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铃1200字以上

伤铃

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四年前,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女孩来到深圳的小梅沙,记得那日,深圳正是波光跃金之时,天上云淡风轻,小梅沙的海浪上,更是长虹卧波。红通通的小手被妈妈的手牵着,逛海边店时相中一串见壳风铃,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妈妈,我要那个风铃。妈妈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小女孩回家了,第一件事便是将风铃挂在阳台上,两只小眼睛滴溜滴溜转着打量这串风铃。一阵风吹来,壳与壳互相碰撞发出“咚、咚、咚”的清脆响声,小女孩高兴得大叫着,像个小天使似的守护着自己的宝贝。可不到三天。新鲜感便没了,放下风铃。又去追求别的东西了,渐渐的,关于那串风铃的记忆在小女孩的记忆中淡去。

四年中,凡是有风的夜晚,贝壳风铃都不辞劳苦地为她奏乐,而她却毫不在意,甚至有几次因为风大声音太吵,想要把它摘掉。风铃只有默默流泪,却毫无怨言。三分幽寂,七分清壮,人间天使,泪洒凡间,谁人能听?何人能懂?在小女孩眼中,只不过是挂影图形罢了。

四年后,小女孩已经不再是小女孩了,是个中学生了,有了几分水木清华的样子,也开绐为自己的前途和梦想奋斗了,完全对其他事物置之不理,更别说那串风铃了。有一天,女孩把一团沾有墨水的卫生纸扔进垃圾篓,扔完后发现垃圾篓太满的,于是狠狠地往垃圾篓里踩了一脚。踩下去时,听到一声清脆的物体碰撞声,这声音让她感到十分耳熟。好奇心驱使她翻开里面的东西,找到了,是那个贝壳风铃。

那串贝壳风铃!她被ABCB所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下子,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撞开。那个稚童,那串风铃,命运无意中将毫不相干,毫不相配的她们连在一起,却也只是一厢情愿,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仔细一看,上面粘满了灰尘,四年天花板上的灰尘都落在那串风铃上,全身被染为红色,样子奇丑无比,手感粗糙不齐。四年来一直陪着自己的东西,被自己一直忽视忍受冷漠,经受风雨的考验,却仍然为自己奏乐。

女孩好想回到以前的日子里,好想听当吹来一池春风时,贝壳们为自己在青萍之末,蝶舞翩跹的样子;想再用一双小眼睛滴溜滴溜打量着它,可这些都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女孩想到这儿,一滴滴清泪落下,女孩赶紧用自己的双手抢救了剩下还算轻伤的三位伤员,一直不停做了两个小时。可女孩知道这也是于事无补的,只能当是纪念罢了,任何一件事物,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整体,即使是留下了一点东西,也失去了物体的本质。

可是,它们身上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这就当成遗忘的纪念吧,女孩给那串风铃起了个忧伤的名字,叫伤铃。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心理上的伤害,更多更纯的,是令人感伤的精神和风铃曲。或许,与其活在付出与被忽视中,不如去另一个世界享受。

不仅仅是伤铃,其他事物也是一样,人生到底有几个四年?又有多少个四年有一位忠实的朋友陪在你身边呢?也许你身边的人早已为你编制了爱的经纬网,你身陷其中却全然不觉,多少年蓦然回首才发现有些东西已不能重来了。仰望星空,墨玉色的中天被日月星辰点亮,静观四周,翠色带银的树叶微微颤动,颤的心由于风已平静落地很轻。

女孩便是我,这或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个启示,当你无聊时去想想被自己忽视的东西,兴许你能挽回对自己来说最珍贵的东西。

这次的经历,让我感到一些莫名的怅惘,这风铃,倒是教会了我另一种行走方式。感情,往往是无声的,而一个人如果因为感情易被忽视而遗忘感情便是扭曲了自己的生命,而往往又是这些东西,在被人们发现后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瑞雪灵峰。并不是走的路越多,就能拥有更多的美好,而是要有方法的去发现去感受。并不是幸福离你太遥远,而是你一松开紧拉着幸福的手。感情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东西,甚至觉得有些平庸,但一个人如果能在他成长过程中发现越来越多的感情,那他便是逐渐的在摆脱平庸。感情这种东西,不同它物,它不能像汉字一样被局限在方框中,它应该是流光溢彩的,也是真真切切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和私心。一开始,你只是一个感情的享受者,你的感情只是平面的,到了后来,你就得变成一个参与者,此时你所享受的东西,便不只是单一的感情,而是如经纬线般纵横交错的爱,立体的爱。也就是说,当你也学会对他人付出感情时,你身边的感情便会越来越多,从而组成一张爱的经纬网。

感情,难以捉摸又真实透明,幸福又酸涩,平凡又伟大,说不清这是什么东西,或许是心底的一层膜,淹没了所有的距离,因为,距离,正是一种忧伤。

错过之后的后悔是打了折扣的,但这也是一种感情,它不能被抑制着。

伤铃,

灰尘掩盖了你的美丽,

却阻挡不了你张开翅膀。

在我眼中,你永远水灵灵,亮闪闪的。

不合格的主人,在此祝福你,

早日找到一个好的主人,

为她而舞,为她而奏,永远陪着她,不要离开她。

不要忽略任何东西,有时,被忽略的,正是最重要的。

伦敦,你好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沿着大英的血脉前行

上课的时候,老师问:你喜欢伦敦吗,为什么?

有个答案我很喜欢:因为这里的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历史。

火车驶向伦敦市中心,教堂、国会、白金汉宫由远及近地映入眼帘。这些无数次在小说和电影中看到的建筑物倏然出现,倒有些受宠若惊,不知如何应对。大不列颠缓步前行的历史似乎没有让伦敦发生太大的变化,即使是工业革命和世界大战也没有一丝一毫地撼动圣保罗教堂的威严。

抬眼便是大本钟,空气里弥漫着古旧潮湿的味道,像是旧照片。指尖触在建筑物并不平整的墙面上,想起亨利八世的披风也曾从上面拂过,仿佛摸到了大英帝国跳动的脉搏。从来都对这些古老的东西着迷,站在它们面前会有很神圣的感觉,想到自己的脚印与古人重合,便忍不住会用瞻仰的目光试图将它刻在脑海中。来到伦敦,对我来说仿佛一场饕餮盛宴。

离教堂不远处有咖啡屋和面包店,游人三三两两聚在外面的树下拍照或者聊天。教堂仍然高耸威严,却不知不觉沾上了人间的气息。它就这样轻易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

圣保罗大教堂在喧闹繁华的市中心,栅栏外车水马龙,栅栏内却连鸽子也不敢出声,让人下意识地屏气凝神。沿着小路绕教堂一周,竟不知用什么词语形容内心的震撼。这座教堂最早建于公元604年,多次毁坏和重建,1666年一场大火后,教堂毁于一旦。我们现在看到的教堂由建筑师雷恩爵士从1675年建造,整整花了35年心血。

参观之前要在门口排很长的队,于是我有足够时间仔细打量殿堂富丽堂皇的装饰。大殿上有精致华丽的雕花,彩色的琉璃描绘着圣经的故事,每个细节都完美得无懈可击。唱诗班在两侧,牧师的讲坛在大殿的尽头,三十年前查尔斯王储和戴安娜王妃就是在这里接受世界的祝福。天花板很高,好像有神在俯视着你,让人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沿着窄窄的楼梯向上攀爬,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后来发现只要时刻仰望前方的阶梯而不看来时的路,底气便足很多。大概有时瞻前顾后反而不能更好地前进就是这样的吧。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被称为离神最近的地方,肃穆而庄严。我不是信徒,却也被某种力量深深震撼。我记得有人跟我说,人有信仰是好的,无论是信宗教还是信科学,总该有一种东西指引你前进,时时约束你。这便是教堂存在的意义,它已经成为英国人的精神支柱,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

在伦敦同样具有代表意义的是白金汉宫的换岗仪式。它在英国人心中的地位相当于我们天安门广场的升旗礼。每天都有来自全世界的游客早早等候在那里,希望一睹传说中戴着熊皮高帽穿着红色制服的英国皇家士兵的风采。离仪式开始的时间还早,我们先在圣詹姆斯公园休息。两位王子年幼时,戴安娜王妃就常带他们在圣詹姆斯公园游玩。即使离游人如织的白金汉宫不远,公园里还是有许多松鼠和麻雀,并不怕生,大概平日都受到友好的对待。

白金汉宫门前,游客们想尽办法占据最佳位置,许多人坐在喷泉池的边上,我为了看得更高甚至试着站起来,却差点一个趔趄掉进水里。

随着音乐声一支仪仗队走出了皇宫的大门,果然穿着鲜艳的大红色制服,头上高高的帽子也十分引人注目。导游说这种帽子是用真正的熊皮制作的,价格高昂,也是这顶帽子给英国政府带来了许多非议,动物保护主义者强烈抗议使用真正的熊皮来制作这顶帽子。

令我惊讶的是,与我们整齐划一的仪仗队不同,这支代表国家形象的队伍里,士兵们体型肤色各异,还有人戴着眼镜。他们手持各种乐器,步伐也不那么整齐,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肃穆的。听说美国法律规定招聘时外貌种族都不能作为条件,不知道英国法律是否也是如此。但不以貌取人,大概是西方世界的传统。也许比起外形的统一,真正的才华才是更重要的东西。步幅相等动作相同能够体现我们威武之师训练有素,但一味追求“好看”,倒不如这样的“不整齐”能够体现人性化,显得更有活力一些。

人们跟着仪仗队一路小跑,大声欢呼,换岗仪式并不是很严肃的事情,这跟我对伦敦人的印象很相符。他们总是很随意,允许各种观点和行为的存在,最安静的地方不是皇宫门前而是美术馆里。甚至就在议会前的桥上,有人打扮成女王在卖艺。这是我向往的自由。

传说中的唐宁街就在离皇宫不远的地方。这片排屋建于1682年,曾是私人住宅,数次更替后成为英国的权力中心。里面的装潢早就变了模样,骑兵穿着精致威武的制服骑在高头大马上任人拍照,头戴钢盔荷枪实弹的警察才真正负责保卫任务。颇有些物是人非的意味,无端生出一股苍凉。老城都逃不过这样的悲伤。古老的建筑物见证太多世事,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也不过是游客而已,他们来了又去,留下老房子沉默地伫立在时间的长河中,等待下一个故事发生。

唐宁街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10号首相府邸,而是一块深灰色的石碑,雕刻着悬挂的衣服和帽子,这是为了纪念二战中失去生命的女性。导游没有停下来讲解这块石碑,大概因为它就在马路上,我们若是停下,将影响整条路的畅通。这是更打动我的地方,英国的历史和文化都在随处可见的地方,不必专门到博物馆去。就像贝克街的地铁站,瓷砖上都是福尔摩斯的剪影,提醒人们这里是个大名鼎鼎的地方。这些都是不需要刻意做广告宣传的,一点一滴都渗透在人们心上。

说到贝克街,作为侦探迷,来到伦敦不去朝圣一下实在可惜。于是挑了一个行程宽松的下午,我们来到了贝克街221b——这个在梦中无数次想象的地方。沿着窄窄的楼梯上去,来到了起居室。福尔摩斯出去办案了,他的小提琴摆在壁炉旁边,两把椅子相对地摆放在壁炉的两侧。戴着礼帽的白胡子华生接待了我们,华生与我想象中有些不一样,我觉得在阿富汗负伤的华生应该高高瘦瘦,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这位华生先生矮矮胖胖,看起来和蔼可亲,他指给我们看他的药箱,并一一介绍了房间里的陈设。三楼是卧室,我坐在陈旧的摇椅上,十指相对,假装自己置身于清晨的伦敦,喝过咖啡,房东太太送来的报纸上又报道了一起凶杀案。再往上便是蜡像,逼真地描绘了几起经典大案,我和同伴叽叽喳喳地指着它们:“这是希腊译员!”“这是莫里亚蒂教授!”掩饰不住兴奋的表情。屋子里其他人也是福尔摩斯迷,看见我们的样子都露出会心的微笑。语言不通没有关系,我们喜欢同样的作品。

离开的时候下起了细密的雨,车窗蒙上一层薄纱,伦敦终于露出我想象之中的模样——该是阴雨绵绵,浓雾模糊了天与地的界限,点点微寒,适合故事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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