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感觉难以比拟
它有些像吃。对于头脑来说,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当,不断溢出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宜于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
头脑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人愈是年轻的时候,愈是贪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吃得渐渐地少了,但要求渐渐地精了。我们知道了什么于我们有益,什么于我们无补。有许多长寿的人,你问他们常吃什么食品,他们回答说:什么都吃,并无特殊的禁忌。但有许多东西他们只尝一口,就尖锐地判断出成色。读书也是一样,好的书,是人参燕窝熊掌,人生若不大快朵颐,岂不白在世上潇洒走过一回?坏的书,是腐肉砒霜氰化物,浪费了时间贻误了性命。名著一般多是经过了许多年代的考验,是被大师们的智慧之磨研磨了无数遭的精品。读的时候,像烈火烹油的满汉全席,为大享乐。
它有些像睡。睡眠中蕴藏着奇妙的物质,起床的时候我们比躺下时信心倍增。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当我们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仿佛从酣然梦幻中醒来,重又生机盎然。
它有些像搏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断同书的作者争辩。我们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在这种智力的角斗中,我们往往败下阵来,但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在读名著的时候,我常常在看上一页的时候,揣测下一页的趋势,它们经常同我的想象悬殊甚远。这种时候我会很高兴,知道自己碰上了武林中的高手。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人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只是江湖上的口诀多藏之深山之密室,各个学科大师们的真迹却是唾手可得。由于它的廉价和平凡,人们常常忽视了它的价值。那是古往今来人类最智慧的大脑留给我们的结晶啊!我一次次在先哲们辉煌的思辨与精湛的匠艺面前顶礼膜拜,我一次次在无与伦比的语言搭配之下惊诧莫名……我战胜自己的怯懦不断地阅读它们,勇敢地从匍匐中站起。我知道大师们在高远的天际微笑着注视着后人,他们虽然灿烂却已经凝固。他们是秒表上固定了的纪录,是一根不再升高的横杆。今人虽然暗淡,但我们年轻。作为阅读者,我们还处在生命的不断蜕变之中,蛹里可能飞出美丽的蝴蝶。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
阅读是一种孤独。几个人共看一本书,那只是在极小的时候争抢连环画。它同看电影看录像听音乐会是那样的不同。前者是一块巨大的生日蛋糕可以美味地共享,后者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他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说过同样的话,但你此时只感觉他在为你而歌唱。如果你不听,他也不会恼,只会无声地从书页里渗出悲悯的叹息。你啪地合上书,就把一代先哲幽禁在里面。但你忍不住又要打开它,穿越历史的灰尘与他对话。
阅读名著不可以在太快乐的时光。人们在幸福的时候往往读不进书。快乐是一团粉红色的烟雾,易使我们的眼睛近视。名著里很少恭维幸运的话语,它们更多是苦难之蚌分泌的珍珠。
阅读名著也不可在太富裕的时刻。阅读其实是思索的体操,富裕的膏脂太多时,脑子转动得就慢了。名著多半是智者饿着肚子时写成的,过饱者是不大读得懂饥饿的文字的。真正的阅读,可以发生在喧嚣的人海,也可以坐落在冷峻的沙漠。可以在灯红酒绿的闹市,也可以在月影婆娑的海岛。无论周围有多少双眼睛,无论分贝达到怎样的嘈杂,真正的阅读注定孤独。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捶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地为你讲的故事。
阅读的机缘
我想象不出,没有书读,或者不读书,生活会是怎样。那一定是残缺的,无聊的,会失去许多趣味。尽管在我们这样一个步伐紧促的时代,在这一个大家纷纷将自己的“书斋”改名叫做“工作室”的喧闹的日子里,安安静静地坐在书桌前读书的人已经注定是不会太多了。但是很随意地读书的人还是有的。他们见什么读什么,也不一定每本书都读完,也不一定每一个字都看到,甚至也不需要认识很多的字,一本书到手,了解个大概就行了。这样的读书方法也使他们获得了不少的知识,成为一个“杂家”。在路途上,在车船上,在一个可听可不听的会议上,他们就能够不无卖弄地夸夸其谈了。少有的几次和他们在一起,你是绝对把他们看成一个很有学问的人的,这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很够了。这样的读书方法使他们得到了不少的实惠。
然而,那样随意读书的方式在我却是怎么也不习惯的。我有时跳出自我,站在非我的角度看看我自己。我总是觉得阅读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偶然。一个人亲近一本书,需要一种机缘,但这种机缘不是等来的,需要在博览群书中增大可能。陈寅恪家富藏书,年少时立志“欲纵观所未见之书”,他知道只有遍批群集,才能寻找到那种会心的智慧。阅读是一种积淀,我不认为无心的阅读是一种浪费。直来直去、每读一书非要搞个“读书收获”来轧帐的做法是急功近利的。读者无法和书本讨价还价。有些书你瞥一眼便心领神会,有些书你即便翻烂,却仍如同陌路。阅读的质量并不取决于时间的累积。
一个人的精神饥渴和阅读冲动是十分有限的。我庆幸自己早年曾经有过一个嗜书如命的阶段,结交了《追忆似水年华》《路遥文集》《上下五千年》等一见如故的朋友。中国有些家长千方百计限制孩子读“闲书”,使孩子们错过了多少与书为伴的机会。一个人在年轻时没有几本好书打底,一辈子都会底气不足。一个人对一本书产生兴趣,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上中学时我至爱的《追忆似水年华》被同学借走而一去不复返,那段时间我恍惚无助,竟有一种思念的感觉。一个人守着一本好书是智慧和灵感生长的过程。
其实,一个人一辈子要读多少书,有多少书要读,又能读多少书,是无法统计的。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时代,信息浪潮,一个紧跟着一个地向我们汹涌而来。为了与时俱进,我们不得不去不断地了解它们,掌握它们,运用它们。于是我们就要不断地学习,要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学习就要读书,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怎样读书就成为我们必须要考虑的了。
怎样读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但是把读书的时间作一个合理的安排显然是第一重要的。安排时间当然要和所读之书联系起来。古人有“三上”读书一说。我想,他们在马上、厕上和枕上所读之书是一定有选择的。读《尚书》,读《史记》,读诸子百家,是断然不会在“三上”进行的,如果读《世说新语》,读《说苑》和《笑林广记》等等之类的,我想大概是可以的。这就是说,有的书是可以读得很随意的,了解了,大致上也就行了;而有的书,因为他是你的立身所需,甚至关系到你的饭碗,你怎么能读得随意,读得没心没数,读得只要有个一知半解就成了呢?古人注重“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这些都要靠读书来完成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在古人那里真是天大的事,什么时候读什么书,怎么能没有一个合理的安排?大块的时间读什么书,零散的时间读什么书,都要有一个考虑。安排得当,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
读书不是投机,一个人心灵空间的大小取决于他的阅读,但阅读存续的过程充满了风雨。生活的压力使不少热爱读书的人不得不投入功利的生活中。在当下这个时代,阅读所提供的精神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奢侈品。汲汲名利的浮躁与烦恼,对读书构成排斥。他们也许对浅薄的媒体怀有鄙视之情,对矫情的电视剧不齿,但还是一往情深地投入通俗的文化氛围之中,电视机的遥控器像胶水一样粘在手里无法分离。
网络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无穷的信息资源,但真正留下心灵烙印的,还是深夜12点的孤灯夜读。正如可口的青菜,还是比鲍鱼味要鲜美。阅读的本质是体验而不是占有。读书是心灵的投资,其回报是漫长和不经意的。
在这个读图的时代我谈怎样读书,真实意思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把视线从图上移到书上来,因为读书的快乐是读图所不能替代的,就像读图的自在不是读书所能替代的一样。
阅读是一种机缘。人们与一本好书,与一个读书时代,与一段读书年华擦肩而过,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趁现在还年轻,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读书机缘。
相关推荐
-
难以忘记我们语文都没有考好,看得出来语文老师很生气。我看着他那怒怒的眼神,有些发狂。自从他教了我们之后,我们班的语文重来没有提高过。我不知道是谁的原因,是突然间换了老师不太适应。还是我们没有语文的这个好基础。我当真不知。在我们这个班,语文老师是最不受欢迎的啦,也是因为他太过年轻,没有老师的样子,没有太多的生活经验。感觉不到安全感。我一直努力的喜欢语文这一门学科。努力的喜欢语文老师这个人。因为有人教导我,不要去讨厌任何一个老师。你只要不喜欢这个老师,那你时间久啦,也会开始讨厌他教的这一学科。这句话,我深刻的记在我的心里,难以忘记。250字 初一 日记
-
难以忘却的回忆生命中逝去的时光,只能用回忆来纪念,仅此而已。——题记眼前出现一片花的海洋,绚丽缤纷却不觉得俗气。有两个女孩手拉着手隐没在这片花海中。细看,她们仰望这天空,天边的夕阳十分的凄美,殷红中透露着金黄,外面笼罩着一层橙色,朦胧中仿佛又有一种幽幽的黑色……即使是如此美景,但却给人一种凄惨,悲痛的感觉。那两个女孩沉默着,一语不发,双手却扣得紧紧的,就算用锯子也不能把她们分开的样子。周围笼罩着一种诡秘的又透露出一种悲伤的气氛。其中一个女孩望着天空,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悲伤与不舍。她双手支撑着地面,摊直双腿,任由秋风吹起他的衣襟。她用轻微的声音说:“我要走了。”那声音让人听不真切,让人觉得似有似无,十分飘渺,被风儿吞没……“哦……”另一个女孩一脸淡然的样子,可谁知道她现在的心里是否也能这样风轻云淡,或许早已经波涛汹涌了吧。再看她,一手捋着她那被风给弄乱的刘海,一只手与那个女孩的手靠在一起。……终于她们再也忍受不住了。她们抱着头先是呜咽,最后她们放声大哭起来,或许,这是她们最好的发泄,也是她们对对方最好的倾诉和道别吧……这两个女孩就是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詹雨轩。她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不会再回来了。回想起我们的过去:我们曾经是大人们嘴里的小魔头,我们一起去爬山,一起去上学,一起教训欺负我们的人,一起吃同一个冰激凌……我们之间有过争吵,有过快乐……这些零碎的,破散的记忆,虽然不完整,但我深知时间可以抹去我们的记忆,却抹不走我们之间的真挚的,单纯的友谊;岁月可以带走我们的时光,却带不走我们之间的纯真;大人可以带走她,却带不走她遗漏在这里的心。如果大脑中有清理器的话,我希望这段记忆永远不被抹去,无论需要多少空间流量,即使是全部,我也在所不惜。那些个回忆怎能忘却?700字 初一 记叙文
-
难以回归的回归线如果你的深情已是我心田的花朵那些刻骨的誓言不曾为回忆上锁我愿为爱丈量等待的时光抚平失散的错落如果苍白的灵魂走不出满身的纠结难以回归的回归线再也无法自圆其说我愿为你守着蓝色的忧郁任岁月慢慢蹉跎100字 初一 诗歌
-
难以忘却的记忆时间不曾为任何人停滞片刻;美好的光景不曾以永恒的身姿伫立于眼前;记忆中难忘的背影不曾永驻于眼帘,但可镌刻于回忆。在人山人海的闹区中,我与朋友漫步于其中,找寻着“想要”的用具,找寻着物美价廉的用具,随着一次次的进出店家,我们手中拥有的战利品也随之增加,就在准备攻佔下一块领地时,我被一个蹒跚的背影吸引了目光──一个做着回收工作的老婆婆,她的背影霸佔了我的所有视线,而周围的气氛也在瞬间转变,风和与日丽变得有如荒城般的凄凉,不久前的人潮也消失得无影无蹤,在她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于目光后,周围又回到初始的热闹,而我也无多想的与朋友执行着原定计划。 在一天疲惫的行程之后,那背影又出现在脑海中,那时的画面和气氛也由模糊化为清晰,我再度细细观察那背影,再度回忆我至今的经历,那背影浮现朴实,而我至今的经历却和这词沾不上边,那背影诉说了它的需要,然而我却是无穷尽的想要,那背影就像个教训,教训着我这少年的虚华;教训着我这少年的贪婪;教训着我这少年的态度,那教训可不怎么甜美,但我坚信那是种出甜美果树的种子。至今那背影仍时常现身于回忆中,在我忘却知足、踏实和该有的态度时,那画面会不断放映,直到我想起,虽然那背影是缥缈的回忆,但却是我人生中难以忘却的一幅画。500字 初一 记叙文
-
难以磨灭的友谊难以磨灭的友谊或许这枫叶会再次飘落,但街头却已找不到熟悉的你。谁说小孩的友谊只是儿戏?我们也有难以磨灭的友谊。那个秋的早晨,像往常一样,我简单洗漱后,走到了那个熟悉的街头。只为等一个人——我的铁哥们,韩。韩是一个阳光的男孩,天生乐观。然而今天,我却发现他的眼角红肿肿的,似乎刚哭过。我走上前去关切的问:“你怎么了?”他没有说话,低下了头。良久,他小声说:“我要走了,去纽约。”尽管已知道那是真实的,但仍不死心问:“真的?”他点了点头,我不自禁的后退了几步。猛然想起小时他曾说过:“哥,总有一天我要去纽约。”一直以来当那是一个玩笑,去没想到今天实现了。我多想这是一个梦啊!可嘴边苦涩的泪水告诉我这是真的。双方沉默了好久。终于他开口了:“要不?你来送送我吧!”“好啊!”我苦笑着说。一路不知是怎么走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到了他家,脑海中浮现了无数我与他的快乐时光。忍不住低声哭了起来,我对着他说:“走吧!不准想我。”“谁会想你啊!”他安慰我说。他上了车走远,我对他大喊:“再见。”尽管说的是再见,但谁都知道再也见不了了。片片血红的枫叶,被风吹落在空中,划过血色的残影。空中传来凄凉的雁声。韩,枫叶再次飘落,可是兄弟,你在哪里!!!!!初一:灭丶你没商丨量450字 初一 叙事
-
无法比拟的情感一关上车门,我便忍不住。车子慢慢开着,泪也慢慢落下...刚回到杭州,校医便打电话来,说女儿发热38.8度。到学校时,正是晚餐时间。学生们都在教室里吃饭,就女儿一个人在背课文。看见我来了,出来打了个招呼又进去继续着。女儿从一年级起就读于寄宿学校,我陪在她身边的时间少之又少,不知不觉她已经十周岁了。她几乎不撒娇,很懂得善解人意,懂得揣摩大人的心态,一种不该她这个年纪有的懂事。我在窗外看着她,不知是心慰还是心酸。一会,背好课文便出来了。我问她怎么不吃饭,她说吃不下,想带她出去吃她也不要。说着说着,便哭了。不知为什么,女儿很少在我面前哭。作为父亲,我太疏忽她了。不知她有多高,有多重,已换了几颗牙。我都不知道我带给她了什么,快乐或是父爱!我欠她太多,却做不到不欠她。她这么小,很多东西本不是她该承受的。周末有时间,我便去接她回家,陪她吃一餐晚饭。她总是很乐意耽在我身边,却不怎么愿意和我聊心事。虽然一直没告诉她真象,久了,也有些察觉。只是,一直没问过我们。或许她也不愿真象过早地被证实吧,每一次在一起时她总是有些小心翼翼地和我们过每一分每一秒。我任由着泪落下。那是一种无法比拟的情感,我却始终没处理好怎么平衡。这么多年坚持一个人,就是为了不再带给她更多的伤害。我一直有些刻意地处理着与女儿间的距离,希望她能少些依赖。可她依赖我又有什么不对呢!再大的压力也能承受,再难的坎坷也能面对。可所有的一切,都敌不过女儿的一滴泪。瞬间,便化解了我所有的坚强。600字 高三 散文
-
难以忘却清晰所锁住的心不是我所想的梦幻的色彩在我心中出现但我不知道如何面对面对你的微笑一次次想要忘记时你又出现我不忍心忘记你美好的我过去只是轻描淡写如何去守护初二:刘慧美50字 初二 散文
-
难以回复唉,以前的我的状态可能很难回复过来了。以前我是一个特别特别努力的人,每天都在努力着,为了自己喜欢的也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一直都在兢兢业业的努力着,我也非常喜欢自己这样努力的感觉。因为自己一直这样努力着,会让我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是非常有意义的,我的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而且自己的每天也都能学到新的东西。我的每一天我都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都在做些什么,这样的日子让我觉得非常有意思,可如果是颓废的生活。我如果后来一回想,我发现我的那段日子什么都没有做,一点意义都没有,根本不知道自己都在做些什么。和浪费时间基本是无误的,因为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该努力的时候一点都不知道努力,一直待在安全地带的人又怎么会知道努力的感觉,又如何会真正成功呢。在舒适地带的我们往往会迷失自己,找不到继续努力的动力,更不知道如何继续努力下去,那个时候的我们,又何谈成功呢?真正的强者,是要有着居安思危的想法,更不能把自己一直放在舒适地带中,要学会跳出这个舒适地带才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成就。400字 五年级 散文
-
难以释怀我生活在高二,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年代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有能耐的人,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而现在我突然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实话告诉你们吧,今天我们刚刚考完中考,前所未有的正规。而我也前所未有的觉得自己考得很烂,烂到能让孔夫子落泪。我想认真的思考我的生命,思考我以后的人生。我不停的责怪我初中所在的那所破烂学校,它实在太小,以至于每次考试得第一的都是我和另外一个女生,每个人都已习惯那种没有波澜的结果,而我们理所应当的接受那些来得太容易的鲜花和掌声,如此安逸。现在我生活在一个有着几千人的大环境下,那些依旧美丽的鲜花和依旧悦耳的掌声却早已属于别人,不再是我的囊中之物。我看着它们在我眼前如风般飞逝,无奈,悲哀。以前大人们常说,到了高中,男生就会比女生聪明,成绩就会超越男生。那时候的我听了就会暴跳如雷,大声的宣布要和男生一绝高下!而现在我早已无力争辩,也没有实力去证明那些曾经那么想要证明的东西。对这种看似荒诞的说法,我只能顺从。即使心有不甘,也无能为力了。我是那么那么地怀念我的初三(2),怀念那些时过境迁的感动。我想念我的朋友,那些曾经一起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朋友(虽然在男生看来,那真的不能算是打球),我们如此珍爱着篮球,爱得死去活来,爱得天翻地覆!我们曾经在人生的第一个折点一起努力,然后以不同得姿态各奔东西。我们没有打听彼此的消息,因为害怕想起就无限思念。我们很清楚的知道,时间和空间都在不断变幻,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我一个走在干净的校道上,一个人坐在安静的教室里,感受着从高一到高二的过渡,想象着从高二到高三的恐惧和急促,没有表情,也无需表情。我想我不应该是颓废的,每个人都想看到一个积极向上,快乐无比的我,有着别人所不能及的宽大胸怀。我努力向豪放的姿态靠近,却发现它越来越远。我以前是那么自信,看着那个有着清华园的地方,我简直笃定自己会以一种傲人的姿态走进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而现在,我问自己,还可不可以为了它而努力?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我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即使没有结果,将来也可以问心无愧的怀念这个为了某个目标而不懈努力的过程,简单而满足。现在,我想是时候忘记从前了,我将鼓起勇气向着每天都很明媚的朝阳进发,向着我光明的未来进发!900字 高二 散文
-
感觉的感觉久违的那种孤独感觉这几天全都来了或许,这种感觉我想一直都存在吧就像这几天的雨一直都存在只不过之前是以云的形式而存在天一凉,它就落了下来天一凉,这种感觉就转移到了心头离离开教室的时间越来越短了高考我并不是没想过因为对于这些我并没有表现出别人所想的我的麻木每天一走进教室都会看到墙上高考倒计时那越来越少的两位数身体也会不由得一紧但我总是想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能怎样呢?所以有了别人所看到得我的麻木一直以来的愧疚是对于那父母的我想那两个人真傻,把自己的精力和金钱全都当纸一样的扔进火堆但从来不见火烧的旺盛究竟是我的悲哀,还是那两个人得傻但我知道我是错了。从15岁依始来到这里,一直存放在那个爱情柜子的心跳也在某一天转移到另一个柜子了但我一直没有找到打开那个柜子的钥匙就这样 心跳 迷了路到处乱窜,换了一个又一个柜子。释放着徒有虚表的欲望待最终疲惫的时候想回到最原来的那个柜子.而也早已紧闭柜门我睡觉很多时候我都做着那么一个梦在梦里我是一名囚犯,编号是0723不知道是什么罪被关在一所很大的监狱每当我站在监狱门口,眺望远方,都会出现一位警官说:“0723,你在干什么,不要看了,快回去,外面的世界现在不属于你”然后我总会问:“阿Sir,什么时候才能放我出去”每当警官说答案的时候,然而我总在这时候醒了。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其实也会不快乐、因为那种感觉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质地存在。真想回到从前。但究竟是哪个从前,我也不知。而有的,终究不是一路人。虽然,貌似亲密。600字 六年级 散文
-
难以割舍有些时候明知道自己会后悔但是还是会畏首畏尾,不敢对她说出那句话,害怕说过之后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知道现在想起她的时候心里还会莫名的时而忧伤,时而说不出的甜蜜。当初相识也只是机缘巧合,当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那笑脸,开朗的性格,就映在了我的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了,当她转瞬离开的时候,我就对人提起这女孩不错,竟然很是巧合,那人认识她。对她的印象还很不错,临走的时候她还对我说了句下次见到我的时候你不一定能认识我,我问题为什么呢、她只是一笑没有回答。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了她的QQ号,把她加为了好友。聊了一段时候还行比较投缘,有一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原来她的换了一个假发。笑盈盈的说:还行认出我来了。从那以后她就经常来找我玩,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每天没事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大多数都是她在说我在听而已偶尔符合两句,偶尔跟她笑骂一会,心情非常舒畅,也是从那时起,我每天至少给她打一个电话,偶尔还能给她聊睡着了,呵呵每次来找我玩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逛街,我会陪着她,她会说呵呵又有免费劳工了。她会买一大堆东西基本上每次都要运送第二批。有的时候她会把手搭在你的肩膀上说声小妞陪大爷乐呵乐呵,逗的我们两个哈哈大笑,逛的累了就送她回旅店,在那陪她疯闹一会然后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回家,回家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她打电话,直到她打瞌睡为止。第二天一早她会起个大早做最早的一班车回家。回家之后她会把她买的衣服全都拿出来试试满意之后就会倒头就睡补一觉。那些日子总感觉是那么美好。后来我的店因为一些事情不干了,我回到了北安,联系较比以前少了一些但没事的时候也是经常打电话。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个多月,直到有一天她问我要不要小狗,我说要,她把狗送到了五大连池让我去抱回来,当天没时间所以没去上第二天的时候她有点生气,没办法让朋友开车去那了,但我还没到的时候她已经走了,说把小狗送到我原来商场那里了,让我去那就行,没办法好几个月没见到了,最终还是没见到。当我到了商场的时候,商场的人跟我说她是和一个男孩把小狗送去的,我心里好像忽然塞进了一块石头,非常难受。一直以来大家都以为她是我女朋友,他们还问我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嘛,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什么也没说在那闲聊几句就坐车回来了,我心里已经隐隐约约直到是怎么回事了但是就是不愿意相信。我依旧隔三差五的打电话闲聊一些无聊的话,有一次打电话竟然听到旁边有男孩在那说是谁呀,我问她你恋爱了,怎么不说一声呢,她笑笑没回答,她问我跟谁在一起呢我说跟小磊,又听到那个男的声音他妈的谁呀好像是在抢电话,后来电话就这么挂了。其实我问她她沉默一笑的时候我的心就开始变的越来越冷。也是从那时开始我删除了她的电话号,QQ号,推出了她的QQ群。我想就此忘了她吧,我已经陷的很深了不想再往里陷下去,毕竟人家已经有了男朋友,想要想小说或电视里说的那样祝福她们,我真的很难做到,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让对方出现在彼此的生活里,我以为我能就此忘了她,但每当别人提起她的名字的时候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有时候也会冲动的想给她打个电话,但是号码刚刚播到一半的时候总是按不出那个发射键。梦里总能看见她那可爱的笑容,听到他那嗲嗲的声音。这一年多来有好多次都想告诉她我是多么多么喜欢她,但总没有那个勇气,到现在后悔了却已经晚了,也许注定我们是两条平行线不能交叉到一起。也许会成为心中又一个难以割舍。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难以融入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篇一:职场上经常中英文夹杂不如此难以融入团队找专业人才,上一览浙江英才职场上经常中英文夹杂不如此难以融入团队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工作上、职场上有难题别怕,因为麻烦换个角度看,是磨练,对未来也许有好处,正如一首歌所唱,麻烦也是朋友,《Troubleisafriend》。职场上经常中英文夹杂,不少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外企以及公关公司、广告公司,都要随时飙出英文。这些公司的特点:入职第一天,必须要有英文名字;过去只能用msn,不让用QQ;你要尽快适应这种中英文混杂的环境。中英文夹杂才是精髓这个project的schedule有些问题,另外,budget不高,cost偏高。目前我们没法confirm手上的resource能完全take得了。anyway我们还是先pilot一下,再followup最终的output,更重要的是evaluate所有的cost能不能完全被cover掉……不如此难以融入团队有员工吐槽,她所在的公司就是中英文夹杂的办公环境,起初很不适应,一群中国人满嘴爆英文单词,觉得很做作,但后来久而久之,她也习惯了,因为周围所有人都这样说,如果你特意把英文翻译成中文说,大家反而会觉得奇怪。而且由于汉语表达能力退化了,有时候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很多国际品牌公司都有给员工取英文名、中英文夹杂的习惯,这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很流行,可以说这是一种企业文化。有些职场人士身在其中,如果不说英语,可能很难融入团队,甚至无法与老板直接沟通,有些人是身不由己。企业的国际化不是靠语言实现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相信所谓的这些大牌的企业、国际化(:)的企业、外企可能会开始强调中文的使用,毕竟在中国的整个市场中,中文是绝对占主流的。篇二:实习生如何融入团队实习生如何融入团队案例:小A是一名刚入职不久的职场新人。入职前,他心中最大的担忧就是怕自己难以融入这个新团体。这其实和他的出身有关,由于小A在来到一线城市工作之前都在农村生活,地域性上的落差,让他对一些事物的认知度和熟悉度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导致他很难在同事们的聊天中插上话,除了业务,小A对其他事物的了解一概是“白痴”。所以这为他的人际关系设了一道障碍,让他感觉自己无法和团队中的其他成员打成一片。前程无忧酷评:职场新人进入新环境中工作时,最好能够先观察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是开放还是保守,同事之间的交流方式是直接还是含蓄,同事的穿著打扮是正式还是休闲,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是顺利还是曲折。由于不同公司都有其差异性,所以新人要学会主动和同事沟通,无论是工作事务还是热点新闻,要尽力去了解每个人的习惯和喜好。实在找不到话题,谈论天气也是打破僵局的杀手锏。篇三:将个人追求融入团队目标将个人追求融入团队目标团队精神是团队成员为了团队的利益和目标而尽心尽力、相互协作的体现,是将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是高绩效团队中的灵魂,是成功团队身上难以磨灭的特质。在富有凝聚力的团队中工作,会觉得心情比较舒畅,干劲也很足,大家的协作性很强,能够创造出一些骄人的业绩。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要发展、要提高,必须要有一种团队精神作为支撑,而对于一个现代化团队来说,最需要的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成员,拥有这些人才会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些人应拥有以下品质:一、应具备强烈的归属感热爱组织是团队精神的基础和前提。1、只有热爱组织的人,才能产生与组织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真感情。真心实意地与组织同甘共苦,始终站在组织的立场,克服个人利己思想,事事处处以组织利益为重。2、只有热爱组织的人,才能视组织声誉为生命,自觉维护组织的社会形象,作为团队的一分子,如果不融入这个群体中,总是独来独往,惟我独尊,必定会陷入自我的圈子里,自然无法体会也得不到友情、关爱和同事的尊重。要知道,你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对你的事业、前途产生关键性影响,不仅仅限于主管和公司高层。而你的和善友好则会给团队带来轻松快乐的气氛,可以使同事们感到愉快,从而提高士气。3、只有热爱组织的人,才能在团队中表现出强烈的归属感和一体性。每个团队队员都能强烈感受到自己是团队当中的一分子,把个人工作和团队目标联系在一起,对团队表现出一种忠诚,对团队的业绩表现出一种荣誉感,对团队的成功表现出一种骄傲,对团队的困境表现出一种忧虑,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围绕企业目标奉献,以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融入企业目标中。二、参与管理,分享成果在团队中与人分工合作、分享成果、互助互惠尤为重要。好的团队源于勤奋,敬业塑造团队精神,忠诚是团队发展的动力,主动会让你成为团队的中间力量。1、增进交流,改进工作方法。尽管团队中许多成员很擅长人际交往,但仍要确保每个成员都懂得团队中互动协作的基本原则。只有每个成员积极协作、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才能保持团队高效率的运转。2、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是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的一个最积极的表现,它不只是起到“好产品、好主意”的作用,而且还是发动职工参与管理、促进上下沟通的良好形式。在日本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把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和企业兴衰联在一起。一个企业千方百计地启发、引导和组织员工提建议,要求员工在家中、路上都要想问题,他们把合理化建议说成是“把毛巾再拧出一把水来”,企业从员工合理化建议中可以获得启发、工作得以改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企业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企业员工对企业的感情,以此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3、个人利益服从企业利益。为实现团队目标,个人都需要放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但几乎每个人都有或短视或自私的行为,不愿意更多地为他人考虑,缺乏分享精神,这就需要在团队建设中去慢慢改变。要坦然承认他人的贡献和存在价值,共同分享团队取得成果的喜悦。围绕团队共同的目标去奉献自我,并获取个人所得,分享荣誉,满足个人价值实现的意愿。这就是将个人追求融入团队目标的精神体现。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
失败难以承受01黄金城和龙的传说整个大陆的东北部有一片连绵不断的山脉和严寒而贫瘠的土地。人类能触及的最遥远的地方是这里的‘托斯曼山’脚下,在‘托斯曼’城的教堂钟楼上用双眼看那飞耸入云的个个山峰如同看见个个身披白甲的巨人,使人叹为观止感慨自然造物的伟大。教堂是城中唯一算得上高大豪华的建筑物,它时时会引起居民的话题,当然这是被禁止的。城中居民们休憩的地方是城中的工会兼酒吧,这也是冒险者的休息场不过这几年已经没见有冒险者来了,但今天很特别。“喂,那是谁呀,还带着剑”“是冒险者吧,也许是.....”“是冲着黄金城和龙来的吗”“还有笨蛋会信这谎话,那不过是当权者杀人把戏”“你才是笨蛋这话会让你上绞刑架的”“黄金城和龙是怎么回事呢”“嗯,十几年前传闻山里有黄金城和龙冒险者便蜂拥而来却没有一个活着回去”雷尔老爹慢慢的说。“真有黄金城和龙吗”“不知道,老托廉曾说他在一具冒险者尸体上发现奇异的鳞片,可怜的老托廉就这样被教士们烧死了”雷尔老爹抹了抹眼睛。“真是,这国家不知道是国王权力大还是教庭大,恶心的教士们爬满了国家的每个角落”那个暴躁的醉鬼感叹。“你这混蛋能活到今天真是奇迹,愿上帝保佑你能借酒,那样可以活得长些”雷尔老爹显得很严厉。“雷尔老爹说得太对了,哈哈.....”众人拿暴躁的醉鬼取乐。居民们远离那位不速之客在谈天。突然间涌进来一群拿着寒光闪闪刀剑的士兵,士兵的身后站着两个人,一个高大粗壮面相凶暴的剑士,另一个是阴森的教士。“呵呵呵,雷尔老爹在这里呀,你们好象高兴的说了些什么,呵呵呵,可不要让自己的嘴巴要了自己的命呀”教士笑眯眯的说。“你们只有十声时间离开,慢了以判国罪论处,一,二.....”凶暴的剑士大声说。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人们都涌出工会,喧闹片刻后恢复了宁静。‘托斯曼’城的西面有一座小土丘和一座监狱。小土丘是黑土所以旁边的监狱又叫黑狱,对于城中居民们来说黑狱就象北边埋葬冒险者的‘托斯曼山’一样可怕,进去的犯人没有一个活着出来。在城的东面有一座老屋是‘托斯曼’家族的宅子,自从老托廉被教士们烧死后便一直空着。城的东南面有一座银矿和一座铁矿这是‘托斯曼’城的命脉。城中心是高大豪华的教堂,金壁辉煌下面隐藏了什么?谁也不知道。通过在百里以外的驿站居民们只是隐隐约约听道整个王国正在发生着变化。奥曼尼昂是个高大英俊的年轻教士是居民们唯一信任的教士也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之一。奥曼尼昂和城里一位善良美丽的姑娘雪丽彼此深深的相爱,共同憧憬美好的将来,但.....。王国历534年十一月的第二周日在教堂里教士们围坐在一起。“听说有强盗在打银矿的主意”“是强盗吗?小小的强盗把你吓住哪”“并不是单纯的强盗,好象是什么革命者的组织”“攻击强盗不是政府的事吗?”“这里的银矿是教会的产业,如果让政府去处理那样的话.....”“那政府的铁矿呢”“相对而言银矿比铁矿价值高,他们可以先让强盗占领银矿和铁矿然后将银矿和铁矿夺回,那样的话不论银矿和铁矿都一并变成政府产业”“那样的话,我们写信给教庭让国会来处理他们”“真是天真幼稚”“混蛋,你说什么.....”“不是吗?整个国家处在教庭和国会两大势力的纷争之中,教庭上层当权者对于一个偏远小城的事件拿到国会商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国家的领导人对于教庭和国会的纷争毫无办法,教庭和国会对于各地的反抗势力也无动于衷,整个国家可以说摇摇欲坠,还要企盼什么教庭和国会”“那怎么办呢,狄尔斯”狄尔斯正是在工会酒吧出现的阴森的教士。“办法吗倒是有.....”阴森的教士狄尔斯把他的想法说了出来,一片寂静后有人咳嗽了一声。“狄尔斯,你的方法倒是很好。可是我方也必需要派出一名教士”“当然,奥曼尼昂教士不是很好的人选吗”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感觉07年冬天,我再一次回到青岛。在青岛有个黄岛区,这里有美丽的沙滩,有拖长身影的夕阳,更有漂亮的海岸线,每当夜幕降临,绵绵的海岸,会漂起长长的路灯,五光十色,很有浪漫的气氛。在我的印象中,再没有比学校门前的唐岛湾更惬意的地方了,那里埋藏着我很多的眷恋,也有太多的遗憾!说眷恋,是因为那边有过我的心上人,也是伤我心的人;说遗憾,是因为直到那一刻我发现,我对她有感觉,却一直没有在意,直到后来才明白,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孩儿,是她,却不能再拥有她。我回岛城的当天下午,我迫不及待的到了那个让朝思暮想的地方,那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地方。久违了,我最亲爱的朋友,我喜欢叫她小鬼儿,她喜欢叫我大鬼,多暧昧的称呼,但是大学四年我们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叫特别酸,反而叫起来特亲切特自然,而且这个称呼只属于我们两个,那时候足够天真,也足够单纯。当时她还在读本校的研究生,她很聪明,也很优秀,只是她打心眼里是不喜欢读这个研究生的,可惜家里看好,所以即使不情愿也还是要硬着头皮读下去,在读第一年的时候,每次打电话的都少不了听她说后悔的话,说着说着她就忍不住哭起来,直到哄得她破涕而笑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挂掉电话,马上就要见到她了,真的很激动,激动的难以形容,心似乎跳出来的那种感觉。不出所料,见到她的时候,她激动比见到她男友还要兴奋,这是后来听朋友说起的。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在一起,有说有笑,走了好长的路,都不觉得累,我们翻过学校北门的小山坡,到对面的商场吃东西,傍晚的时候我们从东面绕回来,天越来越黑,还飘起了小雨,老天把气氛烘托的太浪漫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唐岛湾,抬眼望去,远处有若隐若现的渔火,绵绵的海岸上竖立着漂亮而有秩序的路灯,倒影揉碎在痴情的海水中,温柔的灯光洒下来,打在鹅卵石铺垫的小路上,其间有小树,有长椅,伴随着海水有节奏的拍打岸边的声音,我们都醉在其中了。想起我们以前的点点滴滴,即使不说话,光是她温柔的目光,足以打动这静美的夜色。走累了,我们肩并肩坐在长椅上,聊起了过去,谈到了未来,也把太多的未来幻想成为过去。聊着聊着,感觉冷,我抱着她,很温暖,渐渐地有了一种久违的感觉,这种感觉正是我需要的,没想到,我一直以来寻觅的,就在我身边,从不曾走远。其实大家认识的过程很简单,大学同班同学,相知是在学校组织的公共课上,无心听课,倒是喜欢听她讲起她小时候的事情,她也不厌其烦的听我说我的经历,慢慢的无话不谈。一切关于她的事都跟我说了,大概是我太缺少这样一个倾诉对象,我们聊的太多了,关于各自的男女朋友的事情也说。两个人都很爱说话,都很贪玩,英语都不好,都还是异地恋,平时我们可以约到一起玩,正好我们的另一半都不在身边嘛,填补下内心的空虚,我们特爱开玩笑,有一个共同爱好,切球。那时候潘晓婷,丁俊晖都不太出名,人们对台球的热情也没有现在这么高,只有我俩除外。她打球时,姿势特优雅,纤细的手指,柔弱的臂膀,打出的球却相当有力,在我认识的女孩儿里面她是玩的最好的,也是最有气质的。她相貌如兰花,清秀而有魅力,虽然不是很多男孩子追逐的对象,但举手投足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和她在一起感觉一点压力都没有,特放的开,特舒服,她是个关东女孩儿,老家在抚顺,那边的人性格都很豪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她也不例外。她的朋友很多,跟她比较铁的哥们儿数不胜数,因为她人好,人们都喜欢跟她交朋友,不过做她的男朋友就有醋可吃了。见过她的照片的人,一直琢磨不透,和她合影的那么多亲密男孩里面,到底哪个是她男朋友,可想而知能不吃醋吗?想起这些,我不禁笑出来,我还记得上学的时候,不止一次我们两个一起走到这个地方,虽然每次来的时间不一样,但是心情却都差不多。每次来的时候带着一些烦心事,等我们把烦心事统统抛向大海之后,我们开心的归来!那夜,我抱着她,感觉好温暖,而我最终还是没有能够留下来说出心中的话。和以前一样,我们心情好起来了,我们环视下四周,看着男男女女从身边走过,有情侣,有遛狗的夫妻,有犀利的小雨,有我有她……宛如一幅画。画中有无字的诗,有无声的歌,有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有彼此的祝福。那一刻如此美丽,又如此短暂,能回忆却不能重来,能够一生追求却不能拥有,凄美的夜,守望者的心,好想再问一声“小鬼儿,你可记起那时候,是否你也有所惋惜!”每每想起那个时候,我感觉我喜欢的人——就是她!1200字以上
-
感觉黄昏时听音乐是一种特殊享受。那当儿,暮色浓深,屋里的一切都迷蒙模糊,没有什么具体清晰的形象映入眼帘,搅乱心脑,心灵才能让听觉牵着梦游一般地飘入音乐的境界中去。哎,你是不是也有此同感?我这感觉既强烈又奇妙,以至我怀疑自己有点神经质。记得那次绝对是个黄昏,大概听舒曼的《梦幻曲》吧!家里只我自己,静静的空间灌满了那深沉而醉心的琴音。屋子的四角都黑了,窗前的东西变成一堆分不清的影子,只有窗玻璃上还依稀映着一点淡淡的橘色的夕照。我的心像被这音乐洗过一样圣洁。不知是心沉浸在琴音里,还是琴音充满我的心里,一股潜流似的婉转回旋。于是我被感动起来,随之而来,便是动心的感觉渐渐加强,心里的潜流形成一个疾转的漩涡,到了感动的潮头卷起,我忽然不能自已。好像有根无形的搅棒,把沉淀心底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翻腾起来。说不出是什么难忘的事或感受过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甜蜜?忧伤?思念?委屈?已经落空的企盼?留不住的甜美……一下子,大滴大滴的泪珠子竟然自个儿夺眶而出,衣襟很快就湿了一片。我完全不能自制,也不想自制,因为这绝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异常的、令人颤栗的幸福的感觉。平日里,偶然给什么意外的事物触发,也会生出这样一种感觉,却总是一掠而过,从来没有凝聚起来,这样有力地撞击我的心扉。然而我不明白,这感觉是怎样来的,是那琴音引来的?到底是哪个旋律、哪个和声打动?奇怪的是,以后,多少次,黄昏时,我设法支开家里的人,依旧在这光线晦暗、阴影重重的安寂的小屋里,独自倚门倾听这支曲子,但再也不曾出现那种忍俊不禁、苦乐交加的感觉了。琴音像一阵微弱的风,难得再在我心中吹起浪头。怎么回事?感觉是找不到的,只有它来找你。两年后,我早已忘掉寻觅这感觉的念头,却意外碰到了它。那是个深秋时节,刚刚下过一场蒙蒙小雨,天色将暮,人在户外,脸颊和双手都感到微微凉意。我才办完一件事回家,走在一条沿河的小道上。小河在左边,蜿蜒又清亮,缓斜的泥坡三三五五坐着一些垂柳;右边是一面石砌的高墙,不知当年是哪家豪门显贵的宅院。这石墙很长,向前延长很远。院内一些老杨树把它巨大的伞状的树冠伸出来。树上的叶子正在脱落,地上积了厚厚一层,枝上的不多。虽然无风,不时有一片巴掌大的褐色叶子,自个儿脱开枝头,从半空中打着各式各样的旋儿忽悠悠落下来,落在地上的叶子中间,立时混在一起,分不开来。大树也就立刻显得轻松一些似的。我踏着这落叶走,忽然发现一片叶子,异常显眼,它比一般叶子稍小,崭新油亮,分明是一片新叶,可惜它生不逢时,没有长足,没有胀满它每一个生命的细胞,散尽汁液与幽香,就早早随同老叶一同飘落。可是,大自然已经不可逆地到了落叶时节,谁又管它这一片无足轻重的叶子呢!我看见这涂了一层蜡似的翠绿的叶面上注着几滴晶亮的水珠,兴许是刚才的雨滴,却正像它无以言传的伤心的泪。它多么热爱这树上的生活--风里的喧哗,雨里的喧闹,阳光里闪动的光华,它多么渴望在这树上多多留连一刻。生活,尽管给生命许许多多折磨、苦涩、烦恼、欺骗和不幸,谁愿意丢弃它?甚至依旧甘心把一切奉献给它。生活,你拿什么偿还一切生命对你的奉献?永远是希望吗?我怜惜地拾起这片绿叶,抬眼一望,蓦然发现高高的、被雨淋湿发暗的墙头上,趴着一只雪白的猫,呆呆瞧着我;杨树深处,有两扇玻璃窗反映着雨后如洗的蓝天,好像躲在暗处的一双美丽的眼睛……突然,就是这突然的一下,我被莫名地感动起来。那次听音乐时所产生的异样的感觉,又一次涌入我的心中,在我心里翻江倒海地搅动起来,视觉又一次被止不住的大股热泪遮挡住了。我站在满地褐黄斑驳的落叶中间,贪婪地享受这又甜又苦的情感,并让这情感尽情宣泄和延长,多留它一些时候。谁知它只是这一小阵子,转眼竟然雾一般渐渐消散。好似一下子都拥聚与凝结起来的事物,又一下子分散开来,抓都抓不着。咦,这是怎么回事?我手里拈着这片闪光而早落的叶子,痴呆呆地站着。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