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_2000字
“现在大家看到的就是我与我的制作团队的科研成果,最新发明---大远程家,它代表了我们人类的最高水平。大家不要以为它只是一块普通的金属,实际上,它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千变万化。就算你与它相隔千里,只要你的手机与它的内芯存在遥感,便可以对它随心所欲地进行控制。而控制它又有什么用呢?用处可大了!根据你所选择的功能,它可以通过释放电磁波的形式进行执行。比如说,你出门在外,却想将家中的空调在你回家前提前打开,啊哈,这时大远程家就派上用场了!只要它在家中,不管哪个角落,都可以通过你的操控来到空调前,电磁指挥空调开关。当你一进门就感到凉气扑面来时,是不是整个夏天都变得清凉了呢?……”
我站在演说台前侃侃而谈,手中摆弄着我的心肝宝贝。场下观众一次有一次地送上热情的掌声。我看向正前方第一排坐着的几位大佬。他们肥胖的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只怕心里早已开始盘算专利问题了吧。我表面冷静介绍着,内心早已是欣喜若狂。嗯,看他们都是身家千万的富商,不知道会买走我的产品吗?他们又会用它来干什么?嘿,管他呢?反正给我钱多就卖给谁呗!哼,反正老子只认钱!
“张设计师,你的产品很是新颖独特啊,专利卖给我吧,我出三百万,够大方把!”发布会刚一结束,就有个浑身挂满金条的人,笑得很猥琐,来出价买卖。
“三百万,那么少!小张,听我的,买给我,价钱好商量!”
“小张,别听他忽悠,我出五百万,老子最不缺的就是钱!”
“张设计师,卖给我把,我出七百万!”
“小张……”
“张设计师……”
“……”
在一片争论声中,我与一位肥的流油的暴发户签了专利转让协议。不为别的,只为他最大方!出价最高!还有,他从头到脚,戴金最多!这有钱人的钱,不赚白不赚!刚刚还有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什么,让我卖给他,他要用我的发明来造福人类。造福人类?那感情好!如此一来我不就成了闻名世界的大发明家了?一问价钱,啥?才给一百万?屁啊,去去去,那点钱还不够我塞牙缝呢!管他干嘛,造福宇宙都比不上老子赚钱重要!
我笑眯眯地从暴发户那儿提走了专利费,心满意足地登上飞往欧洲的飞机。这几个月为了这个发明,可累死我了。这下拿着钱,我要好好享受一番,尽情潇洒!
我闭上双眼,脑海中已浮现出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笑着沉沉睡去。
“国际新闻报道,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多家银行遭遇失窃,现场监控全部莫名损坏,罪犯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案情正在调查中。”
“我国江淮地区发生多起车辆被盗案。车辆并无损坏,车内财务全部消失,且周围监控全部被破坏。目前案情正在紧张调查中。”
“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人员失踪案及人员杀害案。所有遇害人员皆是莫名消失。有一儿童独自在家,不知为何父母回家时便不见踪影,且其父母声明出门前已将门反锁。请大家警惕,避免人员再度丢失。以上案件正在调查中。”
正当我躺在总统套房里的大床上数钱时,电视中播报的这些报道吸引了我的注意。唉,这世道真是越来越乱了,作案手法也是花样百出嘛,还了无痕迹的,呵呵,简直和我的大远程家有得一拼了。
嗯,等等!
我惊愕地从床上坐起。
大远程家?不对啊,那些方法只有我的发明才做得出!
天哪!难道,难道它被那大佬,卖给了那些不法分子?
我看了一眼散落在床上的钱,扑上去紧紧地抱住它们。算了,不管它,卖给谁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现在专利已经是他的,再说我身在国外,警察能奈我何?哎呀唉,钱啊钱,还是你最好!我拿起一摞人民币狠狠地亲上了一口。
“我国A大学教授王先生今日遭莫名杀害,据警方透露王先生家门应是从外打开,凶手入室行凶,而王先生多年独居,钥匙只在自己手中。此案请扑朔迷离,目前正在调查中。
什么!
我从床上跳起。王教授!那时我的授业恩师啊!他竟也造人残忍杀害!报道所描述的情况,唯有大远程家做得出!凶手可远程控制,让它化为薄片从门缝处进入,再电磁操控进行杀人!
不,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的恩师都已惨遭杀害,那杀人狂万一再盯上我的亲人可怎么办!我背后冒出阵阵冷汗,操起手机,拨通了那个大佬的电话。
“喂,是小张啊。哎吆,我给你说,你那个发明可真是卖的太好了!我的钱可是如潮水般一阵阵往里涌啊!哎,对了,你打电话有什么事?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违法的!你知道他们拿我的发明去做了些什么吗?”我已经有些愤怒,但更多的是害怕。
“嗨,管他干嘛,咱自己赚钱不就得了?反正卖出去的产品跟我没关系。哎,小张,你知道吗。你的发明已经远销海外了!”
“你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政府会停了你的工厂。”
“政府?”那大佬轻蔑地一笑“政府才不会管呢!他们还向我订购了好多产品,说要自己用,还有些要方便办公。还有些警察也来买了,说要帮他们查案呢!好了好了,不和你聊了,又有一个老板来向我们订货了,拜拜了哈!”
我听着电话里那嘟嘟的忙音,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我走到窗边,想要看看风景放松一下心情,一打开窗,我就惊讶地发现,道路那边新开了一家专卖店,店外的人群排起了长队,而从店中走出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个无比熟悉的东西----大远程家!
我无力地靠着墙坐下。我的发明风靡全球,却带来那么多的灾难。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发明的东西从未想到造福人类,只是为了赚钱,可也从未想过祸害苍生啊!
我呆呆地望向天空,夕阳照射下的天空金灿灿的,好像大远程家金色的造型,这个世界好像已被它所填充,人类的未来,真的会毁在这小小的发明上吗?
我的目光又被满床的钱币吸引去。
算了,不想了,外人怎样与我何干?抱着我的钱睡大觉,才是正事。
反正我已经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大设计师,大发明家。
我的嘴角又挂上了满足的微笑。
高一:南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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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一)_1200字
我有一个朋友曾跟我抱怨:我脑子里其实总会冒出一些不错的剧情,但是一经我手写出来就变了个样子。我当时笑着打趣她说:你可以多练练啊!她就只撇了撇嘴,不再说话。后来,她辍学了,临走前对我说了一句话:其实并不是每一件事,喜欢就得坚持下去。我看着眼前的她,曾经肆意张扬的像一棵参天蓝桉的她,只剩下一副疲惫的躯壳,和那双不再闪耀却依旧动人的双眸。
我在她离开的那一刻,骤然长大。我在教师门口拥抱她,我也想把她留下来,但我最终只能在一片朦胧之中看着她拖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义无反顾,去意决然。我在她身后,蹲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在那一刻,我自然而然的懂得了分离的意义。
她现在过的不好,但她很开心,是她以往常常跟我谈起的生活。她说:我不屑拘于一个地方,总有一天,我会去到所有我想去的地方。彼时,我们正坐在街道旁的护栏上,风吹起了她的长发,美的惊心动魄,也轻柔的拂过了我的短发。我还是笑:你别是到一个地方祸害一个地方。她听了,从护栏上一跳,佯怒想要打我,我也跳了起来,一溜烟似的跑了。那天的风那么绵长,隔着悠悠的岁月,一如既往的扬起了女孩柔顺的长发。我在她离开后,代替了她留在这片土地上的印记。像是偶尔看着镜子的自己,就像隔着时光看着当年的她。
她曾从远方赶回来看我,与我拥抱时,我像是嗅到了她身上远方尘土的气息。她说:也不小了,还这么黏人。我很久没见她笑过了,就连QQ上这样那样的照片,也永远有着解不开的眉头。她一直拉着我的手,带我在拥挤的人潮中行走。天空是那么的蓝,映得她的瞳孔里也有了光彩。
后来,她又离开了。
她总说她停不下脚步,她说她总觉得远方有什么在呼唤她。
她停留的时间很短,就像她途径的每一个地方。
她很爱和我谈论天气,就是那种多云还是晴朗的天气。她喜欢天空,也常说总有一天我要到天上去旅游这样的傻话。她的父母早已各奔东西,这就是她当初辍学的理由,她被法院判给了母亲,母亲怯懦,留不下她远走的脚步。
我本来不应该知道这些,直到她真的离开了。
她的葬礼上,我笑的很开心,她母亲见了,不许我进她的灵堂。我坐在街道旁的护栏上,我说:这下,你总算满足了吧,去到了你日思夜想的天堂。眼前的景象跟当年一样,只是多了些车,也多了些人。我想:天堂那么大,你穷极一生,都不会走完那个地方,你一定很开心。
车来车往的道路旁,有一个女孩坐在了护栏上,她的眼里盛满了悲伤,倒映着天上明媚的太阳。她的长发被风吹起,就像是一棵盘根错节的蓝桉,她的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所有的表象通通消融,露出了她深不见底的悲凉。她坐在街边放声大哭,不管不顾,任凭路过的行人对她投去诧异的目光。
我想:可这里终究只是你途径的地方。
高一:钟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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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_2000字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她就深深明白——她只是一只人偶而已。人偶啊,没有情感空有躯壳的家伙。她没有用眼睛看到过,但却真真实实存在的记忆碎片。人形师赋予了她这副躯体,她的身体被他捧在手上,细细的打磨,透出莹白莹白的光,仿佛少女的肌肤,吹弹可破。而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的身上,像是看着一件心爱之物。不,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自己的爱人。爱人吗?她想。她的脸在他的一双妙手之下渐渐有了动人的神采。不似曾经的那般苍白病态,在无数喷笔粉彩的覆盖下,她有着果冻般粉嫩动人的双唇,双颊渲染着淡淡的粉色,像是少女掩面的纱,轻柔而又羞涩,雪白的睫毛在眼影下格外明显,并不突兀,只是有别于他人的美。在后来,她被他抱到白色的软垫中,记忆里的最后一抹亮光被拉链无情地抹去。但没过多久她醒了。这次不同以往,她有了视力,眼眶不再空洞吓人,这时她才获得了真真正正的眼睛。她转动眼珠,真真切切的看到了自己。拥有着漆黑如墨的黑色长发,一眼望去似掉入深渊,身上繁复华丽的洋装和脚上小小的皮鞋。她开始打量这个房间,不再是曾经摆放无数关节石膏的灰灰的工作间。屋顶上金灿灿的玻璃吊灯,被漆成鹅黄色的房间墙壁,大而柔软的白色欧风床,衣柜,小茶桌,书桌,以及那有着白色纱帘的飘窗,都让她觉得做梦一样。而就在她打量这一切时,她看到了少女——与她一模一样。不,应该说是自己与她一模一样。同样的黑色及膝长发,同样的面容,就连眼瞳颜色和睫毛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就是只是身上的服装罢了。少女很美,也很单薄,身上只穿一件白色的睡裙,她抱着她坐在飘窗前,轻声细语地说着。从此小小的人偶便知道,她是少女除了他唯一的朋友,而她本身就是他为了陪伴少女而创造出来的人形。“妍……妍……”少女说着。这个名字真是……讨厌啊……当黑夜来临,席梦思的白色巨床盛放着小小的少女和她怀中的人偶。当进入梦乡,少女的梦呓惊醒了浅眠的她。妍听到她说:纳科索斯。黑暗里莹莹的藕荷色光芒,是妍美丽的双眼,她望着天花板,仰起头默默的想着,要是能见一见他,哪怕能听一听他的声音也好。如果可能的话,我可不可以抱抱你呢?抱一抱,我……可以吗?她充满疑惑的,尝试着活动,但除了眼珠可以灵巧的转动以外,别的什么都不能做。最终她还是依偎着她疲惫的睡去。清晨,世界带着雾气,绿叶带着泪水。而就在这个清晨,纳科索斯出现了。他平静的微笑诱惑了所有人的视线。就像苹果诱惑夏娃一般,纳科索斯同样成功地诱惑了妍。原来这就是他啊。真的好想……抱……抱……她看着他的目光落到少女身上,轻轻地叫出她的名字:“罗妍。”她听到他这样说。被称为罗妍的少女缓缓醒转,朦胧的睡眼看清来人后,懒懒的伸了个腰,向他露出了笑容。“那是连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妍想,“为什么我只有一种表情呢?”罗妍掀开被子起身,抱起妍,眼中发出同样莹紫的目光,对纳科索斯说:“今天陪我们去出外景吧!”妍听到了,不是“她”,而是“她们”。可她又怎么能与主人相提并论呢?她不明白,但她很开心。纳科索斯仍笑着答应,但妍觉得他在看自己——而且是戏谑的目光,怪怪的。“先去用餐吧,夫人等候多时了。”末了,他说。“好。”罗妍的目光似有些黯淡了下去。但还是换上同妍一般的服饰,抱起她,和纳科索斯一起下楼。脸上浮现出淡漠的微笑,依旧很美,不过是37℃的微笑,不会让人觉得被忽视,也不会让人觉得被重视。缓缓走下楼梯,无比正式的坐到餐桌前,把妍安置在旁边的一把椅子。“这么多书摞在一起,果然是让我坐的……”妍想。妍没有注意这时罗妍嘴边的一抹笑,而看到了另一个人。那是一位充满成熟气质的女人,着一袭祖母绿色的旗袍,盘发插簪,栗色的眼睛直面罗妍与自己。她开口,语气是那么疏离:“孩子,这些天我有事,不会在家,我会让纳科索斯陪着你,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罗妍表情微微一僵,马上体现出她的良好教养,又恢复笑容道:“是的,母亲。不会让您费心的。”——大家族啊,不累么……——自然是累的,可有什么办法……妍猛的看向罗妍,罗妍也正视着她。——我可以,听到你的心。接下来的日子,有了妍与纳科索斯的陪伴变得无比愉悦。罗妍也因能与妍交流,他们拍出的照片堪比画卷,看过的人皆赞不绝口。妍与罗妍感情日益亲密,每次纳科索斯与她们出游皆是100%回头率。纳科索斯一直在笑,但那笑让妍琢磨不透。她是不敢在白天想这些的,只能等罗妍入睡后,自己睁着眼思考,同样的,还不忘尝试活动自己的身体。罗妍喜欢舞蹈,她喜欢旋转。就好像自己要飞起来,像骄傲的天鹅。但妍隐隐觉得,她每一次舞蹈都在消耗自己的生命,她在突破自己的极限。妍想阻止,但并不行。“舞蹈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能没有它。”罗妍总是这样对她说。每一次的舞蹈都会被纳科索斯用相机记录下,他会把这些舞蹈都刻成一张张碟,视若珍宝的保存起来,而在家中无事的时候,妍会让纳科索斯放碟,她觉得这是种享受。罗妍常说如果想看自己可以跳给她看,但妍拒绝了,她不希望让继续罗妍消耗生命。但总之,罗妍还会在自己编好一支新舞后跳给他们看。这终究是不行的,每一次的舞蹈都在加速燃烧着她的生命,一次次的旋转,美的惊心动魄。在某天,屋外飘雨,雨淹没了世界。他们看到她身披薄纱,同天神般旋转,朦朦胧胧,飘飘悠悠,妍的心头一阵清凉。以至于她倒地的刹那,妍仍在一边呆呆的望着,不知所措。……啊、啊,妍的嘴想要张开吱、吱,妍的身体想要苏醒妍想,她需要一颗心脏。……当妍再次睁开眼时,纳科索斯早已抱起罗妍。妍想恐怕他的嘴角再牵不起一抹笑。一步,两步……当妍到罗妍身边时,她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白瓷般细嫩的小手触碰她的脸颊。“罗妍呵……”她说。“其实啊……我很羡慕你有纳科索斯的爱但同时,你太不自由了,这次事之后,去做一个逍遥的舞者可好?我会用我的身体与灵魂弥补你在舞中生命的流逝。也许我明白纳科索斯的笑了,他是我的人形师,他明白的,我可以救你但终究是他救了你,因为,我是他创造的啊其实我一直像你一样爱着他我一直叫你罗妍,但其实,我应该叫你マスター(主人)记住,是你给了我心脏,所以,我们互不相欠。”纳科索斯眼看着妍的身体依旧保持着原先的动作,但不可抑制的逐渐变得透明。直至消失。妍没有看到,也不会看到,在他眼角滴落的泪,那是他为她流的。最后的话,他也听到了。罗妍醒了,真正的醒了。“妍……”高一:李若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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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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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_2000字“奶奶!你怎么不叫我!你看都几点了!”少年惊叫道。他飞快地洗漱后,提起书包就往学校赶。“吃点早餐再走吧。”奶奶颤颤巍巍地扶着墙从里屋出来叫住他。“都什么时候了!还吃!都怪你!”少年恶狠狠地摔门而去。“可……”奶奶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自言自语“不吃早餐身体会跟不上的……” 少年叫陈诺,是一名中学生。打小儿便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去城里打工了,几年才会回来一次,陈诺早已习惯了没有父母的日子,习惯了孤独。陈诺从来没有朋友,在班里他总是独来独往,就连上课时也总是坐在最后一个桌子的地方,埋头沉默不语。 陈诺小时候,奶奶总是给他夹菜,给他添衣,牵着他的手上下学,提醒他这个,提醒他那个。每当吃饭时,饭桌上总有一盘他最爱吃的红烧鱼。他从没注意到,当他大快朵颐时,鱼肉里却没有刺。他并不知道,这都是奶奶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为他挑出了一根根鱼刺;他更不知道,要完全剔净鱼刺绝非易事,一些细小如丝的刺总是和白白的鱼肉混杂在一起,而她总是睁大自己那双昏花的眼睛,费力地瞅着,隔一会儿,就要揉一揉干涩的双眼,直到鱼肉里的刺被挑得干干净净,她才满意地点点头。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奶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慢慢绽开了笑容。 奶奶带着陈诺出去玩,他欢快得像只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不是向后看看,奶声奶气地说:“奶奶,你快点儿!”奶奶气喘吁吁地跟上来“小诺,小心路,别摔着了。”陈诺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吃软软的棉花糖,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跑到奶奶身边,挽着奶奶的胳膊撒娇道:“奶奶,奶奶,我也要!”奶奶和蔼地笑了“好,奶奶给你买。”于是她掏出一个蓝布包,一层一层地揭开,最下面露出一卷儿皱巴巴的毛票。她数出几张,换来了一根热乎乎的棉花糖,递给陈诺。他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奶奶看着孙儿开心地笑了,在阳光下,那月牙儿闪闪发光。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诺上了小学,不知怎的,他对奶奶越来越不满。在家吃饭时,奶奶总是不停地往他碗里夹最爱吃的红烧鱼。但他丝毫不领情,不止一次地在餐桌上抗议,不耐烦地说道:“别夹了,我吃不下!”当她要给他添衣服时,他皱着眉头嚷道:“添什么衣服啊!我又不冷!” 他开始渴望自由,不愿让奶奶陪伴在左右。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她的陪伴了,因为他看到很多同龄的孩子都独自上学,而自己还有她陪着。他觉得很丢人,回到家后,他就爆发了,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你为什么要送我啊!我自己能走,又不是没长腿!”她的脸抽搐了一下,张开嘴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行了,行了!明天我自己上学!”“唉,好吧,明天你就自己去学校,过马路要注意安全,别和陌生人说话……”奶奶无奈地说,脸上添了几分苦楚。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他的身影,奶奶自言自语道:“唉,终究是长大了……”第二天,陈诺开开心心地一个人出了门。奶奶还是不放心,便悄悄地跟着他:路上看到同学们,他自豪地和他们打着招呼…… 学校要开家长会了,陈诺没有给奶奶说,独自一人去了学校。奶奶听邻居说了才知道,她拿出过年才穿的大红袄顶着风雪去了学校。家长会已进行了一半,奶奶在窗外努力向教室里看,脸蛋和鼻子都冻得红红的。陈诺看到了奶奶,但他却没和老师说,而是假装没看见,因为他已经给老师说自己没有家长了。回到家里,陈诺愤怒地瞪着奶奶,冲她吼道:“你去干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去了也是白去!”奶奶沉默地低下了头,委屈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光阴似箭,陈诺上了初中。学校的学生们都流行去网吧打游戏,他也不例外。他向奶奶要了钱,就和哥们儿结伴逃课去网吧。网吧里烟雾缭绕,昏天黑地,陈诺畅游在网络世界里,如痴如醉。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罩上了黑黑的帐子,陈诺这才想起还要回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电脑。回到家里,看到宝贝孙子的奶奶惊喜地问道:“小诺,你去哪了?饿不饿?奶奶给你热饭去……”“不用你管!”陈诺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了自己房间。 陈诺看上了班里一位漂亮女生,天天去引她的注意,可班上那些小混混就不乐意了。一天他们把陈诺叫到了校外,几人扑在一起,猛兽般的拳打脚踢像一阵阵冰雹落在陈诺身上……醒来,陈诺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奶奶心疼地看着他,“小诺啊,疼不疼,想吃点啥奶奶这就去给你买……”说着,伸手抚摸他的脸。陈诺冷着脸躲开她的手,不耐烦地说:“走开!我没事,我要出院!”奶奶无奈地转过身,悄悄抹了一把眼泪,“唉,这孩子……” 终于,父母把陈诺接到他们打工的城市念书。陌生的城市让他感到更加孤单、无助。父母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他只能自己生活。每天回到家,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为他开门,他只能独自面对冷冷清清的家。他被迫学会了独立。他开始还念她,怀念起她对他的好,开始后悔以前所做的一切。 一个秋天,父母告诉陈诺,奶奶去世了。他们一起回到老家安排奶奶的后事。天空灰沉沉的,不时传来几声雁叫,风无情地刮过已经干枯的树木,黄叶儿凄凉地从树上掉落下来,被阵阵袭来的风吹得漫天飞舞。树枝儿光秃秃地在狂风中摇摆,垂头丧气的样子,花儿也凋零得差不多了,只有几朵可怜的野山菊还在做垂死挣扎。陈诺看着奶奶冰冷的尸体:满头灰发毫无生气,双眼紧闭,眼窝深深地陷下去,脸颊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嘴唇已无健康的光泽,微微抿闭着。这时,陈诺才记起了过去的种种:半夜醒来,总会迷迷糊糊地感觉她在替他掖好被角,关好窗户;回到家时,她总会把香喷喷的饭菜端到他面前;早晨,她总会替他添件衣服,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不知不觉,陈诺的眼眶湿润了…… 蓦然回首,陈诺才懂得他挣脱的,是奶奶那细微的爱,是一盘没有刺的红烧鱼;是天冷时为他披上的一件棉衣;是那双给他温暖与安全感的手……高一:徐玉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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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_2000字伙计,你还在守望吗?迎着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还是被风雨和雷电折磨变成了腐土。题记——那一年我五岁。我背着用前年丰收剩下来的麦子秸秆编成的筐,是乡里的老匠人特地为我编的,有股淡淡的麦子香,筐沿还镶上了一根红丝带,每次都会随风飘动,点点红光在金黄色的海浪里显得格外动人。我很喜欢,这也勾起了我想去麦子地里玩玩儿的冲动。这一天是乡里最热闹的一天,那就是秋收,我无法定义秋收,大概是秋天了就把麦子收起来吧。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大我五岁的哥哥也跟着一家人出去收麦了,他们一天都不会回来,怕我饿了,便在锅子里放了几个大白馒头,可我哪里闲的住啊!背着小背篓,嘴里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跟着去了。一大片麦子地里有很多很多的人,一个个像是麦穗一样弯着腰,手里的镰刀飞快的在麦秆之间挥动,今天的太阳很毒辣,人们脸上的汗水伴随着笑容不断流下,此刻我感觉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是闪亮的都是温暖的,这样的人儿就像这麦子一样的朴实。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五岁的我也感同身受了。大人们不让我用镰刀。已经哭闹了一会儿。我躺在地上打滚,绒绒的麦子在我的脖子和脸上滑着,丝丝的痒意惹得我笑了,嘻嘻哈哈的笑声传到了大人耳朵里,互相调侃道:“你家的傻姑娘咋一会哭一会儿笑的。”然后相视着笑了。我跳起来,用小手一点点的折着麦子,我在这儿折几颗,又到那边折几颗,时间就这么流逝了。麦子尖利将我的手割开了,红色的鲜血流了出来,我哭了,可是没有人听到,所有人都在干活,怎么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孩子呢......我哭的更厉害了,好像这并不是伤口的疼痛所造成的,我只是想要一点关注和安慰。这个时候,我的视线被吸引到麦田的中央,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只能看到迷迷蒙蒙的一个人影,他似乎注意到了我,他没有动,也没有离开,似乎是在招我过去,我向他跑去,可是当我走近了他,我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用木头十字架和稻草做的人形玩偶,它的脑袋上带着一个简陋的草帽,方方的脸颊全部都是有稻草围成的,它的眼睛和嘴巴都是由大小差不太多的石子镶出来的,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笑容,我感觉他似乎在对我说:“小姑娘不用怕,微笑,微笑可以使你跟开心~”我小小的心灵不觉得一颤,尽管伤口还在火辣辣的疼痛,但我的眼泪不再流下了,是稻草人的温暖蒸发了我的眼泪,全部飘散到四周幸福的空气中去了。我看着那朴实的笑,尽管他一直都在笑,但我却觉得他在和我交流,再讲着笑话逗我笑,我忍俊不禁的小了,可真是应验了大人们的那句话: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可那就是孩子啊,一点点挫折可能就会压倒他们,可是一点点温暖就能够将挫折抛至九霄云外,忘得干干净净了。我围着稻草人转圈圈,时而扯扯它的衣角,时而拿走他的帽子自己带着,看着他滑稽的模样总会忍不住笑,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很快很快,快的不可思议,转眼就已经是黄昏了,父亲手里拖着两大袋麦子,肩上还扛着早已累得熟睡的哥哥,对我喊道:“回家嘞~”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稻草人,我知道秋收至少要三四天,我明天还可以和稻草人一起玩,不觉心里美滋滋的,我亲了一下稻草人的帽子,将它还给了稻草人,随后,我牵着母亲的手离开了麦田,稻草人仍在我守望,此刻,温暖的晚风吹动了稻草人的衣襟。可是好景不长!当晚挂起了大风,不一会儿,就开始打雷,雨倾盆而下,父亲和母亲坐在餐桌旁,相视无言,母亲用两根手指搓捏着今天收割的金黄色的麦穗,脸上是愁颜,似乎感觉眼眶已经湿润,随后她又朝着背对父亲的那面抬头看了看。父亲拿起了烟斗,皱着眉头,白烟从烟嘴吐出,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一个个白圈。气氛压抑的可怕,一道闪电照亮了整个屋子,天和地都陷入那一刹的惨白之中,我从梦中惊醒,不知道怎么了,汗水竟从我的额头浸出,我的心狂跳着,像是什么东西从心中抽离,我来不及披上衣服,就跑到他们跟前,父亲看了我一眼,那眼神疲惫而颓然,秋收时那温暖和善的眼神似乎被抛至九霄云外,剩下的是渗人的寒冷,他没有说话。母亲的泪落了下来,在她看见我无助的表情之后。我梗在心中的话没能说出来,这些话像是与这压抑的气氛狠狠搏斗了一番,最终那谜一般的成熟将孩童的天真击败,那话也是压在心底永远没能说出。我一个晚上都在慌张和惊恐中度过,哪怕睡意曾经迷蒙过我的意识,可那魔鬼一样的心慌很快又将我抽离,我真的快要被这漫长的黑夜逼疯了。我期待着,甚至渴望着黎明。当天空划过第一缕光明时,我无比激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盛大的黎明,我随着父亲一起去田地里,一路上,我丝毫看不出一夜没睡的疲态,倒是父亲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很快,我们到了麦地,父亲的脸上不觉得展出一丝微笑,麦田很坚强,只有少数被风雨吹倒,这并不影响秋收!而我根本不会去关注这些,我遥望着,搜索着,我看不见他的身影了,看来他被这风雨打倒了。不!他在那儿!他的腰杆被截断,但是他仍然不愿倒下,他的残体仍依靠着他的腰杆,他的笑脸仍然灿烂!他也是坚强的!我拜托父亲修好了他,这次他的腰杆更加强壮,他的笑脸更加灿烂,他没有一秒钟被打倒,这也告诉了我什么。稻草人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去看看他,他也每次都会用那微笑欢迎我,就这样年复一年......我长大了,他却......那微笑现在已经化成土壤永远告别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我已长大成人,告别了故乡,也告别了那纯真幼稚的年代,每天早上搭着第一班车,看着睡意朦胧的青涩面孔,听着一个城市苏醒的声音,我总会鼻酸。每天晚上搭着最后一班车,没有一人和我同行,四周是绚丽的霓虹,这座城市什么时候有沉睡过呢,他永远都是醒着的,就像那颗心从来没有停止跳动过一般,我深处这座城市之中,却发现早已经被他抛弃,他和我的距离不是十三路的公交车,而是童年那缕淡淡的麦子清香和靓丽的红丝带。当然还有那个老朋友。有几年之后,我的生活好了一些,但更大的压力像是巨石一般压在我胸口,我被压得喘不过气了,我渴望放松,所以,我回到了家乡,家乡的变化可以说是天翻地覆。儿时的小屋如今变成了公寓,儿时的麦地如今变成了公路,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我站在原地不敢动,因为我可能再走一步就会踩到我的朋友,他被永远尘封在这冰冷的沥青下,可能早就化成泥土,永远告别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再见,我的稻草人朋友。我微笑着,迎着风,站在曾经金色的海中,张开了手臂,迎接新的开始。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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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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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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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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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暮雅很喜欢现在所住的地方,她平生还是第一次住在如此热闹的市区。她一边极度悠闲自在地安置行李箱,一边凝望着华丽丽的落地窗帘在微风中抖动。马上就要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还有,即将开学,她很快就会结识很多城市朋友,在高级中学里她可以不用回家过夜,可以出入城市的酒吧、舞厅,这些都是乡村所没有的。她真是太激动了,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开学第一天,一切都如她所想般进展。她结识了许多朋友,甚至有个男生要求和她约会,暮雅情不自禁地想:“我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我是农村孩子,我要受人欢迎,会的,一定会的!”没错,要约她的正事本校的富二代,暮雅觉得要想出名,成为他女朋友,无疑是最好的决定,可问题是,父母思想观念过于保守,一定会强加阻碍,因为他们说过,自己太小,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暮雅很是纠结,他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倘若“一心只读圣贤书”,也许她会学有所成,但自己的青春,美好的城市生活就白白浪费了,“恩,我可以不告诉他们,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次有多么的不同,为了我的新生活,豁出去了!”暮雅暗自决定。周五早上,暮雅被阵阵饭菜香味给熏醒了,她迫不及待地爬起来,简单洗漱了下,就冲进了餐厅,母亲为了她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暮雅很感动,她甚至有一瞬决定放弃自己的选择,但她还是没有这么做,妈,明天我们美术兴趣小组要去公园写生,我就不回家了。”母亲笑笑,去吧,注意安全,父亲从皮夹里抽出一百元,说给她坐车时用,暮雅接过钱,突然觉得这张纸币比平常重了很多,她心虚地走出了家门。周六的约会很轰动,听好姐妹们说,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女孩,暮雅越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兴奋地为这次约会做了十足的准备,她为自己买了时髦的衣服,穿上了从没有穿过的高跟鞋,甚至化了妆,当她焕然一新地站在“男友”面前,他马上搂住了她的腰,搂得很紧很紧,几乎让暮雅喘不过气来。接下来,暮雅会见了自己男友的一些朋友,果不其然,他们一个个都很阔气,香车宝马,穿金载银,吃香的喝辣的,听爵士乐,跳交谊舞……暮雅更加感觉到自己以前是多么“土老冒”,约会给她的感觉很美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暮雅静静地等待。男朋友醉了,暮雅扶着他到休息室时,明显感觉到他走起路来有些摇晃,暮雅打算去楼下给她买瓶醒酒药吃,刚转身,子然突然拉住她,劲道很大,暮雅一个趔趄跌坐在他前面,他忽然吻住了她,暮雅极度反感,使劲地推开了他,大叫:“你醉了!”子然很生气,硬说自己没醉,接着屋里到处弥漫着烟味,子然抽起了烟,暮雅不敢相信,子然居然在吸那种玩意儿,子然又猛吸了一支后,蓦地摁倒了暮雅,试图和她亲热,此时暮雅才惊惶失措起来,她疯狂地躲避子然的触碰,并用劲全身力气挣扎着,泪水肆意流淌,她苦苦哀求子然,请他不要这么做,自已还是学生不能对不起父母……暮雅声嘶力竭的哀求,似乎有些打动了子然,他拽起暮雅,准备开车送她回去,子然发动引擎,将油门踩到底,不一会儿,汽车便疾驰如飞,由于子然此时正处于盛怒之下,暮雅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有危险,她先是请求,然后只能祈求他开慢点儿,然而子然并没有答应她反而开得更快了,“菩萨保佑,让我安全到家吧,爸爸、妈妈对不起,我撒了谎,我不该欺骗你们的……”突然,她看见一道明亮刺眼的光,“天哪,救命啊,我们要撞车了!”她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多大的撞击,只是感觉到突然间一切变得漆黑。她隐约感觉到有人把她从变了形的轿车残骸里挪了出来,还听到喊声:“快叫救护车!这两个孩子有生命危险!”她听到了喊声,尽管只是几句话,但是他知道事故中有两辆车。他想知道,子然是否活着,另辆车里的人是否还活着,在医院里,她醒了过来,但面对的事实却异常残酷,“你们醉酒驾车以致车祸,情况很糟糕。”当医生告诉她,子然死了,这声音一直在她脑海里萦绕,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你看起来也很危险。”“另一辆车里的人呢?”暮雅哭了起来“很遗憾,他们也死了!”暮雅几乎崩溃了:“老天,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我不该贪慕虚荣,我不该去约会的。我对不起那些人的家属,是我害了他们,是我害了他们。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对不起,我撒了谎,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他们也不会死……护士、护士,你们能把这些话转告给我的父母吗?”护士小姐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应声,但她握着暮雅的手,安抚她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没过多久,暮雅也死了。有个围观者问护士:“为什么不能答应那个女孩最后的请求呢?”护士小姐看着观众们,悲伤地说:“你们不知道,另一辆车上的人就是她的……”江苏徐州睢宁县睢宁高级中学高三:林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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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卢明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很要紧的事。何叔平时总是那么冷静,他这次这么着急,一定是很重要的大事。”两人急急的赶路,卢明对这里的大街小道很熟悉,不一会,就挑一条近路,很快的到了何府。何盈照样从墙上翻了过去。她刚出现在自己房里,把衣服换好。就听到外面传来父亲有点愠怒,有点疲惫的声音:“小环,小姐到底到哪里去了?你还要瞒着吗?”小环显然被吓得不轻,她带着哭音的声音响起:“小姐,小姐真的只是在里面睡着了。她马上就醒过来了。”“那还不快去把她叫醒?”一声暴喝声响起。小环吓了一跳,马上应道:“是,是!”这时,何父的声音又响起:“应了,怎么还这样磨蹭?”正在这时,何盈的声音甜甜的响起:“父亲,何事急着找女儿?”一听到她的声音,小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差点坐到在地上。这时,一身女装的何盈走了出来。何父本来青白交加的脸,一听到女儿的声音,不知为何,居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那声音中,竟是不胜苍凉。他抬头看着亭亭玉立,变成了大姑娘的女儿。一时眼睛都有些模糊了。过了好一会,他才低声说道:“离儿,过来父亲这里坐。”何盈应了一声,走到他面前坐下。何父打量着何盈,温柔的说道:“离儿,你也是大人了。”他脸上还残余着暴怒的痕迹,现在却又这么温柔,直让何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看着女儿,何父温和的说道:“盈儿,自从一年前你母亲过逝之后,为父我,忽略你了。”何盈连连摇头,说道:“父亲,你不用这么说。女儿知道父亲疼女儿的。”听到这话,何父眼睛一下子红了。过了半天,他才吞吞吐吐的说道:“盈儿,为父以前是谅城太守,你是知道的?”何盈点头,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何父眼睛看向外面,过了半天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吧!”他话中的你们,也包括了刚刚赶来的卢明。卢明不放心的看了一眼何盈,咬了咬牙,才也一并退下。等他们都走了,何父又说道:“当年,我在凉城,为一任父母官。凉城是我周国的边城要地。为父,哎!”说到这里,他沉默起来,似乎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才断然的说道:“离儿,你可知,你还没有出生,为父就为你定下了一门婚约?”“啊—”对着女儿惊异的表情,何父过了半天才说道:“本来,你这些年来,与卢明形影不离。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是许配于他。可是,今天,你的未婚夫来了,他要求尽快把你带回京城去。”何盈小嘴大张,不敢置信的说道:“爹爹,离儿还没满十四岁!”何父有点苦涩的说道:“他只是接你过去居住,你们的婚礼,要等你成年了再举行。”何盈奇怪的看着父亲:哪里有这样的说法?自己与未婚夫没有成亲,却住在一起。这是哪里来的道理。何父也是一副不知如何向她解释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说道:“他,坚持如此。离儿,你收拾一下,过两天,就随他去吧!”说罢,他竟是看也不看何盈一眼,转头就准备离开。看到他的背影,何盈还是开了口:“父亲,你可是有把柄落在他的手里?”何父正在行进的身体一僵。过了一会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总之,是你父亲欠了他们家的。离儿,你就当是替父亲还债吧。”说到这里,他竟是片刻也不愿意停留的样子,急步向外面走去。何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父亲的背影,喃喃的说道:“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还有一两年的zìyóu时间呢。”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zìyóu没了。至于两家的恩怨也好,以后的丈夫对自己是何居心也好,似乎并不在她的考量当中。这时,一个人看了看,见何盈站在那里发呆。便急急的跑来,冲到何盈面前问道:“盈妹,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自是卢明。何盈看着一脸着急的卢明,张了张嘴,还是准备告诉他事实:“父亲说,我的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了,要把我带到京城里去!”“什么?不可能!”卢明身子晃了晃,俊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他喃喃的说道:“不可能,我去问一下何叔叔!”说罢,他转身就向主院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何盈没有在意他的失态。今天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太过于突然。她一下子还没有办法接受。她行尸走肉的走到一边的亭子上,抱膝看着池水发起呆来。不一会,小环就轻手轻脚来到她身边,叫道:“小姐,小姐?”何盈无神的看着她。小环拍了拍胸口,说道:“小姐,你别这样,可吓了我一跳。”何盈轻轻的说道:“小环,你退下去吧。我想静一静。”小环见小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停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夜sè,一会儿就降临了。何盈一直坐在原地动也没动。她似乎直到今天才意识到:她要嫁人了,还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要容忍他碰自己,还要容忍他纳妾。这些遥远的事,一下子都到了眼前,让何盈一时之间,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后,慢慢的,在她身边蹲下,紧紧的把他搂到了怀中。何盈没有抬头,只是奇怪的叫了一声:“卢大哥?”卢明没有回答,何盈隐约听到了他的哽咽声。不由抬头看向他,轻轻的叫道:“卢大哥?你?”高三:2296630783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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