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与玫瑰
叶淑琳的家里有两盆特殊的花,一盆茉莉,另一盆是玫瑰。这两盆花叶淑琳从来不让别人碰,连父母都不例外,原因是什么。叶淑琳总是不肯说,但是从她的朋友——一个初二女生万广凌的口中,我知道了叶淑琳这么做的原因。
周末的下午,万广凌约我在一个咖啡馆见面。到了咖啡馆,我要了杯咖啡,一边享受咖啡的苦香,一边等待万广凌的出现。不一会儿,她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天生活泼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令我惊讶不已。她款款的走过来,坐在我的对面,要了一杯咖啡。叹了口气,告诉我:“我今天约你来,不仅仅是为了告诉你叶淑琳的两盆花的奥秘,同时也是让你知道另外一件事。”“我只想知道叶淑琳那两盆花的奥秘,才不管那件事情是什么呢!”她接着说:“叶淑琳与我们班一个男生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当然,我知道你这个很古典化的男生肯定会有点奇怪,男生怎么可以和女生成为好朋友?我们班里的男生几乎和每个女生都是很好的朋友。”“咳,闲话说多了。他们两个几乎是无话不谈,但是那天,”万广凌停了一会儿,喝了口咖啡。
“那天怎么了啊?”我着急的问。“她和那个男生似乎吵架了,两个人谁都不理谁。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大明白,好象是叶淑琳和另个女生说了点那个男生什么。叶淑琳那几天总是骂男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一听差点没晕过去。“她的打击面太大了点吧?”我问万广凌。“她才不管呢!为了解除她心里的闷气,你就是让她当着美国总统布什骂布什该死她都敢骂呢!在我们班,她算是个‘母夜叉’吧!”“那个男生怎么了?”“他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叶淑琳说‘我恨死你了!’后来叶淑琳也知道是她错了,对那个男生说对不起之后,那个男生竟然没有理她!”“男生都很要面子的!”我笑着告诉万广凌。
“我和那个男生关系还不错,所以叶淑琳让我去劝说一下那个男生。”“哈哈...”我这个一向很文雅的男生竟然发出了很吓人的笑声,引的一大堆咖啡馆里的人看着我。万广凌似乎都要气疯了。“保持一下你的绅士风度!”她朝着我大叫。“你也保持一下你的淑女形象吧!”我忍住了笑,告诉她:“接着说吧!你们两个出现了什么喜剧?”“我问那个男生为什么那么恨叶淑琳,”万广凌不急不忙的又喝了一口咖啡。“他说了三个字‘不好说’然后就走了。”“后来,在那个男生回家的路上,他出车祸了。”万广凌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悲伤。“车祸?”我惊讶不已。“是的,就是在前年的今天是他出了车祸。从此那件事情发生以后,叶淑琳的家里就摆上了那两盆花。那两盆花是那个男生最喜欢的花。”
我无语......万广凌和我都默默的喝着咖啡,喝完了之后,我们一起离开了咖啡馆。在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要告诉我的另外一件事情是什么?”“啊,抱歉,我忘记了。”我们两个只说了这一句话,接着就各回各的家了。
到了家里,我坐在桌前,回忆着整个事件......
(完)
五年五班
今天天气很不错,我和杜欣、叶翔、丁梅早早来到学校检查红领巾佩带情况,只见穆婷带领着一帮男生向我们班走来。
一进班,她就大声问:“谁不服我当大队委?”
一见那一帮男生,连一个吭声的都没了。
还是李豪有志气,他大声喊到:“我,我不服!死也不服你当大队委!”
随着李豪的呐喊,有许多女同学(包括我)都喊:“不服不服!”
穆婷带领的那帮男生摩拳擦掌,准备上场!
我班男生也不差,喊着:“我们有义务保护女生,来,我们冲啊!”
他们挤在了一起扭打,外班看打架的同学人山人海。我见情况不妙,便偷偷从人群中挤了出去,连跑带跳到了老师办公室,气喘吁吁地说:“老……老……老师,他们打架了!”
常老师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跑到班里,一看,人群竟然已经散了,只有穆婷和史纹纹气呼呼地坐在那里。老师问情况,她们也不说。老师生气极了,便说:“谁也别当大队委了!”穆婷哭了,但我们都没有安慰她。因为这件事是她的过错。
放学后,我向老师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老师对穆婷失望透顶。史纹纹说:“是我把架拉开的。”老师说:“恩,很好,不愧是中队长!”
我最后问史纹纹:“你是怎么拉开架的?”
她说:“我用这张刀子嘴和他们讲道理呀!”
说完,我们都笑了!
未完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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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与白玫瑰黑玫瑰的美丽在于它的高贵与神秘,白玫瑰的美丽简单纯洁,却有种让人难以觉察的孤傲和忧伤。青丝与水缠绵,醉了发间的轻柔,美了脸上妖娆我沉醉着浮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却又向往世外的琴棋书画诗酒花。欣赏隽永深刻的缠绵情缘,却又钦慕恬淡风尘的溪水长流寂寞与辉煌,究竟何为人心追慕的隽永,何为人生恋求的星光记得打动人心的一次,阳光温和照耀在激情的人们身上,显得如此绚丽光彩青春是花季年华中最灿烂的一抹温暖的阳光,美轮美奂,精妙绝伦。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她冲带了,红色的绸带在阳光下显得如此耀眼,光芒璀璨面无表情自叹自作自受之时,冰凉的指尖突然触到一阵有力的温暖——脸上的微笑融化掉苍白无力的绝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似一针强心剂,让我不再在原地焦躁彷徨我们不可否认在纷繁的尘世里,我们困惑过、彷徨过、郁闷过。渐渐的开始变的紧张、恐惧、郁闷、烦恼,认不清了眼前的尘世,自己身在带着自己最美的微笑,最好的纯洁,飘飘洒洒,洒洒飘飘,来到这里等待你去发现悲欢无常难料,一帘春雨相隔,朦胧中等待,沉默的,让我看不清、看不懂看云淡风轻、听潮起潮落、林花谢了春红、只因太匆匆……美好的回忆深深的镌刻在心中,但是雪月风花迷乱……曲终人散回忆昨天,我们肩并肩走过欢欣和苦闷,相互关心照顾。朋友,我想说的是:你的人生也很美,纵然高兴、快乐、欢欣、喜悦。只要有朋友,寂寞就无地可留;只要有朋友,悲伤就卷铺盖走人;只要有朋友,生命就多了一分快乐和趣味。那时候的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人生是一团烈火;百折不挠,人生是一条江河;勇往直前,人生是一把利剑用心去铺就人生华美的乐章,矢志不渝,誓不罢休,为了人生的绝唱,为了浴火重生,为了心中的梦想,为了心路去经受那人生的经历。人生道路上的每一个春秋冬夏,我很幸运,时时充满欢乐,处处铺满鲜花人生就像海洋,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人生就像天气,时而风和日丽,时而乌云密布。朋友,如果你是一朵黑玫瑰,那么我将是一朵白玫瑰。如果你是一株小草,那么我将是滋润你的雨露。朋友如果你是……朋友,所有的日出日落,寒来暑往竟然没有什么区别,一切的欢笑,一切的泪水都是那么相同滚烫的泪水滑过冰冷的脸颊,一切都变得无所谓了,无所谓的结局,伤痛已无动于衷。看着你在雨中散步,我感到一丝丝的伤痛。似乎一切都变得遥远;回想过去,似乎一切都那么模糊不清……最遥远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是生和死的阴阳相隔?还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无可奈何?10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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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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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可悲又可怜。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可是没人能够做到。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 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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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 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 床 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事实上 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 王娇蕊 、孟 烟鹂 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 1+1=2 。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10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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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一种带刺的植物,火红的花瓣,妖艳的身姿,迷人的香气,让人们迷失在它的世界中,刺伤的皮肉,也刺伤的心灵。人们总是喜欢玫瑰的话语,奔放与热烈的爱情,总在婚礼时,见到玫瑰的身影,妖艳而美丽,是爱的幸福,是爱情的甜蜜。当人们对自己的爱人说我爱你时,总会手捧着玫瑰花出现,他们被玫瑰花所感动,也被自己的爱情所感动,所以,玫瑰是幸福的。可是,玫瑰并不是完美的,玫瑰带刺,那是一段执着而又危险的爱情,或许在哪一次的吵架中,破裂了这爱情的甜蜜,而人们被玫瑰的刺,刺出了鲜血,殷红的绝望,仿佛在讲述自己痛苦的生活,无尽的嘲讽,而这时的玫瑰,再也不是人们所喜爱的玫瑰。鲜红的玫瑰凋零在了地上,曾经那么辉煌的过往,却在这个残损的大地上度过自己剩下的时光,是那么孤独,那么无助。曾经的玫瑰,是幸福的。一个完美的家庭,其乐融融。孩子嘻嘻哈哈的笑声,夫妻有意思的对话,给家庭增添了不少的欢乐。家里的玫瑰仿佛每天都在盛开着,吸取着这快乐的能量,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就是那一句句我爱你,是如此的温暖与动人。如今的玫瑰,是残缺的。那是一个失去了爱和亲情的家庭,母亲父亲大声的吵架,谁也不让谁,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见。孩子害怕的躲在一旁,在他的世界里,他不懂父母亲吵架,他只想要母亲与父亲爱他。婚姻的破碎,受伤的不是大人,而是孩子,他们的心灵总是比别的孩子更脆弱,更孤独,因为,我只有妈妈,或者爸爸。那时候的玫瑰枯萎的只剩下黄色的叶子,和黑色的花瓣,没有了红色,没有了光泽,渐渐被遗忘,化为一堆土壤,谁也不记得玫瑰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植物。曾经他送我一朵玫瑰,那是一个午后,我坐在树荫下安静的读书,他胆怯的走来,把玫瑰送给了我,微笑看着我,然后就走了。这火红带刺的玫瑰感动了我。可是,我却在另外一个女生的桌子上也发现了他送的玫瑰,心里五味杂陈,原来我并不是他心里最特别的一个,只是那些人的其中之一。火红的玫瑰刺痛了我的手,鲜红的血液沾染到了玫瑰,原来,玫瑰也是会痛的,他并不是没有带刺的玫瑰,只是我没有发现了刺的存在,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你说,你会送我玫瑰,因为我是你心里最特别的一个,可是,我却是那些特别的其中之一。你就像那带刺的玫瑰,会刺痛我的手,也会刺痛我的心。玫瑰,是幸福的,也是破碎的。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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