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同桌
同桌,我们分开已经两年多了,你是否还记得曾经坐在你旁边的我呢?如果记得,你会记住我哪一面呢?同桌,你是否怀念过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短暂而又快乐的时光呢?
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也是我在小学时最快乐的时光!那是六年级期中考试之后,老师重新编排座位,我们便开始了那段欢乐的旅程!刚开始,我心里真的有点担心。我和以前的同桌几乎天天“兵刃相见”,而你是一个比他更加调皮的男生,我很担心我们之间会产生许多摩擦。但这种顾虑,在我们相处几天之后便彻底的消失了!我清楚地记得,我们那一学年只吵过两次架:一次是你冤枉我;一次确实是我的不对。但你都没有去计较,过后都向我道了歉。谢谢你,同桌!谢谢你的包容,正是你的包容化解了我们之间的不愉快,使我们之间少一份摩擦,多一份欢乐!
你是一个很细心的男生,你总是时时注意我的感受,我的任何不愉快都逃不出你那灵敏的眼睛。你是一个快乐的精灵,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你总是变着法儿逗我开心,让我远离伤心,远离难过!你还记得那次吗?那次数学模拟考,我因为粗心白白丢失了好多分,名次更是一落千丈!我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批评,回来时闷闷不乐的,你跟我说话我也不理你。正当你要朝我播撒快乐种子时,上课铃响了,你只好作罢。在课堂上,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不该犯这种错误,我羞愧极了,眼睛里闪着泪花。那时你看见了,但因为是在上课,你只是不时地望望我!下课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不争气地溢出了眼眶,同学们都来安慰我。你则将纸巾递给我,随即我的耳边响起“妹妹别哭,哥哥买糖给你吃!”我抬起头,正好看见你那正扮鬼脸的滑稽表情,不禁破涕为笑!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你总是让我远离一件件伤心事,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谢谢你,同桌!谢谢你留给我一段如此难忘的快乐回忆!
你曾经问过我:“和我坐在一起,快不快乐啊?”那时,我并没有给你明确的答复。但当我们的旅程到达终点站时,我可以毫不犹豫地给你一个答复:“和你一起度过的日子,是我最难忘最开心的日子!”但在最后的那一刻,我还是没有开口。我真的很后悔,也很自责。对不起,同桌!对不起,是我让我们的友谊留下了缺憾!
在我们即将毕业的那几天,你几乎天天叮嘱我:“同桌,千万别忘了我!知道吗?”同桌,我永远不会忘记美好的童年有你相伴,永远不会忘记的,请相信我!我把你送给我的“六一”礼物――笔记本,一直珍藏着,舍不得用,因为那是我们友谊的见证!我不知道命运是否允许我们再度重逢,但我永远会记住你——一个给过我许多快乐的同桌!那你呢?是否也会永远地记住我呢?
柠檬味的孤独
我是一只流浪猫,我很谦虚。因为无论是谁,只要像我一样走过不同的地方,见识过不同寻常的生活,就难免会发现自己的渺小。尽管如此,我还是要为我的鼻子唱一曲赞美的歌。
在人类的语言中,“聪明”可以解释为耳聪明目。这个解释最初让我很迷惑:没有出色的鼻子,怎么能算真正聪明呢?后来我才明白,这是因为人类的嗅觉简直不值一提。其实在这个嘈杂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世界上,我们的眼睛和耳朵很容易被欺骗和蒙蔽,而鼻子却往往直达事物的本质。这一点人类永远不会理解,因为哪怕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不会知道,不同的情绪有着不同的气味。比如说,快乐散发着新鲜草莓的气味,而孤独则有一种柠檬味。下面我要告诉你的故事,有一个柠檬味的开头。故事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被遗弃的小房子里。我通常不为住宿问题操心,安逸舒适不是流浪狗的生活必需。但是碰到天气不好的日子,我就得为自己找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睡在露天是很不聪明的,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那天傍晚,当我发现那座被遗弃的小房子时我非常高兴,因为马上要下雨了。我从窗口跳进去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预感我将在这间屋子里开始一段不可思议的人生。
我在这久无人住、满是灰尘的屋子,找了个相对干净的角落躺了下来。顺便说一句,我极其讨厌灰尘,因为灰尘会伤害我的鼻子,使它变迟钝。我心不在焉的躺下来,准备好好的睡一觉,但是我突然跳了起来!
这个屋子弥漫着柠檬的气味,在这座空房子里,弥漫着孤独的柠檬味!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所说的空,是绝对意义上的空。我的鼻子告诉我,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自己意外,没有人,没有狗,没有猫,没有老鼠,没有蝙蝠,没有昆虫,可以肯定的说,任何有生命、有感情东西都没有。
简直太古怪了。难道这座老房子在漫长的岁月里有了灵性?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座房子会感到孤独。
更让我的琢磨不透的是,我感觉这气味很近,似乎近在咫尺,可是又很远,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不再感到昏昏欲睡,因为流浪狗的好奇心已经不可遏止地燃烧起来。我像一条警犬似的,在这间柠檬味的房子里细细搜寻着。我的鼻子吸进了尘土,开始频频地打喷嚏,这让我很难受,但同时也让我更兴奋,头脑更清醒。
终于,当我开始第五轮搜索的时候,谜底揭开了:整个房子里弥漫的柠檬味来自于挂在墙上的一幅画。
这幅画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年了,因为落满灰尘的缘故,画面有些模糊不清。我用我的尾巴小心翼翼的拂掉那些灰尘。我不能不说(尽管我很谦虚),我的尾巴是最好的除尘器。因为这幅画在我的拂拭下,画面很快恢复了本来面目,并且呈现出了它全部的美丽。与此同时,柠檬的气味也变得新鲜而浓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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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看云舒云卷,花开花落。记得录下旅途的点点滴滴,还有那些曾经温暖过我们的,感动过我们的人,所有的这一切,都会成为生命中一道无法磨灭的美丽的风景……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要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让我们怀揣着一张纸上路,管它是泛黄的,还是新的呢?看云舒云卷,花开花落。记得录下旅途的点点滴滴,还有那些曾经温暖过我们的,感动过我们的人,所有的这一切,都会成为生命中一道无法磨灭的美丽的风景。我们并不孤单,一路上总有人同行。怀念那些纯真朴实的岁月,那些翻过围墙溜进学校的日子,那些摇着铃铛哼唱童谣的日子,那些午休时躲在被子里玩耍的日子。那些日子,我们曾经手拉手一起走过。记得那些个盛夏的日子里,我们站在树荫下大口喝着冰镇的汽水。水甜甜的,凉丝丝的,一直流进了心底。头发有几缕因为汁水的缘故粘在额头上,我们碰着瓶子,开心地笑着,连鸣蝉的聒噪也抛在了脑后,多么简单的幸福。因为学校的大门关着,我们就从旁边的矮墙翻过去,一不小心把手给划破了,殷红的血一下子就渗了出来。即便如此,我还是咬牙说一点儿也不疼。你当时一定笑话我了吧。明明那副咧嘴龇牙的模样还非要装做男子汉。然后就不由分说要拉着我去医务室上药。下午的时光是最快乐也是最短暂的。我们摆好了衣服当做球门,就开始了满场的奔跑。不大的球场上,回荡着我们的笑声。一道短线急促地划过天空,紧接着就是第二条,第三条。然后就听见“啪”的一声,是雨点打在叶子上的声音。迟钝的我这才感觉到是下雨了。你拉着我的手飞奔,就是在下一秒钟的事。好几次我都差点摔倒,但还是紧紧抓着你的手不放。终于,我们一路狂奔到了屋檐下,看着早已经淋成落汤鸡的对方,开心地笑了。虽然我与这些日子已经渐行渐远,但是在不经意间的回头的一瞬,风景依旧。你们都不曾离开。感谢你们陪伴我走过那段路。是你们,给了我力量,让我今后不管遇到多么险峻的高山,多么泥泞崎岖的路途,多么湍急的河流,不再彷徨!所有的温暖,我都会把它们小心地收藏在心中最柔软的角落,或许将来有一天当我遇到人生的冬季时,我会把它们唤醒,让曾经的感动再次在心头荡漾,化了这一季的冰霜。收拾好我的行囊,挥手告别了满天的云彩,我又将上路。人生踽踽,我会珍惜在路上的每一分、每一秒,留恋于旅途中旖旎的风景。哪里会是我的下一站呢?初一:青春少女9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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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得知我要和我现在的同桌一桌以后,我首先是兴奋,然后则是极度郁闷。为了解释我当时的心情,我有必要说一下我的前同桌。这个人的嘴,就跟那破车一个样。哎你们谁见过一个人能一堂课说200句话的?(绝对属实)然后我就给他起了一俄罗斯名——罗嗦夫,呵呵,好听吧。再介绍我现在同桌的主要特征,就是不爱说话,而且不是一般的不爱说话,是那种一天连20句话都不说的。汗,也就是平均一堂课两句话。好了,看到这里的朋友能想到我郁闷的心情了吧!说兴奋是因为这人学习好,自然是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了。而且我后来也总结他学习好是因为已经学傻了,要不一个人不可能“冰山”到这个份上。不是不爱说话就可以称为“冰山”的。要考虑其各方面素质。比如说此人的笑,具本人统计,分三种:冷笑,奸笑和偷笑;再比如说此人的眼神,也分三种:瞪,呆和认真。(大家别想歪了,尤其是杨言,因为他不跟我说话所以才没事闲的就观察他的)看到这。懂得什么叫冰山。一天,自习课,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寂寞的我终于开了口,最郁闷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只好问曰:“FRUIT可不可数啊?”他点头。“VEGETABLE可不可数啊?”他点头。“FOOD可不可数啊?”他摇头。我实在是要疯了:“大哥你跟我说句话行不?”他说:“嗯。”我:“……”从此,我再也没有怀疑过此人是不是冰山的问题。(说明:其实我问的那些我都知道)似乎到了期末之后有了点转变,这小子似乎也和我混熟了,敢在我喝水的时候抬我水瓶子,有一次居然弄出去半瓶。以前抬出去点就抬出去点吧,但正赶上我那天心情不大好,于是怒曰:“孙柏楠,你想死啦!”(汗,我征求他意见让不让用真名,他答应了,原因是他觉得他名比XXX好听……)他就在那笑,是冷笑+奸笑+偷笑。于是我就决定报复报复他,最后还是没报复成,他居然可以上午不喝水,中午喝一瓶,然后下午一口也不喝,于是这个行动只好作罢。这时候,我才真正感觉出有点同桌的感觉,哪有同桌不打架的?最近,期末考试冲刺阶段,下课全体趴桌子,他也终于开始和我搭话了,说的内容大概就是世界杯啊,他喜欢的林俊杰啊还有QQ堂什么的,也是第一次看到他正常的笑,其实挺好看的,(可能是我从来没看见过)只是始终不知道为什么这人一开始跟“冰山”一样,我猜测可能就是各种压力很大吧!其实,冰山也是可以融化的。PS:今晚让他叫我看球,因为我一向睡得很死,而家里闹钟的声音又不大,电话铃声又出奇的大,所以……希望他要守信用啦!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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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我与同桌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子,上课不敢举手发言,但是我乐于助人,是女生们的“大姐大“,女生有心事总找我来谈心。我的成绩在班中也名列前茅。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的男孩,他胆子很大,上课举手也比较积极,和我刚好相反。他也乐于助人,不过他不爱做作业,心思不放在学习上,因此成绩比较差。一个内向的女孩子和一个外向的男孩子走在一起,难免会吵架。我们隔几天便吵一次,但吵得并不厉害,只是互相说两句就完事。“乐于助人”是我们共同的特点,因此经常被别人说成是“心心相印”。我当时很气愤,骂了同桌几句,还叫他以后别理我,我也不理他。但不久我又觉得羞愧,因为他还是对我那么……那天,别人又在说我和他之间的事,我受不了了,上课前生气地对他说:“以后你别理我了,我也不理你,免得别人说三道四。”他看了看我,没有说话。我又说:“你听见了没有啊。现在你不要跟我说话了,你走你的大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他听了,表示反对,但我一再坚持,他也只好勉强同意。我知道那时我过分了一点,但是为了我自己,我也没有后悔。“丁零零——”上课了,这节是音乐课,需要准备音乐书和口琴。我不慌不忙地拿出音乐书,又准备拿口琴。但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又把整个抽屉的书都拿出来,继续寻找,但还是没有找到。虽然是大冷天,但我的头上还是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我显得六神无主。我本想向同桌求助,但想到上课前我说的话,我狠下了心,就准备接受音乐老师的批评。音乐老师走进教师,开始检查我们的上课准备。快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闭上眼,就准备老师叫我站起来。脚步声越来越响了,我的心越跳越快了。“陈杨,你的口琴呢?”老师把同桌叫了起来。我心想:怎么没叫我呢?我慢慢地睁开双眼,只见我的桌上有一把崭新的口琴,像刚买的一样。再仔细一看,啊,那是同桌的口琴!我抬头望了望他的桌子,上面空空的。“他把口琴借给了我?我心里一直琢磨着。我看看他,他朝我一笑,轻声对我说:“口琴借你。”啊!真的是他的口琴!我说不出话了,张了张嘴又没出声。我只记得那节课他被老师批评了,狠狠地批评了!下课了,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我终于开口对他说:“对不起!我对你那么坏,你还帮助我。”他说:“同学之间本来就应该是这样。”我被他的话深深地感动了。以后,别人再提起我和他的事,我就回答:“我们只是同学,没有其它关系,你们要尊重他人。”我的同桌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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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疯哥,走,去买《篮球飞人》!”“大侠,走,我请你吃饭!”“小玮哥,陪我一起去逛商场吧!”“不去不去,要不等一会儿。哇噻――!好爽好爽,樱木花道,好样的!”同桌“疯大侠”小玮总是看得那么投入。说起这位大侠,总是那么让人哭笑不得,可班里的同学却巴结他巴结得不得了。瞧他那模样,一双豆鸡眼,塌鼻子,大嘴巴,总是穿着那身红镶边白色的球衣,身高一米八八,却名叫小玮,因为身材巨高,巨瘦,所以落了一个“大侠”的称号(其实是大虾)。至于那“疯大侠”的绰号――学校要举行篮球赛了,酷爱《灌篮高手》的大侠当然不能错过这次绝好的机会。说起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像樱木花道一样来个超级空中灌篮,以此展示自己的风采,但由于倒霉,总是吊在篮框上就下不来了,其他的技术可称得上是一流的。开赛前,队长阿飞拍着大侠的肩膀说:“我前锋,你――中锋!”可大侠就愣了整整半天,从嘴里蹦出的却是一句:“你疯了,我,不疯!”让旁边的同学跌眼镜。还好,在这场比赛中,大侠发挥超常,竟连进三个球,以他那绝伦的水平,使我们班大获全胜。旁边的女生可闹翻了,那着旗子,疯狂地喊着:“大侠,大侠,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大侠却搔搔头,脸一阵发烫。第二天,大侠旁边围满了向他学习球艺的“疯哥迷”,前桌好不容易挤了进来,赶走他们,对大侠说“悄悄话”:“我说,老兄,你的脑子也太陈旧了吧,现在人家都在追帅哥谢霆锋了,你还捧着你的《篮球飞人》,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你教我怎么打好篮球,我给你介绍介绍他吧!”“我知道,我知道他,也不怎么样,比起樱木花道,差远了。等我成了世界上第二个樱木花道,他就得来追我啦!”这不,他那出一张纸,认真地写着“谢挺疯”三个字。弄得前桌,一边笑一边拍桌子。前桌见拜师不成,从书包里拿出一张谢霆锋架着一副超级太阳镜的COOI照给他看。不料,大侠眉头一皱,又瞪大眼睛,再仔细瞧瞧,惊讶又可惜地说:“他怎么变盲人了!?”真是气煞人也。好不容易,前桌从哪儿搞到了一张特大号的“霆菲合影”,却见大侠叹惜道:“王菲的儿子怎么这么大了?”“人家是情侣!”“可他们不配嘛!第一……第二……第三……”讲得头头是道。“缘在天定,分在人为!”“粪当然是人为,不然厕所有什么用!”就因为这句话,把周围同学整整笑了三节课。大侠除了篮球和幽默,他的知识也十分渊博,属于上知天文,下知地里的那种,虽然有些夸张,但预测天气比央视还准。他还能大侃特侃,就是有时扯得太远,从“库尔斯克号”到拿破伦,又到法西斯,实在令人佩服。“大侠,别看了,走啦,打篮球去啦!”“Go!”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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