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揉绉的忧伤_3000字
我的出生是在建国初期三大运动:即“抗美援朝”“土地革命”“镇压反革命”之后的事情,迓迎我的不是一个明窗净几、衣物殷实、国富民强的家境与国体。
“抗美援朝”战争虽然击败了以不可一世的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列强,创造了“美国也可曾入攻”的神话传奇故事,但在战争中所受的创伤仍未及时抚平,战后的窘态依稀残存。百姓们起早摸黑地劳作,却过着民不聊生、饥不饱食的日子。这使得我的降临有些落幕、唐突、失措。。唐突之余,便有了被奶奶揉皱在纸团里的一抹忧伤。
每每只要涉及到奶奶的任何事情,所有的忧伤,所有的懊恼都会集结于揉皱的纸团里,使我的良心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不安。奶奶的命运苦成了一株黄莲,若道黄莲之苦,并非黄莲能辩清的。
奶奶婚后三天,所谓的爷爷乘坐的飞机被国民党的敌机炸毁,奶奶的幸福便随同文思如泉的爷爷一起赍志而殁,予以奶奶留下的只是昙花一现过后的萧条与凄凉,奶奶把对爷爷的思念奏成一首日月轮回的哀曲,思念恰似哀曲的主旋律,起伏跌宕的音阶演绎出奶奶坎坷不平的岁月。固步自封的奶奶顺理世俗,一边吟唱着哀曲,一边过着苦不堪言的日子,一晃就是十来年。
后来,由于生我父亲的母亲—我的亲奶奶,在我父亲两岁多时就谢世长眠了。爷爷便与之聚为一家,顺理成章立为我记忆中的亚奶奶。说起生我父亲的母亲,也就是我人之常情的亲奶奶,当然我不曾谋面。对于她的印象,我只能凭借旁人的咕议,然后发挥想像,近似地描模出她的仪态与为人。但对待如此“亲”字,我是慎之又慎,防之又防,向来都不曾将它与奶奶串联使用过,唯恐恶意中伤亚奶奶对我们的一片真情。
亚奶奶刚来我家的日子也不见有多大的起色,追究其原因为:我父亲的姊妹多,而且年龄小。但爷爷勤劳、精明,每天日月三光之时,便起床扛上100来斤的重担徒步去100多里开外的城里做些小买卖。晚上又披星戴月赶回家,家里则有贤惠能干的亚奶奶打理,日子自然有些辗转。经过爷爷与亚奶奶几年的努力打拼,家很快就在当地小有名气了。爷爷购置了一部分属于自己的田地,生活已不愁吃穿。每逢青黄不接之时,善良的爷爷总把家里在多余的粮食不收取任何费用都预借给周围的贫民,大多数的时候,爷爷还得担心借主是否有力气扛回家,且吩咐亚奶奶备齐饭菜,必定借主酒足饭饱之后上路。
人生如一柱燃着的红烛,显赫的光芒散尽,必以斑斑泪痕谢幕。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风涌云起,爷爷被胡乱地寇上了“投机倒把”的帽子,并纳入封建地主阶级之列,爷爷用汗水换来的土地都被没收归公。但鉴爷爷的平时的为人慈善,还好没有对爷爷动用任何刑法。只是偶尔地被得志的小人发落到外地砍伐芦苇。也就是在一次砍伐芦苇中,爷爷带病恪尽职守,最后体力不支,而分崩离析。那年父亲才10岁,五个姑妈都还小,奶奶的生活再一次沉沦于谷底。
爷爷不再与人世较劲了,亚奶奶的日子就像“日子”中的“日”字,便少其中间一横,不管如何努力,总是支棱不起。当时,国内革命依然还在继续。革命是激进的,但受当时文化水平的制约,使得革命的宗旨在传达的过程中被无意思地扭曲变形,革命的痹病暴露无遗。
次年初春,山峦为晴雪所洗,娟然如拭;蜜蜂喑嗡,蝴蝶斓姗;莺雀忙碌……亚奶奶为充足口粮,于门前荒山上种上几株南瓜。南瓜自然生根、发芽、开花、蒂结。除了几只光明正大的萤火虫打着灯笼来吸吸瓜叶的汁液外,长势一帆风顺。可当南瓜正值成形之际,偏有人告密了。按理说,瓜应该无损于任何人的利益,因为山还是原来那片山,土还是原来那片土,只是给心怀怪胎的人们添了些堵而已。
接着,便来了几个干部模样的人士:一件外套披在肩上,衣襟上插着笔;双手反背于身后;高高垄起的腹部,嶶微向前倾。但很清楚看得见,里面塞的不是知识,而是油汤与蒙昧;一双双贼溜溜的眼珠四处乱转,企图发现什么。
很快,他们便发现无损于任何人利益的南瓜,不分天理昭然,并将其连根拔起。并把这一霸道的行为奉恭为革命——割资本主义尾巴。我不知他们所谓的革命的目的何在,但我深知道革命的意义在于进取。由原始经济到自然经济;由饥渴到温饱;由愚昧到智慧;由……干吗要拔掉,可以充公呀!这样,兴许还能分到片叶半瓜之类的。但所有的问号、忧虑,在我看来满是狐疑。而萤火虫超人的智慧,我甚是佩服。种瓜这一事件,瓜虽是拔了,但并未了结。
下午,几个干部模样的人士运筹帷幄,预备为亚奶奶的勤劳行为举行“表彰”大会。所谓“表彰”大会,实则批斗会:将“犯人”押上示众台,先用绳索来个五花大绑;然后在头上扣上一顶用报纸折叠成的1米多高的毡帽,毡帽高耸云天;再用毛笔在帽沿上挥上“罪该万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类的字样。然后召集全村男女来鉴赏,情节严重者,则还会吃棍棒之苦,受皮肉之伤,亦或拖着疲惫的身子,敲着锣,打着鼓,排着浩荡的队伍,满村行游。至于为何要用绳索将其五花大绑,以防万一遇到个托塔天王反乱,理由可谓充分。但至于高耸云天的毡帽,我不得理解。闭目冥思,好怪的念头又涌现脑海。好使“犯人”犯颈椎之疾?我寻思。即便这般,轻轻的报纸怎能所奈何得了的?还不如改成金铂之物。看来,我列举的这些都不是目的所在,那便是取悦于愚昧罢了。而对于不公平的处罚,恐怕只有愚昧才开得心来。
上述荒诞不经的片片幕幕,并非我的亲历,而是源于亚奶奶自导自演自述的悲情影剧里。我问及亚奶奶当时是否感觉有失于颜面,她满脸凄苦:“看问题,论事理,如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之意。”然后沉默不语。她虽未正面回答我的提问,但我要的结果却甚是明了。诚然,评判一件事情应与所站立场、时空,地域不同而有所异议。六月飞雪,意欲洗刷冤情;而月冬飞雪,则意在增添寒气。亚奶奶的冤情,我不知道那年夏天可曾下雪,反正我心中的雪大得已经盖没整个苍穹。
莫道岁月无情,青春原本脆弱。20世纪70年代,我的灵魂追逐着目标躯体一同来到这银灰色的人世间,我用母亲赐予我的温热的血液和幼小的躯体去感受人间冷暖。那时的亚奶奶已老成了一棵大橡树,脖子上的皮一耷拉一耷拉地往下松懈着,原来笔直的身体弯成了一道弓,银发长飘,宛如白魔女。她的动作也变得有些木纳而又踌躇不前,就像录音唱片卡带,反复倒腾好多次才能顺理成章完成。但当时在我看来,她依然美丽慈爱,处处充实着我的视野,为银灰色的人生点缀绚烂色彩。
儿时的回忆,如一片熟睡透明的冰,遇热会融化成水,水流不止。而我对亚奶奶追忆正如这水流不止的冰,真真切切,缠缠绵绵,汇聚成溪流。溪流里流淌我与亚奶奶的故事。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奶奶常将我扛到背上。为取悦于我,她故意朝前走三步尔后倒退两步,就像录音唱片倒带。幼稚的我,从那时便开始固定地认为这是人生终老时的必然步伐,直到后来懂事,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荒诞不经。
福运并臻,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因此,我没多大的本能去改变什么。生活中尽管有亚奶奶这堵为我遮挡雷电风雨的龙背墙外,家庭的拮据和父母亲整天无休止的争吵,使得我童年的脚步走着走着、跑着跑着,便飞了起来。飞越童年的海洋,将无忧的足迹撇在天边,落定的是一辈子沉稳、沉重的包袱。
我还清楚地记得亚奶奶第一次带我去做客的情形:因为那时年小,连红白喜事都分不清,只知道东家人山人海,宾客如流。我像腰带一样紧贴亚奶奶的身边,随同奶奶拜见过客人,然后在东家的园院里落座了。大家一边品尝着用爆米花、白糖、花生酪成的奶茶,一边闲聊着。一位身穿草绿色军装的大哥哥,很有军人的气场,朝奶奶走来,他严肃地很正式地向奶奶行了个军礼:“姑奶奶好!”奶奶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喜出望外道:“哦,聪儿回来了!”他上前一步,将奶奶的一双手握在自己的手里,泪滴涟涟,像久别重逢的至亲:“这是莲莲吧!都长这么大了。”奶奶:“嗯!快叫哥哥!”“哥哥好!”我格式化地与他打过招呼。见他与奶奶彼此寒暄了一老阵,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钱硬塞给奶奶。说是小时候奶奶对他疼爱、照顾有佳,在外时常眷念她,今日走得太急,忘了备其礼物……我在一旁听着,像吃黄酸杨梅,酸溜溜的。
同宾客一起用过餐,便启程回家。路途并不遥远,嗲孙二人却走得甚是仔细。奶奶随儿背着我,走几步,退几步,像录音唱片卡带;随儿又牵着我,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走马观花。如此往复运动,必定也要疲惫的,于是嗲孙二人干脆在一棵“抱抱杨”下盘膝而坐。
八月的天,暑气并无散尽,“抱抱杨”依然是一把受欢迎的绿伞,为行人遮阳挡雨。在伞下,见得出奶奶高兴。她摸出那张转载了感激的钱,便教我认钱。几经奶奶的比划与描述,钱的相貌几乎能在大脑的记忆簿里复制。认过钱,奶奶便视若珍宝地将其放入深深的裤兜,还在裤兜上按了再按,挤了再挤,方可放心。我也学着奶奶的样,在她裤兜上拍两拍,算是给裤兜里军哥的感激语言加把保险锁。却又被刚才彼此粗俗的动作逗乐,只得对视而笑。
有时候,金钱不等于感激,但转载了感激的金钱是一定值得去珍藏的;而珍藏并不只是加把保险锁那么简单的事,要存放于心灵幽深之处,用肺腑去感受、去接纳……
回到家,破例的,亚奶奶并未将钱交予手头拮据的父亲亦或是母亲。她的行为有些稀罕,这事单要放回前一两年的话,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如今,她神智有些不清,开始犯健忘,而且是极度的。事物在她眼中可以是隐形的,即虚无飘渺;也可以是直视的,为情真意切。所以,许多的时候她会牵着孙子找孙子,提着鞋子找鞋子,有时糊涂得竟连我母亲都不认识。微少的时候,她却又清醒得像个精明的会计师。于是便有了被奶奶揉皱在纸团里的一抹忧伤。
回到家稍过片刻,邻居——八八要教我折纸飞机,我便去找亚奶奶要纸张。她在衣柜里捣腾了好一老阵,然后递于我一个皱巴巴的纸团。看着皱巴巴的纸团,我头皮发麻。我知道这是奶奶用心揉皱的、为上厕所备用的。自然有些责怪之意,便斗气似的走了。我边走边理开横哽在内心的皱纸团,骤然的被不信服的东西愣住。揉眼——再揉眼,不信服——还是不信服。逻辑、真实、逻辑、真实,善变的外衣,美丽的灵魂迷惑着我的双眼,现实却又真切得让人悲凄可怕。亚奶奶刚才才珍藏的,被熟透了的青春暴露无遗。我剥开外层的纸团,将内面的东西还给了她。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去找亚奶奶索要纸张,她又随手递给我一个褶皱的纸团。而这一次,我以为是符合逻辑的纯粹。揣着纸团看都没看一眼就去找小伙伴们了。当我擿开纸团时,不经意的目光感觉有东西从纸中滑落。无意思地瞥瞥,“不信服”的东西再一次将逻辑撂倒于地,如同亚奶奶的精神健康一般。
高三:薏米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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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一】_3000字
(一)
冬,一场大雪之后,阳光露出了迷人的笑脸。京城郊外,说是郊外不过犹如墙里墙外一般,在郊外,远远地可以听见京城里的熙熙攘攘,感受着京城里的繁华。冬日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人们身上有些慵懒的味道。
踏着积雪,凌晗手中抱着自己昨天晚上画的字画,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扑哧、扑哧……”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他低着头,暗自盘算着今天卖了字画以后,要买点啥回来。“家里米缸里又没有米了,还有油……”凌晗低着头自言自语,他紧皱着眉头,为囊中羞涩而苦恼着。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了,字画也随之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
“哎呀!”凌晗一声惊呼,“我的画……”话音未落,忽然感觉自己脚下软软的,心头一惊,赶紧向前迈开一步,迈得太快,一屁股摔在了雪地上。
凌晗一边揉着摔痛的屁股,一边朝着拌到自己的地方看去。
“狐狸,好可爱的狐狸。”一时间,凌晗忘记了疼痛,双手不由得向着白狐伸了过去。
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可恶的书生,哼,走路也不长眼睛,竟然踩到了我。可恨的是,此时我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将我抱在了怀里。
他的手有些冷,他将衣服敞开,让我靠着他胸口的地方。“砰、砰……”我听见他胸口有力的跳动,还有渐渐传来的那缕温暖,这一刻,我竟然舍不得离开,心在这一刻微微地触动了。
“小家伙,怎么受伤了?”凌晗小心翼翼地将我搂在怀里,手轻轻地在我脑袋上抚摸着。狐狸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需要休息、疗伤。
(二)
我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白狐,千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冷眼看着这世间的万物。云卷云舒,冬去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问自己,修炼千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爱,又是什么?
曾经我只是一只依偎在父母怀抱中的孩子,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宠爱,享受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守候。我不知天高地厚,不懂聚散离别,直到那一天……
天山上常年都是积雪,白色是我生命中的主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色彩,我喜欢在每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在雪地上留下我串串脚印;喜欢调皮地躲进丛林,等待着父母焦急地把我找回家;喜欢依偎在父亲的怀抱,看着满天的星空,听他讲关于修炼的故事……
我曾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修炼。
父亲说,轮回,生死。
轮回,我不懂。但我知道要是不好好修炼,就不可以常伴父母身边,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修炼着。
那一天夜晚,我永远也忘不了,电闪雷鸣,天地似乎都在震怒着。以至于在以后的千年岁月中,一度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梦魇。
夜里,山洞外的雷鸣。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有父母为我扛着。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父亲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一下一下,似乎有着太多的眷恋与不舍。后来,母亲也来了,为我轻轻地拢了拢被子,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床边,许久许久,然后,离开。
等父母离开后,我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心下疑惑,这么晚了,父母这是要去哪里呢?
我悄悄地跟在父母身后,不敢离得太近。大雨为闪电助威,惊雷仿佛就在我的头顶炸开,饶是我一向胆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起来。
用了一个隔离术,将雨水阻隔起来。我听见了母亲的喝斥,君郎,你快离开,记得照顾好雪儿。
怎么回事,我看见了什么?一个个惊雷都砸在了母亲的身上,我的心碎了,术法也散了,我凄厉地呼喊着,“母亲……”疯一般地向着母亲的方向扑了过去。
我落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父亲,父亲将我搂在了怀抱中。
“孩子,勇敢些,记得,我和妈妈永远爱你,很爱很爱你。”父亲说完,双手捏起一个法决,将我隔离在一个黄色的结界中。我拼命地撞击着结界,血染红了结界的边缘,可是……
“不……”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只见一道惊雷朝着母亲砸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父亲将母亲牢牢地护在怀里,用尽了他一生的修为。
“不……”我就这样看着父亲的身影随着雷声的落下消散在这尘世间,心底仿若被赤裸裸地割开,汩汩地流着血,眼角冰冷,一片泪痕。
人们总说,妖没有情,没有泪。他们不懂,他们怎会明白,妖的情更深,泪更真。
“孩子。”
我是在母亲地呼唤下悠悠地苏醒过来。“母亲!”我哽咽着,扑入母亲的怀抱,“父亲,父亲……”
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声音中竟然没有多余的起伏,“孩子,这是劫,你父亲的劫,也是我的劫。你父亲闯了过去,独独留下了我。”
我不懂,为什么父亲闯了过去,我明明看见父亲在我的眼前化作了灰烬,可是,母亲一定不会骗我。直到后来,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劫,方才明了母亲话中的含义,有时候留下来的那个,会更加揪心,因为记忆在,美好在,孤独也在。
母亲说,她要离开了,去寻父亲。
我问:“母亲,父亲在哪里?”
母亲的眼里闪过一抹忧伤,我看见了。母亲说:“天地间,我会去寻轮回的路,你父亲在那里等着我。”
轮回的路,我在心底默念着。
轮回的路,在哪里?父亲曾经说过,人死后,会去一条叫做黄泉的路,黄泉有路,路寂寂,彼岸有花,红似红。
(三)
千年一梦,一梦千年。
我不知道,这条修炼的路,何时会是终点;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的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母亲去将他寻觅。
我受伤了。这天夜里,我正在修炼,忽然的电闪雷鸣仿佛又回到了父亲离去时的那个夜里,雷,就是我的心魔,无论我如何修炼,终无法从那场噩梦里走出来。
我犯了修炼时的大忌——分心。顾不上被功力的反噬,我强自凝聚一个术法,向着天山脚下逃去。我要逃离这可怕的雷声,哪怕耗尽生命。
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逝,雪,曾经我最喜欢的温度,可是此时,我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雪地上,心想着,或许,这是迟早的劫数。对于妖来说,不管你修炼有多高,每三千年就得经历一次雷劫,而我,我的雷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三千年的岁月,已经够了,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对于时间的无涯,这近三千年的孤独,早已经将最初的那份天真无忧,消磨殆尽了。我,累了。
昏昏沉沉间,背上的痛,让我有了短暂的清醒。微微睁开双眼,我看见一个书生狼狈地摔在雪地上,他拼命用手揉着屁股,我不由地笑了,暗骂一句,傻样。
他看见我了,他眼中闪现出一抹惊喜,他想干什么?
“可恶!拿开你那爪子。”我眼中几乎喷出火来,在心里暗自骂着。其实,按照我的脾气,我应该跳起来,咬他一口,然后幻化成人形,大骂他一顿,可是,如今的我伤得太重了,只能任由他将我抱了起来。
他的手有些冷,我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怜惜。他,是在心疼我吗?
“喂,干什么?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呜呜!我无法幻化出人形,只能这样骂他了。可是,可是他怎么就听不懂呢?
他解开了棉衣,将我贴着他的胸口,搂在了怀里。这一刻,我有了一瞬间的晕眩,这种温暖好熟悉,好熟悉,就像,就像父亲的怀抱。我不由得向着他的怀里蹭去,好想,好想,时间就这般停留下来,或者,就这样在这个怀抱里安静地睡去。
……
“小白,起床了,吃东西了。”
“可恶,死书生,又叫我小白。你才是小白,你家里人都是小白。”我在心中恨恨地骂着,“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妙的早晨,不是该躲在被窝吗?这么早,吵死了,要不是本姑娘受伤了,我肯定好好收拾你。”
我又往被窝里挪了挪,好温暖,有着书生留下的温度。这些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书生的名字叫凌晗,孤苦一人。不过,人还是很不错,对我也好,只是,他总喜欢对着我絮絮叨叨的:
“小白,起床了,饭都凉了。”
“小白,来瞧瞧,我今天画的雪景好看吗?”
“小白,你看看,这个画的像吗?”
“小白,睡觉了,不调皮。啊!我的被子,给我留点……”
“小白,我去镇上卖书画了,下午给你带好吃的,你乖乖的啊!”
……
(四)
一盏灯,微微亮。一颗心,微微暖。
“傻书生。”我在书桌前跳来跳去,微微地笑着,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就高兴。
这些日子,在书生的照料下,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暂时无法幻化人形以外,我可以吃,可以跳,还可以,捉弄傻书生。
我故意打翻了傻书生的砚台,墨汁迅速的在桌子上洇开。
“哎呀,小白,不要闹了!我的书,我的书……”他一声惊呼。
看着他手忙脚乱的傻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只是,乐极生悲,光顾着笑他去了,我的小尾巴,我的脚上粘满了墨汁。
可恶,我最喜欢白色的,可是,现在,呜呜……我赶紧跳到窗台处,看着笨手笨脚的书生,一时也忘记了心中的郁闷。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少岁月,我不曾这般开怀地笑过了。
傻书生好一阵忙乱,终于将我弄的一桌狼藉给收拾好了。他看着窗台的我,向我走了过来。
“怎么?生气了?我可不怕你。”我在心中暗自说着。
“小白。”他的声音很好听,我一直都这样认为的。
“你怎么可以这么调皮呢?”声音中竟然有着一种宠溺。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窗户上抱了下来。我很喜欢他的怀抱,一直都喜欢。
我任由他将我抱在怀里,只听他接着说:“瞧瞧你,都变成小黑了,真不乖。”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带着他特有的温度,语言中有着一丝宠溺。心,这一刻,暖暖的……似一块寒冰,忽然融化了。
书生把我放在椅子上,我看着他熟练的烧火,烧水,然后找来了木盆。
水温刚刚好,爪子上,尾巴上的墨迹一点点在水中洇开,心也在这一刻无比的柔软、甜蜜。
我在水中欢乐的扑腾着,水花四溢,溅落在地上,书生的发上,衣服上,溅在他的脸上……
“小白,哎……不要闹了,我的衣服,我的……”
“哈哈哈……”我站在木盆里,笑得不可自抑。
书生顾不上擦拭自己脸上的水迹,转身跑到床头,拿着一条毛巾就来了。
“小白,不闹,不闹,天冷,会生病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木盆里抱了起来。
水花再次溅到了他的脸上,他用手轻点着我的鼻子:“调皮。”
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嘴里依旧絮絮叨叨:
“小白,以后不可以这么调皮,知道吗?要是再调皮,我就惩罚你,让你睡屋外去”
“小白,你是不是可以听懂我说话啊!应该是的,我总觉得你在笑。“
“小白,你以后不离开我,好吗?”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缕浓浓的,解不开的忧愁。
他是为了我吗?为什么看着他紧皱的眉头,我会心痛?是的,痛,比自己受伤都痛,为什么?为什么……
这天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梦里总会看到书生那忧郁的眼睛……
(五)
我生病了,心病。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琢磨着心事。
“小白,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书生用手摸着我的头。
“傻书生,我是狐狸,你还真把我当成人了,我是雪狐,怎么会怕冷啊!”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微微睁着双眼,任由他摸着我的额头,他的手有些暖,微微地触动着我。
傻书生将被子往我身上挪了挪,转身向着厨房走去。其实,傻书生哪里有厨房啊,他就一间房子,吃住都在一起,着实的寒碜。
看着书生在那里忙碌着,我的心头忍不住好奇,他在做啥呢?一会儿烧火,一会儿在锅里忙碌着。
许久,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
“小白,这是姜汤,喝了就不怕冷了。”书生对着我说。
“晕死。傻书生,我是狐狸,狐狸啊!我不是人。”我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了起来。
我将头扭到一边:“哼,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乖,小白,来,喝了。”书生说着,用汤勺喂着我。
他的眼中有着丝丝的焦虑,是为了我吗?他紧蹙的眉,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小白,喝点,不然会生病的。”
他眼中的怜惜,眼中的痛,都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为什么看着他紧蹙的眉,我的心也会痛,我会忍不住想要将他眉宇间的忧伤抹平。
“不,不,我是狐狸,我怎么可以对他动心呢?不可以,不可以……”心中有个声音反复提醒着我。
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那个电闪雷鸣的夜里,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劫。
“不……”我在心里呐喊着,嗖的从床上跃起,向着屋外奔去。
“小白……”身后传来书生的惊呼,那般的焦急。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被书生养叼了,还是这个冬天更冷一些,亦或是我已经恋上了他的温暖。三千年了,孤独一人,我早已经不知道温暖为何物,如今,我所贪恋的不过是他的温暖罢了!
“他,会找我吗?”我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
“会吧!不知道傻书生找不到我,会不会伤心。”
“这么冷的天,他出门时穿的多吗?会不会生病啊!”
“夜深了,他大概,应该回去了吧!”
心中百转千回,唯有那个傻书生的身影。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晃了晃脑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可是越是这样,他就像影子一样窜了出来。
我用爪子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醒醒,醒醒,你是狐狸,他是人啊!”
爱,有时候真的很难,就如缘分一般,有时候真的说不清楚。缘到了,就聚,你躲不开;缘散了,就离,由不得你不舍。多年以后,我细细思索着今天的事情,我会问自己,要是真的有轮回,我会后悔遇见他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悔。
施展一个术法,很快我回到了山洞里。如今,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今夜,月色正好,照着山间的积雪,正是修炼的好时机,可是我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
经过这些天的修养,我已经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第一次,我想看清楚自己的容颜,因为我知道,世界的男子大抵都喜欢美貌的女子。
“他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我忍不住暗自揣摩着,想着,我的心头不由得剧烈地跳了一下,脸上也不由得染上了红晕。
“哎。”我叹息着,看了看外面,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头,不知道傻书生会不会来寻我。
我坐立不安了许久,耳畔总会响起那书生的声音:“小白,小白……”
“啊!啊!啊……”我大叫几声,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你给我走,走出我的脑海去。”
----------未完持续
高三:君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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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过那一抹忧伤太累了,我知道现在放纵并不是时候,也知道一次次与你擦肩而过的心痛。还记得吗,那天下午的英语测验后,我早早地交了卷子,一个人迷茫地离开了死寂的教室,路过你的身边。一秒,相视无语;两秒,你埋头做题,我失落而去。记得谁谁谁说过:“每个人都是天堂的弃儿,只有当我们发掘出幸福的真正涵义后,才能重返天堂。”好静。明明已经5点多了,但我发现4楼只有我一人迈出教室。是啊,毕竟我们不再是孩子了,毕竟每个人都拥有那么一个梦的。那么,我又算什么?独自一人坐在向5楼的楼梯上,缓缓地将心事铺成一条长长的丝路,无尽地向天边延伸。为何,我望尽了地平线的另一头,却始终无法将愁绪尽收眼底?夕阳慢慢将天空染成了梦幻般的绯红,风起叶落,云动鸟飞。又是一个落叶的季节,又是一个落英缤纷的岁月。思绪在不安中随风荡漾,清晰地浮现了两年前的画面。那时候,总会和一群又一群的朋友来到侨中路上的快餐店打饭,路过那片郁郁葱葱、翠绿得诱人的小竹林。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秋天不回来》的地方,如今,秋天第18次来到我的生命中,我却发现秋天真的回不来了……。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一定会给你留下最开心的回忆;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一定会找出一万个理由去让你快乐;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一定会守护住我最最在乎的幸福。游荡在教室外的人越来越多,最终,英语老师在吃完晚饭后,赶回教室收了卷子。终于,你“细细只”的身影出现在走廊边上,我们很默契地站在柱子两边,短短40厘米的距离,却隔绝了太多太多,这便是我痛恨柱子的原因!站了好久,静了好久,仿佛从身后匆匆走过的同学都定格住了,一个人的世界,抑或是两个人的空间,我不知道。命运永远是个调皮的孩子,总喜欢和人们开玩笑。很多时候你都不会懂得珍惜你拥有的一切,但总有一天,你会为失去其中的任何一份元素而追悔莫及。于是你哭了,但别人只看到你满脸微笑;于是你痛了,但别人只听到你欢快的笑声。只有当你独自一人时,你才会望着远方,默默祝福。泪,永远只往心里去;痛,永远只能自己受。后记:当我很可悲地发现我开始长大了的时候,新中总有写放不开的纠缠。于是,我决定用文字去记录这一切,当作给自己的一份成人礼,也是重新起航的方向。8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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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一】_3000字(一)冬,一场大雪之后,阳光露出了迷人的笑脸。京城郊外,说是郊外不过犹如墙里墙外一般,在郊外,远远地可以听见京城里的熙熙攘攘,感受着京城里的繁华。冬日的阳光柔柔的,照在人们身上有些慵懒的味道。踏着积雪,凌晗手中抱着自己昨天晚上画的字画,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扑哧、扑哧……”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他低着头,暗自盘算着今天卖了字画以后,要买点啥回来。“家里米缸里又没有米了,还有油……”凌晗低着头自言自语,他紧皱着眉头,为囊中羞涩而苦恼着。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绊倒了,字画也随之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哎呀!”凌晗一声惊呼,“我的画……”话音未落,忽然感觉自己脚下软软的,心头一惊,赶紧向前迈开一步,迈得太快,一屁股摔在了雪地上。凌晗一边揉着摔痛的屁股,一边朝着拌到自己的地方看去。“狐狸,好可爱的狐狸。”一时间,凌晗忘记了疼痛,双手不由得向着白狐伸了过去。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可恶的书生,哼,走路也不长眼睛,竟然踩到了我。可恨的是,此时我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他将我抱在了怀里。他的手有些冷,他将衣服敞开,让我靠着他胸口的地方。“砰、砰……”我听见他胸口有力的跳动,还有渐渐传来的那缕温暖,这一刻,我竟然舍不得离开,心在这一刻微微地触动了。“小家伙,怎么受伤了?”凌晗小心翼翼地将我搂在怀里,手轻轻地在我脑袋上抚摸着。狐狸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需要休息、疗伤。(二)我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白狐,千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冷眼看着这世间的万物。云卷云舒,冬去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问自己,修炼千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爱,又是什么?曾经我只是一只依偎在父母怀抱中的孩子,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宠爱,享受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守候。我不知天高地厚,不懂聚散离别,直到那一天……天山上常年都是积雪,白色是我生命中的主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色彩,我喜欢在每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在雪地上留下我串串脚印;喜欢调皮地躲进丛林,等待着父母焦急地把我找回家;喜欢依偎在父亲的怀抱,看着满天的星空,听他讲关于修炼的故事……我曾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修炼。父亲说,轮回,生死。轮回,我不懂。但我知道要是不好好修炼,就不可以常伴父母身边,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修炼着。那一天夜晚,我永远也忘不了,电闪雷鸣,天地似乎都在震怒着。以至于在以后的千年岁月中,一度成为我心头永远的梦魇。夜里,山洞外的雷鸣。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有父母为我扛着。迷迷糊糊间,我感觉到父亲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一下一下,似乎有着太多的眷恋与不舍。后来,母亲也来了,为我轻轻地拢了拢被子,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床边,许久许久,然后,离开。等父母离开后,我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心下疑惑,这么晚了,父母这是要去哪里呢?我悄悄地跟在父母身后,不敢离得太近。大雨为闪电助威,惊雷仿佛就在我的头顶炸开,饶是我一向胆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起来。用了一个隔离术,将雨水阻隔起来。我听见了母亲的喝斥,君郎,你快离开,记得照顾好雪儿。怎么回事,我看见了什么?一个个惊雷都砸在了母亲的身上,我的心碎了,术法也散了,我凄厉地呼喊着,“母亲……”疯一般地向着母亲的方向扑了过去。我落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是父亲,父亲将我搂在了怀抱中。“孩子,勇敢些,记得,我和妈妈永远爱你,很爱很爱你。”父亲说完,双手捏起一个法决,将我隔离在一个黄色的结界中。我拼命地撞击着结界,血染红了结界的边缘,可是……“不……”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只见一道惊雷朝着母亲砸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父亲将母亲牢牢地护在怀里,用尽了他一生的修为。“不……”我就这样看着父亲的身影随着雷声的落下消散在这尘世间,心底仿若被赤裸裸地割开,汩汩地流着血,眼角冰冷,一片泪痕。人们总说,妖没有情,没有泪。他们不懂,他们怎会明白,妖的情更深,泪更真。“孩子。”我是在母亲地呼唤下悠悠地苏醒过来。“母亲!”我哽咽着,扑入母亲的怀抱,“父亲,父亲……”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声音中竟然没有多余的起伏,“孩子,这是劫,你父亲的劫,也是我的劫。你父亲闯了过去,独独留下了我。”我不懂,为什么父亲闯了过去,我明明看见父亲在我的眼前化作了灰烬,可是,母亲一定不会骗我。直到后来,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劫,方才明了母亲话中的含义,有时候留下来的那个,会更加揪心,因为记忆在,美好在,孤独也在。母亲说,她要离开了,去寻父亲。我问:“母亲,父亲在哪里?”母亲的眼里闪过一抹忧伤,我看见了。母亲说:“天地间,我会去寻轮回的路,你父亲在那里等着我。”轮回的路,我在心底默念着。轮回的路,在哪里?父亲曾经说过,人死后,会去一条叫做黄泉的路,黄泉有路,路寂寂,彼岸有花,红似红。(三)千年一梦,一梦千年。我不知道,这条修炼的路,何时会是终点;我不知道,父亲是否真的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母亲去将他寻觅。我受伤了。这天夜里,我正在修炼,忽然的电闪雷鸣仿佛又回到了父亲离去时的那个夜里,雷,就是我的心魔,无论我如何修炼,终无法从那场噩梦里走出来。我犯了修炼时的大忌——分心。顾不上被功力的反噬,我强自凝聚一个术法,向着天山脚下逃去。我要逃离这可怕的雷声,哪怕耗尽生命。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逝,雪,曾经我最喜欢的温度,可是此时,我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雪地上,心想着,或许,这是迟早的劫数。对于妖来说,不管你修炼有多高,每三千年就得经历一次雷劫,而我,我的雷劫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三千年的岁月,已经够了,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父母的爱。对于时间的无涯,这近三千年的孤独,早已经将最初的那份天真无忧,消磨殆尽了。我,累了。昏昏沉沉间,背上的痛,让我有了短暂的清醒。微微睁开双眼,我看见一个书生狼狈地摔在雪地上,他拼命用手揉着屁股,我不由地笑了,暗骂一句,傻样。他看见我了,他眼中闪现出一抹惊喜,他想干什么?“可恶!拿开你那爪子。”我眼中几乎喷出火来,在心里暗自骂着。其实,按照我的脾气,我应该跳起来,咬他一口,然后幻化成人形,大骂他一顿,可是,如今的我伤得太重了,只能任由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的手有些冷,我看见他眼中闪过的怜惜。他,是在心疼我吗?“喂,干什么?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呜呜!我无法幻化出人形,只能这样骂他了。可是,可是他怎么就听不懂呢?他解开了棉衣,将我贴着他的胸口,搂在了怀里。这一刻,我有了一瞬间的晕眩,这种温暖好熟悉,好熟悉,就像,就像父亲的怀抱。我不由得向着他的怀里蹭去,好想,好想,时间就这般停留下来,或者,就这样在这个怀抱里安静地睡去。……“小白,起床了,吃东西了。”“可恶,死书生,又叫我小白。你才是小白,你家里人都是小白。”我在心中恨恨地骂着,“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妙的早晨,不是该躲在被窝吗?这么早,吵死了,要不是本姑娘受伤了,我肯定好好收拾你。”我又往被窝里挪了挪,好温暖,有着书生留下的温度。这些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书生的名字叫凌晗,孤苦一人。不过,人还是很不错,对我也好,只是,他总喜欢对着我絮絮叨叨的:“小白,起床了,饭都凉了。”“小白,来瞧瞧,我今天画的雪景好看吗?”“小白,你看看,这个画的像吗?”“小白,睡觉了,不调皮。啊!我的被子,给我留点……”“小白,我去镇上卖书画了,下午给你带好吃的,你乖乖的啊!”……(四)一盏灯,微微亮。一颗心,微微暖。“傻书生。”我在书桌前跳来跳去,微微地笑着,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就高兴。这些日子,在书生的照料下,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暂时无法幻化人形以外,我可以吃,可以跳,还可以,捉弄傻书生。我故意打翻了傻书生的砚台,墨汁迅速的在桌子上洇开。“哎呀,小白,不要闹了!我的书,我的书……”他一声惊呼。看着他手忙脚乱的傻样,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只是,乐极生悲,光顾着笑他去了,我的小尾巴,我的脚上粘满了墨汁。可恶,我最喜欢白色的,可是,现在,呜呜……我赶紧跳到窗台处,看着笨手笨脚的书生,一时也忘记了心中的郁闷。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少岁月,我不曾这般开怀地笑过了。傻书生好一阵忙乱,终于将我弄的一桌狼藉给收拾好了。他看着窗台的我,向我走了过来。“怎么?生气了?我可不怕你。”我在心中暗自说着。“小白。”他的声音很好听,我一直都这样认为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调皮呢?”声音中竟然有着一种宠溺。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窗户上抱了下来。我很喜欢他的怀抱,一直都喜欢。我任由他将我抱在怀里,只听他接着说:“瞧瞧你,都变成小黑了,真不乖。”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带着他特有的温度,语言中有着一丝宠溺。心,这一刻,暖暖的……似一块寒冰,忽然融化了。书生把我放在椅子上,我看着他熟练的烧火,烧水,然后找来了木盆。水温刚刚好,爪子上,尾巴上的墨迹一点点在水中洇开,心也在这一刻无比的柔软、甜蜜。我在水中欢乐的扑腾着,水花四溢,溅落在地上,书生的发上,衣服上,溅在他的脸上……“小白,哎……不要闹了,我的衣服,我的……”“哈哈哈……”我站在木盆里,笑得不可自抑。书生顾不上擦拭自己脸上的水迹,转身跑到床头,拿着一条毛巾就来了。“小白,不闹,不闹,天冷,会生病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我从木盆里抱了起来。水花再次溅到了他的脸上,他用手轻点着我的鼻子:“调皮。”他的动作很柔,很轻,嘴里依旧絮絮叨叨:“小白,以后不可以这么调皮,知道吗?要是再调皮,我就惩罚你,让你睡屋外去”“小白,你是不是可以听懂我说话啊!应该是的,我总觉得你在笑。““小白,你以后不离开我,好吗?”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缕浓浓的,解不开的忧愁。他是为了我吗?为什么看着他紧皱的眉头,我会心痛?是的,痛,比自己受伤都痛,为什么?为什么……这天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梦里总会看到书生那忧郁的眼睛……(五)我生病了,心病。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慵懒地躺在床上,琢磨着心事。“小白,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书生用手摸着我的头。“傻书生,我是狐狸,你还真把我当成人了,我是雪狐,怎么会怕冷啊!”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微微睁着双眼,任由他摸着我的额头,他的手有些暖,微微地触动着我。傻书生将被子往我身上挪了挪,转身向着厨房走去。其实,傻书生哪里有厨房啊,他就一间房子,吃住都在一起,着实的寒碜。看着书生在那里忙碌着,我的心头忍不住好奇,他在做啥呢?一会儿烧火,一会儿在锅里忙碌着。许久,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小白,这是姜汤,喝了就不怕冷了。”书生对着我说。“晕死。傻书生,我是狐狸,狐狸啊!我不是人。”我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了起来。我将头扭到一边:“哼,什么味儿,这么难闻。”“乖,小白,来,喝了。”书生说着,用汤勺喂着我。他的眼中有着丝丝的焦虑,是为了我吗?他紧蹙的眉,焦急地唤着我的名字:“小白,喝点,不然会生病的。”他眼中的怜惜,眼中的痛,都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为什么看着他紧蹙的眉,我的心也会痛,我会忍不住想要将他眉宇间的忧伤抹平。“不,不,我是狐狸,我怎么可以对他动心呢?不可以,不可以……”心中有个声音反复提醒着我。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母亲,想起了那个电闪雷鸣的夜里,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劫。“不……”我在心里呐喊着,嗖的从床上跃起,向着屋外奔去。“小白……”身后传来书生的惊呼,那般的焦急。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被书生养叼了,还是这个冬天更冷一些,亦或是我已经恋上了他的温暖。三千年了,孤独一人,我早已经不知道温暖为何物,如今,我所贪恋的不过是他的温暖罢了!“他,会找我吗?”我一边跑着,一边寻思着。“会吧!不知道傻书生找不到我,会不会伤心。”“这么冷的天,他出门时穿的多吗?会不会生病啊!”“夜深了,他大概,应该回去了吧!”心中百转千回,唯有那个傻书生的身影。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晃了晃脑袋,强迫着自己不去想他,可是越是这样,他就像影子一样窜了出来。我用爪子狠狠地敲了一下脑袋:“醒醒,醒醒,你是狐狸,他是人啊!”爱,有时候真的很难,就如缘分一般,有时候真的说不清楚。缘到了,就聚,你躲不开;缘散了,就离,由不得你不舍。多年以后,我细细思索着今天的事情,我会问自己,要是真的有轮回,我会后悔遇见他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悔。施展一个术法,很快我回到了山洞里。如今,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今夜,月色正好,照着山间的积雪,正是修炼的好时机,可是我却怎么也无法静下心来。经过这些天的修养,我已经可以幻化成人形了,第一次,我想看清楚自己的容颜,因为我知道,世界的男子大抵都喜欢美貌的女子。“他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我忍不住暗自揣摩着,想着,我的心头不由得剧烈地跳了一下,脸上也不由得染上了红晕。“哎。”我叹息着,看了看外面,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头,不知道傻书生会不会来寻我。我坐立不安了许久,耳畔总会响起那书生的声音:“小白,小白……”“啊!啊!啊……”我大叫几声,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你给我走,走出我的脑海去。”----------未完持续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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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揉眼睛,又是新的世界就在那个操场上。有着高中很多好的记忆。篮球赛我们的呐喊。挥舞拍子时的快感。起脚射门时的自信……晚会结束了。最后一个什么大合唱我没兴趣去听。完了也总不是主持人那些冠冕堂皇的话么。听厌了。每每在说。拿着凳子向教室走去,看见高三的同学们都在那埋头的学习。刚刚我们是在搞元旦晚会啊!明年我也会这样的吧。也许这是我人生最后的一个在学校里搞的元旦晚会吧,可能大学还有,可能我根本不就会去读大学的。开始的期待。没有感觉的结束。回家的路上。天上有很多的星星。真的很多。这个小城多么可爱呀。时间在不停的走,一个事结束了总会有很多的感叹。无望……茫然。揉揉眼睛,又是新的世界。25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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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裂交揉也许我的人生本是碎的。断絮,真的可以纷飞吗?与其说我割断了一切,不如真的认为我从未活过站在风里,记忆也无法凝望的远方,落叶的旋律,似乎缠绵出了一种人生。那种碎裂的,而并不成型的,人生我并不想扭曲眼前的世界,难道这也便是我的性格,那么我不喜欢我自己就像我的作文一样,我极力的修饰每一个词语我希望它能近于完美,华贵。可是,那也只是碎的,就像一滩宝石,只显雍容,并不成完美。我极力的追求完美,换来的却是一个妖异的自己,连我自己也无法认清的,不真实。一个不真实的我,一段不真实的人生。有没有意义再存活。一个平凡的可以的人,要怎样去抚摸梦想。是啊,我是载着全家的梦想在飞,或是在爬。或是,根本没有行动。我撕裂了自己的生命,扯断了梦想。我不甘落于人,却总是堕落。我不忍输于人,却总是败落。我长立志。却不是长志。也许,现实便是这样,越认为自己完美,其实越不起眼。落叶总会被踩碎,烂在泥里,倒在路上。而它,无悔吗?在别人眼中,我本也是落叶。我在演绎自己的人生。是“化做春泥更护花”吗?还是无尽的奢侈。浪费生命。我愿做前者,可无意中已选择了其后。风中的落叶,能用记忆找回什么?再交错中碎裂,还是,碎裂了又交糅。风又要把我吹向何处,是骄阳?是冷水?45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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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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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曾经,不断忧伤_3000字如水韶华里,来来去去的匆匆都是为了奔赴一场又一场未知的遇见。只是,任是怎样华丽的邂逅,最终都会成为一段静默的收场,也是在繁华落尽时才发现,滴墨成殇的只是句子,站成永恒的只是一个印象,锁不住的忧伤只是因为一段曾经。很喜欢午后的时光,一杯茶,一本书,一缕清风,于忙碌中偷得一份闲散,嗅着淡淡的墨香,便觉得身心都是极轻松的。是的,这喧嚣的尘世,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地方,用来让灵魂得到栖息,而我独钟这样用文字来沉淀浮躁的方式。近来接连几日都是风轻云净的天气,恰逢这最炙热的暑季,遇着这样柔和的天气是极其难得的。午后,看阳光一片一片散落在床上,由远及近,由少聚多,又缓缓爬上我的书桌,带着淡淡的香气,伸出手,不禁想笼住一指明媚。透过指缝,我看到了那些漂散在空气里细微的尘粒,那细瘦的光阴也在指尖流转,这悄然流逝的光阴让我想到了青春,关于青春里那些一去不返的日子,那些被风带走的笑声。低眉处,蓦然想起了席慕容的一句话,她说“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就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多么富有哲理的一句话,简单几个句子就概括出了关于青春的青涩,纯美,遗憾。总觉得一辈子太多漫长,殊不知,就在我们说着再不疯狂就老了的语句间,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已渐行渐远,转瞬,这漫长的一生,我们已走过了三分之一。那些隆隆盛开过的故事随着风尘渐渐染上了旧时光的颜色,那些与幸福有关的誓言,渐渐成为了神话,那些说好要一起走的人,渐渐散落在了天涯,甚至于有的早已不知去向,这一切,仿佛都在告诉我们,该长大了。于是,我们又踏上了另一条路,一条不断完善自己的路。不知是谁说过,青春一半是用来挥霍的,而一半是用来回忆的,初见到这句话时,觉得恰当极了。这娇艳的年华里,我们曾义无反顾的投入过一份感情,曾专注忘情的扮演过一个角色,也不惜遍体鳞伤,为一段过往歇斯底里,用尽了全力去纠结,去落寞,去惋惜,戏外,我们对剧情分析的头头是道,戏内,却为一个角色执着到底,迷离茫然,只有在回首时才发现,所谓的青春不过是一些零碎的记忆罢了。也许,人生是需要经历的,走过了荆棘满布的山道,方明路途的不易,看过了春花秋月的烂漫,方知四季的韵美,尝过了缠绵凄婉的聚散,方懂幸福的珍贵,也就在一切都成为往昔时,后想起才会在心底涌起一份莫名的感动。正如我之前说过的那般,这静好的岁月里,总有一些忧伤,无法见光,只能在幽深的黑夜里,一味的疯长,当文字与忧伤相遇时就从笔下开成了一朵朵幽幽的花,蔓延成了一阕阙凄迷的独白。曾一度喜爱这样带点忧伤的情绪,也喜爱着那份惨淡的回忆,于是,在每一个烦闷的夜里,我点亮回忆的灯,站在那一角朦胧下,听风吟唱,似是比烟花还孤寂,也只有伴着音乐逐字逐句落墨时,我才成了一个舞蹈的女子,忘记了寂寥,忘记了闲愁,忘记了时间,用灵魂舞蹈,跳着只属于自己的舞姿。我的文字是因为爱情生了根,发了芽,也因为一段感情的离开而变得愈加凄婉,妖娆。曾看到一句话说:写文字的作者的笔下都有一个故事,或是一个ta,当那个故事褪色了,或者那个ta不在了时,文字也就没有继续的理由了。入眼处,似是觉得有几分道理,只是,细想时才发现,文字的涉及范围太过广泛,不仅仅限于写世间的情爱,只要有一颗善于发现的心灵,周遭的一切都可以是文字,大到将来,小到每一个生活的细节,而又想来,一直以来,我的文字都是为一个人而写,为一份情泼墨,兜兜转转,终归困在了情爱之事里,现在看来,似乎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更多时候,这些零零散散的心情只能算作日记,却难配得上“文字”两个字。我记得曾有个诗意的女子说她心疼我,我想,她大抵是心疼我骨子里的那份执着吧,为了一个早已失色的故事,将一份伤绵延到现在,她也说我傻,我想,她大抵是对我的偏执无能为力,却又不自禁时时惦记。记得有个美丽的女子说她以我的欢喜为欢喜,以我的忧伤为忧伤,还说在我身上看到了她当年的样子,我想,在她心里,我就是个天真善良的小丫头,却无端患上了忧伤的癌,所以,她对我独到的好,独到的呵护。记得有个同我一样伤感的女子说她疼我,惜我,懂我,此去经年绝不轻言离开,彼此相依,一生守候,殊不知,我更疼惜她,因为时常觉得她就是我的影子。也记得有个温暖的女子说懂我的暗伤,也说,姑娘,别傻了,别活在过去,让自己沉溺在伤感的漩涡里无力自拔。提笔写至此处,我的嘴角分明有悄悄上扬的姿态,看,我斑驳的世界里,终究有一些语句入了眼,终究有一些人入了心,也终究有一些暖流,吹上了我荒芜的孤岛。我已有些时日不曾提起笔,一来是被琐碎的杂事冲淡了写文的冲动,二来是被忙碌的日子绊住了思绪,只是,关于文字,无形中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若是时间足够,思绪清晰,我总会偷闲落笔,一如现在般,淡淡的心情下,敲下一些淡淡的文字,虽不够哲理,也不够飘逸,却是我此刻全部的所思所想。我又翻阅了以往写过的文字,才发现,有些偏执,不说他人不解,连我自己也不懂,只是,将一份忧伤写透时,才变得释然起来,也逐渐变得坦然了许多。也开始明白,青春是个华丽短暂的梦,这漫长的一生里,它只是个精彩的开场白,而我却当它是结尾,一味的沉浸在一份纯真的美好里,久久难以醒来,转念一想,这美丽的年纪里,有些故事,只能当童话说说,说多了就会失去自己,有些记忆,适合安静的掩埋,想多了就只能永远活在过去了。是的,我们都是平凡的人,逃不过似水流年,也逃不开命运的囚笼。每个人都曾是配角,也曾在不经意间成了主角,一场游戏里,我们扮演了很多角色,或许彼此间曾深深地喜欢过,却没有逃开分离的宿命,也曾有一份爱难以启齿,你深深的喜欢过一个人,却最终没有在一起,但想起来依旧有一种悸动。终究是,那些无法兑现的诺言,生命中最深的爱恋,最终都随着时间流逝成苍白的模样。只是,流年里,谁又能如愿以偿,不留遗憾呢?想来,也不正是因为这些残缺才更显得唯美动人么?我想起了很多,想到了以前,那些属于我独家珍藏的记忆,想到了我过去一年以来的忧伤,也想到了现在,这些生活中不断涌来的感动与温暖,想到了我现在手中拥有的幸福,心间所住的甜蜜。是啊,我该放手了,放下那段过去,不再有意无意的去碰触,放下一个离去的人,不再莫名其妙的想起,也终于明白,生命里,面对有些情感,并不是执着便可以换来一个回心转意,对一份已经失去温度的情感,放手无疑是另一种爱,也终于明白,记忆中,你朝思暮想的笔尖少年也许是最不合适你的人,你容颜憔悴的背后,也许是他灿若桃花的笑颜,其实,在沉静细想时,才懂得,那个人参与的只是我的青春,正是因为纯白,才显得珍贵万分,才让我不忍丢弃,反复的纠缠不休也无法还原那场美丽的梦。我忽然就想起了《步步惊心》里的一句台词:“过多沉溺于旖旎风光,只会乱了心志。”那么,过多沉溺于曾经,会不会忘记自己的姓氏以及明媚的样子呢?我也想起了一句话:“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会是你的信徒。”我也知道,这大千世界还有好多的遇见正在路上,也有好多的温暖,正在无形中向我靠近,也相信,爱情,不是求来的,而是在冥冥中相遇的,这剩下的时光里,还有人愿意与我走在一起,我只需要握紧双手就可以了。“别为了一点风吹草动,就对整个生活失望,因为你除了感情不顺,一切都还好,你是幸福的。”有个姑娘如是对我说。那么,就让这场斑驳记忆的上演到此为止吧,愿此后的岁月里,我能将文字赋予更多的意义,不再去为了一个曾经,不断地忧伤,让那些伤情的花,在时光的夹缝里渐渐尘封吧。也愿能做个简单纯粹,娴静优雅,只为自己而活的女子。初二:鱼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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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ONE 一_3000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消逝在孩提时代。记忆已经模糊,但我们并没有遗忘,只是将这些伤痛、这些欢笑,紧紧地紧紧地埋在内心最深的地方,只是想要让它成为永恒。许树铮是一个白净的男孩,而苏辰末是一个粗犷的男孩,我是一个灰色的女孩儿,我们三个在我还没有记忆时,就相聚在温婉的江南,这个古老的小镇。那时的天空还没有被灰尘蒙蔽,那时候的河水还没有凝滞不前,那时候的田野还没有变成公路,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天各一方。一One十五年前,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安然漂浮着丝毫理解不了她那颗心脏的律动时,他的妈妈苏阿姨笑着指着我妈妈的肚子问二岁的他:“辰末,你希望安阿姨肚子里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呢?”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小黑蛋,他睁大亮晶晶的眼睛,露出雪白的牙齿,莞尔一笑,说:“当然是妹妹了!”还没等苏阿姨问为什么,他狡黠的大喊一声:“那我就是哥哥,可以保护妹妹了!”然后就不好意思的躲到了桌子下面。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和他的命运之线就注定要缠绕在一起。或许每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他都在默默许愿,或许每一个旭日初升的时刻他都在憧憬,或许每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他都幻想着妹妹的身影。也许是上苍怜爱小小的他,我是一个女孩儿,但也许又是上苍的考验,在那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姗姗迟来。我出生于1999年12月31日。这一天意义非凡,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是这个逐渐显现出科技飞速发展的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所记住的日子。1999年12月31日、1949年10月1日、2009年3月17日。前两个想必大家都明白,而最后一个,就是苏辰末出现在我和许树铮面前的那天。那年我10岁,许树铮12岁。那时候的我已经骄傲的以为自己的思想已经到达了同龄人无法触及的深度,我不屑和那些流着鼻涕看幼稚片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只是紧紧的跟在许树铮的后面,有着“作文王子”之美称的许树铮,因为我爱好文学,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认那全是许树铮的影响。那段时间我总是坐在写字台上和对面的许树铮聊天,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住在自己家盖的三层楼房屋里面,我们两家靠的近,而我们的卧室又是正对面的,卧室外面还有露台。约摸下来,我们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一米。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苏阿姨和我妈妈是发小,他们小学、初中都在一起。只是苏阿姨去上了高中,而妈妈却随着大众的洪流没有继续学习。有如此好的感情基础,又因为两家靠的很近,所以后来大家商量这就把两家的露台延伸和在一起,从此我和许树铮两个人一起猖獗就更加疯了。那天,我正坐在许树铮的米色的写字台上选着书柜里的书看。楼下越来越响的争吵声丝毫没有影响我,我在见证了许树铮和苏阿姨的无数次矛盾之后,用许树铮的话来平息自己的好奇心:“青春期有矛盾,正常,没事儿。”那时的我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到了这个年龄,才领会出当年许树铮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当时的我还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最容易寻觅到宁静的角落的。我在书海中沉醉,不知过了多久。我没有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所以当许树铮猛地拉开门并且摔上门时,我心里一惊,重心不稳从桌子上栽倒在地上,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咧开嘴,正要呜咽,却瞅到许树铮严肃的脸。他看着我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的聚焦。那一刻,一丝凉意从脚下升起,侵入我的身体,让我动弹不得。这是我才听到了门外物体撞击地砖的声音,哗啦啦的声音很是清越,很悦耳。突然,面无表情的许树铮突然抱住我小小的身躯,先是颤抖,然后是呜咽,灼热的液体滴在我的皮肤上,我看着清亮的泪珠滴在我的小小的伤口上。我开始哭起来,张大嘴巴,却只有泪无尽的流。至今我还没有清楚当初我为什么流泪。然后,门被打开了,我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孩。他就是苏辰末。如果问我对许树铮和苏辰末感情从何而来的话,那么对苏辰末是一见钟情,许树铮则是对他日久生情。我看到那个男孩放下手中的包,闭着眼靠在墙壁上,而许树铮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概是在看风景吧。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男孩要和许树铮共享一个房间,不,是和我们共享一个房间!我虽然就、对这个白净的男孩有着好感,但是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黑黑的哥哥。我拉起许树铮的手就往我们家里走,回过头来去停住了。苏辰末当时的是怎样一种眼神呐!那时候卧室被他的眼神吸引呆呆的定住。现在当我从回忆里细细品味这个眼神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苏辰末的苦笑、那是他的习以为常。我蹬蹬蹬跑下楼,看见地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五彩的光。我拿起一块,却在玻璃后面看见了许叔叔一脸痛苦的和爸爸低声说着什么。农村就是这样,一点点小事就会闹得沸沸扬扬,引这人们前来凑热闹。何况这又是关乎血统的大事。我快步跑回家里,看见苏阿姨正瘫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纸巾,沙哑着嗓子和妈妈一起流泪。外面、里面都是人。只有许树铮的卧室比较安静了尽管那里安静的压抑。我在人堆里挤,拼命想进屋里去。而我看到的是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前来安慰他们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帮忙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专程来看热闹,眼里含着幸灾乐祸和别人在一起嚼舌头。离了童年的我现在很是平淡,平淡到对外界的花边新闻几乎是漠不关心。因为小时候的我看见了一直被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们像老婆婆一般嚼舌头时,我对自己的某种观念做了调整,只是后来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误导了只可惜那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难以矫正了。我回到卧室,继续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Two离开那场关于背叛与抚养的战役已经有了天了。三天,是一个漫长的时间单位。三天,可以让一个人冷静的思考问题,一如许树铮家里那三盏彻夜不眠的灯,不过我知道还有一盏灯是永远灰色的落寞着的。三天,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认识周围的人,一如我见到了冷漠的深攥住我内心恐惧的内心、还有憔悴到我十分恐惧的苏阿姨、穿着皱皱的西装的许叔叔,要知道许树铮从来都是温和宽容、苏阿姨总是高雅迷人、许叔叔总是衣着精神、神采奕奕。但他们都怎么啦?然而我更让我恐惧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家与许树铮家也是颇有交情的,但是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晚上熄灯后所说的一番话。其中当然是有对之的怜悯,但是他们说话的语调却令我感觉他们正在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当然现在我知道了这的确是事不关己),他们在谈论一个悲剧,他们是安全的躲在包厢里看客。我甚至感受到了他们对这部剧的兴趣,就像评论家对着一件事滔滔不绝的发表又长又臭的话,观众早已厌烦,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想以此显示自己内功有多么深厚,但难道说话的多少和一个人的地位真的成正比吗?我家的这两位评论家兴致盎然地小声交流自己对此事的分析。他们以为我睡着了,然事实如此。但睡着了就听不见么?但有时候看客所期待的一场精彩的闹剧,结局往往让他们是失望的。我家的两位社会趋势专家的预言倒是落空了。他们以为自己很是了解自己自以为掌控在手中的他人的心思吗?只可惜大家都这样认为。三天后,外村的三瞎子因为家旁边是高铁轨道以至于被轰隆轰隆的声音折磨到受不了了毅然决定给自己家的窗户再安装一道窗户。只可惜这多此一举的事还未完成,他就摔下来,死了。于是就将大伙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我家的两位评论家倒是在外面找到了好几个社会趋势分析团队,评论家们聚在一起,神采奕奕、手舞足蹈,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四处传递火炬,可是明知道火已经到处蔓延,但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继续完成传播火炬这一神圣的任务。我们家的两位与三瞎子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毫无顾虑、奋不顾身的进入团体与大家交流。景象一片和谐,人民团结。但如果真正的灾难来,谁是到还未不会是这样呢?估计是被这样的团结气氛感染,苏阿姨和许叔叔倒是回到了以往的样子。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浑身散发着的气息却不是以往的气息了。就像下雨前的沉闷感,与他们站在一起,我总有一种想要回到爸爸妈妈身边的冲动。而中华名族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就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就算是没有内在,也要装出个样子来。我压抑住心中冲动,一动不动地坐在苏阿姨身边,任自己的手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轻轻颤抖着忍受着苏阿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来扫视我。而许叔叔见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俏皮的叫一声我的名字。但是他的笑比哭要难看。而新来的男孩见到我没有丝毫的变化,似乎我只是一团空气。而我总是瞥一眼他,匆匆走过,以此来表示我自己对之的厌恶。而许树铮,将我们之间的那扇门紧紧地关住。任我如何叫喊,那扇门从来都不开。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颓废的许树铮。但我内心感到深深的疼痛,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心痛,只是觉得自己很难过。是呢,许树铮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都不允许我走进他的身边安慰他。原来在他心里我就是如此微弱呀,呵呵,我还自作多情的以为自己是他心灵坚强的后盾呢!于是愤怒其实失落的我便错过了在那一期校报上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也就错过了他最后的寄语,错过了在我童年时期与之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一直以为在房间里的是许树铮,但谁料到物是人非,在那扇门之后早已不是我的许树铮了,他已经去了万里之外的天朝首都接受高等教育了。虽然我很是失落,但是我还是认为许树铮只是一时想不开,于是那段时间我天天端个小凳子坐在门边与门那边的“许树铮”聊天。我与他分享自己竞赛落选的失落,分享自己每天早上不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气愤,分享自己收到男生小纸条时的左右为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七天,那扇门开了。但从里面走出来不是许树铮,而是苏辰末。我们面对面的站着,一时无语。那时候苏辰末13岁,已经开始发育,个子开始窜起来,我需要略微抬头才能看着他的眼睛。只不过这时候尴尬万分的我怎么敢抬头直视他呢?“他早就走了,以后别来烦我。”苏辰末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进入室内重新把门紧紧地闭住。我瞪着眼睛,还没有回过神来。但又是突然地,我豁然开朗。于是眼中有热热的东西,我一把抹掉。一脚踢在门上,转身走了。后来我在校报上找到了许树铮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在旁边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的是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体,写的是歪歪扭扭的符号也正是我创造的。回家拿出厚厚的翻译本,一字一句翻译过来。现在许树铮不在了,这本当时我一笔一划写成的翻译本,也不需要了,应为当初是给许树铮的,然而事实其实是他比我早记熟这些我一手创造的符号。从窗边直接投向露台的纸篓,但是只是啪的击倒纸篓,痛苦地躺在地上。我拉上窗帘,不去看它。有妈妈会来收拾的,而对于我的翻译本,她随意翻翻就知道这是只是童稚的产物,会毫不留情的帮我将之处理掉。许树铮被他爸爸妈妈送到北京那个大都市里去学习,叔叔阿姨自豪的表情弄得如同在北京念书就一定会有着大大的出息似的。在许树铮离开的两个星期之后,苏阿姨口称“不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在这里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也去了京。许叔叔则是早出晚归拼命工作,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就只剩下了不是这个家庭的苏辰末。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闹嘴我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也很不习惯,没有许树铮和我一起畅游书海我更不习惯。一时之间我突然全想起了许树铮的好了。在那些星光翩跹的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露台里独自想念着许树铮。许树铮成绩很好呢,相比就算是在首都也不弱,他可是得过好几个全国性的文学奖项来呢。不过北京人才济济,许树铮不会忘了在小乡村里还有一个我吧!想到这里,不免有几分沮丧,翻个身,盖上薄薄被子,睡一觉先。Three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因为前期竞赛落选,有没有许树铮来当我的励志师。自然意志消沉,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昏昏沉沉,结果不堪入目。然而苏辰末却给了暴了个大冷门—年段十二!年段虽然才一千多个人,但是第十二也是羡煞人的。而我是从第六一直跌到了第十。两个名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不轻的。苏辰末语文作文扣了一办的分数,这次的试卷也是简单,于是苏辰末的理科优势没有显现的太厉害---但是满分至少是要比别的高出一点,不过作文的分数没有简不简单的,所以他的文科劣势被爆的无处可藏。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对我们的成绩有着无限的憧憬,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掘我们的潜能。那些不愿意配合的青春期的孩子们就这样因为叛逆使自己失去了一个黄金机会。在反抗中得意洋洋的行走,谁知道是走向深渊。也许是早慧,我过早的知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在我还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的时候,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各个培训班之间。我现在已经依赖上了补课,尽管我每天都要睡眼朦胧的起床,尽管我每天都要抱怨一个小时车程的漫长(我们家还没有买上轿车,现在家里只有一辆中小型货车)。尽管这样,我还是无法割舍去补习。就像瘾君子那样对补课上瘾,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可以把它称为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但是其实这是我的自卖自夸因为这是我的一种习惯而不是其他。苏辰末考了如此好的成绩许叔叔自然乐得合不上嘴,当即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了不让一个人才被埋没,那么就让苏辰末和我一起去我所就读的培训班---金都。这个培训班孕育了无数我们市的高材生,其实只是因为它高中部只收一中和二中的学生的。我们市现在有四所高中:一中、二中、一中分校、高级中学。一中和二中是重点,当然一中是重中之重,那是大家都想进的高中,二中次之。一中分校是最差的学校,高级中学比它好一些。金都里面的费用自然也贵一点,但是我们这里虽然是农村,但不是穷山沟。于是苏辰末就与我每周六一起去上课了。我很是反感他,在潜意识里,我认定就是因为他的出现许树铮才离开的。还好我去上课都有两个同学与我一起,总算不用和苏辰末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装哑巴来的好。初二:蒋巧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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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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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深处de一抹忧伤(第一章)_1500字“我看着,没剩多少时间,能许愿,好想多一天,我们的明天;我问着,还有多少时间,在眼前,以为多一天,能实现我们的预言……”缓缓放下手中无人接听的手机,19岁的夏静幽躺在学校里的草坪上,电话里那充满忧伤的旋律注满了她的心脏,那首歌是她永远也忘不了的。她的眼神里有一丝复杂的情绪,但是这一丝眼神转眼又转变成了再平常不过的了。这种情绪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了解,旁人是无论如何也猜不透的。“嘿,静幽。一个人傻想什么呢?竟然都不陪我去买奶茶。喏,给你的。”“呀,还是我们家羽晨最懂我。特地为我买的巧克力奶茶,嘻嘻。”“自恋狂……”紧接着,这一抹夕阳的余晖下,两个少女喝着奶茶在草坪上打打闹闹的就度过了一个温暖的下午……黎明的曙光象征着新的一天又到来了,谁也不知道在这一天中究竟会发生什么……”喂,静幽。你说咱们刚进大一就天天这么无聊,以后会不会被闷死啊?我可不想本小姐的黄金时代就这么跟那地摊上的冒牌货似得掉色呀!本小姐可是貌美如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爱爆棚、颜值爆表……的花季美少女啊!就这么英年早逝,唉……“接下来就是羽晨的一串神唠叨。而静幽却吃着零食不理她,她早就习惯和这个一天到晚八卦个没完、嘴里不闲着的女生呆在一起了,虽然静幽嘴里也是没闲着……突然,宋羽晨的一句话就让夏静幽绷紧了神经。”我多么想有个帅气的学长哪天打篮球一下砸到我,然后……嘿嘿,不说了。哎,对了。我还没听说过你的‘标准’呢?嗯?什么样的?“静幽被羽晨的这一句话惊到了,但心中却渐渐地想起一些不该记起的事,还会是你吗?夏静幽在心里试探的问道……这是,宿舍里另外两个女生推门而入,”快去看看吧,林诚和许嘉两个学长打架了,趁现在主任还没来,咱们……下去看看?“其中一个女生谢昀说着。”什么?!两个帅哥打架了?快走,静幽,你也来吧!“羽晨说。一向不爱凑热闹的夏静幽听到这个名字,心中犹豫了许久,最终狠下心。”我不去了。“一句平淡的话使其他三个女生有一些失望,但还是迅速离开宿舍,跑出去了。宿舍走廊里回荡着的脚步声使静幽陷入回忆……林诚是校七大帅哥之一,家里有钱有势,但前两天家里还想出现了矛盾,财产损失惨重,名利也下降了许多。但是就是这样,还是有不少痴情的女生喜欢他,谁叫他长得帅呢?另一个就是许嘉了,夏静幽对他没什么了解,只知道他是一个学习超好的学霸,是凭着自己的成绩考入这所大学,平日里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除了学习好,长相蛮好以外,就没什么了。静幽很奇怪,这样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为什么会打在一起呢?但除了这个疑问,静幽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真的还会是你吗?林诚……心中的悔恨、回忆、悲伤与痛苦,瞬间化为泪水。一滴,两滴……泪水从脸上划过,没有任何声响,就仿佛掉进了万丈深渊,”啪嗒“,碎了。静幽对他的记忆就像是一个甜蜜的梦,甜蜜的那样虚幻,心痛的那么真实……呵,夏静幽,你这个傻瓜,一个伤害过你的坏蛋,现在竟然还在为他担心,为他而流泪,真是傻透了。尽管静幽心里这么想,但脸上的泪依然没有停止,嘴角却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勾勒出这个少女的神秘……她和林诚到底有什么过节呢,夏静幽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往事,可这一切的一切,没有人知道。除了……她和林诚。初一:曹美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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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斗 (一)_3000字引子“我要遨游九天天威耐我不得,我要穿梭九地地蛰缚我不得,我要这世间再没什么劫难能威胁我,再也没有什么能伤害我的至亲至爱!“第一章大难将显“我魔无谷得天魔大人相助,百年积蓄,我已突破天劫,哈哈,这玖宫岭,必成废墟!“沙哑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而这声音的来源,是一个身着血红长袍的中年人,他手持红剑,在他身后,废墟一片,地上一片又一片的尸骨,这恐怖的尸山血海将天空染成了血红,在血红间,隐约可见,那天空昔日是怎样的湛蓝!隐隐看见,昔日的山,是怎样的壮丽!而现在,却只有血红一片。“是吗?赤恒,你的魔无谷已经……名不符实了啊。“蓝光从血海中映射而出,如破晓的初阳!蓝光逝去,一看起来六十多的老人驭空而出,平平无奇,但目如星辰,深邃而悠远,仿佛看透了什么,身穿蓝褂,褂上有着一条金龙,他双手伏背,腰杆如一杆长枪,透出一股钢柔并济的龙劲!眼珠中那淡淡的太极闪着一丝蓝光,蓝光轻跳,就如他现在无法遏制的怒火!在他身后,血色的天空中,竟是天火滚滚,正是“怀怒未发,休襟降于天“的恐怖威势!”破阵!你,总算出来了,你这破阵宫,可是被我毁的干干净净啊,哈哈“红衣男子大笑道。“哦?是你把玖宫岭破阵宫打成废墟了?“破阵淡淡道,他摇手一指前方的法阵,“如果不是这个天魔五行传送阵,你赤恒,连玖宫岭都进不来!““若是没有这木荫魔阵,其余八宫的人早已杀来,就算打不过你,你也奈何不了他们!“破阵又是一指另一个法阵道。“你……你……破阵你,你找死!“赤恒恼怒道,“你道心不稳,才刚刚突破天劫吧?打不过我的……。“破阵摇摇头回道。赤恒闻言一窒,随即一恼,身上红光大现,转眼便到破阵面前,他知道,在双方实力相差不多时,近身肉搏是最为危险,杀伤力最为大的一种斗法,稍有不慎,肉身便灰飞湮灭!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近身肉搏中,有一柄武器的要比无武器的优势要大的多!虽然说有法宝站没有法宝的有极大的优势,但他却是要利用近身站速战速决!正如破阵所说,法阵一破,他赤恒讨不了好。破阵面色一凝,看着赤恒的剑刺来,稍稍一退,赤恒便刺的一空,赤恒顺势将剑横劈过去,剑上红光大显,明显调动了天地之力,这下要是劈中,破阵立刻便是重伤!破阵也不慌,身体一沉,擦着剑身而过时借势便蓄出一个太极,这个太极仿佛就是从天地之中随手采摘而来,赤恒还未来得及收剑,破阵便即刻起身,利用起身的惯性将手中太极往赤恒头上一扣,顿时一层淡淡的蓝光扩散开来,煞是好看,但赤恒却是毛骨悚然,这一下要是拍中,那必定金身告破,再无还手之力,若是带着剑回防的话,跟本来不及,若是退的话,也不一定退的出去,赤恒只好一咬牙,大喝:“疾!“红剑通灵,立刻挑起一朵剑花直刺太极,两者对碰起来,赤恒反应虽快,但……。。一个是“先处战地待敌“,另一个则是“后处战地趋战“,这一刻,高下立判!”砰“的一声,赤恒的剑飞出极远,插在地上,赤恒直觉得气血一阵缭乱,气势已弱,此时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候,但破阵却是不趁机追击,反而后身一滑步,抬拳便是一个太极拳中最为刚猛的招式----金刚捣锤。赤恒见破阵并不追击,反而向后一滑步,浑身毛孔顿时紧缩,心中转念如电,“破阵如是不追击的话,那必定以退为进,是要蓄势用大杀招!“危险的感觉如潮水般涌来,赤恒当即在破阵滑步退后的瞬间,疯退如电,毫不犹豫,在破阵一拳捣来时,借用退势,反身一个炎阳砸出,这一下借用疾驰的退势,威力极其恐怖,如是砸上山,山立刻便化为碎片!这正和关公的拖刀斩,花和尚的疯魔杖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是杀招中的杀招,必杀技中的必杀技!一记对碰,赤恒被震出六七米,这时正是旧力未去,新力未生的特殊时期,但赤恒并不但心,因为他相信破阵现在同样如此,忽然,赤恒的毛孔刺痛起来,那是危险的征兆,是修行人对危险的预感。赤恒大惊,连忙心念一动,地上的剑也是感受到主人的危险,疾驰回放,同时赤恒抬头一望,正是飞驰而来的破阵,他手中一个五光失十色的太极,隔老远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真气(这破逼电脑打不出先天之气的qi(四声)以后用·气·带替~~)“这不可能!不可能!“赤恒如疯子一般在脑海里大喊,突然,他发现,破阵的背部如龙一般在抖动,整个人浑身有一种龙一般的劲道,仿佛九天神龙!“原来……是龙劲卸力吗?吾命,休矣……“赤恒的嗓子轻轻震动,赤恒看着那太极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铺天盖地。“轰“太极如波浪散开,连着赤恒的阴神和肉身一起散开,自此,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叫赤恒的人,一个修行人的阴神一散,那么,此人便是形神俱灭!而赤恒的贴身法宝,那柄红剑也是去势一颓,此时,离破阵也只有一尺的距离!破阵抬手将红剑拿了过来,缓缓落地,用真气婆娑着红剑轻轻叹道“天魔沉寂百年,又是不安分了,无为大师在十年前便是预言”天魔再现,天地浩劫““突然,破阵手中的红剑一抖,红剑的颜色也慢慢变为青,黄,黑三色交错!“果然是魔无谷的镇宗之宝三皇剑!“破阵面露惊色“魔无谷本是正道宗派,却是因名利之争被天魔腐蚀,就连着号称“三皇之皇“的三皇剑也被腐蚀如此,血气滔天……。。"破阵摇摇头,看了看地上的千具尸体,大手一挥,只留下千块精金光闪闪的金碟,金蝶慢慢化为真气,散在了远处那五色神山之中。若不是破阵宫冷清了许多,恐怕没人知道此处有过一场大战。“九宫岭又是大伤元气,唉……。。"破阵叹了一口气,变魔术一般手里中出现一个戒指,道“五年闭关,神游天下,这枚灵戒也是被我找到了,到其它位面寻找有缘人吧,这个位面……没人消受的起啊,哈,应劫!天魔乱舞,不知这劫难,能否度过啊。“说着,将戒指一扔,手一挥,戒指一分为二,稍稍泛着蓝色光泽,随即,破阵将三皇剑祭起,其中一枚灵戒将三皇剑吸入其中,然后两个统统消失不见,“可惜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这声音,散落天地。--------------------地球------------------------“你为什么总要故意考低呢?明明可以考上一百一你却只考……。这个分数?“一个红衣女孩朝一个俊俏的男孩道,这女孩看去只有十几岁左右,一张古典的鹅卵形面孔,虽然年纪小小,但一双挑花眼水汪汪的极为惹眼,尤其是秀气的鼻子和粉嫩的菱唇,当真让人目瞪口呆,下巴微尖,已经有些祸水的苗条了。“哪有故意?今个只是懒得想,于是就抓抓阄,没想得运气不好,分也就稍微低了那么一点点嘛。“男孩懒洋洋的说道,边说还用手比划。女孩苦笑一声“十七分啊,这也叫低的一点点?拜托,这可是英语,你哪怕全部选择题都选一项也比这高很多吧。“”班长大人,这是好办法!下次不想写就这样!“男孩把手掌一拍,眼睛如会说话一般充满神采,如剑一般的眉毛也是一挑,仿佛得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脸上写满了兴奋。女孩气得笑了起来,抓狂道:”好个头啊,你这是诚心想气我是吧!我,我,哎……“。”安了,到哪天我想做的时候会认真的啦,那些题目又不难,我只是懒的做而已,班长大人,就不要这么担心班级平均分嘛,主席说的好,考试本就是没用的东西嘛“男孩老气横秋的拍拍女孩的肩道。“啊!?主席说过这话?“女孩脸一红,惊讶道。“当然啦“云天一拍胸脯“毛片委员会主席,简称:毛主席嘛。“男孩打了个哈哈,立刻背起书包,飞一般的逃出教室。“云天,你作死啊!“女孩眉毛一点一点的挑了起来,红着脸怒哮道。门外却是传来云天那气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梦灵,班长大人,我说,怒伤肝,可别把肝气坏了哟,小心肝~~“。这话本没什么,但小心肝却是被云天叫的分外的重。梦灵脸色涨的通红,不顾旁边同学的目光大怒到:“云天,有种别跑!““像我这么有种的男人明个当然不会跑啊,班长大人,明个见啦“这欠铲的话顿时气的梦灵气的七窍生烟,三尸神乱跳!但她也没有任何办法,她知道,这个男孩古怪精灵,实在是聪明的很,若是他想认真的考试,他必定能排进全校前十,但他实在堪称滚刀肉,来到市一中附属初中两年,有一年竟然是踩着太极行云步来的!敢在校长面前扭着屁股,还能谈笑风生的狠角!老师为了让他认真些,去家访,却是发现他家就他一个人,好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独行侠!在他家的隔壁问问他的邻居,却是发现他的父母全都在其七岁那年失踪,去家访的老师除此以外啥都没问到。老师们无不知道他十分的聪明,但,也只是努力一年便放弃了他,这货实在太没正形儿了,哪怕是马戏团的小丑都比他好上许多!但见他有考省级重点的希望,不得已老师便把梦灵这个全校第一放在云天旁作为最后的努力,便任他自生自灭了。在梦灵正气得七窍生烟之时,云天正在一步一打拳的回家,七年前云天的父母还在时,父亲便是武学大师,从小便让云天习武,基本功还算扎实,但云天对习武实在不感兴趣,所以云天只是空有一身基本功,但自七岁那年,云天唯一的梦想便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好好的活到父母回来,为此刻苦习得一身武艺,为弥补七岁前的顽皮,他无时不刻不在练功,不顾旁人的异言,这才有了踩着行云步上学,这看似傻子才会做的事。云天一出校门,便调整好心态,一整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虚步半身,双手如封似闭,摆了一个太极架,忽一瞬,云天后脚一蹬,整个人一扭,宛如走秀的猫步,但腰胯却是扭的十分厉害,仿佛扭屁股一般,校门口的其他学生一见云天“扭屁股“,便哈哈大笑,他们知道,云天又要这样走上几十分钟了!云天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他记得他刚开始练这太极行云步时,甚至有蛋疼的鸟人跟着云天一起一路走到他家,边走边笑,饶似云天这种脸皮极厚的人也是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但没多久,云天便在这群鸟人的目光淬练下,“铁脸功“和“金脸罩“已是LV:99!他现在已经可以无视这帮鸟人了,学生们的精力不久便从这上面转移,很少有人去跟着云天了,云天便这样扭……踩着太极行云步,快速的离开了学校。云天的行云步旁人看不出什么名堂,但如是有行家看到了,那必定会瞪大了眼看着云天,云天的腰胯仿佛一个身体的纽带,像是把一股极富有弹性的力量从左腿运往全身,再运到右腿,依次循环,明显运力的功夫已是登堂入室,体会到了手催足,则手与足合,肘摧膝,则肘与膝合,肩摧胯,则肩与胯合;心气稳定,则心与意合;意要专凝,则意与气合;气要随身,则气与力合的六合如意的境界!这种境界,甚至在习武多年的人身上也难以找到!他走了一会,便越是想念教他武术的父亲,云天抬头看着红透的天空,轻轻喃道:“拉过勾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啊!爸,我一定会在这里等着,等你回来的那一天!“云天紧紧的握着拳头,停下脚步,不由的回忆到七年前的傍晚,“你们真的……。真的要走了吗?那个背着云天的男人突然停下渐行的脚步,任由一个女子先走,他回头,摸着云天的头道“不要伤心,云天,我们……。不得不去那里!总有一天,我们会回的,这个给你,我们拉勾,总有一天,我要载着全宇宙最绚丽的故事,回到这里,不论多么艰难,咱们……拉勾!!“男人说完便站起身来,慢慢走向天边灿烂的红霞,一席红衣消失在云天的视野……。“嗯,嗯!爸……。咱们拉勾,拉勾!““爸爸,妈妈“云天捏了捏胸前红蓝相间的挂坠,这个正是云天父亲最后留下的礼物!“我,等着你从宇宙回来的那一天……。。载着全宇宙最绚烂的故事,我,等着呢!“云天看着天,目光仿佛穿透城市中的钢铁城墙,看到了遥远的地方,正如云天所说,他,等着呢……云天毕竟习武有些底子,比起常人那自是健步如飞,就算是一步一出拳,那也有常人走路的速度,不过二十分钟,云天便到了小区前的菜市场,虽然已是傍晚,但还是有不少人为做晚餐而在卖菜。云天收势后大摇大摆往自家走,可没走几步便看见围了一大群人,有几个城管模样的人和别的一群人争吵着什么,吵的面红耳赤,唾沫横飞。在这群人外,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妇女坐在一辆三轮车边嚎啕大哭。这人云天认得,她住在云天家楼上,五楼的一位菜农,叫做潘敏,云天父母走后与云天颇有来往,逢年过节的还会往云天家送点自己种的菜。云天虽然没个正形,但基本礼数却是懂的,平日里见到这位菜农大妈都会笑嘻嘻的叫一声阿姨。他现看到潘敏在一旁抹眼泪,忍不住向她走去。云天可是这一片有名的“魔王“,一些大人也是不敢轻易招惹,就算惹得起,也难免被人讥笑一句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因此,人们都有点躲着他,他向潘敏走来,就像有力场似的,之前吵得大声的也压了压嗓子。云天恍若未觉,走到潘敏跟前,问道:“潘阿姨,你怎么了?哭什么呢?“说着他歪过脑袋看着四周的人,小小年纪目光却是充满了挑衅。云天这一看来,众人纷纷挪过头去,城管也哼的一声,转身离开。潘敏抹掉眼泪,泣声道:“没事,小天啊,你赶紧回去吧,你是学生娃,不要管这些事“。云天既然张口哪里肯离去,他认真道:“阿姨,您这样说却是把我当外人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看我能不能帮帮忙嘛!“潘敏张了张开,又想了想,这才带着哭腔说了起来,原来是他儿子不学好,在外头输了钱,又把家里的钱偷光,现在被人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自己连住院费都交不起,只好把家里的菜全拖出来卖,多少凑点钱,可几天下来卖的钱却刚刚被打伤儿子的混混抢得涓滴不剩,有听说上面又要来领导,要整理市容,外面不允许摆摊,更别说她这种没有执照的人摆摊卖菜,因此想起他那住院的儿子,被强去的钱,和卖不出去的菜,一时间便嚎哭起来。她哭道:“我那作死的儿啊,现在不知怎样了,我想去看看他,又没的钱,这菜这几天卖不出去,可就全坏了,好多好多的钱呐!“潘敏哭得哇啦哇啦的,撕心裂肺,云天听了直皱眉头,他掏出身上几百块钱道:“潘阿姨,这些钱可能有些少,你先拿……。“不等云天说完,潘敏便摇头不止,她道:“小天,你家也不容易,你爸妈走的也早,这些年都是你一个人,我怎么能拿你的钱呢?“”拿着,阿姨!“云天把钱塞在潘敏手中,“你就当这菜卖给我了,赶紧去医院吧!我明个再去那群混混那儿,把您丢的钱给要回来给您。“,然后云天拿起两大蛇皮袋的黄瓜,拔腿就跑。“不用去跟那群人打架,小天……。“潘敏看到云天眨眼便没了踪影,便呆在了原地,篡着云天的几百块钱,抹着眼泪喃道:“好人啊,小天是个好孩子啊,我儿子怎么不能像你这样!“云天跑到街上,看着手里的两袋子黄瓜,不禁苦笑起来,这年头,天朝“腐文化“横行,学生一个比一个早熟,云天这种“混世魔王“自是知道黄瓜的“深层含义“,再加上听说城管这几天查得很严,当即打消了沿街叫卖的念头,但不卖……。算了吧,云天自己穷的便叮当响,父母走时,只留下五十万,和一套七十平米的房子,七年下来,钱到是还剩下不少,但也不多,不能这么败家啊!那……就卖给需求量大的地方吧!譬如食堂,再譬如餐馆,实在不行……。还有大学女宿舍嘛,于是云天直奔四海大酒店。四海大酒店并不是一个大型餐馆,顶了天也只是一个中型餐馆,但,这餐馆旁却是有一间工厂,而这四海大酒店便为这间工厂提供盒饭,对同一种菜的需求可以说是非常大。“老板娘,没菜做盒饭了“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女孩急道。“没有一点素菜吗?啊?“老板娘听一急,随即问道,她看了看桌上的冬瓜炒肉,鱼香肉丝,却是差一个素菜,俩菜旁还有正值盛夏,送的西瓜。西瓜为了客人好吃,便把皮都削了下了,装在碗里,看起来倒是分外惹眼,晶莹剔透,红的令人看了便想咬上一口。正在老板娘打电话让菜场的熟人送菜是,一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走了进来,剑眉星目,眼中灵光如电,像是会说话似的,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这少年正是云天。他大声道:“你们要菜吗?“老板娘一听,顿时大喜,她道:“要的,你有什么菜啊?“云天将蛇皮袋往地上轻轻一放,只见袋中放满着……黄瓜,他道:“我听到你们需要素菜,这黄瓜应是可以的吧?“老板娘看着两袋黄瓜,两眼发直,刚欲拒绝,云天便接着说道:“据《本草纲目》记载“黄瓜,性凉,味甘,除热,利水,解毒,清热利尿,生津止渴,可治身热烦渴“可以说是夏天解暑圣品,再说你们刚好做了冬瓜,西瓜,和着黄瓜皮,刚好是一道清热解毒,减脂消积的上好素菜,味道也是不错,老板娘,你买不买……黄瓜?“这老板娘哪里知道这些,当即被糊的反应不过来,下意识道:“黄瓜皮?……皮?““把等量冬瓜皮,西瓜皮,黄瓜皮放入开水锅中内灼一下,待冷,切成条状,置于盘中,用少许食盐,味精搅拌,便成一道“凉拌三皮“!“云天随口说道。虽说老板娘买云天的黄瓜并不一定是因为云天说的来做,凉拌三皮?能吃么?谁信呐!但……。。店里真的实在没菜,加上云天说的也是不假,黄瓜毕竟可以除热,这黄瓜便是成功的按市价买了出去……。。于是,云天轻轻松松的卖出黄瓜,拿着钱,大步流星的回家,一路上,云天几次欲找那群混混让他连本带利的吐出来,这样才能尽早的帮住潘阿姨!然后稍微的赚些外快……但奈何不知混混长啥模样,总不能见混混一个打一个,然后指着他鼻子问他是不是吧?大家都是文明人,不合适,不合适!云天抓着脑袋稍想一会,眼珠子一转溜,似乎想到了什么,嘴里念叨出两个字,然后小跑一路回家,行云步都不走了。云天虽然有了办法,但为了保险起见,去潘敏家问了一下,但云天却郁闷而归:云天劝说了好一会儿,累的半死才使这位潘阿姨吞吞吐吐的说出了几个不叫特征的“特征“。阿姨,什么叫“那几个人很凶“拜托,混混不凶,那谁凶?算了,权当您没经验吧,那什么又叫:“你一看到那些人,就知道他们抢了我的钱“难不成是混混把“我抢了潘敏的钱“几个大字写脸上了?还是我有写轮眼?行,这,我,我也能忍,我问你“他们长啥样“,你TM的告诉我“面目可憎“?你来跟我解释下什么叫“面目可憎“好吧?我去,面目可憎的人满街都是,你让我上哪找人去?来,你过来,我让你也面目可憎!云天只记得他最后强忍着崩溃,问道“能具体点吗?“,“啊?这还不具体吗?好具体哈,真的好具体啊~~实在太具体了!这回答差点让云天这个混世魔王吐出一口狗血来!要不是潘敏的脸色看起来很真诚,云天甚至以为这是潘敏在玩他了,云天却是不知,这样一个长成爆炸头那种混混模样的人,何止是面目可憎?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一句“面目可憎”便是最好的相貌描写了……。云天郁闷的回家后,已是将近七点了,云天家只有七十多平米,三室一厅,但对于一个人而言,并不算小,云天家除了一些练功用的物品,如沙包,木桩,和少许的家用电器及书桌,书柜,成堆的书,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了。云天花一个小时便写完了作业,他虽然不想写,但想到明个的计划,便忍着懒劲写了下来,云天写完后,把笔一摔,从书柜里抽出一本《法华经》抱怨起来“无聊的作业,有个屁用啊!害的我今个都只能看一小会的书了……。。"大约到了九点左右,云天才对着木桩将咏春复习了一套,缓缓睡去。一早六点左右,云天一个驴打挺便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因正是盛夏,天已是大亮,云天一个标准的马步蹲下去,一蹲半小时,云天的两腿直发抖后,他才用热水泡了泡脚(因足底有涌泉穴,泡脚可强腰肾,因此有“穷人泡脚,富人吃药“的说法),踏着行云步,上学去也。云天一进教室,这才六点四十左右,同学几乎都没来,就看见梦灵正在看着语文书,背着上面的文言文,云天笑嘻嘻的走去在她身旁一座,道:“好班长,感谢你能帮俺一个忙吗?俺代表主席您!“”哦,主席,毛片委员会主席吗?“梦灵头也不抬,淡淡的的说道。“班长,别介嘛,昨个是我错了,我反思,我悔改,但大家都是好同学嘛,要放在战争年代,那我们都是你个火坑里的战友啊,你还没听,怎么就拒绝了呢?“云天笑容不减,胡侃道。“作业做了吗?做了我到是能听听是啥破事儿“梦灵估摸准这云天九成是没写的,这才说道。谁知这云天屁颠颠的就把作业那了出来,道:“老佛爷,您看看?”梦灵大感惊奇,把昨天的作业翻了翻,果然都做完了,同时好奇:是啥事让云天都写作业了,她面上却是不动声色,道:“云天同学啊,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云天一听,心中一喜,面上却是作泫泪欲滴状把潘敏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出来,“你的父母一耙屎一把尿的把你喂大,你怎么能不帮帮这不孝子的父母呢?好班长,帮一下嘛,也算是行善积德嘛~“梦灵听得心有戚戚,正欲答应,但一看云天那似笑非笑的怪异脸色,突然明白了什么,脸色涨的通红。等等,你爸妈才一耙屎一把尿的把你喂大!你才吃屎长大啊!云天,你作死啊!PS: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尽钱的捧个钱场啊!故事开始了!初三:邢嘉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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