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的尊严
如果给我一片草原,我愿做一头飞翔的藏獒!
??题记
它还是犬,但又不是一般的犬。它立着生,生时内敛而又无所畏惧;它站着死,死时高傲而又果断坚决。它不是草原上最高大的物种,但它终生昂着头,俯视着草原众生。
茫茫的草原上只有三种动物:羊、狼、犬。羊是这游牧体系上的农耕者,温和而懦弱,缺少血性。狼则是游牧者,出没于丘陵浅草之地,掠夺于众羊哀号之间。藏獒立于两者之间,行为农耕而精神游牧。
是的,狼很机智;狼很团结;狼很坚强;狼很勇敢。但狼的机智却用于凌弱而成了狡诈;狼的团结却用于压迫而成了猥琐;狼的坚强却用于掠夺而成了不义;狼的勇敢却用于猎杀而成了嗜血。狼不仅是个擅长落井下石的“优秀”的小人,同时是个极高明的骗子。它用自己看似不经意的行为,骗得无数人以它为部落的图腾或者精神上的图腾。
藏獒永远的静静的旁观。它不会像狼那样利用自己天生的强壮与勇敢,去欺凌弱小以换得人们对自己的崇拜,也不会像其它的犬类那样靠献媚来博得人们的欢心。相反,它经常因自己桀骜的个性和不屈的本能而在人们的心中留下凶暴的恶名。但它不在意这些。它生而为犬,终生只为了守护。守护自己的职责,也守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挑衅,它就旁观着自己的世界,静静地为世界充当一个智者。一旦有人入侵了这片领地,它的热血就会被点燃。作为唯一面对群狼而毫无畏惧的动物,它会与入侵者战斗的其中一方倒下为止。
作为犬,藏獒永远没有主人。它和人类,永远保持着最原始的伙伴关系,而不像其它犬类一样进化成主仆关系。因此,藏獒是独立的,从精神到身体。它永远不会与人类亲昵如其它犬类,但它绝对是忠诚的。不仅仅是忠诚于人类,而更是忠诚于所有物种间所共通的行为准则。
当狼横行于世界时,藏獒永远在冷眼旁观,同时随时准备维护自己的忠诚与尊严。
空气能步行鞋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不方便,我最不方便的就是来回走路久了脚会痛,所以我发明了空气能步行鞋。
空气能步行鞋的功能就是能方便人走路,你只要穿上这双鞋子,就可以到你想到的地方。
这双鞋的外表和溜冰鞋的外表差不多,鞋下面也有轮子,不过你不用担心站不稳,它是很稳的。在夏天的时候,鞋子里不会很热,鞋子里是有空调的;在冬天,鞋子里会启动保暖功能,所以鞋子里是暖和的。鞋子的两边有五颜六色的花,那是调速度的。这双鞋的速度你想调多快就有多快,你不用担心速度太快会撞倒东西,它遇到障碍物就自动躲开。这双鞋有三种模式:一是放松模式,这种模式是中速加听音乐,按一下黄色按钮就会调整到这种模式。二是缓解疲劳模式,这种模式有很快的速度(如果不想这个速度可以更改)和听新闻,新闻可以自己选频道,里面全是讲新闻的。按一下红色按钮就可以调整到这种模式。三是火箭般的速度和听故事,按一下绿色的按钮,就可以调整到这种模式。
下雨的时候你忘记带伞了,只要鞋一淋到雨就会立刻撑开雨伞帮你挡雨。当出了很大太阳时,鞋子就会取热能来制造冰块,按住黑色按钮,冰块就出来了,放在手心里凉凉的。
为什么鞋子会自动走路又不会撞到东西呢?原来,鞋子后面有两个小小的风扇,它的作用和飞机的螺旋桨是一样的。鞋子撞不到物体的原因是:科学家从蝙蝠身上得到启示,鞋子上有一个很小的天线,鞋子一边走一边发出超声波,鞋子里有个接收的东西,接收的东西传给一个智能的东西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才撞不到东西。
我发明的空气能步行鞋还可以吧!我要努力读书,多留心生活,争取让梦想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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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藏獒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家有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藏獒,因为它惹人喜爱,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妞妞。妞妞全身没有一根杂毛,浑身乌黑,晶莹光洁。它抬着头,头部披着很多的毛,像是美丽的披肩,一直拖到了脚下。两只乌黑闪亮的眼睁得大大的,显的炯炯有神。鼻子微微张开,伸出半截红红的舌头,显得那样娇憨可爱,它挺胸惦肚,似乎吃得很饱。妞妞的前脚直立,后退半蹲半坐。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藏在身后,神态是那样的悠然得意。那庞大的身体,看上去足足一百多斤呢!妞妞非常爱散步,每天吃过晚饭,我都会带它去走走。到了外面,它好像来到另一个世界,妞妞一路小跑,一会追着蝴蝶,在草丛里嬉戏打闹,一会儿又用鼻子窸窸窣窣地嗅着地,仿佛哪儿有什么秘密。当我坐在碧绿的草坪上,专心地欣赏大自然的美景时,妞妞就躺在我的脚边,调皮地用爪子拔弄小草,有时还用牙齿轻轻地咬我的裤脚。虽然妞妞不会说话,但却能听懂人的语言,并能用它那条小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小尾巴就翘得高高的,像风吹的小树一样摇来摆去,不是它的主人回来了,就是看到了美味佳肴。要是“小树”倒了,夹在两腿中间,那准要在屋里乱拉乱尿了。但大多时候,妞妞都总是无忧无虑地迈着漂亮的的小“芭蕾”舞步,在我面前蹦来蹦去,给我带来快乐和灵感。妞妞不但漂亮还很聪明呢,有一次,我跟它比跳远,开始,它死活不肯跳,后来还是用肉引它跳的呢。我没跳一次就吃一块肉,是想让它羡慕。它想,跳得远可以吃肉,那我一定要比“哥哥”跳得远,所以,它趁我不注意,把肉吃得干干净净,害得我挨了一顿骂。我爱我家的妞妞!浙江余姚市三七市镇中心小学四年级:宓博文6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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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同学们,当你们走在马路上遇到乞丐时,你们会怎样对待他?会鄙夷的施舍他们?还是真诚的帮助他们?还是把他们当作玩物?某年某月某日,有 5 位来自重庆市的外来打工者,结伴在街上闲逛。迎面走来一位头发蓬乱,衣衫褴褛,向他们乞讨,他们觉得很好玩,想逗逗他,在逗他玩的过程中,他们又惊奇地发现,那位乞丐呆头呆脑,用个成语形容,“呆若木鸡”。5 位打工者将乞丐拉到一个山上,绑住双手,套上麻袋。然后疯狂殴打乞丐,他们手段及其残忍,他们用拳头打他,打的不过瘾,便用木棍打。乞丐的大声得呼喊,便成了微弱的呻吟。但他们并没有收手,搬起大石头,猛得砸向乞丐,鲜血渗透了麻袋,5 位打工者才知道闯下大祸。知道他们在把乞丐当玩物时,没想到乞丐也是人,也有自尊。你们可知他们行乞是生活贫苦的逼迫并非自愿。世上有时愿意过着颠沛流离,生活不定,被人看不起的日子,我看,他们并没有,他们想到的是:乞丐根本不就是人,没有尊严,就该受欺侮。乞丐是伸手跟行人要钱的人,所以他们的地位就是卑贱的,不需要给他们尊重。错!这是错的,世界上人人都有尊严,乞丐也有。尊严是人的第二生命。如果,我在街上看到了乞丐,我会施舍给他们 1 角或者 5 角,虽然这不是很多,掉在地上,都没有人会捡,但我只能给他们那么点,给他们一点帮助。每当我看见,有小孩子在行乞(5-10)心中就一酸。孩子,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我在他们那个年纪,我在学校里上课,在知识的海洋遨游,我想我们珍惜每一分钱,把那淡淡的薄利给那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在知识的海洋快乐成长。请帮助那些失去学堂的孩子重返课堂,请尊重他们,不要把他们当玩物!记住:世界上人人都有尊严,人与人不分贵贱。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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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在大是大非面前,有许多先烈志士,视尊严如生命,他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许多千古美谈。西汉时苏武出使西域,身陷大漠牧羊几十年,但始终心系皇上,忠于汉朝,在威逼利诱之下,不为所动。文天祥面对劝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被喻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在他们看来,国家、民族,信仰就是尊严,是置于自已的一切利益之上的,千万不能违反的。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能够脱颖而出,突显骨气,体现了人格尊严,绘出了动人的篇章。孙天帅,这个神州大地众所周知的青年,在韩国老板大发淫威,责令全厂职工下跪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高高昂起尊贵的头颅,宁失工作,不失尊严。在他眼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已经失去了生活的意义。但也有一些人在名利面前放弃了尊严,胡长清,成克杰,程维高之流为了一已私利,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全然忘却了自已做人基本准则,基本底线。李真之流,放弃尊严,阿谀奉承,跑官要官,无所不用其极。还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几十万仰人鼻息的伪军,这些都是没有人格的猥琐小人,在他们眼里,名利高于一切。但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也要灵活处理有关面子的问题,戒急用忍,有时为了更为远大的理想,暂时委曲求全,将以有为也。当年韩信如果受不了胯下之辱,怎么有后来名振天下的将兵多多益善的准阴候呢?司马迁如果受不了宫刑之辱,怎么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纪》呢,还有时下一些小青年,一句话不合,就大动干戈,为害他人,这不叫维持尊严,是叫顾不必要的面子。我们千成要引以为戒。中国这个泱泱大国,崇尚尊严是人心所向,我们还要大力提倡,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高贵的尊严,这样,就会使我们社会的道德风尚向好的方向转化,如果坚持下去,我们的民族幸矣,我们的国家幸矣。6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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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你给我跪下,我就给你一百!”至今这句话仍回荡在我耳边。事情发生在国庆期间。那天我和朋友去逛街,看到一个角落里挤满了人,生性爱凑热闹的我便也拉着朋友挤了过去。原来里面是两个乞丐。一大一小,他们坐在地上,衣服破烂不堪。其中大乞丐脸上有许多疤痕,好像在向我们狰狞地笑着,可怕极了。而小乞丐好像才七八岁,脸上很脏,那本来应该富有灵性的眼睛此刻却空洞地望着我们。我像他那么大时是是坐在教室里,手里拿着崭新的课本学习……可是快入冬了他才穿了一件不知道打了多少补丁的单薄的衣服!一丝怜悯顿时升上了我的心头。这时,一个讨厌的声音响了起来:“喂,我给你一百你要不要?”两个乞丐的眼睛霎时间亮了起来。这个财大气粗的人有说:“前提是你得给我跪下。你给我跪下我就给你一百。”这两个乞丐犹豫了。不要啊!我在心底喊着。可是他们两个让我失望了。“扑通!”一声,那个大乞丐便跪下了,而且他还拉扯着小乞丐,企图让他也跪下!终于,小乞丐也跪下了。可是那个人竟然还不给钱,而是接着得寸进尺地提要求:“给我磕三个响头,我就给你二百。”“咚!”“咚!”“咚!”这三个响头磕得十分沉重,我们周围围观的人的心也十分沉重,那两个乞丐却好像浑然不觉,他们十分高兴,因为他们今天讨到了二百元钱。二百元换三个响头!多么讽刺!自古以来说有这样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今天,一个大男人拉着一个小男孩却给别人跪下了!他有手有脚,只不过是脸上有几道伤疤,为什么不能靠自己去赚钱去养活自己呢?一个人的尊严,一个身为中国人的骄傲与尊严,因为这二百元,便荡然无存!值得吗?此刻,刚才对大乞丐的恐惧、好奇,对小乞丐的怜悯,全部都化为乌有,只剩下了不屑与鄙夷!作为一个人,最不能失去的,便是尊严!怀柔一小六年级:黑猫喝牛奶650字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