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天堂
北方的雪一贯变化莫测。弥漫满天的凛冽,也有柔和温情的雪絮儿。昨天,突来一场大雪,覆盖了整个城市。接着,坠落如注的雨珠,又是铺天盖地的雪。没有风,很静,清晰听见簌簌地雪落声。
早上起来,刮起了风。地变成了冰层,上面卷着雪花的漩涡,旋风般地移动。冰层很亮,倒映着雪旋的影子。蓝色,像是天的姊妹。那风声里有点阴冷,咆哮狰狞的獠牙。
安年踱着碎步,急匆匆地从外面跑进来。他用力地揉搓着双手,浑身打着冷战,屋里的热气在他的地衣上蒸腾出几缕白雾。真冷啊!他脱去大衣,嘴里不停地自语,靠近暖气,脚仍然不停地跺着。
早上,她想喝鸡汤。天寒地冻的,她不敢说,知道安年定会冒着风雪去为她买。于是,说想喝酒,喝啤酒、白酒都是不错的选择。可以热身,活血,可以驱寒。忘记了,自己的身体一向不好,忌讳喝白酒的。可他记得很牢固,拒绝她喝酒,试探着问她要不要喝汤。比如羊汤、鸡汤。默契,灵犀一通,她无声的眼神告诉了他,只想喝鸡汤。没等她婉拒,安年走了出去,穿上他灰白色的裘皮大衣。行走在皑皑白雪里,矫健,像是白马王子,穿梭在刀枪剑戟的丛林中。
他端上保温杯,发现杯子裂了个口子。刚才在外面滑倒,手里的杯子掉在地下时裂开了一道纹。鸡汤只剩下一半,不算是太凉,鲜美的气味渗出来。安年让她一个人喝,自己喝一杯白酒。他的酒量不大,甚至说是没有酒量,啤酒最多能喝一瓶,再多就呕吐。
她是菲儿,是安年的女朋友。他们同居着,没有结婚登记。打算过完这个冬天,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正式结婚。她经常说,同居是男人的目的,结婚才是女人的归宿。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的归宿是一条漂浮在海上的小舟。她很漂亮,美艳,迷人,只是身体不太好。他一向体贴她,每逢她抱怨时,他不会吝惜语言上的承诺;很爱她。
早餐过后,烦躁搅乱了休息的安宁,让他陪自己到外面吹风。他反对说,外面很乱,交通堵塞。发生了多起车祸。待在家里比较安全。
哦!车祸吗?会不会有伤亡呢!她看着他,眼神流露出忧伤和悲悯。
菲儿,亲爱的。不会是我们的,放心。他搂住她的肩膀,听得见怦怦心跳声。知道这样的言辞不足以安慰她。菲儿,我们不会有事的,相信所有人都不会有事的。命运会庇佑所有的好人。
菲儿身体不太好。几个月前,在夜里,她感到一阵昏迷,是安年踏着黑夜给她买的药,路上险些出了车祸。回来没有提起,怕她担心,影响她休息。事后才知道。有时她很悲观,有解不开的心结。身体很冷,血液冰凉,喜欢绝望的东西,听悲伤欲绝的歌曲。待在他的身旁,是唯一的温暖。
安年离开了,去上班。她劝他不要去,担心路上发生危险。他一定要去,别人可以借口休息,自己不能。他是单位的**,一刻也不能缺少的存在。时常开玩笑说,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在单位,有不少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吧。他会生气,接着像小孩一样发誓,我只会爱你一生,就一生,永远不离开,永远不背叛,永远不沾花惹草。执着而真切,他的表情会暴露内心的真实,是情意绵绵,没有丝毫的油滑作态。
菲儿一个人,打开窗户。那凉风没有让她有刺骨肆虐,倒是有几分惬意的微笑,久违了的舒坦。那是安年喝过的酒杯,残留着余液。摸出一瓶酒,在风中,斟满,一饮而尽。整个身体像是在冰窖里凝固,深深地吸一口气,一股寒流自上而下,涌便全身。好晶莹的酒杯啊。水晶玻璃般剔透,折射出刺眼的光。那光芒,那杯子的锥形,像一个无底的冰窟,在碎裂,咯吱咯吱地做声,吞噬着一切,她的身体被吸附着。她怕,紧张,慌忙地推上窗户。仰起头,摸摸着胸口,吃力地呼吸着。一头栽在床上,拿起手机,紧紧地握着,便于随时接听来电。她期盼安年打来电话。时间在赛跑,她的心在停顿。希望铃声响起,失望地看着归家的路。冰天雪地,茫茫无际。一个个身影,不熟悉,不需要仔细辨别,只需轻微一掠,知道不是他。她怕每一个动静,怕那个紫砂茶壶,怕坐落在边角的钢琴……总之,他怕这个房屋。看见这些,这些熟悉的东西,突然变得陌生,抛弃了自己,背叛了自己。有点憎恶它们,却又怕真的失去,失去曾经一切,曾经平淡的生活。矛盾在割裂着她的心,留恋……
门铃响了。一束炽烈的阳光,驱散所有的魔幻。兴奋,默契告诉我这就是安年。推开门,迎面的温煦,夹拌着亲昵的气味,嗅得出,那是他独有的。抱住他,冷冷的暖意,隔着冻得冰凉的裘皮,九重天的距离。那是深遥的幽寂,宇宙星河里的群星,灿烂华丽,遥望而不可及。引诱着,趋之若鹜,不可企及的忧伤。
怎么这么早回来了。她问,带着甜美的微笑。
我后悔了。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陪着你,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安年说着,便抱在一起,紧紧地,动情地。真实的血肉交融,真切的感觉到对方的存在,不需要太多的憧憬,不需华丽的装饰。这样的真切,朴实地净化着彼此的灵魂,哪怕很短暂,一瞬。却也是人生的真实,贪恋永恒,海誓山盟,最后也是作茧自缚。
她依旧想出去,不要待在家里。安年给她戴上围巾,第一次见面买给她的,她依然保留着。天很冷,地面的雪层上又覆盖了一层雪,他安慰她,不要去了。同意了,不再出去,他陪着她。
这几天,她心情很糟糕,像是要发生什么。他很担心,请了几天假,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这天,天气放晴。地面上冰和雪已然被清扫干净。她是一只开心的麋鹿,蹦蹦跳跳,可以出去了,坐在红色的跑车里,兜风。安年提醒她,带好安全带,注意点。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抱着他,清唱着小调。
她说开的愈快,时光会倒流的。异常丰富的表情,在她的脸上泛起。他看着,有点担心。那冷淡如同躺在土地上的雪,冰冷地呼吸。他试图放慢车速,她激烈地拒绝,说要加快车速,这样很刺激。
高速路上狂奔了一个时辰。一处荒僻无人的处所,车停下了。车轮压滚带雪的枯草,发出扑哧扑哧的声响。这个响声里,像是置身无人的世外桃源。一股原始的冲动,包裹着欲望,蒸腾膨胀。外面呼啸的寒风,里面,疯狂的缠绵。弥天空旷,浩浩荡荡的天穹,一无人迹的信息。泻洒下的白光,是影,是幻,是气,是水,是天地,是宇宙。吞噬着车里的呻吟声,一点点逝去,一阵阵融化。美的纯洁,纯洁的无暇。一朵高山上的雪莲,纯而无迹,雪泥鸿爪而无影踪可寻。懈怠了夕阳陡然蹦出,黄昏凝重的残阳挥手召唤。诡异,宿命无稽的戏弄。
很累。瘫痪在安年的怀里。她显得很平静,映衬在残阳的红,凄美的表情,却看不到半丝活的色彩。他吻着她,开动跑车。迎着荒野的风声,感知到车外交织得惨烈。
夜色里,车停下了。
第二天,报纸套条醒目地写着,昨天在郊外的路段上,发生了一连串的交通事故。其中的一辆红色跑车,里面的一男一女都昏迷不醒。男子头部受了重伤,很幸运,他的头骨很结实,不会造成大脑的损伤。那个女人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下肢严重坏死。保住了性命,那条命只能被轮椅撑起。
可以在家里了,几个月后归家的第一天。一层厚厚的灰尘,尘封着从前的记忆,不敢去掸拭。有千丝万网束缚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不能动弹。打理家务,已是奢侈的妄想。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的几道光线里,翻滚着数不尽的灰尘颗粒,像是被热浪煎熬,蒸腾翻滚。那里有自己的影子,很清晰的影子,称作她的名字。眼睛里很麻木,没有表情,绝望地看着自己,那个身影很恐怖,让她的呼吸窒息,她有些怕、胆怯。转过头去,避开。可是,那面镜子,这个身影又一次侵犯了她,骚扰她,纠缠着她。残酷地,狰狞地,猖獗地戏弄着她。她愤恨,要打碎那面镜子,伸手甩击,疲软而脆弱,力不从心地从轮椅上掉了下来。泪水模糊了镜子里的那个身影。门开了,安年慌忙地跑进来。
前一段时间,他没有离开半步,始终守护在菲儿的病床前。昏迷中的她,脸色苍白,平静得刺痛他的神经,绷带包裹的脑神经。他怕她苏醒过来,她需要面对冰冷的事实,孱弱的身体能否承受得住。在这样的疑虑中,她苏醒了过来。她的第一个动作,下意识用手触碰他头部的绷带。他落下眼泪,隐瞒着她的伤情。也许是欺骗自己,她的眼睛恍惚,凝滞。不舍得他离开,握住手不放,也许很痛,也许是麻醉了,整个意识的麻醉。就这样,他们握住彼此的受,在医院度过了几个月,孤独的,梦魇的,绝望的几个月。
扔下手里的东西,搀扶着她的腰,没有放她到轮椅上,直接抱住怀里。****舐着她的耳蜗。我爱你,不论发生了什么,还是以后会发生什么。他的话声音不大,却很重,透着执着和坚定。
是。相信你爱过我。可,我不想你为我承诺什么。你是自由人,我们并没有结婚的。
结婚!是的,结婚。婚期年初我们就约定好了,不会更变的,我也不允许改变。我不会承诺什么,也不想承诺。更不会承诺对你的感情,我要用我的行动,兑现我没有承诺的承诺。
我不相信什么承诺,更何况是现在。承诺不过是眼前云,禁不起风的诱惑。
所以,我不承诺。我只承诺若干年后,你会相信承诺的。
她再不说话,沉默。看着他,看着每一件熟悉的东西。再不想睡觉,一种恐怖预感,看这些东西的时日越来越少。听到一阵笛子的声响,是幻想,从前小时候的幻觉。每当我痛苦时,都喜欢幻想。自己是童话里的一个人,不见得是主人公,一个陪衬也好,简陋的附庸也好。告诉自己,这是个梦,生活之外的梦,真实之外的幻觉。我喜欢用虚幻的梦见安慰自己,片刻的安顿会抚平凌乱的心态,不太在意不公平的待遇。笛声的旋律忽上忽下,忽强忽弱,忽悲又悲。悲的很暗淡,没有一点光的亮度。暗,却睡不着,她想喝酒了,自己很少喝的,她企图现在喝几瓶子的酒,全是白酒。
她的企图失败了,安年不去睡觉。任凭她如何的劝他,他也不睡。知道自己是拗不过他的,他也会和自己一样,一宿不睡,两宿,三宿……
他脑部的伤也不轻,刚刚痊愈,不忍心为了自己而让他折磨自己。扶着她躺在床上,他揭开了窗帘,知道,这个时候彼此都不会入睡的。看着天空,如果有星星,会更好一些。仰望星空,回忆,猜想,这种想,也许是幻想。对未来很迷茫,很无奈。残酷的现实,得去面对。
期待的那场婚礼,如期上演。不希望是盛大的华丽,只求简单温馨,也不需要太多的嘉宾,就他们两个人。在一处教堂里,空旷得像是有钟声在耳边萦绕。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教堂里是陌生的客人,不会拘束,反而有几分的好奇,敬意是自然有的。踏进礼堂,肃穆而祥和的空气占据着我们的内心,牧师很和善,举手投足像是在演绎着耶稣的意愿。心灵在净化,灵魂在将养。一块隔绝了人间荣辱的净地,凡尘的无奈,身体的残缺,顿时变得无足轻重。这时候,可以忘却心里的痛苦,也似乎忘记了我们是为了结婚而来。神父的问话扰醒了我,这是婚礼,他在问是否愿意不分贵贱、不分贫贱、不分健康与否,都愿意不离不弃,陪在对方身边。这就是一场灵魂的拷问,一张火炉,炙烤着每一个人性。恍惚中,我犹豫了,犹豫的错失方向,我的停顿,让他不知所措。抢先回答给神父,他愿意,愿意承受一起拷问。耳旁似乎只能听得清他的那句话,愿意!他愿意。醉心的抚慰,让我彻底抛弃一切的自卑。我很清楚,自己的犹豫、停顿,是在忘记了自己是坐在轮椅时发生的。他的那句愿意,冲击封闭的心结。
教堂的奇缘。她的抑郁缓解了很多,也习惯了忘记。在放弃中平衡失重的心态。礼堂神秘的星辉,让她喜欢肃穆的环境,多少有些陌生来点缀,就更好一些。一个心结,或是愿望,她想换一个全然生疏的环境,没有人认识自己,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曾经,没有自己从前的影子。梦想中的一片桃园,一叶扁舟,生命绿洲中漂浮的浪漫。
他们离开了,告别北方,告别北方纷纷的白雪;作别曾经的岁月。在南方,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没有纷纷的落雪,却有着纷纷散落的花蕊、柳絮。寻觅一个心灵的花园。
最美的一道风景。一道斜阳,掠过两个人的背影。风带起的长发,和着随风而起的白色衣襟。交织在一处。女人紧靠在男人身边,男人的手搂抱在女人的肩膀上。他推着轮椅,悠闲地走着,一同欣赏醉人的夕阳,看落日的光晕,山角上,留下不灭的霞光。那霞,那彩,那幻幻的洞天,留在他们的身上。就像是呼吸天地精华的翠柏,那一片翠柏,他们亲手栽种。十年的光景,茁壮而茂密,苍翠而欲滴。十年的光景,斗转星移,栽种了一棵爱的种子,发芽,生长,茂密,终而凋零。
男人躺在床上,赤裸着身躯。一个女人走过来,粉白色的睡衣,隐约模糊的肉体若隐若现,格外诱人。端上两杯咖啡,带着热气,她吹着,递给男人。男人没有接,说这个时候喝咖啡太没有情趣,让她换两杯酒,要红酒。
女人出去了,一会功夫,她拿来两个杯子,一瓶红酒,一瓶白酒。斥责着男人说,会不会情调,要看你能不能符合,就像这酒,可是烈性的,没有这个本事,勉强了,只会让自己痛苦。男人抱住她,用嘴吸吮着她的乳房,晃动着头。女人双手绕过他的颈部,倒上满满的一杯,自己的嘴唇**上一下,就递到男人的嘴里,他一口饮下。接着,他放开女人,拿起酒瓶,抛开杯子,对着瓶口,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好久没有如此痛快地放纵了。十年,我真的累了,累了。说完,他喝下了剩下的半瓶酒,女人没有阻拦他,任凭他肆虐地喝,又递给他那瓶红酒,脸上露出一丝暧昧的醋意,抿着娇小的双唇。
男人头晕,一瓶酒让他天昏地暗。丢下那个空瓶子,有拨开她手里的红酒。一把扑到女人的身体上,轻吻每一处肌肤,两个人扭曲在床上。
好了,快一些吧!聚会立刻开始,不能再耽搁了。她催促着,称呼男人为安年。男人叫女人为许丽。
男人换上了刚刚买来的西装,他没有穿西装的习惯,只是为了应付这个聚会。三十六岁的男人,很成熟,告别了十年前,二十六岁的莽撞。他的一举一动,都投射出非凡的魅力。女人欣赏着眼前这个男人,为他打上领带,她整整比男人小了十岁,是十年前,男人的年龄。
聚会很热闹,一个生日晚宴,许丽舅舅的生日。一个煊赫的人物,来访者多是非达则贵、这些勾不起他的兴趣,很急躁,战战兢兢地。他想快些走,离开这里。舞会开始了,许丽执意邀请她步入舞池,很勉强,为难。知道,这的人很多,拍见到熟人。他的难色被许丽完全领悟到,她的执意变成了刻意、必须和命令。
心不在焉,谨慎地四处张望。她面带愠色,一把推开他,气愤愤地走开。他一把抓住许丽的胳膊,请听我解释。她傲气地推开他,说,还是快去找你的老婆吧。被她怀疑了,可不是好玩的啊。
不算太晚,安年仍然按时回家。菲儿推着轮椅,服侍他脱去外衣,换上他喜欢穿的宽敞外套。他依旧十分饥饿地吞食着菲儿准备好的饭菜。
他屡次劝告她,家务是我的义务,你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看看书,上网,或者做一些运动什么的。她偎依在他的胸前,很温暖,说,做家务能让我有点自信,只要想到能为你做些事情,就会有种成就感。她的声音缠绵而动情。安年紧紧地抱住她,耳朵贴在她的身上。
他抱着她来到后花园。这是一座靠近山区的别墅,后花园对着一座葱郁的高山,花园里栽种着各式的花草和翠柏。一米高的看台,可以尽览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起美好。这个看台,成了她最珍贵的窗户,十年来,每一天都会在这里看日出日落,花开花落。每一天都会有安年陪在身旁,轻轻地偎依在他的怀里。这里是她灵魂的寄予,喜欢张开上臂,陶醉在纷纷的落叶中,那是鲜艳的枫树叶,她最喜欢的一种。她听得懂,风过哗哗的树叶声,自然送给她的寄语,她用这个语言来聆听自然的欢笑。伸手触摸远却可及的霞光,掬一手的霞,顺指缝泻满全神,星辉斑斓。
似乎,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不经意的一次宗教体验,相信命运蕴藏着许多奇迹,这奇迹永远存在,因为这奇迹是粹白的化身,是天使用血液浇灌的,是最美好的圣洁。与安年的相遇,是命运奇迹的召唤,安年的存在,同样是个奇迹。不再悲伤身体的残缺,眼前的草树花香都有宿命的安排,而宿命又给予了自己太多的恩惠。自己是花草的成员,自己同它们一样,肉体终究会灰飞烟灭,可灵魂深深地扎根此地——依山傍水的桃园。
从不担心安年离开自己,想他时,他总是出现在自己身边。用手轻抚着自己的发丝,他呼吸的脉搏,像是深植在自己的身体里,水乳交融般的默契和谐。
安年,我们有个孩子多好啊!她抬头看着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生育,她不希望安年有丝毫的遗憾。
可我们不需要孩子的。安年将脸贴在她的额角。喜欢孩子,我们可以领养一个啊!你不需要孩子的,对吗。你在为我考虑,其实我更不喜欢孩子,两个人的结合才是我要的。如果你还这么执拗地想,我会很痛苦的。好吗,菲儿。我需要你,永远不能离开你。
菲儿,我爱你。你还记得吗。那个在河塘边捡拾蒲棒的小女孩,那个可爱的菲儿,很小,很可爱。我们第一次邂逅,在那个雨后的荷塘边。你说你喜欢河塘里的蒲棒,喜欢蒲棒的气味,也喜欢钟情蒲棒的人。从此,我也喜欢上了蒲棒。在夏天的每个雨后,总会有两个人,一起在河边走走跳跳,手里拿着一捆采摘的新鲜蒲棒。那时我已经相信,这细雨蒙蒙的水塘,有一段柔情迤逦的传奇将会上演,这柔情却是坚不可摧的,海枯石烂的。相信那个纯洁天真的女孩,那个菲儿就是我命中的爱恋。那个喜欢蒲棒的女孩,注定是我一生不能失去的唯一。
她,带着微笑。深情地抱住他,紧紧的。回忆着那个雨后的河塘,陶醉在少女芳心涟漪的羞涩中。
他推着轮椅,走在通往卧室的小径。几片枯萎的落叶,在落霞中坠落。落在耳边,她的发髻上,还有他的耳角。
他喝的酩酊大醉,蓬乱着头发,颓败地靠在沙发上。手里握着个空空的酒瓶,叫嚷出胡乱的言语。他让身旁的女人服侍自己,女人不屑的轻蔑让他怒火中烧,他摔掉手里的空瓶子。倒在地下,靠着床头,酒精麻醉着他的神经,获得稍许的宁静。
女人送来一杯酸梅汤,让他喝了。他的表情愈发的阴郁,僵硬地喝了一口。他忽而大笑,自言自语说着,她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孩子,为什么这样啊。我也想要孩子吗。不公平,为什么这样不公平。
女人陪在她的身边,用手上的浴巾擦拭去他眼角的泪水。你喝醉了,休息一会吧。他扶起男人,让他在床上睡上一觉。女人放了一首歌曲,是韩国歌曲。这是他的新习惯,从前他只听国内歌曲,国外的,他只听乐曲,他说菲尔喜欢听。她陪着躺在他的身边,像是母亲对孩子的呵护。一个不够争气的孩子。
安年,你还爱着她吗。如果你不能真实的回答我,请你沉默。
哦,许丽。为什么这样问呢。他像是被一只毒蝎螫了一下,猝然紧张起来,每一个神经都高度集中。
可以理解你是在用沉默回答我的问话吗。她的话突然变得死一样平静。
当然不是,其实我是喜欢你的。几年的光景了,我对你如何你应该清楚啊。安年很镇静,每一句话也很流畅,在她那里,他的话就是一种刻意的修饰,很美,很甜美,却很虚伪。这种虚伪让她觉得很痛。
也许吧!你喜欢我,却爱着菲儿。对吧。好了,你休息吧。她不想在这个时候争辩什么,也许她知道,任何样的结果都是无情的伤害。对自己,对她,还是对他。一个绝望的人是不希望看到结果的,他是,自己也是。她轻轻抚摸着他的头,轻柔着他的下颚。
许丽,相信我。我同样会爱你,我是个负责的……他的话停顿了。良久,良久。一种羞愧的窘迫在压抑着他,泰山压顶般的沉重,道德的底线在崩溃。良久的停顿,荒原一样的绝望,她用油然的无声泪水覆盖呼吸的匀称。
安年在床上,双手抱住头。用力挣扎着。
对不起,许丽。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是,不能让菲儿知道我们的关系。那将是阴冷的霹雳,击毁的不只是她的肉体,更会击毁她整个灵魂,她将万劫不复。你知道吗,纯洁对她来说比她的生命还重要,她遗忘了肉体的缺欠,遗忘了死亡的恐怖。她将一切都寄予在纯洁的灵魂上了,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希翼。这希翼中包含了我的存在,可是我却用肮脏玷污了她的圣洁。失去了我,她只有那个虚幻的梦了,我们不能再夺去她唯一的梦了。知道吗。我求求你,可以吗。
许丽停住了落泪,眼神中有一丝怀疑、不解。他离开了,回到属于他的家里。
菲儿快乐,身体却每况愈下。她更加喜欢和安年一起看日落,手里接着落下的枫叶。她不恐惧,因为有安年陪在身边。
一个落雨的日子,落叶夹杂着雨滴,一并坠下。
菲儿走了,安详的闭上眼睛。慢慢地将安年的手抱在怀里,轻轻地告诉他,我相信承诺了,相信你十多年前的承诺,相信十年前你在教堂里的许诺。年,你曾经说;“我只承诺若干年后,你会相信承诺的”。年,你的承诺兑现了,我相信承诺了。年,我走了,我却爱着你,我化作风了,也会伴着你,却不会干涉你。我走了,你要找一个爱你的人,幸福地生活,答应我,好吗,再给菲儿一个承诺,好吗,找一个爱你的人。答应我……
梦游天国。
安年泣不成声。
安年整日酗酒。一个酒鬼,这个从前仪表堂堂的英俊男人。
许丽的家里多了一个痴痴癜癫的人。除了喝酒大声痛哭就是**。
今天,许丽穿了件格外迷人的睡衣。坐在他的面前,为他准备了好多酒,也是为自己准备的。她说,今天放开包袱一醉方休。你一杯,我一杯,房间里弥漫着酒气,。喝光了所有的酒,也喝光了所有的顾虑。他抱起她,在床上疯狂的**,带着酒精的麻醉,抛弃一切伤痛,在**的狂欢中,尽性的发泄,尽性地忘却一起烦恼。他说,他需要这样,只有这样才会让他稍稍安顿,他说他很自责,只有在**时才会解脱。他不想停顿,哪怕一刻也不能停顿,稍稍的松懈,那种恶魔般的痛就会趁机来袭,所以他不能停止**。直到他精疲力竭,一动不动时,只好再次任凭恶魔来摧残他的灵魂。
菲尔走了,你还会爱上我吗。问如泥般躺在床上的他。
爱,我会爱吗。我对不起菲尔,我伤害了她。会啊,我会**。他语无伦次。
爱;**。我很可悲,也许你比我更加的可悲。我相信,你爱着菲儿,一直的爱着她。也许,她不能给你生儿育女,也许她不能像我一样,同你随心所欲地**。所以,我只是你发泄欲望的工具,而你是我爱的对象。你把柏拉图的爱给了菲儿,而把肉欲的爱给了我。
你说的对,可是现在我才清楚地知道,柏拉图式的爱对我有多么重要,菲儿对我有多么的重要,我不能失去柏拉图式的爱,更不能失去菲儿。所以,我和菲儿才是天作之合。我的欲望,让我失去了一切,我愧对菲儿,我让她的灵魂失色。对不起,许丽,我也对不起你。我不是人,我是一只兽欲的猎豹。
好多天,安年没有找过许丽了。
灯红酒绿的狂欢场所,似乎更适合他,像是一针麻醉剂,彻底麻醉了他的中枢神经。脱衣舞郎柔媚而风韵的雪白肌肤,歌女若隐若现的肉体,触手可及的乳房,每每强烈地刺激这他的神经。这不会另他满足,他需要的是更为惊心动魄的交欢。
美女如云的小姐,长腿林立的舞池。他拼命地猎取每一个新鲜的猎物,痴迷着床上的游戏。在床上放肆地呻吟,飘飘欲仙的感觉,让他放弃了一切。不停地享受着肉体的快感,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一天,两天,十天,一个月,几个月。耗干了每一滴血液,他的肉体在僵硬,狂欢也无法满足他需要的快感。他开始吃药,各种各样的药片。能让他整天不停放纵的药,让他丧失意识的药。
一天,他不再绝望了。他感染了疾病,无药可治。等待着他的,只有死亡。也许这就是解脱,他希望的归宿。安年很轻松,微笑,甜蜜地回忆着菲儿。
他来到菲儿的墓碑前,手里捧着一捆鲜艳的蒲棒。跪在她的面前,放声大哭。菲儿,安年无耻,欺骗了菲儿,我无法向你赎罪,菲儿。今天,请允许让我见你最后一面,让我最后一次痛哭,最后感受一次痛苦,最后一次,没有任何留恋,没有任何不舍。菲儿,我今天就走了,去寻找你的踪影。你会原谅我吗。我相信一定会的。菲儿,我今天很幸福,我感知得到,你在向我挥手,你在说原谅我,是吗,菲儿。菲儿,我走了,一定会见到你,是吗。一定的。菲尔,我爱你。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句话。
安年也离开了,在菲儿的墓碑前。留下了一份遗嘱,留给许丽。除了向她谢罪,恳请她将自己葬在菲尔的墓碑里,恳求,再次恳求。
几天后,菲儿的墓碑上,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安年+菲儿。永结伉俪。
一个女人,许丽。在墓碑前虔诚地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国,有他们的名字。
初一:紫藤萝的梦
我这个人
每到周六,孩子们都扔下作业,快快乐乐地玩游戏,而我呢?我就在我的学习园地上静静的写作业,看书,和伟大的哲学家,革命家对话,让我懂得了许多新知识,这时就是一个文静的我;可是到了下课,此时,我变了一个人,我就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没有什么时候嫌得住。记得一次下课,我和同学在教室外的走廊玩耍,一不小心被同学绊倒,划开了一道口子。那个伤疤至今还在我的手上呢!此时我又变成一个好动的我。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调皮,见到小孩就举手打人,妈妈常常为了这件事而苦恼。妈妈又告诉我,那时候我才学会爬,在床上老是爬来爬去,一不小心就从床上摔下来,把额头上的两边的骨头给摔了个大包,现在我还能摸到当时的大包。我想那时候我可真调皮,今后我可要更加的孝顺妈妈,不能和以前那样调皮。
一“动”一“静”的我,使我更加可爱。你觉得我可爱吗?和我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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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那天,天气沉闷,乌云肆虐的在天空中游荡。自从辛蕊的姐姐考上大学以后,就远离它乡,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那所梦寐以求的大学后,辛蕊从没有停止过对姐姐的那份思念,经常给姐姐打电话,说一些家常里短,思念的日子并不长,姐姐的大一生活很快就过去了,就可以到辛蕊的身边呆上一段时间,这让辛蕊非常的开心,马上准备了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给姐姐,辛蕊的妈妈见辛蕊忙得不亦悦乎,说她,都是上高三的姑娘了,怎么还这么小孩子气呀,可是辛蕊还是冲妈妈调皮的一笑,似乎这是个不可以向别人说的秘密。辛蕊没天晚上都躺在床上,双眼一直看者天棚,想着姐姐回来后一起去玩些什么,去做些什么,去玩些什么,直到不知不觉睡着了。在辛蕊漫长的盼望中,姐姐终于回来了,在车站,她挎着姐姐的胳膊就不放,大步的向前走,辛蕊认为,姐姐回来了,就有了一座山,有了依靠,以为接小时候,就一直和辛蕊在一起,一起玩呀,跳呀,唱呀,辛蕊非常怀念那些日子,她们一起写日记,一起编舞蹈,记她们每天做的事,在一起的欢乐的时光,同时姐姐也非常想念辛蕊,在姐姐来的那几天,她非常开心,在以往,辛蕊总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做自己的事,其他的什么都不管,她很喜欢她自己的小屋,也不轻易让别人进,姐姐是她唯一不用“通行证”就可以随便出入的人,后来姐姐走了,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天空,在姐姐临行前,嘱咐辛蕊一定要好好学习,希望一年后可以在同一所大学校园里见到她,这也是辛蕊梦寐以求的,辛蕊也更加坚定了决心,一定要努力努力学习。那天,滚滚的乌云在天空中游荡,空气也异常闷热,昔日的明媚阳光,被乌云遮掩的没有一丝痕迹;昔日那呼吸起来暖暖的空气,也被那乌云的到来消失了。但和往常一样,辛蕊放学回家,可刚刚一进家门,就传来了电话的响声,这响声让辛蕊的心中不禁一颤,但她还是接起了电话,还没有说话,电话的另一边就传来了哭声,着让辛蕊感到很吃惊,也让她的心震悚了一下,“喂!你是那位?”辛蕊急忙的问,可那边还是止不住的哭。“你是谁?快说话!”“小蕊呀,我是你姑”电话的那边呜咽着说“你姐,你姐,她。”“我姐,我姐她怎么了?”辛蕊慌了。电话的那边没有说话,只是一阵哭咽“你快说话呀,姑!你要急死我呀!”“你姐,你姐,她出事,死了!”好如一个晴天霹雳,辛蕊一下坐在地上,懵了!“喂?喂?辛蕊,你先快过来吧,到了,一切就明白了”辛蕊惶惶张张放下电话,买了车票,一天一夜之后才到,在车上,辛蕊怎么也不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可面对眼前的景象,她不得不相信。着时候,辛蕊哭了,可她并没有号啕大哭,而是眼泪悄悄的从眼里流出来,可她的心好似被万箭穿透,再一点点无情的撕碎。后来,辛蕊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中,但没有改变的是辛蕊没有减退对姐姐的思念。那天夜里,辛蕊终于拨打了在心里默念了几千几万遍的电话号码,虽然电话的那边传来的是空号,辛蕊还是固执的拨打了好多遍,而这一次她说话了“姐,我是小蕊呀,你最近还好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学校最近考试,我靠了一个好成绩,班主任还在班会课上表扬了我’我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呀,我正在为我的远大理想努力加油呀。姐,说说你吧,你在那边还好吗?在那边的你一定要幸福呀!”通话结束后,辛蕊哭了,这一次,她哭的痛彻心肺。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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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看了童话,你们想过了吗?童话也是有王国的。可谁去过呢?谁又想去呢?我却是做梦都去过,只是不知道它是否存在。除了童话我也是个花迷。我在花园里种了一棵百合花。这个季节是它盛开的时机,它却只开了一朵花。这天,我琢磨着,它为什么只开了一朵花呢?这时,我那硕大的眼睛里映着一位委婉的小姑娘,她在那茂密的花芯里。亭亭玉立的舞步,一顶短而黝黑的卷头发,头上夹着一个粉红色的发卡,穿着一身粉红色的礼服,双颊白里透红,显出她的高贵、腼腆和可爱。我们面面相觑了好久,她好像才从梦中醒来。“我终于等到你了!”她谈笑自若,“快跟我走吧!”“去哪里呢?”我心想着。瘦弱的她在我前边带路,我便跟着她走。不久,我们来到一片辽阔的空地,“搞什么神秘呢?”这些行为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忽然,空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圆圈,她和我就跳了进去。好像来到另一个世界。啊,白雪公主、仙杜瑞拉、米奇,就连刚问世的喜羊羊也在。“欢迎来到童话王国!”童话人物异口同声地向鞠躬说。“真的有童话王国耶!”我欢喜着。“走。”小姑娘拉着我走去,路上,她一五一十地跟我说清原因。我才知道她是童颖公主,我是第一个在人间发现她,是来拯救他们的王国。我们来到一间草屋,童颖给我穿上一件铠甲。我们又顺着路走去。一路上我们既是杀又是斩,终于来到战场。一只巨大的怪兽出现在眼前——一双红色的眼睛,长长的眼睛斜着的,鼻子也是长的,嘴巴却是樱桃般的小,身材特粗壮,手臂那么长,手掌也是很渺小;腿部却是相反,大腿瘦小,脚掌也小,脚趾却那般粗大;皮肤更是可怕:深绿色的,粗糙的,又是崎岖不平。“别怕,冷静。”童颖安慰着我。我才知道,我的脚直发抖,差点尿裤了。童颖从身旁拿出一把匕首递给我,并轻声对我说:“它是有魔法的。”听了这话,我才停止了发抖,可心还是“怦怦”地跳。我拿过匕首大跨步地走上战场。经过一场轰轰烈烈的、风波的战斗,这位巨大的“怪兽”先生剩下一口气只说一句实话:“我一直以为我最强大,原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最强大的还有更强大的。”童颖看见我胜利了,赶紧打了信号,表示胜利了。我们欢声笑语地一路走回去。快到了王国前,远远望去,只见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童话人物正准备迎接我们。我们到了那里,“啪”的一声,放出了最美丽的烟火。他们为我举办了一场party。有:美味的蛋糕、香槟……各种各样的美味的人间没有的食物。我不客气地在哪里饱食了一顿。最后,他们拿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一颗巧克力味的棕球。他们示意让我吃下去,我便吃了下去。童颖要同我回去了,真是依依不舍。一路走去,我发现,对那里的记忆在慢慢消失,食物也是。到了那圆圈,我刚要说我现在的情况,童颖便推着我进去。我回到了人间,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片辽阔的空地,或许这就是“失忆”了。童颖也不在那百合花上了,百合花也逐渐枯萎了下来。或许童颖留在那快乐的童话王国了。或许我再也想不起来我曾跟她见过面……城关中学初一:付关锋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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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我常想天堂是什么样的天堂黑吗天堂有鬼吗在四川大地震中好多人去了天堂他们带着人间的情匆匆的走向了天堂不,不天堂不黑它早已被人间的温暖照亮不,不天堂没有鬼它早已被爱的伟大感动不出来了天堂是美好的因为里面有无数个我们的亲人人间的伟大情人间的伟大爱早已把一切变得美好啊!父老乡亲们你们在天堂不必害怕因为有爱天堂美好天堂美好1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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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自从不久前学校组织我们扫墓后,我就深深地被革命烈士的那种赤诚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折服。它,使我振奋,同时又给我鼓舞和力量。我们的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为了祖国的富强,有多少革命先烈象狼牙山五壮士那样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又有多少爱国的科学家象李四光那样,放弃国外的花天酒地,不为钱财所动,坚定的与祖国同生死,共存亡啊!正是他们这些爱国志士,才使我们的祖国迎来了新时代,一天比一天强盛。我作为新一代的青年,虽然没有参加过解放战争,但却赶上了为祖国富强而贡献力量的时候。昔日,我们的先辈用生命和鲜血,使祖国挣脱锁链,获得新生,今天,我们要用自己的热血,沸腾起中华大地。啊,我的祖国,我的母亲!为了您,我情愿贡献青春。没有您,哪有我们今天的幸福?没有您,哪有我们这些生龙活虎的后代?我深深地知道,您,为了培养我们成为有知识的一代新人,付出了许多心血,我们永远忘不了您作为母亲的一片爱子之心!立足今日,放眼未来,学习先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英雄气概,克服困难,让青春和热血在建设祖国的道路上闪闪发光!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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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桂林山水甲天下!这景色,听起来不错,但是见到以后,就不是那么回事拉,见到以后你就会变的失落。而我的“天堂”听起来很美,看起来更是耳目一新,使人留恋往返,陶醉其中。在一座高耸入云的山上,有一个宽敞的平台,平台一望无边。平台上长满了小草,密密麻麻的,一眼望去,全部是嫩绿的一片。蔚蓝的天空与碧绿的草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草丛中,有许多美丽的花朵开得异常鲜艳,几只小兔在草丛中跳来跳去,把草弄的动荡,那真是活灵活现。再加上几棵大树的点缀,那更为“画龙点睛”,正如曹操所说:“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白云浮在草地上,那可真像《西游记》里所演的皇宫啊!从上向下俯视,这美景就如一幅高山仙境图,独一无二,惟妙惟肖。心里难过的人去了,就会愉快;不自信者去了,就会信心十足;胆小的人去了,胆子比牛还大。就在上面,你的心情会异常舒畅,把一切烦恼都抛开。你会感到海阔天空。此地真是一块宝地。回家时,他已经深深地吸引了你,使你久久不愿离去,他从此在你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让你再也不看什么“桂林山水”,“杭州西湖”。啊!你这美丽的“天堂”。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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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刚一听到“天堂鸟”三个字,你肯定会以为是一只代表和平的神圣的鸟。其实,我这里说的天堂鸟,是一种绿植。天堂鸟的杆特别结实,粗粗的,摸上去有一种“台风都吹不垮”的感觉。整体颜色从上到下慢慢变深,是非常清新的绿。天堂鸟的叶子长得很像芭蕉,弯曲成月牙状。叶子有的呈墨绿色,那是长出来有一段时间了;有些呈嫩绿色,那是新叶;叶边稍微带点枯黄的,就是很老的老叶子了。它的叶脉非常清晰,像鱼背上的一根根骨头,摸起来软软的,非常有弹性。刚刚说到它像芭蕉,对!一看到它就想起西游记里铁扇公主的法宝——芭蕉扇。它不但像芭蕉扇,从远处看还像一根根羽毛倒插在花盆里。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它,好像酒店的迎宾,时刻精神抖擞地站在楼梯边。天堂鸟那么安静,让人轻松。它说不定真是一只圣洁的鸟呢。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40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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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堂鸟是一种花的样子,因为他的样子像一只展翅高飞的鸟,所以得名天堂鸟。天堂鸟既是一种植物又是一种动物,这种花寄托着家人对已死去的人的思念。每次葬礼上,每个人都会向这种花送上对亲人的思念。天堂鸟又名极乐鸟花,原产非洲南部。喜温暖湿润气候,怕霜雪。天堂鸟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全身五彩斑斓的羽毛,硕大艳丽的尾翼,腾空飞起,有如满天彩霞,流光溢彩,祥和吉利。特别是蓝天堂鸟体态极为华美,中央尾羽延长若金色的丝线,生殖时节仰头拱背,竖起两肋蓬松而分披的金黄色饰羽,抖开如锦似缎般的羽毛,显得更加美丽。这就是美丽而带有含义的花/动物——天堂鸟。苏杰四年级:***2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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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快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望着那满山遍野的野花,望着那灰蒙蒙的天空,望着那单独飞过湖面的小鸟,偶然想起那曾经的往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小狗“宠宠”。它从一开始就对我产生了巨大的意见,总是对我疯狂地叫。令我不知所措,总是远而避之。那年,我5岁,很幼稚。那年,他1岁,也很幼稚。在那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小狗“宠宠”。一开始,面对陌生的它,面对凶神恶煞的它,我被弄的不知所措,本想和他去打打交道,可它却一点也没礼貌,反到朝我大声嚷嚷。我落荒而逃。掏出口袋里仅有的钱,给它买了几根香甜的香肠,放到地上。不料,嗅觉灵敏的它,立马跑过来,叼起香肠,就往嘴里放。这倒也好,美食诱惑了它,跟我像亲兄妹一样,我到哪儿,它就到哪儿,活像个小跟屁虫,可爱极了!从那之后,摇着尾巴,使劲地扑到我身上,是它欢迎我的招牌动作。那个以往不熟悉的动作却一直像烙印一样刻在我心中,刻在我的脑海中,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但现在却……我再也看不到那个几乎每星期都可以看到的动作了,再也听不到那几声“汪——汪——”的欢迎我的叫声。我后悔,后悔没有多听几次声音,多摸几次它的头。然而,现在,它已经迈入了天堂的阶梯了,再也跨不出来了。想起它,就想起它带给我的快乐。每次每次,当我想起这些事时,心里总是酸酸的,眼泪总是在眼眶里打转,而眼前,却没有了它的身影,没有了他的招牌动作。“宠宠”,希望你在天堂能快乐,更希望你在天堂看着我成长。你知道你对我有多么重要吗?失去你,我仿佛失去了信心和希望,直到我再也停止不住我对你的思念时,我写下了这篇文章。祝愿你在天堂快乐!!上虞市是呀小学四年级:谢依娜6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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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天堂何夏幽和拉拉米两人,惬意地坐在世界转换的靠背椅上,拉拉米对正在"呼呼"大睡的何夏幽说:"下一个世界是噩梦沼泽,到那了,你千万千万不要想恐怖的东西,如果你想了,那个恐怖的东西就会出现.""呼!刚睡着就被你吵醒了.明白咯!"何夏幽不耐烦地说.到了噩梦沼泽了.何夏幽和拉拉米走进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点燃了一堆火,就躺下睡觉了(这个地方的空气一但钻如人的耳朵里,就会有想睡觉的欲望.).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吧,拉拉米醒了,它一拍脑袋,说:"哎呀!我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呢!""忘记什么啊!"何夏幽有一次被拉拉米吵醒了,火冒三丈地说."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噩梦之中,如果在梦中被杀死了,醒过来后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丑陋无比的颇蹄喇喇(全世界最丑的人妖).""呀!我可不要变成他!""那你现在就不要想任何东西"何夏幽听了拉拉米的警告,大脑马上把那些恐怖的东东排除在外,一心只想:沐小涵我马上就可以来见你了,沐小涵我马上就可以来见你了......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只全身流着黑色泥浆的怪物,何夏幽见了,吓了一大跳,问拉拉米:"是不是你在想?""阿噢~抱歉,呵呵,不小心啦!"拉拉米边说边用魔杖点黑色泥浆怪物,过了一会,黑色泥浆怪物就消失了."呼~噩梦老大怎么还没有出现啊!它不出现水晶石就没啦!"拉拉米抱怨着.这时,噩梦老大出现了,噩梦老大全身都是肉瘤,眼睛多得没办法数,有着章鱼一样的脚.何夏幽看到噩梦老大,打个个寒战,说:"55~说曹操,曹操到.""别说话,你站住不要动."拉拉米."是."何夏幽.拉拉米见何夏幽服从了它的命令,就跑向噩梦老大面前,跳起草裙舞来,噩梦老大见了,也跟着跳起来,他越跳越入迷,渐渐忘记了他是要来吸收灵魂的.拉拉米超级超级小声地用天堂语对何夏幽说:"就是现在,冲上去把噩梦老大头上的那个水晶石拔下来!"噩梦老大听不懂拉拉米在说什么,以为它在唱歌.何夏幽听了,不顾一切得冲了上去拔下橙黄色水晶石.这时,拉拉米也停止了舞蹈,随着一声惨叫,噩梦老大慢慢变成一股绿色的气体,飞向了天空.何夏幽和拉拉米也醒来了,这时,她们看到了噩梦沼泽与以往的不同了:小鸟在枝头自由自在地唱歌;不计其数的小草在微风婆婆的陪伴下,快乐的舞蹈;恶心的沼泽,也已经变成了清澈见底的溪流;小动物们,在绿草做成的地毯上欢快的做游戏;天空中,白云朵朵,有时,还飞过百鸟之王—雪凤凰.胜利就在眼前,已经找到了3块水晶石了,加油吧!何夏幽、拉拉米.下一个世界是什么呢?pS:谢谢支持"魔法天堂"的朋友们哦!麦子9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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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天堂第二天下午,杨依很不情愿地被接走了。远远的,杨依就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站在校门口。杨依走下车,看了一眼中年男子,就准备走进学校。没想到中年男子迎上来,面带微笑地对杨依说:“依依啊,叔叔就是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叔叔听说你学习很好,所以想请你爸爸能够说服你到这来读书,没想到你真的……”说到这,杨依很不满的瞟了一眼校长,随后便自顾自地走进了学校。杨依一边快速地走着一边嘀咕着:“拢这时,校长在后面叫着:“依依,依依……”他见杨依还没有回头,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来到宇冉中学的第二天,杨依就正式入学了。放学前,校长把杨依叫来了。到了最后一节课,校长把同学集中在操场上,全校师生有秩序地走入操场。校长拿起话筒,开始了他的“演讲”。“同学们,我们这个学校,虽然是个名校,但是我对同学的成绩却不是很满意。今天有一个同学转学到我们这个学校来,她呢……”校长的话让学生感到吃惊。“只是来了个转学生,校长不必这么隆重的介绍吧。”“那个转学生成绩好就好呗,校长也不必拐着弯‘骂’我们学习差吧!”……顿时,议论四起……校长见此情景,大喊:“安静,安静!”操场上的声音渐渐地变轻了。接着,校长指着杨依,说:“她就是我说的那位同学了。”杨依好惊讶,原来校长说的那个人是自己。这时,全校学生都把头转向杨依,“哇!”全校的男生几乎都发出惊讶的声音,这个女孩长得很清秀。虽然跟杨依的距离比较远,但是隐隐约约还是能够大致地看清她的长相。杨依长着一头乌黑秀丽而又长的头发。穿着一套很整洁的衣服,打扮得并不是花枝招展。她的自然美,无法用语言描写出来。“哇,仙女下凡啊!”几个调皮的男生大声叫。杨依听到嚷声,慢慢地握起拳头,她讨厌别人在她面前议论她。与此同时,学校的“四大校花”——赵盈、周丽、李维和她的双胞胎妹妹李莉都抬头不满地看了一眼杨依。“她叫杨依”,校长又开始长篇大论:“她学习几乎次次拿满分,你们……”这时,杨依在众目睽睽之下愤然离开。7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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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这真是美的妙不可言。我想这总要有一个代价。我一度以为是背叛整个世界。我以为背叛整个世界就能够给自己一个天堂。可是天知道,背叛整个世界应该怎么做?让我想想。先要放弃,放弃世界给我的一切。然后寻找,找到我叛变之后的梦想。最后找到交通工具,它定要是能载着我掉头离去。一定要带一个很重的头盔,一定要重的压着我无法转头回顾。这过程要迅速,不能有丝毫的犹豫。要毅然决然,要准备好和魔鬼起舞。从此以后,我就是别人眼中的魔鬼,别人眼中的魔鬼则是我的救世主。如今,做个叛徒也没有那么容易。背叛整个世界,这太辛苦,需要一生的时间,我做不来。我想我只要背叛我自己就行了。可是然后我给我自己的,却不知道是天堂还是地狱。我给了我一个天堂。这两个我已经是天壤之别。对我而言,一个是跳蚤,一个是狗。跳蚤给了狗一个天堂。其实,跳蚤并没有多大的本事,它只是把自己原来拥有的天堂给了狗。它本来就拥有一个天堂,这件事在它成为狗,接受了那外表是天堂,实际是地狱的礼物之后,才知道。狗没有地狱。因为所谓的地狱的外表就是天堂。我还是宁愿成为狗。自欺欺人是跳蚤变为狗之后唯一的活法。我愿意自欺欺人,我愿意把头埋进土里,不是鸵鸟的逃避,是我的主动性活埋。我不愿意当跳来跳去的跳蚤,每跳一步的心中的惶恐,已经快要充斥了我的灵魂。我宁愿在地面上走路,迎接前方的突然坍塌。尽管最后还是被活埋。三毫米,瓶壁外面到里面的距离,一颗葡萄到一瓶好酒之间的距离。不是每颗葡萄,都有资格踏上这三毫米的旅程,它必是葡园中的贵族;占居区区几平方公里的沙砾土地;坡地的方位像为它精心计量过,刚好能迎上远道而来的季风。它小时候,没遇到一场霜冻和冷雨;旺盛的青春期,碰上十几年最好的太阳;临近成熟,没有雨水冲淡它酝酿已久的糖分;甚至山雀也从未打它的主意。摘了三十五年葡萄的老工人,耐心地等到糖分和酸度完全平衡的一刻才把它摘下;酒庄里最德高望重的酿酒师,每个环节都要亲手控制,小心翼翼。而现在,一切光环都被隔绝在外。黑暗、潮湿的地窖里,葡萄要完成最后三毫米的推进。天堂并非遥不可及,再走十年而已。根本没有世俗所谓的开始,所以不会存在世人以为的结束。可是就那么消失了,从开始的地方来,从开始的地方走,似水无痕。我无力介入的灵魂,请原谅我的自私委琐,倘若不幸带给你伤痛,我只能说抱歉。我也曾很深投入过。严肃的肤浅,无声的闹剧,高尚的卑鄙,沉重的羽毛,此刻的心情,原来是这样…代价?尘埃落定后的微笑。不曾属于我的,离开我生命的,年老时候会是很美丽的哀伤吧?我们只会记得曾经的失落。朋友告诉我诱惑无处不在,浪漫随处可寻,从开始的地方结束。很恐怖的寓言。我们都会幸福的,从开始到结束。冥想曲宁静的夜晚,喜欢在清新优美音乐的缓缓流淌中抒写自己的心情,喜欢在如水月色中独自漫步幽径,品味一份美丽的孤独,品味一份幽雅的淡然!孤独是一种完美,淡然是一种境界,宁静的心淡然若水。让思绪在宁静的夜中不经意地轻盈漫步,朦朦胧胧中好象自己独伫布满蓝色小花的溪边,掬一捧清澈的溪水,让自己也沾染溪水的清新和纯净,忘却所有的美丽与哀愁,宁静中飞扬成飘逸。其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悠然宁静中度过的,喜欢看独伫在风中的香樟树,枝叶迎风飘展,风采怡然。偶尔落下一片树叶,我轻轻把它捡起,放在手心。用心聆听落叶的忧伤和淡然。似乎心里有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偶得。漫步在江南的山水间,清新淡然流溢在心间。淡然若水,是流连无锡太湖边的惬意和怡然。杨柳依依,碧波荡漾,我心悠然欣赏着如诗如画的江南山水。心情在山水间净化和灵秀。淡然若水,是漫步常州淹城古址时的凝思和心得。让自己安静的沉浸在历史的氛围里。远离喧嚣和浮躁,独品一种远古的沉静。淡然若水,是坐在苏州古镇的小木船上,晃晃悠悠沿着清澈悠长的河道迤俪而行。两岸苍翠欲滴,一树一树清雅洁白的梨花正芳菲。清香飘溢在周遭的空气里。偶尔能看到一个穿着白衣裙,脸上凝着丁香似的忧怨的女子在湖水色的天空下悠然抚琴,浅吟低唱。娴静时如娇花照水。淡然若水,是宁静的夜晚让心灵在唐诗宋词中穿行。寻觅古人的淡然心境和绝世才情。一厥宋词,一宛幽兰,夜凉如水,一支玉笛吹散了唐风,吹落了宋韵,一把古筝弹落了风尘,拨动了水韵。一弯黛眉,在碧波潋滟中流转,一袭水袖,在风来尘往里飘舞。一世的芳华,自在花开花又落。我在唐诗宋词中品味着婉约,品味着豪放,品味着才情,品味着唯美……我心与之共鸣。忘却了现实和繁华,品味着属于自己的幽雅。我独守一方纯净的空间,让心灵回归原本的恬静和淡然,让心情自由舒展。动情处心抚点墨,聚思为文。淡然虽不是生命旋律中绚丽的华章,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底色。淡然若水,一份幽雅的美丽心境。我向往生活中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动的境界,向往自己能在这样宁静淡然的世界里,可以临窗听雨,且听风吟。可以怡情山水,耳听天籁。可以深夜独处,品味淡然,抒写心情。淡然若水,让心灵如行云流水般轻盈地飘溢,让心灵拥有一份清新和宁静。////// ?公づ告??~~~(-‘。’-)Оo.我只爱?洲一个。oО (-‘_’-)/? ┗>~闲人〓弹开┗>我→我嘎世界只容纳到我同她→芸^^^^^^^^^^^^^^^^^^^^^^^^^^^^^^^^^^^^^^^^^^^^^^^???☆┼------------------┼☆???で☆ve┊?⌒︵⌒⌒︵⌒?┊SO S ┊?··侉s··?┊↑┼?─ˇ──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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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大约从35岁起,到51岁去世,普鲁斯特由于患有严重的哮喘,终年生活在一间门窗打不开的房间中。清新的空气容易引起他犯哮喘,更不用说刮风下雨了,足不出户的自我禁锢,持续了15年之久,的确,15年让普鲁斯特生活在回忆中,回忆着他少年,青年时的经历,由于身世,15年他大致只接触了三类人。15年使这位天才文人猛然醒悟到,他的前途竟就是在这间华丽舒适的病房或者说是囚室中也好,等待死亡,他没有别的生活,前程,他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一个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前途的人是绝不可能做关于未来的荚梦的,所以老年人是无美梦可做的,即使普鲁斯特是一位年富力强的中年人,但他早已知痼疾难愈,所以对生活,对前程已不抱什么希望。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其极其特殊的生活方式,写成一部非常特殊的文学作品,果然,他耗尽十五六年,分秒必争写完了它,这该是一部极其庞大的多卷本小说吧。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极其相似,规模宏大,人物众多,主要人物栩栩如生,但是两者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巴尔扎克着重刻画事物的外部世界,从而观察,描写这个世界,普鲁斯特则刻意突出内部世界,增加小说的深度与立体感,正是这一点,使之开20世纪现代小说先河,与19世纪的古典小说区分开来。全书以“我”为主体,追述自己过去30年的生活经历,一部典型的意识流小说,全书无一中心主题,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叠的手法,描写重复的人物和事件,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面貌,尤其是上层社会的人情世态,同时展现了作者自我认识,自我追求的心路历程。小说人物虽众多,大致有四类,第一类是贵族,如盖尔芒特公爵夫妇,康布尔梅候爵一家和夏吕斯男爵,这是普鲁斯特塑造最成功的人物,也许这是和他的身世,他的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密不可分的。第二类是富有的大资产阶级,斯万是其代表,第三则是仆人,弗朗索瓦兹是作者最喜欢的人物之一,而第四类就是作家,文人,画家,音乐师。小说没有贯穿始终的情节,有的只是作者叙述中表现的一个个场面,中间常插入各种联想,议论,没有发展,没有高潮,更不会有什么结局,完全是作者思想意识一种自由流动。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这部小说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的传体小说不同,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在作者的角度看来,所谓时间,实际就是生命的延续,所谓生命,就是延续与记忆,作者通过回忆,使灵魂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并获得了新生。他的目的,就是以特殊的深度和鉴赏力再次体验过去的生活,发现生活新的意义而不可得,我在寻找占主导地位的优点,也没有找到,他不是有这样那样的优点,而是一切优点无不具备……并非先后轮流出现的优点,而是一齐出现的,他的风格灵活生动,令人诧异,任何一种风格,和普鲁斯特的风格相比,都显出自己的黯然失色,矫揉造作,缺乏生气。著名学者罗大纲评论道:“普鲁斯特此文主要写人,写小说的主角……但也写作为陪衬的人物,而有时写得很仔细,……他有时也写一些居室和室内的陈设,但都是一笔带过,简略而不繁。普鲁斯特是位意识流大师,他精雕细刻人类心理世界,流连于时间之门锁闭的室内,他在这本巨着中建立起的属于他私人所有的“想象博物馆”,却引起了全世界的热情,我们的阅读习惯从此走向细腻和内省的路途,同时惊异于小说这种文体对于精神世界的丰富的表现力,从而也促使我们不自觉地勾起自己过往岁月况着的记忆。只有普鲁斯特利用文字这块神奇的毛毯,回到以往失去时间的某一瞬间,并把他们挽留住,永恒地挽留住。他还通过富有情境的叙述去追索逝去的生命,再现过去的存在,从而获得精神上永久的快慰和幸福,让我们一起去追寻逝去的天堂吧。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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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我们从呱呱坠地起便来到这个美好的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了解了死亡,明白了自己眼间之美好终将随时间而与自己告别,人们开始留念、但终究仍会被无情的岁月拖向死亡的殿堂,死对死者或深深的无奈,而对生者而言则是痛苦悲伤的,后悔不能随君同去,殊不知自己才是最大的幸运儿-——拥有生命的人,而死者已被岁月摈弃,埋葬于光阴之中。生者为了寻找寄托,自我安慰,遂有天堂、人间、地狱之说。天堂圣洁光明,审判之神加百列吹响他那不朽的号角,灵魂便聚集起来,等候威严的上帝公正的审判。人间便是凡人所居之地,人死后灵魂离体根据生前的行为飞向天堂或堕入地狱。地狱则是个无底的深渊,邪恶暴戾的撒旦掌控地狱中黑暗的一切,血腥杀戮,在世界上只是家常便饭,魔鬼冤灵,在黑色的空间狂舞,连空气中也飘浮着梦噩的气息。这一切都只是安慰者臆想所得,但这说法吸引了众人人们渴望死后与亲人相聚,都被彼此想象迷住人们渴望死后升入天堂,远离地狱,因为天堂充满光明希望,而地狱却只有绝望。其实天堂、人间、地狱共存与世界天堂并不一定是圣洁的,人间也并非美好,地狱也有燃烧的火焰……人类认为圣洁的天堂死后最好的归宿,只有在那儿人类才可得到安息。人们把天堂指代成为死亡,天堂成了死亡的象征,人们心中无暇的天堂蒙上了死神的阴影,天堂的虚幻铸就了它在人心中不朽的地位。人们渴望审判,审判黑暗、审判不公、审判阴霾,这仅仅只是缘自他们心中对现实的种种不满,他们岂不知自己生活的不顺心缘由于自己已逝的点点滴滴预示了将来之景。“小来偷针,长大偷金,”这是古训,告诫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为将来打基础。可怜的天堂,不幸地狱被人们空想成为自己命运的操纵直,成为人们的傀儡,人类永远无法明白自己太伟大了,将世界玩于鼓掌中,而自身宝贵的命运主宰权强加于虚拟的天堂身上……人间在他们的心目中之地位似乎并不亚于天堂因为这儿是生命之境无垠的大地上盛开着动人的青春之花。人间象征着温馨的爱,慈母离别时千篇一律的叮嘱,游子离家前恋恋不舍的回望,好友悲伤时轻声细雨的安慰,这一丝一缕的情化为和煦的轻风,驰骋在春天的天空中,人间象征着伟大的生命,霍金虽饱受病魔的摧残,但他仍用仅能活动的两个手指研究,一个因萎缩而矮小的身形在小型电脑前吃力的操纵着,似乎每按下一个键他都要使出吃奶的劲。病魔,无法令他屈服,身体上的痛苦,无法束缚他灵动的思维,冰冷的机械语言,让他在科学大道上挪着,挪着身后是一道道带血的痕迹……人间也是藏污纳垢的“圣地”杀人犯,强盗、盗贼层出不穷,最令人发指的是“无底洞”——贪官污吏和一些奢华无度的君主。贪官者,富可敌国、清朝巨贪和坤、“人类蛀虫”的成克杰之流,奢华君主者,追求长生,好大喜功,暴戾无道的秦始皇、汉武帝、隋殇帝云云,此类卑鄙龌龊之灵魂乃人民之硕鼠,它们那弥天的阴霾玷污了人们心中美好的人间,纵观人间历史,何处缺乏此类人物之身影,他们抑或使美好的人间更加完整吧……腐化的气息,呛人的大烟味,阻心的硝烟味,他们飘荡在晚清满是阴霾的天空中,满地乞丐衣裳褴褛,奄奄一息,断肢残骨遍野皆是,成群富绅、污吏衣着华丽,欢聚一堂,山珍海味何物乏之?在这个充满压抑的世界里,生存的只是魔鬼,它的暴戾让撒旦望尘莫及,它的不公让凶灵崇敬不已,这儿才是地狱,是人间地狱,是地狱人间,但是在这样一个地狱中仍然跳动着生命的火焰,周恩来,孙中山,康有为等一大批进步人士仍努力地拯救着地狱中痛苦不安的国人,他们是阴暗地狱中耀眼的明灯。辛亥革命以后中华人民仍处沉眠状态个个睡眼惺忪,毫无斗志,麻木一切,顺从一切,这是一个没有生机的地狱,每个人都在漫无边目的地活着,过着机器般死板,繁琐的生活而手握重权的统治者像使唤牲口一样使唤人,掌握着地狱中黑暗的一切,这时鲁迅出现了他那尖锐的批评毫不留情的讽刺“匕首”“投枪”般的文字直击统治者手中弱不禁风的权杖,他那威严的呐喊如一声惊天的春雷响彻在地狱的痛苦中:“崛起吧,奋发吧,展露出龙的传人的风采吧!”于是人们开始觉醒、复苏、奋斗,地狱中一片生机这便是人间地狱,这便是地狱人间。若君问我:“天堂、人间、地狱中,你选择生活在哪里,”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人间”。并非因我是人,其时三者并无区别,天堂、人间、地狱其实并存与同一世界,三者的区别只是你心中的妄念。世界即使再怎么变化,只要你固守心欲,何处不是天堂,何处不是人间,何处不是地狱呢?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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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时代在变迁,空间在转移,而不会变迁永不转移的是每一个人都还胸怀梦想,梦想中的国度是每一个人内心仰渴的天堂。实现梦想就像进入天堂一般终要走到那入口的地方。然而真正的天堂在哪里呢?天堂的入口又在哪里?天堂的入口会不会就是地狱之门?写下上面那段话,是看了由陈奕利导演的《天堂口》这部电影之后的疑惑。影片讲述的是上世纪30年代的热血青年追寻梦想的故事,同时也是旧上海的黑帮故事。阿峰、小虎与大刚三人都是生长在朱家角的贫穷渔家子弟,他们毅然决然奔赴梦想中的天堂上海发展,以求功成名就后养老娶妻过日子.对他们来说,养老娶妻过日子就是他们的天堂梦。但是来到魂牵梦萦的上海后,在上海名闻遐迩的天堂夜总会里,他们很快便迷失在纸醉金迷的繁华幻境里,以致于最后天悲地创的不归路。寻梦的过程是艰难的,生活总是在不平的坎坷里经受磨练,随着影片的向前推进,故事情节次第展开,人性也被一次一次摆在面前,何去何从,如何抉择使人们内心矛盾而不知所终。当一切不再如初想那般美好,人总想到了回归,影片最后阿峰自问,上海真的是所谓的天堂吗?真正的天堂又在那里?看到此处我总觉得还缺少点什么,是不是应该在最后让阿峰回到朱家角在山清水秀的河边回忆自已的经历?也许这样便能让人觉得天堂有了皈依——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人们的天堂。随着国际影视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内也对电影越来越来重视,每逢颁发大奖时期,每一部影片都寄托着无数人的期待,我想更多的人不是期待遗失的文化交流而是现代物质繁华的幻象里人们缺失了一些什么,又该如何去做什么而不是欣赏那一时的感动后仍然走上习积多年的轨道。这一点,可以从《十面埋伏》《无极》《满城尽带黄金甲》等这些影片直批到前不久的《云水谣》甚至到如今的《天堂口》这部影片!为什么要这么说呢?世人的眼睛都是明亮的,如此过多地构思过去,那么现在呢?未来呢?为什么不能让表达的主题放到现代社会去表达?这样不更有亲和力吗?影片的画片要让观众感到那故事仿佛就在身边而不要让人觉得疏离才有强大的亲和力,第一眼的亲和力才能勾住观众的心神,让观众口不言心中已死死认定这就是我要看的,这就是我苦苦寻找的影片,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也不过如此,在这方面,我觉得国内的大导演小导演都应谦虚一下伟大的民族胸怀认真思考一番。《天堂口》里最感人的还是小虎开枪打他亲哥哥大刚救阿峰这一幕,这一幕里最人性的光辉是正与邪的较量,是中国几千年来所为人道的大义灭亲之举,比起如今沆瀣一气唯亲是用的世道来说,不仅感人肺腑而且讽刺味十足。看完整部电影,脑海里始终摆脱不掉吴宇森的影子。可以这么说,80年代出生的孩子们大都是在“黑社会”的爱恨情仇里磨炼成长的。黑帮时代是80后小时候从电影里看到最多记忆最深影响也最大的影片。之所以在看《天堂口》会有吴宇森的影子,是因为这部电影是由吴导演的学生翻拍其经典之作《喋血街头》。当然这里还可以找到《喋血双雄》的身影。可见师徒情深。有道是“冰水为之而寒于水,青出蓝而胜于蓝”不能因师而限制了自已的才华。时代的舞台总该有自已的要表演的地方,不仅是电影,平凡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如此。从《天堂口》里又再一次看到了国内风行一时的“三大”电影,即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模式,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影片让人眼花了乱、晕头转向,看完后不知所云、苍白到无力。尽管这部影片比起国际一流的大片还差几分火候,但比起国内先前《十面埋伏》《无极》之类的电影以及那些被改拍得面目全非的电视剧而言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值得欣喜而自豪的,因为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天堂口》里的天堂夜总会里露露唱着的歌声仍在耳边回荡:随便一杯酒,随便的温柔,让我不想再回头,明明这里就是天堂的入口……找到没有,温暖你的双手,天堂在天堂梦里头……随便一杯酒,随便的温柔,洗净尘缘的污垢,明明这里就是天堂的缺口……天堂口,说是一个天堂的入口,倒不如说是灵魂倍受折磨与历炼的地狱的大门。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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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大约从35岁起,到51岁去世,普鲁斯特由于患有严重的哮喘,终年生活在一间门窗打不开的房间中。清新的空气容易引起他犯哮喘,更不用说刮风下雨了,足不出户的自我禁锢,持续了15年之久,的确,15年让普鲁斯特生活在回忆中,回忆着他少年,青年时的经历,由于身世,15年他大致只接触了三类人。15年使这位天才文人猛然醒悟到,他的前途竟就是在这间华丽舒适的病房或者说是囚室中也好,等待死亡,他没有别的生活,前程,他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一个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前途的人是绝不可能做关于未来的荚梦的,所以老年人是无美梦可做的,即使普鲁斯特是一位年富力强的中年人,但他早已知痼疾难愈,所以对生活,对前程已不抱什么希望。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其极其特殊的生活方式,写成一部非常特殊的文学作品,果然,他耗尽十五六年,分秒必争写完了它,这该是一部极其庞大的多卷本小说吧。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极其相似,规模宏大,人物众多,主要人物栩栩如生,但是两者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巴尔扎克着重刻画事物的外部世界,从而观察,描写这个世界,普鲁斯特则刻意突出内部世界,增加小说的深度与立体感,正是这一点,使之开20世纪现代小说先河,与19世纪的古典小说区分开来。全书以“我”为主体,追述自己过去30年的生活经历,一部典型的意识流小说,全书无一中心主题,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叠的手法,描写重复的人物和事件,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面貌,尤其是上层社会的人情世态,同时展现了作者自我认识,自我追求的心路历程。小说人物虽众多,大致有四类,第一类是贵族,如盖尔芒特公爵夫妇,康布尔梅候爵一家和夏吕斯男爵,这是普鲁斯特塑造最成功的人物,也许这是和他的身世,他的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密不可分的。第二类是富有的大资产阶级,斯万是其代表,第三则是仆人,弗朗索瓦兹是作者最喜欢的人物之一,而第四类就是作家,文人,画家,音乐师。小说没有贯穿始终的情节,有的只是作者叙述中表现的一个个场面,中间常插入各种联想,议论,没有发展,没有高潮,更不会有什么结局,完全是作者思想意识一种自由流动。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这部小说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的传体小说不同,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在作者的角度看来,所谓时间,实际就是生命的延续,所谓生命,就是延续与记忆,作者通过回忆,使灵魂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并获得了新生。他的目的,就是以特殊的深度和鉴赏力再次体验过去的生活,发现生活新的意义而不可得,我在寻找占主导地位的优点,也没有找到,他不是有这样那样的优点,而是一切优点无不具备……并非先后轮流出现的优点,而是一齐出现的,他的风格灵活生动,令人诧异,任何一种风格,和普鲁斯特的风格相比,都显出自己的黯然失色,矫揉造作,缺乏生气。著名学者罗大纲评论道:“普鲁斯特此文主要写人,写小说的主角……但也写作为陪衬的人物,而有时写得很仔细,……他有时也写一些居室和室内的陈设,但都是一笔带过,简略而不繁。普鲁斯特是位意识流大师,他精雕细刻人类心理世界,流连于时间之门锁闭的室内,他在这本巨着中建立起的属于他私人所有的“想象博物馆”,却引起了全世界的热情,我们的阅读习惯从此走向细腻和内省的路途,同时惊异于小说这种文体对于精神世界的丰富的表现力,从而也促使我们不自觉地勾起自己过往岁月况着的记忆。只有普鲁斯特利用文字这块神奇的毛毯,回到以往失去时间的某一瞬间,并把他们挽留住,永恒地挽留住。他还通过富有情境的叙述去追索逝去的生命,再现过去的存在,从而获得精神上永久的快慰和幸福,让我们一起去追寻逝去的天堂吧。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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