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我最喜欢里面的温妮。
她有点叛逆,有一天她对爸爸妈妈说:“我一定会出去的,你们等着瞧吧。”温妮真的走出去了,她不知不觉走到离家很远的大森林里。她突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想:大森林里怎么会有人?温妮躲在大树后一直看着他,想看个究竟。只见他把他前面的小石头拿开,里面竟然喷出水来了!小男孩正用口对着那股水在喝呢!正好温妮也渴了。她走出去,那个小男孩赶紧把石头放上,温妮说:“我渴了。”小男孩说:“但这里没水啊。”温妮说:“骗人,刚刚你都喝了。”小男孩没办法,只好把不老泉的来历告诉了她,让她知道,只要喝了这个不老泉,人就永远不会长大。
其实,生老病死,是人生存的自然规律,死亡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书,在通知书没到之前,把该做的做好。那死也有意义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传说有一种泉水,喝后便可以不老不死,与天同寿。不老泉,这足以让无数人疯狂,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
对于喝了不老泉的泉水的人来说,交朋友只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的朋友去世时的时候,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灰变老,当你的亲人去世时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会变老。
你拥有的能力比别人拥有的能力强时,人们会称之你为“天才”。当你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能力时人们称之你为“怪物”。文中的人物迈尔斯就是就是因为自己不会变老,他的妻子认为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所有弃她而去。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做有些事情前,想想这件事情的另一面也是好的。不是吗?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看法改变了。以前,我觉得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是一件很容易到来的事情。我总是想远离死,希望自己能够永生,不要过早地死去,离开家人和朋友。但是在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死其实并不可怕。死和生一样,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生就会有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死和生是对立着的,少了哪一方都不行,这样的话生命就会不完整。死,就代表你的生命在流淌,即将结束。但是,如果你的生命静止了,别人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衰老直至死亡,但你却永远停留在一个年龄,这会让你很孤独,失去很多的朋友。所以说,能和别人一起成长、死亡,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假如,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摆在我的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倒掉,不会喝下它。因为我知道,生命中,生和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不会死去,那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找上门来,让你烦恼,那么还不如顺其自然,该死的时候就死去。
不要害怕死亡,珍惜现在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让自己没有遗憾地死去吧!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虽然长生不老能让人一直保持年轻的容貌,永远不会变老,可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去世,失去了亲情和友谊,长生不老还有什意义?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长生不老带来的不一定都是福音,可能是一个诅咒。
史美尔斯曾说过:“世界给了你生命,你就不能拒绝死亡,因为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读读这本珍贵的书。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
给远方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刘哲正小朋友:
你好!
我是山西省运城市逸夫小学五年级二班的李姝蓉,非常想和你交个朋友,于是就冒昧地给你写了这封信。我想,你看到信后,一定会想,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什么想和我交朋友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曾经在《小学生拼音报》上看到过你写的作文,很真实,很生动,让我过目不忘。最近,我们班里开展“手拉手”活动,这周的习作就是给远方的小朋友写一封信,于是我就想到了你,就花了一个多小时给你写了这封信。希望你了解了解我,乐意和我做朋友。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爱好广泛的的女孩。课余时间我除了看书,还喜欢弹钢琴、学奥数和学英语。弹钢琴和看书可以说是我一天中不可不做的事情。我还喜欢交朋友,交到一个朋友我会很开心,交到一个远方的朋友我会更开心。我真心地希望我能够交到你这个朋友。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有什么烦恼还可以互相倾诉,有什么喜悦还可以一起分享,你说那样多好啊!特别希望这封信能在你我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我在运城热切期盼你的回信。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李姝蓉
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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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生命的质量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本是怀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看的,但当我将书本全部看完之后,却对它念念不忘了。这本书便是——《不老泉》。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温妮在遇见了塔克一家,获知不老泉的秘密后,做出了是否选择喝泉水让自己变得长生不老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而温妮的心里变化也是一波三折。虽然她只是一个孩子,但她在与塔克一家相处过程中,渐渐生出了喜欢之情,所以她愿意与塔克一家一起守护不老泉的秘密,为此,还替塔克的妻子梅坐牢,并且勇敢地作出不喝泉水的决定,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在第一次阅读这本书时,我便注意到了这句话——“甭管生命是长是短,关键是要过得充实”。这句话是梅对温妮说的,但对我来说,也是感受颇深。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印证着这句话。消防队员,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换得了千万百姓的生命。他们中也许有的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就不幸牺牲了;有的在很多次任务后,即将退伍,却因为要救一个小生命而牺牲。虽然,他们的生命很短暂,但是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生命也是非常短暂的,即使是活到100岁,在5000年的历史长河中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长老不老只是一个美好的期望,是无法做到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努力让每一天都变得充实、快乐。想想如果每天长吁短叹、碌碌无为地长生不老,我们会快乐吗?我们的人生会有意义吗?答案是:不!不会!每天虚度光阴,一点都不值得。过完暑假,我就要读六年级了,为了能够升入自已和爸爸妈妈期望的初中,这一年,我必须要更加刻苦、更加努力。早上,我需要更早起一些,朗读语文或是英语;放学回家后,我需要更加抓紧时间,做完学校的作业后,再读一些好书。塔克说过:“世间的一切,都像一个巨大的轮子在不停地转。”没错,花开花落,草长草死,人类生老病死,不都是在轮子上转吗?长生不老,就相当于因某些因素就转出轮子外了,再也进不去了。我静静地合上书本,细细品味书中那些精辟独到的文字。长大后的温妮做得很对,她没有喝泉水,也没有将秘密告诉别人。不老泉,一眼有着神奇魔力的泉水让许多人为之着迷。若你将它放在我面前让我选择,那么我也会选择不喝,因为只有遵循自然,才是最好的;只有将自己的生活过得精彩,才是最好的;只有将生命活出质量,才是最好的!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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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篇一:不老泉读后感】“他们的背影渐渐远去。”读完这句话,我把《不老泉》慢慢合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个问题萦绕在我脑海中,温妮为什么没有喝下那泉水?难道她不想和杰西一起远走高飞,一起旅游,一起看世界,享受人生吗?带着这个问题我再次翻开书来寻找答案。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看似平凡得像盐巴一样的塔克一家人,几年,十几年,相貌从来没变过,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一家人和一匹马喝了那神奇的泉水,他们一直守护着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不小心让一个叫做温妮的小女孩知道,在发生很多事情之后,最后,小女孩温妮并没有选择喝下泉水,所以,她与其他正常人的结局一样,都是死去。在翻了无数次这本书之后,无意之间我发现了这句话:“甭管生命是长是短,关键是要过的充实。”这是梅对温妮说的一句话,我终于找到答案了,人生是短暂的,在这么短的时间你你可以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你也可以怨天忧人,抱怨着你的出生没他们好,你的相貌没他们美,可是,那样做只会使你的人生不仅短暂还会很痛苦;就算你永远都不会死去,可如果你整天都在虚度光阴,这样做,越长的人生就会越痛苦,所以,在最后,小女孩温妮选择了死亡,她不愿意像塔克一家人一样过着逃亡般的生活。我静静地坐在窗前向外看着,一片树叶从树上落下,它的一生也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当这片叶子从树上掉落,落在了土壤里,它就会化成肥料,使树更好地成长,然后树就会再次长出叶子来,叶子就在此从树上落下……大自然的一切一切都在不断地循环着,人也是一样,出生,成长,上学,社会,成功或者失败,晚年,死亡,这是一个过称一个循环,如果你一直卡在其中一个,那你就体会不到其他的滋味,哪怕是死亡。如果让我来选择到底喝下泉水还是不喝,我也会和温妮选得一样,在大自然中不断地循环着。【篇二:《不老泉》读后感】我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不老泉》这本书,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也为塔特一家人的“遭遇”感到惋惜。更被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意违背生与死轮回这一自然规律的那位善良的小姑娘的行为,所深深地感动。起初,我为故事的小主人公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挖空心思、费尽周折,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正是因为塔特叔叔的真诚和现身说教,正确地引导了温妮,使她真正懂得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这是一个不可改变、抗拒的自然规律,当然人也不能例外。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因为没有生长,没有变化,没有生与死的轮回而成为畸形和怪胎。善良可爱的小姑娘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明白了假如自己也去喝“不老泉”的泉水,虽然会长生不老,但她会和塔特叔叔一家人一样,承受痛苦的折磨,活的生不如死。如果不保守这个秘密,如果轮子真的永远停下不转了,对这个世界来说就是毁灭性的大灾难,更别期望什么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了,那是多么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最终,温妮在生与死的痛苦抉择中,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世间的一切一切都有它循规蹈矩的自然规律,这些规律是不可以用人为的方式刻意地去选择它、改变它,甚至是破坏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循自然规律,那么这个社会才会前进,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的世界。【篇三:《不老泉》读后感作文】“啦啦啦!读书的时间到了!”我兴奋地跑到书架前,精心地挑选起了书。“恩!这本!不不!那本!还是这本!”选书的我显得十分挑剔,心里做着强烈的斗争。“哈!就这本了!”终于,我选了一本自己满意的书——《不老泉》。我放下选书时的兴奋,认真地坐在书桌旁读起了这本让我百里挑一的书。看书时,书封皮上的一段话一下子吸住了我的眼球,我对这本书的第一个印象就产生在的这段话里。读这段话时我十分好奇,为什么那只蟾蜍安全了,永远安全了呢?所以这本书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神奇,带着这个问题我慢慢走进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十一岁的温妮和获得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发生的故事。故事写得栩栩如生,仿佛一切都呈现在你眼前。正如纽约时报写的“一部惊悚而美丽的小说,读来放不下,放下忘不了。”刚读完序幕的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下读去,接着我就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天呐!太神奇了吧!人居然能长生不老!太幸运了吧!”刚读完书我就迫不及待的喊了起来。可过了一会,我有忧郁起来:“人活着却没有期限,那还有什么意思!看自己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老死,你却没有任何变化,岂不是很伤心!每天都过着逃避的生活又有什么意思呢!”我渐渐开始为塔克一家担心。如果,我发现这种能长生不老的泉水,我会喝吗?如果,我妈妈知道了我喝了这口泉水,会陪我喝吗?我会给她吗?这些问题让我思量了好久好久……终于我想到了答案。虽然长生不老是个很诱人的事情,但我不喜欢看着亲人慢慢在我眼前消失,而我却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孩。我相信,如果我喝了那口泉,妈妈也一定会陪我一起。可我是不会同意的,我不希望让家人陪我一起四处搬家,四处躲避。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它也让我思考了许多问题,也让我明白“长生不老不一定好”!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说不定你会给我的想法不一样呢!【篇四:读《不老泉》有感】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死亡是恐怖的、痛苦的,但当我读完《不老泉》之后,我又以为死亡是幸福的。在八月炎热的天气里,小女孩温妮迷失在树林里,她遇见了奇怪的一家人:天天都一个样,连镜子也不用照的梅;妻子一天天变老,孩子一天天长大,而自己还依然年轻的迈尔斯,还有英俊的杰西。随着温妮的遭遇这一家人的“绑架”,树林里浅浅的一汪泉水也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原来,这不会变老的一家人就是喝了这汪泉水才会变成这样。这件在常人眼里看来机会难得的大好事,在这家人看来却生不如死。因为所有人都把他们当作妖怪,迈尔斯的妻子也带着孩子远离了他,不仅如此,生活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了意义。在经过一系列的冒险之后,杰西送给温妮一瓶泉水,使人不会变老的泉水,希望她能在十六岁时喝下它。但结果显而易见,温妮没有喝,她活了七十八岁。这样,这个我们无法相遇的故事就和天下无数杰出的故事一样,让我们在故事之外被触动,让我们吃惊地看见,原来永远年轻、生命的规律和你无关,并不是一件如同想象那样会很快乐的事!你不会变老,那么年轻还值得珍惜吗?你不会的死,那么活着还有一点儿庄重感吗?你天天都是同一样,不会更漂亮,也不会长出皱纹,那么你出门时连照照镜子的心愿也没有。梅的丈夫,杰西的父亲塔克说,像我们这样永远不再成长的人,不能称为人,我们像路边的石头。生命是一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上的一部分。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了下来,我们就不在那个轮子上了。因为生命不死,这些可以永远活着的人开始向往生命的完整面貌,希望有机会死可以相同地到来,自己也有资格迎接。没有死的活着,水在流动,可是船永远搁在那里,不能前进,没有沉没的忧心,生命就不是诗篇。既然帆不要拉起来的,那么还有热情朗诵吗【篇七:读《不老泉》有感】“长生不老”这个词,大家一定非常熟悉。齐天大圣偷吃长生果,嫦娥偷吃西王母的不死药,这些神话故事我们一定记忆犹新。如果真的有能让你长生不老的泉水,你会喝吗?我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不老泉》,书中就有一口能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只要喝下了它,就会保持你当时的样子,永远年轻不会老死。我想大家一定和我一样十分好奇,真有这样神奇的泉水吗?如果真的有,你会喝吗?请大家接着听我往下讲。《不老泉》是一部充满魔力而又美丽的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作者是美国的女作家纳塔利·巴比特。11岁的女孩温妮在八月的一天独自到森林里探险,遇到了塔克一家,他们是误服了不老泉的泉水而一直保持年轻,也深受永远不老的折磨。塔克一家为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直到遇见温妮,才把秘密透露出来。温妮在喝与不喝之间痛苦的选择着,如果喝了,就能和杰西(塔克的儿子)永远在一起;如果不喝,她就会像普通人一样,慢慢变老死去。可是这个秘密却被一个身穿黄色西装的人偷听了,为了阻止他透露不老泉的秘密,塔克的妻子——梅开枪打死了穿黄西装的人,自己也进了监狱。后来温妮救出了梅,塔克一家也离开了大森林。书中的塔克叔叔十分善良,他用自己的痛苦经历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而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温妮也十分勇敢,历经艰辛救出了梅,懂得了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轮回,没有去喝不老泉的水,而是把泉水给了路边的蟾蜍,然后从容地向前走去。书中的语言特别美,曲线蜿蜒的小路,无限的旷野,斑驳的树影,让我们一边读故事一边感受文字的魅力。要是在以前,如果真的有不老泉,我巴不得赶紧喝上一口。因为我要是长生不老,就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时间,让自己去学习、去弹琴,甚至让自己踢很长时间的足球……,可以做很多一生中我来不及做的事情。可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是呆若木鸡,我再也不想长生不老了!因为你要是长生不老的话,你每天都是一个模样永无变化,估计时间久了,自己都厌烦自己。不像现在,我盼望自己长高,盼望自己更帅,心中有很多的期盼。如果真的长生不老,这么多的期待就不会再有意义。如果你长生不老的话,你肯定希望你的家人也长生不老,而你的家人的家人,家人的朋友也都会长生不老。要是这样的话,就会有很多很多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人挤人,外出吃饭得排上几十个小时的队,或者你和家人只能挤在十分狭小的房间里生活,因为世界已经容不下这么多的人,那简直是乱了套,想着都十分可怕!就像书中塔克说的那样:像他们这些长不大的人,不能称为人,而是像路边的石头。没有死的活着,生命还有什么激情?假若真有不老泉,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喝!在这个世界上,每一朵美丽的花都会凋谢,每一片绿叶都会枯黄,每一个生命都会逝去。所有的生物,都会有一个轮回,那就是“生”和“死”。人的一生,从婴儿到成年、老年,再到死亡,也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假如真有不老泉,那么我们的童年还值得去珍惜吗?我们心中的回忆还会美好吗?假如真有不老泉,生命还会有真正的意义吗?看来能够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年幼的时候,爸爸妈妈每晚给我读书是幸福的事;上学以后,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第一次站在国旗台、第一次获得奖牌的时候是幸福的事;长大的我,身体健壮、成绩优异、兴趣广泛,是爸爸妈妈的好儿子,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是幸福的事;前段时间,有幸去美国游学访问,又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等我以后上了中学、高中、大学……实现我心中梦想的时候,也更会是十分幸福的事。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就是点点滴滴幸福的积累,生命之轮只有完整才是最为美好的。《不老泉》让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因为会失去,所以更珍贵!人的一生,每一个阶段都是独特而富有意义的。活在当下,就是对生命最好的解释。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要总是停留在后悔遗憾之中,也不要总去空想,珍惜眼前的时光,就是最美的生活!我们更要尊重生命,要把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珍惜每天的时间,努力书写属于我们生命中的精彩篇章!假如真有不老泉,朋友们,你们会喝吗?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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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篇一:《不老泉》读后感】温妮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她们家拥有一片树林,却谁也没有去过。可是有一天,温妮走进了这片树林,她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在这片树林中有一片空地,在空地中一棵树旁隐藏着一眼不老泉。只有温妮和一个神秘的、隐居在深山中的家庭知道这个秘密。这个神秘的家庭喝了这眼泉水,发现自己从此不会变了,是十六岁就永远是十六岁,是三十九岁就永远是三十九岁……这家的男主人名叫塔克,当他们发现温妮时,就把她带回家,为她讲他们的经历。记得塔克和温妮坐着小船在小河上飘荡时,塔克告诉温妮: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后,就发现自己不会改变了。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塔克还告诉温妮:看这流水,你每天去看时它都一样在流动,可是其实它已经不一样了,昨天的水已经流走,你现在看见的是今天的水。生命就像一个大转轮,死亡也是这轮子上的一部分,紧接着的是新生。能享受生命的轮回是上帝的赐福,但我们一家却只能眼看着轮子转,望尘莫及。原来长生不老也不是最好的。长生不老,就被生命的转轮抛弃了。转轮仍然在转,而你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只有等你长生不老后,才能明白。如果你不会变老,不会死,那你还会珍惜生命吗?不,你不会珍惜生命了,那样生命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篇二:《不老泉》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不老泉》。这本书里竟有很深的哲学思想,给我很深的感触和启发。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姑娘在十一时离家出走,她正好碰上了小男孩塔克一家,又得知了一件神奇而又秘密的事情:八十七年前塔克一家因为喝了一种泉水,便永远不老了。但是这件事被一个想要发财的陌生人听到以后,一切便都变得复杂起来。最终,温妮没有去喝那不老泉的泉水,故事以她安然去世而降下帷幕。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思考了很久。人们都不愿意死去,都希望自己永远年轻长生不老。但是读了这本书会发现如果你永远年轻,生命的规律就和你无关,而你并不会如同想象的那样快乐!如果我们真的长生不老,自己的朋友、亲人都陆陆续续去世了,只留下我们,我们会感到十分的伤心和孤独。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也是轮子上的一部分,一旦死亡掉了下来,生命就在也无法转动了。我不知道温妮后来是怎样生活,渐渐地变成老奶奶知道死去,她的墓碑告诉我她活了七十八岁,在这七十八年里她由一个小姑娘渐渐衰老最后,令人很伤感。有人认为这本书在写情感,但实际上这本书是在写生命的哲学。这本书告诉了我:正因为生命不仅有限而且短暂,所以生命才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我们一定要好好在人生这个短暂的故事中,珍惜时间和机遇,努力去书写我们生命故事中的精彩篇章。【篇三:读《不老泉》有感作文】《不老泉》这本书是位十分要好的朋友赠送给我的,书中丰富、精彩的内容令我对它爱不释手。《不老泉》讲诉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喝了有魔力的水之后,塔克一家人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但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不引人注目。某一天,小女孩温妮偶然撞见塔克一家的秘密,他们把她带回了家,向她解释了他们为什么永远停留在一个年龄,而这情况可不如别人想象的那么好。可温妮被一个陌生人跟踪,这个陌生人怀着发财的邪恶想法,想把泉水卖给有钱人,事态严重起来。塔克一家必须展开与恶势力的搏斗。这个唯美而又可怕的故事的确令人永世难忘。它让我感受到塔克一家的正义感,也让我体会到邪恶势力的庞大。再联系生活想一想,我们现实社会相当于20世纪初来说的的确确少了那么些战争的硝烟,但还是要时刻保持警惕。正义时时刻刻都在与邪恶进行着斗争,那这场仗的输赢就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只要人人都思想觉悟点,那这仗我们就稳占上风了。我们要向塔克一家学习,勇敢地与邪恶战斗。即使你的力量轻如鸿毛,你的奉献精神也将重如泰山。【篇四:《不老泉》读后感】今天,我读完了《不老泉》这本书。它讲的是塔克一家人一直守护着不老泉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温妮·福斯特则成了这个秘密的分享者,之后,温妮和塔克一家人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最终,在泉眼边,温妮并没有让自己的生命之轮停止转动,而是从容地向前走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生命是需要前进的,否则,它将会像池塘一样没有任何流动。在没看《不老泉》之前,我也盲目地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老,并没有站在那些长生不老的人的立场上来看【篇七:不老泉读后感】“哇!可以长生不老也!”这是我把这本书看到一半的结论。但是,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的结论刚好跟前面的结论恰恰相反。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多。假如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每个人都不会老,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地球就会装不下。而且,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永远不会死,被车撞了,被枪击了……都没事,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你可以随意挥霍时间,因为你不会老啊!所以,我们不要老是幻想自己要长生不老,其实没什么好的。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温妮,家庭管教严格,把温妮调教的非常有教养。但是,束搏了温妮的自由。他们家买下的森林,居然没让温妮去过一次!温妮家就建在这片森林里,但是,家门外围着高高的铁栅栏,好像对外面的森林示威:“嘿!别碰我!”温妮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就离家出走。然后和他唯一的好朋友——蟾蜍说说话。温妮在森林里见到了杰西。杰西正在喝地下冒出来的泉水。温妮也想喝,但杰西不让。最后,杰西的妈妈——梅,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梅把不老泉的事告诉了温妮。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个男人看在眼底。男人报了警,梅知道后,害怕他伤害温妮,就用枪把男人打死了。警察把梅判了死刑。温妮为了救梅,就把梅从监狱里带走,然后自己冒充梅。梅和温妮都得救了。过了3年之后,梅他们又回到这个地方,但森林变成了小村庄。因为三年前,雷暴把整个森林都毁了。他们来到墓园,看见了温妮的名字。哦……温妮终于懂得了生命的意义。【篇八:《不老泉》读后感】八月的第一周往往酷热难当,这几天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就像费里斯转轮到最高点。就在这时,我一个人却在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丛林中走呀走,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看见一位小姑娘正坐在树下面,我走上前一问,原来她是温妮呀,温妮怎么这么耳熟,这不是《不老泉》中的小姑娘吗?我怎么会碰见她?她告诉我这是他们家的树林,我抬头一看,大树的枝叶遮天蔽日,看不到天,我和温妮走呀走,谈呀谈,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突然看见一泉清澈的井水,温妮吃惊,说:“我在这里那么多年,竟不知这有一泉井水呀!”,井水旁边有一家人,我记得他们,他们是塔克一家,杰西。塔克告诉我们不老泉的秘密真的有不老泉?这不是作者编的吗?,我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可以慢慢的学习胃。可是杰西说:“他们只能这么大,不能在长了!”想:那我还是不喝了,让我永远读五年级,我可不愿意呀!听说塔克一家不能成长,不能更漂亮,也不会长皱纹,那么连照照镜子的心愿也没有了。我可不愿意呀!生命是一个轮子,转呀转呀,死亡也是轮子的一部分,可是现在死亡从轮子上掉了下来,我们就不能再在这个轮子上转动了,如果有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再攀上轮子,我马上去攀!这是塔克说的话。塔克亲切的跟我们说:“我们生活的躲躲藏藏,待十年才能见一次,为什么?因为总会有人看见,便会去找不老泉,我们已经这样了,不能再让别人这样了,特别是坏人,他们不死,那不就糟了吗?”我想了想,是呀,让坏人不死,不就糟了吗?迈尔斯说:“我是有了妻儿的人,可是她看我不老,边带着孩子走了。”如果有不老泉,我一定不会喝,因为不会死就不懂得珍惜时间,我不喝,就可以把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每个人都要死,这是生命的一块!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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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他们的背影渐渐远去。”读完这句话,我把《不老泉》慢慢合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个问题萦绕在我脑海中,温妮为什么没有喝下那泉水?难道她不想和杰西一起远走高飞,一起旅游,一起看世界,享受人生吗?带着这个问题我再次翻开书来寻找答案。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看似平凡得像盐巴一样的塔克一家人,几年,十几年,相貌从来没变过,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一家人和一匹马喝了那神奇的泉水,他们一直守护着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不小心让一个叫做温妮的小女孩知道,在发生很多事情之后,最后,小女孩温妮并没有选择喝下泉水,所以,她与其他正常人的结局一样,都是死去。在翻了无数次这本书之后,无意之间我发现了这句话:“甭管生命是长是短,关键是要过的充实。”这是梅对温妮说的一句话,我终于找到答案了,人生是短暂的,在这么短的时间你你可以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你也可以怨天忧人,抱怨着你的出生没他们好,你的相貌没他们美,可是,那样做只会使你的人生不仅短暂还会很痛苦;就算你永远都不会死去,可如果你整天都在虚度光阴,这样做,越长的人生就会越痛苦,所以,在最后,小女孩温妮选择了死亡,她不愿意像塔克一家人一样过着逃亡般的生活。我静静地坐在窗前向外看着,一片树叶从树上落下,它的一生也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当这片叶子从树上掉落,落在了土壤里,它就会化成肥料,使树更好地成长,然后树就会再次长出叶子来,叶子就在此从树上落下……大自然的一切一切都在不断地循环着,人也是一样,出生,成长,上学,社会,成功或者失败,晚年,死亡,这是一个过称一个循环,如果你一直卡在其中一个,那你就体会不到其他的滋味,哪怕是死亡。如果让我来选择到底喝下泉水还是不喝,我也会和温妮选得一样,在大自然中不断地循环着。6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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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续写不老泉,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而阴险的黄衣怪客,则靠偷听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温妮走了出来,发现有人在偷听,却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迹。她悻悻地回到房间。第二天,世界大变样了……温妮从报纸中知道了有人知道“不老泉”而她心里“咯噔”一声。难不成是昨天那个偷听的人。温妮心里立即跳出了几个人选:“是黄衣怪客,还是杰西,还是一位贪婪的路人。温妮来到了报纸上所说的地方——金融大厦,全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她一看——是黄衣怪客。又看了看那些为了得到长生不老的水的人群,在默默里叹了口气、无力地走回了她的小屋。若干看后,地球的人口已多达一百亿,整个地球不堪一击,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的泉水,而新生命也不停地降生,这个地球即将被人类的贪婪也毁了。而此时的温妮也56岁了,她深知,自己是全球唯一一个没有喝泉水的人,她正在一天天变老,也看着地球一天比一天不堪重负,她之前在教育自己的子女,可他们依旧喝了泉水,温妮走了出去遇到了永远十七岁杰西,他的容颜依然没有任何改变,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丝丝痕迹。温妮走出门,望着那潇潇秋的,望着一年四季从手中溜走。多年以后……地球上人类的急速增长,终于大自然给了人类应有的惩罚……4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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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不老》读后感《青山不老》读后感200字我们刚学了一篇课文,青山不老,有一位老人,热爱大自然的老人,和其他六个人,创造了一片绿洲,十五年来,绿化了八条沟,早了七条防风林带,三千七百亩林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这个老人处处为他人着想,他用自己的林业收入,帮助村民每人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样他还觉得不够,他还要种树,知道自己爬不起来为止,这位老人让座者领悟到:青山是不会老的。在他植树的过程中,他面临着很大的诱惑,女儿三番五次想让老人跟他进城享清福,可老人还是坚持要留下来继续植树造林,这多么让人敬佩啊!房屋后面的青山是老人最终的归宿,他与大自然难舍难分,青山虽然是不会老的,但是人类要是继续破坏大自然,最后将会迎来大自然的惩罚,没砍一棵树,就种两颗,这样地球的绿洲就不会消失,而会越来越多。老人用自己的一生换来了这一片绿洲,这是值得的。《青山不老》读后感200字《青山不老》这篇文章,读完后,我深受感动。是呀,老人为了实现人生价值,义无仅顾的投身到植树造林的工作中,用15年的时间在晋西北地区奇迹般地创造了一片绿洲,而且面对自然条件的恶劣和生活条件的艰辛,他是这么艰辛的工作。但是,人们随着破坏森林,滥砍滥伐,,使可再生的森林资源越来越少,长此以往,必将给人类带来一系列的生态灾难。在生活中,不爱惜自然资源,不懂得保护环境的现象难道还少吗?是呀,课文中的老人用自己的勤劳,善良创造了这片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无限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垂不朽,造福人类的精神,老农的精神不老,难道青山还会老吗?《青山不老》读后感200字本文主要讲了:在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这山沟里任意破坏,也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的高空再抛下来这么厉害的风暴,使那坐在作者对面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竟创造了这块绿洲。读完课文,我觉得老人很伟大,为了让这里不再有自然灾害,就组织了七位老汉治理这条沟,现在有五人离世了,他最可敬的老伴也同样过世了,老人在这样失去老伴而又孤独的环境下,并没有放其他植树的选择,他的女儿特意来接他去享清福,可他也没有走,那清闲安适的生活他却不要,15年,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个奇迹太了不起了,而且还用林业资助每户村民都买了一台电视机,是啊,老人为了村民,什么都能奉献出去。老人用自己的勤劳创造了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了无限的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远不老,青山也是不会老的!所以我们要学习老人这种伟大的精神。10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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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大熊猫泉泉听爸爸说,大熊猫泉泉的故乡在四川,后来定居到山东济南动物园。不幸的是,泉泉已于2010年7月22日意外死亡,永远离开了我们的视线。当时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的伤心和难过。我第一次见到泉泉的时候,还是三年前的事情。爸爸妈妈利用暑期的时间带我去济南动物园游玩。在园内的熊猫馆里,我看到了我朝思暮想的“国宝”-泉泉。当时的泉泉正在用力地爬树,累了还不忘去水池里洗个澡,可爱极了。我在一旁挥舞着小手呼喊着“泉泉”的名字,好家伙,她还不忘配合我的热情,直冲我微笑点头。顽皮的泉泉饿了的时候,会主动吃饲养员早已为她准备好的饭,水果、竹子、饼干、还有胡萝卜都是泉泉的最爱。想不到的是,我和泉泉的第一次见面竟然成了诀别。她那憨态可掬、乖巧可人的模样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泉泉,但愿你在天国里过得幸福和开心。300字 三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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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泉今天虽然下雨了,老师还是带我们去了蝴蝶泉。蝴蝶泉有一个传说,是这样的:从前在大理的一个村寨里,有个漂亮的姑娘叫阿花,她心灵手巧,绣的蝴蝶象真的,她绣了一张百蝶图,人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名叫阿龙,砍柴总是别人多,种麦子比别人种得高。阿花和阿龙彼此互相喜爱。后来有一年,土司给儿子选媳妇,这个村的村长想讨好土司,就派人抢了阿花和百蝶图,后来阿花和阿龙跳进无底潭,无底潭里突然水变清了,飞出两只大蝴蝶和一百多只小蝴蝶,人们都叫这里蝴蝶泉。连这周围的树叶也象蝴蝶呢。我们在蝴蝶馆里看到了好多漂亮的蝴蝶,我们轻轻用手指碰到它们的腿,它们就会爬到我们的手上,或者飞到我们的衣服上,这里还有枯叶蝶,它合起翅膀时,就象一片枯了的叶子一样,张开翅膀时,里面是可以闪光的!后来我们还爬上了望海亭,可以清楚地看到洱海,洱海真漂亮呀!350字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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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不老读后感今天,我预习了一篇课文,名叫《青山不老》,课文主要讲了:一位山野老农,面对自然条件的恶劣,和生活条件的艰辛,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植树造林的工作中去,用15年的时间在晋西北奇迹般的创造了一片绿洲,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并造福于后代的子子孙孙。文章开头便让人感到了浓浓的绿意:“四周全是绿色的波浪,风一吹,树梢卷过涛声,叶间闪着粼粼的波光。”然而,文章所说的这个地方,竟然是中国的晋西北,竟然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竟然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恶兽盘踞之地!读到这里,我不禁心中生疑问:“这样的地方,怎会有文章开头写的那一片绿色?”其实没有错,这绿洲的出现,是因为那个“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65岁的他居然组织了7位老汉共同治理山沟。老伴过世,他顾不得悲伤,更加坚定了自己要“绿化环境到死”的坚定信念;他的女儿要接他去城里享清福,这不是81岁高龄的老人应得的回报吗?人老了,过平静的生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但是,他不肯。他坚定不移的相信种树便是命运的选择,他执着地坚持着在旁人看来有些可笑、不现实的宿命,把屋后的青山认定为他最后的归宿!老人已跨过了八十岁的门槛,却还有宏伟设想:继续栽树......他这样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原本,他(她)(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他(她)要通过追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老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他放弃了人生中一个常人最舍不得放弃的部分:逸。他从没有萎靡不振过,他把毕生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命运的选择”,为国家作出了贡献。放眼老人的一生:他的人生是充实的,还有快乐——因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而快乐。老人对青山深深地着:他创造了它,它也帮助了他——它给了他信仰:坚持自己的抉择。老人与青山亲密无间,老人是青山的一部分;青山也是老人的一部分。青山不会老;老人也不会老——因为他有着对生命抉择的热情追求和执着坚定的精神,还有,他实现了他的价值,实现了他作为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重要价值……1.读了《青山不老》我为文中的老人而感动。《青山不老》写了:老人为青山付出了许多年青春,把青山变成了美丽的绿洲。老人不仅留下了青山,还与环境作斗争,绿化环境,保护环境。老人不容易才绿化了青山,造福人类。如果我们破坏环境就对不起老人了。老人的女儿几次让老人享清福,但老人都不答应。老人一定想,自己还活着这段时间,得多种树,造福人类。让人们过上好日子。不顾自己为别人着想。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我们的植树英雄:马永顺。国家需要木材,马永顺伐树36500棵。他为了补回这些树,每年春季都植树。1982年马永顺还有8000棵树没栽上。有人劝他:“你种那么多树要享清福了。”但马永顺坚决不要。他坚持义务植树40年,栽了五万多棵树。最后就成为一名植树英雄。我明白了要保护地球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才能造福自己的子孙后代。这样人类可以继续住在这个星球上。2.《青山不老》读后感 《青山不老》重点句子分析“四周全是绿色的波浪,风一吹,树梢卷过涛声,叶间闪着粼粼的波光。”这是什么地方呢?这竟是中国的晋西北,干旱、霜冻、沙尘暴盘踞之地!我不觉惊诧了,“这样的地方,怎会有文章开头的那一片绿色?”原来,是因为那个“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他在65岁时居然组织了7位老汉共同治理山沟。在老伴过世时,他顾不得悲伤,更加坚定要“绿化环境到死”的信念;在女儿要接他去享清福时,他却不肯,并他坚定不移的相信种树便是命运的选择;他把屋后的青山认定为他最后的归宿!老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他放弃了人生中一个常人最舍不得放弃的安逸。他从没有萎靡不振过,他把毕生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命运的选择”,为国家作出了贡献。放眼老人的一生:他的人生是充实的,还有快乐——因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而快乐。1200字以上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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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鞋匠 读后感老鞋匠 读后感《小精灵与老鞋匠》读后感今天,我读了《小精灵与老鞋匠》这个故事,故事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有个老鞋匠,做了很多鞋,生意也没有差错,可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穷到做鞋的材料都做完了,一天,为了做到最后一双鞋,他认真地把一张皮子裁剪了一下,然后他才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鞋子已经做好了,不过每天早上起来,都有做好的,他很好奇,想知道是谁帮助他的,于是他和妻子熬了个通宵,看看谁来帮助他,午夜十分,有两小精灵走了进来,帮他做好了鞋。他的妻子给他们做了两件毛衣,两件背心,又给他们织了一双小袜子,鞋匠又给他们做了一双小鞋,终于在晚饭之前做好了礼物,午夜十分,小精灵又来了,看见了两套衣服,高兴得穿上了衣服,然后就走了。我读了这个故事,懂得了一个道理,当你有了困难时有人帮助了你,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们也要帮助别人。苍老的脸和苍劲有力的手,构成了他的另类风景。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他,是那个有风有雨的黄昏。秋日的黄昏。那时,天有些阴冷。他修完好最后一双鞋,正准备离开,突然,远处来了几个大-盖-帽。是城-管。他们没说什么,真的什么也没说,便将他的鞋夺下,又去抢那驾缝线机。他慌了,趴在机器上求饶:“你们可以处罚我,但别拉机器,好吗,我求你们了,求你们了。”机器,还真的没被拉走。或许,在那些个大-盖-帽看来,从他身上得不到什么,故“网开一面”了。但我看见,他的虎口上渗出了血。黑红色的,是双方拉扯时留下的液体。网上网下的城-管形象大致如此。此后,他没去那摆摊,来到我居住的院子的门前,在一个墙角边驾起了那台和他一样有些历史的机器。此外,还有两张小板凳,一个工具箱。如此而已,简单得如同一餐两碗。“老人家,我的鞋掌脱了。”我说。其实我只想借机接触一下这个老人,说不清为什么。“哦,让我看看。”他答。这就是我面对面接触他的开始。两个平常的不相等年龄的社会人相识的第一次。他从他的老花镜的上框投来目光。且很自然地对我一笑,算是打招呼。同时,还挪了一个小木凳,让我坐下。从我手中接过鞋,他认真仔细地看后,便从工具箱里取出几样家什,用极其娴熟的动作拔钉、挥锉、刷胶、缝线。看得出,老鞋匠尽管腿脚有些不便,但他对修鞋这个行当,可称得上是个行家里手。“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哦,我,浙江来的。”他答话时,连忙头都没有抬一下,是个说话不耽搁手头活的那一类。“你们那,可是经济发达地区,怎会到我们这……?”我说到这,赶忙将话打祝我的意思是: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怎到这老区的一个老得掉牙的小县城来,干起了没有多少人愿意干的活。“咳,老弟,不瞒你说,讲是经济发达,可也有穷光蛋呀。”老头当然听懂了我的话外音。他这一声短叹,有几许无奈,不也有几分揶揄?“叹”过之后他抬头、歇活,再一次从他的镜框之上向我发来一种被岁月的风雨打磨得有些浑浊的目光:“我这辈子只会这点活,十多年前就从厂里退休了。”“呵,那还是‘老革命’了!”他听后笑了,是不经意的笑。“一个每月只有百十来块钱的‘老革命’?!你老弟会说笑。”“这点钱在你们那是不够,但在我们这,还是蛮不错的。”我没有向他解释有很多下岗职工,他们就连这点生活费也不能及时发放。“是啊,可我旁边有老,下边还有少。”“你,下边有少?”旁边有老,好理解,是他老伴。下边有少,莫非,他还有末成年的子女?我疑惑不解。“你是说还有末成年的小孩?”“不,不,”老鞋匠急了,赶忙更正:“我说的少,是我还有两个小孙子,他们的爸爸原先也在厂里上班,后来下岗了,每月,才发一点生活费。现在孩子们连学费都交不起。怎办,我总不能看到不管吧?趁我还能动,能帮就帮他们一下。”原来如此!我从他的那张苍老的脸上读到了新的内涵。到此,我也就明白了那天他之所以抱住机器死死不放的原因所在。鞋,经过他的手之后很快就修好了,不用说,绝对的保证质量。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五元的票子,塞给他。“给”。其实,在我的口袋里还有两枚一元的硬币。之所以会这样也许是他的精神感动了我,否则,我是不至于这样慷慨大方的。因为,我不是大款、亦非白领、官员。只是一个连到菜市场买菜也要讨价还价的普通人。为了他的两个等着学费的小孙子。算是献点爱心吧。可他知道我的好意却并不领情。他在工具箱翻腾了许久,从中寻找到了一牧硬币和一张两元的纸币找给我。我有些惊讶,也不能不惊讶:“你还要找零?”“不好意思,我只能收两元。你的好意我领了,但,作为我,多一分钱都不能收。这是我的原则。”“其实你需要钱,当然,这五元对你来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可是,有,总比没有强呀。”“当然,缺钱是一回事,靠自己的劳动赚合理的报酬是另一回事。我这人一辈子就这么过来的。”老鞋匠说着说着有些激动。看得出,他贫困却不乏自尊,爱钱,则取之有方。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一个画家笔下捧麻碗的满脸褶痕的父亲。想起了生活中千千万万个这样的老者!他们身处逆境却没有悲天悯人,而是用劳动和汗水,用自己的双手去抗争,去追求自己生存的空间。这以后,我们几乎成了忘年交。当然,家里凡有要修补的鞋我都找他。他依然是按劳取酬,不亢不卑。我也是按修付款,不多不少。闲谈时,鞋匠还向我说起过,他原来在一家集体所有制的鞋厂时,曾被评为市里的劳模,还上过报纸。“老弟,你也要算个文化人了,”有一次他突然间问我:“过去我干个体,结果挨批挨斗最后还是给‘集体’了。当时我想不通,手工艺人要集他干嘛。到后来想通了,让两个儿子也‘集体’了,没几年,却突然又重新个体。那么好的一个厂子,也被他们的头给贱卖了,几十号人一夜之间就那么失业,也不知倒底是为什么?其实,我们那鞋厂又不是没有效益。”“呵呵,”面对这突然提出的问题我只能打哈哈:“这大慨是形势的需要,过去是计划经济,现在是市场经济嘛。”说实话,这个问题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如此,我不能不打哈哈。确实,在同一种社会背境下,绝对的公和绝对的私似乎都让人难以理解。不光我、老鞋匠,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也的确迷茫过。然而,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老鞋匠以他那么大的年龄和他卑微的社会地位,仍然在思考着许多问题,这不能不说是极其难能可贵的。“话说回来,你公也好,私也罢,这我们都不反对,但,既然允许人家干个体,总不能今天说妨碍了市容,明天又说污染了环境,我每次完后都要将现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倒底污染了什么?这还不包括收税的,要票的;敲钱的,以及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大-盖-帽对我们这些人的态度。难呀,老弟,不瞒你说,我就在昨天,被街上一个小流氓敲走了二十。这,你找谁去?”老鞋匠说着说着,眼眶中溢出了一行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落泪。这泪,饱含了他多少辛酸和无奈。我再也无言以对,默默地离开了老鞋匠。由于其他原因,我离家有一段时间了,当我再次回到住地,想看看这个久违了的老朋友,然而那里却人去场空!我向人打听他的下落,有知情者告诉我:同样是一个阴冷的下午,有几个大-盖-帽将他的木箱砸了,还拎走了他的那架机器……老鞋匠 读后感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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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老站在十字开头年纪的尾巴梢上,我好像是没有资格说我青春无悔的,毕竟我正青春。我所走过的这段十几岁的路,只是青春的边角。我看不清它的轮廓,而时间是光芒,终有一天刺退所有雾霭。常常想,等我老了,掉光了牙,在摇椅上看日落时,或许手边有个他,又或者一只解闷的小狗,然后想想年少的时候自己到底是什么模样,又后不后悔干了什么事情。三年是个太美好的词,好像一切青春朦胧的模样都在这三年显现,我总是这么想。那是中考前最后一天,我们的学校没有被做考场,那天我们就要离开它了。九年三班在第一幢教学楼的的三层最西面。那个时候爬上三楼然后朝着教室走过去,也总能听到班里同学擅自开启电脑播放的歌曲,从张震岳到许嵩,中文和洋文,这些变成了我们青春的背景音乐。最后一个早读是社会,当时历史和思想政治还没有分开,社会还能开卷考。我是课代表,在上面领读,三年下来的默契已经不用我多说了。这个早读没有人偷偷传纸条,也没有人躲在书堆里偷偷吃早上还没有凉透的早饭。我们被学校特批早放学,很久没有这个感觉了,一直都是学校最后一批人离开的,突兀的变成第一批离开,有些不习惯还有不舍得。我们的学校很小,没有大大的足球场或者四个篮架那么奢侈的篮球场,我们没有塑胶跑道甚至没有每一楼的厕所。这个学校有种特有的年代感,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它有多美,别人永远发现不了的美。有个小小的团体,初中多见的是三三两两的小团体。这一点也不影响大家一起的关系。一起回家的是我们三个姑娘。那天回家是一起走回去的,一小时三十分钟的路程好像真的很短很短,这三年我们真的习惯了彼此,在同学录上的留言也显得随意,好像我们都知道我们是不会分开的一样,这样巨大的安全感就是这个小团体的美丽。我们光顾了沿途的唯一一家小卖部,东西不多甚至真的找不到想吃的,但是还是沿着小小的过道在为数不多的货架边徘徊,有些东西,找的不是一样明确的物质,而是一种久违,舍不得的感情。很早以前旁边有一家由年老的走路都不稳的一对老夫妻经营的小吃店,也不知道是哪一天路过的时候他们不开门了,这才想起,这对老夫妇,大概已经到了抹不动桌子,拖不动地的时候了,也想起以前在他们小吃店里吃到的老是这里少放了盐,那里又太咸了的日子,然后才发现,原来时间就是这样慢慢吃掉我们的,行动力还有记忆力。路过蓝色卷帘大门的时候,我在想他们现在在干什么。像文艺电影一样,我脑海里定格的画面是三个姑娘背着书包走在不宽敞的水泥路上,夕阳把她们照的闪闪发光,记忆里的夏天。然后是中考,坐在考场上我出奇的镇定,浑身上下充满的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对身边人的不舍。之后是等待成绩。我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选择在这个时候去过二人世界,把还没放暑假的妹妹托付给了我。好在打小就被他们培养成了金刚一样的女子,所以状况我也能应付。其间他们打过电话,问问家里的情况然后轻描淡写问了问成绩。我说还没有出来。事后才知道当时爸妈以也是为我骗他们,以为成绩不如意瞒着他们。直到他们回家,成绩刚好就在那天晚上出来的时候,他们才相信我是真的没有瞒着。这一系列,我才敢大胆猜测他们为了逃避什么,第一个女儿,第一次重要的考试,他们自己都没有经历过这种煎熬所以逃避,由此我显得特别的勇敢。当然这只是孩子的幼稚想法而已。暑假,很长的暑假。一个午后接到一个熟悉的来电,失声哭了很久,好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没错男生的电话,这么想来还真的不叫人省心啊。初中喜欢了很久的男生,他把我当成好哥们吧,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女生。这些小小的情愫都在夏天里膨胀爆炸。所谓青春,大概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吧。不过之后好像一点也不难过了,想想也是,有什么可难过的,这样,永远是记忆里那个美好的少年不好吗?什么都应该在最美好的时候停住,像保鲜一样停住。然后,字幕出现白色字体:一年半以后。现在的我如愿进入高中,偶尔刷新空间的动态。会看见小团体里的某个她穿着我没见过她穿的衣服,和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在我不熟悉的地方拍了照片,下面是一大串陌生名字的回复。又一个她,剪了刘海烫了大卷,这才发现我们许久未见。幸好你们的笑容你们的眼神,你的虎牙还有你的酒窝都还是我熟悉的样子。好像从没有离开过一样。而那个男生也日渐俊朗起来,棱角分明的样子,是青春年少的样子。半路夭折的情感到现在我也只是想起来笑笑。时光时光啊,你都不曾老去。尽管我们好像分散在这座小城的不同角落,我们拥有共同的三年,稚嫩美好充满回忆的三年。我真的该好好谢谢你们。学校翻新了,有了塑胶跑道有了每层的厕所,有了豪气的大门还有更多更多的教学楼和班级。小卖部搬家了,那个蓝色卷蓝大门真的至此都再没有打开过了。去学校的路上装上了很多路灯,水泥路变得宽敞了。一年半的变化真的可以很大啊。但这终究都只是一些表面的变化而已,记忆里那些地方那些人永远是时光里的模样。而时光又不曾老去,青春把时光装进保鲜盒,然后告诉我不要担心旧日不见了,整理好继续向前。时光不会老,也请你相信我们不会散,一切都还是青春的模样。真的真的,时光不老。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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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泉苍山是大理有名的地方,很久以来,在人民中间流传着许多关于它的美丽动人的故事。苍山有十九峰,其中的一个叫云弄峰。云弄峰有一潭清澈的、约有两三丈宽的水泉,宽宽的树丛,团团地荫护着它;茂盛的枝叶,斜斜地横盖在泉顶的上空,每年三四月间树木开花的时候,青青的柔枝上满布着淡黄色的小花,这泉有一个奇怪而美丽的名字,人们把它叫做蝴蝶泉。关于蝴蝶泉这个名字的来源,有着这么一个故事:一这个泉本来并不叫蝴蝶泉。早先,因为它异常清澈,泉水经年不断,从来也没有人知道它有多深,而且也看不见它的底,所以附近的人都叫它无底潭。无底潭边住着一家姓张的农夫,只有父女两人相依为命。张老头终日在田里勤劳地耕作,他的汗珠不断流着,几十年来一直淌在那仅有的三亩田里。他的女儿雯姑,有十八九岁。她的容貌,即使是花儿见到了也要自愧不如。她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的明媚晶莹;她那墨黑的头发,像垂柳一样又细又长;她的双颊像苹果似的鲜红。她非常善良,她的心就像泉水一样的纯洁。她白天勤劳地帮助父亲种田,晚上纺纱织布。她那两只灵巧的手织出来的布,任何一个姑娘都比不上。她那苗条的身段,终日在田间和织布机上。她勤劳和美丽的名声,远远地传播到了四方。少女们把她的行动看作自己的榜样;小伙子们连做梦也想得到她的爱情。这时,云弄峰上住有一个名叫霞郎的青年樵夫。他无父无母,一个人过着孤苦的生活。他的勤劳任何入也赶不上,他的聪明灵巧甚至赛过古时候的鲁班大师。他忠实而又善良,他的歌喉美妙无比,歌声像百灵鸟一样的婉转,像夜莺一般的悠扬。每当他唱起歌来的时候,山上的百鸟都会沉静下来,连松树也不再沙沙作响,好似世卜的一切,都在默默地倾听着他那美妙动人的歌声一样。每隔六天,霞郎就要背柴到城里去卖,来来往往都要经过无底潭边。霞郎也和别的青年一样,深深地爱慕着雯姑,每次经过她家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向她偷偷地望上几眼。霎姑也一样热爱着霞郎,每当他唱着歌走过潭边,她都要停止纺织,优在窗棂上温情地注视着他,倾听他那娓娓动听的歌声。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这两个青年人的心坎里产生了纯真的爱情。有一次,在一个月明的夜晚,雯姑在潭边遇见了霞郎。在浓荫里,在柔美的月光下,他俩倾吐了爱情。从此无底潭边就常常有了他们的身影,树荫下也常常留下他们双双的足印。二苍山下的俞王府里,住着凶恶残暴的俞王。他是统治苍山和洱海的霸主,是压迫剥削人民的魔王。若干年来他独霸着苍山和洱海,他的一草一木,都浸透了人民的血泪。他豢养着许多兵士和狗腿,镇压人民,屠杀人民。人民对俞王的仇恨,比苍山还高,比洱海还深。俞玉也听到了霎姑美貌的名声,他打定了主意要抢雯姑去做他的第八个妻子。俞王带着他的狗腿们来到无底潭,打伤了年迈的张老头,把雯姑抢到了俞王府。俞王像狗一样地流着口水对雯姑说道:“我府里有无数的金银财宝,吃不尽的山珍海味,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妻子,我保你一辈子享受荣华富贵。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开心网人人网雯姑毫不理睬他,鄙夷他说道:“我早就爱上砍柴的霞郎了,尽管你有多少金银财宝,你也买不动我爱霞郎的心。”俞王发怒了,说道:“哼,我俞王爷势力比天高,沐家①封过我永世为王。我跺跺脚天会动地会摇,难道我还比不上那砍柴的霞郎。假若你不听我俞王爷的话,你逃不出我的手掌。”雯姑一点也不害怕,坚决他说:“不管你威风比天高,不管你跺脚天动地也摇,我爱霞郎的心呵,就像白雪峰②上的雪永远不变。你想要我答应你,那是梦想。”这样,经过了三天三夜,俞王用尽了威胁和利诱,一丝一毫也动摇不了委姑坚贞的心。俞王恼羞成怒,叫狗腿们把雯姑吊起来,想用肉刑强迫雯姑答应。三这天,霞郎怀着兴奋和期待的心情,来到无底潭边和受姑相会,可是他见到的不是雯姑那可爱的笑脸,霎姑家里上一片凌乱。将死的张老头挣扎着对他说完了霎姑被抢的情形,就死去痛苦和仇恨燃烧着霞郎的心,他草草埋葬了张老头,抓起斧头,气势汹汹地朝俞王府奔去。黑夜里,霞郎翻过俞王府的高墙,在马房里找到了被高吊着的雯姑。他用斧头割断了绳索,扶着雯姑逃出了俞王府。四雯姑和霞郎在漆黑的道路上急奔;俞工带领着恶狗和士兵在后面紧紧追赶。他们逃上了高山,俞王追上了高山;他们逃下了深谷,俞王追下了深谷。俞王耀武扬威地在后面大喊道:“任你们上天入地,休想逃得出我的手掌。”①沐家:指明朝的沐英。②白雪峰:苍山十九峰之一,峰顶积雪,终年不化。雯姑和霞郎逃到了无底潭边,俞王爷的狗腿紧紧包围着他们,要他们跪下投降。这时,雯姑和霞郎紧紧地拥抱着,他们用冷眼回答着俞王的叫喊,纵身跳下了无底的深潭……无底潭边的人们听到了这一对青年人的死讯,纷纷拿出武器打进了俞王府,把俞王和他的狗腿一个不留的杀个干净。第二天,人们到无底潭准备打捞买姑和霞郎的尸首突然,无底潭的水翻滚着,沸腾了起来,潭心里冒起了一个巨大的水泡,水泡下有一个空洞,从水洞中飞出一对五彩斑斓、鲜艳美丽的蝴蝶,互相追逐着在潭边翩翩飞舞。一会儿,从四面八方又飞来了大大小小的蝴蝶,围绕着这一对蝴蝶在潭边和树下四处飞翔。从此以后,人们给无底潭起了一个名字——蝴蝶泉。到了每年的三四月间,各种各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美丽的蝴蝶便飞来蝴蝶泉边,成群地上下飞舞。泉上和泉的四周,甚至漫山遍野,完全变成了彩色缤纷的蝴蝶世界,成为罕见的动人的美丽奇景。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开心网人人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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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泉月凉如水,轻柔的银纱照亮了半个夜空,无数的星星忽闪着大眼睛,望着周围沉默的山峦,把微弱的光芒集中在那块与四周群山环绕极不相称的长满拧檬草的平地上。这时,秋夜紫正坐在这块平地上凝望这众星拱月的夜空,身上若有若无的淡紫色光芒倾泻出来,包围了她的整个身体。微风吹过,属于柠檬草的味道飘了过来,秋夜紫轻轻地在心底叹了口气。明天一早就要走了,不知何时才能看到这美好的夜空……天还没亮,秋夜紫一家就已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了。秋夜紫在后面慢悠悠地跟着父母,不时回头看曦曦紧闭的家门。自己还没跟曦曦好好告别呢。又望了望自己手上装有自己淡紫蝶粉的小瓶子,下定了决心,飞快地向曦曦家跑去,然后又飞快地把小瓶子放在曦曦家门口,再赶上已逐渐走远的爸妈。家乡有习俗,当自己要离开时,就要把自己身上的蝶粉装进离瓶,拿给自己最舍不得的朋友,告诉他自己的离开。而在这里曦曦是唯一一个会和自己说话的蝴蝶,也是秋夜紫这么多年来交的第一个朋友。因为不管在哪儿,同类们都不喜欢和自己来往,连父母都很少和自己说话,所以秋夜紫从小就很孤独。搬到新家,天已快亮了。父母出去采粉,秋夜紫呆在家里睡觉。因为身体的关系,秋夜紫不能见阳光,只能在夜间活动。晚上收拾好住处后,秋夜紫来到房子后面的山坡上,让秋夜紫惊讶的是小山坡的整体形状和以前那个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柠檬草,取而代之的是满山坡的蒲公英,在夜里特别显眼。秋夜紫在一株特别饱满的蒲公英旁躺下。望着幽蓝的夜空,今晚只有一轮圆月孤独的挂在空中。秋夜紫有些怀念以前的天空了。“你是谁?“耳边响起一声好奇的声音,秋夜紫从沉思中回来,她看了看耳边的蒲公英,只见蒲公英正瞪着一双大眼睛打量她呢。“秋夜紫。“秋夜紫并不感到惊讶,这么多年的搬家生活已让她对任何事都能镇定自若。“角声满天秋色里,塞土燕脂凝夜紫?“蒲公英一语道破秋夜紫的名字,让秋夜紫生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来。后来秋夜紫交了一生中的第二个朋友,就是蒲公英——绒绒。秋夜紫每天晚上都会和绒绒聊天,偶尔她俩会一整夜不说话,只是很有默契的凝望夜空。让绒绒很好奇的事秋夜紫为什么有时候会有那么忧郁的眼神望着夜空。直到有一天晚上,绒绒告诉秋夜紫她就要走了,要和兄妹们一起飞往遥远的北方,不过她保证以后一定会回来找秋夜紫,一定会。第二天夜里,秋夜紫来找绒绒时她已经走了,只留下了一根光溜溜的枝杆。秋夜紫突然觉得自己又回到没有遇到绒绒,没有遇到曦曦的日子,孤独而漫长。秋夜紫留下了平生第一滴泪,泪是紫色的,滚落到地上,一下就被吸收了,而秋夜紫却不知,就因为她这一滴泪,灾难也已降临。在等待绒绒回来的日子里,各种花的花粉变质,许多蝴蝶相继死去。走在山坡上,漫山遍野全是蝴蝶的尸体。秋夜紫很困惑回去问父母,他们也不说话,只是叹气。直到一年后,花粉已全部变质,父母已奄奄一息,而秋夜紫却没事。临终前,父母告诉秋夜紫,蝴蝶家族里有一个古老传说,但凡生有紫色翅膀的蝴蝶流下的第一滴泪会给蝴蝶家族带来灾难,甚至灭亡。不过这种蝴蝶不能见光,后果没有谁知道。在父母死后的第五天,蝴蝶全部灭绝,秋夜紫心灰意冷,而绒绒也终究没有来找她。她更加孤独,整夜游走在第一次遇见绒绒的山坡上。天亮的时候,秋夜紫正躺在绒绒以前住的地方睡觉,丝毫没有察觉天已亮了的危险。当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她身体的时候,她逐渐变得透明,身体在不断的扩大,当已有了山坡面积的一半时才停止了蔓延。而这时,秋夜紫正梦见绒绒已经回来了还象以前一样和秋夜紫玩耍……她永远不会知道,就在绒绒临走的那个早晨,就在绒绒将要飞往遥远的北国的时候,绒绒突然回身向后跑,后面的一辆车急刹不住,就那样撞倒了绒绒。在绒绒倒下去的瞬间,一个小瓶子从她手中滑落,而里面装的正是绒绒几天来收集到的阳光,只因为秋夜紫说过很想很想感受阳光……多年后,在一座长满蒲公英的山坡上人们发现了一口蝴蝶形状的泉。每天夜里都会发出幽幽紫色的光芒,更奇妙的是在秋天的夜里从泉里会冒出许许多多有着紫色光芒的蝴蝶,在整个山坡里围绕着蒲公英舞蹈。后来那口泉人们叫它蝴蝶泉。而那些蝴蝶人们叫它秋夜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