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儿子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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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家里的长子,从小在父亲的教育下,他明白他必须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成为让父亲为之骄傲的孩子。他明白他要努力,发奋图强。
从小,家里比较贫穷。他也随父母亲吃苦,没过几个月就得搬家。总是辗转流离,但终于有了一个定居点。他便在这里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
从小,他的资质很好。什么事情都肯努力。写字,画画。这些他都比同龄孩子早学会。而且,他写的字非常工整,在学校总是被老师表扬。所以,每次学校的校报老师都会推荐他
去。他的画画技术也很好,他能把一些小动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同学们都羡慕的不得了。另外,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在班里都是第一。有幸能去参加市级的比赛,他都能获奖,为学校争光。但,这一切,在那严厉的父亲眼里,都丝毫不觉得是很光荣的。因为他认为他的孩子相比别人的孩子差很多。这些话父亲也经常在他面前说起。他说你看别人家的孩子,整天吃的都是一些番薯,一年到头不知道有没有吃肉的,学习成绩都是学校顶尖的。你看,这考上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哪个不是从农村吃过苦来的。小小的心灵,他便有了压力。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能满足于父亲。
所以,他越发努力。他想做到最好。是的,他做到了,在学校成绩是第一的。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比别人强。但,其实他也会累,但是他无人诉说。他有时想放松下自己,在放假的时候他会去图书馆借书来看。看的都是一些寓言故事。但,这件事被父亲知道了,父亲很生气,他当场把他所有的书摔在地上,他会说,整天就只会看这些书,书本的知识
都过关了吗?其实,父亲是没有看到他有时拼命的在读书,只是,当他在做别的事情的时候恰恰被他看到了。但是他,没有哭,眼睁睁的看着父亲把他的书摔在地上,他很明白他很要强。
他很喜欢打篮球,他也认为打篮球是缓解学习压力的一种方法。他打篮球打的很好。但是父亲仿佛对他的事情一切都不满意,他是巴不得每天都看着儿子拿着书本在看。因为
他常常说,邻居家的孩子呀,去农田帮忙还拿着一本书呢。有空的时候就坐在草地里看书,你看这才叫做读书人。但是,他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话而放弃打篮球,因为他热衷于篮球。他的学习成绩还是那样顶尖。至少在他们学校是这样。其实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在中考临近的时候,他每天都学习到很晚。因为他想考个好成绩让父亲高兴。
父亲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人,他很有威信。但是父亲他从来不会对他说鼓励的话。他的成绩如果有不好的时候,父亲永远只是呵斥他不体谅父母亲赚钱辛苦。本来孩子成绩考的不好了,心情也就不好了,但是父亲他不会去鼓励孩子,对他说没事,下次好好努力。父亲从来都不会这么做。当同学们说起自己的家庭时,说父母亲多体谅他们。成绩不好的时候不会大声的骂他。只是会稍稍说一些话,然后就鼓励他们一定要努力。他其实真的很羡慕其他同学。他其实真的很希望父亲能鼓励他一下,而不是斥责他。
中考前的那晚,可能是压力太大了,他失眠了。在考试的时候当然发挥的不好。但还是以全级第一的成绩被一所在他们城市最好的高中录取了。他是有点高兴,但同时是有些遗憾,因为他本来是可以发挥的更好,能进重点班的。父亲应该是有些许的高兴,毕竟是这个城市中最好的高中。但他还是会说,你看人家的孩子,都进重点班了呢。你都没进呢。他很明白,他还需要更努力,在高中的时候一定要好好读书。
父亲已年近50了。头发也有些发白。他每天早出晚归,为的是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让他的孩子在别人面前不用很自卑的低着头。他很明白父亲的辛苦。这也就是他为
什么很努力读书的原因。但是在最好的高中里面,竞争力非一般的强大,比他厉害的人物越来越多。他以前在他们学校是第一名,可现在这这所高中里,他永远都挤不进第一名的行列中,他的压力真的很大。但是父亲并不会理会这种压力。他总是认为读书很容易。父亲会向他说起以前他们读书的时候呀,又得去农田帮忙,晚上又得点着蜡烛读书。现在的孩子呀,学习环境可是比以前好很多了。所以更应该努力的学习。父亲跟他从来都没有好好的交流过,这也就成为了父子之间的隔阂。所以,自从他上了高中之后,压力是无限的膨胀,又正值青春期,他也会叛逆,对于父亲的呵斥,他不再委屈的接受,他终于学会了反抗,他会跟父亲争一个道理。每次晚饭时候,只要谈到有关学习的问题时,父子之间就肯定有争吵,而且是愈吵愈烈。这让父子之间的感情渐行渐远。
他有时星期六天会去打篮球,每次都是到临近吃饭的时候才回来,那么,父子之间就会有争吵了,父亲会骂他太不成材了,就只知道打球。父亲有时很生气的时候还会说不让他去读书了。说读太多书都不知道怎么做人了。意思也就是骂他不懂做人的道理。其实,有时父亲是没事找事做的。父亲总是会找很多话题来跟他说,大都是说一定要他好好读书,让他出人头地。其实,这些他都是明白的,因为他都长大了。父亲还会干涉他的理想。父亲那传统的思想却也想压制在儿子身上,他竟然想让儿子读书后去当官。这简直是无稽
之谈。因为他并不喜欢当官,他喜欢自由自在的,他想过要创业。所以,父子之间又因为这些事不合了。屡次这样。。。。。
高中三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他的成绩还算是可以,都是有在一百名之内,在他们那个高中里,这个名次是相当不错的。父亲永远都不会满意。他是希望儿子能够名列前茅的。
但这一切都真的不容易,这些都是比较难做到。他自己也很努力的达到他的目标、临近高考了。他的压力是大到能顶上一个大气压了。他以后的人生如何,就由一场考试来决定。
特别是一模的成绩不理想。父亲知道后。气到真的不知道怎么说。身为人父,他竟然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给儿子施加更大的压力、。父亲还是会呵斥他,但是此时的他,不愿意再次去反抗了。因为他累了跟父亲的争吵。他明白父亲就是这样,只会无休无止的说他的不好。所以,每次他放假回家的时候,晚饭的时候他都很沉默,因为父亲会大声的斥责他的成
绩不好。他其实很不想这样,他也想考试考好一点。但是考场上的事情,谁能预料?
他还是很拼命的读书。最后的一次家长会了,他把邀请函递给父亲,父亲说他工作很忙,应该不会去。其实对他来说,他是无所谓父亲去还是不去的。但是父亲是口是心非吧。最
后的一次孩子的家长会,他去了。但这一次,他彻底崩溃了。
他几次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在三千多人中,他排两百多名。只是在他们两个重点班里,他的成绩是倒数的。父亲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暴跳如雷。他没有完整的参加完家长
会便离开,因为他觉得孩子的成绩让他太丢脸了。走出校门口。父亲对他说,你想一想你妈妈每天一针一线的去帮人家裁缝衣服。你想想你吃的穿的钱都是怎么来的?说完,父亲
便愤愤离去。只留下他一人站在校门口,清风吹拂他的脸,很冷,但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没有落下一滴泪。。。
父亲回到家里,跟其他的孩子说了这件事情,他气到病倒。他说他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这么没出息,成绩竟然是班里倒数的。他说他以后不会去接孩子回家,要的话,他自己
走路回来或者去跟别人挤公车。父亲说给他太优越的生活他就越不知道怎么珍惜。他说他以后就不再去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就这样,他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好像是因为没有带电池过去,学校也不给充电。母亲日日牵挂孩子吃的好不?穿的暖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但母亲只要说起这些的时候,父
亲便很生气说,不用去理他了。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父亲没有去接他回家,母亲打电话过去,手机是关机的。
几个星期过去了,母亲想念儿子。便叫父亲打电话去他们宿舍那里。其实,父亲心里是挂念着自己的孩子,他是个口是心非的人,他其实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他也担心孩子在
学校过的好不好,几个星期没回来了。终于,父亲拿起他的手机,拨打了儿子宿舍的电话,嘟嘟嘟。都没人接。可能是去上课了。父亲这样想,等下课后再打给他吧。
父亲很挂念,他总是问家里的人说不知道儿子下课了没有。就这样,他一直等到了十点多,这个时候应该是下课了。他再次拨打了宿舍的电话。终于有人来接了,是他的儿子。“
喂。”顿时间,父亲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有些哽咽道“儿呀,是我,爸爸啦。怎么几个星期都不回家呢。有没有吃饱,天气凉有没有多加衣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
顿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父亲,因为在他的眼里,父亲他从来都不会去关心他,去鼓励他。他在外面读书这么久,父亲从来没有打过一通电话给他。他哽咽地说“哦,是爸爸呀
,最近要考试了,我就没回家了,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的饱,穿的也暖,身体也都好。”“嗯,那就好,要考试了呀,那么就好好考好来。刚刚打了那么多个电话过去,怎么
都没人接,你那舍友你呢?”。父亲问道。他说“嗯,我的舍友他们都回去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在。我会好好考的。就这样了,再见。”。父亲挂完电话,眼角涌出了泪水。
边说,这傻孩子,都不回家,宿舍里就他一个人。这一刻,便是父亲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会这么说,是心疼他的孩子。
接完电话的他,此刻感觉一切都明白了,父亲其实是关心他的。父亲对他的爱,是那严格中的爱。第一次在外求学,第一次他接到父亲的电话,第一次他终于把多年的委屈都
哭出来了。此后,他便更加努力的学习。他还是没有回家。因为他想静下心来拼搏他的人生。
高考那天,其他同学的父母都打电话来嘘寒问暖。有的父母还专门去看孩子。但,因为父亲很忙,他没空去看望孩子。他只是希望孩子能好好考个好成绩,不让他失望。考试那
天他超常发挥,终于发挥出了他最高的水平。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要为他的人生,为他辛苦的父亲,为父亲当晚的一通电话而拼搏。
在接到录取通知单的时候,所有人都笑了,他考上了中山大学。这是一所让他引以为傲的大学。而此时的父亲,也笑了。因为,他为他的儿子感到骄傲。
高一:郑晓玲
水中的乐趣
炎炎夏日,只听见外面大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热呀!热呀……”突然妈妈心血来潮说:“我们去摸螺丝吧,水里更凉快。”说干就干,我们约上阿姨一家就出发了。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一条比较浅的小溪边,小溪两边栽满了大树,小溪正好在树荫底下。小溪水清澈见底,两边长满了绿油油的水草,在树荫下显得特别漂亮,也感觉特别凉爽。我迫不及待地踩入水中,还真滑,如果不是妈妈拉着我肯定要摔到水里了。我只顾着踩水玩,一个螺丝也没见到,妈说我把水踩浑了看不见了。于是,我站在水里不动,一会儿水又恢复清澈了,只见大大小小的螺丝一个个依偎在石头旁,我伸手去拿,嘿,它还不肯下来。它就像吸盘一样吸在石头上,一碰到它,就嘴巴张一张,好像在说:“不要碰我。”我一定要征服它,于是使劲一拉,这下可逃不了,乖乖到了我的小桶里。我轻轻地走着,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是一阵风吹过,好凉快啊!突然感觉脚上痒痒的,低头一看,呀!原来是小鱼在亲吻我的小脚丫。我赶紧大喊“有小鱼咬我”。妈妈他们都在大笑,还说我是免费享受小鱼足疗了。我也不再害怕了,确实挺舒服的。
沿着小溪一直往上走,我又发现了好多“贝壳”。其实是河蚌,我捡了好几个,有大有小,发现里面是空的,咦,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玩的,我把它们从大到小排列着,然后按顺序一个一个包在里面,就像变魔术一样。送到阿姨面前,说:“阿姨,你猜里面是什么?”阿姨拿过去打开一看还是壳,再打开还是壳……笑着说:“你个小妖怪!”我一直在旁边捂着嘴笑呢。
我们捡了好多螺丝,小桶也装满了,准备回家了,真舍不得离开那清凉的小溪。路边的大树上知了依然在声声地叫着,看到我们满载而归,好像在说:“开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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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他是家里的长子,从小在父亲的教育下,他明白他必须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成为让父亲为之骄傲的孩子。他明白他要努力,发奋图强。从小,家里比较贫穷。他也随父母亲吃苦,没过几个月就得搬家。总是辗转流离,但终于有了一个定居点。他便在这里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从小,他的资质很好。什么事情都肯努力。写字,画画。这些他都比同龄孩子早学会。而且,他写的字非常工整,在学校总是被老师表扬。所以,每次学校的校报老师都会推荐他去。他的画画技术也很好,他能把一些小动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同学们都羡慕的不得了。另外,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在班里都是第一。有幸能去参加市级的比赛,他都能获奖,为学校争光。但,这一切,在那严厉的父亲眼里,都丝毫不觉得是很光荣的。因为他认为他的孩子相比别人的孩子差很多。这些话父亲也经常在他面前说起。他说你看别人家的孩子,整天吃的都是一些番薯,一年到头不知道有没有吃肉的,学习成绩都是学校顶尖的。你看,这考上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哪个不是从农村吃过苦来的。小小的心灵,他便有了压力。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能满足于父亲。所以,他越发努力。他想做到最好。是的,他做到了,在学校成绩是第一的。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比别人强。但,其实他也会累,但是他无人诉说。他有时想放松下自己,在放假的时候他会去图书馆借书来看。看的都是一些寓言故事。但,这件事被父亲知道了,父亲很生气,他当场把他所有的书摔在地上,他会说,整天就只会看这些书,书本的知识都过关了吗?其实,父亲是没有看到他有时拼命的在读书,只是,当他在做别的事情的时候恰恰被他看到了。但是他,没有哭,眼睁睁的看着父亲把他的书摔在地上,他很明白他很要强。他很喜欢打篮球,他也认为打篮球是缓解学习压力的一种方法。他打篮球打的很好。但是父亲仿佛对他的事情一切都不满意,他是巴不得每天都看着儿子拿着书本在看。因为他常常说,邻居家的孩子呀,去农田帮忙还拿着一本书呢。有空的时候就坐在草地里看书,你看这才叫做读书人。但是,他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话而放弃打篮球,因为他热衷于篮球。他的学习成绩还是那样顶尖。至少在他们学校是这样。其实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在中考临近的时候,他每天都学习到很晚。因为他想考个好成绩让父亲高兴。父亲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人,他很有威信。但是父亲他从来不会对他说鼓励的话。他的成绩如果有不好的时候,父亲永远只是呵斥他不体谅父母亲赚钱辛苦。本来孩子成绩考的不好了,心情也就不好了,但是父亲他不会去鼓励孩子,对他说没事,下次好好努力。父亲从来都不会这么做。当同学们说起自己的家庭时,说父母亲多体谅他们。成绩不好的时候不会大声的骂他。只是会稍稍说一些话,然后就鼓励他们一定要努力。他其实真的很羡慕其他同学。他其实真的很希望父亲能鼓励他一下,而不是斥责他。中考前的那晚,可能是压力太大了,他失眠了。在考试的时候当然发挥的不好。但还是以全级第一的成绩被一所在他们城市最好的高中录取了。他是有点高兴,但同时是有些遗憾,因为他本来是可以发挥的更好,能进重点班的。父亲应该是有些许的高兴,毕竟是这个城市中最好的高中。但他还是会说,你看人家的孩子,都进重点班了呢。你都没进呢。他很明白,他还需要更努力,在高中的时候一定要好好读书。父亲已年近50了。头发也有些发白。他每天早出晚归,为的是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让他的孩子在别人面前不用很自卑的低着头。他很明白父亲的辛苦。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很努力读书的原因。但是在最好的高中里面,竞争力非一般的强大,比他厉害的人物越来越多。他以前在他们学校是第一名,可现在这这所高中里,他永远都挤不进第一名的行列中,他的压力真的很大。但是父亲并不会理会这种压力。他总是认为读书很容易。父亲会向他说起以前他们读书的时候呀,又得去农田帮忙,晚上又得点着蜡烛读书。现在的孩子呀,学习环境可是比以前好很多了。所以更应该努力的学习。父亲跟他从来都没有好好的交流过,这也就成为了父子之间的隔阂。所以,自从他上了高中之后,压力是无限的膨胀,又正值青春期,他也会叛逆,对于父亲的呵斥,他不再委屈的接受,他终于学会了反抗,他会跟父亲争一个道理。每次晚饭时候,只要谈到有关学习的问题时,父子之间就肯定有争吵,而且是愈吵愈烈。这让父子之间的感情渐行渐远。他有时星期六天会去打篮球,每次都是到临近吃饭的时候才回来,那么,父子之间就会有争吵了,父亲会骂他太不成材了,就只知道打球。父亲有时很生气的时候还会说不让他去读书了。说读太多书都不知道怎么做人了。意思也就是骂他不懂做人的道理。其实,有时父亲是没事找事做的。父亲总是会找很多话题来跟他说,大都是说一定要他好好读书,让他出人头地。其实,这些他都是明白的,因为他都长大了。父亲还会干涉他的理想。父亲那传统的思想却也想压制在儿子身上,他竟然想让儿子读书后去当官。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他并不喜欢当官,他喜欢自由自在的,他想过要创业。所以,父子之间又因为这些事不合了。屡次这样。。。。。高中三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他的成绩还算是可以,都是有在一百名之内,在他们那个高中里,这个名次是相当不错的。父亲永远都不会满意。他是希望儿子能够名列前茅的。但这一切都真的不容易,这些都是比较难做到。他自己也很努力的达到他的目标、临近高考了。他的压力是大到能顶上一个大气压了。他以后的人生如何,就由一场考试来决定。特别是一模的成绩不理想。父亲知道后。气到真的不知道怎么说。身为人父,他竟然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给儿子施加更大的压力、。父亲还是会呵斥他,但是此时的他,不愿意再次去反抗了。因为他累了跟父亲的争吵。他明白父亲就是这样,只会无休无止的说他的不好。所以,每次他放假回家的时候,晚饭的时候他都很沉默,因为父亲会大声的斥责他的成绩不好。他其实很不想这样,他也想考试考好一点。但是考场上的事情,谁能预料?他还是很拼命的读书。最后的一次家长会了,他把邀请函递给父亲,父亲说他工作很忙,应该不会去。其实对他来说,他是无所谓父亲去还是不去的。但是父亲是口是心非吧。最后的一次孩子的家长会,他去了。但这一次,他彻底崩溃了。他几次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在三千多人中,他排两百多名。只是在他们两个重点班里,他的成绩是倒数的。父亲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暴跳如雷。他没有完整的参加完家长会便离开,因为他觉得孩子的成绩让他太丢脸了。走出校门口。父亲对他说,你想一想你妈妈每天一针一线的去帮人家裁缝衣服。你想想你吃的穿的钱都是怎么来的?说完,父亲便愤愤离去。只留下他一人站在校门口,清风吹拂他的脸,很冷,但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没有落下一滴泪。。。父亲回到家里,跟其他的孩子说了这件事情,他气到病倒。他说他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这么没出息,成绩竟然是班里倒数的。他说他以后不会去接孩子回家,要的话,他自己走路回来或者去跟别人挤公车。父亲说给他太优越的生活他就越不知道怎么珍惜。他说他以后就不再去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好了。就这样,他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好像是因为没有带电池过去,学校也不给充电。母亲日日牵挂孩子吃的好不?穿的暖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但母亲只要说起这些的时候,父亲便很生气说,不用去理他了。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父亲没有去接他回家,母亲打电话过去,手机是关机的。几个星期过去了,母亲想念儿子。便叫父亲打电话去他们宿舍那里。其实,父亲心里是挂念着自己的孩子,他是个口是心非的人,他其实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他也担心孩子在学校过的好不好,几个星期没回来了。终于,父亲拿起他的手机,拨打了儿子宿舍的电话,嘟嘟嘟。都没人接。可能是去上课了。父亲这样想,等下课后再打给他吧。父亲很挂念,他总是问家里的人说不知道儿子下课了没有。就这样,他一直等到了十点多,这个时候应该是下课了。他再次拨打了宿舍的电话。终于有人来接了,是他的儿子。“喂。”顿时间,父亲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有些哽咽道“儿呀,是我,爸爸啦。怎么几个星期都不回家呢。有没有吃饱,天气凉有没有多加衣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顿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父亲,因为在他的眼里,父亲他从来都不会去关心他,去鼓励他。他在外面读书这么久,父亲从来没有打过一通电话给他。他哽咽地说“哦,是爸爸呀,最近要考试了,我就没回家了,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的饱,穿的也暖,身体也都好。”“嗯,那就好,要考试了呀,那么就好好考好来。刚刚打了那么多个电话过去,怎么都没人接,你那舍友你呢?”。父亲问道。他说“嗯,我的舍友他们都回去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在。我会好好考的。就这样了,再见。”。父亲挂完电话,眼角涌出了泪水。边说,这傻孩子,都不回家,宿舍里就他一个人。这一刻,便是父亲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会这么说,是心疼他的孩子。接完电话的他,此刻感觉一切都明白了,父亲其实是关心他的。父亲对他的爱,是那严格中的爱。第一次在外求学,第一次他接到父亲的电话,第一次他终于把多年的委屈都哭出来了。此后,他便更加努力的学习。他还是没有回家。因为他想静下心来拼搏他的人生。高考那天,其他同学的父母都打电话来嘘寒问暖。有的父母还专门去看孩子。但,因为父亲很忙,他没空去看望孩子。他只是希望孩子能好好考个好成绩,不让他失望。考试那天他超常发挥,终于发挥出了他最高的水平。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要为他的人生,为他辛苦的父亲,为父亲当晚的一通电话而拼搏。在接到录取通知单的时候,所有人都笑了,他考上了中山大学。这是一所让他引以为傲的大学。而此时的父亲,也笑了。因为,他为他的儿子感到骄傲。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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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镜头一:田野上的守望者接到学校寄来的关于开家长会的通知,他很兴奋。因为准备又可以在家长会上看到儿子优异的成绩了。他拿起镰刀,弯下身子,左手大把大把地搂着稻禾,右手快速有力地挥动镰刀。恨不得马上收割完稻谷,碾成白花花的大米拿去卖,以换得儿子的伙食费。他年过半百,儿子却很争气,是他全部的骄傲。因为他觉得为了儿子多苦多累都无所谓。他停了下来,拿肩膀上的烂毛巾擦一把汗腻的脸,额上的沟壑般的皱纹在此时清晰可见。在暖暖的阳光中,他站成了一塑雕像。镜头二:网吧里的烟鬼看到考试成绩的那一刻,他傻傻地愣了很久。他想起在家早出晚归,辛苦劳作的父亲,双眼微微闪着颤动的液体。这半个学期来,他开始学会抽烟,喝酒,旷课去泡网吧,对于班主任好心好意的教诲他敢蛮横地顶撞。此刻,网吧里充满震耳欲聋的游戏声和人们激动的欢呼声,有人此刻在专心致志地聊QQ,偶尔传来清脆的“嘀嘀嘀”QQ提示音,有猛敲键盘的“嗒嗒”声,也有人在电脑上高音量地放着网络歌曲。他全神贯注地玩游戏,时不时苦闷地吐出一缕缕烟气,打在电脑屏幕上,便肆虐地散开成浓浓的云雾状……随着家长会的逼近,他也只能靠沉溺于虚拟的网络来发泄自己的情绪。这,在不久前已经渐渐成了他的一种习惯。镜头三:这一幕,这一刻家长会上,父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和其他家长一样,认真听着班主任的考试总结。儿子悄悄地站在教室外的窗口边,默默地看着班主任把成绩单一一发到各位家长手中。55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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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父亲_3000字宁平安抱着一个苹果,守在电话旁。电话始终默不作声,她默叹摇头,踱进了厨房:“方阿姨,他不回来了。”方阿姨,就是她的继母,她始终都不肯叫她一声妈,就像她始终不肯叫他一声爸。“爸爸”本该是多温暖的一个词。可对宁平安来说,这个词却是那么冰凉,凉到冰封了她的心,久久也不肯消融。十年前,她的解放军父亲第一次出现在她的记忆里。她本以为,见到了父亲,她们全家就团圆了,可世事,总是难以预料的。那天的雪,下得很大,很大。她送走了相依为命的妈妈。通往天堂的路,一定是缀满鲜花吧。爸爸的样子,是模糊的,毕竟已有五六年未见了。他是否如妈妈所说,有很温暖很明媚的笑呢?方阿姨停止了忙碌,拿起一个苹果认真削完,递给平安。然后接过平安手中的苹果,削完。“平安,知道你爸爸为什么给你取名叫平安么?”方阿姨抽了一张纸擦了擦手,“你长大了,竟还不懂?”宁平安起身:“方阿姨,我累了,回房间休息了。”她抽身回到了房间,泪水开始止不住的奔涌而出。弥漫着血和泪的那年,让她刻骨铭心。泪水朦胧中,又看到了妈妈。平安怎么会忘了那一年,妈妈干裂的唇吻在她额上,她笑得那么明媚。终是逝去了!那一年平安叹一口气,她是妈妈生命的延续。那一年的大地震,死的人好多。宁平安那时才四岁,还从未见过爸爸。她和妈妈很快吃完了身边所有能吃的东西。妈妈看着平安,泪就下来了。她咬破自己的手指,凄然说:“平安乖,快吃。”平安不肯,妈妈就开始哭。她和妈妈就在餐桌下坚持了四天。四天,加上有东西吃的两天!六天时间!她甚至以为自己要死了,可睁开眼后,妈妈干裂的唇吻在她额上,笑得那么明媚。她活了下来,靠着妈妈的血。那时妈妈第二次哺育她,不同的是,血代替了乳汁。十年前,十年后平安捏着妈妈的相片,窗外又在飞雪,天堂的妈妈,您冷吗?她已看不清妈妈的样子,泛黄的照片里,只有温暖明媚的笑一如既往。猛然,地动山摇。平安在大地的喘息中被抛到了墙角。她的手触到了黏黏的液体,双腿在石块的重压下麻木起来。她挣扎,想把腿抽出来。但越是挣扎,越是痛苦。疼痛一点一点地吞噬着她,平安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地震了!平安隐隐听到方阿姨的呼喊,她也受伤了!方阿姨才二十多岁。从父亲娶她回家,她就一直照顾她。有时平安甚至会产生错觉,方阿姨的笑那么温暖,就如同妈妈一样。“平安”她终于听清了,是方阿姨!“方阿姨,你在哪?”平安竭力地控制自己,却还是流下了眼泪。至少,不再是她一个人。等待真是可笑,她还未满十五岁,却经历两次地震。十年前,妈妈踏上了去往天堂的列车,那么,这一次呢?“平安,别怕,我们一定会出去的。”方阿姨明显也在流泪,却还要鼓励平安坚持。时间过的很慢,平安忍着剧痛,在地上摸索,是一个苹果!“方阿姨,我找到了一个苹果,你在哪?能过来吗?”“平安自己吃吧,我这里有吃的。我还好,不过也出不去。”方阿姨笑着,嘴角涌出了一抹艳丽的赤色。可惜黑暗中的平安看不到。平安把苹果放在嘴边,舔了舔,又放下了,只有一个苹果,她要坚持下去!方阿姨不再作声,她永远的沉睡了。平安有些眩晕,恍惚就看到了父亲,他笑着,穿着一身军装。平安跑过去,父亲却又远了,直到她精疲力尽。她看着远方的父亲,他的眉眼里全是笑。天亮了?平安感觉不到光的存在。她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儿,笑着的父亲于是隐去了。等待吧!等待光明到来的那一天。但是,这等待好漫长啊!爸爸被困的时候,想得最多的就是爸爸,想他的模样,想他的笑。平安确是未曾见过爸爸笑,但妈妈曾说过的,哪能有假?十四年来,平安只见过爸爸两次,一次是在妈妈的葬礼上,一次是在他和方阿姨的婚礼上。“爸爸”这个词,太过陌生。她想爸爸,梦里都想。有时她甚至在梦里哭了,哭醒,脸上还是未干的泪渍。她恨他,十四年来,他未曾给予她一丁点儿父爱。他还负了妈妈,负了方阿姨,负了爱着他的那些女子。解放军?平安不稀罕有个兵爸爸,他为什么那么多年不回家?妈妈是,方阿姨也是。她们总是摸着织给他的毛衣独自垂泪。解放军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人。可平安的兵爸爸,她没能见过几面的兵爸爸,连妈妈和方阿姨都没有保护好!她们香消玉殒的时候,他在哪里?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她也很渴盼爸爸呀!没有爸爸的童年怎么会完整?平安觉得头很疼,于是,她拿起苹果,咬了一口。爸爸,您在哪?幻想,描摹爸爸的身影开始不断逼近,平安咬咬唇,这是第四天了。人在困境中,脑子就会乱想,四天来,她头脑里全是他们:爸爸,妈妈,方阿姨。她快要倒下了,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死亡和恐惧紧紧地裹住了平安,让她喘不过气来。黑暗中,她仿佛摸到了什么东西:竟然是一支笔。她觉得很兴奋,有事可做了,就不会睡去。她知道睡去了,便永远醒不过来了。她在洁白的连衣裙上写“平安”两个字,一遍一遍地写。以前,妈妈也写。在薄薄的信纸上,一遍遍地写平安,却始终未寄出去。写满平安的信纸足有几千张,妈妈离开时,爸爸把所有的“平安”连同妈妈对她的思念寄到了天国。现在,她也开始写平安。她发觉这并不容易。每写一点儿,心里就会想到爸爸,是希望他平安吧。今天,她已经十五岁了。那个平安夜是她十五岁的生日。爸爸答应过要归来,却始终未曾出现。有颗星,陨落了平安安静地睡着了。她被救出来时,已是第七天夜里,靠着那个苹果,她活了下来。醒来后的平安已是被截肢了,被压时间太久,她的腿已坏死了。她坐在轮椅上,悲伤,却哭不出来。当年在妈妈的棺柩前,也是如此。是不是经历了生死便鲜有泪水?一张照片递到她眼前。她开始流泪,然后嚎啕大哭,让人揪心,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张黑白照片上,身着戎装的他笑得明媚。他是来了的。地震发生时,他刚到楼下,一幢大楼轰然倒塌。他于是就去救人,但满脑子里都是两个字:平安。在余震中,他为了救一个女孩儿走了。平安的世界里,最亮的那颗星,陨落了!她的眼泪打在了黑白照片上,她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但那笑确是很温暖,很明媚。终于,只剩下我一人了么?让我代你飞翔平安坐在轮椅上,手中攥着写满平安的白色连衣裙。在他的墓前,她失声痛哭。“平安,我是爸爸,叫爸爸。”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但她从未回答他半句,那个爸爸也从未曾叫出口。“爸爸,爸爸,爸爸……”她噙着泪水,“爸爸……”终究,他没能听到。“爸爸,我以后像您一样做一名解放军,好不好?”“爸爸,您瞧,这是你买给我的裙子,上面写满了平安。”“爸爸,您怎么就没能平安回来呢?”“爸爸,我也被折断了翅膀,但我还能飞翔,让我代您飞翔。”平安方阿姨曾问她:“知道你爸爸为什么给你取名叫平安么?”那时他以为,是他希望她平安。可现在,她懂了,叫她平安,不只希望她平安,更是希望她让更多的人平安。父亲的一生,不就如此吗?地震、泥石流、水灾……父亲遇到的灾害那么多,他却在自然的屠戮救了几十条鲜活的生命。让更多人平安!他走的时候只有三十多岁。平安想起一句话,是用来形容早逝的词人纳兰容若的:彗星般的人生,可以短暂,但绝不暗淡或沉沦。父亲的一生又何尝不是呢?平安!她叫平安,宁平安!她生,为了更多人平安,所以叫做平安。爸爸,平安正沿着您走过的路,一步步前行……高一:王若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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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另一个儿子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一直以为,我父亲除了我以外,还有另一个儿子——他的爱车我父亲是个老龄驾驶员了,开了整整大半辈子车了。他今年47岁,我姐也24了,他说,从我姐出生就开始开车了,整整24年了啊!而这最令我骄傲的是,在我老爸一生的驾龄中没出过一次车祸。在我儿时的印象中,父亲开车总比其他人稳,,或许这就是原因吧!我的父亲开过不少车,但都是面包车,而且还是二手的,即便如此,但我觉得我父亲对待这些车丝毫不逊于对待宝马奔驰,我想这是因为在我父亲的心目中,这就是他的劳斯莱斯啊!就像是他的第二个儿子了。总见到有事没事父亲就在擦车子,尤其是夏天炎热的午后,刚睡醒,没事干的他唯一的乐趣便是擦他的爱车了,直到擦得比新车还锃亮。知道他的人有时总能发出由衷的感慨:说我父亲对待车保养得真好。父亲虽然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心里美得啊!而这些美却也是他应得得。一旦父亲得爱车有了点小毛病,他竟比自己生病还着急,板着个脸,一幅和谁赌气的表情,吃不进饭,有时候还真像个小孩一样,而车一旦好了,他开心的那个乐啊!想想也是,二十多年了,手上没了方向盘的感觉多难受啊。看,我父亲对他这个儿子不错吧!从我长大起,一直坐我老爸的车,也一直观察着我爸开车,深刻的感受到其实开车也是满累的,眼睛得不停的注视着前方,注意力要高度集中,脚还得不停在油门和刹车间不停徘徊,难怪父亲一次对他朋友说,开车几个小时下来,无聊了就像找烟抽,一些驾龄长的司机都有这体会。我有时候也想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如我爸一样,可没几分钟便眼往别处望了,实在太累了啊,这时候才由衷佩服我父亲啊!上星期六吧,坐在回家的车上,突然感觉到父亲买新面包了,巧得是,刚到车站,父亲真开着新车在等我了,或许这就是亲人之间的感应吧!回家路上,一直听着父亲兴奋的和我讲着新车的事,“买好车就去了……”我心里也是美滋滋的,父亲终于有了一辆全新的属于他的车了,买车后的几天,整天看见他在忙活他的爱车,有点醋意哦!还是在上初中吧,就听见郭敬明在自己成名后,在其父亲生日时,送其一辆爱车。那时就在幻想,应该时有这样一个理想,为父亲买一辆劳斯莱斯级别的爱车,父亲开着它,我们一家四口,爸、妈、姐、我,一起去兜风……行文将末,还有太多话、太多事没说啊,父亲,希望您能平安的读过您的开车生涯,儿子相信您一定能的,也希望您身体健康,青春永驻。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高一:蜗居-奋斗【编辑推荐阅读】: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10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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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另一个儿子我一直以为,我父亲除了我以外,还有另一个儿子——他的爱车我父亲是个老龄驾驶员了,开了整整大半辈子车了。他今年47岁,我姐也24了,他说,从我姐出生就开始开车了,整整24年了啊!而这最令我骄傲的是,在我老爸一生的驾龄中没出过一次车祸。在我儿时的印象中,父亲开车总比其他人稳,,或许这就是原因吧!我的父亲开过不少车,但都是面包车,而且还是二手的,即便如此,但我觉得我父亲对待这些车丝毫不逊于对待宝马奔驰,我想这是因为在我父亲的心目中,这就是他的劳斯莱斯啊!就像是他的第二个儿子了。总见到有事没事父亲就在擦车子,尤其是夏天炎热的午后,刚睡醒,没事干的他唯一的乐趣便是擦他的爱车了,直到擦得比新车还锃亮。知道他的人有时总能发出由衷的感慨:说我父亲对待车保养得真好。父亲虽然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心里美得啊!而这些美却也是他应得得。一旦父亲得爱车有了点小毛病,他竟比自己生病还着急,板着个脸,一幅和谁赌气的表情,吃不进饭,有时候还真像个小孩一样,而车一旦好了,他开心的那个乐啊!想想也是,二十多年了,手上没了方向盘的感觉多难受啊。看,我父亲对他这个儿子不错吧!从我长大起,一直坐我老爸的车,也一直观察着我爸开车,深刻的感受到其实开车也是满累的,眼睛得不停的注视着前方,注意力要高度集中,脚还得不停在油门和刹车间不停徘徊,难怪父亲一次对他朋友说,开车几个小时下来,无聊了就像找烟抽,一些驾龄长的司机都有这体会。我有时候也想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如我爸一样,可没几分钟便眼往别处望了,实在太累了啊,这时候才由衷佩服我父亲啊!上星期六吧,坐在回家的车上,突然感觉到父亲买新面包了,巧得是,刚到车站,父亲真开着新车在等我了,或许这就是亲人之间的感应吧!回家路上,一直听着父亲兴奋的和我讲着新车的事,“买好车就去了……”我心里也是美滋滋的,父亲终于有了一辆全新的属于他的车了,买车后的几天,整天看见他在忙活他的爱车,有点醋意哦!还是在上初中吧,就听见郭敬明在自己成名后,在其父亲生日时,送其一辆爱车。那时就在幻想,应该时有这样一个理想,为父亲买一辆劳斯莱斯级别的爱车,父亲开着它,我们一家四口,爸、妈、姐、我,一起去兜风……行文将末,还有太多话、太多事没说啊,父亲,希望您能平安的读过您的开车生涯,儿子相信您一定能的,也希望您身体健康,青春永驻。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高一:蜗居-奋斗9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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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儿子袁三轮有个响当当的大名叫袁富豪,可能是祖宗八代穷怕了,等他从娘肚皮头钻出来,他老汉见是个带“茶壶嘴”的,便给他取名叫“富豪”可常言说“聪明有种。富贵有根”。老汉都穷得“吊起锅儿当中钟打!”所以嘛,当袁富豪长成大男人,日子依然过得紧巴巴的,好歹当个“土地工”,又遇到工厂破产,领到个硬壳壳本本叫下岗证,他就成了光荣的下岗工人。真他妈的背时!跑到其他单位去应聘,人家嫌他大字摸摸黑,小字认不得。婆娘又喊他去打工,他又嫌苦怕累,面子上过不去。结果是东荡西撞,脑壳都碰起包了,整死个舅子都没搞到着。后经“烂脑壳”指点,才搞到个白板三轮车,偷偷摸摸踩了起来。从那时起,他便乐意别人喊他“袁三轮”,偶尔有人喊他“袁富豪”,他反而会整起一身鸡皮疙瘩。电视头这回钻出个袁富豪,却是富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那才是正二八经的富豪。虽是同名同姓,可就是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爬。因为加所以,他只有睁起牛眼睛眼巴巴地望着电视头那个肥头大耳的舅子哥,气得牙巴咬得紧,想骂娘!好在袁三轮儿子还算争气,在本城一所大学读书,混上了个大学生的牌牌。于是,他总是喜欢晚上到那所大学周围去圈圈,一则生意要好些,二来偶尔还可以远远地看上儿子一眼。为了不让儿子认出自己来,他总是戴个大口罩。这天晚上做三轮的娃儿妹崽多。这不,袁三轮刚把一个女大学生送到学校门口,猛然感觉有人上了车,不待他开腔,就听到一声“到名流”。“名流是个啥子名堂哟?”袁三轮问。“名流就是名流,是个音乐会所,这个都搞不懂,还出来混个啥子名堂?”男生教训道。“老师在哪个地方嘛?”“就在滨江路那头。”女生说道。“踩快点嘛!文化不及格,屁话得一百。紧到问个铲铲!”男生吼。“对人家客气点嘛。”女生说。“对不起两个同学,我今下午去卖了点血,所以没得好多力气了。”“明晓得没力气了,还踩啥子三轮嘛。连弯灯也不打!”男生沙哑的声音取笑道。“老师你莫挖苦人家嘛!我的儿子也在你们学校上大学。”袁三轮口里说,心里却在骂“狗东西,老子如果养到你这种儿,两爪就勒死了!”“亲爱的,你冷凉了,连嗓子都沙了,我们就不去唱歌了要不要得嘛?”女的娇声劝道。“不得行,《遇上你是我缘》`《那一夜》,我要献给你《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做你的爱人》,我不能在〈〈等一分钟〉〉!”袁三轮越听越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平时看你穷眉穷眼的,我今天才晓得你原来有个富豪老爸……”“所以今晚就愿意和我在一起了,前几次想请你,八抬大轿都抬不动。”“人家那是有事嘛。再说,真正的爱情是需要考验的。”女生娇声而语。“你哪门晓得我是富豪的儿子?”“这几天,电视头天天都在放富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狗皮膏药”,那个胖子就叫袁富豪,原来你是富豪的公子,地球人都知道了。”“难怪不得原来用狗眼睛怪眉怪眼看我的系主任,对我突然好了起来。”“这就叫富豪的魅力!对了,这次汶川大地震,你捐了好多款嘛?”女生问。“我捐款?谁捐给我?”男生答,突然醒起不该这么说,便有些后悔。袁三轮心想,你小子枉自是富豪的种!连捐款都舍不得捐。真是他妈个屁股肥的流油的铁公鸡!老子的儿说声要钱向灾区捐款,老子穷得卖血今下午都打了200块钱到他的银行牌牌上。袁三轮一面想,三轮便射到“名流音乐会所”前头去了。“拢了,还在闷到脑壳踩啥子!”男生猛一吼。袁三轮一听,连忙叽嘎一声来了个急刹车,女生的头便扑在了他背上。男生见了,跳下车,侧着身就给他来了两耳光。于是,他的眼前盛开着金花,口罩也被打在了地上……当他弯腰捡起口罩抬起头,那对男女背对着他刚要进屋去。“还没给钱,还没给我下力钱!”袁三轮急得要哭不哭的。男生突然过身来,正要发火,猛地看见了袁三轮的“庐山真面目”……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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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与适应_3000字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被称为“死亡之海”,以前还从未有人徒步穿越过它。为了征服它,身强力壮正值盛年的中国著名探险家余纯顺不幸遇难。据报道,余纯顺选择六月份横穿大漠,遇难地距大本营只有1.4公里。专家推测,遇难的主要原因是炎热、饥渴和迷失方向。不久,52岁的欧洲女性卡拉,只身一人,历时20天,于1998年11月18日从南向北穿越成功。她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没什么危险,一切都很正常。”据报道,卡拉的背囊睡袋是专门研制的,重量轻,保暖性强。背囊上的太阳能电池,可以为携带的卫星电话、定位仪等提供电源。她带的药片食品--长效蛋白,吃一片可以长时间不用进食。为了这次探险,她两年前就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比如选择冬季是为了避开春天的沙暴、夏天的高温及秋天的大风。冬天虽冷但可以通过保暖服装来克服。选择冬季,是成功的主要原因。卡拉说:“我不挑战自然,我是千方百计地适应自然。”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对待自然有个挑战与适应的问题。不同的态度有不同的意义,挑战,表现出人的精神,适应,表现出人的智慧。请以“挑战与适应”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思路领航1)挑战与适应是面临问题时的两难选择。挑战,固然是一种精神;适应,也不仅仅是一种策略。余纯顺和卡拉的故事说明了挑战与适应都是一种美。2)可以虚构一则两人登山的故事,一个选择平坦的路,一个选择陡峭的路,从不同选择、不同感受中抒发自己的感想。3)在生物进化的历史上,有大批生物因不适应环境而绝迹,有的则顽强地活到了今天。可能写一则童话故事,写动物中的某一种(如长寿者乌龟)是怎样为适应环境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4)人类对待自然界也有个挑战与适应的问题。如愚公移山的故事;移山便是一种挑战,而搬家则是一种适应。挑战固然精神可嘉,但却破坏了生态环境,在环保问题日益重要的今天,我们应选择适应。5)面对机关工作日复一日的枯燥和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我们该适应这一切还是向这样的环境挑战?适应便只能等老,挑战却没有对象,生活如此无奈,我们如何抉择?可虚构一篇小说表达当代青年的思考。我的绝招关键构思1.写一个童话故事。2.以主持人对老寿星龟田(乌龟)进行电视专访的形式展开。(一个备受动物们欢迎的采访节目上,主持人大傻正准备开始这一期的“实话实说”节目。大傻身村高挑,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他总喜欢撇嘴皮子,显出很有学问的样子,其实,倒也未必。)大傻:嗨!大家好!今天的“实话实说”节目就要开始了。先说说题外话,我听?ahref=‘http://www.zuowen86.com’target=_blank>的歉鍪?quot;中央电视台“的崔永元也搞了一个什么叫做”实话实说“的采访节目,他们人类的脸皮也真厚,成天价高喊什么知识产权、专利等等。我们动物的”实话实说“都有一百年历史了,今天倒被小崔占了名儿,真是气人!唉!这动物界和人类之间也没有什么版权的协议、条约之类。咱拿他也没办法。若换了那老美,也不知又要炸大使馆又要撞飞机,还是要”拒签“呢!言归正传,今天我们的节目有些特别。我请来了我们动物界中最长寿的先生,请他讲讲他的生存之道。大家知道,现在人类变得越来越贪婪了,我们的许多兄弟姐妹都绝了种。如何保持我们的生命,适应新的环境,就成了现在的热门话题。另外我再介绍一下我们的观众:左边白帽子的是鸟类观众,中间黑帽子的是哺乳类动物,右边黄帽子的是昆虫和爬行动物小队。好!请大家热烈鼓掌,欢迎我们的主角到场!(在大傻的暗示下,全场观众热情鼓起掌来。所有的动物的目光都汇聚在表演台左边的入口上,大家急切的期待着,期待着那位不知名的、高寿的人士。可是,一刻钟过去了,入口上什么也没有,仍旧空空荡荡的……大家有些着急了。这一点,大傻也看了出来。)大傻:说起来倒有点不好意思,这位先生因为年纪太大了,平时很少活动,所以稍微迟到一会儿。请大家原谅!(许久,终于,从入口的幕布后姗姗走出一位老先生来,只见他花白的头发,三缕长髯飘拂于腮下。他几乎是九十度弯着腰,因为他背上有一副大大的甲壳。这东西的分量可不轻。他手拄蟠龙拐,头戴方巾,眼前架着一副金边拔丝眼镜。老先生左顾右盼一番,一步三晃的摇上了表演台。大傻:哎呀!龟田先生,欢迎欢迎!您老可让我们盼苦了。最近可好?龟田:托您的福,还好!大傻:先生,我们今天把您请到这儿来,主要是想向您请教长生的秘诀。您看,您和恐龙爷爷是兄弟,又是猛犸象的叔叔,当然更是我们鸟类、兽类的老祖宗了。您在地球上生活了那么多年头,经历了那么多次灾变,可一直生存下来。而您的兄弟姐妹,死的死,变的变,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还留在世间,我们因此特别想知道您的绝招是什么。当然了,大家都想长生嘛!龟田:这个嘛!嗯!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我看着台下可爱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灿烂的笑脸,也禁不住心潮澎湃。世侄呀!你看,几千万年以前,我也是和他们一样的活泼,一样的喜爱运动。可是,那时候的地球和现在可完全不同呀!那时候,要么到处都是冰川,要么到处都是沼泽。气候变化不大。我的大哥恐龙就生长在温暖而湿润的沼泽地带,持续了好几千年。这几千年里,他们越长越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习惯自己的生活环境了。而我呢?由于自己比较小,谁都可以欺负我,所以不断的迁徙,见到了各种不同的环境。有火山、沙漠、沼泽、森林、草地和冰原。这些地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而我的大哥恐龙,由于没有敌人,他便没有任何的变化。直到有一天……(说到这里,老先生哽咽住了,留下了两行老泪。)龟田:直到有一天,突然一颗小行星撞到了地球上。它扬起的灰尘遮盖了地球好几千年。我的大哥恐龙想以他庞大的躯体来对抗环境的变化,谁知,灰尘遮蔽了阳光,地球上的植物纷纷枯萎。我大哥的食物没有了,他又不善于迁徙,不能适应环境,于是渐渐灭绝了……大傻:真是悲惨!可您是怎么渡过难关的?龟田:我嘛!因为我周游惯了,我知道哪里有我需要的东西。况且,我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绝没有我大哥那么顽固和自以为是。为了生存,我不断缩小体形,以适应匮乏的食物。另外,我也改变了自己的食谱,以前我经常吃一些蕨类植物,可大爆炸后蕨类植物变少了,我便靠吃一些比较阴暗的地方生长的苔藓为生。而我的居住环境,也从露天进入洞穴和地沟。这样,度过了几百万年,我的身体和习惯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现在,我的宗旨是以不变应万变。人类是极其贪婪而凶残的生物,他们不仅屠杀异类,而且屠杀同类。他们发明了各种致命的武器,这些武器可以把世界摧毁几十次。现在看来,我们所住的这个星球越来越不安全了。我们动物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但要保持耐心,我坚信人类终将会因他们的贪婪和自大而灭亡。而地球却会更长久的存在,也许在人类消灭以后,地球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乐土。(沉默了许久,台下爆发也雷鸣般的掌声……)大傻:老先生的一席话使我们茅塞顿开,也许,适应环境比无谓的挑战要更为重要。这也许就是老先生长寿的秘诀吧!好!本期”实话实说“节目就到这里,观众朋友们下回见!登山的启示关键构思1.以徒步登山与坐缆车两种不同的登山方式来比照人对大自然是挑战还是适应这两种姿态。2.结合登山的过程写”我“心理活动的变化。北京西郊的灵山,风景秀丽,是人们避暑的好地方。每年夏天都有许多游客来此玩耍。灵山的主峰海拔2030米,高过五岳中的泰山、华山、恒山和衡山,也是北京最高的山峰了。灵山主峰东西走向,面南的一边十分陡峭,地形也比较复杂。不仅山脚有未经砍伐的原始林区,山腰有温带的草原地形,快到山顶时,更是怪石林立,峭壁叠嶂,十分不利于攀登。相对来说,山北则比较平缓,没有大的起伏,还专门安装了缆车,所以人们往往愿意驾轻就熟,顺着旅游开发好的路线一路欣赏过去。然而,七月间,我和好朋友张华却选择了一种和常人不同的登山方式。我们来到灵山不是为了散心,也不是为了避暑,而只有一个纯粹的目的--徒步登山,既是为了考验意志,也是为了较量一下。我和张华从小长在北京,经常在电视中看到雄伟的崇山峻岭,当然,也曾经跟随父母浮光掠影的溜达过几座无名小山。至于随旅游团去游览名山大川,每次总感觉像在经过一条流水线:首先是集合,然后由专车拉着大家兜圈。这里停十分钟,那里休息一个小时,至于碰到地什么比较难走的地方,总是前有导游,后有保安,上有缆车,下有索道,根本无须费力气。是呀,这样的游览再安全也没有了,可我觉得,总是缺少了一点什么。我们不过是在人家设计好的温室中转悠罢了,这样走马观花的旅游是不是走了味呢?所以,我次我和张华下定决心要凭着自己的一双脚步走到底。可终究这是第一次,我们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旅行开始了。开始还好办,因为灵山脚下有一条明代传下来的古道。后人稍加修葺,还可以行走。可是,还没有走了三分之一,小路不见了,只见荒草丛生,树木参差,却不知该如何行走。没办法,我们只好披荆斩棘,根据方向自寻出路了。这时候,我心时开始嘀咕起来,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险了?放着好好的缆车不坐,为什么总在这林子里闹腾呢?我转头看看张华,他也垂头丧气的样子,可又想想自己来的原因,也只好坚持下去了。好在林子并不十分茂密,我们终于来到了一座小山头上,本以为灵山主峰就在眼前了,谁知登上山头才发现高峰还多着呢,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呀!张华有点泄气了,他嘟着嘴说:“早知道这样,鬼才会来呢!乘缆车多好!”我摇了摇头,说:“咱们不是来玩的,是为来锻炼的嘛,走吧!”于是继续我们的旅途。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我只觉得阳光越来越毒了,浑身上下像淋了大雨一样。脚底板也开始疼了,准是打泡了。可是主峰还是连影子也没有。这回我们是沿着山谷中的一条干涸了的小溪走的。因为我们来的时候听本地人说,沿着有小的小溪一定能够到达主峰的。可是,我们还听他们说,小溪附近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以有会有蛇!这可不得了,我们提心吊胆地边走边东张西望,害怕突然之间会有一条大花蛇蹦了出来。张华更是草木皆兵,最后我们俩都受不了了,于是一人拿起一根棍子,边敲边张罗,就像街上的小贩一样,认为这样蛇宝宝就会被我们吓跑了。蛇宝宝终于没来光顾我们,而我们不久也听到了水声--我们终于找到了指路的小溪。我俩来了精神,欢蹦乱跳了向前冲去不久便冲出丛林,来到了主峰的脚下。在主峰脚下,我俩傻呆呆的仰头向上面望去哎呀!这山是这么高,坡又那么陡,有的地方坡面有六七十度,这可如何是好?况且我俩早已精疲力竭,干粮、水都光了。这时候,我们面临两条选择,要么继续努力向上攀登,要么现在就顺着山脚的路绕到北面去,北面的路比较平缓,没有什么危险。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张华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爬了,于是,我们订下一场竞赛:张华顺着小路绕到山后爬,我就正面进攻,看谁先到山顶!竞赛开始了。我便手脚步并用的开始了真正的“爬”山。没有了同伴,山又是那样的陡,陡得我都不敢往自己的脚下看。我感到万分孤独,又有些害怕,看看上边,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可每迈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这几十米甚至比一公里都漫长。正当我百般无奈的时候,突然,我发现我的脚底下有一团牛粪,还有一个足坑,像是以前登山的人留下的。这一下我可欢欣鼓舞了。“连牛都敢到这个地方来,我有什么不能?况且,已经有人走过了这条路嘛!”这一下,我信心百倍,一鼓作气,揪草根、攀巨石、避荆棘、跨坎坷,终于连滚带爬地来到了灵山的主峰。灵山的主峰上没有几个人,有一个少女正在悠闲地四处张望,她肯定是坐缆车上来的旅游者。她看到我衣冠不整地从岩石下冒出来,大大地吃了一惊。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从南面爬上来的?”我很自豪地说:“是。”“那你用了多长时间?”“7个小时。”“噢……”少女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慢慢走下山去了。我从来没有感受到现在这样的心情。是喜悦,还是失落?抑或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愁绪?张华还在山下慢慢地走着。这场竞赛我赢了。可是那些试图征服自然而失败了的英雄们呢?为了征服塔克拉玛干,余纯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然而,他却是一位响当当的硬汉子!本来,征服沙漠就是为了在自然面前显示人性的伟大,显示人性不可被困难征服的崇高:我以我本来的面目与自然抗争。这宛如一场决斗双方都以本来的面目出现,不依赖任?quot;奇巧“,方显出公平。如果回避困难,再带上什么GPS、长效蛋白等等,这和坐缆车登山又有什么区别?甚至,开一辆汽车也能容易的横渡沙漠嘛?也许,探险的意义就在于锻炼意志,死亡毕竟是每个人的归宿,能面对死亡不失其英雄本色的,才算是大写的人!失败与成功的后面的关键构思1.确立立场:二人探险的动机不一样,因此成与败不可简单论之,二者的行为均应得到肯定。2.比较分析余纯顺的”败“与卡拉的”成“。人们之所以选择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作为冒险的目标,毫无疑义,除了它是地球上人类尚未徒步征服的少数沙漠之一以外,更重要的却是考验自己的意志和耐力,以及面对困难时所表现的沉着和机智。世界上为了征服自然而献出生命的开拓者不是少数,甚至,有的人距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余纯顺就是其中的一个。然而,在探险征服上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虽然卡拉成功了,她的勇气也令人赞赏,可他们毕竟不是在一个起跑线上,所以,卡拉的行为和余纯顺不以进行简单的比较。余纯顺选择五六月份横渡沙漠并非一时冲动,或者是粗心所致。即使是一个具有简单常识的人也知道,入夏的沙漠不仅有沙暴,那刺人的阳光也比冬天强大得多。作为一个探险家,余纯顺更不可能事先没有进行过调查。虽然没有余纯顺选择动机的第一手材料,,但我们可以确信这一点:余纯顺选择最困难的时候横渡”死亡之海“一定有向自己挑战的意味,达到终点,并不是惟一的目标。而卡拉则考虑到了自己的性别、年龄和体力。因此她选择了冬天,配备了卫星电话和定位仪等先进设施,并应用了长效蛋白。这一切都无可厚非,她毕竟成为横渡塔克拉玛干的第一人。在没有很好的身体条件的基础上,她运用人类的科技成果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她是聪明而勇敢的。毕竟,孤身一人在沙漠中游历20天,不是常人能够办到的。但是,仔细看来,卡拉所面临的心理压力比起余纯顺来,都小的多。而对于冒险运动,就宛如体育竞赛一般,些微的差距就是造成迥然不同结果的原因。卡拉不会有危机感,因为她可以在任何时候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可以和任何人对话,她不必为食物和取暖操心,因此,只要没有野兽,没有意外情况,她就可以应付自如。而余纯顺则不同,他要冒着酷暑,在水和食物都有限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走完行程。一个人的负载量是固定的,他不可能背的太多。另外,最要命的是心理素质,靠着指南针来横渡沙漠难免会遇到危急的情况。在身陷危境的时候如何保持清醒,进行理智的判断是十分困难的事。余纯顺并不充足的装备注定要使他不断做出这种判断,而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连锁反应,甚至万劫不复。仔细分析这两个事例,我们可以发现,余纯顺追求超越自我的精神固然值得我们敬佩,但是他失败了,这一点也不能讳言。失败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没有进行足够充分的事前准备恐怕应该是原因之一。他倒在离大本营1.4公里的地方说明他迷失了方向,另外,专家认为他受到威胁还有饥狐和炎热。这说明,他在确定方向方面所下的功夫不够。成吉思汗说过:“谨慎一万次都不嫌少,疏忽一次就会丧命。”这就是我们得在余纯顺事例中吸取的教训。而卡拉事例则向我们证明了仔细做准备和利用工具的重要性。她的所?quot;不挑战自然……适应自然“就是指研究自然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利用工具来采取适当的行动,达到目标。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事前系统的研究在整个探险活动中应占据不亚于探险活动本身的分量。事前的系统分析是十分复杂的,也必须尽量精确,有时候,甚至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这里也体现了所谓“知”和“行”的关系。探险运动员就是要做到“知行合一”。要把理论和实践尽量统一起来。新工具的利用在当代社会显得更重要了,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设备的研究都得到了迅猛提高,甚至,其更新速度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为了利用取之不尽的先进技术,。更好的和我们的自身条件相适应,我们则必须具备必要的基础知识并不断关注这些技术的发展。这也是一个漫长的任务。我们中国的探险运动相对西方来说并不发达,大概因为我们缺乏这样的文化吧!因此余纯顺的勇敢的壮举值得每一个中国人赞赏。像卡拉这样敢于在52岁高龄徒步穿越沙漠的女性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她勇毅的精神也令人钦佩。但是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他们成功和失败的原因,从中得到经验、汲取教训,以便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可以作为参考。伊之小影关键构思1.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主要展示主人公的心理过程。2.通过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对工作岗位的矛盾心理来揭示对社会我们是选择挑战还是适应。在大学里,她的成绩是优异的,但优异的成绩本无所谓。那是个充满幻想的时期,她和她的同伴,虽都是女性,可她们并没有显出女性的脆弱--虽然,她们的体质和外表都是纤弱的。她们也是富有崇拜精神的,当然不会崇拜今日所谓转瞬即逝之流星了--她们心中的偶像却是些巾帼豪杰。而于她,也许近代的秋瑾女士,这位富有浪漫而传奇色彩的革命者,才配在她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当然,路易十四的情妇巴杜夫人那迷人的外表和机心也曾打动过她,可她向同伴坦诚:就是自己再练一辈子,也决学不会夫人那完美的表情艺术,那转瞬即变的假脸。然而浪漫的大学时代终于结束了,昔日的并蒂莲花们如今也劳燕纷飞。梦终究要破灭,纯真也会渐渐模糊,宛如玻璃上的水珠,窗后晶明的世界在水珠蒸发后依然只是一片朦胧。有时,她也曾回首那让姐妹们倾心的克莱斯勒的《爱之忧伤》,是啊!忧伤之爱!或许当她凝眸窗外的时候,或许当她踯躅于街头翘首仰望高楼深窗投入夜幕的一缕缕淡色的光辉之时,那无名的忧伤,如青烟般的缭绕在心头。也许梦是精神的,现实的世界,却是物质的。在梦中可以随风飞扬,上穷碧落下黄泉,而在红尘里,则首先必须吃饭。说起来可笑,人们最鄙视的就是所谓“为了吃米而活着”,但活着却必须吃米。她觉得这多么滑稽和荒唐。不过,她也只有从俗,因为这个世界没有贵族,贵族们早被平民或者说暴民们打倒了;这个世界倒是有许多暴发户,然而她也无缘、也不屑与他们为伍,因此,所有推理的结果就是:工作。她喜欢工作,但讨厌那些碌碌的、循规蹈矩的差事。然而,在世纪末被分配到机关中工作,这对于她却是一种悲哀。一份虽不丰厚却也宽裕的薪水,相对稳定的工作,逢年过节还有相当的待遇。这些,对许多人来说正是多年的梦想。而她。面对这看似安静却实际上死气沉沉的环境却有一种不忠实的感觉。“机关!机关!”在进入21世纪的中国,这个词汇又被赋予了什么样的涵义呢?她还初来乍到,尚未落入那复杂的关系网。然而细心的她却能分辨那礼节和客套之后深深的裂痕。她对于同室操戈是憎恨而避之惟恐不及的。现在,她却面临着选择。她所企盼的工作,却只是每日在办公桌上看看报纸、再打几份通知。她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工作还需要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还需要百里挑一。日复一日,她感到自己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如同经历了人生的十年。我是不是在衰老?她时常这么问自己。两个月前的自己还欢蹦乱跳,充满幻想,现在的自己却在同一个地方、每天同样的时间里,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难道要这样过一辈子?她不敢想。她的同事,也是她的长辈,那位风韵犹存的大姐,或是阿姨。她时常为这位可人的大姐的辞令和外交手段所惊呆。这位伶牙俐齿、泼辣风趣的大姐在办公室这男性的世界里能够如鱼得水、出入豁如。她能够婉转地在矛盾甚深的正副主任间转来转去,把两人哄得心花怒放。当然,他们对她的要求,也乐意奉命为之了。她不禁想起那句老话:“以柔克刚、以弱胜强。”这位热心的大姐对她也是十分关心的。当然,是她最先招待她的。毕竟,她的到来使办公室里避免了一支独秀的局面。大姐也免于总是成为众矢之的。大姐始终把她当作幸运儿来看,因为这份工作的确难得。当然,大姐也愿意隐约其词地将办公室里的复杂关系向她透露三分。最后,大姐送她一?quot;面对现实,适应环境。“是啊!这几乎是每一个领导都会告诫自己下属的话。而在她,却到了认真回味这句话的时候了。重复的工作是每一个高中毕业生都会很好完成的;而在复杂的关系网中立足也只意味着保护自己、分人一杯羹而已。至于进取,在这个单位就是升迁,升迁的衡量却并不是业绩,而是资历。资历是以生命为代价获得的。在耗损生命的同时,自己却并没有学到技术,学到的只是人情世故。所谓适应环境,大概,就是学会这些人情世故吧!可是走出这个小小的办公室,外面广大的天地却不是仅仅靠人情能闯下的。也许,这里的适应环境就是放弃自己,使自己和别人相似吧!毕竟,这不是她的愿望。……一个月后,南下的火车,飞速掠过车窗上,映着一位托腮沉思的少女的小影,是她么?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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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_3000字“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不好回答。千百年来,多少人为了这一答案苦苦追寻而求索。为此,人类发明了宗教,妄图以此一言蔽之,挽救后世哲学家可怜的脑细胞。于是人类提出在今天看来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理论。很显然,这些理论在自然科学的成果面前不堪一击,甚至已沦为无神论者的笑柄。我们暂且将宗教理论全盘否定,但毕竟人本身是一个未知数,人的性质持续待定,且我个人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将这座大厦彻底击垮。所以我只是私自将他们抛开不谈。在我的假设之下,近代有关神的哲学和某些客观唯心体系便不攻自破,毋须再论。也正是处在这一假设之下,一个问题便明显地暴露出来:人身处的这个自然,究竟是什么?试图解决人的问题,上述问题便不可避免。老子称:“万物本自然。”这是古代思想家朴素的智慧。那么,既然自然生化万物,人生存的资本、衣食住行,都必须靠自然供给。显而易见,人是因为自然的存在而得以发展的。由此看来,人貌似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那么不妨将人归化于自然中。人的存在,无非是某种独立的物质披着外衣在游走罢了,这种独立的物质叫做灵魂,或精神。显然,人的灵魂需要外衣过活,那么人便脱离不了自然的本质。因此,人隶属自然。到此,我们还是没有解决人的起源问题,甚至对自然的起源也毫无头绪。因为这个问题的细节太过繁琐,并且解决它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因此我们不需要过于纠结。但这并不说明我在回避这个问题,相反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接下来的论述相当重要。自然,一个宏大的范围,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我们所见的自然,山、水、生物,可以把它们看作表象,一种形态上的自然;而意识上的自然,这是一个伟大的他者,它独立开世界并做着演化的工作,形象上的世界便由此而来。不难得出结论:自然是自然而生。这个自然的生成也许是计划好的,也许只是偶然为之。同样,人也是自然而生,不过人是在前一个形象自然的大前提下形成的,他们之间具有因果的关系。因此,人是在小自然的条件下,以大自然的形式塑造而成的。不过,自然塑造的这种形态的物质在某种情况下拥有了意识,于是他们便试着探索并解释他们的父母——自然,这是人因为拥有意识而试图认识自然的过程。起初,人认识自然是依靠经验,靠感知来获取信息并加以归纳。逐渐地,人因为这种主动式的思维训练,又发生了自然的变化,他们开始变得聪明、灵活,当他们发现对大自然的考察因为逐渐深入而变得困难的时候,他们学会了推理,并且得出了许多十分有意思且看似非常正确的理论,为此他们洋洋自得。认识的途径多了起来,人的认识的滞后性逐渐减小,认识的普遍性慢慢增加,而大自然对人的掌控力却是古今一揆。正因为有了人或肤浅或彻底的认识,人对自然也进行了或粗浅或深入的改造。工具是人因为意识的感知,认定需要,并通过组合其他物质来达到自身目的的第二层次物质。工具的进化描述了人类的进化,而人类的进化阶段亦可以通过工具的改进来反映并概括。人改造自然能力的发展从工具的发展开始,工具进行工作能力的质变引发生产力的质变。由此可以将人类史笼统地概括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以及当今的信息时代。人和自然的矛盾始于人学会使用工具,学会利用自然。与人类并列比较,大自然是一个纯粹的给予体,而人则孜孜不倦地索取,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进行掠夺活动。因为人类的发展是否绝对还尚无定论,如果人能够学会无限地发展,可以想象自然的负担是巨大的。我们要清楚自己的地位,人只不过是自然的过客罢了。芸芸众生相较于它也只是沧海一粟而已。前文提到,自然像是一位伟大的他者,一位客体,形态化的自然受他的绝对掌控。人因为有了意识,就能幸免于难吗?当然不能。人也是一颗被设定好的定时炸弹,一旦出生,便是一步步趋向死亡的过程。人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但下一秒却是确定的、唯一的,这是自然鬼斧神工的产物。这时的自然是一个决定论的宇宙,而这个宇宙,可以抽象成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简而言之,广义上的自然就是人的命运,这命运是无法改变,唯一确定的。我们的意识把命运作为阻力来体验,由此从本能的意志产生更多的意志。我们通过改造自然来进行自然的化学变化,产生矛盾并借此发展。生产机器、建造高楼,甚至社会制度的改变,这难道不是自然事先设计好的蓝图吗?人应当恐惧自然,人应当敬畏自然。是自然塑造了人类,就不应该是人去攻击自然。要知道人既有一死,不复生,那么人本身就背负着悲剧色彩。人类可以抽象成一个人,他虽然不断成长,但也会迈入暮年,寿终正寝。人因不可抗力走向灭寂,自然却依然存在,也可能会在另一处继续演化,进行翻版的发展。由此看来,人的偶然性太大了,人的悲剧性由内而外。这是现代哲学家发掘自身和自然的必然结果。叔本华提出通过灭寂自身的方法来达到天人合一。但从个体视角看,这显然不可取。那么我们人类长达数万年的发展历程从何而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人的的确确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人难以抵抗小自然力,更不用说是大自然力。虽然人整体具有悲剧性质,但人不总是悲观的,相反,他们积极、乐观。这种自信式的积极,来源于人的向往、追求和预期的感受;若人是悲观的,他们便不拥有此种感受,他们会逃避、哭泣,伤害自己来灭寂自身,归于自然。但这种回归的方式未免代价太大,在把身体搞垮之前,先把意志摧毁,让身体成为一副皮囊,这皮囊终会衰竭,这当然也是完成了人一生的任务。但人既然拥有了意识,他就不再为目的生活。意识的作用就是享受过程。这里借用叔本华的理论:动物比人更满足的只是存在,而人因为能够储存记忆并联想未来,而能人为地制定小目的。叔本华把它看作是痛苦的源泉。其实,分段式的目的更能够激起人的争取欲望,达到目的便是达到享受的目的,而未达到目的诚然痛苦,却可以因为争取欲望得以生活。而痛苦相对于生活是阻力,阻力过大可能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而未达到一定程度的阻力,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即使后来想起也不会像经历时那样令人反感。这是人的自然性的体现,叔本华理论在这里被人的自然性彻底打破。叔本华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结论,归根结底,是叔本华将人与其他生物、非生物彻底决裂,以致最后没有办法能够统一的原因。指导人如何生活,首先要弄清楚人与生活环境的关系。既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做到绝对悲观,那么人与大自然——也就是前文提到的命运的关系又值得商榷。因为这个力的作用太过客观,并且我们对它仍是一无所知,也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我们难以改变命运。一个人的相貌、性格、能力都是出生即决定的,即使改变,也无法改变到骨子里,这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那么人是否就失去了改变的能力?其实不然。尼采说:“我们人是唯一这样的造物,当我们被造得不成功时,能够把自己涂掉,就像涂掉一个病句。”这个“涂掉”所用的工具是什么?是人的自身价值定向,这是人发展的小量变,需要人愚公移山式的过程积累。这是人超越自己的方法,达到更高层次是人的根本目的。这个目的论可以运用到人类个体。因为有了追求、有了更高的目标,人才能冲出小自然,与大自然同步,这才是人真正回归自然、实现自我的方式。自我灭寂只能归于小自然,积极乐观方能实现大我。人需要乐观来生活,这也是人的自然性。人的身上处处是自然,人也无法逃脱自然的干预。回归自身、自我超越才是真自然!高二:刘翔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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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同行_3000字——谢谢曾给我带来浅黄色安然的你那是最动听的彩色,那是最依赖的和歌。——题记一最美暖黄色。这是属于阳光的颜色,但这也是对我来说,最美的颜色。我曾经不断的的寻找的那一片绝美的花开,但却不知不觉中早就种在心海里,只是,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你已经带着你最美的浅黄色,安然的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你也曾惊艳了时光,你也曾温暖了岁月。二安然我被你捡回家的时候,正站在十樱路的左边第三个路灯下踢树,因为我记得有人说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在原地站着。我自认是一个听话的小孩,但却不知为何,被你的一个面包骗回家,也许是那时的你逆着光对我笑,周身散满的阳光不自觉地就包围了我,连带着我的心。你说你叫安然,你问我叫什么。我还记得当时我正在吃你买的卤鸡腿,嘴上手上全是油,含糊不清的回应:“嗯,嗯?”你一下子抢过我的鸡腿,飞快地躲过我伸过来的“魔爪”,说,你叫安又然好了。我当时就觉得,不给肉吃的都是大坏蛋。你那时大学毕业六年了,在一个薪水颇丰的企业里当白领,脾气暴躁不说,性情阴晴不定,但是对我,却是极为有耐心。我说,安然,你对我这么好干吗,是不是想把我养胖就卖了?你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电脑的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舞动着,连看都没看我一下,漫不经心地说,卖你?哎呦你可别逗了,你能值几个钱?五块?我大叫着要扑过来打你,于是在我的威胁下,你又说,那……五块一?你也曾拖过被人找我父母的事情,可是没有一点消息,你在单位总是受很多气,爱酗酒,可是醉了就爱找人说话,有很多次,我晕晕乎乎的被你拉着彻夜长谈,其实只是你一个人在说,我听着听着就当在你怀里睡着了。后来我也渐渐的明白了你的身世,你很小的时候,父母因为家里姊妹太多,就把你送给了别人,因为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天你看见街上孤零零的我,才会把我带回你家,才会为了我放下你的暴躁,才会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也不知道,我们的差别会这么大。你爱干净,总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白色笼罩一切。而我既不爱干净而且也总是脏兮兮的,努力赶在你回到家之前弄乱一切地方;你爱安静,露天的小阳台被你打扮的生机勃勃,你总是喜欢在下班后,坐在那里听着音乐喝着咖啡看杂志,我总是把架子鼓敲的七零八碎,于是家里总能听到金属与你暴怒的“安又然,你给我安静一点!”的合唱;你做事有条不紊,处变不惊,习惯在睡觉前就列出明天的计划单。而我遇到点困难就淡定不能,风风火火的东闯西闯。我总是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你对我的好有些超出的我想象,不管我怎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的理由来。你第一次给我做饭时就笨手笨脚的,当你负了一身的伤从厨房里出来时,我一脸的不可思议,不情愿的用筷子拨拉着盘子里黑乎乎的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耐不住你期待的眼神,我勉为其难的吃了一小口,“呸!”我猛地站起来,“安然,你想毒死我早说呀!”你冷着一张脸“咵”的也站起来,端着盘子进了厨房,十分钟后,我们吃着外卖,你眉开眼笑,看我吃着欢喜的样子,用你的脏手抹了我一头的油。从那以后,你苦练厨艺,从此,我便饱食了“人间美味”:甜的酸辣粉,各种糊的蒸饺,菜散的七零八碎的包子皮和馅儿,还有数不清的不知名的黑色的东西。于是有一段时间,我们不停地在厕所和卧室里循环。不过,这样的日子只坚持了几天,你的厨艺突飞猛涨,成了我和同学们不停炫耀的资本。你帮我报了很多兴趣班,但我总是学到一半就不学了,你虽然绷着一张脸,但还是没有逼我再去。你总是不舍的花钱,但给我却是极为大方,一般情况下,我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后来,我上了初中,你渐渐的奔向了35岁,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条年龄的沟壑,你总是嫌我不会包容你,一点小事就和你吵个不停。我总是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谁让你总是那么的唠叨。我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你总是指着我的鼻子说:“安又然,你不想在这个家呆了,就滚出去”又或者是“这么多年我全都白养你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生气就要说我不爱你。那次是我们吵得最严重的一次,原因什么的我也记不太清了。你那次打了我,因为我摔东西。我趴在桌子上不停地哭,你走过来拧我的耳朵,我一下子踢开椅子站了起来,你向后闪了一下,说,你想干嘛。我带着些微微的哭腔,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想把你怎么样,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你不停的说我让你心寒,捡条狗回家都比我有良心,“滚出去”“不要你了”这样的字眼呼之而出,我一下跑进房间里,泣不成声。我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只记得我鼻涕眼泪流了一脸的,于是想去厕所拿些纸,路过你房间的时候,我看见你坐在地上,你房间的灯很暗,打在你微微颤抖的身上,就算我只看到了你的一个背影,但我知道,你一定在哭。犹记得,你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背影颤抖的向像快要跨掉,单薄的脊背上映出时间的年轮——你是说你老,只觉得你那时就像是一个沧桑的大孩子。你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啊,被油溅到的时候,有老板责骂的时候,被同事冤枉的时候,你连一点想哭的情绪都没有,可是现在——安然。我推开你房子,叫了一声,然后我明显的看到你的背影僵了一下。滚出去。你的声音沙哑,不带一丝的感情。我用手擦了擦眼泪,可是还是不争气的哭了,我说,安然,我只想告诉你一句话,我现在还不能挣钱,所以我还不能像你对我那样对你做那么多。对,我是不包容你,不理解你,我总和你顶嘴,爱惹你生气。但是,能不能请你记得——我爱你,一点也不比你爱我少。你一下子扑过来,我们淹没在在眼泪和暖黄色的温暖中。我突然就觉得,我们都长大了。三后来故事讲到这里,你们肯定就想要问了:我后来有没有回到父母的身边。后来?没有后来。因为安然的原型就是我妈妈。我摘取了我记忆中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到昨天,作为一起成长的验证。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过她,你从来也没见过我,为什么从我生下来,就对我掏心窝子的好。她说她也不知道。遇见安然,就像遇见了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妈妈,她和我一起成长,陪我走过了生命中的童年,然后我渐渐长大,她也渐渐成熟。退去了青涩的时光,留下温暖的岁月。她不美,但她却很美。美得像我最爱的暖黄色的安然。她曾倾尽她的所有,只是为了我能开心,而我也将用我的一切,让她无忧无虑。在成长的路上,与她同行,亦是与她同行,亦是与美同行。初三:夏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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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_3000字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吉林白山长白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中学初一:QQ: 1105856863 人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