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偏冷
秋风萧瑟,林寒涧肃。风吹下一片片枯叶,那么自然,又那么的伤感。
在长安城内,有一个西市,专门用来商业贸易,在那其中,有一家肉铺,生意很好,口碑很好,肉质很好,京都的商家那可不是一般人,但能在西市脱颖而出,那可是十分难得。我难得来一次京城,也一定要尝个鲜。
五点半到达,铺前已排起了长龙,买完归家的一个接一个。直到中午,才轮到我,我是最后一个了。走进肉铺,意外的干净,肉片一片片叠在桌上,薄的似乎能透过光线。这时,一只苍蝇从外头冲了进来,嗡嗡嗡,得意的在空中打了两个转转,唰——,只见地上的两个残肢,苍蝇的腿还时不时抽搐一下。抬头,屠夫正用布擦拭着刀,屠夫的胡须跟鬓发相连似的,浓眉大眼,就一彪头大汉。
我颤颤看了看屠夫。“两斤猪脑,2个猪肝,3个猪心,你需要这些吧,这对你的病都有好处。”屠夫说道。我呆住了,天哪!我要买什么,他都知道。“这只有两个猪心了,跟我进来吧!”我们走近内院,那有一头被吊着的猪,肥的流油,但从神情上来看,十分绝望。
只见他抽出一把斩马刀,半蹲,“砰!唰——嚓”,他快到看不见,我回过神来,就是那一眨眼,一瞬间,他不知什么时候已到十几米外,又见那地上的肉块和吊着的白骨,这时,我也才注意到那把斩马刀,锈迹斑斑,连刀背的光泽也看不见了,但是,一点血也没沾上。
他拾起猪脑,猪心,猪肝,递给我,“30文,就够了。”我给他一张纸币。他看了看,“你是云南人吧!”
我点点头,正诧异他料事如神,他说:“这是交子,云南先出的。”
一个黑影从门中闪过。“有个大客人来了,你先回避一下。”他霎那改了脸色。我闪到一边,躲在柴火堆中,从缝隙中窥伺。走近的是个中年男子,用黑布黑衣遮的严严实实。
他关上了店门,走到内院,才露出脑袋,是跟曹操一样的奸雄脸。
“诶呦,恶魔大元帅竟沦落成屠夫啦!翊诚?”那男人的说话真像个太监,让人作恶。
“朱温,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还来找我干甚!”反之,屠夫铿锵有力的雄厚声音更是突出。
“要叫全忠!就算唐朝已经建立,我还没死哦!我要卷土重来,来吧!你能忘记白马之祸吗?那多美丽啊!那不就是你一手照就的吗?”
“住口!!”只见翊诚一脸惊悚,好像一个晴天霹雳,跪倒在地,两眼无神。斩马刀掉落在地上,“当”的发出一丝心酸的声音。
我看见,他脸上流下了一道银光,“砰!唰——嚓”泪被劈成两半,融进土地。“砰”朱温倒在地上,捂着缓慢留着暗红的血的伤口,转过头来,“翊诚,不杀人,这么久,不觉得,刀锋偏冷了吗?竟然连我都不杀了。你还是真正的你吗?”
“哼,我杀猪呢!”
初二:步六孤
太空之旅
公元2010年凯光年间,我乘坐飞船到宇宙游玩。驶到途中,听观光导游说,在MY星系,有三颗行星,一颗叫做“请星”,另一颗叫做“谢谢星球”,第三颗叫“对不起行星”,他们是“三兄弟”。有这么怪的行星名?这可真是宇宙八大奇观之一。这三颗星球,我是去定了。
“哧——”我首先降落在请星上。突然,一群在街上“飘荡”的人群,不约而同地大叫了声“请啊”,便四向逃跑了。“‘请啊’?什么意思?就算是欢迎我,那也热情过度了吧?”一连串的问题冒上我的头脑。于是,我准备下去探个究竟。
我走到一条大街上,看见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一幅繁荣昌盛的景象。于是,我找了一位大爷,问:“大爷——”“啊!”“大”字刚一出口,大爷就蜷缩成一团,被吓了个半死。好一会儿,他才缓慢地站起来,支支吾吾地说:“请……请你说话之前,带个‘请’字”“为什么?——”“啊!”随之而来的又是一声惨叫。“请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样讲话有点别扭哦不,是很别扭。“请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维‘请’警察就会把你带回拘留所,拘留五天五夜!”“请哦……”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请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请星’啊!”
请接着,我告别了“请星”,驶向“谢谢星球”。(不好,在“请星”呆久了,说话都带“请”字了)
在“谢谢星球”上,状况比“请星”好不了多少,说话都带个“谢谢”。走到小巷时,我看到一名男子手持钢棒,将另一名男子“逼上梁山”。突然,他大叫一声:“谢谢,去死吧!”我心想:这什么世道,杀人还说谢谢?
接着,我又访问了“对不起”行星。结束这次旅行后,我体会深刻:这三个稀奇古怪的星球,真不愧为“三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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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偏冷(4)行者无疆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漠,孤雁,残影。火烧云,云卷云舒,卷地风,风寒刺骨。天色不早,大胡子赶去投宿。黄土高原之上,有着一座寺庙,年久失修,却依然焕发着夕阳一般赤红的光彩。这座寺庙叫北岳一心殿,没错,北岳恒山,但这寺庙荒废多年,现在由一个和尚暂住。大胡子一步跨进是寺庙,寺庙内的一个和尚正盘坐在蒲团上,神色平静地敲着木鱼,笃笃笃,笃笃笃……木鱼声传荡着整个高原。笃笃笃,笃笃笃。“檀越,进来坐下吧。”和尚依然敲着木鱼。大胡子随即走进寺庙,灰尘飘飘,一缕斜阳照在佛像的衣角。“你怎么在这?”大胡子坐下说道。“行者无疆,无诤三昧之人还在意什么?”“你并没有成为无诤三昧之人,你还是那个老样子。”“你不也是那个老样子吗?瘫倒在田间,总盯着过去,你会瞎掉一只眼的!”和尚依然孜孜不倦地敲着木鱼。“然而忘却历史,你会双目失明!我还是如此,是因为我罪孽深重!”大胡子的脸是僵硬的。和尚无语,静默着,可是,万静之中,还是有那一声铿锵有力的木鱼。室外,寒风刺骨,夕阳慢慢滑下佛像的衣角。“阿弥陀佛,看看维摩诘,看看大迦叶,你不该,你活该!为你少年年轻气盛的莽撞做个补救,也来不及了!不要去了!能灭贵阳门全门,也能灭你!”和尚眉头紧皱,青筋显露。“有些事,你本知道去做的后果,你还是得做,你就要付出代价,但这能让我解脱,死在那个小子手里,也算不欠他的人情了。你这个‘鲁智深’,还是太嫩了。”和尚沉默着。大胡子跨出寺庙,太阳潜入地平线,天空一暗,大胡子的脚前,多了一个小坑。“你指力如此强,为什么不直接把我点穴带回去?”“因为,你还要跟他,大干一场。”“想得挺周道,刚好外面也没有地方住,我就听你的,回去了。”一眨眼,大胡子就跑进了寺庙。“我看你是冷得吧!”和尚眉头舒展。晚上。大胡子拿出从肉铺带来的腊肉,开始大块果颐,为明天的行程补充体力。和尚拿着粗茶淡饭,在那干瞪眼,好不容易转移注意,强逼着眼睛回到白米饭上,刚一张嘴,正想吃饭,口水就如瀑布一般,直冲下下巴。严肃的大胡子这时也按耐不住,笑得肉末横飞。连忙撕下一条,递给和尚。和尚颤颤巍巍接过腊肉,和尚看了腊肉,眼睛都直了,就像一只小狗受宠若惊的得到了一大块骨头,但好像骨头又太大,不知如何下口。尝试的咬了一小口,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了。好像两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吃得那个津津有味,吃完还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得像只小猫。说来这也不能怪他,他小时候那叫胖的跟母猪似的,吃的跟小猪似的,睡得死猪似的,但不幸的是,他家世世代代都信佛,他也被迫去当了和尚,在寺院待了几天就翻墙跑了出来,但由于太肥了,没跑一会儿,就被抓了,从此他就开始控制自己,控制自己的胃,终于瘦了一些,企图‘越狱’。一天,老方丈让他去买伙食的原料,在山上待了那么久,一到街上,好吃的琳琅满目,一控制不住,就又吃了,吃了好多肉。刚逃回家,就被父母五花大绑的又绑了上去。之后,他遵守纪律,刻苦能干,很早就被传授武艺。可惜好景不长,他就成功‘越狱’,奔波于各个寺庙蹭饭吃,又没钱卖肉,只好流浪到北方,找个破寺庙,卖艺赚了钱,就开始养羊,可没养多久,就都被胡狼吃掉了。可悲啊!行者无疆,吃货无国界,仇恨无边,还记得大力士和仇恨袋的故事吗?一心向佛,放得下,并不意味着你软弱,并不意味着你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有时反而说明你是够坚强去舍弃。公子,回头吧!一座黑色古朴大殿,一个管家对着一个青年人的后背说道。“每天,我都在揭开伤疤,就是要让我时时刻刻都感受到当初的痛,让我对他的仇恨越加浓烈。”那青年人的声音如同霜剑一般,却带着一种感情,是一种极度扭曲的感情,霜剑则是毫无感情,这声音,如同万年坚冰,千年冰牢,只是一听,普通人都要吓破胆,如同一股寒流,冲向四肢,头脑,身体霎时紧张的肌肉收缩,好像呼出的是寒气一般,寒栗,发颤,惊悚!一语片刻,管家的头已经在地上了,面目狰狞,带着无奈,带着惊恐,不明不白的死去了。“不再有人,能阻止我了,翊诚——你也一样!”青年人冷笑一声,挥袖而去。北岳一心寺。看着呼呼大睡的和尚,大胡子不免的有得有些心酸,同样是被逼出来的天才,为什么你不能像这和尚一样,好好地,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对的,行者无疆,那是因为行者坚定的心和无边无际的求知欲,当年孙行者,就不远万里去找菩提老祖,又经过九九八十难,去西天取经,没有一个界限阻挡着他,他只是说,继续,坚持,似乎在不远的前方,就是我们梦中想要到达的地方,就是你温暖的笑脸。但是,这如地平线一般,可望不可即,才有了无疆。仇恨无疆,你想如何夸大都行,失败,冤枉,也一样,可是,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看得淡一些,伤就会少一点。时间过了,伤口淡了,仇恨淡了,也就散了。考试考差了,不要灰心,要以此为戒,继续努力,力图下次能尽全力考出更高的成绩。心随境转世凡夫,境随心转世圣贤,看的角度不同,结果也不同。有心学习的人,是没有知识的边疆的,越学越发现,还有好多的不知道,还有好多秘密,未解之谜,就像行者一样,没有疆域,不分国界,一心只想知道更多,经历更多,否则为何奔波于各个寺庙之间?明,是蹭饭,暗地里,是偷师学艺。活到老,学到老。做一个行者,在知识的大地上,无尽地探索,无尽地发现,最后,你不与人争,你只是刻苦钻研,暗地里奋斗,你便争得了属于自己的世界。初二:步六孤&陆弘毅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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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偏冷(5)拔本塞源_3000字刀锋偏冷(5)拔本塞源鬼龙院,是一个学院,专门培育将领和武者,分为鬼院和龙院,鬼院培育出的英才大多行走江湖,拉帮结派,啸聚山林;而龙院培育出来的英才大多效力于诸侯亭爵,不是当大将军就是当贴身卫士。两院虽然合为鬼龙院,可是矛盾不小,进入龙院变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而进入鬼院的,一般都会性格扭曲。从鬼龙院出来的人,不是疯子,就是高手,疯子有些很差劲,有些可以笑傲江湖。不是最厉害,就是最差。这都给了鬼龙院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使得鬼龙院妇孺皆知。一般人都会闻风丧胆。鬼龙院创立于三国末年,一直来都不是很景气,鲜为人知,直到十六国南北朝时,才开始走上坡路,后来受到隋炀帝杨广的赏识,一步登天,可惜唐朝取代了隋朝,一直坐冷板凳到了现在五代十国,在这个乱世里,终于开始东山再起。狴犴,又名宪章,传说中的兽名。形似虎,是老七。它平生好讼,却又有威力,狱门上部那虎头形的装饰便是其遗像。传说狴犴不仅急公好义,仗义执言,而且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的形象威风凛凛,因此除装饰在狱门上外,还匐伏在官衙的大堂两侧。每当衙门长官坐堂,行政长官衔牌和肃静回避牌的上端,便有它的形象,它虎视眈眈,环视察看,维护公堂的肃穆正气。《天禄识余·龙种》:“俗传龙子九种,各有所好……四曰狴犴,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狴犴部,则是属于鬼院。鬼院中也有分地位高低,狴犴部排第三,第一是鲲鹏部,第二是螣蛇部。只可惜,十九年前,不知惹了那位武林高手,也是一夜,整个狴犴部,不留活口。之后,大家都嫌晦气,没人再重组狴犴部,狴犴部的废墟一直留着,直到贵阳门把总部建立在这里为止。如此巧合,又是鬼龙院的人一夜灭了贵阳门。或许这是复仇?为何这么久了才报仇雪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之都是那么蹊跷,那么奇诡。大胡子还未到达贵阳门总部,就听到了喧闹,声音是从一个客栈里传出的。大胡子迈进客栈,只见各路豪杰,草莽英雄汇聚一堂,客栈内高朋满座,座无虚席,表面上热热闹闹的客栈,骨子里却是一处龙蛇混杂,猫鼠同眠的是非之地。土匪强盗,野鸡流莺,达官贵人,贩夫走卒,真是三教九流,应有尽有。崆峒教,华山派,峨眉派,丐帮,江南二十八水路众舵主为主,少林派,昆仑派以及一些无门无派不知名的门派为辅(当时少林和昆仑还未壮大,地位很低,武功也没有多好)。大胡子巡视一周,北岳一心寺的那个和尚坐在角落,两人眼神对碰,那和尚笑了笑。“祖钦,快过来。”外面一个小和尚叫道,那和尚走了出去。“大家静一静,大家静一静。”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木台上站着一个瘦弱的青年,是饶峰仪,他惯用‘北辰一刀流’在蔡颉老先生评的‘四海群侠榜’上名列第四。四海群侠榜五年评一次,每次评出新人中的前五强,二十年前,大胡子在四海群侠榜上还排第二。有这一排名,这位饶峰仪才能控制得住全场。“今天,各路豪杰汇聚于此,共同调查贵阳门一事,有劳各位了。”说罢,他拱了一下手,继续说:“请大家在客栈休息一宿,还请各门派掌门到青烟阁里议事,今晚分队,明日一早,开始行动!”这一下炸开了锅,买酒的买酒,吃肉的吃肉,睡觉的睡觉,讨论的讨论。这时一位男子进入了大胡子的视线,他一米七标准身高,头发披散着,背后并排背着五把剑,插在鞘里,大腿两侧还挂了各一把短剑,腰带又插了两把长剑。一个用的着带这么多剑吗?莫非是飞剑一派的?可这些剑大小不一,长短不一,看鞘就知道连剑的形态也不一样。“他你也不知道?”犹如一阵风吹来:“他就是那个为收集剑舍命的赵廷筠。”“哎呀,你不要吓老人家啦!老人家心脏不好!”大胡子对着风刀说道。“据说他家有近百把剑,随便挑一把,都是削铁如泥。”风刀叉着双手说道。小赵在人群中穿梭着,视线不在除了剑以外的地方停留,这大堂一百五十多人,一半以上都有佩剑,此行如此险恶,危险,必然都要带好刀好剑来,可他一个都没有看中。他的视线转到大胡子身后的斩马刀上,几步稳稳地就走到大胡子和风刀桌前,“为什么要带生锈的这把?”一眨眼,那把生锈的斩马刀就在小赵的手中,用手敲了了敲,用鼻子嗅一嗅,用耳朵听一听。“嘿嘿,这把多少钱!”小赵如释重负般的笑了。“你不是只收集剑的吗?”大胡子有些惊讶,伸手去拿那把生锈的斩马刀。小赵手一缩:“我也收集刀,只是我对刀的要求更高,至今才搜集到一把刀。你这把刀,哼哼,里面有什么呢?”气若游丝的声音,却深深震撼了大胡子。“查出真相后,我就卖给你,不要把那个说出去哦!”大胡子有些担忧得说道。“那是不是你的杀手锏啊?”小赵有些不怀好意地说道。还没等大胡子回答,又说:“霜剑在哪?我要看看他的剑。”话音刚落,人群中飞出几枚暗器。一闪,只一闪,银色的弧线,叮叮当当,暗器落地,是碎瓦片。霜剑从人群中现出,如影子一般。“我的好徒儿,别那么坏吗!”小赵将一把剑归鞘,好剑,果然不一样。霜剑没有说话,走到赵廷筠前,喉结上下涌动着,刚想说话。小赵已在霜剑膝前,“果然是好剑!哈哈哈哈!多少钱,徒弟,给个优惠价吧!”小赵正眼都没有看霜剑一下,他的眼里只有剑。霜剑刚想回答,“你还是有感情的吗!”小赵抬头,眼神很励志地说了这句话。“但这样,你会输的,变差后的你,你的剑,也不好了。”小赵起身背对着霜剑,步伐偏快地走出客栈。又是一个白色的弧线和小赵的惨叫:“哎呦诶!——”一个大白肉包子打得小赵人仰马翻,可包子却完好无损,飞上牌匾,这时说是快那时快,祖钦一个饿狗扑食,一嘴完美叼住肉包,还耍帅一般,让夕阳的光线照得他的光头亮闪闪得,好似一个电灯泡。“师傅,师兄又偷吃肉!”小和尚天真无邪地指着祖钦叫道。祖钦差点没从半空中掉下下来,眼皮子跳跳,眼瞪大如牛铃,一个字,跑!剩下只有肉包滴下的油脂和祖钦的背影。等等,他从哪里跑出来!拉回正题,扔包子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身姿窈窕,能把一个包子把一个中年男子打得人仰马翻就已经很不容易,况且此乃霜剑的师傅,唐古拉教十位祭师的其中一位,更况且,能把他打倒,且不让包子炸裂,保持完好无恙。这可非一般人能做到得,仔细一看,却没有什么名头,面目生疏。那樱桃小嘴一张开:“你个败家子!不好好赚钱!买什么剑!还来这里瞎混!给我滚回去!”锐利如刀的目光好像能把这世间的因果也给斩断。一巴掌扇风而来,还未到脸上,脸部就被劲风吹得有些变形,“当——”这金属般碰撞的声音,如此刺耳,持续了几十秒。大家张开眼,望着这客栈门口的一幕。那妇女的手打在剑上。“哈哈哈,我就说我的剑最厉害了,还敢欺负我!”小赵虚惊一场后硬着脸皮说道,他的一滴冷汗落下,融入土里。“哐当”一声,那把剑断成两节,小赵瘫坐在地上,目光无神地看着那把剑,好像自己的至亲好友逝去了一般,半响没有说话。而他的老婆的手丝毫不伤。如此厉害的一个人,隐姓埋名了这么多年,没有行走江湖?“她那是打老公打出来的,她并不是什么高手,却不知不觉被他老公训练成了高手。”风刀说道。“被老公训练得?”大胡子不解地问道。“被肉包子打得时候,为什么不拿刀斩断呢?要被扇巴掌时为什么不逃?为什么用刀背挡下那一巴掌?而且对霜剑说完话后,没有问价钱,而是有些怪异地走出客栈让老婆打,要逃得话,可以走后门啊!待在里面老婆肯定会碍于面子不出手或者下手轻些。”风刀解释道:“这就是他故意在训练他老婆。”“你错了,这是爱,是爱的力量。”一个披发老翁站在大胡子身后。大胡子转过身来,原来是崇尚爱与仁的邓平老先生。额,大胡子刚想开口说话,不好,有口臭,老先生,你,你!“呵呵呵”罩着黑斗篷的邓老先生笑了,现在,你们都闻过我的口臭了。“那又怎样?”大家异口同声说道,一百多人如此整齐的说话,也是一种震撼的场面。“我在嘴里下了‘十香抽筋熊胆散’,这可是剧毒哦!”丐帮一位舵主大叫:“你个老贼,拔本塞源!”那又如何,我是鬼龙院的人!初二:步六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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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偏冷(7)拔丁抽楔_2000字天已经完全暗了下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敢去点蜡烛,群雄的气息似有似无,生怕发出一点儿声音。这是为何?此次前来赴约的,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单单进入天下一百强的就不下六十个,但是没有一个人察觉到这位黑夜杀手,无声无息,如鬼魂一般。这轻功恐怕天下无一人比得上他,这内功收放自如,远在林峰茗之上!那双眼睛是饥渴的,是贪婪的,好像要杀尽天下英雄,渴饮九州英魂血!一点亮光,或许是群雄这时最渴望也最害怕的事情了。群雄渴望温暖,渴望依靠,也害怕看见那黑夜杀手的脸,害怕被吓死,害怕能看到自己被杀死的情景。霜剑那只总握着剑的手,竟泌出一丝汗水。所以人心里都清楚,他(黑夜杀手)比在座的每一位都强大。厅堂内顿时闪出几簇亮光,群雄们想好了,能目睹这位举世高手,死而无憾。厅堂亮堂堂的,是群雄的决心,是他们的侠客之气。可是,那位黑夜杀手已经不见了,留下的只是一个死人和墙上的血书。死的是渤海游侠·肖志江,天下一百强中的其中一个,墙上的血书:“鬼龙院”!下面还有落款“无望子”。鬼龙院,已经来了,这只是他们的开场白罢了。蔡颉老先生四十多年称霸武林,武功天下第一,这下,可能要被这位神秘莫测的无望子给夺走桂冠了。大胡子眉头紧锁,“无望子啊。”他低声地喃喃道,好像在回想着什么。警报解除,大家早早就进房睡了,但恐怕今夜没有人会睡得着,大胡子也一样。给肖志江送灵的马车,笃笃笃笃笃笃,载着霜剑的思绪远去。天街夜色凉如水,最先就绝了人声,接着是陆续的熄了灯火,都有月亮,却缓缓出现在寒夜的空中。空中青碧到如一片海,略有些浮云,如几滴牛奶滴入一碗清澈的水中,好像要融入这无际的苍穹之中。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夏季的梧桐树下,树不高,却开着花,花是黄绿色的,很香,很可爱。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这句《诗经·陈风·月出》的句子来形容她实在是恰当不过了。霜剑拖着腮帮子,望着月亮,眼前浮现起赵老师在他面前一遍遍读着诗经,和因诗经结缘的她,灿烂的笑容。霜剑的心目中,她是最美的。霜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上了那个女子,每次看见她,脸都会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每次与她交谈,心跳都会加速,暗恋着她,霜剑就已经很满足了,看见她笑脸,他舒心,看见她的愁脸,他揪心。巴不得天天和她在一起。但如今大敌当前,霜剑自己也知道,自己出手的速度变慢了,剑不再与他融为一体,不再得心应手。赵老师说的没错,有了感情就像生锈的剑,已大不如从前了。难道非要无情无义,才能达到最强的巅峰吗?并不是的。爱情是一种毒药,被毒害了还不知道。爱情让聪明的男人变得愚钝,让傻的男人变成提线木偶,乖乖听从“她”的指令,遵循“她”的意愿。但那些成年人总要被爱情迷糊一回,因为这是人类繁衍下去的基本之一。而你们呢?早恋的孩子,爱情带给了你什么?又带走了你多少,多少?这种错误的自我安慰方式如香烟一样,百害而无一利!却又有那么多傻瓜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里面。这是社会现实无法改变,但你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等到霜剑这个年纪再来想恋爱这事吧!(注:霜剑二十二岁)只不过,霜剑这恋谈的正不是时候。结束了吗?不,这才刚刚开始。一阵冷风吹入霜剑的窗口,带着一种缠绵的气息,夹杂着一股——杀气!霜剑提剑跃下窗户,稳稳地落在地上。他的面前一个黑影。“伏魔金刚,你又来干甚!你们院主无望子已经来过一回了,你又要无中生事!”霜剑毫无感情地质问道。“你错了,我不是来无中生事的,是院主派我来的。”伏魔金刚带着一种嘲讽的语气回答道。霜剑耸立在风中,如一座石像。“你曾经也是鬼龙院的一份子,你背上的‘鬼’字是和我一模一样,你的无情就是我们赋予你的,我此行就是要问你,你是要回来加入我们,还是要在这里被我杀掉!”伏魔金刚盘腿坐下。霜剑拔出剑来,他的人,他的剑,在这凄惨,悲凉的风中,更加凛冽!一阵幻影,伏魔金刚的龙爪手,就已逼近霜剑。霜剑手腕转动,剑气破风,江湖豪杰岂会与卑鄙小人为伍!伏魔金刚身影晃动,竟闪过了霜剑的每一剑。‘一星飞鹭白剑式!’霜剑猛地一扑,一剑向下刺去。伏魔金刚来个铁板桥,剑插入泥土,闪过了!不!霜剑脚一落地,双手交叉,闪出两把剑,双蛟杀!十字斩!说来缓缓实则一瞬。伏魔金刚人在空中,怎么闪得去?眼看霜剑就要把伏魔金刚剁成肉泥,伏魔金刚龙爪手,‘南海蛟龙伏魔三段式!’此招乃伏魔金刚自创,重在一个稳字和猛字。两把剑活生生被捏断!不好!断剑反射月光,将月光放大了几百倍,又是零距离,刺的他睁不开眼,待他机智地落在地上,霜剑的剑,已然刺入他的胸膛。“用鬼龙院的招式杀鬼龙院的人,你真做的出来。”伏魔金刚喘息着。霜剑头也不回的拔出剑来,鲜血喷溅,提着剑走了。虎虎虎虎虎虎,爪风呼啸,直袭霜剑的肩头,霜剑连续三个前空翻,躲掉了。还不死!的确有点出乎霜剑的意料。“伏魔金刚,金刚!这称号是好得的吗?这一剑不过是在挠痒痒罢了!”伏魔金刚又使出了‘南海蛟龙伏魔三段式’更快,更猛,更具有威力!霜剑不敢怠慢,双手把剑,一剑迎上去,当当当,剑断成好几节,一拳,如子弹一般干飞了霜剑,霜剑还没爬起来,伏魔金刚就一脚重重地踹在霜剑的胸膛上,霜剑的口中喷满了血。伏魔金刚一手掐住霜剑的脖子,把他举得老高老高的,右手,一拳拳,如打沙包一般,每一拳,似乎都可以打碎岩石。伏魔金刚的拳头如机关枪一般,在霜剑的身上扫射着,霜剑却毫无反抗之力。伏魔金刚一手摔下霜剑,这么差,连杀,都毫无意义,曾经的你呢?哼,伏魔金刚用脚挑起霜剑,一个射雁踢,将霜剑踢到半空中,又一个侧踢,霜剑如弹丸一般重重撞在地上。地都有些开裂。呸。伏魔金刚头也不回的走了。这个夜晚,终于安宁了,大家找到霜剑时,霜剑已经重伤,连说话都很难了。士可杀不可辱,霜剑活着的滋味,比死了还痛苦。福建福州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初二:步六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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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调倒下的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可以死了。世界死一般的沉寂,只有冰冷的雨水撞击地面,如针扎入肉的痛感。我,单车,雨伞,如破碎的傀儡娃娃,无力地伏在地上,一切一切来得太快,以至于我无时间思考如何摔下去可以不受伤。可是,嘴里浓烈的血腥味告诉了我一切。我以为,我就会这样死去。手上,也是血,艳得刺目,痛得麻木。我没有一滴泪,没有一声叹。如行尸走肉,漠然站起,冷冷地转过头,冷冷地看着把我撞倒的人一个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没有一点伤,样子很猥琐,符合我厌恶的人的标准。她想把我扔上一辆TAXI后就逃走。我不允许。她却凶暴地嚷关我什么事!你自己去医院,我要去上班!语毕,走人。我冷冷地盯住她,把她丑恶的嘴脸全部记住,如果我有死神之眼,如果我有死亡笔记。我一定会把她死的过程精心设计,让她死的很惨。后来我下了TAXI,让路过的同学把我送到校医室,那种只有白色的地方。一直,没哭。不管多疼也好。只是想到此时父母,Danny,Sun,Lily都不在身边陪我,很孤单。心的伤口比身上的更疼。白色的墙,白色的帘,白色的药柜,白色……太过于苍白的一切。很多同学都来询问我的伤势。我只是呆望天花板,不去思考,任血一直流,满脸、满手都是,像血色的童话,冰冷而又诡异。据说人经历生死便可以看见鬼了。那么我会遇见鬼么。我可不是阴阳师啊……记忆如花,到了一定的时候,会飘然而去,再彻底地腐烂在泥土深处。于是,脑海中不会再有血色童话,不会有那么丑陋的脸,不会……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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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了咖啡凉了,红茶冷了,我该走了;冰淇淋化了,云蒸发了,鸟飞走了;天黑了,灯亮了,妈妈回来了;巧克力发霉了,香味没了,心离开了;下雨了,衣服湿了,手冰凉了;蜡烛灭了,蛋糕吃了,回忆没了;钥匙丢了,路消失了,门打不开了;昨天走了,快乐飞了,寂寞来了;笔掉了,眼泪落下了,本子湿了;风起了,天凉了,温暖消失了;黑夜过去了,天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1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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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了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月,小松鼠想找小伙伴们一起过圣诞。他去找小蛇。小蛇扭着身子说:“一到冬天吧,我们就特别想睡觉,所以圣诞节的时候估计我们都会在地下睡觉。”他去找小乌龟。小乌龟眯着眼睛,慢吞吞地说:“圣诞节啊,估计我不能和你一起过了,天一冷,我就感到特别累,不想动。”他去找小青蛙。小青蛙蹲在那里,愁眉苦脸地说“天冷冷了,虫子都没了,圣诞节没东西吃了!”说着说着还哭了。他去找小燕子。小燕子看起来很忙碌,他说“爸爸妈妈要带我去旅行。圣诞节,我不能和你一起过了。”小松鼠很着急,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小伙伴都不能跟他一起过圣诞节他去问牛伯伯。牛伯伯说:“天冷了,小蛇、乌龟、青蛙都要冬眠,小燕子要飞去温暖的南方。等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们还会回来跟你玩的。”小松鼠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回到家里,他看到爸爸妈妈都在忙着采采集松果,他想:“天冷了,我们也要抓紧准备过冬的粮食了”于是,他愉快地是,他愉快地帮起了忙。他还想着能在白雪飘飘中过一个白色的圣诞节!350字 二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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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蝶舞在美丽的精灵国度中,芬芳花绽,回旋馨香蝴蝶园中,花影摇曳,婆裟起舞。时光拨动着岁月的摩轮,大树亚魂变成了亚魂爷爷,冷儿这只小蝴蝶也终于熬成了精灵。多少个花开花落,多少个枯叶北归,冷蝶经历了一重又一重的灾难,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求生存,如今修成正果,真可谓公德无量了。她望向凡间,似是那么美好,灿烂。于是,她大胆的告诉掌管精灵国度,最至高无上的女神——灵瓣公主,希望可以得到她的允许,让她落到繁杂的人间,享受另一番阳光。公主的书房——寄情斋内,文墨飘香。“小冷蝶,你可知道,凡间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完美。并且,你去了那里不能做人,只是一只娇小的蝴蝶,在弱肉强食的年代,你无法确定可以保护自己。”灵瓣公主婉转的声音回响在空中,她对冷蝶微微眨眼,声调似劝又似警告。可冷蝶倔强的说她不怕,她要去闯一闯。如此说来,公主竟也不再去强留,是该让这小精灵出门转转了,夏秋交接之时,便是小冷蝶离去之时。望着她欢快离去的身影,灵瓣公主莞尔一笑。去追寻吧,你的阳光,你的花朵,你的幸福,你的,一切一切。第二天,小冷蝶与大家依依惜别。亚魂爷爷告戒冷蝶,人间还有很多磨练,你要学会如何把握和怎样割舍。记住了,孩子,去吧。数日后,人世间。流光溢彩的花丛中,冷儿盘旋于几株争芳斗艳的牡丹之上,徘徊不定.很快,冷儿便结交了几个好姐妹。古蝶,似古更枯,翩然起舞,留恋西街。尽至秋叶,散尽惟美。故人称“西街古蝶”,便是这份雅典的浪漫了。是心有灵犀,是萍水相逢,总之,她们成了“闺中密友”,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秋临,翅凌空中,化尽优美。她们历风寒,共苦甜。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冷蝶和古蝶伴着一路清香,追寻一缕百合新鲜,翩然飞到一座珠光宝气的别墅。与其叫它别墅,更不如叫它王宫大殿来的准确些。淡蓝色的高大别墅,被数不清的芬芳鲜花和青青小草簇拥着,就像是忠诚的拥护着它们无比高贵的王子。或是众多可爱的小天使,在乐不此彼的守侯伟大的耶稣上帝。眼前的景象着实使冷蝶和古蝶吃了一惊,强烈的好奇心促使她们静静的落到华丽的镀金窗户上。金色的大厅耀眼夺目,一时间刺的她们睁不开眼睛。百合花整齐的排列在中心一排,如一只只洁白的仙鹤展翅轻舞,昂起它们高傲的头颈,肆无忌惮的向人们显示自己的神圣美丽。冷儿惊住了,要知道,从小到大,她最衷爱的便是幽雅淡丽的百合了。原来,这家主人也对百合如此着迷啊,冷蝶忽然对掌控这瑰丽盛景的人物起了兴趣,猜猜,她一定是一位单纯美丽的少女。于是,她和古蝶悄然留了下来,醉心于盈盈花语,当然,更是期待能够一睹这座“王宫”的华丽主人的英姿而对于冷儿,则似乎是宿命的牵引,伴其笑颜,终其一生。傍晚,夕阳西至,落日映辉,残阳血色,鲜红妖艳。冷蝶薄翼轻触百合花叶,回旋清影,缠绵万千。这时,悠扬的小提琴声响起,婉转中搀杂着几分淡淡凄冷。此刻,佣人把大厅里一张翠玉桌面,钻石镶边的大桌子上摆满菜肴,静等主人。一张俊美的脸庞映入冷儿眼中,竟然是一位优秀的大男孩,十七八岁的样子。微微零乱的短发,青褐色的眼眸,那么深邃,仿佛要洞穿一切。全身散发出一种高贵的气质,随想,他就如童话中的王子,矜持又不失迷人的亲和。世间还会有人拥有这等惊鸿的容貌,这等优雅的举手投足,这等迷人的高贵神情。冷蝶和古蝶都愣住了,为这绝美的大男孩。古蝶情不自禁的感叹:“真美啊,大概没有女孩不为他着迷吧!”冷蝶微微一笑,自刚才看见他,她的眼神就没有从他的身上移开。难道,这就是宿命的牵绊,注定要让她为这人苦苦留恋,付出一切。“芷莘少爷,晚餐准备好了,请用吧。”一名佣人小心翼翼的说。他叫芷莘,生在贵族家庭,财产势力庞大,在国际上也有很高的地位。他是独生子,在家中,没有人不敬畏他。并且他还很有商业头脑,掌管数多大企业,都是蒸蒸日上。因此,无论在家中还是在社会上,他都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没有人不对他心服口服,望而生畏。“古蝶,你相信命运吗,你相信冥冥之中的牵绊吗。再者,你相信所谓的前世今生吗,相信似曾相识,相信飘渺的缘分。为什么,这种感觉如此强烈呢。难道,命运如此吗?”冷蝶幽幽的问道,似喜似悠,更似怨。古蝶不知如何回答,今天的她确很反常。一夜过去了,第二天,古蝶匆匆赶来,告诉冷蝶隆冬将至,蝶家族必须南迁以维持生命。南迁,就要与这里告别,告别百合,告别芷莘。不!冷蝶不想走。这是,这是她落入凡间第一个眷恋的地方。“别傻了,冷儿。否则你会死的!也许就是明天、后天,你无法改变生命,你不属于这,你必须走。”古蝶焦急的说道,对于冷蝶,她无可奈何。冷蝶淡然的笑笑。古蝶,你感受不到,你是不会懂的。你心肠这么好,我不想连累你。所以,你走吧,去寻找你的另一片天地,寻找属于你的美好。而至于我,决心以定,不会离开的。因为这里,有我一生所要追寻的事物,注定要不离不弃,直到生命的终结,蝶叶尽残。古蝶仍不死心,可她知道`,冷蝶一旦做出的决定,想改变是很困难的。冷蝶,你好傻,明知道你无法与他相伴到老,明知道他的眼中不会出现蝶的影子。可你仍这么执着,有一分无悔在你的心中生根发芽,只是,你未曾发觉。是什么力量让你不顾一切呢,难道是芷莘少爷,这样做,值得吗?冷蝶,不知你曾否察觉,我是那么敬仰你。你的来临,都使我感到震惊。你那么优秀,待人亲和,善良。并且,你还是原本生活在精灵国度的一只修炼成精的蝶。精灵国度,那是每一个生灵都十分向往的地方,当然,也包括我。我们曾经那么好过,一起飞舞,一起觅食。如今,就要分别了。也许,它会是再也不见的永别,也许,我们很快就会天各一方。你能够记住我吗,一只小小的古蝶。但愿可以吧。总之,我会记住你的,你的美丽,你的忧愁,你的一颦一笑,你的,还有许多。离别,竟然来的这么快,竟然就在眼前。让人措手不及,给人苦苦思寻,使人又添新愁。暖暖的中午,冷蝶与古蝶在青石小路上漫步。一株淡黄色的野百合绽放在小路一旁。冷蝶又惊又喜,连忙俯身下去,细细体味这少见的芬芳。古蝶并不感到太大的惊讶,与这相比,离别之苦似乎更加酸辛。她并没有飞去野百合,而是停在青石板作成的桌子上。谁能预料,不幸对于古蝶,悄然来临。突然,一双大手从天而降,正好捉住了古蝶。古蝶知道自己已经遇难,狠狠的挣扎了几下翅膀,用悲哀的目光望向冷蝶,她要告诉她,珍重,哪怕自己不在她身边,也请她好好爱惜自己。冷蝶惊呆了,她想飞过去,可古蝶的眼神阻止了她。毕竟,冷蝶没有回天之力,她救不了古蝶,飞过去,也只能是陪上自己。可她又是多么不甘心啊!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朝夕相伴的朋友落入魔掌,却无能为力。放弃吗?不容冷蝶多想,那双罪恶之手已把古蝶牢牢的捏在手里,使她动弹不得。一个小女孩,很活泼的样子,但她多么可耻,真该死!冷蝶恨恨的想。古蝶就这样被带走了,此次离去,原本通往生的希望之路成了生命终结的死亡路途。命运如此,西街古蝶,注定要凄惨离开,也许,她的诞生,就注定要是个悲剧吧。不,细想,每个生灵的降临都是一场悲剧啊。注定要经受生老病死,注定要经受悲欢离合,注定要为别人痛苦,尝尽酸甜苦辣,最终与爱的人天人永隔,不舍离去。此时的冷蝶,含泪回忆。欢声笑语,都不复存在了。冷蝶失魂落魄的飞到那个镀金窗口,最好的伙伴没有了,心里就似缺了些什么。她停留在一株开的最旺盛的百合花朵上。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芷莘。就是他,他真的很爱百合花,现在正在修剪花枝花叶。不久,他便看到了冷蝶。想不到这若大的家中还能出现如此美丽的蝶!各种暖色互相交映在她的翅膀上,黄色,橙色,红色,粉色,还有淡化的各种颜色,靓丽中还不失几分妖媚。冷蝶第一次近距离的看芷莘,他的身上余留着轻微的百合花香。冷蝶依旧轻轻飞舞着,游离花间。一会儿,她落到芷莘的小指上,毫无防备的落了上去。冷蝶感受到他的手指很凉,却有股清新的香气,沁人心脾。芷莘缓缓的把手抬高,注视着这只大胆的小蝶。顿时间,怜爱之心油然而生。忽然,冷蝶又飞开了。绕着百合,绕着芷莘,上下翻飞。芷莘看的入迷了,他也渐渐喜欢上了这只迟迟不飞走的小蝶。冬天就快来临了,她能与他走过吗?想到这,芷莘叹了口气。不久,他回到桌前,冷蝶竟然落在他的肩头,丝毫不怕他的样子。芷莘竟像个孩子似的开心的笑了。他找出母亲遗落的一条纤细的洁白丝带。丝带很轻很薄,色彩如百合,清新淡雅。芷莘为冷蝶系在飘忽的翅膀上,他的手指修长,动作轻快娴熟。冷蝶似乎很喜欢它。确实,缠了丝带的她舞动的更优美了。实在与这肃杀的寂秋格格不入。美好的日子过了一天有又一天。白天,冷蝶会绕这闲下来的芷莘翩然起舞,夜间,她便倚着百合如眠。尽管冷蝶知道,每一天的度过有多么不容易,她多活一天,就是上天对她的恩赐。但她什么都不在乎,因为有——芷莘,她就无所谓了。有一天,芷莘的家中出现了一位陌生人。说陌生人,倒也不尽然,因为,这陌生女孩曾与冷蝶见过面。那副面孔,大概冷蝶永远不会忘记。谋害古蝶的凶手,那个毫无怜悯之心的女孩,冷蝶恨她!“表哥,你还是这么喜欢百合啊。”“你这丫头怎么来了,找我干吗?”想不到,她竟然是芷莘的表妹。“哇,好漂亮的蝴蝶,比我前几天捉到的那只美多了!那只全身黄色,没意思透了。表哥,你这只哪捉的?”女孩发现了躲在芷莘身后正在瑟瑟发抖的冷蝶。“你又残害生灵了,表妹。说了几遍了,你还不听!”芷莘有些愠怒又有几分无可奈何的说。他真的很善良。“嘻嘻,表哥你留着她也没用,还不如给我吧,我最喜欢蝶了!”女孩对芷莘说。她想把冷蝶要去。“不行!”他的态度坚决而肯定“表妹,我不会把她交给你的,我不想让她死。”话从口出,冷蝶忽然感觉阵阵暖意,帮她驱走秋日严寒。让她更加仰赖这个迷人的大男孩。“不行,我一定要她,不管,我就要!”“你又来这套,告诉你,这次,我不会迁就你了。我决不允许你带走蝴蝶!”“你竟然为了只蝴蝶跟我发脾气,你讨厌!”“够了没有,你在胡搅蛮缠,小心我不客气!”两人越吵越激,‘嘭’的一声,表妹摔门而去,留下芷莘怔怔的立在那里。肩头,是同样呆住的冷蝶。冷蝶沉默了整个下午,她不继续飞了,而是静静回味芷莘对他的关怀,芷莘护着她的那一幕。深深的印在冷蝶的脑海中,久久不散。良久,芷莘拨通了表妹的电话。毕竟,他还是关心表妹的。“小丫头,你表哥主动来道歉了。今天上午的事是表哥不好,情绪不对,你总不会和一只蝶吃醋吧,呵呵。”芷莘故意想把气氛调节的活泼一些,别太沉闷。“表哥,那不会是只蝶精吧,小心她故意迷惑你,让你找不到东西南北!”女孩也故意说。可巧的,她竟说对了一半,只是冷蝶不会迷惑。“哈,别闹了!”芷莘笑道“那只是只小小的蝶罢了我们可是人,这是不同的”霎时间,一种陌名的痛涌上心来,把冷蝶的心微微刺痛。是啊,自己只是一只渺小的蝴蝶,是只微不足道的蝴蝶。而芷莘是人,还是一位少见的人才,自己凭什么依恋他呢,难道,只是因为感觉吗?还是因为百合,或许,都不是呢?自己明明是小蝶,还期望得到人的呵护,自己明明脆弱到无法度过寒冷的冬季,还傻傻的留了下来,为什么,留下来就会得到所谓的幸福吗?一阵彷徨,思绪不定。忽然,她微微一笑,尽管痛苦又怎样呢?在这里,她已找到她所要找的人了,这还不够好吗,还不够满足吗?决心已定,哪怕寒冬即来。小小冷蝶,是不畏一切的。如果飞扬的雪花将淹没她的生命,她会拥有百合般的洁白,这也何尝不美呢。冷蝶果然无力回天,隆冬还没有到来,她的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簌簌黄叶翩翩落的一天,她轻飘飘的坠落在依旧旺盛的百合花旁,留恋的望着这翻美丽,不忍但必须离开了。她又回到了那个温暖的国度。缓缓的睁开眼,她正躺在熟悉的小床上,灵瓣公主怜惜的为她敷热。“我的小冷蝶,醒了就好。你刚回来的时候全身冰冷,好不容易才暖过来的。在凡间过的好吗?”灵瓣很关心冷蝶。冷蝶回来了,压魂爷爷激动的满面喜色。蝴蝶园里顿时热闹了起来。冷蝶的许多好友都来看望她。冷蝶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那个英俊的身影,一直回荡在冷蝶的脑海中,难以离去。芷莘今天参加了一个座谈会,结束后便急忙往家赶。结果,他真的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冷蝶死了,冰冷的花丛,冰冷的蝶。芷莘的心阵阵绞痛。为什么,,你伤心难过,竟只是为了一只蝶,一只小小的蝶。“芷莘少爷,您的电话。”一个佣人说。等他回来后,冷蝶的尸体竟然不见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百合,垂下头,是在为她默哀吗?她这么小,一定是被风吹走了。天可怜见,竟然连尸体都不肯让她落叶归根,偏要另她随风而逝,无依无靠。芷莘无奈的想。冷蝶飞走,带走了芷莘的什么,是笑颜,是温暖。回到精灵国度的冷蝶并不死心,她还对芷莘念念不忘。灵瓣公主看出这其中复杂,便找冷蝶谈心,听小冷蝶娓娓把发生的故事告诉她,古蝶,百合,女孩,还有芷莘。“什么?!你还想下界为蝶。”灵瓣惊呼出来。“公主,对不起。我真的忘不了他。现在,他一定很沮丧,我好想见他,哪怕只作一只小蝶,哪怕生命短暂。我不在乎了。只请您成全我,让我去见他。”冷蝶几乎哭着说道。灵瓣的心微微一震。可怜的小冷蝶,你终于找到属于你的幸福了。可是,你为这幸福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重了。他真的值得你这样做吗?难道你不明白,永入凡间,就必须放弃精灵的位置,从今以后再也无法回到精灵国度,这就是你想要的吗?灵瓣公主没去强求,尽管她不支持冷蝶的做法,但她不想看到一个面满忧愁的冷蝶。最终,她要冷蝶离去了,离开精灵国度,从此不作精灵。冬天来临,灵瓣赐予冷蝶顽强的生命,允许她伴随芷莘整个冬季。但次年春还,便是冷蝶死亡之时,终了,再无牵挂。冷蝶满足的笑了,她明白,公主对她,真的是仁至义尽了。亚魂爷爷,冷蝶走了,这次离开,就是诀别。茂密的大树下,亚魂爷爷老泪纵横。我的小冷蝶,去吧,去吧。你是对的,只是,爷爷舍不得你啊!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开心啊。我会的,我会的。冷蝶泪流满面,默默的点点头。再见了,神圣的精灵国度,再见了,可爱的蝴蝶园,再见了,慈祥的亚魂爷爷,还有,我的朋友们。冷蝶笑笑,转过身去,既而,头也不回的飞了出去。百合旁,一只小蝶又起,是冷蝶。只是身上的花纹全变了,原本的暖色变成了冷色,绿色,蓝色,紫色,依旧有淡化的颜色,美丽中夹杂着几分奇幻和神秘。而那条百合丝带,早已随风而逝,不知所踪。芷莘发现了冷蝶,一时间,记忆涌起。曾经那只带给人温暖的小蝶,自己保护过的小蝶,再次翩然飞回脑海。不,从为她系上那条百合丝带时,他就再也没有忘记她。如今,冷蝶又归,他却认不出昔人新容。略带感伤的是,冷蝶无法告诉他,自己就是重生的那只小蝶。冷蝶的重现,使芷莘对她顽强的生命力惊讶不已。他不禁为她担心,她将怎样度过隆冬。不知内情的芷莘,是那么关心冷蝶。入冬了,天际一片寒寂。冷蝶丝毫不怕,因为她知道,命运如此,自己的绵薄之力改变不了分毫。自己,也只能珍惜芷莘的最后温情,在寒冬享受这缕缕暖意。素星点点迹天来,纷纷扬扬,晶莹却道浸心凉。雪,悄然而至。在精灵国度,只记得梅花似雪扬二月,却无缘腊时纷飞像春梅。如今,冷蝶终于感受到了白雪皑皑的壮观景色,她兴奋的冲了出去,尽管盛冬寒冷,但芷莘为了尊重冷蝶的自由仍命佣人把窗开一个小缝,便于冷蝶出入。芷莘看到冷蝶冲进了雪里,诧异的目光中流露出几分心疼,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松懈过。他急忙飞奔出去,连外套都不顾的拿。还好他看到了那只被雪染白的蓬松小蝶,长长的舒了口气。芷莘轻轻的捧起冷蝶,冷蝶乖乖的不飞了,静静的被他带到高大的火炉旁,把自己烤暖。“你真是只小怪蝶,不知道会要命的。还好我发现及时,否则你还会在这里吗?既然你已经留在这儿了,那我可不放你走了,就算为了你的小命吧。如果你想要走,那就明年春天再走,我一定会给你自由。不过,我更想好好的保护你,珍惜你。你知道吗,有一只和你一样美丽的小蝴蝶,她也好喜欢百合。只是,她的生命没你顽强,命运不允许她多活。尽管她只陪我度过了几天而已,但是我承认,那几天,确实另我很开心,我还保护过她,像我今天这样保护你一样。你们,都像是小精灵,那么难能可贵,还仍要忽隐忽现,若即若离。给人一种缥缈的虚幻,仿佛一撒手,你们就会隐身离去,或翩然纷飞,什么都留不下了。所以,我多希望你能好好活着,活的久点,再久一点。那怕一切都不属于我,让我能看到你回旋起舞的影子,那我会满足,满足的笑,满足的大笑。”芷莘的声音越来越低,对着冷蝶,喃喃的诉说,从责备到回忆,到想念,到感伤,到请求……他的脸上写满忧愁,为冷蝶。他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会因为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蝴蝶费尽心思,尽惆怅。是宿命啊,它牵引着冷蝶寻到芷莘,又告诉芷莘要尽心呵护她。是宿命的牵绊,它不要他们分开,尽管地位悬殊。但冷蝶做到了,代价,便是生命。无悔的一生。一个冬季,现实中的严寒,童话般的温暖。对冷蝶和芷莘来说,漫长,精彩,愉快,更加难忘。芷莘的脸上满是纯真的笑容,他认为,春至,冷蝶可以活的更好,更自由,浑然不知等待她的将是什么。而冷蝶,她依旧微笑,眼神中满含疲惫。够了,足够了,她收获了整个冬天的温暖,这是终生的宝藏。她安静的默默回忆,生怕漏掉了一丝美好的事物,她含泪,她再无所求了。那一日,百蝶归。天地间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蝶群把万物又装点的生动活泼了几分。鸟语花香,桃红柳绿。冷蝶无力的趴在曾经第一次看到芷莘的地方,那个熟悉的窗口,熟悉的身影,熟悉的百合花香。她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艰难,不去在乎,脑海中固执的还是那张俊美的脸庞。直到失去知觉,既而,全身冰凉,望着一抹百合春色,闭上双眼。有他,因而情寄世间。离去,难断苦舍情缘。只记得,从那天开始的芷莘,少了许多笑容。从那天开始,他的身边就多了一个精美的小匣子。一个芷莘的贴身佣人说,芷莘少爷是把一只美丽的小蝴蝶放了进去,只可惜她已经死去多时了。他一直带着那个小匣子,贴身放置,形影不离,就如蝶。后来,有些佣人也曾劝过芷莘,告诉芷莘蝶的尸骨早就腐化了,现在的小匣子里什么都找不到了。的确,如今的小匣子里,空空如也。可芷莘总是说,小匣子里有比尸骨更重要的东西,便是记忆。是他与一只小蝶的,美好记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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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天气,冰冰的人我本是一条直线,变曲只是想错过你;我本是一条曲线,变直只是想躲开你;可上帝总爱与他创造的生灵开玩笑,将我的命运玩弄了一番。不论我变直还是变曲都摆脱不了命运的缰绳对我的束缚。——题记我十二岁时进入了一个新的班集体,随之而来和是新同学。也有新的同桌。好似这并不是我的第一个同桌,好似刚开始与他同桌都相安无事,好似以前我并不如此厌恶他。这个学期是我第二次与他同桌。可一开始感觉就不那么好。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谁又能知道了。刚开始,他偶尔借我些东西用招呼也没打,很自然的那种动作。心儿似理解般的想:怕是急了些,顺手罢了。是啊,我也有如此的举动啊!和睦相处了一段时间,大家也都相安无事。外面的风刮大了些,吹了些进来。我打了个冷战,不禁扣紧了衣扣。朝露易干,秋来叶落,花开花谢。安宁的时光就像平静的湖面,总有一天,岸边飞来的石头会将它打破,使它泛起层层涟漪。我渐渐厌恶了他这种“课堂”的行为。我开始用自己的行为来伪装自己的心灵。扣开自己的心门,问了问:既然自己拥有,为何一定要舍近求远呢?真是不解啊!秋风乍起,气温转凉,心灵也越来越冷漠了。心儿为何变得冰冷,是我小心眼罢了?应该不是吧!翻开心灵的日记,似乎不是这样的!淡漠的感情在心里扎下了根。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啊!一个男生,为何如此多嘴呢?为何一个女生也吵不赢他呢?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啊?每当我们吵架,我都吵不赢。上帝怎就创造了这样一个人哪?疑问的面纱裹藏着真实的答案。密不透风。说实话的,我确实对他没有什么好感。可有些事却又完全泯灭了这些感情。你若是有什么题不会做,他可以帮你。不过有时也会置之不理。毕竟自我第一么!他若是有什么好玩的,好笑的,你也可以沾沾光。可有时,这人也爱理不理。好生奇怪的人儿啊!……想必同桌的日子还很长罢,再说我也不喜欢于人背后论人长短,这也是不对的。虽然跳动的心儿把想说的话装得满满的也无济于事了。虽然跳动的心儿极不愿意,也无济于事了。虽然跳动的心儿还想继续,也无济于事了。因为能用的时间已用;因为心儿又要注入更多的东西;因为再说下去,就连自己的时间也不允许。不过,文章有限。其中的感情却又无限。气温在升高!但有一天也会有所波澜。结束……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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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科人嘛,都不是圣人,我们也不可能做到样样全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那更是少之又少了,也正是因未如此,所以学校中的大队长什么才会显得如此难能可贵啊。先不说,如今副科被压榨的多厉害,就算是主课老师用心用力的教我们,可总会因为我们的理解程度不一样,天生记忆力等等的诧异,还是会给我们造成不小的影响……什么人都是有闪光点,也就会有缺点的,很少有人天生就是三科成绩都非常好的,只能说这样的人少之又少。现在更是因为个体的差异,所以偏科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更厉害的偏科学生可以达到语文考90,数学只考39的分数,也并不是没有,这样真实的例子有时候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随着时代的流逝,个体的差异越来越大这样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啊。我身边就有这样一起真实的例子,那是一个女生她的英语成绩非常的好,甚至每次都能考到九十多分,而且几乎期末考试啊月考什么的,英语都能进前二十左右的样子,可是她的数学成绩却是惨不忍睹的,虽然女生的数学成绩会差一些可她就有些特殊了,她从未考及格过,是的进了初中只有甚至连四五十分的水平都再也没有了,最低的一次甚至只有八分,她的几次平均成绩甚至只有二十多分,可英语成绩却好得出奇,语文成绩也并不差,正是因为这样,英语老师谈起她的时候,一副天才的模样,而数学老师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觉得自己教书数十年,从未看到过如此之笨的学生这般。正是一个这样让老师又爱又恨的学生,最后却在中考的时候名落孙山,没有办法了,她的理科实在太差,数学差的人其实物理也好不到哪里去,哪怕她的文科再好,可理科太差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件事情让不少老师惋惜,她的文科水平真的属于一颗明星了,可却因为理科太差,最后只能过上平淡的和普通人没有不同的生活,怕是她心里也有些不甘心吧,可是弱肉强食啊,不过如此。偏科如此的现象,现在也不算很少了,可这样的现象,也让人唏嘘,说真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偏科,女生有点偏文科,而男生则向理科多一些。可事实却证明,偏科哪一门啊,都不是明智的现象啊。我们能做的就是取长补短了,是的,就是在自己弱项的那一方面,开始补救了,不要以为自己一科很好,就能考上自己梦寐以求的高中了又或者怎么样。一句名人的话还是说的很好的,全面发展啊,才是真正的成功的人啊。是了,全面发展不偏科的人,以后的路才能走得更长,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挽救我们的偏科现象了,努力吧,你下定决心努力地事情总会有成果的!9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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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暮·刀锋·显信任信任是条奔流不息的江河,流进每个人的心胸;信任是根闪闪发光的绣针,缝起人与人之间的猜疑,隔阂;信任是株绽放的玫瑰,装点这平凡普通的世界?艳阳高照,这正是快乐却炎热的暑假生活。我与爸爸在暑假的某一天,偶然听到了“磨刀,磨刀”的叫喊声。于是提了一把家中不太常用的大菜刀,走下楼,准备让磨刀人为我们磨一磨。在这酷暑之下,只见那个磨刀人穿着一袭灰色的衣服,前身都是污渍,而后背是一片一片的汗水。他的下身是土色的粗布裤子,两只裤腿由于过长挽了几折。在他的面前,停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后架上沉重的绑着一件件磨刀用具。一位叔叔早在我们之前将两把刀递给了磨刀人,那磨刀人取下一把小窄凳,便将其中一把抵在窄凳一端的匝柄之上,在用皮环缚住刀尾并蹬在脚下,使其牢靠。然后施以锉刀,一点一点地锉去刀刃上多余的部分。如此做来,是一个相当耗费时间的过程。那位叔叔恐怕磨刀人把他的刀磨不好,目不转睛地站在一旁盯着刀看。在刀刃开过后,磨刀人拿出了一块磨刀石,不紧不慢的磨了起来。这时,过来磨刀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人多,而且爸爸和我一会儿要去办事,所以爸爸把刀递给了磨刀人,说:“你磨吧,我有点事情,先把刀放这儿了!”磨刀人咧嘴一笑,回说:“你去办事吧,回来保证磨好。”之后,爸爸领着我离开了磨刀摊。我一步三回头,心中不免有些疑问,就问爸爸:“爸爸,那个磨刀人会不会偷工减料,做工不细致,给我们磨不好啊?你看,那边那么多叔叔阿姨都亲自盯着看磨刀呢!”听完我的问题,爸爸转过身,望了望个正在磨刀的人,对我说:“你看他,穿着朴素,一看就是乡下人。乡下人讲信用,大可不必担心。并且他磨刀功夫深,手艺精,一定会磨好的,走吧!”爸爸说的话我半信半疑,但事以至此,我也只能听从爸爸的话了。办完事,已是夕阳西下了,我和爸爸脚下生风,回到了小区。那个磨刀人见到我们俩,立刻把刀递给了我们。那把刀,刀面光洁,刀刃锋利,一看就是把好菜刀。爸爸把钱付给了磨刀人,心满意足的带着我回家去。我脑子中摇晃着无数个问号,问爸爸:“为什么爸爸你当时办事的时候就知道那个磨刀人一定会把刀磨好呢?”爸爸露出得意的神色,语重心长的跟我说:“那个磨刀人质朴,做事认真细致。对此,我怎能不信任他呢?”我恍然大悟,又急忙回头望了望那个朴素的磨刀人,夕阳的光辉撒在他那认真磨刀的身体上,为他镀了一圈金边。我心想:“噢,原来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啊?”人与人之间只有将心打开,互相信任,彼此真诚,才能创造出更加美好、和谐的世界!900字 三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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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民族一、刀是杀戮的武器,是血腥与暴力的象征。所以刀锋上的民族则是一个被杀戮、血腥和暴力所笼罩着的民族,她的名字注定了她悲惨的命运,因为那是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就是那个懦弱悲惨的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这片土地无数次地被铁蹄蹂躏、用血液祭奠。金国的矛戈、蒙古的弓箭、女真的铁骑……中华民族,则用无数次的屈服来换取苟且偷生。对,是屈服,在血淋淋的刀口的蔑视下,人们选择跪下来,然后平静地回家收自己的麦子。在他们眼里,历史只不过是一场富人们的豪赌,赌注是身家性命,而奖品则是成为这一片大地的主宰。这个奖品太有诱惑力了,不乏一些亡命之徒跃跃欲试,但更多的人则是一脸迷茫的摇摇头:我才不会去拿这么大的代价去参加一场未知的比赛呢,我有地、有老婆、有孩子,我只想活下去……在他们眼中,历史成了一个游戏,历史无非是姓刘的地主赶跑了姓项的地主,姓李的地主取代了姓杨的地主,仅此而已。他们有地,所以历史所带给他们唯一的惊喜就是:他们要交租子的对象时不时地会变换一下,昨天还是给姓曹的地主,而今天的地主就改姓司马了。不过没关系,因为他们有地。当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时,他们会怎么想呢?当枪指在他们的心口上时,他们会怎么想呢?我有地。然后一片冰凉、血染红了他身下的土地,但那片土地已不在属于他了。中华民族的悲剧就在于此,一句“我有地”令他们懦弱了几千年。二、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没有小说中的“阴云密布,风起云涌”这么凶狠,只不过太阳被略微遮住了。被烟和血。一个民族面无表情的站成一排,然后一起倒下,倒在了另一个民族的脚下,这就是那天的主旋律。他们睁着无助迷茫而空洞的双眼,不明白眼前的恶魔为什么要杀自己。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什么也没有做,在自己人战斗时没有插手,在敌人进城时没有阻拦,在被抓时没有反抗,他如此安顺,为什么还会被处决?后心一凉,他们带着这个问题走了,以一个顺民的身份。三、我曾无数次的发问,他们在必死之时,为何不去放手一搏?同样是死,站着比跪着要有尊严。后来,我明白了:在这个民族的图腾里,跪下,是不会失去那原本就不存在的尊严的。又是一声枪响,又一个懦弱的人跪着死去了。这是一个刀锋上的民族,一个悲惨的民族,一个懦弱的民族!更确切的说法是:这是一个懦弱的民族,一个悲惨的民族,一个还会站在刀锋上的民族。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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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思”“偏思”是“正道”的对立,”偏思”是逆流而上,”偏思”是另辟蹊径。自古以来,除”偏思”往往有如除绝世才华,留”偏思”是留无限益处。故,我主张:”偏思”未必是坏事!“偏思”未必是坏事,除”偏思”往往有如除绝世才华。“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三番两次以命谏君而触犯了官僚利益的屈子何尝有无”偏思”?屈子之思偏于一心为民,不顾己利,屈子之思偏于忠心耿耿,效忠于君。这”偏思”无不令人敬畏,这与世不同的”偏思”何不令人感动。若屈子无此”偏思”,后世之人如何更深地体会“忠”“责”二字?若楚怀王当年以屈子之”偏思”为戒,那么他的王朝兴盛、天下太平必定会指日可待了吧!屈子的“偏思”让我落泪,屈子的绝世才华成就了高尚之风。由此可见,”偏思”未必是坏事,除”偏思”往往有如除绝世才华。留”偏思”大可为益事,留”偏思”则是留下了无限益处。贞观年间,魏征直言不讳,屡屡上谏的想法可谓是”偏思”。可唐太宗没有因其思之偏便想要除掉它,反而以此”偏思”高兴而发出“以人为镜”的感叹,从而成就了“贞观盛世”。我认为,正因为唐太宗懂得保留”偏思”,积极听谏,才可以做到一世无大过。若太宗一心想要除掉魏征之偏私,那么贞观之治的盛况便也许不会降临了罢。太宗因为保留偏私而留下美名,并为国创造了无限益处,由此可见,留”偏思”大多为益事,留”偏思”则是留下了无限益处。三毛旅行世界的偏私使她留下了不朽作品,李安不务正业一心拍电影的”偏思”让他三次荣获奥斯卡奖,刘路只钻数学的”偏思”则让他成为了中国最年轻的教授,所有的例子在昭示着我们:”偏思”未必是坏事,”偏思”代表了与众不同的创新与超于常人的能力。在中国当代社会,太多家长认为孩子的兴趣不集中在学习上便是偏私,由此可见,这”偏思”未必是坏事。“偏思”其实不是正道的对立,片四岁逆流而上,却超越常流,除”偏思”,往往有如除绝世之作,留”偏思”可留下无限益处。我主张:”偏思”未必是坏事,我们应该学会”偏思”!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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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不偏昨夜饮茶过度,睡意全无,读罢钱老(钱钟书)之作《一个偏见》,正值丑时三刻,鄙人浮想联翩,几生幻想……“偏见”,并非站在比萨斜塔上张望(玩笑话),而是对客观事物的某种主观认知。具有偏见,说明有独到的思想见解,就胜于人云亦云之流。鄙人倒有一套自己的“偏见”。何谓“偏见”,成见乎? 非也非也。“偏见”乃是蕴藏真理之思想,具有主见之凭证,不苟同于他人之行为,且非它也。众所周知,早在公元前 340 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地球是静止的。公元 2 世纪,这个思想被托勒密的“地心说”所代替,并被基督教会接纳。然而,1514 年,波兰教士尼古拉·哥白尼破天荒地提出了一个“偏见”——“日心说”(这当然是建立在近十年天文观测和研究的基础之上的),由此,“地心说”的理论开始逐渐宣告死亡。由此可见,一个“偏见”可以产生一种理论,一个“偏见”可以改变人的一生,一个“偏见”可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日心说”在 16 世纪之前是个“偏见”,尽管它的提出推动了天文学的发展,现在看来也依然是个偏见——太阳并非宇宙的中心。哥白尼凭着对宇宙有限的认知程度而提出“日心说”,此大谬也。“地球、太阳乃至银河系,都不是宇宙的中心”——这是如今科学的说法。然而,史蒂芬·霍金在其著作《时间简史》中说道:“在一个无限的宇宙,每一点都可以认为是中心,因为在它的每一边都有无限颗恒星。” 并且,人类目前并未真正掌握宇宙的轮廓、结构,尽管宇宙中存在光谱的红移现象,也很难排除万有引力定律的干扰,又如何去证实“地心说”与“日心说”的荒谬所在呢? 难道它们完全没有正确的可能性吗? 也许在若干年后,“地球、太阳乃至银河系,都不是宇宙的中心”这句话又是一个偏见。我们在对未知事物的探索与研究中的确需要一些偶然因素,正如第一颗小行星的意外发现,一个当时被看作是“偏见”,却可能是引燃真理的一簇小火苗。“偏见”,并非智者的专利,它广泛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我都可以是畅想家和预言家,因为我们都多少有一些“偏见”。留下的,是用行动去努力验证它、支持它,然后就请岁月来检验它吧。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900字 高中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