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
500字
初一
记叙文
我出生在一个文化底蕴很薄的一小城市里,哪里的文化气息几乎都薄的你想找一件代表,都很难找到。在我出生2年后,我离开了哪里。去了相隔200公里的一个较大的城市。但是,哪里的环境压迫的我5年,都没有好好的欣赏,就匆匆的离开了。因为一些很特殊的原因,我有回到了久别的故乡。一年后,我去了一个自唐朝以来,就享誉全国的一个地方-山西。在那里,我虽然没有确切的感受文化的气息。但是,他们的为人素质和品德,却让我在几年后的今天,才慢慢的感受到了一些故乡人所不具备的魅力~!回来后,在故乡呆了16个月,我来到了,应该是有所内涵的武汉。并在这里,也确切感受到了一些文化的魅力。但是,当我从文化中心-北京回来了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里虽然有些东西,但还是有些淡淡的。相比较而言,还有一点杂的味道。这个时候,我再一次的回到故乡,我突然的发现,这里和别的地方比之而言,根本就不算又文化的地方(近代史还是有一点味道的)曾记得,鲁迅先生的故乡以前并不怎么引入注意。但是,自打鲁迅先生问世以后,哪里聚集了很多现代的文人。因此,我又觉得,文化底蕴是不是人造的。如果是,那我就真有点羞面于色了。毕竟,我不是文化的缔造者。所以,我就不配在这里‘指手画脚’。更不配责怪故乡的不是~!呵呵~!归根到底,我只是一个俗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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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记叙文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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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俗人们说到“俗”,诸如“庸俗”、“媚俗”这样的词便浮现于脑海。“俗”这个概念,似乎已只是“平庸”、“陈旧”的代名词,被放置于“雅”的对立面,以判出高下。平凡之俗,本无贬义,而“雅”这一概念的出现,才让“俗”在相比之下从平凡沦为平庸。若“雅”是不甘平凡的诸神,那么“俗”即是甘于平凡的众生。众生仰望诸神,而诸神亦需要众生陪伴才不至寂寞。甘于平凡不过是一种人生选择,是奔流之下不起眼的石头,固定了河底的泥沙,又与水流相碰激起美丽的浪花。有了“俗”,世间才有了生气,“雅”才有了所以一展宏图的根基。在与“雅”相比之下产生的“俗”,是对平凡人生的选择,无可非议。而那些“媚俗”、“庸俗”、“低俗”,则是平凡的自我扭曲,是“俗”在生活重压之下的沦陷。“俗”的“乏味守旧”之意,是人心堕落的结果。若要选择做一个凡尘之中的自在俗人,那么不妨享受平凡生活中的每一瞬间,身随世事浮沉,而将心放在尘俗之上,简单自持,而保有最初的平常心。没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豪情与拼搏,有的只是“拥有千百个艳阳天”的朴素情怀。没有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与大喜大悲,有的只是茶米油盐、家长里短之间简单的凡人乐趣。于平淡生活中充盈生命的厚度,如此,日复一日朝九晚五的生活便也生出趣味来。所谓大俗即大雅,俗人的生活,亦是雅人的生活,雅俗相映,即是生活本身。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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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俗在我的家乡,有一种传统的年俗——正月十五偷青。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似乎对于这些传统年俗已经越来越不在乎了,甚至已经开始渐渐淡忘了。借着过大年偷青这个机会,我体验到了这种感觉。正月十五晚上,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去了别人家的菜地里,准备“偷”菜了!我在一次看书的时候看到了偷青要先“偷”葱,再“偷”蒜,最后“偷”青菜和白菜。寓意一年中聪明,会算,清清白白。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同行的伙伴们,便开始了偷青之旅。我看到了一块菜地,种着葱和蒜,绿油油的。甚是茂盛、艳丽、那么的富有活力。放眼望去。还有那么零零星星的几朵野花在菜地里绽放。娇滴滴的点着头,眨着眼。如此的引人夺目。我两手紧抓着葱,使劲往上一拔,只听见一声巨响,我被狠狠地摔在了菜地里,感觉屁股隐隐做痛,再看看手里的葱,却只有区区几根葱叶。我气得发恼,正想扔掉是,我忽然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息――葱的味道。宝宝心里苦啊!哼,我就不信了。于是,我把哥哥的铁铲夺过来,狠狠地铲进土里,再挖出来,看他怎么和我作对。呵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经过长达几十分钟的奋斗下。我成功把背上的背篓装得满满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是我心里却是喜滋滋的,也有一点淡淡的担忧:如果这些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年俗被人们淡忘了。那时还有没有过年应有的味儿呢?又将会是怎样的呢?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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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花哨的天花板撑起一天,白炽灯的微醺不明了时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期望过失望过放弃抑或拥有过:这如梦似幻若咒。身躯仍在而心绪不再弥留,这场莫名的竞我竟又输给蜉蝣。之后就是放任自流,最后就是所谓自由。10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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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纷扰你问我是谁,我告诉你我是妖,为了捕捉记忆的碎片和不甘堕落的灵魂,或许星星是不可捉弄的踪迹,或许我的存在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经过几世轮回,也许我可以是仙,但我却义无返顾地闯过无情锤阵,为的是保留前世那几抹记忆,为的是寻找一个人,不知音容笑貌,不知姓什名谁,奇妙的感觉。来到人间,我见到了我的父母,从来没有过的幸福,见过我的人说过父母是三生有幸,生下我这么个貌似天仙的女儿,眼睛如黑夜般闪亮,一头浓密的黑发,善意的笑容。琴弦犹声落,竹篮打水一场空。直到我三岁那年,一个巫师找到我的父母,如果不封存我的容貌,将会万劫不复,条件是把我从前的记忆给她,于是我变得和其他小朋友一样,不再拥有什么旷世容颜,没有再记起其他事情。可是我的童年却一直是多灾多难,似乎是被人下了诅咒。可怜的我就像爱丽丝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此迷茫,徘徊在镜子前,独自吟诗低唱。老是被同龄的小朋友欺负,会突然被像有一双手扯进水中,挣扎中的我透不过气来,望见了水上面那一抹斑斑驳驳的阳光,我感到有生的契机,幸好我每次都化险为夷......于是上学的日子到了....(未完)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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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食俗中秋节这一天人们都要吃月饼以示“团圆”。月饼,又叫胡饼、宫饼、月团、丰收饼、团圆饼等,是古代中秋祭拜月神的供品。相传我国古代,帝王就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在民间,每逢八月中秋,也有左右拜月或祭月的风俗。“八月十五月儿圆,中秋月饼香又甜”,这句名谚道出中秋之夜城乡人民吃月饼的习俗。月饼最初是用来祭奉月神的祭品,后来人们逐渐把中秋赏月与品尝月饼,作为家人团圆的一大象征,慢慢的,月饼也就成为了节日的必备礼品。月饼,最初起源于唐朝军队祝捷食品。唐高祖年间,大将军李靖征讨突厥靠月饼隐蔽的传话得胜,八月十五凯旋而归,此后,吃月饼成为每年的习俗当时有经商的吐鲁番人向唐朝皇帝献饼祝捷。高祖李渊接过华丽的饼盒,拿出圆饼,笑指空中明月说:“应将胡饼邀蟾蜍”。说完把饼分给群臣一起吃。南宋吴自牧的《梦粱录》一书,已有“月饼”一词,但对中秋赏月,吃月饼的描述,是明代的《西湖游览志会》才有记载:“八月十五日谓之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到了清代,关于月饼的记载就多起来了,而且制作越来越精细。月饼发展到今日,品种更加繁多,风味因地各异。其中京式、苏式、广式、潮式等月饼广为我国南北各地的人们所喜食。月饼象征着团圆,是中秋佳节必食之品。在节日之夜,人们还爱吃些西瓜等团圆的果品,祈祝家人生活美满、甜蜜、平安。据史料记载,早在三千年前的殷周时代,民间就已有为纪念太师闻仲的“边薄心厚太师饼”。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引入胡桃、芝麻等,出现了以胡桃仁为馅的圆形“胡饼”,唐高祖时,李靖出征突厥,于中秋节凯旋而归,当时恰有一个吐蕃商人进献胡饼,李渊很高兴,手拿胡饼指着当空的皓月说:“应将胡饼邀蟾蜍(月亮)。”随后分给群臣食之。若此说确实,这可能是中秋节分食月饼的开始。但“月饼”一词,最早是见于南宋吴自牧的红菱饼。月饼是圆的,且被赋予团圆之意的朝代是明,刘侗《帝京景物略》说:“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说:“八月十五谓之中秋,民间又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沈榜在《宛署杂记》中还记述了明代北京中秋制作月饼的盛况:坊民皆“造月饼相遗,大小不等,呼为月饼。市肆至以果为馅,巧名异状,有一饼值数百钱者。”心灵手巧的制饼工人翻新出奇,月饼上做出各种花样,彭蕴章《幽州土风吟》描述说:“月宫符,画成玉兔窑台居;月宫饼,制就银蟾紫府影。一双蟾兔满人间,悔煞嫦娥窃药年;奔入广寒归不得,空劳玉杵驻丹颜。”清代,中秋吃月饼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俗,且制作技巧越来越高。清人袁枚《随园食单》介绍道:“酥皮月饼,以松仁、核桃仁、瓜子仁和冰糖、猪油作馅,食之不觉甜而香松柔腻,迥异寻常。”北京的月饼则以前门致美斋所制为第一。遍观全国,已形成京、津、苏、广、潮五种风味系列,且围绕中秋拜月、赏月还产生了许多地方民俗,如江南的“卜状元”:把月饼切成大中小三块,叠在一起,最大的放在下面,为“状元”;中等的放在中间,为“榜眼”;最小的在上面,为“探花”。而后全家人掷骰子,谁的数码最多,即为状元,吃大块;依次为榜眼、探花,游戏取乐。今天,月下游玩的习俗,已远没有旧时盛行。但设宴赏月仍很盛行,人们把酒问月,庆贺美好的生活,或祝远方的亲人健康快乐,和家人“千里共婵娟”。金尚中学初一:林勋鑫12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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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俗人我的妈妈,一米六八,体型稍胖,自然美丽。烫的一头板栗色的卷发,穿的并不艳丽,一眼看上去,是一个极具亲和力的“俗人”。俗人之买衣服篇“爱美乃女人之天性。”我的母亲也不例外。上班之余,最爱看衣服。上网没什么爱好,搜搜今年的流行时装,按照她的话来说就是“哎呀,那衣服真好看,贵也贵的死人,就过过眼福吧。”这年头,60年代的老知青还比21世纪的花季少年还时尚呢!每每到了礼拜五,我回到家,就可以得到这一周的流行趋势,“蛮崽,那天我在那边那个××百货看到一件衣服,觉得还蛮好看,我就试了一下,真的不错,但是就是太贵了,舍不得,我就在那上面都转了一下,看看有没有打折的、比较好的衣服…”每次都觉得好笑,世上的好事哪会全都跑到你头上去?所以打折的好衣服怎么会都存入你的衣柜?想两全其美,难!所以每当她想买却嫌贵的时候,我就会怂恿她:“生活要享受才有滋味,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法可以得到快乐,而且质量好的衣服还可以多穿几年…”真是喜欢跟妈妈逛街,喜欢看她犹豫不决的样子,喜欢看她心中有数的样子。俗人之吃饭篇“吃饭了!”享受食物的时刻又一次来临,看看午餐的事物怎么样。韭菜花炒豆干、紫菜蛋汤、炒茄子。不错不错,色泽鲜艳,热气腾腾。两菜一汤,标准的两人餐,既不浪费,又符合营养。但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妈妈今天好像没有荤菜吧…”“哪没有,蛋不是啊?豆干子不是啊?”老妈立刻回答我。“啊?”我望着菜疑惑惊讶的叫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吃素菜多好,你看你都胖成那样了,还不减点肥,(她经常这样说我,我也不在意)而且现在生活好了,不能再大鱼大肉的吃了,这是不健康的。”“那营养万一跟不上怎么办,而且一个礼拜没回家,也应该吃点好菜噻。……”“好啦好啦,名堂真是多。”结果第二天,我看到了红红的红烧肉,闻到了香喷喷的红烧肉。我是不是在做梦啊!于是我笑嘻嘻的跑进厨房,“妈妈,你终于想通了啊!”等菜上齐,就开饭了,这次,我特意多吃了几块,说:“妈妈,你终于被我的理论给打败了。”妈妈一脸不甘心的笑容让我更加得意。妈妈呀妈妈,真是可爱,我知道这不是俗,这是对生活的热爱,对儿女的关爱,希望您继续保持,带领我奔向生活的最高峰,带领我执着热爱生活,带领我永不放弃生活。加油吧,我的妈妈!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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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俗,是分为两种的。事实上,不仅仅两种,只是这两种,俗更典型罢了。一是圣人的俗,他的俗是一种境界,在噬人的黑暗中,超凡脱俗黑暗本来就是无形于他的命运,成功和失败,他永远分的清,只是和常人相比他懂得什么叫大智若愚这种俗叫超凡另一个是庸人的俗,当面对世事时只会坐享其成,我想,这两种俗在于他自己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圣人,只有净化自己的俗气凛然于庸俗之上,才能超脱同于俗人庸人的眼光是短浅的,临近垂息也不会理解志远的鸿鸣这种俗是可怕的,心灵的雅气会被它消磨殆尽俗非俗,亦圣,俗非庸,亦庸歌者妙哉,懂者,亦乐河北承德兴隆县河北省兴隆县第一中学高一:落花踏无痕250字 高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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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红尘那一袭红衫,惊艳了这俗世的尘埃。那眼里透着的孤傲与冷漠,与这俗世红尘,不配。你是东方不败,日出东方唯我不败的东方不败。你原本是一个俗世的女子,原本可以拥有平凡的生活,或许还可以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你终究是脱离了这俗世,斩断了这与俗世的一切联系。何为爱?何为情?你不懂,也不必理会。在青楼的惊鸿一瞥,与他相遇,或许是天注定。你是东方不败,而他是华山门下的大弟子令狐冲,你们有着不可跨越的横沟,注定相遇,注定有缘无分。有了开头,没了结尾。你们的爱情,惊天地泣鬼神。他从没想过你是东方不败,你也从未在他面前当自己是东方不败。如果可以再选择一次,你们情愿没有遇见过对方。在树林里的那一剑,他拿着剑,指着你,你的眼里透着不可思议。你大声嘶吼的质问着他,他便像发疯了似的一剑刺进你的左肩,那一瞬间,你的眼里布满了哀伤,随后扬起一抹微笑,似乎嘲笑着自己,似乎又是感谢他让自己清醒自己终究是一个魔头,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魔头。你笑着离开,带着他给你的伤,决绝的离开。你终究是一个女子,一个爱恨分明的女子。你爱了,便不后悔,倾尽一生。最后,你用换心的行为保住了他最后选择的女人,救了她,也救了他。那是你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也是能为自己的爱做出的最后一次付出。你不悔,你终是不悔。500字 小学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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