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鸡共舞
可怜我这饱满的右脸,至今还隐隐约约地透出一条三厘米多长的印迹:
那时,我刚学会走路。每到傍晚,爷爷就牵着我的小手儿去鸡房捡鸡蛋。手捧雪白、光滑、圆润、椭圆形的大鸡蛋,是我最喜欢做的家务。
几平方的鸡房里,有小鸡、大鸡,有公鸡、母鸡,有红鸡,白鸡,黄鸡,二十多只,怡然自乐,俨然一个鸡王国。我觉得很好玩,就像进了游乐场一样,总想抱抱这只,又抱抱那只。不料,鸡群受到了惊吓,一只只警觉地竖起脑袋,四下骚动起来。一只大红公鸡惊叫着扑闪着大翅膀,高高地飞起来;惊恐地下落时,报复似的在我的右脸画出一道鲜红的弧线……
我吓哭了,爷爷惊呆了。
妈妈心疼地哭了,奶奶也留下了眼泪。
爸爸下达了封杀令:严禁我与鸡亲密接触。
无可奈何,只好忍痛暂时与鸡朋友分手。偶尔碰见鸡朋友,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是那辆两个大轮子套两个小轮子的小自行车陪伴我进了幼儿园。我学会踩车后,心血来潮,骑车上街用两元钱买回两只刚会走路的小鸡。黄灿灿的,毛绒绒的,小鸟般清脆的鸣叫,可爱极了。相比之下,满屋子的玩具都黯然失色。我像获得至宝似的藏进单车房。开始,装在纸箱里养。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不亦乐乎。后来,纸箱养不了,就放进鸟笼里养。还是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乐此不彼。再后来,鸟笼装不下了,只好放进鸡房的鸡笼里养。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她们俩,伺候她们俩。在鸡的王国里,她们俩双胞胎似的茁壮成长起来。
有一天,奶奶掩嘴笑着对我说:“可以吃了,不过你买饲料的钱比买鸡的钱还要多。”但我觉得不亏本,因为小鸡陪我度过了大半年的愉快时光。
周末,全家九口团聚。是杀鸡款待家人的好时机。抓鸡,烧水,褪毛,开膛破肚,切鸡,炒鸡,我全程跟踪,帮忙,监督。菜上桌了,两大碟大红菜椒炒嫩乳鸡!色香俱佳,滑嫩爽口,令我们胃口大开。连牙口不好的爷爷奶奶都吃得笑眯眯的。家人都笑着表扬我,纷纷赞扬我的劳动成果。
在楼下,肖爷爷养了一大群鸡,体魄健壮,毛色晶亮,漂亮极了。我们几个羡慕得流口水。经过秘密谋划,合伙凑八元钱买回一只已长齐羽毛的少年母鸡,混在肖爷爷的鸡群里面养。好长一段时间,肖爷爷都蒙在鼓里,精心照料着我们的小母鸡。我们常常偷笑,弄得肖爷爷莫名其妙。
每天放学后,一到楼下见到我们亲爱的小母鸡,几个死党就张开双臂,弯着双腿走鸡步。这边递水喂青菜,那边问候谈心。要么捧在胸前,要么抱在怀里,要么让她坐在肩头,要么让她站在抬着木棍上。直到家人叫吃饭了,才各自依依不舍地离开。
现在,她已经成长为一只货真价实的大母鸡。每天或每两天下一个大鸡蛋,乐得我们合不了嘴。她是我们真正的宝贝。
我们都祝愿她健康长寿,早日成为鸡中之王。
(尹翔学)
丑哥
丑哥姓任,名学义,乳名丑。因父辈们都呼他这个外甥叫丑,我们这些当老表的,也不耐烦称他的大号,就都叫他丑哥。
丑哥其实不丑。在我的记忆中,丑哥眉目舒朗,腮下留几绺长须,总是戴一副老花眼镜,捧一部线装的古书在读。一副很有学问,抑或乡村老学究和私塾先生的摸样。
丑哥爱看书,而且爱看纸页泛黄,特别是线装的古书。那时候农村能阅读的书是极少的,流传最广的也无非是《铁道游记队》、《烈火金刚》、《野火春风斗古城》之类的三类小说,因此丑哥读书颇有些饥不择食,能借到什么便看什么。有时候他为借一本书会在大雪天里,一边佝偻着腰身,一边连咳带喘地跑上几个村子。丑哥最引以为自豪的,是他有一部线装的《聊斋》。那时没有电,一盏青灯下,丑哥摇头晃脑,在红椿沟的泥瓦屋里,将一篇《画皮》讲得添油加醋,恐怖至极,听得我们一群小老表毛骨悚然。而他则不时地把老花眼镜取下来哈几口热气,用一小块干净布片擦擦,向我们神秘的眨眨眼睛后,复又戴上。
我那时高中毕业回乡务农,与表哥有同样嗜书如命的癖好。我记得表哥借给我最好的一本书,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当然不是原版的剧本,而是一种被什么人改编了的通俗小说。其书纸页发黄,自然是线装的。表哥从南庵村来到我家,将那本书从一片极干净的布片里拿出来,非常郑重地递到我手里,并说:“只准你一个人看,谁也不准借,看完了就还给我,这是我从南庵庙上张老先生那里借的。”也就从丑哥借给我的那本书起,我方知道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才读到了“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那么精彩的诗句。但丑哥虽然读书颇多,却读的很杂乱,对中国历史知之甚少,甚至连哪朝哪代的顺序也说不清楚。自然,更没读过《史记》,抑或《战国策》之类的经典史书。
记得那是一个冬夜,在红椿沟我那简陋的草堂中,我与丑哥抵足而眠,窗外寒风阵阵,大雪飘飘,而屋内我却与丑哥为三国在汉朝前,抑或三国在汉朝末年而争论得红脖子胀脸,最后丑哥争不过我,竟狠狠的蹬了我两脚。冬夜长长,我将油灯点亮,又用脚将丑哥蹬起来,找他说话,丑哥竟生气的一夜不理睬我。
据丑哥说:他曾是山阳这个小县解放后的第一批高材生,而才解放那阵,最缺的是教师,因此丑哥竟当了教书先生。也许丑哥自恃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吧,因此自我感觉良好,便常常在教书之余与同行高谈阔论,吟诗作赋,使得一群冬烘先生对他非常妒恨。亦因此,他与一位女教师风流浪漫的故事便闹得满城风雨,被人传播得沸沸扬扬。而那年月,男女有些作风问题,是比阶级斗争还要危险的问题,任何人遇到那档子事,重则丢官弃职,最轻的也闹你个灰头土脸。尽管丑哥在学校领导面前,百般表白,据理以争,但男女之间那种事,越说越纠缠不清,越辩解证明你越有问题。于是,颇为自负的丑哥竟为一件莫须有的风流韵事而毁了他的一生,再也不能为人师表了。丑哥“弃甲归田”后郁郁寡欢,忧郁成疾,便常年有病,常年药罐子不离。我看到丑哥的情况总是他斜躺在床头上,戴一副老花眼镜,在读着一本什么连封面和封底都没有的破书,且时不时的咳嗽一声。而床头的桌子上,则必定放着大包小包的药物,还有一瓶酒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丑哥咳嗽得喘不过气来,眼泪流了满脸,表嫂便将酒瓶扭开盖儿,递到他嘴边,丑哥仰脖儿咕嘟了两口酒,方又恢复了常态。表哥常说,这一辈子多亏了表嫂,要不是的话,他坟上的草怕长多高了。而粗手大脚,常常在菜园里劳作的表嫂则说:“你丑哥那病歪身子,我不伺候能行吗?他虽然干不了啥农活,可却是这一家人的主心骨呀!”
丑哥在竹林下看书看得累了,看妻子在菜园里耕作的久了,便站起身,将书往怀里一揣,便一摇一晃地到红椿沟去。红椿沟是他的外爷家,虽然外祖父外祖母早已仙逝,但一沟都是姓程的,他有叫不完的舅父,认不清的老表。于是丑哥便背抄着手,到这家的田里看看,到那家的院里转转,相见无杂言,只问桑麻事,老表们便将他捧为上宾,好酒好饭招待。丑哥喝得多了,舌头有些发硬,便将老花眼镜取下来,哈了再擦,擦了再哈,颇有些孟浩然先生过故人庄的情景。
忽一日,丑哥一改往日病病恹恹,佝偻腰身的神态,且脸喝得发红,兴冲冲地跑到我当时任职的林业局,见了我,便一把抓住我的手,喷着满嘴的酒气说:“老表,哥今高兴得很,我要到你屋里去喝酒!”我见丑哥如此兴奋,实在难得,便忙出去买了两盘卤菜,一瓶好酒,与丑哥坐喝。喝酒过程中,丑哥突然说:“老表,你要给我写个材料,替我翻案!”我问翻啥案?丑哥说:“老表,你昨天晚上看电视没?《杨乃武与小白菜》,那么大的冤案都翻了,我就不相信我的案翻不了?!我当年教书那阵,与那位女教师根本没啥关系吗,甚至连一回手都没有拉过,只是那一天傍晚夕阳满天,学校门前小河边的杨柳树林风景很美,我与那位女教师在杨柳树林子散了一次步,可就为了这么一点提不上串的事,竟因此丢了职,窝了一辈子的气。因此,老表,我这个案非翻不可!”我劝丑哥说:“人家杨乃武与小白菜,那是多么大的案子,你那点陈年旧事,值得再翻腾吗?”丑哥听了我这番话,他那只端酒杯的手突然停顿在空中,双眼的目光也顿时黯淡了下来,一副茫然若失的神态。“老表,你说我这案子不值得翻?”丑哥一脸的悲壮苍凉。我见丑哥如此严肃,如此动容,只好用开玩笑的语气搪塞他。
“丑哥,你不亏是南庵人,南庵,难安也。想想看,你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男女情事,痛苦了一辈子,仇恨了一辈子,一辈子都难以心境平和,难以安宁,因此得了几十年的病。其实说穿了,不就是丢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吗?你现在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就是把那件莫须有的桃色新闻再翻个个儿,又能怎么样呢?你还能再去教书吗?你怎么想不开呢?”
丑哥颓然无力地跌坐在沙发上,半天不发一句言语,渐渐的,有一滴两滴老泪,从他瘦削的脸颊上滚落下来。好久好久,丑哥方长长的叹了口气说:“真的,我咋就这么容易冲动呢?人常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如今我是土都快掩到脖子上了,看了杨乃武与小白菜,竟再也坐不住,就想着咋能把我当年的那件冤案澄清。唉!老表,你说我一辈子看了那么多的书,是不是白看了?罢了,罢了,还是回家务我的菜园子,种我的花去!”
送走了表哥,我突然想:丑哥已经大彻大悟了。
从此丑哥淡泊宁静如水,病也突然好了许多,见了老表们,脸上总是笑笑的,就是对我这个玩世不恭的小表弟,也变得宽容了许多,总是说:“年轻人嘛,谁不出点差错!”因此丑哥很有一段日子过得挺悠闲,挺惬意的,又在他的院落广种青竹桃李,栽种奇花异草,并饲养鸡鸭猫狗多种动物,将一个本来已破败不堪的农舍,装点得有了一股很田园很古典的氛围。
那是我所见表哥的一生中最为舒心的日子。
但时隔不久,却突然传来消息说,丑哥溘然长逝了。安葬丑哥那天,茫茫的大雪将山也凝了,水也止了,满世界只有一片肃穆的宁静,肃穆的空白。我想,丑哥已在白茫茫的天地间,一步一步的远离我们去了。逝者如斯夫,丑哥在临死前已将名利得失看得如同无物,他是平静的离开这个烦恼尘世的,还有什么遗憾吗?
表嫂流着眼泪,捧着那套厚厚的线装《聊斋》说:“小老表,你丑哥生前与你最要好,他临死时说,让我把这套书送给你,说也许你是程家后辈中最有出息的一个。”
我本来无悲无哀,但捧着丑哥送给我的那套线装的《聊斋》,听着丑哥给我的留言,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任眼泪流了满腮满脸。
丑哥,如今你的家园仍然竹林幽幽,菊花黄黄,而我的书橱也渐渐丰满了起来,并且珍藏了许多你经常念叨没有读过的好书。丑哥,你还来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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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洋共舞做为学生的我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总算可以离开学校呼吸呼吸没有书卷味的新鲜空气啦!历时一个钟头后,十几辆大巴稳稳地停在了我们的第一站:小梅沙海洋公园门口。这个地方我来过3次都布置了,如今故地重游感觉真是另有一番滋味。眼前的景物渐渐熟悉起来,走过一个个海洋馆、博物馆。大脑逐渐从车上昏睡的状态轰鸣地运转起来。看着似曾相识的大白鲨从眼前游过,看着“千古不变”的热带鱼在头顶游走。竟然感觉有些乏味。走出展览馆,迎接我们的十一条污浊的大湖,记忆中两年前的这里湖水还听清的。晌午,我们一行人在海上表演的巨大池子前坐下观看表演。不知不觉中发现表演的内容几乎没有一丝改变。上午在小梅沙度过的时间让人昏昏欲睡、无聊至极。总算,令人神往的下午来临了。我们要去大梅沙了!刚一下车,墨蓝的大海一望无际地铺展在眼前。沙子细得像丝绸一样,淡淡的海腥味和汹涌的浪花使人神清气爽。在走软软的沙地上,欣赏着大海深处的孤岛,海风轻拂脸颊。也许幸福也莫过于此。不知不觉中竟已经走到了岸边,挽起裤腿正准备脱鞋时,一个巨大的浪花打来,可怜的鞋子、袜子无一幸免全部成为了海水的栖身之地。当再度光脚走到岸边时,恰巧有一个巨浪重来,我急中生智拎起裤腿就往回跑。脚踝被冰凉的海水轻轻掠过,感觉很舒服。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站在岸边,挽高裤腿享受着海水一次次在腿上冲击的清凉感觉。徐徐的海风撩起了前额垂下的发丝,细小的水珠渐到了衣服上。此时在欣赏着大海,好一种别样观海的情趣!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像刚刚开始又立即结束。在导游洪亮的声音里我们极不情愿地走回沙滩。就在刚刚被海水冲刷小腿的一刹那,我感觉到了大海蕴藏的力量,生命。我愿与海洋永远共舞……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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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春天共舞春天的感觉是来自一排高飞的大雁,变幻的雁阵带给远天无尽的遐想,那响彻的婉转的雁音轻快的将这春天的乐章奏响,那舒展的没有痕迹的翅膀舞动着这乐章中最绚烂的辉煌。独坐在这冬的尽头,雪早已被春融化,满目的杨柳,轻扬着朵朵飞絮,绿色的针杉,欲现着冲天的锋芒,春打开了等待已久的大门,将所有的爱重新复活。那些绿色的心事在春风的哄托中娓娓诉说……草芥,枯黄的草以一种不屈的姿态将季节贯穿,舞的纯粹,舞的高昂。抛却冬的桎梏,被春风引领,用绿色的吟唱,奔放的生命,舞动这别具风采的春之光。鸟雀的哨音,有着与生俱来的节奏,不停的在枝丫的缝隙间跳跃,用俏艳的身姿演练着多彩春天,用轻盈的舞步彩排着春之乐章,用抒情的芭蕾探寻着一切属于春天的生命。树冠密布,绿叶拂荡,一曲新潮的乐音婆娑而出——充满泥土芳香的花园,花儿绽放,在春的围幔中,那青春的韶华翩翩领舞,姹紫的风姿犹如被冬雪漂染的玫瑰,展示着无与伦比的春之光芒。三月有情,诉说着云之飘渺,满天的风筝把春风挂在尾部,以一种恬然的姿势在春风中游畅。春天用穿透一万年的力量将季节穿透,亘古依旧,苍茫依旧。那是春天怎样的一份爱,团花锦簇的灼热从乡野舞到城市,从纯朴舞到纯朴,不变的是爱你的誓言,不变的是执着的品质,用清贫和坚贞的目光注视每一片孕育生命的沃土。其实春天本就是一朵不败的花儿,沐浴着春光的祥和,吮一口春风也就醉了……春风化雨,片片润泽的花瓣穿越山的绵长水的辽阔,以不变的情愫,在明丽的阳光下,在垂绦的枝条间,将所有冰冻的日子融化,所有的羸弱的寒迫披上婀娜的轻纱,莺飞草长,新燕喃喃,此时的春——光芒四溢,艳压群芳。春光陆离,心在这蓬勃的舞台上漫步,情也悠悠,意也悠悠……如歌的四季在岁月的眼神下失之交臂,看春雨淅淅,所有的离别都与千年相同,谁是谁永久的思念,谁又是谁幻化的泪滴。隽永的花演绎着盛开与归去的诗语,在绽放与凋零间,谁是谁牵挂的过往,谁又是谁不变的记忆,相同的月光向千年前追溯,谁是谁撕心的痴情,谁又是谁永恒的主题。当旭日的春晖不再从林间升起,生命的角色也早已在时光中疲惫,相知的镜里只是容颜的记忆,那曾经璀璨的而又流逝的邂逅也早已泛出白发的清辉,情染的叶子,扯不断的忧郁,彰显的青春不再有皓月的朝气。那时,我的春,我仍将用我凌乱的舞步,惊鸿的心,未老的思绪,来勾勒我们的生命的乐曲,你在我的梦中,我在你的梦里。(作者:心情草莓)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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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上面的风景好看吗?”坐在树上的星桐一听,吓了一大跳,“啊~~~~”一声丛树上掉了下来。这个时候当然是英雄救美啦~~“小姐,你不用这样投怀送抱吧。”身下的人用懒洋洋的语调说着。“对不起。”天啊~她这么大都还没有试过跟男人这样亲密接触耶!夏星桐马上爬起来,脸上好像着火似的通红通红。这是丢脸死了!她一直低着头,见那个人也站了起来后,她很有“礼貌”的咕噜一句;“谢谢。”随即头也不会地一溜烟跑了。被留下的人笑了一下,“真是个有趣的夜晚啊!”“小桐,昨晚的舞会怎么样了?”因为有事儿不能参加的另一个死党霍妍倪问道。“问她又用么?”黎佩佩瞄了一眼正捧着一本书猛k的夏星桐,自顾应道:“我哥的朋友到了之后我去找她,谁知道人影都不见了,还我的计划都泡汤了!”她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地接着说:“她回到家后才打电话给我,说她去看风景了,噢,还要是在树上看,真是气死我了!~~”“呃,这也没办法啊,我们有时也是这样啊。”霍妍倪帮星桐讲讲好话。“哼!那不一样啊。”“好了好了。”另一个好朋友任瑜琳走了进来,“课室外都听到你们的声音了。”“我火气大啊!”“是是,我知道了。”“不过话说回来,小桐,昨晚你有遇到令你满意的人吗?”一直没插嘴的夏星桐终于受到注意了。“啊,出现了。”夏星桐也开了金口。“什么!真的吗?”其他三个人惊讶地围了过来。“是啊,凶手终于出现了……啊!你们干嘛啦,很痛耶~~”三个爆栗很有默契地在她头上炸开。“谁叫你不听我们说话!”“推理小说比较有趣啊。”说完,星桐再次抱住头,躲过攻击。“你还说!天知道你的榜首是怎么拿回来的。”她们四人都是商学院的,而星桐从一开学就在商学院维持第一,从来没有失败过。“就是说啊,不但只听本系的课,她还有空到理学院、文学院,甚至法学院去旁听!天知道她那是什么脑袋。”“最气人的还是她整天都捧着本小说,而分数却还是第一!!”“这就是天才吧。”三个人六只眼齐齐射向书后的人,天才什么都懂,就是一碰到爱情就变白痴了……“唉,不说她了。”霍妍倪转向黎佩佩说,“什么时候也带我们去见见你超帅的哥哥啊?”“对,听说他是我们伟大的学生会的副会长呢。”“没错。”佩佩自豪地说。在她们学校,权力最大的不是校长,而是学生会。校内的一切事务,无论大小都必须经由学生会处理,这就是说,凡是能在学生会工作的,都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辈,他们在学生心中都占有一定的尊敬地位。“那他一定见过会长啦?”任瑜琳兴奋地问道。在学生会中,最神秘的就要数会长大人了,除了高年级的学生和学生会的人见过,而像她们这些新来的学生暂时都还没有机会碰到。所以很多人都期待着有大型的活动举行,这样才能见一下学长学姐们口中被称为传奇的学生会会长。(嘻嘻……偶在这补充一下:星桐她们是一所闻名世界的大学里的学生,而且还是一年级新生。)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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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梦想共舞俗话说得好:“人无志而不立”,一个人要是没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那就会变得鼠目寸光,以至一生碌碌无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从古至今,多少年,多少代,多少能人志士都有着崇高的理想啊!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五彩缤纷的梦,都有自己的理想。理想就如同一盏灯,它会指引你到达成功的彼岸。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一句话“理想是指路的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梦想是什么?是一座高而险的山。只有锐意进取,不懈奋斗,永不停息,才能登上最高最美的顶峰。十年前,16岁的他就去哈尔滨打工,然而却因长相平平身材瘦小差点被老板拒绝,因在台上的精彩表现才被勉强留下。刚开始登台的时候,人们经常嘲笑他、骂他。有时很快就被从台上轰下来,每次演出都像如遇大敌一样。生活也过得很辛苦。然而十年后,他成了红遍全国的明星,他就是小沈阳。梦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就会沐浴在梦想的光辉之中。梦想是什么?是一只海燕。在心灵的海面上骄傲的翱翔,是一种美 、一种积极。有时梦想绝不是梦,两者之间的差别通常是有一段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距离。一个有事业追求的人,可以把梦做的高些,虽然开始的时候是梦想,但只要不停的做,不轻易放弃,梦想也必能成真。在意大利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星,但是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你不能唱歌,你的五音不全”。听了老师的话后他感到很伤心,回到家后向他的母亲哭诉,母亲安慰她,“孩子,你有很好的音乐才能,妈妈相信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歌唱家”。听到妈妈的鼓励,他重振信心,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他一直坚持自己梦想,积极的面对着学习音乐的种种困难,最终成为了意大利有名的歌唱家,他就是恩瑞哥.卡罗素。德国诗人歌德说过,“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确定一个伟大的目标,并决心实现它”。我们被称作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需要从小树立一个理想,并为之奋斗努力。我们伟大的周总理年轻的时候就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抱负。现在同是年轻有活力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2013年3月17日,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为国人再绘“中国梦”,并寄语全国广大青少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这是党对我们的殷殷期盼,这是国家对我们的深深呼唤。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我们飞扬的青春将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孔子云:“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我们应该暗暗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使我们的梦想不在是梦。“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就算遇到在大的困难也要有“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乐观态度。我们要坚持我们的梦想,相信“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当有一天我们成功的时候。我们会想到,是因为我们曾经有一个梦在一路指引着我们前行!我们都有一个属于我们的梦,我们要和梦想共舞,给未来的自己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们飞,飞过绝望,到达希望。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梦想都开花。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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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爱共舞我赞叹爱的神奇与伟大,她让世界充满生机和活力,她让人们感受到感动与幸福。我很幸运我能舒心地生活在这样一个爱的天堂,不时与爱翩翩起舞。我很幸福,因为我懂得爱,并且能让爱与我共同成长。我知道父爱深沉而严格,母爱温柔而细腻,往往不经意的动作,一声微笑的问候,一个关切的眼神都能流露出爱,而这些便都成了爱的使者,它们能做出让人类意想不到的事。记得一位年轻的妈妈,在四川汶川地震中,有足够时间逃离的她,却选择了回到自己孩子身边,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住了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爱的力量是惊人的!爱不在于多与少,更不在于深与浅,只要心中有爱,就是一个高尚的人。在网上我曾看见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某个街头一些中学生在活活解剖一只小狗,他们不管小狗怎样的惨叫,怎样的哭泣!却得意洋洋地笑了。自然他们不懂爱,也不配懂爱,更不配得到别人的爱!爱是从心里生起的,它也会在心里根深蒂固,它会在心里开花结果在传播给别人。一个出身贫苦的男孩,为了积攒学费而挨家挨户地推销商品,这天傍晚他奔走了一天,又渴又饿又累,可身上只剩一毛钱,于是他决定向一户人家讨一口饭吃,可是当一位天使似的姑娘打开大门,他却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不好意思要饭,于是便求姑娘给他一口水喝,姑娘看出他的疲惫的饥饿,便微笑着给了他满满一大杯牛奶,他饥不择食地喝完,便问姑娘多少钱,可姑娘却说:“您不用付钱,妈妈经常教育我们,施从爱心,不图回报!”他顿时热泪盈眶:“那就允许我真诚地说声谢谢”,他顿时对前途充满了希望,长大后他成为了医生,这时医院来了一位病人——那位姑娘,他竭尽全力帮姑娘医治还帮她付清了昂贵的医药费。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位医生感谢的并不是那杯牛奶,而是姑娘教给他的那个“施以爱心,不图回报”的道理,自然他学会了。在我身边,许多人的爱伴着我一路成长,却从来没图回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懂得了爱,于是我也开始真诚地回报他们。爱,它不仅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它包含着千言万语,它跨越了万水千山,它唤醒了人们心中的善良。你给予别人爱,别人也会给予你爱,当然你没有爱心,不懂爱,残忍地对待动物,那么你也永远不会有爱,爱的作用是相互的,对爱的理解也是多样的,善待生命,它不仅是你自己的道德品质,更是你对待世界的一种方式。爱是阳光,照耀心灵的黑暗爱是雨露,滋润心灵的荒漠爱是火焰,趋走心灵的寒冷于是我想,人生几度春秋?何不趁有生之年,与爱共舞,舞出美,舞出善,舞到爱的深处……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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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读后感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1000字 初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