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
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
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
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说:
“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
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
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
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
“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
“是的,发亮!"珈伦说。
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
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
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
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
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
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
“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望着珈伦的这双红鞋,所有的画像也都在望着它们。当珈伦跪在圣餐台面前、嘴里衔着金圣餐杯的时候,她只想着她的红鞋——它们似乎是浮在她面前的圣餐杯里。她忘记了唱圣诗;她忘记了念祷告。
现在大家都走出了教堂。老太太走进她的车子里去,珈伦也抬起脚踏进车子里去。这时站在旁边的那个老兵说:“多么美丽的舞鞋啊!”
珈伦经不起这番赞美:她要跳几个步子。她一开始,一双腿就不停地跳起来。这双鞋好像控制住了她的腿似的。她绕着教堂的一角跳——她没有办法停下来。车夫不得不跟在她后面跑,把她抓住,抱进车子里去。不过她的一双脚仍在跳,结果她猛烈地踢到那位好心肠的太太身上去了。最后他们脱下她的鞋子;这样,她的腿才算安静下来。
这双鞋子被放在家里的一个橱柜里,但是珈伦忍不住要去看看。
现在老太太病得躺下来了;大家都说她大概是不会好了。她得有人看护和照料,但这种工作不应该是别人而应该是由珈伦做的。不过这时城里有一个盛大的舞会,珈伦也被请去了。她望了望这位好不了的老太太,又瞧了瞧那双红鞋——她觉得瞧瞧也没有什么害处。她穿上了这双鞋——穿穿也没有什么害处。不过这么一来,她就去参加舞会了,而且开始跳起舞来。
但是当她要向右转的时候,鞋子却向左边跳。当她想要向上走的时候,鞋子却要向下跳,要走下楼梯,一直走到街上,走出城门。她舞着,而且不得不舞,一直舞到黑森林里去。
树林中有一道光。她想这一定是月亮了,因为她看到一个面孔。不过这是那个有红胡子的老兵。他在坐着,点着头,同时说:
“多么美丽的舞鞋啊!”
这时她就害怕起来,想把这双红鞋扔掉。但是它们扣得很紧。于是她扯着她的袜子,但是鞋已经生到她脚上去了。她跳起舞来,而且不得不跳到田野和草原上去,在雨里跳,在太阳里也跳,在夜里跳,在白天也跳。最可怕的是在夜里跳。她跳到一个教堂的墓地里去,不过那儿的死者并不跳舞:他们有比跳舞还要好的事情要做。她想在一个长满了苦艾菊的穷人的坟上坐下来,不过她静不下来,也没有办法休息。当她跳到教堂敞着的大门口的时候,她看到一位穿白长袍的安琪儿。她的翅膀从肩上一直拖到脚下,她的面孔是庄严而沉着,手中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剑。
“你得跳舞呀!”她说,“穿着你的红鞋跳舞,一直跳到你发白和发冷,一直跳到你的身体干缩成为一架骸骨。你要从这家门口跳到那家门口。你要到一些骄傲自大的孩子们住着的地方去敲门,好叫他们听到你,怕你!你要跳舞,不停地跳舞!”
“请饶了我吧!”珈伦叫起来。
不过她没有听到安琪儿的回答,因为这双鞋把她带出门,到田野上去了,带到大路上和小路上去了。她得不停地跳舞。有一天早晨她跳过一个很熟识的门口。里面有唱圣诗的声音,人们抬出一口棺材,上面装饰着花朵。这时她才知道那个老太太已经死了。于是她觉得她已经被大家遗弃,被上帝的安琪儿责罚。
她跳着舞,她不得不跳着舞——在漆黑的夜里跳着舞。这双鞋带着她走过荆棘的野蔷薇;这些东西把她刺得流血。她在荒地上跳,一直跳到一个孤零零的小屋子面前去。她知道这儿住着一个刽子手。她用手指在玻璃窗上敲了一下,同时说:
“请出来吧!请出来吧!我进来不了呀,因为我在跳舞!”刽子手说:
“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砍掉坏人脑袋的人呀。我已经感觉到我的斧子在颤动!”
“请不要砍掉我的头吧,”珈伦说,“因为如果你这样做,那么我就不能忏悔我的罪过了。但是请你把我这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吧!”
于是她就说出了她的罪过的刽子手把她那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不过这双鞋带着她的小脚跳到田野上,一直跳到深黑的森林里去了。
他为她配了一双木脚和一根拐杖,同时教给她一首死囚们常常唱的圣诗。她吻了一下那只握着斧子的手,然后就向荒地上走去。
“我为这双红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她说,“现在我要到教堂里去,好让人们看看我。”
于是她就很快地向教堂的大门走去,但是当她走到那儿的时候,那双红鞋就在她面前跳着舞,弄得她害怕起来。所以她就走回来。
她悲哀地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流了许多伤心的眼泪。不过当星期日到来的时候,她说:
“唉,我受苦和斗争已经够久了!我想我现在跟教堂里那些昂着头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于是她就大胆地走出去。但是当她刚刚走到教堂门口的时候,她又看到那双红鞋在她面前跳舞:这时她害怕起来,马上往回走,同时虔诚地忏悔她的罪过。
她走到牧师的家里去,请求在他家当一个佣人。她愿意勤恳地工作,尽她的力量做事。她不计较工资;她只是希望有一个住处,跟好人在一起。牧师的太太怜悯她,把她留下来做活。她是很勤快和用心思的。晚间,当牧师在高声地朗读《圣经》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坐下来听。这家的孩子都喜欢她。不过当他们谈到衣服、排场利像皇后那样的美丽的时候,她就摇摇头。
第二个星期天,一家人全到教堂去做礼拜。他们问她是不是也愿意去。她满眼含着泪珠,凄惨地把她的拐杖望了一下。于是这家人就去听上帝的训诫了。只有她孤独地回到她的小房间里去。这儿不太宽,只能放一张床和一张椅子。她拿着一本圣诗集坐在这儿,用一颗虔诚的心来读里面的字句。风儿把教堂的风琴声向她吹来。她抬起被眼泪润湿了的脸,说:
“上帝啊,请帮助我!”
这时太阳在光明地照着。一位穿白衣服的安琪儿——她一天晚上在教堂门口见到过的那位安琪儿——在她面前出现了。不过她手中不再是拿着那把锐利的剑,而是拿着一根开满了玫瑰花的绿枝。她用它触了一下天花板,于是天花板就升得很高。凡是她所触到的地方,就有一颗明亮的金星出现。她把墙触了一下,于是墙就分开。这时她就看到那架奏着音乐的风琴和绘着牧师及牧师太太的一些古老画像。做礼拜的人都坐在很讲究的席位上,唱着圣诗集里的诗。如果说这不是教堂自动来到这个狭小房间里的可怜的女孩面前,那就是她已经到了教堂里面去。她和牧师家里的人一同坐在席位上。当他们念完了圣诗、抬起头来看的时候,他们就点点头,说:“对了,珈伦,你也到这儿来了!”
“我得到了宽恕!”她说。
风琴奏着音乐。孩子们的合唱是非常好听和可爱的。明朗的太阳光温暖地从窗子那儿射到珈伦坐的席位上来。她的心充满了那么多的阳光、和平和快乐,弄得后来爆裂了。她的灵魂飘在太阳的光线上飞进天国。谁也没有再问她的那双红鞋。
红领巾
有一种颜色,61年飘扬心中永不褪色,那是你的颜色;有一种光荣,61年后再想起还激动不已,那是带上你的光荣;有一种真情,61年在心中永不改 变,那是对你的真挚感情!
对,它就是红领巾,那火红的颜色最夺目,最亮。因为它是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也因为它代表国旗的一角,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染成的。它,象征着革命的胜利!当然,红领巾不仅仅只代表着这些。它更是一个时代的象征,象征着少先先锋队(前身)在艰苦的环境中以一腔热血投入了革命事业,经历了无数血与火的考验。其实,这少先队的标志——红领巾还有这么一段来历:
一九二二年的十月十三日,刚刚成立的少先队还没有什么特殊的标志。那时,饥饿与困难还正威胁着全苏联的人,谁还能考虑到这个问题呢?但就在一次接受新队员的大会上,未来参加会议的一位先进女工把自己的红色三角头巾解下来,系在少先队员的脖子上,勉励他们:“戴着它,别玷污了它,它的颜色是同革命战旗一样的!”这样红领巾便产生了。
小时候,每次,看着表姐戴着红领巾我很是羡慕。红领巾火红的,很好看,想着自己某一天也能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一名少先队员。上了小学,终于,我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也带上了让我心仪已久的红领巾。但是,两次却是不一样的感受。第一次看到,只是单单觉得好看。而现在,我天天戴着你,再不会只觉得是好看,还有由衷的自豪,是对国旗对革命先烈的敬仰,戴着红领巾,我们向国旗敬礼,向老师敬礼;戴着红领巾,我们在教室里仔细写字,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戴着红领巾,我们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在马路上走人行道等等。是的,戴上红领巾,我就是一个少先队员。但是,每个人犯过错误,我也不例外: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小姨家,要坐到终点站呢!我上车后一看,人还挺多呀!我看看车上,只有一个空位子了,我便坐了下来。一会儿,一个老人上来了,这个老人干瘦,还不停的咳 嗽着,扶在我的座位旁边。我心里想着要不要让座位给他,我的耳边这时响起了两个声音,一个说:“干嘛让给他坐,他坐了,你怎么办?一样的路,让给他坐了,那可就要站到终点站了,多累啊!”而另一个声音说:“胡赛珍,你可是一位少先队员啊,如果不给老人让座,你对得起胸前的红领巾吗?”我低头看了看红领巾,想到了一位革命先烈——雷锋,想到这,我不由得脸发烫,立马说了声:“爷爷,您坐!”看着爷爷的微笑,我心里倒挺不是滋味。而在08年的5月12日,在汶川大地震中那些舍以为人的少先队员把红领巾的意义诠释得更清楚了,让我们不由得向他们致敬!由此,我认为,每一天红领巾都陪伴着我们走出少年期,走向成熟,是我们渐渐懂事,我们都应该每一天向他们学习,每一天都有点点滴滴的进步,一日一日,日益美好。
2010年10月13日,是第六十一个少年先锋队建队纪念日。61年来红领巾给了我们多少鼓励和信心啊!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比原来做的更好吧!我们用文明去洗涤红领巾,洗掉原来的每一个即使再细微的污点,我们要用信用去守护它,守护著红领巾的圣洁!红领巾永远不会肮脏,永远不会被侮辱!那么让我们去学好知识,倡导文明,永远记住革命先辈的伟迹,去学习他们,继承革命先烈的事业,我们要在红领巾的陪同下走向人生的金色大道,为祖国做贡献,让红领巾更加鲜艳夺目!
相似题目
-
红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善良的小女孩,她长着一双美丽的眼睛,看上去多么可爱。但是她家很穷,没有钱给小女孩买鞋。天不冷时,她光着脚丫子走路,可是还很冷,小女孩看到她面前有位老人,她说:“你能让我脚不在痛苦?老人说:”可以,她就用魔法让小女孩的脚不在痛苦了。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200字 一年级
-
红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注:在旧时的欧洲,孤儿没有家,就由当地的牧师照管。)说:“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是的,发亮!”珈伦说。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1200字以上 高三 诗歌
-
红鞋有一次,宿舍里进行大扫除,从床底掏出好几枚一角钱的硬币,望着那几枚黯淡无光的“小钱”,没有人去问是谁的,大家也懒得去捡,所以那些“小钱”也就归于尘土了。唉!想想自己很小的时候,在沾满尘土的墙角边若是发现了一角钱,那种心情决对会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高兴呢!现在想想啊,那个时候的心理和举动连自己都觉得忍俊不禁。就像那双红鞋曾经给我带来的波澜起伏。那个时候应该是上一年级吧,我经常看到小伙伴们穿着一种鞋头像河马似的皮鞋,看起来好漂亮。于是不知何时,我的心头也悄悄萌发了要穿一穿这种皮鞋的念头。此时此刻我已记不起来当初我是向奶奶死缠烂打才是奶奶答应给我买的,还是一切都顺其自然,是奶奶主动要给我买的呢?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我只是到现在都可以感觉到当时的欣喜与激动。因为我终于拥有了生平的第一双皮鞋---虽然它仅值10块钱。我仔细地端详着手里的这双皮鞋:她全身都是鲜红色的,红得发亮,红得使我的心跳得更加活跃了。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她的身上润滑得没有一丝皱摺,是完美的美人儿的肌肤。啊!多么漂亮的一双红鞋啊!真的恨不得立马穿上她,然后让所有的伙伴们都来看看我的新鞋,可是奶奶说只有等到明天才可以穿的哦!没办法,我只好企求上帝:明天快快来临吧!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可谁知天公不作美竟下起了雨,奶奶说今天下雨就不要穿新皮鞋了。天那!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啊。我拼命地在心里叫苦。后来呢,不知怎么的,我还是穿着新鞋去上学了。而雨到了中午也不再下了。我只记得当时穿着新鞋走在路上竟有些轻飘飘,还有的便是紧张。中午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眼睛时不时地往下看。突然后面传来老师的声音:“小贝同学!你的脚是不是受伤了?”我当时心里一愣,尴尬得不知所措,急忙应了句:“没什么,老师!”便匆匆走了。事情就这样可笑地结束了,其实老师又怎么会晓得我为什么走路会像踩地雷般小心翼翼呢?她又哪里会明白我们小孩子的心思呢?这件芝麻点小的事情虽已过去了很多年,但是我仍忘不了那双红鞋带给我的那种充斥着期盼。珍惜和满足的感觉。因为现在我总觉得这些东西在这个圆周率般的世界里真的可以叫做“遗失的美好”了,难道不是吗?800字 初三 书信
相关推荐
-
红舞鞋最近,森林里热闹极了,因为一年一度的“舞林大会”就要开始了。动物们都知道“最佳舞蹈奖”的分量很重,所以他们都想尽办法让自己的节目在众多舞蹈中脱颖而出。有的苦练基本功和技巧,以征服评委的双眼;有的专门想新创意,搞笑的片段层出不穷;还有的,像狐狸,只想着怎样才既能偷懒又可以拿奖,整天动着坏脑筋。这天晚上,似乎特别安静,晚风呼呼地咆哮着。丝丝缕缕的月光射进林木中,奇形怪状的树影就像一个个骷髅头,令人毛骨悚然;树叶不断地摇曳着,与地面的影子交相辉映,夹着风呼呼的声音,显得阴森可怕。狡猾的狐狸正在为舞蹈节目“出谋划策”,在月光下踱来踱去,不经意来到了一片荆棘地前。忽然,一双精致的红鞋出现在她的视野中,那双红鞋被卡在荆棘丛中,还在不停晃动。“咦——那不是红舞鞋么?有了!”她灵机一动,“不是说红舞鞋能让不会跳舞的人不停地、优美地舞动吗?反正没人会怀疑我。比赛时,我穿上它,‘最佳舞蹈奖’就非我莫属了。”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其他动物都胸有成竹,舞蹈节目的准备很充分,只有狐狸还是优哉游哉地玩耍,因为她觉得红舞鞋能助自己一臂之力斩获“最佳舞蹈奖”。终于到了比赛那天,选手们身着盛装,信心满满地来到赛场。轮到狐狸了,她骄傲地穿上红舞鞋,昂首挺胸地走上前,接受其他选手的羡慕之情。音乐开始,狐狸律动起来,一开始,舞鞋仿佛真的带着她跳出美妙绝伦的舞蹈;就在她想入非非时,舞鞋开始不听话了,不停地旋转。它总跟狐狸对着干,原本曼妙的舞姿变得混乱不堪。狐狸害怕极了,到最后实在转不动了,一阵头晕目眩,她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可红舞鞋还在不停地窜动,猴子冲上去想将红舞鞋脱下来,可是鞋子就像粘在狐狸脚上似的,怎么用力扒都扒不动。全场观众惊呼起来,胆小的小松鼠还蒙上了眼睛不敢看眼前发生的一切。正当大家都不知所措时,舞蹈比赛评委会主席,美丽的白天鹅提议大家将红舞鞋固定绑在舞台的柱子那里,狐狸无可避免地和鞋子一起绑在柱子上。情急之下,大家决定去问问森林中知识渊博的树爷爷。树爷爷捋着他长长的胡子,忧虑地叹息着说:“这是上天对狐狸的惩罚啊。她的虚荣心操控了她的思想,被施了魔法的红舞鞋是会惩罚她的。听我爷爷的爷爷说,用采集的一千颗森林中最先出现的露珠能解除魔咒。你们试一试,把露珠分别洒在狐狸的脸上和红舞鞋上,她或许会醒来,红舞鞋可怕的魔法也可能随之解除。”听完这番不可思议的话语,大家都为狐狸感到同情,也觉得采集一千颗露珠的任务太艰巨了。但是为了拯救狐狸,大家决定不辞辛苦地集齐露珠。于是,第二天清晨,第一颗露珠被机警的小松鼠采到了;第二颗被敏捷的猴子摘到了;第三颗被可爱的浣熊拿到了……大伙捧着一千颗露珠,洒在了昏迷的狐狸的脸上,也洒在了邪恶的红舞鞋上。一会儿,舞鞋中流出一些黑色液体,红舞鞋的颜色变淡了,但发出一股圣洁的光芒,舞鞋不再窜动——魔法终于被解除了!大家都欢呼起来!在欢呼声中,狐狸慢慢睁开双眼,在一双双饱含期待的眼睛注视中醒来了。她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红扑扑的脸蛋又添上了一抹红,眼眶里含着感激和羞愧的泪水。“对不起,我的虚荣心始终是害了我。我为这双红舞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真是自作自受!”她边说边把穿在脚上的红舞鞋脱下,定神细视。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动物们还是过着平静的生活,狐狸的事情像尘气一样被风带走了。没有人再提起那双红舞鞋。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一:陈?琳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
红舞鞋当心在跃动残破的长椅旁一只美丽的红舞鞋静躺在那儿我想拾起穿上却又犹豫不决终于下定决心时它已在别人的脚下火焰般美丽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记得你的生命里有过我,记得你的世界里我来过..1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魔鬼的红舞鞋倒下去的瞬间,山东的灯光如冻结了一般。周围一片寂静,静得只剩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砰”。“咚”的一声,我沉沉的倒下了,这一倒摔碎了多年的神话——我是永远不会倒下的舞神。我天资聪慧,队伍到有独特的天赋。很小,人们便发现我是少有的舞蹈奇才,这注定了我一生要面对残酷的PK,我休止的PK。一生中的第一个劲敌是一个同样具有舞蹈天分的人。她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材,令人望而销魂的面庞,一直舞起,宛若羽化之仙,飘飘欲飞。为了赢她,我决定学习世界上最妖艳也是最恶毒的“一枝独秀”。最这个决定,经过了我无数个难眠的夜晚,无数次与内心的抗争。因为选择“一枝独秀”,用老人们的话说,就等于选择了一双魔鬼的红舞鞋。“一枝独秀”果然不懂凡响!一直舞未过半,它以帮我赢得了所有评审和观众的心。同时也让她——那个面容已惨白的对手,不敢再踏进舞池。我,一夜成名……PK,永无尽头的PK,为了内心永无休止的欲望。我与红极一时的花魁决斗,用我变换流离的脚步重重的打击了她的自信。曾经笑靥如花的她也只能泪流满面地看着我夺走她的光彩。我舞进京城——那个人才出辈的宝地,用我飞旋的脚步和美丽的流苏征服了无数个挡在我前进路上的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我成功了!走进了那个天子居住的地方。闪光的琉璃,耀眼的金碧,让我觉得,一切都没有白费。及时脚上永远踏着这双“魔鬼的红舞鞋”也致死无憾。无数次的PK脚逐、正芳斗艳就造成了我今日的辉煌,我可以最近距离地为天子献舞,可以一支舞赢的亿万奖赏,可以用翘起的嘴角令满朝文武大臣全都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可是,我不快乐!舞动的脚步让我片刻不得安宁,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勾心斗角。我想要宁静,想要恬淡,可是,那双“魔鬼的红舞鞋”已深深长入我的双脚,伸到我的心里。它时刻提醒我,我的成功是无数个对手的鲜血汇积成的,我是站在白骨上跳舞。我问自己,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没有回答,只有飞花飘落,飘落……如今,我倒下去了——在一个天竺少女的挑战中。从她的双眼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却在笑,因为老人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倒下了,那双魔鬼红舞鞋就会从我心中拔掉。因为我想拔掉!是的,我想要忘却那些舞动的旋律,记起4如何用心去爱这个世界。我明白,再次站起来的我将是一个特别平凡的我。因为我已经明白,生活的真谛不是与别人PK而是PK自己——本性与欲望的PK。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寂寞的红舞鞋』舌尖亦可卷曲,满口蜜糖或者毒汁彗星光临,尾巴上满载惊呼绝尘的姿态,吞噬一切或者倾吐将生命填进红舞鞋在平庸的土地上推敲旋转的向度诗人,灯火阑珊处的舞者不去散步、不去奔跑挤在狭小的红舞鞋中顾影自怜,却又自得其乐天地散场,花们竞妍纤细的诗人死于无法停歇的旋转红舞鞋葬身于红色花丛和所有花儿一样依附着季节自由成长1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旋转的红舞鞋落花无情,我们在漫漫旅途当中,是否有过静下心来观看,我只是在不断过往当中徘徊。或许是无心吧!或许是有心无意吧!淡淡长流水我永远无法阐释生命的哲理,或许这是一种感慨,或许我永远无法用生命来解读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吧!——题记眼间又回到了冬季,千百我们始终又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地带,属于自己的天空,让后慢慢的死亡。我们永远都无法预知接下来会怎样,短暂而美丽,千古文人始终有一种对生命的感悟,始终用生命来感慨!我们感觉自己千百,其实我们还是在原地,只不过是多了色彩的渲染,多了生活的感悟,如果这真是一只用生命编制的舞鞋,那么我将会是余下的音乐。千次百态,翩然起舞,一切成空。只是一场无言的舞蹈,这只是悲伤者的哀叹。旋的红舞鞋啊!请你用生命来告诉我,即使在华丽的背后依然有伤痛,华丽背后是生命的腐朽,是我这样对生命的无奈。也许一切永远只是影子里的刻画,现实却是影子背后的另一种姿态,无法阐释!350字 初一 散文
-
红舞鞋珈伦穿上美丽的红舞鞋,一个老兵看到了,说:“哦,多么美丽的红舞鞋啊!”珈伦跳呀跳呀,男女老少都赞美道:“多么漂亮的红舞鞋啊!”珈伦忘情地舞着……我放下手中的《红舞鞋》,思绪飞到了那个下午……班主任将我叫到了办公室:“马上就要高考了,你也很久没有练过笔了,那么这次市里征文你就不要去了,让小青去怎么样?” 倔强的泪水在我眼中打转,我怎么可以放弃本该属于我的那份荣耀。我是一个早慧的孩子,成绩一向优秀,琴棋书画又多少有些涉猎。我是从小在赞扬中成长起来的,荣誉一直围绕着我,我拒绝与任何人交朋友,我不屑所谓的友谊。随着高中生活的到来,我仅剩下唯一的作文可以骄傲,现在我又怎么放弃?我不放弃!……珈伦疯狂地跳着,她想脱下红舞鞋,可鞋已经长到脚上了,她只好一直舞下去……在没有朋友的日子里,再没有鲜花与掌声,要我怎样活下去?于是,我参加了征文,而悲惨的是,我名落孙山,小青却夺得了桂冠。第二天,我失魂落魄地走进校门,路过光荣榜时,我耷拉着脑袋,不愿正视那悲痛和悲哀,这时,小青走来:“没什么的,我相信你可以重新振作。”说得轻松,你不是我啊! ……珈伦没命地跳,她舞进了森林,黑幕下,那个老兵看着她说:“多么美的鞋子啊!”珈伦太痛苦了:“求求你,请砍去我的双脚吧……”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望着这本老师才送我的《红舞鞋》,我终于明白了,是脱掉我的“红舞鞋”的时候了,在“红舞鞋”与“双脚”中,我宁愿选择“双脚”,选择可以踏实地闯出一片天地,可以走出大好河山的“双脚”。我不再矛盾无措,舍弃掉以前的荣誉,抹去笼罩在心中的光环,我还是我,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丫头。 走过光荣榜,我昂首挺胸,望着远方太阳,我微笑了。是啊,荣誉已是往事,我又何苦被它束缚?与不实际的“红舞鞋”说GOODBYE吧!成功在向你招手!600字 高二 叙事
-
红舞鞋红舞鞋红舞鞋红舞鞋……在一次翻箱倒柜中我找到了它。上面的灰尘依然掩盖不了它本身的华丽。美丽的红舞鞋又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红舞鞋--今天的坚持,就是明天的胜利。记得我四、五岁时,路过一家舞蹈学校,被广告牌上那个舞动的女孩所深深吸引。回家后,我就吵嚷着让妈妈带我去学舞蹈。妈妈经不住我的“打压”便屈服了。到了学舞蹈地方,舞蹈老师问我:“你坚持到了吗?学舞蹈可是很累的!”我点点头,这样我的舞蹈生涯便开始了。妈妈在为我准备舞鞋,我望望这双别致的舞鞋。当我受不了练舞的艰辛时,只要看看脚上穿的红舞鞋便会信心倍增。八岁那年,我开始向往像舞台上的舞者一样舞出精彩,舞出动人。妈妈为了提升我的舞蹈水平又把我送到党校去学舞蹈。不知为什么,年幼的我见到舞蹈老师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我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坚持了下来,十岁那年,我拿到了舞蹈7级证书。那时,我欣喜若狂,开心了好久。发现自己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在星期6的上午我的舞蹈老师王老师告诉我一个喜讯,老师要我在下周6去临沂电视台演出,我甭提有多激动了。然而此时的我并不知道危险已悄然降临……下课了,我和妈妈一起回了家,在路上我和妈妈一起分享了这个喜讯,妈妈高兴极了说:你总算没辜负我对你的培养!我笑嘻嘻的说:嘻嘻!那当然了,也不看看我是谁的闺女。就这样我和妈妈边说边笑回了家。我到家就马上穿上我的舞鞋开始练,我在心里暗暗的数着节奏一哒哒,二哒哒……我终于等到了星期1我在想,这么多天的苦练没白费,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啊!我兴高采烈地冲进了电视台,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水喝,谁料刚到门口,我就被香蕉皮滑到了,我迅速起来也不说疼,又马上向前飞奔!!!我不知被谁拌了一脚,哐当一下子就摔在了地上,妈妈见我摔倒了,水也不要了,赶紧过来把我扶起来。妈妈说我: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要是摔坏了怎么办?!你也真是的!这么大个人不好好走路跑什么跑,快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我在妈妈的搀扶下站起来了,我试着往前走走,可没走一步我就脚疼,妈妈说:这次的演出要不不去了?我说:怎么能不去?妈妈说:你看看你搞不好是脚扭了!走!我帮你向王老师请假。我只好答应了。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医生说出了一个让我悲痛与绝的消息,我以后不能再跳舞了,我抱住妈妈哭了,我抽噎着:为什么不幸降临到我的头上,不公平!!!!!!呜呜呜呜!!我放弃了,放弃了我当初的想法;放弃了对舞蹈的热爱;放弃了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机会;也放弃了那双红舞鞋对我的意义……虽然,现在那双红舞鞋已经小了,不能穿了,但它依然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有一天,我又一次发现了它,发现它依然是这么吸引我,依然是这么耀眼。山东临沂兰山区临沂的一实验小学六年级:郭楠楠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
红鞋找主人从前,有一双小红鞋,她每天都静静地躺在玩具堆里,小红鞋上面有两个小粉兔,小小的眼睛。有一天,小狗说:“小红鞋,你去找一个主人吧!”小狗说得对,我去找个小主人吧!”小红鞋自言自语地说。小红鞋一出门就看见明明坐在垃圾箱上,穿着一双绿色的袜子,他不停地用脚踢着垃圾箱,袜子都被踢掉了一只。小红鞋想:不好不好,他很脏,他会把我弄脏的,说完就跑走了。小红鞋跑到绿色地毯上,看见一双雪白的小脚丫,小红鞋文:“你愿意做我的小主人吗?”“好啊!”小脚丫说着便把小红鞋穿上了。小红鞋大声说:“我找到主人了。”小主人喜欢丢三落四,有一天,小红鞋不见了。小主人找来找去可就找不到,她急得都哭了,她怎么都想不出来小红鞋是在哪里弄丢的。这时,有一个声音说:“我在这里,小主人!”原来,小主人把小红鞋给洗了。从此以后,小主人更加爱惜小红鞋了。350字 四年级 叙事
-
一双新红鞋春节时期,合家团圆。妈妈特地为我买了一双新红鞋。那双红鞋可漂亮了!红白相间,两侧还绣着美丽的花,像绽开了笑脸,我穿着这双新鞋,高兴地跟着妈妈来到了乡下的爷爷家。晚上,我脱下鞋子,正要入睡,忽然从床底下传来了一阵对话声。我充满好奇,便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喂!你好呀!你可真漂亮呀!”从我床的一个角落发出一个微弱的声音:“咦!你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呀?”我仔细一听,原来是我的红鞋在说话呢!“咦?你怎么全身只有一种草绿色啊,这么单调。身体两侧也被磨得破烂不堪,一看,就知道你有一定年头了吧!一定是历经沧桑了吧?”“我叫解放鞋。”解放鞋叹了一口气,说:“也难怪你不知道!虽然我现在不如你,但在四十五年代,我却是人们的‘宠物’呀!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国家正处在解放初期,百业待兴,人们的生活还很贫穷。大部分农民只能光着脚丫在田里劳动,一不小心,难免会被磨伤,那时的生活真叫艰难啊!如果有人能穿上我,真是难得呀!”听到这儿,红鞋,沉默了好久,感慨地说:“没想到,时代变化这么快,才短短几十年,社会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其实,我在鞋子家庭里还不算什么。我的主人阿姨,开了一家鞋店,那儿的鞋子才叫漂亮呢!琳琅满目的鞋子涌上架头,有时尚的长靴;有锃亮的皮鞋;有休闲的运动鞋;还有漂亮的皮鞋……令人眼花缭乱。”红鞋讲得十分激动,就像一位导游耐心地介绍着。此时,解放鞋听得入了迷,他简直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番美景。红鞋接着绘声绘色地说:“那儿的鞋子不仅种类多,而且颜色也很漂亮。有的鞋子红与黑相间,格外醒目;有的鞋子黄与粽相配,格外高贵;有的鞋子蓝与白相接,格外纯净。”红鞋讲得津津有味,解放鞋听了如痴如醉。红鞋接下去说:“现在鞋子不仅美观,还很实用,功能也挺多。爱好溜冰的小朋友,就喜欢穿溜冰鞋;喜爱运动的青年,就喜欢穿运动鞋;爱美的女人,就喜欢穿高跟鞋……”听到这儿,我不惊地把头伸向床底下,鞋子俩的对话嘎然停止。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啊!国家因为邓小平爷爷提出的“改革开放”,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才大大改善了。感谢党的政策好,使我们生活一天天地变得美好、富裕。800字 初二 叙事
-
深红的鞋印校运会快到了同学们每天在跑道上跑个两三圈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运动会运动会那天,我比赛跑步获得了第一于是兴匆匆地跑回家报个喜由于当时我非常高兴赶回家的路程中与大地亲了个吻突然发现鞋底印着——深红的颜色我想这可能是我为什100字 六年级 叙事
-
红鞋与白裙之扬迷迷糊糊从书堆里爬起来的时候一节语文课已经过去了,莫名其妙的睡梦中她突然梦见了一盒糖纸,整整齐齐码在一只彩色的硬纸盒里。在这最紧张的高三冲刺阶段她居然还能心安理得地睡觉,这也难怪,全班一半人已经拿到了美术的校考资格证,原本盼着能够拿到一张去省外念书的之扬彻底心灰意冷了。碰巧昨天宿舍里又庆祝了芭芭在生日那天拿到了T大的资格证,之扬心里是更加的没滋味了。可是形象还是要维持的,之扬继续保持她玩世不恭的形象,上课下课都摊着一本课外书看的神态自如,要不就是无穷无尽的睡觉。哪有人知道她的生日也在最近呢。连她最好的朋友卜子都嫌弃她古怪的性格自寻玩伴去了。之扬撇撇嘴,斜眼看卜子抱着她的新朋友两个人商量着毕业了要去漂流。漂流什么可玩的,都玩腻了,我要去泸沽湖。之扬暗暗想。她要把高中最后的一个月熬过去,然后她就自由了,再也不想看到这帮讨厌的人。芭芭过生日的时候得到了一双高跟鞋,黑色的,是她母亲的大手笔,据说要1500,芭芭非常高兴地在宿舍里给大家普及穿高跟鞋的知识,怎么穿才不磨脚啦,怎样才能走路优雅啦,配什么衣服走什么风格啦。之扬靠在床上,把一本太宰治翻得哗啦啦响。这是十八岁的生日,一个女孩子理应得到一双高跟鞋。可是在宿舍里一向玩得很开的之扬却觉得莫名的不舒服。她盯着一页书发呆发了半个小时,直到宿舍里人都走光了她才回过神。这令人厌恶的雨天,这令人反感的天气,这令人疲惫和不知所措的高三,这苍白又迷茫的未来。之扬恶狠狠地捶打了几下她的床铺,忍住了将要掉落的眼泪。无论怎么样,日子也还是要过的,哪里会因为失去了朋友和没有大学上就不活了呢。记得从前一堆女孩子聚在一起的时候互相问十八岁生日想得到什么礼物,轮到之扬说的时候,她说她想得到一双鞋子。这个回答非常普通,所以没有引起注意,别的回答千奇百怪各具特色,一双鞋子当然最普通的了。之扬那时悄悄对卜子说,她想要一双红色的舞鞋,要那种非常漂亮非常漂亮的,然后把长发烫成大卷,涂大红的唇膏,穿非常精致的裙子。卜子笑嘻嘻地说,哎哟,太妖气了。可实际情况是,十八岁的之扬在生日那天跑到学校最西面的花圃里种了一棵枣树。直到下午最后一节课之扬满身泥土走到教室里也没有人和她说一句生日快乐,她余光看见卜子正坐在她的新欢旁边写作业,黑板上英语课代表还在刷刷抄着范文,和以前一摸一样,这一天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种消沉的状态持续了几天终于被打破了,之扬从一本旧书上看见了S市的详细介绍。那是她曾经梦里的城市啊,记得王安忆曾经描写的巷子里有年轻姑娘用软语吆喝着“白兰花,白兰花要伐?”她沉静了片刻,决定再努力一把,去S市念个专科也未尝不可,只要能呆在那个城市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她要走遍她曾经梦寐以求的古镇,衣襟上别着白兰花栀子花在青石板上漫步……就这样一个月也过去了,高考那几天也非常没有新意地下起了雨,周围青春妙龄的姑娘们在雨中撑起了各式各样的伞,不过,最特别的还是之扬,她撑了一把油纸伞,绘着缠枝的墨荷,走在人群里非常独特。卜子破天荒地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手里捧着一本英语书,散着她留长的头发。高一的时候卜子就非常羡慕之扬的长发,长长的齐腰了,卜子摸着长发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把短头发留到你那么长!之扬的头发后来长长短短过许多次,现在头发还没有卜子那么长,卜子自从留了头发越来越淑女,穿上裙子真的是很好看。之扬没有告诉卜子,她早在高二的暑假就为她买好了一根精致的发带,那是出去旅游的时候从十几家店铺里挑了一下午的,现在还躺在家里的书桌里没有打开过。不过看现状应该是送不出去了,之扬抖抖油纸伞上了大巴车。去年这个时候也是雨天,之扬和卜子早读课一下课就并排站在教室后面的阳台上看学姐学长们去高考,人群里很是有几个扎眼的女孩子,之扬最崇拜的“女神”拥有全校最修长的腿最大的眼睛,高考那天她穿的是非常飘逸的黑裙子,像个黑天鹅一样亭亭玉立。卜子拍拍手笑道,不要羡慕啦之扬,你要是再瘦个十几斤也可以那样的!之扬作势要打她,我有那么胖吗,就爱打击我!就这样一年就过去了,之扬没有瘦成“黑天鹅”的身材,连卜子也已经不再和她肩并肩了。窗外的雨声巨大,车里很沉默,只有英语课代表说,大家不要管雨声,一定要好好听听力,英语老师让我特意交代大家。英语老师住院了,那个此前异常坚定的勇士却在高考前夕倒了下去。一向对英语老师持漠然态度的之扬居然有一丝泪意,想当初那么讨厌英语课,简直讨厌的要发疯,天天诅咒英语老师,英语拿了第二名也依旧怨恨。三年就这样过去了,之扬想刚刚结束中考的自己,简直像个丑小鸭一样,戴着呆板的眼镜,婴儿肥的脸蛋,飘忽不定的眼神和不可一世的神情。这三年把她改造成了一个身高腿长的少女,懂得如何打理自己的头发,懂得如何在校服上装饰一些漂亮的花边。以后的路之扬完全没有概念,她只是做当下能做的事情,过着她十八岁的青春。高考对于之扬来说毫无紧张感,因为卷子的形式都一样,无数次的模拟考试已经习以为常。她只是有点惆怅。之前学美术学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之扬哭泣着问卜子,我要是考不上大学怎么办?高考为什么那么可怕!原来正式的高考并不可怕,仅仅是惆怅而已,之扬转了转笔,嘲笑着自己从前的天真。考完回去的路上所有人都各有状态,望着这些过去朝夕相处的同伴们,之扬觉得鼻子忒酸,她伏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静静地落了眼泪。没有人知道表面玩世不恭的她内里是非常细腻多情的。她赌气不去想那条白色裙子的主人,坚定地觉得自己只是为高考落泪而已,一定是因为感觉高考没有把握才难过的。回到学校感觉一切都落幕了。之扬看教学楼里有许多穿着校服的学弟学妹们在打量,他们略为青涩的脸充满着活力,或多或少都在盼望着毕业,就像曾经的之扬和卜子一样,在阳台上捶胸顿足大发感叹为什么楼下考试的就不是自己呢?呐,终于是自己了吧,可那份憧憬却没有了,之扬细思片刻回教室整理了书桌,把白蝴蝶一样的卷子刷拉拉扔进了蛇皮口袋里,把各种教辅用书毫无怜悯地砸进饮水机旁边的垃圾桶里。之扬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人。她摸了摸黑板,用粉笔写下几个字:再见,白裙。然后抱着书头也不回地关上门离开了教室。整个楼层都空了,之前挑灯夜读的景象和此时真是鲜明的对照,成堆的书全部消失,摇曳着的风扇叶片也已经静止,满是数学公式和英语单词的黑板也干干净净,就和高三开学的第一天一样,就和去年走掉了一批高三学子的教室一样。宿舍楼前的栀子花正是白艳艳的,非常香,这是高中留给之扬最后的味道了吧。之扬绕道去了西面的花圃看那棵枣树,还是没有太大的动静,可能是种的时间太晚了吧。之扬用枯树枝给它再加了一点土,凝视了片刻,让这边的风景沉入眼底,然后拿起油纸伞回了宿舍。属于卜子的上铺已经搬空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曾经的冬夜里,之扬说好冷啊,嫌弃被子太薄了,卜子就说让之扬和她一起睡觉,就不冷了。高中三年,之扬也只是和卜子一个人合铺而已,因为卜子睡觉非常安稳,她们就像生活了许多年的姐妹一样。之扬突然觉得她们并不应该这样草率就断绝朋友关系了。她们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就像一起在外面写生的时候跑去沼泽地里拍照片,在艺考的大雪纷飞里一起蹲在楼梯口吃盒饭,在暑假学画的时候在异乡的城市里迷路,一起在游泳池打闹,奢侈的去吃一顿大餐……可能就是因为关系太好,所以有一丝的裂缝也不能容忍吧。大概是因为曾经一同喜欢过一个男生,但是两个人互相吃醋;或许是因为之扬不喜欢卜子那见谁都亲热去拥抱的性格;或许是因为卜子不喜欢之扬古里古怪的脾气……说到底,都是把对方太据为己有,没有考虑对方的想法而已。之扬默默地说,卜子啊,咱们合好吧。可是卜子听不见。暑假里之扬如期去了泸沽湖,去了她想去的地方,看见了她相见的风景,也看了许多她之前没有功夫看的书。回来的路上,之扬去了学画的H市,去看看从前学画的那个画室。一切好像都没有变似的,只是学画的换了一批长着青春痘说话咋咋呼呼的男生女生,那些素描和色彩稚嫩的笔法就和曾经的他们一样。时间可过的真快啊,卜子。之扬去了她们曾经的宿舍,门口是三两个女生在洗衣服,衣服裤子上照例是水彩和铅灰,真是和从前一模一样的景象。之扬告别了老师们,乘大巴车回家了,而这个夏天虽然热烈,却已经嗅到了最后一朵玫瑰的味道了。填完了志愿,打完了工,之扬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而S市的三本院校也发来了通知书,之扬的欢喜也是淡淡的,卜子应该还是留在本市的,大多数同学已经远走高飞去了外省,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就这样轻而易举远去了。之扬要扑向她的S市,去她的古镇,佩戴她的白兰花了。临走的那天,之扬又把许多东西放了回柜子,感觉应该会时常回家吧,毕竟也不算远。之扬执意要自己去,父母拗不过她,也是为了锻炼,于是放她一个人去了。天还是很热,尤其是空气的灰尘非常令人难过,之扬买了瓶水就准备进候车大厅了,再过十几分钟就要发车了。这是新生活的第一步,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之扬熟悉了这个城市的空气,熟悉了这里的方言,熟悉了菜色的口味,熟悉了这里的大街小巷。恍惚听到一句谁在喊:之扬!之扬看看手表,四下打量——亲爱的卜子同学就站在几米开外,在烈日下。之扬怔怔地,卜子?卜子笑得很灿烂,就像曾经的高中生活里,无数次绽放的那种微笑。之扬,你妈妈说你已经走了,我就来车站了。之扬有些哽咽,眨巴着眼睛说,干什么,我走了又不是死了,劳烦大小姐你光临啊。卜子狠狠拍了她一下,你怎么还是和我闹别扭!之扬扭过头,车马上就要开了,要说什么快点说。卜子举过一只盒子,喏,我打工的成果,给你的。之扬打开,是一双红鞋。是的,就是一个她已经快要忘记的梦想,是加伦的倾倒众生的红鞋……之扬无言,竟愣住了,半天说,卜子,车要开了。卜子说,你走吧,记得常联系,不准再和我闹别扭。之扬点点头,嗯,常联系。走入了候车大厅还看见卜子站在外面朝她挥手,就和电影一样。之扬好像忘记了电影的经典动作,要拥抱才对。可是生活哪里是电影,总是会改变剧情,会忘记台词。之扬忍了半天的眼泪刷刷落了下来,也不管旁边异样的眼光,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拉着箱子去检票。可真是不要形象啊。之扬批评自己。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双红鞋,真像是夏天最后一朵玫瑰了……【作者:邹倩】更多高三作文推荐又是春天作文家乡的春节作文800字寒假作文1500字以元宵节为话题的作文冬天里的春天作文800关于冬天的作文2000【写好作文还要看写作方法】更多作文素材看过来1200字以上 叙事
-
读《红舞鞋》有感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清晨,鸟儿的鸣叫叫醒了我,伸了一个懒腰后,再洗脸漱口,换衣服,后,就开始翘起二郎腿津津有味地看《红舞鞋》。当我看到张茜为了得到去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竟然背叛了李莎莎,并且还鼓动剩余的十位舞蹈同学去讽刺李莎莎,去挖苦李莎莎,去背后议论李莎莎,并当着李莎莎的去说她的坏话,但李莎莎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终于获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了一只漂亮。美丽的白天鹅。啊!这本书读完了,可我的想法却没有停止。文中李莎莎她是一位善良的人,她刻苦的练习舞蹈才获得的舞蹈比赛的资格,但舞蹈队的同学却以为李莎莎是偶然获得的,就开始误解她,背叛她……但李莎莎坚信自己的善良会感动所有人。噢!她成功了,蜕变成了一只漂亮勇敢的白天鹅,我为李莎莎的成功感到快乐,我们手拉手,一起在痛苦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快乐。读《红舞鞋》有感300字从前有个叫嘉伦的小姑娘,家里很贫穷,连鞋都穿不上,她经过了生活的种种经历,得到了一双红皮鞋,虚荣心的驱使下,她做了许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最后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烧寡妇尽最大努力给她的那双鞋的时候,她不知道烧去的是寡妇对她的一片爱心,她烧去了她自己应有的感恩之心。在母亲去世的葬礼上,她失去了一颗应有的孝心。第一次接受席礼的时候,他失去了一颗纯真的心,第二次接受席礼的时候,她不知道悔改,仍然固执的穿上那双红皮鞋,一次次的冒犯上帝,不敬仰上帝,所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老妇人去世的时候,她不知道珍惜眼前唯一爱她的亲人。她不懂得”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这个道理。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有太强大虚荣心,要懂得知恩图报,要放平心态、学会满足。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最近,我看了一个名叫《红舞鞋》的书,现在课外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被这本书所吸引。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题目呀!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蓝鼻子的小巫婆,豌豆大的公主,踩着面包走的姑娘,还有下了咒语的红舞鞋······纷纷涌进我的脑海里。封面上,一个少女穿着鲜红的舞鞋,舞动着优雅、美丽的身姿,脸上焕发着执着与向往的容貌。她浑身散发着孤独者的气质,就像一部电影的名字——《黑暗中的舞者》。我以为,这是一本故事书,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才发现这不是童话,里面没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没有可爱的南瓜车,也没有玲珑剔透的水晶鞋。但书中却讲述了一个童话般结局的故事······结果,我被主人公李莎莎的善良、勇敢的所有感动,心里起伏不平。她仿佛告诉着我一个道理:“不管有着怎样的痛苦或磨难,都不要轻易放弃!‘'我想到了四年级比赛九连环的我,我很紧张,一想起同学们给我的鼓励,心想:不紧张,你放下心态好好比赛吧!比赛结束后,我进了前20名!我并没有辜负同学们对我的期望······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我挺直了脊背,揉了揉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才知道看了几个小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好想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房间。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我非常喜欢读《红舞鞋》这个童话,因为它给我的启发很深刻。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嘉伦的小女孩,她非常可爱,非常漂亮。但家里很穷,只有一双别人留给她的红舞鞋。从小到大她都很喜欢那双红舞鞋。嘉伦长大后,有一次舞会,她穿上了红舞鞋去跳舞。她就不停地跳,想停也停不了,因为无论她怎么样都不能脱下那双鞋。于是她来到了一个刽子手的家,并让刽子手砍掉了脚。从此嘉伦有过上了新的生活。贪图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它会使人想入非非,脱离实际;它会使人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更会引诱人走向邪恶的深渊。故事中的红舞鞋就是对嘉伦的诱惑。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他们总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为了炫耀自己而不择手段,最终害人害己。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为那些美丽的诱惑所动。当我们对虚荣保持超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也就会和美,实在。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读《红舞鞋》有感300字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1200字以上 三年级
-
修鞋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三年前的一个冬日的早晨,寒风凛冽,大雪纷飞,整座城市穿着白色的衣服。一片银装素裹,仿佛在冰天雪地里瑟瑟发抖。街上行人稀稀拉拉,小孩穿得像园滚滚的球,但不知寒冷为何物,蹦着跳着,笑声温暖了寒气,老人裹得严严实实,佝偻着身子,呵欠连天……伴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像往常一样,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学校。学校操场热闹非凡,有的在堆雪人,有的在滑冰,有的在画雪景,有的在玩游戏……我不由自主的加入打雪仗的行列。我忘记了寒冷。似乎我就是雪景中的所向无敌的铠甲英雄,投、让雪球灵活自如。当玩的得意忘形时,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阵凉飕飕的风,我俯下身子,低头一看,很不幸,原来是鞋子耍小脾气了,已经张开了一个大口,我只好无可奈何的丢盔弃甲,离开我心爱的战场。放学了,妈妈来接我,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心痛地说:“天寒地冻的,赶快跟我去把鞋修一修。” 我嘟着嘴回说:“天这么冷,谁还会给我修鞋呢.”妈妈紧紧拽着我的小手,不由分说直往学校门口向右拐的方向快步走去。这时,夕阳已西下,寒风吹着人行路上的树枝里的冰条瑟瑟发响,刮在人的脸上,像鞭子抽打着,钻心地痛。人们都顶着寒风,抱怨着天气,急急忙忙的赶回家。不一会儿,到了街角边的修鞋铺,一位饱经风霜,冻得满面通红的老爷爷正忙着拾东西。妈妈急忙跑上前急促地说:“老师傅,我孩子的鞋破了个洞,天太冷,很容易冻伤,您能给他补一下鞋吗?”老爷爷看了看我的破鞋,怜爱地说:“冰天雪地的,一定进了水,很难受吧。”我使劲地点点头。老爷爷费力地重新打开修鞋箱子。,慢慢扶稳椅子,缓缓坐在椅子上,准备开工。趁着这功夫,我开始细细打量老爷爷:一身穿着破旧破但算干净的棉大衣,一头灰白色的头发,毫无光泽,额头上的几条几条皱纹和手上突出的关节让人感到岁月风霜对他的艰难锻造。由于长期补鞋,他的手上长满了一层层的老茧,这老茧仿佛就是这位老爷爷的一枚枚功勋章,流淌的老爷爷的辛勤汗水。首先老爷爷吃力地用小刀把我的鞋的破损处割平,用胶水仔细涂抹;接着一手拿线一手拿鞋,一针一线地缝着,没有丝毫懈怠,仿佛这是他心爱的艺术品,生怕有任何瑕疵。由于天气太冷,他不停地往手上吹热气,温暖温暖冰冷的双手。缝好一手扶稳老花镜,一手拿胶水,在鞋的空隙处再涂抹胶水;再最后用小锤子轻轻敲打着,不时用手抚平……老爷爷自言自语:“这鞋应该会很结实,不会再漏风漏水了。”我不知天高地厚地问老爷爷:“您不怕冷吗,?为什么不在家里颐养天年?”老爷 爷回答道“修了一辈子的鞋,停不下来,能帮助有需要的,我心里就感到暖烘烘。”老爷爷充满自豪地说,混浊的眼神里顿时闪烁着亮花,似乎在告诉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春蚕到死丝方尽,烛炬成灰泪始干。鞋终于补好了,老人脸被动的苍白,手也冻僵硬,我穿好鞋一共暖意顿时温暖我的脚,温暖我幼小的心。妈妈感激地说:“辛苦老师傅了,多少钱。”我心想:“修得这么好,至少得十元钱。”老人边收拾鞋铺边说:“两元钱。” 我惊呆了:“这么少?”老人笑了笑,说:“给大家图个方便,满意就好。”霎那间,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老爷爷不就是春蚕,吐出丝温暖人间吗?不就是烛炬成灰,照亮温暖人心吗?”一位年逾古稀、地位低微的老人,却给我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的“人该怎样活才算有意义的一课?”每当我看到这双老爷爷补好的鞋子,就想到:这不仅仅是一双鞋,而是补鞋老人那颗纯朴的乐于助人的心。点评:行为描写用词讲究,准确到位,系列动词逼真地凸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点明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心理过程真实细腻,人物的想法、态度在读者面前一览无遗。情感真情流露,字句铿锵有力,震撼人心。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
修鞋我家出门右拐,那个小小的角落里,大树的荫庇下,坐着一个修鞋的老头,精瘦精瘦,总穿着一套肥大的灰色工作服,让人觉得好像他随时会被风吹得飘起来。我每天放学路过,看到的鞋匠一定是埋着头,不是用锥子拉着线,就是在鞋榫子上对着鞋子比划着,那双手皲了皮,枯瘦得厉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身影就如同那棵榕树一样长在那里,生了根。我有一双非常精致的跑鞋,是过生日时家人送的,上体育课的时候穿上,轻轻软软的,跑起步来感觉脚底有小马达,似乎时刻会像脱缰的野马般冲出去,可别提我有多喜爱它了,恨不得睡觉都穿着它!然而有一天,这双鞋突然坏了——光鲜亮丽的花纹被磨掉了色还在其次,脚指处的底儿也脱了胶,走路都没那么平顺了。我一刻也不能等待,抱着这双鞋冲到拐角处那个鞋摊。嘿,坐在鞋摊上的换了个年轻人,身板儿也瘦,时髦的飞机头,正玩手机玩得不亦乐乎,我一惊但也没多想,走到了小摊前。“叔叔,一直在这儿的老爷爷怎么没来呢?”“他是我爸,生病了,过两天再来。”年轻的叔叔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鞋子有什么问题?给我看看。”我把鞋盒递了过去。年轻人打开了鞋盒,眼里放出了光芒,说:“这不正是**品牌的限量款嘛!小姑娘,这是双好鞋呀!”“叔叔,你认识这鞋呀?”我高兴起来——果然还是年轻人见多识广!“那是!我就在这家厂工作,这鞋子我见多了去了,所有问题我都了如指掌!”“那你一定有办法修好它!”我心中有了着落,满怀期待。叔叔拿着鞋子东戳戳,西瞅瞅脸上那自信的神情凝固了,转而又成了一种如临大敌的表情。“怎么了,叔叔?”我一下子又慌了,忍不住问道。“你这鞋毛病多着呢。我在工厂里只负责给鞋贴商标,我也没办法。”叔叔摆摆手,把鞋给我。我的心情又跌到了谷底。“连生产它的人都解决不了,我也别想指望谁了”我有些沮丧,转身离开。“等一下——”一个苍老而嘶哑的声音喊着。我回头一看,灰色的肥大工作服映入眼帘。“鞋修好了吗?”老头儿赶过来……“没有,她的修不好了。”那位叔叔抢先说。“给我看看。”我又把鞋递了过去。老鞋匠的手指竹节般清瘦,他把鞋子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扒扒鞋边,扯扯鞋带,鼻尖几乎贴到了鞋子,寻找蛛丝马迹,一旁的我看着心里如同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生怕年事已高的老鞋匠一个不小心,再一次让我的鞋子损坏。“一点小问题,我能修好。你先走吧,下午来领!”老人肩膀一松,底气十足。“行了爸,人家这鞋子凑合着还能穿会儿,你可别弄坏了!”年轻人摇着二郎腿。老人没有在意儿子说了什么,找了个板凳,埋头苦干起来。我因为不放心,也就没有离开。只见老鞋匠,手轻轻扬一圈,围在身边的工作箱都乖乖打开。他迅速瞄了一眼鞋子,决断的眼神已然打定了主意,手像一块被吸引的磁铁,一摸一个准儿,立刻抓出一管儿胶水来,拿到鞋子,又像刺绣一样,小心翼翼翻起鞋底,把握好了胶水分量,一挤,恰到好处,便合起鞋底。稍稍用手挤压片刻。再定睛一瞧,这眼睛便像鹰眼一样捕捉到了一块微小的斑驳,他没有一刻犹豫,似乎这双鞋子是俯首称臣的降兵,乖乖束手就擒,又似乎是一匹他养熟的老马,轻轻一拉缰绳,就通晓他的所有意图。他在箱子里抽出一张砂纸,麻利地打磨破损处,手上下移动,老人又拿出了一管染色剂,颤颤巍巍地抹上,用嘴吹吹,一把将鞋子递给了我。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他没说一句话,静默中却自有一种力道,老人黝黑的脸上有一种神圣的光彩,是在那个年轻人脸上看不到的别样的光彩。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沉浸在表演一样的工作中,几秒过后才反应过来。“十五块。”我付了钱,抱着鞋离开。隐隐约约身后传来争辩。“切!十五块。我天天待在工厂里风不吹雨不淋,只需要贴贴商标,赚的钱都不知道比你多多少倍呢。真是的,我要是你……”“如果你失业了呢,还是有一门手艺来得踏实啊!”“只要有工厂,我就不会失业,你看看现在谁还在修鞋子啊?坏了就扔呗!”细叶榕树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那粗壮的根紧紧地抓住地面,坚实的水泥地被拱起一道梗来……。后记:近期无意中浏览到两则新闻:因劳动力红利的消退,珠三角服装,鞋业等加工工厂逐年向东南亚迁移,2017年迁移数量已经占到百分之七十五;另一则消息,为应对劳动力不足的现状,各工厂投资装备机器人进行生产,已经成为行业趋势。1200字以上 初一
-
魔鞋这一天,马小哈躺在床上睡懒觉。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小哈,小哈,都8点半了,你不参加全市长跑比赛了?”“啊?”马小哈腾地坐了起来,睡意全无。今天9点他和吴伟明要代表全校参加市的1500米长跑决赛的,这样一件大事,他几乎忘到九霄云外了。马小哈迅速穿好衣服,给门外的吴伟明开了门,说:“等一下,我马上就走。”一会儿,就见马小哈满脸窘样儿地从屋里钻了出来:“你……你先走吧……我的鞋……不……不见了……”“唉!你快点儿,我先走了。”吴伟明无可奈何地说。马小哈手忙脚乱地翻开了,衣柜里、鞋柜里、书房里,连厕所、厨房都找遍了,就是没有。这可把小哈急坏了。对,有了,爸爸刚从野外考察回来,他的旅行袋里有一双球鞋。马小哈急速地翻到了那双白色的球鞋,穿在脚上。开始有点晃荡,小哈心想:“要是合脚就好了。”说也奇怪,他刚走出家门,就觉得鞋正好合脚,走起来可轻了。奇怪的事情,从这儿就开始了。运动场四周已经坐满了各校学生,参赛队员都正在做准备活动,长跑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马小哈伸腿弯腰,准备了老半天,才见吴伟明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吴伟明觉得奇怪,明明自己走时小哈还没走,怎么他反倒先到了呢?起跑线上那几个神气活现的大个儿,正是上几届的冠军。“真倒霉,碰上他们!”吴伟明气馁地说,就在这时,裁判威严地喊道:“各就各位——预备——”听到这声音,几十名选手都立即蹲在起跑线上,可马小哈还在不慌不忙地系鞋带呢!一会儿,选手们起跑了,只见马小哈的鞋底喷出一股白色的气体,身体腾空跃起,很快就超过了所有的选手,像箭一般飞向终点线。全场一片喝彩声,连主席台上坐的领导都震惊了。这时,马小哈已经越过了终点线,他鞋底突然又喷出一股白色气体,又立即在空中消失了。马小哈稳稳地停在终点处。休息了半个钟头,隆重的发奖仪式就要举行了。马小哈正准备登台领奖。突然,一个铅球从校门外飞过来,眼看将要砸着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在场的人都傻了眼。唉呀,这后果将不堪设想!就在这一瞬间,马小哈已经来到那小学生跟前。这速度快得无法形容,比刚才赛跑还快上十倍,人们都不知道他究竟使的什么法术。再看马小哈,他飞起右脚,奋力朝铅球踢去。铅球被踢飞了,鞋底喷出一股白气。台下又是一声声喝彩,主席台上的领导都看傻眼了。真没听说过,铅球还能用脚踢飞,这该是多么硬的脚力啊!而且动作之快,动作之巧,使人眼花缭乱。发奖仪式开始了。马小哈走上领奖台,他领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奖状和一份小奖品,还有助人为乐的荣誉证书。马小哈捧着奖品,兴奋得合不拢嘴。他准备去爸爸那儿炫耀。马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不走人行道,而是踩着电线杆子在走。细细的电线上飞上一只小鸟还要摇晃一下,可那男孩儿在电线上走得稳稳的,好像没事儿似的。他忽然跑起来,从这边的电线上跃到那边的树枝上,树枝连晃都没晃一下。他简直不是在走,而是在飞。从这棵树上一眨眼蹿到那棵树上。马路上观看的人挤得人山人海,十字路口上交通为之堵塞,一阵阵的喝彩声震耳欲聋。“小家伙!真棒,再来一个!”“喂,真精彩,简直像马戏团的演员。”“不!比马戏团演员还高超!”两个指挥交通的民警目睹这个奇观,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其中一个民警用扩音器说:“电线上的那个小孩儿,快下来,危险!”可是,那个男孩儿自如地转过身,便一溜烟地跑得无影无踪。这个男孩儿,就是马小哈。他到了爸爸单位,把奖状、证书、奖品全拿给爸爸看,爸爸乐得咧嘴直笑,但还有点儿不相信,一个劲儿地问道:“你怎么得了这么多奖?”在这个时候,两位民警呼哧呼哧地跑来了。他们一进门就问:“您是研究员马博士吗?”“正是,有什么事吗?”“真替你儿子担心,他刚才跑在电线和树枝上,真不知道他会不会摔着?”马博士一听,脸色突变,忙把小哈叫了过来:“小哈,你怎么把我的魔鞋穿走了?”民警问:“这是怎么回事呀?”马博士向民警解释道:“我最近刚刚研制出一种白色球鞋,是根据气垫船的原理设计的一种新式鞋,鞋底不仅能生出气垫,还能喷气。地质工作者穿上后,魔鞋喷气产生反作用力,推动人行走如飞,鞋底生出的气垫还可以使人非常轻巧地通过沙漠、沼泽。这鞋是用人体的生物电流来自动操纵的。当大脑发出信号,指挥脚向什么方向移动时,大脑的生物电流通过神经系统迅速传递到脚上。魔鞋不需要消耗其他能源,它会把穿它的人平常走路时一点一滴的能量贮存起来,一旦需要,就会释放出来。不过,平时不穿,要把鞋带松开,这样就同普通鞋没什么区别。当你需要它跑得快时,就把鞋带系紧,它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魔鞋了。”交通警听得入了迷,兴奋地答道:“祝贺您,马博士,您的这一项成功的发明是了不起的创举,魔鞋的发明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贡献!”马小哈在旁边听得入了神,他傻乎乎地对爸爸说:“爸爸,我长大也要像您一样,研制出更科学的魔鞋!”两个交通民警笑眯眯地鼓励他说:“小家伙,我们预祝你成功啊!”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