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魅力
一天,妈妈做好了午饭—父子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
爸爸闻到了香味,从书房里跑了出来,坐在饭桌旁,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块。妈妈说:“等会儿吃,儿子没来呢!”爸爸把红烧排骨又放回了碗里。他跑进儿子的房间里,看见儿子趴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书,就用手拍了拍儿子的屁股说:“儿子,快去吃饭,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红烧排骨哟!”儿子听了说:“等我把这个章节看完了再去吃。”爸爸严肃地说:“快点,不然菜就要凉了。”儿子听了,有点害怕了,从书的海洋里走了出来,垂头丧气地走到了餐桌旁,坐了下来。
爸爸有些疑惑,心想:“平时一喊吃饭,儿子就立马到桌旁坐好了,今天是怎么回事?”说着瞟了一眼书,腿就没再移动了,不知不觉坐了下来,立刻走进了书的海洋。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等爸爸,可爸爸迟迟没有来。妈妈奇怪地问道:“老公干嘛呢?乖儿子,菜快凉了,你把爸爸叫过来。”儿子一路上猜:爸爸肯定被书迷住了。果然,爸爸倚着墙,津津有味地看着“自己”刚才看的那本书。爸爸发现了儿子,说:”我们一起看吧。”于是,儿子躺在爸爸肚子上,看起了书。
此时,妈妈还在等着他们,饭菜也凉了。书香真得比饭菜还香呀!
我喜欢的榴莲
我喜欢的水果有很多,如:橙子、橘子、西瓜、樱桃……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榴莲。
有的人很讨厌榴莲,特别是气味,一闻到就会躲的远远的,这使我很疑惑?榴莲哪里臭了?明明很香,我一闻到就“口水直流三千尺”了。恨不得把碗添个精光。
它穿着金黄色的外衣,上面还有许多密密麻麻的刺。剥起来很麻烦,一不小心就会弄伤手。所以,吃榴莲很麻烦,也是人们讨厌榴莲的问题之一。但这还顶不住我对美食的渴望。
剥开那层外衣之后,它会变成一瓣一瓣的,把果实挖出来,你就可以大饱口福了。“哎,你怎么没有洗手就吃东西了”,老妈叫道。没办法,只好寸步难移地去洗手,眼睛还盯着榴莲看,好像每时每刻都不想和榴莲分开似的。
榴莲吃完后,我总是回想着刚才的榴莲,那是多么诱人,多么好吃,多么令人“榴莲忘返”。再想想我当时的样子,我不禁笑起来。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爱上了榴莲吧!那就快尝尝吧!虽然闻着臭,吃着却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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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魅力我十分喜欢看书。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伙伴,他和我一样,也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们经常把自己喜欢的书借给对方看,这样既丰富了知识,又省了很多买书的钱。空闲时,我们聚在一起,就着看过的书籍,有谈不完的话题,乐此不疲。我的伙伴借给我很多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了不少古代人物的英雄事迹,比如诸葛亮、刘备、张飞、关羽、孙权、鲁肃、曹操等。这本书除了有精炼的文字描写,还配了许多栩栩如生的插图,真是锦上添花呀!《三国演义》讲述了魏、蜀、吴这三个国家之间为了夺取领地而发生战争,最后魏国胜利,改国号为晋。在战争中,发生了许多故事,比如“三顾茅庐”、“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等。尤其是看到诸葛亮让赵云陪着刘备去东吴招亲那一章时,我也跟着时喜时忧。本来连刘备自己都不相信,他到东吴肯定是羊入虎口,怎么可能会娶到郡主孙尚香呢?可是赵云按照孔明先生事先给他的三个锦囊妙计,不仅俘获了郡主的芳心,还带着她安全返回。当周瑜知道后,带着大军追来时,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要是被抓住,还有他们的命吗?正在紧急关头,诸葛亮派来接应的人也到了,而且他们在船头一起高喊:“周瑜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周瑜气得当场晕倒。看到这,我不禁露出了舒心的微笑,长出了一口气,诸葛亮真是神机妙算啊!说到这里,也许你会以为我从小就是一只“小书虫”。其实,我小时候是不喜欢看书的。但自从妈妈领我走进书的海洋后,我的写作能力大有长进,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我的好几篇文章还被当做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读呢。从那时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一本好的书就像施有魔法,强烈地吸引着我,只要一有空隙,我就会钻进书里去。害得妈妈只好经常叮嘱我说:“灿,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要多看书,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护眼睛呀。”每当听到妈妈关心的话语,我心里就涌起一股暖流。书籍有着巨大的魔力,它可以把一个人送上成功的道路。从我喜欢上看书的那一天,那一分钟,甚至那一秒开始,我就树立了自己的理想——长大要成为一名受人欢迎的作家。书是我最好的伙伴,它伴我一路成长。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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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魅力在很小的时候,我坐在摇篮里,听着姥姥给我讲故事,在很久以前,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故事说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那时我就对中华汉字的博大精深有了深深的感悟。后来我长大了一点,在拼音的辅助下,我可以阅读童话啦!我常常被书迷倒,那时我拿到了一本十分厚的书,大概从侧面看有3/4cm,名字叫1001夜,我估计很多小朋友也看过这本书,那时它是我的最爱。现在我去掉了拼音的辅助,也不再看画多字少的,而是看只有文字的,我读过两本十分感人的书,一本名叫导盲犬迪克,一本叫少年与山猫,雪豹悲歌,有时看着就哭了,太感人了,书里说说的动物知识,使我对许多动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看书或许有些像上台阶,每一个台阶就说明我学了更多的知识,更了解中国的汉字,上完一层楼梯可能觉得腿有点酸,就像是书看时间长了,眼睛有些累,可是身体得到了锻炼,换成看书就是学到了很多的知识,等你上了足够的台阶,站得足够高,看到的也就更远!4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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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魅力书是知识的源泉,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金钥匙,是屹立在大海上的灯塔。书,让我收获了知识,精神世界变得更加丰富,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点也没错,人人都要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获得知识和智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谁知老爸老妈管得太严,连本课外书都不让我读。就拿一件事情来说吧,上次班里流行起了一本书,我求求这个,哄哄那个,求同学们能把书借给我看看,可谁知他们一个个都像“铁公鸡”。无可奈何,放学之后,我只好急匆匆地跑到图书馆去借。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堆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那本书。我又从头来再找一遍,果然找到了。我急不可耐地跑回了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苏轼说:“宁可食无肉,不可房无竹。”我却说:“宁可听无歌,不可阅无书。”许多人以为,读书是辛苦的,是无味的。我却认为书是甜的,是有趣的。我喜欢书,犹如陶渊明喜欢田园悠悠的菊花,犹如张志和喜欢桃花流水中的“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犹如周敦颐喜欢“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我喜欢书那淡淡的香气,喜欢书教我做人的道理,喜欢书洋洋洒洒的文字。你烦恼时,书能洗涤你的心灵;无聊时,书给你乐趣;成长中,书给你智慧。你是否感受到书这种无穷无尽的魅力呢?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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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魅力书的魅力——读《窃读记》有感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窃读记》当题目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惊讶,我揉了揉眼睛,没看错!“窃”是偷盗的意思,作者为什么要偷着看呢?我怀着好奇的心情,仔细的品味着这篇文章。短文写的是:作者“我”每天放学就急匆匆的跑到书店,偷偷的看书,害怕被老板发现,不管刮风下雨,就算跑好几家书店,也要把一本书看完。还常常不知不觉看到了晚上,饿的饥肠辘辘,才依依不舍地回家。表现了作者“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启示我们应该在黄金年龄进行阅读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读后,我对“窃读者”的行为深深的震撼了我。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的时候,“我快进店门……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转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我总算挤进来了……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透过一系列的动作描写我仿佛看到了书店顾客之多,作者奋力从大人中间挤进书店里,瞪大眼睛在书丛中寻找,一遍一遍,终于惊喜地找到那本书的场景;感觉到作者对读书如饥似渴和强烈的求知欲;感悟到作者为了读书着实做了一番拼搏;领悟到了书的魅力,书籍能是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制情操。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化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改变命运。尤其是作者漂亮的修词手法令我佩服,如:“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作者把自己比喻成了一匹饿狼,太形象了。狼饿了就大口大口吃个不停,而作者终于找到了自己喜爱的书,于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不停地读下去,对文字像狼对食物一样贪婪,形象地展示作者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程度。另外,文章的中心句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很快乐,已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集中概括了作者的百般感受,也是作者的情感的集中感受。我渴望读书,而又无力购买,因此只好“窃读”。我在阅读中感受着书籍带来的智慧与快乐,却时刻害怕被店老板发现,受到训斥和驱赶。这种书中世界的吸引与沉迷,书外世界的担忧与紧张,快乐与惧怕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难以言说的感受,真是窃读的滋味。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幸福挖!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书店的大门向我们敞开,里面的书应有尽有,我们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再看我们家的书柜,里面堆满了书,想看什么书就有什么书,想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而有的人却不珍惜书,还厌恶读书。难道我们不应该感到万分羞愧吗?因此,我们应该向冰心奶所说的那样:“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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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魅力我的家里有很多书,把五、六层的书柜塞得严严实实。书的种类可想而知。因为学校的教科书的内容实在无法满足我看书的需要,所以我从小就很爱看书。我们家的书柜里的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老书有20世纪70到80年代的,新书有刚买到的,并且没几天又会添进去几本。这更给我看书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想在,看书,买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每当放学回家后,我不经意地地拿起一本书看,可一看就着了迷,简直是“无法自拔”,看得连作业也给忘了。直到夜深人静,连街上的汽车喇叭声都听不到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地想起:作业还没有动笔。每天11点多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床边。每天这样让我感到很累,可我就是无法改变,怪哉,怪哉!这就是书的魅力吧?让我把重要的作业抛在脑后,把原本可以保证的充足睡眠置之度外。前些天去理发,有一位中年男人,看起来挺悠闲,排队的话他是排在我前面的,如果这样的话,等理完发,我上学就会迟到。经过理发师的解释劝说,那位叔叔同意让我先理。我心里充满了对这位叔叔感激,因为他慷慨地让出了位子给我,于是我便稍稍留意他在做什么。他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杂志读,但同样是书的“粉丝”,别人都能默读,可他却是一直在用指读,嘴里还默念着。他的文化水平并不高,然而虽然他读的很慢,但是读的特别认真。时不时还和身边的人讨论讨论书中的内容。有人嘲笑他“没文化”,他毫不在乎······这就是书的魅力,让一个文化水平并不高的人读得那样认真,让他能漠视别人的嘲笑。刚来初中时不懂“规矩”,周会课时记得是一位老师在“训话”,听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我便偷偷地拿出一本家里珍藏的1997年读者来看。老文章看起来有的比现在的还好看。我看着看着便入了迷。但是不一会儿,我觉得有人在盯着我,倒抽了一口冷气,我抬头一看:是班主任梁老师!梁老师板着脸瞪我,吓得我不知所措······就这样,我眼睁睁地看着梁老师从我手中夺走了它,欲哭无泪。虽然没有挨骂,但那毕竟是珍贵的10年前的“文物”啊,就这样失去了,多让人心疼!一定要把它讨回来!总算熬到了放学,我走到梁老师那里,一边垂着头不好意思地问他要书,一边准备已经对一场可怕的暴风雨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一场本应发生的暴风雨并没有袭来,更让人吃惊的是,梁老师居然微笑着对我说:“这本书先不还你,借我看看,好吗?”“呃······”暴风雨突然成了美丽的晴天,使得我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儿,无言以对。我想,我的脑袋大概已经“短路”了。这就是书的魅力,让一位老师微笑着面对一个犯了错误的学生,让学生免受责罚。让学生忘掉作业,让中年人漠视嘲讽,让老师收起训斥······这,也许就是书的魅力之所在了吧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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