欲、假、空,吾等掌戒。一切皆是虚无,人世的贪、嗔、痴,你等难弃,却不知通悟了、明白了,长转于人间地,受尽阳间折磨苦,最终却不了,人世遗憾,难瞑目。吾结大因缘、大善果,为你超度。佛知你苦难,顿结无边轮回,愿你尽散怨气,脱离这红尘苦意,为你了悟。”魂亦合什,片刻些许,言:“觉。”须庾,点点银光,源自灵魂本体,频频闪亮。而即刻消散时,却恍然凝驻,言:此刻已了悟,本不挂念,但小妹似已陷迷漳,吾为兄长,不能归去。凭此执念,不愿超生,我佛慈悲。”佛偈言:汝心之坚,非常魂所及,吾愿度你无量因果魂亦合什,片刻些许,言:“觉。”须庾,点点银光,源自灵魂本体,频频闪亮。而即刻消散时,却恍然凝驻,言:“此刻已了悟,本不挂念,但小妹似已深陷迷漳,吾为兄长,不忍归去。凭此执念,不愿超生,我佛慈悲。”佛偈言:“汝心之坚,非常魂所及。,而善恶之理,为天道之所规。愿你早日即离这无限痛苦,积善功、得善果、寻善理、定善慧,超脱这无间地狱,明净了。”魂言:“妹醒了,愿追随。”吾知我乃凡俗人,不能通大智慧、大能力于一身,但眼见得人生挚友之丧兄疾苦,不忍其深陷迷漳。若其生出无边意恶,反误得,身心俱备、谙自伤神。愿借得我佛慈悲,解救天下苍生之意,为其兄于无量苦海超脱渡化,解脱于红尘苦难,瞑目安息!愿友人能脱离迷漳,让兄长安息。莫要其依然执念人间,尝受这阳间无量苦。孤魂飘荡无所依,群鬼期辱不能息。辗转不定独自悲,全凭执念与妹陪。朔州市二中高三:李振东10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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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恶魔咒一年一度的凌霄大会开始了,每在这个时候,普灵王都会表扬一个最近做好事的人。讲座开始顺利举行了。年轻的普灵王宣布“好人好事名单”了:“这次的仙子们,个个都很优秀,最棒的一位是……”樱桃仙子在台下默念自己的名字,希望被提到。而水仙仙子在一旁保佑能念到樱桃仙子的名字。大家紧张的不得了!“是……是我们的水仙仙子!掌声有请水仙仙子。”普灵王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个晴天霹雳打在樱桃仙子的心里,它哭着跑出去了……“哎,樱桃仙子……”“你去哪儿?……”仙子们在叫它,它听不见,一路狂奔……普灵王继续说:“其实,除了水仙仙子,樱桃仙子也很不错……”可是樱桃仙子没有听见。……在黑森林里,樱桃仙子呆呆地坐在礁石上。凶巴巴来到樱桃仙子面前,恐吓地说:“小仙子,你怎么单独坐在这儿?你不怕被我吃掉吗?”“对呀对呀,不怕被我主人吃掉吗?”凶巴巴的宠物乌鸦黑皮叫道。“去你的!”凶巴巴一把打在乌鸦身上,乌鸦疼得乱叫。“你……你把我吃了吧!”在那儿沉默的樱桃仙子说话了。“你……你怎么……”凶巴巴吃惊道。“我没用,每次,凌霄大会上都轮不到我的名字出现,每次都被水仙仙子抢先,这次表扬的都是它……”樱桃仙子哭着说。“让它消失不就行了嘛!”凶巴巴狡猾地说。“消失?!怎……怎么消失?”樱桃仙子颤抖着说。“唔,这个给你,让它服下。”凶巴巴给樱桃仙子一个小瓶子,里面装了橘黄色的不明物体。樱桃仙子从黑森林回来,走进水仙仙子的房间,水仙仙子正在写稿子,樱桃仙子走过去……水仙仙子喝下了液体后,慢慢地变成了一只大蜘蛛,它恶狠狠地看了樱桃仙子一眼,向外面爬……樱桃仙子吃惊了,它惊恐地跟在它后面。大蜘蛛爬到凶巴巴的家,然后随凶巴巴的摆布。樱桃仙子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凶巴巴是要利用大蜘蛛来毁灭整个仙子国。可是,这要不要告诉普灵王呢?说不定,普灵王能救水仙仙子!可是,恐怕又要被骂了……情急之下,樱桃仙子还是选择告诉普灵王事情的真相,它和普灵王说了事情的一切经过。普灵王邹起眉头,转身走向黑森林。樱桃仙子跟在后面……凶巴巴正带着大蜘蛛站在黑森林。普灵王念了一个口诀,把水仙仙子变了回来。凶巴巴见手中没有法宝了,带着乌鸦溜之大吉。樱桃仙子觉得很对不起水仙仙子,而水仙仙子只是摇摇头。普灵王开会了,在大殿上:“这次要表扬一个人,它遇到事情的严重性,不顾自己,跑来告诉我。它很勇敢,更加重要的是它很诚实……”“所以,我送礼来了!”艳丽的莓朵出现了,它把一粒种子放进土里,种子迅速成长,以樱桃为名义,生长着……樱桃仙子每天晚上,带着25号小仙子,在诚实的人们耳朵里注入这种气息,让他们永远不变……瓜沥镇中一级中学初一倪依能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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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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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樱花那时正执暮春三月,大团大团的樱色花瓣扑下来盖住她的头发。她站在樱树下轻笑如迷离的妖。于是那笑便迷住了他的眼睛。樱树下的他笑得灿烂无瑕,他望着她,瞬间坠入了华丽的暖色世界。樱花的花期总是很短,几乎是那么不可思意。他对她说喜欢的时候,漫天樱舞的景色已经被细密的浅绿替代。他骄傲的神情,如此固执地不顾一切。他便笑,微眯的眼映着脚下厚厚一层破败花瓣。你知道么,其实樱花是个很残忍的花呢。很多人死后被埋在樱花树下,明天的花变会开得更美丽。是么。他决定无视她说的话,因为他认为那是假借推脱的理由。恩……我在想,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会受到诅咒吗。不会的。他拥起了她,却没有注意到他眸子里深深的凄凉。交往得似乎很顺利。他和她,去了所有情侣会去的地方,做过所有情侣任性妄为的事情。他总时习惯在拥着他的时候回忆他们初遇的情景。那漫天的樱花之雨下,她轻笑如迷离的妖。他吻她,珍惜如生命。他笑,一如他记忆中的樱花雨。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樱花的话,那我们每年都去樱树下。她揉揉他的头发,说好。但事情总会有暴露的一天,这是无所避免的。他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该怎么去回避。我们一起走吧。他说得轻松无比。他摇摇头,眼底的凄凉荡涤了他的眼。我们会受到诅咒的,因为这本就不允许。现在该得到惩罚的时候了。他笑,笑得悲伤,笑出了泪。他说,这真是一段不该有的回忆。于是他再也找不到她。他带着她的思念去了樱树下。樱树苍老的枝桠早在许多天前就被银雪盖住,他捧起一把雪,然后发疯了一般散在空中。他几乎撕裂地呼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纷乱的雪颗散落下来,跌进他的眼,瞬间融化为水。其实他没有离开,他去找了她的家人。在保证再不接近他以后,在樱树下,冷风中站了一整天。这里有她的味道,她的拥抱,她的吻的味道。直到身体失去知觉,直到哀恸得流不出眼泪。她笑,如一只张扬的妖,因为他说,他最爱她的笑的时候,会让他想起樱花雨下的短短回眸。明知是个无法被救赎的深渊,但却迷恋着那罂粟般糜艳又危险的情感。明年的樱花会开得更美呢。他笑着呢喃。他终究只看到她冰冷的身体。依旧带着他眷念的笑。只是再也无法见他睁开带着轻笑的眼。什么也没留下,只有手腕处惊心的红线。抱着僵冷的身体,疯狂地,紧紧地抱住,声嘶力竭。他把她埋到了樱树下。那是将他们聚起的地方,亦是留有他们彼此回忆的场所。冬天的积雪快化光了,突兀的土地下有他。你知道么,其实樱花是个很残忍的花呢。很多人死后被埋在樱花树下,明天的花变会开得更美丽……他曾悲伤地对他说。望着弥漫在视线里的粉色,铺天盖地华丽的颜色,他忽然恍惚起来。他曾经将这残忍的植物当作幸福,却没想到,亦是这残忍的植物铸就了最终的错情。天真如他们,明知万劫不复却坚决错下去,到头来不过是离散。这个世界很现实,就连一株植物也是。灌溉着鲜血,绚烂绽放着,用那种美好的伪装。恍惚中,他似乎看见漫天的花雨中,他笑得迷离美好,他说,我们一起来看樱花吧。是啊,今年的樱花开了,如此美如童话……可是,我来了,你又在哪里?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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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血今天,我和她分手了,是她先提出的,我也爽快的答耍@也是我希望的Y局,人都走的那麽⒚,那麽oo挂。。。。。。那年我17q,喜g一人坐在河看看波光粼粼的河面,b水ono]的站在船^,和著和悻的微L,g快的叫著,我沈醉於@如血的艟持校甜美的音叫醒了我,“你好,能I一束花幔克徒o你的--G。F ”_眼睛,眼前是一位年g和我差不多的女孩,一身休fb,加上一p水汪汪的眼睛,在夕的映r下,仿佛一幅完美的卷。“你好 ,能I束花幔克徒o你的G。F”“我]有。”我f道,“我在上W!”“F在的W生都是@樱什麽要回避矍槟兀科高中酆苷。。。。。。”她高了一翻,直象一典型的矍<摇“那w下是否已有B。F。”“目前]有,不^^不了多久了。。。。。。。”真直接,也不怕t,我心Y想到,“好”我站起恚拔屹u一束。”在我把Xfo她r,我便把那束花o了她。“作我的面Y不吧!”她先是q豫了一下,但是接下了。之後就消失在人海中。。。。。。以後每天的S昏,我都ツ海辉傩蕾p那波光粼粼的河面,也不再欣p那ono]的水,而是在人砣送娜撕V校ふ夷留在深男δ,可是ひ了好久,也]有看,我D身x_r,有人在我的背後敲了一下。“HI ,又面了哦,真巧啊!”“是啊 ,真‘巧’啊!”我B忙回答到,“坐下砹牧模俊“好啊”在交中,我知道她是XXW校的,nNrg在花店自己找了一份工作,碡S富自己的nN生活。我也⒆约旱囊恍┣r公司了她,最後,er,我告V她:“明天是否可以去看影?”她思索了一海澳忝魈炱唿c在@旱任摇!那段rg我^的很p,也很快 ,每次她u不完的花,我I下恚会崴徒o她。在高三r,我Q定外出J泪幔谷o屿吨裕蚁耄灰rf一句,“了我,留下砗幔俊蔽乙欢趋嶙觯]有也什麽f。]有她的日子,天空失去了原淼纳剩野l誓,只要出了一番事I,一定非她不娶!就@踊谢秀便钡倪^了赡辏我踏上回家的列r,望著窗外,眼前浮^一l波光粼粼的河面,bono]的水,那有那如血的天空。。。。。。她f^,谀旱任摇回到家l,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河,一切都]有,好像又了,天空下少了一位妙g少女,用迷茫的眼光在潮沓蓖娜撕V校ふ夷鞘煜ざ帜:拿婵住_@r,有一女孩向我走恚至说JR,是她,我向她招手,迎了上去。拉住她的手,]想到她s觊_了“你什麽要_我?”“_你?什麽意思?你能f明白一c ?”她拿出一相片,是我和一女孩的合影,“你我解。”我急忙f到,“她是我的妹妹,我之g]有什麽啊!”“那也不必拿感情去。”她打辔业脑,冷冷的f道,然後就走了,而我s在L中呼喊著她的名字,她再我一次解。之後的天,我的心情都很差,她也不再o我打了,此,我知道我便真的失去了她。我有淼胶舆,躺在那G茵茵的草地上,突然想到:我和她F在的感情就象一艘漏水的船,我是那船上唯一的乘客,如果l都不去{它,那麽它只能葬身于大海,倒不如在未沈之前跳下@船,去ふ易约旱睦硐搿l妒牵夷瞧痣,告V她我的想法。河中,一潭死水;船上,水呻吟;天空,如血!!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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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蔷薇那是一朵血蔷薇,在群花中屹立,散发光芒。我知道,它的含义,它的一切,和我的心……——题记这几天的天气变化得很快,更变脸似的,一转眼就变得冷嗖嗖的,叫人难受。我家在哈尔滨,是个美丽的城市。冬天,是这里最美的季节。的确,哈尔滨的雪,很美。记得以前,我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拉着姐姐的手,在雪地里奔跑,玩耍,嬉戏。把雪铺到姐姐身上,顾不上冻僵了得手。脸也是被冻得通红通红的,姐姐也一样,时常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瓶防冻霜,递给我,然后自己挤出一些,摸在脸上。那时我总会抢掉她的,是不是把雪堆在她手上,那一点点防冻霜也没什么用了。姐姐不会骂我,而是假装生气,叉着腰,“童茜夕!你看!你这个!”突然停了下来,弯下腰搓一团雪球砸过来,冰凉凉的,冷得刺骨,但我们都在大笑着。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和姐姐在一起很温暖。父母亲都抛弃了我们,但我庆幸,我还有姐姐永远陪着我。可是,现在,却不能如愿以偿了。姐姐去了另一个国度,听别人说,是一个纯洁的世界。姐姐是为了我而死的,我反复强调着,不能忘——姐姐。如果不是我贪玩,贪吃,姐姐就不会离开了吧?回忆席卷而来,那同是雪天,大雪纷扬,我上初二。虽然说差不多有姐姐那么高了,可心,却比她年轻得多,虽然说她只比我大2岁。我们牵着手走过公园。“姐!棉花糖!我要!”我摇着姐姐的手,撒娇。姐姐温柔地笑了笑,掏出钱,递给我,“茜夕,自己去买,姐姐有些不舒服,在这边等你好了。”说着,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我点着头,接过钱,转身跑向马路。我要买大大的两个棉花糖,一个给姐姐,一个给我。心中只有这样一个念头。“茜夕!小心!”姐姐冲了过来,搂住我,只听彭的一声,姐姐倒下了,就在我面前……从思绪中抽出身来,脸上满是泪水。我用手背抹了抹。咸的泪,我尝过了多少回?现在的生活是好了许多,可是没有姐姐,又有什么意义?我走下楼,来到花园。花园不大,花也不多,只是个简单的装饰罢了。又一阵风吹来,草摇晃着,柳树摆动着。我渡了渡脚步,来到墙边。腹中突如其来一阵绞痛,我蹲了下来,好受了一点。目光不是随意地瞄了瞄,却被吸引住了。蔷薇?是一朵殷红的蔷薇。深绿色的叶子上稀稀的小锯齿,坚韧。深红的花瓣,虽然颜色有点老套,可真得很美,妖艳。中心零零散散的花芯,可爱。我喜欢上它了,可爱的蔷薇。我真得没有想到,我家墙边,竟会有一朵美丽的蔷薇。可是,它一个,不孤单么?就像我,姐姐……它殷红的颜色如血,就像是几年前的血,惊人心扉的血。我不想让它孤单,我希望,它幸福,也许对象是姐姐。在这么冷的天气,它竟然没有被冻死,这倒让我有点惊讶,其它的花零零散散的枯黄,而它,却散发光彩。我拉了拉衣裳,从屋里拿出一件披衣走了出去……现在又是冬天,可并不冷。不是天气,天确实冷,零下10多度。现在我家的花园变了,花园里是生机勃勃的一片,没有枯萎的植物,可,都是蔷薇。红的,粉的,白的,黄的,紫的,橙的,蓝的,一片片,很美。我时常会照顾它们,给它们浇水,和它们谈心。下雪了,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下来,雪白雪白的。我开始有些担心,担心花园里的花会承受不住。时不时探头望望,最后干脆走出去坐在花园里的荡秋千上了。花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脆弱,它们坚强地屹立着,散发光芒。花瓣上时零零稀稀的玉屑似的雪末儿。路人见到花园里的没有枯死的蔷薇,惊讶得很,可我都是微笑而过,因为我知道,守护它们的,是姐姐。花园里的蔷薇依旧红艳。特别是墙角的那朵——殷红的血蔷薇。血蔷薇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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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代价生命,其实十分简单,刹那间,消逝了。“交通安全”,是的,我不否认刚看到这四个字,就会有一种沸腾的感觉,然后渐渐浮于心脏,最后终于会暴发出二个字:老套!确实,日夜交替的世界,人们越发从各种渠道,一遍又一遍地看到并且认知很多起交通事故,惨烈的场景也不止一次让我们为之动容,触目惊心。可惜呀,就是这么‘老套’的一件事,还依然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让心存侥幸的人们前赴后继,奔向它那万丈深渊。风,又一次吹起,轻轻的,静静的,带着缕缕飘渺的青烟远去了,消失在天边,无人知晓的角落。今天的片子让我们早已麻木的心又一次紧绷起来!!!!!!影片上的一个事例让我呆滞了,那是一种想哭又哭不出来,想笑却又没有理由的感觉。和所有交通事故开头一样,司机王某开着他那辆大巴飞奔在去往某地的高速公路上。依旧记得车上有一个穿着红色棉袄、扎着两个羊角辫儿的小女孩,她爽朗的笑声徘徊在拥挤的车内,回荡在这条通往死亡的路上。有时世事就是这么残酷,或许上一秒你还可以呼吸,下一秒就会如流星般无声下落,很少人会看到,会记得,就像童话故事中所说,鱼儿的呼吸,只有短暂的七秒。夜深了,车上的人渐渐进入梦乡,正做着一个安详而又永远都不会醒来的梦,之前的喧闹声,此刻变得死一般寂静。司机王某渐感困意来袭,几次都到了快要熟睡的程度,他努力地不断地撑着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飞奔在公路上。当车行驶到连绵的山道上时,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无意间的打盹,竟使车身跃过护栏,随着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瞬间坠入深不见底的山崖!!!!!!说起来往往都是那么轻松,可就在那一瞬间,确实令人心酸,连同司机一共46条鲜活的生命,潋滟芬芳的,轻柔的羽毛般落下,确实应证了那句:‘人死或轻于鸿毛’。悲剧的开始往往毫无征兆。命运伸出手来,幽秘地笑着,埋下种子,等待它开花结果的那一天。惨。无法终结这场悲剧,不如用无力回天的好。那件红色的棉袄,此刻却如一缕薄衿,飘拂在山涧中,不同的是却越发鲜艳,仿佛预示着上一秒,她温热的红。有时觉得,其实人很可怜,一生一世,对,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是生死相隔。人又是很可悲,明明知道这一点,却依旧像个疯子,却冲去闯,然后跌倒,再然后就是沉沦!!!!!!风拂过我们早已迷离的双眼,当看到失事者的家属肝胆俱裂,凄凉地叫喊时,我们只有在一旁黯然落泪,可此时的泪水又有何用?!叹婉又有何用?!我知道他们现在一定抱恨终天,甚至包括那些血液尚热却停止呼吸的人们,但只有那句苍白无力的老话面对我们:“人死不可复生”。再把目光转向肇事司机吧,我相信一股莫名的熊熊怒火升腾在每个人心中,即使他也不可幸免地命丧黄泉,可他就是罪魁祸首!什么疲劳驾驶!不过是借口,真正存活于心的是那要命的松懈与侥幸心理。生命,薄得像一张纸,轻轻一弹,撕破了,破了便不可再复原,所以,请尊重生命!就让这老套的一句“交通安全”时刻印记在我们脑中吧,让它随时敲响我们心灵的警钟,不能靠一次又一次“血的代价”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认知,这岂不是为时已晚,悔之不及?不乘坐超载车辆,不违反交通规则,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周围一切同自己有关系的人负责。所以,请你跟着我,再在心中默念一遍:请,尊重生命!12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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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野马读后感【第1篇】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短暂的一生,就太长了。这句话选自《莎士比亚戏剧集》。对于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野马来说,交上了没有自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就等于是卑劣地过一生。最终汗血野马为了摆脱这样的命运,它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抉择。让我们对这匹汗血野马心生敬佩之情。《汗血野马》是篇动物小说,如果我们想更深地去体会汗血野马跳下山崖的举动,究竟为了什么,也应该深入地了解动物小说。动物小说有灵魂,不,应该说不管是诗歌还是科幻小说等文体和其它类型的小说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动物小说的灵魂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距离在某种领域是微乎其微的,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令我们人类都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动物小说教会我们应当缩短动物和人类的距离,让动物成为人类的好朋友,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汗血野马》这篇动物小说带给我们的感触很深,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汗血野马又再次出现在大草原上,使君玛德力热血沸腾。汗血野马本想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可现实不允许它这么做。为了救出它心爱的妻子,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为了自由,为了尊严,汗血野马没有退缩,面对浩浩的蓝天,跳下山崖,跃进这满山的苍翠里……奔向那一轮自由的红艳艳的太阳!让我们感受到原来发生在动物之间的故事也是感人至深的。汗血野马,霸气的名字!汗血之躯,马群中的霸主!【第2篇】《汗血野马》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舍己为人的情豹布哈衣;被收留的狗成了羊的妈妈还有汗像血一样的汗血野马,有腹部像铁一样坚硬的铁腹阿青……这些都是沈石溪主编的。“汗血野马的颜色是枣红色的而且四条腿关节处围有一圈雪白的毛,胸廓宽阔,脚背有利,马鬓高长,腿关节处精壮结实,这绝对是一匹彪悍战马的后裔。”当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不禁感叹道:这真是一匹好马。据说这匹马祖先的祖先.....曾是威震世界成吉思汗胯下的坐骑。后来成吉思汗在一次阿勒泰西的战斗中负了伤才与心爱的坐骑分开但那匹有灵性的马为了不受擒俘之辱,依然在寻找主人七天七夜之后,闯进了古尔班通古特大沙场边缘的原始古杨林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同时他桀骜不驯的品格有深深的感动了我。汗血野马也是一匹非常有骨气的马。比如:有一次他被捕马的人捉住了,捕马人见这匹马非常不错就锦衣玉食待它可汗血野马不从就渐渐用暴力让汗血野马臣服于他可汗血野马软硬不吃而且还用前蹄踢捕马人,捕马人只好把马关进马圈里,在马圈里,汗血野马遇到了一匹纯白色的小母马并运用它的智慧与勇气带领马群逃了出去,这可让捕马人气死了,但这一次也让汗血野马在马群建立了威望。读了《汗血野马》这本书我知道了汗血野马桀骜不驯的血质,聪明的大脑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1200字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