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阿木800字

少年阿木

800字 高三 写人

第一次遇见阿木,我就觉得他"头脑简单".

阿木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用他的话说就是:大家能够在这茫茫人海里相遇是缘份,能够成为三年同窗更是缘份,他能不珍惜这缘份吗

我说是这个世界太小了吧.

一天,我问阿木,人家取名字都是龙啊,凤啊,玉啊,宝啊,你爸咋给你取了这么个名字--木(木瓜,木头,木鱼,木乃伊……)

阿木说他爸希望他将来有所作为."木木高升."我说有这个词吗阿木笑着说,可能有吧,总之肯定不会是"朽木",再说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罢了.

后来,我渐渐发现阿木"不简单."

在如花的季节里,我莫名其妙地思考一些令我困惑的问题,试图找出答案,例如:为什么现在流行"郁闷"人生有什么意义等.

或许是他活得不够充实,内心空虚寂寞吧!

"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女作家毕淑敏年轻时冥思苦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人生有什么意义,这是她最后得出的结论.

阿木告诉我.

阿木喜欢阅读,阿木喜欢郭敬明的《幻城》,和韩寒的《三重门》,还有很多.阿木说将来能开一家图书馆,到时候.自己可以一边看书一边卖书,挺不错的.

阿木喜欢听音乐,有时也哼上几曲.但他不是追星族,他说一个人长得漂亮或英俊,那是上帝的厚爱,可上帝更疼爱积极进取的人,他并不关心哪位明星与谁拍拖或分手,结婚或离婚,他只是买他(她)的唱片,听曲子罢了.

有时,阿木也会问我一些古怪的问题.例如: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我摇了摇头.

思念一个人,就像喝了一杯冷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

咦怎么好像在哪本书上阅读过.

他还对我说:青春期一过,你就会发现父亲的知识渊博了.

谁说的

彼德.

阿木整天嘻嘻哈哈,挺快乐的,成绩却不错.阿木说他爸像老舍,"像老舍"像老舍教育女儿舒立,"不用把成绩看得太重,只要及格就行."

我说阿木你是特例,像老舍,像你爸这种超前的教育思想,在现代社会恐怕是行不通的.

流年似水,又到了新学期的开学典礼,阿木指着红旗飘扬,旭日东升的天空,然后瞳孔凝视前方,对我说:"一人生的旅途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

又是谁说的我问阿木.

鲁迅!

那我们一起上路吧!

我笑了,阿木也笑了,笑得那么灿烂,像阳光一般.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篇一: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篇二: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篇三: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

【篇十一: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人们常常说出门遇见乌鸦,得赶紧往自己的脚后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会碰到倒霉的事,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因此,乌鸦是一只不祥之鸟。

刚开始我也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自从看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的想法彻地改变了。

这本书主要讲作者沈石溪搬到了乌鸦居住的大树旁,每天,沈石溪出门都要往脚后吐口水,免得招来霉运。然而有一天,乌鸦们突然神色慌张,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乌鸦头领慌慌张张地来到沈石溪的茅屋前,拼命地喊叫,并时不时地往外飞。刚开始作者感到很奇怪,后来害怕渐渐涌上了心头。沈石溪决定到村长家去。乌鸦见沈石溪走了,才东倒西歪地飞向森林深处。沈石溪刚到村长家的门口,只见一个闪电射到了乌鸦之前居住的大树上,随后,大树正好倒在了作者的茅屋上……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地惭愧起来,我一前总说乌鸦是个不祥之兆,然而现在,乌鸦救了作者一命,表示它不是不祥之兆,我能不惭愧吗?

乌鸦虽然外表丑,歌声那么沙哑、那么难听,但是内心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人们常说乌鸦的坏话,可乌鸦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地生活着,当人们遇难时,尽可能地帮助人们。

看来,人们该改改对乌鸦的看法了,也不能以外表看人了。

让我们给乌鸦一个宁静的森林、一片美丽的天空,我们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对待乌鸦了,我们要给乌鸦一个舒适的家。同时,让我们一起学习乌鸦的高尚品质吧!

【篇十二: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一场雨冲走了夏季的炎热。雨后的天气格外清新凉爽,我和妈妈便一起去图书城。那里的人很多,都在仔细的挑选着自己喜欢的书,我挑了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和乌鸦做邻居》。心里想着赶快回家吧!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书。通常大家都把乌鸦看成不祥鸟,谁看见谁就会倒霉运,而把喜鹊当做吉祥鸟,常把喜鹊登枝比喻喜事临门,同是鸟,名声却有着天壤之别。但是在这本书里发生的鸦鹊战争里,作者却感到了别的一番滋味……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西双版纳插队落户时,门口有棵菩提树。每年的六月到下年的二月,一大群乌鸦便会占据老菩提树,便和作者做了邻居。作者在恪守奶奶的教导下,只要一看见乌鸦便在脚后吐口水,就可以消灾驱邪,但是没有过几天作者就放弃了这种念头,因为乌鸦那么多,离他又那么近,没有那么多的口水吐。与乌鸦为邻,倒霉事也重重而来。乌鸦总是叼闪闪发光的东西,作者无奈之下拿起剪刀扔了过去,正好击中。没有得意两天,第三天乌鸦首领率领“轰炸机”向作者逼来,投“弹”七八泡在作者旁边开了花,咬牙切齿的作者拿着弩来,对着乌鸦群开始了地毯式轰炸。

半个月后,来了一群红嘴蓝鹊,趁着乌鸦不在家,就开始屠杀小乌鸦,要占邻这可树为营地。于是,翠绿的菩提树叶,黑色的乌鸦羽毛和鸟巢里金黄色的稻草,纷纷扬扬的洒落下来,像下了一场“三色雪”。鸦王率领鸦群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声势浩大的鸦群将鹊群吓得落荒而逃。而作者呢却因误打误撞的救了二十多只小乌鸦,鸦王为了感谢就停止了对作者的战争。一次打猎时,作者误踩了蓝鹊的鸟蛋,便遭到攻击,在危险时刻,鸦群来了,一场真正的鸦鹊大战开始了。鸦王带领着五六十只乌鸦去攻击成年鹊,可蓝鹊的体积比乌鸦大,数量又占优势,乌鸦抵挡不住,就要败下阵来。在关键时刻,鸦王发出“呱嘀呀——呱嘀呀的长鸣,突然飞来一大群的乌鸦,就像开闸放出来的一股黑色洪流,直扑蓝鹊的鸟巢,顿时到处都是鸟蛋滚落的声音,这声音使蓝鹊们心急如焚,忙着要抢回鸟蛋,而此时的蓝鹊军心大乱,便四散飞逃,从那以后作者便和鸦群和睦相处。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对乌鸦有了新的看法,乌鸦的绝顶聪明令我赞叹不已。也使我明白了,不论干什么事情都要多动脑筋,要灵活多用。还要多读书,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知识的积累就是财富。

【篇十三: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我读了沈石溪编著的《和乌鸦做邻居》一书,书中收录了《和乌鸦做邻居》、《天命》和《烈鸟》等十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和乌鸦做邻居》一文,作者告诉我们:乌鸦虽然外表难看,但是,非常聪明,很有个性,是一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鸟。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它们喜欢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一只外号叫“高帽子”的乌鸦正准备叼作者的纽扣时,被他发现并用剪刀打伤。此后几天,“高帽子”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那情景想来非常狼狈,人鸟大战,作者落败。

过了一段时间,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乌鸦知恩图报,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他被一群蓝鹊攻击,伤痕累累,险坠悬崖,“高帽子”率领群鸦打败蓝鹊,助他脱险。第二次更惊险,乌云翻滚,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群鸦急促的叫声惊醒,“高帽子”对着他狂叫不止,他立即预感到危险的逼近,赶紧离屋去村长家,身后的一道闪电劈倒了菩提树,砸倒了他的小屋。两次死里逃生,都离不开乌鸦邻居的舍身相救。

很早就听说过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故事,我都将信将疑,认为只是老人们编出来的故事,用来教育小孩子的。今天,通过沈石溪的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乌鸦的了解,虽然貌不惊人,甚至有些丑陋,但是,乌鸦知恩图报,不计前嫌,还真是值得我们中的一些人好好反思一番呢!

这样的邻居,谁不喜欢呢?

【篇十四: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在好多数人的眼里,乌鸦是倒霉不吉利的象征,可我却不那么认为,为什么呢?因为这本《和乌鸦做邻居》。

《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作者当年被下放到西双版纳初期,住的小木屋前,有一棵巨大的菩提树,树上住了成百上千只乌鸦,因为老一辈相传听到乌鸦叫就有倒霉事,天下乌鸦又一般黑,让作者对乌鸦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坏印象,可又没有办法搬离这个地方,无可奈何只好和乌鸦做邻居,偏偏乌鸦又喜欢把见到的亮晶晶的东西叼走,他放在院子里有亮光的东西都被乌鸦叼去,让作者烦不胜烦,有一次,一只有黑冠的大乌鸦把他的一串玻璃扣叼走,刚好被作者看到,他用剪刀把这只名叫老黑冠的翅膀划破了,不巧这只是头鸦,他遭到了乌鸦的报复,让他再也不敢得罪乌鸦了。相安无事了没多久,红嘴蓝鹊——一种喜欢侵略其他鸟巢的鸟在大乌鸦觅食的时候入侵菩提树,它们疯狂的把鸟蛋啄破,把还不会飞的小乌鸦赶下树,作者幸灾乐祸、欢天喜地地拣着,这下又解恨又解馋了,忽然,觅食的乌鸦归来,战斗没多久,红嘴蓝鹊就溃败逃走,被作者藏起来的小乌鸦听到大鸟回来,呱呱地叫起来,头鸦听到声音对作者威胁的叫起来,想起上次乌鸦的报复,作者乖乖的交出小鸟,并把小鸟送回树上。不过,从此以后,头鸦和作者关系慢慢的越来越好。

在一个雷雨之前的傍晚,群鸦鼓噪,纷纷飞离了菩提树,睡得正香的作者被一阵声嘶力竭的鸦叫惊醒,原来是头鸦在门口拼命的叫,直叫得作者心惊胆战再也不敢在屋子里,他刚走到借住的村长家,一个大火球落在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砸在作者住的小屋上。

其实,乌鸦是所有鸟类中最聪明的鸟,就因为它们叫声难听,外表难看多少年来一直让人讨厌。作者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乌鸦的智慧和团结精神,也写出了对乌鸦的喜爱和感激之情,有时间大家也来看看吧。

【篇十五: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和乌鸦做邻居》前半章给人的感觉是,作者以貌取“鸦”,认为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后半章里,当作者被乌鸦“无意”救了之后,对乌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和乌鸦“交”朋友了。

当作者拿着剪刀扔向高帽子时,我认为高帽子是罪有应得,但作者被群鸦“狂轰滥炸”时,我想:作者真是不识时务,既然发现了高帽子与其他乌鸦不一样,难道没有想过它可能是头领吗?当然,作者有可能是因为生气而来不及细想这么多。不过,后来作者十分清楚,如果不归还并且再把幼鸟吃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干净”日了。

当作者被外表美丽心肠狠毒的红嘴蓝鹊攻击时,若不是乌鸦来报仇,作者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虽然说乌鸦可能不是有意去救作者,但毕竟对作者有“恩”,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作者和乌鸦交上了朋友。但想想现在的情况,动物信不过人,人则杀害动物。虽然现在已经禁止杀害野生动物,但是偷猎者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偷猎者,家禽呢?如果说这些你都不吃,光吃素的,那么也可以因为在现代的食物中几乎都只有糖、盐、脂肪,我认为动物和人的地位完全可以交换过来。因为动物虽然吃肉,但只是为了生存,而人不但吃肉,还为了钱财不惜杀更多的生灵,往肉里加更多的化学物质……金钱和道德,到底哪个重要?

最后,当高帽子冒着生命危险来警告作者危险将要来临时,我不禁感叹:人,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是进化好还是退化好?如果为了道德,我们应该进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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