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亲情的余温
人的一生由许多情感组成,亲情便是这么多感情中分量最重的。光阴荏苒,却抹不去那重重叠叠的记忆,仿佛历历在目,又仿佛隐隐约约……
——题记
不到一岁,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丢在姥姥家,再回到妈妈身边,已经是个懵懵懂懂的四岁小孩……
那四年,我每天的饮食起居被姥姥姥爷安排的妥妥当当,虽不说父母常不在身旁,但我比其他任何孩子都要幸福。
四岁那年,自己被父母接回家里,面对熟悉又陌生的脸,陌生又生分的城市,我每天夜里都会哭着闹着找姥爷,找那个最熟悉的肩膀。小时候,我不愿意与姥姥躺在一起,总感觉自己会被限制,可姥爷就不同了,老爷喜欢讲故事,我是越听越入迷,甚至之后回到母亲身边,把这些神奇又传神的故事炫耀给母亲一番。到现在,这些故事仍留有余味。尽管我如今知道那些是姥爷现编哄我入睡用的,可如果老爷愿意再编一个,我仍能听的入迷。
回城后,母亲报了旅游团,带我到海南游玩。记得那边有个自己可以涂鸦的棒球帽,看到别的小朋友画的是自己的父母,而我却毫不犹豫的选择画了姥爷,还让妈妈帮我写上“老爷专属”四个字。在回程的路上,自己心心念念的一直是那个被我涂得乱七八糟,仅有那四个字最凸显的棒球帽。
回到姥姥家后,我把心系一路的棒球帽给姥爷,开始与姥爷论述这一路我看的风景,了解的知识。姥爷则是一言不发,只是笑着说道:“俺闺女长见识了!”从得到棒球帽之后,姥爷不管到哪里,都戴着棒球帽。姥姥告诉我,姥爷走在路上,别人看到时,就把头抬得高些,旁人若没看到,就指着帽子,告诉别人说:“看看,俺闺女给我画的专属帽。”一天到晚,总是把帽子好生放着。放在哪里呢?这个问题让姥爷为难了许久,想是放在桌子上,怕不小心被弄脏,放在衣服下,怕被压皱了,最终那顶棒球帽被姥爷安放在床头边上。那时姥爷还常和我说:“我可是每天都戴哦!”我听后,决定给姥爷再买一个新帽子,毕竟那看起来少了些体面。
我便自己偷偷攒钱,准备在姥爷生日时送给他,可拿到新帽子的姥爷好像不是那么宝贝了,但那个已从白色变成暗黄的棒球帽竟能让姥爷一直宝贝着,一直好生地放在枕边。
到后来,自己的学习时间特别的紧张,没有再回老家的时间,每到节假日,自己总会特别基础一天时间回家陪他们。记得那次,我特别想吃炸藕片,可妈妈不会,当一听到想吃炸藕片的我,姥爷就不告诉妈妈做法,第二天要亲自来炸给我吃。第二天,我去车站姐姥爷,姥爷依旧戴着那那顶棒球帽,我一眼便认出了姥爷,赶忙跑上前去迎接,只见姥爷大包小提的,两手挎着,拎着,肩上扛着。好不容易回到了家,姥爷把大小包都打开,“这是你爱吃的肉丸子,我一早炸的,还热乎着呢,这是今年刚下的土豆,还有菜园里的萝卜,这是大白菜,还有这个……”我看着满头大汗的姥爷,认为是自己给姥爷添了一份麻烦似的。每一次,姥爷总是不多停,总是很急,走前还总是多叮嘱几遍“节假日早点回去”便匆忙赶车离去。
去年,舅舅提议盖新房子,众人都十分支持,唯有老爷好像不太情愿。这老房子也算是老爷一辈子的心血了,住了四十多年。这房子是姥爷自己打拼出来的,曾爷爷那时家里穷,姥爷成绩一向很好,因为不得不顾家而辍学回家,后来自己打拼,靠手艺去赚钱,最终才有了这套老房子。现在说拆就拆,老爷心里自然不好受,但也只能默认了。要提怎么盖时,老爷只是说:“我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了,你们看样子整吧!”这得是他跨过多少心坎儿才说出的话啊!
到了整理旧物时,那个暗淡无色的棒球帽不幸遗失了,得知后的姥爷心情低落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没有责怪别人,只是埋怨自己,认为到底是自己没有安放好。
新房盖成后,老家就要摆桌待客,街坊邻居都来了,姥爷的几个好哥们儿坐在一起询问我姥爷怎么看起来脸色不好,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我告知他们后,几位都神色紧张,说道:“那可是你姥爷的心头肉啊!”一听,我的心不由地颤了一下,原来这帽子竟不是它最初的定义了,突然觉得很对不起姥爷,是自己没有时间去陪伴他,让他把对我的思念,仅仅寄托在了一个棒球帽上。
棒球帽是姥爷的精神支柱,而姥爷是我在灰心、失落时的精神支柱,看不到棒球帽的老爷心里会很失落,而我看不到姥爷的笑容会更失落。也许我现在能做的,也仅有多回家陪他们,不让盼望成为一场空欢喜。
在这亲情的余温中,要紧紧的去抓住它,把这份最浓厚的爱浇灌在我那最敏感的心田上。
不期而遇的温暖
清风,漫过竹林,掠过青山,渐行渐远;骄阳,拂过小溪,跨过沧海,隐约流逝;岁月,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转瞬即逝。我只希望您的白发能少一点,给我更多细水长流的陪伴温暖我。
茶香氤氲弥漫开来,纹理清晰的大理石桌面上摆放着紫砂壶,在它身旁陈列着的“士兵”们,是偏带古风气息的小茶杯,小而可人。又一缕茶香勾起了我的思绪……
父亲喜茶,究其原因。他并未与我说起,只是念叨着“茶养人性”,儿时的我听不大懂,也不求甚解,一路走来,备受其熏陶。而那天,那个不期而遇的温暖,令我久久无法忘怀。
黑云笼罩着天空,透不过一丝光亮,压得人也喘不过气来,几处电闪雷鸣后,天终于哭了出来,起初小声抽噎,后来越哭越伤心,于是淋得无伞的我个措手不及,一路临榰而行,尽管如此,到家后的我仍是可与“落汤鸡”那样的惨状相“媲美”。
推开门,仿佛置身于茶田中,清风一阵,扫来些许茶香清芬,相比于外界的冰冷,家给了我莫大的安心与温暖。映入眼帘的,当是桌上最显眼的那壶茶了,是您吗……
抔饮一杯,意犹未尽,仿佛未经暴雨与乱世的洗涤,此刻,被茶治愈,被父亲的心意温暖。茶似一位㛹娟的女子,安抚着我,与我倾诉“风追着蝴蝶跑,谁家种红苕,木犁松土地龙惊兮蚁出巢。翠盈盈悠香飘,茶垄满山绕”。这个不期而遇的温暖使我有些走近了父亲的内心世界。
“人就像茶得受得了高温熬,叶片由浮到沉由卷至舒艰辛多少,你只要略知一二,也好。”父亲慢慢走来,眼中带笑。
父亲给我的温暖,像是黑暗过后的黎明,既温暖我身心,又指引我前行,潝潝流水,有您陪伴,幸甚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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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细节抓住成功古人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这句话阐述了细节的重要性。细节虽小,但它的力量是难以估量的。正所谓成也细节,败也细节,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吧!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许多现代化的先进教学理念逐渐为教育管理者和广大教师所理解和接受。而教学行为的改革需要高度关注教学现场与细节的分析、研究、改造和创新,因为教学现场与细节体现在显示的课堂教学之中,是能否形成新的教学行为的重要标志,是集中体现新的教学理念的放大镜。因此,教学只有注意细节,在每一个教学细节上下功夫,做文章,才能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才能为课程改革的成功打好基础。一、抓住教师自身的细节细节虽小,却不能小看。在看似“应该”和“正常”的地方,在有意无意的忽视和漠视的地方,却正存在着教师从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都应该努力去避免的非教育和反教育的现象。比如,在我上中学的一位老师上课时拿着我试卷讲解,发现一处单位名称的错误,摇着试卷对大家说:“看看,看看,这还是咱们班某某某好学生的卷子”同时一种蔑视的眼光斜视着我,恰巧和我羞愧的眼光巧遇。从此,我再也敢抬头看他,再也不喜欢上以前我喜欢上的他的课。我曾经教过的一名“差生”,字写的特别潦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说:“我最烦你了,字写得横不像横,竖不像竖。”一次,班长来交作业,我拿起一份潦草的作业问:“这是谁的?”,她脱口而出:“这是你最烦的那个人的作业。”她的话震撼了我。老师一句不经意的话,给这名“差生”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又给其他同学的心灵带来了什么呢?我校的一位女教师特别爱时髦,经常穿一些奇装异服,戴一些首饰,化一些浓妆。结果我发现全校的学生中,她班的女生爱时髦的比例最高,戴首饰的最多。课堂上,学生不认真听讲,只注意老师的外貌。课后,经常听到学生谈论老师的新衣服,新发型,新首饰。学校禁止学生戴首饰时,她班学生课后议论,“老师还戴这戴那的,凭什么不让我们戴。”教师自身的细节可能一句话、一个表情、一次错误的举动。不管有意无意,这些行为其实很普遍,比如,“在课堂上接打手机”“坐着上课““在教室吸烟”“带着酒意上课”“随地丢垃圾、吐痰”“在课堂上挠头弄发”“随意走出教室干其他事”“扔学生的作业本”“斜视学生”“语言不讲究”“随意叫学生干这干那”……教师的这些“不雅”的言行,看起来似乎只是“小节”问题,无伤大雅,然而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却是潜移默化和巨大的。心理学家潘光旦先生曾经有一个“从游”的比喻,说教育乃是大鱼引导小鱼的活动。如果作为大鱼的教师自身都行为“不雅”,又怎么能带出言行文明的小鱼——学生呢!“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所以,教师们,请你们要拘小节!二、抓住教学细节好的教学细节,就是很好的教学素材。若能有意识地、创造性的开发好每一个教学细节,那我们的课程就不会枯燥无味,就能焕发出新的活力。在我们班上有一个让每个教师都头疼不已的学生——王某某。他顽皮好动,上课不听讲,自己从不在椅子上,有时把课堂搅和的不得安宁,不是拍前面同学的肩膀,就是晃后面同学的桌子。有时候把椅子弄倒,发出特别大的声音,让别人都看他。班级里没有一个同学愿意和他同桌。课后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游戏,他却到处给别人捣乱,制造麻烦。几次我找他谈话,都收效不大。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看到了一线希望。那是一节数学公开课,我讲24时记时法时,让同学们想一想,用普通记时法说一说:某一个时间,你在干什么。他突然大声说:“凌晨3时,我起来小便。”同学们哈哈大笑。我说:“王某某同学凌晨二字说的真好,这样就和下午3时分的很清楚了。”我看到他的脸上漏出了难得一见的羞涩。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讲台坏了。我对同学们说:“咱们的讲台坏了,谁能从家里带一根小棍,把它撑起来。”很多同学都热情高涨,举手表示愿意带小棍来。王某某虽然没有那样喊,但下课后,只有他默默地拿尺子量了量讲台的高度,从家里带来了一根高度正好的小棍,把讲台撑了起来。事后,我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他:“王某某同学真细心,……”这时他的脸上漏出了笑容,并且他的目光也变得温柔、可爱。此后,他变得越来越“老实”,成绩也渐渐地上来了,同学们也愿意和他一起玩了。如何抓住教学细节呢?一位同学课堂上回答问题后,曾经对我说:“老师的眼睛会说话,总是告诉我,‘你一定能行’。”一句话给了我多少感动,也让我体会到:教师要有童心和爱心。只要我们把童心和爱心融化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在细微之处抓住最佳的教育时机,就一定能抓住成功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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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慧小慧属于真的抛弃红装,偏爱武装的人。北方的女子,豪迈大气,就算是在古代,也只有北方才能出花木兰那样可以驰骋沙场的奇女子。但是木兰并非自愿,父亲年纪大,自己没有兄长,多多少少有些不得已,才上战场杀敌,尽管如此,她的胆识和孝顺仍然为后人所敬佩,事迹还是被后人所传唱。小慧不同,父亲是王爷,也是号令军队的大将军,兄长自是从小便如训练得如同小野兽一般矫健,以便子承父业。母亲是相国小姐,可惜对于早年所做的一件错事一直不能释怀,郁郁而终。但是这并不影响小慧千金小姐的身份,她只要老老实实呆在家,认认真真学淑女应该学的一切,然后父亲自然会给她安排好以后的人生道路,平平凡凡过完一生,虽然未必一定幸福。但是她不愿意,她要随着自己的性子,母亲死后,执意跟着父亲一起,小小年纪就过上了艰苦的军旅生活。父亲肯定是太宠她了,所以竟然随着她的性子去。父亲也一定认为,将军的女儿,怎能和别人家的女儿相比?小慧肯定能和他一样,能和木兰一样,令人刮目相看!战场,最能够暴露人性的残酷但是也能展示人性最美最坚强的一面,小小年纪就要知道如何杀敌,就要忍受熟悉的面孔突然变得苍白而狰狞,就要习惯昨天还和自己谈笑的人在面前痛苦的倒下去……夜夜会在被血染红的大漠中看来来往往的士兵搬动那些尸体,在静寂而冷冷的月光下暗暗惊慌的哭泣,毕竟还小,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可是父亲还是会说:“没用!不准哭!",哭完之后还是要上战场见刀光血影。也许听惯了父亲的怒骂,也听惯了父亲给她讲各种关于国与家的大道理,她渐渐习惯于这样的生活。所以后来她会对看见师兄们的尸首而悲伤的南宫说:“我,已经麻木了!"是啊,战场上兄弟们的尸首真的见多了,麻木了,更像个勇士了。可是最初的那会儿,不还是哭得那么悲伤和绝望?像她那样,喜欢养小狗,喜欢和小动物做伴,一如所有其他女孩子们一样母性,怎会见此情景不哭?可那是她自找的,她哥哥不是说过了吗?“怪就怪你不安安分分在家当你的千金大小姐,却偏要上战抄…”真是千错万错了。经过那些年的磨砺,军中生活锻造了她坚毅耿直的性格,塑成了她爽朗大方的言行举止,无论什么事情,错了,勇于承认,决不投机取巧;对了,倒也经不起别人一点小小的表扬,毕竟是女孩子嘛,总有那么一点点虚荣。她还会喝酒,可以拿起碗和朋友称兄道弟的痛饮。这曾经还真是让南宫吓了一大跳,她却微微不屑的笑道:“在边关的寒冬,不喝酒暖身,会冻死的。”当其他贵族小姐们还身着貂皮做的大衣,围着罕见的雪狐毛做成的围脖,在暖炉边懒懒的作诗说笑时,小慧却在边关忍受着严寒,看着父亲端到他面前逼她喝的一碗酒,一赌气喝下去,或许会感到莫大的不适应,她也能忍。所有将士们吃得苦,她能吃;所有军人必须掌握的生存技巧,她都纯熟。可是她不会做饭,“连饭都不会做,会嫁不出去的!"南宫就这么取笑她,她很生气,何止呢?古时的女子,若连饭也不会做,早是奇耻大辱,更何况她还不会女红,不会写诗,不会画画……她偏不爱红装,女孩子的那一套,她都觉得有些扭扭捏捏。如果不是南宫,她还会那样生活,但如果不是因为她以前那样生活带来了麻烦,她也没机会认识南宫。战场上,她打败了那个蛮夷的王,但阴差阳错,也许那个民族崇尚比自己强的能力,崇拜有此能力的人,那个王吃了败仗就要求和亲,点名要娶她。如今倒是可以嫁出去了,可惜所嫁的人她不喜欢。“我要毁了我的容貌,看你们把我嫁给谁去!"小慧与生俱来不服输的性子又开始发作,可惜他的哥哥也像那个简单“不讲道理”的父亲一样,把家与国放在了第一位。不去?怎么行?要全家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陪你担罪?要整个国家陷入连绵不绝的战乱?看着曾经与你同甘共苦的弟兄们常年征战在外,甚至曝尸荒野?小慧,承担不起。所有的坚强与刚毅不过是鸡蛋壳一般,看似坚硬,其实脆弱无比,在这些责任面前,分崩离析。她回想起死去的娘:“你们难道不疼女儿,不疼妹妹了吗?疼得话,就应该为我的幸福着想……如果娘在……绝对不会让你们这样做……”但是,她不能自私,不能只想着自己,可是,真得很想有自己的幸福。“古时昭君出塞成为千古佳话……”哥哥只知道说这个,其实王昭君又如何?据说就因为家里穷而无法付给那贪心的画师钱,画师就在她的脸上多画了一点痣,君王便不喜欢她,不给她见面的机会,纵使她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也是枉然。所以在昭君的心中,与其和宫灯清冷相伴而过完一生,不如愤而请求和亲远嫁。远嫁之前,君王总会见一见这个自愿和亲的女子,或许首先要封做公主什么的,当女儿嫁过去更显得有诚意。谁知一见便后悔!这时的昭君,心里有没有那么一丝丝报复的快意?报复之心,大概是有的吧,但是,终究是要嫁过去的,终究牺牲的是自己,娇躯承担国家重任,和亲于万里之外的一个完全陌生而又语言不通的民族,有生之年无法与家人甚至同族人见面,忍受孤寂与凄凉,饱受思乡之苦,死了之后的亡魂才能归故里。虽然后人把那么多的美誉赋予了她,可谁知她心里就真的那么愿意?真的是凛然为了国家大义而不悔?未必。“我不要……我不要做王昭君……我也想要我自己的幸福!"小慧凄然地说。昭君对君王已经失望,但是小慧的心中却一直有美丽的心愿未了,“我要嫁一个大英雄”“我要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这么一点小小的心愿,难道都不能由自己做主?大英雄哪有那么多,何况他们都像是一个个美丽的幻影,看着很美,想抓住却不容易。在战场驰骋多年,习惯了承认强者,弱者就是失败,就要被人欺被人打,喜欢强者,有什么不好?有什么不对?嫁给一个摆在自己手下的男子,更是可笑!还要坚守着自己最后的这点可怜的幻梦,所以逃婚在外,所以拒绝哥哥语重心长的劝说,看小慧到底能够如何,这个背弃兄长、不顾父亲、君王的逆女!大英雄离她好像很远很远,又或者说小慧从来只是口头说说,远远看着,稍稍动点小心思而已,任何一个女子都是这样,最后还是输给了身边不起眼的“小人物”。南宫何许人也?蜀山收养的弃婴,从小便被人看不起,但他却如杂草般顽强而又乐观的生活着,整天一幅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的样子来掩盖心中不愿触及的痛楚。对于小慧,他总是兄弟般相待。迁就,明白小慧在军中生活多年,解决问题最直接的一招便是“动武”,所以从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让,理解她的火爆脾气,纵使她说了过火的话,南宫不记恨也不反驳,从不放在心上,待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关心,时刻注意小慧的安危,刚吵完架也能马上开始担心她是否乱闯而面临危险……他们经常像是最好的兄弟一样吵架又和好,打趣开玩笑,相处的时候就如同春风拂面,自然而不矫揉造作。尽管南宫经常“打击”她肯定找不着大英雄,肯定嫁不出去,饭做的肯定难吃,头脑绝对的苯,脾气绝对的粗暴,既不温也不慧,但是小慧还是认为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好,全然不在乎他不过是一个嘴贫人滑的“小人物”。“我发现你只会烤东西对不对?”“我会煮其他的,煮汤煮面我都会……”还会因为他而不顾家与国,不当王昭君。可惜小慧又走错了一步,错在了喜欢这个南宫。南宫最后选择了小家碧玉的另一个女子。想嫁大英雄的梦想破灭了也罢,原本就是可望不可及。而这个梦,粉碎的实实在在,粉碎的玻璃片会割得自己心疼,最心疼的莫过于幸福在本以为唾手可得的一刹那失去。忍住不哭,长大后在战场流血时都不曾哭过,“我,回去找我爹去……”命若如此,情何以堪?大漠荒凉的景色从小就经常入小慧的梦中,那么熟悉和亲切,但是自从知道这个结局的时候开始,却又那么的陌生和遥远!微风吹起出嫁马车上的轻纱,抬头看见远方高空孤独飞翔的鸿鹄,曾经一度那么喜欢这只鸟的身影,陪伴自己在大漠边疆,现在却已然在一抹如血残阳中悲鸣!一生,仿佛都是矛盾:女子不上战场,她却小小年纪就有一些男子不曾有的气魄与胆识,成为破千军的豪杰;明明喜欢大英雄,却看上了那个小人物,最后还要嫁给一个自己的手下败将;从来只爱武装不爱红装,平时却一身红衫;长大后从来不哭,现在却哭了。“情似游丝,人如飞絮,泪珠阁定空想觑……雁过斜阳,草迷烟渚,如今已是愁无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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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雨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窗外像是上了一层帘幕。教室内空荡荡的,有伞的同学早已走了,剩下的同学也随着时间的悄然流逝一个个被家长接走。值日的同学把教室打扫得挺干净,没有一片纸屑,没有一粒尘埃,没有一丝声响,没有一个人。只留下坐在教室角落,内心空荡荡的我。曾有多少次感受过,下雨天没带伞的无奈与迫窘?像是从未犯罪的人被迫关进囚笼一般,外面的雨帘便是囚笼的栅栏,而我便是缩在角落里的囚犯。“怎么还不走?”门卫大叔重重地拍了下门。这在意料之内,学习天地不可能成为第二个永久的庇护所。时间到了,哪怕是被判十年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囚犯,最终也会被赶出监狱。这雨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没办法我只好抓起早已收拾好的书包走出教室。然而雨不大,却很容易浸透衣服。书包装进了塑料袋内,倒不用怕课本被打湿。可是沾了雨水的头发却重重的趴在脑袋上,十分不舒服。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雨水,无意中看见学校对面的幼儿园门口拉了一条横幅,上面印着五个大字——“母亲节快乐”。该送什么给母亲好呢?去年用彩纸折了一束康乃馨,但是母亲好像不是很喜欢。我走在回家的路途上,四周的行人举着五颜六色的伞,在乌云下好似盛开的花朵。而我则是顶着雨水,手中只提着一只塑料袋的过路人。与此情此景完全不相符的过路人。雨愈下愈大,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豆大的雨滴向四处落下,落在伞上,落在车顶上,落在行人的脸上,落在我的头顶上。风玩弄着伞,把它吹得向四面偏倒,有一两次甚至吹得它离开了行人的手;风在空中怒吼,声音凄厉,跟行人匆匆的脚步声混合在一起,成了一种古怪的音乐,这音乐刺痛我的耳朵,好像在警告我:风雨会长久的统治这世界,明媚的晴天不会回来了。已经到了晚上,路旁的灯火还没有燃起来。街上的一切逐渐消失在灰暗的暮色里。路上尽是水和泥,空气寒冷,一个希望鼓舞着在积水的街上走得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环卫工人平时只清理路面,却从未关心过行道树上布满的灰尘。而此时,完全暴露在雨幕下的行道树们,像是洗了个冷水澡,终于拜托了世间污秽的束缚,尽情展露它们优雅的身姿,炫耀它们新鲜亮丽的叶片。路途中路过一家花店,因为是母亲节,早上花店门口摆满了康乃馨。但是现在只有几朵没有被选中的康乃馨,在雨水的摧残下耷拉着脑袋。……刚回到家,母亲就从房间里冲出来,把浴巾罩在我的脑袋上,擦拭这我头顶的雨水,一脸着急,“哎呀,怎么全身湿透了呢?快擦擦,擦干之后去洗个澡。记得以后一定要带伞啊。”“我自己能擦。”我将手伸向头顶,想要阻止母亲的动作,却无意中触到了母亲垂落下来的,湿漉漉的发丝。母亲一定也刚回到家吧?“好了,快去洗吧。”母亲拍了下我的背说道。我走到浴室前,扭头问道:“要不你先洗吧?”然而母亲却一把将我推进去关上门,“跟我客气啥,快洗吧,别着凉了。”浴室内的蒸汽模糊了镜面,模糊了我的视线,也模糊了我的双眼……从浴室出来后,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母亲说节日快乐,于是走进父母房间,来到母亲面前,有些害羞,低着头轻声说道:“妈妈,母亲节快乐。不好意思没有准备礼物……”抬起头时,突然发现母亲眼睛里有一丝泪光闪烁,她站起来,紧紧抱住了我,“没礼物没关系,只要你有这个心就好。” 上次和母亲拥抱是多久了?因为自己慢慢长大,感觉和母亲拥抱是件十分令人害羞的事情,所以好久都没有感受过母亲带来的温暖了。母亲节,雨幕下变得光鲜的行道树,雨幕中低下头的康乃馨,母亲脸颊上悄然滑过的泪滴,仿佛是在述说:母亲需要的,不是世间的污秽,不是粗俗的礼物,而是子女带给她的,最纯真的爱。外面雨水依旧下个不停,但在母亲的怀抱里,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仿佛雨水也变得温暖。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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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星一、二、三、四、一百三十二,五百零三,哇,天上好多星星哦,数了这么多,可还有那么多,可那天上,余下的,到底还有多少星星呢?声未断,烟尘飞,一个人的站台!那个,简陋的站台,身后的凳子,有着,无数人磨着留下的痕迹,是脏吧,是那些不注意的人留下的杂物吧。头上的顶,少少的一块透明挡板,斜斜的,露出一块,似乎上次下雨,还漏着雨吧。等,又是等,许多次的等,夕阳下,那个有着点点喧嚣的站台,有着一个站着的青年。车未到,虽惶急,却不乱,没有那老是看车有未到的动作,没有那归去时激动的心情,有着的是,那血红阳光下,一个怅望的背影,他手上提着东西,好像很久没有出来购物了吧,是半个月吗,一个月吗,奇怪,怎么都有些不记得了,他抬起了头,看着夕阳,血红光下,却没有那灼热的痛,有着迟暮的感伤,一点点的红色染上了朦胧的眼睛,他放下了头,看向了对面。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人鲜明,字硕大,有着那特有的创意吧,女孩,广告牌里的女孩,她睫毛甚长,蛾眉敛黛,一双漆黑大眼,晶莹澄澈,光彩照人,甚是灵动。她容色绝丽,肌肤胜雪、秋波流转,娇腮欲晕,挂着那淡淡的迷人笑容,手拿产品,摆着让人舒服的姿势,产品竟返着光,突出它的特别吧!。下方在那不停时日里,被来往汔车带起的烟尘,染成了一种黄色。广告牌下面的铁架,却只是铁架,铁架简单明了,起支柱作用,铁架早已绣迹斑驳,立在一片较为大的空地上,空地上荒草已高,和铁架相缠相织,里面,有着无数的白色垃圾,啪啪,一个声音飞快跑过,声虽小,却也耳闻,身影一晃而过,却也看得清楚,是一只个头不大的黑色老鼠。夕阳已经拖得更下去了,收回那红色的光,他心里不由得暗骂,那该死的工作,那该死的老板,那该死的背叛,不过,似乎最为最为重要的是,那该死的公交车,也该来了吧,都等了快一个小时了。广场开阔,他飞快走过,那熟悉之极的广场,早已没有了看头,两旁机器声响熟悉之极,却显得有些厌恶,更有些麻木,一走而过,不再回头,回了楼,上了梯,锁了门,关了窗,熄了灯,闭了眼,什么正走掉?东西放下,小小歇息,无聊拥上,打开电脑,继续奋战,直到敲门声响,开了门,光辉下,朋友有着灿烂的笑容。朋友身旁立有一人,是她,他的女朋友吧,一见钟情,相缠相织,如胶似漆,那在外已经同居的朋友,怎么有空回来了呢?嘻嘻哈哈,喧喧闹闹,身旁有一个爱嘻笑的伴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那嘻笑的招呼下,思绪被拉回的他,竟是有点失神,不是因为现在这个她,而是那个同样笑出嘿嘿嘿嘿的她,平凡下有着非常异样异样的感觉吧。朋友声响不断,甩了甩头,再甩了甩头,他慢慢踱到了后面,后面冲凉晾衣十分简陋,上面摆着许多的杂物,他不顾上面的脏,把手臂放在了阳台上,看着下面的屋顶,一种轻易就会发出声响的屋顶。直到朋友过来,哦,他是来收东西的,看来,快要忙完了吧,朋友站在衣服下面,看了看他,他的沉默,也早已习惯了,奇怪的是,朋友也趴在了阳台,看了看前面,那昏黄光下一片朦胧世界。他移了移步,走过来了一点,天有着,丝丝的凉风,光亮下,有着阵阵的机器声,朋友趴在阳台上,时间轻过,一分钟了吧,对于他来说,这一分钟,趴在这里,是否有些久了呢,他有些奇怪,朋友是乎不是能安静这么久的人,他看向朋友,朋友也看向他,奇怪的是,朋友的眼睛里竟有一种不理解的情绪,他有些疑惑,终于说话,你怎么不走了,朋友叹了一口气,那一叹,像是感概世事的沧桑,看着他说道,兄弟,你踩着我的脚,很久了。已走,朋友和他的女朋友风风火火的杀回了宿舍,又有着怎样的光景呢,现在已经不能替他思考,前面不变,朦胧夜色有着朦胧的光亮,他手臂一动,噗的一响,身旁放着一个盆子,是另一个朋友的吧,里面有着半盆的水,是为了不让它掉到楼下,他眉头一皱,拿起那双被磨得粗粝的手,放进了那不太干净,却一样柔和的水中。水哗的一声,向两边荡漾,来回不断,冲击着他的手,他手轻轻动荡,水在他的手里不停的来回,最终,被他的一只手捧了起来,手做成的小小手窝,有着许许的水,水一点不老实,如时间般从手指缝里流逝。他把手伸出阳台,手慢慢斜着,手窝里的水,也顺着他的手,斜着向下流去,知道水会流下的他,努了力不让它流得太快,手斜水会流,捧水一样会流,只是,时间有长短吧。嘀,未曾抓住的水飞快流下,却没有连在一起,叽叽珠玉,轻轻闪动,小小水珠,变幻姿态,噼噼啪啪,楼下的屋顶发出声响,在这已经不算早的时间里,显得有些鲜明,有些吵了,直到水变成、嗒、嗒、嗒、越来越慢,最终流逝,那手上,只留下水曾有过的痕迹。那曾逝去的“水”不知为何,让他的心态,变了,变得怎么样了呢,这次,他双手一下插入盆里,双手用力搅水,势必要把那有着杂质的水搅得更乱,然后,他手向上飞快一提,那旋转的水飞起洒下,如雨般洒下,在朦胧黄光下,轻轻闪动,随着下落,变幻姿态,噼噼啪啪,连接不断。而他,却如生气了般,让那像什么还是代表什么的水,不管曾经的柔和,不管以前的轻流,水不断乱动,不断提起,那楼下屋顶,不断发出响声,直到,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嘿,楼上那个,还要不要人睡觉了,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呐,他一惊,又是一愣,停下了手,看了看天,耳朵还传来那人若隐若无的声音,真是败类。看不见,听不着,想不成,摸不到,他已站在屋顶,看着头上的那片天空,那时时看的天空,从来陌生,从来幻想的地方,那一片黄色幻想的惨亮下,有着数颗亮晶晶的星,他手抬了起来,一、二、三、四、二十二,怎么没有了呢,才二十二吗,那二十二颗星后的天空,只剩下一片黑色的朦胧。2010年10月14日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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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行路,走到一个高爽之地,必然会驻足停步,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极目远望。这时候,只觉得天地特别开阔又特别亲近,自己也变得器宇轩昂。前面还有一个高爽之地,远远看去云蒸霞蔚,很想快速抵达,但是,低头一看,中间隔着一片丛林。丛林间一定有大量丘壑、沼泽、烟瘴、虎啸、狼嚎吧?让人心生畏怯。然而,对于勇敢的行路者来说,这反而是最想深入的地方。不仅仅是为了穿越它而抵达另一个高爽之地,它本身就蕴藏着无限美丽。我很想借着这种旅行感受,来说一说历史。汉代和唐代显然都是历史的高爽之地。我们有时喜欢把中华文明说成是“汉唐文明”,实在是声势夺人。但是,不要忘了,在汉代和唐代这两个历史高爽地之间,也夹着一个历史的丛林地带,那就是三国两晋南北朝。在这个历史的丛林地带,没有天高地阔的一致,没有俯瞰一切的开朗,处处都是混乱和争逐,时时都是逃奔和死亡。每一个角落都是一重权谋,每一个身影都是一串故事。然而,即便把这一切乱象加在一起,也并不令人沮丧。因为,乱象的缝隙间还有一些闪闪烁烁的图景。你看——何处麻袍一闪,年长的华佗还在行医;夜间炉火点点,炼丹师葛洪分明已经成为一位杰出的原始化学家;中原飘来啸吟,这是“竹林七贤”在清谈和饮酒;南方也笑声隐隐,那是王羲之和朋友们在聚会,转眼间《兰亭序》墨色淋漓;大画家顾恺之的《女使箴图》刚刚画完,数学家祖冲之已经造出了指南车、编出了《大明历》、算出了圆周率,而地理学家郦道元的《水经注》则正好写了一半……正是这一切,让我们喜欢上了那个乱世。文化在乱世中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魅力。它不再纯净,而总是以黑暗为背景,以邪恶为邻居,以不安为表情。大多正邪相生、黑白相间,甚至像波德莱尔所说的,是“恶之花”。再也没有比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历史丛林地带,更能体现这种文化魅力的了。说到这里,我们的目光已经瞟向云霭底下那个被人褒贬不一的权势门庭。一个父亲,两个儿子,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二先说那个父亲,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一度几乎要统一天下秩序,重建山河规范。为此他不能不使尽心计,用尽手段,来争夺丛林中的其他权势领地。他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成功,终于战胜了所有对手,却没有能够战胜自己的寿数和天命,在取得最后成功前离开了人世。如果他亲自取得了最后成功,开创了又一个比较长久的盛世,那么,以前的一切心计和手段都会染上金色。但是,他没有这般幸运,他的儿子又没有这般能耐,因此只能永久地把自己的政治业绩,沉埋在非议的泥沙之下。人人都可以从不同的方面猜测他、议论他、丑化他。他的全部行为和成就都受到了质疑。无可争议的只有一项:他的诗。想起他的诗,使我产生了一种怪异的设想:如果三国对垒不是从军事上着眼,而是从文化上着眼,互相之间将如何一分高下?首先出局的应该是东边的孙吴集团。骨干是一帮年轻军人,英姿勃勃。周瑜全面指挥赤壁之战击败曹军时,只有三十岁;陆逊全面指挥夷陵之役击败蜀军时,也只有三十岁。清代学者赵翼在《二十史札记》中说,三国对垒,曹操张罗的是一种权术组合,刘备张罗的是一种性情组合,孙权张罗的是一种意气组合。沿用这种说法,当时孙权手下的年轻军人们确实是意气风发。这样的年轻军人,天天追求着硝烟烈焰中的潇洒形象,完全不屑于吟诗作文。这种心态也左右着上层社会的整体气氛,因此,孙吴集团中没有出现过值得我们今天一谈的文化现象。顺便提一句,当时的东吴地区,农桑经济倒是不错,航海事业也比较发达。但是,经济与军事一样,都不能直接通达文化。对于西边刘备领导的巴蜀集团,本来也不能在文化上抱太大的希望。谁知,诸葛亮的两篇军事文件,改变了这个局面。一篇是军事形势的宏观分析,叫《隆中对》;一篇是出征之前的政治嘱托,叫《出师表》。《隆中对》的文学价值,在于对乱世的清晰梳理。清晰未必有文学价值,但是,大混乱中的大清晰却会产生一种逻辑快感。当这种逻辑快感转换成水银泻地般的气势和节奏,文学价值也就出现了。相比之下,《出师表》的文学价值要高得多。这种价值,首先来自于文章背后全部人际关系的整体背景。诸葛亮从二十六岁开始就全力辅佐刘备了,写《出师表》的时候是四十六岁,正好整整二十年。这时刘备已死,留给诸葛亮的是一个难以收拾的残局和一个懦弱无能的儿子。刘备遗嘱中曾说,如果儿子实在不行,诸葛亮可以“自取”最高权位。诸葛亮没有这么做,而是继续领军征伐。这次出征前他觉得胜败未卜,因此要对刘备的儿子好好嘱咐一番。为了表明自己的话语权,还要把自己和刘备的感情关系说一说,一说,眼泪就出来了。这个情景,就是一篇好文章的由来。文章开头,干脆利落地指出局势之危急:“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敝,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文章中间,由军政大局转向个人感情:“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文章结尾,更是万马阵前老臣泪,足以让所有人动容:“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这么一篇文章,美学效能强烈,当然留得下来。我一直认为,除开《三国演义》中的小说形象,真实的诸葛亮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历史上获得超常名声,多半是因为这篇《出师表》。历史上比他更具政治能量和军事成就的人物太多了,却都没有留下这样的文学印记,因此也都退出了人们的记忆。而一旦有了文学印记,那么,即便是一次失败的行动,也会使一代代拥有英雄情怀的后人感同身受。杜甫诗中所写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就是这个意思。当然,杜甫一写,《出师表》的文学地位也就更巩固了。说过了诸葛亮,我们就要回到曹操身上了。不管人们给《出师表》以多高的评价,不管人们因《出师表》而对诸葛亮产生多大的好感,我还是不能不说:在文学地位上,曹操不仅高于诸葛亮,而且高出太多太多。同样是战阵中的作品,曹操的那几首诗,已经足可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流的文学家,但诸葛亮不是。任何一部《中国文学史》,遗漏了曹操是难于想象的,而加入了诸葛亮也是难于想象的。那么,曹操在文学上高于诸葛亮的地方在哪里呢?在于生命格局。诸葛亮在文学上表达的是君臣之情,曹操在文学上表达的是天地生命。曹操显然看不起那种阵前涕泪。他眼前的天地是这样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他心中的生命是这样的: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天年。当天地与生命产生抵牾,他是这样来处置人生定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我在抄写这些熟悉的句子时,不能不再一次惊叹其间的从容大气。一个人可以掩饰和伪装自己的行为动机,却无法掩饰和伪装自己的生命格调。这些诗作传达出一个身陷乱世权谋而心在浩阔时空的强大生命,强大到没有一个不够强大的生命所能够摹仿。这些诗作还表明,曹操一心想做军事巨人和政治巨人而十分辛苦,却不太辛苦地成了文化巨人。但是,这也不是偶然所得。与诸葛亮起草军事文件不同,曹操是把诗当作真正的诗来写的。他又与历来喜欢写诗的政治人物不同,没有丝毫附庸风雅的嫌疑。这也就是说,他具有充分的文学自觉。他所表述的,都是宏大话语,这很容易流于空洞,但他却溶入了强烈的个性特色。这种把宏大话语和个性特色合为一体而酿造浓厚气氛的本事,就来自于文学自觉。此外,在《却东西门行》、《苦寒行》、《蒿里行》等诗作中,他又频频使用象征手法,甚至与古代将士和当代将士进行移位体验,进一步证明他在文学上的专业水准。曹操的诗,干净朴实,简约精悍,与我历来厌烦的侈糜铺陈正好南辕北辙,这就更让我倾心。人的生命格局一大,就不会在琐碎妆饰上沉陷。真正自信的人,总能够简单得铿锵有力。三文化上的三国对垒,更让人哑口无言的,是曹操的一大堆儿子中有两个非常出色。父子三人拢在一起,占去了当时华夏的一大半文化。真可谓“天下三分月色,两分尽在曹家。”丛林边上的曹家,真是好生了得!我想不起,在历史的高爽地带,像汉代、唐代、宋代那样长久而又安定环境中,哪一个名门望族在文化聚集的浓密和高度上赶得上曹家。有的以为差不多了,放远了一看还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这么一个空前绝后的曹家,为什么只能形成于乱世而不是盛世?对于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容我以后再仔细想想。在没有想明白之前,我们不妨推门进去,到曹家看看。哥哥曹丕,弟弟曹植,兄弟俩关系尴尬。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传说,对曹丕不大有利。说的是,曹操死后曹丕继位,便想着法儿迫害弟弟曹植,有一次居然逼弟弟在七步之内写成一首诗,否则就处死。曹植立即吟出四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无法考证。记得刘义庆《世说新语》里已有记载,但诗句有些出入。我的判断是:传说中的曹丕,那天的举动过于残暴又过于儿戏,不太像他这么一个要面子的聪明人的行为;但这四句诗的比喻却颇为得体,很可能确实出于曹植之口,只不过传说者虚构了一个面对面的话语情境。中国人最经受不住传说的冲击。如果传说带有戏剧性和刺激性,那就更会变成一种千古爱憎。但是,越是带有戏剧性和刺激性,大多离真实性也就越远,因此很多千古爱憎总是疑点重重,想起来真让人害怕。传说中的曹操是违背朝廷伦理的,传说中的曹丕是违背家庭伦理的。中国古代的主流思维,无非是朝廷伦理再加上家庭伦理,结果,全被曹家颠覆了。父子两人,正好成了主流思维两部分的反面典型。在历史上,曹丕登了大位,曹植终生失意,但这是在讲政治。如果从文化的视角看去,他们的高低要交换一下,也就是曹植的地位要比曹丕高得多。应该说,曹丕也是杰出的文学家。我此刻粗粗一想,可以说出三项理由。其一,他写了不少带有民歌色彩的好诗,其中一半是乐府歌辞,并且由他首创了完整形式的七言诗;其二,他写了文学理论作品《典论·论文》,第一次宏观地论述了文学的意义、体裁、风格、气质;其三,他曾是一个热心的文坛领袖,身边集合了很多当时的文人,形成过一个文学集团。曹丕的作品,本来也很可读读,尤其像两首《燕歌行》。但他不幸受到了围堵性对比,上有父亲,下有弟弟。一比,比下去了。弟弟曹植由于官场失意,反倒使他具备了另一番凄凄凉凉的诗人气质。他的诗,前期透露出贵公子的豪迈、高雅和空泛,后期在曹丕父子的严密监视下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笔下也就出现了对纯美的幻觉,对人生的绝望,诗境大有推进。代表作,应该是《洛神赋》和《赠白马王彪》吧。他的风格,钟嵘在《诗品》中概括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大致合适,又稍稍有点过。在我看来,曹植的问题可能正是出在“词采华茂”上。幸好他喜爱民歌,还保存着不少质朴。后人黄侃在评述《诗品》的这个评价时,觉得曹植还有“不离闾里歌谣之质”的一面,这是必要的补充。父子三人的文学成就应该如何排序?先要委屈一下曹丕,排在第三。不要紧,他在家里排第三,但在中国历代皇帝中,却可以排第二,第一让给比他晚七百多年的李煜。那么,家里的第一、第二该怎么排?多数文学史家会把曹植排在第一,而我则认为是曹操。曹植固然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而曹操的诗,则是礁石上的铜铸铁浇。四父子三人,权位悬殊、生态各异、性格不一,但一碰到文学,却都不约而同地感悟到了人世险峻、人生无常。这是丛林边这一家子的共同语言。或者说,这是那个时代一切智者的共同语言,却被他们父子三人最深切地感悟了,最郑重地表达了。照理,三人中比较缺少这种感悟的是曹丕,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三十岁的时候他被立为太子,应该是最春风得意的时候吧,但就在这一年,中原瘟疫大流行,原来曹丕的文学密友“建安七子”中仅余的四子,即徐干、陈琳、应?、刘桢,全部都在那场灾难中丧生,这让曹丕极其伤感。他在写给另一位友人吴质的书信中,回忆了当年文学社团活动的热闹情景,觉得那些青年才俊身在快乐而不知,确信自己能够长命百岁。但仅仅数年,全都凋零而死,名字进入鬼录,身体化为粪土。由此曹丕想到,这些亡友虽然不如古人,却都很杰出,活着的人赶不上他们了。至于更年轻的一代,则让人害怕,不可轻视,但我们大概也无缘和他们来往了。想想自己,素质仅如犬羊,外表却如虎豹,四周没有星星,却被蒙上了虚假的日月之光,一举一动都成了人们的观瞻对象。这种情景,何时能够改变?这封私人通信,因写得真切而成了一篇不错的散文。从这封信中可知,这位万人追捧的太子,内心也是清醒而悲凉的。内心悲凉的人,在出入权位时反倒没有太多的道德障碍。这一点,曹丕与父亲曹操有共同之处,只不过在气魄上小得多了。至于曹植,一种无权位的悲凉贯穿了他的后半生,他几乎对人生本体提出了怀疑。天命可疑,神仙可疑,时间可疑,一切可疑。读读他那首写给同父异母的弟弟曹彪的诗,就可以知道。曹家的这些感悟,最集中地体现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归宿——墓葬上。将人生看作“朝露”的曹操,可以把有限的一生闹得轰轰烈烈,却不会把金银财宝堆在死后的墓葬里享受虚妄的永恒。作为一个生命的强者,他拒绝在生命结束之后的无聊奢侈。他甚至觉得,那些过于奢侈的墓葬频频被盗,真是活该。在戎马倥偬的年月,很多大大小小的军事团队都会以就地盗掘富豪之墓的方式来补充兵饷。据说,曹操也曾命令军士做过这样的事,甚至在军中设置过一个开发墓丘的官职,叫“发丘中郎将”。这个名称,有点幽默。曹操既鄙视厚葬,又耽心自己的坟墓被盗,因此竭力主张薄葬。他死时,遗嘱“敛以时服,无藏金银财宝”。所谓“时服”,也就是平常所穿的衣服。他的遗嘱是这样,但他的继位者会不会出于一种哀痛中的崇敬,仍然给以厚葬呢?这就要看曹丕的了。他是继位者,一切由他决定。我们并不知道曹丕当时是怎么做的,但从他自己七年后临死时立的遗嘱,可以推想七年前不可能违背曹操薄葬的意愿。曹丕的遗嘱,对薄葬的道理和方式说得非常具体。他说,葬于山林,就应该与山林浑然合于一体,因此不建寝殿、园邑、神道。他说,葬就是藏,也就是让人见不着,连后代也找不到,这才好。他说,“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尤其厚葬更会引来盗墓,导致暴尸荒野,只有薄葬才有可能使祖先稍稍安静。最后,他立下最重的诅咒,来防止后人改变遗嘱,说:“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又戮,死而重死”。真是情辞恺切,信誓旦旦,丝毫不留余地了。那么,我敢肯定,曹氏父子确实是薄葬了。由于他们坚信葬就是藏,而且要藏得今人和后人都不知其处,时间一长,就产生了“曹操七十二疑冢”的传说。大约是从宋代开始的吧,说曹操为了不让别人盗墓,在漳河一带筑了七十二座坟墓,其中只有一座是真的。后来又有传闻,说是有人找到过,是渔民,或者是农人,好像找到了真的一座,又好像是七十二冢之外的……于是当时就有文人写诗来讥讽曹操了:生前欺天绝汉统,死后欺人设疑冢,人生用智死即休,何有余机到丘垄?人言疑冢我不疑,我有一法君未知。直须尽发疑冢七十二,必有一冢藏君尸。诗一出来,立即有人夸奖为“诗之斧钺”。用现在的话,就是把诗作为武器,直刺九百年前的曹操。这就是我很不喜欢的中国文人。根据一个谣传,立即表示“我不疑”,而且一开头就上升到政治宣判,断言曹操之罪是绝了“汉统”。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仅凭曹操的那些诗,就足以说明他是汉文化的合格继承者,他们所说的“汉统,大概是指汉朝的皇族血统吧。如果是,那么,汉朝本身又曾经绝了什么朝、什么统?再以前呢?再以后呢?比曹操晚生九百年而经历了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却还在追求汉朝血统,这样的文人真是可气。更可气的是,这个写诗的人不知怎么突然自我膨胀,居然以第二人称与曹操对话起来,说自己想出了一个绝招可以使曹操的疑冢阴谋彻底破败,那就是把七十二冢全挖了。我不知道读者听了他的这个绝招作何感想,我觉得他实在是像很多中国文人,把愚蠢当作了聪明,也不怕别人牙酸了。就凭这样的智力,这样的文笔,也敢与曹操对话?我想,即便把这样的低智族群除开,曹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找不到对话者的。以前曾经有过一些,却都在那次瘟疫中死了。因此,他们也只能消失在大地深处。不错,葬即藏也,穿着平日的服装溶入山林,没有碑刻,没有器物,没有墓道,让大家再也找不到。没有了,又怎么能找到?追回天籁一五月的草原,还有点冷。在呼伦贝尔的一间屋子里,我弯着腰,置身在一群孩子中间。他们来自草原深处,都是少数民族。我已经问过他们的年龄,在五岁到十三岁之间。把他们拉到我眼前的,是王纪言先生。他六岁之前也是在呼伦贝尔度过的。现在他是个大忙人,成天穿梭般地往来于世界各大都市之间,但是,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听到一,二句有关草原的歌声依稀飘过,他就会怆然停步,目光炯炯地四处搜寻。他说,有关童年的其他记忆全都模糊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断断续续的歌声。人人都有童年,每个童年都有歌声。但是,大多数童年的歌声过于微弱,又容易被密集的街市和匆忙的脚步挤碎。值得羡慕的是蒙古草原,只有它的歌总是舒展得那么旷远而浩荡,能把所有游子的一生都裹卷在里边。我有很多学生,来自草原又回到了草原,因此我有幸一次次获得奇特的体验。有一年冬天,这些学生和他们的朋友们汇集在北京,占满了一家餐厅的每一张桌子,我坐在他们中间。才欢叙几句,一个学生的喉头不经意地吐出了一句低低的长调,刹那间,整个餐厅就变成了一个此起彼伏、回荡涡旋的交响乐队,我左顾右盼,目不暇接,最后只得闭起眼睛,承蒙着一个巨大音箱的笼罩。这种笼罩与置身于一般的歌咏会中全然不同,因为笼罩四周的已不是一句句具体的歌声,而是一种忧郁、低沉而又绵远的气压。这样的场合我后来又多次遇到。未必是学生,也未必有那么多人,只要是与出生在蒙古草原的朋友们坐在一起,不必很久,歌声总会慢慢响起。唱到最后,他们都会加一首歌,是由席慕容作词、乌兰托嘎作曲的《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我相信,这是席慕容女士写那首短诗时没有预料到的。她在诗中告诉人们,父母亲即使把家庭带到了天涯海角,也会把描摹家乡作为教育孩子的第一课。结果,她只是在诗中轻轻地喊一句“我也是高原的孩子啊”,把茫茫一片大地都感动了。能够让一个成年人自称“孩子”的可能是很难找到的,席慕容找到了,因此也让一大批人找到了。今天,王纪言先生就是以“孩子”的身份回到呼伦贝尔,来寻找今天埋藏在草原深处的其他孩子的。他带来了自己的女儿,女儿像席慕容女士一样来寻找父亲的童年。他们父女俩不必讲很多话,这儿的朋友一听就懂,帮着寻找。席慕容女士闻讯,也从台北淡水的山坡上出发,七拐八弯地赶来了。谁都知道,这种寻找既属于个人,又不属于个人。二眼前这些孩子,大多来自僻远地区很小的少数民族。“家中没有牛羊,有一顶蒙古包,父母给别人家放羊……”孩子们在轻声回答询问。他们在布仁巴雅尔和乌日娜的带领下刚刚组成了一个合唱团,开口一唱就震惊四座。我刚刚听完,便对孩子们结结巴巴地重复着一句话。这句话他们现在一定都听不明白,明知他们听不明白我还要重复,只因为此时此刻心中只有这句话。我说的是:“你们正在做一件真正的大事。非常大的大事……”什么是我所说的“大事”?那就是在文化艺术界越来越陷于假、大、空的华丽套路时,用童声提醒一小部分人,文化艺术的基座是什么?极致是什么?由于毛病已经不轻,因此,这种提醒也就是救助。那一双双软软的小手,谁都想拉起它们做点什么事,但一上手就发现,它们的力量更大,正要拉着大批成人拔离泥沼。你看,现在我正抓着一双小手。对,就是他,脸庞清瘦、头发凌乱的鄂温克族男孩子,巴特尔道尔吉,刚才穿着一双小马靴走出队列站定,缓慢的步子立即引起了全场肃静。他轻轻地闭上眼睛,同时又轻轻地张开了嘴,一种悠长的声调随即绵延而出。茫茫大地无声无息,心中的母亲在祈祷上苍。她正为我向上苍献奶,她正遥望着远方的远方。我的母亲,她在远方……声音一起,这个孩子立即失去了年龄。几百年马背上的思念和忧伤顷刻充溢屋宇,屋宇的四壁不见了,千里草原上最稚嫩和最苍老的声音都在共鸣。这种首尾相衔的共鸣一下子贯通了天地伦理,使稚嫩不再稚嫩,苍老不再苍老。或者说,稚嫩既是苍老,苍老即是稚嫩。从一般的艺术教学观点来看,这里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请看这个唱歌的鄂温克族孩子,他当然还远没有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却怎么可能体会远方骑士思念母亲的苍凉情怀?远方骑士思念母亲的最动情方式,是反过来设想母亲对自己的思念,而这种设想一旦道破,又使单向情感变成双向情感,在遥远的往返间经天纬地。这首歌成功地完成了这一切,而此刻的完成者却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在场的成年人几乎都在擦泪。但是我打听了,这个孩子完全不识五线谱和简谱,也没有可能像不少城市孩子那样被家长送到一个个儿童音乐班里接受某种专业辅导。他只能在烦忙的父母嘴边捡拾到一些歌声罢了,竟然快速地连贯成自己最初的音乐生命。站在我身边的国际著名钢琴家刘诗昆先生轻声告诉我,他的音准无懈可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成人吃惊的事情不断在孩子们中间发生。两个月前这里路过一个蒙古国的歌手,看到孩子们在唱歌,便送给孩子们一份描写森林里各种禽鸟生态的复杂歌谱,但是,才教唱了两遍就匆忙回国了。歌谱放在老师那里,却不知怎么丢失了,大家没法再学,深感可惜。没想到站出来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巴尔虎蒙古族的阿木日其其格,她说自己在跟唱两遍的时候已经能够全部背唱,请老师拿出纸笔记录。老师惊奇地记录着,后来歌谱的原稿找到了,一作对比,居然一字不差,一音不差。这又是怎么回事?不仅是唱歌,连舞蹈也是如此。这些刚刚集合在一起的孩子显然没有受过任何舞蹈训练,但是,他们的动作却展现出一种天然的韵律和节奏。有一个名叫娜日格乐的布里亚特蒙古族小女孩,才九岁,一举手一投足都渗透着皇廷公主般的高贵和娴静,让我们这些走遍世界各地的大人们都非常吃惊。她的风度与她的经历基本没有关系,那么,她的风度就只能来自于她的经历之前,或经历之外。……这些例证,很可能被人说成是天才。我想换一个字:天籁。天才是个人奇迹,天籁是天生自然。天才并不常见,天籁则与人人有关。今天中国文化艺术界失落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天籁。我说这些孩子的歌声对广大成人有提醒之功,指的也是天籁。三在古代汉语中,籁,最早是指一种竹制的乐器。天籁,则把自然当作乐器了,是指自然之声。其实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在他们还没有被阻塞、被蒙蔽、被扭曲的时候,最能感受自然生态,并且畅快地吐露出来。这样的人,常常被称为未失天籁、未失天真、未失天性之人。但是,这样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多只能从儿童中,从边远地区的荒漠间寻找。这样的人,说得好听一点,是未受污染之人,说得难听一点,是未受教化之人。但是,他们是那么可爱,那么纯净,那么无拘无束,那么合乎艺术本性,不能不使我们一次次回过头来,对现代文明的所谓“教化”投去怀疑的目光。现代文明当然也有很多好处,但显然严重地吞噬了人们的自然天性。密集的教学、训导、观摩,大多是在狠命地把自然天性硬套到一个个既成模式中去。自然天性一旦进入既成模式,很少有活着出来的。只有极少数人在临近窒息之时找到一条小缝逃了出来,成了艺术上的稀世奇侠,或其他领域的神秘天才。当然,也可能在逃出来之后不知所措,终老于浑浑沌沌的自然状态。但即使这样,也活得真实,躲过了模式化的虚假。因此,现代文明不能过于自负。在人和自然的天性面前,再成熟的文明也只是匆忙的过场游戏,而且总是包含着大量自欺欺人的成分。例如,大家都以为艺术是现代文明的训练结果,但不妨静夜自问,我们每个人在少年时代就大致分得清人的美丑了,那又经受过什么训练?后来在美学课程上说得非常复杂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等等“美学规则”,只是教师们对少年直觉的笨拙表述罢了。而且,何谓“端正”,何谓“匀称”,还是无法从学术上论定,仍然要靠直觉。直觉来自何处?天性,天籁。同样,当我们童年的眼睛第一次面对自然美景时发出惊喜光芒,也与后天的教育基本无关。甚至在我们成年后的写作中,那些不知怎么流泻出来的可圈可点的句子,肯定也与前人或旁人文章关系不大。清代学者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天籁不来,人力亦无如何。”如果来了,则“不着一字,自得风流。”可惜我们现在看到的,尽是人力,尽是文字,尽是雕琢,尽是理念。大家还以为,这才是进步,这才是文化。这真让人着急。我之所以两度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邀请担任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文化素质总讲评”,就是想把这种着急之心系统地表达一下。因为每次长达四十天,天天全国直播,收视的观众上亿。我已经不能不借助于这么大的高台,来呼唤天籁。歌手都很年轻,绝大多数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拥有大专学历。但是,一旦让他们谈谈自己,谈谈父母,谈谈家乡,谈谈音乐,立即出现一种惊人的景象。多数人都不假思索,随口吐出,用词华丽,充满了成语、形容词和排比,却又都严重雷同。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他们说得多么虚假和空洞。不管你怎么追问,他们还给你的,是加倍的虚假和空洞。我不能不对着电视镜头严峻地讲评道:“你说了那么多描述妈妈的话,但很抱歉,我觉得你对自己的妈妈还缺少感情。因为你和其他四位歌手描述妈妈的话几乎完全重复,而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重复的妈妈。因此,你口中的妈妈是一个假妈妈。一个明明有亲妈妈的儿子,当着全国的电视观众的面描述一个假妈妈,我难以原谅。”我又对另一位歌手说:“我觉得你应该再慎重考虑一下要不要继续唱歌,因为我问了你三遍最早学歌的原因,你讲的都是宏大词汇,什么人民的审美导向、时代的文化趋势,却与你的个人兴趣无关。无关个人兴趣,可以从事别的职业,却不能是艺术。”我还一次次要求他们,能不能把他们挂在嘴上的那些句子,像“受众心理的放飞和定格”、“第三维度的亚正常感觉”等等说说明白,换成正常人的语言。当然,我没有让这些歌手在文化素质的考评中及格。但我反复说明,这主要不是针对他们个人,我是在为一种越来越得意、越来越普及的“伪文化”打分,他们只是受害者。受害者很多,从学校到官场都未能幸免,就像一场大规模的传染病。文化的传染病比医学上的传染病更麻烦,因为它有堂皇的外表、充足的理由、合法的传播,而且又会让每一个得病者都神采飞扬、炯炯有神。对于这样的疫情我已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个能让很多人听得到、看得见的高台上呼喊几句:这是病。有不少文化人原先很不赞成我参加这样通俗的电视活动,发表文章说让一个资深学者出来评年轻人的文化素质是“杀鸡用牛刀”,可见他们都不在意疫情的严重和紧迫,因此也无法体会我急于寻找高台的苦心。捷克前总统哈维尔说,只有得过重病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健康,同样,只有见到过真正健康人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疾病。真是天助我也,正当我深感吃力的那些日子,一些来自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歌手来到了我的高台边。他们从服饰、语言到歌声都是“原生态”,从家乡走到县城都要花几天时间,却长途跋涉地来到了北京。他们显然没有受过什么训练,但一开口就把所有人的耳朵勾住了。热闹的赛场里立即出现了远山丛林间的夜风豪雨,以及一切生命的质朴起点。每支歌唱完,是我与歌手对话的时间,全国电视观众都在倾听。你看这位少数民族女青年,二十来岁,汉语还说得相当生硬,我就简单问了她一个小问题:“这首歌,是从妈妈那里学来的吗?”“我妈妈不唱歌。”她迟疑了一下又说:“但她最会唱歌……”“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我爸爸原是村子里最好的歌手,他用歌声引来了另一个村子的最好歌手,那就是我妈妈。但是,在我出生不久,爸爸就去世了,妈妈从此就不再唱歌。”几句结结巴巴的话,立即使我警觉,此刻正在面对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生故事。她还在说下去:“前些天初赛,妈妈在电视中看到了,我刚回家,她就抱住了我。这时,我听到头边传来一种低低的歌声。这是爸爸去世那么多年后她第一次开口,真是唱得好。”两位歌王的天作之合,二十年的封喉祭奠,最后终于找到了再次歌唱的理由……我还没有来得及理清自己的感受,抬头看见这位歌手正等着我的讲评和打分。我说:“请代我问候你的妈妈——这位高贵的妻子,高贵的母亲!”现场的掌声如山洪暴发,我看到很多担任评委的著名音乐家在擦泪。我轻轻地加了两个字:“满分。”本来我还想通过电视问候那个村子里的乡亲。整整二十年,这些乡亲知道他们的女歌王为什么封喉,因此你一句、我一句地教会了他的女儿。但是,我要表达这种问候需要用不少语言,而当时比赛现场的浓郁气氛已容不得语言。后来才知道,当时几乎整个中国都被这个朴实的故事感动了。我想,这下,那些用空洞重复的套话来叙述自己父、母亲的歌手,该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他们及格了。此刻,我在呼伦贝尔草原又想起了祖国西南地区的那个村庄。两个地方隔得很远,但它们的歌声却能互相听到,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美学范畴。其实,这也是人类学范畴。从眼前的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到中央电视台比赛现场的那位二十岁左右的女青年,到她的母亲和乡亲,再到在评委席里擦泪的著名音乐家们,这一连串面容,在我脑海中连成了一条线。这条线,就叫“人类深层艺术史”。四令人惆怅的是,凭着我们的呼吁,天籁还能在我们的生活和艺术中占据多大的分量?几个朋友对此非常悲观,认为现代文明的推土机很难抵挡。推土机一过,一切都可想而知。因此,谁也不愿和它作对了,现在的很多文化艺术,都已经成了推土机的伴奏音响。我对此稍有乐观。不是乐观于推土机的终将停止,这是不可能的;而是乐观于不少人的心底可能还有文化良知存活。这些存活的因素只是点点滴滴,却是人间真文化千年传承的活命小道。想到这里,我看了鄂温克族小男孩达维尔一眼,他正站在我的右边。鄂温克族一直在深山老林里过着原始的狩猎生活,很多年来,政府部门在山下为他们建造了居住社区,又为了保护珍稀动物而限制狩猎,他们的生态改变了。面对着远比过去舒适和安逸的物质生活,他们却陷入了深深的苦闷。这是一种说不清楚原因的苦闷,其实也就是文化苦闷。因此,他们会在原来的狩猎地养几头鹿,或其他什么动物,过一段日子就上山去与它们一起住一阵,像过去一样。不要嘲笑他们过于怀旧,这是他们吃力地在与自己的文化“谈判”。那天,十二岁的达维尔从合唱团回家,问刚刚从山上下来的奶奶和妈妈,还有没有老歌可以教给他。于是,几位长辈就开始在灯下一句句地回忆起来。几天下来,达维尔学到很多歌,而奶奶和妈妈则完全变了。像是受到了天神的指点,她们的笑容、步态立即变得自在和坦然。这,已经属于一个民族的天籁了。推土机永远会一步步推进。但我们还有骏马,还有不同年龄的骑手,可以扬鞭纵缰,去追回那些重要的东西。序《世界文学名著青少年必读丛书》中外很多杰出的长者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致公认,在年轻的时候多读一些世界文学名著,是构建健全人格基础的一条捷径。这是因为,世界文学名著是岁月和空间的凝炼,集中了智者对于人性和自然的最高感悟。阅读它们,能够使年轻人摆脱平庸和狭隘,发现自己的精神依托和人生可能。同时,世界文学名著又是一种珍贵的美学成果,亲近它们也就能领会美的法则和魅力。美是一种超越功利、抑制物欲的圣洁理想,有幸在青少年时期充分接受过美的人,不管今后从事什么专业,大多会长久地保持对于丑陋和恶俗的防范。一个人的高雅素质,便与此有关。然而,话虽这么说,这件事又面临着很多风险。例如,不管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课程份量本已不轻,又少不了各种青春的聚会和游戏,真正留给课余阅读的时间并不很多。这一点点时间,还极有可能被流行风潮和任性癖好所席卷。有些学生好一点,静得下心来认真阅读,但是,茫茫书海使他们无所适从,他们吞嚼了大量无聊的东西,信息爆炸的时代使他们不幸成了爆炸的牺牲品。为此,我总是一次次焦急地劝阻学生们,不要陷入滥读的泥淖。我告诉他们:“当你占有了一本书,这本书也占有了你。书有高下优劣,而你的生命不可重复。”我又说:“你们的花苑还非常娇嫩,真不该让那么多野马来纵横践踏。”学生们相信了我,但又都眼巴巴地向我提出了问题:“那么,我们该读一些什么书?”这确实是广大学者、作家、教师和一切年长读书人都应该承担的一个使命。为学生们选书,也就是为历史选择未来,为后代选择尊严。这套“世界名著青少年必读丛书”,正是这种努力的一项成果。丛书在精选的书目上花了不少功夫,然后又由一批浸润文学已久的作者进行缩写。这种缩写,既要忠实于原著,又要以浅显简洁的形态让广大兴趣各异的学生都能够轻松地阅读,快乐地品赏。有的学生读了这套丛书后发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其中哪几部,可以再进一步去寻找原著。因此,精华的提炼,也就成了进一步深入的桥梁。除了青少年读者之外,很多成年人也会喜欢这样的丛书。他们在年轻时也可能陷入过盲目滥读的泥淖,也可能穿越过无书可读的旱地,因此需要补课。即使在年轻时曾经读得不错的那些人,也可以通过这样的丛书来进行轻快的重温。由此,我可以想象两代人或三代人之间一种有趣的文学集结。家长和子女在同一个屋顶下围绕着相同的作品获得了共同的人文话语,实在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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