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惊魂_1200字
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夜惊魂适合一个人看,也适合两个人看,它的取景拍摄很好,也有鲜明的主题。如果一般的恐怖片追求视觉效果,它更像一幅画,展示了恐怖的美。它的情节环环相扣,女主角的服装和造型很唯美。在恐怖片里,唐一菲的扮相很美,给人宁静清纯的恐惧感,不像李心洁的歇斯底里,一双眼睛就能提高恐怖的氛围。她更多的表演贴近生活。
两个人看
我和男友去电影院看夜惊魂。他是一个安静内敛的人,别人很难走进他的内心。当时我们坐在中间的一排。男友看了前半部分第一个反应是袁晶真漂亮。正如电影所说,女明星除了遭遇性骚扰外,还有做小三的现象。生活中也有很多女人做小三。做第三者,如袁晶的遭遇,与明星xx的恋情纯粹是交换肉体,得到金钱,求得保护,在红花泪中的目的是求得生存,与崔东明的恋情,为了追逐激情。难怪,唐一菲被称为小三专业户,但她的表演确实很专业。我们年轻时,谁不曾有过迷茫的冲动,成龙还包过二奶,可他的事业名气依旧不减,他的私生女也健康成长。我是很理解第三者。我和男友感情稳定,但是长时间分隔,使两人尝到了爱情的甜蜜与苦涩。隔着一段距离,每天晚上在qq上聊天,共享一天的喜怒哀乐。由于两人工作繁忙,不觉得心里多么孤单。由于没有发生关系,我们都对彼此充满好感与喜爱。但是距离再美,也抵不过时间的变幻。我的身边有很多优秀的男生,也曾想过远方的他如刘德华一般再完美,他也在远方,身边的男生再普通,也可以见到他的一举一动。而他在人口密集的大都市,身边的诱惑自不必说。只是不说而已。我问他如何抵御诱惑,他说,有对你的责任,还有我主动远离诱惑。我们的故事与影片比起来,还是太简单,或者说他是一个好男人,我的生活环境不够诱惑。原来女孩拥有安全感在爱情里也能成长为女人。一个好女人,拥有一个好男人,是不会做小三的。
一个人看
在电脑前我一个人看夜惊魂,别有一番滋味。里面有个女人,叫于欣。是崔东明的老婆。她亲自画图,亲自写剧本,亲自设陷阱,她是温柔背后的一团怒火,因为在经历了巨大创伤后,她已经是一只色盲的蝴蝶。她追逐复仇的颜色。还有一个人叫乔良,他是一个侦探。我喜欢他的帅气与睿智。不知怎么,我还是喜欢袁晶,因为她是一只蝴蝶。所有女人对待爱情都是一只蝴蝶,她们追逐花朵的芬芳,但看不见美丽的颜色。
我爸和我妈20岁结婚,那个时候,国家实行早婚早育。20年过去后,我爸在外面工作,我妈在家乡工作。在两地他们都有心仪的对象,但人到中年的平淡生活与责任,使他们勿忘心安,心有灵犀。他们常常在晚上通电话。
很多同龄人最求前卫的爱情婚姻观,但我赞成父母的观点,专一对待家庭和爱人。我愿意和男友继续裸婚。不管他贫穷或者富有,不管风雨再大,坚定的爱下去。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云
刀见笑_1200字
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刀见笑是一部风格另类的电影,影片围绕玄铁菜刀展开几个人的故事。曾经你来过,我很开心,我看电影时想着你,我写文章时想念你,我流泪时想念你,连在睡梦里,也有你香甜的味道和奔波的身影。因为你说过,结婚之后新娘不是我,你不会在清晨唤我起床,你不会在夜晚陪我睡着,不在听我说话,不在乎我流泪,我只是曾经的白娘子,你结婚后会忘记我,可我忘不了你,为何你来过。
我不爱做饭,不爱洗衣服,喜欢上网,喜欢工作,你不喜欢我。可是你不了解,我的骨血里有你。我不要跟你结婚,不要做你的新娘子,不让你知道我的难过。你和我一起贫苦好不好?
最难过的是你不承认我是你的女朋友。你说过的,好的爱情是两人互相欣赏包容,从外貌爱到灵魂。不能只停留于外貌的喜欢。可是我身在此山中,不识庐山真面目。
你总是不说话,你忘记了,不说比说了更多。
在刀见笑中,游本昌饰演独孤擎天。他的大儿子为了抢夺玄铁,甚至杀了自己兄弟,掘了老爹的祖坟。在报仇后,游本昌把玄铁改成了做饭的刀。他说一把好刀应该属于厨师,而不是刀客。应该做饭,而不应该杀戮。
在毒死师傅后,安藤政信饰演的哑巴拿到这把刀。这把刀见证了许多人的生死命运。笨重的大公公是怎样活到现在的,我不知道。哑巴最后愧疚而迷茫的说:我没有亲手杀大公公,他却死了。师傅不该死,他却死了。
到了第三个故事,玄铁菜刀成了一把杀人的刀,厨师曾说过,玄铁不是杀人的刀,而这时,玄铁杀了恶人,成了一把救人的刀,成全了一对金童玉女,万花楼的姑娘很痴情。我不是小姐,不是明星,我也很痴情。张雨绮饰演的寐娘,喜欢桃花,因为她和心上人有桃花之盟。我好喜欢张雨绮的那段舞蹈,风情万种到迷死人,尽显女人妩媚的全部风采。这两年,张雨绮的成绩突出,先后有女人不坏,荒村公寓,刀见笑。她在荒村里和刀见笑中尽显本色风采。
人世间亲情最可贵,仇恨是继爱情之后的另一把锐利的刀,而爱情是最百传千回的事。屠夫说:我不要当好人,我不要当杀猪的,我要寐娘。寐娘是他对美好爱情,对生活希望的寄托,就像曾经的我们,为了不可能实现的理想,为了高高在上的爱情,为了不曾看到的世界,风景,曾经执着笨拙地前往,那么单纯的心思连屠夫的鲁莽都不忍心责怪。然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爱情的代表从来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才子佳人,平凡人在这条路上很崎岖。我常想一个美的人和一个美的人在一起合适,还是一个美的人和一个丑得人在一起合适,前者恋爱合适,后者工作合适。如果结婚,两个丑的人在一起会长久,但两个美的人在一起不会长久。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不再执着于他的爱,我执着于他爱不爱我的工作,离开他后,我可以独立的工作。
我喜欢他,喜欢到会为他每天做挂面,如果他肯吃,他就喜欢我,不肯吃,就不喜欢。可是他心里不愿意,表面乐意。我就是用要最平凡的方式检验我的真爱,用现实把他的爱留下来。
我希望逼着他和我结婚,哪怕我是那个他不爱的人。我就是要和他携手到老,哪怕在对方心里都不是那个最深爱的人。我就是要和他携手,哪怕我们不能结婚,哪怕我们不能一直到老。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云
相关推荐
-
夜惊魂夜惊魂适合一个人看,也适合两个人看,它的取景拍摄很好,也有鲜明的主题。如果一般的恐怖片追求视觉效果,它更像一幅画,展示了恐怖的美。它的情节环环相扣,女主角的服装和造型很唯美。在恐怖片里,唐一菲的扮相很美,给人宁静清纯的恐惧感,不像李心洁的歇斯底里,一双眼睛就能提高恐怖的氛围。她更多的表演贴近生活。两个人看我和男友去电影院看夜惊魂。他是一个安静内敛的人,别人很难走进他的内心。当时我们坐在中间的一排。男友看了前半部分第一个反应是袁晶真漂亮。正如电影所说,女明星除了遭遇性骚扰外,还有做小三的现象。生活中也有很多女人做小三。做第三者,如袁晶的遭遇,与明星xx的恋情纯粹是交换肉体,得到金钱,求得保护,在红花泪中的目的是求得生存,与崔东明的恋情,为了追逐激情。难怪,唐一菲被称为小三专业户,但她的表演确实很专业。我们年轻时,谁不曾有过迷茫的冲动,成龙还包过二奶,可他的事业名气依旧不减,他的私生女也健康成长。我是很理解第三者。我和男友感情稳定,但是长时间分隔,使两人尝到了爱情的甜蜜与苦涩。隔着一段距离,每天晚上在qq上聊天,共享一天的喜怒哀乐。由于两人工作繁忙,不觉得心里多么孤单。由于没有发生关系,我们都对彼此充满好感与喜爱。但是距离再美,也抵不过时间的变幻。我的身边有很多优秀的男生,也曾想过远方的他如刘德华一般再完美,他也在远方,身边的男生再普通,也可以见到他的一举一动。而他在人口密集的大都市,身边的诱惑自不必说。只是不说而已。我问他如何抵御诱惑,他说,有对你的责任,还有我主动远离诱惑。我们的故事与影片比起来,还是太简单,或者说他是一个好男人,我的生活环境不够诱惑。原来女孩拥有安全感在爱情里也能成长为女人。一个好女人,拥有一个好男人,是不会做小三的。一个人看在电脑前我一个人看夜惊魂,别有一番滋味。里面有个女人,叫于欣。是崔东明的老婆。她亲自画图,亲自写剧本,亲自设陷阱,她是温柔背后的一团怒火,因为在经历了巨大创伤后,她已经是一只色盲的蝴蝶。她追逐复仇的颜色。还有一个人叫乔良,他是一个侦探。我喜欢他的帅气与睿智。不知怎么,我还是喜欢袁晶,因为她是一只蝴蝶。所有女人对待爱情都是一只蝴蝶,她们追逐花朵的芬芳,但看不见美丽的颜色。我爸和我妈20岁结婚,那个时候,国家实行早婚早育。20年过去后,我爸在外面工作,我妈在家乡工作。在两地他们都有心仪的对象,但人到中年的平淡生活与责任,使他们勿忘心安,心有灵犀。他们常常在晚上通电话。很多同龄人最求前卫的爱情婚姻观,但我赞成父母的观点,专一对待家庭和爱人。我愿意和男友继续裸婚。不管他贫穷或者富有,不管风雨再大,坚定的爱下去。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云10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
夜未眠_1200字晚九点起,我开始试着入睡。可我发现我怎么都睡不着,于是有了以下乱七八糟的一些想法。晚二十一点多。我在想。很多时候,都习惯用自己所谓正确的观点去批判别人,殊不知自己也是这受批判中的一员。分析别人的问题时会很透彻,自己的却是永远也无法弄明白。看到别人的快乐,想到自己的伤悲,却也是徒增伤悲罢了。拥有别人没有的,是骄傲的资本。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在羡慕别人,怪只怪彼岸的风景永远是那么的美。或许站在另一角度,一切就会不一样了,不一样了。晚二十二点后。我开始思考。有的时候我们对一些事情怀抱太大的希望去追寻付出,往往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结果并不会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子,可是不会放弃,结果越来越不能放弃,结局就很可能会不幸。不是我很悲观地认同,只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是谁说的,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些不幸的结局逐渐明朗化时,是否承受得了那样的痛苦。我承受不了,所以我选择遗忘。朋友知我记忆力不好,却从来未知晓这样一个关于遗忘的习惯,却是我强迫自己得来的。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对于过去的种种,我们要选择遗忘。遗忘掉那些痛苦的记忆,遗忘那一切灿烂的烟花表演,只有遗忘,才不会对过程沉溺太深,不至于深陷其中忘了今时今日,那样真的很累。晚二十三点的钟声一响。几乎是疯话连篇了。我很多时候都在想,不一样难度的事情为什么会有同样的结果。如果稍微用心一点,或者怎么样,就会不一样。只不过,人都会有骄傲之心,我还没有修炼成精,只是一个普通人。爬得越高,摔得越痛,失望也越大。并不是自己不想爬高,爬高也是一种享受,可以看到更远更漂亮的风景。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是似乎有些力不从心了,每天可以发着呆过完一节加一节的课。并不是不想学,夏天的烦躁变换成我的烦躁,但夏天的快活感却没有相伴而行。或许,是我自己矛盾的理由阻挡着我。只后退却不再前进。而调整心态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乱了,复杂了,再回到从前就难了。记忆中有这么一句话,复杂的东西味道刚刚好,只是别太乱,刚刚好。只是我还没尝到好味道就乱了。晚零点时。我想我要心碎了。我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调整好以后的心态。曾想过要去心理咨询室,但又不屑于去那里,而且也不知道要询问的是什么。很茫然。往往听到的还是一些陈旧的话,永远那么的千篇一律,我想我肯定是听了后左耳进右耳出的。想过找最好的朋友聊天,可站在她面前的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分开,话终究没说出口。也许这就是我的症结所在,面对别人,无论朋友抑或是亲人,总习惯于藏起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开始时觉得游刃有余,后来渐渐地感到力不从心,才会变得今天这般丧失了前进的勇气。凌晨一点十三分,我的幸运数字。我想我是想通了。不管怎样,周遭的事我也想开了很多。看到某一事物,心里就会豁然开朗了也说不一定。只是太不注意身边的事情,才会逐渐丧失了那一点点的灵气。不是说过吗,复杂的东西味道很好,只是别太乱,刚刚好就足够了。四楼不算高,我时常想象从脚下的这一片土地跳下去会是什么感觉,那一种飞翔的感觉定会很棒。其实真的这样认为:我们都不见得想死,却活得很不耐烦。1200字 高三 日记
-
乡间惊魂之人狗大战_1200字打开记忆的匣门,童年趣事便接踵而来。然而往事如雾,很多童年趣事就似雾被初阳蒸融一样渐渐淡忘了,但是有一件趣事却像海水一样深蓝深蓝,永不褪色! 那是一个夏天,火辣辣的太阳像个大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树上的叶子个个无精打采、垂头丧气。我正在家中边享受空调送来的凉爽边看着电视,好不快活!然而,好景不长,我竟被爸爸差遣去送货,还是腿走!无奈,父命难违,我也只能应允。 途经一个小院时,无意间看见一只身披“黄衣服”的大狼狗站在小院门口,舌头不停地伸出收进,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项链”。它那眼中露出的凶恶之意煞是吓人,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 自从它看见了我就一直叫个不停,似乎在警告我:“小子,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今儿大爷我心情不好,还不快滚!”切,笑掉了大牙,想我叱咤风云的小樽会怕你区区一条恶狗?正好今天老子心情不好你惹到了我,看我怎么收拾你。动手吧,那个混蛋有锋利的牙齿。不动手吧,又出不了气。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主意,跟它对叫。于是,为了教训一下那个混蛋,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抛开人的尊严,抛开人与畜生之间的级别,用我的“河东狮吼”对抗它的“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我叫一声,它叫一声,相互不甘示弱。 激战了三百多个回合,最终我还是以慈悲为本,第一局乡间惊魂之人狗大战让那个混蛋取胜了不过我并没有服输,而是化失败为经验,奋起直追,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经过我慎重的权衡,决定使用美食来诱惑那个混蛋。于是,我从附近的饭店买来了一盘红烧肉走近小院,我打开食盒散播香味,顿时红烧肉像吸铁石一样把那个混蛋深深地吸引了。那个混蛋目不转睛地看着红烧肉。“滴答滴答”,哎?奇怪,天上没下雨呀?哦,原来是那个混蛋馋得“口水直流三千滴”了。“哈哈,恶狗难过美食关呀!你想吃,我偏不给你吃!”于是我故意在混蛋面前三口两口地吃起了红烧肉,并摆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不做不知道,一做吓到尿尿!只见那个混蛋龇牙咧嘴,发了疯地向我冲来,幸好,它是被牵住的。我正高兴,可是那个混蛋却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心想摆脱“紧箍咒”。只见那个混蛋把“项链”往前拽呀拽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印子。伴随着“咔——咔”声,老天爷呀,在瞬间,那个混蛋居然挣断了“项链”。“汪汪!”只见那个混蛋边疯狂地咆哮边以如箭一般的速度向我冲来。不会吧,这也行,我的个娘呀!我吓得大叫一声,使出了拼命三郎的精神,向着前方奔去。可是那个混蛋穷追不舍,而且速度愈来愈快。我吓得直发抖,头上的汗珠犹如断了线的珠子流了下来。那个混蛋边追边叫,似乎在说:“一盘红烧肉的价值!”而我却吓得说不出话来。正当危急之余,我看见不远处有一棵大树,于是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爬了上去。那个混蛋依旧不依不饶,愤怒地用爪子不停地扒树,似乎不甘就此罢休。我呆呆地坐在树上,心想:就这样等那个混蛋走了我才下去?不行。我一票否决。猛然间,我想起了早上玩过的炮。谢天谢地,还能从口袋中掏出一盒炮以及一个打火机。事不宜迟,我赶忙点燃了一根炮,向那个混蛋扔去。“砰!”那个混蛋惊了一下,向后退了几步。造化!大造化!可是不一会儿,那个混蛋又原地就位了。于是,我接连不断放了十几根,那个混蛋惊得“汪汪”大叫。第二局乡间惊魂之人狗大战扯平。大约过了三十多分钟,那个混蛋的主人才寻声找来,把狗带了回去……正所谓惹狗之心不可有,防狗之心不可无。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惹过狗了。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
孤岛惊魂我看了杨幂饰演的孤岛惊魂,我喜欢上了这部电影。孤岛惊魂是一部惊悚片,十人行,九死一生。电影的开始,随着电视镜头的切换,他们十个人穿着比基尼,休闲服坐在轮船上,五男五女。这一策划者是城市里某公司的老总,他们将要去一个废弃的岛屿寻找宝藏,记者开始报道。老总的父亲在灵位前面说不要动那个岛,不要动那个岛,告诫儿子,不要动那个岛。这时,一行人来到了海洋中间,越来越接近那个岛。主角一一出现在镜头面前,他们是一群普通的男女。在轮船行驶到某处,海洋表面飘起某些异物,一瞬间,这些异物覆盖了轮船,轮船被停在了孤岛,惊恐的感觉笼罩周围,这时他们全部走下轮船,但他们的工具和地图全被海水打湿,只有依琳身上的地图还在。夺宝之路本来就崎岖坎坷,人多势众,大家没有地图,正好帮了依琳的忙,于是依琳偷偷地和自己的搭档彭非说。这时,大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依琳身上,虎视眈眈的看着地图。他们只有这一张地图。从此,他们十个人绑在一起,依琳成了他们的向导。故事峰回路转。他们第一次到这么恐怖的地方,彭非为了私心,领着他们在荒野中转圈。这时,每个人的私心在此时暴露无疑。影片善于在恐怖氛围上做文章,制造一些恐怖的雾气,声音,对真正恐怖的事物却没有详加描述。随着影片的节奏故事,我们开始了解每个人的恐惧经历。故事环环相扣,每个人的经历都十分精彩,每个人的性格都形象生动,陈小春的恐吓,没有带来众人的害怕,反而激发了大家探知兴趣的好奇心。陈小春刚开始是忍让的,故事由他带着一张地图开始,他才会刚开始死掉,他死后,为探知地图的下落,他们来了一个不是约定的约定,各自消失10分钟,而好奇心中的stanley和ken为了抓所谓的凶手,隐藏在隐蔽的地方偷拍。这时,为了吓跑他们,幕后的坏人,麻衣杀手,出没在大堂里,也就是他们躲避风雨的大堂,大堂外面是骨灰盒金字塔,整个孤岛,其余的地方都是灌木丛林,只有这里可以休息,但是这里也是异常的恐怖,后来的很多凶杀案也在这里发生。这里吊着十个人的骨灰盒,碎一个,这个人就会死亡。第一个是彭非,他死了。他退出了,那么他是被鬼魂杀死,还是被利欲熏心的麻衣杀手杀死,即所谓的内鬼,大家心神不宁,各有揣测。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女孩刚开始都穿着比基尼,连主演的杨幂也穿着比基尼,感叹这就是女人为电影付出的代价,这就是电影吸引观众的法宝,除了个别的色情镜头,电影的质量还是很好的。ken和stanley是很好的搭档,stanley是记者中的美女,她的蓝色外套真好看,简直就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女强人。遇到危险的是ken,stanley因为担心ken的安危才尾随其后,在野外遇难,摔死。在ken的面前。stanley遇难后,大家都开始怀疑ken,就在大家讨论时众人晕倒,醒来时却发现ken不见,这时他们起了内讧,他们开始怀疑石南,在一处废弃的屋子里找到了ken的尸体,受到陷害,大家认定石南是凶手。而学问很好,好奇心中的陈亮亮发现了地图,发现了宝藏,却是第三个死的人,大家只发现了陈亮亮的尸体。后来由于一个愚蠢的建议,大家又怀疑小龙,加藤开始把小龙放在火里烧,此时却意外发现地图,大喜之时,却被凶手设计好的货车撞死。侥幸逃生的小龙痴痴呆呆,被大家和石南绑在一起,石南发现了地图的真相,却和小龙一起被无名的钩子杀死。tina此时捡到了地图,明白了其中的秘密,却又被烧死在洗手间,原来地图是一个不祥的东西,它总给人带来不幸。鬼迷心窍的至纯在危难时刻看了地图,也难逃一死,最后剩下了依琳一个人,至纯临死前说:这是地图和手机,你一定要逃出去。最后软弱的她不得已坚强起来,一个人面对未知的世界。我们永远无法想象自己有多么坚强,知道有一天,你除了坚强,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原来没有人可以逃出去,死神原本就设计好了所有人的命运。这个死神就是陈小春版的彭非。这个死神有着同所有人一样的贪心,他为了贪心杀死了所有贪心的人,其实,贪心不至于死,只是电影夸大其词而已。贪心背后,人类的猜疑,背叛才更可怕。由于贪心而引起的心理变态更可怕。善良的人往往经过各种各样的磨难,或者,经历死亡,恐惧,才能长大。善良的人不够坚强,有一天我们的坚强,不仅是自己的进步,也是邪恶消失的一天。总有一个人从秘密中走来,从死亡中重生,从昏睡中醒来,告诉人们真相。我特别喜欢最后一场戏,陈小春和杨幂的对决,杨幂的惊恐,与陈小春的变态,贯穿整个过程,为了保护自己的性命,杨幂与他拼死一搏。拼死一搏的代价是在狭小的空间里胜者为王,决定对方的生死。杨幂的腿被砍上了,她的上半身也被砍伤,为什么杨幂砍了陈小春那么多刀,他还不死,坏人真是可怕。最后一场戏既是身体的对决,也是心理的对决。在真实的环境中,谁更残忍,谁就可以生存。死亡不是我们自己决定,而是我们手中的工具决定。谁能逃出这个狭小的洞,谁的速度更快,谁就可以获得宝藏。明显陈小春的宝藏是那些金塔,而杨幂的宝藏是自由,生命,还有生活中的亲人朋友伙伴。幸运的是山洞坍塌,杨幂躲过了,而陈小春没有躲过。生命中可以让你用生命去争取的东西是什么?故事告诉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荒芜。精彩的是这些故事带给我们的深思。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苏州如画1200字以上 高三 抒情散文
-
胡同惊魂夜风冷凄,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我走进了这条回家必经的胡同,并不陌生,但很不愿意。每次都记不住它的名字,像是意识中去刻意忘记,至于出于什么,更不知道。这里很黑,很冷清,我希望是因为太晚才使这里变得阴森'潮湿的原因,连月亮也不太愿意将自己的月光洒下来,只是泛着点零碎的光片在周围的屋顶上,甚是可怜。不敢走的太快,觉得一般是有人跟踪时才会走得太快,或说不是人,想到这里心就发毛,不禁缩紧了点毛衣,我并不冷,头上还冒着冷汗,但觉得心里空荡荡,边走边想,会不会走着走着突然被屋上的瓦片坠下来砸死。一股冷风忽从背后刮起,十分刺骨,风儿从我的衣缝中乱窜,我全身的毛都竖起,沙粒像子弹一样射在我的后脑勺,幸亏不会射穿,我胡思乱想。这时后面竟传来几阵“沙沙”作响,据我所知,后面一棵树也没啊!心理突燃乱麻一团,双腿发软,我停在那里,将头转到后面时,我将转程分了好几格,像一轮齿轮,只听见“咔咔”作响,或许只有我听得见,转到后面,将自己的注意力分散到了每个角落,这个时候,如果你要我将两只眼珠做什么高难度动作我都做的到。什么也没有,我只看着后面发楞,一张纸落到我的脚跟下,是一张试卷,纸面以经发黄,可是五十九分这个阿拉伯数字,依然清晰可见,猎这嘴在大笑,又胡思乱想了。然后这时我的身子和头竟不在同一个平面,真是佩服啊!我突然想去申报吉尼斯记录。白痴!我骂了自己一声,顺便舒了口气,我转回头来,又“咔咔”响了几声,我想我七八年都不用做头部运动了。我继续抬着千斤重的腿向前走,心脏先生拼命地解着刚才绑得紧紧的麻绳,真是作孽啊!对自己说,背后竟湿了一大片。想到这么晚才回去,老妈又要骂了,又是一阵心慌。我捏了捏自己的脸蛋,振作点!只管向前走!我加快了脚步,可是头却不禁向天上望,天上的星星多美啊!又大又亮,我想我当时已是疯掉了,只是什么也不会想。才走了不到一半路,我又惊住了,刚才一只身影晃过了我的眼膜,今天什么日子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只觉得呼吸急不可促,拼命安慰自己,别怕!别怕!是忍者,忍者而已!我拍着心脏先升不停地说。“喵~!”我突然被吓了一跳,该死的猫!我双腿狠狠地瞪着那双蓝色的猫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它不知死了多少次了!那只猫甩甩尾巴就走了,一种蔑视的态度,我只觉得怒气冲上心头。我捏紧拳头,“呀!”一边叫一边狂奔,像杀猪一样……900字 高三 叙事
-
雨夜_1200字或许雨和夜真的没什么关系,夜是每个黎明来临前总要跨过的,而雨只不过是在有规律的夜里,恰好路过罢了!夜。太阳在经过一个白昼的燃烧自己的无私奉献后,总算累了,躲到我们的另一边歇息去了。于是,夜幕渐渐落下了黑暗也不紧不慢向我靠拢过来。原来在我面前的那一条很清晰,很明显的路,此时,我全然看不见它了。在我闭上眼,我也只能看到路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我尝试睁开眼,做着一个又一个深呼吸,待我完全睁开眼的时候,我兴幸我的眼前不是我想要的灯红酒绿的充满霓虹灯的喧嚣之地,但它也不是我期待的万家灯火的景象,我为之伤感,失落。但欣慰的是,我听到一声的蛙叫和断续的蝉鸣,不时还吹来一阵微风。突然,一阵料峭的微寒,惊醒了我,零星地还伴有一些水滴滴在我脸庞上。借着微弱,朦胧的月色,我看到了月亮周围笼罩着团团的云层〔这云或许也是黑色的吧,在夜里,所有的东西都是黑色的,就连皎洁的月光有时都会发生月全食〕。这时,风也好像猛了些许,或许,是要下雨了吧。我紧了紧衣服,避免风在我身体里乱窜。雨。我不紧不慢地走着,我不知道我的不紧不慢是在期待着这场雨,还是我的走在本能地避免被淋雨。我觉得这很复杂,也很费神,我不喜欢想这样的问题。雨,终究还是来了,我也始终躲不了。雨在夜里,好像更肆无忌惮,下着,下着,不觉变得更猛烈了,它好像是在发泄,但,有好像在报复。或许这雨也是有感情有情绪的。过了一段时间,雨仍滂沱,好似没有减弱的意思,而我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也许是被雨淋得透了,我终于知道我其实是期待着这场雨的,因为高考落榜的愁绪正使我变得一塌糊涂,变得更落魄,我需要这雨水来冲刷掉我脑里顽固的愁绪,好让我清醒,好让我得到解脱……就让这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因为只有你才懂我,也就只有你才会在这时候走入我心里,明白我的一切……夜。雨。我。雨在夜里,真的只是恰好路过吗?它真的是只是一个过客?或许我可以天真地认为他们就是。而我在每年一度的,有顺序,有规律地进行的高考里,难道也是一个过客?在路的尽头,等待我的难道就真是无尽的黑暗……我不知道,我有多么想这一切都不是啊。我不奢望我能留下多么宽,多么深刻的脚印,但我也不甘心就此被湮没,不甘心自己的这十几年犹如过眼云烟,那么虚无,飘渺……夜,尚且博大,包容了我,容我在它可靠的颜色里,摘下面具,歇斯底里地哭……雨,尚且伟大,解救了我,容我得以不被密麻而坚韧的愁丝堵塞死,绞死……但这一切又是暂时的,到时就会好像一场积蓄以久的洪水找到一个勉强的决口,跟着一切便泛滥了。而你,真的这样狡猾和冷血,能够让所有人甘心地成为你阶下囚,过后有因你得抛弃而一蹶不振,而你只顾高高在上,冷笑地俯视这一切……而我,只是你的一次败笔,一件牺牲品,在与你的光环对比下,是多么微不足道,并不能动摇你一根汗毛,更不用说将你撼倒。1000字 高二 散文
-
夜行_1200字很无聊,便在深夜时分家中无人时单独骑着破烂的三手自行车行绿道。夜空很黑,春日的微风吹过脸庞,不知怎的、心中一冰。天上无星,月亮也被阴沉的乌云压住,从桥头到河水流过弯处消失。随着渐渐驶入绿道,一棵棵柏树立于两旁,像是庄严的守卫,我真怀疑它们是否会让我交停车费,即使从高处闪出几双红色的眼来、想必也属正常。突然想起去年生日在澳洲湾埋下的一只小狗,被裹在一件薄薄的外套中、装在印有特步商标的鞋盒中扔在一株铁树后面。待我从河岸游玩到那儿捡到它时,已经是一具毫无生气的死尸了。没有字条和信封,草草埋在离铁树不远的一棵桃树下、做了个记号就走了,后来想借此写一片想像作文,因为不如意而为写完,原稿也弄丢了。想起都一年余未去参拜了,今夜就去一次吧。在澳洲湾找了良久,于一块凸起处找到了坟,也不能说是坟、毕竟没有墓碑。小坟堆上长了些杂草,后面是一座桥,桥下传来水从高处落下刮过石壁的撞击声、在晚上显得更加响亮与清脆,拜了一拜处理了周围的杂草且往坟堆刨了把土后架着车向前面驶去。越向前越冰冷,空气似也在逐渐凝固,路灯孤静地亮着,每柱之间相隔着几乎同样的距离,照在地面上、乱扔的可乐罐和食品袋现于眼前。“把垃圾和污秽藏在暗处,这世界就显得歌舞升平了。”光线缓缓变的阴暗,前方出现一个篮球场,里边有积水、球框上生了一层层铁锈、破烂的球网悬挂在上。把老旧自行车摩擦时特有的“哐当”声和球场放在同一时空,定会无差别地完美结合。如果我和它俩被用心人士绘成一幅油画名称就叫《篮球场外的人和车》最好不过。讽刺宁静、不真实,我很不习惯这种声音,就一越而下推着它走。转过一个大弯,看见挂着“烟花爆竹燃放点”的河堤,把车停下走到底面,天空的月亮怯生生、慢吞吞地扭挪着出来,照亮了眼前的景物。河水流过暗礁没入桥下,又翻滚着从淤泥上滑过。桥面上没有车子经过,因为连喇叭声都没有响起。河对面是比这边长得更盛的绿化带,那面漆黑如墨、不时飘过一片黑影,原是柳絮被风吹过时的柔作。河中央有着一块河床,是从上游冲击而下的泥土堆积在此行成的,其中除了杂草就是石块。我小心翼翼地下到一个靠岸边看起来仿佛最大的石块上、跳过这块到达那块,最后有惊无险地上了去。近景一就是石块。我小心翼翼地下到一个个岸边看起来仿佛笑,杂草长得很高、我拿手比了比,约莫一米二左右,比树苗还高些。岛上散发着一种生冷的气味,但是没有恶臭,由内而外的使我感到寒冷,小心翼翼的跳回到河堤,寒意又消失了。看着该该起露的时候了,也有点困了、就骑着车子回去了。回家要驶过一个桥洞,穿过时我紧紧地、紧紧地抓住龙头——在最阴暗处、连影子都把我给抛弃了。反应过来时已经在桥头的公路上了,月光照在脸上、很舒服。初二:易启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叙事
-
雨夜_1200字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打破了夜空的沉寂。叶纷纷扬扬地飘落,为这个昏暗的世界增添了一丝光彩。一滴雨水打在我滚烫的额头上,浸到心里,掀起层层波浪,思绪被激起!同一个下雨天,同样是冰凉的夜晚,我在等待着你。“建儿,感觉怎么样了,”还发烧吗?”你终于来了,“你只要一发烧就得挂水,小时候就是这样!”“你哪来那么多话啊?怎么这时才来啊?快走吧!”我把怒气一股脑儿发给了你。坐在你的车子上虽有些舒适,但无聊的气氛足以让我窒息。“你不能今晚先吃药将就将就,明天放学坐校车回家吗?”你突然来了一句。我震惊了,往日那么疼爱我的你今天怎么说出了这样的话?拿到你不疼爱我了吗?我愤怒地说道“如果夜里我又发烧了怎么办?你不知道我只要一发烧就必须挂水吗?如果明天还下雨怎么办?现在回家还不是一样吗?”我的语气似乎有一点重,你很久没说话。“怎么能一样那,这么远的路我还要跑一趟,天还下着雨。电动车还没冲满电我就来了,听到你发烧了我多么着急!”你并没有生气,而是很温和地说。你的话像一颗颗子弹,穿透了我的心,心脏剧痛,我只想到了自己,却忘记了你。后面的话我一听不进去了,我想到了往事!小时候家里穷,每一次我发烧了,都是您背着我去医院,坐在您的背上我感到很温暖。现在长大了,而忘却忽视了您。记得那天,我正在玩电脑,听到您打了一个喷嚏,头也没回,只是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吗,天凉了,多穿点衣服啊。”而就是这就话让您很高兴,笑着说“儿子懂事了啊!”呆笨的母亲啊!难道一句话就能让您那么高兴吗?善良的母亲啊!难道您就那么容易被骗吗?想到这里,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一路上明亮的灯光照在我们身上,就像您对我的爱一样,使我在着冰凉的夜晚仍感受到温暖。透过模糊的雨帘,我看到了您的头上又增添了许多白发,您苍老的背影让我心动,母亲啊,您的脸上是否又多了几道皱纹?您的背是否又驼了许多?多么想说声“对不起”,可话到嘴边又被咽了下去。向您说的那样,车子没电了,走在泥泞不堪而且又昏暗的小路上,您还让我跟着您的脚印走下去,不要踩进水沟里。哎,伟大的母亲那!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夜更深了,雨下得更大了!不知何时我躺在了床上,当我醒来时,头晕晕的,依稀看到您劳累的身影,都么想喊一声“妈”啊,可我实在太晕了,又睡着了啊!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回过头来,身上多了一件大衣,您正端着一杯茶向我走来,“建儿,进屋吧,喝杯热茶暖暖身子,别着凉了。”“哦!妈!”泪眼又模糊了!母亲啊!还弄怎么来形容您那。“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我想到了冰心的小诗,“母亲啊!撇看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才是我灵魂的安顿。”母亲啊!在这冰冷的夜晚,身体是冰的,但心一定不会冰。新沂市神山外国语学校八年级 陆扩建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000字 初二 写景
-
青夜_1200字初见,她一身素衣,倚树而立红颜倾城,未施粉黛更显绝代风华,嘴角那抹血丝,妖冶,妩媚!她肌肤胜雪,三千青丝随风而动,未加配饰却不失高贵。胸前的紫玉,内潋风华,而那妖娆紫眸却犹如一泓清水。她是紫龙族嫡龙,天赋异禀,虽心性简单却一身傲骨,骨子里的倔强,私自下界,却引来死敌混沌……他一身墨衣,面色清冷却勾着摄人心魂的邪笑,他眼如鹰隼,黑矅色的眼眸在阳光的折射下折射着不为人知的光芒,衣袂随风轻摆,腰间的玄寒玉佩散发着淡淡幽光,神秘却尽显冷傲。他是魔宗少主,暗夜之帝,是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天才,传闻他桀骜不驯,为人孤傲,做事更是雷厉风行,不容他人反驳,可却无人能找到他,除非…他自己出现!只见他清冷一笑,敛去万世风华,只剑青鸾,便迎上混沌……绝世高手交战,若不是两败俱伤,就是你死我亡!后,混沌亡。他收起青鸾,嘴角亦是勾起一抹自傲的笑容!“夜孤城!”那是令她微惊的温柔,他不知那是只属于她的温柔,也是他第一次温柔……“娉婷”她只手擦掉血丝,说不出的妖艳,樱唇一勾,绝代风华……没人知道那阳光下更加明睸的紫眸闪过一丝懊恼,没人知道那时女子心中暗道一个名字:青霜!有道是:漠漠一孤城,恋恋一青霜。我为君所辞,君为我所依。他们皆是孤傲之人,亦不信一见钟情,却不知觉中也是倾了心!夜孤城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入住了他的心,不知道是她时而呆萌,时而请冷的性子让他好奇,也许是那次初见,她回眸轻笑,而那嘴角的血丝似故意点缀……千娇百媚!龙娉婷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爰上了他,是他含情赠她“红绫”?是他起誓许自己一世周全?还是那次初见,他不过仗剑而立,却说不出的睥睨气势,而嘴角那抹不易发现的邪笑……桀骜不驯!天下人只知,在神宗新任宗主迎娶娇妻龙娉婷时,突然失踪,却不知夜孤城早己损落……天下人只知,在神宗新任宗主失踪时,刚迎娶的刚神秘女子娉婷损落,却不知那日在魔沙平原……魔沙卷起,罕见的天雷竟聚成一个大漩涡,红棱在龙娉婷化为七颗血珠之即,显血色引着天雷杀向前来的所谓正派人士!那日只有少数人逃离,虽然那些正派人士,竭尽全力想让自己置身事外,坊阐仍传出一谣:妖妖紫瞳,殇殇嫁衣。噬血红绫,魔女娉婷。魔沙荡起,天雷罕聚。所送情人,凡缘孤城。故,许多年以后,有一少年在轻喃此后,无意识道“紫龙……娉婷!”原来他早就知道龙女娉婷……龙界天书记载:紫龙族嫡女龙娉婷,凡缘解,转世为人,名为青霜……神宗七年,魔沙平原上显嗜血红光,不少江湖人士闻言而去。那日,魔沙平原上,一男子一身玄衣飘渺似九天玄,一女子一身红衣,妖娆似地狱魔女……男子手持千年前魔宗宗主夜孤城佩剑青鸾,女子素手单衣在魔兽群中厮杀,只为取千年之前,魔女龙娉婷配剑红绫!男子手持青鸾从魔兽群中救下女子,并取得红绫赠给女子。“在下,孤城”“……青霜”一滴浊泪,染了万世风华!一抹魅笑,迟了千年春秋!五年级:李雪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
温柔的夜_1200字我是一个极不踏实的人,尤其缺乏毅力。每每失败之时,闭门向隅而泣很久,过不几天便又旧病复发了,这就注定新的失败又在前边等着我了。但是,这样没有毅力的我却不知由于什么“神灵”的诱惑使我将一件事坚持了下来,这就是夜读。几年来,这几乎成了不可更改的习惯。 春夏之夜,明月高悬,满天繁星之下,金银花、夜来香,“八点半”、竞相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来,加上一片片的蛙声更给这山中的小城增添了一份寂静、一份安谧、一份温柔,一份令人陶醉欲痴的感觉。 这时候我便会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馨香的空气,吸得饱饱的,然后掩上窗户,拉上帘,拧亮台灯,静静地坐下来读书。我喜欢各式各类的书报杂志,天文地理、文学史实、卫生体育……摄影杂志也看。最喜欢三毛的故事,撒哈拉、加纳利群岛、充满原始口味的中南美记行……好美,好感人呢。 我喜欢三毛求实的品质,朴实的文风,语言绝无故意堆砌词藻的浮夸之风,未等读完,已是热泪满眶了。 三毛的书,我是看不够的,而且百看不厌,但我也不是一个眼光狭窄之人,小仲马,托儿斯泰,斯汤达……王蒙、峻青、王愿坚……的文章,我也一样细细咀嚼,慢慢地品味,每次为书中动人的故事、深刻的哲理而嘻笑哭泣。坐在窗前、温柔的夜里,深深地体会,直到想痴了过去。 毎当雷声隆隆,夜便不那么温柔了。一道闪电,随之而来的惊骇世俗的雷鸣,常常吓得我丢了书,赶紧爬上床,用被子将头蒙得严严实实,而遇到这天夜里我正看一本惊险恐怖小说,更是胆小得无法形容。三番五次下地去看门是否关紧,小锁还没上吧?窗户插好了没有?绝不忘记看看床下藏没藏“鬼”,还特地准备好了一根棍子放在床边一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这下安排好了才安心去睡,便再也不愿看那小说了。 不过,这是风雨之夜的情况,细雨敲窗的夜晚我是不怕的,相反,更觉得蛮有诗情画意。细数门前的雨滴,倾听沙沙的小雨声,再有不时飘来的细雨敲打着窗户的丁丁声,美不堪言。有时神经还会由着性子冲出户外—到雨中漫步。那怕被人看成神经质。这份闲情逸致换得来,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秋来之时,“无边落木萧萧下”。我不悲秋,亦无“秋风秋雨愁煞人”之感。秋天像春天一样可爱美丽,冬天就快来临也是正常又正常的事。地球绕着太阳转了不知多少圏子。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树木枯了又绿,鸟儿去了会再来,水冻结了还会融化……因为有了这一切,才给地球平添无限生机、无穷乐趣,要不是这样,我们的生活非常之非常的单一乏味了,是吗? 冬夜,万簌俱寂,人们大多蜷在屋中烤火,街上行人很少,路灯朦朦胧胧,高高低低的建筑里星星点点的灯火,和着四周髙大而静寂孤的山脉,俨然一幅山间小城水墨画。 我无烤火的习惯,照样夜读,冬夜更静,头脑也更清醒,读起书来也就更带劲、冬天的寒冷也不忘充斥这恬静的小屋。每次等到脚冻得冰凉时,我便上床睡觉,上床早了就睡不着,翻来复去地做着梦……一个个异常优美而且诗意盎然的梦。夜依旧是温柔的。1000字 高二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