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害怕・对愁眠
“喜欢一个人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为了悲伤。”我依偎在莫莫的身边,哭泣着听她说。她温柔而怜惜地看着我,却给不了我任何的帮助。
看看窗外,落叶纷飞。这个我诞生的季节,见证我成长的季节。为什么总是蒙上凄凉的阴影,为什么总是引起刹那的忧郁?我是秋的女儿,有夏天未尽的热情、开朗,有冬日临近的冷漠、孤独。
叹一口气,抹掉最后一滴眼泪。我扬起脸,看着莫莫的眼睛,像小孩一样傻笑。她眼中的我是任性,不可理喻,却又难以割舍的。她说我是她手中唯一的一支钢笔,调皮不听使唤,扔了却又写不出她恋的文字。只因为爱远多于恨,她选择了最大的宽容。这就是我和莫莫的友谊,不需要理由,只想粘着对方。
“放弃吧,这是我最后一次语重心长地劝你。”莫莫没有附和着我傻笑。她显得严肃,目光有一点点锋利,似一把剑,在我面前徘徊,却迟迟不敢刺中我,但折射出的寒气就已经让我战栗了。
我低下头,没有像以前那样爽快地回答她。
这是一段沉重的记忆,我抛弃了它很多回,可它好像有犬的嗅觉,每次又忠实地找到我。于是一次次的“放弃”都以失败告终。我嘲笑过自己的无能,鄙视过自己的无知,忽略过自己的无奈,可还是无济于事。
岁月流逝,早该消失的记忆,却沉淀得更加清晰。
秋日的阳光时而明媚。时而冷清,像极了我的性格。我时常被这样的阳光所迷惑,那次也不例外。
和冷箫相遇,是在秋末一个清爽的早晨。已记不清自己的目光是怎样驻留在他身上了,只记得他一身的米白,让我感到刺眼、眩晕。我被这样的感官刺激俘获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生活由空白过渡为米白。老师手中挥舞的粉笔,面前静静躺着的书本,手中缓缓运转的walkman,天空悄悄飘过的云朵,莫莫为我挑选的窗帘......一切与白色有关的东西,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拨动我的心弦,让我惶惑不安,心神不定。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只好任它们满满地溢出,漫无边际地流淌。我只是一个躯壳,灵魂早已颠沛流离,不见踪影。
我陷入了极度的困境,痛苦不堪的时候,还是莫莫的手伸向了我。她替我缕缕零乱的短发,很狡猾地问:“你好像很不对劲呦。”她努力在我游离的目光中寻找答案,“连我都要逃避,看来你真是没救了。”我沉默着,俯视窗外空旷的操场。忽然,一身米白闯入我的视线,醒目得犹如天边唯一的一朵浮云。心悸像涟漪般地扩散,一圈比一圈大。我贪婪地注视着他,莫名其妙地说:“莫莫,明天你穿一身米白给我看,好吗?”我能感到当时莫莫皱起的眉头和诧异的目光。“原来你是为了冷箫!......”我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我知道我堵不住莫莫的嘴。
后来,莫莫一再问我为什么,我始终摇摇头。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理由,这是我认为最可悲的一点。莫莫有些嘲笑地说:“你不是很独立很个性吗?怎么也会被世俗的早恋困扰。”我拉起她的手,触到自己的脉搏:“感觉到了吗?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甚至渺小的生命而已。”我们注视着彼此,会心地笑了。
“寄天地于蜉蝣,渺沧海之一粟”生命的卑微早已被瘦诗人们吟唱得如此精准。在如水的人潮中,谁知道怀揣着青涩爱恋的人就是我?又有谁知道毫无觉察的他在哪里?我喜欢独自坐在透明的落地窗前,暖一杯同样青涩的柠檬,看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回回,擦肩而过。思考这些单纯的问题。偶尔品一口柠檬,体味那一股清香滑入喉咙、沁入心脾的惬意。然后留下半杯的遗憾,默默地转身离去,夹杂在人群中,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莫莫对我这样的单独行动总是不满,她抱怨到:“我坐在你对面又不煞风景。”她总是把话说得很委婉。看着她委屈的表情,我心怀愧疚地拉着她,狂奔着穿过人群,气喘吁吁地坐在我喜欢的位置。
莫莫好奇地张望,若有所悟地说:“这儿真的很不错,怪不得会让你着迷。”
“呵呵,你不怪我了吧!”
“怎么不怪,你应该早点带我来的。”
我瞥了她一眼:“知足吧,天天在一起你不烦呀。”
莫莫摆摆手诡异地说“我不烦,是你烦我妨碍你独自伤感了吧!”
我又一次无话可说。莫莫对我的了解多于我自己,她善于从我的眼睛里找到她想要的东西。
“暗恋,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要么你去找冷箫,要么你抹掉自己的回忆。否则,你永远都笑得不开心。”还没等我插话,她又接着说,“你不用等他,他喜欢别人。非常喜欢。”
莫莫故意把“非常”两个字咬地很重。这句话不出乎意料,却让一再逃避的我不得不重新面对。
秋
一场雨又是一场湿雨,这个季节本不该多雨,相比流水的六月,来的不是那么的凄美别离,莫明悲伤,淡却了花开的雨季,又带着一丝丝的伤感,六月是花开的季节,流水的季节,叶把皱纹密布的自己渐渐枯黄,满载着不舍的忧伤,放逐在深秋。
静静的趴在窗台,寂寂的凝视着殷红的天,风不时的倾注,心中泛起涟漪,同窗外几片殷红的枫叶,半空中缓缓悠悠的飘摇。倾倾地,款款地在略黄的草地上终结了秋的步足,感伤不已,轻轻的挽怀秋,满眼的凄凉,满腹的才思,我以一个挚子的情怀,将岁月看透用一颗感性的心拾起一片落叶,现在秋如此的透明,狭溢的紧缩在手里,不忍这样让她逝走,缅怀的夹在书中。不是单纯的做成标本,那只是一处记忆,永远的雕刻在流逝的思绪中,若即若离。
落叶的十月,注定会将她想起,思绪在眉间穿拂,满腹哀伤,摇拽着如莲的身影在心头轻轻坠落,却常常让我心潮起伏,风盈盈的掠过,几片殷殷的枫叶,挣扎着脱离枯瘦的枝丫。这不是什么别离,只是一种承诺,在枝和叶之间,氤氲着生死离别。季节的更替换来若离若弃,转眼又是一个秋,不远处看得见的寂寞,叶儿也曾守候着那份与枝干的诺言,不离不弃,秋打破了这不变的承诺,让它不得不选择暂时的凋零自己,以血的红铭记着这份永不过期的约定,于是她的灵魂注入了树的躯干,不再寂寞,看,那枝干的倒影便是叶子的化身,从东至西,一起醒来,一同入眠。
秋是一个感悟的心季,在作者的笔下常用的一词“多愁善感”在我的感觉里,秋就像一未未曾眸面的恋人,一半好象冥冥中早已注定,注定了今生的缘分。一半更显得落寞些生涩些,而这一半却预谋了结局,凄凄凉凉,痛彻心扉。
秋是春夏的断点,在冬的严寒中,将自己最真实,裸露的一面,暴露屹立在寒风中,做着花开又绿枝头的梦,流水潺潺,彩蝶莹绕,花香涣散漫天的雪白,纤纤不染,我轻轻的靠近比雪落的声音更轻盈,指间轻点,只为拨乱冬的琴弦,雪融泪落的瞬间,寻找秋的足音,瑟瑟的抖着。残延着秋的足迹,尽头一片殷红的枫叶瘦瘦的挂在枝丫在风雪里摇拽。这个寒冬,有了叶的陪伴孤独的枝丫度过这季的秋凉,熬过这个寒冬。可这只是万灰中的一点红,眸不经意间湿了,我拭下自己的泪搽在叶面上,告诉她寒冬后面是春天,在白雪皑皑的世界,她显的更殷红了。半梦半醒间,似在笑,依旧瑟倦的梦着!
当晨曦第一缕霞光照在这片大地,当晨曦第一滴晨露落在在片大地。唤醒了树心灵深处叶的灵魂,如新生的婴儿悄然的以纯净的双眸凝视着枝儿,枝间罩满了嫩绿的芽孢,就等着春风的洗礼,一展年华,不俞不弃的站立枝头,再续前生未了的情。但春华秋实的轮流转换,不也正是死亡与重生的轮回吗?那一次又一次季节的来与去。春见证了他们的不离不弃,夏充实了他们的年华似水,秋感悟了他们的依依不舍,冬葬祭了他们的叶落满地。
尘嚣远遁,叶感恩的腐烂,涣散在潮湿的空气中,不再缠磨泛滥,恍然间,才惊厥!这不是什么生离死别!只是一种规律,大自然的规律,生生不息,万物更替。在很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习以为常,却常常让我心潮起伏,满腹哀伤。说我太肤浅也好,说我太过于感性也罢,这便是我。总是在不经意间被触动着,仿佛被撩动的琴弦在叶落的季节低声清唱。
人生如此美丽,似水年华,只不过是过眼烟云,昙花一现。正因如此人生更显得人生本神秘,当万物复出的那一刹那,就已注定人生要饱受,喜,怒,哀,乐之感,万物轮回之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都是必然的在人生的道路上要注重选择与放弃,必然的时候要克服面前的困难。就像树和叶在秋将叶凋落,这只不过是自然的规律,生生不息。
春栩栩如梦,夏潺潺如滴,秋愁愁如醉,冬莹莹如玉!
人生的五味,酸,甜,苦,辣,涩,满载咽喉!
花开叶落,落满相思地,今年的秋又是一个落叶的季节!
氤氲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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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阳・童年・翘翘板好几年前的一天,春节刚过不久,在老家福州的某公园里,表哥正坐在翘翘板翘起的一头,怎么也下不去。那天早晨,正度假的太阳居然来上班了,我和表哥被暖暖的阳光唤出了家门,来到附近的公园里,我们争着抢着把公园里各种器材玩了一遍。我的目光最后落在翘翘板上。表哥已经坐上翘翘板,我跟着,坐在翘翘板紧贴地面的位置。翘翘板是木头做的,光滑、冰凉。表哥忽然指着天空喊:“小鸟!”好奇心驱使我抬头看了一下,中了表哥的“调虎离山”之计。他趁我放松警惕的一刹那,突然一用力,我措手不及,给翘了上去,我因受到惊吓,又没有抓紧扶手,尖叫一声从滑滑的翘翘板上摔了下来……表哥惊慌失措,跳下翘翘板,要跑回家找奶奶来处理。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吓吓我,搞得头破血流可不好。“我不会输的!”我忍痛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沙土,再次坐上翘翘板。表哥看我没事,便重新坐好,向下压。我稳稳当当地坐着,不让他把我翘起来。表哥的力气很大,好几次都快把我翘上去了。我也很用劲,丝毫不敢放松。头上的阳光在云层中躲来躲去,专门为我空出一块阴凉的地方。现在,表哥在翘翘板翘起来的那头,他涨红了脸,使出吃奶的劲儿,仍然没办法把我翘上去。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我感觉表哥渐渐轻了,他喘了口气,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求饶。我没有心软,表哥生气地冲我挥着拳头。软硬兼施,一点效果都没有。“嘿嘿!”我似乎想到了什么,贼贼地一笑,吐了吐舌头,突然向后退了一步,站起来。翘翘板翘起了一头马上“砰”地一声降了下来,表哥没有防备,也掉了下来,虽然还是坐在翘翘板上,但也着实吓了一跳。我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大笑:“哈哈……”心里满载着欺负表哥的得意,和战胜表哥的快乐。“你,你……”表哥火冒三丈,但也无可奈何。这时,柔和的阳光穿过云彩,抚摸着我,看,太阳也在为我庆祝!我唱着歌儿走回家,乐呵呵地想:表哥,气吧,气吧!气死你最好,嘿嘿……现在,想起当时的事,我忍不住又笑了。再也不会在翘翘板上整表哥,再也不会有第二个这样欢乐的童年。可是,那天真无邪的笑声却永远这样伴随着我……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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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人生三年前我开始喝咖啡,因为它能提神,而且我只喝黑咖啡加糖的那种。我不喜欢喝纯咖啡,因为它太苦,难以下咽。偶然的一次,在电视上,我看到电视中的男主人公只喝一种咖啡――黑咖啡家盐。他在里面说品尝咖啡就好似在品读自己的人生一样。我没太听懂也没怎么在意,但好奇心使我决心端起喝一大口,却又急忙吐出。天!这是什么味道,又苦又涩。我不甘心,便又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然后慢慢地咽下,就在那时,我感觉到了,它那与众不同的味道,它不是那种纯黑咖啡的浓苦也不是加糖咖啡的甜中透苦,而是苦中淡淡的透着咸,又有点涩。也是在那一刻,我才稍微明白那位男主人公所说的那句话,原来我们的人生就像咖啡一样,充满甘与甜,充满苦与涩。三年前的我之所以会只喝加糖的黑咖啡,也许与自己当时的情况有关吧!那年父亲离开了我,残酷的现实有一次撞击了我那因自幼缺少母爱而残缺不全的心灵,虽然表面上我装得无所谓,但内心却痛得不能再痛了。于是我开始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带走了我的母亲之后又残忍地带走了我的父亲,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在那一年我感觉自己的生命之光暗淡至极,在加上成绩的急速下滑,我感觉自己被彻底打垮了,我认为自己以无力再和命运抗争了,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顺从命运的安排,因此在那一年我的性格发生了叛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吧,我才只喜欢喝加糖的黑咖啡,因为我认为我的人生就像这种咖啡一样――无论放多少糖,喝到最后嘴里都是苦的。最后,我在加糖的黑咖啡的伴随下选择了退学,从那以后,我便不在喝咖啡,即便复学之后,也不在去喝,直到那次在电视上看到男主人公的加盐黑咖啡。而现在我又开始喝咖啡了,但是却喝的很少了,而且现在的我什么咖啡都喝,但喝的最多的就数灌装的了,而喝的最少的则就是加盐黑咖啡了。现在加糖黑咖啡喝的也不多了,即便喝了,也不是以前那种无论放多少糖最后喝到嘴里都是苦的味道了,而是在最后的苦味中竟透出一丝甜。我认为并不奇怪,因为我亦苦尽甘来。黑咖啡,加糖黑咖啡,加盐黑咖啡,现在我认为都已不如香浓的灌装咖啡,因为它淡淡的奶香中透着几丝苦,而苦中则亦透着一丝甜。闲暇之时,品尝一杯咖啡,也许你会获益匪浅。8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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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规・人民币最近几天班上的杂志书越来越多,班主任在他的课堂上发火了:“以后谁也不准带杂志书进教室!”祥子很不走运,在课堂上看小小说被老师逮住。班主任知道后,给他在教室门口放了一条凳子,然后扔下一句话便走了:“你给我在外边看个够啊!”班主任走后,祥子翘了个二晃腿,嘴里唠叨着:;“也不是老子一个人在看,那个学习好的也被数学老师发现了你为啥不叫他出来?......”两天后,祥子抱着书座在凳子上摇来晃去,十分的不安.......三天后,祥子不停的在门外走来走去......班主任走过他身旁的时候,头一偏就走,留在祥子脑海里的只有两只要吃人的眼睛。五天后,祥子如同一个废物呆在那,两只眼睛直直地望着对面教师门前的几盆花入了神......七天后,祥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座位上。同座告诉他:“班主任昨天又颁布了一条新班规。”“什么”祥子心里想:该不会又是请家长吧?;“凡是上课看杂志书的,抓住一次罚款10元!”那一刻,祥子想起了那几盆花,几盆全都死去的花儿。3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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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黑兔森林里有白兔和黑兔。白兔从来都看不起黑兔,认为自己属于贵族阶层,而黑兔总是备受歧视和冷落。有一天森林里下了好大好大的雪。一只叫飞飞的小黑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全身都被雪覆盖了,变成了白兔。飞飞刚刚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念咒语:“蹦里个蹦,麻米乌尼冬里个冬,白白白!”醒来,飞飞就成了白兔。飞飞很高兴自己能成为白兔,因为她明白,如果能证明黑兔并不比白兔差,黑兔就不会被大家孤立。飞飞从小练习跑步,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战胜白兔。可是白兔从不让黑兔参加每月举行一次的兔子运动会,飞飞一直为这事苦恼。现在,飞飞看看自己变得洁白的绒毛,有了办法。运动场里热闹非凡,飞飞以白兔的身份进了运动场,她参加了短跑比赛。飞飞的速度快得惊人,她和第二名差了近十米,轻松获得了冠军。运动会的主办者很满意,他亲自给飞飞挂上了比别人大一倍的金牌。晚上,飞飞身上的白颜色一直没有褪去,她想起梦中的咒语,于是念道:“蹦里个蹦,麻米乌尼冬里个冬,黑黑黑!”果然,第二天飞飞又变回了小黑兔。一个月过去了,飞飞再次参加短跑比赛,不同的是,这次她是一只黑兔。飞飞被白兔挡在运动场外,他们轻蔑地说:“你这黑乎乎的兔子居然来参加我们的运动会,告诉你,你参加了也不会赢,赶紧回去!”飞飞没有说话,拿出那个特别的金牌晃了晃。白兔们霎时惊呆了,上次短跑冠军怎么会是一只黑兔!这样一只毫不起眼的黑兔怎能跑出这么快的速度?他们下意识地让出了一条路。这次比赛,飞飞的对手只有一个——白兔菲菲。菲菲的父母就住在运动场附近,从阳台就可以纵览运动场的全貌。“预备——跑!”这场黑兔与白兔间的较量开始了!飞飞只要获胜,黑兔们就可以从此站起来了。跑着跑着,飞飞渐渐领先。眼看就要到达终点,飞飞冲得更快了,菲菲不甘心就这么输给一只黑兔,情急之下,她把飞飞绊倒了。菲菲的妈妈的心绷得紧紧的,不小心碰到了身边的花盆,花盆往前倾,朝菲菲的头上摔去!“菲菲!”妈妈吓得惊叫一声,晕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飞飞被绊倒,正好看见花盆往下掉,“小心呀!”她一边喊一边连忙把菲菲拉到旁边,这时,花盆掉在地上,碎了,碎花盆离菲菲不到10厘米,菲菲看着花盆,呆若木鸡。观众们都吓出一身冷汗。好一会儿,菲菲才反应过来,她看着飞飞,眼里除了感激,更多的是羞愧:“谢谢!真、真对不起……”一个月后,短跑比赛再次举行,飞飞和菲菲站在起跑线上。裁判喊:“预备——”突然,全场响起兔子们整齐的呐喊声:“飞飞加油!菲菲加油!”不知什么时候,黑兔们被白兔请进了运动场。“跑!”裁判一声稍响,两只兔子全力以赴冲向终点……飞飞以一步的优势赢了比赛。菲菲给飞飞挂上金牌,同飞飞握手:“祝贺你!”飞飞真诚地笑了。飞飞给黑兔争回了尊严,大家佩服她,因为她向白兔证明了黑兔的实力,更因为她救下对手菲菲的那一瞬间。傍晚,飞飞和好朋友菲菲牵着手坐在屋顶上。“你看!”菲菲指着前面说。飞飞朝前望去,小草已经迫不及待地钻出地面。许多黑兔和白兔在一起嬉戏。菲菲笑了,飞飞也笑了,连刚探出脑袋的小草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她们的两只手握得更紧了。呀!春天来了……9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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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乱静中有乱,乱中有静,此为天地之常规。——题记一空间的转换,白或黑的云在空中不断漂移,四季随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或黄变绿。错综复杂的公路上行驶着光速般的车,发出杂乱无章的熟悉的声音。我就生活在这座城镇上。每每在早晨看到在保险公司旁的老太太练着哼哼哈希柔中带刚的太级拳时,我总会对生活的又一次开始而感到愉悦,脚也会用劲地踩单车。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女领读,我总想着要是换作是我,那会是一副多么富有阳光般的朗读。在我的领读下,窗外的白光会映在我们的脸上,宛如一幅极为朦胧的美画。我知道某某傻就坐在某一个被人群淹没的座位里。在这个小镇里读书,会比较轻松自由,我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甚至于八道胡说亦可。优生也好,差生也罢,大家在一起就像一锅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使自己静到极点好好地看会书。但脑袋里输入系统像是有所损坏,怎么也看不下去,仿佛叫你家的猫从远过来,它偏偏不过来,就得气死你,我心里真有点烦。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我的耳畔总是萦绕着唾沫横飞的说话而成的噪音(在这里特别补充一下,我班人口是全年级最多的,也因为这样,让我终于相信了中国确实有十三亿人口这一事实)。然而最烦的是:即使人口再多,我还是无聊至极。在高一时,我总是以为我还是在初中。因为高一那时我对班上同学都不熟,因而也带给我一种错觉:高一的同学是暂时的,他们是随时会消失的,而初中的同学则永远是我的同学。在念高一后半学期,我才慢慢醒觉。哦!原来初中的同学和高中的同学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阶级不同而已。我是一个内向兼外向的人,也可以说成时而内向时而外向,不过要相信我是个正常人。内向时,见到女孩子就了解到:啊!原来上天生女子是用来吓我的,使我害羞不止,口吃不止。外向时,再次见到女孩子又了解到:呀!21世纪的女子真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个个都是女中豪杰,以后很有可能成为巾帼英雄,我得向她们讨教讨教,听听她们讲讲玉女心经。从我“这滴水”慢慢融进到这个大群体,是需要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所影响的。历史原因就是我校的硬件设施真是太糟糕了,以致使我们都挤进在这间很小的教室里。然而现实摆在眼前,我们人太多了,只好彼此都挤上一挤,也能提升我们的宽容程度。教室里,我的同类们都说话了,我难道要当哑巴吗?当哑巴是要吃亏的。不过我确实当过哑巴,记得老妈的记述,说我很奇怪,五岁时才会开口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天才的预兆,还是蠢才的预兆,后期发觉我是个聪明人,应当是个天才。三又坐在座位想静到极点看会书的我,已经是在读高二了。高二好啊!我们的教室就是在高二时从一楼搬到二楼,那里能让我们望到对面初中生的无限风光。正如某人所说,读书就是为了能更上一层楼,这话倒不假。我是一个怀旧的家伙,望到对面,我就想起了我那充满活力的初中生活。初中三年,我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我可以跟同学结群屁颠屁颠地到杂货店买吃买喝的,再狼吞虎咽地干掉食物,然后在上课铃响之前赶回教室。这样循环不止,日子过得很是滋润。偶有运动,我们都很狂热。记得有一回,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自由运动。不知是哪个人,弄到了一个篮球,于是大家组织队伍打起球来。其实大家都不会打球,一看便知,为了抢到球,犯了如“走步”、“双带”等等的篮球规则。幸亏我还略知一二,对他们进行一番“篮球教育”。不过大家打着打着就记忘了规则,“不择手段”地去抢球,连我也一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很快乐,也成为我回忆初中的美好的一个碎片。虽然初中与高中须读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我觉得我读高中比读初中的时间要快得多。这不,写字间,就已经站在高中的半山腰上。我像个老者一样,经常对朋友说:这个星期又要过去了。然后用感慨式的语气补充一句:真是太快太快了!四高二这学期一过,就是高三了,毋庸置疑,那是个繁忙的季节,所以我特别珍惜现在这个能玩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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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化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一个没资格谈文化的“放肆”小子记于看完《文化苦旅》的夜晚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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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愁就像一场歌剧,当下一幕开始时总有它特有的序曲。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一袭习习簌簌的冷风,一天阴阴暗暗的背景,只一两天光景,炎炎的夏日就退出了舞台,而真正意义的秋天便随之来临。其实,秋早已来临,当火热的夏还在狂虐的蔓延时,秋便悄然而至。夏在维持形式,秋在坚守内容;夏不愿退出是因为它还有挥洒不尽的热情,它的演绎是在量变和铺垫,秋宁愿寂寞是因为它在积蓄力量,它的演绎达到了质变和飞跃。曾经的蕴藏与沉淀,造就了秋的含蓄、冷峻、深沉和豁达,它的巨大的意志似一只无形的手臂,无情地涂抹着灰暗的色彩。春的浪漫婉约、夏的热烈多情都无法挽留它坚定的脚步,缠绵的、细腻的、温柔的、凄美的,甚至砰然心动、热血沸腾的所有细节都将被清出季节的舞台。看那纷飞的落叶,徐徐飘零,亦步亦趋,泪洒衣襟,纵有万种风情也难以逃脱弃离的命运。那叶黄脉枯的,穷尽了它所有的挣扎和努力,它对根的依恋、对枝的情感、对阳光雨露的渴求,消耗了它的一生心血,它的生命在一点点地剥蚀,意志在一天天地削弱,心潮在一浪浪地平息,最后遍体鳞伤,含恨离去,它走得凄凉而无奈;而叶绿幽幽的,它从有生命意识的那天开始就知道,尽管在风和日丽的日子它低吟浅唱,浓淡相宜,摇曳生辉,但经冬历春,数度风雨,最终还是要融为泥土,它选择了在生命最辉煌最美丽的时候离开,像阮玲玉像三毛,它走得悲壮而果断,给人留下的永远是一种深深的遗憾之美。那萋萋芳草,一夜之间便萧瑟寒颤、萎靡凋零、楚然相怜。曾经的繁郁、曾经的灵动、曾经的狂热是她一生的渴望和追求,在生命的残留时刻,深深的眷恋和浓浓的怅惘仍是她郁积心底的最后情感。那成长的日子,阳光一点点地洒落,雨水一滴滴地渗透,清风一缕缕地抚摩,她像个无邪的顽童,沉醉在天为帘地为床的柔情蜜意中,悠闲而散漫地听关关鸟语,唧唧虫鸣,水波丁冬;数枯树连枝,寒鸦点点,万缕雨丝;赏云彩如绫,山色如黛,温风如酒。在静谧的春夜,在繁华的夏夜,温暖而湿润的氛围,让她常怀感动,绵绵的情意似泛滥的潮水,悄悄漫过心灵的防线,滋润着她的丰腴和肥美,带着葱郁带着喧嚣带着蓬勃融入了生命的高潮。此刻,在鲜活生命即将告别这个原野、走向无数个死亡生灵之时,摇曳的残枝仍依恋地触摸那储满阳光、云雾、露珠和泥土芳香的空旷。虽然下一个年头依然会有春夏,依然会草长萦飞,依然会与风月共舞,但已经轮回不了她,已经无法遭遇这一片蓝天这一抹馥郁和这一场热烈,那巡返千年的晚秋晨霭、霜风冷月以及萧索长河犹如一股忧情愁绪淡淡袅袅扑面而来,似乎温暖也似乎冷酷,在无声无息中,她悄然离去,无怨无悔。如果说芳草的泯灭是她命运的使然,那么秋水的消涨便造就了她的深沉和内敛。经历了春潮澎湃、洪流滚滚的沸腾岁月,秋水已退却了臃肿与浑浊,那起伏的浪花和高吭的号子耗尽了她原有的激情,而后归于宁静归于淡泊归于平缓。挣脱掉厚重的泥纱,她消瘦,清澈,晶莹,缓缓地,似有若无。不再势如破竹,不再千里驰骋,她亲切而自然,幽静而清冽,妩媚而高贵,让人怜爱也让人神往,禁不住想融进河池,一揽入怀。不再轰轰烈烈,不再傲视狂妄,她容纳幼小的鱼儿,承载漂泊的落叶,善待栖息的倦鸟,即便是秋风肆虐时,她也只是泛起淡淡的涟漪,沧桑而无奈。在激荡的春夏,历经所有的故事给了她更多的思考与情愫,让她弥加成熟,在这寂寞而冷酷的季节,默然添噬好伤痛,静静地,等待下一个更加残酷的季节……秋来了,落叶遍地,芳草凋零,秋水无痕,茫茫空灵中她们霍然离别,永失机缘!≤作者:南国旖旎≥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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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窗外的雨滴滴答答地下着,不知是在呼唤哪个湿漉漉的灵魂……我枕着手臂躺在床上,辗难眠。夜已经很深了,我闭上眼,脑海一片空白,迫使自己入眠,但仍无倦意。我侧过身,偌大的落地窗外惨白的月亮兀自挂在漆黑的空中,远处奢靡的霓虹发出绚烂的光彩,巨大的灯闪烁着、跳跃着,可以联想出一派喧嚣繁华的场景,让人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而我在这小小的房间里,独自黯然神伤。潜意识告诉我——又失眠了。“嗒嗒嗒…… ”时钟不紧不慢地走着,似乎在催促我早些入眠。滴答滴答的雨声一点一点渗透到干涸的心,敲打着惆怅若失的灵魂。雨滴在心灵深渊溅起了晶莹的水珠,泛起了螺旋形的波纹,心里悠悠地震颤了,一块块零碎的残缺的记忆逐渐汇集,慢慢地拼装,慢慢地串接,贴着“生人勿近”的标签。清晰又模糊的图案呈现在眼前,来不及触摸就消失了,留下一眼轻柔飘渺的烟云。刹那间我似乎感到有些幻灭,但脑海里却荡漾着唯美的情殇终究还是睡不着,我起身下床,开启台灯。“咔”习惯了一个人的暗黑,强烈的灯光刺得眼睛一阵不适。稍缓和后去厨房冲了一杯醇厚的咖啡,赭石色的水面轻轻晃荡着,细小的漩涡饱满圆润。我将热气腾腾的咖啡置于书桌,整个人瘫坐在椅背上。心里空虚,脑海空洞,不知该写什么,然而我还是执笔了,并不是想到了什么题材,而是想用文字消除烦闷,宣泄情感,置身于另一个世界,这便是最美的邂逅了。手写麻了,亦不愿放笔,希望麻木能使我失去知觉,疯狂写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习惯在凌晨记事,也许是由于失眠罢,抑或是晚上才有创作灵感罢。一道晚上,大脑中的抑制细胞就开始起作用,我情绪激动,大脑兴奋,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创造能力和信息的自觉调节能力最强,容易产生创作的冲动。我不大喜欢把术语用于文章中,这一段就跳过吧。最近我经常失眠,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习惯,但我已习惯。一会儿,嘴唇干裂,我端起杯子。咖啡飘出曼妙的白雾,丝丝缕缕,缓缓升上空中,不久便消失在空气里,蓦然间,心弦像掠过一缕清风,微微地震颤了记忆深处的深切。如烟的白雾啊,如同我们短暂又珍贵的青春,纯净美好。年少的我们,轻浮而放荡,那时的我们是那样快乐,单纯,自由,不羁……想起少年,嘴角不由得上扬。我细细抿了口香醇的咖啡,一股苦涩的味道从舌尖蔓延,浓烈的苦如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在味蕾上跳跃,仔细品味,苦中丝甜,丝般柔滑。曾记得一位朋友埋怨道:“咖啡怎么苦,你还喜欢喝。”听后,我淡然地笑了,她,只是没品出其中的韵味。我一直写、一直写,手软了也不曾置笔。终于累了疲了,但却无困意,身旁的咖啡早已凉却,我放下手中的笔,打开了电脑。喜欢在凌晨对着QQ联系人中黛色、暗淡的头像发呆,没有任何思想任何情绪,偶尔会有极少部分人在线只是几句简单的问候外彼此都不再说什么。手指抨击键盘的声音会让我有些触动。每次凌晨上网我总会戴上耳麦听歌,全是激情的摇滚乐,我会把声音开到极限,耳里充满暴烈的音乐和痛苦的呐喊,那死亡之音,孤独之律让我从中得到缅怀。我的表情十分平静,其实那声音震得要让我疯掉了。一直听下去,直到远处的霓虹黯淡,失去光泽,雨不知何时已停,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夜幕被撕破,天空的沉寂被白雾慢慢吞噬。苍穹阴愁,忧郁的银白色渐渐代替黑色,地平线晕染了点点玫红,浅薄的雾散开,天亮了。黎明而来,繁华隐现。我关闭电脑, 随着那激情的歌声消失耳畔,明亮的电脑变成冰一样冷的黑屏,我的心也冷到了极点,坠落到无底的深渊。我瘫在床上,两眼呆滞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怅然,落寞,孤独,无助充斥整个灵魂,特殊的情绪喷薄而出,闭眼,一种叫做“眼泪”的液体簌簌地滑过脸颊。这一晚,我彻夜未眠……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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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凄美的陨落—我的大学爱情作者:刘勇 笔名:毛毛虫序言爱情,人类文学永恒的话题。没有梁祝化蝶的凄美,没有焦芝殉情的悲壮,那么我们的爱情算什么呢?有人说,大学的爱情是青涩的,总有一种想让人去尝试的冲动,尝过的人象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一样被鹰一块一块地撕碎身上的肉,爱情正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们的一切,让人痛苦其中,无法自拔;未曾尝过爱情的人却总在等待期许着什么,恰似葡萄树下的狐狸,时刻等待她成熟的一天。也有人说,大学的爱情是易碎的,外表华美如玻璃杯,盛满了许多伤心的泪水,时刻在摇摇欲坠中,泛起涟漪,如刘禹锡笔下的爱莲,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经不起我们一丁点儿的摧残,裂碎的爱情如玻璃渣,充满活了棱角,玻璃划破的伤口易恢复,而爱情的伤口却难以愈合。我常常幻想,我的大学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温馨浪漫?平淡无起?抑或轰轰烈烈?还是————-————第一章没有人会选择在此时离开,而我偏偏就这样做了久闻A名牌大学的大名,可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二十一世纪的某个夏天与我邂逅上学那天,我起了个大早,站在镜子面前足足有半个多小时,一直被自己的发型困绕着:留中分吗?太俗气,你以为还是上个世纪流行的老郭时代啊?那三七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可转念一想,都留三年了,你也不嫌烦啊?况且有人反映那头发看起来象流氓,怎么办呢?“你今天上午去哪里了啊?东西都还没有收拾干净,搞啥事情都磨磨噌噌的”妈妈在我房间里叨咕着。“吗,你老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怪心烦的,又不是你上学,看你紧张成啥样。”我一边对妈妈说道一边端详着镜子里刚理完头发的我,三年的“三七式被我就这样无情的抛弃了。“你小子狗咬吕胴宾是不,帮你收拾你还挑三拣四的,一句感谢的话没有就算了,你良心被狗吃了啊?”妈打炮连珠似得将了我一军,丢下手中的衣服,戳了戳我的后脑勺,甩下一句:自己去弄吧。“妈,你可别误会,我这不是怕你累着吗?我担心你累坏了啊!”我忙着上前去拉她的胳膊,可她使劲地甩开了我,径直向大院走去。我向妈吐了吐舌头,埋怨到:好心当成驴肝肺。郁闷啊!回到房间,我开始思索着带些什么东西去学校呢?脑袋里迅速地搜寻着:闹钟:一向靠它做事的我,少了它生活肯定一团糟,于是它理所当然地荣登我的和、光荣榜首位。鞋垫:不要觉得我可笑啊!这鞋垫可不一般,这是我奶奶亲手为我做的,穿上了不臭脚,嘿嘿,那样哪个我就可以好几天不洗脚了,可以留下更多的时间老学习了,那是后话。书包:这个书包啊,来头可不小,是贝塔斯曼书友会赠送的,为了奖励我订书积极,谁愿意啊?都是强迫我买的,悔不当初看清上面的合约,贪小便宜却吃了大亏,不买就要吃官司,我这么小经不起这种风雨啊,害得我节衣缩食,勒紧了皮带过日子。哎--------杂志:〈〈儿童文学〉〉是我从初一开始订阅的,它见证了我的成长,逢人便夸王蒙作文写得还真不赖。至于生活物品衣服之类的,到学校里再去买新的,哈哈,心里盘算着买什么样式的才能够息影学校的美眉们。哐,门突然一声巨响打乱了我的美梦,定腈一看:妈提着两大包东西进来,往床上一扔:“把这些东西都带过去。我翻开看了看,委曲地说:“妈这些东西都是我中学时用的,你看这件衣服是我小学六年级买的,还能穿吗?”“小是小了点,当内衣穿总可以吧!”无语-----------午饭后,我在院里跟奶奶神侃了一下午,原想向他老人家道个别就算了的,没想到------哎----------“去学校后一定要听老师的话,知道吗?”“大学里面没有老师,只有辅导员才管生活的。”“哦,那一定要听同学的话啊,不要和同学产生矛盾。”“大学的人都是各搞各的,没有闲工夫去理会别人”:哦!““奶奶,我要去收拾东西了,还有一点没有弄好,您在家里好好保重身体,我寒假再回来看您。”我快速地手了话题向房间里跑去------------嘀,嘀,嘀,外面的喇叭一阵高过一阵。忍无可忍,我冲到院子里开口就骂:“吵死了,给我赶快开走!”“哟,这不会我们的名牌大学生吗?怎么,考好了就不认识我们这些穷亲戚了啊?行啊你!”舅舅边往屋里走边向我嚷道。“哪里敢啊?我这不是没有看清楚吗?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别挂在心上了!”“大学生就是大学生,出口就是文章啊。”“那可不?”“去!去!去!还美了你了不成?表扬你几句你都上天了,那大学读完还不知道成啥样呢?”妈妈在一旁忙插嘴。“我不和你们理论了,出去了”因为此时我已注意到门外停着一辆崭新的大奔,那派头可不会司一般的大啊!能做上它上大学,肯定得美死我了。心里那甜头啊不知道甜到了哪里?我用手轻轻抚摩着它油光可见鉴的身子,象在抚摩自己心爱的玩具,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专有的车呢?想着想着,不禁傻傻得笑了起来------“小宝,今天晚上你是不是要离开这里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小兰,是你啊,来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啊?我去接你来啊!看这么晚了一个人来怪不安全的。”我回头一看,是我的好朋友----小兰她胖乎乎的身体,又长又黑的头发,留着最近刚流行的超齐的刘海,她啊,可是我们村里有名的“村姑”,在打扮上可谓是煞费苦心,是我们村子里的的流行风向标,更是这里的东南信风,一些在大城市里才刚起步的东西,总在她身上找得到一两点,说实话,小兰长得的确是很漂亮,要不别人也不辉花这么多心思在穿着上面啊?“喂!瞧你穿得肚脐眼都摆在外面了,我奶奶看见了又得说你了。”其实我心理很喜欢她这身打扮的,可我就不好意思夸奖她,怕啊她一高兴眼里准没有我了。“我还没打算进去了,我就是想来看看,这一走不知道又是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地上。脚在地上胡乱地划着小圈。“别说得这么悲观好不?我又不是不回来了,瞧你那小心眼,哎=====”我故做对她不可救药的样子。“不是这样的,我问你你舍得走吗?你真的舍得下我吗?”她着急了。“我。我。-------”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对了,我这身衣服好看吗?”她看出了我的难处,故意撇开了话题。“你今天穿得好漂亮啊,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我连忙给自己一个台阶下。“那我以前很丑是吗?”“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识说你今天穿得是我见过得最漂亮的一次。”的确是这样的。我打心眼里这样觉得。“哦,是这样啊。”她拣了拣被风吹乱的头发,月光印在她那洁白的脸上显得格外妩媚,虽说刚九月出头。可我们这早已领略到了秋的气息。“进屋里坐吧,外面冷小心感冒了。”“你不是担心我被奶奶骂吗?你故意让我难看啊?”“这节骨眼上你还讨论这,快跟哦进来吧”说完我就过去拉她的手。她用力地甩开我的手,我很惊异她这个举动,因为以前我从来没有去主动拉过她的手,每次都她主动拉我的。“我就是想来看看你,马上就走,没有别的意思。”她一下子脸胀得通红。“这很重要吗?”我试探地问道。“你——————。“说着便蹲在那里呜咽起来。一下子我着急了,我生平最害怕女生哭鼻子了,敌人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对,死一双,什么事情我都没怕过,惟独这——------“小兰,我不是这意思,你说你马上就走我以为你有很重要的事情呢?”女生啊就是多心,边想边上去安慰她。她慢慢地站了起来,我抱着她,感觉身上凉凉的,象一只受伤的小兔子,是多么需要人的呵护啊,我在这时要离开,的确不是君子所为啊!可我能有那么办法呢,过了良久,她张着大大的眼睛对我貌似严肃的说:“小宝,上大学后回交其他的女朋友吗?”“不会的,你这么漂亮,我舍得让给别人吗?我摸着他那冻得发紫的脸,于是稍微抱紧了她。“真的,那我就放心了,一定别忘了打电话给我。”说着便松开我,从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字条放在我手里,显然这张纸条被她放在兜里攥了很久。“这还能看清吗?”我慢慢地摊开它。“能的能的,要不我再给你写一张。”说着摆弄去兜里掏东西去了。“能看得清,不要太紧张,我又不会丢的,况且你这么了解我,知道我是不会变心的。“你啊!谁知道啊?“她把脑袋使劲地向里攥了攥,生怕我会走掉似的。“你放心吧,我妈妈都说了,重点大学里面的女生都不怎么好看的。”“那万一别人喜欢你怎么办啊?”她突然从我怀里钻出来。“就答应呗,送上门来的饿还不要啊?”我故意说着这一番话。“你坏蛋,不理你了。”看来象是真的生气了,把脸转到了身后。“好了好了,逗你玩的呢!别当真。我这么丑怎么可能有人喜欢我呢?”她转过身来用力地抱紧了我,我知道此时说什么话语都是苍白的,离别终归是要离别的,只是奢望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此时,外面的风更大了,秋风吹着我们的衣服,撩拨着我们的头发,更始撩拨着我们的内心。此夜,我将离开这熟悉的故土,熟悉的亲人,还有我心爱的小兰——————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