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与王金亮
孙悟空与王金亮
江苏省扬州市 宝应县翔宇教育集团实验小学三(5)班
高欣悦
大家都知道西游记里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吧!他又怎么啦?还是让我告诉你吧。
孙悟空整天在天上与神仙称兄道弟,今天东游游,明天西转转,真是闲得无聊。有一天他听太白金星说地球上的人待人热情,于是便想:如果真有这样好的人,俺老孙就把自己的法术传给他。
孙悟空驾着筋斗云,慢慢地落了下来,落在了乡下田野中间的一条小路上。他忽然看见了戴着红领巾的王金亮提着一袋子苹果,准备去外婆家,外婆生病了。于是,孙悟空把如意金箍棒缩成牙签那么小,藏到耳朵里面,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穿着漂亮的花裙了、扎着小辫儿的小妹妹,故意和王金亮对着走,和王金亮一碰,自己摔了个大跟头,哭了起来。王金亮赶紧放下苹果去扶,并且还选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给孙悟空。不料,苹果一到手,女孩脸变成毛猴脸。这可把王金亮吓了一大跳!王金亮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问“你是天上的神仙齐天大圣孙悟空吧!欢迎你来到我们地球上做客!”孙悟空说:“正是,正是。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俺老孙把驾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法术全都传给你!”说完,便拉着王金亮找了一个没有人、安静的地方把他的本领一一传给了王金亮。王金亮非常聪明,再加上勤学苦练,不一会儿便把驾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法术学到手了。王金亮连声不停地说“谢谢”,依依不舍地和孙悟空告别,驾着筋斗云去看望他生病的外婆了。
王金亮看过外婆后,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想:现在我们的家园还没有那么美丽,我有这些本领,何不把沙漠变成绿洲,把沙漠里的沙子用风吹到工地上去,盖很多漂亮的大楼房,使家园更加美丽才好呢!于是他驾着筋斗云,来到了大沙漠。他命令风婆婆赶紧拿出风口袋,把沙漠里的沙子统统都吹到工地上了,又变出了泥土和种子,还到东海请来了东海龙王,让他在半空中作法下雨。啊!种子发芽了,草儿绿了,花儿开了,小鸟在树枝上飞来飞去,叽叽喳喳地叫着……
王金亮又想:现在世界虽然美丽了,可是非典型肺炎等病还在流行,对人们的生命造成很大的威胁,我要变成一位医生,变出一种特效药,无论大人小孩、男女老少,无论什么病,一吃这种药,就会药到病除,那该多好哇!他刚想完,就变成了一个技术高明的医生,他面前摆放着成千上万盒特效药,他一律免费给病人。病人吃了药后,病果然好了。
从此,王金亮天天做好事,深受大家的喜爱。孙悟空知道了这件事,非常高兴。于是又送给他一件十分珍贵的东西——金牛毛,让他永远幸福、永远快乐。王金亮得到了金牛毛,不但没有夸耀自己,每天做的好事反而比以前更多了。
(想象作文)
指导教师:王建忠
想像力丰富,愿望美好。
童年的天真
世界上有四种透明度很高的东西:钻石、水晶、星星和孩子的心。
当夜幕降临时,你留意过那些点缀在那嫣然如洗的明月周围的星星吗?你惊讶过那些星星点点的美吗?忙碌的人们当然没有时间抬头去欣赏了,金钱和地位足以让人们“奉献”所有时间。那么,当你的心静如止水的时候,安安静静的看看星星吧,你会听到星星在唱歌——
在那华丽的黑绸缎上,撒满了亮晶晶的星星,这边一堆,那边一群,伶仃的撒了满天,比钻石还要晶莹剔透,比水晶还更有光泽。它们闪啊闪,跳动着曼妙的光,又像无数只眼睛在调皮地眨着。“我在闪烁!”它们笑着,“我在闪烁!”它们嚷嚷。那璀璨灵动的星光在天空中穿梭着,跳跃着,这边闪一下,那边也紧跟着闪一下,欢快地演奏着天空的主旋律。你静下心来,仔细听,听星星唱歌……
小时候,老师说星星是数不清的,天上有无数颗星星,我们是数不过来的。我曾经以为,是天使在天上闷得久了,想看看地上,可又怕白天会被人发现,只好晚上偷偷地从天上看,那星星就是天使的大眼睛,纯净透亮,调皮地眨着。那眼睛里没有任何杂念,没有私利心,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任何不干净的想法,像一泓清水,拨动人的心弦。记得小时侯,我还傻乎乎地和星星比赛过眨眼睛呢!我眨一下,它们眨一下,它们眨一下,我也眨一下,但我还是很快败给了它们,我笑了,它们也笑了,那笑声不是嘲笑,不是小瞧,是音乐,和着一种很好听的旋律在夜空中回响!我为它陶醉了,被它吸引了,我曾奢望过能拥有一双像星星那样的大眼睛,清澈透明,可是地上的孩子始终是无法和天上的孩子比较的。
长大后,当你再调皮地冲星星眨眼睛时,你会发现它们在嘲笑你,笑你多了一些杂念,你也会发现,在星星的光芒中有自己小时候的影子,和星星一样的遥远、透明。
如果心里不开心的话,如果你有烦恼的话,那就静下心来,彻底丢掉一切私心杂念,静静地聆听——星星在唱歌,唱着你童年那些天真透明的故事!
相关推荐
-
亮亮星期六,我写了一会儿作业想活动活动,就给我的朋友亮亮打电话,约他到院子里玩。我们先玩了一会儿悠悠球,觉得很无聊。亮亮建议说:“咱们来场骑车比赛吧!”这是个好主意!于是我俩推出自行车开始了比赛。比赛正激烈的时候,我感觉脚下一松,车子坏了,我们停止了比赛。亮亮看了看说:“你的车子掉链子了,我帮你修吧!”我说:“不用了,我回家修吧,再说你也没有工具,怎么修呀?”可是,他神奇地从车筐里拿出了工具,三下五除二就修好了车子。我惊讶地问:“你的工具是从哪里拿的呀?你怎么会修车子?”他笑了笑说:“昨天下午和妈妈去公园,临出家门时掉了链子,我妈妈帮我修好了。我看了看便学会了,工具也就顺手放车筐里了。”我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了!你可真能干!”说罢,拿出手绢给他擦了擦手。这就是我们班的能人亮亮,他不但学习好,而且动手能力特别强,经常帮助同学修理桌椅。350字 三年级 写人
-
给王金金的一封信王金金同学:你还好吗?去年暑假,我们在南京的夫子庙认识了,并成了好朋友,今年寒假,我希望你能来我的家乡------合肥作客。我的家乡合肥市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它处于江淮地区。这儿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不过这里都是高架桥或立交桥,所以这里的交通很方便。但是这里的公园也很多,比如“湿地公园、杏花公园、逍遥津公园和我最喜欢的金孔雀公园了”。金孔雀公园其实是一个供人泡温泉的公园。当你一丛停车场出来,就会看到一个池塘,那里面有成千上万条五颜六色的锦鲤,真是漂亮极了。再往里走,就会看见一个小亭子,亭子里面冒着热气,哈哈,这里可是很多女生都喜欢的温泉。因为这个温泉的温度很高,所以能泡出汗。我最喜欢的温泉更是受广大游客的喜爱,只里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因为里面有小鱼,这些小鱼很搞笑,他们会让你在刚下去没多久的时候“安宁”一会儿,等你在那里准本放松时,它们会一窝风的游向你的脚,咬住你的脚皮,把你咬的呵呵笑。瞧,我的家乡是不是十分有趣?听完了有关“金孔雀”的介绍,你一定很想来合肥玩吧?欢迎你来到,到时候,我就来当你的小导游,带你畅游合肥。祝你天天开心!你的好朋友谢婧怡2015年4月29日450字 三年级 书信
-
夸夸他王小亮我们班的同学王小亮,他对人可诚实了。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去书店买书,买完后,就往家走。突然,他大叫一声:“糟了!”我问他:“怎么啦?”他说:“我刚才算了一遍,售货员阿姨多找给我2元钱,我要去还给她!”我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2元钱咱们买零食吃去!”他说:“不行,老师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可是,书店离这儿那么远,这一来一往,多浪费时间啊!“他说:“如果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那国家就吃大亏了!”说着,便拉着我的衣角就走。我被他逼得没办法,就只好跟他走了。到了书店,小亮把钱还给了阿姨,阿姨夸他是个诚实的孩子。他不但诚实,而且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班里举行一次500米赛跑测验,年龄最小的李林跑不动了,他主动去引跑,去鼓励,使李林顺利跑完全程。王小亮的行为,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啊!300字 三年级 写景
-
孙悟空八戒的大师兄孙悟空听说猪八戒开食品挣了大钱,便也向如来要了一笔钱,来到中国上海,找到了猪八戒,并让他帮自己找了一套房子,开了个健身房。装修自然不能比猪八戒的差,进口的木地板,最贵的墙纸,高档的音箱,最新潮的健身器材……装修完后,孙悟空在健身房里开办了几个培训项目:健美操、拉丁舞、跆拳道、猴拳……请了最好的教练,猴拳当然是自己教了。对了,还缺清洁工,那就把花果山的猴子猴孙找来吧!而且,在着健完身后,还可以品尝花果山的新鲜桃子。健身房终于开业了。在开业的第一天,健身房的门差点被挤坏了。这可把孙悟空高兴坏了。他把健身一小时规定为10元,还设计了月卡。这价格实在太便宜了,那些白领、公务员、各行各业的人都去了。没办法,悟空只好有买了一套房子,开了连锁店。这几个月来,孙悟空可赚了大钱,又开了一家水果店,专门供应花果山的新鲜水果,大大提高了花果山的知名度,使许多人慕名到花果山旅游。于是,悟空开了家旅行社,专门带人去花果山。这还不够,他还在上海开了家花果山酒店。使孙悟空一夜暴富,成了上海知名人物,照片登在各大杂志上。孙悟空还买了辆宝马车,一套别墅。这使八戒好羡慕!!450字 三年级 写人
-
孙悟空有人喜欢慈眉善目的唐僧,有人喜欢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有人喜欢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但我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头戴紧箍咒,一双火眼金睛里面充满了杀气,穿着一条虎皮裙。他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忠心耿耿。在激斗黄袍怪时,二话不说就把妖怪变的农夫打死了,妖怪化作一道清风跑了,只留下尸首。唐僧见悟空打死了人,口中念念有词,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双手抱头,直喊救命。孙悟空问:“你真的让我走吗?”“你走吧!”唐僧态度坚决。空不情愿地低着头,一个筋斗到了观音菩萨那。唐僧失去了悟空的保护后,就被妖怪抓走了。悟空一听师父有难,就收上八戒去救师父,最后在观音菩萨的帮助下,把黄袍怪收服了。孙悟空帮助师父取得了真经,自己也成为了斗战胜佛。如果我是孙悟空,那该多好啊!300字 三年级 散文
-
亮我静躺在稻草垛上,看着身边暮色,当最后一丝温暖、太阳耀光消散,乡村的光才刚刚出现,亮起。抬头仰望似浓墨般的苍穹,眼看满天繁星,一颗一颗的零散的星散发着微弱的光,虽不似太阳般耀眼夺目,却平静地注视着我,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皎洁的月光似披风柔柔地披在我的身上,带来月的温度与孤傲世间的清冷。悬在我的头顶,它虽残缺,但依旧皎洁不染半分尘间之气。星子和月成了小村庄中为数不多的光亮,静静地悬在高空,笑看人间烟尘,静静地亮着,为小村庄增添一份亮光。突然间,我好似拥有了整个星空,拥有了世界的光亮……200字 五年级 写景
-
狼王与人类在遇到你之前,人类,不过是可笑的蝼蚁。在遇到你之前,生命,也不过是挥霍的工具。你说,当你遭遇困难、痛苦或悲伤,无论何时,你都可以唤我归尘。只要你叫我,只要你需要我,无论多难我都会立刻出现。你说,即使众叛亲离你也信我;你说,执子之手,便此生不离;你说,……初遇,枫林若雪,冰霜寒澈雪枫树下一个身负重伤的素衣男子静静的靠躺在树旁,血液早已凝结,他宁静的闭着双眼,与周围的清冷形成了和谐的格调。他真的觉得累了,不想动弹,面无表情的脸除了冰冷再无其他。没有谁生性凉薄,他也是,即便他是妖。高大的雪枫树飞落漫天的花瓣,纷纷扬扬的在空中飘洒,宛若初雪,更像是神灵的眼泪。即便是冷,也冷得祥和。比起往日的种种,这里堪比天堂了。忽然,远处传来声响,听力极好的他不过是轻蔑的勾起嘴角。人类?对他来说不过是猎物中的一种。她还在靠近,他微微皱了皱眉头,睁开了双眼,她入了他的眼帘。一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瘦小女孩,大概七八岁的模样,懦懦地靠近着。她怔怔的看了一下,忽的又跑开了。月色如镜,天上那轮皎洁的明月正散发着宁静却冰冷的光,不大一会,她捧着食物和水又匆匆跑来,笨手笨脚的很多次都险些跌倒,却依旧小心的护着食物。隐约中她又看到了这个男人的脸,宁静而冷淡,心中隐隐的想要跟随……人类的食物?呵?他冷笑,扭开脸,不予理会。高傲如他,他几时需要一个人类来怜悯。留着她在原地怔怔发呆,他站起身转身便走,头也不回。没走多远,他又听到了嘈杂的动静,他没有想太多掉头往回走。他看到四五个村民殴打着那个女孩,责骂她是野种,还偷东西。他冷冷的看着,莫名的愤怒。在众人的惊愕中,拔剑,斩杀,不留活口。他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去救一个人类,但是今天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那样做了,还做得很自然。人类啊,不过是蝼蚁。为我去偷食物么?他感受着这种微妙的情绪,屈身抱起昏迷的她。其实,他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可笑。往昔,蹂躏践踏,痛不欲生他是狼王之子,狼族的继承者,这便意味着他要比常人承担更多的苦,更多的痛。狼王之位么?他不想要,一点也不想。可是现实却犹如一张大手将他紧紧箍住,让他动弹不得,让他逃不了。每天都要面对死亡,残忍的训练,没有谁能接受被自己的父亲日复一日的杀着玩。父亲说:“打败我,甚至是杀了我,这是你存在的意义,嗜血,是你唯一要做的。”他懵懵懂懂,每天接受残忍的训练,很多次都差点死掉,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父亲只留下一句话:“狼王的儿子没有孬种,你若就这么懦弱,死就死了吧,不配当我儿子。”遍体鳞伤的他很多次都想就这样闭上眼,不想醒来。母亲为他求情,却只换来父亲的冷眼和虐待。他不懂,他的命为何就是这样?很快他迎来了第一挑战,面对父亲那样的强者,纵使他是少年天才也太过孱弱了。父亲出手却一点也不留情,那一掌他以为他悲痛的命运就要结束了,母亲却为他挡住了致命一击。他陷入了死亡一般的黑暗,不敢醒,不敢醒……母亲是他心中唯一的光彩,却在父亲的手中熄灭了她原本微弱的生命之火。嗜血,入魔!他要变强,他要报仇!因为有恶魔逼迫他成为那样的人,纵使善良的天使以她的生命和眼泪阻挡了恶魔,挽回的却只是归尘的一点点心灵。终于有一天,他勉强接下了父亲的招式,在重伤之中逃离了魔爪。原本母亲是他的信念,他要母亲自由。可是现在……仇,要报!要靠自己!他叫墨归尘,墨,是母亲的姓氏。相知,你我之间,彼此为暖他静静等她醒来,他竟会有耐心等她。待她微微睁开双眼,然后扔给她一套衣服。她怯弱的不敢看他,懦懦的拿起衣服走进丛林。很快,一个面貌清秀的女孩缓缓走出来,脸上挂着腼腆的浅笑。她刚在草丛另一边的小河里净身,洗去了脏污,增添了明净,如今整个人看上去既俏丽又活泼,宛如脱胎换骨。“你叫什么名字?”好听却无情感起伏的声线从墨归尘口中传出。“小沫。我叫夏小沫。”她紧张的回答,生怕回答的不够清楚。他不再说话,漫无目的的向前走。人类的生命,虫萤般短暂,脆弱。他着实想不明白自己为何留着她,为什么要容许一个人类女孩跟在身边?她笨笨的跟着他的脚步,她真的还太小,但她很执拗,她执意要追上那个高大的身影她想要追随的背影……没有任何迟疑,没有丝毫迷惑。为什么?她也不知道,她就是想这么做,而已。“啊……”身后传来微弱的惊呼,硬生生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停下脚步,微微侧身睨向扰声来源,表情略显不快。一条小蛇而已,似乎吓到她了。她抬头怯怯地望向那个神色不快的男子,明亮的大眼中充满歉意,仿佛知道自己的不小心给对方造成了麻烦。不知为何,当他接触到那无辜的眼神,严肃的表情便渐渐软了下来,那样地不知不觉,不动神色。她如同小尾巴跟在他的身后,一跟便是十年。他知她,是一个伶仃孤苦的可怜人,但是她的存在又让他的心多了些温暖,让他明白世界并不那么灰暗。她知他,不是人类,给她太多的惊讶,但是却给了她尊严,跟着他她很快乐。“当你遭遇困难、痛苦或悲伤,无论何时,你都可以唤我归尘。只要你叫我,只要你需要我,无论多难我都会立刻出现。”他说。这是他对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她愣愣的看着他傻傻的笑,满是欣喜,以至于忘记跟上他的脚步。望着他远走的身影,她快步追了上去。相守,相约白首,此生不离鸢尾花开的正浓,清幽的花香沁人心脾。十七岁的她眉眼舒展开了,却依旧带着淡淡的青涩。她轻轻拨弄着手中的花,在纯洁宁静中多了一丝俏皮。她不是美中之最,但是她的身上,却与生具来散发着一种和平、使人安定的气息,这种静逸之气,有着犹如泉水般净化人心的神奇魔力。“小沫!”冰冷的声音从墨归尘口中传出。“小沫,此生你想要什么?”墨归尘轻轻抚摸着她柔顺的黑发。她的黑眸很清亮,像暗夜的星光,她说:“相约白首,此生不离。”他执她手说:“好。”“归尘,你想要什么?”她问。“我只要你的笑,不带任何忧伤。”墨归尘依旧冰冷如初,只是眉间多了些宠溺。族人终究是寻到了他,但是他翅膀足够硬了。他是未来整个妖狼族的统治者,这是他的命运不可更改。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发下话了,倘若自己不肯回去,那么便格杀勿论。回去么?当然不!可是一人难敌四手,她眼看着他招架不住,却只能焦急的看着他,无能为力。当一个族人趁他不备,向他偷袭时,她拼尽全力向那个族人撞去……那个族人才发现这个渺小人类的存在,稳住步子,举刀愤怒的刺进了她的心脏……他呆愣了一下,看着一滴滴鲜血染红她的长裙,格外的刺目……她拼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虚弱的冲他微笑着,不带有一丝忧伤。她做到了。有他,她怎么会忧伤。他怒吼一声,拼了命的和族人打斗在一起,杀红了眼的他让所有的族人战栗,望着自己砍杀越积越多的尸体,这场仗,他赢了。但是他明白,他还是输了,他没有护得住她的周全。她说,即使众叛亲离我也信你;她说,执子之手,便此生不离……他凄厉的嚎叫声,回荡在寂静的森林里……眼泪不由自己控制的向下落……他疯了一样抱着她失去温度的身体向狼族奔去。对,他要回去。相生,你我之命,相克相生墨归尘的眼泪落在夏小沫的脸上,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温柔,他也从未发觉竟对她如此依恋。“逆子,既然选择了,还回来做什么?”“我要你救她!”墨归尘眼睛里充满坚定。“人类?你竟然为了一个卑微的人类来求我?”他知道父亲嗤之以鼻,充满嘲讽。“父亲大人,请您务必救她,我愿意做任何事。”“呵呵!我没记错的话这是你第一次叫我父亲。”他知道父亲在冷笑,但接下来的话让他松了一口气。“我可以救她,但是你不能再见她。”“好。”他应了。当她醒来却发现他不见了,心里无限失落。终于丢下我了么?累赘?这是她给自己的定义。只是她不知道他一直在暗中跟着她护着她,看着她神伤的模样他满是心疼,却无可奈何。很快一年过去了,时间真的可以改变所有,她渐渐习惯了他的不存在。习惯了人类的生活,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平静的生活在萌芽中被扼杀,昏迷中的她在一片铿锵中渐渐有了意识,熟悉的声音传入她耳中然后再次昏睡。“父亲大人,您不守信,我们的合约作废了。”“你敢忤逆我?”“孩儿不敢,但任何人都不许伤害她!”“她值得你背叛我吗?”“请父亲不要干预!”“呵呵呵……为父我干预定了!”“你……罢了,你竟不要命的为她挡剑,你可以带她走,但是我要你的心脏。”“好!”相伴,执子之手,物是人非“喂,我回来了。”她身体一愣,缓缓回头,看到眼前的他,眼泪夺眶而出:“我有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我喜欢你,愿意跟我走吗?”他说。她笑了,却又摇了摇头说:“从我第一次从死亡的黑暗中睁开眼睛,在你的怀里醒来之后,就认定了可以信赖的依靠,那个时候小沫把你当做亲人,跟着你走了十年。你把小沫当成什么?”他的神色闪过一丝黯然,没有说话,这算拒绝了么?他突然觉得自己不懂她了。她感到很失望,她觉得他们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亲密,心很遥远。她不知道他的一切,她认为他更不会了解她的一切。其实她只是想听到一句:我爱你。而他做不到。只是她不知道,她的生命是他用心脏换回来的。只是她不知道,并非他不理不睬的消失,不是把她忘了,而是用他自己的方式来爱他丢失了心脏连同对她的爱,他只记得她说:相约白首,此生不离。他知道他不懂爱,他只想守着她,完成一生的承诺。高三:望着在吃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
孙悟空拜师有一天,齐天大圣孙悟空来到了我家,对我说:“在我的众多粉丝中,我挑你做我的师傅,你看行吗?”我很高兴,但也很惊讶,好奇地问他:“为什么,你神通广大,应该是我向你拜师,怎么成了你向我拜师?”他先是一愣,然后笑着对我说:“在你们的眼里,我神通广大,可是实际并不是这样,我不讲卫生,香蕉没有剥皮就吃进肚子里,苹果核随便吐……实际上,真正厉害的人是你们人类。你们有很多优点值得我学习!”我见他这么诚恳,而且说得也有道理,就答应让他当我的徒弟。他先是高兴地一蹦三尺高,然后跪在地上,连声说:“师傅好!”自从收了这位徒弟之后,我就想着教他什么好呢?后来,我决定先教他学语文。我对孙悟空说:“语文在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我先教你蕴含很深的古诗吧!”我拿着《小学生必背古诗七十首》对他说:“书籍是智慧的翅膀,在书籍中一切事物都被美妙的文字赋予了活力。多读书,多读名着,会使我们幼小的心灵中有着爱和伟大的情感!”孙悟空见我说得头头是道,便下定了要学好古诗的信念。“好了,言归正传,跟着我念《春晓》。”我大声地对孙悟空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真没想到,孙悟空竟然念成了:“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夜来巴掌声,包包有多少。”我听了,很是生气,大声地对孙悟空说:“你既然拜我为师,就要好好地跟我学习语文,学会之后可以回花果山教你的那些弟子们。”他听后,非常地后悔,决定要改正这个缺点,终于,经过了一个小时的学习后,孙悟空会背《春晓》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三个月一下子就过去了,孙悟空终于学会了《小学生必背古诗七十首》里面的七十首古诗,他非常高兴。对我说:“师傅,我马上就要走了,去遥远的花果山,谢谢你耐心地教我,让我会背了很多古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也认识了很多着名的诗人。你放心,我回去后,会让花果山里面所有的小猴子记住你的名字,我会把我学会的七十首古诗交给他们,并让他们永远的铭记在心。”孙悟空激动地对我说。听到他的这番话,我也非常高兴,因为他懂得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品德——感恩。孙悟空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一个筋斗地跳到了花果。安徽阜阳临泉县孙悟空拜师一年级:任亮旭800字 一年级 写景
-
孙悟空新传孙悟空取经回来了!他准备回花果山,坐上他的宝座,吃上几个白里透红的桃子,再美美地睡上一觉。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到了花果山的上空。可是这不再是以前那风景优美的花果山了:那一棵棵粗壮的桃树,一只只调皮可爱的小猴子全没了,代替它们的是那一座座高楼大厦和一个个专冒黑烟的烟囱,悟空在上面呛得直咳嗽。而他的猴子猴孙呢?正在动物园里供游人观赏呢!悟空用惊天动地的声音大喊:“人们,还我美丽的家园!”说完就到天上告状去了。那些人望着悟空的影子惊呆了......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正当悟空带着观音来到花果山治服人们时,悟空发现这儿的花果山比原来更美了,水果不但有桃子,还有苹果、香蕉、梨子......色色俱全。悟空高兴得大喊:“哈哈,我回来了!猴子猴孙们,我再也不走了!”说完就降落到了猴群中。小猴子们连忙把悟空捧起抛到半空中,大声说:“大王万岁!大王万岁!ye!”那喊声在空中回荡,“齐天大圣”的旗帜又重新立起。350字 四年级 写景
-
孙悟空下凡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宫呆的时间太长了,觉得非常的无聊,于是他准备去凡间看看有什么好玩新奇的事物。孙悟空架起了一朵祥云来到了人间,他向四周一看,只见一个巨大的怪物正在吞食着农田里面的庄稼,孙悟空见状大声吼道:“何方妖怪,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吞吃农作物?快住手,不然就别怪俺老孙不客气了。”孙悟空见那个“怪物”还在不停的吞吃庄稼,大发雷霆,眼看着大圣的金箍棒就要落到那个怪物身上,这时一个小男孩跑了出来,见到孙悟空急忙说:“孙大圣,那个东西不是妖怪。”孙悟空疑惑地说:“那是什么?”小男孩答道:“那是收割机,专门收割庄稼的,他可厉害了,他一天收割的庄稼比过去我们100多人收割的还要多呢。”“原来如此啊”。小男孩带着孙悟空去他家里做客,小男孩对孙悟空说:“大圣,别看你一个跟斗就能十万八千里,我也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哦!不信俺两就比试比试。”说完,小男孩把电脑打开,鼠标轻轻一点,世界各地的信息都一目了然,看得孙大圣目瞪口呆,连呼神奇,忙让小男孩教他这个通天的本领,小男孩便带着大圣在网上尽情地冲浪。当他得知中国的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要去月宫做客时,不仅赞叹道:“凡间的科技真是越来越发达了啊。”他忙向小男孩告别,说:“我要回天宫向玉皇大帝报告,凡人的本领越来越大了,以后就不需要天上的神仙来帮忙了。”说完他架起筋斗云,消失在天空中。 简评:非常新奇的想象力500字 五年级 写景
-
狗王金獒主编:周郅俐快过三点了,再不回去,被儿媳发现,乔金和金獒肯定又要吃了上顿没下顿了。那老乔的儿子倒十分孝敬,处处都为老乔着想,问寒问暖,可他娶了个不孝顺的媳妇,常常趁小乔出差时虐待老乔和金獒,而等小金回来时却装模作样地对他俩好,还不让他们说!说了就把金獒卖掉,并声称自己已经找好了买家,就等买狗了!金獒虽然没有能力思考这些复杂的问题,但它经常看见老乔一个人在角落里暗自落泪,在这一点上,它就已经明白一点儿了,所以它见到乔媳妇时,总是乱吼乱叫,而见到小乔时却凑上前去,蹭他的裤腿,乔媳妇每次见到时总是在一旁大声说金獒的坏话,要么就是“啊哟,瞧瞧,它多脏啊,快让它滚开!”要么就是“听邻居说,这种狗有好多虱子哩,依我看,还是把它卖了吧!”可小乔每次都不理她,反而责怪她,这让乔媳妇一直怀恨在心,一直找机会报复他俩。所以,金獒的自由时间只有晚上,而乔媳妇每天至少要十二点睡觉,这让他们只好半夜偷偷爬起来享受那唯一的自由。闻着夜间那清爽的空气,乔金和金獒快步跑回家,一进门,老乔先把头探了进去,左瞧瞧,右瞧瞧,家里静悄悄的,只听得到乔媳妇的鼾声。“呼~”幸好没人。他俩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刚躺下,只听见“救命啊,救命”声在四周回荡,声音越来越小,时不时还能闻到火那呛鼻的味道。老乔的第一反应就是——火灾。他一声令下,金獒迅速跳起,跟着老乔火速冲到楼下,原来是隔壁邻居家着火了,“金獒,上!”金獒连忙冲进火里,先是一个男的扶着一个女的跑了出来,再进去一瞧,喝,还有一个半岁大的婴儿呢,,金獒跑上前去,一把叼起那男婴就往外冲,可是,这时的火势已经蔓延到内部了,只差一米之遥就可烧到它,但它还是义无返顾地向外冲,突然,一个烧着了的衣柜到了下来,“咔嚓”一声,金獒已经听到自己腰椎在衣柜猝击下发出脆响!幸好,就在这时,几股清亮的激流射入楼道,火势顿时减弱……金獒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刚出来就倒下了,现场围观的人连忙叫起了救护车。“呼呼……”救护车及时赶到,到医院时,金獒的毛已经被烧得所剩无几了,看起来是奄奄一息,老乔没日没夜地陪着它,啥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掉眼泪,终于,身子骨健壮的金獒没过几天就清醒了,老乔留下了欣喜的眼泪。他们在医院又逗留了几天。接上的腰椎拆除了夹板,消炎后的烧伤处也开始长出了新皮毛。回到家后,乔媳妇还是一个劲的欺负他俩,老乔觉得这个家再也待不下去了一番思索后,他决定去投靠远在内蒙古草原的老三叔,他在那儿当草原盟主。他用这些天打工得来的钱买了一些干粮,又准备了三大皮袋的水,还给家里留了封信,就出发了。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
孙悟空从前,有一块石头在一座很高的山上,这块石头圆圆。有一天,这块石头突然爆了,里面出来了一只小猴,这只小猴子的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大大的,可爱极了。但是这只小猴很调皮,跳来跳去,跳到了一个很美丽的森林里,有绿油油的小草,五彩缤纷的花朵……那里有很多小动物们在玩耍,森林里有一个瀑布瀑布里有一个小厅,动物们说:“谁能跳进去瀑布里,谁就是我们的大王。”有很多动物们都跳了过去,但是它们都掉下了瀑布下摔死了。那只小猴一下子就跳了过去,它进去小厅里看了一下觉得很好。从此,那只小猴就成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说:“我要帮这个森林取名花果山。”动物们说:“这个名字取的真好。”有一次,孙悟空来到东海龙王的水晶宫,向东海龙王拿武器,外面守门的大士说你是谁?孙悟空说:“我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我要向东海龙王拿武器,快开门。”守门的大士就吓得立刻开了门。孙悟空找到了东海龙王。东海龙王对他的奴隶说:“快拿武器来。”东海龙王的奴隶拿来一把大叉。孙悟空拿起来看看说:“太轻了。”东海龙王又叫他的奴隶拿过其它。奴隶们拿了一把比刚才的重一点。孙悟空又拿起来看看说:“太轻了。”孙悟空又说为什么没有一把合适我的?孙悟空就自己去找武器。孙悟空不小心撞破了一块墙壁,他开见里面有一把闪闪发光的武器。这把武器上写着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拿起来看看说:“这把武器刚刚合适我。”便问东海龙王:“这把武器叫什么名字。”东海龙王说:“叫金箍棒。”孙悟空问完便走了。孙悟空到了天庭,守门的大士们问你来干什么?孙悟空说:快开门。”守门的大士就是不开门。孙悟空就拿起金箍棒,就一下把门打破。孙悟空进了宫里把里面的果树上的果子全部偷吃完了,在把宫里的东西全搞乱了,在坐在天大王坐的龙位。结果被如来佛主看见了,就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五百年之后,如来佛住派唐僧做孙悟空的师傅,去取西经。唐僧来到了五指山下,看到了孙悟空就说:“我以后就是你师傅。”唐僧把紧箍圈带在孙悟空的头上。接着孙悟空对师傅说:“师傅你走远点。”孙悟空大力一弄整五指山爆开了。接着孙悟空飞上了天空跳下了水里大声地喊:“我终于自由了。”师傅就念起紧箍咒。孙悟空说:“很疼啊,太疼了。”孙悟空问:“师傅为什么我的头这么疼的?师傅说:“如果你还是这么不听话的话我就会念紧箍咒,你的头就会很疼,知道了吗?”孙悟空说:“知道了。”孙悟空很怕师傅念紧箍咒,所以孙悟空很听师傅的话,不在不听师傅的话。1000字 小学
-
亮听说班上新转来个学生,同学们议论纷纷:这女孩长什么样?成绩好吗?性格开朗吗?整个教室像是塞满了一群小鸟,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听“吱嘎”一声,教师的门开了,太阳光斜照在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上——她就是新同学。她扎着的两束的麻花辫子垂在窄窄的双肩上,一双黑眼睛骨碌地转着,黑黑的皮肤外套着与她身材不符的衣裤。她感受到我们炽热的眼光,红了脸,用极细小地声音介绍了自己,新同学叫小雨。大家对这个土里土气的小雨都没有好感包括我在内,可好巧的老师居然把小雨安排到我身边的座位。本来一人独占两个座位的生活好不快活,可小雨一来,就破坏了我的心情。坐在她身边,很不舒服,老师讲课也没在听,因为我一直在想整她的点子,为我失去的“美好生活”报仇。于是,我的复仇计划就此展开:将在扫地捉来的虫子放在她的文具盒里,往她椅子上倒上些水,将她用得已经很短的铅笔弄断……不仅如此,同学们也相继欺负她,将班里的脏活累活都交给她干。可是小雨却从来没有怨言,也从来没有哭过。我很好奇,她到底有多么强大的内心,于是放学就偷偷跟着她。她走的路于我而言是非常的陌生,狭窄的羊肠小道,上面也布满了碎石和杂草,这条小路蜿蜒曲折地通向一个简陋的房屋。屋外,一个老奶奶正在择菜,小雨见了,立马奔去,拿过老奶奶手中的一些韭菜,又回屋拿出个很粗糙破旧的靠椅,小心翼翼地将老奶奶扶到椅子上。接着一边择菜,一边与老奶奶聊天,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是两者脸上都笑盈盈的,夕阳布在她们脸上,很是温馨……我正沉浸在这温馨的画面中,没发现小雨注意到我了,回过神,她已经站在我的面前。我比她高出一个头,她仰起头对我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尴尬地干笑着,正想编个理由,小雨却抢先说:“来了就吃顿饭再走吧,除了奶奶,我没有任何朋友。”她说话时很低沉,这让我很是惭愧。她是把我当朋友了吗?我那么对她。她高兴地牵着我回屋,我握着她那瘦小的手,温暖遍布了全身。回家时,我问她为什么还把我当朋友。她笑笑对我说道:“我无父无母,只与奶奶相依为伴,没有朋友。你和同学们虽然对我做了那些不好的事,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你们的好,你虽然把我的铅笔弄断了,但是你不是也偷偷放了一支全新的笔给我吗。同学们也是,他们一样会用各种方式弥补他们的错误,我能感受到,所以我都把你们当朋友。”回家路上,天渐渐暗下,但小雨的那番话又使我眼前明亮起来。是啊,点亮心灯,你就能感受到身边的美,就能收获更多的友谊。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
亮补课回来,天已经像铺洒了厚厚的黑汁一样,黑压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理科一向不理想,尤其是物理,一想到它就像老鼠见到猫,唯恐避之不及。可是,却躲也躲不过。今年就要中考了,所以只能咬牙面对,每天放学后再去补习班,一天下来,总觉得整个人都要瘫了。拖着疲惫的步伐一步步往家的方向挪,肩上的书包越来越沉,无奈、委屈顿时涌上心头,眼眶不禁有点湿了。抬头,模糊中看到家中的窗户里透出明亮的灯光,我知道那盏灯是为我留的。自从我读了初三,爸爸妈妈回为工作忙,怕照顾不好我,就把奶奶就从老家接来。从此奶奶每天像闹钟一样,定时叫我起床,定时叫我吃饭。即使周末,我想睡个懒觉,她也不放过我。经常唠唠叨叨,说生活在城市里不好好读书,以后找不到好工作,生活压力会很大。她越是这样,我的压力就越大,对她的怨气也就越大,有时甚至要爸爸妈妈让奶奶回老家去。直到有一次,我回家发现客厅里、厨房里的灯都开着,却一个人也没有,我以为奶奶忘关了。因为奶奶一向节约,从来就是随手关灯的。后来才知道奶奶是故意不关的,她发现我们家楼梯上没有灯,整个楼道里都是黑漆漆的,奶奶怕我回家怕黑,所以把家里的灯都开着。走上楼梯,看到门缝里隐隐传出的那道细细的、弱弱的光,一下子趋走了心中的黑暗。打开门,看到奶奶正在厨房里,蓬松的银发像蒲公英一般在灯光照射下白发更加耀眼了,瘦骨嶙峋的身子在灯光的包裹下显得更单薄了。奶奶竟然这么老了,背这么驼了,我居然从来没有发现。我放下书包,走进厨房。奶奶发现我回来了,“马上热好了,你先去洗澡吧!”等我洗完澡出来,一桌冒着热气的面已经等着我了,奶奶还不时用小纸片扇着风。“这天凉了,煮太早怕凉了,等你回来再煮又怕你饿了……”“奶奶,以后你不用等我,我自己随便吃点好了!”“这怎么行?读书这么辛苦……”不知怎么的,今天听奶奶唠叨,一点也不觉得烦了。看着奶奶的脸,那眼角、那额头,岁月就像一把无形的刻刀那样悄无声息地宣誓着自己曾经来过;再看那手,布满沟壑,粗糙而且干裂。一刹那,我的眼又模糊了,我赶紧低下头,默默地吃着面。奶奶一直等我吃好,收拾好碗转身去厨房,我想跟奶奶说些什么,可是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说出口。但,我知道,我的心里有盏灯,那是奶奶为我点亮的。初三的学习压力真得很大,但每次想到那盏为我留的灯,我就不再退缩,不再畏惧。生活中总有很多小细节打动着我们,就像那门缝里流淌出的灯光,尽管微弱,尽管细小,可是却温暖着我们。小作者细心地抓住了这个细节,打动自己,也打动了别人!让我们一起来发现生活中的那些总是被我们忽视的、不易被察觉的瞬间吧!1000字 初三
-
亮雪原来是那样灿烂好看的。大观园内的雪,秀气、婉约;园外的雪,耀眼、恢宏。喜人的冬阳大喇喇地薄铺在雪上,那么亮,那么亮。远处是一个着猩红斗篷的人,光头赤脚,也在望这雪景,不知他冷不冷,他是叫贾宝玉吗?我不知道,我早已不是贾宝玉。他们都说我很快乐,前途一片光明。曾经的父亲觉得我很快乐。曾经的他是一个很严肃的人,但严肃的他让我觉得很真实。犹记有一次,环儿那小子多嘴说金钏因我被调戏,羞愧投井而死,偏偏那天父亲又发现我与蒋玉菡交好一事,于是他勃然大怒:脸涨得通红,胡子微微颤抖。当那板子一次又一次打在我身上时,本有的恐惧涣然冰释,也就这样罢,受些皮肉之苦。那一事过后,没几天我就将它抛之脑后,只是父亲在我心中的形象又那么高大、威严了几分。另有一事我也一直铭记于心,正是它让我明白了父亲原来也是个虚伪的人啊!父亲将我、环儿、兰儿叫过去,讲了一个略显酸腐的《姽婳将军》的故事,完后便让我们在他那些做官的俗人朋友面前赋诗一首。《姽婳将军》的故事成就了我的那首《姽婳词》,在我诵完之后,父亲那世俗的得意和装模做样的谦虚如同细密的针一点点刺痛我心,父亲的笑比他的怒更令人心寒。之后我便有几分明白,我于父亲,不过是一个炫耀的工具罢了。我在他眼中,首先是一个文采尚可的小子,其次才是他的儿子——贾宝玉。被自己的父亲当杆枪使,我是得有多快乐。袭人觉得我很快乐。曾经的她是一个很温柔、善良的女孩。我也曾因踹了她一脚而懊恼、后悔,她竟也不气我,还安慰我说不疼、不疼,那一刻我的心是那样泠泠地震撼着,为她的温柔、不计较。可后来,我却有些察觉了她的本真。她会在我的面前容忍晴雯那丫头的不好,却会跑到我母亲那里去发泄、诬告;她会在我面前装作对林妹妹毫不计较,却会怂恿我的母亲让我搬出大观园;她对我很好,却对其他同样善良的女孩子那样的不好。哈哈,被这样一个表里不一的人服侍着,我的确应该快乐。林妹妹觉得我很快乐。曾经的她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好像永远都快乐不起来。我有一块能与宝钗的锁配成一对的通灵宝玉,她不快乐,她很吃醋,我也因此不那样快乐,甚至常常会想,和我有金玉良缘的为何不是我爱的人,为何不是林妹妹。我娶亲那天她痛苦,她哭,她说:“宝玉,你好……”可谁又能懂,清醒过来的我有多痛,有多痴傻,有多癫狂。她已不在,只留我一人悲凉。爱一个看不懂自己内心的人,我快乐万分。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个未发觉。阳光雪影闪亮着,从天边照到我心间,我的光,亮在了到不了的远方……不思量,自难忘。10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