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是天涯
校园里的花花草草多的是,却无法让人感受到春的存在。抬起头仰望着校园操场上空那片小小的淡蓝色的天空。偶尔还会看见拖着长长尾巴的飞机飘过,谁说的:生命走过却没有留下痕迹?
连续一周的失眠,感觉自己都快散架了。每天夜晚总是将近12点才能入睡,然后早上4点-5点就醒来了,就这样佯装着自己在睡觉,其实那是在欺骗自己。我一直以为是呼吸不畅造成的,等我弄明白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又错了,再一次欺骗了自己。本来就很少的安慰此刻什么也没留下。就这样一直失望,已经连续3天失眠了!
周三的下午我给L和XX发短信:最近总是失眠,等等还要跑操,一边瞌睡一边跑步,好可怕啊……周末又要大考,为我祈祷吧!我以为又要等到夜晚他们才会回短信,刚站好队就收到他们的信息。L说:“嘿嘿,那你可要小心哦!我回为你祈祷的加油啊!”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翻看下一条信息,XX说:“哈哈!咋弄的,不会做噩梦吧!我会给你祈祷的,不知道管不管用!”两个人都是笑着给我鼓气,我笑了笑,算是感谢他们的祝福吧
第2天早上,我刚睁开眼睛痛苦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别人:我又失眠了!第三天……第四天……我痛苦的大喊:饶了我把,今天要考试,不用上早读我补觉算了。强烈的倦意再次把我带入梦中,我感觉更累了!梦境里跟初中时的一样,背着重重的旅行包环游世界!多么伟大的志向!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飘荡着,甚至可以真实的感受到迎面而来的微风,悦耳的鸟鸣……可是那些全是假的啊!就那样走着走着直到走不动了,然后就醒了。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的梦全是苦累,漫长的跋涉,漫长的旅行……但我只喜欢那种飘荡的感觉,喜欢用飘忽不定的眼神看着淡蓝色的天空,有着鸟儿飞过的痕迹,有飞机飘过的痕迹,惟独没有云的身影!我一直在想云为什么不肯留下痕迹呢,是不想还是以为这样更能给人无限遐想呢?
就这样结束了2天的考试,我以为那可怕的失眠会该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吧!可惜我又错了,当我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倚在床头看看手机上显示2:50。只这一眼我又不得不叹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啊!索性走到书桌旁拿起日记本,就这样慢慢消磨时间。“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自己治好,再想一想应该怎么笑”王心凌的歌曲说的是失恋,可我现在是失眠啊!可怕的失眠!透过窗户已经看不到月亮,连月亮都走了这么长的路,他累了可以回家,而我回家也会这么累,还这么清醒。星星基本上都回去休息了,夜空不会在此时出现月亮和星星了。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空我不喜欢!
就这样听到凌晨来自远处竹林里的鸟鸣声,鸟儿们也起的太早了吧!天空由蓝边淡,透着黎明前的曙光,那一刻也应该快来了。婉转欢快的鸟鸣声打断我的思路,我停顿了一会儿,只为听听来自大自然的声音。倘若站在二楼,应该可以看见飞鸟振翅的身影吧!一边想着一边望着窗外,天色又开始变亮了一点!
就这样吃了晚饭然后到天黑足足有3个小时,但是那3个小时被分割成十几个片段,然后一个片段一个片段的向前行进着。每一次都是这样漫无目地游荡着。每一个片段之间的变化基本上没有太多变化,不仔细看就不会发现相隔两个片段之间的差别。鸟儿的歌声此起彼伏,似乎在赶走黑夜,似乎在迎接破晓,向人们浅吟低唱着黎明前的歌曲,也似乎是唱给失眠的我听的。
就这样望着窗外的天空彻底变白,而我又不得不放弃补觉的设想,双眼刚一闭上又条件反射般睁开,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宁愿花费在看课外书上。父母早起经过我的房前,低声着询问:夜晚忘了关灯吧!其实着灯也陪了我一晚,从下午6点到凌晨6点我只休息了4个小时,而它也只是休息了4个小时。我们,我们都有12个小时的空闲时间,看来失眠的不只一个?
就这样,失眠又陪了我一晚,我还会这样孤独吗?
就这样熬到了天亮,9W的节能灯在我十几平米的房间起不到任何作用,既然如此,随手关了灯,走出房间,仰望着院子的上空,聆听还在吟唱歌曲的鸟儿的嬉闹之声。又是新的一天!
可爱的小狗乐乐
我家养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的耳朵原先是趴下的,现在竖起来了,一双像宝石似的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一个灵敏的鼻子老是在嗅什么东西,还有一身绒绒的黄毛,摸上去舒服极了,它有一条长长的小尾巴。我非常喜欢它。
它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先用鼻子嗅一嗅才吃,它睡觉时,如果天气暖,它就把四只脚伸得直直的,如果天气冷,它就缩成一团。鸡毛当然是它的好玩具了,耍个没完没了。有一次,我做了一个鸡毛键,它在一旁看见了,好象在打什么主意,我心里暗暗地想:“它一定是又在打什么坏主意。”果然不出我所料,它趁着我不留神时,悄悄地咬走了我心爱的鸡毛键,当我发现时,已经晚了,鸡毛键被它全弄散了。你看,我就知道准没好事,下次一定要多留神。它总是那么聪明,我逗它玩的时候,它总不上我的当;我想吓吓它,它居然跑得比我还快呢!当它跑得筋疲力尽了,它就趴在地上,盯着我,似乎在对我说:“你打呀,我不怕你。”我被它勇敢的行为打动了。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是看护家园的守护神。如果有陌生的人走过,它就拼命地叫,好象在时刻提醒我们要预防坏人进来。
这就是我的小狗——乐乐,一只无忧无虑、天天快乐的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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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何处无芳草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不经意的邂逅,早已牵绊住两颗孤独的心。面若皎月,粉衣轻纱的女子,只因与他共题一名“唤鱼池”,而注定必要缘定一生。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吧。本以为能与他吟诗作对,抚筝下棋一生的女子却在为他诞下一子后,含泪逝去。他心里凄苦伤感,以至于相别十多年后仍忆起那位娴静优雅的女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若不是用情至深,他怎会有“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凄凉,这千行的相思泪,寄托了他多少的思念。有人说,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得一知己。或许,在他的一生中,真正懂得他的人,就是那位如彩云般轻柔的女子吧。初见西湖之上,女子一曲云裳舞惊起了他的心弦,因此他当场作了一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他写西湖的美,也更加突出了女子云想衣裳花想容般绝丽的容颜。从此,她便跟了他一生,甚至在“乌台诗案”后最穷苦的一刻,她仍一直陪伴着他,不离不弃。他常吟诗,她便为他歌舞,每次女子唱到“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时,都会失声流泪,若不理解他,怎会如此这般的读懂他心中所思。“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他本以为她能陪他一生,可自古红颜薄命,终究,她还是离他而去。两个挚爱相继离世,他的心更加千疮百孔。多年后,每当抚琴时,他仍会在琴弦之间寻找那些回忆,“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而她,没有高雅清丽的绝世容颜,更没有超世脱俗的才情,但她,却是一个好妻子。在他最穷苦潦倒的时候,她没有离他而去,而且把家操持的仅仅有条。正因为有她的存在,他才不会被繁琐的家事所牵绊,因此一生吟诗作赋,为后人创下顶峰的巨作。“乌台诗案”期间他被抓进牢狱之时,单纯的她怕他再受到伤害,于是在家烧了许多他的佳作。(那么多优秀的诗词呀,我的心都碎了……)面对如此单纯、善良的她,他也感慨“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他逝后,便与她葬在一起。死时共穴,或许平凡的女子才适合多情多才的他。他的一生,就如凤凰的涅盘重生,得意过,也落魄过。可这些都算什么呢?至少他拥有过那些美好的生活。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罢了……高三:浅浅飘雪8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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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故乡【注:此文根据唐代诗人刘皂的《渡桑乾》(又名《旅次朔方》)所改编,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渡桑乾》原文如下:客舍并州数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正文:秋雨绵绸,引起无数迁客骚人对家乡的思念。刘皂自然也不例外。可是他心中更多的是矛盾。他本不该坐在驶往家乡咸阳的这条船上,他眼中充满惆怅,直直的望着他理想中的寄托之地——并州。话说十年前,刘皂满怀壮志,身负家乡父老乡亲的厚望来到并州。那时候,他对并州的一切都感到陌生,但作为一个新来的外地人,他从不感到害怕与孤单。因为父母亲切的叮嘱仿佛就在耳边,家乡人支持的目光似乎就在眼前,这足以给他动力,让他日夜发奋学习,以致不浪费一分一秒。他住在一间简陋的小屋里。之所以还能称得上是屋,是因为整体看上去,还有一个门,一个破窗以及禁不起风吹的屋顶。这屋子虽然夏天漏雨,冬天透风,但因它具有唯一的优点——房租便宜,于是让刘皂选择了它。这十年过去,他们也算是相依为命了。不知为何,就是如此破的小屋对面竟然有一座豪宅。那宅子是红墙绿瓦,高门大院,处出显出霸气与傲气。而豪宅中,却是一位浪荡公子,整天骑着马四处闲逛,不务正业。每次正面遇见刘皂时,总是满脸的瞧不起。而在这时候,刘皂心中虽然苦涩,但更多的是燃起的一腔青年热血,这让他斗志更胜以往,斗志告诉他:他必须,他一定要在十年之后考取功名,让自己的家乡亲人扬眉吐气,也让十年寒窗迎来胜利的阳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刘皂千般辛苦,万般磨难,都在这十年中集中表现出来,似乎这一生的苦难都要在这十年里压缩耗尽。而这装满了风雨的十年,只为科考的那几天之后,能够金榜题名!终于,时临高考。刘皂是自信满腹,胸有成竹。考场上,他从容不迫的答题,似乎状元已必属于他。科考结束了。刘皂在街上闲逛。一路上尽是些传言,沸沸扬扬。什么张三功夫不负有心人,高中状元;什么李四花钱走后门,换了个探花;还有王五在考场上作弊,取消了考试资格……这样的传言无论多少,刘皂都是不屑一顾。只因为榜还没有贴,更因为刘皂相信自己。“出榜啦!快去看哪!”虽然天上下着绵绵秋雨,却丝毫挡不住大家的热切心情。老百姓们你争我抢,呼着喊着去看榜。刘皂是起了个大早去的。那时候在榜前,不过区区几人。刘皂睁大了双眼,在大红的榜上一一寻找。遗憾,第一名不是他,再往下看,第二名也不是他,他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有些担心的看第三名,仍然不是他!他面如土色,一边大叫:“怎么可能!”一边一遍又一遍的在榜上寻找他的名字。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最终,他终于接受了现实,他失败了!而当他承认失败之时,心都快停止了跳动,脑子一片混乱,低着头微颤着走出了人群。他满怀的壮志都化成了怨恨,失望。他感到命运的不公,悲痛自己十年的努力都已化成灰尘,一丝回报也没有。他前几天还写信给家里人说,他一定会不负众望的回去,可现在呢……他不知所措。他一路上跌跌撞撞,走进了一间屋子——那不是他的家,而是一个小酒馆。他以前是从不喝酒的。而今天,他却要借酒消愁,用酒精来麻痹自己,他希望酒精可以帮助他逃避这一切。小二娴熟的端过来一大碗酒,而他一下子夺过碗就往嘴里灌,像是常喝烈酒的大汉。酒是那样烈,又那样苦,与窗外还未停的秋雨共同融合成无尽的伤,在心中随意开裂起来!不知何时,他走了出来,又不知何时,他竟已经坐在了船上!而这船正是回家的船!他肚中的烈酒仍在翻腾,回头再望并州之时,已经看不见轮廓。他真的不知他是如何坐在船上的。只是脑中有些片段的回忆:一路上心里在斗争,他自己究竟该不该回家?自己生活了十年的并州与日夜思念的咸阳究竟谁是自己真正的故乡?到底哪里是自己的归宿?家在何方?何处是故乡!回答他的只有绵绸的秋雨……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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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何处当人真正离开时,才会意识到这里是家,想家,谓之家乡。余光中说:“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虽然我依旧身在故土,却也在心中怀了淡淡的乡愁。古往今来,家乡是文人们谈论的亘古不变的话题,故乡之思,永远是游子们的至诚情怀。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自然对北京有份难舍的情怀,而我却觉得北京越来越失去了它本来的面貌。记得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叫上胡同里的朋友们出去玩。“玩”似乎是所有人童年中永远的主题,不像现在的电脑游戏,那时的玩乐总是少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和随处可见的泥巴。总经常去做的就是和爷爷一起去粘知了,在北京人的嘴里,知了又叫“伏天儿”、“大马猴”。六月末是知了最好捉的时候,还没有羽化幼虫刚刚从雨后的泥土里爬出来,顺着杨树的树干找,就能拎着个袋子收获战果了。到了盛夏,就拿着两根竹竿子绑在一起,在头上抹上胶,对着知了的翅膀猛地挥下去,一粘一个准儿。也有时好不容易寻着叫声发现了猎物,却又让它飞了。粘回家的知了都放到了屋里的花盆中,没过几天便都过了油锅,被端上了餐桌。我开始还觉得很伤心,可后来知道蝉是害虫,也就觉得无所谓了,但那炸得金黄酥脆的知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吃过。再后来比我年纪还要小很多的表弟们能走路了,双手刚是一碰到地面,便被长辈们急急忙忙地搀扶起来,一边帮他掸着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一边念叨着那么脏,别碰。我想起小时候在土堆上度过的夏天,耸了耸肩。我的太爷在我小学没毕业时就去世了,但他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中一直鲜活。太爷的院子里种着一棵柿子树,树下放着一把藤编的摇椅,而太爷总是阴沉着一张脸坐在摇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最开始,我站在院落的门口,并不敢进去。太爷睁开眼睛,冲我招了招手,我这才踏进院门。秋日的风带着些许寒冷,我坐在太爷的腿上,望着枝头稍稍挂红的柿子忍不住抖了抖、太爷见状,用盖在腿上的毯子把我裹起来。一双带着老茧,满是皱纹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双手,那上面满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就在那个深秋的下午,太爷把这句诗念给了我。那时年龄尚小,并不明白这句诗的意思,只是觉得念起来很好听,而后来我一记就是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太爷很快就倒下了,就像北京的冬天,毫无征兆的倒下了。我望着他那浑浊的双眼,害怕的抓住妈妈的衣角。太阳下山时,太爷的手也凉了,我站在床边痛哭流涕,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太爷了,再也不能在他的怀抱里听他给我读书了。后来,那条胡同被拆了,一条高架桥重新占据了那个地方。我觉得就连我的童年也随着轰然倒塌的旧墙一起崩塌了。故乡不是什么高深的词语,只是那些人,那些回忆还在那里,当你回头时,它就在你的记忆深处,撒发着不可磨灭的光芒,你能在那细微的光芒中感受到丝丝缕缕的温暖,这就是故乡。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只是没了那“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的光景。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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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何处陌上花未开,浮世梦中来,却道美人何在,一笑付东海。几番谷雨透春寒六月的雨,将天地打湿成一片寂寥的水墨画卷,时浓时浅的笔调,将这片丹青,挥洒的淋漓尽致,却在突兀的留白处,留下一丝温暖的余韵。青梅时雨,巴山涨池,西窗红烛摇曳,映着金谷园中的袅袅娉婷,淡漠明珠,她是濯世青莲,开在名为石崇的三生石上,一等,便是一辈子,她名唤,绿珠。曾是一见相倾,石崇用十斛明珠换回一抹绝世容颜,从此之后,金谷园中,繁华帐下,便多了一株美人蕉,她清丽婉转,却又似火妖娆,燃烧着石崇的生命,他却甘之如饴,无怨无悔。然而花开到荼糜,便是谢落纷飞的终局,曾经的岁月,在时光的沙漏中一一溜走,留下寂寞的剪影。崇绮楼上,曾经的烟雨繁华地,在战火中烧成一片明媚的血。石崇痴痴的望着绿珠,“吾因卿获罪”他说。“愿效死君前”,轻声凝语吐露之后,便是永远的沉寂,她,纵身一跃,百丈高楼,从此一代容颜为君尽,只余独世悲怆然。谷雨春寒,惊飞满树雀华,踏破一墀苍凉,昔日繁盛,终是云清风散,珠玉碧华,从此,再难相见。浅月薄影一杯盏清光盈盈洒落,将苍穹染成一片白霜,在那冷霜盈白间,觅得那绰约雅致的笔调,两三成丛,自成一景,融入浩淼的烟波,在浮幻间,竟似多了一抹灵动的美感,为远方的佳人传去一首离别的悲歌。宫闱中的灯亮了,又灭了,似她如花的青春,消了,散了,这孤寂的月色,撩拨的又是何人的情。她独坐镜前,挽起墨玉黑发,梳着那不见底的愁,女儿红,胭脂惆,吁叹命薄泪先流,她,名蔷,字昭君,她,即将远嫁,一个遥远的国度,将容纳她的今生全部。车马渐行渐远,遥远的长安,是一片乡愁,她垂眸,将故乡的美,藏在心头,从此,他乡是天涯。轻纱覆面几时休,月影藏头说悄悄,黄沙吹埋,一壁荒芜。谁能香尘更迭,浮世飘渺,留下孤芳自诩的一隅飘魂,终是浅月薄影,惟待良宵。青桃碧竹笑春红桃情碧竹,几多落英凋玉树,白衣素锦,一绾青丝映寒潭。桃似多情,最是无情,却在每每最妖娆的时年,化霞成殇,独留三尺秋水尘不染。她是玉,皎洁明媚,有着天生的惠质兰芳,如桃般的浅笑嫣红,让她在大观园中,生就一副清圣之姿,她是,林黛玉。尘梦几许,红楼三千,桃映红面一夕春,这是宝玉眼中的黛玉,美得不似凡人,更像九天云巅之上的仙女,高洁不可方物。他们相爱,却在浮尘幻梦中不断错身,但爱从未消失,他们像桃花一样,早早根植在心中,他是树下痴决的守护人,她是树上痴情的潋滟红桃。时日轮回,岁月已薄,红颜不堪命苦,一泪断痴缠。她终是爱他的,将生命的最后,献礼给那微渺的爱,用毕生去祭奠那早已回不来的曾经。可叹,花开,人已不在,情亦不再。妙笔丹青盛年华一抹粗浅相宜,几分淡雅自知,犹是墨痕染纸,却似盛世年华,一幅丹青,承载着过去与未来,在时光的洗礼中,仍不减清韵,似古波青莲,脱俗淡雅。六朝古都繁华地,一逝金陵水,是谁在那河畔,划下清冷的眉峰,波光潋影中,窥得那绮罗的容貌,似那厢冷雨,在半空中,写下传奇的号角。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她是苏州名妓,她叫陈圆圆,那年,红缎妖娆,那日,舞姿轻摇,他与她,相见,便醉了,醉倒在浮华间。从此,冲冠一怒为红颜,陈圆圆成了吴三桂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色彩。然芳华易碎,流年太醉,他与她,终在时光匆匆中,划下爱的句号,踏向不同的彼岸,是时光,消磨了人心吗?他依然做他的平西王,她,却成了潜心修道的女尼,直到那日,城破,烽火漫九州,他兵败如山倒,她知道,门外再不会有她今生今世爱慕着的傲然身影。她转身赴清池,自沉而死。她与他,终是在死时重逢了,却是悲的让人心碎。人生最是尘缘纷扰,却看流年染指今朝,问冷雨葬花,盛世年华,一时花开,一年华败,情,仍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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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天涯日落天涯。夕照穿过枯枝的角度,很耐看。长安西北的古道上,商旅已稀,却有两个人,无语对立。一人一袭白衣,面微髯,背负一口古朴的阔刃巨剑。另一人全身着黛色,五官之间没有一丝表情,身形瘦高,衣甲之内却略有凸起,行走江湖者一看便知——那里面定是满装暗器。白衣人忽然叹了口气,道:“你这又是何苦呢?谁不知苍狼的暗器噬遍剧毒?我既中你一镖,已然输了,你又何必步步紧逼?”苍狼大笑:“狼愈是见到血,愈起杀欲,这浅显之理你天涯剑客会不知?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要,我只要你的命。”他说这句话时笑了,皮笑肉不笑,使人不禁寒意骤生。二十年后,依旧是如血残阳。芳草古道,还是两个人,一白衣,一黑甲。黑甲人先发话了:“我知道你迟早会找我,所以我自己来了。我叫苍穹。”白衣少年仍旧望着他的剑:“很好的名字,用错了人。”猛得用剑砍他,激起一丈黄沙——那剑赫然是把阔刃巨剑!“天涯剑。我父亲司马天涯,他的剑。二十年前的恩怨,看来今日可以算清了。决斗吧,很公平的决斗,你是暗器世家,可以用暗器,但你只要败了,就必须血债血偿!”不知何处来的一柄细长的软剑,到了苍狼手中,反射着幽幽的光,“呼”地刺了出去。司马天涯也未多看,兀自拔出巨剑。巨剑不可思议地上下翻飞,只一弹指就将软剑诡异的招式镇住了,几个回合后,剑气一转,直冲苍狼颈部!如此火急,苍狼竟依旧面无表情——不,他反而阴阴一笑。瞬息之间,险些取其性命的剑气却忽然慢了下来。苍狼自如地一闪,避开锋芒,软剑又刺了出来。司马天涯早已明白了:毒药开始生效,自己地内力将不住流失,死亡已是迟早而已。天涯巨剑明显慢了一下,破绽已现!软剑毒蛇一般刺出,无孔不入地刺出,直至司马天涯眉心!巨剑来不急回收御敌了。还是那细长黝黑的软件,在苍穹手里。天涯剑在白衣少年手中,再次翻飞而至,丝毫不减当年的王者之气。两个青年人的决斗,为了他们的父辈。苍穹没有掷出一枚暗器,只舞者软剑,迎上去。金属破风声交杂,光影之中,血日已残。似乎没有悬念,天涯剑再次横在苍穹颈上。这次没有毒镖。苍狼笑了,阴阴地笑,随着那一剑的刺出,他确信,司马天涯败了,败在他手下。只是一声巨响,他被震后许远!天涯剑没有回防,它被司马注以所剩的所有内力,砍在了地上。内力将苍狼震开了。接着,天涯剑在空中划过一道最后的弧线,砍在了司马天涯自己的颈上。苍狼的剑没有杀掉他,毒也没有。被震成重伤的苍狼,只能逃走。白衣少年的剑停住了。他忽然笑,很爽朗,很真诚。“你以为我是瞎子吗?你未出全力,只为了让我杀了我杀父仇人的儿子?”苍穹苦笑:“我爹错了,我阻止不了,只能为他对令尊加以补偿。只望我死后,仇恨能消除吧!”白衣少年微笑:“我叫司马忘,我父亲取的。他老人家希望我忘掉仇恨,我又怎能以暴易暴?”突然一剑飞起,却恰好斩开苍穹的黑甲,未伤一寸皮肉。“若真有仇,这倒也算报了吧?”两人会意,而笑。“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喝酒么?”“三百杯陈酿如何?”“太少!”“随便,我奉陪!”后来,有人传说,只要你行了不义之事,就会立即有一黑甲一白衣两位侠客来管;又有人说,两派火并,打得昏天黑地,却见两人从容而来,轻松劝解开两大派,免了一场血灾……清风破晓。晨光穿过枯枝的角度,很耐看。天涯。旭日东升。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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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歌女在霞飞路,总是再平常不过的人来人往。在上海滩,这是平常一样繁华的歌舞厅。阵阵耳熟能详的夜来香柔入达官显贵们的心胸;有位歌女用金色圆润的嗓子,罗织出一曲婉约绮丽,那样飘渺,那样脱尘,那是种新颖的声音。但纵观显赫芸芸之中,她似乎卑贱极了。这天来宾有相当的数量。只先撞见两个偷闲来取乐的“绿衣”,我便随口一说罢:“哪能像做这行活的人都来凑热闹。”谁料想被他们听见了,看着他们气势汹汹地跑来,第一感觉就是和我结下了不共戴天的梁子:“侬这只瘪三,看标致姑娘要侬多问,放当心点!”初来乍到的我被骇破了胆,一人一根腕粗的警棍一看又是在恐吓着我,像是要劈来,我赶紧的溜命去了。“伊来哉。”那两个厚皮的“绿衣”色眯眯的盯着,紧盯着绰姿走来的她——着一身乌金色的旗袍,带着我从未有看到过的笑容,烂漫而又真实可亲,果真能让一切雄性动容;我赶忙将目光漫无目的地飘忽着,一会鼓捣着自己崭新的领结,又一会瞧瞧往来穿梭的老板那乐不可支的神采,再一会瞅瞅方才趾高气昂、有所觊觎的“绿衣”,突然就像哈巴狗一般被几位公子唤去捏腰捶背,没再伸出魔爪……我此时不敢再抬头,不敢再任心跳放逐,不敢再遐想非非什么了。她走得却越来越贴近且贴心了,犹如一步便能令四眸在咫尺之间传递所有的感情,仿佛又是故意让我独一人,能够这样贪婪、自私地对她膜拜一次,将要拜倒在她的脚边上。“呀!”也许是观摹得相当投情,指缝间不留心一滑,坠碎了酒瓶,香槟无尽的迸溅飞散开来,眼看着遍地的碎片,感觉就像一下子撕开我的肺腑,一刹那的幻觉中,我看清老板那狰狞獠牙的模样,也一下子咬碎我的手掌。痴痴的我正痴痴地幻想着:这下好了,真要痛到如愿地拜倒了,更甚我相当称心如意地,能与她修长的美腿零距离邂逅了。可惜我视野被泪与飞沫迷蒙了,竟在她的裙下像小丑一样的堕落了!“侬——?紧罢——”说罢,她用她少有让人近身触之的双手,竟会在这一秒内拿我扶起,就是我轮回修仙的馈赠也不过如此罢。点点滴滴的姿态,字字如金的温存,一下子便珍藏在我心底,再也不舍得释放、遗忘了。老板终于没有来“关照”我,庆幸之余,又听人说是她牺牲了自己的薄颜,向老板取悦了几句,他才没和我这个“瘪三”较真格罢。“喂!小瘪三,来杯鸡尾酒……”“喂!瘪三,过来给老子点支香烟……”就这样,可怜的我,好几个小时超负荷的、毫无头绪的忙碌,直到精力难以支撑下去了,老板才舍得“可怜可怜”我,让一旁的几个无所事事的“替补”上去,继续好生招待。难能在午夜时分得到闲暇,累得我久久垮在柜台上,时不时放眼外头:灯火阑珊,看见几个穷瘪穷瘪的讨饭花子,才觉得心头热乎了些许。渐渐困眼朦胧起来,零碎的月影被一段婆娑的身影渐渐衬托、交集,月色皎洁起来;夜莺浅浅地吟颂星辉斑斓的天幕,丝丝的,柔柔的,滑滑的,悄悄静静地溜进那困倦的丁香丛中;远远的,几缕夜来香气,映入眼帘的是紫气,她馥郁而,正料想她是否是这寂夜唯一能沁入我的心脾的。“咿?好像是她,奇怪,大半夜的。”直到我被旗袍闪烁了睡眼而苏醒了;的确是她,却居然是在给那帮比我瘪三多得多的叫花子以施舍。我叹了口气,忽而眼睛突然明亮起来,追随着月色星光——那个同样初来乍到的歌女,那位无上的歌神,居然甘愿委屈着,愿将自己的心揉成月下的沉淀,将自己的一片浓情所在,在这儿挥洒着,在那儿播洒着。大清早商户门扉一往敞开;我的心扉渐渐地也被点化启蒙开来,幻想似乎重新被点燃:这世道虽然黑不溜秋,但毕竟还有灯照的角落。我一直匆匆忙忙地过平凡的日子,不同的是,每天都能看着她,听着她;想必伊人是只为我独赏芳容而亮相舞台的,只为我一人“施舍”悦耳的享受罢。也因为她,来宾与日俱增,盈额也与日俱增,隐隐约约,她也潜滋暗长了伤痕,在不断地繁衍下去。我一次无心惊睹到她肩上的齿印,深而血红的,登时跑前去,主动问她:“要紧伐?”她垂着头摇了摇,硬将肩膀披严实了。“披肩披住了伤痕,可也瞒不住永远让我知道的痛啊!”我内心澎湃,她却极害羞的,掩面就走了,消失了,随即是一声沉重的扣门声。也许是生了我过分随性的气了。这盛夏,百花百草都在休息,只有像我这样的实习人员,没命地夜班补习。课上耳朵几乎容不下任何聒噪,而当讲师谈到“午夜私自外出过三者,逐出本厅”时,我几乎又坐不住了;“一个月来,每晚看着的,能让月影聚焦的她,还能是嫦娥的仙魄。不过也对哦,拥有这般雍容华贵的特权的,恐怕也只有她了。”我想到这儿,还是没有勇气敢站起来。七月份的报纸上总抹不去那一聒噪可厌的头条: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想想也没什么可急的,人打人的仗,我做我的活,狗日的能拿上海哪能呢?如是想法的不外我一个;整个上海滩正被三伏天的炽热曝晒,时而阴云密布,瓢泼大雨的袭击。直到秋风吹散了松江的硝烟,我仍安然无恙的做工过活,人们的生活并未有太大改动:除了少有的几条不识相的“浮尸”,惹上登陆的东洋狗,活该被咬死咬残,活该被关进阴森的监狱里活受虐罪。洋枪洋炮一直也不曾光顾这儿,这还不是多亏了老板,由于他明智地选择做起领事馆的头头来。自然小鬼子少会有好声气地待他,而他一回来,便照例凶巴巴地使给我们眼色看。今夜又是一轮明月,与深蓝的夜空相约,含蓄地将霓虹灯笼罩起来,迷离着缈若的神采,就像舞台上的她歌声依然的醉人,依然绰约的颜色,依然恬恬的心;略有特别的,只是多余了两个不速之客:少佐犬养一郎和那走狗翻译。台下喝着酒,搂着女人,用日语在妄谈浮夸什么;台上的她,每一缕发丝伴着曲调悠扬飘逸,嫣红的嘴唇呼唤出最美的旋律。我仿佛幻想着胸口依偎的那束玫瑰,就是坠入这漩涡的我,祈愿一生一世停留在音符上,默默地观赏。“唱得好!”这是一段勾起我游离神思的高潮声部,我惊呼并鼓掌着。“好!”又一列节拍,软呢地朝我絮语;一只耳朵乖乖地凑上去,另一只耳朵健忘地委弃贵宾们的菜单——喏!她还在眨眼跟我聊天:谢谢你,支持我。。。。。。“棺材!”不知哪来一声吼骂,更不知突然哪来的几脚踢翻了我——原来只是东洋人的没给他们上酒而已,怪不得老板动了几个干事的修理修理我,也许这一整修,脑子也便清爽多了。鸡鸭入窝之际,我却仍释痛不了,毕竟肚上青紫满席,临走时伊拉还在鼻上照应了几拳。散席了,她是唯一一个第一时间过来的人。她轻轻地敷着药膏,唯恐我喊出不雅又难过的呻吟声;我一边涔涔啜泣着,又像襁褓中的婴儿一样那么轻易动情;望着她水灵灵的眼眸,忍不住想倾诉一番,终于磕磕绊绊地吐词了。“姊姊,侬——侬叫——”然而她只将食指触在我的唇间,便又咽下去了。我看见了,动人的眼眶里满满碧澄之水,却洋溢得恰到好处,教我是多么愿意掬一捧最清洌的,来滋润一切一切污垢的所在啊!小酒靥涨起的红晕,美得刻骨铭心,我真不忍心将这最美的符号,就这样被我草率的描摹所亵渎了!“阿拉交个好朋友吧!”才问了一句,没来得及我说出“谢谢”,一晃儿她就轻盈地转身飘走,走时还回了回头,好像还送给我一个微笑哩!在我看来,我每次邂逅她,就都像看见了这个社会前景的曙光一样。哪晓得又一道鸡鸣破晓的晨曦后,竟成了愤与悲的集合!报纸上说什么好听的“大日本皇军远征军需以慰安妇犒劳”,说白了就是东洋人欺蔑着中国,荒唐得享用一个个待字闺中的中国姑娘!听闻几个酒客谈到光上海滩就强抓了上千,全数关进慰安所;也只有我们这儿,暂且是秋毫无犯的吧。“太君,来坐。”老板哈着腰恭请犬养,顺便递上去一支雪茄。“据说你们这儿歌女舞女十分水灵标致,我们太君奉命来——”“没问题,没问题!只要是皇军的吩咐,这儿的漂亮姑娘您随便看,随便挑——赫赫——”犬养睨了老板一眼,转过头来就直冲着翻译官呈一脸恶心的狂喜,粗糙的眉毛和满脸的赘肉瞬间绞在一起,一时间像是锁住了难以动弹,那双鼠眼好像被挤进了夹缝中似的。一边站着的老板也同样的魂不守舍,欢喜怒放在整张脸上,看似灵魂早已和日本人一道出窍,一起相投了。这八月的早晨,为何寒意早已经渗入、侵袭了?毕竟很少人能觉察到,马路上铺着的不是平坦的光芒,而是剧毒的冰雪,就隐藏在光线中,层层积累着,蓄势待发;路上不过三两匆匆过客,不敢抬头,猥琐地快步前行。自然,就连平日里座无虚席的歌舞厅都只剩下飘荡的空气了。我再没见她亮相过,再没有过任何陶醉她歌声的机会了。“来来来,姑娘们,快出来——快出来给太君——”老板匆匆上了楼,进化妆室时,早已气喘吁吁,眼神却一直落定在歌女们身上。“我不要。。。不要——听说东洋人全是禽兽豺狼,服侍伊拉准会遭殃!”一个娇小的歌女出来强烈反抗,紧接着,几乎所有人都挺身出来抗议:“我们也不要——不要啊!”“伐来塞!给我全部出去!快点!全部出去!见东洋人去!”气急败坏的老板,一刹那翻了脸色,敞开嗓门直对歌女们咆哮。淫威之下,她们默默的不再作声,竟一个个排着队,乖乖地下了楼。悬在半空的身影逐渐化作碎片,揉碎在可怜人儿哽噎的内心。我的喉结,突然不安地颤动、抽搐起来。“花姑娘的,哟西——”原本犬养还翘着二郎腿端坐着盯着看,越看歌女的模样越是楚楚动人,渐渐乱了性子,刚想竭力扑上去,一没稳当便屁股着地。“哎哟——”翻译官见状有模有样地搀他起来,经过一番费力的挣扎,犬养才站了起来。一边的姑娘们却是被逗乐了,娇妮的笑声传进犬养的耳朵里,一下子恼羞成怒:“给我统统的快快的,带进慰安所!”雷霆未已,一队荷枪实弹的宪兵就冲了进来,刺刀凶狠地顶着一个个可怜的人儿,顿时,哭声夹杂在悲凉的空气里,被赶出了大门。然而,我似乎又看到那一缕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正缓缓地被光线吞噬,折磨着蒸发在天际。可这种预感才刚刚苏醒,实在太迟了,太迟。我还是放不下;也许我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服务生,也许在这样的世道只能安分守己、苟且认命,也许命运早已注定了她的悲剧吧,或许我应该放手,然而……我的煎熬,比一场噩梦,还要漫长。月底,歌厅就免费“出租”给了日本人。曾经喧嚣激情的所在,连同曾经的歌声,还不如立秋的落叶,都能幸福地归根,那一切,都灰飞烟灭。我无奈地浪荡在大街上。终于在那一次,耳闻到几个黄包车兄弟絮叨这么几句:“听说了伐?十几个小姑娘要被带到东洋去。”“好像,伊拉月底一个大清早就要上路了。”“真是作孽啊,日本人作个啥孽。”“阿强!快带我去淞沪码头!”说时迟,那时快,我纵身越到了一辆黄包车上。阿强是铆足了劲地向前冲,别提多卖力了;煎熬了几天,别提有多揪心了。一闭眼,一望去,只有那一缕渐渐消失的背影了。一行人负荷锁链,衣不蔽体,被强押到淞沪码头边。灰黄的天色,夹杂着些许深深浅浅的伤痕,浊云透着忧郁的日光,蛛丝残迹,简直难以点缀再美再灿的黄昏。她们已不再是歌女,她们可怜地堕落深渊了;昔日的花容月貌,非人的凌辱迫着她们憔悴了千万倍!青紫遍染全身,活生生地烙下道道血印。褴褛的布条在凄凄惨惨地,无言地摇曳。最后,我眼睁睁看着上船的,是她。我久不释怀的心终于在这刹那迸发!浑身尽是力量,几个箭步冲破宪兵的拦截,在来往人流中,我攥紧了双拳。“姊姊!姊姊!”我喊得撕心裂肺,尽管船,只会不解风情地渐行渐离;但她就是在一瞬间,就能在我最初的呼唤中获得最后的慰藉,这许是别离之际最大的满足了。当我们四眸交会,彼此之间仿佛衔接着千言万语的桥梁,是永不崩塌的,一座史无前例的心桥。那双眼,仍然涵养着汪汪碧潭,隐约溢些出了眼眶,闪烁着比明星更炫的光芒,她会盼我聆听:每一处天涯海角,都是回到你的身边,有知心的你为我祈愿,我就会暖暖的,一辈子微笑着唱下去了;我的眼睛里,藏着你打动我的旋律,此刻拨过心弦,重温着记忆中最美的流年,我会为她守望:就算是天南地北,都能听到你的歌声,有你能让我懂得什么是真善美,我就会默默地放下了。汽笛声消弭在暮色中。目送后的我一度昏倒在地,直到夕阳挥洒下光泽,我才渐渐站起。一封信笺被晚风吹拂而来,亲切地扑进我的怀抱。我拂了拂信上的些许灰尘,小心翼翼拆开,一看,竟是首诗:天边眷恋牵,涯际别离凄。歌声随知己,女儿尤感激。“天涯歌女”,我专情地咀嚼这四个字,久久难舍离去。云翳在薄暮的彩霞间被冲破、被消弭殆尽。那一丝残阳,竟已被五色流光催化,催化成隐约着的黎明的曙光,将在另一场穹苍变革之中,萌发并孕育着新希望。这一秒内,突感我那神思极速划过地球的每一处角落,从这一场人生梦中,真正地苏醒。高一:质子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