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爱我的人(一)_1500字
前奏:窗外日头已高,和煦的阳光从海蓝的纱帐边撒入病房。空气干冷,我觉得口干舌燥,鼻腔和喉管仿佛在燃烧。脑海里不断闪过一些片段,这使我头痛欲裂。一股酸涩感从心底喷涌而出。我的脾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医生说我这辈子都不能饮酒了。我想,这还得感谢那个女人。她现在或许正躺在某个男人的床上过她逍遥的日子。那个毒妇想害死我,并且想把我名下的财产吞并,还和另一个男人有了孩子。我怅然的望着病房苍白的天花板。苦笑,我这一生,生来就是被人玩弄般,自小叛逆的我与父亲分离,那个视权如命的男人总是一丝不苟,所有东西都规规矩矩,一成不变。他将我送到国外,自己却在国内又找个女人结婚,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他就是我现在的弟弟——艾瑞。那个男人原本将继承权交给他,可我那痴情的弟弟却为了一个比他大14岁的女人私奔,还拿走了他一半的财产。最后狼狈的从芝加哥坐拖车回来,父亲因此也不再喜欢他。于是,他召回了在国外历练多年的我,打从他将我扔在西雅图街头的时候,我就做好了反击的准备,然而,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第一篇:
回归高空万里,我坐着从芝加哥回中国上海的飞机。到达机场的时候已是深夜,他早已叫司机接我,我望向车外,豆大的雨水冲洗着车窗,繁华的街市依旧灯火辉煌,可人却不一样了。那晚我没有立刻去见那个男人,而是回到许久不见的家中。没有一个人认得我,甚至连我的弟弟艾瑞也不曾听过我的名字。那个男人突然回来了,他已经比原先老了许多,纵使多年不见,我还记得他先前是如何将自己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西装领带,笔直挺拔。如今,他依旧是那番模样,只是鬓边添了几丝白发。他还是用多年前的语气向我问候,我感到好笑,明明是自己的父亲,却要行宾客之礼。我坐在他的右侧,他的对面坐着我的弟弟和后母。心想这些年,他居然可以把我的事情埋得这么深,连枕边人都可以一无所知,这个男人的城府还真是深不可测。他向那对母子缓缓讲述我的来历和过去,后母皱起了眉头,艾瑞已经很激动了。“爸,你的意思是,我以后要叫这个人哥哥?”那个男人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动了动嘴唇:“他是你哥哥,你同父异母的亲哥哥。”艾瑞站了起来,狭长的眼睛眯起来用手指着我:“哥哥?爸,你确定这个人是我的亲哥哥?”后母一把将站起来的艾瑞重新拉回沙发。神色平静的望着我温和的说:“乔克,你的到来让我们很惊讶,同时也是个惊喜,欢迎回家。”那个男人走到后母身边用手搭在她的肩头,轻声道:“我知道,这样对你们不公平,但是,我对蔚珈的愧疚更大,乔克是她的儿子,而我是这孩子的父亲,我要对他们母子负起责任。”后母并没有回应男人,而是走到我的面前,我站起来看着她,那张脸十分和善温柔,高挺的鼻梁,杏眼峨眉。眉目间带着贵妇的气质与从容与母亲极为相似。她也望着我,我以为又是一些客套的话,没想到她将我搂进怀里!对于这突然的举动,我不知所措,只好顺着她的意思也搂住她。她比我矮了一截,我闻到来自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仿佛从前我的生母将受伤的我抱在怀中。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挽在脑后。这使我想起从前生母也是将柔顺乌黑的长发轻轻挽起,用小发卡子别住。就像她这样!这让我突然地对她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她搂住我许久才放开,已经见她那双杏眼中氤氲着泪水。如电击般刺进了我的神经,母亲生前双眼总是含着泪水,而这个女人!我的后母!她居然表现着与我母亲一样的神情!那是一种包含着悲伤,痛惜,不忍,不舍的表情。被她演绎的更加精彩绝伦!我不经由好感对她产生厌恶,难怪那个男人再娶,不过是娶了个母亲的替身罢了。她依旧望着我,已不似先前的表情,这总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缓缓道:“乔克坐了一天的飞机应该好好休息,一切事物我会打点好”她停顿了下“你是蔚珈姐的儿子,我本该知道,可是万皓并没有提前通知我,你弟弟艾瑞从没见过你,所以有些激动,对于他的失礼,我向你道歉。”艾瑞突然站起来,转身上了楼。那个男人冷冷的看着艾瑞,转过身“我还有事情要忙,剩下的就交给你了”后母点了点头,男人走了。诺大的家中只剩下我和她。我向她说了晚安就到客房休息去了。躺在床上,我看向窗外迷离的夜,辗转反侧。
高一:郑琪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千歌未央(四)_800字
第二日,慕倾鸾早早地洗漱、梳妆,便来到了前厅。
坐在主座上的慕景(倾鸾她爹)和倾鸾的母亲见慕倾鸾进了前厅,忙招呼着坐下:“倾鸾,快坐下。来人,布菜!”一旁的婢女忙端着菜肴上来,摆放完毕以后迅速退下了。慕景笑呵呵的:“倾鸾,用完早膳我们就去骑马场。”慕倾鸾一听,立刻兴奋起来,用力地点了点头,等慕景和母亲都入座以后,慕倾鸾才坐下,顺便帮她父亲和母亲摆好位置。她的这一举动,引来了丞相和母亲的赞赏。三人其乐融融地用完早膳,马车便向骑马场奔去。骑马场内,有许多男子正在练习,慕倾鸾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泰然自若地去了更衣室更衣。出来时,众人的目光居然全都被她吸引了去。此时的慕倾鸾,一身骑装,让她平添了几分英气,腰间一把佩剑,从剑鞘就看得出来,这的的确确是一把好剑。手里牵着一匹纯白色的马“追云”,一看就是一匹好马。不过也怪,慕倾鸾一介女流能训出如此好的马,倒是让许多男子难以相信。慕倾鸾和丞相以及母亲打了招呼,熟练地翻身上马,挥动着手中的鞭子,追云立刻飞奔起来。慕倾鸾在颠簸之中不慌不忙地从旁边拿了一箭弩,瞄准几百米外的靶子,手动箭出,直中靶心,许多人目瞪口呆,惊讶于慕倾鸾的骑术和箭术。这时,一旁一位长得俊俏的男子追了上来,夺过慕倾鸾手中唯一的箭弩,开始射箭。慕倾鸾气极,也赶忙追了上去,身前的男子加快了速度,慕倾鸾生气至极,嘴里喊着:“喂!给我站住!把箭弩还给我!”那男子回过头来,晃晃拿在手中的箭弩,说道:“这时候马场周围唯一的箭弩被你拿了,我只好从你手中拿咯!别介意嘛!”慕倾鸾听了这话,倒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任何的不妥,说道:“喂!我不管!你把箭弩还给我!!”“追得到我的话就还给你!”慕倾鸾实在是气极,加快速度追了上去,就在快追到的时候,马儿惊了,慕倾鸾失去重心,眼看就要摔倒,过了一会儿,预想的疼痛却并没有到来,慕倾鸾睁开紧闭的眼睛,见自己正躺在那男子的怀里,忙支起身子:“喂!箭弩给我!”男子笑了:“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那支箭?”慕倾鸾倒是大方:“要你管!”男子却又是偏偏不给,气得慕倾鸾又站起来追他。马场上,一红一白的身影忽隐忽现,倒也成为一道风景。
高一:左笛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我最爱的老师们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都说祝福赶早,可我想了一天,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回想着我的学习生涯不多不少整整10年了,10年里教过我时间长长短短的老师真心不少,10年里帮助我教导我真心给予我关爱的老师不少,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因为除了谢谢,也只有谢谢可说,我只是觉得我很幸运,一直很幸运。人有三急,人有三怕,我有三谢!!!记得我到初中的一天,那不是正式开学,只是那天早上我不知道我发了什么精神去找盈盈玩,可她要去学校帮助我也不知道发什么精神就陪着去了,帮着7班搞了一上午卫生,那一刻有谁猜过我根7班其实只是隔壁邻居,我其实是8班的新生啊。可又是误打误撞的,下午8班搞卫生,造出地面好多洗衣粉泡泡人手不够去,我们去帮忙,那刻我才想是,哦~我的记忆里老妈交代过我是被分到8班的吧,班主任好像是女的吧。我才真面跟“她”打的一次召唤,甚至于我当天晚上也没记住“她”姓什么。可这次的误打误撞改变了我很多,也许没有这次我的名字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我压根没想过的班干部名单了,更没有3年的经验能力培养,也许没有“她”的信任、帮助、培养、开导,我的数学,我的荣誉,我做事能力,想法思维可能还是小学那个懒散乱七八糟,糊里糊涂过日子的我吧,有头总有尾,我们最后一次坦心的交谈是算是初三那个晚上您在电话里说的,我不能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是的,前面的路很长,我即然选择了,我也不会想后悔想回头,有些东西还是要靠自己,无论我选择继续读书还是走向工作,自己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想说谢谢,谢谢您帮我一切一切,我现在以后将来怎么再可能忘记您的大名呢!我的初中语文老师算是有3个吧,可是她是我最重要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第二谢,我有过一个算是比较大的遗憾,我初中第一个学期语文不是她教的,我初中最后一个月的语文课不是她上的,是的,父母无法选择,同样的,上课老师也无法选择。都说没有残缺的人生不算人生,那么没有遗憾过程怎么让我对比,怎么让我庆幸,怎么让我感谢!我庆幸我曾是你的课代表,帮您分担点工作量,我庆幸因为我是你的课代表可是看到你的时间多一点,看到你的微笑多一点,问的问题多一点,得到的鼓励多一点,有机会我很想再认真地听一堂您上的课,来弥补那因最不知所措换班而没认真听的最后一课,真的谢谢,谢谢您一直挂着那充满正能量地笑容!第三谢很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很好,不仅仅是教书好,做人待人更好。我们很乐意减少玩的帮他干很多事情,记忆最深的就是分试卷,到了复习阶段,本身是科学原因,试卷很多常常都是满满的一堆要分,但我们几个总是只要他需要就去,也从没有抱怨,不是因为好玩,更不是因为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加分,只是因为他好,他很好。要问什么好啊!这么说吧具体什么好也说不上来,因为他哪哪都好,你说他有问必答吧,那是必须的,有时候还主动走过来问你懂不懂;他从不介意同学有给他取外号,他从来都是开开心心地待人。记得我有段时间几乎节节课都会被点到名,我压根不知道我哪错了以为我衰,其实后来我才知道那段时间再学新知识不易懂,他看我手上不是玩着橡皮就是摇着笔,怕我一不留神灵魂出体神游,懂我分心开小差就先提点着,也许别人看了以为会多此一举吧,可他总好想能细致的分心到人的内心,所以从他身上我学会了,如果你在听讲就看着老师,甚至于看着他的眼睛,那是身为老师都渴求的。他没有多说的话,却总是用行动诠释他朴实的教师风格,不得不说他很可爱,更可敬!我该感谢的老师又何止三位,高中以来:关心过我的班主任不该谢吗?两位虽不教我们,但付出过汗水的老师不该谢吗?一直用微笑感染我们的英语老师不该谢吗?谢谢是的谢谢,即然是教师节,那么真心的说声谢谢以外,还要在12点最后来临前,我临睡前说声“老师节日快乐!”路还很长,我要一步一步走下去,我要记住我很幸运,一路上我的机会很多,帮过我的人很多,我该说谢谢的人还有很多,并持续增加。浙江杭州上城区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高一:严帆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
我最爱的人一直想过为您写一篇文章,今天终于有机会在繁忙的学业中抽出时间,来表达这些年来对您的感情。还记得吗?在我上小学时,每天从早到晚一直在外面疯玩。在咱家的那个大平台上,有一次,我因为非要让比我大的孩子背,结果脸朝地的摔下去,整个平台上都回荡着我撕心裂肺的哭声,然后啊,我就顶着一脸血和泪回家,别提有多瘆人了。我还记得,当时您好像在包饺子,看见我这副惨样,吓得连饺子都拿不稳,全都撂在了地上。您慌里慌张的,完全乱了阵脚,我在那哭的死去活来,您也慌得不知所措,就差陪我哭啦,还是我妈最冷静,及时把我送到医院。看吧,都说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但有时,老爸,您还真是不靠谱,和个大男孩一般,傻里傻气的。花有开有谢,人也终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变老。前几天,忽然想起问您的年龄,竟然都已经四十七岁了,我有点不敢相信的,反复的问您:“是真的吗?”就差翻户口本啦。好吧,我还是有点不信,因为啊,老爸,您还和以前一样,是我心中的英雄。就算您开始变得很唠叨了,不断的给我讲我小时候的事情——像是大夏天,我非要让您抱,然后用指甲盖在您身上挖来挖去;像是我总让您趴在床上,当我的大马骑;像是您为了让我睡午觉,把我抱进卫生间里,然后关上灯,骗我天黑了,借此来哄我睡觉。偶尔收拾您房间时,会发现儿时乳牙,用小黑瓶装着,您总是把他们当块宝一样,放在最安全的地方。您不是个利索的人,但我的东西,您从来没有弄丢过,我的乳牙,我儿时拍的照片,我的小玩具,我的准考证……妈妈总嫌弃家里的玩具,我小时候看过的书,还有穿过的衣服太多,想尽办法清理它们。可是老爸您却拼命的拦着,能藏得都藏起来了。老爸,您是个怀旧的人,而我是个爱您的人。老爸,您不是很有钱,但我特别自豪有您这样的父亲。老爸,您不是很有才,但我却依然特别的崇拜您。老爸,您在我的心里一直都是最好的,我爱您,一直一直都爱。750字 高一
-
求证:母亲是最爱我的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求证:母亲是最爱我的。 解: 一、幼儿时期: 在我第一次走进幼儿园时,我像其他孩子一样,哭了。同时,她也如其他母亲一样,心痛了。她狠心的把我交给老师,快速的离开,我很伤心,可以说是痛哭流涕,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她这么狠心,丢下小小的我,任我哭闹。然而,我不知道,那时年轻的母亲却如踌躇的老奶奶一般不安的徘徊在幼儿园外面,听着我的哭泣声,默默流泪。那时的她很想冲进去,抱我,哄我,亲我,带我离开,可是不行,因为她要对我的未来负责,这是我一生必须经历的。 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天我不小心被热水烫伤,我一直忍着,没有对任何人说,知道妈妈回到家,我才告诉她。当她看到我满腿是烫伤的泡时,她没有安慰,她只是一味的责怪,一边责怪一边给我上药。我很伤心,可以说是泣不成声,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她那么狠心,我受伤了,她都不给予温情的安慰。然而,我不知道,那时母亲心如刀绞,她在责怪自己把小小的我放在幼儿园,才导致我受伤,她的责怪中其实充满了柔情的爱,只是我太小,读不懂。 二、小学时期: 7岁,该上小学了,然而那年家乡有个政策,说是孩子不满8岁不允许入学。她四处找关系,却最终没能让我在那年上学。她总是埋怨我说:为何你不能早一点出生,不然你就可以上学了。那段日子,她没怎么给我好脸色,我很伤心,可以说的眼泪往肚里咽,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不然为何无缘无故的责怪我,我并没做错什么。然而,我不知道,那时的母亲,心里很难受,仿佛吃了世界上最苦的东西,虽然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因为我并没有尝过,但我想一定很苦很苦。她在责怪自己没本事,无法帮助我,她在怨自己,耽误了我。其实晚一年上学并没有什么,只是她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个坎。 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与父亲离婚了,我判给了母亲。孩子免不了犯错,再懂事的孩子也是如此。每次不小心犯错,总因为母亲的责怪而不知所措,闭口不言。她总会说,我不要你了,把你送到你爸那里去。我很伤心,可以说是哭天喊地,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她那么狠心,因我一点点小错就不要我了。然而,我不知道,那时的母亲的心就像被油反复煎烙一般,很痛很痛,她是再怨恨自己没有能力带好我,希望把我交给父亲能给我幸福快乐。 三、初中时期: 15、16岁,上初中的我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我早恋、厌学、与家人不和等等,青春期的各种状况我都符合了。我和她吵架已是家常便饭,她的那句不要我了,把我给我爸已经没有用处,甚至我同意她这个做法,毅然决然地离她而去,到我并不熟悉的父亲那里去。她叫我滚的时候,我很伤心,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不然她怎么会不理解我这个青春期的孩子,还叫我滚呢。然而,我不知道,在我走的之后,她茶不思饭不想,心里一直惦记着我,甚至看着看着电视就会因想念我而泪流满面。她曾多次想打电话给我,可又怕我不肯原谅她,对她冷淡至极,在我离开她的那段时间,她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头发白了许多,连走路都有些蹒跚了。 17岁初三毕业拒绝再上学,离家出走彻夜不归已经是习惯的我,被她送到春雷特训学校,我很伤心,我想母亲一定是不爱我的,不然她怎么狠心把我一人丢到与我家乡是可以用天南海北来形容的湖南来。然而,我不知道,在送我来之前,她彻夜难眠,就如我小时候送我去幼儿园时一样踌躇忐忑,但她要为我的人生负责,这是让我回归正常生活的最好的办法。 答:由上可证,母亲是最爱我的。爱到骨子里,宁愿自己心痛难过,宁愿让我怨恨她,她也要爱我,让我有美好精彩的人生。湖南岳阳汨罗市湖南春雷教育高一:陈彦含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
发现爱_1500字蓦然又回首,是牵强的笑容,那多少往事飘散在风中!花开花落又是到了深秋,人心也凉凉却看透了那一场梦,相逢也只是在梦中。----------题记”好久没来这个公园了,没想到一切都变了。”看到一对老夫妇相互搀扶着漫步在长廊中谈笑着,我手中的书也随着微风一页一页的翻着,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安详。老夫妇弯曲着脊背来到长椅上坐着,这一路走的是那么的艰难。林子中透过一缕暖暖的阳光斜射到她的身体上,这时我仔细的端详起来。干瘪而多皱纹的面孔上,一双半睁半开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眼眶里藏着一抹泪水,她那双苍老的双手布满了青筋,轻轻的抚摸着老爷爷的头发,是那么的有爱,我的泪水也不禁的流下,脑海里荡漾着涟漪。我承认自己是林黛玉式的多愁善感之人,看着”情深深,雨蒙蒙”便会眼泪婆娑。我起身向他们走去,向老奶奶老爷爷问好。我是一个比较喜欢听他人讲述故事的人,所以向他们问起了他们的往事。老爷爷讲述到:那一年我和她认识是在20岁,他那时扎着两个小辫子,很漂亮,算的上是我们那个村的村花。第一眼见到她就给了我一种莫名的感觉,大概那就是一种喜欢吧!或许两人都是一见钟情。后来我们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庭。此时我脸上泛起了淡淡的微笑,看着老爷爷讲的是那么的动人,感动了老奶奶,她的眼泪掉下来,滴落在发黄的树叶上,忆起往事是多么的美好又是多么的怀恋。我于是继续听着老爷爷的爱情故事。由于常年的战争我不得不奔赴战场杀鬼子保卫国家,我们俩也分隔两地了,见面都是在一念之间。我很害怕离开他,因为到了战场上就是与生死相搏斗,再也见不到她了。命运就是这样的折磨人我那时受了重伤还好抢救及时。但是家里的人得知没了我的音讯,也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也搬了家。这一个仗就是长达十多年。在后来的二十几年里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家人,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寻找家的旅途,一个人在外经历了风风雨雨,为的就是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家的温暖。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社会上许多好心人帮助,他们帮助我一起寻家。爱也就是这样的伟大,让我与她再一次相遇,这一路真的好苍凉,当年也是在这个公园拥有我们很多美好回忆。这一刻突然好安静,爱凝聚在一起,似乎又回到了当年俩人认识的那一幕。一阵鸟声打破了这安静的时刻,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和他们道别了。看着老奶奶老爷爷远去的背影,感受到了他们爱情的伟大。”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如果天黑之前来的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这一段歌词大概也印证了那段爱。爱就是这样既简单又平凡,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寻找爱,做一个幸福的人,比如友谊之爱,亲情之爱......即使前方的道路多么崎岖不平,我们也要试着闯一闯。人生就是意味着拼搏,你看那对老夫妇为了自己的幸福走过的路令人寒心,但是彼此都从未放弃过。所以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学会爱,有一双善于发现爱的慧眼。高一:李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写人
-
最重要的人,就要我身边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每个人都有一段青涩的最天真烂漫而又最幼稚的年少生活对不对,每每回想自己的幼稚行径都会羞红脸对不对。可是在这个让人羞红脸的年纪,却总有一个人,把你的幼稚行径看在眼中对不对,那个人是妈妈对不对。小时候,睡觉是总要妈妈陪,躺在被窝里,用自己的小手抓住妈妈的手,然后放在胸前,转过身,入睡。仿佛妈妈的手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能赶走一切我害怕的东西,像宝莲灯的灯芯能驱赶一切黑暗。当我不再感到害怕,心满意足得闭上眼睛时。妈妈都会用她温柔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拍打着我入睡,那此起彼伏的拍打让我安然。妈妈的爱是夜晚陪伴在我的身边,妈妈在我身边。天亮了又黑,如同乘上了多啦A梦的时光机,来到我六岁的时候。六岁的我,上小学了。其实我觉得上学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没有幼儿园的老师陪我玩,上课回答问题还要举手,还要写作业,还要做许许多多我不愿意做的事。每天我最讨厌的时候,是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时候是放学兴奋地跑出校门把书包往妈妈怀里一丢,然后拉着新结识的小朋友谈校园里未结束的话题的时候。而妈妈也总不厌其烦地跟在我身后,对我说:“你这孩子,诶诶,慢着点跑,小心车”。妈妈的爱,是我奔跑后的叮咛,妈妈在我身边。跑着跑着,在时间的大道上,跑了八个年头了,须臾之间,我上三年级了。可我依旧没有变,仍然把玩当作第一要务。记得有一次放学与同学去野地里玩,把书包扔在野地里忘记拿回家,等到了家门口才发现书包不见了。然后哭着敲开门,告诉妈妈书包丢了,把手放在裤子上蹭去手上的土,擦着眼泪,告诉妈妈不知道书包落在哪里了。大晚上妈妈打着手电筒在前面找,我跟在妈妈身后小声啜泣,身边传来蛐蛐和青蛙的叫声,心里想着刚学的诗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用在这里刚好。。。。。。最后书包在一个小坑里找到,当妈妈给我背上小书包时,我听见妈妈说:“你怎么还不长大呀”。妈妈的爱是为我找回书包的抱怨,妈妈在我身边。如白驹过隙一般,时间用魔术般的手抽取我身体中最年幼的部分。现在的我,上初三了。上初三的我常与妈妈发生争执,争执的内容是学习。每次考试,兵临城下,复习复习,考试考差,妈妈唠叨,我与妈妈吵架,争执的次数多了,两下里,有段时间谁也不理谁,可我真切的听见妈妈在房间里哭泣,对姥姥说:“她还小,不知道学习有多重要,难道以后要像我一样,工作这么累,我不要我的孩子过这样的生活。”扶着门框偷听的我,眸里红炭,心里暗暗下决心要考个好成绩。妈妈的爱是与我争执过后的哭诉。妈妈在我身边。今天我在窗户里看见妈妈的身影,看见妈妈乌黑的头发之间隐约闪现的银光,和她曾以为傲而今却枯黄的手,看到自己的镜像和窗内的妈妈奇怪的重合在一起,这让我想起了蝎子在生育小蝎子之后,被儿女活活吞噬,他们趴在大蝎子的脊背上,直到把它啃食得只剩一个空壳,而那一刻,映在窗户上的妈妈和我就如同这样的情形,我正在撕裂她,好让自己变得清晰,如同一只为了长大无情吞噬妈妈的小蝎子。的确,我已经很久没有注视过妈妈了。因为熟悉,所以没有停下来,注视过妈妈。妈妈推门欲出,而我希望我凝视她的那一刻停下来,变成一场电影,关于我和妈妈最后的一个镜头,窗户不会被推开,不会有希翼和失落,快乐和痛苦,只有我和妈妈。我把门拉开,将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康乃馨放在妈妈手中,抱着她说:“最重要的人,就在我的身边对不对?”妈妈瘦弱的身躯微微愣了一下,她说:“你这孩子。”山东济宁山东省邹城市第一中学高一:杜文婷1200字以上 高一
-
我最熟悉的人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执着于一件事并非坏事,放弃一件事亦并非为一件好事。因此,我们在事后应多多分析,能重新挽回,应挽回的便要用尽全力去挽回,不能为此落下遗憾的阴影。——题记生命中有许多熟悉的亲友,随着时代变迁,人的成长,成熟,往往变得不再熟悉,在我内心中,她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回忆过去,春风送暖相伴,夏日酷暑玩闹,深秋十月离别,那个冬天,一切回到原点,却不曾相忘。我是林芝秋,初二学生,不喜欢两面三刀的人。但那个人,我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那个人,就是陈欣键。我从幼儿园便开始认识她了,正碰巧,小学,初中都在一个学校,当时,我都怀疑是巧合还是他人故意的了。在幼儿园时,她的成绩很优越,但却在中午的时候吃的非常非常慢,因此,我们都看不起她,老师也拿她没办法,就像对韦树森一样,而她又被人说两句就哭了,真是拿她没办法。小学了,她的性子似乎未变,但听说她的妈妈。她就整天哭哭啼啼,虽然有时别人欺负她,说她妈妈,她反驳道:“你可以骂我,但不可以骂我妈妈!”有一些敬意,但当她说:“你也不可以说我!”时,敬意又变成了鄙夷,我在她耳边大喊:“你怎么这样啊?不带你这样的,出尔反尔!”她左右望望,却没人,只能小声回答道:“我觉得,他们这样说,很过分,总是喜欢侮辱人。”有些记不清楚了,二年级时她的数学才二十七分,还是二十八分,尽管她平时的成绩很差,但却在期末考试时大发神威,一下子到了九十多分,还不是单科,要是单科我就不用这么惊讶了,是全科!问她诀窍时,她说临时抱佛脚,这理由有点蹩脚啊,我莫名的感到不舒服,就在问了一句:“真的?临时抱佛脚?这么懒?平时怎么不学习复习?”她没有理我,只是在说:“妈妈,我做错了吗?我该怎么做?”我又连续问了几遍,她却忽然流下泪,抱着自己,发出呜咽,我便没有再问了。有一次期末考试,苏溢涛坐在她前面,她就竟然得到了一百分,怎么回事?人人都说她抄袭,也许只是碰巧,或者真是她的实力吧?我问了她,那时,放学了,听到我的问话,她的眼睛又一下子湿润起来了,大声地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我才不怕他们的流言蜚语!”在六年级下学期时,她的成绩急降,才六七十分,整天看漫画书,唔,有点厌恶她,怎么小瑶和小洁还跟她玩啊?不解。我于是问了一句,得到的回答却是这样:“管你什么事?!”可是到了期末时,她似乎漫不经心,但期末考试却意外得了九十多分!!这下,我对她说的临时抱佛脚有些信了,但她也太厉害了吧?才几个星期啊?就能九十分。初中了,她爱哭的性子还是没变,在初一时,整天被人惹哭,还起了个“法轮功”的外号,虽然平日成绩不是优秀,但在期末考试中也比平时进步不是一点半点了,真怀疑她是怎么复习的。初二了,她变得有些冰冷,平时熟悉的倒笑脸常开,而其他不熟的人就没好脸色了,啧啧,瞧瞧这位,哼,碰壁了吧?不知怎么的,她的英语成绩保持在了八十分左右,之前只保持在七十分左右,很大进步了,然后她学习态度变认真了,努力学习,但她的物理现在还不怎么好。那天,我走在路上,一时没看路,就踩了下去,啊!是没盖盖的下水道!掉落之前我看到了她,陈欣键,她正往我跑过来,好像要救我,不要浪费体力了,追不上的,我闭上了眼睛,隐隐约约听见一个声音“你该醒来了,我。”,我正不解这句话,一下子,脑子忽然如多根针扎一样的刺痛,原来我是“我”!我是陈欣键!原来,在旁人眼中,我是这样的啊,还有很多要改的呢。原来,我最熟悉的,便是我自己。听说,最熟悉的人亦是最陌生的人,只有通过第三方的叙述,才能发现自己的缺点。这时突然出现一个栏杆,又消失了,我抓住,却推不开,我十分焦急,看到“我”和我说,应改正这些,不应该做这些,“我”却不听,我停下焦急的心情,用力一推,大喊:“我明白了!我知道,我要改正什么了!”渐渐,周围的牢笼的坚硬不再,我用力冲了出去,我不再害怕了,不再害怕,那些闲话,只要对未来充满希望,我一定可以的!初二:素稜十七1200字以上 初二
-
最让我哭笑不得的人_1500字在整个年级中,我算是离海平面比较近的人了。曾经,我是班上海拔最低的人,但升上初一后,班里就出现了一个一米三四的奇迹——他姓郭,俗称郭老师。 初一时,郭老师是我在班上少数几个朋友之一(一大群人都要欺负我们或许是因为身高吧)。因为身高都是较低,所以我们很快就成了死党。凭借着身高优势,每到体育课,冒充小学生就成为了郭老师的必修课。解散后,他就会混到小学生队伍里去,要么往一个小学生背上贴纸条,要么拍拍小学生的肩膀然后转过来一脸无辜地跟我说话,让那个受害者小学生一脸疑惑地去冤枉自己的同学。他站在小学生队伍中,丝毫不显得鹤立鸡群,而是融入了那一片一米三四左右的人群中,只是他的头明显地比小学生大,所以每次他在小学生中,都会引起我们的一阵哄笑。 他还酷爱整人。在他眼中,“整人”早已不是在别人背上贴纸条那么简单了。一次,他把一个纯铁的锁头带到了教室里。他凭借自己多年的整人经验,把锁头扣到了经常欺负我们的那个熊孩子的的校卡上。随着“咔”的一声,那个熊孩子便多了一个沉重的吊坠。但是他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个“不正常”的“弱者”,所以不久他就被“熊孩子列强”找上门来了。在熊孩子列强的威逼下,他终于交出了一支钥匙,把另一支钥匙交给了我。看着他在熊孩子们面前的可怜样,我便帮他当了一天的“管家”,保管了一天的钥匙。晚上快放学的时候,我把钥匙贴在桌子旁边,任务完成…… 学校发了义务教育退费,他便拿了前,去为自己换了一副眼镜,买了一瓶鱼肝油胶囊。从那段日子开始,我便开始对鱼腥味感到恐惧。郭老师把鱼肝油挤在熊孩子们的书里,甚至是直接挤在班长衣服上,接着就十里飘“腥”。好几次他把鱼肝油弄到了自己衣服上,结果人人都躲着他,按他的话来说,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到了期末,他准备实施“复仇计划”。我和他组成了“复仇者联盟”,我是联,他是盟。为了报那扯头发撞墙、撕书砸笔之仇,他决定“让他们的书包爬满霉菌”,我便提供了注射器(当然没有针头)和一瓶快过期的燕塘酸奶。他用双飞人、整肠丸、鱼肝油、酸奶等弄出了几毫升的暗绿色粘稠液体,而且比鱼肝油还臭。初一最后一天,他把那混合液体喷到了我们的“仇人”身上,然后逃之夭夭…… 他还擅长把一句玩笑话进行到底。之前有一次他在qq上告诉我他从九岁时就查出了白血病,现在已经是晚期了。刚开始我觉得他是在骗我,于是我便发了无数个“鼓掌”的表情给他。接着,他发来了一堆让我莫名其妙的图片,上面写着“永别了许泽扬”“谢谢你让我最后的日子过得快了”等有些令人悲伤的话,我开始半信半疑。接着班长又来告诉我前一天晚上郭老师在宿舍流了好多血,他母亲和老杨(班主任)连夜把他带去广州治疗。虽然我知道白血病与流了很多血没啥关系,但却感觉他好像是得了绝症。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把这个谎言进行到底了。最后,他没死……虽然我不是真的相信了他,但是也感到佩服。暑假里,他又这样告诉我他要转学了。这次我真的信了。开学了,他好端端地出现在学校里。我很是不爽——这小子居然就骗了我两次…… 曾经有星爷的”整蛊专家“,如今有郭爷的“整人之霸”,他还是在一米三六的基层奋战着,但他从来没有自卑过,即使差点被熊孩子们打得骨折,也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在被窝里流泪,第二天又是嘻嘻哈哈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他仍然活得很快乐,仍然在为了自己的一次成功坑人而沾沾自喜……初一:许泽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观后感_1500字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这中间,漫漫长途,但只要是在有你的地方,哪怕我是个过客,也好。 陈末应该是这个故事里最幸福的那个人了,因为他想找的幺鸡,和他在终点相遇。虽然他曾是最不懂爱情的那个人,也是最脆弱和懦弱的那个。他没有猪头爱的执着,也没有茅十八爱的勇敢,他看起来强大,以电台主播的身份,聆听一个一个故事,解答一段一段人生,可是小容留给他的创口从来没能愈合。就连他老年痴呆的妈妈都发现"陈大哥"和她记忆中的儿子不一样了。还好,幺鸡出现了,她治愈了他,他也错过了她。但至少,整座城市亮起的双闪为他证明了,他也曾给过别人温暖,他重新拾起了那颗会爱的心。而于幺鸡而言,路过了陈末的人生就已经足够,与其怀念,不如向往;与其向往,不如该放就放,去远方...... 对的人,会在终点等着。 猪头呢,在他的心中,只要他爱着燕子,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他只是一味的给予,他只是单纯的用自己的全部想给燕子一个温暖的家。对他而言,燕子是他的全世界;对燕子而言,猪头的爱让她可以躲避全世界。他们的爱情注定是悲剧,就像茅十八问的"好好的爱情,怎么就变成自作多情了呢?"猪头从来都没有问过燕子想要什么,你跟不上爱人的步伐,再多的惊喜,也只能成为负担。他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猪头会走遍燕子曾走过的每一个地方,但在终点等他的一定不会是燕子,等他明白,世界这么大,生活里不能只有爱情的时候,他一定会回来,带着属于他自己的答案。一个人,终将拥有另一个人对你点点头,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猪头他,不会孤单。 茅十八他是那么的干净,那么的纯粹,生活在杂乱的市井,却仍旧有着探索宇宙的单纯。他的世界很小,就只有眼前生活的这么一个小镇和每天都看得到的兄弟和邻里;他的世界又很大,大到他可以有从来不重样的想法和创造,来带给这平凡的生活一些别样的色彩。一定也是因为这一点,荔枝被他深深的吸引,她向他告白了,于是他们相爱了。简单的像极了初恋的模样。我以为他们会是最幸福的那一对,因为他们从爱的一开始就懂得珍惜彼此,他们互为内心最强大的那根支柱。我们心中最初对爱情的憧憬,就是这个样子的,每一日都是平平淡淡的甜蜜,都是伸手就可以牵住爱人的手的踏实。之后再来一场不胜大却足够别致的婚礼,从此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当陈末问十八,"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一生,值得吗?"茅十八笑着坚定的回答,"值得!" 所以茅十八从一个没有梦想的发明家,一个天天想着宇宙奥秘是什么的小孩子,成长成了一个想要靠自己努力给荔枝一个安稳而幸福的家的电器店小老板。我想说,茅十八他没有遗失自己的曾经,他只是在爱情中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所以,当他垂下那只满是鲜血的手,我不想、也不知道该如何接受这样的一个结局。就好像我眼睁睁的看着幸福从我身边坠落,却没有手能将它救起。生命中最美好的那份感情,却是最短暂,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当一年后,在他们爱情纪念日那一天,重庆的大街小巷,只要是十八经手过的电器,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一个很稚嫩而坚定的声音,"荔枝,我爱你!"看着荔枝再次绽放的笑容和知足的甜蜜,我的眼泪再也无法停下。原来无论他走了多久,他都在兑现自己曾经在导航仪中许给她的承诺,"荔枝,我会一直陪着你!"茅十八从荔枝的世界匆匆跑过,却把全盛的自己都活过,给荔枝留下了一个永远的最美的回忆。 如果一定要路过,我一定要路过有你的地方;如果注定要错过,我拼了命也要在终点等你;如果最后我还是没能等到你,其实路过过了,就好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观后感
-
论人_1500字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所面临的客观环境与主观条件不同,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也就不同。通过经验观察的方法,对现实社会中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加以归纳分类,大致有以下五种:一是承受生活。承受生活的人,只去适应生活,被动地接受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恩赐。他们往往注重肉体的生存,不大注重心灵或精神的发展和完善;他们按照自然的内在(生理)必然性来实现他的自然本性,而不去下力气按照外部社会的必然性去过有意义的社会生活;他们只去承受生活赋予的一切,赋予他的快乐和痛苦,而不去以勇气来战胜痛苦,以进一步努力去获得快乐。因而,他们要么从内心深处自觉地表现出与世无争,要么不知道自己究竟去争取什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所面临的客观环境与主观条件不同,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也就不同。通过经验观察的方法,对现实社会中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加以归纳分类,大致有以下五种:一是承受生活。承受生活的人,只去适应生活,被动地接受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恩赐。他们往往注重肉体的生存,不大注重心灵或精神的发展和完善;他们按照自然的内在(生理)必然性来实现他的自然本性,而不去下力气按照外部社会的必然性去过有意义的社会生活;他们只去承受生活赋予的一切,赋予他的快乐和痛苦,而不去以勇气来战胜痛苦,以进一步努力去获得快乐。因而,他们要么从内心深处自觉地表现出与世无争,要么不知道自己究竟去争取什么,去创造什么。对这种类型的人来说,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忍耐。二是应付生活。应付生活的人,只满足于现实生活的现有状况,不去发现生活中新的东西。只是服从或应付生活的安排,没有自己的主见;只追求生活的外表形式,不去追求生活的本质内容。他们对生活缺乏激情,当一天和尚撞一生钟,不去认真负责而严肃地对待生活及其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他们在生活中,往往随大流求中庸,不求开拓进取。持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的人,把人的从众本性、依附性和懒散性突现出来了。所以,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缺乏自主性。三是占有生活。占有生活的人,只图对生活的“拥有”和“索取”,不注重奉献或给予;只求消费性的生活,不求生产性的生活;他们习惯于机械地生活,不习惯于创造性地生活;他们注重的是对现成生活的享受,而不是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对他人和社会的关系,是追求索取,而不是奉献与合作。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滋长了人的“为我”性和利己心。一般来说,利己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的人,多持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四是糊弄生活。糊弄生活的人,只闭着眼睛混日子,对生活缺乏统一的目标和方向;他们在生活中得过且过,缺乏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们很少赋予生活以理想目标和正确的意义,而是毫无秩序、毫无追求和毫无奋斗地混度生活;他们不打算给生活留下什么,只是“无所谓”地对待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他们只是逃避和屈服,不是去战胜。持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的人,最大的特征是缺乏自觉性。这种人虽然活着,但却是毫无意义地活着。五是创造生活。创造生活的人,是迎着太阳生活,他们的生活每天都是新的;他们满怀着希望和激情,瞄准远大的理想目标执着地追求,始终如一;他们不局限于现实生活,而是去积极地发现生活中的新的东西,去创造性地开拓生活;他们不重索取,多求奉献,不重占有、消费和享受,而注重对人类和社会的生产与贡献;他们不只是机械地接受恩赐,而是亲手去创造;他们不去应付生活,而是积极推进生活质量的提高,积极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个性。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心态着重发展了人的创造性的本质。人既要在他的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和掌握社会经验、知识、文化、道德生活准则、活动形式和交往形式,以便在社会生活中发展自己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又要从对社会生活的适应中相对独立出来,充分发挥人的感知能力,使人和生活保持一种和谐关系,并按照人的需要和目的积极地改造生活,使生活向符合人的需要和目的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个人才能真正学会生活,进而发现生活的意义。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
我爱阅读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靖西县第三中学初186班王俪璇看书买书,流连大书店不如进小书店,进新书店不如进旧书店,旧书店不如旧书摊,寻觅不如巧遇,这是大作家孙犁的话,我深以为许。正如昨天周日,我在街上一处旧书的地摊前一块钱一本,花24块钱买到了2010全年的《读者》;又花五块钱买到了一本半旧发黄的,1980年出版的《师陀文集》。我从小爱阅读,也没有什么章法,非得什么作品不读,而是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逮到什么看什么。很小的时候,街边的小人书摊成了我最喜欢的去处,五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坐在小板凳上细细翻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学生时代,家长、老师推荐的中外名着经典当然看了不少,同学之间传阅的琼瑶的、岑凯伦的爱情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也一本接一本几乎看了个遍。套着课本的封皮,用上历史课、政治课等副科的时间看完了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萧逸的《马鸣风啸啸》等大堆武侠小说而从未被老师查觉,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得意。看过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的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侦探系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成了我的偶像,连带那些古代的《狄公案》《包公案》,民国时代的《霍桑探案》我也喜欢上了,到处搜集这类作品来看,强忍住不看最终结局,先仿佛自己就是大侦探,试着去分析和推理,刚开始十次只有一二次猜中答案,到后来几乎十有八九能猜中,真是大有成就感!飘飘然觉得自己这么有水平,要是能进公安局,肯定就是当代的大神探!再大一点,我又爱上了张爱玲和三毛,尤其是三毛的《倾城》、《撒哈拉的故事》把我迷得茶饭不思,痴痴地幻想着也要和她一样背着旧书包,穿着旧牛仔,潇潇洒洒,一路风尘一路歌,万水千山皆走遍。长大了,参加工作了,喜欢阅读的习惯持续下来。周末我经常光顾书店,倚着书架阅读,一泡就是一个下午,离开时不买几本回去怎么好意思呢?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中国的外国的,高雅的通俗的,工具书、专业书,也有大量的文艺杂谈,诗歌小说等等,五花八门,书架早就不够用了,茶几上,床头边,后来干脆买了好些箱子来装我的书。收入有限,吃可以随意,穿可以节俭,看到心仪的书却一定要拥有它。可是物价在涨,书价也涨得厉害,随便一本就是几十块钱,我也吃不消了,也开始精打细算。以前常年订阅的《读者》《国家地理》杂志也不再订了,无需时效性,到旧书市上买过期的旧的合算得多;书店仍然爱逛,却是看多买少,实在喜欢的就上网搜索,在当当网上订购,也会便宜很多。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有很多畅销的电子书可以看,我也跟风在《榕树下》《红袖添香》等网站上阅读了当前人气很旺的一些盗墓、穿越之类的通俗小说,代价是眼睛成了熊猫眼,视力也下降了很多。但我还是喜欢纸制书,那种纸张特有的油墨书香让我深深迷恋。先不说看电子书容易伤眼,而且对于爱好阅读的人来讲,真正艰深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书,难读的书,要回味要思索,都需要一册在手,一看三叹,而不是在冰冷屏幕上一下跳到另一个陌生的窗口。阅读有什么好处让我这么投入和迷恋?我也回答不上。学生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不错,作文也写得还可以,应该就是拜阅读所赐吧。通过看旧体的《宋词选》,《红楼梦》,我掌握了繁体字,出游在外可以没有困难地认读古迹碑文,看港澳和海外版的中文印刷物也没有问题,也算是阅读的一个收获吧。今天,出版业空前繁荣,有太多的书,里面不乏也有许多的糟粕,这也是个烦恼。可是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每天晚上临睡前,洗完澡坐在床头,在静谧的台灯下看书的时光是我内心最平静最充盈的时刻。拿一支笔,把喜欢的段落和句子划下来,甚至有感而发在旁边写点什么,或是折个角,合上书,默默回味刚才的文字,那份愉悦带来的身心充实,伴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初一:王俪璇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