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东 _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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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看到了博寒的文章《小江南》,我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美。在博寒如丝雨般的文字下,江南充满了空灵之气。我看过许多描写江南的诗词。我很向往到水乡之中,在乌篷船上,看着两边的屋檐慢慢流去。江南又是个充满了才子佳人凄美故事的地方,所谓“自古吴越多才子”。许多我顶礼膜拜的大学者就出自江南。似乎,江南人又是文武双全的,因为还有一句话“男儿何不带吴钩”。看来江南真是个出顶天立地的奇才的地方。我身体不太好,属于先天不足之症,如果在江南居住,看惯了杏花春雨,听惯了吴歌越调,再品几杯香茗,诗一般的栖居着,说不定还能养病。江南,不止一次的在我梦里出现,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周围仍然是水泥和高墙,以及楼下胳膊一般粗的的树。
既然没有机会到江南,就来谈谈我的家乡吧。小凡是南方人,凌风大哥也是南方人。大概他们没有来过关东。我有必要给他们描绘一下关东的美。
博寒把江南成为“小”,我不理解其中的深意,我想,大概是江南小镇,小桥流水的意味吧。关东可不能称为“小”,为何?因为关东素来以“大”着称,不是有个词叫“关东大汉”吗。关东的“大”无处不在,就拿我的家乡来说吧。我出生在沈阳市的一个农村,大辽河从村边流过,一泻千里,注入渤海。大辽河的旁边便是大平原,大平原上种的是大苞米和大豆大高粱,这些东西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关东大汉和大姑娘。这就让关东人养成了博大豪爽的性格。所以说“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我的爷爷奶奶妈妈都是老师,所以我家并没有田地,这真是一大遗憾!生长在关东黑土地上,却与黑土无缘,因此我的性格之中便多了几分柔弱。注定我不会成为关东大汉,但与生俱来的豁达个性是变不了的,也是学不来的,忘不掉的,磨不坏的。
关东没有特别厚重的文化底蕴,缺少才子,只有一个王尔烈先生,却也被传得神乎其神,成为算命先生一类的角色。说起来我与王先生倒也有几分渊源,据说我家附近曾有一个茅草屋,当年王先生进京赶考,还在茅屋里避过雨,题过诗,事情久远,无考了。王先生曾与江南才子斗法,号称“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吾乡,吾乡文章数吾弟,吾为吾弟改文章”“江南千山千水千才子,塞北一天一地一圣人”着实为关东人争气,但我不得不承认,除了他,没有别人了。关东倒是悍匪云集,在我家周围的村子里,过去都有匪巢,有的甚至有上千人之众,称为“绺子”。这些悍匪中最着名的几位,便是杜立三,田玉本,金寿山,张景惠。有一人修成正果,成就大业,便是东北王张作霖。他年轻时就在我的家乡周边活动,过着大秤分金,小称分银的生活。我当然不会敬佩强盗,但我欣赏他们的人生态度,笑傲江湖,横行天下,何等雄壮!他们中还有一些属于替天行道,杀富济贫,锄强扶弱,更有几分好汉气概。也就是一种“大”。
关东人是不幸的,和我家先祖一样,关东人绝大多数是闯关东,经历了千难万险才来到这里的。刚刚开垦了荒地,日本人就来了,于是便是二十年暗无天日的生活。我想正是“大”支撑着他们吧!熬过了苦日子,却没等来好日子,美国人也要来,可是他们没能踏上黑土地。最终,好日子还是来了,而且不会走了。
我想,有必要画一幅风景画了。如果说江南最有特点的是雨,那么关东最有特点的便是雪。关东的雪很大,所谓“北风烟儿雪”,这可不是形如雪小,像烟一样,反而是形容,雪大风大,仿佛天地之间只有烟气的苍白色。大雪中的大汉大姑娘都得穿大棉袄,在屋子里要盛大火盆,抽大烟袋。南方人永远不会感受到雪的美,前几年南方的冰雪灾害,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在我们关东就无所谓了。设想一下吧!外面刮起了北风,呼呼呼,搅得天翻地覆,霎时间天地皆白,再没有别的色彩,屋子里却暖意洋洋,何等幸福!雪一直下着,似乎今夜不会停了。一家人便围坐在炕上,吃着酸菜白肉,男人举起大碗喝起酒来,女人也抿了几口,孩子似乎只对肉感兴趣,但闻到酒香,也会伸伸鼻子。吃完了饭,男人又拿起了烟袋,喝令孩子点上,一时间烟气袅袅,满屋飘香。什么“吸烟有害健康”对于关东不合适,抽关东烟是可以延年益寿的。“抽上一口烟,赛过活神仙”绝对是真理!我太姥姥抽了一辈子关东烟,活了94岁,她对我说:“将来你要是抽烟,就抽关东烟,别的不好。”在烟气中,我看到的是一张张笑脸。烟与“大”也连系在了一起,大烟是个多义词,既指鸦片,又指关东烟。
江南的春天常常与杏花春雨联系在一起,关东与之类似,又略有不同。关东人似乎没有闲情逸致赏杏花春雨,却忙着吃杏。不止是杏,还有别的水果。我不知道江南是否家家有果树,关东确实如此,庭院之中必有果树,最常见的是樱桃,梨子,杏,枣。都是无公害的食品,我们基本上不洗,直接吃,没有问题。农药,化肥,洗洁精都是近年来的产物。在我的记忆中,南方的水果很娇气,北方的却很随和,虽然南方的水果更甜,但如果在荔枝和苹果之间选一个,我毫不犹豫,选择苹果。
被城市俘虏了五六年了,我真怀念村子,因为村子更“大”,比城市大得多。大关东的气质在农村才能更好的体现。我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城市好像都是用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非是高楼,水泥地,花一般的草,草一般的树。农村却别有风味,博寒笔下的小江南,江南小镇和大关东该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样子,但他们也有交集,那便是自由。
辽中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二:落苍烟
我怕冷,但我喜欢冬天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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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阴雨绵绵的,坐在窗边的我总是冻得瑟瑟发抖。我严严实实的裹了一件秋季校服,死死的抱住一个厚厚的抱枕。即便这样还是冻得直打喷嚏。
也许是天生虚弱的缘故吧!我向来特别怕冷。给我看病的老中医说这是“中需不足,脾胃虚寒”之症。我当然听不懂了。我只知道我非常怕冷。在烟雨蒙蒙的天气里,我只能盼望寒冷的夏天快点过去,冬天快点来。
关东的冬天最冷了。北风烟儿雪充斥着人的视野。我们穿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一线天”的比关羽还红的脸。按照常理我这麽怕冷的人是避之不及的,为什么我喜欢过冬?因为冬天可以给我温暖。
小时候看《道德经》,我的领悟力太差,对于“玄之又玄”的大道毫无感悟,倒是记住了几句话: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高下相生,难易相成。后来才知道这叫辩证法。我想冷暖也是这种关系吧!人只有在冷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温暖。冬天什么时候最温暖?是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火锅的时候,是穿的厚厚的走在冰天雪地之中的时候,是回到农村舒舒服服的睡在炕上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温暖!所以我说我喜欢冬天!夏天突然飘来了云黑起了天下起了雨,穿着半袖衬衫的我怎么能不感到寒冷?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啊!两个好朋友闹僵了,关系变得异常冷淡,如果有一个人说一句温和的话,比盛夏还暖的话,两人便和解了,还是好朋友。两个好朋友亲密无间,可能因为一句恶语中伤,一句比严冬还冷的话就大打出手,与曾经的友谊诀别。感情的冬天里需要盛夏温暖的阳光,感情的盛夏里厌恶冰冷的风雨。有的人正值人生的严冬,如果有一个人上去扶一下拉一把便传递了前所未有的温暖。有的人像我一样,有“中需不足”之症,不过是在感情上。他们“怕冷”,有的人却要雪上加霜,冻死他。你想没想过到了你的冬天会发生什么?
所以我说“我怕冷,但我喜欢冬天”在现实世界里的冬天,我能感到别样的温暖。在感情世界里的冬天,我能分清人性的善恶。感谢冬天!
我怕冷,但我喜欢冬天,想念白雪皑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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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江湖我生在关东的一个小村子。没有江南的小桥流水。杏花春雨,只有一望无际的平原。这种单调的景致不可能给人灵感,我恨我出生在如此平凡的地方。后来,我渐渐明白了:家乡无好景,但有好人。东北人生来就有一种笑傲江湖的豪气,这是一种特质。东北无才子,却多悍匪,这二者难以相提并论。才子多是一身雪衣,妙笔生花;土匪则是破衣烂衫,呼来喝去,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土匪反映出的气质勇。义。真与才子反映出的智。洁。正有机结合,才能造就完美的人。江南的华美与塞北的荒凉截然不同,但都很美。辽河就从我家附近流过,早年间此地尽是土匪。小时候我听评书《乱世枭雄》时记住了许多名号:青麻坎三界沟杜老判杜立三。金三爷金寿山。田庄台田玉本田小凤。赵家庙张作霖。九只手于义。海沙子海光远……这些人俱是一方豪强,手下少则几百多则数千人,过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大铊分银”的日子,号称“卷手五只令,反手就要命”“扒皮。栽葱。点天灯(即扒皮。活埋。火烧)”,可以说毫无人性,这应当批评。但应知他们所杀所劫之人多是地主。贪官。外国人那些害民贼。他们对平民百姓倒十分爱护,百姓们也不是很讨厌土匪。最大的匪首就是杜立三了。他当年就在我的家乡活动,是“辽西巨匪”,清廷第一号通缉犯,但他在百姓心中则是神一样的人物。杜立三枪法极准,百步之外可以打碎人头上的鸡蛋,百发百中;而且极通马术,一日一夜可行千里;酒量极大,每以坛计;对百姓极好,曾花重金治理辽河支流,百里沟渠化为泛野良田,至今犹在。他统治的二十多个村子中,没有男盗女娼之事,家家安居乐业,连官府和外国人都不敢欺压他们。杜立三被杀之后,百姓为其树碑立传,立庙焚香,可见一斑。不单单是杜立三,大多数的土匪也是如此。土匪们都不太注重个人形象,往往垢面蓬头,少有干净。看似丑陋,其实正反映了一种王霸之气,一种壮美。对于看惯了峨冠博带的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辽西之匪也讲道义,就是所谓的江湖绿林道,义字为本,勇字当先。这是任何时候都应该恪守的原则。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江湖。武侠小说笔下的江湖总有几分神秘的色彩,削铁如泥的刀剑,百发百中的暗器,斩金断石的掌法,覆雨翻云的内功,还有人剑合一之类的玄妙名词。虽然想象雄奇,却与现实脱节,辽西的江湖没有倚天剑,没有屠龙刀,有的只是大刀。斧头。手枪,这些东西是寻常的,也更显真实。江湖也不乏背信弃义者,这人便是日后的东北王奉系军阀张作霖。他受新民府招安,因功封为五营统领,为了除掉杜立三,他大摆鸿门宴,假托授予杜立三七营统领之职,于酒宴上枪杀杜立三。张作霖自此开始了政治生命,此事也成为他的一块心病,常常做梦梦见杜立三举枪朝自己瞄准,每每惊出一身冷汗,值得一提的是杜立三的余部并未投降奉军,而是参加了东北抗联,杀敌保国,更显豪气,颇受赞扬。前几日窝在家里,又听了几段书。午睡之时,我发现我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马去绝尘,举枪人亡。我面前有一人与众不同,身材魁梧,目如紫电,枪法极准,英气十足,这是何人?忽然一小喽罗飞奔而来,大呼道:“三爷,这活干的漂亮,得了八箱珠宝……”那人仰天大笑,声如巨雷,这就是杜立三啊!一觉醒来,灵感顿生,提笔写下一首《六州歌头》,不合词律,聊抒心意:山林啸聚,雄霸辽水旁。心犹壮,胸坦荡。气轩昂,胆开张。独步江湖上。扬鞭骤,尘飞扬。手起落,命休将,敌魂丧。立马横刀,敢问眼中人,谁能相抗。枪打东二府,虎威震三江。把酒凌风,傲穹苍。纵然力强,民心向,少有谤,官肯谅?鸾铃响,立谈间,头送上!梦黄梁,那统领七营,是无常。情已伤,凉如霜。想过往,恩已忘,竟自戕!青山不老,细水流长。念几多恩怨,须臾皆不见,只有斜阳。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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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2000字在灌了铅般的头再次沉重地垂向桌面前,我迅速用胳膊撑住,胳膊肘的麻痛感刺挠了一下心,转而是无尽的疼。手边的杯子被打翻,冲刷了桌子的一角,洪水般倾泻而下。靠窗的位子很好,四季抬头见阳光,伸手触新绿。此时,夏日的阳光无情地烘烤着这一切,桌边浅浅的水迹满是阳光戏谑的笑容。不去理解这些嘲弄,我重重地趴下,舒服感一拥而上,不觉沉沉睡去。睁开眼睛,四周是无尽的黑暗,有淅淅沥沥的雨在不停地下。不远的前面,有一个瘫坐在地上的女孩,背对着我,绝望地哭泣着,她在黑暗中,被打上了一层光圈,像舞台上的女主角,可她并未曾察觉。雨打在她身上,又滑去。我惊讶地望着她——她一点也没有被淋湿。而我,又在哪里?二疼,好疼……雨无法打湿我,却砸得我钻心的疼,没关系,这样也许好受点。眼泪无法停止,悲伤逆流成河。在疼痛中我将要麻痹过去时,疼痛感瞬间消失了。“小微,站起来!”头顶上传来优美又充满磁性的男音。头顶也许多了把伞,眼前多了一位穿西装的男子。夜很黑,但我仍能看清他的帅气。我无力站起来,无心抬头望他,但止住了眼泪——是谁?!“这样子一点儿都不像真正的你!”声音转为坚定,隐隐有些质问的语气。“真正的我就是这样的!你是谁?又有什么资格管我?这些疼痛,这些没有缘由的病难道是我愿意的吗?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我冲他咆哮,一股力量突然想要从身体内爆发出来。发泄完后,我瞬间冷静下来,突然感觉到了夜的寒冷,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终于,我抬起头看他。吃了一惊,他是闭着眼睛的,难道他是盲人?我很愧疚“对……对不起,我……”“闭上眼睛我会告诉你答案。”我顺从地闭上眼睛,冲着他温暖的方向。刹那间,雨停了,天晴了,彩虹在远方耀眼夺目。急忙四处找他,回首却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衣的天使,黑色和白色的翅膀静静地垂在他的身后,他彷佛包容了一切的深邃的眼睛沉静地望着我。我突然间有了力量,一下子站了起来。“走吧。”他拉起我的手向前快步走去。我小跑着,勉强跟上他的步伐。他的脸上面无表情,一双深邃的眼睛望向远方。我有些不安,“我们要去哪?”我一遍又一遍地追问,他不再说一句活,我得不到任何答案。空旷的天地,我只能跟着他,有一种感觉,他是我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三他们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们都在闭着眼睛赶路?我到底在哪?为什么会一直追随着他们?不安、惶恐,在雨夜里蔓延开来。我想逃离这里,闭上眼睛却逃不掉现实。等等,那个穿黑色西服的人要把那个女孩拉向一片海洋。一望无际的海洋,我所嗅到的只有死亡的气息。喂!醒醒!四好像有人在跟我说话,又只是一种感觉,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听到。为什么脚步越来越沉重?每一步仿佛有水的阻力一般,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我不愿意去相信————黑白天使有足够美好的理由让我去追随他,我好像吃过罂粟花一般无可救药地追随着他。突然,我呛了一口水,清醒过来,甩开他的手,猛地睁开眼睛。“怎么了?”他闭着眼睛回过头悠悠地说道,“你的极乐世界就在下面。”我惊慌地环顾四周,有大大小小的荷叶、荷花。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扑向一支大荷叶,大口大口地呼吸。“梦!”我不知道为什么,竟叫出了他的名字。他回过头笑了,眼睛缓缓睁开。五他的目光好像夏日灼眼的骄阳。眼睛一阵刺痛。“记住你今天的选择。美好事物的本身本就承担了责任,我想,你已经明白了!祝你好运!”我猛地睁开眼睛,看到天蓝色窗帘被风吹起。感动——不知是细心的谁拉上了窗帘。桌边水迹早已干了,阳光透过手指间的缝隙浅浅微笑。喜欢花田里的文字:“心存感激地生活吧。我们来自偶然,生命是最宝贵的礼物。爱你所爱的人,温柔地对待一切,不要因不幸而怨恨和悲戚。无论前途怎样凶险,都要微笑着站定,因为有爱,我们不该恐惧。”高二:沺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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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_2000字她是一国的长公主,生下来,便是政治的牺牲品,已经注定了联姻的命运。她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拥有举国艳羡的权位,拥有百依百顺的父皇和母后。可她是长公主。在比其它公主还要高贵几分的同时,也比其它公主多了几分责任与不自由。曾经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飞扬跋扈,傲慢无礼,从不肯正眼去瞧一瞧别人,从不知世态炎凉。突然在十五岁那天,她变得端庄娴雅,人人交口称赞。父母欣慰,黎民共誉。只有她自己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也就在那天,她明白了她的责任,她的无知,她的孤独。十五岁及笄。那年新晋的状元郎在百官面前将她求娶,用的是父皇亲口许下的承诺。父皇措手不及,又无法拒绝,只好转回头询问她的意思。她明知这只是个借口。若是知晓事理,就不该答应。因为作为长公主,就算父皇母后不说,她也应该去敌国和亲,谋得一年半载的和平。这是她身为长公主应有的觉悟,这是她从出生就被决定好的命运。不是父皇母后的意思,却是历朝历代的规矩,为了国家,为了百姓。只因她是长公主。可那天晚上,她没有拒绝,只是说了一句「任凭父皇决定」。决定?怎么决定?君无戏言,自然是不可能更改的。面对百官的剧烈反应,她只是低眉顺眼的坐在一边,仿佛没有看见眼前正上演着的一出出闹剧。只因十四岁生辰前夜,四公主来府里边告诉她,她必须嫁去敌国,以自己的牺牲换来短暂的和平。这是父皇母后的决定,他们根本就不爱她。她听说过这件事,可从未想过牺牲品会使自己。她大哭一场跑出府去,正遇上滂沱的大雨。是他一袭青衣,为她伸过一柄油纸伞,又为她煎了姜茶。他听完她的哭诉,只是摸摸她的头说,「恨,就去报复」。她知晓他是敌国的太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国家。包括四公主,包括这场雨,包括这柄伞,包括这盏茶,都是他的谋划。从他说出那句报复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因为这是一场拙劣的演出,从头至尾她一直像个局外人一般冷眼旁观。她跋扈,可她不傻。更何况,她清楚地知道,无论何时,她都不会对自己的父母有任何怨言。直到他的出现,在瞬间将她的冷静摔得支离破碎。于是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像个棋子一样按着他的旨意行走在棋盘。她一意沉浸在他假意的温存里,只为那一夜他伸来的伞,和那么温柔的笑容。他是除了父母以外,第一个肯为她撑伞,肯对她笑的人。所以她陷得心甘情愿,心甘情愿的看着他一点点收网,一步步逼近,心甘情愿地看着大好的河山即将属于他人,疼宠她的双亲不日将身首异处,而她自己,也将不知前路在何方。大婚日,百里红妆,万人空城,举国同庆。一年后,敌军入境,势如破竹,锐不可当。只因她,忘恩负义,地图亲奉,叛国叛家。大婚时举国欢庆的喜悦还历历在目,一年后敌军的铁骑却已踏遍整个国土。血染河山,社稷倾覆,霎时百姓的凄厉喊叫响彻在耳畔,哀鸿遍野,饿殍满地,而她只作不知。京城被破之日,她产子。长公主府里只有她一个人承受着剧痛,没有稳婆,没有婢女,甚至没有一条湿毛巾,一碗温开水。皇宫内,她的丈夫带领着千军万马,红色的铠甲反射着灼灼的金光,再不复往日的温润。他们的对面,仅有皇后搀扶着白发苍苍的老皇帝,面对千万铁骑,毫无惧意。入夜,他亲手斩下他父皇的头颅,身着一副染着她母后斑驳血迹的铠甲,回府来接她。却只见床上血迹斑斑,襁褓里的婴儿睡得正熟。桌案上一张白纸,纸上六个黑字。是她所独有的看破世间一切的通透。恩已尽,美人去。他发了疯似的找她,却始终杳无音信。常人只道他是追捕前朝余孽,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他额外追加了一道圣旨。不得伤她。他的后宫常年空置,任由朝臣如何上奏,都置之不理。只待她。他细心教导他与她的孩子,把自己的一切都倾囊相授,却迟迟不立太子。为等她回来。待他一人孤老,油尽灯枯之际,恍然间见她青丝如雪,坐在他床边,对他巧笑嫣然。他伸手抓住床边的暗格,颤抖着拿出两道明黄的圣旨。显然已放置了多年,绢帛上的字迹早已干涸,却仍被人一遍遍的细心描画。内侍领了大臣进来,却见到这幅景象,吓得魂不附体。他挥挥手让平身,当着众多臣子的面问她。你为我生的麟儿,我立他为帝,可好?她答,好。你回来我身边,我封你为后,可好?她应,好。我教你恨,叫你报复,你做个好学生,可好?她浅浅一笑,倾国倾城,风华绝代。好。她俯身吻他的唇,笑盈盈地与他十指相握。他教她报复,他覆她家国,他杀她双亲,他立她为后,他与她孤老终身。她为他盗图,她因他产子,她让他江山,她替他筹谋,她陪他携手黄泉。新帝即位,将先皇先后一起葬入皇陵。生未同衾,死同穴。旧梦已碎,故人安眠。万事皆空,那新婚时的呢喃情语,只说与默默垂泪的红烛细听。——后记高二:俞木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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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_2000字八岁时,妈妈想带我回娘家看看。我本是不愿去的,但在妈妈的苦苦哀求之下,我只好答应了。 妈妈小时候住的地方,是一个既偏僻又古老的小村庄。说它古老,是从妈妈珍藏的照片上看到它的沧桑和老派。妈妈却一直觉得这是她小时候度过童年的地方,是最美最好的地方。 夏天的天气怪难受的,闷得很,太阳也照得厉害。没人敢抬头去看太阳在哪儿,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上、墙壁上、地上,都白亮亮的。路边的大树张开无数的臂膀,遮住了火热的阳光,却让那宽阔的马路上蒸发出难闻的气味。经过长时间的巴士车程,这只“懒”得像猫一样的巴士,终于“气喘吁吁”地到达了目的地,这个印象中陌生的老村庄。 不是破损的黄土泥巴墙,而是用白色油漆精心、仔细粉刷成的水泥墙。一条迂回的、平坦的小路直通大路,上面被车轮压过的辙印清晰可见。在小路的尽头,站着一群可爱的人们。至今还记得那些焦急的、期待的脸。我们在这头,他们在那头,两相对望,竟能摩擦出火花,这是亲情的火花。这强烈的火花,牵引着我,来到了这个可爱的大家庭。 我和我那异常兴奋的妈妈,快步走到这群人面前。 这群傻傻的人们,傻呵呵地对着我们笑,天边的霞辉都羞愧地躲到了山际下面。 随后,他们热情地将我们迎进了客厅。这是一个有着大圆桌、小板凳的房间。一大群人围着这个圆圆的桌子坐下,不紧不散,刚好形成一个圆满的圆圈。就像那十五的月亮,团而满。 进屋后,这群人便没有屋外的那种矜持了。 “哎呀!我的女儿终于回来了!”老两口很是激动,脸都涨红了,抖擞着双手,“来,让爸妈来看看你。” 妈妈赶紧走了过去,小女人似的答道:“哎。” “女儿啊,在外面受苦了吧,你看,都瘦了这么多。”外婆用她那粗糙的双手抚摸着妈妈的脸颊,一条条沟壑遍布满了整双手。 妈妈摆了摆头,把我从身后拉了出来:“来,妈看,我把您外孙给带回来了。” 外婆慈祥地看着我,拉起我的手,慢慢地轻抚着。我可以感觉到那双饱经沧桑的手在和我的手摩擦时,产生的阵阵暖意,很舒服。然后,外婆牵着我,把整个屋子里的人都认了一遍。我记住的并不多,只记住了本家的几个。 记得那对人老但精气神还茂盛着的夫妻,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菊花,眼睛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群笑笑嘻嘻的孩子们。是的,我们都是孩子,在他们眼里,我们一直都是孩子。 记得那长着浓眉大眼的大舅舅和高挑漂亮的大舅妈,还有他们的孩子们。表哥长得很帅气,可以看出以后一定是一个大帅哥。表妹是一个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可爱女孩,两个羊角辫翘在两旁,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我。 回乡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实在是累了,便早早地睡了。 第二天醒来时,听说他们要去河边玩,我感觉很稀奇,便和他们一起去了。 听表哥说,那里涨了水,要是以前,还可以捕捕虾,捉捉螃蟹。现在只有一些鹅卵石了,但也不碍事,因为还有更好玩的事可以做。那里果真被水淹了,还有许多石头和沙子。河水很清澈,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近处河底的细沙和彩色的石头。我们用脚拍打着水面,宁静的河水泛起了微波,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就像铺满了碎银。 乡下的孩子比城市里的孩子懂得要多,他们会打水漂,而且打得很漂亮,可以在一瞬间在河面上打出好看的波纹。两姐妹玩得很开心,我也不甘示弱,捡起一枚卵石来投,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奋力出臂,扔出老远去,最终只“扑通”一声便坠入了河底。我失望地看了一眼,便摆手表示不玩了。 这时两姐妹走过来拉着我一起玩,经过她们的指导,我恍然大悟,在打水漂的时候应该用比较扁的物体(受力面积大)尽量平行于水面以尽量快的速度扔出去(获得比较的流速),打水漂的物体掠过水面的时候可以带动它上下的水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快速流动,从而压强减小,而下面的水是静止的产生的压强大,可以把物体压出水面,然后出现第二次或者出现多次的物体入水情况。 知道了方法后,我挑了一个扁圆的鹅卵石,按照他们说的去做。我抛出一枚鹅卵石,“扑通、扑通、扑通、扑通”地连跳了四下,在河面上泛起了一圈圈涟漪。我激动得一下子跳了起来,两兄妹也咧开了嘴,面带微笑地看着我。 一时间,一颗颗石子伴随几声欢悦的笑声,在河道上穿梭。 回来时,我们捡了一些漂亮的鹅卵石,大的,小的,椭的,圆的,每个都觉得漂亮,于是就揣了满满的一大荷包。 隔天,跟着外婆姥爷一起去割猪草。 我们拿上镰刀,戴上小帽子,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出发了。乡间的小路不好走,特别是田梯间的。墩起来的小路又窄又高,一不小心,就会有掉下去的危险。对于这种窄小的路,我是很惧怕的,深怕一个不留神,就掉了下去。我胆战惊心地跟着外婆姥爷走,可是他们在前面走得通顺,步如平地。表妹见我走地吃力,便蹦蹦跳跳地跑过来:“表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没有。”我咬了咬牙,摆手说道。“可是我看你走得很慢呢。”她又继续追问。没办法,最后只好招了:“就是路太难走了。”“路太难走了?”我想她一定很想笑吧,“很难走吗?我怎么不觉得?” 她大摇大摆地在前面给我做示范,说真的,她怎么走的一点都不困难呢?我学着她的样子,抬头挺胸,迈开步子走。果真如她说的那般,并不难走。 田间的路边开满小小的黄花,虽长得小,但是很耀眼。 乡间的空气如此清新,田间的黄花多么的可爱,我第一次发现有地方可以这么清净。 当天空渐渐地揭开那层黑色的面纱时,东方便飘起了一朵朵红色的云霞。 该是告别的时候了,在这的几天里,每天都过的不同平常。一反初来乍到时的忐忑心情,现在竟有些恋恋不舍了。 再见了,可爱的人们!再见了,欢快跳跃的鹅卵石!再见了,可爱的小黄花!我只是暂时告别你们,终有一天,我会再来......来看望我最可爱的亲人,一解我愈来愈浓的乡情。高二:高子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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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_2000字会有那么一个美丽的夜我悄悄离去正如我悄悄归来我带走星辰月光世界一片昏暗片片乌云早已爬上了夜空一个黑色的牢笼早已将我笼罩在无边的黑暗下能做的只是将希望渐渐迷失在尘埃有那么一个夜我在时间潮流中徘徊下一个路口也许我会转弯离开这个夜晚或者我依旧徘徊渐渐迷失在人海……高三:yoynei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美中不足的是:"我带走星辰月光,世界一片昏暗"与上句悄悄离开矛盾,下文的犹豫徘徊与会悄悄离开也不通。文章美则美矣,没有中心思想。作者应注意文章的逻辑性与合理性。点评老师:苏璐璐2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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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_2000字有人说,流星是美好的。她可以给人们带来希望,带来美景;有人说,流星是期盼,如同一缕阳光照进心房,带来对生活的盼望;而我却说,流星是残酷的,她给我带来了悲伤与痛苦。2010年的一天,我在家里沐浴着阳光,看着鲁迅先生的文集,可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一个晴空霹雳,让我久久也缓不过神来————我的奶奶在医院去世了。我一开始还不相信,以为是假的,是家人们在骗我,可是,当我镇静下来,仔细地想想才知道这是真的,是事实。我哭了,泪如雨下。还记得在奶奶住院时,我曾去看过奶奶。当我进入病房看到奶奶的病容时,与我心目中的奶奶形象完全不一样了。奶奶的脸色不带有一丝的红润,鼻子上插着氧气管,当奶奶看到我时,轻声地呼唤着我,那声音像是期盼,又像是在述说······那一刻,我的心是痛的,满是酸楚。从那时起,我知道奶奶以后不能再陪伴着我了。记得有一次放学,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我站在门口向远处望去。忽然看见远处有一个人,走过来,颤颤巍巍的,拿着一把伞,手里像是在抵了着什么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我的奶奶。我心里有点心疼,奶奶的腿有点不好,尤其是在下雨天。可是,奶奶为了我而不怕在下雨天出来。那时我的泪水和雨水早已经分不清了。我低着头,任由奶奶领着我走。此时,我内心到现在还是痛的,痛得如同刀割一样。夜晚,我坐在窗台上,仰望着星空,看见一颗星正在下落。我知道我失去了我最喜欢家人,现在我才体会到失去家人的痛苦。于是,我把对奶奶的思念写在了网上,写完后,我带着困意和对奶奶的思念睡着了......初三:刘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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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_2000字生命平和幻想激情常驻生活是一艘无舵的船我却偏要一个舵手有人想要一个故事我更想要一个传奇成败是你的角度英雄在我心中初三:张皓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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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_2000字今夜,我与母亲结伴散步,看到了一轮明亮皎洁的月亮,我情不自禁地投入到了思考之中。我停下了脚步,抬头去看那月亮,我觉得它特别美丽;它就像银河中的小帆船,独自徜徉在孤独寂寞的银河中。一阵阵凉意十足的秋风袭来,吹凉了我的身体,却不寒我炽热的内心。街道两旁的树木的枝条也被吹响了,你听,“哗哗、哗哗”。多么像一位德高望重的钢琴手在弹奏乐曲,婉转动听。古人云:“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然而我却没有闲情逸致来想念我的故乡,此时此刻,我想到的,便是他。我回过神来,继续欣赏那轮明月。看着看着,那月亮却给力我难以形容的情感。思念朋友的情感霎时间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而且是如此的强烈。我有一位好朋友,暂且不管他叫什么,他长得十分英俊,他的身材也十分高大,经常穿一件帅气的黑色衣服。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情同手足,每当我遇到困难时,他都会义不容辞的帮助我。我已经十四岁了,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在这个情感盈满的时期里,难免会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初二的那一年,我很喜欢班里的一位女生,她端庄漂亮,学习出众。我为了能够吸引她的眼球而拼命学习。终于,我为了她,学累了,不得不在家里待了三个月。在家里的那三个月,犹如一场梦境,一场永远都无法苏醒的噩梦。在梦里,我梦见了那一轮惨淡而昏暗的月亮,一阵阵无比凄凉的秋风刮打着我的脊背;在我的梦里,秋风吹动树叶的声音不再是优美动听的钢琴曲,而是来自地狱里撕心裂肺的呐喊声,这种声音不仅难听,而且还吓人。是梦就有苏醒的那一天。这梦终于醒了,是一个声音把我唤醒了,他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并且冰冷的内心,使我的心灵的火再一次的燃烧起来,“欣宇,我期待着你能够重返校园,你就像那皎洁的月亮,没有人会遮掩你的光芒……”寥寥数语,温暖了我的小心房,让我重新苏醒了过来。“对,我就是那月亮,我的光辉不会被任何事物遮住的,我必须重返校园。”回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里,校园里的柳树依旧留着长长的辫子,只不过她的辫子,已经由碧绿变成了淡黄色;校园里的小草虽然已经枯黄,失去了碧绿色的、生机勃勃的样子,但我依旧坚信,它还会重新生长起来的;还有,这校园夜晚上空的月亮啊!仍然光彩照人。走进教室,又是你在众多的同学中首先拥抱了我。你涨红了脸,你无精打采的眼睛瞬间有了活力;你用嘶哑而又有力的嗓音说:“欣宇,你怎么才回来啊,我与同学们都想死你了。”说罢,你便用灵巧的小手抚摸我的头,我也紧紧地抱着你的肩膀,在你的肩膀上,我感到了一阵冰凉,我又去抚摸你的胸脯,啊!你的心脏是那么强劲有力的跳动着。你的心,永远是炙热的。每逢周五的晚上,你总会不约而同的溜进我家,我也总是喜欢与你一起散步。记得有一天晚上,你指着湛蓝色的天空,激动地说:“宇哥,你看那轮月亮,是不是又大又白呢?”“嗯嗯,没错没错,xxx同学,我很喜欢你的话语哦。”“是吗?宇哥,你看这月亮,想不想银河中的小帆船,它孤独寂寞地在银河中飘流,我真为它感到伤心难过。”我缄默不语,只是呆呆地看着这一轮白金色的月亮。在我生命中,我至今都感觉那一天的月亮最美,美到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欣宇、欣宇,我们回家吧!开始起风了。”“哦,好吧,xxx同学,你回家的时候可要小心一些,好吗?要不我送送你?”“你在说什么呀,你睡着了吗?欣宇,我是你的母亲,你怎么会把我看成xxx同学呢?真是莫名其妙。”我母亲略带生气说道。“哦,是吗?真对不起,母亲,我……我,唉,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你……我……嗯?”“不用解释了,你我马上回家,起风了,孩子,我们必须回家去。”说罢,母亲便把她的外衣披到我的身上。我恋恋不舍地离去了。离去前,我又望了望那一轮月亮,它依然是那么的皎洁、那么明亮。秋风习习,吹动了树木的枝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在昏暗的路灯灯光下,我看到了树木的影子。树木的影子仿佛就是他的影子,他与它一样高大、英俊,令我欲罢不能。千百年来,有数不胜数的诗人写下了无数关于月的诗句。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句令我回味无穷!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写出了诗人怀念家乡的深厚感情。有王勃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写出了诗人对亲朋好友的无限祝福。在这里,我也要祝福我的朋友们,愿我们在同一土地上观赏这同样皎洁的月亮吧!秋风又起了,月亮又出来了,而我的思绪却停留在了那句话上:“宇哥,你看这月亮,它多么像银河中的小帆船啊……”初三:月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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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尘_2000字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飘尘。——题记鲨鱼热爱生命,为了生存,他以一生的力气去捕食猎物,从不曾停止游动;壁虎受到攻击时,为了逃生会断尾分散捕食者的注意力;蚂蚁在火海里凝结成球状,虽然最外层的蚂蚁烧焦了,烧没了,但蚂蚁就是以这种方式延续自己的种族;羚羊在被狼群追赶到悬崖边时,以牺牲一部分同伴为代价,使另一部分同伴活下去……生命是自然给万物的玉石,每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式雕琢她。为她装点,使之焕发光彩。弗里奇说过:人生是一所学校,在那里比起幸福,不幸是更好的老师。路漫漫,远方的路不只有美丽的风景,开阔的康庄大道,还有崎岖回环的泥泞小路,风雨之后的彩虹。许多不幸伴随着我们,教会我们成长,给予我们勇气,磨砺我们的意志。我想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不幸,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别人。世界超级小提琴家帕格尼尼1岁时险些死于猩红热;4岁时一场麻疹让他又一次与死神擦肩;13岁患上严重的肺炎;46岁时猝不及防的脓疮迫使他不得不拔掉几乎所有的牙齿,牙病初愈,又患上了眼疾;50岁后,关节炎,肠道炎,喉癌等疾病疯狂地向他袭来;58岁吐血而亡。在一般人眼里,他或许是上帝的弃儿,没有幸运之神的眷顾。可是俗话说得好:上帝关上了一道门,必然会打开一扇窗。帕格尼尼3岁学琴,8岁就创作了第一首小提琴奏鸣曲;11岁首次登台演出一举成名。他把苦难当成生命的洗礼,用自己的努力回馈命运。巴尔扎克说过:不幸,是天才的进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帕格尼尼是不幸的,然而生活的苦难成就了这样一位天才。他没有在挫折面前卑躬屈膝,没有在不幸中徘徊不前,而是用顽强的毅力挑战苦难。他的生命就像一部短篇小说,但是小说的价值并不在于长短,而是在于贡献。生命给了我们去爱的机会,去工作,去玩乐,还能有仰头看星星的机会。我们感激生命。生活就像海洋,只有经得住暴风波涛的人才能扬帆到达彼岸。我们的心经得住暴风波浪吗?这天中午放学回家,妈妈告诉我姨夫生病去通化了。前些日子匆匆见过一面,面黄肌瘦的他让我好一个辨认,蹒跚的步履,没有焦距的眼神…….不难看出病魔对他的折磨。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知道了还是心下一震。我打了个电话给大姨。“嘟……嘟……嘟……”就在我手指移动到屏幕上想要挂断时电话才被接起来。“大姨,这几天还好吗?”“嗯,还好吧。你放学了呀?”“嗯,才吃完饭。你呢?吃饭了吗?”“没呢。”“别想太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听到了哽咽的声音。该是有多么脆弱无助了,才能在一个小孩子面前流泪呢?命运弄人,大姨和姨夫为生活奔波了大半辈子,到现在还不肯给他们松绑,好像越挣扎绳子越来越紧,难以呼吸。突然想起了塞缪尔说过的一句话:命运是一个瞎眼的,喜怒无常的养娘,她对她所扶养的孩子常常是毫无选择地随意慷慨施恩。不禁失笑。“好好学习呀。”好半响,大姨控制住哭腔对我说。“嗯,好!姨夫最近怎么样了?”“能走路,还能吃饭,就是不能说话。唉。”“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好,我先不跟你说了啊。”“嗯。”无力地垂下手指,那个小小的红色挂断键变得模糊起来。我不禁埋怨起了命运。为什么这么不公呢?泪光闪闪中我好像看见了从前那个生活虽苦却每天拥抱快乐的人。从前那个每次做好吃的都会叫上我的人呐,是不是你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连进食都变得困难了呢?从前那个每天买着小彩票因为中一百元而欢呼雀跃的人呐,是不是你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要承受如此高额的住院费呢?从前那个喜爱画画的人呐,如果你知道有一天连画笔都无法再提起,你是否会任性地无视命运的捉弄,身上的棱角不会被磨平呢?我害怕了。害怕生死的离别,害怕阴阳的距离。“妈妈,我害怕。”“傻孩子,怕什么?”“我怕有一天你们都会离开我。”“总有一天我们要分离,人生,就是这样的啊。人这一生啊,就像是蒲公英。你不是最喜欢蒲公英了嘛。你看,她们无论飞得多高,最终不都是会回归大地。飞呀飞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找到了落脚点,会安心地坚定地向他飞去。爸爸妈妈不会伴你到永远,可是你会找到一个久伴你的人。在找到他之前怎么能害怕畏惧呢?未来的路爸爸妈妈都会陪伴你,你并不是一个人。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了,你就抬头看看天空,那颗最亮的星星就是我们呀。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给你最温暖的光亮。命运就像砂纸,每个人都会被他折磨地体无完肤,身上的棱角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被磨平。但是身体上的痛算不了什么,只有心还跳就没什么大不了的。生死固然让人难过伤心,可是他们也不是无坚不摧的呀,丫头,你说呢?”“嗯!”扬起满脸沾满泪水的脸朝妈妈绽开了一个大大笑容。“有人总是在抱怨自己的不幸,那样的人注定不会快乐,他会永远活在不幸的阴影里。我希望你做个坚强的小强,在困境面前不畏惧,不逃避,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一片天地。”“嗯,我知道了!”你的幸福常在别人眼里。我愿意这样相信。但愿每次回忆,对生命都不内疚,对生活都不遗憾。人生,虚幻缥缈。永远不知道下个转弯等待你的是什么。不过,总会有归属的。初三:安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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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铁炉_2000字从前有一位王子,受了魔法的禁锢,不得不在林子里一座大铁炉里坐着。他待在炉里许多年,没有人能把他解救出来。最终,一位国王的女儿进了森林,迷了路,回不去王宫了。她在林子里绕了九个圈子,最后来到了铁炉边。炉里传出话来问她说:“你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公主回答说:“我迷路回不到父亲的王宫去了,我再也回不了家了。”炉里的人说:“只要你答应替我办事,我不费工夫就能帮你找到家。我是一位王子,而你是一位公主,我俩可以结婚。”公主有些害怕,心想:“在一个铁炉里的小情人能有什么本事呢?”不过,她非常渴望回到父亲的身边,因此答应要替他办事。 他说:“你下次来,必须带一把刀来,在炉上挖一个洞。” 他找来一个人作向导,向导不说一句话,默默地领她走了两个小时,才回到了王宫。公主一回来,宫里充满了喜悦,老国王搂住女儿的脖子亲吻她。但是公主面有愁容,说:“亲爱的父亲,你知道我遇上了什么?要是我没碰见大铁炉,我就永远回不了家啦。可是我答应要替他办事,还要嫁给他。”国王听后吃惊得几乎要晕过去。这可是他唯一的女儿呀。父女俩商量,磨坊主的女儿长得很漂亮,可以冒充公主。他们把她送到炉边,给她一把刀,让她去挖洞。女孩子挖了二十四个小时,连个小口子也挖不开。天亮了,炉里传出了人声:“我看现在已是白天了。”女孩子回答说:“我知道是白天,因为我听到父亲的磨坊发出轧轧声了。” “那么,你是磨坊主的女儿!赶快走开,叫国王的女儿来这里。” 女孩子回去告诉国王,炉里的人不要她,只要公主。国王害怕,公主也哭泣起来。有个猪倌的女儿,比磨坊主的女儿还要漂亮。国王让这个女孩子拿着一块黄金前去冒充公主。女孩子去了,也做了二十四小时的努力,仍徒劳无功。天亮了,炉中人说:“外面像是天亮了。”女孩子回答说:“是天亮了,我听见我父亲正在吹号。”“那么,你是猪倌的女儿!立即走开,让国王的女儿到此地来。告诉她,我从前说的话不算数了,要是她再不来,王国的所有一切都将成为废墟一片,连一石一树都剩不下。”公主听到此话,大哭起来,不过哭也没用,她应该遵守诺言的。 她告别了父亲,带着一把刀插在腰带上。当她走到林中大铁炉边,开始刮炉子时,炉子让了步,不到两小时就挖开一个小洞。她从小洞张望进去,见到一个满身黄金珠宝的美貌青年,便立即爱上了他。她更使劲地挖,洞口越来越大,足以使青年男子爬了出来。他说:“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你是我的新娘,你给了我自由!”他要把她带回自己的王国,但她希望先回到她父亲身边,于是王子就让她走了,但告诉她,对她父亲讲话不要超过三个字,说完即刻回来。公主回到家,可是,糟糕!她说了不止三个字,大铁炉立刻消失,搬到一座满是玻璃和剑刃的山后面去了。王子不再关在里面,他自由了。 公主告别父亲,带了少许钱,进入森林,却找不到铁炉。她寻找了九天九夜,感到十分饥饿,自忖生命难保。太阳落山了,她爬上一棵树,盼望夜晚不要来临,因为她怕遇上野兽。到了半夜,她看见有一小处光亮,心想:“啊,我要是能去那里就好了!”她从树上下来,朝着光亮走去。她来到一座又旧又小的屋子,四周长满野草,门前有一堆木柴。她想:“啊呀!我来这儿干什么?”她从窗户窥视进去,只见屋内有些大大小小的癞蛤蟆,有一张餐桌摆满了喷香的烤肉和葡萄酒,所有的碟子和杯子都是银制的。她鼓起勇气前去敲门。有一只肥大的癞蛤蟆喊道: 青青的癞蛤蟆小腿弯弯, 打开了大门往外瞧瞧, 是谁把门闩儿摇摇。 一只小癞蛤蟆前去开门,让她进来。公主一进去,大小癞蛤蟆都向她表示欢迎,请她坐下。它们问她怎么来到这里,需要些什么?她把一切事情都讲述出来,如何因超出允许多说了话,铁炉便不见了,如何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王子,不得不再翻山越岭,直到把王子找到。 一只癞蛤蟆唱道: 青青癞蛤蟆腿儿弯弯, 那只角落你已知晓, 取来箱子又大又老。 那只小癞蛤蟆走出去,带回来一只大箱子。然后,它们请公主又吃又喝,又引她去睡在一张丝绸锦缎床上,公主很快熟睡了。天亮了,她起床后,年长的癞蛤蟆从大箱子里取出三样东西让她带在身边。因为她要翻过一座玻璃大山,越过三把锋利的刀剑和一座大湖,是用得着这些东西的。只要经过这几道关,她就能找着她的爱人。这几样东西是:三根大针,一个耕犁,三个坚果。她小心翼翼地带上这些东西出发了。来到了玻璃山,山又陡又滑。她用三根大针插在玻璃上,交替支撑着爬过了玻璃山。 到了三把利剑的地方,她坐在爬犁上滑了过去。最后来到大湖。渡过湖去,来到一座漂亮的古堡。她进入古堡,自称是一名女仆,情愿受雇。她知道她从森林铁炉中解救出来的王子就住在这座古堡。她作为厨娘被雇用了,工资少得可怜。王子正准备同另一位公主结婚,他以为从前那位公主早已去世。 晚上,厨房里已经收拾妥当,厨娘伸手到衣袋中,摸到癞蛤蟆给她的三个坚果。她砸碎其中的一只打算吃坚果肉,啊!硬壳里居然有一件非常美丽的皇室衣装!正准备当新娘的公主听说此事,立即跑来要求购买这件衣服,她说厨娘是不配穿这样的衣服的。厨娘说,她不愿卖掉这件衣服,除非允许她睡到王子卧室的门口。新娘实在喜欢这件衣服,便应允了厨娘的要求。夜晚来临,新娘对新郎说:“那个愚蠢的厨娘竟要求睡在你的门外。” “只要你同意了,我也同意。”新郎说。新娘给新郎一杯葡萄酒,她在酒中放了安眠药。他们进了卧室,新郎睡得死沉死沉,没人能唤醒他。厨娘在门外哭了一夜,说:“我把你从铁炉里解救了出来,我为寻找你爬过玻璃山,滑过三把剑,渡过大湖,难道你听不见我在说话?”侍从听到了她的痛哭,第二天早晨便报告了主人。 第二天,厨娘梳洗完毕,咬开了第二只坚果,壳里有一件比前一件更美的衣服。新娘看见后,又想买到手。厨娘说她不要钱,只要再次睡在新郎的门外。新娘再次让新郎喝了安眠药水,使新郎沉沉睡去,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厨娘整夜哭泣,边哭边说:“我把你从铁炉里解救出来。为了寻找你,我越过了玻璃山、三把剑,渡过了大湖,可现在你连理都不愿理我!”仆人听到她整夜的哭诉,再次报告了王子。 第三天的晚上,厨娘咬开第三只坚果,壳里有一件更加艳丽的纯金制成的衣裳。新娘见到了又要买下它,厨娘还是提出先前的条件,否则不卖。这次王子没有喝安眠药水。厨娘又开始哭诉:“最亲爱的爱人,我把你从荒野森林中救了出来,从铁炉里救了出来……”王子听到这里,立即从床上跳起,说:“你说得对,你属于我,我属于你。”尽管是夜晚,他俩坐上一辆马车,把新娘的衣服拿走,让她没法追赶上来。他们来到了大湖,划船过湖;来到三把利剑则坐爬犁过去,到了玻璃山用大针翻越过去。他们终于抵达那座小屋。但当他们刚踏进小屋,小屋立刻变成一座巨大的王宫。所有的癞蛤蟆都被解救出来,原来他们都是漂漂亮亮的国王的子女。他们跳呀,笑呀,十分的开心。王子和公主举行了婚礼,并在王宫住了下来,这座王宫比公主父亲的王宫还大。老国王不愿孤独生活,他们便把他接了过来,两个王国合而为一,财富大大增加了。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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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有心事_2000字“箭牌哥,谢谢你救了我和瑶瑶姐喔,如果瑶瑶姐要以身相许的话,我也没有意见的。”陈雨舒眨了眨眼睛,天真的说道。“小舒,我爹地在这里,你乱说什么?”楚梦瑶吓了一跳,像是被踩了尾巴一般,瞪了陈雨舒一眼。陈雨舒吐了吐舌头,她平时玩笑话说多了,今天没有注意,被楚梦瑶一提醒,才想起来楚鹏展也在,暗道侥幸,差点儿连买一送一的话都说出来,不然可就糗大了。“呵呵。”楚鹏展淡淡一笑,却是没有表露出什么来,反而道:“家里有小舒活跃气氛,倒是也不会寂寞。瑶瑶,该你了。”林逸救了自己,楚梦瑶岂能不感激?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让大小姐给林逸敬酒,就有点儿让她不好意思了。之前,是自己冷冰冰的要赶林逸出去吧?虽然现在勉强接受他和自己同居的事实,不过要是敬了酒,岂不是等于自己对他妥协了?以后自己还怎么给他脸色看?不过爹地又盯着她,让楚梦瑶只好举起了酒杯,却是不像敬林逸,而是自斟自饮,直接喝了一口道:“谢谢!”林逸也不在意,大小姐外冷内热,就是这个性格。也举起了手中的酒杯,笑了笑:“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林逸淡然的样子,楚梦瑶心里就有些不高兴了,我是大小姐好吧?是你的雇主,给你敬酒,你怎么好像一点儿都不高兴呢?我什么时候给别的男生敬过酒?不过这话偏偏又不能说出来,楚梦瑶只能在那里生闷气,将林逸的缺点都罗列出来,在心里面咒骂着林逸,破林逸,死林逸,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儿么?我难道会比唐韵差?就算我比唐韵差点儿,可是陈雨舒呢?我们两个加一起,还没有吸引力?你偏偏出去沾花惹草,真是可恶至极!当初,楚梦瑶这么想,自然不会觉得自己是对林逸有什么想法,她觉得自己生气,完全是因为林逸对自己和小舒的无视!这是作为骄傲的大小姐,所不能容忍呢,凭什么我们两个都比不过唐韵?是你眼瞎还是我们真的没吸引力?“瑶瑶,小逸在学校里,学习怎么样?他是转学过来的,要是进度赶不上的话,你和小舒多帮帮他。”楚鹏展随意的聊起了家常。“啊?什么?”楚梦瑶心里正在骂林逸呢,突然看到父亲看向自己,好似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她又没听清楚问的是什么。“呵呵,瑶瑶,你怎么总是心不在焉?你在想些什么?”楚鹏展笑呵呵的问道。“没有啊……我没想什么。”楚梦瑶脸色微微一红。“喔喔,报告楚叔叔,我知道瑶瑶姐在想什么!”陈雨舒伸出手来,像个要回答问题的学生一样。“哦?小舒,那你说说,瑶瑶在想些什么呢?”楚鹏展今天的心情不错,于是笑问陈雨舒道。“瑶瑶姐在思春!”陈雨舒一本正经的说道。“思春?”楚鹏展微微一愕,随即有些哭笑不得:“瑶瑶怎么思春了?”“小舒!我杀了你!”楚梦瑶不想承认她被陈雨舒说中了心事,所以有些恼羞成怒!而且,这也不是思春,就是想被林逸多重视一些而已,这怎么能算是思春呢?“喔喔,瑶瑶姐杀人了……”陈雨舒吓得拔腿就跑。“呵呵……”楚鹏展对于这两个女孩子之间平时打打闹闹已经习以为常了,两人从小打到大,陈雨舒是什么话都敢说,所以楚鹏展对于她的性格也了解。林逸苦笑着摇了摇头,也就是陈雨舒,在什么场合下,都是这种性格。楚梦瑶自然不可能真的起身去追陈雨舒,陈雨舒就是这种风风火火的性格,所以也没什么,而她自然稳重的多,现在爹地还是在酒席上,她怎么能起身离开?“爹地,你别听小舒乱说,她才思春了呢!”楚梦瑶怕父亲误会,红着脸解释了一句。楚鹏展倒是微微一愕,如果楚梦瑶不解释还好,这么一解释,倒是让楚鹏展有些怀疑了。这种事情,如果陈雨舒是开玩笑的,那依照楚梦瑶平时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去解释的。而今天,她偏偏解释了,而且还脸红了,这让楚鹏展发现了一些端倪,不过却也不打算在酒桌上问出来,打算一会儿私下里再谈一谈。“对了,小逸,听说钟品亮被人割掉了一只肾脏,这是怎么回事儿?和你有关系?”楚鹏展将话题转移到了钟品亮的身上,钟发白的儿子掉了一个肾,这是一件大事,虽然钟发白不想宣扬,可是还是弄得松山市有点儿背景的人,全都听说了这个消息。都在纷纷暗叹,钟品亮到底是得罪了什么样的人物,才被如此狠辣的对待。“没有,不过这事儿应该是安建**的?”林逸将钟品亮绑架楚梦瑶的事情告诉了安建文,而第二天钟品亮的肾脏就被人割掉了,这件事情应该就是安建**的无疑了。只是让林逸没想到的是,安建文为什么会选择割掉钟品亮的一个肾脏呢?联想起前几天宋凌珊提起过的器官走私集团,再加上自己亲自捣毁的那个割肾集团的据点,林逸就在怀疑,安建文是不是和这个犯罪团伙有关系呢?“安建文?”楚鹏展听后微微一愣,倒是点了点头:“倒是有可能。”“楚叔叔,这个安建文家里是什么背景?好像和您家有些渊源?”林逸问道。“安家以前也是松山市一个厉害的家族,生意做得很大,我们两家也有一些生意来往,彼此关系不错。安建文是安家的小儿子,当时和瑶瑶的关系不错的……”楚鹏展说道:“算是青梅竹马……”“谁和他是青梅竹马?”楚梦瑶却是急了,突然插嘴解释道,好像生怕别人误会一般。不过说完,楚梦瑶也是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了,解释这个干什么?青梅竹马又怎么样?六年级:潘崔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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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大白_2000字大白是条狗大白是一条土狗,就是连骨头都很难啃咬的那种本地土狗。更何况,大白——据说它已经活了十四岁了,在寿命仅为十五年的本地土狗中,大白算是一个奇迹了(在本地土狗中,10岁的狗都很罕见,更别说是14岁的了)。大白的一颗眼珠没了,据说是在与狼群搏斗时被狼抠掉的。十四岁的大白,连肉都咬不动了,得要人撕成一块一块的小碎肉,才能咽下去。初见大白第一次见大白,是在我刚下车的时候。那时,我坐车到云南叔父的牧场里。我下了车,站在车前,呼吸着新鲜空气。不远处的一处空地上,大白就卧在那儿。一身洁白的皮毛,没有杂色。在阳光下,每一根毛发,似乎是用会发光的塑料做的,闪着耀眼的光;一个眼眶空空的,看起来很恐怖;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失去了生命的活力。若不是胸膛还微弱的起伏着,我早就以为它死了。见有陌生人来了,大白“嚯”的一下站起来,刚才懒洋洋的样子一扫而光,呲牙咧嘴的,“坐下!”叔父一声威严的呵斥,大白便老老实实的坐下了,只是眼神依旧是恶狠狠的。中午,大伙都吃饭了。在叔父的牧场里,有数十条牧犬,但没有一条长得像大白一样壮实。即使大白已经老了,也仍然是数十条牧犬里最大的那条。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再三询问叔父大白为什么长得比其它牧犬都大。叔父把大白叫过来,大白在他身边卧下。叔父一边给大白撕肉,一边说起了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大白的故事十四年前,大白降生在这个世界。但是,大白的母亲——长毛不知为什么只生下了大白一只狗崽,并且在生下大白后大出血而死。而大白的父亲——黄虎,是一条风流成性的公狗。自长毛怀孕开始,这家伙就再没出现过。大约又是找哪条母狗去了。大白出生后,叔父见它无父无母,甚是可怜,便抱到房子里,好好照顾,风吹不得,雨淋不行,日晒不能。因它一身洁白如雪,没有一根杂毛,由此得名大白。叔父养育大白,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喝的是清凉的山泉,吃的是最有营养的肉。大白也不负叔父的养育之恩,长的比哪条牧犬都壮实,而且骁勇善战,性子也刚烈暴躁,只有面对叔父时,才能安静下来,对其他人,都呲牙咧嘴,不安份。叔父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大白半岁时,便与我一起进山打猎。有一次,我们进山时,遇到了一条巨蟒。当时,大白立刻冲了上去,咬住了蛇头。那蟒蛇吃痛,用身体在在大白身上缠了数圈,死死勒住大白,不让它呼吸。大白的骨头咔吧咔吧的响个不停,眼睛暴突充血,但狗嘴仍咬着蛇头,一丝也不肯放松。蛇头被大白咬的出了血。那蛇大概是被血激起了野性,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大白的两条前爪死死按着蛇脖子,狗嘴使劲扯着蛇头,我当时就在一旁,看着那大蛇露出白森森的骨头。终于,头被大白给扯断了,大白也奄奄一息。”说到这儿,叔父望着大白,大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大白的脊背,大白也摇了摇尾巴,舔了舔叔父的手。“还有一次,”叔父接着讲道,“大白与我进山时,几近傍晚。而就在那时,我们遇到了狼群!”听到这儿,我们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谁都知道,狼是一种不得到猎物就不罢休的动物,而且,狼通常是以“群”为单位。一只狼都很难对付,别说一群狼了。“当时,大白在一处草甸上抓野兔,离我很远。我在树林子里休息。忽然,我听到了狼的叫声,向四周望去,周围已有了许多双绿莹莹的眼睛,我知道,狼来了。我快速爬上了一颗离我最近的幼松。树下,围聚了七八匹狼,甚至还有几匹狼跳起来咬我的衣角。此时,我身上只有一把砍刀,猎枪与火药全在草甸上。我大喊大白的名字,但心下也晓得:大白在我六七百米远的地方,是不可能来的。忽然,一阵狗吠声由远而近的传来,原本有序的脚步声乱了起来,我晓得,那是狼群乱了阵脚。黑暗中,一道白色的影子朝我所在的地方狂奔而来,我心下一喜,正是大白!天知道它是怎么听见的,也许,狼的气味随风飘去,让大白闻到了;也许,他是担心主人的安全而回来看看,恰巧听见了主人的求救;也许……不管如何,大白赶来了!我随即大喊起来。四周一片漆黑,树下之间一个白影和几团黑影缠在一起,黑影也在不断增多。狗的咆哮,狼的低吼以及犬牙相撞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树下传来浓浓的血腥味儿。战斗一直持续了一夜,直到黎明时分,天蒙蒙亮时,声音才渐渐小了起来。天亮了,我往树下看,我的天哪,树下一地的狼的尸体,周围的土地已被鲜血染红了。在狼的尸体中间,躺着大白。我连忙下树查看大白的伤势,却发现大白的伤比我想象的还要重得多: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似的吊在外面,大大小小的伤口往外冒着血,鲜血把大白狗染成了大红狗。啧啧,你们是没见……”虽然后面的我没听见,泪却依然浸湿了眼角。听了大白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对大白肃然起敬。大白牺牲就在那天晚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大家伙都在房子里说笑。突然,不知为什么,窗外的牲畜毫不预警地叫了起来。马的嘶鸣,羊的惊叫,牛的慌叫,似乎有什么吓到它们了一样。小孩子都害怕地挤在一起,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叔父拿起立在门上的猎枪,走到窗前,我也好奇的跟了过去。借着明亮的月光,我清楚地看到,在羊圈前,立着一头豹子。身上错落有致的花纹,绿油油的眼睛像两盏绿色的大灯,正盯着房子,而嘴里则叼着一只奋力挣扎的小羊羔。一直懒洋洋的大白,此时却直棱起耳朵,鼻翼耸动着,眼睛警惕的望着门外,身上的毛倏地紧凑起来,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侯的样子。忽然,它站了起来,如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跑出门。大白冲向豹子。豹子放下口中的羊羔,很快就和大白扭打在一起。狗的狂吠和豹的咆哮混在一起,形成一种狂乱的交响乐。过了大约十分钟,战斗结束了。胆子较大的我和叔父一起出了门。清冷的月光下,大白和豹子各躺一边。豹子的呼吸早已停止,全身都挂了彩:一只眼珠像玻璃球一样吊在眼眶外面;头上的皮已被抓的稀巴烂,露出了灰白的头盖骨;肚皮上烂了个大洞,露出了白花花的肠子。大白的头上烂了个洞,殷红的脑浆漏了一地;仅剩的一颗眼珠也不见了,只留下了两个黑洞;胸腔到腹部整个都被抓开了,露出依稀可辨的肋骨和肠子。但是,即使受了那么重的伤,大白却仍吊着一口气。它勉强伸出舌头,舔了舔叔父的手突然,它重重的垂下了头,死了。此时,那只小羊羔还惊叫着一个劲的往羊群里钻。大白拿自己的命换下了它。大白死了。它去了另一个我们无法到达的地方。但我知道,世界上死了一个大白,但在我心里,又有了一个活着的大白。六年级:刘莫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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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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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PK]佛缘_2000字那天,我在林间吞吐精华,林子却突然起了大火,我静静在等待着死亡。这时,来了一名少女,将我连根拔起,带着我逃过了溪的另一边,我很感动。她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可能是已有几百年道行的我长得太奇特吧。他把我逮到了她家,把我安置在了一个花盆里,我这才把她看清楚;他有灵动的眼,清秀的眉,高挑的鼻子,还有一口洁白的牙。她总是在笑,我喜欢看她笑。就这样,我喜欢上了这里,她每天都来照顾我,为我浇水为我培土,每次来她都是笑得那么天真无邪,一看到她,我就心旷神怡。她总是喜欢对我说话,因为他以为我听得懂,其实他知道我听不懂,他却不知道我能听得懂。这些天,他来照顾我的时候,微笑还在,只是眼神变得失落忧伤,微笑便觉得是很牵强了。她对我说:“兰花啊,要是人们都能像你一样,能对每一个人散发美丽与芳香,无论那个人是美是丑,那该多好啊!”之后我变知晓,是她昨天去赶集时,有几位青年看到了她的脸,亦看到了她那从出生便带来的覆盖了半张脸的红色胎记,于是对她说三道四,指指点点,说她长得那么丑,就不该上街见人。自那之后,她眼里的忧伤就一直留在了那里,微笑变得越来越浅。不,我不要善良快乐的她变成这样,我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我喜欢她纯真的笑。于是,我找到了佛主。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佛曰;那只是昙花一现,用来蒙蔽世人的眼,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我问佛:如果遇到了不能爱的人,却又陷入爱河太深该怎么办?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那我请求佛赐给那女子以沉鱼落雁,我愿舍去生死,放弃轮回。佛问:“你真的愿意放弃一切?”我只是转身,微笑,什么都没说。佛主双手合一。念了一句阿弥陀佛,便闭目沉默了。第二天,女孩洗脸时发现自己的胎记消失了,她高兴极了,她又害怕只是一场梦,于是她她就拿起一片铜镜,时不时就照一下,每照一下,她就要看着自己笑很久,因为她实在是太开心了。后来,他果然是来看我了,她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她来了,比以前的她笑得更开心了,她本来就生得美丽动人,如今把胎记去了,笑起来时,整个世界都陶醉了。她变美了,我不知道我要有什么代价,但我不后悔,无论要失去什么,只要她能一直这样快乐,我什么都不在乎。几天过去了,我看到她那么美,那么开心,原先的不在乎变得有些害怕了,我害怕我会离开她,所以我越来越担心佛主是要我付出什么,我可是承诺了宁愿放弃一切,原以为我能做得到,如今却又想陪她一生。算了,我只愿女孩安好。这天,女孩去溪边洗衣,遇到了几个在捕鱼的男人,他们见女孩生得如此美丽,此处有偏僻无人,便起了歹心。他们围住了女孩,想上前进行非礼,我哪能让这些下流之徒碰它毫发,我化为人形,出现在了女孩身边,我一袭蓝袍,剑眉如锋,双眼又柔情似水,眉宇之间散发着迫人的英气,却又有如妖般的面庞。我本身就是妖,法力高强,一下子便把匪徒打飞了,救下了女子,她见了我,一眼便认出了我:“你是,兰花!”没想到她对我的气息竟如此熟悉,我会心一笑,便把她搂入了怀里,她乖顺得像一只小猫。我们成了恋人,每天幸福快乐地在一起。“感觉我几百年的艰苦修炼不是为了修炼,只是为了与你相见。”从她救起我的那一刻,就已经为之后的我们相爱埋下了伏笔;但她是人我是妖,就注定了殊途。一天夜里,我突然醒来,却发现自己到了佛主面前。他说:“你在凡人面前使用了法术,干扰了人间常事;又与凡人相爱,破坏了人伦。我决定破去你一身修为,让你重新修炼,记住,不可再动情。千百年之后,我便化你成仙。”我向佛道谢,我又问佛:“我失去修为后,你能否让她留住美貌?我只希望她能欢喜、快乐。”佛曰:“忘却,忘却!”见佛主闭目诵经,我便自毁了修为,破了根基,放弃了轮回,我知道佛是善良的,他定会完成我的心愿。女孩醒来,发现我不在身边,开始是疑惑,慢慢又担心起来,直至看到了花盆里的我,变回了原始的模样,并没有了一丝灵气,她心沉如铅。这时,佛出现,告诉了她一切,包括她为何变得美丽,我又如何变回了原形。她立马抱起花盆痛苦起来,对佛说:“我不要什么美丽容颜,我只要有他陪我一起,哪怕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丑,哪怕他只是一株没变成人形的兰花。”她哭得伤心欲绝,世界都黯淡了。她又对佛说:“我还你这份美貌,你还我如初的他。”女孩便摔碎了铜镜,用碎片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痕又一痕。突然,盆里的兰花变成粉末飘走了,女孩吓得又哭又叫起来。佛说:“别慌,我以度他轮回,你们若有缘,即能再见。”女孩展颜微笑,扣送佛主。之后,那座山上就多了一个‘疯子’,总是逃避人群,只是低头慢步,不与任何人交好,只是对兰花笑,只与兰花说话。那就是那个女孩,虽然满脸伤疤,但笑起来总有沁人心脾的美。或许已经是人老珠黄,但她依旧在笑,她不顾年华,只为能让兰花遇到她时能认得她,因为以前他说,世间最美的,便是她笑!佛把一切都看在眼里,闭目沉思,喃喃自语:“究竟情为何物?”便化为一束彗星投入人间,决定下世做人。。。。。。高一:杨学杰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线索明朗,主题突出,紧紧围绕"缘"进行。美中不足的是:文章未贴合征文主题穿越二字进行,故事情节不够突出引人入胜。作者可通过具体事情的描写来增加阅读性,不要仅以叙述的形式,未免过于单一乏味。点评老师:苏璐璐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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