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_750字750字

初一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_750字

750字 初一 读后感

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漆黑的封面,真皮的花纹,书名由白色楷体字印刷在封面上,还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很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纹饰,与内容的精彩生动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简单粗暴,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小说显得更加让人理解。

现在就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角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卖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等他们卖完血后,又去胜利饭馆吃炒猪肝,温黄酒,这也成为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

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

然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结束,许三观以及那个地区迎来了严重的饥荒,许三观不得不去卖血以维持生活。

之后儿子一乐和二乐被遣去农村。当一乐回来时,已经染上了很严重的病,必须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疗。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体现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对他不离不弃,并斥责了三个儿子,带许三观吃炒猪肝,温黄酒。末尾,许三观感叹了一句,指责了当时年轻人不尊老的行为。

整本书给我很多启示,生动形象的反馈当时的贫困地区的人不得不以卖血为生,使人感慨颇深。

初一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_900字

900字 初一 读后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泪?

一一题记

犹记得,这么一句话“你身体里的每一颗原子都来自一个爆炸了的星球,形成你左手的原子可能和右手的来自不同的星球,这实在是我所知物理学中最富诗意的东西,你的一切都是星辰。”我想着,这一句话与宝玉黛玉的前世有几分相似。不知不觉中,本是陌生的事物慢慢熟悉,从而缔结盟约。

犹记得,曾看到意大利旅游局的一句宣传语-----------“行走,是为了找回你自己”时拍案叫绝。的确,人生是一条马拉松赛道,每个人都在奋力向前跑,可是到头来,我们却丢失了自己的信仰。我想着,这也是宝玉与黛玉一生的写照,为摆脱束缚而努力,可在封建社会下又显得是那么无助。

犹记得,电影里曾有这么一句话“黄泉八百里,曼珠花遍地。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叶,生死永不见。”我想着,花代表黛玉,叶代表宝玉,纵使曾经美好,辉煌,可却也阴阳相隔,不如路边野花平淡朴实,却安然自在。

曾几何时,手捧着那本彩绘注有拼音的《红楼梦》,只是被其中精妙绝伦的建筑及偶尔冒出的趣事所吸引。上了初中喜欢上了那贾府的辉煌,凤姐的直爽,贾母的选择性善良,宝玉的忠心,偶尔也怜爱着孱弱的黛玉,心疼她的懂事,寄人篱下,却又佩服她在封建礼仪的社会下依旧勇敢。再读时,已多了几分凄凉,大宅的辉煌映射着人性的冷淡,贾环等一系列人的嫉妒心理让人更加心寒,似乎大宅的温暖也只有这几个孩子了,当封建的枷锁来临时,他们的反抗却又如此无助,结局也是一句“凄凄惨惨冷冷清清”。时曾想起,若黛玉宝玉不出生在这般富贵人家,只是寻常人家,恐怕结局便为“宝玉耕田,黛玉织布,膝下儿女双全,屋上炊烟袅袅。”可惜一切皆为如果,衔玉而生,注定不再平凡。黛玉的身子,身在平凡人家,注定红颜薄命。

偶有几时,敬重曹雪芹先生,贾府繁华辉煌,细致穿插描写,的确不易;绕口难懂的关系,也一一梳理清楚;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似是个真真人儿。却也有几时,多加怨恨,黛玉已为宝玉流了那么多泪,前世的债也已还清,为何还要二人分开,家族败落呢,到了黛玉离世宝玉出家早已是泪湿满书,不忍再读,也终于明白那把辛酸泪。

这世间总也是世事无常,愿身边的你我有着信仰,当太阳初升时,毫不犹豫的向前冲。

也愿: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你我从容如初,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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