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伴
我喜欢书,喜欢到了什么程度呢?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我的记忆里从小就有书的影子。
记不清那时几岁,大概刚上一年级吧。有一天,我闲得无聊,妈妈又不在家。我忽的想起妈妈的书桌里有一本《中外著名童话》,于是乎,我翻遍了所有的抽屉终于找到了它。那是一本和语文书差不多大,差不多厚的一本,字有些小,密密麻麻的没有一幅图画。奇怪的是我当时没有不耐,反而很高兴,这么厚的一本够我看好久了吧。事实是,我似乎当天晚上就读完了,然后我就开始找厚书看,当然,我可没看《名人传》之类的,那需要毅力。
我看书从不分年龄段,我一、二年级时会看《绿山墙的安妮》,也对《海底两万里》、《汤姆.索耶历险记》很感兴趣。也会在现在——16岁的时候看书上明确标有“专为9-14岁儿童打造”的书,也许很幼稚,但我还是看的津津有味,然后逼着自己看苦哈哈的《名人传》。
二年级时吧,镇上来了个流动图书馆,我那“书迷”妈妈给我办了张借书卡,把我这个“书痴”给乐的!可是我后来发现了一个很悲剧的现实:一张卡借三本,而我一个下午就全看完了,即使是《汤姆.索耶历险记》也只剩最后十几页,可借书的车两星期来一次,这么长的时间要我怎么熬啊!我只好把三本书翻来覆去包括注释,看了一遍又一遍。
长大一点后,我看起书来更是“无法无天”。我本来想找绍兴图书馆的,可找不到,只好找书店,于是就找到了新华书店、人文图书馆。妈妈很忙,没空带我去书店,于是为了能够随时去书店看个尽兴,我这个胆小鬼兼路盲症患者四处搜罗去书店的乘车路线,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把去书店的路记熟了,经过几次独来独往的看书经历,我对去书店的路已经很熟悉了,准确来说,应该是对去书店的公交车很熟悉,因为离了车,我依旧是个分不清笛扬路和胜利路的路盲症患者。
我通常等书店开门,然后一直看到回家最后一趟车。在此期间,我不吃午饭、不喝水。最高一次记录,我看了十四本比语文书大点,比英语书厚点的书,看到我站起来时,头晕目眩,分不清东南西北。
因为看的书多了点、杂了点,所以在一些方面偶尔能插上几句话,识的字也多一点,对世界的认知也深一些,还能调节心情。但书看多了也有痛苦:成语搭配错误之类的是小麻烦,最令人痛苦的是当别人提起一本书中的某句话、某个情节时,你明明有印象,可就是死也想不起来出自哪本书,下句话是什么,让你不知从何说起,够痛苦吧?
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书,没有理由。也许有,但我说不出来。
对我来说:最广袤的是宇宙,而最能给人带来启迪的是书。捧起一本书,摸着那厚实的纸张,仿佛闻得到笔墨的清香,让文字缓缓流淌于心间,整个人仿佛与书中所述融合了般,这是多么美好的感受啊!
书啊,人生,是多么漫长的一次旅程!能有你相伴,我是多么幸运!
愿书伴我一生,愿书伴所有爱书的人一生。
青莲,诗仙
太白五七言绝,字字神境,篇篇神物。——胡应麟《诗薮内篇》
不愧为一朵青莲!风情尔雅,柔婉万千,清风拂过,碧水中映出他的翩翩风度,美妙绝伦,他便笑立人间,傲视百花。
他豪骨柔情,如洁净白莲,绽于雪山之巅。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好一个清高孤傲,好一段惊世骇俗!面对世事无常,但以满腔豪情与才华付之。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拔剑四顾,他山河一般的男儿气概势不可挡地爆发,他渴望十千金樽清酒,万钱玉盘珍羞。他的作品,好似流星,在历史的天空划过一道长长的,耀眼的光芒。
他游历锦绣四方,山花如绣颊,江火似流萤,他便陶醉其中了,左手端一壶好酒,右手执一杆长笔,伫立于高崖之上,流水之前。大风起兮,他衣襟随风飘摆,洒脱而优雅。望峨眉山月,品“九天”飞流。如此闲情,如此逸致,怎一个“悠”字了得?中原名胜,留下他的足迹,他用满腹才华书写了豪情逸致的雄伟篇章,壮哉,诗仙!他结识英雄豪杰,与友人把酒问月,抒怀畅谈,纵然潭水千尺,也不及此谊深厚。知己难求,他便珍惜此情。天下伤心处,劳劳送客亭。黄鹤楼前,他饯别孟浩然,恋恋不舍。许是文人墨客都讲“一切尽在不言中”吧,但回首望去,只见一个孤影立于江际,凝望友人,如一尊雕塑,直至孤帆远去,惟见长江流水。春风知别苦,不遣杨柳青。可纷繁俗世中,又有几人能理解这被圣洁之光笼罩的友谊?
回顾755年,他入永王幕,一失足成千古恨,他流放在边疆却仍吟诗作赋,激情的语句融汇了汪洋肆虐的艺术气概,他的豪放不拘,带领后人走进一个跌宕起伏的激情意境,如同飞瀑一泻千里,冲荡出精彩的一生。你可知,他,是这样一个性格豪放的人。壮志逸情兮,青莲居士;气贯长虹兮,诗仙李白!
江苏南通通州市新联中学初三: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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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书是一把金钥匙,可以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是一叶小舟,可以把我们送到知识海洋的彼岸;书是一缕阳光,可以照亮我们心灵的角落;书是一顿大餐,可以给予我们精神养料。”我从小就读过很多名人读书的故事:匡衡为了读书,他想尽一切办法凿壁引光;车胤为了读书,用萤火虫引光;孙康用雪的反光读书,苏奉为了读书,刺股;孙敬为了读书,悬梁。圣人正是因为饱读诗书,才能出口成章。我小时候,晚上天天让妈妈讲故事,不讲我就又哭又闹。我长大了,识字量也大了,就不用妈妈给我读书了,我能自己读书了,每天在学校下课的时候,就抓紧时间读书,晚上不管回来多晚,都要看几页书,书成了我的好朋友。读书可以让我们穿越时光隧道去恐龙时代,看霸王龙有多大的威力,看翼龙怎么飞翔。读书可以让我们与名人零距离接触、交流、沟通;读书可以让我们仿佛置身于名山大川中,饱览美丽的风景。与书为伴,快乐一生。3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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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与书为伴书,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它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乐趣。它就像老师一样对我谆谆教导;它就像开启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伴我走入神秘莫测的世界;它就像小小的泥砖为我铺成一条通往知识殿堂的道路。记得在小学时,我为了看《鲁宾逊漂流记》很想向妈妈要钱,可看到妈妈每天忙忙碌碌疲惫不堪的身影,我不忍心向妈妈要钱。怎么办?怎样才能有钱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写数学作业边写边想,写着写着,忽然眼前一亮计上心来,然后我心里乐滋滋的把数学作业写的工工整整。第二天,我便使用了我的小计谋:我把数学作业很快在自习课上写完了,同学见我写完了数学作业,就请求我借他作业抄一抄。我面含微笑的说:“想抄此作业,必留辛苦钱。一次五毛,给钱就让抄”。他们一听:抄一次才五毛钱,平时都不让抄,值得值得!眨眼之时,到手四块五,我高兴不已。看着这九个五角钱,心里有点矛盾:收了同学的钱很尴尬,但是为了这本书我只能这样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给你们免费讲题好了,我心里这么想着。虽然我有了四块五角钱,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买书,下面该怎么办呢?第二天放学回到我家专卖店,进屋就看到我爸收拾货多余的纸箱子,真够多!堆起来一人多高,我还把一些废纸等等都加起来,我告诉爸爸和管理员不准动那些纸箱,我在屋里等着收纸盒的人,时不时的往外瞅,干等不来我的心很焦急,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收纸盒的人来了。我把弄好的纸盒箱都推到了外面,我目不转睛的看他称称,心里像小兔子似地砰砰跳,心想:多少斤多少钱啊?终于收纸盒的大爷慢吞吞地说:“52斤,一共15。6元。我高兴不已,接过大爷手中的钱飞也似的跑到了书店,买到了我心爱的《鲁宾逊漂流记》。书在我寂寞的时候会让我感到快乐;在我心烦的时候会让我赶走烦恼;在我学习的过程中给了我一份乐趣,与书为伴我不孤单!7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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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高桥小学六年级一班 韩梅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奶奶曾对我们少年儿童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很庆幸,我有一位爱读书的爸爸,在他的熏陶下,我从小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与书为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记得小时候,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我看到架子上摆放的《十万个为什么》,便拉着爸爸的衣襟,央求他给我买,爸爸爽快的答应了。从此,我便叩开了知识宝库的大门。看了《人与自然》这套书后,每当到动物园游玩或是在电视上看到某种动物,我总会自豪的向别人介绍这种动物的名字、产地、珍稀程度,以及它的生活习性等,别人也总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与书为伴,提高了我的习作水平。每当老师要求写作文时,我身边的同学总会愁眉苦脸。而我书架上的《格林童话》、《金色少年》、《小学生创新作文》等课外读物,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让我积累了许多优美的词句,等到习作时,我就能得心应手的运用,不会感到无从写起、词汇贫乏了。与书为伴,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读了《古井》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做人不但要有博大的胸怀,而且更应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虽然我只是个小学生,现在还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在学校里,我能做到助人为乐,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与书为伴,使我陶冶了情操。当我感到心情郁闷、悲观失望时,我便翻阅那些使人在笑声中受到启迪的漫画书和童话书,我会为白雪公主美好的结局而感到欣慰,我会为丑小鸭变成美丽的天鹅而兴奋不已,科幻书中对科技的应用,使我对未来产生美好的遐想。与书为伴,使我增强了爱国意识。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我知道了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四大发明、雄伟的万里长城、辉煌的兵马俑,无不让我感到作为炎黄子孙的骄傲和自豪。然而,火烧圆明园、南京大屠杀的屈辱历史又让我知道贫困和落后是要挨打的,从而激励我更加奋发图强。与书为伴,使我立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少年时代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愿。无数革命先烈用他们的身躯为创造了今天幸福的生活,新时代的我们就应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吧,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吧!800字 小学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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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如果我走进了书的世界,我可以倾听林黛玉的《葬花辞》可以借鉴诸葛亮的借东风可以评判梁山伯的有情有义可以随着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真经如果我走进了书的世界,我可以聆听冰心的《纸船》可以欣赏鲁迅的《故乡》可以感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可以怀念毛泽东的《纪念白求恩》如果我走进了书的世界,我可以与莎士比亚共听《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可以与安徒生共享《安徒生童话》的乐趣可以与居里夫人共同发现《镭》的奥秘可以与孔子共学《儒家》的礼仪与书为伴,孤独是一种享受:深刻而丰富,闲暇将卓有成效,幽静将变的烂漫多彩;嘈杂也可以宁静和谐;伤心也可以开怀大笑;失败也可以重挥战旗;失望也可以看到希望......此时的我,钻进了书堆当中,作为一名书虫,恨不能把所有的书都吞到我的肚子里,融入到我的脑海里去,成为我自己的东西。现在,坐在这个考场中的我,拿着手中的这支笔,与大家共同享受有书为伴的乐趣,有书为伴,丰富我们自己,有书为伴,扩充我们自己的眼界。同学们,让我们以书为伴,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4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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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不可或缺的亲密伙伴,而不是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书可以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可以带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每当午后的阳光洒在我身上,我总捧一本书独坐于阳台之上。阳光与书香,书香与阳光,如一条轻柔的绸带包围着我。我与法布尔一起探索昆虫的奥秘,与沈石溪一起寻找动物界的奇迹,与爱丽丝一起梦游谜一般的仙境书给了我太多、太多,让我那张生命的白纸,有了五彩缤纷的颜色,各种各样的情感。正如高尔基所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一扇窗户。”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感恩,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懂得了勇敢、坚强,同样也是他的《骆驼王子》让我懂得了自立、自强的重要。“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书里,是满满的智慧。“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里,是满满的乐趣。“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里,是满满的才思。书,送我以智慧,赠我以启迪。书,丰富我以知识,净化我以心灵,开拓我以视野。愿每位同学,都能与书为伴,让书香伴我们一生。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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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一生足矣听爷爷说,唤醒木乃伊的是一本厚厚的书,是书解开了千年的秘密。打开书,给了我百年不渝的人生。备一杯浓浓的茶,品一本密密的书,翱翔书海,感受茶的清香和书的醇香,陶醉这天地无极,只求心灵的舒坦。走进《红楼梦》,陶醉于人物的性情。我伫立杨柳岸,见黛玉手把红锄葬残花,轻呤《葬花呤》,眼泪婆娑,这般的多愁善感,这般的凄凉。悟《三国》,周公瑾病坐江边,仰天长啸:“既生瑜,何生亮。”满含遗憾离开人间。赏《水浒》,我们登上景阳刚,旁观武松手持长棍与大虫决斗,一番英雄气概跃然纸上。会《西游》见悟空挥洒如意金箍棒斩妖除魔、大闹天宫,谱写一曲敢于反抗的乐章。从此人生多了一方思考的天空。青春扫过的年华,荡起忧愁的涟漪。走进唐诗宋词,感受人生的悲欢离合。面临大江,与苏轼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为李易安的那句“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黯然神伤;我们与李白斗酒三百,挥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与自信。感谢诗人、词人与我分享人生感慨,丰富我的人生阅历。保尔告诉我要坚强;朱自清教会我要感恩;季羡林告诉我要求真;阿廖沙引导我人生要有追求热水绽开了茶叶,书解开了我的困惑,与书为伴,一生足矣。指导教师陶幼泉4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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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为伴发,发丝,丝丝缠绕,纠缠一生。从小,便有一头浓黑发的我,总是时不时的换发型,耀武扬威地向他人炫耀自己,自然,我的母亲则会关注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发型。母亲,每日,总是五点四十便早早起来,小心翼翼的走向厨房,缓缓的打开灯,慢慢弯腰拿出锅,为我准备早餐。等到我朦朦胧胧的从迷梦中醒来后,她便急急的为我整理缠绕的长发。就这样,她日日如此,从不落下。她没有什么高等文凭,没有什么崇高目标,也没有什么无私精神;但,她有一颗坚定的心!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她却仍在坚持。直到,我进入高中后,她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几乎每日都可以看见那落地的一缕发丝。而,那天,本该是我很开心的一天,因为这意味着军训生活的结束,但不知为何,心中似乎有一条线,就这样拉着,扯着,让我心头不安。天空中也滴下了丝丝雨线,就像母亲梳头时落下的缕缕枯发般,飘然坠下。终于,在喧闹的车厢中度过了这一段慢慢长路,来到校门口,看见了多日未见甚是想念的父亲,他还是那么的严肃,面如冰山,但在冰冷中,却透出丝丝暖意,深深忧愁。我向他身后瞧了瞧,并未发现母亲,“车上。”“嗯。”他从我的手上夺走了行李箱,便自己往前走。一上车,我就给母亲抱怨头发的烦恼,母亲笑了笑“你现在还得自己梳呢”我扯着母亲的衣服“不要不要”。这是父亲正好上车,一看见便急促的拍开我的手“干什么!你妈手上还有针!”我一下子蒙住了,手还停留在半空中,忘记收回,只见她手上有一个巨大的机械,似乎都要吃掉她的手一般。母亲立马瞪了瞪父亲,赶忙转过头来不在乎般的笑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还用另一只手包裹住我的手,我的心似乎被挖走了一块肉,而母亲正好补在了那里,等我的心长好了,她也被包在了里面。我知道母亲是不想让我担心,我随即没心没肺的回了母亲一个笑容,并让母亲转过身去。想起母亲之前掉落的头发,这是又狠狠的扎在了我的心头。母亲尽管不太注重外表,但我却希望她美美的,所以每次都会为她挑选靓衣后再出门,别人都说我们是姐妹花,是的。可是现在一朵花开始凋零了,那么我就是她面前的大树,为她开辟一片安宁的世界。由于母亲手上的针管,所以很多时候都不方便。早早的,我便和母亲同时起床,抢走了那把梳子,母亲笑了笑,我拉着她坐下,亲手为她编发,“原来梦梦也会为妈妈编啊!”我点了点头“曾经你为我编织了一个美好的童年,现在就是我为你编织一个安稳的世界,妈妈,爱你”我俯下身去,亲吻她的脸颊,一颗泪也从她的眼边落在桌上“嗯,妈妈也爱你”我不知母亲的发丝是否会落完,不知以后是否还有时间为她编发,但发丝落完,情思却不断。发,发丝,情思,缠绵。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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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筝为伴“紫袖红弦明月中,自弹自感暗低容。弦凝指咽声停处,别有深情一万重。”白居易的这首《夜筝》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古筝之美,这也是我喜爱古筝的原因。记得六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少年宫报兴趣班,告诉我对哪个感兴趣就报哪个。舞蹈练功房、画室、练歌房、跆拳道馆一间间房走过,看到教室里哥哥姐姐们表现让我好奇又兴奋。这时候,楼上传来一阵悠扬悦耳的琴声,我立刻被这种声音吸引了,不由自主拉着妈妈的手跑上了楼,我推开门一看,琴房四周用粉红梅花墙装饰着,房间摆着八台古色古香的琴。一个大姐姐正端坐在圆木椅上,双手缓缓拨动细细的琴弦,优美的音符一个个轻轻地跳出。我惊呆了,她演奏的琴声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在琴房里翩翩起舞,轻盈飘逸的窗帘也应景般随风而动。后来我明白那叫“余音绕梁”,当时我就要求妈妈给我报古筝班,也因此与古筝结缘。初学古筝时,我可以顺利地记住二十根弦,“勾托抹打”几个基本指法,也掌握得不错,我以为基本功已练好了,于是就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张“小星星”的谱子开始弹起来。当“do”“re”“me”几个生硬的孤立的音符蹦出来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音不成音,调不成调,与老师弹得相差甚远。我泄气了,觉得学古筝实在太难。这时电视里正播着我爱看的动画片,楼下的小伙伴们正欢快地做着游戏,我再也坐不住了。准备放弃既枯燥又没有成就感的练琴。妈妈拉住了我,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是刚开始学就能成功的。学古筝也一样,既要勤学苦练又要忍受枯燥和寂寞,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于是我又端正了学琴的态度,不管刮风下雨我都没缺过课,同时请妈妈帮我做课堂笔记。一个小练习曲,我一弹就是好几周。慢慢地,我又学会了泛音、琶音、滑音等指法,可以弹简单的练习曲了,这时我又拿起《小星星》谱子试了一次,老师夸我进步很大,弹出了曲子的曲调。过了几个月后,我已经可以流利地演奏《十杯酒》、《穿花蜂》等二十多首练习曲,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古筝带来的成就感,在学古筝的过程中,我遇到许多困难坎坷,想过放弃,撕过琴谱,摔过琴架,拨断过琴弦,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击倒我。现在,我的古筝已经练到了八级,并且多次获得少年宫的“小小演奏家”奖。弹古筝让我感到十分自豪,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习古筝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更教会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和练古筝一样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战胜不良情绪。我可能成不了优秀的古筝演奏家,但从中懂得学习一种技艺,从不会到娴熟甚至到成功是一种什么体验,我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满足和快乐。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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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琵琶为伴我在妈妈肚里就聆听过琵琶美妙的声音,据说当我出生后哭闹之时,只要一听见它的呼唤,立即就会梨花带雨地安静下来,好奇地看着它,倾听它的天籁之声。我和它已是神交十多年的老友了,从认识到现在,一直伴我左右,形影不离,琵琶成了我的知音。六岁时,外婆开始教我与它交流的方法,我一开始连抱都抱不动它,它是中国民族乐器中的钢琴,和声丰富,技法难学,入门的起点很高。一阶段学下来,我只能在简单的乐曲中徘徊,我对它产生了一种畏难的情绪,每当我厌倦它、想离开它时,它总是用余音绕梁的乐声呼唤着我,让我割舍不得,不忍离去。从简单的练习曲开始,总是显得那么手忙脚乱,不是左手音按错了,就是右手弹挑次序乱了,音乐在我的弹奏中总有几分不和谐,这稚嫩的乐声伴随着我成长,滴水穿石,我在与它朝夕相伴的的过程中,乐声从“呕哑嘲哳难为听”逐渐过渡到“如听仙乐耳暂明”了,我与它之间也日久生情,它就像一块磁铁,牢牢吸住了我的心。通过六年的勤学苦练,我一步步走近它,了解它,最终掌握了它。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回忆起今年春晚我的成功演出,更是我永久前进的动力。但当我看到它傲然昂首的姿态时,不禁想起自己正是“十年磨一剑,锋刃未曾试”!正是它给了我那泉涌般的自信,点燃了我的激情。我们之间是那么的默契,我的内心情感是它帮我诠释得淋漓尽致。我的手指不停地在琴弦上滑动着,皓月、蝉鸣、花香、春风都变幻成一个个动人的音符,从琴弦上流泻出来。琴声时而婉连绵,有如清风从幽谷中拂面而来,略带花草的芬芳。这仿佛在品味清茶沁人肺腑的茶香,沐浴明媚的阳光,享受微风的吹拂,体验生活的美好。琴声时而跌宕起伏,乐曲渐入高潮,山峦一样,是高低起伏的音符;清泉一样,是优美的旋律;快马一样,是令人热血沸腾的节奏;彩虹一样,是绚丽多彩的手法;山洪爆发一样,是激昂的情绪…。.这一切以势不可当的力量表现了音乐的美。每一个音符都在人心中久久回荡,每一个音符都亢奋激昂;每一个音符都是意境与现实的变幻,揉合;每一个音符都是我与琵琶的情感与灵魂的碰撞,交织,融合!我激情迸发,感到血在沸腾、在燃烧!我的心也随着旋律进入高潮,将所有力量与激情倾注在琴弦上,有如天地在呐喊,气势磅礴,又似万马奔腾,使大地为之颤动!一曲终了,台下一片寂静。几秒钟后,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此起彼伏。我笑了,发自肺腑,感受到怀中的它也笑了……从那以后,我愈发努力地练习,一首首动听的乐曲从我指间弹出,这仅仅是个开始,今后,我将永远与琵琶为伴,携手同行,在浩瀚的音乐王国里遨游,为生活谱写华丽的新乐章。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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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笔为友 与纸为伴大家都知道,我喜欢阅读,殊不知,我还有另一个嗜好——画画。二年级,我便恋上了画画。我模糊的记得,在一天早晨,温柔如丝的小雨淅淅沥沥的落着。雨停后,我和妈妈一起去路上散步。这时,我才发现一切都那么美好。路边的牵牛花爬满了那颗小小的榆树苗,她的花美丽极了,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羞涩地向路人微笑着,她是那么迷人。不再胆怯的小白菊,也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草地上的蒲公英星星点点。哦,那是什么蝴蝶结?等我走近一看,才发现她们是紫罗兰……大自然的美丽,让我看的如痴如醉,这时,我便萌生了一个念头:画下全世界的美丽景色!暑假,我苦苦哀求妈妈让我学画画,才换来了两星期的学习时间。那一天,我第一次背上了墨绿色的画板,高高兴兴的去参加美术班了。可是,那些画都好难哦,没关系!我一定会是最棒的。想到这儿,我不由得高兴起来,拿出妈妈削好的铅笔,在画纸上画起画来。画完这个小猫,又画那株吊兰,乐不可支。老师在我的画纸上写了九十分,我快乐的难以形容,因为九十分是很高的分数了,还有不及格的呢。回到家,我兴致勃勃的向父母讲起这件事,并用画笔在画纸上写下扭扭歪歪的几个字:第一天。后来,我才知道,画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的手经常累得酸痛,更为致命的是:我的同学比我画的好多了!这无疑给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画画这杯饮料渐渐淡了下去,变为了白开水。就在这一天,我垂头丧气的回了家。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第八天。与此同时,我看到了那些花,我开始清楚的明白了:我不能放弃!有很多人在支持我,仅仅是为了一支铅笔,一个画板,一张画纸和爸爸妈妈的殷切期望,我就应该站起来,在风雨中磨练自己!于是,我开始了奋斗,在晚上,我与笔为友与纸为伴,开始了真正的绘画旅程。看着自己用画笔在白色的画纸上勾勒出一条条优美的线条,我就兴高采烈地写下时间,好记录一下。终于,我成为了我们班的第二名,除了开心,更多的是无比欣慰。我把自己在夜晚画好的第一幅画小心翼翼的贴在雪白的墙壁上,沉浸在喜悦中,无法自拔。渐渐地,随着时间那轻快的步伐,墙上贴满了我这个“小画家”的作品-----这是爸爸妈妈对我的称谓哦,我已经习惯了。有的是用水彩笔画的,颜色鲜艳无比;有的是用蜡笔画的,显得十分可爱;有的是用铅笔画的,虽然显得很单调,可那是我踏上绘画旅程的前五幅画呀,我分外爱惜,时不时的那下来欣赏一番,爱不释手。每当我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它们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充满了自豪,而我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总是涌出苦涩的泪水。直到有一天,我改变了主意,把它们一个个的揭下来,同样的小心翼翼,心情却截然不同。我重复着那一致的动作,心里却默默地想:它们是很珍贵的东西,是它们,把我五彩的童年占得满满当当,让它们在我的“宝贝盒”里,不,在我的记忆中,成为不朽的永恒吧……今天,我还是没能忘记儿时的梦想,晚上一有时间,就拿出笔和纸,开始画画。我在心里默念着:与笔为友,与纸为伴……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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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一缕阳光透过小窗照在我的脸上,身子终于暖和了一些。我是一本古老的教材书,从我在这藏书阁的一百多年年里,一共有十几个主人。我第一个主人是一个有着络腮胡子的老者,他很聪明,也很爱护我。于是,我与他成为十几年的好友。直到他老得要走不动的时候,他把我赠给了他的学生。老者学生的学识却远远不及老者,他通过我学到的,不过是我最浅的只是罢了。他学得不通透,反而把我弄得一身伤痕。最后,他又把我传给了自己的学生,而他学生传给了学生。直至现在,我身上布满了污渍、涂鸦,书上还少了几页精华的部分。我原以为自己会永远被传下去,可是我的上一个主人再也没有传人,便又将我送回了这里。我冷笑一声,如果我的好友在天上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他又会如何呢?要是知道他学生的学生的学生。到最后却无人可传,他又会如何呢?也罢也罢,这就是命啊!我昏沉沉的闭上双眼。“咚,咚……”耳边传来脚步声,在寂静的藏书阁里显得格外突兀。我疲倦地睁开眼睛,却看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小心彷徨地走进来。然后,她安静地挑选她中意的书,我也静静的望着她,瞧见那些书都是崭新的。于是,我又疲惫地睡了。当我醒来时,却在一个女生的房间里。噢,没想到那个女孩子竟把我带离了哪儿。唔,那孩子。不,是我的主人,又悄悄地走进来。她小心翼翼的捧起我,我刹那间有些感动。她仔细地阅读,又用一个本子做笔记。夜深了,她困得直接趴在左上睡着了。夜,还有很长,我却怎么也无法入睡。我想到了我的主人们:教授、大学老师、大学辅导员、高中老师、初中老师、工人。我无声地叹息,知识改变命运!看着女孩稚嫩的双手上,却有握笔而留下的茧子,心里感叹万千。我悄悄合上书页,终于进入了梦乡。那天,我梦见了那个老者,不过却只看到他的背影,孤单而寂寞。几年后,我的主人顺利的考上当地的重点大学。这几年来,她也曾去过多次藏书阁,结果不少的书,可最后都还回去了,唯独我。其实,她也曾想将我放回藏书阁。可每每到了书架前,把我放进去,又捧出来;放进去,又捧出来。纠结许久,她又捧着我回家。趁着秋风的凉意,她带着我坐在一棵枫叶树下。又在翻阅我,尽管有几页不太齐全,但她依然看得很认真。秋风调皮地将树上火红的枫叶拽了下来,落到了我身上。主人一愣,随即又把叶子夹在书页中,然后满足地笑了。毕业后,她又顺利地当上了老师、教授,又出了几本书,收到了众多读者的好评。继而结婚、生子,时常和孩子们去那棵树下读书。时光匆匆,转眼间,主人都83岁了,他的丈夫也去世了。她现在已经走不了路,只能坐在轮椅上,就连眼睛也不是很好了。仍是那棵树,只是她无法再阅读一遍我了。她摸索一片火红的枫叶,又夹进书叶里,我已经被塞满了枫叶,她又温柔地笑了。几天后,她也走了。仍是萧瑟的风,火红的叶。可祸不单行,我们家发生了火灾,她的家人们都逃出来了。可我,还静静地躺在她的房间里。火舌渐渐吞噬了我,吞噬了整本书的枫叶。我不伤心,反而有些欣慰。朦胧中,我仿佛看到了他们。初一:刘璐10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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