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独行的“李老头”
我们以前已经习惯了上课叫声“老师好”,老师则回答说“同学们好,请坐”。可是,新来的语文老师,他说麻烦,免了,免了,不用你们叫我好,我好自然好,我不好你们也叫不好。听听,什么语文老师,连中国人起码的礼节都不懂么?
更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下课铃声响了,他讲得正起劲,我们也听得正有味时,他却无声无响地走了,也没说声下课。我们还以为他临时出去一下,马上就会回来继续讲呢,我们都傻傻地坐在教室里等着他,可等到后一节上课铃声响过才明白,他突然的无声无响地走出去就是下课。我们惊呼上当,可恶的语文老师——李老头!
他大概是听到了一些同学的怨声,第二天上课就说:“有必要么?下课不走还要我继续拖堂讲么?”我们当然讨厌拖堂,平时最恨拖堂的老师,想上个厕所都要百米冲刺。后来证实,他确实不拖堂,只要是下课铃声响起,他无论讲到哪儿,都会立刻“刹车”,转身就走,如果你低一下头,再一抬头就不见他的踪影了。
我们以前习惯了整节课听老师讲解,可他倒好,要么先让我们自学,要么后让我们消化,从不一个人独霸课堂。他总是教训我们说:“学习要主动,要动脑子思考,自己主动学到的东西才真正是自己的,婴儿吃大人嚼过的东西,营养总是不多的……”
我们以前习惯了老师批改作业时的打“∨”或打“×”,一看就明白了自己所答的题目正不正确。可到他手里全没有这些了,一律都变成了文字批语。有的文字批语,简直会让我们看得一惊一乍的。不信,你瞧瞧:“你的想法真‘牛’!”(赞扬独特理解)“草蛇灰线,书法家呀!”(讽刺书写潦草)“你这题请教过小学生么?”(警醒答题不用脑子)……我们改变了以前只看对错或分数的习惯,“研究”琢磨起他的批语来了。为了得到他的好评、奇评,我们谨慎思考,创新己见,认真作答。
写作文更是让我们吃惊。以前的语文老师,只讲不写。可他倒好,也不嫌累,跟着我们一起写,有时还不止写一篇,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文体连写两三篇。他从不抽象、空洞地说要如何如何写、应该怎样写。而是通俗、生动地趣说他的写作体会和写作感受。什么“胎怀十月,一朝分娩”呀,什么“文章不写半句空”呀,什么“先读后写,以读促写,读读写写,写写读读”呀,什么“我手写吾心”呀,什么“观察生活,表现生活”呀……他的话,我们都耳熟能详了。
除了听他的写作体会和感受外,最快乐的莫过于我们看他发表的文章。他会把他的作品全部展示给我们看,我们最乐于欣赏他的大作。他的大作真多,一人一篇,我们都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他得意得像个将军,来来回回地巡视着。最热闹的是,大家看完了都向他连珠炮式的发问发难,莫看他刚刚还像个将军,可此时简直就是一个奴隶,忙得他焦头烂额……
他完全颠覆了我们对语文课和语文老师的看法,他撩拨了我们对文字的好奇心,他更是点燃了我们对思想精神高峰的攀登的欲望。
他严肃起来是一个近50岁的小老头,他顽皮起来简直就是我们的一个小老弟。你说,他能不能做我们的语文老师呢?
特训·六天
志强智达,刚健有为。
初入五中大门,只是茫然的知道,这是校训。是镌刻在校门口的八个大字。是老师反反复复强调的学习精神。而现在,终于领会了这八个字的内蕴。
纪律严明,坚韧不拔,逆流而上,勇往直前。
特训周,六天。
短短六天,我们褪去了小学的幼稚。
短短六天,我们收获了深厚的友谊。
短短六天,我们丢掉了性格的傲气。
短短六天,我们塑造了全新的自己。
短短六天,我们无时无刻不经受着考验。
短短六天,我们迅速却稳固地成长着。
一切一切的改变,只在短短的六天。
六天,不短不长的时间。从刚入学的兴奋和好奇,到站军姿时的无奈,再到反反复复练习时的劳累和哀怨,到最后结束特训时的感慨万分。在大家感受心理变化的同时,还有一些别的东西在悄无声息却急速的变化着。也许正是这些悄无声息的东西,为我们向梦想航行的船只,增添了一张洁白的帆。
在六天的时间里,在滴滴的汗水中,在烈日的检阅下,我们快速的蜕变着。从初入学时的心骄气傲,到六天后的谦虚谨慎;从初入学时的懒惰散漫,到六天后的勤勉踏实;从初入学时的懵懂无知,到六天后的知书达理。我们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为将来的初中生活准备了一个优秀的开始。
站军姿的过程中,也许有些同学因为哪里不舒服而动了动,但这并不影响整体的光彩。那些没有动的同学们,就像一颗颗挺拔的白杨,不论是在微风习习之下,还是在烈日炎炎之中,他们始终那样挺拔,傲然而立。也正是这样,我们将2014级学生最优秀的一面展现在了五中面前。六天,48小时,2880分钟,172800秒。我们用这些时间,在五中的操场上绘出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他的名字叫《特训•实践•蜕变•成功》!
结束特训周的最后一天——星期五。当同学们在特训周里最后一次爬上五楼的楼梯时,班里的一位女生悄悄对我说:“这次上楼腿一点都没酸,真奇怪。”听后,莞尔。感受一下,刚开学时上五楼的那种酸痛,在这时候似乎真的荡然无存。默默感受着,感受着。身体中那流动的红色液体之下,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舒适感,流淌在全身。似乎有新的生机在身体内萌动,发芽。这粒充满生命力的种子,是在六天的特训中,老师和自己亲手栽培的。最终结出的硕果,不必猜想,也知道答案。
六天时间匆匆而去,表彰大会也入了眼帘。
初一一班:一等奖。
同学们脸上的欣喜无法复制,更充斥着一种挥洒汗水后迎来成功的喜悦。是的!六天的坚持,六天的拼搏,六天的汗水,今朝一锤定音!
回首凝视,蓝红色的特训服与绿色的操场相映生辉。激情飞扬的青春色彩,盖住了小学残留的稚气;洒满全身的金色阳光,把美好的片段镶嵌在人生的日记。特训周,你是天地间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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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很长时间了,终于把《高老头》这本文学巨著给看完了,《高老头》读后感--钟宪良。说它是文学巨著,自有他的道理。巴尔扎克把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零年初的巴黎描绘得栩栩如生,当你捧着这本书阅读着其中人物的各种语言,思想和动作,你就会从这位作者细致的语言中感受到当时巴黎的背景。《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所写的《人间喜剧》中的第一部。在我眼里,这个作品是他所写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当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幼稚的以为这种书给人以无聊的感觉,还没读完就觉得心情压抑,无法再读下去。可是巨著就是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我好奇地拿出这本书,并开始阅读,与巴黎当时的人物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也成为当时的一员,去走访巴黎上流社会和一般平民。既然标题为《高老头》,那本书的主人公自然是高老头不错。作者笔下的高老头是在当时巴黎中罕见的伟大的父亲。他的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身价的伯爵的夫人,她们都已挤进当时巴黎的上流社会。而她们的父亲高老头对这两个女儿特别溺爱,当她们缺钱花的时候,他总是慷慨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她们,即使已经被她们的贪婪"榨"得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他也从不后悔。他总是自欺欺人,他到死也惦记着他的两个女儿,认为他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有孝心的女儿。即使是一个吻、一个握手,他都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从来不是一个人,那两个有孝心的女儿总是陪在他的身边。可是事实呢,那两个女儿在父亲临终前都不能满足父亲的一点点要求,去看看他。而是找出各种理由,托时间,不去看那身无分文的父亲。当我看到此,为那高老头感到无比的怜悯,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爱,换来的却是女儿的冷眼白眼,这算什么?而这本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拉斯蒂涅。当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自己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的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努力学习,要在大学中获得学位,然后赚大钱。但是现实让他改变了对巴黎的最初印象。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而被两个女儿气死;伏脱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子爵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能步步高升"的告诫,让年轻人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择抛弃自己的理想而走入上流社会,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他也埋葬了自己的良心和善良,准备和这个社会挑战,让自己也成为这个上流社会的一分子。《高老头》的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在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当时巴黎社会的腐败现象,揭露了金钱对人的巨大的腐蚀力量,以及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批判了当时巴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行文更是连贯曲折,跌宕起伏,是一部值得一阅的优秀作品。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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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头这个老头我承认自己无法读懂爱因斯坦,但我更得承认是爱因斯坦让我的心中再次升腾起了感动。之前从未发现他是这样一个人,有幽默感,关注社会,心地善良,有时又充满了童真。我曾一度认为他是个纯理性的、伟大的人。仅此而已。他那一把胡子和纯白的乱乱的头发足以让我相信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人。只是他在思考什么,我真得一点儿也不知道。而今,一篇《社会与个人》让我隐约听到了他浓密胡子下发出的低吟,很震撼。他对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的阐述使我很有范仲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觉。然而令我感到惊异的是他的理想化的思考。在《社会和个人》一文中,他给社会开的药方剂有计划的人工似乎很难为社会作接受。毕竟人一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对人所在的立场起了主要的决定作用,再加上情感因素,可以说能令每个人都满意的计划几乎是不存在的。随着范围的扩大,这样的几率就更会减少了。因此,他所提出的有计划的分工很难操作,即使实现了,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决定另一部分人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是:人们无法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许又会出现另一种并不令人满意的社会格局。这样的下法在今天这个社会,至少是行不通的。爱因斯坦是个聪明人,他一定也想过这类问题。让我所觉得可贵的事,尽管他知道这个想法的可行性所面临的挑战,他还是坚定地将它说了出来,而且是乐观的。我起初的惊异变成了赞许。这位慈祥的老人带给我的感动还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最重要的获得不是系统的学术知识,不是某种就业的实用技能,不是成为一个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和谐的人,一个能够独立行动和思考的个体。我曾在茫茫题海中觉得前方一片迷雾而精神不振,也曾沉浸在方程与计算中而忘掉了一切,可是现在我不会了。因为我知道了前方的路标是一个和谐的人和保持个性与思考的能力。我曾一度困惑与科技的飞速发展给们带来的利弊该如何权衡,如今,我亦不再困惑。因为它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思考与研究的前提与基础源自我们所处社会本身的需求,我们是为了更美好而非令人担忧的未来而努力。至此,人的个性与奉献精神被摆在了一个明显的位置。这如他所说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出于个人的雄心或仅仅纯粹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而是源于对人类和客观事物和爱的献身精神。”以及“人的价值应该体现在他能给予什么,而不是在于他能获得什么。”我想,我会铭记这一切。如果我没有记住这些教诲,那就是罪过了。我曾读到一些爱因斯坦写给孩子们的回信,觉得很亲切。我愿称他为“一个温柔的科学家”。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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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头五(4)班 曾天放下已经捏出汗来的笔,我轻松呼出一口气,像扔下烫手山芋一般甩开作业,站起身来,准备用窗外的美景放松心情。还没等走到窗边探出头去感受一抹灿烂的阳光,视线里出现的身影立刻让我心头的闲适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浓浓的不满——捡垃圾的张老头,又来了。他约莫五六十岁,松弛而蜡黄的脸上布满皱纹,如深深的沟壑。平素里总佝偻着背,在每一个垃圾桶边弯腰翻捡着一件件垃圾,伴随他的永远是那件标志性的棉大衣,我猜是从哪个垃圾桶里捡来的,颜色早已分辨不清,而且里面的棉絮也裸露出来,整个人都散发着令人捂鼻的酸臭味。因此我每次见他总是逃得远远的,大老远认出这个人就恨不得脚下有风火轮能直接飞回家,至于偶尔被妈妈差使去倒垃圾,也总是四处张望老半天确认张老头不在时,才放下心来快速解决任务回家。而让我的态度彻底发生变的是这样一件事。学校里组织给边远山区的孩子们捐款献爱心,班上的同学纷纷响应,各自拿出了珍藏已久的书本和舍不得穿的衣服,我在回家路上也兴奋地跟妈妈提起了这件事,讨论着要捐出什么东西才好,一时间忘记了心存厌恶已久的老头正站在旁边听着,他听得很认真,目不睛地盯着我,像是在思索些什么。感受到旁人视线的我过头去不巧与他碰了个正着,赶紧拉着妈妈飞快地跑回了家。周一上学的时候我紧紧捏着平时攒了好久的零花钱,怀着神圣感迈出了家门。不料一抬头就看见了张老头正站在单元门口看着我,心里大喊倒霉,紧张而不安地想着——这讨厌鬼,在这里干什么?我屏住呼吸一点点走近他,希望这段路能再短一点,走得再快一点。却见他晃晃悠悠地走近我,浑浊的眼睛里闪着不明所以的光,慢慢地从破旧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沓零碎的纸币递过来,他的动作很慢,手却很稳,小心翼翼地将这些东西放在我手上。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也忘记了这钱是否有垃圾的脏臭。手心里的纸币很旧但是平整,握起来能感受的到它们经历过的岁月的沧桑。我低头看了看,钱的面额都不大,但是很多,有五十二十,也有分角零钱,厚厚一沓。这时我听到他开口对我说话:“我捐的。”就这么短短三个字,也没有多加解释,说完便离开了,只留下原地怔愣的我,拿着他平时捡垃圾赚来的钱,第一次充满敬意地正视了他晃晃悠悠的背影。那一天将他的钱放进捐款箱的时候才是我觉得最神圣最骄傲的一刻。一个老人,忍受着夏的炎热冬的冰寒日复一日捡着垃圾,顶着他人不解而反感的眼光,却将大部分的积蓄捐了出来,不为自己,只为远在山区的孩子们,为他们尽一份自己的心。扪心自问,我拿出来的那些东西,比起张老头的心意,实在是差得太远了。我为平时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内疚与羞愧。又是一个做完作业的轻松时刻,我甩了甩肩膀,走到窗边,打开窗,习惯地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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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_1000字在我家没搬进这小区之前,我家在这条路的最西边。这条路我走了将近五六年了,路两边有很多的小商小贩:卖菜的、卖水果的、擦鞋的......这条路曾经坑坑洼洼,现在已经填平了,路边的小贩也少了许多,但是那个灰头灰脸,只知道炒爆米花的爷爷依然在那里,只是换了地方。在我上幼儿园时,他就在那了。他那时候还没老,头上没有白头发,脸上没有皱纹,手上没有厚厚的老茧。爷爷性格很好,爱笑爱讲笑话,每当有小孩子过来要爆米花吃时,他就会说“小馋猫”,好像每个小孩子都是他的亲孙子亲孙女儿似的。每当我路过那里时就会争着吵着要吃爆米花,妈妈没办法买了一袋为了给我这只“小馋猫”吃。爷爷用那炒爆米花的手摸我的头说:“好,爷爷给你炒好吃的爆米花”。我笑了爷爷也笑了,爷爷熟练地把玉米粒放入大锅里。听着那“嗞嗞”的声音,伴着笑声,随着一声“嘭”,爆米花出炉了。我最喜欢出炉之前爷爷会说:“孩子们,捂好耳朵,我要开始爆了。”我们就会立马捂住耳朵,还有胆小的都跑到爸爸或妈妈的怀里,“嘭!”香喷喷的爆米花就出炉了,香味立刻充满了整条路,孩子们争相吃着爆米花,爷爷笑着说:“慢点吃,别烫着,还有很多呢。”所以我当时特别喜欢爷爷,爷爷会给我们炒爆米花吃。2006年,妈妈所在的工作单位要在旁边建一个家属楼,我们就搬进去了。那条路我再也没有去过,几年以后,上初中了,我继续学习舞蹈,恰巧舞蹈教室就在居于这条路的幼儿园(我小时候上过的幼儿园)附近,我回到了这里,但是我已经一点儿认不出来了。道路平坦了,小贩少了,路边的树多了,小区的楼重新建了。没有一点儿那时的感觉了,我趁着舞蹈课下课后的那一会儿寻找那位慈眉善目的爷爷,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失落了。每次到这条路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慈爱的爷爷和那充满快乐、香味扑鼻的爆米花,我以为我再也吃不到了,然而老天眷顾我,正当我准备骑车回家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我吓了一跳,以为是谁家爆炸了,可是一转过去,看到了那个息日为孩子炒爆米花的爷爷,我一下子就冲了过去,买了一袋爆米花:“爷爷,我要一袋爆米花。”“好嘞。”爷爷似乎不认识我了,也是,这么多年哪能记住啊。我拿起几粒儿放进嘴里,还是那个味儿,只是觉得缺了点儿什么。爷爷已经老了,白头发几乎占领了他整个脑袋,爷爷再也炒不了那香香的爆米花了,不过,我已经记住了那个味道,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里。爷爷,我会一直记住您的。高一:王佳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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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用父母爱我们的方式去爱他们每每合上这本书,高老头的身影仍然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我仿佛看见他半夜叹息着把银餐具搓滚成银条,看见他衣衫褴褛,偷偷摸摸地徘徊在那当了贵妇的两个女儿的门外,又仿佛听见他临死前,绝望的哭喊和哭诉。而我以为这本书在给我们展示人性丑恶一面的同时,也让我开始反思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和爱。也许现实中很少有高老头这样对女儿极度荒谬的爱,但父母给予儿女的爱却都是无穷的,作为儿女,父母给予我们身体与灵魂,抚养我们慢慢长大,我们真的有时间去认真关心他们的生活吗?关心过他们是否快乐吗?故事的主要情节发生在19世纪初巴黎的沃盖公寓,里面住了一些来历不明,身份奇怪的房客,高老头就是这里的一个他人无法解开的谜。这个衣着寒碜的老头,他经常找来两个贵妇人的探望。他们两个一来就会关上门与高老头小声交谈着什么,后来大家知道,怪老头把自己的所有金银细软卖掉,为的是替两个做了贵妇人的女儿还债。巴尔扎克通过对高老头一家的描写,把当时社会的认钱不认人,钱在亲情在丑恶现象揭露得淋漓尽致。文中的德薄赛昂夫人曾真诚第劝过主人公拉斯蒂涅:“这个上流社会,配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你越是冷酷无情,算计别人,就越是上升的快,越是无情的打击别人,别人就越怕你……可是你要有什么真情,切切不可让人猜到,否则你就完了,不但当不了刽子手,反要成为人家刀下的鱼肉。”这使拉斯蒂涅更加体会了世态炎凉,使他睁开双眼来观察这个社会,看到了赤裸裸的现实:“在富人那里,法律形同虚设,道德软弱无力。”但在这个社会中,这个爱财如命的高老头仍残存着一些情感,两个女儿在他心里的地位超越了金钱。但两个女儿却不断地压榨她们的父亲,索取他的钱财,一旦高老头身无分文,便失去了利用的价值,继而将之狠狠滴抛弃。所以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才会在临终前这样呻吟:“两个女儿狠狠地报复了我的慈爱,像刽子手一样折磨我……”同学们,两个女儿这样报复他的慈爱,但他仍愿意陷入女儿的陷阱,这是为什么?那是因为他对她们的爱,全天下的父母都是如此。他们总是将自己无私的爱给予了孩子,他们会尽自己的一切去爱孩子,让他们感到快乐。但是我们做儿女的是怎么做的呢?当我们盲目丁壮时,想过他们会怎样的伤心吗?当我们生病的时候,想过父母会有多担心吗?当我们想要挣脱管束,做一个所谓的自由的小鸟的时候,可曾想过父母在背后流泪伤心?其实,父母并不在乎你会给他们多少物质的回报,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的陪伴,所以,我的朋友们,伙伴们,请多些时间陪陪自己的父母吧,他们非常渴望得到你的关心。10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