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in: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_1500字
那个惊艳了时光,温暖了岁月的少年与我的梦想一起永不老去,即使披荆斩棘,丢失怒马鲜衣。
――题记
第一次那么强烈的想要为一个男生写点什么,无关亲情,却也与爱情无关,那剩下的便只剩友情了吧。不知道此时的你打开空间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表情,我想肯定是诧异,惊愕占绝大部分!Tobin,请原谅我用这些寂寞堆积起来的文字与你联系在一起。
初2012级(2)班,不像个毕业班,却上演了一场又一场繁华不肯谢幕的故事。年少的青春,诚挚的友情,青涩的爱情以及纯真的梦想在这个大班级里暗自生长着,以至于现在的我一直无法忘却那段青葱岁月里意气风发的你们。人们都说:“所有回不去的良辰美景,都是绝世无双的好风光,”那Tobin你,笑起来清风明月般照人的你,一定是那段好风光里最为靓丽的一道风景。
眉眼清澈,侧脸干净柔和,那是我刚进初三(2)班时对你的第一印象,即便以后的时间再用力的打磨记忆的棱角,却还是清楚的记得初见你时你素净的模样。但从来只是欣赏,纯粹的喜欢,远远的观看,与爱无关。我打心底认为,太过耀眼的人,是用来仰望的。事实证明,跟你做同窗的一年时间里,那些怀揣着爱意向你表白的少女无一不被你的拒绝伤透了心,于是,我的闺密送了你一个特别文雅的称号“祸水”,她说:“做祸水的不一定是红颜,蓝颜祸水更为翻江倒海”。后来,谁都知道初三(2)班有个叫“祸水”的帅哥。
那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那样的字眼对我们来说还太过陌生,即使到最后站在初三的尽头,看离别摇曳生姿,看过往渐行渐远的时候,我们还满怀着对高中生活的期待,对多彩社会的向往。那些未知的生活战胜了即将别离的感伤,连带着写同学录给朋友的留言全变成了从别处摘抄下来的祝福语,有的甚至毫不留情的只留下了只言片语。Tobin,我都忘了你写给我的毕业赠言是什么,我想,你肯定也忘了。因为我俩当时的熟识程度还仅限于同班同学。这使我有点忧伤,后悔当初没有死皮赖脸的跟你做朋友,也后悔在最美好的年纪没能轰轰烈烈的爱你一场。
青春真的很单薄,风一吹,我们就散了,好多感情不深的朋友便不再联系,一如我和你。尽管加了你的qq号,但毕业后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却从未找你聊过一句话,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问候,一直这样安静的互不打扰。只能偶尔从你发的说说,你传往空间的照片得知你的近况。
看得出,你爱上了滑板,爱上了旅行,爱上了背着单反游荡在街头,爱站在高处眺望远方,你带着你的相机拍了很多照片,偶尔也会做相片中的主角。通过那些照片我才发现,原来,那个曾经笑起来温暖人心的少年已经长大了。我承认,你依旧帅气,但却太过忧郁,照片里的你总被大片大片的落寞袭满。也许,我们都一样,外表光鲜亮丽,内里暗伤连城,只是你想通过照片表现出所有的感情,然而终归是不能的,因为,真正能懂你的人很少。
写到这里,我已经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在写些什么,又或许是想表达些什么,但Tobin,这篇文章的的确确是想要献给你的,这是我的初心。有点愧疚的是我一个月前联系了你,却是因为有事需要你帮忙。那时你说得第一句话:“我还记得你,你是袁木兰”,我想,那一刻我是感动的,于是,我把你定义为:我的朋友。
我忽然有点庆幸自己热爱写作,才可以把那些说不出口以及从未说出口的话变成文字如涓涓流水在笔下流淌。但不管是以前的XTB,后来的祸水,还是现在的Tobin,我都感谢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给予了我一场绝世风光。我坚信,Tobin你值得被所有人深爱,值得被岁月温柔以待。
高一:袁木兰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孤独之旅_750字
人生本就是孤独的,不需要任何粉饰,因为它的高傲,它的精彩,它的短暂,所以人生只能在滋生的升华下走的更远,在孤独中认清自我。
你是否总是在他人的三言两语下变得自负,你是否总是从纯洁的暖阳躲进树荫下的黑夜,你更是否应为梦想的遥远而自甘堕落。将不甘与信心埋葬于天涯海角,你害怕失败,但请记住,在孤独的人生路上你一无所有,更没有失败,有的只是那一念间的飞绪。
走在喧闹的大街上,每个人都只属于他自己,我看这迎风吹来的柳絮,落满了湖面,落满了宽敞的屋顶,落到了每一位孤独的人们的肩上,分享这春带来的暖意,看这漫天的白雪,唤醒了沉睡中的我们,在心中留下那最美的一瞬,那是生命的在一次轮回,带着希望与光明,指导下一个拐角。
在孤独的人生之路上免不了坎坷与失意,勇敢地面对,因为你不是一个人,有风与你作伴,有雨助你前行。一睁眼我不在你的身边,不要抱怨与害怕,当你走尽这人生,你会觉得那是值得的。当你独自徘徊在回家与李家的路上,那是漫长的,那是痛苦的,那种对于回家的渴望与离家的痛苦与漫长,但我们要接受和接受这些无法改变的事,在孤独人生中我们要学会忍耐。
一样的天空,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人生,你怎甘总是落后于他人,“欲先取之,将先与之”,只有先付出些什么,才会得到些什么。你可以为与你擦身而过的路人的成功而高兴,也可你位于你素面为谋之人遮风挡雨,但你不能因为今天的失意而失去了对明天的希望。认清自我,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直到这世界的尽头。
当你走到山的那一面,大海会为你翻腾,狂风会为你呼啸。花开的惘然,落叶的无知,不要在这孤独的路上迷失方向,你尚未见到这个世界所有的大洋,就不必留恋最初的那片海域,大海的那一边,是更广阔的陆地。
高一: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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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倾_1500字狐一族,都只携九尾,我一出生,因生着十尾,而被视为不祥之物,被驱出狐族领地,族人都视我为妖我一笑而过,都是妖,何必将这罪名安在我身上被驱逐的时候,天下着大雨,我才不满两岁,什么都不懂,在山洞外的草丛中冻得瑟瑟发抖他是一个闲散王爷,正好那天来打猎,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救得我,只觉得他的怀抱很温暖,温暖到我快要睡着了,他身上有一种让人很舒服的香味,很独特,我不禁蹭了蹭,惹来他一阵轻笑,“小狐狸,以后便唤狐倾吧”狐倾,狐媚倾城?这或许就是这名字的大概意思吧时间过得也挺快,一晃,便三年消逝,我在王府时而散漫时而调皮,过得也十分自在安逸当然,也没忘了修炼狐族五岁,便能结丹化形,本想在化形大成之际,与他坦白造化弄狐,那十尾终是害苦了我,原本该在化形后才到来的天劫竟提前而至我慌不择路,不想让他知道,不想让他害怕,让他担心。我躲在花园的一片空地上,等着天劫的降临往常的九尾狐,天劫都只两劫,第一劫,褪其毛发,第二劫,换其血肉而我,却因为多出来的一尾,足足多了两道天劫前两劫经受过后,我还来不及调整,便雷云滚滚,第三劫在我毫无防备之时应声而来“咔——”“嗷”那一击,直击到我内伤,自愈的伤口又绽裂,毛发焦黑,丝毫没有狐倾该有的模样面对又一次凝聚起来的雷电,我的头脑昏沉,半步也挪不动,伤口也不再自我修复,我这样,如何受得了那最后一击,我甚至嗅到了一丝死亡的气息我心有不甘,救命之恩未报,怎么能就这样屈服?整片王府的天空阴沉沉的,雷云好似一个无穷的黑洞,吞噬周边的雷电之力,越聚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中愈发感到不安雷云凝聚到极限,眼看着就要劈下“狐倾?狐倾——”他的声音犹如天籁,愈渐接近,此刻,我却只有惶恐他不能过来,不能让他看到我这幅模样,我急切的四处张望,想找寻到一个藏身之地,将雷云引开“狐倾,”他的面容逐渐清晰,放大“狐倾?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了”他弯下腰,小心的避开我的伤口,轻柔的将我抱起你快走啊,不要过来!我努力想发出声音,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使劲摇摇头,示意他快走他好像读懂了什么,抬头望望雷云“天劫?”语气中充满不可置信,眼神中却一闪而逝异样的光芒我一心想让他远离这是非之地,便忽视了这一瞬,只是,这一瞬,让我万劫不复“不过雷劫而已”他温柔的安慰不行的,凡人遭受天劫,会散尽三魂七魄的,况且,我尚且对这最后一击心有余悸,更何况你,还是个毫无修为的凡人我尽力挣脱,他紧抱不放他喉头轻动,在我耳边发出一声音线,“有我在”我的心里防御瞬间崩塌,你个傻瓜“咔——咔——!”这一劫是叠加劫,一重撞击另一重,这威力就算有十个满血复活的我也难以抵挡“噗”腥甜的温热洒了我满身他伏在我身上,硬是帮我挡去那一击,足以让他魂飞魄散的一击他慢慢的滑倒在我身边,了无生息,再不动弹我紧咬下唇,心里的痛无休止的蔓延,我宁愿替他去死,现在,无能为力不对,不是无能为力忽然记起不知是谁说过,十尾狐妖的内丹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就当,我拿一命,还他两次舍身想救调息运功,呼吸吐纳,我第一次看到,也是最后一次,那内丹鸡蛋般大小,晶莹剔透,慢慢渗透进他体内内丹一旦脱离妖体,内丹在半个时辰内若雨无宿主,它储含的能量将会一点点消失,而妖身本体,将会化作飞烟,无影无迹最后一次,我依偎在他怀里,那点温暖,一如往日希望,你醒来,记忆里再没有我的存在,就在这世间,犹如几年前我们未曾遇见一样,红尘阡陌,安然无恙我感觉得到,身体在渐渐变得虚幻,让我更加贪婪的汲取他的温暖,嗅尽他的气息雷云散去,阳光普照那片花园,除了一片焦黑和一个昏迷不醒的男子外,再无他物从此,这天地间,再无狐倾——————几年前“王爷,这天下大乱,您是要君临天下众生为仆,还是要成王败寇英雄作古”“本王,从不作败寇”“听说十尾狐妖的内丹可助人增长百年功力”“本王势在必得”“王爷英明,愿臣有生之年,得以见君临天下”——————它要的,救命之恩愿君安好,如愿他要的,不择手段君临天下,如愿只是,不知那时,他是否还记得,曾经有一只狐妖,陪伴他度过最单纯的三年,唤作狐倾文/君凉卿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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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_1500字城,它可以是人们的聚居地,可以是文化的集中体现;也或是一个故事的背景,一场情感渲泄的映衬;也许是一个有着欲望寄托的虚像。——题记梦中的城市我出生在中国西南部一个极为普通的村子,不算偏远,自然也不富裕。我的整个童年都在这里,过于熟悉的一花一草,一山一河,陪伴了我多梦的年华。年少时的世界非常简单,陪嫩草拔节生长,陪鸣蝉喧叫欢笑,也在秋风时穿好母亲递过的衣服,在隆冬时看着大地的沉默。梦里的世界也异常简单,我在宽容的大地上胡乱地翻滚,无法无天。想要一颗玻璃球,想要一张卡片,想要一片灿烂的阳光。“城”的概念不知何时渐渐地进入我的头脑中,好像不知春天何时会被风吹来。大人们说那是一个有着很多车,很多高的建筑的地方。于是我开始幻想自己住在那里,有干净宽敞的房间,有一缸彩色的金鱼,每天在窗前看楼下街上川流不息的车。城里也会有疯长的草吗,城里也会有疯叫的知了吗?年少时的我迷糊了,并为此伤脑筋。初中开始在镇上的中学上课,每天有一半的时间在学校里。学校的生活让我有机会接触到外面的世界,知道上海到底有多豪华,香港有多发达。那些离我很远的城市,开始一天天地,在我的心里清晰起来。六车道或者八车道的路面如同静止的湖水一样,平整宽阔,普通的计程车或者豪华的跑车在上面奔驰疾掠;全玻璃外墙的写字楼里出入着白领和金领,他们身上的衣服在豪华的名牌专卖店里标着令人惊讶的价额;早起的环卫工人打扫着本就干净的玻璃城市,看着这座城市每天的第一缕变化。或者另一方面。那些生活在局促的狭小空间——例如上海弄堂里的人,他们的生活繁忙而且乏味:上班,下班,菜市场的讨价还价,与邻居吵架,教训孩子。这样的生活如同这里洗过的衣服永远潮湿一样,没有停止的时候。一座城市,将无限的繁华和无尽的庸碌用简单的地理单位划开。城里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忙碌,无闲享受生活,他们将虚伪的微笑面对有合作关系的人,用冰封的冷漠对准这个世界,包括自己。但是这些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的生活状态,不过,它已经深深地驻扎在我的心里,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要在这样的地方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生活。即使空间再狭小,我也要用我喜欢的书来堆满,在窗边养上两盆熏衣草和鸢尾花,还有一缸金鱼。我要找一份工作时间不长的工作,工资比较低也没关系,然后在闲暇的时间里去关注这座城市,寻觅值得寻觅的人。我想那是很不错的生活,充斥着坐井观天的小小幸福。幻想之城我在连载长篇小说,《逃》。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座虚拟城市的一所中学里。虚拟城市的一所这座城市很普通,普通得没有自己的标志,没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它常年氤氲在盆地应有的雾气里,有着缓慢的变化,死气沉沉。在这里,街道上随时有刚被扔下的垃圾,街边是小小的货摊,卖着廉价的衣服和小杂货,旁边的水果摊上是飞舞不休的苍蝇。餐馆里会用废物回收的油给顾客炒菜,被惹毛的客人会用粗俗不堪的字眼破口大骂。大多数的人每天惺惺作态,笑脸逢迎或拳脚相向。这是一座充斥着令人倍感压抑的城市,这种气氛如同常年氤氲不休的雾一样,笼罩着这座城市,让人随时想着逃亡。这符合一切小城市的特点,或者说,甚至连大城市也是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得不做的工作,不得不应酬的聚会,不得不虚伪的理由。人们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浑浑噩噩。我在小说中写着主人公的愤怒,对学校、对教育、对城市甚至对人类,有些观点连我自己都不敢接受。如同一座喷发的火山,将毁灭一切的愤怒瞄准了一切。压挤的社会氛围将主人公压得喘不过气,甚至有出现双重人格的倾向。可我最后还是不得不给出一个温暖的结局。在雾中逃亡的人最终还是会停留下来,学着在麻木的生活中保存自己,只是不再那么偏激。城市化的生活是不可逆转的现实,无论谁都得慢慢适应,学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结果是大多数的人忘了当初自己是怎样地厌恶这种生活。所以,即使已经开始奔跑,我们仍旧无处可逃,只得停下来,转身面对。金庸的小说终究只是虚构,没有人能像郭靖一样守护一个人的城市。心城心是一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位置如同“永无乡”一样,在一个我们已经找不到的地方。可它却和真实的城市一样,纷繁复杂。这座城市有我们想要的一切。换言之,这就是一座欲望之城。童年时代的欲望之城单纯明净,有高高的树直抵蓝天,玩具自顾自地玩耍,天空蔚蓝,大地碧绿。童年的欲望之城如梦一般。然后,这个城市渐渐复杂起来,我们想要的越多,它就越复杂。它成了真正的欲望之城,比任何一座繁华的城市都要光鲜亮丽。在这过程里,我们渐渐长大,知道越来越多的东西,有越来越多的欲望。那座光芒闪耀的欲望之城最终将我们指引向一座真正的城市,并让我们为自己的欲望付出一生的代价。我只愿自己永远是彼得潘。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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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一陌醉红颜_1500字引子“即使他不同意,今天,我也必须去见他!”清冷的声音回荡在空中,给这位倾城的女子增添了威严。她正向天牢走去,这天牢,向来是人进去,却没看见出来。即使她位居皇后,统领后宫,但只要有一句话说错,天牢的侍卫便会将她送入地狱。女子走到了一个男人面前,瞬间眼眶里充满了泪水。她深吸一口气,还是那般清冷的声音:”你,真的,打算放弃王位了吗?“男人还是低下了头:“你不该来的。”半晌,似乎感到了女子的苦涩,男人抬起头,含笑说:”瑾莹,人生,到底有多久?“又是半晌,女子抬起头来,坚定的说:”人生,只要把握住,便不会有尽头。“公元前6年,正军总领萧恒在狱中自刎,他只对他一生中最爱的人说了一句话:”我的人生,只在,轮回之间,再回首,我看到的那个你,真的,还会是那个最初的你吗?“一”你们这是怎么回事!连一个人都看不好,竟然会让他自刎,这么个重要的罪人死了,让父皇知道,你们,乃至我,还能有活下去的余地吗?“众人十分害怕,他们知道禹王可是不好惹的,现在他如此愤怒,指不定会从他们中的一员拎出来出气呢。禹王的手段,向来十分可怕。好在,禹王似乎并没有发泄的意思,但他从阵列中拉了一个人出来。他仔细打量,细细琢磨,发现这个人真如那个人一般神态,他笑了笑,说道:“从此,你就叫,萧恒。”萧靖寰抚弄着那晶莹剔透的白棋,笑了笑:“瞿长卿的棋技果然非同凡响,却不知,我这一手,长卿接不接的下?”说完,把手中的棋往中线一放,整盘棋竟胜局一定。那人沉默了半晌,抚摸自己的长胡:”皇上这一手果然是绝妙,即断了老臣的后路,又把老臣的余党全部消灭殆尽,真是高啊,高!“两人大笑,这样的和谐气氛让人不敢想象这竟然是烟火四起的战争时代。突然,一个清影的闯入,却打破了这般宁静。”皇上……“萧靖寰听到这声呼喊,便蹙起了眉,别过脸去。留的言长卿一阵尴尬。“这个??皇后还是请回吧,皇上他,今天只想下棋,不想见人。”瞿长卿只好敷衍了事。女子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退了出去。感到气氛有点僵,瞿长卿便含笑问道:“最近皇上又纳了一位嫔妃,敢问那嫔妃的名字是什么?”萧靖寰诡异地笑着,说:“此人姓戚,名华,字露燕。”听到此话,瞿长卿脸色瞬间惨白,晶莹剔透的棋子向地上落去……女子走出亭阁,叹了口气,郁在心中的那口气,却还是没有退散,反而因为皇上的躲避,又多了一分懊恼。她甚至根本没有爱他,却因为他的最后一句话,感到了苦涩。她伸出了手,仔细端详,这是她每天的习惯,每当她祸害了一个人,她便会看自己的手,似乎会怕这白净的手上多出一分墨色。手还是干净的,宛如羊脂的玉手在阳光下,衬托出一位仙子的风范。却不知道,脏了的东西,就是脏了……这位女子,姓陈,名甄,字瑾莹。禹王快步走向天牢,身边自然还带着一个人。他一把拉过一个害怕的浑身颤抖的人:“我已经把萧恒缉拿归案,剩下的事,由你们来办。”那个人颤抖着说:“可是……萧恒他不是……”禹王微微一笑,这一笑,惊了佛陀,泣了鬼神,怕了天仙,殒了魑魅。血,在脚底缓缓流过,如玫瑰一样鲜红,又十分危险。禹王缓缓转过身,怒道:“你们,明白了吗?”“明白!”萧靖寰挑了挑眉,淡淡地到:“长卿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又不对了?”瞿长卿双膝跪地,后背流了一道冷汗:”请皇上请罪!老臣今天,身体有点不好……“萧靖寰缓缓蹲下,勾起了瞿长卿的下巴,冷冷道:”瞿宇翔,如果你还是忘不了那一段情缘,那也别怪我,无情!“门外两百正军冲入房内,擒住了瞿长卿,为首一人道:”皇上,已擒拿国贼!“萧靖寰头也不回地说:“以叛国罪,斩其首级,城门示威!”又转过头,对为首的那人道:“王韶晔,甚好!”却不知,后面的王韶晔,露出了一种怎样的笑容……夕阳,随着那忠臣的哀叹,静静地,落幕了……献给初一【1】班那些曾经为梦想努力过的人初一:裘子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